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約一個半月前接到自稱是匯誠資產公司的歐小姐來電,告知我有積欠威寶電信費用13616元。
威寶電信已將債權轉移給匯誠資產,我請匯誠資產提供欠費單據來證明有欠費的事實。他叫我自行去威寶客服查詢,威寶客服告知我有積欠13616元。欠款內容包含8000元違約金跟約有12個月份的基本月租費共5616元。
我有跟威寶反應當初申辦時有跟客服反應過在家裡都沒有收訊,須走到快巷子口才會有收訊。那我申辦威寶的門號就沒有用處,威寶告知若要解約需賠償違約金8000元。我有查詢了威寶電信的服務合約裡面敘訴:第十九條-因欠費期間,仍應繳付月租費,應繳付月租費期限最長以三個月為限。但威寶告知我的基本月租費確有快10個月。 第三十八條中-電信終端設備補助款,將依約定總額為基準,以月為單位計算。 如威寶超收我快12個月份,那也算是使用到一年,威寶怎可以要求我支付8000元全額的違約金。更何況威寶電信當初確實是為盡到他的義務提供良好收訊,怎能要求我付違約金。
5月23日匯誠資產的歐小姐來電要求我在5月24日前還款,我跟他說我目前因無工作所以沒辦法還。是不是可以等有收入後再還,或是可以減免到6000元上下我才有可能可以借的到錢來還款。匯誠資產的歐小姐說還不出錢又想講價那就叫我等著被法院告跟加收利息,不要以為一句沒錢就可以,就把電話掛掉。5月24日早上10點多一位自稱是匯誠資產歐小姐的上司來電,說他不願意減免金額要我還出13616元。更以恐嚇的語氣告訴我要用任何的方法來要到這筆錢,包含查封我的存款跟告到法院去等等。
威寶後來有位客服陳小姐來電說有接獲我的申訴案件,詢問我的申訴內容。我有告知他匯誠資產有不當的催收手段,但威寶的陳小姐一直想把問題導向去金額問題,沒有不當催收的問題發生。前幾天威寶陳小姐來電告知會將本件申訴案件結束。威寶還是一直把問題弄到金額問題。
請問我的後續要怎麼處理~請各位大律師提點~謝謝~

約一個半月前接到自稱是匯誠資產公司的歐小姐來電,告知我有積欠威寶電信費用13616元。
威寶電信已將債權轉移給匯誠資產,我請匯誠資產提供欠費單據來證明有欠費的事實。他叫我自行去威寶客服查詢,威寶客服告知我有積欠13616元。欠款內容包含8000元違約金跟約有12個月份的基本月租費共5616元。
我有跟威寶反應當初申辦時有跟客服反應過在家裡都沒有收訊,須走到快巷子口才會有收訊。那我申辦威寶的門號就沒有用處,威寶告知若要解約需賠償違約金8000元。我有查詢了威寶電信的服務合約裡面敘訴:第十九條-因欠費期間,仍應繳付月租費,應繳付月租費期限最長以三個月為限。但威寶告知我的基本月租費確有快10個月。 第三十八條中-電信終端設備補助款,將依約定總額為基準,以月為單位計算。 如威寶超收我快12個月份,那也算是使用到一年,威寶怎可以要求我支付8000元全額的違約金。更何況威寶電信當初確實是為盡到他的義務提供良好收訊,怎能要求我付違約金。
5月23日匯誠資產的歐小姐來電要求我在5月24日前還款,我跟他說我目前因無工作所以沒辦法還。是不是可以等有收入後再還,或是可以減免到6000元上下我才有可能可以借的到錢來還款。匯誠資產的歐小姐說還不出錢又想講價那就叫我等著被法院告跟加收利息,不要以為一句沒錢就可以,就把電話掛掉。5月24日早上10點多一位自稱是匯誠資產歐小姐的上司來電,說他不願意減免金額要我還出13616元。更以恐嚇的語氣告訴我要用任何的方法來要到這筆錢,包含查封我的存款跟告到法院去等等。
威寶後來有位客服陳小姐來電說有接獲我的申訴案件,詢問我的申訴內容。我有告知他匯誠資產有不當的催收手段,但威寶的陳小姐一直想把問題導向去金額問題,沒有不當催收的問題發生。前幾天威寶陳小姐來電告知會將本件申訴案件結束。威寶還是一直把問題弄到金額問題。懇請各位律師能幫忙解答


xx俊,xx現共同犯恐嚇危害安全罪,各楚拘役五拾玖日,如易科罰金,均以新台幣壹千元折算一日,扣案之玩具槍壹把(含彈匣壹個),沒收之
請問一下律師在無證無據的情況下可以定罪嗎?
現在要開二審了,那是否法院有相信我寫的理由狀,自己也有提供當時我自己測錄監視器的影片當物證
理由狀大至如下:
一.在台灣台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起訴書,犯罪事實有提到由xx現攜帶不具殺傷力之銀色COLT牌玩具槍一把至x緞之B11房間內,持該把玩具槍指向x緞,並嚇稱:〔淦你娘機賣,拿槍對你開〕(台語),但是在台灣台南地方法院刑事判決,事實提到由xx俊帶同xx現前往x緞房間門口,由xx現持該把玩具槍指向x緞,前者提到房間內,後者卻變房間門口顯然x緞明顯證詞反反覆覆,前後不一,而x緞陳述xx現持該把玩具槍指向他,但是他那邊沒有證人指證說到有看到xx現舉槍指著x緞,x緞本人也沒有物證,錄音,單憑x緞口述(片面之詞),來認定有恐嚇之事
二.x緞的證人xx桂再實體判決理由部分第五條有說到,而證人xx桂於檢察官訊問時及本院審理時均證稱伊未見到xx現跟xx俊從x緞房間走出,當時只有聽到一聲〔有槍〕,那為何再第二條xx桂於檢察官訊問及本院審理時亦均具結證稱伊有聽到x緞喊〔有槍〕,隨後xx現跟xx俊從她門口跑到A15房間,xx俊並指引xx現將槍藏在該房間窗戶等語,xx桂顯然供詞不一在說謊
三.xx紅與x邱子發生爭執時,xx俊並跟xx邱子道歉,後因x緞與她老公前來,對xx俊大小聲,x緞的老公並推擠xx俊,x緞還是繼續對xx俊(嗆聲)當xx俊打電話告知xx現被打時xx現到達現場前,x緞夫婦就已經不見了,xx現到達現場都未見到x緞,也沒跟x緞講到話,兩人並非熟識,是員警抵達現場才看到x緞
四.xx俊有提供測錄光碟與六張照片供法院參考,測錄畫面雖模糊但是還是可以看出x緞房間門口沒有出現任何人,而在測錄影片中可明顯看出停放機車處有站著兩人
測錄模糊但是還是可以分辦出人再走到跟車子移動的畫面,畫面至少會有人影或黑點,測錄光碟只要在不要放大降低解析度還是可以清楚看出
伍.xx俊與xx現有準備一份刑事判決的影印本,裡面有劃線區分疑點供法官參考
六.xx俊與xx現所提出各項疑點都指向xx俊,xx現,沒有對x緞做任何恐嚇之事,所以那來恐嚇之說,xx俊本身是受害者,被x緞老公傷害,念其年紀大沒提出傷害告訴,卻被x緞告恐嚇,實在是欲加之罪,何患無詞,請求法官還xx俊與xx現一個清白,xx俊與xx現並沒有做出任何恐嚇之事,不該被有重鬱症的x緞告恐嚇,重鬱症是x緞自己在民事賠償自述的,求司法還我公道
補充:在警察局,偵查庭,一審我都有說到是x緞夫婦他們自己過來,x緞老公來推擠我,然後x緞對我嗆聲,我並跟x緞說你們不知事情經過吧,但x緞他還是持續對我叫囂,我是受到威脅才會打電話給xx現,但是判決書內容都沒有提到,感覺法官好像偏袒告訴人
後來開庭時x緞自己也有說到他有聽到xx俊跟xx邱子說對不起,所以在第一時間是xx俊去勸止的,怎有可能x緞來勸止後xx俊心生不滿
法律講求證據,x緞他無證無據,他自己的證詞也不一,而她的證人xx桂證詞反反覆覆,很明顯在說謊
xx桂這樣是否做偽證,請問我是否可以對xx桂提出告訴


關於您所提及的問題,基本上,您母親對於外婆的扶養義務與是否有繼承外公的遺產無關,並部會因為沒有繼承外公遺產,便無庸扶養外婆,這是二件事情。
至於外公遺產的部分,需先看外婆是否要進行夫妻剩餘財產分配,如要,則先進行夫妻剩餘財產分配之後,再就外公剩餘之遺產部分,進行遺產分配。
一年前外公將房屋過戶給舅舅,如果是贈與,因該贈與是在外公過世前二年內所為,因此該財產視為舅舅所得遺產,亦即舅舅已經先分得部分的遺產了。
舅舅如果十分強勢,不願意讓您的母親繼承遺產,可以委請律師進行協商或者提起繼承回復請求權之訴訟,建議您應儘速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13年6月13日大概早上8點半,路況擁擠下雨天!
當時我因為過了紅綠燈之後,在路邊直接雙黃線迴轉,當時這條路已經紅燈了,我的車就直接從兩台汽車中間穿越,但是我的時數不到10公里,雨天視線糢糊沒看見有機車正在直行過來,我發現時已經來不及了,他就撞到我機車的右後方排氣管的地方,在那當下我馬上下車去瞭解對方傷勢如何,因為雨天又是上班時間,所以我攙扶對方到路邊騎樓下,他有說腳很痛,但是我有要求他讓我載他去旁邊不到100公尺處的醫院,他說他要做救護車,當時我們互相都沒報警處理,而且我沒有駕照,聽到要叫救護車我開始緊張,我就和對方說,這路上我有認識的車行,我去叫車行的人來牽你的車,對方也同意我離去,但是我因為害怕被發現我無照駕駛,所以我沒有返回事故地點,我一直很害怕被家人發現,也很擔心對方的傷勢情況如何,直到隔日晚上母親下班之後才決定要面對所以告知母親,母親於是帶我到事故地點附近的警局自首肇事逃逸,但是發生事故當天晚上對方就報案了,在還沒接收通知前去投案認罪,投案當天我有撥電話給對方瞭解傷勢並要約談和解,對方是護士正在上班無法前來談判,於是約在隔日中午談判,到場談判的卻是對方的父親,他直接表明了說,我女兒腳受傷行動不方便在家修養,還說醫生說他要2~3個月才能夠確定是否完全康復才能上班,當時我表明了對方薪資醫藥費機車修理費全都由我們負責支出,但是對方還是是說一些肇事逃逸是公訴罪,他們很想幫我們處理解決問題,機會已經給我們了,就要看我們怎麼把握,如果機會不要那他們也沒辦法只好公事公辦,我們要告知對方家人說昨晚你女兒說他在上班,對方父親就說我女兒是去證明給他們醫生看說受傷沒辦法上班什麼有的沒的,但是我越聽越覺得奇怪,我都說全盤要負責了,對方父親怎麼還是不答應,還要我們回去和父親談這件賠賞金的事情,於是我我回到家就打電話給機車保險公司訴說這件事情,保險公司跟我要當事者電話要跟他談,保險公司就質問當事者現在在做什麼在哪裡,當事者就說我正在上班,然後保險公司就跟他說保險理賠的最大金額數是多少,還跟他說你父親說你在家修養行動不便,可是你又說你在上班,如果要錢請把驗傷單和行動不便造成上班有所問題的證明那出來,保險公司於對方講完之後就馬上通知我們說他父親是在獅子大開口,於是我就開始回想筆錄上的口供,當事者口供有說到他讓我離開去找車行來牽車,而我的口供也是有說我當下有處理,後續因為怕救護車來警察跟著來,而我無照駕駛害怕被開罰單,所以找藉口離開,再來談和解的是他父親出面談,他父親還是未讓女兒知道他訴說受傷的描述,情況,表示他女兒並不知道他父親有出面和我們談和解,還欺騙我們他女兒的傷勢狀況,但是筆錄上的驗傷單述說只是挫傷,但是他父親卻宛轉的告訴我們賠賞地方有那些,我估計起來大概二十萬跑不掉,這未免也太誇張了吧…
我想請問律師和有看法有建議的網友們…
這樣的事故經過我要達成肇事逃逸的罪名嗎?還有像這樣隱瞞自己女兒出面和我們談和解還這樣敲詐我們這樣有罪嗎?
最後在事故發生當下我也知會過當事者同意才離的,如果當事者父親得不到我們的賠賞,執意要告我肇事逃逸告的成嗎?如果不能我可以反告他們誣告嗎?
請律師網友們拜託幫我解答好嗎
想






前不久收到法院的信件,內容是對方對我提告妨礙秘密及偽造文書。
依地點看來,應該是某任前女友的作為。
七月要去開偵查庭,所以想請問各位律師大大,我跟對方在一起時,有共同使用帳號,所以她知道我的帳號密碼,我知道她的帳號密碼。
分手後她改過密碼,但我利用取回密碼去更改密碼,看她的臉書等東西,但並無修改或刪除任何東西,對方也取回密碼更改,我就沒在去用了。
另外因為是對方劈腿而分手,加上我的汽車因為對方造成全毀,所以鬧得不是很愉快,我有建立一個Facebook,取名諧音字,放上對方當初傳給我沒有露點也沒有露臉的照片,就像是網路上三點不露的性感照。
請問各位律師大大,是否有構成妨礙秘密及偽造文書罪?
如果有,罰則可能是多少?
另外一問,台灣應是無罪推論,是否要對方提出證據才可將我定罪?
煩請各位律師大大為我解惑,不想因為一時的衝動,讓自己人生留下無可抹煞的污點。



請問律師們:前兩天半夜2點多我的轎車被人潑漆 不明原因 也無跟人有任何糾紛或欠人家錢 於是當下我們有報警 也有拍照存證 現場監視器至少3支 沒意外的話都照的到人 因為是一個巷口出來.. 而且出口就那個巷口而已... 由於隔天是端午節加上監視器是農會加裝的 要等農會的人上班警察才能去調.. 這是警察跟我說的..! 我想問的問題如下:
1.如果警方抓到人 我可以告他甚麼? 我上網查了一下法條 說如果東西還有使用就不能構成毀損罪? 那我清理的費用可以找他求償嗎? 還有他已經讓我媽媽心理上面感到害怕了 我可以告他甚麼?
2.警方說13號要開始調 13號我都沒接到任何通知 半夜2點多出沒的人有多少會很難查嗎?
警方還說要照到那個人有沒有手持油漆桶或機車腳踏墊有放或照到那個人的車牌、臉才有辦法追...那都沒照到我該怎麼辦?
3.像潑漆這種案件 警方的處理態度會很積極嗎? 還是會像人家說的"吃案"草草了事呢? 如果真的要吃掉就像第一點講的...那我不就投訴無門?

請問律師
今天我上班時,我是騎機車上班,
遇到一輛bmw的轎車,開非常快,
而且他一直超車,在行駛途中,他一直按我喇叭,並且惡意的一直向我逼車,
因為他逼車的行徑,我生氣了,
所以騎到他的駕駛坐車門附近,用腳踢了他一腳,就離去
不久,接到警察的電話,說明,這位bmw車主,告我損毀罪,
我到警局做了筆錄,看了對方汽車的照片,只有漆的擦傷,沒有太大的損壞,
所以我詢問警察先生,怎麼辦,警察一直不告訴我,就一直說明,我會按呈序進行,到時候,你們走法院,
然後,我問警察,是否可以合解,因為我先踢車,縱使他危險駕駛,但出手的在我,所以我最錯,
所以詢問警察,是否合解,
警察只告訴我,不清楚,你們上法院在談,反正這個文件,我會上呈,
我問警察,那是否會有案底,他說明,無論是否合解,都會有案底,
事後,我電話聯絡車主,說明,是否可以合談,
對方說明,可以,但要重新烤漆,
我說明,只有稍微輕傷,做汽車美容,就可以復原,但對方,堅持要重新烤漆,而且要到原廠,
所以我想請問律師,這個該怎麼解決?
對方好像獅子大開口,合談條件談不隆,
謝謝回答



對於自己持有他人之物基於易持有為所有之意圖,進而改變其所有權之行為,才是侵占罪所規範之侵占行為,另刑法第 328 條第 1 項所規定之強盜罪,係指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強暴、脅迫、藥劑、催眠術或他法,至使不能抗拒,而取他人之物或使其交付者;而其中所稱之強暴者,又須有直接或間接對於人之身體 施以暴力,亦生壓制抗拒,或使相對人有不能抗拒之狀態者稱之。
本件依您所述事實,各項物品既然是您所贈與而交付與對方,則因為各該物品之占有並非基於侵占行為或者強暴之手段而取得,依法當然不會構成侵占罪或者強盜罪。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您好:
事情是這樣的,當初4月初我就跟會計小姐提說離職了會計還當初跟我說 什麼如果我要離職 我要做到4月底然後我的3.4月薪水一起5月10日領因此我為了配合公司人手不足 所以我答應了結果4/25我告知老闆 我做到4/30離職老闆居然裝傻 說不知道我要離職???而且還給我說什麼按照公司離職的程序阿 我沒有造程序走說什麼提出離職 要先簽離職單 然後給老闆娘審核通過 才可以後一個月離職???然後說什麼 當初會計告知我的薪水發心日 要變成3月先發半薪給我後3月半新+4月薪水 5/10一起領 則我要做到5月底而5月底居然要我7月才能領= =所以我在4/26就寄出不是正式的存證信函
告知公司 內文如下:
敬啟者:本人於101年11月26日至貴公司於xxx公司擔任xx一職,約定工作內容為xxx,薪資21000元,於101年4月25日因公司不履行支付薪資而離職,但貴公司積欠3月薪資與4月薪資。若蒙貴公司同意,請於收信5月10日前依原約定匯入本人台新銀行之帳戶,不然只好請勞工局主持公道。
並且4/25當天就離開公司了,並且當天我也用手機簡訊跟email告知老闆娘
我離職的事情跟交接事宜,之後 4/29公司收到我寄出的雙掛號信件後,
在4/29月初匯入3月之薪資,但是在5/10照理該付我4月薪水的時間,
並沒有付給我4月薪資,結果我在5/21收到公司寄存證信函給我,
說我我無故曠職達三日,說罰款我五千元,並扣除當月全勤獎金跟當日薪資,
並且說收到存證函3日內支付賠償金。
那請問這樣的話,我有違反公司反控告我的事情嗎??
還有這情況 請問該如何處理呢??而且當時我進入這公司簽署的合約公司並沒有給我副本,
而只有一份合約而已這樣的合約是否屬於違反勞基法的合約簽訂呢??
因為不是通常都是要一氏兩份呢?可是公司卻只有要我們簽署一份合約而已目前我是已經在5/21前往勞工局申請調解的部分了,
那請問我還要先理會公司說的3日內到案說明嘛?
如果沒有作動作到案或是聯繫公司,那麼我是否會被公司提告呢??
因為這件事情前天剛發生的 所以有點急 不知道律師可以告知我該怎麼辦呢><"
您好!目前已經調解了 但是公司依舊不肯付我薪水
因此調解委員告訴我後續可以做的處理方式是
法院控告公司欠我薪水+去勞工局提出公司違法的地方
因為事情很緊急 所以調解不成功後 6/11就馬上提出簡易法庭去提告
已經完成資料送件了 等通知開庭了~
公司當初再調解的時候 還很理直氣壯的堅持不給我薪水
並且說 如果我去法院提告 公司可以說因為覺得有損失 所以要求薪水抵銷
所以堅持調解的時候 當下不給我薪水!!
可是公司卻在6/13馬上就轉薪水給我
因為我未做滿一個月份頂多4/1-4/25而已
公司是周休 那麼我的薪水 是否是以25天作計算呢?
還是說扣除六、日的部分 頂多才19天呢??
還有請問公司已經給我薪水了 那麼關於撤消告訴的部分 需要花費什麼錢嘛??
還有想請問 因為公司當初想用合約控告我
但調解的時候 調解人 看完合約後
就說合約的部分 已經多項違反勞基法的部分了
那麼請問這樣 合約的部分 公司偷偷轉帳欠我的薪水了
那麼公司還可以用這合約提告我嘛??
因為怕公司想用其他方法對付我
所以想先大概知道 自己該怎麼堤防呢??



我在今年5/29跟朋友一行8個人去錢櫃唱歌,朋友有攜帶K他命,因直接在桌上使用太明顯,我身上有個名片盒,就提供出來給他磨使用,唱到快結束時我就把我的名片盒收回包包(裡面還有一點點殘渣,我就捲了一根菸來抽),結果已打電話買單的同時剛好被警察臨檢,搜到一包不足一克的K他命,當然我包包內的名片盒也沒有倖免,一行8個人被帶回派出所驗尿,其中只有我與另一位男性有人承認有吸食K菸,做筆錄他承認K是他的,我承認名片盒是我的,然後警察就在那邊硬刮我名片盒上的殘K算我的,後來天亮之後移送偵查隊,大約中午我就可以走了,K他命持有人卻被移送地檢署,說他是毒品轉讓,今天6/13我收到地方法院地檢署的傳票,要我6/24以證人身分務必到庭,請問我這樣除了罰金之外,還會有另外的刑責嗎?
P.S當天喝了很多酒,真的不太記得筆錄的內容,我有承認我有抽K菸,名片盒也是我的,我只覺得警察好像一直在牽我的口供,因為他有問我東西是誰的,我回答說:他不已經說是他的了嗎?(男性友人) 警察又問:那就是他請妳的嘛!什麼的~其實我真的不太記得了...因為那天派出所做筆錄時真的喝了不少酒,我很擔心開庭時口供跟當初派出所做的有出入,我會不會很容易由證人轉被告呢?如果我被由證人轉被告是否可以行使緘默權呢? 煩請律師為我解答,謝謝。感激不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