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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事實:A為「幸福家庭商標所有權人,該商標經A費心經營行銷,已成為消費者喜愛的著名商標。A某日於Google上鍵入「幸福家庭」為搜尋關鍵字,發現G搜尋引擎公司竟將其所註冊之商標作為關鍵字廣告,販售予具有競爭關係的C及D公司。

 

1.G公司之行為並不構成行使商標,至使消費者混淆誤認之侵害

G公司販售關鍵字給C及D公司的行為,行為人等雖以系爭商標「幸福家庭」文字作為關鍵字廣告,然觀之系爭廣告之內容,消費者點選「幸福家庭」關鍵字,搜尋頁面之廣告欄位出現廣告,僅使消費者可能會誤認該搜尋網頁上廣告主之廣告文案為被上訴人所有而予以點選進入觀覽,而有所謂「初始興趣混淆」情形;然當消費者再點選該等廣告文案網址,而進入該等廣告主之網站觀覽,該等廣告主網站之網頁並未使用系爭商標,如有使用相關文字亦均為描述性使用,而非作為商標使用,且均有標明其公司名稱等可資識別標示,相關消費者並不會誤認係被上訴人之網站網頁,而致生混淆誤認之虞,固難認其有違反商標法之行為。

 

2.G與C及D的行為,構成公平交易法第24條之共同侵害行為

按公平交易法第二十四條規定:除本法另有規定者外,事業亦不得為其他足以影響交易秩序之欺罔或顯失公平之行為。其範圍包括限制競爭行為與不公平競爭行為。自市場上效能競爭之觀點而言,事業從事競爭或商業交易行為,以提供不實資訊或榨取他人努力成果等違反效能競爭本旨之手段,妨礙公平競爭或使交易相對人不能為正確之交易決定之情形,均屬該條規範範圍。

廣告主C及D公司等皆從事與A相同之業務,與被上訴人間屬於公平交易法第二條、第四條規定之競爭事業,系爭商標經A之使用及行銷宣傳已成為著名商標,G於網頁搜尋引擎上將A之系爭商標「幸福家庭」中文字,透過轉銷售廣告商出售予C及D公司等廣告主作為關鍵字廣告,並將「幸福家庭」列入關鍵字建議書建議廣告主購買,企圖誤導搜尋A公司特取名稱及商標「幸福家庭」之消費者連結到C及D公司之網站。一般消費者鍵入「幸福家庭」四字搜尋時,出現有廣告頁面,而誤認係自然檢索排列之A之網站,或與A之網站有連結關係,予以點選而進入各廣告主之網站觀覽。另一方面,C及D公司等室內設計業者,所以向G購買系爭商標「幸福家庭」關鍵字廣告,係利用系爭「幸福家庭商標於室內設計相關領域已臻著名之知名度,且為A之特取名稱,以吸引消費者於搜尋引擎輸入「幸福家庭」檢索,便利其網站資訊為搜尋引擎所尋得,並導引A之潛在客戶進入C及D網站觀覽,以增加交易機會,顯係攀附A長久以來努力經營之系爭「幸福家庭商標之知名度,榨

取其長期以來努力之成果,顯失公平。有影響相關領域之交易秩序或影響交易秩序之虞,應構成公平交易法第二十四條之不公平競爭行為。

G雖非與A處於競爭之事業,然其將系爭商標列入關鍵字建議書建議C及D購買該關鍵字廣告,G與C及D自已共同構成不公平競爭侵權行為。其等所為已影響

交易秩序或有影響交易秩序之虞,不能以言論自由卸責。A人自得依同法第三十條規定請求禁止上訴人販售系爭商標「幸福家庭」作為關鍵字廣告。

 

3.G之行為具有明知之故意,因此A得請求三倍之損害賠償

A並未能證明其損害額,僅得以G販售系爭商標關鍵字廣告所收之廣告費計算損害額;系爭商標關鍵字廣告所收取之廣告費共XXXX元,依公平交易法第三十二條第二項規定,酌定該金額之三倍為賠償

 

貝斯特律師事務所

http://asfreeagain.blogspot.tw/

台北市信義區永吉路168號4樓

電話:02-87872799

kao 105-02-17 09:15

各位律師 你們好

有關刑事簡易判決之上訴問題請教各位律師

1.刑事簡易判決如以判決後,是否可以上訴?

2.被告並沒有認罪?也無公開程序審判,上訴書撰寫後是否會被駁回上訴?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2-17 09:36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簡易判決可以上訴。

2、上訴是否會成功要審閱判決書,判斷是否有違法之處,不能一概而論。

3、鑑於簡易判決案情相對單純,所以上訴空間通常比較小,建議應該委請律師協助上訴才能保障權益。

 1.  為維護您的權利,閣下詳述案情細節,歡迎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加入好友與我們聯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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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公理律師事務所、所長經歷、司法官23期結業、前台東、花蓮、澎湖、宜蘭等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魏克仁律師 關心您 !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2-17 10:23

您好,

 

1、簡易判決一般為獨立一個法官審理且可能不開庭就直接判決,您可於收到判決10日內提出上訴。

 

2、建議可與律師會面諮詢,評估上訴可能性,並委由律師撰擬上訴狀,才能爭取最大之機會。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提供更完整的諮詢,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蘇文俊律師/蘇文斌律師

您好

簡易判決還是可以上訴

上訴之後就用一般程序了

一般上訴比較不會被直接駁回

所以可以拼看看

歡迎來信詢問或到網站留言(上網搜尋蘇文俊律師

             
PS:本律師精於實戰,回覆以實戰策略、增加談判籌碼、收集證據為主,基本程序回答較少,請多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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呆呆 105-02-17 08:35

律師您好,請問我有一間房子持有2/3的產權,那我想把它賣了,而另一個1/3的持有人我也存證信函告知他優先購買權,若他不理會不出面,我的買賣會因為他沒蓋印章,而造成產權不明無法過戶嗎?

你好:

買賣契約債權契約,只要對於價金、標的物意思表示相互合致就會成立。 依民法第819條規定第1項規定,共有人得自由處分其應有部分,惟其他共有人依土地法第34條之1第4項規定享有優先購買權。 另依土地法第三十四條之一執行要點第10點第2款:準用土地法第104條第2項規定,優先購買權人於接到出賣通知後十日內不表示者,優先購買權視為放棄,故不會有無法過戶之問題。 地政機關通常會要你切結就直接辦理過戶登記,無須擔心。
宇威 105-02-17 05:08

各位律師大家好:我想請問一個簡單的交易糾紛問題,那我就簡單帶入事情現況……!

我購買了一樣商品與商家有糾紛,因為我認為與實價不符,事情我尋求法律途徑解決,但最後我敗訴了!也放棄上訴,前提是我已將商品金額全部早就在當時付清了!不過有爭議所以我沒有拿走商品,現在敗訴只不過還沒下判決書,現在商家告知我……他們不願意在結案前把我的商品交給我,要等判決之後!

1商品金額我都付清了!為何我不能取走商品?

2交易有糾紛訴訟程序結案與否,怎能跟我是否取走商品扯上關係?

我認為這是沒有理由的!我權益是否受損?我該如何做?商家是否涉嫌侵佔或其他法律責任?

商家在交付買賣物之前,該物品的所有權尚未移轉給你,因此你與商家間的糾紛僅應該是民事債務不履行而已,不會構成刑事侵占罪。

既然你已不再上訴,且錢已經付清,可以向商家請求交付物品,如果商家拒絕交付物品,你可以撤銷買賣契約,請求返還價金(如果仍有爭議,還是要提起民事訴訟,請求交付物品或返還價金)。

以上,如有任何問題,歡迎到本所網頁留言,本所網址:asfreeagain.blogspot.tw

阿翰 105-02-17 02:01

標題打錯:是第一次處理事故

事情如下: 小弟我目前在桃園工作,2月13日時回台南騎機車時不小心差撞到轎車後保險桿,那時小塞車,只有輕輕一碰,只有些許掉漆。車主堅持要原廠烤漆,當下我馬上去T牌原廠問價約4500元,當晚我約對方在原廠和解,原廠業代現場評估也認為只要烤漆就好鈑金無凹陷,當下我提出7000元和解。但對方不願和解,說他們只有那一台車,送去烤漆上下班還要坐計程車跟我要車馬費…等一堆費用。由於我第一次處理這種事情,也不會處理,當下我先給對方5000元,等過幾天之後對方才要報總價「含車馬費」給我,到時再扣那5000元。


備註:1. 那晚我給對方五千元時,有請他簽證明     書,有雙方簽名跟見證人兩位。

            2.我跟車主是同一條道路朝同方向前進。


問題:1.做筆錄的時候,車主說他停紅綠燈剛要起步。請問起步算行駛中嗎?「發生地點 離紅綠燈有一段距離

2.這幾天問很多長輩都跟我說,對方就是要凹我,但我當下真的太心急,只想解 決。這幾天我很怕對方提出一個我給不起的金額,請問各位律師朋友們,上法 院我一定會賠那麼多錢嗎?法院會判賠車馬費給對方嗎?

最後謝謝你/妳願意看完。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2-17 10:30

您好,

 

1、實際車禍事故肇事責任分配,仍應視具體情況並交由專業機關評斷,無法一概而論,如果是後車追撞前車,一般過失責任會屬於後車。

 

2、對方請求車馬費並不合理,因為對方並未受傷行動方便,縱使沒有車也不代表就應該每天搭計程車通勤,法院判決最多折衷一個合理的交通通勤費用,不會認定您需要給付對方每天搭計程車費用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提供更完整的諮詢,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Snow 105-02-17 01:15

律師您好:

目前的狀況是男方不要離,我要離,已無法再跟他繼續生活下去,真的受不了。每次吵架男方都拿分離來講,有次直接拿剪刀丟給我要我殺他,也不讓我走,辱罵我(婊子...),讓我感到不舒服及被汙辱
目前男方跟我要錢,男方說結婚後他跟他爸借的錢一人還一半(當時他說那是他阿嬤去世錢留給他的),及所有的付出都還他,去年11月分居到現在。
還有他目前跟我媽租房子,沒付錢,請他付他說不要,鑰匙也不還,百般刁難我,糟蹋我(要我順著他意思走,順了他的意他又反悔),請問有什麼方法能離嗎???
還有他的車子保人是我,我一直以來都沒在工作,當時我跟車商說我不要當保人,車商說只是給銀行看而已,就莫名的被當保人了(當時也是沒工作),現在男方說他不付款了,請問車子能請銀行拖走嗎??或是有什麼條件保人能換掉??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2-17 08:5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離婚的部份,倘若雙方無法協議,則必須有法定離婚事由才能訴請法院裁判離婚,例如外遇、虐待、遺棄等,就您所述的狀況,就是辱罵的情形比較明顯,建議您應該保留相關事證之後提告

2、結婚的花費,必須要看當初雙方的約定而定,不能一蓋而論。

3、租屋的部份倘若積欠超過2個月租金,就可以終止租約並且要求對方搬遷,倘若拒絕,可以提起遷讓房屋訴訟

4、保人的部份,只要填寫了就具有實質效力,除非您可以提出事證證明當初遭到欺騙或是脅迫,否則倘若債務人拒絕繳納,銀行除了將車子扣走之外,還是可能向您求償

5、建議您應該備妥相關事證之後尋求正式諮詢,委請律師協助提告才能保障權益。

 

1.  就閣下所述婚姻問題,為維護您的權益,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加入好友與我們聯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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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柏甫 (陳律師) 105-02-17 10:35

您好,

 

1、可以對方有精神虐待、重大侮辱等情事訴請離婚,亦可以雙方有難以維持婚姻之重大事由訴請離婚

 

2、離婚婚姻財產分配原則上係將婚後財產平分,對方要求的金額都請他提出證據,而且他個人之借款行為與您無涉,除非係用於購買婚後共同財產之用,才有可能需要兩人分攤借款

 

3、當保證人並無一定資格限制或要求一定要有工作,您既已同意擔任保人就必須承擔後續責任,可選擇將車子賣出用以返還銀行貸款

 

建議應與律師會面諮詢,委由律師處理後續離婚訴訟財產分配等事宜,才能周全保障自身權益。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提供更完整的諮詢,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蘇文俊律師/蘇文斌律師

您好

我建議你要收集你所述的狀況的證據

並且說明你們的狀況

看有無辦法提出訴訟

歡迎來信詢問或到網站留言(上網搜尋蘇文俊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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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佑璟 (房律師) 105-02-17 22:4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欲提起訴訟請求裁判離婚,須提出法定裁判離婚事由之證據,如對方辱罵您之錄音保人若欲更換,須請您配偶提出另外之擔保或保人,且銀行願意接受,才可以更換。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2-17 22:5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欲提起訴訟請求裁判離婚,須提出法定裁判離婚事由之證據,如對方辱罵您之錄音保人若欲更換,須請您配偶提出另外之擔保或保人,且銀行願意接受,才可以更換。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人蔘蒂不熟 105-02-17 00:22

前年借了女朋友爸媽上百萬的金額週轉

誰知道她們說好每月還款卻一直拖欠不還

後來對方阿公阿嬤出面原本要幫忙處理

可是因為發現原來欠我的也是上百萬

所以作罷,阿公說她們之前就已經跟她們借了好幾百萬都沒還

所以我想詢問

她們當初跟我借貸前就已經債務累累了

跟我借貸後又不還款,能否算是惡意詐欺? 該如何舉證

或是

這段期間我一直致電爸爸請他還錢

他爸不是刻意不接就是

說要錢沒有要命一條要錢就直接來輸贏

又說他向外面借錢都是只還3成,問我要就接受不要就拉倒

這樣算詐欺或是恐嚇罪?

這段時間她們還可以開BMW全台灣到處玩在FB打卡拍照

卻不還款這樣算詐欺嗎?

夫妻是開一間油漆工程裝潢公司
借錢的是爸爸,可是當初簽本票的是媽媽
她們現在的處理方式就是錢都存在爸爸那邊
媽媽就當人頭
有辦法去法院聲請民法244條中的任何一項要求她們共同承擔債務嗎?

如果都有辦法處理,我打算請律師
不知道費用大致上是多少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2-17 08:56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可以依據借貸關係向女方父親求償、依據票據關係向女方母親求償

2、倘若於民事訴訟期間發現對方涉嫌詐欺的事證,可以提告刑事詐欺罪。

3、有關於費用的部份,要依據事證判斷訴訟策略及提告的案件數,可以備妥相關事證之後,來電或是來信洽商。

 

阿森 105-02-16 23:33

律師你好。

我想詢問一些問題,我是同志領有重大傷病卡,自己主動向警方坦承自己有使用安非他命是初犯,目前剛做完筆錄,等候通知。我很擔心會留下案底或任何資料,也很擔心會勒戒;我不想讓我家人知道,想了解該如何處理後續的事務,想詢問是否有熱心的人可以幫助我。

 回覆閣下所述問題,指數殘留是指毒品反應濃度>300ng/ml表示呈陽性反應,則認為是有毒品殘留於體內,一般可檢出甲基安非他命之最長時間為1至4天,是服用甲基安他命後,最低於服用後96小時內可由尿液檢測出甲基安非他命陽性反應,為維護您的權益,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ID:(q6789336)加入好友與我們聯繫。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地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公理律師事務所、所長經歷、司法官23期結業、前台東、花蓮、澎湖、宜蘭等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魏克仁律師 關心您

 您好

一、後續:檢察官會傳喚你,決定是你是否勒戒觀察。

二、要做的事情:建議委請律師撰寫答辯狀聲請戒癮治療,可以固定到醫院檢查拿藥就好,正常工作生活,好好改變自己。

三、若要撰寫,歡迎來電。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2-17 10:04

您好,

 

由於您是初犯,是可委請律師撰擬一份刑事答辯狀,向檢察官爭取在外就醫戒癮治療,就不需要進勒戒所,不會被家人發現。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提供更完整的諮詢,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可具狀向檢察官聲請戒癮治療,可在外面醫療院所戒治,對日常生活影響較小,但要趕在檢察官向法院聲請勒戒前,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法律研究者 105-02-17 15:48

大大您好 依你所述的情況 若有用對方式

             還是有爭取院外治療不被勒戒的空間存在的 

             但一定要在時限內立即處理才行 

             你可以來信zxieff123@yahoo.com.tw

             再與你分享協助朋友 成功處理此類案件的經驗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2-17 22:5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盡速委任律師為您具狀至地檢署請求緩起訴戒癮治療,若待觀察勒戒裁定下來,再請求或抗告,就沒有機會了。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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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5-02-17 23:0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盡速委任律師為您具狀至地檢署請求緩起訴戒癮治療,若待觀察勒戒裁定下來,再請求或抗告,就沒有機會了。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sharon 105-02-16 22:12
律師你好,本人因誤入香港色情網站不小心按到加入會員,網頁就跳出已加入會員的頁面,有會員id跑出來,顯示註冊帳號、日期稱我已經成功登記為網站會員,會員費用是5000多港幣,要3天內完成付款 但是我完全沒提供我的資料, 也有跟對方說要退會員,

對方回我

多謝閣下選用本公司的網站!!

閣下於(2016-02-14 16:12:27)加入為收費會員
閣下使用的系統為【 Linux; U; Android 4.2.1; zh-tw; U-TA HD4 Build】

根據記錄閣下在上述時間曾透過本會流程登記成為會員,定額費用在登錄完成後立即生效。會員費用包括120天無限觀看本公司網站上的成人影片。會員付款確認後,會員確認的提示畫面便會消失

如閣下在瀏覽網站時沒有詳細閱讀本網站的合約條款及注意事項而成為會員,乃屬閣下確認之不足,故會員需履行責任

我又問說沒辦法取消嗎

對方回: 本公司的會員制度為120天,120天後會員ID便會自動刪除。并不會自動續約。
會員費用生效之畫面在確認會員費用後會取消同時會員可享120天無限觀看

我回說我不想加會員呀

對方問我幾歲,我騙他說16

對方回:

法例規定,未滿18歲人士不可使用或觀看色情刊物或影片。
如是未成年人士使用,請父母和孩子一同致電聯絡我們,本公司將會作出處理。

請注意:如有不實情報提供或利用小孩,本公司不會再作出任何客務並定必報警處理。

[注意事項](網上皆有記載)根據青少年保護育成條例、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及其他法律,未成年人仕不得進入及使用本網站. 未成年人仕請立即按上面的[否]制離開本網站。公司或業務電腦亦同樣禁止使用本網站. 如使用公司或業務電腦進入本網站,需要負上所有責任。使用本網站的服務前,請仔細閱讀併並同意使用條款.不同意的話,請馬上離開本網站。按下後(即代表已滿18歲並同意合約內容),合約立即開始生效, 請參照會員版面上的方法。

本網站是提供成人影片的網站,請了解利用目的跟年齡限制等相關事項。

請問我該如何處理這件事情,會不會有法律責任,對方會不會找上門來

真的是不小心按到的,可以不理他嗎

謝謝各位律師耐心的看完我的問題

 

王小姐 105-02-16 22:06

律師您好!

父親在60年初時買了土地,並在土地上蓋了兩間房子

一間自住,一間叔叔成年成家後給叔叔住

起初房子是都沒有房屋登記

後來據說國稅局來訪查

房子的都開始繳交房屋

而隔壁叔叔經營理髮店

不知為何那時房子申請繳交房屋稅時

稅單上的名字是叔叔的

所以房屋稅是叔叔繳納, 地價稅是爸爸繳納

現在問題來了:

1.父親要把土地房子過戶給我們,我們自住的沒有問題

   但是隔壁叔叔住的因為他們是營業用的,光是過戶就要20.30萬元

   這個我們付合理嗎?

2.現在房子也老舊了,我們想重建,但是叔叔堅稱房子有繳房屋

   所以他們有房子所有權使用權,是這樣的嗎?

3.友人說只要寄存證信函就可以要求他們搬離,有這麼簡單嗎?

以上問題請麻煩您幫忙解答,謝謝!

 

你好:

稅捐可以約定由他方負擔,若原本係贈與人或出買人需要負擔稅捐,可以約定由受贈人或買受人負擔,只要稅捐有人繳納,稅捐稽徵機關不會介入私法關係之約定。 土地部分直接至地政事務所辦理登記過戶即可。 房子若係未辦保存登記違章建築,判斷所有權歸屬係以興建房屋之人將房屋興建至足避風雨而達一定經濟效用時就會原始取得房屋所有權,由於違章建築未經保存登記,無法以登記方式轉讓所有權,所以房子所有權人仍然係你父親。至於叔叔繳納房屋稅並無法證明其係所有權人,而你父親並未轉讓事實上處分權給叔叔,叔叔占有房屋之權源可能是使用借貸租賃等等,但無法對抗所有權人,可請父親出面終止契約並要求叔叔遷讓房屋,但要符合相關法律規定或契約約定。 可請父親發存證信函律師函給叔叔(有部分實務見解認為事實上處分權人無法主張物上請求權,所以由你父親發函比較不會有爭議),要求終止契約及遷讓房屋,無效果再訴訟請求。 詳細狀況仍不明確,建議尋求正式諮詢為妥。

 

蘇文俊律師/蘇文斌律師

您好

這問題比較複雜

因為沒有建物登記房子是無法過戶

所以你指的應該是土地部分過戶

這沒有什麼合不合理

這是ㄧ筆爛帳了

建議你要找律師討論如何討回房屋

而稅單不等於所有權

是以原始出資建築者認定建物所有權

所以你要去找當初興建的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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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斌 105-02-16 21:52

去年七月我在縣道從後方直接撞上農機,而農機態度覺得是我們撞他的他也不必要來關心我們的傷勢與安危,而我們因龐大醫療費用苦惱,所以提起訴訟要求刑事民事賠償,我就是輸在後面追撞無照駕駛,對方律師也說別人騎過去都沒怎樣我騎過去就車禍,請問,有牌農機什麼路都能走嗎?還是有限道路?那我們該如何做?

#小弟已知無照的大錯了,但不想讓父親負擔更大所以才來詢問各位律師大哥的意見,在麻煩律師大哥了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2-17 09:37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有牌農機可以行駛的道路並未受到限制,只有時速、反光標誌等設備之限制。

2、目前是否取得初步判定表或是車禍事故鑑定報告?必須先釐清肇事責任,倘若對方沒有過失,很難向對方追究。

3、倘若案情嚴重,建議還是委請律師協助告訴才能保障權益。

 

甜甜 105-02-16 21:41
各位律師 請問一下 新生兒要報戶口 有什麼方法能登記為母姓 現在是離婚狀態 對方根本沒有辦法聯絡 而且也不想跟他有所關係 小孩能從母姓嗎?真的不想跟前夫的姓 想直接登記戶口時直接跟我的姓 不然事後還要改 很麻煩
沈恆 (沈律師) 105-02-16 22:04

依規定小孩出生登記前,應由父母書面約定從父姓或從母姓,若因失聯無法約定,則由戶政機關抽籤決定,因此,還是有機會抽到從母姓。

析珍 105-02-16 17:14
於105/2/14晚間約21:43於自家經營超市之櫃檯聽到持續很久的煞車聲,後隨即有一輛自小客車直接由超商門口的水果區一路撞進店裡,店內人員立即前往查看,發現駕駛自己開門下車後隨即倒坐地上,頭部輕微流血,但大家都聞到濃濃的酒味,一位挑水果的客人也無辜受害,因此事件發生後晚上皆無法營業,所有人員都在清理殘骸等拖吊車,想請問律師即使要和解,有無特別注意的地方呢?因後續警察也未告知詳細情況
鍾孟杰 (鍾律師) 105-02-16 17:39

您好!若要與對方談和解,建議可先行估算一下自己的損失,並抓出最低可以接受對方給付賠償金的額度。和解可向鄉鎮市區調解委員會提出申請,此不僅有調解委員居中撮合,一旦調解成立,該調解筆錄經法院核可,也可作為執行名義,提供您做參考。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2-16 21:20

您好,要先蒐集到底有哪先財物受損之證據(記得照相),再請求損害賠償

玲玲 105-02-16 17:08
律師您好,前幾天發生一件車禍,我方是巷子直行車,對方是由路轉進街道,我們屬於T字形互撞,對方無受傷,但我有受傷也有進醫院目前車禍鑑定還未出來,但對方態度擺明不理賠,假設今日是我方錯較多,我方還可以像對方申請賠償嗎?還是只能自己自認倒楣?可提出告訴嗎?
鍾孟杰 (鍾律師) 105-02-16 19:08

您好!除非是鑑定出來結果確認您為肇事原因而對方無肇事因素,否則就算雙方都有肇責,對方也需視程度負擔一定的賠償責任,意見供參。

義寶的爸爸 105-02-16 15:50

Dear  線上所有的律師

家人因有一件線上購買商品詐欺案,目前已經判決下來,被告人頭帳戶已經刑事附帶民事都判決有罪,且民事也判決相關金額與利息計算期間,以下3點可否請教,謝謝。

1.被告(人頭帳戶)近期同意賠償,表示要匯款賠償金額給家人,請家人不要去強制執行,請問需要注意哪些事情嗎,以免日後衍生的問題,或是自保的方式,謝謝。

2.民事判決書都有雙方的戶籍及現居地址,這樣對原告安全嗎?

3.是否被告匯完款後,家人不聲請強制執行,案件就算正式結案,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可以另行與對方簽訂和解書,以免日後爭議,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柏彥 105-02-16 11:36

我想請問律師大人,現在還有所謂的軍法嗎?

我是一個有毒品案底的回役兵,去年11月剛服刑滿期回來,

今年1月25日回役當兵,因為放年假和朋友出去喝酒,

一個衝動沒有把持住就又碰了,收假回來驗尿沒有過

我吸食的是安非他命,之前的案底也都是安非他命

我想請問律師大人,像我這樣的狀況會被加重量刑嗎?

我在驗尿之前就有先向隊長坦承,且第一次驗尿是過的,

那我這樣我有可能申請緩刑或是等退伍後在執行嗎?

麻煩熱心的律師大人指點迷津!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2-16 11:49

您好,

 

1、所謂軍人的特別刑法係指陸海空軍刑法,只有特定的犯罪才會依照這個特別刑法處置,如果僅為施用毒品,仍會依照一般刑法處罰。

 

2、您的情形會依照毒品危害防制條例處理,因有前科紀錄,是以您這次無法聲請勒戒或戒癮治療,地檢署偵辦後會起訴進入法院。

 

建議應與律師會面諮詢,委由律師擔任辯護,才能周全保障自身權益,爭取從輕處置。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提供更完整的諮詢,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2-16 21:1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應盡速委任律師撰擬緩起訴聲請狀,請求緩起訴戒癮治療,若待觀察勒戒裁定下來,再請求或抗告,就沒有機會了。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2-16 21:3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應盡速委任律師撰擬緩起訴聲請狀,請求緩起訴戒癮治療,若待觀察勒戒裁定下來,再請求或抗告,就沒有機會了。

法律研究者 105-02-16 22:20

大大您好 依你所述的情況 若有用對方式

             還是有爭取院外治療不被勒戒的空間存在

             但一定要在時限內立即處理才行

             你可以來信zxieff123@yahoo.com.tw

             再與你分享協助朋友 成功處理此類案件的經驗

Scott 105-02-16 11:23
由於公司要求員工必須簽署一份同意書,但是在下不清楚這份契約是否合法,因此列出契約全文,凡請律師幫我釋疑,謝謝 全文如下~~ XX公司將負擔費用派遣本人前往歐洲總公司接受專業訓練以增加本人專業技能,由於公司因此受訓課程而增加其成本負擔,為使公司得因本人所取得專業技能而有獲益,本人擔保: (1) 將於受訓歸國後,繼續在公司任職至少兩年以上,並將所學專業技能於任職期間使用於公司之相關工作業務上。任職及受訓期間本人應得知薪資福利調整均不受影響。 (2) 本人如提前離職或有因可歸咎於本人事由而被公司解雇,本人同意賠償公司因本人受訓而支出之全部費用,共計新台幣二十萬元整。,賠償金額依不足任職期間於兩年之比例計算給付之。 (3) 基於本人將取得專業技能對公司的重要性,本人於受完訓並繼續任職兩年後如要辭職,同意必須於離職兩個月前以書面先行通知公司,以便公司有適當時間尋找替代人選。本人如有違反,將賠償公司本人兩個月的薪資。 (4) 本人如有違反本同意書內容時,公司將有權自應給付本人之薪資、福利或其他金額中,予以扣除本人因違約而應賠償之金額。

由於公司有支付相當的訓練費用,因此該契約的第1及第2項規定,符合勞動基準法關於最短服務年限的規定。

由於勞動基準法是對勞工最低程度的保護規定,勞動契約的約定低於該法規定者,應屬無效。公司擬的契約第3及第4項規定,分別違反勞動基準法關於離職預告期間及預扣工資的規定,有被認定無效之虞。

以上,如有其他問題,歡迎到本所網站留言,本所網址:asfreeagain.blogspot.tw

Scott 105-02-16 10:34
鑒於我在未來或許會有勞資的相關官司,因此想早點請教相關問題。   由於公司要求員工必須簽署一份同意書,但是在下不清楚這份契約是否合法,因此列出契約全文,凡請律師幫我釋疑,謝謝 全文如下~~   XX公司將負擔費用派遣本人前往歐洲總公司接受專業訓練以增加本人專業技能,由於公司因此受訓課程而增加其成本負擔,為使公司得因本人所取得專業技能而有獲益,本人擔保:   (1) 將於受訓歸國後,繼續在公司任職至少兩年以上,並將所學專業技能於任職期間使用於公司之相關工作業務上。任職及受訓期間本人應得知薪資福利調整均不受影響。   (2) 本人如提前離職或有因可歸咎於本人事由而被公司解雇,本人同意賠償公司因本人受訓而支出之全部費用,共計新台幣二十萬元整。,賠償金額依不足任職期間於兩年之比例計算給付之。   (3) 基於本人將取得專業技能對公司的重要性,本人於受完訓並繼續任職兩年後如要辭職,同意必須於離職兩個月前以書面先行通知公司,以便公司有適當時間尋找替代人選。本人如有違反,將賠償公司本人兩個月的薪資。   (4) 本人如有違反本同意書內容時,公司將有權自應給付本人之薪資、福利或其他金額中,予以扣除本人因違約而應賠償之金額。   這份合約只單方面制定罰款,沒有簽約金之類的對等權利,主要是以受訓成本當成簽約的籌碼 這樣的合約內容,員工離職是否無轉圜餘地必須得賠償所定金額?   感謝大家的幫忙

你好:

勞動基準法第15條之1規定:「(第1項)未符合下列規定之一,雇主不得與勞工為最低服務年限之約定:一、雇主為勞工進行專業技術培訓,並提供該項培訓費用者。二、雇主為使勞工遵守最低服務年限之約定,提供其合理補償者。(第2項)前項最低服務年限之約定,應就下列事項綜合考量,不得逾合理範圍:一、雇主為勞工進行專業技術培訓之期間及成本。二、從事相同或類似職務之勞工,其人力替補可能性。三、雇主提供勞工補償之額度及範圍。四、其他影響最低服務年限合理性之事項。(第3項)違反前二項規定者,其約定無效。(第4項)勞動契約因不可歸責於勞工之事由而於最低服務年限屆滿前終止者,勞工不負違反最低服務年限約定或返還訓練費用責任。」 最低服務年限要符合勞基法第15條之1之規定,目前看不出來雇主有提供合理補償,可能會影響最低服務年限約定之效力。 有其他不可歸責於勞工之事由導致無法遵守最低服務年限而終止契約,仍然無須返還訓練費用。 在違約金請求權確定前,雇主不得預扣薪資,而勞動契約終止後雇主要結清薪資給付勞工。
Scott 105-02-16 11:17
回覆 徐維宏律師 的發言內容:

你好:

勞動基準法第15條之1規定:「(第1項)未符合下列規定之一,雇主不得與勞工為最低服務年限之約定:一、雇主為勞工進行專業技術培訓,並提供該項培訓費用者。二、雇主為使勞工遵守最低服務年限之約定,提供其合理補償

 

合約來看,似乎符合第一條規定,是否已經可以將此合約看作合法,因為以規定而言,他是二者則一就算符合規定了,還是說必須兩條都符合才算合法呢?

阿的 105-02-16 10:21

各位律師您好:

我父親前陣子病逝,有留下部分土地但無現金等遺產,因父親再世時有跟會,而之前因父親住院需要用錢,所以我在父親同意取用下標下會作為醫療費用,現今父親病逝這筆會錢是否算為父親的債務,約莫30萬左右;而我與養母同為繼承人但養母認為這筆費用應該有我個人負擔。可是在父親生前早已有討論如果父親病況需持續住院而無現金可用時同意販賣或銀行借貸父親土地作為醫療費用,但父親現在過世養母就說父親土地已由我跟她共同持有但這筆會錢的債要我個人支出,我覺得不合理想爭取公平一人一半負擔這筆支出,且我父親的土地公告地價總額大於此筆債務,因為我只知道繼承不能只繼承有利益的部分,應該是利益跟債務都得繼承不是這樣嗎。所以我想去地方法院申請判決不管是土地或是債務都應該是兩人共同承擔及繼承,主要也因養母直接嗆明除非法院判決她得拿出一半費用不然他都不會拿出任何金錢,想請問律師可以跟我說,我該用甚麼名目去遞狀紙,讓法院來裁判。

你好:

若要辦理陳報遺產清冊(限定繼承),要在知悉得繼承之時起3個月內開具遺產清冊陳報法院,詳細程序可以參考http://pinliulaw.pixnet.net/blog/post/77024571 依民法第1153條第1項規定,繼承人對於被繼承人之債務,以因繼承所得遺產為限,負連帶責任,合會會首會要求你們在遺產範圍內繼續給付會款,且會首可任意向任一繼承人、全體繼承人請求一部或全部。 內部關係上若無特別約定,則依應繼分繼承權利義務,就債務部分每人二分之一,你若墊付可以請求養母償還。
阿的 105-02-21 01:59
回覆 徐維宏律師 的發言內容:

律師你好:

若目前已辦理完成繼承手續包含土地過戶等,還可以去申請限定繼承債務責任嗎?
土地所有權目前為我與養母的共同持有。 
jason 105-02-16 09:49

2016.2.15我家門口攝影機(被打破斷掉2支),鐵捲門(部分表面凹陷),車子晴雨窗(被破壞),不鏽鋼門(部分凹陷),現行犯被抓,我在警局做筆錄告他毀損,警察現場只有拍照,有請警察看錄影,但警察沒COPY,他說給檢察官,然後就說完成筆錄等通知,請問律師接下來的程序如何及該注意事項?因為是因家事糾紛引起(已經好多年,只是從去年開始不斷言語辱罵恐嚇騷擾我們(都有錄影但是聲音方面證據較不足),母親精神受折磨睡不好),所以可以請檢察官多提幾項罪名嗎?或是可以從重量刑?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2-16 10:01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涉嫌毀損罪、恐嚇罪及公然侮辱罪,倘若是家庭糾紛,可能另外涉嫌家庭暴力,可以聲請保護令

2、之後可以要求賠償

3、倘若擔心員警處理沒效率,可以委請律師協助提告以保障權益。

 

一、如果是家人的話可以溝通要儘量溝通,我知道這個很難…

二、監視器的話中華電信有一個服務,每個月付一定的錢,監視器的畫面會一直留在網路上,也就是說,如果有人破壞監視器的話,這個監視器在被破壞的一瞬間的畫面都會被拍下來傳到網路上,破壞監視器的兇手的臉有可能會清楚的拍在監視器上。你可以善用之。

三、溝通是這樣,劉邦很會帶人,也很會講話,所以來到他手下的人越來越多,還有人心甘情願的為他去死;項羽的話不會講話,他手下的人一個一個的跑掉了,打仗打到最後只剩下他一個人。最近我在看雪球巴菲特,巴菲特小時候不太會講話,後來他學卡內基…改善溝通技巧也許會有幫助。

四、如果是家暴的話,如果溝通沒有效果的話,比較好的方法其實是隔離,如果你們住的地方離他很遠很遠,甚至是他不知道的地方,這樣要家暴就會比較困難。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 走靠左,狀元吉第大樓。

豬小妹 105-02-16 09:32
律師您好!我己36歲,現住屏東,他住台北,彼此都有一份穩定的工作,而交往沒多久就懷孕了,因為小孩我們打算結婚懷孕前五個月我一直屏東台北二邊跑並籌備婚禮,還沒懷孕前知道他會在房間抽煙有告訴他不要在房間抽煙及睡前一根煙,要抽煙到陽臺去,他總說:妳在房間裡我不會在房間抽煙,若我人回屏東他就開始在房間裡抽煙,我們為抽煙這件事爭吵了許久,也請他多為小孩著想,別老是在房間偷抽煙,懷孕期間一直籌備婚禮在台北拍婚紗(男方有支付30萬給女方餅錢奶粉錢一些民俗費用),婦產科醫師叫我要多休息並開安胎藥服用,直到婚禮結束,我南部的工作必須先辦理離職才能北上,要離開前寫張字條告知他,別又在房間偷抽煙,殊不知婆婆進我們房間看到電腦桌上的字條,跟他說我在怪他們全家人都在抽煙,而我就莫名其妙被他兇,說我都亂說話,原本婚禮一結束我們要去登記,被他媽一亂說話,我就回屏東,他對我也無半點關心,有嘗試打電話給他,他都不接,只願意傳line,我跟他說:我跟小孩不會打擾你,請你放心,我們都沒有通過電話,小孩要出生前一週,他突然傳訊息告知我在高雄,問我要不要出去聊聊(懷孕38週)我在屏東也沒辦法外出,因為隨時會生,他也不來屏東找我,就跟他家人說我不願意見他,小孩出生的第二天,他來醫院,拿個五萬給我結清費用懷孕五個月後我就離職,沒有半點收入)我問他為何上週來高雄做何事,他說陪別人來高雄散心,我很生氣也很難過,懷孕期間你沒有陪我產檢過一次,結婚費用我還付擔3/2的錢,婚禮結束你從來都沒一通電話關心過我,你卻陪別人來高雄散心,現在我的小孩己經五個月了並從母姓,而他前後只來屏東三次直問我要不要回台北,說我騙婚,我有收到他寄的存證信涵,我很害怕,很害怕小孩會被搶走,小孩的奶粉,尿布等費用都是由我支付,現在我有一份穩定的工作來養育孩子,上午小孩由母親託顧喝配方奶,晚上由我照顧喝母奶,想請問律師,這樣的案件我的小孩會被搶走嗎?我要賠錢嗎?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2-16 09:4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就您所述的狀況,由於您也有負擔相關費用,並進行包含婚禮、婚紗拍攝等,應該不涉及詐欺

2、倘若您認為對方不適合與您結婚或擔任子女的父親,您可以拒絕結婚登記及讓對方登記成您的子女的父親。

3、不過有關子女的部份,倘若您要完全避免對方爭取監護權,則您要拒絕對方對於子女的撫育,您可斟酌。(倘若接受對方對於子女的撫育,在法律上發生認領效力,對方就成為子女的生父,可以爭取監護權)

 

1.同曹大律師所言

2.重點是你要拒絕生父所提供對於小孩的養育動作, 因為這很簡單就被認定認領, 這樣對方亦可爭取監護權

3.請先確認小孩戶籍的狀況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 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沈恆 (沈律師) 105-02-16 09:50

您好!

1.  已經籌辦婚禮而有花費,如果雙方都無意願登記結婚,應協調清楚合意解除婚約,切忌置之不理,否則對方可能會要求您賠償損失。
2.  小孩部分,還未登記結婚前對方在法律上不是父親,無法爭取監護權,但只要確實有血緣關係,對方隨時可認領小孩,生母及小孩都無法否認,認領後對方就可爭取監護權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木屐王 105-02-16 09:27
前年鄰居在他後院做類似泡菜醃製類食品 (我們2家的房子原本是一戶 被法拍後 分別被2戶分開買 所以2家可以說是連在一起的長條型房型 ) 一開始味道淡淡的 也就沒在意 去年他們開始做營利 產量多了 我的噩夢也開始了 每天整間屋子瀰漫的爛菜味 大蒜味 洋蔥味 有時甚至會有讓人流淚的辣椒味 去年夏天我請我先生跟他們協調好幾次 他們說會改善 但非但沒改善 惡臭還越來越濃厚 我接著投訴了許多單位 里長 清潔隊 給的回覆是 沒有危害人體 所以他們無法管 我再投訴到環保署 環保署給的答案也是沒危害人體無法取締 但是會派人來看 看是否有違家庭加工機制的法條 說會再連絡我 但是也是沒下文了 纏鬥了一個夏天 隨著天氣逐漸變冷 我將門窗緊閉 這問題我也處理的有些乏了 所以就暫時擱置 現在溫度回溫 我將門窗打開 這噁心的惡臭又充塞我整間房子 這惡臭不危害人體 這噪音不超過分貝(他們還有機器會運轉) 這就表示我連呼吸新鮮空氣的權利都沒有嗎? 請好心的律師幫幫我! 是否有解決的方法 這些雖然都沒有危害 但是為了不想聞惡臭而導致緊閉門窗 空氣無法流通 我覺得真的要崩潰了..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2-16 09:36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可以提起排除侵害訴訟

2、不過您要先搜證,建議應該要拍照、請證人到現場聞味道,並且全程錄音錄影。

 

Lisa 105-02-16 05:31

律師您好!

1.請問如聲請強制執行狀,能否再同時聲請民事告訴?深怕民事告訴會超出2年聲請時效?(目前刑事偵查中已1年2個月),強制執行無把握債務人有財產!

謝謝律師釋疑!

沈恆 (沈律師) 105-02-16 07:27

強制執行需先有執行名義,您已有的執行名義是什麼?如果還沒有執行名義,或有其他損害,可提起民事訴訟,等拿到勝訴確定判決,就可聲請強制執行。若擔心對方脫產,可先聲請假扣押,拿到准許假扣押裁定,也可聲請強制執行。

郭群裕 (律師) 105-02-20 12:49

一、聲請強制執行的前提之取得執行名義(如民事訴訟確定判決、假扣押裁定)。

二、既然刑事偵查已經約一年二個月,建議儘速提起『以刑附民』,以避免罹於民事請求的2年時效

三、期間,台端可以先聲請假扣押,或待民事判決確定,始能聲請強制執行。

玲玲 105-02-16 03:36

律師您好,前幾天發生一件車禍,我方是巷子直行車,對方是由路轉進街道,我們屬於T字形互撞,對方無受傷,但我有受傷也有進醫院,目前車禍鑑定還未出來,但對方態度擺明不理賠,假設今日是我方錯較多,我方還可以像對方申請賠償嗎?還是只能自己自認倒楣?可提出告訴嗎?

沈恆 (沈律師) 105-02-16 07:19

如果對方不願意和解,可提出刑事過失傷害告訴,及民事損害賠償賠償金額應依對方過失比例計算,哪方過失比例較高算法都一樣。

小吳 105-02-16 01:28

我爸爸癌症過世了,家裡有母親,哥哥,姊姊,妹妹,我,爸爸有動產土地,有房子租給別人,……哥哥一人想霸佔己有,說你們女生是嫁出去了不能分財產,是這樣子嗎?我該如何防範?爸爸財產法律怎麼分配?……麻煩律師了。急件。

沈恆 (沈律師) 105-02-16 07:08

繼承人是配偶及所有子女共五人,遺產分配方式是五人平均分配,但仍可在全體同意下協議其他分配方式,如果達不成協議,可盡快提出遺產分割訴訟,由法院依法公平分配,以維護自己權益。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2-16 08:15

您好,

 

父親之遺產應先由母親依婚姻財產分配規定取得一半,剩下的一半再由母親與其他子女平分,是以無論男女均可評分父親之財產,建議可委請律師協助處理,避免遺產遭哥哥侵吞而權益受損。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提供更完整的諮詢,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阿明 105-02-16 01:02

律師大人您好 謝謝您們一直為同志族群付出

我是一位小小的男同志 卻經歷了很多人一樣的錯誤跟劫難

渴求您的救助…..

 

我因為經濟壓力太大決定請網友幫幫我 我第一次進入男同志聊天室….

網路聊天室上我用鐘點情人的暱稱方式 用悄悄話的方式向網友說

我願意當網友的情人也拜託網友幫我2千3千

我只說3千做網友的情人  我不敢在網路上散佈性的訊息

 

當晚聊天室遇到很多人都沒有要幫我 卻有一位kevendolove宥峰說要幫我

加賴以後先問對方年齡 他說他174/64/35/1 知道他是成年人我才繼續聊

他一直問我有什麼服務 我說情人做的事都可以

因為是賴的私人空間 我才比較敢說1069擁抱親吻逛街都可以

 

對方說他在台中 家裡很有錢 丟了大量富麗堂皇的照片

對方告訴我願意給我16000請我下去台中

極力打造高富帥的形象

我覺得他是騙人的 我請他先匯給我

他說他是守信用的生意人 見面一定會給我

他一直打電話給我 一直告訴我 我是他的菜 我很像他前男友

他很喜歡我 他一定會對我好 可以加碼給到我2萬

請我星期一下午一定要下去台中找他

我因為有重大的經濟壓力所以就決定冒險一試 依約到了台中

 

到了地點一接電話就有三位便衣男子圍住我 說我違反兒少條例 要我上警車

過程他們一直告訴我我的一切都是違法 都違反兒少的公然散佈性交易

但他們很願意幫我 只要我乖乖配合

他一上車就要我手機關機 我也就關機

 

我也乖乖陪同他們做完所有的筆錄

過程的問訊我沒有什麼疑義 其實心中也慌了完全順著警員的引導

像是我四年前有商標法的緩起訴已經過了一年年限 他們卻說那就是前科要我說對有前科

後來他們又跟我說 要我刪掉所有賴的聊天紀錄跟手機的對話紀錄

如果我不刪就要沒收我的手機

所以我就開機給警員操作 刪掉了所有的紀錄

 

最後做完筆錄 要我蓋手印跟簽名的時候 他就一直翻頁一直要我簽蓋

我都不知道內容是什麼 完全沒有看 飛速的蓋過簽完

最後簽完也沒有給我一份筆錄

所以我從頭到尾都不知道他們做的筆錄內容是否跟偵訊對話一樣

我不知道最後筆錄是什麼 警員有沒有斷章取義

就算斷章取義也因為刪除紀錄毫無對證了…..

甚至就連哪個分局哪個員警我全部都不知道…..

只依稀記得看到員林分局的字號

 

我雖然當場有疑問但也不敢說……

1.我是在賴裡不是公開散佈 2.對方說他35歲

所以我其實真的不懂為什麼傷害兒少了...... 但他們就說這樣就算公然散佈了

警員一直要我認罪....說乖乖認罪就沒事了........我就都配合他們著說是……

 

不知道接下來可以怎麼辦….

律師救救我….如果要援引我的案例幫助其他同志朋友也可將內容公佈出來沒關係……

感謝您的救助…..

感謝萬分…..

 

 

 

是否我可以再電話向您請教呢

或是您願意回覆我我就感激不盡了

謝謝您的救助!!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2-16 08:19

您好,

 

1、警方之行為可能已涉及違法取證、釣魚等多項違法

 

2、建議可委請律師向警方之上級單位申訴、或向地檢署提出告訴,亦可等案件送入地檢署您收到傳票後,請律師擔任辯護,捍衛自身權益。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提供更完整的諮詢,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阿明 105-02-16 16:35
回覆 陳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

 

1、警方之行為可能已涉及違法取證、釣魚等 ... (恕刪)

可是..... 警方說我犯後態度良好......100%是緩起訴.......所以我是不是不該這麼激烈的抗爭........甚至請律師出庭辯護好像都顯得悔意不夠.......而且我也的確是性勞工.....就猶豫著......

阿明 105-02-16 16:39
回覆 陳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

 

1、警方之行為可能已涉及違法取證、釣魚等 ... (恕刪)

感謝律師大人....感謝您指點迷津......萬分感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2-16 21:2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收到地檢署之開庭通知,可考慮委任律師協助辯護,討論可能之問題,與安全之回答,避免自己之回答,成為起訴自己之不利證據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賈奈特 105-02-15 23:45

請問大律師;我協議離婚,前妻同意每月付我贍養費,沒約定若我再婚,前妻就可終止支付贍養費.如此我是否可再結婚贍養費會終止嗎?

瑋仔 105-02-15 20:58

律師你好,前同事於幾年前以電話方式商借一筆錢,而後因無法如期歸還表明願意加付利息懇請延期,因前同事於還款日近時避不連絡,我日前發出存證信函,前同事有收並也回函,函中表示他只能還我本金並已將我當年借出的之本金轉回我之帳戶,我已無意追討他說的利息部分,我們這樣算兩清了嗎?還是他可能還會有什麼後手?我不想跟他再有什麼牽扯了。

賴大明 105-02-15 17:58

律師大人您好~  我這邊有個‘如題’的問題想請教律師大人,該如何因應教為得宜!    主旨~為爭取借他人名義而購置之車輛歸還乙事。    說明~茲因本人係為服長刑期後,於102年假釋出監之更生人,因服刑期間,原有之房貸車貸未能順利如期繳納,以致銀行拒往信用不良,出監後認識賴筱小姐,兩人情投意合而交往,重新踏入社會,奉公守法,從事營造建築業的建築工人,省吃儉用存了一筆頭款欲購置商用車以便工作所需,但因信用不良無法貸款,故向賴女借其名義,分期購置7N  8463自用貨車一部,並約定貸款繳納完畢時,賴女得將車輛無條件過戶於本人;現今車輛之18期的分期付款已繳納完畢,期間繳納方式有用匯款、亦有面交,等不同方式,但因係男女朋友關係,基於信任,便沒向賴女索取收據之類相關單據,以致賴女心存貪念,待本人分期繳納完畢後,仗著自己係為明文之車主名義,故不將車主姓名過戶歸還為本人所有,但車輛仍為本人跑工地工作所使用之。    請求~本人將如何得使自己購置之車輛物歸原主?  若行法律途徑,須提出民事還是刑事訴訟?又要以什麼法條訴訟之?  本人需備妥怎樣的證據才會對自己較為有利?  賴女倘若謊稱車輛係為她所有;或我要再支付賴女‘虛構’之費用,等……種種理由阻擾,本將如何因應?方得順利取回車輛? 盼請律師大人能不吝賜教,協助本人得以順利取回自身財產與權益,以為立法之本意,彰顯法律之精義所在,實感律師大人賜教之恩惠與德澤,仰首僅盼        

僅此   敬呈

             咨詢人:賴大明 0976477652

   中華民國106年2月14日

沈恆 (沈律師) 105-02-15 18:23

您好!

先發函要求對方限期履行登記義務,若不從或有其他不法要求,則需透過司法途徑解決,刑事可能涉及背信罪,民事則可請求履行登記義務,最重要的還是需設法搜證才能有利於訴訟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你好:

可依借名關係請求返還借名財產,要求配合辦理車輛過戶。 若對方有擅自處分車輛之情形可能會構成背信罪。 建議先發存證信函律師函催告配合辦理過戶,無效果再訴訟主張。
105-02-15 15:57

律師您好!

      母親過世前將房子變賣的錢由我及哥哥繼承.母親過世後,本人及哥哥各分一百萬後,剩餘約250萬的錢以我們兄弟倆的名義存在銀行當作照顧繼父的生活費.   八十多歲的繼父本身每個月有國軍退伍的俸級約1萬4,還有一百多萬的存款, 行動還可自理.母親過世後本人曾建議繼父住在榮民之家,不僅有政府照料,身邊還有共三百多萬的錢可花用,但不被老人家接受.老人家執意要跟哥哥租房子(房租每月一萬),並請外勞照顧,再加上每月一萬生活費及動不動自費做昂貴的醫療檢查,很快的,存在銀行的錢在短短四年內就消耗殆盡.本人交惡的大姊及沒錢的繼父經常以要錢的名義騷擾謾罵我,為此我搬家躲避,但他們騷擾到岳父母家,令岳父母很煩憂.他們並放話沒錢還是會繼續來岳父母家騷擾.請問:我一定要撫養繼父嗎?(沒收養關係)繼父本身有法定上的養女,我也有兩位姊姊一位哥哥,本身是做洗車工作,妻子打工,養育兩個小孩,家境不富裕.而岳父母有何法律途徑可以不再受騷擾?謝謝您耐下性子看我的問題.

沈恆 (沈律師) 105-02-15 18:03

您好!

繼父如果沒有收養您,您並不是繼父的直系血親卑親屬,如果沒有共同居住,也不會有家屬關係,依此您並沒有扶養義務。應請求其養女負起扶養義務,若有代墊扶養費也可向其養女求償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Neo 105-02-15 14:16

線上的大大,

我已經跟我前男友分開一段時間,但他一直在打擾我,近期他用LINE軟体傳一些不雅照片及影片(非我自願/他偷拍的),威脅我去找他(固定每個月陪他1~2次),要不然就要公佈給我朋友及家人,請問我該如何處理!

目前我已經有他與我的對話內容,以及他傳給我的不雅影片/照片

我是否可以請求警察的協助,另外他會否已經構成恐嚇及威脅呢?

我真的很害怕他公佈,希望線上律師們可以給我一點方向,我還需要錄他的音嗎?還是文用通話及可!!!(我們是用line軟体,並非他的本名)但應可查出他人!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2-15 14:56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已經涉嫌強制性交,建議您應該盡快報警處理,否則隨著次數越來越多,日後恐遭認定您是自願的。

2、偷拍的部份另外涉嫌妨害秘密罪,不過有6個月告訴期間的問題。

 

 

Neo 105-02-15 17:30
回覆 曹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已經涉嫌強制性交,建議您應該盡快報警處理,否 ... (恕刪)

律師,

謝謝你的回覆,那將的話我就直接去報警處理嗎? 我還需要準備什麼嗎?

不用在跟那位聯絡然後內容錄音吧!

想請問對方有什麼刑責嗎? 判刑還是罰款而已~~

謝謝

Neo您好:

有關前男友偷拍、傳送照片影片、威脅陪他的行為,已分別涉及妨害秘密、散布猥褻物品、妨害性自主等相關犯罪,建議應保留所有前男友傳給妳的照片影片、line對話紀錄,如果前男友繼續打電話騷擾妳,亦可電話錄音

刑事部分,可持上面蒐集的證據直接報警處理,亦可委任律師代為提起刑事告訴,待檢察官起訴後,法院會加以判刑。

另外民事部分,可提起損害賠償訴訟,由法院判決前男友應賠償一定金額的精神慰撫金。

如有其他問題,歡迎直接來信討論。

律師

kcjiang612@gmail.com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2-15 23:2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建議蒐集錄音及訊息證據資料,委任律師撰擬刑事告訴狀至地檢署提出刑事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2-15 23:2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建議蒐集錄音及訊息證據資料,委任律師撰擬刑事告訴狀至地檢署提出刑事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蘇文俊律師/蘇文斌律師

您好

這一定要告他恐嚇

這太糟糕了

歡迎來信詢問或到網站留言(上網搜尋蘇文俊律師

             
PS:本律師精於實戰,回覆以實戰策略、增加談判籌碼、收集證據為主,基本程序回答較少,請多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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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o 105-02-22 17:10

 謝謝...

想請問另外一件事,若針對此件提出告訢,那當事者會上新聞或是報紙嗎?

因對流程不清楚想再問一下,若提告是否會發生此情況 謝謝

林默 105-02-15 12:37
車禍事件談和解時 對方說要烙兄弟 讓我們很害怕.. 請問這樣可以尋求法律途徑保護嗎.... 感謝各位律師

若有錄音或其他確切證據,較可能成立恐嚇罪。

 

參考法條

刑法第305條

以加害生命、身體、自由名譽財產之事,恐嚇他人致生危害於安全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

小夫 105-02-15 11:26
小弟在103年至某補習班任職,面試時一切都很順利。直到最後,負責人拿出一份合約, 其中寫了很多條文,最主要一項提到,若未履行合約,需賠償100萬元! 條文中包括了,離職一年後,不得於方圓2公里之處,進行相同之補教行業。 當下我就想說把合約帶回去與家人討論後再考慮簽約一事。必竟事關重大。 但負責人表明,合約只是形式,不會用這來告人。 假設我當下不簽,這份工作就不能保留給我, 當下只好先簽名。而對方卻也未給我一份合約。 我應徵的是英文老師,但除了帶七個英文班之外, 還需負責教室,廁所的打掃,後來還被負責人還用請求的方式, 要求我要開自家車去上班,目的是幫忙接受安親班小孩。 只用一條「引方得依補習班業務上需求及乙方之專長,指定乙方應予提供勞務之內容,並得隨時依補習班業務情況及內部調整之需要,更改乙方工作範圍、地點及職務,乙方絕無異議。」就擺明我需要做任何事。 任職一年後,實在無法負荷其工作量,依合約上明訂三個月前需聲請離職, 提出申請。但負責人表明,另一間分校真的找不到老師, 希望我能再支援一下!我也答應其要求。 同時間,我在自己家中,應學生家長的要求,開設家教班… 過了半年的時間,突然收到律師信,求償100萬。 原因是離職未滿1年,在方圓二公里內,從事與其相同性質之補教工作民事庭法官是以不能證明距離有2公里,判對方駁回… 但補習班不死心,又上訴至高等法院, 這次,高等法院法官實際找人來走過,確認不到2公里的距離, 判我敗訴。 我想請問的是,針對這樣的合約,我只看了不到10分鐘,而且在半脅迫的情況下簽定的,另外,並無另一個附本給我,更何來審閱期。我可否主張契約無效。對方連公司大小章都沒蓋,只有我簽名,當然我知道我的部份有效,但補習班這麼做,是否有欠公道?2/17我要去調解,想了解我有什麼立場去與對方談…謝謝!

您的案件的訴訟標的僅有100萬,依法只能夠上訴到高等法院,經過高院判決後該案件已經確定無法再上訴。

在您當初訴訟過程,您可以主張違約金過高、該法條有違反民法關於定型化契約的限制等規定,您是否並沒有提出相關的主張,所以才會完全敗訴呢?

由於案件已經確定,你對於同一案件除有再審事由外,不得再聲明不服。您再提起訴訟調解,如果對方主張該案件已經判決確定且無再審理由,您應該是沒有爭執的空間。

訴訟確定後,對方可以該判決為執行名義,聲請強制執行,如果您沒有財產,可以告知對方,以爭取支付較低金額的方式與對方和解

以上,如有任何問題,歡迎到本所網頁留言,本所網址:asfreeagain.blogspot.tw

翔智 105-02-15 11:21
律師們你好 我需要你們的協助 我因為酒駕測值 (0.47)觸犯公共危險罪,昨天早上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檢察署,在那等待聲請簡易判決 當時因為是初犯,所以對於判決方式跟法律知識不太了解,檢察官當時是說之後會寄通知易科罰金的方式處理 不過好像會留下前科,回家之後上網查詢初犯似乎有緩起訴並捐款給公益單位的方式而不會留下前科紀錄,但不能勞動服務抵罰款 有聽說可以寫陳訴書至地檢署,還有希望讓檢察官改判為鍰起訴的 機會嗎?因為我不想要有前科紀錄,如果可以陳訴書該如何填寫 因為我對這次酒駕真的非常後悔...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仍可以寫聲請狀趕快向檢察官聲請,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傑克 105-02-15 11:09

律師 您好

想跟你們請教一下法律問題  在過年前收到前公司委託律師寄給我律師函 函中載明 因為發現我目前由我太太的名義開立的新公司 在fackbook 上的粉絲團上有載寫之營業項目與前公司相同 認為我違反競業禁止之約定 但我在該公司離開時最後一刻  對方的董事長要求我在離職單上寫 (本人保證不到同行公司上班) 才讓我離開該公司  所以本人迫於想離開而寫下  但是離職後前公司均為給予 競業禁止的補助金  那麼競業禁止條款是否無效???

前公司董事長 在我在職期間 有借給我一筆錢 當初協議每月由薪資扣款 也扣款一年多之後 該公司因為營業額大幅提升  該董事長有跟會計部門交辦暫停扣我款項 待他通知何時扣款 在進行扣款 且我有他交辦停止扣款之文件 多次我問該董事長  什麼時候開始扣回借款  該董事長均表示  不急   在我遞送辭呈時與他面談 也談到借款問題  他也表示那筆借款不用還 他會把借據撕毀 此段談話因為只有我跟他兩人在他的辦公室對談 所以我有錄音  這將來如果對方提起訴訟 是否表示借款他已同意不用償還的證據  這樣錄音有沒有違反法律   口頭承諾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

我目前的生產產品雖然與前公司雷同 但是客戶群完全不同 將來如果真的提起訴訟 我該如何舉證 對我比較有利????  目前他們的律師函表示因為我違反競業禁止 破壞了前公司對我的信任 要求我依民法第478條規定 反還餘款  我該馬上回覆律師函呢? 還是等對方提告之後 在進行抗告??

麻煩律師們的協助

 

謝謝!!

噗噗 105-02-15 09:53
我想請問,在民國99年左右的時候因父親過世 因此將財產過戶於我名下 但過了這麼多年,母親因病加上家中姊姊的洗腦手段 導致母親常常口說要將財產討回 請問是否真的可以討回(有關扶養我有做到,本人是家中獨子) 目前也不清楚是否為繼承還是贈與 麻煩律師幫我解答
阿板 105-02-15 06:24

各位律師
我想問幾個問題
Q1:
因為爸爸在生前有卡債我不知道
而當時也不懂 什麼拋棄繼承
光是爸爸的後事 就忙到我6~7天不正常的睡眠
白天要招呼 晚上又要守夜
我也跟我叔公借了很多錢 在鄉下村裡也沒放赴文
所以我很擔心 又在負債一次
2015年11月底有寄來三張債務的通知 包括兩個妹妹(積欠27萬2,126元)
卡債是在2005年1月17號積欠大眾商業銀行之現金卡債權(當時我才17歲)
而且小時候都是阿嬤帶我們長大的
去年12月初 阿嬤 身體開始出狀況
然後我要彰化台北兩邊跑 沒空去了解
請問現在該怎麼處理?
如果要準備什麼去申訴還是拋棄繼承的話 我兩個妹妹是否也要一起?
Q2:
最近阿嬤 走了 阿嬤下面有三男一女
大伯跟我爸都去世了 剩姑姑跟叔叔
上上禮拜我堂哥在幫申請
阿嬤的農保喪葬補助 跟 老人互助會補助時
有發現申請農保需要農地證明
但是在我們很小的時候 是叔叔偷偷把農地拿去抵押還是借貸什麼的
結果農地被法院拍賣掉了
我大伯(堂哥的爸爸)跟我爸爸原本不知道 但後來知道了
雖然沒有怎麼樣 但有心結 所以我在想應該是偽造文書農地抵押
然後 現在的問題是 連祖厝也被借貸還是抵押了很多錢(約300~400萬)
債務人是阿嬤 而且叔叔他對法律很了解的樣子 會去拋棄繼承
請問如果他拋棄繼承了 我們會接下阿嬤的龐大債務嗎?
該注意什麼或是該如何處理?
發問完畢 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2-15 09:03

您好,感謝您的來信,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拋棄繼承有法定期限,於繼承開始後3個月內向法院聲請

2、倘若來不及聲請,則債權人提起的訴訟還是要到庭,並且主張限制責任,這樣債權人就只能在遺產範圍內行使求償權,倘若都拒絕理會,恐無端背負債務

3、倘若債務龐大,建議還是備妥相關事證之後尋求正式諮詢才能保障權益。

 

也呆 105-02-14 22:08

之前有被判刑 但有緩刑

緩刑期間內因賭博罪(賭客)

緩刑會被註銷嗎?

 

請問各位律師

緩刑註銷

刑法第七十五條之規定:「受緩刑之宣告,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撤銷其宣告:
一、緩刑期內因故意犯他罪,而在緩刑期內受不得易科罰金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確定者。
二、緩刑前因故意犯他罪,而在緩刑期內受不得易科罰金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確定者。

 

而  賭客

刑法第266條(普通賭博罪與沒收物):在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賭博財物者,處一千元以下罰金。但以供人暫時娛樂之物為賭者,不在此限

 

這樣有違反緩刑註銷嗎??


你好:

賭博罪部分將來有罪確定,可能會依刑法第75條之1規定,認定原宣告緩刑難收其預期效果,而有執行刑罰之必要,撤銷緩刑,此部分檢察官有裁量權。

要看是否符合撤銷緩刑的要件:

刑法第75條

緩刑之宣告,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撤銷其宣告: 一、緩刑期內因故意犯他罪,而在緩刑期內受逾六月有期徒刑之宣告確定 者。 二、緩刑前因故意犯他罪,而在緩刑期內受逾六月有期徒刑之宣告確定者 。 前項撤銷聲請,於判決確定後六月以內為之。

沈恆 (沈律師) 105-02-14 23:57

有可能被撤銷緩刑,但並不是絕對,檢察官有裁量權。

小妤 105-02-14 19:39

請問律師,因之前有被提告妨礙家庭告訴,但因罪證不足,所以對方撤銷告訴,後我在fb,po文章表答我的不滿,但沒有指名道姓的,可是被對方看到就找她姊姊公然的轉貼我的大頭貼照,以及我的文章來做不雅的評論,請問這樣對方有構成啥責任嗎?因為我已經把她們封鎖了,可是利用家人的帳號進去看,她所po出的文章還在,對我造成困擾(╯?╰)

你好:

若指摘或傳述之內容會貶損你的名譽,可能會構成加重誹謗罪,可蒐證後在6個月內提出刑事告訴。

曉東 105-02-14 16:18

網路簽賭組頭被抓到,會怎麼判決 有朋友是從事此行業 我們都有此疑慮

有人說易科罰金三千元以下

麻煩請各位律師回答感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