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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ra 104-09-14 15:10

律師你好:

有個很困擾的問題想要請問,我的婆婆是個控制慾很強大的人,因為婆婆不斷的攻擊我們,把我們的金錢都拿走後 竟要把我們趕離老公住了七年的地方,(房子是公公的名字)但裝潢費用(大約60萬)全都是老公出的,請問我們可以把裝潢費用拿回嗎?(需要這些費用才有錢搬離)

請問有任何方式可以制止婆婆這樣的行為嗎?

非常謝謝你們的回答!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9-14 15:40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婆婆可能涉嫌家庭暴力,倘若有語言或是肢體暴力,可以報警並且聲請保護令

2、有關於裝修費用的部分必須看當初是什麼情況下墊付的,可能有借款或是無因管理,請詳述過程才有利分析。倘若確實可以請求,程序上可以先發存證信函催告清償,倘若拒絕,可以提告

Mary Tsai 104-09-13 22:25
姊姊在FB認識一名叫David Lucas 的瑞士人男朋友,說兩個月後要來台灣共住,請她先找房子。我懷疑對方是跨國愛情騙子,但她完全不聽我的,認為自己不會受騙,該怎麼辦?

一、最快的方法當然是找個人當餌讓對方覺得這個餌可以讓他賺更多,然後就轉移注意力,一個是搜集證據讓你姊知道對方是來撈的然後死心分手;另外是如果你姊已經不斷的付錢的話可以搜集證據提告

二、另外的方法是找個好男人來熔化你姊的心,這個比較難,因為畢竟網路上又為了撈錢的話在現實生活中要找到比他會逢承的是難中的難。

三、165你可以當他是死了,多數情況是一點用也沒有的。

四、最壞的情況,你姊不會醒了,就當她做了個美夢,等到她的錢被撈光了這個男的就會放手了,當人生的功課來學學也行。比較害怕的是對方的目的不只是你姊的錢,有的是想要你姊當替死鬼,比如說騙你姊的金融帳戶,然後拿來做犯罪工具,這樣的話你姊還要幫這個詐騙的人去面對司法呢。

五、也可以把律師的建議給你姊看一下[不過被騙的人一般來說比較不會理律師的話]…

楊俊鑫律師,預約電話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吉第大樓。

mini 104-09-13 16:48

讓我簡單說明狀況

父 酗酒賭博,有工作就做兩天放三天。有監護權

母 在外工作算是零工,但都持續有工作,收入穩定

他們已離婚四年。我21歲目前與媽在外租房

三個兄弟妹年齡22、21、16

22、21的兩個都在國中高中的時候離開爸爸

現在只有未成年16歲的弟弟與爸同住(房子遺產)

我想問16歲的監護權能不能轉給22、21的姊姊或是媽媽?

因為我認為爸沒辦法照顧好16歲弟弟的生活,他甚至學費還要跟姊拿…

他給了弟三餐,給他了可以住的家,也給了他酗酒被怒罵的陰影,我跟姊還有媽可以多給他親情溫暖,弟弟願意離開爸,但卡在監護權,不知如何處理。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母親可以向法院聲請改定監護權,改定的機會應相當大,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9-13 23:51

您好,建議母親直接向法院聲請改訂監護。

 

蘇文俊/蘇文斌律師回答

您好

可以由你母親提改定監護權

只要你弟弟願意說出真相及意願

基本上法院會判給你母親的

            

歡迎來信詢問或到網站留言(上網搜尋蘇文俊律師

 
PS:本律師精於實戰,回覆以實戰策略、增加談判籌碼、收集證據為主,基本程序回答較少,請多包涵。

歡迎來電0960300927或0937831027(台南高雄請打此電話)   

信箱:jackalsky1014@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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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網站: http://www.su-attorneys.com.tw/

 

104-09-13 07:07

請問  

去年姊妹四人一起買了房子,一起繳貸款,我們想要設定房子作為保障,我們需要請律師協助嗎?還是四個人自己去設定就可以了呢?如果需要律師幫忙的話需要多少錢?我們位在新北市五股區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9-13 09:06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房屋設定抵押的話,可以自己辦理即可,倘若相關辦理程序不熟悉,可以委請代書協助。

2、律師這邊協助的是,倘若四方要簽立協議書的話,可以委請律師協助撰擬並且擔任見證,倘若有需要的話,可以來信或是來電洽商。

ss 104-09-12 21:41

房子重建申請鑑界 92年   有4坪多土地鄰居屋內

鄰居不處理 曾申請調解未達成和解

目前鄰居要賣房子

我們可已採取哪些措施保障權利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9-12 21:52

您好,可以提起民事物上請求權,主張鄰居無權占有您所有之土地

另外,縱使鄰居將該房屋出賣與第三人,還是可以向該地三人主張之。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9-12 21:54

您好,可以依據民法物權篇第767條,請求鄰居返還其所占用之土地

 如果土地鄰居合法建物內,法院判決拆屋還地機率不大,僅能請求不當得利,反之,該建物如為違建,除可拆屋還地外亦可請求不當得利

Jerry 104-09-12 17:13

本票聲請假扣押裁定,成功率高不高?

1.我沒有對方脫產證據,未能提出能即時調查之證據

2.只有與對方協商不成,不願還錢為理由? 即債權人催告後仍斷然拒絕給付的情形?

3.對方沒錢,只有房子為理由? 怕對方把房子移轉到它人名下。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票可以做為假扣押之物證,仍應釋明法律關係並提供擔保,才能取得假扣押裁定,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9-12 22:56

您好,現在法院對於假扣押聲請相較於以往確實較為嚴格,但若您能提出相當之理由,主張 對方確實有脫產之虞,還是有機會聲請成功。

建議向債務錄音蒐集證據,以說明對方確實有擺爛不想還等等,再據之聲請假扣押。。

嘉佳 104-09-12 17:10

您好我想要詢問一下

攸關於我們現在在台中沙鹿跟一位李先生承租房子住可是他說我們的租約在2月時就已經到期.他也就沒有繼續跟我們簽約..所以我們現在住的房子是沒有簽約的情況下住的 ..那這樣在"沒有簽約任何契約書"的情況下他跟我們收房租跟水電費這是合理的嗎? 另外還有一個問題是當初我本人跟他租房子房屋契約的簽名處是房東自己簽我本人的名字..我看到後我有問他:那個承租人的地方不是要我本人自己簽嘛? 那時房東回說 "你等等只要負責蓋手印就好"請問他這樣有違法嗎?那如果說我去到法院之前有對他提出偽造文書的告訴這樣會成立嘛?如果撤告後還想再重新提告這樣可以嗎? 因為我跟他承租房子時我之前有多次跟房東反應東西壞掉要處理他們都不予理會

因為他們的代理房東有很多人 原本是一位卓小姐管理的 在這位卓小姐管理的那段期間 我有跟卓小姐反映洗澡的熱水器壞掉要修理..結果她請來的工人是直接拿鑰匙開我們的房間門..請問這樣有違法嗎? 後來也有多次跟卓小姐反映房內的電視不能看 要她更換她不理我們!遲遲都未修理及更換..桌子的抽屜也壞了也是拖了很久很久她才給我們更換. 可是每到房租日他們這些代理房東卻收前收的很勤勞都很準時來收房租 .我們不給就說要把我們趕出去 請問以上這些問題 有他們違法的地方嗎?

你好:

你們的租賃契約民法第451條規定,已經默示更新,由於租賃契約係諾成契約,並不以書面為要件,所以房東請求你支付租金、水電費並無任何問題,否則你如何繼續使用房屋、水電? 房東先幫你簽名,嗣後經由你蓋手印同意,應無偽造文書之問題。 房屋若需要修繕,可依民法第430條規定,定相當期限催告房東,屆期不修,可以自行修繕,再由房租中扣除,或是請求終止租約。 你要求修繕熱水器,維修人員進入房屋修繕,要主張無故侵入住居恐有難度,不易成罪。 出租人必須有土地法第100條規定,才可以終止租約
Jerry 104-09-12 16:50

假如對方有詐欺的明確事證,我要告刑事訴訟,請問

1.能否以詐欺官訟為理由(案號及股別),配合對方協調不成的條件,進行聲請假扣押對方資產? 防止對方脫產,這樣可聲請成功嗎?

2.還是說得等法官判決詐欺確定後,才能進行假扣押對方資產?

3.假設對方詐欺罪成立,對方沒有錢但有房子,可否以詐欺的條件向法院聲請查封房子拍賣?

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假扣押現在即可以先聲請,但應釋明聲請原因並提供擔保,假扣押才比較能夠准,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一、  就閣下所述問題,為維護您的權益,如需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可與本律師事務所聯繫。 

二、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地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公理律師事務所、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9-12 21:55

您好,現在法院對於假扣押聲請相較於以往確實較為嚴格,但若您能提出相當之理由,主張 對方確實有脫產之虞,還是有機會聲請成功。

建議向債務錄音蒐集證據,以說明對方確實有擺爛不想還等等,再據之聲請假扣押。。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9-12 22:52

您好,現在法院對於假扣押聲請相較於以往確實較為嚴格,但若您能提出相當之理由,主張 對方確實有脫產之虞,還是有機會聲請成功。

建議向債務錄音蒐集證據,以說明對方確實有擺爛不想還等等,再據之聲請假扣押。。

一、假扣押的確是比以前難了。

二、常見被駁回的原因是因為未舉證釋明對方有脫產或是逃匿之虞的證據。例如對方明著說一毛錢都不給而你的朋友聽見了寫一個證明書;或是對方跟你說他沒有財產而你的朋友聽見了寫一個證明書。如果你知道他住那裡的話你去找他但是他門口貼了一堆積欠管理費的通知這麼丟臉的事如果他不是逃匿的話他應該會撕掉才是,這個照片也可以當成對方逃匿之虞的證據。這幾個例子供你參考。

三、假扣押分四個程序:假扣押裁定聲請,查財產,提存,假扣押執行。這四個程序裡面比較難的就是第一個程序,如果你要辦假扣押的話建議還是找個律師幫你布局比較好。

楊俊鑫律師,預約電話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吉第大樓。

opr 104-09-12 14:24

20年大廈沒有管理員,有一份車位停車權利證明單,想請問我的車位是屬於那一種的呢?房契上沒有車位的證明資料,車位是後來向賣房子追討來的。如要買賣要如何處理呢?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9-12 18:39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倘若沒有獨立產權,則只有使用權,原則上只能隨同房地的產權一併將使用權移轉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9-12 23:20

您好,應非屬合法之停車空間(可能只是儲藏空間習慣作為停車使用),而僅有使用權

opr 104-09-12 23:51
回覆 房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應非屬合法之停車空間(可能只是儲藏空間習慣作為停車使用),而僅有使用權

那要買賣是要經由建商開證明文件就可以了嘛!當初停車權利證明也是經由建商拿到的。

Jerry 104-09-12 13:24

由於債務人沒錢但名下有房子,我想聲請本票裁定強制執行債務人的房子以保障債權
一般都是先聲請本票裁定,然後收到「本票裁定書」和「確定證明書」後才能做「強制執行」。
但實務上有收到「本票裁定書」後,"馬上"去法院民事執行處聲請強制執行」的動作。
請問在還未拿到「確定證明書」以前,就可聲請強制執行的動作嗎? 例如強制執行查封對方的房子,法院會準嗎?
這時對方若向法院「聲請停止執行」或提起「確認本票債權不存在之訴」,後續流程又會如何?
對方是否要「提供擔保品」才能停止執行?

你好:

實務上雖然有爭議,但有見解認為可以只那本票裁定聲請強制執行,無須確定證明書,惟現在強制執行程序由司法事務官辦理,司法事務官採何種見解,要看運氣。 對方可提起確認本票債權不存在訴訟債務人異議之訴,並依強制執行法第18條聲請供擔保停止執行,通常是以4年4個月利息計算供擔保數額。

 一、本票裁定的話要送達給對方,對方還可以抗告拖時間,如果對方本來無意脫產的話你這個等於是打草驚蛇了,要是對方先脫著你的時間然後去脫產那就... 。但是依本票裁定聲請強制執行的話費用比較低一些。

二、有人會做假扣押,如果你的債權金額大一些做假扣押更有意義。

三、假扣押分四個程序,假扣押裁定,查財產,提存,假扣押執行。

四、如果金額比較大些而可能無法負擔提存金額(原則上是債權額的三分之一),那麼可以在做假扣押裁定的時候依照想提存的金額做一部請求,例如你想提存五十萬元,在假扣押裁定聲請狀就寫說債權額雖然是…但是因為聲請人供不起這麼多擔保金額,所以在假扣押程序為一部請求,僅先請求債權額中的一百五十萬元。

五、假扣押的部分要舉證釋明對方有脫產或逃匿之虞的證據,大部分自己辦的人會被駁回都是因為沒有舉證釋明這個。

六、你說的本票裁定還沒確定就聲請強制執行的部分,我找了一個相反的裁定給你參考「系爭本票裁定未確定,自不具備執行名義之要件,執行法院即不得據以強制執行。」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4年度事聲字第26號。

七、如果你在本票尚未確定前就急著聲請強制執行,被駁回後去異議,然後法官再做裁定,最後如果法官不支持你,時間又拖了一陣子。
這不是給對方充裕的脫產時間嗎!!!!
八、請三思呀
九、為什麼律師不去回答你他要擔保停止執行的問題呢?因為已經有人回答了。
楊俊鑫律師,預約電話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吉第大樓。
到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你會先看到一個水果攤(綜合果汁還不錯);之後會到一個炸雞排(好吃);再來是信義房屋(好仲介);再來有幾間銀行(先領錢再找律師);再來如果你看到一個書局就表示你過頭了;到了全家就過頭太遠了,進去買個晚餐再來找我吧(不建議買飲料,我最近在減肥)

Jerry 104-09-12 01:07

由於債務人沒錢但名下有房子,我想聲請本票裁定強制執行債務人的房子以保障債權。一般來說若本票裁定確定,屆時應向法院聲請核發確定證明書,以利後續強制執行程序之進行,請教律師

1.假如到法院聲請本票裁定,對方會收到通知嗎? 還是本票裁定確定後向法院聲請核發確定證明書時,對方才會收到通知? 還是說我拿確定證明書去執行債務人的房子時,對方才會收到通知?

2.若對方如果提出抗告,或者提起確認本票債權不存在之訴,對方趁這段時間脫產賣掉房子怎麼辦? 有辦法先扣住房子無法變賣或移轉嗎?

3.若對方提出抗告(或本票債權不存在之訴),可請法院(或法官)先扣住房子嗎? 否則抗告打起官司也不知多長的時間,對方把房子賣了怎麼辦?

謝謝。

你好:

債務人會收到本票裁定,才有辦法提抗告本票裁定沒有辦法防止脫產,要聲請假扣押裁定,並聲請強制執行查封房屋才能避免債務人處分財產
Jerry 104-09-12 09:05
回覆 徐維宏律師 的發言內容:

你好:

若對方提出確認本票債權不存在之訴,是否對方一定得提供擔保聲請才能停止執行? 是全額擔保嗎? 還是免提供擔保對方就能聲請停止執行?

 您好

一、裁定下來,債務人、債權人均會收到裁定文。確定證明書必須等到抗告期滿,債務人未抗告,法院會自動核發。所以他收到本票裁定的話,就要擔心對方會不會脫產

二、擔心對方脫產的話,最好盡速聲請假扣押,但聲請假扣押必須釋明理由,例如對方避不見面,調解未果等等,然後附擔保(假扣押金額之三分之一),這些都是必須研究或是請專業律師協辦比較妥善喔。

三、若有問題或是要安排律師面談,歡迎來電。

一、  就閣下所述債務問題,為維護您的權益,如需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可與本律師事務所聯繫。 

二、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地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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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09-10 23:40

目前土地是我爸的名下 有兩棟房子 而一棟房屋是我的名下 另一棟房屋是我大哥的名下  所以這兩棟房子土地是我爸的名下   現在土地的資料都被我大哥拿走了

請問下他能偷偷過戶到他的名下嗎?  或是我要怎麼樣才能確定有沒有被偷偷過戶走    我該怎麼做才能保障我的部分??

沈恆 (沈律師) 104-09-11 05:58

您好!

1.  對方如果未經所有權人同意偷偷過戶,可提告偽造文書罪。

2.  土地權利人是父親,如果要保障權利應找父親授予您占有土地的權利,例如借用契約地上權等。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小高 104-09-10 22:46

想請問律師!近日因為隔壁鄰居先生喝醉在家煮東西造成他家廚房起火,延燒到我的家,導致房屋及物品都完全燒光,因為我們兩戶都是無產權的房屋,鄰居他們還是因為早年屋主租給他們,屋主死亡後他們就占用到現在(20多年),聽家人說他們夫妻早些年因為先生欠債而假離婚,想問如果他太太小孩戶籍都在房子裡,太太是戶長的話可以跟他太太求償嗎??

另外我們家是1.2樓的透天,一樓有出租房客火災時有燒毀到房客一些家電,目前跟房客談退租的時候,房客要求我們補貼他家電損壞的的錢,我們是要求他跟我們一起向肇事鄰居求償,押金部分會退還給房客.當月租金也不會再跟房客收,房客如堅持要我們先賠償他家電的錢才願意搬空交還房屋的話,請問該如何走法律的方式中止合約請他搬走呢?

部充說明租約剛好是到約了,在還沒有補簽約時發生火災的,目前房客已經先去租到別的房子,房子裡面還有一些物品沒完全搬空,我們可以進去房子裡面嗎?可以換鎖嗎?   

煩請律師幫忙解答  謝謝

你好:

只能向侵權行為人請求損害賠償鄰居太太雖然是戶長,但非侵權行為人,亦未違反注意義務,原則上無過失,你只能向造成火災之人求償。 你並非造成房客電器損害之人,無須賠償房客損害。 租賃契約期滿後有無表明期滿不續租?如果有,不會發生民法第451條默示更新之效果,但若你繼續讓房客使用,並在約滿後又收取租金租賃契約會變成不定期租賃,此時必須具備土地法第100條規定之事由才能終止契約。建議你儘速發函告知不再續租,催告房客搬離。若房客堅持不搬,就只能向法院訴請遷讓房屋。 擅自進入房客承租房屋容易引起糾紛,要儘量避免。
律師 104-09-10 23:54

或許有辦法解決

歡迎來信討論

小高 104-09-11 00:48
回覆 徐維宏律師 的發言內容:

你好:

只能向侵權行為人請求損害賠償鄰居太太雖然是戶長,但非侵 ... (恕刪)

 再請問徐律師因目前火災鑑定報告還未出來,如果最後起火原因是鄰居電線走火造成的話呢??

鄰居戶長是否有責任呢?

房客部分能否用土地法第100條  出租人收回自住  來終止契約嗎??

所以徐律師的建議是先寄存證信函房客表明不再續租,再用土地法第100條 出租人收回自住

來向法院來訴請遷讓房屋嗎?

煩請解答 謝謝

 

??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徐律師所言,若是電線走火,則該戶長也需負損害賠償責任,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你好:

誠如謝大律師所言,如果戶長有管理房屋之權限,電線老舊就必須更新,若繼續使用致生火災就有可能違反注意義務而有過失,可以請求損害賠償。但電線走火若是鄰居造成(例如電器過載),難認戶長有違反注意義務。 符合土地法第100條各款就可以終止租約,記得發存證信函律師函催告,以免將來遷讓房屋訴訟舉證上產生困難。
jakey 104-09-10 18:13
律師先生您好! 小弟有事情想請教,小弟上個月有買間房子(中古屋),目前尚未完成交屋手續,但最近才發現賣方樓梯梁有消除一半以上,又本身樓梯淨高不足,跟對方要求解約退屋退款,對方以現況交屋跟你當時看過為理由拒絕解約退款,當時房仲也沒告知消除的部分是樓梯梁,請問律師先生我要如何解決這件事情?謝謝

你好:

危險移轉前還是可以主張物之瑕疵擔保責任,依民法第359條請求減少價金或解除契約(最高法院99年度台上2443判決、95年度台上第39號判決),但仍必須符合民法之規定。解除契約顯失公平只能請求減少價金。 先查詢動產說明書上是否有記載或說明,若有告知或說明,你也知情並訂定買賣契約,依民法第355條第1項規定,出賣人不負物之瑕疵擔保責任。 若說明書上未記載,要看該瑕疵是否是肉眼就可以觀察出來,如果可以輕易觀察出來,賣方還是有可能主張已約定現況交屋民法第355條第1、2項規定不負瑕疵擔保責任,將來會是爭執重點。對方若是故意不告知瑕疵你仍然可以主張物之瑕疵擔保責任。 肉眼不易觀察出來或需要經過鑑定之瑕疵,除非有告知,否則不會因為記載現況交屋就免除物之瑕疵擔保責任房屋仲介若未告知,已違反民法第567條據實報告急調查之善良管理人注意義務,可依照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第26條規定請求損害賠償。 可以先發存證信函律師函給對方,並聲請調解,無效果再訴訟請求。 詳細狀況還是要依照客觀證據才有辦法判斷。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9-10 22:0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房屋之瑕疵無嚴重到影響結構安全,欲解除契約,實有所困難,比較可能為減少價金,應考慮與賣方協調,若提起訴訟,除委任律師費用外,法院可能尚要求原告須委請土木技師公會或建築師公會鑑定是否為瑕疵及瑕疵修補費用為何,不一定真的划算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9-10 22:3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房屋之瑕疵無嚴重到影響結構安全,欲解除契約,實有所困難,比較可能為減少價金,應考慮與賣方協調,若提起訴訟,除委任律師費用外,法院可能尚要求原告須委請土木技師公會或建築師公會鑑定是否為瑕疵及瑕疵修補費用為何,不一定真的划算之。

小棋 104-09-09 14:15

您好,我想請問關於履保的違約金問題

日前由房仲介紹下,我們在一時衝動買了一棟房子
(那時只是被約去看賣方能否壓低價錢,結果竟然在短短幾個小時內成交了)
目前也已經簽約也付了第一期款(履保)
但是最近要付第二期款了,冷靜思考後發現房子並不適合我們
且家中尚有三位孩子在就學當中,壓力甚大

在各種顧慮下想要放棄這棟房子

可是仲介說叫我們千萬不能違約,(我們也對他很抱歉)
想請教律,我們第一期款已付10%的錢,
讓如果在不得已的情況下,我們要付大約多少%的違約金?
需要擔負什麼法律責任嗎?
真的很急迫, 請律師幫忙謝謝

 

 

您好,關於此一問題:

無論是預售屋或成屋買賣,依據內政部公布之「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成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規定,買方違約賠償上限是總價的15%,如果契約書裡約定的賠償上限超過15%就是建商違法。而且如果建商因買方違約而沒收的金額,超過了買方實際已經繳交的款項,就要以「已繳交的款項」為上限,不可強求解約之買方補足差額。 本法律意見僅供參考,個案訴訟結果仍以檢察官處分或法院裁判為準。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的違約金額確實不低,您們應再衡量是否要中途違約,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9-09 22:1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履保內的錢可能均會成為違約金沒收,可能可主張違約金酌減。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Connie 104-09-09 11:50

如提,

屋主來電表示因出租房子要進行都更,建商要求3個月內搬空。原定租期:5年,租期還剩約2.5年。

最近又剛做裝潢整修,應該如何與業主爭取權益。

+-----------------------------------------------------------+

合約內經查,並無規範都更的條件... >0<..

 

再麻煩各位專業律師建議,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9-09 13:49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因為租約未超過5年,所以基於房屋轉讓不破租賃契約之規定,我方無需搬遷。

2、倘若要搬遷,依約可以要求損害賠償,您可以檢附相關裝修費用單據及其他損失之單據請求賠償,否則可以提告

 

阿布 104-09-09 11:49

和先生結婚是因為媒合, 這之間媒婆有掩蓋的事實, 婚後才發現兩個人彼此個性完全不同觀念也不同, 因為不聽從婆婆的意而分了家, 先生是媽寶完全沒有經濟獨立能力, 也有過兩次家庭暴力, 現期還在保護管束當中, 個性懶散只願做臨時工, 如今藉故幫家農 收入不穩定,為了撐起這個家我自己白天帶小孩晚上上班,最後又因不想幫我帶小孩逼我辭掉,打從我作完月子後就有一餐沒一餐的,先生因為知道我不會煮飯就到隔壁婆婆那吃也不管我跟小孩子,還一直要我跟著去吃,可是因為之前有去吃而被婆婆到外面大作文章所以不願在跟他們有瓜葛。雖然我們分了家,可是丈夫是媽寶從小寵大根本不願獨立,現在生活的房子除了房間根本沒一樣像樣的家具,我發覺我們的感情不像夫妻,越來越像普通朋友根本不能溝通家庭的事,一旦談起便開始吵架一起玩遊戲就不會有事,如今有了小孩整天嘴上掛愛小孩,可是一天抱小孩都不到1小時,小孩哭腦就會罵人現在他也脫口說有想離婚的念頭只是要等時間遲早會跟我簽字,不曉得這是否意味小孩好帶他便會搶走如此作,旦我也覺得他故意用小孩綁住我。自從我有了工作他還會一直詢問我幾號領薪,有了錢就一直跟我要,不給必是大吵一架,有一次吵架他還跟我說憑什麼他娶我就得養我,為了娶我他貸款很多錢壓力很大,所以要我不能跟他拿錢,叫我自己想辦法,但他的行為一點也看不出為貸款煩惱,整天工作愛作不作的。所以從我有工作後大部分的奶粉尿布錢都是我出的,如今被他害到沒了工作,我這一個月來作了3次惡夢,壓力大到不好睡,這裡的村子又喜歡咬舌根到處以訛穿訛,我都被搞到精神衰弱了,我有試著和先生的觀護員談,他確說問題出在我,明知這婚姻會如此為何遲遲不離,現在他是累犯說走就可以走,請問他說的是真的嗎?,因為我想一次結束我不想夜長夢多

 您好:

若您先生因故意犯罪遭判處有期徒刑超過六個月,您可於知悉後一年內以此為由請求法院裁判離婚

另您亦可主張雙方有難以維持婚姻之重大事由存在,請求法院判決離婚

一、  就閣下所述婚姻問題,為維護您的權益,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可與本律師事務所聯繫。 

二、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地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公理律師事務所、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pinkolivia 104-09-08 22:19

請問目前公公名下房子貸款,是我先生在繳貸款,我公公經過家人討論後同意將此棟房屋給我先生,請問用怎麼樣式的方式,具有法律效益呢?,如果是立遺屬公證,這樣有法律效益嗎?,或者直接過戶贈與稅是否會很高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9-17 17:38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每年有220萬的免稅額,不過還涉及動產價值及扣除額,所以建議可以詢問代書

2、遺囑的部份,可以自書遺囑公證遺囑,只要符合法定要件均可,不過要小心特留份的問題。

 

insulin 104-09-08 20:34

先生與我想辦理離婚,兩個小孩還小分別為1歲及8歲,因此我堅持擁有監護權及照料,先生同意,但堅持不付扶養費,只願將婚後購入之兩房產分一間與我(仍有800多萬房貸未付),按其說法是叫我用出售房子的剩餘款扶養小孩。先生月收入約25萬,而我近半年來為了照顧小孩已幾乎沒上班,所以沒有固定收入,先生也未給予生活費,雖然之前自己開業有存款,但目前都是坐吃山空的狀態養活自己和小孩,所以此種情況我能要求扶養費嗎?還是如先生所主張已給房產不用支付?    謝謝耐心看完

您好:

因為您和前夫似乎已有扶養費分擔之協議,建議以未成年子女名義起訴請求前夫給付扶養費。

一、如你與先生的協議不利子女的話是不拘束子女的。

二、以子女的名義提告是一個方法,在裁判下來之前可先依家事事件法聲請暫時處分由法院命對方先給付一定金額的扶養費。

三、訴訟程序中建議速賣房屋,但不宜賤價賣出。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吉第大樓。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9-08 21:1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無法定裁判離婚事由,可先堅持不離婚,將離婚離婚損害賠償贍養費未成年子女監護權未成年子女扶養費及婚受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一併協談,作為談判籌碼,不要輕易讓步答應先辦理離婚,一併處理,方有為您爭取較佳條件之機會。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9-08 21:4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無法定裁判離婚事由,與沒有急著想離婚,而是先生很想離婚的話,可先堅持不離婚,將離婚離婚損害賠償贍養費未成年子女監護權未成年子女扶養費及婚受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一併協談,作為談判籌碼,不要輕易讓步答應先辦理離婚,一併處理,方有為您爭取較佳條件之機會。

另外,因為一般法定財產制下,離婚會有剩餘財產分配之問題,因此建議先就先生財產為全盤之掌握(如有多少錢基金股票保險及存在哪裡等問題),並先聲請假扣押,以利之後之談判。

小妹 104-09-08 19:06

您好:因為急著租屋,所以急著簽約

沒想到問題一直出現

簽約那天,房東說他第一次當房東

所以要求我們一年內要給他到家裡檢查

看看房子有沒有被我們破壞

因為我們也沒有要做壞事,所以就答應他

房東還特地在合約上註明

我們以為房東就大概大致的看看

沒想到,房東說也要看我們的房間

那就太誇張了,我們無法接受

房東說:合約上有註明,如果不遵守,就要趕我們走

合約上只註明:一年內看2次房子,不過要提早通知我們

我們同意才可以!

 

請問我們該怎麼辦?

我們有權利拒絕,讓房東進屋嗎?

如果房東強行硬要進屋,我們該怎麼辦?

拜託教教我們

你好:

房東未經承租人允許擅自進入出租房屋,會構成刑法第306條侵入住居罪,你當然可以拒絕。就算你同意讓房東進入房屋,視察的範圍也是要經過你同意,你還是可以要求房東離開,房東不離開還是會構成刑法第306條第2項侵入住居罪。 房東要強行進入就報警處理。 建議你先跟房東說明,租賃契約約款可能會有觸犯刑法的問題,請房東更正,或聲請調解調解委員協助。

一、如果你已經明白拒絕房東進入房屋房東還是進入房屋,或是你已經請求房東離開房東硬是不離開的話,可能會有侵入住宅的罪的問題。

二、但是不建議你去告房東刑事,一般租房屋就是租一年而已,期滿不要續租即可。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吉第大樓。

李文進 104-09-08 17:59

房子的時候我們電費是採取預繳的 一度要7元我知道這可以跟台電申訴可是想說算了人家也是想多賺錢 租前幾個月都好好的到了今天晚上睡覺時突然沒電被熱醒我打給代理人說怎麼會沒電他幫我問房東怎麼會這樣房東說我電費扣完了可是我每個月預繳的電費都比平常用電還要多照理來講我應該還有3000多元的電費 代理人叫房東先幫我入5度的電試看看不過我按時繳房租電費他們也說會幫我入電看我匯多少他們就入多少可是今天跟我說沒電了是不是他們根本沒幫我入電費阿 我覺得這樣對我來講很不公平想要退租可是合約上面寫退租押金拿不回來 想請問各位律師假如提告可以拿回押金部份嗎? 我們房租跟電費是用轉帳的有轉帳證明

你好:

房東無故斷電可能會構成刑法第304條之強制罪。 供電是出租房屋之人之主給付義務,若對方拒絕供電你可以行使同時履行抗辯權,拒絕給付組金,亦可依民法第226條規定主張可規則於債務人之給付不能請求損害賠償,並依民法第256條規定解除契約,同時請求返還押租金
Eden 104-09-08 15:35

這篇文章是代我的伴侶發問的。文長請見諒。


我的伴是房東。而她將房子出租,我們都不住在那裡。

先說之前跟鄰居所發生的一些小問題。


出租的單位在7樓。樓下6樓住著一家子,爺爺奶奶,爸爸媽媽和一個年約4歲的小妹妹。


由於公寓較為老舊,外牆及管線都有一些漏水的問題。之前漏水有漏到6樓跟5樓。當時5、6樓的住戶們,聯合起來一口咬定是從我們7樓漏下去的。要求我們負責。


後來,我們找了人去勘查及修復,最終確定了是公共排水管有漏水,才會導致5樓也出問題,而6樓除了公共排水管漏水,也因為我們7樓這裡浴室管線老舊而有漏水。問題發現之後,我們馬上將浴室之前的老舊管線全部改成明管,樓下的漏水問題也解決了。


當時在處理漏水問題的時候,房子租給大學的學生他們合租。漏水問題處理完畢之後,原本想說,終於把麻煩事解決了。沒想到之後,陸陸續續開始接到電話,是6樓的打來的。說我們租給那些學生很吵。他們晚上沒辦法睡覺什麼的。一開始我們也覺得很抱歉,跟他們說我們會跟學生瞭解一下。


之後跟學生們溝通,他們說他們也沒有做什麼,只是比較晚睡,晚上就是用用電腦,看看書什?的,也沒有吵鬧,也沒開音響。只是偶爾走動,上廁所,或洗澡。


學生也說,之前樓下的就有上來敲門,叫他們小聲點,學生們也有儘量不在晚上發出聲音。但是,還是陸陸續續有被按門鈴,甚至還有貼紙條。


跟學生們溝通完畢後,學生們也說會多注意,我們也跟樓下的道歉了。不過,抱怨電話還是沒有停過。有時候是一大早6點就打來罵,有時候沒接到或不方便接電話的時候,他們還會不停接著打。


最後,學生們租約到期,不再續租。換了一對夫妻和一位剛出生不久的小嬰兒。想說,學生你們覺得吵,那夫妻應該比較好了吧!結果不是...直到我們接到6樓的電話,我們才發現,我們租客一直有被騷擾。時不時的按電鈴,敲門,一天好幾次。甚至還貼紙條在電梯裡(雖然沒指名道姓,但一看就知道是在說他們)。說他們走路聲音很大,說他們嬰兒會哭很吵,說他們椅子拖拉的聲音很大聲。租客說,她們都快要被樓下的搞到精神緊張,走路都要很小心,嬰兒一哭就很緊張,怕樓下的又上來按門鈴。


後來,那對夫妻寧願不要押金,也要搬走。最後就是目前的租客。也才剛租了半年吧。他們是表兄弟,在做網拍工作,所以平常大部份時間都會在家。


今天,我的伴又接到6樓的打電話來抱怨,又說樓上走路很大聲,半夜上廁所,過了10點洗澡之類的....然後越講語氣越差,最後直接用罵的。當然,掛上電話之後,我的伴也打了電話房客瞭解狀況。房客也說,他們之前也是時不時都會被樓下的按門鈴跟貼紙條。


一個房客騷擾,可能是房客的問題。但是換了3組房客,還是不停的被騷擾。請問,到底該怎麼辦才好?


哦對了,忘了說,今天在電話中他們還嗆:“你們要解決!不然我們就叫警察來處理!這樣你們也不好看!”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9-17 17:51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亂按電鈴跟打電話的部份,可以蒐證之後提告刑事強制罪,並且請求民事損害賠償

 

 

小棄 104-09-08 07:12

你好,我想問某人已做保拍法頂將他爸名下動產過我名下卻拜託我貸歌抵押。—直請求只好答應。也向我她會的期還款。貸15年。在今年因他遲繳害我註記聯徵。並來跟我有過戶還她們房子,都跟人說,我是人頭,借名,侵佔,。想請交,所有權狀在我這,當初賣買合約。和房屋稅。地價稅還都我們繳最多,我能向他做什麼嗎ˇ謝謝。

mouse 104-09-08 02:21

朋友的朋友買車,因為朋友跟我保證說會幫我請他朋友簽合約(說他朋友家有房子)跟本票保障我,還會錄影存證,我也因為人情因素沒想那麼多就答應當保,之後成功跟和潤貸款25萬,一期6958共分48期,結果我朋友也沒給我這些保障我的資料,剛開始都有繳款,這幾個月開始嚴重遲繳,結果兩期未繳我戶籍收到雙掛號的法院本票裁定,事後朋友的朋友代墊一期,貸款開始到現在只繳了5期,現在剩一期未繳,我卻找不到我朋友跟他朋友還有車子,銀行那邊一直打來我這催繳,現在能聯絡他們的資料都沒,請問我該怎麼辦,也都不太敢接銀行那的電話...但我真的有心想要處理了,有打算尋求銀行那協助...但不知到銀行那會不會幫忙,也不知道該怎麼跟銀行說...已經有做最壞的打算花錢消災了...但怎樣才能讓傷害降到最低...不用白白背那麼多債...

沈恆 (沈律師) 104-09-08 05:48

您好!

證人的功能就是當主債務人不還錢時應代付清償責任,故您應先代為清償,事後再找主債務人追償。因債權人已聲請本票裁定,若不及時代償,您的財產恐遭查扣拍賣。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mouse 104-09-08 14:30
回覆 沈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

證人的功能就是當主債務人不還錢 ... (恕刪)

熊兒 104-09-07 21:50

如果爸媽尚未將房子過戶完全給小孩假如(爸持有10媽持有10孩子持有80)但在中間如果爸媽對小孩做棄養的動作那孩子會什麼都沒有還是一樣持有80? 如果爸媽是用贈予的方式給80 那孩子在房子持有數是什麼?一樣80嗎?還是什麼都沒了?

孩子是已經成家了,非未成年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9-08 16:57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已經贈與並辦理過戶了,則除非有得撤銷贈與之法定或約定事由,否則就是子女的。

倘若未辦理過戶,則於過戶之前可以隨時撤回贈與的意思。

 

janice 104-09-07 17:54

您好:我外甥六月繼承祖父1/4房子遺產(我外甥父親已於96年歿,他們也對於尚在讀書的外甥不聞問,目前當兵),但其叔卻近日提告我外甥〝不當得利〞原由為要我外甥付祖父的醫療費及曾祖母的奉養費,這樣真有構成〝不當得利〞罪嗎?需要付給他們費用嗎?

kai 104-09-07 13:49

父親死後  其96年娶進的外籍配偶-已有身分證 提出遺產分配部分

1. 我於民國94年購買給父親居住的房子--當時登記在我未成年兒子名下    被對方告借名登記    但我有向信義房屋購買的合約書  並且有當時 贈與我   兒子的  國稅局贈與證明   還有房屋稅繳納證明   對方只能提出一個媒人的說法   說我父親表示房子是他的   請問我該如何自保

2.  除了父親的農保     因為我為教職人員    對方要求把我所申請到的公保喪葬補助費一並納入遺產分配     請問這於法合理嗎    公保乃屬於我個人保險   保險費也由我繳交    為何納入遺產分配

3. 請問我個人支出的喪葬費用 是否可以訴請先從遺產扣除   再將遺產進行分配

沈恆 (沈律師) 104-09-08 00:40

您好!

1.  借名登記除非立有契約,否則本就很難成立,但既然只是讓父親借住,還是要趕快收回來。

2.  公保給付不是遺產,您可以自己留著。

3.  喪葬費可以先從遺產扣除。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kai 104-09-07 13:28

父親死後  其96年娶進的外籍配偶-已有身分證 提出遺產分配部分

1. 我於民國94年購買給父親居住的房子--當時登記在我未成年兒子名下    被對方告借名登記    但我有向信義房屋購買的合約書  並且有當時 贈與我   兒子的  國稅局贈與證明   還有房屋稅繳納證明   對方只能提出一個媒人的說法   說我父親表示房子是他的   請問我該如何自保

2.  除了父親的農保     因為我為教職人員    對方要求把我所申請到的公保喪葬補助費一並納入遺產分配     請問這於法合理嗎    公保乃屬於我個人保險   保險費也由我繳交    為何納入遺產分配

3. 請問我個人支出的喪葬費用 是否可以訴請先從遺產扣除   再將遺產進行分配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9-07 13:52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必須提出相關事證證明我方出資購買、實際所有人(您的兒子)持續使用管理該動產才有辦法主張借名登記

2、是否有記載受益人?若有,則非遺產,反之,則屬於遺產(倘若被保險人是您,則與遺產無涉)

3、可以。

 

kai 104-09-07 14:25

律師你好  先謝謝你

對方主張 我購買贈與我兒子的房屋 是我死去父親的借名登記   但我並沒有居住在該房屋     目前我擁有 1. 當初我購屋合約書   2. 我贈與我兒子國稅局的證明文件   3. 房屋稅繳納證明     請問這樣對方的訴求還會成立嗎    謝謝您 

kai 104-09-07 14:30

 另外    公保是我的/我即是投保人也是被保險人        並非我父親的   公保費是由我繳交    故因父親去世我可以請領  公保的喪葬補助費    與我父親無關   這樣須納入遺產分配嗎      謝謝

Amber 104-09-07 00:20

請問

母親(共有五名子女)有100坪土地想贈予四個子女,並留自己一份=分割成各1/5

母親擔心自己若往生,另一位於近期應該會繼承父親全部財產子女(B),野心過大,會再搶其它四位子女土地,礙於自己還在世,無法請B做拋棄繼承,所以想把土地直接畫分成五份,並各自擁有屬於自己的土地所有權

1.請問可以嗎?

2.若可,請問程序可以找誰辦理?

3.母親的那一份,是否能預立遺囑,給未來對她最孝順的子女

註.土地上的房子所有權狀,稅藉為B持有,這部份會想辦法先處理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母親生前均可以自由處分財產,另應注意本件土地分割有無法令上之限制,若以遺囑方式為之,則仍會有特留份之問題,建議可以生前即處理完畢,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蘇文俊/蘇文斌律師回答

您好        

土地是可以分割贈與

建議你把詳細狀況找律師談清楚

律師幫你統籌分配該找代書.公證人處理

 

 

歡迎來信詢問或到網站留言(上網搜尋蘇文俊律師

 
PS:本律師精於實戰,回覆以實戰策略、增加談判籌碼、收集證據為主,基本程序回答較少,請多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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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繼承法律關係係於被繼承人過世後始會發生,您母親生前本可自由處分其財產,又若以遺囑分配遺產,可能會有侵害特別份問題。

葉葉 104-09-06 23:23

想詢問專業的律師團隊

這個故事共分為ABC三人以及兩個土地甲乙

ABC為兄弟姊妹,A最大C最小,甲為C自住房子,乙為BC共有

但因ABC的哥哥,投資股票失利導致欠債。

為了避免房子法拍

而找A來做一個假設定

設定在C名下,假裝C欠A 400萬。但實際上是沒有的。

但因為A在上禮拜過世。但沒有做到塗銷的動作。

而A的家人沒有人繼承A的財產。因為不知道到底有沒有負債。

所以問題來了。

1.如果都不繼承會有什麼樣的問題?

2.如果要塗銷一定要繼承財產才能塗銷嗎?

3.如果不用繼承就可以塗銷,那要用什麼樣的方式呢?

再麻煩律師團對替我解惑。

你好:

民法第1138條規定:「遺產繼承人,除配偶外,依左列順序定之:一、直系血親卑親屬。二、父母。三、兄弟姊妹。四、祖父母。」單純不去辦繼承登記,還是發生當然繼承的效果。要依照民法第1174條以下規定,在知悉得繼承時起3個月內拋棄繼承,才不會變成繼承人。若上開四順位繼承人全部都拋棄繼承,會變成無人承認之繼承,法院會選任遺產管理人,在清理遺產後將遺產歸屬國庫。 要成為抵押權人才有權限塗銷辦理塗銷抵押權(清償等除外,參考土地登記規則第143條以下規定,設定人或利害關係人單獨辦理塗銷之規定)。 你們是通謀虛偽意思表示製造假債權,可以遺產管理人為被告,起訴請求確認債權不存在及塗銷抵押權登記,但是可能會構成刑法第214條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
葉葉 104-09-07 00:02

律師您好~您第二條的清償除外是指?

這個部份我比較不了解~~

在詢問一下~如果做第三步驟的話  成功保住房子的機會大嗎?

我是指在不接受A的任何債務下就能塗銷這部分

 除非A的繼承人向法院辦理拋棄繼承,否則倘若只是消極未辦裡繼承,依法仍屬繼承,且為限定責任,故A的繼承人不論有無拋棄繼承,其個人財產不會受影響。如A的繼承人未辦拋棄繼承,之後可直接對A的繼承人提起確認抵押債權不存在及塗銷抵押權訴訟

老剛 104-09-06 19:25

你好

想請問關於父親公司經營不善,有積欠未付清貨款款項。是否會因為父子因關係人或支付貸款人(銀行戶名為公司名字)而造成自名下房產遭查封

子名下房產由母親過世後過戶至子名下,此房子貸款未付清,但支付貸款部分由父親公司所得繳納。

沈恆 (沈律師) 104-09-06 19:51

您好!

如果您不是公司的保證人,公司的債務您不用負責。但以公司財產支付您名下房屋貸款,公司對您應會有債權,公司的債權人可主張代位請求您清償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您好,您父親為完全行為能力人,只要您沒有為父親簽署保證人等作保行為,父親任何債務您皆不用負擔,至於由父親公司繳納貸款則需區分債務人為您父親還是您父親的公司,如果是父親個人為債務人則以公司代為繳交貸款債務人亦無關係,如公司亦為債務人則可能遭債權人主張撤銷

歐爸 104-09-06 18:21
請問我跟老婆於婚前買房子,看房子是我,簽約是我,付頭款是我,相關手續費也是我,保人也是我,她沒付ㄧ毛錢。但當時房子名子買老婆的,貸款也是掛她名下(好像沒有共同所有權)後來隔年我們登記結婚,經過這十幾年來貸款都我繳的,請問:她現在有權不經過我同意就把房子賣掉嗎?賣掉後她如果ㄧ毛錢都不給我怎辦?因為最近我們準備辦離婚中。
沈恆 (沈律師) 104-09-06 18:57

您好!

房子登記在對方名下,原則上就是對方個人財產,對方出賣房子不需您同意。除非您能證明您有房子的實質所有權,但您目前所述的證據恐還不足以證明。 既然貸款的主債務人是對方,您代付的貸款可請對方返還。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9-06 20:4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動產登記所有權人為您配偶,其可自由處分動產,您僅能向其請求返還代墊之款項。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9-06 21:18

您好,名義上之所有權人既然是太太,他就可以自由處分其名下之財產,除非您主張,系爭房屋實際上是您的,只是借名登記給太太,可是這樣還是要有相關證據才有辦法佐證。

您好:

您可主張房屋僅係借名登記在配偶名下,起訴主張登記回您名下,亦可主張代墊房貸之返還。

歐爸 104-09-07 00:50

恩。

歐爸 104-09-07 00:54
回覆 周利皇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

您可主張房屋僅係借名登記在配偶名下,起訴主張登記回您名下,亦可主張代墊 ... (恕刪)

再請問律師。如果我主張房屋僅係借名登記在配偶名下,要有什麼證明資料? 因為我跟我爸媽都是該屋保人,起訴主張登記回我名下! 如果送法院後.在資料齊全下成功機會大嗎? 從送件法院到判回確定登記回我名下大約要多久時間?

亞米 104-09-06 17:15

請問貴律師:

            我家是老舊的房子,因40~50年前在自家土地中央做了一條小型水溝,最近因為風水問題想要封溝,卻遭隔壁阻止不准封溝,並說這已是既定道路使用,我很納們我家土地何時變成了既定道路,政府也未徵收,以前是為了自家方便,如今卻不能封溝。請問:如果鄰居去法院告我們不能封溝會成立嗎?要怎麼處理較好。

小妹 104-09-06 14:33

辛苦的律師們您們好:

是這樣的,朋友的弟弟在沒有通知家人的情況下

自己去貸款買車,結果繳了一年多,因為失業繳不出來

後來弟弟又說要去外地工作,從此失蹤,電話停話

完全找不到人,只有一堆寄到家裡的催繳單

因為朋友家經濟不好,只有媽媽在工作

朋友因為恐慌憂鬱症,只能在家做代工

就連吃飯都是問題了,更別說要幫忙還債

雪上加霜的現在住的房子,房東不租了

要煩惱搬家的事,還有那台車

因為車子被丟在家,原本要通知貸款公司來拖車

但是拖車費要幾萬塊,那裡有錢

朋友媽媽的同事,建議他們把車開的路邊

讓抓車抓到,通知貸款銀行的來拖

所以要我來幫忙開車到路邊

但我覺得不安全,畢竟怎麼知道是貸款公司的人

還是偷車的?所以暫緩這方法

上來詢問一下律師們,該怎麼做!

1.朋友和朋友媽媽,完全不知道弟弟買車的事

是開車回家後,才說他買車了!

2.貸款保人,是弟弟的朋友

不是家人!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9-06 15:51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既然不是債務人也不是保人,完全無須理會該輛車所衍伸的相關債務,避免無端背負債務

劉備 104-09-06 14:08
目前房子已買13年,當初買時是我連絡仲介房子,也是我跟仲介及賣方簽約,頭款及ㄧ些手續費也是我付的,但當時是買即將結婚的女友名字(隔年就登記結婚成?老婆)貸款也是掛他名下,但這13年來貸款都是我繳的,現在如果老婆要賣房子,要經過我同意嗎?我記得當年好像有買所有權人:共有:,但我忘了! (所有權狀上只有我老婆名字)我是保人能向銀行禁止買賣或要經過我同意才能賣掉嗎?謝謝
小妹 104-09-05 00:44

您好:是這樣的,日前租下屋子

不過還沒進去住,因為房東下個月才能交屋

所以我們簽約了,先付一個月租金

也付清了仲介

說好交屋時再付清訂金

合約上有條例說:因為租金所以房東

年底報稅時,會多一條租金收入的稅金

和每個月都要付二代健保費

我們租屋10年第一次聽到這條款

當時簽約時,房東說要自己負責

過了2天,就說這2筆費用應該我們房客

所以要求我們負責,真是晴天霹靂

為什麼我們每個月繳房租

增加收入的是房東,而他的稅金

健保費要我們出呢?

我們當然不答應,堅持按照合約

而且壓根就認為那2筆錢,不應該由我們負擔

根本無法商量,於是我們說不租了

房東說是我們自己悔約

所以一個月的租金,不還我們

仲介也幫房東說話,說是我們自己悔約

所以仲介費也不可能退還

我們是遇到什麼啊?

現在法律真的這樣規定嗎?

房客要負擔,房東租金收入延伸的稅金

二代健保費用嗎?

而我們不但沒房子住,錢也拿不回來

拜託各位大律師

求求您們幫幫我們

救救我們,拜託

 

 

補充:我們的租約並沒有公證

我們也沒有要報稅

你好:

繳納租賃所得之稅捐原則上由房東繳納,但是可以轉嫁由房客負擔,但租賃契約上你並未同意負擔稅捐,房東當時亦表示自己負擔,所以你沒有繳納義務。你只要給付租金即可使用房屋,若房東拒絕你的要求可以發函催告,無效果再解除契約或終止契約。 你並無違約情形,房東無權沒收押金。 建議你先聲請調解,無效果再訴訟請求。
雅雅婷 104-09-04 21:23
律師們您好: 甲人在臉書公開社團上傳我爸的照片,內容是「這怎麼這樣別人家的水管也敢鋸」 之後引起數名網友討論? a網友甚至回覆:壞鄰居 本人回覆:請閱讀版規關於公然侮辱那一條,謝謝。 再次留言:納悶為什麼樓主也就是管理員(甲人)可以隨意po這種文章?請問你有得到相片中的人的同意嗎?管理員無需遵守版規嗎? 甲人回覆:那請問一下拍攝現行犯張貼需要他本人同意嗎?但此拍攝現場是此人攀爬自他家進行偷鋸水管的行為? 本人回覆:樓主不報警而在臉書發討拍文的原因是??為什麼不說明事情的前因後果?我想只有當事者有自知之明吧! 甲人:張貼至社團本意是希望照片中的人能將您的錯誤舉止行為還原水管原貌。絕非樓上說言討拍文至於前因後果不多贅述,攀爬至他人家裡二樓鋸水管的做法是不可思議的事既然發生了。本文後續發展情況水管以及被破壞者還原至原貌。本人將不再探討與回文表示了。感謝大家指教。 B網友留言:奇怪了,提醒串友提防,還要被質疑?現在是怎麼了,敢TMD做壞事就不要怕別人知道。 其事實是:鄰居在裝修房子,因為鄰居的排水管直接將髒水排向我家已數十年,爸媽好言麻煩工人順便修復,無人理會!而我們家後院緊臨他們牆壁,工人沒有經過我們同意,踩在我們後院花圃上施工,甚至移動我們原本擺在後院的一堆磚塊,媽媽請他們復原,但工人口氣差就算了還表示不會復原! 爸爸知道狀況很生氣,跟工人吵了一架!其中工人還以三字經辱罵我爸!我爸便直接告訴工人:你們不處理的話,我要把水管鋸掉!工人回覆~要鋸不鋸隨便你。爸爸就把水管鋸掉,不慎鋸到其他水管,當下爸爸有表示,鋸錯水管是我不對,我會恢復原狀!(也恢復了) 但是甲人並未說明細節直接上公開社團簡單一句話一張圖,讓數名網友看圖說故事甚至還毀壞我爸的名譽!導致我們全家氣氛低迷? 請問我們有違法嗎?屋主從未出現也沒人表示會將排水系統改善? 其餘網友回覆是否構成公然侮辱?我們該如何處理?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9-04 21:2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知道對方身分,可彙整截圖證據資料,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提出誹謗告訴。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你好:

你父親可能會構成刑法第354條毀損器物罪(最重可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 甲及其他網友可能會構成刑法第309條公然侮辱罪(拘役)、第310條第2項加重誹謗罪(2年以下有期徒刑)。 雙方都是鄰居,可以協調就儘量協調,你提告後對方一定也會提告,是否要提告請自行斟酌。
104-09-04 18:08

我哥欠銀行30萬 目前有還款的問題,銀行去法院申請查封
房子是三人名下,法院還是有來貼查封但是來查封三分之一 
我實在不知道該怎麼辦才好 

一、方法一,幫他還。

二、方法二,發文法院表示願行使共有優先承買權,但需評估自身能力。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

小杰 104-09-04 09:18

大家好,小弟最近新買了房子,是社區型的透天

因後面有一堵擋土牆,擋土牆下方有一條導水溝,,經我了解這兩項設施應該是一體的,有擋土牆就應該要有導水溝

目前主要問題在於,擋土牆為社區公共設施,但是導水溝卻是劃在我的地界內,等於水溝是我的,但是因為下雨擋土牆有洩水的需求,因此導水溝很經常會溢出,造成我後院積水。

1.請問這樣我能要求建商將導水溝的面積購回嗎??將來擋土牆跟水溝就一概交由管委會保養維修。

2.這種不能劃分開的設施,可以一半公設一半私人嗎??

3.公設的排出水往我私人土地這樣傾倒,是沒問題的嗎??

謝謝大家。

霓媽 104-09-03 19:54

男女朋友時共同買了一棟房子

男方全貸款,女方全付現,

現在結婚了,請問,如果離婚

怎麼分配,我是女方,我聽說是償還貸款後,除2

但是我這樣不就不是原來一半,而是扣貸款後的一半,

是這樣嗎?拜託請教我,謝謝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剩餘財產分配原則上以婚姻關係存續中所增加之財產為限,因該房屋係您婚前購買,故不會列入財產分配範圍,您可保有二分之一所有權,反倒是男方因於婚後清償結婚前之貸款,故男方所清償貸款會變成婚後財產,例如說男方已清償100萬元貸款,依法須認為男方婚後有100萬元之財產

 

希望以上回答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需任何其他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6763850,或來信chinyu0801@gmail.com諮詢,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