
















1.可能先行確認案件是否經法院判決確定 如果已經法院判決確定 就有既判力 依法就不能再行爭執或為不同主張 2.如果繼承人間還是有疑義 就考慮是否有再審事由 否則就無法再爭執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您好
父親過逝後遺留下來的房子,母親及三位姊妹放棄繼承,決定由我及哥哥二人共同繼承,且需平均負擔母親的相關費用(住所費、水電費、保險費、醫療費…),為怕口說無憑本人與哥哥白紙黑紙寫下需對母親應盡之責及相關費用,並註明違約者,需付200萬給另一名有照契約照顧母親之人。隔年房子出售變現後,哥哥態度改變,對母親不聞不問…母親目前於新北市租屋居住每月租金含水電約12000元/月(契約約定:費用應由本人及哥哥平均分擔),但哥哥每月僅願支付2000元的費用,多出來的費用一率不予理會,也曾說出不怕我提告的話…想請問一下:我可以提告嗎?因為與哥哥寫的契約書沒有去公証,不知道有沒有效力?過程需要很久嗎?如果他把名下房產故意脫產的話…是不是就拿他沒辦法了呢?麻煩指教…感謝~~



您好
父親過逝後遺留下來的房子,母親及三位姊妹放棄繼承,決定由我及哥哥二人共同繼承,且需平均負擔母親的相關費用(住所費、水電費、保險費、醫療費…),為怕口說無憑本人與哥哥白紙黑紙寫下需對母親應盡之責及相關費用,並註明違約者,需付200萬給另一名有照契約照顧母親之人。隔年房子出售變現後,哥哥態度改變,對母親不聞不問…母親目前於新北市租屋居住每月租金含水電約12000元/月(契約約定:費用應由本人及哥哥平均分擔),但哥哥每月僅願支付2000元的費用,多出來的費用一率不予理會,也曾說出不怕我提告的話…想請問一下:我可以提告嗎?因為與哥哥寫的契約書沒有去公証,不知道有沒有效力?過程需要很久嗎?如果他把名下房產故意脫產的話…是不是就拿他沒辦法了呢?麻煩指教…感謝~~







律師您好:
外公與外婆在我媽小時候離婚,扶養權在母方,所以離婚後外公也毫無支付任何扶養費用,後來外公再婚,生下了幾個子女,接著外公再婚的老婆也過世了。
而外公前幾年住進了安養院,費用由外公再婚的子女負擔,之後再婚的子女們把外公的房子賣掉後,錢自己收著。
現在外公再婚的子女,向我媽及我媽的姊妹們表示外公長期住安養院負擔不輕,跟我們要求幫忙分攤花費,否則將告我們棄養....(因為外公在原家庭離婚前有短暫的扶養了我媽媽他們)
請問律師,外公都有新家庭了,財產也沒繼承給我們這邊舊家庭的人,我們
有義務幫忙分攤安養花費嗎?
PS:外公再婚的子女表示,因為外公好賭,都把錢輸光光,僅剩那房子是外公和他老婆合買的,因此賣掉的錢一半還賭債,一半他自己收著(他認為她媽媽的分他們可以自己收著)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異議可以先不附理由提起之,重點在於應於二十日內向法院提出,提出異議後,即進入訴訟程序,法院會開庭審理,屆時您們即應進行抗辯,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債務人收受支付命令,對於支付命令之全部或一部,得於送達後二十日之不變期間內,不附理由向發命令之法院提出異議。故依法聲明異議無須提出任何理由,只須將您聲明異議之範圍係為支付命令之全部或一部加以說明即可。
民事訴訟法第516條
債務人對於支付命令之全部或一部,得於送達後二十日之不變期間內,不附理由向發命令之法院提出異議。
債務人得在調解成立或第一審言詞辨論終結前,撤回其異議。但應負擔調解程序費用或訴訟費用。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當初有收到法院的備查書
協議書如下:
就被繼承人遺留之不動產、車輛、及投資款項,協議繼承方案如下(妹妹的父親簡稱之為阿伯):
一、 被繼承人位於桃園之兩間不動產,協議由妹妹之監護人(阿伯)販售,販售之價額扣除應返之貸款金額前已繳交之貸款後,全數撥入阿伯與媽媽生前所開之公司(簡稱x公司)之存款帳號內
二、 被繼承人之其他不動產,立協議書人哥哥與我軍拋棄繼承,同意由妹妹單獨繼承。至於,上開不動產所遺留之債務,均與哥哥與我無關。
投資部分:
我與哥哥自拋棄繼承准予備查後,就x公司之所有盈餘各得享有各20%。兩人總計40%。
車輛部分:
由妹妹單獨繼承之
債務部分:
任何債務均與我和哥哥無關,均由阿伯單獨負責,不得異議。
辦理方式及期間:
一、 我和哥哥於交付戶籍謄本、印鑑證明等所需辦理拋棄繼承人之文件予z律師辦理拋棄繼承後,立協議書人阿伯亟需立即個別給付我和哥哥新台幣 元,不得異議
二、 x公司之變更登記,立協議書人妹妹及法定代理人須於我和哥哥交付上開文件時,一併辦理登記。
三、 立本協議書後,若英辦理各該繼承事宜須立協議書人交付各開文件,均不得異議
被繼承人前控訴 及 返還新台幣 元之訴訟所得之款項由三位繼承人均分。
至今,x公司之40%股份未登記至我與哥哥名下,也不曉得此公司是否正常營運
桃園不動產部分,所有人已不是妹妹或阿伯,代表已售出,我和哥哥均未被通知
關於這兩點,是否可以主張此協議無效或是有其他方法呢?






由於父親的貪賭及自私已多年未與家人聯絡,也未扶養媽媽(我的阿嬤)以及自已的子女,太太(我的媽媽)也已分居不在聯絡了。8年多前舅公得知父親在外欠許多債,阿嬤剛好重病中,深怕阿嬤一走之後,阿嬤的房子會因為繼承的關係,導致房子歸父親所有,而拿去抵債。於是舅公及姑姑決定把房子過戶給阿嬤的兩位孫女(我跟姐姐),阿嬤也同意過戶,過戶完成後,地價稅及房屋稅我們姐妹倆每年要負責繳稅。現在舅公及姑姑反悔,叫我們姐妹倆人把房子還回去,並且姑姑一家人不斷的跟阿嬤說我們姐妹倆會把房子賣掉,再把阿嬤趕出去,萬一阿嬤走了,唯一的房子也沒了,於是阿嬤深信不疑。在未徵求姐姐的同意之下(我已嫁出,剩下姐姐與阿嬤同住),現在姑姑的小兒子執意要來住在三、四樓空房並且裝潢成個人套房來使用。姑姑向阿嬤表示房子的所有權我們要跟她的小兒子一起來分才行,阿嬤聽了也同意。當初過戶完成後,姑姑向阿嬤表示為了安全,把地契及房契全都放到姑姑家保管,至今未歸還。前不久姑姑想私下再過戶給自已,但是卡在姐姐改過名字無法成功才把霸佔的印章歸還給姐姐。請問我們姐妹倆是否有權利拒絕姑姑一家人的意圖呢?地契及房契沒遺失只是被姑姑霸佔著不還,我們去補辦會有偽造罪產生嗎?姑姑自已有辦法變更權狀歸自已所有嗎?請問該如何解決呢?我們並不同意與表弟對分房子,姐姐也不同意與表弟同住。我們有權利嗎?麻煩律師回答了,謝謝!



本件不建議您逕以切結遺失方式申請補發,否則,恐有涉及刑法第214條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之疑慮,屆時若令姑母以此相脅,結果您們將自陷困境。
再者,只要您們能把印鑑章守好,別讓他們拿到(可以的話,把印鑑章進行變更,會更妥當),對方拿著所有權狀也是辦不了過戶的。
刑法第214條
明知為不實之事項,而使公務員登載於職務上所掌之公文書,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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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律師, 我有問題想要請教你們
爸爸在跟媽媽結婚前有一個未婚懷孕的小孩, 他有入到我們家的戶籍為長女, 那請問法律上, 他能分到家中任何遺產嗎?
家中房子登記在母親名下(非贈與非繼承) 是爸媽結婚後一起努力賺錢買的,
那如果爸爸先過世, 房子應該完全是屬於媽媽的, 還是會算到遺產部份 變成共有遺產的一部分呢? 有什麼解決方式? (例如: 過戶到我名下, 父母親立清楚遺囑等)
那相同問題, 如果媽媽先過世了, 房子的一半會歸爸爸嗎? 還是可以依照母親的遺囑完全給我繼承呢?
爸爸的保險 受益人是母親的名字, 想請問繼承遺產有包含死亡後的保險金嗎?
有什麼辦法能讓外面的女人跟小孩 不要分到我父母親辛苦賺的錢?
又要怎麼樣證明那小孩根本沒盡到撫養我爸的責任, 讓他脫離我們家戶口呢?
麻煩你們了
真心希望可以幫媽媽解決這些問題...




您好;
家人與人車禍後不久死亡,但目前檢方僅以過失傷害起訴,想請教律師,如果依照民法195條解釋(以過失傷害來說),家屬可以代位向加害者要求被害者之精神賠償嗎?死亡時尚未起訴~還是法條規定無此權力就算要求仍無效?
紅字部分解釋為何意?
第 195 條
不法侵害他人之身體、健康、名譽、自由、信用、隱私、貞操,或不法侵 害其他人格法益而情節重大者,被害人雖非財產上之損害,亦得請求賠償 相當之金額。其名譽被侵害者,並得請求回復名譽之適當處分。 前項請求權,不得讓與或繼承。但以金額賠償之請求權已依契約承諾,或 已起訴者,不在此限。 前二項規定,於不法侵害他人基於父、母、子、女或配偶關係之身分法益 而情節重大者,準用之。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家人是因該車禍而死亡,依民法第192條規定:不法侵害他人致死者,對於支出醫療及增加生活上需要之費用或殯葬費之人,亦應負損害賠償責任。被害人對於第三人負有法定扶養義務者,加害人對於該第三人亦應負損害賠償責任。第一百九十三條第二項之規定,於前項損害賠償適用之。及第194條規定:不法侵害他人致死者,被害人之父、母、子、女及配偶,雖非財產上之損害,亦得請求賠償相當之金額。依上述規定請求非財產上損害之慰撫金即精神賠償。且亦可爭執為過失致死,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律師您好:
因為身體很弱常生病,又不好去找律師寫遺囑,也不想給別人知道,剛好前一陣子聽人家說遺囑也可以自己寫,只要有一定格式及內容合法,是可以成立的,因為我害怕沒來得及交待,讓二個未成年的女兒和父母親造成困擾,所以我想自己寫一份遺囑,但不知內容是否合法可行,可以請好心的律師先生和小姐替我檢查一下嗎?感恩
立遺囑人OOO,女性,民國OO年OO月OO日出生,國民身份證字號OOOOOOOOOO,茲立遺囑如下:
1.座落於OO市OO段OOOO-OOOO地號土地及地上建物OOO-OOOO建 號<門牌號碼OO市OO路OOO號>OO層樓住宅.
2.座落於OO市OO段OOOO-OOOO地號土地面積OOOO平方公尺.
第二順位:OOO,OOO均分(先生兒子,我父親)
第三順位:OOO,OOO,OOO,OOO,OOO均分(我的兄弟姐妹)
(二).動產部分:
1.股票:
(1).OO證?
(2).OO證?
第一順位:OOO,OOO均分(女兒)
第二順位:OOO,OOO,OOO均分(先生孫女,我母親和妹妹)
2.銀行存款:
(1).OO銀行
(2).OO銀行
(3).OO銀行
(4).OO銀行
第一順位:OOO,OOO均分(女兒)
第二順位:OOO,OOO均分(先生兒子,我父親)
第三順位:OOO,OOO,OOO,OOO,OOO,OOO,OOO,OOO均分(我的兄弟
姐妹,公公,大姑,先生兒子)
3.基金:
(1).OO銀行
(2).OO銀行
(3).OO銀行
第一順位:OOO,OOO均分(女兒)
第二順: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
均分(我外甥(女))
第三順位:OOO,OOO,OOO均分(我父親,母親,公公)
4.保險金:
(1).OOOO人壽
(2).OOOO人壽
(3).OOOO人壽
(4).OOOO人壽
第二順位:OOO,OOO,OOO各10%,其於70%由OOO,OOO,OOO,OOO
,OOO,OOO均分 (公公,大姑,先生兒子各10%,其於70%兄弟
姐妹和爸爸)
5.會錢:由OOO繼承(妹妹)
6.車子:由遺囑執行人賣掉後,取10萬現金遺贈給OOO,其它處理完後
7.公司應收帳款:庫存委由遺囑執行人出清變賣,所得先付應付帳款,其
三、如二個女兒為未成年,本人OOO指定委託父親OOO作為法定監護
人,直到成年為止.
四、如二個女兒皆未成年,所繼承之所有財產,委由遺囑執行人在信任
年為止.
五、第一項不動產如由女兒繼承時,委由遺囑執行人將其房子出租,所
立遺囑人:OOO
中華民國OOO年OO月OO日





律師您好:
聽人家說遺囑也可以自己寫,只要有一定格式及內容合法,是可以成立的,我訂了一份遺囑,但不知內容是否合法可行,可以請律師替我檢查一下嗎?感恩
立遺囑人OOO,女性,民國OO年OO月OO日出生,國民身份證字號OOOOOOOOOO,茲立遺囑如下:
1.座落於OO市OO段OOOO-OOOO地號土地及地上建物OOO-OOOO建 號<門牌號碼OO市OO路OOO號>OO層樓住宅.
2.座落於OO市OO段OOOO-OOOO地號土地面積OOOO平方公尺.
第二順位:OOO,OOO均分(先生兒子,我父親)
第三順位:OOO,OOO,OOO,OOO,OOO均分(我的兄弟姐妹)
(二).動產部分:
1.股票:
(1).OO證?
(2).OO證?
第一順位:OOO,OOO均分(女兒)
第二順位:OOO,OOO,OOO均分(先生孫女,我母親和妹妹)
2.銀行存款:
(1).OO銀行
(2).OO銀行
(3).OO銀行
(4).OO銀行
第一順位:OOO,OOO均分(女兒)
第二順位:OOO,OOO均分(先生兒子,我父親)
第三順位:OOO,OOO,OOO,OOO,OOO,OOO,OOO,OOO均分(我的兄弟
姐妹,公公,大姑,先生兒子)
3.基金:
(1).OO銀行
(2).OO銀行
(3).OO銀行
第一順位:OOO,OOO均分(女兒)
第二順: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
均分(我外甥(女))
第三順位:OOO,OOO,OOO均分(我父親,母親,公公)
4.保險金:
(1).OOOO人壽
(2).OOOO人壽
(3).OOOO人壽
(4).OOOO人壽
第二順位:OOO,OOO,OOO各10%,其於70%由OOO,OOO,OOO,OOO
,OOO,OOO均分 (公公,大姑,先生兒子各10%,其於70%兄弟
姐妹和爸爸)
5.會錢:由OOO繼承(妹妹)
6.車子:由遺囑執行人賣掉後,取10萬現金遺贈給OOO,其它處理完後
7.公司應收帳款:庫存委由遺囑執行人出清變賣,所得先付應付帳款,其
三、如二個女兒為未成年,本人OOO指定委託父親OOO作為法定監護
人,直到成年為止.
四、如二個女兒皆未成年,所繼承之所有財產,委由遺囑執行人在信任
年為止.
五、第一項不動產如由女兒繼承時,委由遺囑執行人將其房子出租,所
立遺囑人:OOO
中華民國OOO年OO月OO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