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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02-01 00:44

律師好,前同事以手機連絡方式向本人懇求借錢,只有轉帳紀錄,是否難以追討。另因本人與債務人分住不同縣市,難以掌握債務人現況,目前已知債務人已離職並將先前所使用之手機號碼停用以另本人無從討回債務,有先行看過版上相關案例。先發存證信函而後以支付命令債務求償適用嗎?另本人於先前與同事共事期間也多次遭同事借錢,因礙於人情關係借出,且因當時雙方有一定互信故借據債務人並未討回,但因同事常前債未清、後債又借令我不安,雖於共事期間均按時還錢,本人仍將借據留存,以待雙方無借款之事一舉銷毀,借據上有借款人簽名及手印但無地址與身分證字號(身分證字號本人已查得),此借據是否有法定效力,我可否認他之還款以憑此據提告嗎?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2-01 01:08

您好,

 

1、有轉帳之情形,就構成一個大致可信有借貸關係之情狀,如對方否認為借款,就必須提出證據說明這筆款項之緣由。(可以存證信函支付命令請求對方返還借款)

 

2、借貸契約不需要載明身分證字號,只需有雙方簽名就算成立,可據以向對方請求返還借款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提供更完整的諮詢,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105-02-01 01:54

感謝陳律師的回答,但因本人不了解目前債務人是否仍留在原住址,假使債務人已搬走,存證信函支付命令無法送達仍能發揮效力嗎?

另陳律師所提(借貸契約不需要載明身分證字號,只需有雙方簽名就算成立),借據債務人擬稿全文向本人借款,文中有OO人向OO人借款多少,於結尾債務人有簽名落手印,並無本人手印及簽名,借據仍有效力嗎?

支付命令需到債務人之所在提出,因本人與債務人住地相差甚遠,且就本人對債務人之認知債務人恐怕會躲...,因此想問我若想盡快追回債款應以何種方式為佳且更為有效。

沈恆 (沈律師) 105-02-01 02:33

您好!

最快的方式就是先以匯款紀錄及借據聲請支付命令,如果原住址無人收受支付命令,請法院協助查得對方戶籍地址再送達就算是合法送達,如果對方沒有於20天日提出異議,就可以支付命令聲請強制執行。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2-01 19:3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先至法院聲請支付命令,若對方未異議,確定後,即可執行對方之財產;惟若對方異議,即須進入訴訟程序,您須提出雙方借貸合意及交付借款證據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2-01 19:4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先至法院聲請支付命令,若對方未異議,確定後,即可執行對方之財產;惟若對方異議,即須進入訴訟程序,您須提出雙方借貸合意及交付借款證據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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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01-31 22:12

律師您好,

我的一位朋友在社群網站社團中疑似因為誤會而遭到了其他成員的排擠與踢除。目前對方咬定我的朋友說話方面有些不快,甚至想對她提出誹謗告訴。

我的朋友在該社群網站社團中是個很親合的人,就連在批評對方時也沒有任何粗俗的語言,對方竟要對她提出告訴,請問這樣是否構成網路霸凌毀謗,甚至是誣告?

還請律師能夠解決我的問題,謝謝!

你好:

誹謗罪客觀上要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主觀上要有誹謗故意及散布於眾之意圖,且有諸多阻卻違法事由限制(刑法第310條第3項、第311條、真實惡意原則等),要依照具體情形才有辦法判斷是否會構成。 誣告罪要對方明知無犯罪事實,意圖使你朋友受刑事處分,向警方或地檢署檢察官提告,才會構成,若有所誤會,就算提出刑事告訴,也不會構成誣告罪。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1-31 23:2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對方可對您提出刑事告訴,但您亦可委任律師為您辯護爭取不起訴處分,袋您順利爭取不起訴處分成功後,再提出刑事誣告告訴。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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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ctavia 105-01-31 18:42
各位律師您好! 我想請問, 因為最近在公司上班途中在公司裡樓梯滑倒受傷,事後想跟公司調閱監視器,公司跟我收取了200元申請費後又叫我要簽署一份同意書'員工保密?離職後行為規範協議書',公司說是因為要保護店裡客人隱私,請問這份協議書是合法的嗎? 謝謝 :)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1-31 18:54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調閱的目的是什麼?倘若是為了請領職災的相關給付,公司不得另行要求簽立相關協議書。

否則可以向勞工局提出申訴。

Octavia 105-01-31 20:20

我是要申請職災用的。

那如果是要申請copy片段光碟就是一定要簽嗎? 還是如果單純只是調閱來看就不需簽呢?

謝謝。

sheepmh 105-01-31 18:02

家中長輩將名下房屋委託仲介

仲介有找到買主並已經協調好價格 雙方已經簽訂買賣合約

買方已有支付訂金 並由仲介幫忙找的代書使用履保方式

但前兩天仲介來電通知買方並沒有如期將二款匯入履保帳戶

並且失聯仲介代書都找不到買方

據了解 最後交屋日訂為二月底 

想請問 以賣方來說 是否只能等到交屋日到 買方都沒有付錢時

才能夠採取法律行動 主張對方違約並要求買方賠償

或是以目前的情況有什麼好的處理方式 (寄發存證信函之類?)

在此先感謝回覆的律師 

你好:

要先看買賣契約履約保證契約有關違約條款之約定。 遲付第二期買賣價金就可以依買賣契約履約保證契約違約規定請求,無須等到交屋時。 若有約定違約金及可以解除契約,可直接發存證信函律師函給催告對方,若不願意履行就依約解除契約,並請求對方給付違約金。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仍應回歸買賣契約所約定之內容,審視內容謹慎回應才能立於不敗之地,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1-31 23:2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目前應盡速委任律師依照契約規定買方違約時處理,可能是發存證信函限期催告買方履行契約,屆期買方置之不理,再發存證信函解除契約,再發函履保專戶,請求出款,需視每份契約約定有無差異。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1-31 23:2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目前應盡速委任律師依照契約規定買方違約時處理,可能是發存證信函限期催告買方履行契約,屆期買方置之不理,再發存證信函解除契約,再發函履保專戶,請求出款,需視每份契約約定有無差異。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1-31 23:45

您好,

 

1、先寄發存證信函告知對方付款期限,如未如期付款,將解除契約並請求損害賠償

 

2、每一階段之款項如有遲延,契約應有明定處置方法,包括請求多少數額之賠償,或甚麼情形下可以解約,是本件情形仍需檢視雙方契約內容而定。

 

3、如果契約沒有特別約定,可於存證信函中告知文到幾日內再不補齊款項,就予以解除契約並請求賠償等語即可。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提供更完整的諮詢,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蘇文俊律師/蘇文斌律師

您好

並非等交屋才主張

而是看契約內容第二期完稅款應該何時交付

如果遲延就按照契約上面的催告方式催告

仍不給付就直接解約並沒收訂金

再向對方求償違約

這才是標準的作法

歡迎來信詢問或到網站留言(上網搜尋蘇文俊律師

             
PS:本律師精於實戰,回覆以實戰策略、增加談判籌碼、收集證據為主,基本程序回答較少,請多包涵。

歡迎來電0960300927或0937831027(台南高雄請打此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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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C 105-01-31 15:58

請問律師,
社區主任離職交接, 不願交出社區電子信箱密碼 , 以至於社區電子信箱無法繼續使用.
該email 為該主任上任時因社區職務需求而申請之社區email , 用來對社區住戶, 包商, 管委會等公共事務溝通討論之用.
帳號名稱為社區帳號 (密碼只有主任有) ,如今主任離職 , 卻不願交出電子信箱密碼, 他說這是他上任時申請的, 屬他個人資產. 
歷年社區討論資料皆在信箱裡, 若他堅持不交出密碼,請問我們該怎麼辦?

你好:

首先要看你與物業管理公司之契約是否有約定交接相關事項,若有,可依契約主張權利,並請物業管理公司要求主任交付帳號、密碼及相關電磁紀錄,若主任不願意交付或故意毀損,可依契約約定主張違約債務不履行責任及損害賠償。 若帳號屬於主任自行申請而與物業管理公司無關,雖然沒有辦法要求主任交出帳號、密碼,還是可以你們與物業管理公司之契約約定請物業管理公司要求主任把社區有關之信件、附件、通訊錄等等之電磁紀錄辦理移交,若主任不願意,可以主張違約債務不履行及損害賠償。 詳細情形還是要依照契約約定才有辦法判斷。 補充:沒有規定就依你們與物業管理公司之契約規定主張,請求物業公司要求主任辦理好交接工作,整理並交接相關信件、附件、通訊錄等等之電磁紀錄。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1-31 17:09

您好,

 

1、若主任不願意交出密碼,可請其提供信箱內所有與社區事務有關之信件內容,作為交接之資料。

 

2、主任不得拒絕提供,否則即有交接不清之情事,除可提起民事請求交付因委任關係而擁有之資料外,並可請求因遲延所生之損害;刑事方面可提起背信侵占之告訴。

 

建議可與律師會面討論,評估是否有採取訴訟途徑之必要,以求周全保障權益。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提供更完整的諮詢,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PC 105-01-31 17:15
回覆 徐維宏律師 的發言內容:

你好:

首先要看你與物業管理公司之契約是否有約定交接相關事項,若 ... (恕刪)

 契約內容對應交接事項並無明定.
雖沒有明定, 但該帳號卻是過去幾年來, 社區對內外郵件窗口 .....

沈恆 (沈律師) 105-01-31 23:33

您好!

如果都沒約定,因為是他個人名義申請的帳戶,應無法強迫他提供密碼供社區使用。解決方式可要求他將過去屬於社區公共聯絡的信件都轉出來,就此部分進行交接。後續應以社區名義申請信箱,或明白約定某帳號歸社區公共使用。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chiaamay 105-01-31 15:18

各位律師

友人去年七月跟我借了小額兩萬塊 原本說是去年底還完

但是一拖再拖 說過年前會還 至今日通訊完全封鎖

去年七月借款時因為是用LINE通訊借的 沒有立下借據

而且當時手機重新安裝 通訊內容不見 但是12月跟今年一月有聯絡

有談到何時要還錢的內容 當時用網路轉帳查的到此交易記錄

請問這樣足夠當證據嗎 此外我需要先寄存證信函給對方告知嗎

如果提告的話 律師費用是由我付還是對方付呢~

感謝各位律師解答

你好:

若對方自始就沒有還款之意願,可能會構成詐欺罪。 可先發存證信函催告對方還款,若對方置之不理可提出刑事詐欺罪告訴,或聲請支付命令、直接提起返還借款民事訴訟。 要蒐集相關證據(對話紀錄、帳戶匯款資料、交易明細等)。 若委任律師處理,刑事民事第一、二審之律師費你要自行負擔,無法向對方請求。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1-31 16:2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對對方提出刑事詐欺告訴,委任律師費用由您負擔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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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5-01-31 16:2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對對方提出刑事詐欺告訴,委任律師費用由您負擔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1-31 17:06

您好,

 

1、有匯款紀錄,即可推定為借款,如對方否認,可轉而要對方舉證這筆款項並非借款

 

2、可先以存證信函告知於聞到幾日內返還鉅款,否則將採取法律行動云云。

 

3、律師費用無法向對方主張,但可向對方主張利息裁判費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提供更完整的諮詢,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沈恆 (沈律師) 105-01-31 23:45

您好!

1.可以匯款紀錄及對話紀錄,先聲請支付命令,對方若沒提出異議,即可強制執行。

2.詐欺應該不會成立,但有逼對方出面處理的效果。

3.律師費用要自行負擔。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露露 105-01-31 11:43
你好,我今年34歲,母親與生父在我6歲時已離異,一直以來都是母親獨立扶養我長大沒有跟生父有任何聯絡,一直到昨日收到社會局的發函說:生父因腦中風在某醫院就醫,請於105/2/1前出面商討生父後續照顧事宜,倘仍未出面本局將依民法相關規定辦理。 想請問各位偉大的律師團隊們,若我不出面處理是否會有什麼民法刑法上的強制執行?另外,是否我可以辦理有關斷絕親緣關係的事宜?謝謝您!

你好:

社會局會依老人福利法及社會救助法進行安置,並向扶養義務人請求安置費用、醫療費用等支出。若不繳納,會送行政執行。 扶養義務人若不履行扶養義務會構成刑法第294條違背義務遺棄罪。 法律上無法斷絕親子關係,但你可依民法第1118條之1規定以父親無正當理由未盡扶養義務,請求法院減免扶養義務。 減免之前所生之費用扶養義務人仍然要負擔。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1-31 12:13

您好,

 

1、沒有辦法斷絕親屬關係。

 

2、但可以父親從未照顧您、對您不聞不問,雙方亦未曾往來為由,訴請法院減輕或免除您對父親之扶養義務。

 

3、社會局仍會依法以行政處分要求您支付相關照護父親之費用,若不履行,社會局可送行政執行處對您強制執行。

 

4、在法院判決確定前所有扶養父親之費用,您仍需負擔,是建議您應盡快委請律師協助處理後續訴訟事宜,避免費用持續累積增加。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提供更完整的諮詢,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1-31 16:1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目前可考慮委任律發函說明未曾受父親扶養,主張免除扶養義務,並對父親提起訴訟,請求減輕或免除扶養義務,委任律師撰擬書狀出庭為您辯論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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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5-01-31 16:1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親子關係無法斷絕,目前可考慮委任律發函說明未曾受父親扶養,主張免除扶養義務,並對父親提起訴訟,請求減輕或免除扶養義務,委任律師撰擬書狀出庭為您辯論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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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建議趕快提起減少或免除扶養義務之訴訟,避免需支出過多費用

小玲 105-01-31 02:45

您好我想請問!農藥藥害問題,因為我家是種水果,每次都跟固定農藥經銷商購買,因為不懂農藥如何使用所以都直接問怎麼調配。我也會很清楚的說明目前使用面積跟農作物情況。有時記不住調配劑量,經銷商會寫在包裝袋上。
沒想到噴灑完後確無法通過果菜市場農藥檢驗。還被農業委員會通知水果很毒不能採收。剛開始以為過十幾天農藥殘留量會退掉,結果時間都過一個月,驗到現在水果都快掉光了。
中間我打了電話到農藥毒物試驗所,才知道農藥經銷商教我調配的劑量超標太多,因為水果快收成,又打這麼重的劑量,可能果子都掉光都沒辦法消退農藥。
聽完後真的很生氣,問了農藥經銷商到底該怎麼辦,他們也知道沒按照瓶身標示說明來教我,讓我損失。電話裡第一次談賠償金額太少,第二次談說還可以,可是後面又說我們沒證據,說要我們拿出證據才賠。我們有提出去簡易庭調解經銷商說不會去。

真的很無奈也很無助,自已的農藥知識不足,只能相信經銷商所說的,幸苦半年的水果都沒了。麻煩律師詳細解答,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1-31 08:39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有證據證明是對方告知使用的劑量,及高劑量將使農作物受損的事證,這樣就可以向對方求償農作物的損失。

2、程序上倘若對方拒絕,就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損害賠償訴訟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1-31 12:02

您好,

 

1、在與經銷商通電話或會面談判時可先錄音搜取證據

 

2、如果是照農藥包裝上的標示方法條配而產生問題,經銷商自然要負擔責任。但如果係詢問經銷商得到的口頭回應,不僅有舉證上的困難,而且,經銷商販賣東西給你,是否因此就負有要教你怎麼正確使用的義務,就無法一概而論。

 

3、本案若真的損失慘重,建議應與律師會面討論,提供更完整的評估與分析,並委請律師提起相關損害賠償訴訟,以維自身權益。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提供更完整的諮詢,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1-31 15:3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先嘗試打電話給農藥經銷商,加以錄音,蒐集證據後,再委任律師撰擬書狀至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視您錄音內容而定,或許亦有機會可提出刑事毀損之告訴;不論欲提出民事刑事告訴,都應先蒐集證據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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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5-01-31 15:4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先嘗試打電話給農藥經銷商,加以錄音,蒐集證據後,再委任律師撰擬書狀至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視您錄音內容而定,或許亦有機會可提出刑事毀損之告訴;不論欲提出民事刑事告訴,都應先蒐集證據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全全 105-01-31 00:42
最慘!律師會被懲戒
全全 105-01-31 00:29
追究的話,律師公會查證屬實之後, 會對律師做出懲處,通常都很重的唷!!
全全 105-01-31 00:06
請問各位專業人士: 去律師公會申訴律師律師會怎樣?
JJ 105-01-30 19:27

弟弟於數年前患有精神病並有住院記錄,因此將財產信託給我,但現在信託即將到期,他不滿我長期管制他的財產,而想將信託給媽媽及抱來的姐姐,為免他將財產敗光,想請教律師:

1.弟弟現都正常,也有正式工作,如可自理財產,是否有權力將信託給任何人

2.媽媽曾有精神衰弱的就醫記錄,抱來的姐姐也曾跟地下錢莊借錢而將房子敗掉,她們兩人更曾經被代書騙走房子,基於這些理由,是否有權不讓他們當信託

3.因我跟弟弟的財產都是聯名,若他真的信託給媽媽及抱來的姐姐,對我會有什麼影響,若他真的把財產都敗光我需要承擔他的負債嗎

你好:

弟弟罹患精神疾病若不影響其為意思表示或受意思表示,或辨識其意思表示效果之能力,弟弟仍然有行為能力,可以決定如何處分其名下之財產,當然可依信託法之規定財產信託他人。 依信託法第21條規定,只要媽媽跟姊姊不是未成年人、受監護宣告或輔助宣告之人及破產人,就可以擔任受託人。 若財產屬於共有,要依民法第820條規定管理共有物,共有人可以自由處分應有部分,但受託人要受信託本旨之拘束,基本上有事回歸原來共有狀態。弟弟敗光財產債權人可能會代位終止信託契約(要看是自益信託或他益信託),再強制執行弟弟之應有部分,拍賣時你若不應買或行使優先承購權,拍定人會成為共有人。弟弟的債務跟你無關,除非你擔任保證人或提供物保,否則毋庸替弟弟償還債務
沈恆 (沈律師) 105-01-30 23:54

您好!

弟弟如果已恢復正常,當然可以自己決定財產要如何處理,也可自己決定要信託財產給任何人處理,應尊重弟弟自己的決定。但弟弟的決定權僅限於自己財產的部分,並不會對您的財產有任何影響,您也不需對弟弟的負債或任何他人的負債負責。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Gene 105-01-30 15:25
各位律師你好: 我想請問一下 有關 '雞巴' 的意思? 這句話算重大侮辱嗎? 我一直以為 '雞巴'=機車 的意思!
悟空 105-01-30 14:07
原本我有跟我房仲的朋友租房子但是後來自己有買房子後想說要退租了...那時我跟我朋友說了!他說剛好他有客戶要租房子他就這樣轉租給他的客戶...但是他的客戶在那間房子找到毒品警察一開始全部都算在我身上那時候我帶它們是那間房子的時候裡面的人好像知道了就從窗戶跑掉了那時候我甚麼也沒看見警察就一直逼問我說那是?!我說我不知道我也沒看到!後來她警察硬要我說那是我身邊的朋友但是我跟她說我真的沒看到我怎麼可以亂說!後來說我不配合要讓我難看!我心想自己有沒有自己最清楚爾且這是台灣不可能會有甚麼黑暗的事情我就不怕他們後來帶我回去警局的時候誰知道她掉我的電話紀錄硬要栽贓說我賣毒那時候大約調快20個人左右大家都說沒有但是到後面最後3個警察卻用恐嚇說如果他們不配合要連他們一起辦那時警察還故意讓他們看到我被銬上手銬腳鐐的畫面他們也都18...19歲而已看到後會怕就聽警察的話乖乖的簽名說我有賣毒給他們後來那時候我被收押禁見快半年也都證明了被找到那些毒品都跟我沒關西後來檢察官還說問我要不要認我跟他說真的沒有你是要我認甚麼後來他說那為何證人會直證我!那時我跟他說我哪知道!檢察官就說好要調正人來開庭我也說好!誰知道證人第一次出庭的時候就說是當時警察逼他們的也說我沒有在賣毒那時候檢察官跟法官當場傻掉那時候我才知道警察辦案有多麼黑暗而且他們重頭到尾辦案程序都錯了!那天開完庭後過2天我還在被收押禁間中突然放我出去我自己在監獄也嚇到後來才知道那天開完庭後法官隔天說要讓我交保連開庭也不用直接讓我出去後來我出來一後我也找我的律師問我的案情律師也說他會讓我交保因該沒事了但是那時候律師就有說了這樣會她們要賠償我被收押禁見快半年的錢了後來我開庭說下次要宣判我還問法官說那我要來嗎?他還很輕鬆說你不用來!那時我想沒事了誰知道判我販賣毒品8年6個月後來我再上訴2審給我上述駁回3審也都給我上述駁回那時候我朋友都在說如果他判我沒罪的話要賠我七八十萬所以他們一定會給我亂判的誰知道真的硬要我關難道台灣的法律那麼黑暗沒毒品證人監聽譯文也隨便找個兩句話硬要說那是毒品暗語
沈恆 (沈律師) 105-01-30 14:33

您好!

既然已經三審確定,只剩再審及非常上訴兩種救濟途徑,但成功機率都非常低。如果還不服氣,應先攜帶完整資料找律師仔細研究還有沒有救濟機會。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1-30 23:4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最高法院已判決確定,您僅剩提起再審請求救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胡蜂 105-01-30 08:54

線上的律師以及各位專業的朋友您好

事情是這樣的

去年5月, 我到露天拍賣, 想買正版的日劇DVD

我在某賣家買到1500元的"台版"DVD

結果送來的是盜拷光碟片

店家辯稱說, "日版"才是"正版", "台版"即為盜拷

認為是我自己會錯意, 不願退貨

於是我憤而向智慧財產警察局(捷運景安站附近那邊)作筆錄

由於我不懂法律, 要告詐欺?還是侵權?都不清楚

於是做完筆錄後, 拷貝光碟的證物交給了智慧財產警察局

我就離開了

事隔半年, 我昨天收到新北市刑事案件法院證人傳票

其中一欄寫 被告 : XXX  詐欺

要求我下週出庭作證

==================================

我有一點緊張, 事情好像鬧大了

想想為了1500元, 請假跑去出庭作證, 實在很不划算

我想問的是

1. 傳票上有說可以申請日費與車馬費, 請問實務上我該怎麼申請呢? 需要哪些文件? 具體領到的費用是多少呢?

2. 出庭作證, 除身分證傳票外, 我該攜帶什麼東西?  當年在露天的對話記錄之類的證據嗎?

3. 法官詢問我的時候, 有什麼需要注意的事項嗎?  假如判定對方敗訴, 我可以要求什麼賠償?

==================================

沒想到1500元的買賣糾紛, 鬧得這麼大, 感覺有點浪費國家資源

在此感謝所有把我冗長內容看完的專家們, 謝謝您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2-03 19:16

您好,

 

1、當庭以證人身分做完筆錄檢察官或法官會確認您要領證人車馬費後,開立單據指示您如何領取。

 

2、不用特別帶甚麼,一切據實以告即可,未來如有需要您提供的資料,可以書面方式將之寄到法院。

 

3、如對方係具有規模之盜版商人,本案所涉利益就不會只有1500元,而有積極查緝之必要以保護智慧財產權,是以本案不會是浪費國家資源。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提供更完整的諮詢,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願美好 105-01-30 07:42

律師:我老公因被人指證犯賣安非他命,家裡收到秤子,分裝袋,而收押禁見又延長羈押第二次,我老公根本沒有犯賣,是有吸食,指證人他跟我老公有過節,而指證的人有暫住我們家幾天,指證人本身有食用毒品,指證人訴說我老公的犯賣過成,根本不是事實,所有時間,地點…等我有把證據事實交給法扶律師請他幫我老公打官司,我也出庭作證過,到現在還是沒有消息?不知道我老公這條官司能打贏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1-30 08:20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分裝袋、秤子都屬於販賣毒品的工具,為何會出現在現場?倘若再加上證人證詞,不無成罪的可能。

2、是否會成立必須閱覽卷內事證,建議您可以與您配偶的律師進行討論,或是備妥相關事證之後尋求正式諮詢,單憑您這樣的敘述,無法精確判斷。

一、既然已經找了法扶的律師就要相信他。

二、這個部分要看有沒有證人以外的其他證據得以補強證人的說詞。因為販毒案件施用毒品的人的話法官不會盡信,所以需要補強證據,這個最高法院有說過。

三、如果是還在偵查中的話是沒辦法閱卷的,如果是程序已經進行到法院的階段才能閱卷閱卷後要看卷裡面的資料才能判斷有沒有空間。

四、毒品案件如果真的是冤的話,其實算是適合測謊的案件,但是你老公如果在押的話要做民間測謊會有困難,法院又未必會准做公家測謊。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吉第大樓。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1-30 21:3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販賣毒品為重罪,若偵查及審判均有曾自白承認犯罪,有機會可主張減輕其刑,若有供出上游因而查獲,亦有機會可主張減輕之;惟若欲主張無罪答辯,應從證人指述之瑕疵,設計問題,進行交互詰問,建議應委任律師閱卷後,協助處理。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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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5-01-30 23:4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建議您應委任律師,為您配偶撰擬書狀辯護,並對證人交互詰問,爭取有利之判決。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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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ndy 105-01-30 02:14

律師您好:本人的叔叔離婚育有二個孩子(大的已滿15歲,小的13歲),祂的前妻是外配(離婚前已取得台灣身份證,一直都留在台灣賺錢),叔叔與孩子住在奶奶名下的房子,有用奶奶的房子貸款房屋原本是爺爺的,是用爺爺的名義去銀行貸款的,爺爺去年往生,房屋登記給奶奶了)~

前陣子叔叔想不開自殺已往生,留下二個孩子及債務,祂自己名下的債務大家可以拋棄繼承,但是用奶奶房子去借的就變成我爸在繳,現在有問題想請問律師
我叔叔往生後監護權就變成祂前妻的了,可是我前嬸嬸一直說她要回去印尼結婚(她跟鄰居說她還會回來工作),要把二個孩子丟給已經89歲的奶奶(奶奶一眼失明,凝血功能不好,跟我爸媽住,都我爸媽在照顧),我們都沒有意願照顧那二個孩子,想請問
1.前嬸嬸可以提出變更監護人嗎??
2.如果可以奶奶一定要承受嗎??她年紀太老了,根本沒法照顧任何人。
3.法官會強迫我爸媽承接這二個孩子嗎??他們完全沒有意願。
煩請律師回答,謝謝您

你好:

前嬸嬸可依民法第1092條規定可於一定期間內以書面委託他人行使監護權,若有困難應尋求社會局協助,否則會構成遺棄罪。社會局會視情況依民法及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規定改定監護人,順序會先依民法第1094條第1項規定由同居之祖父母擔任監護人,若祖父母不適合擔任,法院會依未成年子女最佳利益選定監護人。 若你們都不適合,會選定主管機關、社福機構或其他適當之人為監護人。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2-03 19:29

您好,

 

1、嬸嬸不得將小孩隨意棄置與他人,否則會觸犯刑法遺棄罪,但嬸嬸可以逃回越南,將小孩扔在台灣。

 

2、屆時,您須向社會局通報,並向法院聲請以孩子之最佳利益改定監護人選,您的父母如果都拒絕擔任監護人,法院通常不會勉強,會改定其他人選為監護。

cindy 105-01-30 01:04

想請問各位律師~

我因為與公司有委任契約糾紛,我發現該契約不足以對等保障我的權益,所以口頭約定終止合約..首先協議不成,因為對方騙我說要解約要附帶解約義務... 但後來我知道委任契約是可以隨意終止的,所以發存證信函終止.我與公司在 Line 上吵架後,罵了一句: 壓死人不償命的血汗公司... 因為相當氣憤與同事的Line提到此事,好心討論提醒告知大家這契約有很大陷阱,請大家拿著契約法律人士諮詢,必要時可以解除契約以保自身權益,但公司知道後說要告我毀謗...

負責人在公司群組裡公告,說我毀謗他,並擷取片段圖片意圖毀損我的名譽,並又私下傳了一堆截圖給我同事的Line..  但是我們的訴訟尚未開始,也沒有成立我毀謗公司的事實...  等於他空言指摘,我該怎麼處理呢?? 是否可以反告他毀謗誣告呢?? 這樣公司算是意圖散播不實言論而造成我的名譽受損嗎? 我要怎麼爭取權益? 我也有他們回覆的Line的截圖,還有所有契約內容,我都有證據,請問該怎麼辦呢?

第一步,應該要先防守,就對方告你誹謗的官司先研究怎麼沒事先。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

阿源 105-01-29 23:11
  律師妳們好 本人想問個問題 前幾年有把戶頭借給朋友做生意轉帳使用 到現在大約三年多了

前幾天收到賭博案件通知書! 打去警局問 他說我有線上簽賭或者戶頭借人使用嗎?我說前幾年有借

一個戶頭給朋友使用 他告知做生意廠商要轉帳號 現在警局通知我去做筆錄 那我會被判有罪嗎?

謝謝各位的解答!

阿源 105-01-29 22:33

律師妳們好 本人想問個問題 前幾年有把戶頭借給朋友做生意轉帳使用 到現在大約三年多了

前幾天收到賭博案件通知書! 打去警局問 他說我有線上簽賭或者戶頭借人使用嗎?我說前幾年有借

一個戶頭給朋友使用 他告知做生意廠商要轉帳號 現在警局通知我去做筆錄 那我會被判有罪嗎?

謝謝各位的解答!

阿源
阿源 105-01-29 22:27

律師妳們好 本人想問個問題 前幾年有把戶頭借給朋友做生意轉帳使用 到現在大約三年多了

前幾天收到賭博案件通知書! 打去警局問 他說我有線上簽賭或者戶頭借人使用嗎?我說前幾年有借

一個戶頭給朋友使用 他告知做生意廠商要轉帳號 現在警局通知我去做筆錄 那我會被判有罪嗎?

謝謝各位的解答!

阿源
阿源 105-01-29 21:53
 

律師妳們好 本人想問個問題 前幾年有把戶頭借給朋友做生意轉帳使用 到現在大約三年多了

前幾天收到賭博案件通知書! 打去警局問 他說我有線上簽賭或者戶頭借人使用嗎?我說前幾年有借

一個戶頭給朋友使用 他告知做生意廠商要轉帳號 現在警局通知我去做筆錄 那我會被判有罪嗎?

謝謝各位的解答!

阿源 105-01-29 21:34

律師妳們好 本人想問個問題 前幾年有把戶頭借給朋友做生意轉帳使用 到現在大約三年多了

前幾天收到賭博案件通知書! 打去警局問 他說我有線上簽賭或者戶頭借人使用嗎?我說前幾年有借

一個戶頭給朋友使用 他告知做生意廠商要轉帳號 現在警局通知我去做筆錄 那我會被判有罪嗎?

謝謝各位的解答!

阿源 105-01-29 21:27

律師妳們好 本人想問 前幾年因有戶頭借好朋友做生意用!

前天收到一張賭博案件通知書 打電話去問警局 他問我有沒有線上簽賭

帳號戶頭借人用 我說前幾年有借朋友用 事情到現在應該有三年多了 

警察傳喚我去做筆錄 請問這樣我有罪嗎?

瑋仔 105-01-29 21:18

律師你好,這幾天一連問了幾個問題,有賴各位律師回答,真的十分感謝,讓我明白了接下來該處理的方式及程序。

但在今天有朋友叫我用他的手機打看看,或許打通後能談就能處理了,但打過去後是空號,今天我的主要證據應是我手中哪封時間及還款金額都清楚的簡訊,在債務人把手機號碼都換了的情況,我該如何證明他是手機號碼當時的使用者?電信客服會願意提供資料嗎?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1-29 22:4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能必須先提告,才有辦法查詢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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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enius 105-01-29 19:56

請問各位律師

最近有收到匿名信件

內容寫XX銀行的陳XX經理有外遇婚外情...並在外有小三吳XX小姐

且還生了一個女兒................等毀謗的情事

請問這樣收到這樣沒有寫真實全名的信件

想報案請警察追查看看

如果有查到是誰    可以告對方毀謗罪嗎??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1-29 22:25

您好,

 

1、對方係以私人信件寄給你,如果沒有其他有公開散布之證據,無法提告誹謗罪。

 

2、本案之情形比較類似騷擾信件,如能追查到寄件者,應提出的是刑事強制罪之告訴。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提供更完整的諮詢,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1-29 22:4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應先暗中查訪來源為何,確定被告後,在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提出刑事告訴。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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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特曼 105-01-29 18:45

已申請職災補助也向勞保局詢問狀況

還有問過律師事情經過狀況是可申請的

但傷病單資料交給公司卻推托說只有車禍才能申請

最後認定的應是勞保局吧~

如果公司不給蓋章我就不能申請職災嗎?

如果公司一直這樣我是否可到哪勞工局申訴或提告民事訴訟嗎~

公司違法勞基法會有什麼處分?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您可以向勞工局申訴,若公司一直不願申請,則您可以提起民事訴訟來向公司請求,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1-29 19:36

您好,

 

1、公司可能沒有幫你保勞保,所以才會推拖,可以向勞工局檢舉之,會對公司處以罰鍰。

 

2、另可對公司提出損害賠償之請求。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提供更完整的諮詢,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1-29 22:4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至勞工局申訴,若雇主仍無意處理,再委任律師提告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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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OSE 105-01-29 17:36

各位熱心的律師

既 http://www.law110.com.tw/forum_content.aspx?pid=932362&tid=1032&ccode=PostDate%20desc

想繼續請問..因為我在家整理資料時發現---

1.對方他有語言暴力,但恐嚇都不帶髒話髒字,頂多"搞你"、 "限制我特定日期一定要陪他約會,就算我跟他大眼瞪小眼也依定要在他身邊"、 "如果不聽話,他就會來[拜訪]我父母,把我跟他交往事情(他覺得沒有被我愛上)的感覺說出來"、"我會跟你的朋友們說我們的事情"、"乖乖聽話,才不會有事情"、"我就是要監視你"....等等,這樣算是恐嚇嗎?

還有...當時他逼我交出我的通訊方式,然後如果我不要,他就語帶意味的說"那我就...."

2.我已經被他搞到憂鬱症了....這能請醫生開證明順便跟他要精神賠償嗎?

3.他也曾經奪去我手機看我手機內容,我不要的話他就說難道裡面有不可告人的秘密嗎? 逼我依定要交出手機來給他看

他也曾跟監我,到我家附近偷看,搞的我連出門都很怕....這能告他什麼? 但他跟監的證據我沒有...

4.之前分手時他打電話恐嚇,我旁邊有朋友可作證+我有錄音

5.我上週已經去警局申請保護令,剛剛警察通知說會寄來我這(可能是通知有無需要開庭之類的),納對方也會收到嗎? 他如果收到後生氣來鬧怎辦?

6.保護令需要請律師嗎? 因為我這算是精神+言語暴力騷擾型的...我沒有驗傷

我很怕他反咬我ㄧ口說,都是因為我不愛他我辜負他、他不甘心而這樣做的,然後反告我怎麼辦...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對方已涉及恐嚇罪,可以直接向警局報案提告,另可以一併向警局申請保護令,提告可以不用透過律師來提,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1-29 22:3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委任律師具狀至法院聲請保護令,並由律師為您辯論主張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小武 105-01-29 17:18

您好 : 

   由於公司在民國98年 有實施減薪&裁員 ,當初我爸爸他有領到資遣費也有減薪,但是沒有被裁員(等於是繼續任職就對了)!
   至今已經過了8年,今天公司突然跟我爸爸說 : 由於民國98年公司有實施減薪&裁員,照理來說續聘的員工因該要年資歸零並重新計算,但是我爸爸的年資並沒有被歸零,導致現在(106年)年資已經超過25年,也符合退休資格!
   但是公司卻要求我們要簽一份文件,文件內容是說:於民國98年我們確實有領到資遣費..等內容 !

    我想要請教律師的是 : 民國98年,我有領到資遣費(但是我沒有被裁員),而且年資也沒有被歸零的情況之下,目前我已經符合同一間公司服務滿25年的退休資格,公司是不是因該要補差額給我呢?

你好:

只要符合舊制退休資格(勞基法第54條第2款規定)就可以請領退休金,雇主無權以任何方式拒絕給付。要求簽署該文件已違反勞動契約及勞基法之規定。 若是新制退休制度,要符合勞工退休金條例第24條之規定,向勞保局請領月退休金或一次退休金。
單媽 105-01-29 14:51
法律一點靈1)為什麼?劉志忠律師, 為什麼?又要害我損失寶貴的金錢和時間(恩典法律事務所合夥人)劉志忠律師;《公司全部都是假基督徒》。 《造成我第二次傷害》,發生(案外案)! 蘇所長盡快要你還我一個公道! (蘇所長的特助,只會東扯西扯的, 到現在還不肯承認劉的錯誤, 去跟法院的法官講吧! 我看你們有多會講; 我都不想在聽妳在那邊亂解釋。) 《不然,我只好要請別的更專業律師告你們》 (非常嚴重害我錯過解除契約時效 、時間), 《拿回170萬的時效、時間》; 去年,2015年4月27下午, 劉志忠律師0921-816-823 (恩典法律事務所合夥人), (非常不專業),總共花元4000元, 去諮詢: 第一次:3000元。 (基督徒半價,時間也半小時) 第二次:(10分鐘=1000元) 去年,2015年4月27早上, 我就去自行去地檢署《按鈴申告》: 告亞太國際地產公司《之前:台灣房屋》的業務員(蘇郁青、台南人), 偽造文書罪:偽造我聯邦信用卡的英文簽名;(法院已在審理中)。 下午就找恩典法律事務所 (10061 台北市中正區新生南路一段148號9樓之1 電話:(02)2322-3588 ) {之前在家帶女兒, 聽佳音電台,聽到的,就記起來}; 我和目前就讀高一的女兒, 也是受洗的基督徒 (基督徒開的); 《現在超級後悔,相信他們的專業; 他們全事務所的人都是撒蛋、魔鬼》 (什麼爛所長)蘇家宏 律師 E-mail home1688@glorylaw.com.tw (恩典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 只會叫我去找詹秘書, (剛才我又花電話費和時間, 直接打電話去找蘇,蘇不在; 最好快回電話,否則我就要去律師公會申訴) &我寫email告訴蘇律師, 我發生海外(馬來西亞)動產糾紛, 《想請蘇律師,準備要拿回170萬元,勝算有多大》 諮詢(是蘇提的建議,叫我星期一, 找詹秘書, 蘇亂亂安排:劉志忠律師0921-816-823 我帶所有的資料去給劉,諮詢、了解。 (劉根本就沒有我看到我的問題所在點) 一直到今年2016年1月15日才知道劉律師, 根本就完全沒有能力解決我的問題, 還嚴重耽誤我的問題, 還又讓我損失4000元; 本來可以用(法律行為): $$$$$$第 74 條$$$$$$ 法律行為, 係乘他人之急迫、輕率或無經驗, 使其為財產上之給付或 為給付之約定, 依當時情形顯失公平者, 法院得因利害關係人之聲請, 《撤銷》其法律行為或《減輕其給付》。 @@@前項聲請,應於法律行為後一年內為之。 蘇律師因為您,亂!亂!亂!安排劉志忠律師, (劉律師:為什麼????有告訴我,我可以適用民法:74條); 《從頭到尾,根本就完全不專業》, 導致於我錯過可以拿回錢的時效! (盡快告訴我:王s Email:qoo5723@yahoo.com.tw tel:0923-821-334 現在該怎麼解決劉志忠律師, 害我又造成非常嚴重錯誤的金錢損失和法律時效的《雙重損失》, 蘇家宏律師可以去法院和法官講: 《時效:因我的特例,改二年》; 可行嗎? 法官大人:應該不會受民間律師的左右, 都是因為劉志忠律師個人嚴重疏失(當什麼律師嗎?大笨蛋律師), 害我現在;白白錯過可以告對方的法條「重要:時效、時間」。 導致我原本可以以, 民法74條告:《業務員蘇郁青、台南人》和《亞太國際地產公司》(之前:台灣房屋), 和馬來西亞的賤商(馬星集團); 現在今天,2016年1月29日 《法律行為後,一年內為之的時效;已超過》。 請問各位大律師? 現在該怎麼辦? 或知道如何解決法律問題《案外案》。 該如何是好? 1月27日我又去法院告劉志忠, 侵權行為,損害賠償(又害我繳裁判費1000)。 《給你們星期一以前回覆》, 不然,我要去解決; (律師公會)申訴。 恩典律師事務所劉志忠, 他個人的錯誤, 嚴重耽誤我的事情造成我更重大的損失。 (都是劉志忠律師害我的), 我已經把這件事情全部都告訴我在 (台東市做檢察官的大哥: 姓名:王全中), 大哥又叫我去區公所調解, 所以1月15星期五, 總統選舉前一天早上; 我就跑去, 被告管轄區:中山區公所填申請書; (王S調解委員會的調解日期、時間寄來了): 2016年1月28日(星期四)下午2點半;「在松江路區公所6樓」 我有些擔心(亞太國際地產公司的人, 不知道會不會來; PS:如我所料, 亞太今天根本不會去調解, 剛才打電信找亞太(法務) ;叫我也不要浪費時間去了。 《因為,調解:對對方, 沒有像法院有強制性:(被告:開庭不來,可以通緝)。 《最好是:對方可以到場談》 === 盡快您們回email、或電話; (快給我公平、合理的回答); 最近又加值上網, 發現網站有免費的法律諮詢 陳柏甫 (陳律師) 線上法律諮詢; (同樣是都是律師, 《諮詢還不用浪費我一毛錢》和寶貴的時間。 陳大律師就馬上看到我的問題所在; 《深更半夜寫發生事情的經過, PO文:在法律諮詢家》, 隔天早上, 文章日期:105-01-15 07:13  陳大律師:就又正確又快的回答我的法律問題。 《告對方:業務員,我完全;適用的法條》 為什麼?為什麼? 我親自帶所有資料去給劉看和諮詢, 又浪費我的寶貴金錢和寶貴的時間, 「什麼法律建議都沒有」; 別對劉造成的錯誤, 不理不睬的; 昨天我去法院(改地址), (又在浪費我的寶貴的金錢和時間) 還又把責任丟給詹秘書。 還要我用公用電話,打給秘書詹。 (我明知道找詹沒有用, 但是,我還是要表達你們造成我的傷害!) 《之前,我不是寫電子郵件, 告訴你蘇,你都沒回信》; 限你們今天下午6點前, 給我一個公平、合理, 解決你們造成我損失的辦法。 慎重的再一次的告訴你們, 快解決劉志忠又造成我的問題損失; 《不然,我《再一次聲明》: 我只好要請別的更專業律師告你們》。 法律諮詢家: 110http://www.law110.com, 陳律師回覆主題, 快死人了!急!民事:這樣算不算(重大:業務過失)嗎? 民事:損害賠償(新莊區公所免費的法律顧問告訴我的),對不對嗎? 還是要告業務員,用什麼罪名告? 拿回我女兒要讀大學的170萬元和救命費、生活費業務員和亞太國際地產公司要附連帶賠償責任;對不對嗎? 還是要告業務員,用什麼罪名告? (陳律師回覆主題, 引言回覆│ 文章日期:105-01-15 07:13  陳柏甫 (陳律師) , 《超級專業的》一大早就回我電子信箱》; 我半夜在線上:法律諮詢家: 110http://www.law110.com, PO:我發生的法律問題。 574律師評價:248 │ 律師證號:(103)臺檢證字第11820號 您好, 1、業務員個人如偽造您的簽名, 是觸犯偽造文書罪。 &&& 2、主要只能主張民法上的規定請求退款, 包含趁人輕率、急迫、 未給予{契約審閱期}等等; 請求{解除契約。}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line或電話聯繫,預約時間攜帶相關資料至事務所洽談,提供更完整之服務,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再一次PO文:2016年1月25日 懇請推薦 陳律師 第 1/1 頁共 2 筆 PS:剛才3點50分, 害我又花了20分鐘(時間), 和電話費(金錢)20元, 打去恩典去找蘇, 蘇交待特助處理, 我對特助說: 要他們明天12點以前要給我回電話, (給我一個合理、正確的交待)。 因為明天下午2點30分, 要去法院(另一件罪名)第一次開庭。 法院分院:(辛亥路二段),百世大樓 明天下午1月27日(星期三)下午2點30分; 要開庭:(刑事業務過失加損害賠償), 罪名告錯:(法院也受理第一次開庭) 不管那麼多了;《我會準時到場》。 === (11月26日有提告, 但因要繳裁判費1萬6000元; 沒繳錢,被取消。) 考慮1個半月, (裁判費1萬6000元和170萬相比)絕對要告到底。 所以1月18日又重新來一次告他們。 民事:損害賠償170萬和業務過失), 已繳法官裁判費1萬6000元。 之後又要去法院開庭, (我完全不怕, 因為這件事情對我而言, 我經得起考驗), 趕快請法官來做公平的審判; 還我被騙的170萬元和一個遲來的正義。 (之前:台灣房房, 業務員:蘇郁青(台南人) 後來更名為:亞太國際地產。
卡特曼 105-01-29 14:45

對方在警察局時大聲說我要找人打他

我父母也在現場聽到,在場有3位以上警察

當時我在做筆錄他聽到我要告他傷害公然污辱

他卻突然大聲說這種話~

請問律師大大~我真的沒這麼說話也沒罵髒話~是他惡意捏造事實

我可以告他誹謗嗎??

誣告罪(對方亂講~他有控告公然污辱)?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可以提告對方誹謗罪,若對方以此告您恐嚇,則您可以提告誣告,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1-29 22:1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蒐集證據資料,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提告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小奇 105-01-29 14:17

不然要到法院提告.以我現在狀況無業,還要負起家計,敬請律師在繁忙中告知小弟要如何應對,  謝謝

小奇 105-01-29 14:13

要在104年10月16ㄖ前簽好交回公司,以做賠償金額,但也沒任何維修及拖吊車子憑據.我心裡怕怕,產生邊任何理由請假,最後不敢上班.公司也寄存證信函告之三天曠職解除勞動契約.我為這件事負責,也到勞工委會申請調解,也告知公司我不敢上班原因,結果雙方未達共識,不成立.至今105年1月收到公司寄來存證信函,說:逕行離職,逃避責任,賠償金額,5天內要處理,不然要到法院提告.以我現在狀況無業,還要負起家計,敬請律師在繁忙中告知小弟要如何應對,  謝謝

105-01-29 13:11

律師 您好:

1.本人是一記帳業者,和一客戶在電話通溝時,由於對方一直在事件上繞圈圈,我順口說了:不要在鬼打牆了。結果,對方現在一直咬著說我侮辱她,還說她做過徵信業且和許多徵信業者很熟。由於對方具有律師背影,我想請問,若她要告我侮辱,我要如何自保?我可否告她,徵信和電話錄音這部份?

2.此一客戶,自己告知要結束,但要求我把有收費的內容做完。(當初合作,都沒有簽合約書)現正值申報期,我將做好的文件mail給她,且告知要在幾號前回覆,結果對方一直未回覆,我致電到公司,也一直未連繫上。若過了申報截止日,她未回覆而我也沒申報,這樣,我會不會有業務過失之責?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1-29 13:44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電話中的私人對話不會有公然侮辱的問題。徵信是否違法的部份要看對方拿到哪些資料,用途為何來判斷,不能一蓋而論。

2、倘若我方已經處理完畢,是因為對方沒有確認內容而無法申報,沒有違約問題,除非雙方另外有約定。

3、建議可以委請律師擔任法律顧問,專司處理法律事務,才能保障權益。倘若公司在北部,歡迎來電或是來信洽商。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1-29 14:46
您好, 1、您的言論不會構成任何法律責任。相對地,對方錄音以及說是做徵信的這兩件事也無法告他什麼,況且你也沒錄音。 2、為保周全,應立即寫一份存證信函寄至對方,告知申報期限將屆,您已盡其義務把資料傳給他等語,留下證據並能保障自身權益。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提供更完整的諮詢,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1-29 22:0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考慮委任律師協助處理與對方之糾紛,對方可對您提告,但您亦可爭取不起訴處分。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小奇 105-01-29 13:03

律師你好:因本人是一位職業駕駛聯結車司機,於104年九月份上班時間接到公司派遣任務,駕駛聯結車到公司指定點,不料途中因上班時間太長,導致我精神恍惚,體力疲累發生事故.撞到路燈,路樹,?擊一台小客車損壞.本身車子也受損,我依然續在公司就職,等候公司處理這件事故結果,予104年10份,我的主管向我施壓說:公司要求我簽立:30萬分30張,一張一萬元本票,要在104年10月16ㄖ前簽好交回公司,以做賠償金額,但也沒任何維修及拖吊車子憑據.我心裡怕怕,產生邊任何理由請假,最後不敢上班.公司也寄存證信函告之三天曠職解除勞動契約.我為這件事負責,也到勞工委會申請調解,也告知公司我不敢上班原因,結果雙方未達共識,不成立.至今105年1月收到公司寄來存證信函,說:逕行離職,逃避責任,賠償金額,5天內要處理,不然要到法院提告.以我現在狀況無業,還要負起家計,敬請律師在繁忙中告知小弟要如何應對,  謝謝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1-29 14:35
您好, 1、可主張您係因為被強迫超時工作,才導致本件意外發生,所以你無須賠償公司損失。 2、另可對公司提出損害賠償之請求,包含超時工作恐嚇威脅、不當解僱等損害。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提供更完整的諮詢,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你好:

要提出事發當時超時工作證據,並主張雇主與有過失減輕責任。 公司請求你負賠償責任不會構成你不用上班之理由,除非有依規定請假,或雇主有勞基法第14條第1項規定之情形,你才可以終止契約,否則雇主可以主張勞基法第12條第1項第6款規定終止勞動契約,此時你無法請求資遣費。
Gene 105-01-29 10:51
各位律師你好: 我想請問一下 '雞巴' 算是重大侮辱嗎? 而他的意思為何? 我一直認知是 '機車' 的意思?
jaura 105-01-29 09:38
最近常收到資產管理中心的電話,說我先生民國95年欠亞太的電信費用,我有上網查了一下 ,95年到現在也以經過了追溯期,因為我們都不懂法律,先生的薪資也被強制法扣,我們有提出異議,但下一步不知道要怎麼處理,兩ㄍ都在上班,也無法一直跑法院,不知道有沒有律師可以幫忙,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1-29 10:04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時效是否逾越,還要判斷對方之前是否提起過相關的程序,因為會有中斷時效、重新起算的問題,不能單憑是95年的帳單就認定時效完成。

2、建議可以備妥相關資料之後,尋求正式諮詢,提出救濟

 

Bill 105-01-29 09:37
1. 管理人以他父親(民73年過世)是他伯公(戶口登記已絕嗣,民24年過世)的過房子且兼祧,要求同時繼承兩房派下權,證據是他伯母的墓碑上刻字。 2. 一般民俗一子雙祧(兼祧)應該要有兩個條件,在絕嗣親人過世後,(1)生父指定為過房子並約定日後無生子,該過房子也必須同時祭祀本生父這房。(2)相關族人同意。(因涉及財產房份繼承問題)。請問台灣判例上需要同時成立上述條件嗎?這差異約台幣1,200萬。 3. 祭祀公業管理人在民75年申報時,自己申報的文件載明他現在要繼承這房已亡絕,並聲明如有遺漏或錯誤,願意負責賠償,與相關法律責任。請問若有訴訟賠償問題,他必須負責賠償其他人嗎? 4. 管理人地方法院起訴我們的祭祀公業,以上資訊,我想知道訴訟打贏管理人官司的機會,以及會辦敗訴的可能原因。 5. 我們急於委任祭祀公業有經驗的律師(須出庭),想知道委任費用(含出庭與數小時的諮詢與討論)。(地點:高雄市)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應先釐清對方是否具有派下員之資格,此部分可以提起確認訴訟之主張,而對方若已提起訴訟,則應視該訴訟之原因事實,看能否在該訴訟中一併主張抗辯,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飛機 105-01-29 09:33
你好我有一案是刑事案件的簡易判決內容如下 OOO幫助岔七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壹仟元折算日,緩刑二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並應於本案判決確定後壹年內向指定政府機關、政府機構、行政法人、社區或其他符合公益之機構或團體,提供捌拾小時之義務勞務。 請問我這樣是要做服務役嗎?我已經收到盤決書請問我是不是還有法源執行命令,請問法院執行命令通常在我收到判決書後,執行命令我幾時會收到,因為我是有請律師我的判決書是在律師那哩,我的執行命令是會寄到律師那還是會寄到我這裡呢?
伊克 105-01-29 09:27
律師你好: 首先想要請教 本人在今年1月5日被僱主惡意解僱 已在今年1月11日去勞工局申訴及檢舉 並在今天下午15:00要召開調解會 在這之前 勞工局的勞檢員已去稽查過 對我所反應的預告工資及資遣費的部份 勞工局轉述僱主當時的回應是以我曠職為不支付這些錢 然而我並無曠職 僱主在1/5時親口請我滾蛋 當時不支付的理由是說之前已有告知大概做到年底 他是跟我約定定期契約為理由 但實際上並沒有給我確切日期還在解僱前一個禮拜叫我們加班 當時沒有想到要錄音 難道就只能任憑雇主隨意誣衊我? 第二想問的是公司曾經讓我連續12天工作無休息 勞工局的回覆竟是頭跟尾有休 意即ooxxxxxxxxxxxxoo這樣的休假方式(o代表休假)為合法 但本人查過司法院網站高等行政法院90年度判字第2199號判例 同樣的例子 是被判有罪的 判例也是具有法律效果 就算時間久遠 難道已不適用?又或者勞工局為何帶頭包庇違法呢?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判例若未被推翻,仍有拘束司法實務之效力,本件您可以直接提起民事訴訟來維護您的權益,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