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位律師好,敝人於數日前因細故,和鄰居發生口角,當時弊人正坐在未發動的機車上,而對方突然揮拳攻擊我的頭部,為了躲避攻擊,我隨即下車和舉手擋格,而對方父親也在此時加入攻擊我,對方父親有喝酒,我下意識的反應是,一邊擋住攻擊,一邊也回手反擊,請問這能算正當防衛嗎?
而在一陣混亂後,我因左太陽穴被攻擊數次,而頭昏向後跌坐在地,這時在場有一位目擊證人,是我的親叔叔,說了對方父親流血,我們雙方因此而罷手,急忙上前查看對方父親傷勢,傷口位在雙眉間的山根部位,傷口外觀並無撞擊或因磨擦而產生的擦傷或撕裂傷,而是像挑破水泡般的破皮,此時血液湧了出來,我急忙脫下因拉扯時撕裂的衣服,按在對方傷口上,此時我因擔憂對方父親傷勢,和止不住的血,和對方說了一句”早知道會這樣,我就不和你打架了,我以為會像小時候一樣,打過就算了,沒想到會讓你父親因此受傷”!
現在對方父親堅持要以他額頭上的傷,告我傷害罪,認定是我推他,才會導致他受傷,為求自保,我也驗傷提告.
請問我有目擊證人,但他是我的親叔叔,檢查官會採信他的證詞嗎?
我本人在警局筆錄上,對於推他導致他受傷這項是否認的
我能在檢察官面前自述,及證明我不可能推他而導致他額頭受傷嗎?
我要做的自述是:在拉扯過程中,鄰居和我是正面相對,而他父親也是和我正面相對,只是略靠左側,且在位置在鄰居身後,如果是因為我推他,而導致他受傷,為什麼他受傷的部位是在正面頭部?我們都是正面相對的,如果我有推他,那麼他應該是向後跌倒,受傷的部位應該是在後腦或背部,甚至是左右兩側,為什麼其他地方都沒受傷,只傷在正面頭部,那麼我要推倒他,就應該要繞過鄰居,再跑到他背後推他,才有可能受傷的部位是在正面頭部吧?那時我雙手都因為在阻擋鄰居對我頭部的攻擊,使兩人雙手都拉扯在一起,我怎麼推倒他,我怎麼繞過鄰居去推他?
請問可以做這樣的自述嗎?
先感謝各位律師在百忙之中抽空回答敝人的問題
非常非常的感謝



您好
請問我剛買一間5樓中古屋,搬進去住一個月
(1)首先,賣方於漏水欄位勾選未漏水
但交屋當天樓下曾向仲介反映反映漏水,
仲介告訴我們樓下有這故意找麻煩的狀況,有問題時可告知他們,他們會處理
交屋面對前屋主當時,我有詢問她這個問題,
賣方講法是說隔壁棟漏水的問題,隔壁棟換屋主後已無此狀況
住進去當天,樓下就來反映,且樓下鄰居也告知,它們也有跟屋主反映過這個問題,但前屋主因為已半年沒有人住,所以目前沒有漏水現象
我看了後,漏水位置根本就位於自己的廁所下方,怎麼可能是隔壁棟的問題
再與仲介反映,仲介仍說是樓下使用不良油漆,是壁癌,經我一再反映,後來仲介表示,願意與我簽協議書負責,但,必須我們正常使用到證明真的有漏水的狀況,才願意修繕,但我不得再向他們針對漏水事情,提出任何主張,
協議書簽了後,最近樓下真的漏水了,仲介也表示願意修繕,但,又發現其他問題,所以修繕漏水工程目前未讓他們進行
(2)首先,屋主於此屋是否受曾受天災影響欄位也是勾無
最近的發現是外牆室內的牆壁與樓板的交界處有一寬1cm,長約12m的裂縫,裂縫整個佔了三間房間的長度..是非常長的一個裂縫
且聽鄰居反映,這棟在921時,2,3,4,5樓的外牆都有裂縫,已貼新磁磚維修且在一樓加了兩個柱子撐住,但當初他們並未申請任何的檢測,各戶共同出錢進行維修
請問,這種狀況,
根據1. 我是否仍可主張 前屋主詐欺?
根據2. 我是否可主張 前屋主詐欺?
根據2. 我是否可主張 重大瑕疵, 要求退屋?
還有甚麼主張可以保護我自己的權益?謝謝您




您好:我們承租某社區大樓三樓,從去年八月住進後,警衛及管委會便多次打來樓下投訴告知小孩跑跳很吵,我們便加裝地毯及巧拼,也買了餐椅,晚上10點鐘或是較晚回來,就把孩子綁在餐椅後。今年過年後因出外旅行有半年時間未回家,七月回家後鄰居又開始投訴,我們委婉告知孩子才兩歲,且也買了愛心小手體罰規定不能跑跳,與正樓下鄰居當面溝通後好轉,怎知樓下的隔壁竟多次向管委會投訴還請警察來,且投訴的時間是白天,因對方是晚班,白天需要休息,本人實在覺得很困擾,每當對講機響起就很緊張,不知自己的孩子是否又吵到別人,警察上門看到家中只有我及一個兩歲孩子也很納悶(孩子還在地毯上睡著),但還是我拿出ID並簽下勸導單,本人覺得很受辱,管委會處已多次說明,房東也被逼得打電話警告我們要停止租約,問題是晚上不能吵,白天孩子也不能動嗎?何況不是我們正樓下的報警,是他隔壁的說我們吵到他快賣房子了,我們一家三口,平日只有我在家帶孩子,也盡量要求孩子,結果孩子現在看到棒子就會說不要打後大哭,請問我們該怎麼維護自己的權利?


我的家人因為長期受到鄰居散撥謠言妨害名譽~人無可忍後前往理論~在近6個月後收到法院傳單~對方告我家人妨害名譽~後我們深情調解對方不到場~對方再上訴至簡易法庭~後判法銀200銀元.過不久在收到地方法院傳單~對方再告民事及刑事~民事部分已判定~但在上法院同時~村民在youtub網路影片發現~對方早在提告半年前以網路公開方式撥出監視攝影機影片(並已經剪接過的)~公然毀損我家人名譽並公開寫出我家人姓名及家裡商店名稱!嚴重影響我們的生活~甚至在網路已自己判定公開我家屬刑責~我們將網路攝影機畫面送到法院~提出抗議~卻以無法證實影片為對方所上傳的理由駁回(因為網路影片與對方提告知錄音內容可以正史為私人且同一個)地方派出所傳調對方到警局說明~對方始終說不知道為理由~但影片確為對方家的私人監視攝影機所拍攝~我們卻無法查出影片上傳者的身分及位置~!使得我們家人與商家受到1年的妨害.請問我們該如何決???(現在扔在無助上訴中)

各位大律師你好:
我有2個兒子,分別為10歲及9歲,我與前妻離婚後,二名小孩的監護權歸我.
8月份暑假期間,因孩子想念我們以前一起生活的家,所以要求在暑假期間返家居住.
但本人因工作地點在北部,不可能一直請假,因此將孩子委託給一位鄰居,她具有護理執照,也是個單親媽媽.經與孩子討論及詢問鄰居的意願,大家都同意這樣的辦法,於是委請鄰居母女暫時搬入我家照顧我的孩子,本人則北上工作,假日即返家相聚,相處近2周,鄰居也盡心照顧吃飯,寫作業,安排游泳課等課程參加,孩子很高興,鄰居也將生活起居的情況紀錄成照片寄給我知悉.
直到我前妻知悉我將孩子帶回原本一起生活的住所渡暑假,又委託給鄰居照顧,我則離家外出工作的情況後.惡意的表示說我委託鄰居當保姆不合法,主張的理由是沒有保姆執照,她要向社會局投訴讓我們住不下去.
我想請問各位大律師,我孩子的監護權歸我,我授權委託一名具護理師執照的人,於暑假期間償24小時照顧,我則外出工作,假日返家相聚....請問這樣犯法嘛?
謝謝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前妻想要改定監護,必須提出現在由您監護有何不利於小朋友之部分,蓋法院基於避免孩子需重新適應環境造成傷害,不欲隨意變動孩子之現況(除非有不利小朋友之事實)。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我跟老公剛牽新車不到二個星期,停在家樓下右後門被鄰居刮車,還刮了二次,8/8去調監視錄影帶,看到一個歐巴桑8/7早上九點多走到我們車的右後方一次,後來隔沒五分鐘她又走回去一次,在警察局看時警察也說是她刮的。我們回去找里長處理,下午歐巴桑的兒子本來答應說要賠償,沒想到到了晚上兒子跟歐巴桑整個大否認說她媽媽是在餵貓,而且媽媽不識字怎麼會刮車劃xx,監視錄影帶上歐巴桑的手明明沒拿東西,怎麼餵貓?而且劃xx跟識不識字有何關係?今天會再去警察局正式報案。
我想請問的是如果他們一直不承認怎麼辦,因為監視帶的影像畢竟有點距離,如果要告他們的話請律師的費用會很高嗎?可以請他們求償將原車買回嗎?因為我們牽新車本來是件很高興的事,現在發生這種事,完全開心不起
來....謝謝



律師您好~
我們家隔壁要動工將間隔在我們兩家騎樓上的鐵皮牆拆除,因家裡有剛滿月的小嬰兒,怕施工的聲響驚嚇到小孩,故我方張貼書面告知希望他們可另期或先不要施工;茲因如此他們請了我們地區的里長與警員,說我們不准他們施工,說我們拿小寶寶壓他們,在里長與員警詳知情況後,也跟鄰居勸說希望他們能夠改期,雙方再協調要哪天施工,他們也同意。
不料員警才走沒多久,不知是無法施工心生不滿或如何,竟直接用腳踹壞鐵皮牆使之破損成一個缺口,突然的巨大聲響造成家裡寶寶驚嚇哭鬧,為了防止她們再繼續破壞鐵皮牆造成噪音,我們拿了照相機去拍攝破損的地方,也在他們家外頭拍攝缺口,後來他家大姐跑了出來,硬要從我老公手裡將照相機奪去,照相機也因此破損,而後更將我老公推倒,抓傷他並抓了我老公的頭髮甩頭,礙於他是女生,我老公並無還手,只是要對方家長勸她女兒不要再繼續拉扯下去,然對方家長非但不阻止還說我老公在裝死,不還手是為了要騙錢,並對抱著寶寶的我說:你們很夭壽,拿寶寶來威脅我們不能動工,後來是警方到了現場才阻止這局面。
我們並不是不准他們施工,實在是因為家中有小嬰兒,希望他們先不要動工看能不能改期,也有跟警員說要跟他們協調施工日期,誰知卻發生這樣的事,如今我們想對他們提起控訴,不知道綜上所述,律師覺得我們可以如何起訴呢?
謝謝您的指導~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彙整相關證據資料(如驗傷單、錄影錄音、照片等),委任律師撰寫刑事告訴狀,至地檢署對對方提出刑事傷害、強制等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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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鄉下老家因為爺爺奶奶往生了,所以房子一直空著,只過年或是節慶會回鄉下看一下房子!結果發現對面的鄰居常常把棉被,衣物,狗狗物品鞋子等...物品晾在我家,一整排!出入口都堵住,雖說沒人住,但我們看到也會不高興,加上他們有晾狗的物品,所以我們家現在很臭!都是狗味!然後一開始我們鄉下的親戚都會請她們收起來,不要再晾在我們家這,但一直沒有成效!想租人也租不出去,之前有人來看房,說我們有養狗,很臭所以連進去都不進去...我們根本沒養呀...上個月我爸爸回去,看到又是這樣景象!!一氣之下,把晾家我們家門口的東西全部用車載走,丟掉!因為真的忍很久了!然後這個月就接到鄰居告我爸偷竊...他說他看到我爸開車把東西載走...唉...現在怎麼辦...

在鄉下老家因為爺爺奶奶往生了,所以房子一直空著,只過年或是節慶會回鄉下看一下房子!結果發現對面的鄰居常常把棉被,衣物,狗狗物品鞋子等...物品晾在我家,一整排!出入口都堵住,雖說沒人住,但我們看到也會不高興,加上他們有晾狗的物品,所以我們家現在很臭!都是狗味!然後一開始我們鄉下的親戚都會請她們收起來,不要再晾在我們家這,但一直沒有成效!想租人也租不出去,之前有人來看房,說我們有養狗,很臭所以連進去都不進去...我們根本沒養呀...上個月我爸爸回去,看到又是這樣景象!!一氣之下,把晾家我們家門口的東西全部用車載走,丟掉!因為真的忍很久了!然後這個月就接到鄰居告我爸偷竊...他說他看到我爸開車把東西載走...唉...現在怎麼辦...


律師您好
住在我家樓下的鄰居半夜常聽到聲響,他就懷疑是我們故意發出的
一開始我想說是不是我們不小心撞倒還是東西掉在地上發出的,就跟他說不好意思會改進,但後來因為真的不是我們而且我們也有聽到一些聲響,後來都會跟他說不是我們發出的,但他都不相信,甚至有時候半夜聽到聲音就會來按我家的對講機說我們太吵,還說「反正我只要聽到聲音就來按對講機」,有時候態度還很惡劣甚至會罵髒話,我們聽到他的會也會態度不好的回他不是我們發出的,甚至他有兩、三次報警,但警察上來我家查看也並沒有發現什麼問題
有時在路上遇到了,經過我們旁邊時還會頭不對著我們,但發出「呸呸呸,肖耶」的聲音,路上只有我們跟他,而且他是經過我們旁邊時才會故意發出有點侮辱性的聲音,所以我確定是對我們發出的。
PS.我住的地方是公寓大廈,管線是連動式的,所以其實聲音聽起來在上方但不一定就是上方傳出來的,因為我們也有去問過樓上他也有聽到,左右鄰居也找不出到底是誰製造的聲響。
煩請回覆,感謝幫忙^^



近期家中建地出售,面積約120坪,雙方議定附款方式為定金40%,收到資料40%,過戶完成後3天內付清剩餘款項,大約是7月中已過戶完成,買方申請鑑界後才發現土地左右兩邊都有鄰居的建物越界的情況,實際面積無法確定,但坪數預估約在2坪內,目前鄰居表示可將越界的坪數買下,但買方卻表示為維持土地之完整性而不願意賣,堅持要鄰居拆屋還地,而我方與鄰居溝通的結果是
1.我方無法確認實際越界坪數是多少,要怎麼拆?
2.即使知道面積,在拆房時能保證能夠拆的剛剛好而不會損傷到其他部分?
3.拆房後要怎麼維持房屋原來的完整性?牆壁能回復原狀嗎?
因此,鄰居堅持不想拆掉越界的部分而要用買的方式,而買方卻告知不肯賣,而剩餘款項要等拆屋還地後才肯付,目前就僵在這邊,請問各位,買方這樣拖延付款合法嗎?而鄰居說要不肯拆屋要買地這樣合理嗎?我方現在應該要怎麼做?


您好
付款方式必須要看契約約定
如果契約約定尾款是必須點交後才支付
那麼因為有被佔用
恐怕無法完成點交
尾款當然會被卡住
第二期款及完稅款等因為不涉及點交
買方仍必須要付款
至於占用部分
鄰居沒有權利逼地主賣給他們
至於如果不影響原有房屋
這樣看拆除的人的判斷
但通常如果只佔兩坪且非主結構
拆除是不會有問題的
蘇文俊律師/蘇文斌律師結合會計師、不動產估價師、地政士等專業人士一起為您服務。
歡迎來電096030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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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兩位律師的專業回覆,感激不盡
就定型化契約上所載明知事項內第四條
甲方(賣方)聲明對本件買賣標的物均無上手(或原契)來歷不明或有其他糾紛等情事,如本件不動產於本買賣契約成立後有發生來歷不明或是產權.債務上等糾紛時甲方應無條件放棄一切先訴抗辯權(包括軍人優待條例).並負刑事.民事全部責任及賠償.不得異議.
第九條:
買賣標的物限於"後金交清同時"辦理移交,如屆期甲方未能依約辦理移交.則視為違約,但於點交不動產時日如乙方未能依約付清價款時,甲方得暫時中止停交不動產手續,待價款付清時再點交不動產不得異議.
而簽約當時有另行書寫之內容,後金交付為依照實際面積計算協定產權登記完成三天以內交清.
我的疑問是簽約當時我們也不知道鄰居的建物有越界之狀況,這種他人占有的情況算是第四條內的糾紛嗎?
就以上之描述,目前土地雖已過戶完成,而我方對於買方之要求,拆屋還地後才願意付清後金是不是只能無可奈何而沒有其他應變方法?甚至買方也可以告我方違約而請求賠償?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委任律師發律師存證信函請求買方依契約規定時間內履行契約,並依契約規定向買方請求違約遲延之損害賠償,就坪數僅短少二坪,對方至多對您請求減少價金,尚不得以此主張解除契約。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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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依道路交通處罰條例第五十六條第五款「汽車駕駛人停車時,有左列情形之一者,處一百元以上四百元以下罰鍰..在顯有妨礙他車通行之處所停車者..」,依該條例,即使該處所屬合法可停車之處,妨礙他車通行就屬違規,警察有權開單並拖吊。若該巷道係供民眾通行,且為住戶對外聯絡唯一道路,封閉道路的行為可能涉及違反刑法第185條妨害公眾往來安全罪「損壞或壅塞陸路、水路、橋樑或其他公眾往來之設備或以他法致生往來之危險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因此建議您先通知通當地警方,若對方依然故我,可提出告訴。故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攜帶資料到所(慶鴻法律事務所)咨詢或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咨詢。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不管有無肇事,只要喝酒又開車,就屬觸犯酒駕罪嫌。
又雙方肇事責任仍須依初判表觀之。
再者,酒駕第二次仍有機會要求緩刑或易科罰金,惟第三次法官幾乎都會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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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想請教,賠償理由在於"故意"與"過失"關於精神撫慰賠償的金額上是否會有差異?
假設有,民事法官是否就有要調查清楚的必要?如果發現法官已經預定立場判定為過失(對方事實上為故意)案子還在進行中,如何求助?
本案由於一審被告被判刑四年民事賠償於一審終結前有提交刑事附帶民事賠償(對方故意開車撞人)一審判刑重傷害未遂,刑期四年
會這樣詢問的理由有:1.移交民事庭法官判定似乎以一般車禍賠償來看,沒有以重傷害未遂案件來看,因為我請求法官調閱我需要的證據,是一份警方現場勘查報告報告抬頭就是以被告名子涉嫌傷害案件所蒐集的證據報告,法官卻以[交通事故]的名義來調閱這一份報告。
2.民事庭法官當庭有提到賠償的衡量不會因為故意和過失有差異,光聽到這點我就很火了,我骨盆是因為對方開車撞擊後夾在車頭與電線桿中間,當下失去行動力,被抬上救護車,骨盆爆裂事後打了十幾根鋼釘固定,手術還得冒3~7成的死亡機率,手術後雖安然度過,法官竟然不判定過失或故意當作一樣來看,受害者的我太不公平。第一次開庭還提到對方不會無故開車撞人,天阿!對方就是因為氣憤開車撞人,於一審被判刑四年,正當防衛都稱不上,法官還這樣說,讓我感覺偏向被告明顯。
3.由於對方不服一審刑事判決,提起上訴正在審理中,民事如不判別清楚,假設民事法官輕判,對方將以民事判較輕為由來當作上訴之理由時,將會又耗費更多訴訟時間去釐清此問題,對我本身時屬不利。
4.對方因為害怕賠償已經做脫產動作,名下兩間不動產已經過戶給年邁母親,時屬脫產明顯,又得另打債權損害官司。
5.對方又誣指我方要搶劫他的車輛試圖合理化開車撞人的理由,於檢查階段與一審階段對方都有提出,不過當庭就被檢察官與一審地方法院法官共計兩次當庭駁回。(超誇張的指控,誰會搶鄰居的車?我自有 Toyota Altis一手現金買斷,他開車行兇的車是Toyota yaris還是中古的)今年四月份又另外告我跟強盜,令我哭笑不得,偵辦檢察官還當庭就問了,不事都查過了還告?結果,重點來了民事庭法官還似乎相信了對方的說法?!不知如何自救
6.訴訟是一件很磨人的事,小老百姓沒有時間去耗,請問民事庭已經走到第三次開庭的情況下,有辦法挽回這狀況嗎?難道真得等到誇張判決產生後再來上訴不會太消極?
7.目前沒有得到任何賠償與慰問!
以上

去年跟B男(從不知姓名,被到警局報到才知)鄰居因為有點事情(他酒醉想搞鬼被發現)然後在半夜吵架,因為很大聲樓上的住戶而打電話通報員警來查看,B男鄰居後來被巡邏警抓到喝酒開車當場而被抓走了。而且對話曾出言勞兄弟的話......所以擔心家人及小孩...
後來有在新北市留言板上有po文,內容只有提起『車牌號碼』疑似酒駕、無照駕駛、開快車,請巡邏警多加注意。『門牌號碼』但沒有特指那一戶,販X、 喀X、一樣是請巡邏員警多加注意(此處樓上跟大樓因之前常有發生過員警在抓毒販的事情)
最近收到新北市政府的某某分局送來的通知書 ,原來是B男鄰居告說「妨害名譽、個資法、恐嚇』 如今都已搬走了...
想請問的是B男鄰居的名字我從頭到尾完全都不知道,這樣是防害到誰的名譽…車子??門牌??在新北市留言板上的留言要請員警多注意總不能都打xxxxx吧,這樣警察怎麼去注意。。。
而且我有查過留言板本年初已經關閉,那他的知悉日是不是已經超過半年,那能成立嗎??況且他之前已委任律師直接提告,但被退回,所以這是第2次,我也不清楚到底是什麼情況??還想問說 這流程應該再下來是等什麼通知呢?? 最壞的結果刑責是什麼?



各位律師您好:
我的問題如以下
我住的地方屬集中型住宅,我們社區有分公寓大廈跟別墅區,我住在別墅區.本社區的地下室車庫僅有一個出入口,進了地下室車庫後,別墅區各戶有獨立車庫,公寓大廈區的停車位分為B1和B2則在車道進入後另一區.
在我的地下室車庫鐵門外有車道以及一塊空地(查證過原始設計圖,該地應屬我們的迴轉道,該地沒有任何約定專用,管委會也拿不出任何產權證明),該塊空地及車道和我住宅建物的土地是連在一起,也就是說,整筆土地屬長方形狀.
在土地權狀的部份,此筆土地經過鑑界沒有任何分割,也就是說此筆土地從我建物最後方的擋土牆一直到對面鄰居的牆面為止都在我的土地範圍內,權力範圍全部屬一分之一.也就是說,若以實地查證,我的土地除了建物所屬的部分,還有車道部分以及此塊爭議的空地.
我在99年買下該處,100中旬開始,管委會不斷宣稱地下室為公共空間,因此要將我土地權狀以內的該塊空地畫成停車格租給其他住戶,在我不同意之下,管委會依舊故我將我該塊土地畫成機車停車格.
請問諸位律師
根據查證,管委會沒有任何產權文件或權狀來證明該塊土地屬管委會所有,他們僅用公寓大廈管理條例法來宣稱地下室就是為共有,完全不將土地權狀放在眼裡,那麼該塊空地真如管委會所言是公共空間嗎?如果是公共空間,那麼管委會就有權不經過地主同意而擅自決定該塊土地的用處嗎?如此情況我該採取怎麼樣的方式才能自保我的權益呢?
在此先感謝各位律師的回覆

您好
早期因為地下室沒有獨立產權
所以屬於公共空間
但如果您有土地權狀
這當然就不是屬於公共空間
建議你可以採取相關作法
第一
發函給管委會
第二
你在該處貼上地籍圖及所有權狀
表示如果有人把此處私人土地當作自己的亂停
你們會依法處理
第三
先去找地政機關確認土地範圍
如果管委會依然故我
你就去提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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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委任律師發律師存證信函至管委會,請求限期返還土地,若屆期對方仍置之不理,可對管委會提出刑事侵占告訴及民事返還土地、相當於租金不當得利及侵權行為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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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家對面的鄰居,有精神方面的問題,長期以來(超過10年)都已極高分貝大聲嚷嚷,甚至連名帶姓說些子虛烏有的話。衛生局還是公所的護士曾來好幾次,但依然無法將她強制送醫。也曾有過三次,鄰居報警,幾名警察與救護人員將她五花大綁送上救護車,但這似乎是在病患哥哥的強烈要求下,媽媽才勉強答應,而且每次的移送,都不出三個月,又可以看到病患開始從早到晚得嚷嚷了...
ex:
1.清晨五點開始大罵,一直到半夜1點。音量極大又響亮,整條巷子都清楚聽到。
2.連名帶姓的說XXX強姦誰或幹了某人;XXX害死誰;XXX勾結警察狼狽為奸害死OOO等等,完全她憑空想像的事。
病患的人曾嘗試將藥參入她的飲料或水裡,但都被識破,從此不喝家裡的飲品;她除了無法控制得大聲嚷嚷外,其餘一切行為皆正常,會騎車,會開車,還經營家庭理髮,生活一切都可以自理。完全覺得自己很正常,只有旁人才瘋了。
常常鄰居們受不了這樣的噪音,多次與病患哥哥/爸爸商量,請他們解決,且一昧逃避,也只是害了她。更多次報警請警察處理,無奈每次都換來警察的冷處理甚至冷言冷語。
請問在警察不想介入,病患家人又消極逃避的情況下,我們可以做些什麼?可以告她毀謗、公然侮辱、精神賠償等等嗎?或是有任何公權力可以介入處哩,將它永久移送治療?


回覆 顏寧律師 的發言內容: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彙整相關
謝謝顏律師的回覆。關於您的回覆我想再進一步詢問:1. 平時這位精神病患本人與其家屬都不承認她確實患有精神疾病,但只要一碰到棘手的問題時,例如有人要提告,他們又會極盡所能的搬出所有證據/就醫紀錄等等。所以想請教您,在這樣的情形下,我們該怎麼辦?需要事先收集哪些證據嗎?2.假如刑事告訴獲勝,判決的可能結果是什麼?是否為強制就醫?如果是強制就醫,那應該也是一個療程就又得離院,回到家中? 那事情又等於回到原點...3.刑事附帶民事求償部分,被告人名下若無財產,那求償也無門...亦或是在被告患有精神疾病的狀況下,父母親可代為償還?
以上三點,再煩請律師撥冗回覆,感激不盡!!!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對方明知有報拆通知,卻未告知您,可能涉及詐欺犯罪,您可彙整相關證據資料,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對賣方及仲介提出刑事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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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在實務上屋主通常會在不動產現況說明書中針對房屋是否曾接獲報拆通知填載,又若前屋主產權持有期間內曾接獲過報拆通知,但又於不動產現況說明書中填載未曾接獲過報拆通知,則有詐欺之犯嫌,故您可委任律師對其提出詐欺告訴。
然若報拆通知之範圍不大,則您僅得請求損害賠償或減少價金(依範圍減價),尚難可直接主張解除契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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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經過: 父親發現小孩(我姐的小孩)拿奇異筆畫手畫床板,看到很生氣的叫小孩去叫我奶奶(我媽)回來,當時我媽正在與朋友打牌。還在當時大聲對我媽說 回家就知死(台語)
回來之後我媽幫小孩洗手,父親在這期間惡言相向!我媽不想回話因為怕事情嚴重!但我父親便動手推我媽 讓我媽去撞門!撞到頭!
我立即制止我父親想毆打我媽的行為!後來因為我與我父親爭執!附近鄰居過來看發生什麼事情 得知父親打我母親 情緒激動 罵我父親不應該打女人!父親見笑轉生氣 過去打鄰居 還因為這樣床板崩壞!我媽情緒因為激動而昏迷送急診!救護車還沒來的時候 被打的鄰居回來看母親昏迷不醒 對我父親謾罵 說不應該 !而我父親卻又拿起椅子對他攻擊 一開始想攻擊鄰居頭部沒攻擊到攻擊腳打到手機 手機壞掉!
母親已經在這家庭忍受很久 一直被欺負 惡言相向 我奶奶 也一直都對我母親不滿意! 但家裡的經濟收入都是母親辛辛苦苦賺的 !
事發過後母親回到家,父親到處說我打他想勒死他 說我要找人打他!變成現在有不知情的鄰居聽到他的片面詞語 對我惡言相向 甚至揚言要打我 單挑!
經過這件事情 我父親對我母親動手 我母親忍受不住 不想住在這裡 我也受不了這裡的環境 因為我父親打我母親 我出來制止 卻變成我不孝!連我也呆不下去!
早在7 8年前我就已經忍受不住這樣的家庭環境,因為我從小被皮鞭 棍子打到大!甚至拳打腳踢 !也因為母親關係我也忍了,但是父親看到母親跟我像是仇人!母親也忍受很久! 也因為這件事情 母親忍受不住 揚言想死 想自殺 想讓我父親打死 或拿刀砍死自己!
想請問發生這種事情 我跟母親想搬出去 需要如何辦理些什麼嗎 需要哪些法律保護嗎 ! 這種事情不是第一次發生了!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母親可至醫院驗傷,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對您父親提出刑事傷害告訴,若您父親不願與您母親和解,可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您母親亦可提出裁判離婚訴訟,您母親若為無責配偶,可請求離婚損害賠償、贍養費及夫妻剩餘財產分配請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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