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閉 [X]
阿偉 105-03-09 08:13

小弟是農家子弟,因幾年前家到中落,欠下高額債務,遲遲無力償還家父的交通罰款,並非惡意不償還,真的是有苦說不出,昨天收到法務部來的通知,要把我家唯一的農地法拍,債務至今也尚未還清,罰金又不斷的增加,唯一生財的農地要被法拍,實在是不知道該如何是好,希望有律師大哥/大姊能救救我,是不是有辦法能延期繳款,罰金有這一些還有超過10年的要怎麼申請註銷

需到案 、強執 102年4月27日 領有機車執照駕駛小型車 9000元 需到案 、強執 101年5月25日 領有機車執照駕駛小型車 9000元 需到案 、強執 100年1月6日 領有機車執照駕駛小型車 9000元 強執 94年8月25日 輕型機車行車超速二十公里以上者 4800 元
強執 93年1月17日 在禁止臨時停車處所停車 2400元


拜託好心的律師大人救救我

一、直接聯絡執行處聲請分期清償

二、要有清償計畫,去說服行政執行處。

三、做農人的話要翻身不容易,可以的話請考慮從商,商人的話不用一開始就做大生意,可以慢慢的做,做久了懂得管人管錢管事,生意就會慢慢大起來。

四、祖產的意思是要幫助子孫的叫祖產,如果對祖產過於執著,它就失去了祖產的意義了。真的沒辦法的話不要太堅持。

五、你說的金額並不大,可以考慮向親友借錢或是向銀行貸款來處理。至於民間信貸的話就不建議了,民間貸款無論用什麼樣的名義包裝,利息都太貴了,這樣是划不來的。

六、法拍會讓一個財產的價值爆跌,如果可以的話找個親人借錢一筆還了,然後再分期還這個親人。

七、如果要經商的話最重要的是眼光,尤其是自己的眼光,這個部分要多做功課,巴菲特說不要投資自己不懂的領域。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吉第大樓。

ling 105-03-08 12:15

機械停車糾紛

對方在進入車位時.警示燈和大燈都未開啟的情況下.在駕駛座後方放置東西我準備開車時因為死角沒有看到他車位有人.啟動操作車位造成對方車門損壞

第一時間有請管區派出所員警來做筆錄.當時對方請來他熟識的修配廠估價約6.7萬.事後竟寄存證信函要求我支付30多萬元修車及精神損失.請問對方也違反在停車塔內未開任何警示隨意逗留.難道他沒有一定比例的責任?(當日員警有說明雙方都有無心的過失)

請問我現在應如何因應?需要回函給對方嗎?

謝謝

 

鍾孟杰 (鍾律師) 105-03-08 14:16

車損修車就零件部分需扣除折舊,另只有財損的話是不能請求精神賠償

過失釐清,就要看現場有無監視器或是其他證據,而這必須由提告求償的一方舉證。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3-08 17:5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針對對方之存證信函可不予理會,待對方對您提告,您再委任律師協助答辯之;若已知悉對可能對您提告,應避免與對方接觸,避免對方錄音蒐證;若對方對您聲請支付命令,應盡速異議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Walker 105-03-07 11:01
律師,您好 我在今年2/10承租一間房間,因為當初承租的動機是門前可以停車,當時房東在591租屋網的廣告中也有提到,然後就在2/26當天門前的汽車被拖走,詢問該里里長告知此戶門前是不能停車的,顯然是房東騙了我們,因此我就請房東來討論此事,討論結果是雙方協議解約條件是最晚在3/10屆滿一個月租金期間,歸還原屋後便可退還押金。然而,原本我們有意在今天提前歸還原屋,取回押金,但不料房東卻出爾反爾,以簡訊告知我們,他並無責任義務歸還全額押金,請問我們該怎麼做呢?明天準備寄出存證信函,但是從租賃契約中並無房東住址,只有身分證字號和手機號碼,請問我該寄到哪裡呢? 以上有留存證據的部份有591租屋網的廣告內容、看屋訂金條、租賃契約及當面協議解約條件時的電話錄音,以及最重要的通話內容,如:房東以Line告知不全額退還訂金和出爾反爾的來龍去脈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3-07 11:4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提出刑事告訴。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Nelson 105-03-07 10:56
鄰居(甲方)房屋位於死巷最末間,我方(乙方)為倒數第二間,甲方以其 「房屋位於死巷道路(公有地)末間,乙方車輛不得停放干擾其車輛出入動線」為由報警驅離乙方;目前甲方房屋為租客承租,租客表示以甲乙方協調停車方式為其執行依據,但甲方不肯與乙方進行協調,請問: 1. 乙方有法規依據可強迫甲方面對協調嗎? 2. 甲方以其 「房屋位於死巷道路(公有地)末間,乙方車輛不得停放干擾其車輛出入動線」為由報警驅離乙方行為有法條依據支持嗎? 感謝您的回答或歡迎與我聯繫釐清案件問題點,謝謝!
Nelson 105-03-07 08:06

鄰居(甲方)房屋位於死巷最末間,我方(乙方)為倒數第二間,甲方以其

 「房屋位於死巷道路(公有地)最末間,乙方車輛不得停放干擾其車輛出入

動線」為由報警驅離乙方;目前甲方房屋為租客承租,租客表示以甲乙方

協調停車方式為其執行依據,但甲方不肯與乙方進行協調,請問:

1. 乙方有法規依據可強迫甲方面對協調嗎?

2. 甲方以其 「房屋位於死巷道路(公有地)末間,乙方車輛不得停放干擾其

車輛出入動線」為由報警驅離乙方行為有法條依據支持嗎?

3. 若需民事訴訟,請問乙方需準備、搜集資料項目為何?

感謝您的回答,謝謝!

補充說明,前方公有路段無紅、白線標線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3-07 09:4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比較快之解決方式應打電話向縣市政府為民服務專線申訴,請求派警察前來前往畫設紅線,若對方仍繼續於紅線上停車,再拍照檢舉及請求拖吊。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3-07 09:5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比較快之解決方式應打電話向縣市政府為民服務專線申訴,請求派警察前來前往畫設紅線,若對方仍繼續於紅線上停車,再拍照檢舉及請求拖吊。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ken 105-03-05 19:29

律師您好

過年前個人去某購物中心用餐,

進入停車場時被該購物中心員工惡意逼車,

本人未予理會,但是停好車後對方又把車駛近並搖下窗戶惡言相向,

當我下車要步行進入購物中心時,又必須經過對方停車處,

對方又從車內駕駛座與我激烈言語爭執,

此時才赫然發現對方是購物中心員工,

我便警告對方要至購物中心投訴其惡行,後來我便自行離去也沒投訴.

想不到的是,時至今日警察竟然才來找我,

(事到如今我的行車紀錄器早就沒有當初的檔案),

警察說是對方持驗傷單去告我傷害恐嚇,

我問警察它有什麼證據可以這樣亂告人?

警察說它有驗傷單,然後只給我看停車場入口不到五秒的車輛行進影片,

請問律師後續我應該如何處理此事?

<一個從來沒有上過法院的人求助>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3-05 19:33

您好,縱使對方有驗傷單,也沒辦法證明是您所傷害之行為所造成。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3-05 19:3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對方對您提告,您可考慮委任律師為您辯護,爭取不起訴處分,對方須對其主張盡其舉證責任,故於警詢前,可先與律師討論可能之問題,與安全之回答,避免自己之回答對自己不利,成為起訴自己之證據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你好:

若無傷害恐嚇事實要嚴正否認。 認定犯罪要依憑證據,若無證據證據不足無法證明有犯罪事實,檢察官會給予不起訴處分。 若能夠證明告訴人虛捏事實提告(如果是證據不足或誤會不會構成),會構成誣告罪,可提出告訴追究其刑責。
ken 105-03-05 19:45
回覆 徐維宏律師 的發言內容:

你好:

若無傷害恐嚇事實要嚴正否認。 認定 ... (恕刪)

 律師您好

個人已經向警察嚴正否認有所謂的傷害恐嚇事實,

請問我可以向警察請求,閱覽其所提告傷害恐嚇證據嗎?

否則光憑一紙驗傷單與目前我所看過的停車場入口汽車行進影片,就可羅織別人入罪跑法院嗎?

試問誣告罪是否要檢察官傳喚時,方可提出?

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原則上基於偵查不公開,偵查資料是無法給被告閱覽,但您可以跟警察請求看看,有些時候還是會通融一下,另外誣告部分並不一定要等到到檢察官那裡,現在即可以提起,但建議可以在本件不起訴後再行提出,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Helen 105-03-04 19:18

您好:我每個月要繳500的車位費.社區稱作保養費 但是:14個車位中最少有7個不能使用!!跟社區主委反應 他們卻說必須自己修理!!!後來反問那每個月繳的500元在哪?他說是機械式車位的保養費用!!但是壞掉的車位都是上方的!!能用的都是下方的!所以機械根本全壞了!全部都不能轉動!!後來問了所謂的保養費是用到哪!!社區主委又稱是清潔費!!但是每個月都還有另外繳管理費!裡面也包含了清潔費!!後來社區開會我也有說明情況!但是傭有車位的人只有14個!其他沒有車位的多達上百戶!!其他沒有車位的拒絕社區使用公費來修理機械式停車位!!!而管理室也告訴我們每個月務必繳交500元的""保養費"""!!!!我買下房子至今也5以上了 主委也一直沒給正確的回覆!!請問我這個問題該怎麼辦呢???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3-04 19:2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委任律師發函請求主委限期修繕相關設備,屆期若主委置之不理,再考慮委任律師提起民刑事訴訟請求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你好:

可先向管委會調閱規約、跟停車位有關之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看是否有所約定。 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10條第2項規定,公用部分之修繕管理委員會為之,費用由公共基金負擔,但共用部分可能有分成大公、小公,也有可能有分管契約存在,詳細情形必須依照規約、區分所有權人決議、分管契約之規定、約定才有辦法判斷。 若有約定,可請求管委會履行修繕義務。 500元費用之性質為何,以及是否不合理,還是要看規約或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才有辦法判斷。
Helen 105-03-04 18:58

財產的必須一個月繳500元| 社區稱作保養費 但是:14個車位中最少有7個不能使用!!跟社區主委反應 他們卻說必須自己修理!!!後來反問那每個月繳的500元在哪?他說是機械式車位的保養費用!!但是壞掉的車位都是上方的!!能用的都是下方的!所以機械根本全壞了!全部都不能轉動!!後來問了所謂的保養費是用到哪!!社區主委又稱是清潔費!!但是每個月都還有另外繳管理費!裡面也包含了清潔費!!後來社區開會我也有說明情況!但是傭有車位的人只有14個!其他沒有車位的多達上百戶!!其他沒有車位的拒絕社區使用公費來修理機械式停車位!!!而管理室也告訴我們每個月務必繳交500元的""保養費"""!!!!我買下房子至今也5以上了 主委也一直沒給正確的回覆!!請問我這個問題該怎麼辦呢???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3-04 19:17

您好,

 

1、如對全體住戶大會決議有疑義,可向法院起訴請求撤銷,但無法要法院命社區為特定行為,而且基於社區自治,法官原則上會尊重社區決議。

 

2、您的情形僅能就原購屋契約是否紀載不詳實或隱瞞重要資訊之情事,均可據此向出賣方請求瑕疵給付之損害賠償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提供更完整的諮詢,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南西 105-03-03 21:35

事實:

我的朋友(下稱A)在103年5月份,自行騎機車要停在人行道上時(有畫機車停車格),因為機車都停得很密集,所以A在停機車時,旁邊的那台由於不穩影響到A,而在A不小心下,自己的機車往前滑行至馬路,撞到停在馬路旁緊臨人行道旁的某名牌汽車(該汽車違規停在紅線上)。

當下有報警處理,也有做筆錄,但A沒有自己拍照,而今天(105年3月)A收到民事起訴書,及調解通知,原告是產物保險公司。保險公司求償共29,000多元(零件13,000多元及工資15,000)及自收到起訴狀繕本翌日起至清償日年利率5%利息

ps:A之機車僅保強制險及傷害險,未保第三人責任險。而此事故目前皆無人員受傷,僅有車子損害。

以下想請問:

1.由於汽車駕駛人亦是違規停車保險公司卻求償所有修車的費用,我方可否主張對方與有過失?比例又應該是多少?按此情形大約多少的賠償金是合理的呢?

2.修車費用可否折舊?工資亦能因為對方過失而減少嗎?

3.由於起訴書裡已有筆錄,但照片全是對方汽車受損照片,完全沒有其他完全呈現現場車禍全景照片,目前可否再去向警察局要照片?調解時是否要提出?

4.要如何知道修車費用是否合理?有查詢合理價錢之處嗎?

5.起訴書所載之利息是否一定要付?因為在起訴狀收到至清償前,並非我方不願賠償,而是金額未講好,對方請求利息是否是不當得利

6.我方保險公司能替我理賠對方一些費用嗎?

7.如果對方汽車沒有停在那裡(因為對方所停的路算是車流量大之處,應該很容易會發生事故),A之機車即使沒有停好也不會發生事故,A可以請求對方負什麼責任嗎?

8.A之機車由於也有些損傷,對方汽車如有保第三人責任險,A可以向對方請求費用嗎?

9.調解時應須注意什麼事?如果調解不成又該如何處理?

謝謝!

calvin 105-03-03 10:53
律師您好:想請問一下我在我居住的社區買了一個車位在產權上的坪數有12點多坪,實際劃車格的坪數只有7-8坪左右我知道那有包含公設,位置恰好算是獨立式的位置,想請問我產權上有12點多的坪數除了有劃白線區隔的車位外正後方又有前屋主停放機車雖然他是放在我的格子外,想請問在交屋後他並無知會我要放機車,像這樣的情況是否我可向他追討機車停車費用呢?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3-03 11:20

您好,

 

本案可能與您的買賣車位契約較無關係,停車格以外之位置能否停放機車,應屬全體社區之事務,您可向管委會反映此事,由管委會或全體住戶大會決議停車格外之空間能否、如何停放機車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提供更完整的諮詢,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Walker 105-03-02 23:46

律師,您好

我在今年2/10承租一間房間,因為當初承租的動機是門前可以停車,當時房東在591租屋網的廣告中也有提到,然後就在2/26當天門前的汽車被拖走,詢問該里里長告知此戶門前是不能停車的,顯然是房東騙了我們,因此我就請房東來討論此事,討論結果是雙方協議解約條件是最晚在3/10屆滿一個月租金期間,歸還原屋後便可退還押金。然而,原本我們有意在今天提前歸還原屋,取回押金,但不料房東卻出爾反爾,以簡訊告知我們,他並無責任義務歸還全額押金,請問我們該怎麼做呢?明天準備寄出存證信函,但是從租賃契約中並無房東住址,只有身分證字號和手機號碼,請問我該寄到哪裡呢?

以上有留存證據的部份有591租屋網的廣告內容、看屋訂金條、租賃契約及當面協議解約條件時的電話錄音,以及最重要的通話內容,如:房東以Line告知不全額退還訂金和出爾反爾的來龍去脈

你好:

若無地址就沒辦法送達。 電話錄音若有合意終止租賃契約及退還押金之內容,可以起訴請求返還押金
Walker 105-03-02 23:25

律師,您好

我在今年2/10承租一間房間,因為當初承租的動機是門前可以停車,當時房東在591租屋網的廣告中也有提到,然後就在2/26當天門前的汽車被拖走,詢問該里里長告知此戶門前是不能停車的,顯然是房東騙了我們,因此我就請房東來討論此事,討論結果是雙方協議解約條件是最晚在3/10屆滿一個月租金期間,歸還原屋後便可退還押金。然而,原本我們有意在今天提前歸還原屋,取回押金,但不料房東卻出爾反爾,以簡訊告知我們,他並無責任義務歸還全額押金,請問我們該怎麼做呢?明天準備寄出存證信函,但是從租賃契約中並無房東住址,只有身分證字號和手機號碼,請問我該寄到哪裡呢?

以上有留存證據的部份有591租屋網的廣告內容、看屋訂金條、租賃契約及當面協議解約條件時的電話錄音,以及最重要的通話內容,如:房東以Line告知不全額退還訂金和出爾反爾的來龍去脈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3-03 09:00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雙方洽商的過程中,曾討論過停車事宜房東卻隱瞞,則可能涉犯詐欺罪,可以報警處理。

2、反之,則僅為一般民事糾紛,倘若對方拒絕返還押金,可以提起民事訴訟救濟

3、倘若沒有地址,則無須再發存證信函,以對話紀錄等作為證據即可。

 

 

巧克 105-03-02 23:24

我的機車檢舉噪音污染

但是檢舉人提供的照片是在我們社區地下室我的停車

所拍的照片 而這台車我都未碰過 只是改好擺著觀賞

卻被民眾檢舉 其中一項說明是說

臺端車輛於行經本市路段時,經民眾檢舉機動車輛發出噪音妨害安寧

問題是我一台車好好停在那邊也沒有發動 就憑一張一個停車格上的機車

沒有發動 就以這原因來舉發我 請問我該怎麼辦呢?

如果沒有發動又停放在自己的停車地方 也要受罰的話

那是不是一些展示車都能檢舉了呢?

醬醬油 105-03-02 20:00

律師好,麻煩了
本人於2/26與在撞球場認識快兩年的朋友A相

約打球,到了約定時間,兩人一同進入球館,選好
球桌跟櫃檯講好打幾小時與飲料後,我就走拿
組新球,朋友A先走去球臺,組裝他自己的球桿,
我拿球走到球臺後,也組裝自己球桿,而球臺因
為有上位客人留下的球沒整理,因球場人手不
夠,於是我叫朋友A收球,朋友A說收球會降低他
的身分地位,說球臺錢他出,叫我收球,我自然也
沒理他,後來朋友A說不打球了,要走了,我說哪
我叫櫃檯小姐來收,收好後,朋友A還是執意要
走,我就說哪把欠我的新臺幣1200元還來,以後
別聯絡,他把錢丟桌上後,我忘記他說什麼了,就
很生氣的朝他右胸槌一拳,他說要告我,於是我
就跟他互罵爭吵,我還往地上丟了根公用球桿,
之後我在收球桿,他趁我沒注意時,把我另一隻
球桿帶走,我後來發現,我很緊張的追到停車
把球桿搶回,因為此球桿是朋友B借我的,我自
然要珍惜,且害怕球桿被朋友A帶走會不會造成
損害,心急之下,拿起安全帽作勢要打他,但沒真
的打下去,嚇嚇他而已,然後就各自離開。


1事後對方已經告我傷害,筆錄也已經做好,我都如實告知過程,也有傳簡訊跟打電話要與朋友A和解,但都不接,後來也傳簡訊告訴我,已經要找律師法院提告,不會和解,請各位告訴我該怎麼做,會被如何判決,謝謝。

2再請問他搶走我球桿這點,這情形我能告搶劫偷竊嗎,謝謝。



 

你打對方造成傷害的部分,因為傷害的程度不嚴重,如果法院判決,刑度應該只會判個一至兩個月以內的刑期,且應該可以易科罰金

至於對方拿走你的球桿的部分,要看對方拿走時的主觀意思是什麼,如果有不法所有的意思那就會構成竊盜,如果只是不小心拿錯了,則不會有任何刑責。

以上,歡迎到我的部落格留言,我的部落格網址:asfreeagain.blogspot.tw

aaron 105-03-03 19:28

謝謝陳律師,再請問,他拿起我的球桿時,拿走前還說了這之球桿價值1萬多是嗎,我叫他放下,他就拿走了,這樣有構成其他罪責嗎,感謝

丰仔 105-03-02 00:54

因本社區規約規定,違反停車管理第一次開勸導單第二次直接開罰,每張三百元,不知道,管委會沒有確卻執行

我可否告管委會侵權行為的財產損失

因為本應收取罰單三百元納入管理費,增加共用基金的,卻因未執行或包庇特殊行為人之行為,請問可以如何處理?

感謝律師百忙中回覆,謝謝

丰仔 105-03-02 00:43

地下停車場管理辦法規定,機車位只能停一輛機車,但很多人停了二輛腳踏車,詢問了主委,主委回說,規約並沒有規定不能停腳踏車,我也依會議討論提出問題,但主委回覆說已告知過,所以不回覆。

請問,我該往那個方向去尋求救濟

另我已向工務局反應過(說管委會違反規約即違反公寓大廈管理條例),工務局說是私事,要自詢法律救濟

如是又有什麼法可以告管委會呢?

感謝律師百忙中回覆,謝謝

Martin 105-02-25 14:30
2016年2月21日晚間約六點半, 我開自小客等紅燈停在北市金山北路中線(直行線), 準備綠燈右轉市民大道三段, 在右側也有一部自小客停車綠燈準備右轉, 綠燈時, 我打方向燈緩慢右轉, 我太太坐在副駕駛座後方, 突然大聲說右側自小客很靠近, 我馬上停車, 對方這時也停車, 我太太搖下車窗大聲跟我說兩車約只差十公分, 並有看對方駕駛, 對方駕駛位置約在我副駕駛座後方一些, 對方沒有搖下車窗也沒下車, 我也沒有聽到碰撞聲, 雙方停車後約停30秒後, 因對方沒有作為, 我就開車駛離, 對方也沒任何動作, 當晚十點多接到北市北平東路交通隊說對方以我肇逃報案, 隔天我即去交通隊做筆錄, 警方做車輛外觀拍照, 筆錄上寫沒有明顯碰撞痕跡, 而對方在警方留下照相是左前方保險桿一大片擦痕, 左葉子板一痕, 左照後鏡有刮痕, 對方是律師, 今晚將到對方事務所談和解, 請問該如何談?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2-25 14:55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無人傷亡,只是單純的民事賠償肇事逃逸的行政罰單責任,無須過於擔心。

2、建議應該先釐清肇事責任,並且請對方提出相關的修繕單據,否則基礎事實無法釐清,要和解恐對我方沒有保障。

3、倘若雙方可以和解成,要簽立和解書,我方必須留執一份。

marco 105-02-24 10:06
律師您好!!! 本人於2015/4/23向新竹福斯汽車購買一台 Golf 1.4 TSI 全新展示車 (里程數為8公里),於2015年五月下旬開始發生”胎壓偵測異常”的Alarm ,當時為第一次 發生,下車確認胎壓沒有問題後reset alarm即可消除,六月初在行駛於高速公路時又再 度發生”胎壓偵測異常”的Alarm 且連帶發生”ABS異常”&“煞車制動力異常過大”的重度 故障訊息,詢問客服電話回覆即刻停止車輛使用待拖吊回原廠檢修(於原廠檢修待料一 個月),六月底開始續使用車輛,而後就一而再再而三的發生”胎壓偵測異常”的 Alarm ,每次停車下車檢查量測胎壓均正常,陸陸續續發生數十次也頻繁的回原廠檢修 (更換SENSOR,軟體升級,清潔輪速轉軸…等等)都沒能將問題解決,每個月都會發生次數 不定,檢修到連原廠技師都坦承該換的都換了不知如何解決此一問題,將車輛行車電腦 資料送回德國原廠判讀亦無法得到解決方案,後續發生Alarm時均必須將車輛靜止並熄 火後重新發動才得以消除Alarm ,12月又發生時原廠甚至更換ABS電腦,但事隔三天就又 再度發生,尤其是於高速公路行駛時須於路肩停車檢查車輛進而增加駕駛人受傷的危 險,嚴重影響駕駛人安全! 整個發生的時間區間至今長達九個月,一再反映收到的回覆 都是回廠檢修,只是在拖延保固期的消耗,於是2016/1/4向福斯汽車申訴…表明該車輛一 開始使用就持續發生Alarm根本就是一台有問題的瑕疵車輛(相同問題發生次數大於三 次已超過購車合約書上限),在沒有任何人可以保證不會再發生的情況下提出退車或換 車要求…,幾經幾番討論斡旋車商還是依然保持高姿態極度消極地應付態度,打了不下10 通的申訴電話也沒有正面回應,完全忽視消費者權益! 懇請協助~此case可以如何解 決,目前手上有近整年度發生胎壓偵測異常的照片及錄影檔,另外亦有與車商斡旋換車 過程的錄音檔(內容包含車價虛報與當初不符,及非本人親自簽名...等,這樣應該算車 商委造文書吧)...可以依民事訴訟控告精神賠償嗎???

一、買賣契約的瑕疵擔保請求權有行使時間的限制,法律規定是六個月。

二、這可能是這個車廠這個態度的原因,因為你可能已經超過了可以主張瑕疵擔保請求權的時間。三、當然這六個月要看怎麼起算,這個部分就會相當重要。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吉第大樓。

YiCi 105-02-24 09:45
你好 事情是這樣子的 在前幾天我工作的地方對面有一條白線 聽說是機車可以停汽車不行 而我男朋友不知道違規停車停在那 剛好那天霧很大 我男朋友為了要混等等要去同學會的時間 於是在車上玩遊戲 誰知道 前方有兩台車為了閃躲我男友的車 發生車禍致前面的車起火 起初他們兩個有閃過 也沒撞倒我男朋友的汽車 後面那台機車擦撞到前面那台機車 導致前面那台機車起火 而起火機車車主他們家人說我男朋友要賠機車的一些費用還有手機費用..等 大約要1·2萬 或3·4萬 請問真的要這麼多嗎?
沈恆 (沈律師) 105-02-24 15:28

您好!

違規停車可能被認定為導致車禍的原因之一,費用則應依過失比例來計算,如果對過失比例有意見,可申請車禍鑑定,依鑑定報告來計算賠償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小米 105-02-24 03:09

您好

請問車停醫院私人停車場背擦撞而有版金及烤漆受損情形,當天也調閱醫院的監視錄影,發現上班至開車期間只有一台車停旁邊且未曾移動,但監視器只能看到車停入旁邊無法判定有擦撞情形,加上當天並未報警,想請問該如何處理?隔天至警局備案有意義嗎?若懷疑是庭旁邊車造成可以請求觀看他的行車紀錄器或請他的車一起給專人或維修車的師傅鑑定刮痕嗎?

E-MAIL:helleny74924@yahoo.com.tw

謝謝

Martin 105-02-23 11:39

2016年2月21日晚間約六點半, 我開自小客等紅燈停在北市金山北路中線(直行線), 準備綠燈右轉市民大道三段, 在右側也有一部自小客停車綠燈準備右轉, 綠燈時, 我打方向燈緩慢右轉, 我太太坐在副駕駛座後方, 突然大聲說右側自小客很靠近, 我馬上停車, 對方這時也停車, 我太太搖下車窗大聲跟我說兩車約只差十公分, 並有看對方駕駛, 對方駕駛位置約在我副駕駛座後方一些, 對方沒有搖下車窗也沒下車, 我也沒有聽到碰撞聲, 雙方停車後約停30秒後, 因對方沒有作為, 我就開車駛離, 對方也沒任何動作, 當晚十點多接到北市交通隊說對方以我肇逃報案, 隔天我即去交通隊做筆錄, 警方做車輛外觀拍照, 筆錄上寫沒有明顯碰撞痕跡, 而對方在警方留下照相是左前方保險桿一大片擦痕, 左葉子板一痕, 左照後鏡有刮痕, 對方是律師, 今晚將到對方事務所談和解, 請問該如何與對方談?

 

你好:

若無人受傷,行政責任上會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2條規定處1000元至3000元之罰鍰;肇事逃逸吊扣駕照1至3個月。 民事上若你對於車禍有肇事責任,需要負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責任,可先申請初判表,若初判表對你不利,可以申請鑑定,依鑑定意見書釐清肇事責任歸屬。 維修之零件可計算折舊,小客車耐用年限為5年,超過5年後只能請求殘值10%,但維修之工資無折舊問題,要全額負擔。 若對方也有過失,可主張與有過失減免責任,你也可以請求對方賠償你的損害。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2-23 11:59

您好,

 

1、本件情形因無人受傷,是並無刑事肇事逃逸罪之問題,僅有行政裁罰之問題。

 

2、應先檢視行車紀錄器或監視器畫面,確認本件是故意外發生原因,亦應可從雙方車體碰撞位置比對是否確實有碰撞發生。

 

3、可先確認雙方損害之金額,再協商雙方負擔比例。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提供更完整的諮詢,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ericlee 105-02-22 22:04

請教一下

1.未徵收之道路預定用地可否建議市政府規劃人行道 ( 11米巷道,雙向車道,但兩旁皆被1樓住戶/公司/店家給佔用停車)。市府認為11米巷道為地區用道且轉彎處有紅線尚可供人車互讓通行。且此處為公寓社區民眾有停車需求。因此無法規劃人行道

2.承第一點 進而要求市政府規劃停車格 但市府表市面前道路為未徵收之道路預定用地因此台北市政府無法規劃停車格。

 但無法規劃人行道 & 停車格又無法有效管理巷道幾乎變成(100% )1樓住戶/公司/店家專用的停車場,我們該如何主張自己的權利? 又 11米巷道 雙向道,兩邊街停車騎樓,因此民眾被迫走在馬路中間,萬一出車禍 是要歸咎於 A.台北市政府 B. 民眾 C. 駕駛人

  台北市政府 永遠都是官樣的文章回覆需求 ,要如何處理?才能要求市政府處理

  另因1樓幾乎都被1樓的(住戶/公司/ 店家) 外推增建,雖屬 緩拆之舊違建,但是依據建築法第11條之一的第三& 四項,政府可以立即拆除舊違建,但市政府不作為治民眾於危險之地( 走在馬路中間),是否有管道可以申訴市政府瀆職?

  因為跟台北市政府反應很久了但市府的回覆等於沒回,該如何讓市府有效的回應?  謝謝大家的協助解答。

marco 105-02-22 22:00
律師您好!!! 本人於2015/4/23向新竹福斯汽車購買一台 Golf 1.4 TSI 全新展示車 (里程數為8公里),於2015年五月下旬開始發生”胎壓偵測異常”的Alarm ,當時為第一次 發生,下車確認胎壓沒有問題後reset alarm即可消除,六月初在行駛於高速公路時又再 度發生”胎壓偵測異常”的Alarm 且連帶發生”ABS異常”&“煞車制動力異常過大”的重度 故障訊息,詢問客服電話回覆即刻停止車輛使用待拖吊回原廠檢修(於原廠檢修待料一 個月),六月底開始續使用車輛,而後就一而再再而三的發生”胎壓偵測異常”的 Alarm ,每次停車下車檢查量測胎壓均正常,陸陸續續發生數十次也頻繁的回原廠檢修 (更換SENSOR,軟體升級,清潔輪速轉軸…等等)都沒能將問題解決,每個月都會發生次數 不定,檢修到連原廠技師都坦承該換的都換了不知如何解決此一問題,將車輛行車電腦 資料送回德國原廠判讀亦無法得到解決方案,後續發生Alarm時均必須將車輛靜止並熄 火後重新發動才得以消除Alarm ,12月又發生時原廠甚至更換ABS電腦,但事隔三天就又 再度發生,尤其是於高速公路行駛時須於路肩停車檢查車輛進而增加駕駛人受傷的危 險,嚴重影響駕駛人安全! 整個發生的時間區間至今長達九個月,一再反映收到的回覆 都是回廠檢修,只是在拖延保固期的消耗,於是2016/1/4向福斯汽車申訴…表明該車輛一 開始使用就持續發生Alarm根本就是一台有問題的瑕疵車輛(相同問題發生次數大於三 次已超過購車合約書上限),在沒有任何人可以保證不會再發生的情況下提出退車或換 車要求…,幾經幾番討論斡旋車商還是依然保持高姿態極度消極地應付態度,打了不下10 通的申訴電話也沒有正面回應,完全忽視消費者權益! 懇請協助~此case可以如何解 決,目前手上有近整年度發生胎壓偵測異常的照片及錄影檔,另外亦有與車商斡旋換車 過程的錄音檔(內容包含車價虛報與當初不符,及非本人親自簽名...等,這樣應該算車 商委造文書吧)...可以依民事訴訟控告精神賠償嗎???

你好:

可直接向消費者服務中心申訴,由消保官處理。 在保固期間內就要求新竹福斯汽車依照保固條款履行,若無法修復就主張物之瑕疵擔保責任,主張解除契約財產上之損害無法請求精神慰撫金,若未提供代用車,可以請求賠償交通費用之支出。
葉子 105-02-22 11:07

之前婆婆的男友想買車,掛了婆婆的名字分期買了一台車,結果貸款繳費不正常,車子到處開 罰單停車費都不繳,現在一堆紅單往家裡寄。

現在他男友失蹤了,避不見面,車子開走了,我們找不到他,我們想把車子牽回來卻找不到人!

因為當初貸款是他繳,雖然車子是婆婆的名字貌似也不能告他侵佔?或者不能報遺失請警方找回?

像這樣的情形我該如何將車子尋回呢?

你好:

若車子只是登記在你婆婆名下,但均由婆婆男友管理使用處分,你婆婆與他男友之間有借名關係存在,若提告侵占可能會有誣告罪之問題,報遺失可能會有誣告罪或未指定犯人誣告罪之問題。 車子罰單問題可至監理機關辦理車輛拒不過戶註銷牌照稅手續。 代墊之稅捐、罰單可以請求婆婆的男友依借名關係償還。
葉子 105-02-22 15:57
回覆 徐維宏律師 的發言內容:

你好:

若車子只是登記在你婆婆名下,但均由婆婆男友管理使用處分, ... (恕刪)

感謝您的回答~以下還有幾個問題想請教~

若依照您所說的,那他避不見面~我就完全沒有辦法請警察機關將車子找回的可能囉?

唯一能做的就只有將牌照註銷嗎?但是牌照註銷不是都要將罰單,稅捐繳清才能註銷嗎?

現在若對方能夠像當初借名時所說得有信用,那就沒有這些問題了…就是因為車子是他在用,車子跟貸款的名字都是我婆婆,可是使用人是他,他又避不見面~把車子開走找不到人~罰單跟稅金還有停車費的單子一直往我家寄,造成我們很大的困擾~難道沒有其他能尋求的公權利或者法律途徑能夠將車子尋回嗎?

Jasper 105-02-21 16:33

幾天前在社區地下室停車場當場發現隔壁車位的車擦撞到我的車,在他要開離現場前請他下車查看。當時有發現保險桿有擦傷,也說他有誠意負責,表明他住在某樓A戶,可以在找他看要怎樣處理,他說他當下有急事然後就離開現場了。於是我先直接到進口車原廠估價,進口車原廠估價保桿烤漆加上卡榫維修費月為13000元。於是我在警衛室留個紙條給他,告知我的聯絡方式以及預估原廠維修費(一萬三)。隔天下午他的租賃公司打電話來,告知他本人業務繁忙,所以請租賃公司業務跟我協談修理事宜。他們認為原廠報價不合理,想說服我去他們所認識的私人車廠處理,但我不接受我不信任的車廠處理我的車子。所以請業務轉告他本人我無法接受。接下來,我便向社區管理員是詢問此住戶資料以及監視器畫面,但發現他並非住戶,是住戶的哥哥。他開的車也是租賃公司的車,監視器畫面角度問題,僅有拍到他的車子緊急煞車搖晃以及我請他下車理論的畫面,沒有直接擦撞角度的畫面。接下來他也沒再主動聯絡我和解的事宜。

請問我該採取些什麼動作以保護我自己的權益?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2-21 17:25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可以檢附包含監護器畫面、雙方往來留言資料、估價單等要求對方賠償,倘若對方拒絕,可以提起訴訟

2、不過倘若修繕費用中有零件的話,恐有折舊問題。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2-21 20:22

您好,

 

您可先向法院或區公所之調解委員會聲請調解,如仍未果,可蒐集相關證據資料,包含監視器畫面、車輛維修報價單等,撰擬民事起訴狀後至法院提告,請求對方賠償您的損失。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提供更完整的諮詢,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wei 105-02-20 13:47

我想請問一下  我騎進公寓的地下停車場  前方有一台休旅車  我跟在他後面  
煞車停在第2個斜坡   進地下停車場1個   之後 右邊還有一個   他停在第2個斜坡後 直接後退  撞到我的機車  (他的停車位在地1個斜坡下去 有一處平坦的地方   他停在第二個斜坡只是要倒退把他的車頭朝外而已      她明明可以在第1個斜坡就直接開進他的停車位     他怪我我機車的大燈沒開   說他好幾年來都這樣停   可是他停駐也沒在看後面直接後退  我有說地下停車場有燈你沒看到嗎?   他回我  誰看的清楚    那我很疑惑  她看不清楚 他還直接後退  都沒在看後面嗎    我該怎麼處理 

你好: 1.先去調閱停車場的監視器畫面或你自己的行車紀錄器。2.若有受傷,可以在6個月內提告過失傷害,偵查中再處理和解事宜。3.若只有車損,就要提起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4.建議先請管委會協調或自行聲請調解委員為調解,無效果再依上開途徑主張權利。

一、建議先搜集證據證明是他突然後退才撞到你的,不然後續也許他會說是你從後面撞他是你的錯。

二、證據搜集了之後再做後續處理。

三、如果不是很大的車禍的話可以和解要儘可能的和解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吉第大樓。

wei 105-02-20 13:17

我想請問一下  我騎進公寓的地下停車場  前方有一台休旅車  我跟在他後面  
煞車停在第2個斜坡   進地下停車場1個   之後 右邊還有一個   他停在第2個斜坡後 直接後退  撞到我的機車  (他的停車位在地1個斜坡下去 有一處平坦的地方   他停在第二個斜坡只是要倒退把他的車頭朝外而已      她明明可以在第1個斜坡就直接開進他的停車位     他怪我我機車的大燈沒開   說他好幾年來都這樣停   可是他停駐也沒在看後面直接後退  我有說地下停車場有燈你沒看到嗎?   他回我  誰看的清楚    那我很疑惑  她看不清楚 他還直接後退  都沒在看後面嗎    我該怎麼處理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2-25 16:28
您好,感謝您的留言,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 對方應該有倒車未注意其他車輛的違規,倘若當時是夜間,則我方有夜間未開大燈的違規。 2、 可以依據雙方的過失責任求償。 3、 倘若雙方可以洽商,可以簽立和解書。
wei 105-02-20 12:59

我想請問一下  我騎進公寓的地下停車場  前方有一台休旅車  我跟在他後面  
煞車停在第2個斜坡   進地下停車場1個   之後 右邊還有一個   他停在第2個斜坡後 直接後退  撞到我的機車  (他的停車位在地1個斜坡下去 有一處平坦的地方   他停在第二個斜坡只是要倒退把他的車頭朝外而已      她明明可以在第1個斜坡就直接開進他的停車位     他怪我我機車的大燈沒開   說他好幾年來都這樣停   可是他停駐也沒在看後面直接後退  我有說地下停車場有燈你沒看到嗎?   他回我  誰看的清楚    那我很疑惑  她看不清楚 他還直接後退  都沒在看後面嗎    我該怎麼處理 

鍾孟杰 (鍾律師) 105-02-20 15:22

您好!若對方倒車未充分注意車後狀況,則可能有疏失,可先看看地下停車場有無監視器,或者也可考慮與對方溝通和解雙方各退一步處理。

Liya 105-02-20 12:11

朋友的大樓是85年建造的,最近主委才說後來有住戶稍微看得懂設計圖才說看以前建商的大樓平面圖沒有機械車位這部分,主委說可能是建商取得建照之後,後面才增設的機械停車位…可是當初是政府獎勵投資的國民住宅。(大樓自己留底的平面圖已被白蟻蛀食不可辨識)

所以說怕機械停車位是違建,也不敢去市府調謄本。怕真是違建的話整個大樓都沒有車位了會被拆除。

有沒有什麼方式可以得知機械停車位是不是合法的?

若真的不合法,有解決之道嗎?

因位大樓落成時就是有機械車位…大家買的時後就是有編號有車位

區分所有權人有購置車位者,至地政事務所調取登記謄本及平面圖等,如果不會,請社區之顧問律師協助,不必至市府。另如違法,則市府應該有查核消防及建管紀錄。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2-20 15:5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至地政事務所及縣市政府建設課聲請謄本及原始設計圖,加以比對、比照。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小崴 105-02-18 21:05

想請問車道共三個,我方由外車道路邊起步到中間車道要回正(車身都在中間車道上了),我左後方有一台馬自達在中間車道靜止,infiniti過馬自達變換車道撞向我方導致打滑撞向外側道路邊停車車輛的左側車尾(紅線違規停車),請問這樣的肇事為何?

為何承辦警員說對方變換車道直行車?我方要全賠兩方?承辦員警是寫出判表的嗎?申請事故鑑定是不是也會參考出判表呢?

煩請各位幫忙,因此事從事發到現在都焦慮睡不好(這樣做兩份工作不知道要還到什麼時候),兩方都向我方施壓索賠,第三方只認為反正他只是會受到違規停車罰單,我方要全賠

 

沈恆 (沈律師) 105-02-18 21:22

您好!

警察處理車禍事故後會作成初判表,您如果對初判表不服,可申請車禍鑑定,除了初判表之外,您可準備其他有利證據,也可提出書面陳述意見給鑑定機關,以爭取有利的鑑定結果。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YEN 105-02-18 10:50

想請問我們大廈擁有一個車位,因為那是買給爸爸媽媽住的,所以那個車位都是爸爸停車,但我們每天早晚都會帶小孩去給阿公阿嬤,因為常常下雨冬天冷的,所以我們都會借道地下室,從地下室接小孩下去,現在管委會要規定車位上有人的話,我們其他車不能進入車道,請問這樣合法嗎?我們沒有要停車,也是屋主,只是要下車道放小孩,請問管委會有權利不讓我們下車道嗎?車道不算是公共空間嗎?謝謝~~~~

小崴 105-02-17 18:27

在2/9號基隆市愛三路郵局前有三個車道,中間車道一台馬自達停在我車左後方靜止,已打方向燈查看車輛由座右邊車道路邊起步出來要回正時,被內車道一台infiniti要變換車道撞上,打滑撞向路邊停車之車輛,請問肇事責任為何?

兩台車主都向我方索賠,光我方車修理費初估就要18萬,我們該如何處理?

承辦員警在電話一直強調是我方的肇事責任,申請現場圖跟照片還有影片沒有意義....懇請各位幫忙解答,謝謝

請備事故現場圖及登記聯單、筆錄等,洽詢基隆當地律師

Joanna 105-02-15 15:58

請問大家,因為有人在我們店門口亂停車,那個人經告知後不聽,還大聲斥責店員後離去,所以我們在他的車上貼了請勿亂停車的告示,結果卻被告混損,案子已經送到檢察官那邊,2/25就要開偵查庭了,我想請問,這樣有辦法構成刑法上的毀損嗎??我們這一方應該要準備什麼資料,才有辦法全身而退呢??先謝謝大家花時間看完我們的狀況並且幫我們解惑,感激不盡!!

你好:

破壞美觀是否構成毀損罪實務上有爭議。 可以主張客觀上後照鏡並未毀棄、損壞或致令不堪用;主觀上並無毀損故意,不該當刑法第354條之毀損罪。
沈恆 (沈律師) 105-02-15 16:37

您好!

既然已被提告,只能盡力朝有力的方向答辯。您可主張並無毀損的故意,且未達於毀損車窗,致不堪用的程度,最好能提供有利的判決案例讓檢察官參考。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鍾孟杰 (鍾律師) 105-02-15 18:31

可以主張該告示之張貼,不致於留下無法移除的痕跡而不構成毀損

rndhome 105-02-15 13:06

您好, 最近車子停在固定停車位上, 車窗常遭人吐痰. 是已經知道是誰. 已蒐證有錄影. 但不知這如何處理. 是否要報案後請警方蒐證留下痰, 之後做DNA比對. DNA比對需要如何的程序, 費用如何. 怕洗掉後對方不認帳. 此費用訴訟後可否列為向被告索取條件.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2-15 13:49

您好,

 

1、如已有錄影蒐證,應無須再檢驗DNA。

 

2、除刑案或家事案件,一般民事上很少會請求檢驗DNA進行比對,以錄影證據提告或提起刑事告訴即可。若真有檢驗需要,費用部份可請求對方負責。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提供更完整的諮詢,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Amy-Tai 105-02-15 11:31
執事者收信平安; 最近,鄰居自用電鑽打壞牆壁(我有錄音擋及龜裂相片,必要時可以佐證),已造成與他們為鄰的牆壁多處裂痕,懷疑已破壞整個的建築結構,請警察來探看,他也呼巄他們說:不會的,等下再動工。但是,地區警察走沒多久,他就開始開挖了,造成隔音設備都差,隔壁他在掃瓦碎片都聽得一清二楚;我媽媽都不敢吭聲,因上次故意停車在我我們家前面,造成來往車輛、垃圾車,碰撞到我們加水管,警察來看了一下,也是不了了之。警察走後,就對我們家人嗆聲、故意撞壞我媽種菜的箱子挑釁,我們很倒楣與牠們為鄰,目前,生活在恐懼當中,現在的社會沒法律了,一點天理都沒有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2-15 11:58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嗆聲的部份,倘若涉及恐嚇,可以蒐證提告

2、有關於施工造成鄰損的部份,倘若我方的建築物有受損,可以要求對方賠償,如對方拒絕,可以提起賠償訴訟。可以先請廠商進行估驗,然後發存證信函或是律師函給對方。

 

三郎 105-02-15 11:20
出租房子前5m退縮地,遭前承租佔用停車(已三個月)。解約後避不見面也連絡不上,車子佔用門前出入口,導致無人願意承租。 請問:是否可逕自將車移至路旁?(是否有侵權問題)。我該如何處理?
賴小賴 105-02-15 11:16
我將車輛停在路邊店家旁門口(沒劃線),用餐完後,看見騎樓下的一台摩托車已經跌落與我的車門碰撞在一起(騎樓與馬路有斜坡落差),造成2~3處刮傷與凹陷,等了一會,對方車主也出現,於是報警處理。 警察查閱店家門口監視器查看,發現疑似大人帶小朋友在門口等待用餐時,小朋友碰到摩托車造成摩托車跌落(因影像前有棵樹,樹葉多又風吹搖晃,故用疑似字眼)。警察表示會協助找尋小孩和其父母,來釐清責任。但確沒有請店家保留檔案或複製檔案帶回。 請問1.我該向誰請求賠償?2.我與摩托車車主雙方的責任為何?3.雙方停車問題有無違規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2-15 11:35

您好,

 

可向摩托車車主請求損害賠償,由於停車問制並無劃線禁停,況且停車位置與本案碰撞意外並無關聯,是以原則上應可請求對方車主全額賠償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提供更完整的諮詢,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路癡喬巴 105-02-15 09:55
我和一位女性老太太發生擦撞,當時女性老太太行駛在汽車專用道中間,預往市區行駛,我和對方同方向行駛中,突然對方倒地,我以為她是撞到路上的東西導致倒地,沒多做里會就離去,隔天交通大隊警察打電話告知我我去撞到人要我去做筆錄,警方調閱路口監視器給我看,鏡頭很明顯是對方跑來撞我是對方的錯!但是,我沒有停車查看和在現場等警方到場就離開,所以警方以肇事逃逸論處,當天我作完筆錄便致電和帶著水果去被害人家中探望,便告知她們說:我不知道我有撞到人就離開,實感抱歉,因為大貨車的死角的很多,撞傷她們實感抱歉,對方也說:她們是個明理的人,看你為人誠墾份上不多做計較,只要求你們賠醫療費和機車維修費,我們主管告知她們至於這個我們會請保險全權負責,但是警方有跟我說:肇事逃逸是屬於公訴罪不會因為私底和解就解決,此案將送至地檢署,我想請問一下!這樣我會被永久吊銷駕照和被關和罰錢嘛?

你好:

若知悉有肇事致人受傷之情形仍決意逃逸,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2條第3項處罰鍰,並依第4項規定會吊銷駕駛執照,刑事上會構成肇事逃逸罪。 可抗辯並不知悉有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肇事致人死傷之情形,但檢察官、法官不見得會相信,此部分你要提出對你有利之證據。 另可與告訴人和解,請告訴人撤回過失傷害之告訴,就肇事逃逸罪部分,為非告訴乃論之罪,無法撤回,可請求檢察官給予緩起訴處分,或聲請法院宣告緩刑
Amy-Tai 105-02-11 15:11

執事者收信平安;

最近,鄰居自用電鑽打壞牆壁(我有錄音擋及龜裂相片,必要時可以佐證),已造成與他們為鄰的牆壁多處裂痕,懷疑已破壞整個的建築結構,請警察來探看,他也呼?他們說:不會的,等下再動工。但是,地區警察走沒多久,他就開始開挖了,造成隔音設備都差,隔壁他在掃瓦碎片都聽得一清二楚;我媽媽都不敢吭聲,因上次故意停車在我我們家前面,造成來往車輛、垃圾車,碰撞到我們加水管,警察來看了一下,也是不了了之。警察走後,就對我們家人嗆聲、故意撞壞我媽種菜的箱子挑釁,我們很倒楣與牠們為鄰,目前,生活在恐懼當中,現在的社會沒法律了,一點天理都沒有嗎?

你好:

鄰居可能會構成毀損建築物罪或毀損器物罪、恐嚇危害安全罪,可蒐集證據提出刑事告訴。 若警方不受理可直接向地檢署提出告訴,但要有充分之證據。 若有騷擾之情形,會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仍然可以報警處理。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2-12 13:03

您好,

 

1、房屋毀損的部分,可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至於損害程度有多大、是否破壞房屋結構,須交由公正專業之建築技師單位進行鑑定鑑定費用最終可要求有過失之一方負擔。

 

2、隨意停車的部分,可報警拖吊。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提供更完整的諮詢,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三郎 105-02-08 18:46

出租房子前道路旁5m退縮地,遭前承租停車佔用解約後又聯絡不上避不見面。現在車子停在門前私有地上,出入不易,沒人願意承租,要如何處理?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2-08 19:11

您好,

 

1、可通報警方與拖吊業者前來處理。

 

2、亦可提起民事訴訟請求車主返還侵占土地,並給付過去無權占用之租金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提供更完整的諮詢,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2-08 19:2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建議可以先照相存證,並向警方通報。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2-08 20:0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建議可以先照相存證,並向警方通報。

一、報警真的是最有效的方法了,快又有效。

二、有時候聯絡不到只是他出了什麼事,如果真的是這樣報警搞不好還能救人一命。

三、報警沒辦法處理的話再以調解訴訟的方式處理。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吉第大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