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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袁 103-07-28 16:44

感謝蘇律師的說明

無照駕駛 (part 1)

我一位朋友無照駕駛,撞上紅燈的車子,人員都無受傷但他因為害怕,所以又請坐在旁邊的朋友當作駕駛人到警局做筆錄備案請問這樣子他們所觸犯的是什麼罪?(使公務人員登載不實罪)

罪責是什麼?(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無照駕駛 (part 2)
是我這兩位朋友都要受罰,還是其中一人要受罰?(是無照駕駛那位,還是幫忙頂替那位)

兩位朋友都是初犯,有可能緩刑緩起訴嗎?

再請律師協助說明,謝謝。

龍宿 103-07-25 19:33

律師你好我收到執行命令叫我7.29號報到

請問我還可以申請社會勞役嗎?

還是29號就要入監服刑了?我被判拘役50准易科一天1000算一日

還是當天可以申請呢?

建議您儘早聯繫檢察署洽辦申請易服社會勞動之相關事宜為妥。

被告經法院判決確定後,如判決主文中有載明「得易科罰金」,受刑人得依刑法第41條第1項前段規定,具狀時向執行檢察官聲請易科罰金,或依執行傳票所載日期,攜帶易科罰金之金額及身分證,親自前去各檢察署,向承辦人口頭聲請。如有正當理由(例如在國外或遠洋船上或患重病等)無法親自到案辦理易科罰金者,得由其配偶、三親等內血親或二親等內姻親,持確實之證明文件代為辦理。

易科罰金應繳之金額,應一次完納,如無資力一次完納者,得檢具相關證明文件,向檢察官聲請分期繳納,分期繳納以一個月為一期,受刑人遲延一期不繳納者,檢察官撤銷分期繳納之許可。

檢察署對於易科罰金聲請,只須提出前述執行顯有困難之任何文件之一,經核屬實,即得准許。(因「家庭」關係執行顯有困難者,可以提出扶養親屬之戶口名簿影印本或原本等文件加以證明。)

又依刑法第41條第2項,得易科罰金而未聲請易科罰金者,得以提供社會勞動六小時折算一日,易服社會勞動。

刑法第41條
犯最重本刑為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以下之刑之罪,而受六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之宣告者,得以新臺幣一千元、二千元或三千元折算一日,易科罰金。但易科罰金,難收矯正之效或難以維持法秩序者,不在此限。
依前項規定得易科罰金而未聲請易科罰金者,得以提供社會勞動六小時折算一日,易服社會勞動。
受六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之宣告,不符第一項易科罰金之規定者,得依前項折算規定,易服社會勞動。
前二項之規定,因身心健康之關係,執行顯有困難者,或易服社會勞動,難收矯正之效或難以維持法秩序者,不適用之。
第二項及第三項之易服社會勞動履行期間,不得逾一年。
無正當理由不履行社會勞動,情節重大,或履行期間屆滿仍未履行完畢者,於第二項之情形應執行原宣告刑或易科罰金;於第三項之情形應執行原宣告刑。
已繳納之罰金或已履行之社會勞動時數依所定之標準折算日數,未滿一日者,以一日論。
第一項至第四項及第七項之規定,於數罪併罰之數罪均得易科罰金或易服社會勞動,其應執行之刑逾六月者,亦適用之。
數罪併罰應執行之刑易服社會勞動者,其履行期間不得逾三年。但其應執行之刑未逾六月者,履行期間不得逾一年。
數罪併罰應執行之刑易服社會勞動有第六項之情形者,應執行所定之執行刑,於數罪均得易科罰金者,另得易科罰金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或詢問,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也歡迎您來所討論,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N 103-07-25 17:20

律師您好,想請問一下

我有個朋友犯了七件盜竊案

他總共有三份判決書

第一份在103/03/28發出主文為:

共伍罪,均累犯,各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
,均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如易科罰
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第二份在103/04/29發出主文為:
累犯,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
幣壹仟元折算壹日。又犯竊盜罪,累犯,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
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應執行有期徒刑玖月,如易
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第三份在103/06/30發出主文為:
累犯,處拘役肆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
元折算壹日。
照字面上看來第一份判一年,第二分判九個月,第三份判40天
想請問一下第一份是五個按件一起判,但第二個按件明明在第一
個判決書中就有出現,為什麼又要再一個判決書呢?
第三個按件是別的,他到底總共被判多久呢?

其實在7/6有私底下問過監獄人員,監獄人員是說再三個月就
差不多可以出來了!可是最近收到他寄給妹妹的信,上面都
是寫需要再三年,因為是朋友不是三等親內無法見面
想請律師幫忙分析,到底這樣是被判多久?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均可易科罰金,原則上只要繳交罰金即無庸再執行徒刑,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N 103-08-04 17:09

想再請問,其中一個案件,是關於他家人告他偷錢,
他說他沒做過,但當時覺得跟他家人打官司打不過 所以他選擇自白認罪,判決書也早已出來, 可是,最近他家人有去監獄看過他,說要撤銷這個案件 他總共有七個案件,現在已在監獄服刑,還有可能撤銷嗎? 已經判決下來的案件,還可以撤銷嗎??

仔A 103-06-26 20:31

之前於102年9月在賣場行竊,因颱風來菜價漲,所以臨時拿了些民生用品約900元於包包內被逮,那時對方跟我寫和解也不要求我買回,獲判不起訴處分。
而今年5月又不知怎的想法又臨時起歹念,於賣場內拿了價值約2500元的一些吃的用的民生品被發現,這次對方有主動要跟我和解及詢問我買回意願。後來也補寄了悔過書及補充說明書表達我犯後真的很後悔及痛苦與感謝對方的原諒。其間檢方寄來聲請簡易判決書(表示有查到去年不起訴案件,另引用參考法條320條第1項)今日法官的簡易判決下來,內容說我"每次"行切被查獲即以價購方式和解,"如未被查獲即為已不法所有",說我取巧犯案不應再姑息,所以判我拘役40日如易科罰金1日1000元。

1.我想請問律師這部份法官怎能主觀認定我一直在行竊失風才被逮,還說我每次失風就買回。基本上這是第二次的心生歹念啊,很緊張行為有異才被抓,怎被講好像一直都如此...所以才判我比較重的刑責嗎?

2.我現在沒有工作、教育程度是高中,且家庭經濟勉持,因這筆4萬元的費用對我來講真的拿不出來,我若上訴能爭取到比較輕的嗎?有無機會緩起訴還是緩刑?

3.我這樣算是累犯所以加重刑責嗎?若上訴不成功會不會被判的更重呢?以後警察局會不會有記錄?

沈恆 (沈律師) 103-06-26 23:37

您好!這不算累犯,但已不可能緩起訴;可以上訴爭取緩刑,若只有您上訴而檢察官未上訴,則只會判更輕或維持原判。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小伶 103-06-25 00:39

我朋友之前犯竊盜罪,被法院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他不知道法院是要他坐牢、不坐牢,還是要他罰罰金?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仍需看最後法院的判決主文,才能知悉他所應服之刑期,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小伶 103-06-25 14:30
回覆 謝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仍需看最後法院的判決主文,才能知悉他所應服之刑期 ... (恕刪)

他日前收一模一樣的簡易判決處刑書,就處他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簡易判決處刑書面上寫偵查終結算正式判下來他是要坐牢、不坐牢還是罰罰金?

沈恆 (沈律師) 103-06-25 17:18

您好!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書是檢察官的處分,相當於起訴書,並不是法院的判決;您所提「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是法律條文,並不是判決主文,本件仍需等收到法院判決,查看判決主文,才能確知所科刑度;但無論如何,簡易判決是可以不用坐牢的。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小蘇 103-06-21 23:39

請問陌生人來我家找麻煩,說了一堆像是, 我們家的土地不能停車,車子礙到他行走之類的話。

對於路面寬度而言,這條路對於汽車輛是死巷,所以根本沒車子在通行,行人機車路寬足足有3米寬多。

請問要如何告知警察,請警察做第三方證人,讓警察可以做出拘役行為。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6-22 21:5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應先針對對方之相關言論錄音,找出對方可能之違法情事,再委任律師提出告訴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顏寧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JJ 103-06-21 11:11

請問我在6/4收到簡易判決

大概哪時後會收到執行通知呢?

另外我被判拘役40天可以易科罰金

因為我7月中後要出國一陣子

我怕到時還沒收到

那這樣會有影響而不能出國嗎?

判決確定後(經上訴期間,未經當事人上訴或上訴遭上級法院駁回等情形),法院會將應執行刑罰的案件移交檢察署交由檢察官執行,屆時您可依執行傳票指示的時間親自或委託親友到案繳納易科罰金之金額。(委託事宜可以恰詢地檢署)

被告經法院判決確定後,如判決主文中有載明「得易科罰金」,人得依刑法第41條第1項前段規定,具狀時向執行檢察官聲請易科罰金,或依執行傳票所載日期,攜帶易科罰金之金額及身分證,親自前去各檢察署,向承辦人口頭聲請。如有正當理由(例如在國外或遠洋船上或患重病等)無法親自到案辦理易科罰金者,得由其配偶、三親等內血親或二親等內姻親,持確實之證明文件代為辦理。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或詢問,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也歡迎您來所討論,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6-21 23:3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待判決確定後,您可詢問執行股書記官繳納罰金之時間。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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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apere921 103-06-19 13:50

各位律師,您好

小弟有些法律上的問題想要指教。
詳情如下。

小弟我職業業務,在公司接到客人來店詢問商品。客人有高度興趣,小弟便把客人轉至指定經銷商,由經銷商販售此商品。此商品對外定價為500元,經銷商有50元的利潤。所以公司定價為450元。不過經銷商並不想賺,便把其50元利潤轉至我手中。小弟取完貨款450元後,並把貨款450元繳回公司。

結果此舉被公司發現,公司便要我簽寫一份切結書。以示警告我不得再犯。以下為切結書節取部分內容『表示此舉已經觸法了,以構成(侵占罪)規定於刑法第335條;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侵占自己持有他人之物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公司保留(業務侵占罪) 追溯期20年。』

切結書律師擬定,為公司之主管擬定。

小弟不才,未經思考之後便親簽此切結書

小弟只想問各位律師,如果切結書內容有誤,公司是否還能用此切結書提告小弟。還是這份切結書以經沒有任何的法律效力了呢?

沈恆 (沈律師) 103-06-19 19:09

您好!您既然簽了切結書,原則上會認為切結書記載無誤,若您要否認,須自負舉證責任;也就是既然簽了,要反悔不容易。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6-19 20:4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對方之不作為卻收取報酬,係屬委任關係之債務不履行,故可起訴請求返還委任費用即四十萬元。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還是要回歸到您的行為是否構成業務侵占,若否,切結書怎麼定都不影響。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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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apere921 103-06-19 21:02

首先,先謝謝兩位律師的回覆

小弟在此補充一下好了。

小弟將商品送至經銷商之後,經銷商也確實將商品賣售給客戶,客戶也將款項交給經銷商。

經銷商再聯絡小弟收取貨款,也將經銷商的利潤轉給小弟我。

商品→經銷商販售給客人→客人交付金錢經銷商→經銷商再把錢交給我→我將貨款拿回公司。

其中只有經銷商之利潤轉給我,我並沒有將貨款給私吞,更沒有不把商品交給經銷商販售給客人。

小弟對於此切結書內的內容非常有疑問,所以不清楚這樣的切結書是否構成法律效力?

====================================================

以下為切結書節取部分內容『表示此舉已經觸法了,以構成(侵占罪)規定於刑法第335條;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侵占自己持有他人之物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公司保留(業務侵占罪) 追溯期20年。』

103-06-14 17:53

請教各位知到法律的大大們

我103年5月20日被判 竊盜案件,處拘役貳捨日,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壹仟元折算壹日,緩刑兩年。

結果我103年5月28 去一家商店挑選飾品!不慎飾品掉入包包,被店家看到當場叫警察來!我求不要報警,我有像店家解釋情形,我說不是有意的!
我有錢我給他們看 我要去結帳了! 但店家不想聽!
(還用手機錄影我。。。。)
過幾分鐘警察來之後 問店家有證據她偷東西嗎?有監視器嗎?店家說沒有監視器,是用眼睛看到的!我真的很錯愕,知後警察就叫我站在挑選飾品的位置站好,簡單的拍幾張照,就帶我回警局了!

到警局做筆錄,店家做完筆錄,就換我做了
警察叫我認錯不要硬拗各種理由了,認錯法官會判你輕一點!
我時在很錯愕 怎麼會這樣就被抓走

我上個案子才剛判完沒事情,因為事情還沒發生之前
我收到法院的刑事簡易判決,我拿單子到法院問說:
拘役貳捨日,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壹仟元折算壹日,緩刑兩年。
是什麼意思呢?
服務處跟我說,意思就是如果兩年之內又在犯的話,就要罰這兩萬塊!

天啊,結果昨天發生這種事情,在警察局做完筆錄之後
就被載到地檢署等開庭了 上手銬!

後輪到我開庭之後,法官就問我 以上是否屬實呢?我都有承認
因為想到有個警察跟我說~即使你知道自己沒錯,但店家就是認為你有偷!
要我就勇敢認錯 不要多說其他辯解了!
之後法官說你上個案子才剛判下來~怎麼又這樣子呢?
之後法官說 有人可以保你出去嗎?五千交保
之後我說我身上有五千~之後就被放出去了!

我現在是擔心說~我會不會被關?
還是會易科罰金呢 甚至罰更多錢呢?


之後補充一點,在警局的時後 警察跟店家說不能亂PO什麼有的沒的
這樣恐怕你也有事喔!
然後我被交保放出去的時後~看到網路那店家把我的影片給PO上去了
怎麼辦啊?這樣我可以告她什麼嗎?
會不會反而告不成?反而我罪更重?

麻煩各位大大 幫我解答給個意見
感恩 感恩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6-14 23:1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具狀請求六個月以下有期徒刑易科罰金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103-06-14 14:57

請教各位知到法律的大大們

我103年5月20日被判 竊盜案件,處拘役貳捨日,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壹仟元折算壹日,緩刑兩年。

結果我103年5月28 去一家商店挑選飾品!不慎飾品掉入包包,被店家看到當場叫警察來!我求不要報警,我有像店家解釋情形,我說不是有意的!
我有錢我給他們看 我要去結帳了! 但店家不想聽!
(還用手機錄影我。。。。)
過幾分鐘警察來之後 問店家有證據她偷東西嗎?有監視器嗎?店家說沒有監視器,是用眼睛看到的!我真的很錯愕,知後警察就叫我站在挑選飾品的位置站好,簡單的拍幾張照,就帶我回警局了!

到警局做筆錄,店家做完筆錄,就換我做了
警察叫我認錯不要硬拗各種理由了,認錯法官會判你輕一點!
我時在很錯愕 怎麼會這樣就被抓走

我上個案子才剛判完沒事情,因為事情還沒發生之前
我收到法院的刑事簡易判決,我拿單子到法院問說:
拘役貳捨日,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壹仟元折算壹日,緩刑兩年。
是什麼意思呢?
服務處跟我說,意思就是如果兩年之內又在犯的話,就要罰這兩萬塊!

天啊,結果昨天發生這種事情,在警察局做完筆錄之後
就被載到地檢署等開庭了 上手銬!

後輪到我開庭之後,法官就問我 以上是否屬實呢?我都有承認
因為想到有個警察跟我說~即使你知道自己沒錯,但店家就是認為你有偷!
要我就勇敢認錯 不要多說其他辯解了!
之後法官說你上個案子才剛判下來~怎麼又這樣子呢?
之後法官說 有人可以保你出去嗎?五千交保
之後我說我身上有五千~之後就被放出去了!

我現在是擔心說~我會不會被關?
還是會易科罰金呢 甚至罰更多錢呢?


之後補充一點,在警局的時後 警察跟店家說不能亂PO什麼有的沒的
這樣恐怕你也有事喔!
然後我被交保放出去的時後~看到網路那店家把我的影片給PO上去了

麻煩各位大大 幫我解答給個意見

感謝!

沈恆 (沈律師) 103-06-15 23:45

您好!第二次再犯是累犯,有可能需要坐牢,第一次的緩刑也可能被撤銷。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芭娜娜 103-06-08 21:47

我在2012年進了一家旅行社上班,那時候的工作內容大概是在處理旅行社網路拍賣的部分,在刊登資料的時候,有上傳一些獎狀證書,我看到一張2012年旅遊品質保障協會的證書,我當下以為過期了,所以就用PHOTOSHOP改成2013年的(其實那張證書沒有過期的問題,之後就上傳網路…後來我因為跳槽到別間旅行社,老闆就以為我是臥底來亂的,他那時候有跟我說網拍的事情,我知道以後也都把網拍關閉,但最後還是鬧得有點不太愉快,我之後也因為他這樣一鬧,也離開了新的旅行社,隔了一年,我收到法院的公文是他告我偽造文書,開了偵查庭後,檢察官是希望我們和解,之後法官判決的時候會重寬量刑,可是對方卻開出25萬的和解金…我覺得有點高,可是父母一直很擔心我會這樣就被抓去關,連現在的工作都失去,就希望我能快點和解快點沒事,錢的事情以後再說…,家裡的人都沒有遇過這樣的官司案件,所以其實都很害怕,媽媽很緊張還湊錢請了一個律師,結果那律師只跟我說:「我只能跟你講最壞的情況,法官怎麼判我沒辦法告訴你」,我覺得他給我的幫助好少,只好上網查資料,我應該是犯了

 

刑法第212條「偽造、變造護照、旅券、免許證、特許證及關於品行、能力服務或其他相類之證書、介紹書,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

 

我一個月薪水才25000,爸爸媽媽也都退休了在吃老本,25萬其實對我們家來說非常多,我不知道25萬這樣的的價錢我是該和解嗎?還是說就之後直接給法官判決呢?我其實是寧願繳罰金給政府也不願把錢給對方和解的,因為有點不甘心,只是爸爸媽媽很擔心我被抓去關就一直希望我談和解…我怎麼講也都沒用…

真的不知道這樣的案子通常法官會怎麼判?

 

PS.我剛出社會兩年,沒有前科

 

詳細研究你的案情,25萬元的和解金有待商榷,柯律師/柯會計師為你討公道,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和會計師洽詢。

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Line ID:k8883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和解金若屬過高,則您可以向法官陳報,基本上若您已認罪且無前科,法官基本上仍應會從輕量刑,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6-08 22:4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具狀表明您困難之處,請求將和解金額降低。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顏寧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VIVI 103-05-29 13:44

最近朋友們捲入一個感情糾紛之中 故事男為A,女為B,還有一位朋友是C,C是B的朋友 因為A一直有劈腿的狀況,所以A與B分手了 但A跟B之間的狀況一直揪葛不清,導致B自殺 後來C無意間在社群網站上認識了A的朋友 向A的朋友求證了一些事情,也說了A與B的感情狀況 像是A過去的情史狀況,還有一些與B交往時發生的事情 而且A的朋友自己也在過程中講了關於A許多沒有證據的傳言 而A得知道後竟然認為C是騷擾,認定C是傳播不實傳言 A要請他的電信朋友幫忙查IP 我想問的事情有

1.C並沒有主動提任何A與B的事情,是A的朋友追問才說 而C說的內容並沒有不實,也非主動去騷擾A的朋友 這樣A應該沒有證據去告騷擾散播不實傳言吧?

2.A可以這樣私自動用朋友關係去查IP嗎?這樣不會有觸犯法律的問題嗎? 上網查了相關法令,查IP是有法定流程的,需要有公文才可以的

我查了個人電腦資料保護法看到 第三十三條 意圖營利違反第七條、第八條、第十八條、第十九條第一項、第二項、第二十三條之規定或依第二十四條所發布之限制命令,致生損害於他人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台幣四萬元以下罰金。 第三十四條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利益或損害他人之利益,而對於個人資料檔案為非法輸出、干擾、變更、刪除或以其他非法方法妨害個人資料檔案之正確,致生損害於他人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新台幣五萬元以下罰金。 第三十五條 公務員假藉職務上之權力、機會或方法,犯前二條之罪者,加重其刑二分之一。

所以整件事情,A是沒有辦法做什麼的吧?

阿力 103-05-13 23:16

我姊跟他朋友A女因誤會而起爭執,過程中,我姊一直使用簡訊或line傳送"我要跟你同歸於盡"或"我下地獄也要拖著你"等相關字眼,以及在凌晨或白天上班時間打無聲電話給A女,對方(A女)因而向警方備案,針對電話騷擾部分,最近他們越吵越兇,對方(A女)僅留言說我姊”欠幹”等字眼,之後對方又向法院提出我姊”恐嚇”,請來的證人是A女前男友,證據就是"我要跟你同歸於盡"或"我下地獄也要拖著你"等相關字眼。

我想請問此案恐嚇罪名成立的機率有多大?有辦法跟法官解釋只是雙方吵架嗎?若罪名成立後, 是否依刑法第305條規定:「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可能會關更久或是罰更多錢嗎?謝謝。

 

您好,這行為會構成恐嚇,一般來說會易科罰金三萬到六萬。

歡迎來電0960300927           

信箱:jackalsky1014@gmail.com

LINE ID:jackal.sk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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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力 103-05-14 09:52

請問一下,恐嚇罪罰金最多不是才300元,為何此案件有可能要罰到3萬元呢?

阿力 103-05-14 10:06

不好意思,再請問一下,若無力償還罰金,可以要求收押免罰嗎?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14 10:1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最高法院刑事判例52年台上字第751號要旨:刑法第三百零五條之恐嚇罪,所稱以加害生命、身體、自由名譽財產之事,恐嚇他人者,係指以使人生畏怖心為目的,而通知將加惡害之旨於被害人而言。若僅在外揚言加害,並未對於被害人為惡害之通知,尚難構成本罪。您姐姐似可爭執僅為雙方吵架,無加害他人之意。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Mark 103-05-05 16:20

敬啟者: 
台端於民國94,95年為XX股份有限公司負責人(附件一),本人為XX股份有限公司債權人,本人於94.11.20苗栗地方法院94執良字第XXXX號強制執行動產,法院明文禁止XX公司對該動產設定動產擔保交易登記(附件二),95.12.4撤銷查封(附件三),經103.4.30向新竹科管局查閱資料,台端於強制執行期間94.11.1設定動產擔保予YY實業有限公司(附件四),恐有刑法第 356 條債務人於將受強制執行之際,意圖損害債權人之債權,而毀壞、處分或隱匿其財產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請於十日內協調處理,特函告知,希勿自誤為禱。

如需律師協助修飾你的存證信函,為了維護你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

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E-mail:k8883888@gmail.com *Line ID:k8883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06 10:3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需先釐清您發此封存證信函之意義與目的,再對內容做修正調整之。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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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您所述情況而論,其損害債權罪之刑罰權已因超逾追訴權時效五年期間而歸於消滅,故存證信函可以試著寄看看,但對方若去找律師應該很快就可以看出這沒有什麼威脅性,從而對方未必即會出面理會。

94年修正前的刑法第80條(於95.7.1新法施行前有效)
追訴權,因左列期間內不行使而消滅:
一、死刑、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者,二十年。
二、三年以上、十年未滿有期徒刑者,十年。
三、一年以上、三年未滿有期徒刑者,五年。
四、一年未滿有期徒刑者,三年。
五、拘役或罰金者,一年。
前項期間,自犯罪成立之日起算。但犯罪行為有連續或繼續之狀態者,自行為終了之日起算。

刑法第356條
債務人於將受強制執行之際,意圖損害債權人之債權,而毀壞、處分或隱匿其財產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0972879110 103-04-30 13:13

律師您好~想問專業律師您一件事情,事情是這樣我剛聽我朋友媽媽說,他兒子是處拘役30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緩刑貳年。想請問林律師如兩年內有在犯竊盜案會有什刑責?該如何應對?法官會如何判決?聽對方母親說他小孩有精神上有物質佔有慾的疾病,他如有這樣的病情法官會判決如何?麻煩你答覆我,很由衷感謝林律師

 

您好,關於緩刑期間再犯罪的規定,可以參考刑法第75條及第75條之1的規定,如果新犯的罪經法院判決確定,會產生撤銷緩刑的效果,至於再犯的部分刑度是否加重,由法官職權審酌,建議提出就醫證明,證明犯罪係因疾病而起,已經在接受治療,並保持良好態度,以爭取刑度減輕,如果仍有不明瞭之處,歡迎來電討論,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30 18:4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緩刑期間內犯罪,將撤銷緩刑,且第二次犯罪將加重之,惟若您有相關精神方面疾病,可提供相關證明,請求較輕之判決。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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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72879110 103-04-30 13:08

律師您們好~想問專業律師們一件事情,事情是這樣我剛聽我朋友媽媽說,他兒子是處拘役30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緩刑貳年。想請問律師們如兩年內有在犯竊盜案會有什刑責?該如何應對?法官會如何判決?聽對方母親說他小孩有精神上有物質佔有慾的疾病,他如有這樣的病情法官會判決如何?麻煩你答覆我,很由衷感謝各位律師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30 18:4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緩刑期間內犯罪,將撤銷緩刑,且第二次犯罪將加重之,惟若您有相關精神方面疾病,可提供相關證明,請求較輕之判決。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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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72879110 103-04-30 13:05

律師您們好~想問專業律師們一件事情,事情是這樣我剛聽我朋友媽媽說,他兒子是處拘役30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緩刑貳年。想請問律師們如兩年內有在犯竊盜案會有什刑責?該如何應對?法官會如何判決?聽對方母親說他小孩有精神上有物質佔有慾的疾病,他如有這樣的病情法官會判決如何?麻煩你答覆我,很由衷感謝各位律師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30 18:3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緩刑期間內犯罪,將撤銷緩刑,且第二次犯罪將加重之,惟若您有相關精神方面疾病,可提供相關證明,請求較輕之判決。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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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72879110 103-04-29 13:50

律師您好~想問您這位專業律師一件事情,事情是這樣我剛聽我朋友媽媽說,他兒子是處拘役30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緩刑貳年。想請問張律師如兩年內有在犯竊盜案會有什刑責?該如何應對?法官會如何判決?聽對方母親說他小孩有精神上有物質佔有慾的疾病,他如有這樣的病情法官會判決如何?麻煩你答覆我,很由衷感謝你

 

1.如果還是犯竊盜 可能緩刑會被撤銷 然後法官判有期徒刑後得易科罰金 但具體情況沒辦法預測 2.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也歡迎參閱網頁資訊http://chang-law.com.tw/index.php 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06 17:2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之前緩刑將被撤銷,惟您可提出相關診斷證明,加以求情,請求較輕之判決。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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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siaopei 103-04-27 22:01

日前因為一位學姊在臉書上未指名道姓,
指稱我男友跟蹤她的動態、竊取她的資料、他下半身爛掉等。

經他人截圖提供給男友,男友在一氣之下,於個人臉書直接Tag對方, 並一一回應她的指控,在言談間有用到「幹」、「幹暴你」等字句, 原意是指用言語回應她,被該名學姐報案指控性騷擾恐嚇妨礙名譽。 1. 該名學姊是雙性戀,她堅持自己跟另一位楊姓學姊曾有發生過感情,    但楊姓學姊不承認,也曾跟我在line對話中提及她想死、及她跟楊姓學姐的感情。 2. 該名學姊已經沒什麼朋友,她擅長不指名道姓的po文罵人。 3. 她在跟朋友的臉書對話中,有提及要對我男友提告、在蒐證,     意即她不回應是故意在等更多言論。 我們幾位朋友在該則留言底下有回應, 我原意是希望該名學姐想想我們曾經對她多好, 以及她想死的時候,我還陪伴她。 但此同時我也被提告妨礙名譽,她指稱我說的「她曾告訴我她想不開」 、「她與楊姓學姐之間」都是不實言論。 此部分我已提供line對話截圖,證明她的確有提及這些事給文山二分局巡佐。

我是否方便跟您請教 1. 我男友接下來要做筆錄,在做筆錄的過程,     我們該怎麼跟警察說明?才能爭取對我們比較有利的部分。     因為的確是她先po文罵人,但因一氣之下無法控制情緒有指名道姓回應她。 2. 對方告我妨礙名譽的部分,經line對話應該是可以證明我沒有捏造不實言論,我是否可以不用找她和解、同步可以提告誣告呢?
3. 做筆錄時是否需要請律師陪同?
    若是做完筆錄,確定要送法院,我們可否請律師?收費又是怎麼計算? 4. 若是法院判定我男友罪名成立,易科罰金之外是否會有拘役? 5. 因對方都沒有指名道姓,但共同的朋友們都能一眼看出她在講誰,     這部分是否可以請共同的朋友們超過五到十人當人證? 6. 另因該名的攝影作品當中,有直接使用她愛慕的楊姓學姊影像、照片在其中,卻未經楊姓學姊同意,這部分楊姓學姊是否可提到侵犯肖像權? 希望我的論述勉強還算清楚,還請律師抽空回覆, 敬待您的回覆,萬分感謝!

您好,因為您的問題不少,我先簡單分成以下幾點回應您:

1.關於您男友被告涉犯妨害名譽部分,依您的陳述,初步判斷您男友構成公然侮辱罪的可能性不低,但還是要進一步研究您男友所PO全文而定。

2.關於您被告涉犯妨害名譽部分,若您能提出相關證據證明您相信陳述為真實,就不構成刑事誹謗罪,這也是要進一步研究您LINE的截圖內容而定。

3.第一次的警局筆錄對於後續訴訟進行具有關鍵性影響,建議請律師陪同,以維護您的權益(法律扶助基金會有提供第一次警詢程序律師免費陪同服務,供您參考)。

4.法院對於妨害名譽案件的刑罰,若情節不嚴重,通常都是判決拘役,並視犯後態度決定是否得易科罰金

5.公然侮辱罪不以指名道姓為必要,只要能夠特定陳述對象為何人即可成立,但這部分需要靠證據證明之。

6.若私自利用他人影像,已涉嫌侵害他人肖像權,可能涉犯刑法妨害秘密罪,也有相關民事責任

謹回覆如上,如仍有疑問,歡迎來電或電子郵件討論,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28 15:4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男友可對對方之言論提出公然侮辱誹謗之告訴;但對方亦可對您男友提出公然侮辱誹謗之告訴,可試圖雙方和解以均撤回對對方之告訴為條件。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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琉璃 103-04-26 16:41

執行書上寫

拘役50日如准易科以新台幣1000元折抵算一日 保安緩刑管束 緩刑兩年

但沒有提到義務勞動服務

這樣還要服勞動服務嗎?

而且我現在懷孕沒辦法執行義務勞動

 有別的替代的方案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既已懷孕,則具有暫緩執行之事由,可以先向地檢署聲請暫緩執行,但本件易科罰金的部分,因有緩刑的宣告,所以先不用執行該部分,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26 17:3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本件有緩刑之宣告,故似不會先執行之。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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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文部分似有緩刑宣告,建議您看一下判決主文及理由中之說明,有無提到爰併宣告緩刑,以啟自新等相類文字進一步確認。若有緩刑宣告,則刑罰於緩刑期間暫不執行,緩刑期滿而其緩刑宣告未經撤銷者,其刑之宣告失其效力。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anita 103-04-26 09:15

(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這"五百元"以下罰金是指新台幣多少錢?如何計算?

沈恆 (沈律師) 103-04-26 09:41

您好!依所犯刑法不同條文而有不同算法;若該條文為72年以前所訂:乘以30倍;若該條文為72-94年間所修訂:乘以3倍;若該條文為94年以後所訂:乘以1倍。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26 16:0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不清楚,亦可打電話至執行股書記官詢問之。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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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凱西 103-04-24 18:53

事情是這樣子的,由於我媽跟我爸已經不合及分居時間已長達十幾年~

一個女人家自己再外面帶三個小孩,薪資微薄  爸爸不養家,

信用卡氾濫的那幾年,只能以債養債,以卡養卡...不斷的惡性循環~

中間因為因為要工作機車,買了一台分期機車,繳了幾期就沒有錢再繳,對方有對我媽提出告訴,後來我媽說他有收到法院公文出庭文件,但因為那時要工作所以沒出庭,等於就是被通緝...

 那台機車後來在三年前停在路邊被賣方發現,就被牽走了......但能不能知道對方有無對我媽 撤銷告訴??

但我媽因為沒出庭  所以身上還有欠40天拘役民事刑責及被通緝......?



 1. 有無辦法可知道自己身上有幾件案件或 對方有沒有銷案? (自然人憑證?)
   
 

 2. 如果我媽想離婚,身上有民事案件,

  然後又本人到戶政事務所離婚,是否會被行政人員通報聯繫警方?
 


  3.如果想離婚,但我媽礙於民事案件問題 不敢出面,

    是否有別的辦法可不用本人 也可代辦離婚?
 
 
感恩詳細回答越詳細越好!!!謝謝  謝謝!!  

您好:民事案件,跟警察沒有關係。所以沒有所謂的因為有民事案件,就不敢出面辦離婚的問題。更何況,戶政單位的人員,也沒有通天的本領知道你媽媽有民事案件。至於有沒有刑事案件,這你要詳細問清楚,所謂的拘役40天是什麼時候的事情,這是刑事責任。礙於你所提供的事實不明確,僅能回覆到這邊。

葉凱西 103-04-24 19:17
回覆 育誠法律事務所 的發言內容:

您好:民事案件,跟警察沒有關係。所以沒有所謂的因為有民事案件,就不敢出面辦離婚的問題。更何況, ... (恕刪)

收到法院通知可能是2006年的事...

其實我也不知道因為機車剩幾期 繳不出來就騎走 對方老闆對我媽提出告訴,這是算民事訴訟嗎?

但因為我媽收到法院通知又沒出庭  也欠拘役40天..... 所以已經是算刑事了嗎?  

如果現在這個節骨眼  要怎麼離婚?  

所以這如果已經是算刑事了,去戶政離婚  是否就會被通報?  

我媽想離婚但這個樣子 我又不希望我媽被抓..該如何是好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26 14:3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有刑事判決,可能必須考慮投案,若拘役,可易科罰金,解決完刑事問題,再處理民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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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AYE 103-04-24 17:06

律師大哥大姐們 你好:

想請問一下,在年初的時候,我哥哥到松山載我回家的路上,我們停紅燈時哥哥煞車沒踩穩,推到前面的一台機車機車倒地,斜穩在旁邊另一台停紅燈機車身上。那兩台機車是一對母女。

當場下車後詢問那位母親只說腳很痛(推到的機車騎士),後來沒有報警,是因為那位母親說他家有事他要趕回家沒時間叫警察。

於是哥哥留了名片,請他有事跟哥哥連絡,可以支付醫藥費

過沒兩天晚上,那位母親自行跑到了醫院看,並說警衛幫他報警所以要求哥哥過去做筆錄。(因為警衛有問他看醫生的原因是甚麼)

後來當天做筆錄討論的結論很不好,因為對方要求我們賠償一萬元。但哥哥覺得車子並沒有倒下。嚴重性沒有那麼多,哥哥可以接受提供5000-8000。因而後來沒有和解。對方要告哥哥,目前民事訴訟賠償費用是21萬。

哥哥請我五月出庭當證人,想請問一下律師大哥大姐們,這樣子的案子,我的證詞是會被採用的嗎? 勝訴的機率大嗎?

因為當天哥哥也是疼我才會來載我,中間發生這種事真的很對不起哥哥。

當然我也不覺得事情有嚴重到要賠償21萬那麼誇張。

另外哥哥在刑事訴訟已經賠了4萬 (拘役40天)

還請律師朋友可以幫忙回覆。謝謝。

 

1.  你與此事屬相關人,也是見證人,你有意見當然可以向法官陳述,這是你的權利,你也可委任律師幫你們辯護。  

2.  21萬是否合理、是否有依據,必須要詳細了解案情才可以做進一步判斷,【建議委請律師閱卷】了解整個案情後,協助你哥哥透過調解和解的方式消弭民事糾紛

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

律師特助諮詢專線:0937-182-635 *E-mail:k8883888@gmail.com *Line ID:k8883

Kaye您好,

1. 民事損害賠償責任的範圍,包括財產上損害(有單據的部分)與非財產上損害(精神賠償)。

2. 財產上損害,要要求對方提出單據或證據;非財產上損害,我國司法實務精神賠償的數額大多偏低,這點您是可以放心。

3. 您出庭作證的話,解決方案是要想辦法證明哥哥沒有故意或過失,所以不負侵權行為責任

倘若還有任何問題,歡迎撥打電話0973162871,或email: chendin.office@gmail.com。也歡迎您攜帶所有資料至律師事務所,由律師為您量身打造最適合您的策略。謝謝您!

 

家旭敬上

 

若回答對您有幫助,請您按下感謝律師,感謝您! 

 

 

您好:您所問的問題,前面的律師前輩已經回復得很清楚了。提醒一點,記得請你哥哥問一下強制險的部分,有沒有去申請,對方受傷,如果有單據,強制險會賠。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26 14:2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得為您哥哥作證,說明您哥哥無相關過失,減低您哥哥賠償責任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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ㄚ偉 103-04-24 02:26

請問朋友因傷害刑事判決拘役20天.
民事判決賠償3萬,朋友認為判決賠償金額太高要怎麼辦?上訴有用嗎?如要上訴需要準備什麼到那辦理?
如沒那麼多錢賠償.暫不理民事判決這件事,最後會又被判刑或加罰等事情嗎?
謝謝

沈恆 (沈律師) 103-04-24 02:55

您好!對於判決不服,應於收到判決20日內提出上訴狀上訴救濟,是否有用要詳細研究卷證資料後才能判斷;若判決確定後還是不賠,會被強制執行,但不會另外加刑。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刑事判決已經確定,則刑度就不會再改變了,至於民事部分若有不服且尚在上訴期間之內,提起上訴請求改判,但能否改判須由法院審認。民事判決確定後,若被告不依判決所判之內容進行給付,原告可以依法持確定判決聲請強制執行被告財產或所得以取償,因此除非被告全無財產或所得,否則原告自可依執行程序使其債權獲得清償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您好,刑事案件如果認為過重,可以向地方法院遞狀上訴到高等法院,但一般來說,如果沒有特別情況,上訴是不會變動刑期的,也不會影響民事賠償的進行,但因為你們目前也是在沒有民事和解的狀況下判決,所以上訴也不會因此而變更重。

有問題來電0960300927         

來信:jackalsky1014@gmail.com

LINE:jackal.sk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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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26 13:2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對判決不服,應於法定上訴期間內,提出上訴之。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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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小蓁 103-04-21 05:35

我去年因家暴去醫院驗傷 之後要回去接小孩出來的路途中被警察臨檢「沒開大燈+酒駕」 
酒駕被判拘役50天 
原本2月7日就該去執行了「我沒收到通知單」 
2月10幾號時 我家人說有我掛號信沒領到 要去派出所領! 
我去領 是執行單 3月3日早上九點 
酒駕時還沒離婚 戶籍在前夫家」 

很多人都說可以申請分期易科罰金 
我就上法院網路申請分期 3月3日那天還是沒收到法院的公文 
我就直接打電話問書記官了 

【問是否能分期】書記官超生氣的 不讓我分期【因為這是她第二次傳我執行了】 

我拜託書記官給我一星期時間「籌五萬」 
她說三月十日再沒看我的人就要發佈拘提了!!! 

我也有跟書記官確認 2月7日執行單是寄我前夫家 
如果沒人簽收掛號信的話 書記官會這麼生氣嗎?!
領掛號信不是要簽名或蓋章嗎? 
我是否能對代領我掛號信的人提出告訴呢?

我該去那裡查呢?郵局?書記官?

強強 103-04-11 23:46

律師你好,我想請問一下,我有個朋友有個問題想請問一下,就是他102年3月間有犯一件偷竊案件,被判緩起訴一年期間102年3月~103年3月,然後他在101年7月間也犯了一件偷水溝蓋案件,在今年2月份警方找上門,做完筆錄,也判了20天的拘役另科罰金2萬元,結果在今天收到檢察官寄信來函說,前項緩起訴撤銷(102年的偷竊案件),因偷水溝蓋犯罪期時為102年7月,為緩起訴時間,因此撤消緩起訴。就去申請異義。結果今天收到申請異義駁回。然後他說 警方筆錄是寫101年7月犯的,結果判決書來後他也沒注意看,緩起訴撤銷駁回,他才再拿判決書,裡面確實犯罪時間寫 102年7月犯的,但他確定是在101年犯的,那還有什麼可以補救的嗎?????

法律小學生 103-04-12 18:16

大大你好 照你所述 日期應該是101年 卻因為誤載為102而被撤銷

                          確實很冤枉,現在要針對那誤載的判決來進行主張

                          你可以來信shishian94@yahoo.com.tw

                          再與你分享相關案例的處理經驗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13 16:3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撤銷緩起訴後,檢方可能會起訴,您得委任律師為您辯護之。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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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ublehappiness 103-04-08 13:33

因偷了商品(價值約6千塊台幣),現判拘役40天得易科罰金
但因是外國人不懂台灣法律,在行政過程中損失了權利,如:立悔過書,和解等有助減輕判決的方法。
現有上訴的念頭,因在網路上找到一些案例是偷車(使用了工具)但判刑卻比較輕,加上經濟已有問題才生偷竊念頭,現罰金真的有點重,有如落井下石。
判決是在3月27日判的,但在4月7日才收到判刑書。這樣還可以去上訴嗎?

去上訴要準備什麼嗎??如找案例(行事手法跟判決),清楚表明經濟狀況,找外交人員等等。
時間真的有點緊,請有心人問答。
感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上訴期間以您收到判決書後起算十日內提起,所以您4月7日收到,現在仍可以提起上訴,上訴應敘明理由,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08 16:5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不服原判決,得於收到判決十日內提出上訴之。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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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ublehappiness 103-04-08 13:17

因偷了商品(價值約6千塊台幣),現判拘役40天得易科罰金
但因是外國人不懂台灣法律,在行政過程中損失了權利,如:立悔過書,和解等有助減輕判決的方法。
現有上訴的念頭,因在網路上找到一些案例是偷車(使用了工具)但判刑卻比較輕,加上經濟已有問題才生偷竊念頭,現罰金真的有點重,有如落井下石。
判決是在3月27日判的,但在4月7日才收到判刑書。這樣還可以去上訴嗎?

去上訴要準備什麼嗎??如找案例(行事手法跟判決),清楚表明經濟狀況,找外交人員等等。
時間真的有點緊,請有心人問答。
感謝 

涅吉 103-04-07 14:07

最近家人的車禍案件因和解不成對方提起刑事訴訟附帶民事訴訟

現在刑事案件以下簡易判決,法官以過失傷害而判處拘役20日,但沒有判緩刑

所以想請問各位大大關於此,是否提上訴會有實益(我的意思是上訴的話是否有機會可以處拘役但可緩刑,因對方只是小小擦傷...)

 

再者因對方對方刑事訴訟附帶民事訴訟刑事判決先下,民事裁定移送民事庭,我想寫一份書狀向承審法官陳述雙方在和解過程中,對方惡意哄抬賠償金額(從1500元至現在的50000元)且無和解誠意


請問我應用何種法律書狀陳明(可否請各位律師大大指明是用哪一種狀紙),之前有提問過,但律師大大只說明用"狀紙",但我不知是用哪一種狀紙


還請各位大大幫幫我


謝謝阿~~~~~~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07 14:2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刑事上訴似已無實益,拘役易科罰金,可繳罰金解決之。關於附帶民事訴訟,可撰寫民事報狀說明事實經過及您的相關請求。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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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an 103-04-01 17:48

律師您好:

住家旁邊有一小塊國有財產局的土地,當初建商在建築該基地時已將該地以圍牆圍起來,也鋪上水泥地面與我所購買的住家(因這塊國有地的緣故,我的房子也賣得比隔鄰貴)相連,日後我自己搭上棚架遮雨以及放置可移動式雜物.

但在103年初收到國有財產局的通知書說我無權竊佔該國土,期間已親赴國有財產局溝通(說明原委),希能優先承購,也表明當初是建商圍起來的,承辦人員是說我們把棚架拆掉即可,後續來了一張罰單(五年租金),已繳清,棚架也在限期內拆除,但水泥地以及圍牆未拆,今日又來一張到案說明通知書(國道公路警察局!!!)

想請教律師幾點

1.已繳過罰金,再起訴,算一罪兩罰嗎?

2.罪責可以轉向建商嗎?

刑法  320條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竊取他人之動產者,為竊盜罪,處五
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利益,而竊佔他人之動產者,依前項之規定
處斷。
前二項之未遂犯罰之。

感謝您的回覆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雖然會構成民事侵權問題,但並不一定會構成刑事竊占問題,而警察製作完筆錄後仍會將全案移送給檢察官,仍應小心應對,另向建商求償的部分,則仍有研究之餘地,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06 19:1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的行為並不一定會構成刑法上之犯罪,但您所造成之損失,似可向建商加以求償之。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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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rk 103-04-01 13:24

1.若想撤銷債務動產抵押權,但已知悉超過1年未滿10年,知悉情況是8年前去查封對方動產時,她拿出動產設定抵押契約,告知我查了也是白忙一場,我拍賣拿不到錢,因當時不知法律撤銷抵押權,我現在可提告嗎?我會有誣告罪嗎?

2.又想告對方第 356 條     債務人於將受強制執行之際,意圖損害債權人之債權,而毀壞、處分或隱
匿其財產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我會有誣告罪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06 16:3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刑法第169條規定:意圖他人受刑事或懲戒處分,向該管公務員誣告者,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您提告民事,若無理由,僅為駁回,未使他人受刑事追訴,不成立誣告罪。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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瘦的要命的紙片人 103-03-27 02:03

在我學生時期 常常遭受父親常時辱罵 睡眠剝奪 惡言相向 遭受長達3年半的精神暴力
我因此罹患嚴重的憂鬱症和焦慮症,到精神科就診自今已長達9年以上

我父親總是在我睡覺時將我吵醒,並且惡言辱罵,我覺得已經是在騷擾我了,這樣有達到強制罪的定義嗎?刑法第304條:以強暴脅迫使人行無義務之事或妨害人行使權利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追訴時效為10年。
如果我現在以強制提告我父親,然而事發距今已9年,能夠提出的證據只有精神科的診斷證明,這樣法官能判我父親有罪嗎?
如果我父親否認曾經虐待我,這樣法官能判我父親有罪嗎?

鍾亞達 (鍾律師) 103-03-27 13:16

紙片人您好:

依您所陳述內容,您的父親之行為除了強制罪以外,
其實還可能會構成傷害罪或其他刑事犯罪。
不過,由於年代已久,
若欲提告而只有診斷證明會有相當難度,
可以考慮備妥相關證物或其他可能證明犯罪之相關資料後,來所討論,
律師協助您思考是否可能有相關人證、物證之存在。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3-29 20:5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應蒐集相關證據,如錄音錄影或驗傷單等,再彙整相關證據資料,委任律師為您撰寫刑事告訴狀,至地檢署提出刑事告訴。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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啦啦 103-03-25 12:49

請問一下就是我坦承我持有一包二級毒品0.幾我也供出藥頭開完檢察庭就收到簡易判決拘役55日得易科罰金5,5。怎麼十天後又收到要去開偵查庭拜託是否可以告訴我我好煩

應該是檢察官要辦你其他案子

您可以先看一下傳票上所載被傳喚人的身分是被告還是證人,若是證人的話,則檢察官可能是要傳喚您到庭證述毒品來源等細節,俾以偵辦毒品上游所涉販賣毒品等案件。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3-25 16:2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應視您的傳票上記載為何,為證人被告,及字號為偵字案或毒偵字案等,均有所不同。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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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胖 103-03-18 12:50

請問一下我交保時.交保了2萬元..現在判處拘役15天..因為手頭上真的沒錢能繳罰金..請問當初的交保金可以申請來繳交罰金嗎??急..急..急

 

 

孫志堅 (孫律師) 103-03-18 14:20

阿胖:

保證金必須要等到你到執行之後才會發還,因此可能無法先拿來抵繳罰款。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3-19 10:3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保釋金無法抵罰金,您可向該股請求分期或易服勞役等。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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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蔡 103-03-14 11:38

律師您好:

請問我日前剛收到地方法院檢察署的檢察官起訴書,我是被告!起訴書中表示[已偵查終結,認應提起公訴!惟因被告(我)對於未被發覺之犯罪自首而接受裁判,請依刑法第62調前段規定減輕其刑][所犯法條:過失傷害罪:因過失傷害仁者,處6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5百元以下罰金]請問這樣還在流程中,我若去申請良民證會順利下來嗎?再請問,我是否符合申請簡易處刑判決的資格?最後請問,因為原告只有因此車禍造成身體摩擦傷,是否符合緩刑的資格呢?相當感謝您的耐心回覆!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3-14 11:5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仍得聲請刑事犯罪紀錄,但已不會無前案紀錄,會有一過失傷害之紀錄,再您已認罪,符合聲請簡易判決處刑之要件,有機會取得六個月以下得易科罰金之判決和緩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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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蔡 103-03-14 13:09

律師您好:

首先先感謝您的回覆!

不好意思因為您的用字很專業

有些內容我還是不太理解

故再予以提問

''您仍得聲請刑事犯罪紀錄,但已不會無前案紀錄,會有一過失傷害之紀錄''-

請問就您的字義,我還是可以拿到良民證嗎?只是裡面會有過失傷害的紀錄是嗎?

''符合聲請簡易判決處刑之要件,有機會取得六個月以下得易科罰金之判決和緩刑。''

那請問我是直接電聯法院說要申請簡易處刑判決即可嗎?申請簡易判決就不需再親跑法院了
是嘛?又,除緩刑外,是否還可以爭取甚麼勞動服務的方式?

再次感謝您的細心回應!!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3-14 14:3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良民證及刑事警察局之犯罪紀錄,若您無犯罪紀錄,該證明即所謂良民證,是此,即使您有一過失傷害紀錄,您仍可申請刑事警察局犯罪紀錄,只是非無犯罪紀錄而已。是否聲請簡易判決處刑,為檢察官及法官之權利,您只能等待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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琉璃 103-03-13 08:09

xxx幫助詐欺取財,處拘役伍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壹仟元折算壹日。緩刑2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並應依執行檢察官之指示,並應指定之政府機關,政府機構.行政法人,社區或其他符合公益目的之政府機關或團體提供陸拾小時之義務勞勞,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

 

在等執行書下來

 

 

我想問的事情是  如果易科罰金罰完 還要接受義務勞務之服務跟緩刑兩年嗎?

還是案子就算結束了?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緩刑即暫緩執行,所以易科罰金部分先不用執行,但緩刑期間,您仍應從事後段所述之事務,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3-13 10:5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您提示情形,緩刑即暫緩執行,您可先不用繳罰金,但要為勞動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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緩刑係法院對被判處二年(少年犯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罰金之被告,同時宣告於一定期間內暫緩執行其刑以勵犯人遷善之制度。緩刑期滿,緩刑之宣告未經撤銷者,其刑之宣告失其效力,不再執行,與未曾受刑之宣告相同。

本件判決主文一併宣告緩刑,則在緩刑宣告前段記載的相關刑罰,是暫不執行的,屆時緩刑期滿,緩刑之宣告未經撤銷者,其刑之宣告失其效力,不再執行。另本件為附條件之緩刑緩刑期間應依其宣告之相關命令完成所附條件始可,尚請留意。

再者,本件在緩刑之宣告經撤銷前,檢察官只能依法按照緩刑宣告之相關命令進行執行,而無法逕行就暫緩執行的拘役加以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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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r.Tu 103-03-12 21:44

請問律師:

我是被告,事情原委是我因發現我父親生前有交往一位小三,在整理我父親的遺物當下,發現他的智慧型手機,有與對方床上的性愛照片,因為情緒的影響?,我用我父親的手機傳了幾封有恐嚇性質的Line到對方手機裡,因此我被對方告恐嚇罪,雖然發生此事時的我無前科,也因此案是刑事案件,我很不幸的被法院判要罰處拘役50日或易科罰金5萬,不過後續這位小三就誠如標題我所問的,他還對我提出精神賠償50萬,我想請問的是:(1)從傳訊到被判刑這段期間,我一次都沒去她家找過她,也沒打過任何通電話給他,更不用說傷害她,他這樣子請求精神賠償我該如何反駁才恰當?(2)她請求50萬法官一定會成立嗎?以上是我想請教的問題,感謝各位律師!

 

Mr.Tu您好,

1. 您必須主張,所傳Line訊息內容,未達使對方身心受到影響的程度。因對方為成年人,應有相當心智健康程度,不致受影響。

2. 就算受影響,也未達新台幣五十萬元的程度。

3. 詳細情形,仍須視您所傳簡訊內容判斷。

4. 可委由律師撰寫答辯狀,或出庭為您辯護,可將法律上風險降到最低。

倘若還有任何問題,歡迎撥打電話0973162871,或email: chendin.office@gmail.com。也歡迎您攜帶所有資料至律師事務所,由律師為您量身打造最適合您的策略。謝謝您!


律師敬上

 

若此回答對您有幫助,尚請您按下「感謝律師」。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對方確實可以請求精神上慰撫金,但他請求的金額應屬過高,您可以向法官說明恐嚇之來龍去脈,以減少損害賠償,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3-13 10:0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您提示情形,對方似可向您請求侵權行為損害賠償,包含精神慰撫金,惟您亦可主張酌減請求之金額,具狀將相關情形與法院說明之。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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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103-03-10 14:16

經本院裁定改依簡式審判程序審理,判決如下:

拘役肆十日,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一千元折算一日,緩刑貳年。

請問

<如>易科罰金!是有要要易科罰金嗎?

怎麼沒提到哪時候要繳!要去哪繳?

後面有有提到

本院認其所受宣告之刑,以暫不執行為適當,並予宣告緩刑2年,以啟自新

暫不執行還要被拘役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3-10 15:3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您提示情形,暫不執行,即暫時不用執行相關刑罰。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superwei86 103-03-08 08:25

某A和友人創業,投資B旅行社股份有限公司10%股份,並擔任監查人職務.由於創業維艱,某A也擔任B旅行社股份有限公司之員工.負責業務拓展以及導遊服務,在工作任務內表現中上.某日B旅行社股份有限公司發現某A下班後私自在網路部落格和論壇經營個人的旅遊品牌 (某A沒有成立或加入任何公司&合夥,其個人網路品牌也和B旅行社品牌無關,但客源相似) ,B旅行社股份有限公司要求某A簽立股權轉讓同意書轉移所有股份(現金市值買回),否則就要以背信罪告某A. 

 

以下有幾個問題想請教:

1. 根據公司法董監事競業禁止條款(公司法209條/227條),某A沒有加入或成立任何公司或是合夥,但下班後在網路宣傳個人品牌行?使否違反公司法? 若違反的話,是否執行完請求權&歸人權後處分就算結束,還是其行為也違反刑法背信罪(刑法342條)?

 

2. 根據公司法222條,監察人不得兼任公司董事經理人,董事或其他職務.但某A擔任B股份有限公司監察人時又擔任員工(有勞健保,有領薪水,但沒有簽員工僱用契約),則某A雙重角色(監察人/員工)在法律上是否同時成立或者擇一成立? 如果同時成立的話,那以員工的角色其行為是否構成刑法背信罪(刑法342條)?


[備註]

公司法209條/227條

董事為自己或他人為屬於公司營業範圍內之行為,應對股東會說明其行為之重要內容,並取得其許可。股東會為前項許可之決議,應有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三分之二以上股東之出席,以出席股東表決權過半數之同意行之。公開發行股票之公司,出席股東股份總數不足前項定額者,得以有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過半數股東之出席,出席股東表決權三分之二以上之同意行之。前二項出席股東股份總數及表決權數,章程有較高之規定者,從其規定。董事違反第一項之規定,為自己或他人為該行為時,股東會得以決議,將該行為之所得視為公司之所得。但自所得產生後逾一年者,不在此限。

 

刑法342條--背信

為他人處理事務,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利益,或損害本人之利益,而為違背其任務之行為,致生損害於本人之財產或其他利益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1000元以下罰金。


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A既然僅屬股東之一,恐無法適用您所述之公司法規定,但背信仍需視其行為事實而定,本件最好能與A簽訂契約,才能保障公司權利,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3-10 12:3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您提示情形,應視A是否與公司簽有委任契約,即與公司之委任關係為何,再視A之相關具體行為有無違反背信罪等。刑法第342條規定:為他人處理事務,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利益,或損害本人之利益,而為違背其任務之行為,致生損害於本人之財產或其他利益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一千元以下罰金。前項之未遂犯罰之。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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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虹 103-03-04 16:07

你好~最近收到被檢查官起訴普通詐欺法(5 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 1000 元以下罰金),內容大概意思是檢察官懷疑我是詐欺共犯,因為之前介紹朋友給另外一個被告,然後那個朋友被騙所以他連同我一起告想要脫我一起下水,但事實是我沒有拿錢而且我也不知道另外一個被告是 騙子,也完全沒有想害我朋友的意思,而且那時我才十九歲(不知道可不可以減輕),但主要就是卡在我朋友把我和他的即時通對話紀錄給檢察官,證明我是介紹人。

 

我真的覺得很冤枉,想請問接下來後面的程序為何?若想要請律師出庭幫我辯護費用大概多少?有幾成把握?因為預算有限……

 

一審完還會在二審嗎?

1.如果確實沒有共犯 可以證明你只是單純介紹 沒有從中有任何好處 2.檢察官起訴後 會交由刑事庭法院審理 如果有和解或許有緩刑機會 但看起來你應該是要打無罪判決 3.如果委託律師協助 一般一個審級費用五萬元起 4..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