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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dward 103-02-19 02:41

律師您們好:

本人已到職超商近3個月,老闆薪資條明寫著收勞保費員工自付額200

但是前幾天去勞工局查,一直都在騙錢,這3個月都沒有保!!

工作面試簽約明明寫著勞保的部分,錢也都收了,卻自行私吞,

到職期間這3個月若發生意外,恐沒有任何保障!!

以上站在法律角度,是否可以詐欺提告?或者還有其他?

其態度惡劣,被發現後還置之不理。                        謝謝回答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19 09:3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向各縣市勞工局檢舉公司之違法行為。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2-19 09:56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本案似僅為ㄧ般勞資爭議,可能尚未涉及刑事詐欺等問題。

2、本文建議您可以核發存證信函要求公司依法投保,倘若公司仍拒絕,可以向勞工局提出申訴。

3、於任職期間倘若符合保險給付事由,縱令沒有投保,您仍然可以請求公司給付勞保的保障,但是恐有舉證上的問題,因此本文建議您應該積極爭取您的投保權益。

 1.公司依勞工法令有為勞方投保勞保義務  如果沒有投保  你可以至各地區勞工局申訴   2.應投保未投保如果有導致你受任何損害  你也是可以依法跟公司求償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24 15:1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先向各縣市勞工局申訴公司之違法行為,若公司無誠意解決,可起訴請求相關損害賠償

以上 呈請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小靜 103-02-19 00:20

?你好,剛大掃除完發現有一付隱形眼鏡是當初在百貨公司工作時大家一起團購的放大片,因為自己度數增加戴不到.又不想丟掉浪費,於是就再路天拍賣刊登一付500元.就一付而已.不久後就招檢舉.嚇到馬上下架.也沒有賣出去.前些日子我就接到衛生所說要到台中警察局說明.後來說明完就移送高雄法院依藥師法起訴我.緩刑一年.罰金10000.還要去上課.請問是不是罰太重.?這因該要微罪不罰吧.我真的不知道不能賣.指刊登2~3天.我該怎麼辦?可上訴嗎?
謝謝

terry2346 103-02-18 22:44

二年前離婚,因為太太外遇

離婚時,約定小孩共同監護

目前小孩住在我家,只要她想回來看小孩,我都讓他回來看

但是她每次回來,說一直吵著要帶小孩回去自已帶

前妻目前沒有工作,也好久沒有工作了,而且還和他的不知道第幾個新男友同居

所以我相當的不放心,讓她帶小孩

有沒有辦法取取她的監護權,只保留他的探視權

離婚協議小孩主要照顧人是你?還是對方?如果對監護有爭執,可以向法院聲請改定監護,實務上法院會考慮雙方經濟,對小孩的教養計畫,小孩意願等來決定,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林智群 (klaw) 103-02-18 23:26

 建議向法院聲請改定監護成為你一個人監護即可

謝憲愷 (謝律師) 103-02-18 23:37

您好

關於您的問題

您可以請求法院改訂監護為由您單獨監護

您需要蒐證前妻對小孩教養有無不利益的地方

會比較有機會爭取到單獨監護

但由於您提供的資訊有限

為維護您的權益及提供您更完整的建議

歡迎來電諮詢

terry2346 103-02-19 08:17

當初離婚的時候是共同監護

但是前妻除了想回來看小孩的時候回來一下,其它就是不管

每次回來的時候,都吵著要小孩

 

如果要向法院申請單獨監護的話,我應該要準備什麼資料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19 09:1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欲聲請改定為您單獨監護,可準備對您有利之相關資料,如穩定之薪水收入,強大之照顧小孩系統,優良之求學成長環境,小孩與您生活適應習慣之相關照片等。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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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如果雙方已經協議好監護權共同監護  由你擔任實際照護者   除非對方真的不適合繼續監護  否則法院是否會改認單獨監護  可能也有問題   2.你大概可以考慮是否以對方沒有支付扶養費為由聲請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24 15:0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請求前妻給付未成年子女扶養費,作為您談判單獨監護之籌碼。

以上 呈請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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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wuan 103-02-18 17:11

您好,我有一些法律上的問題想請教 事情是這樣的: 102年5月30,我朋友騎機車遭對向左轉彎的貨車撞傷 造成右膝韌帶斷裂,半月軟骨破裂 對方全權委託保險業務員處理 102年10月手術完成,開始漫長的復健過程(目前仍然復健中) 之後我們主動聯絡保險業務員,約定見面詳談理賠的部份 保險業務員一直要求我們和解,而我們也希望能快點結束這個惡夢 隨後簽訂和解書,書上載明103年元月8日前要完成匯款 但保險業務員說我們缺了一份文件,不能申請 然後便不聞不問到月底 在1月底我將文件轉給保險業務員 而保險業務員也承諾年後5個工作天完成匯款 但事實卻不如他所說的那樣 直到昨天戶頭內還是沒有款項匯入, 這段時間,肇事司機從來沒有露臉,連電話都沒有 保險業務從來不主動聯繫,似乎是我們在向他乞討一般 承受了不聞不問的7個月,我們決定不再沉默......   請問: 1.那份"和解書"還有效力嗎?我們是否可以對貨車駕駛提出告訴? 2.由於事發時間至今已超過半年,是否還可以追朔? 3.我的朋友是馬來西亞華僑,來台灣讀書,並沒有台灣駕照,這一點是否會造成很大的影響?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18 17:2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序說明如下:

1.那份"和解書"還有效力嗎?我們是否可以對貨車駕駛提出告訴? 和解書仍具有效力,可提請民事訴訟請求履行該協議。 2.由於事發時間至今已超過半年,是否還可以追朔? 本件刑事過失傷害之告訴權似已釐於六個月之告訴期間,不得提出告訴。 3.我的朋友是馬來西亞華僑,來台灣讀書,並沒有台灣駕照,這一點是否會造成很大的影響? 這一點點會使您朋友亦負有部分過失事由,使對方主張減輕損害賠償責任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刑事訴訟法第237條第1項規定:「告訴乃論之罪,其告訴應自得為告訴之人知悉犯人之時起,於六個月內為之。」本條所謂「知悉」是指得為告訴之人確知犯人之犯罪行為,也就是說,以得為告訴之人之「主觀認知」為標準,而且認知應該達到「確知」之程度。
本件依您所述似有超逾告訴期間之情形,告訴人超逾告訴期間始行提出告訴者,檢察官應依職權逕為不起訴之處分(刑事訴訟法第252條第5款),若檢察官對此不察而起訴者,法院亦會依法諭知不受理之判決(刑事訴訟法第303條第3款),故依您所述事實若自您確知之時點起算已超過六個月者,則恐怕已無法再行提出合法有效之刑事告訴。

刑事訴訟法第252條(絕對不起訴處分案件)
案件有左列情形之一者,應為不起訴之處分:
一、曾經判決確定者。
二、時效已完成者。
三、曾經大赦者。
四、犯罪後之法律已廢止其刑罰者。
五、告訴或請求乃論之罪,其告訴或請求已經撤回或已逾告訴期間者。
六、被告死亡者。
七、法院對於被告無審判權者。
八、行為不罰者。
九、法律應免除其刑者。
十、犯罪嫌疑不足者。

 

刑事訴訟法第303條
案件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諭知不受理之判決:
一、起訴之程序違背規定者。
二、已經提起公訴或自訴之案件,在同一法院重行起訴者。
三、告訴或請求乃論之罪,未經告訴、請求或其告訴、請求經撤回或已逾告訴期間者。
四、曾為不起訴處分、撤回起訴或緩起訴期滿未經撤銷,而違背第二百六十條之規定再行起訴者。
五、被告死亡或為被告之法人已不存續者。
六、對於被告無審判權者。
七、依第八條之規定不得為審判者。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24 14:2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刑事告訴權似已釐於時效,惟仍可提起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

以上 呈請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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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na 103-02-18 16:57

想請問各位律師....

對方向我獅子大開口卻無法任證明及收據....以下是我的疑問

1.無法工作賠償:對方底薪22k卻要求含加班費後35k,我可以請對方提供加班單證明有加班需求嗎?只是一般擦傷可以走路卻說一個月無法上班,若診斷證明醫生沒加註宜休養我需要賠償她嗎?可要求提供請假單證明請假天數嗎?一般來說請病假為半薪,我需要賠償她全薪嗎?薪資證明的部份,我可以請她提供什麼?有一位說做服務業提不出任何證明,我需要賠償她嗎?(她可以騎車走路正常,根本看不出有任何無法上班的理由)

2.醫療賠償:對方說要看國術館需要17,000元(2個人),沒有收據,分明顯在框我,我需要理會她們嗎?

3.車損:和解第一次明明說了七千,當時聽了我的修車費比較多時,二次和解馬上又加了四千,說是騎到半路又壞了再修,說她有收據,這可以要求她拿明什麼明嗎?很擺明的耍無賴啊.....哪有修二次的,我可以如何悍衛我的權利....

以上總總對方扣掉我的損失要求七萬,除了修車提不出任何證明和收據,卻一直來電要求我賠償和解,車禍當時有確認過對方只是擦傷能走路,車子還能騎,事後卻一直誇大,請問我可以如果保護我的權利,不被敲詐.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18 17:2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覺得對方之主張不合理,可不予理會,待警方之初判表分析肇事責任,若對該分析不服,亦可再聲請如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以釐清責任歸屬,確定損害賠償範圍與數額。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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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您的問題簡短答覆如下:
依您提供之事實,對方所要求之賠償金額須提出相關單據,若雙方無共識,可聲請調解。至對方誇大不實之請求賠償金額,或可能涉及刑事詐欺。建議您仍須攜帶相關資料尋求專業律師協助,俾維您的權益。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24 14:2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對方之要求不合理,可不予理會,待其起訴,再請求對方盡其舉證責任

以上 呈請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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蟲蟲 103-02-18 10:17

因為一點事情,同事沒弄清楚,在工作場合當很多同事的面前罵我抓耙子(台語)!我有解釋,但她沒聽進去!不斷的到處說我的不是,說我抓耙子!還說,我這樣的行為很恐怖,以後亂說話會影響到我自己!請問這樣我能對她提出告訴跟精神賠償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18 12:0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對方之行為可能涉嫌觸犯刑法第310條規定誹謗罪,您可彙整相關證據資料,委任律師為您撰寫刑事告訴狀,至地檢署提出刑事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可待起訴後,再對對方提出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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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憲愷 (謝律師) 103-02-18 12:10

您好

關於你的問題

抓耙子可能有貶損你的人格及名譽

而且他在公開場合侮辱

你可以蒐證後向對方提起公然侮辱刑事告訴

關於您的問題簡短答覆如下:

依您提供之事實來看,對方恐涉公然侮辱罪,可提告後就精神賠償部份,一併主張。

刑事訴訟採嚴格證明主義,您敘述事實部份,仍須有相關客觀證據支持,若無確切證據足供證明,亦可能無法認定犯罪事實,建議您仍須尋求專業律師協助釐清爭點及出證,可來電討論,俾維您的權益。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24 13:5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提起公然侮辱誹謗等相關刑事告訴,但您亦須盡相關之舉證責任,故您須提供相關錄音證據等,以利證明之。

以上 呈請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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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K 103-02-17 21:51

Hi, 您好

我家是7層樓公寓, 樓下有住戶抽煙,煙味都會經由廁所通風管線來我家廁所, 請問是否有法源可管? (P.S 家中有孕婦)

請問,

 一、 可否以菸害防制法進行規範?

二、可否以民法793條, 進行規範?

民法第793條,土地所有人於他人之土地、建築物或其他工作物有瓦斯、蒸氣、臭氣、煙氣、熱氣、灰屑、喧囂、振動及其他與此相類者侵入時,得禁止之。但其侵入輕微,或按土地形狀、地方習慣,認為相當者,不在此限。

 

P.S 已進行道德勸說3次, 無效

謝謝

KK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17 22:5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仍然建議您與鄰居協調看看,民法第793條規定,除非已達一般人無法忍受之地步,否則法院可能否定此請求。另需證明鄰居製造超越一般人社會生活所能容忍之惡臭,才可依民法第18條請求法院除去侵害,但舉證上恐有難度。再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16條規定,住戶不得任意排放污染物及惡臭物質,但依該條第5項規定,您須先請管委會制止或按規約處理,若制止不聽得報請縣市主管機關處理,如主管機關不理,再提起訴願或行政訴訟。另您所住的公寓大廈規約中,如有規定不得排放二手菸規定,可先請管委會促請鄰居改善,三個月內仍未改善者,管委會得依區分所有權人會議之決議,訴請法院強制鄰居遷離,但前提是有違反規約且情節重大始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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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毛 103-02-17 21:31

同事說在網路上遇到70歲老頭子,老頭子問他要不要來台灣,她說好

隨後老頭子到外國與同事辨結婚證,便與老頭子自由戀愛來台

同事說老頭子不管他,她也不管老頭子

同事除了工作薪水外還有老頭子每月給她5000元生活費

同事說老頭沒車沒房的過幾年後她肯定離開老頭子。

我提了個問題如果這樣幾年的婚姻可以跑掉就結束,那乾脆用金錢來換生份證或長期局留證,同事回答說,這樣可是算假結婚。同事還強調說他可是真結婚來台。

我聽到假結婚一詞後才恍然大悟,世上真有這無情的要來就來要走就走的婚姻嗎,但我搞不懂我同事是真假結婚還是假結婚?我不懂老頭子娶一個不理會的老婆還願意每月給他5000元花用是何用意?幾年後同事獨自生活離開老頭子滿二年法院就自動判離婚不需雙方簽字同意挽留婚姻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17 22:5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目前無滿兩年法院自動判離婚,判決離婚需具有民法第1052條規定之法定判決離婚事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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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您的問題簡短答覆如下:
依您提供之事實來看:

分居兩年,或可成為訴請判決離婚之事由,然並無所謂自動判決離婚法律制度。至於雙方是否有結婚真意,應綜觀全部事實及當事人真意。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24 16:2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視雙方有無結婚之真意,若無結婚真意,似可請求撤銷之。

以上  呈請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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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y 103-02-17 19:13

公司叫我簽一張切結書

內容如下

XXX君在 XX科技有限公司任職服務期間

絕對遵守

貴公司一切規章,勤慎工作, 如有違法舞弊、擅離職或其他違反

貴公司人事管理規章,以致貴公司蒙受損害時,無論奇發現係在職或離職,均由本人完全擔保負連帶賠償責任,自願放棄先訴抗辯權,並同意本保證書涉訟時以台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特例本保證書為憑

  這份切結書可以簽嗎?

簽了有什麼問題嗎?

效用為何呢?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17 22:3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此似為人事保證契約,若可避免擔任,應盡量避免,以免公司對對方無法求償,均對您求償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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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y 103-02-18 07:37

謝謝您的回覆,但公司要求一定要簽,且我做的是會計工作,有無法避免的責任,不知有無其他方式,可以補救,畢竟我只是打工的,不想不簽就是?工作

民法第756條之1~第756條之9針對人事保證契約之規範,訂有相關規定。

民法第756條之1
稱人事保證者,謂當事人約定,一方於他方之受僱人將來因職務上之行為
而應對他方為損害賠償時,由其代負賠償責任契約
前項契約,應以書面為之。
 
民法第756條之2
人事保證之保證人,以僱用人不能依他項方法受賠償者為限,負其責任
證人依前項規定負賠償責任時,除法律另有規定或契約另有訂定外,其賠償金額以賠償事故發生時,受僱人當年可得報酬之總額為限。

民法第756條之3
人事保證約定之期間,不得逾三年。逾三年者,縮短為三年。
前項期間,當事人得更新之。
人事保證未定期間者,自成立之日起有效期間為三年。

民法第756條之4
人事保證未定期間者,保證人得隨時終止契約
前項終止契約,應於三個月前通知僱用人。但當事人約定較短之期間者,從其約定。
 
民法第756條之5
有左列情形之一者,僱用人應即通知保證人
一、僱用人依法得終止僱傭契約,而其終止事由有發生保證人責任之虞者。
二、受僱人因職務上之行為而應對僱用人負損害賠償責任,並經僱用人向受僱人行使權利者。
三、僱用人變更受僱人之職務或任職時間、地點,致加重保證人責任或使其難於注意者。
證人受前項通知者,得終止契約。保證人知有前項各款情形者,亦同。

民法第756條之6
有左列情形之一者,法院得減輕保證人賠償金額或免除之:
一、有前條第一項各款之情形而僱用人不即通知保證人者。
二、僱用人對受僱人之選任或監督有疏懈者。
 
民法第756條之7
人事保證關係因左列事由而消滅:
一、保證之期間屆滿。
二、保證人死亡、破產或喪失行為能力。
三、受僱人死亡、破產或喪失行為能力。
四、受僱人之僱傭關係消滅。
 
民法第756條之8
僱用人對保證人之請求權,因二年間不行使而消滅。
 
民法第756條之9
人事保證,除本節有規定者外,準用關於保證之規定。

may 103-02-18 19:10

謝謝您的資訊, 

依上述法條,是否可解釋若無特殊情況,此份切結書有效期限最多三年,且可求償金額最高為我當年所得,是否可大約如此解釋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24 16:3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做如此解釋。

以上  呈請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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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y 103-02-24 20:14

謝謝您的回覆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26 13:3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需要任何協助,歡迎來電,為您服務,是本所的榮幸。

以上  呈請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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寶兒 103-02-17 15:59

想請問,本人朋友因被騙戶頭,被法院判決為幫助詐欺

若現在因為工作想辦戶頭有什麼相關途徑可以辦理戶頭?

因為戶頭關係 導致無法工作 急需一個相關建議

 1.如果案件還在法院沒有結案  可能短時間辦理銀行帳戶或是往來還是有相當困難   2.如果案件已經結案  這部分可以呈給銀行說明看看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17 17:3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提出相關資料,向銀行說明之。惟若案件尚未結束,似有困難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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寶兒 103-02-17 17:47
回覆 高雄張景堯律師 的發言內容:

 1.如果案件還在法院沒有結案  可能短時間辦理銀行帳戶或是往來還是有相當 ... (恕刪)

你好 目前案件已經結案 判決為幫助詐欺 所以變成有案底

寶兒 103-02-17 17:48
回覆 房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提出相關資料,向銀行說明之。惟若案件尚未結束,似有困難之。

... (恕刪)

您的意思是說 只要判決書下來 拿去銀行告知自己已判決 幫助詐欺 並且案子結案 即可辦理開戶?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26 13:3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詳細規定,得詢問開戶銀行,視其是否願意接受之。

以上  呈請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cherry 103-02-17 13:12

律師您好:事情是這樣的,在11月中我們去租車公司,和朋友一同租車出遊。

出遊完也按照時間還車。

但因出遊時有停公用停車格,但當天我們並未收到停車單,可能是沒夾好飛走還是掉了。

直到1月時,租車公司傳簡訊來說明有租車費未繳,並盡快到該門市繳納,否則會有紅單,我們覺得很疑惑有疑問,因為已經離出遊時間相隔了那麼久,確定是我們租用時發生的嗎?於是打回租用公司詢問停車費用日期,當時公司回覆是21、22停車費,因原租車日期為20、21日,所以停車費有誤,我們請該公司查詢正確金額再回覆,可是之後都並無回覆。事後有接到一通未接來電,我們也有回撥,並詢問租車公司是否有打來,總機說不清楚,於是我們留下電話,請總機確認後回電,事後也沒回覆。

而後,我們覺得麻煩,決定把停車費給該公司也省確認時間,但因工作忙錄,所以詢問該公司停車費是否可轉帳,該公司說可以,我們請該公司將公司帳號簡訊給我們,好方便轉帳。重點「該公司也沒傳帳號」的簡訊來,工作忙碌下,我們也無暇顧及,該公司也沒再打來,直到最近2/15日。該公司打來說收到紅單,請我們將紅單和停車費一起繳納,並強硬說我們沒有義務通知消費停車費事宜,讓我們覺得很委屈。我記得停車費不是都會寄催繳通知兩次嗎?他只通知一次而那次就要付催繳的工本費了,重點是請他們給銀行帳號,不知道是不是公司總機傳達有誤也沒給。現在拖到有紅單卻要我們負責任,這樣真得很不合理,我們又不是不付停車費,是因為停車費有誤請他們確認,因為車是該公司的。再說停車催繳的時間,我們根本不清楚,而租車公司也不說明清楚,只是一昧的要我們繳費。

重點,現在公司態度極其囂張,除了說沒義務通知外,說本應消費者自行查詢,該公司表示要告或要申訴請便,因為他們說是沒用的。車是該公司的,政府寄催繳通知也是公司知道,我們也沒收到,車也還公司了,當然車號我們早就忘記。如果公司不通知,消費者從何而知。消費者是神嗎?再來該公司是請我們繳到門市,並無說明繳至監理所。既然如此又何來紅單。理應該公司先繳納,我們再到門市繳費吧。

我們不是不付停車費,只是對於該公司態度不能苟同,再說我們不付冤枉錢,紅單不該由我們負責吧。是他們一拖再拖,辦事又沒效率,現在行事又囂張,我們只想爭取屬於自己的權益。

所以我想請問這樣公司真得沒義務通知嗎?而且,對於如此極差態度的公司,真得沒有地方可申訴嗎?對於此狀況,應該如何處理比較洽當。誠心請教,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17 17:2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向縣市政府消保官申訴該業者之行為。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1.如果認為對方主張不合理  可以考慮是否先向消保團體或是消保官申訴    2.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26 13:3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覺得業主之要求無理由,可拒絕並向消保官申訴之。

以上  呈請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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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尼斯 103-02-16 15:30

我是2013年9月中旬在網路上得知職訓局青年就業讚的活動訊息,點擊進去發現是聯成電腦,填寫基本資料之後過沒多久聯成就通知我去聽講解,誤信他們說的話術,就簽下合約,並且上課費用為10萬多,就答應他們簽了分期付款的單子,分30期,一期要繳3520的費用,原定是在10月31日上課(室內設計產學專班),當時我是還沒有工作,他們說別擔心會幫忙我找,過沒幾天也找到工作了(補習班工作),大約是在9月底的時候!

但是到了10月多,我發現上班的薪水要來支付我我的分期費用很吃力,加上家裡的人極力反對我上電腦課,所以我萌生了不上的念頭,開始上課的前幾天我決定前往聯成電腦跟他們說我不上了,但是他們說你不上的話要繳交違約金,那我就問有沒有其他解決的辦法,他們回應2014年4月多還有同樣的課程,建議我可以上這個時期的課程(也就是2014年4月的課),但是這期間費用還得繼續繳付!! 那我聽了之後也答應了! 過沒多久,快12月的時候,我被補習班無預警資遣,頓時間沒有收入,心理真的開始慌了!

到了2014年,過年後我發現家裡的人還是極力反對我去上電腦課(有跟家人說明課程調到4月份開課),我此時也想往外縣市發展,所以我決定不上課了!! 並且跟聯成電腦終止契約(到目前為止我一門課程都沒上過),可是我不知道該如何寫存證信函...
.........
.........
以上的敘述我不知該怎麼濃縮簡短的寫在存證信函之上,只好請求高手幫忙我,在下感激不盡~!!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17 13:4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視您主張及相關契約內容而定。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yu-lin 103-02-16 14:45

各位律師您們好!!!我很急需了解 要麻煩你們了

我到公司上班1個月,在昨天我下班老闆告知我因為公司目前虧錢,不需要業務助理這個職位,要我做到昨天,然後薪水算到禮拜一,原因是禮拜一讓我去找工作,還要我簽離職單,但目前我還沒簽

接著今早我就接到他的簡訊要我回去再上10天,說非自願離職有一個通報期

要我回去上完這10天,可以這樣子嗎?我一定要回去上班嗎?

且我有沒有管道可以申訴~因為總覺得這樣不妥當

我還可以替自己爭取什麼呢? 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建議您可以直接向勞工局申訴,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以便提供您諮詢管道,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17 13:3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先向勞工局就公司之行為加以申訴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小蠢 103-02-15 23:48

因為朋友加入 合法的 傳直銷公司

後來因為再公司的 聘階 達到一定水準

成為公司的 講師!

成為公司的講師  就有 "責任義務"

去幫助您底下的人幫助他們  解說公司的 制度

 

---------------------------------------------------

然而 去年12月份

有一次

某位B夥伴 想找他的 C好朋友一起加入  一起打拼

然後找了我 這位 A講師 去幫他解說公司 制度

然而再解說完以後 那位C好朋友

同意加入 並且簽件

在他簽件後

由 B陪伴C 回去 C的家裡

拿錢....(入會費1000$+產品7000$)

不過當時候 C只足夠 給 3000$

不過C 承諾 要在一個禮拜內 補齊 剩下的 5000$

不出所料 C在幾天後

我與B 再度一起去找C

C 依約定 把5000$補齊

(以上給錢地方 皆屬於  公共場所 .... 7-11 、餐廳)

C加入後 一直都沒出來運作

在快接近 傳直銷公司 規定的

14天內 無條件退費 快到的 前兩天

他才提出退款

並告訴B 如果一個禮拜內,不退我錢  我就要報警。。。

然而畢竟合法公司 有一定程序 要退款 也需要時間

我也請 B去跟C告知 退款並沒有這麼快下來

誰知道 C在一個禮拜後 , 電話真的變成"空號"

----------------------------------

事情就這樣 很莫名的 從去年 12月份 到了 今年的1月份 過年前

我們從公司那裏 拿到 C的ˊ家裡電話

然後馬上打給它 要告知 幾天後就可以退錢的事情

C 接到電話 馬上 掛了ˊ我電話

掛掉不久後 派出所 就打給B 告知

他涉嫌"詐欺罪"

 

--------------------------------------

然後C在做筆錄時候 也有提到有 B以外的 朋友陪伴他去

所以我也變成 "詐欺罪嫌疑人"

 

因為我是講師  負責幫忙夥伴們 講解公司制度

和收錢 繳給公司

卻因為這樣 我也有嫌疑

 

不過 在B接到警察通知時

我卻有在幾分鐘前  就打給 C 家裡電話

告知他要退款事情

那就代表 我並沒有  詐欺意思 或者行為。

只是因為公司 處理上 比較緩慢  也因C 在一個禮拜後 真的去停掉手機

造成我們ˊ聯絡簿上 才產生這樣的問題

-------------------------------------------

(※在警察局時 已經當下歸還 8000+個人資料)

C的ˊ媽媽坦誠 只想要回錢+個人資料 不想提告 或上法院

不過因為 C的媽媽 因為各人因素 不問清楚 卻去提告 造成這些事情......

--------------------------------------------

如果這件案子 如果 是 C敗訴 或者 不起訴處分

我可以 提告C 啥罪名?

 

因為 C這件事情  害我無心工作 更因為這樣 我從那時候

就天天熬夜 睡不著覺 更慘的是 我還去 掛精神科

根本都快 煩 受不了了..........

謝憲愷 (謝律師) 103-02-16 00:14

您好

由於A與B有表示即將退款

所以沒有不法所有意圖

不會構成詐欺

C若具有使他人受刑事或懲戒處分之意圖

而報警的話

有可能涉及誣告罪 

以上提供您參考

如有其他疑問

歡迎來電討論

 1.詐欺罪需要有不法所有意圖才會成立   如果只是單純投資所涉及相關退費糾紛  應該是民事責任的問題   要成立詐欺罪機會不高  2.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17 13:1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詐欺罪須有相關詐欺故意,若僅涉及投資糾紛,似為民事糾紛。故您應提出您無詐欺故意之相關證據,並說明僅為民事投資糾紛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小蠢 103-02-15 23:27

因為朋友加入 合法的 傳直銷公司

後來因為再公司的 聘階 達到一定水準

成為公司的 講師!

成為公司的講師  就有 "責任義務"

去幫助您底下的人幫助他們  解說公司的 制度

 

---------------------------------------------------

然而 去年12月份

有一次

某位B夥伴 想找他的 C好朋友一起加入  一起打拼

然後找了我 這位 A講師 去幫他解說公司 制度

然而再解說完以後 那位C好朋友

同意加入 並且簽件

在他簽件後

由 B陪伴C 回去 C的家裡

拿錢....(入會費1000$+產品7000$)

不過當時候 C只足夠 給 3000$

不過C 承諾 要在一個禮拜內 補齊 剩下的 5000$

不出所料 C在幾天後

我與B 再度一起去找C

C 依約定 把5000$補齊

(以上給錢地方 皆屬於  公共場所 .... 7-11 、餐廳)

C加入後 一直都沒出來運作

在快接近 傳直銷公司 規定的

14天內 無條件退費 快到的 前兩天

他才提出退款

並告訴B 如果一個禮拜內,不退我錢  我就要報警。。。

然而畢竟合法公司 有一定程序 要退款 也需要時間

我也請 B去跟C告知 退款並沒有這麼快下來

誰知道 C在一個禮拜後 , 電話真的變成"空號"

----------------------------------

事情就這樣 很莫名的 從去年 12月份 到了 今年的1月份 過年前

我們從公司那裏 拿到 C的ˊ家裡電話

然後馬上打給它 要告知 幾天後就可以退錢的事情

C 接到電話 馬上 掛了ˊ我電話

掛掉不久後 派出所 就打給B 告知

他涉嫌"詐欺罪"

 

--------------------------------------

然後C在做筆錄時候 也有提到有 B以外的 朋友陪伴他去

所以我也變成 "詐欺罪嫌疑人"

 

因為我是講師  負責幫忙夥伴們 講解公司制度

和收錢 繳給公司

卻因為這樣 我也有嫌疑

 

不過 在B接到警察通知時

我卻有在幾分鐘前  就打給 C 家裡電話

告知他要退款事情

那就代表 我並沒有  詐欺意思 或者行為。

只是因為公司 處理上 比較緩慢  也因C 在一個禮拜後 真的去停掉手機

造成我們ˊ聯絡簿上 才產生這樣的問題

-------------------------------------------

(※在警察局時 已經當下歸還 8000+個人資料)

C的ˊ媽媽坦誠 只想要回錢+個人資料 不想提告 或上法院

不過因為 C的媽媽 因為各人因素 不問清楚 卻去提告 造成這些事情......

--------------------------------------------

如果這件案子 如果 是 C敗訴 或者 不起訴處分

我可以 提告C 啥罪名?

 

因為 C這件事情  害我無心工作 更因為這樣 我從那時候

就天天熬夜 睡不著覺 更慘的是 我還去 掛精神科

根本都快 煩 受不了了..........

 

小蛇 103-02-14 23:37

我因沒注意到存摺、卡片及密碼(寫在存摺後方面)沒注意到帶出門導致遺失,東西不見了也不以為意….

帳戶裡面有存放一些積蓄在,去年10月因為家裡人要求要將帳戶統一收好(那時有注意到存摺跟金融卡找不到 但當時一直以為因該還在房間某處 慢慢找就好好 可是遲遲找不到),就當我到銀行要報遺失時,才發現我的帳戶已被列為警示帳戶(被凍結了),當時就有警察局的警員帶我去警局,那時我才知道我的帳戶被犯罪集團拿當人頭帳戶,有一個被害人被詐騙了2筆合計5萬5千元的金額。現在全部帳戶都被凍結。也因此不能去面試找工作,因為無法提供薪轉的帳戶資料...

目前被當成詐欺幫助犯(我是被告),目前開過偵查庭訊問

1/12到地方法院偵查庭偵訊時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書,法官不採信我的說詞,說這不合邏輯 ….. 我想也是(因為誰會把存摺跟金融卡放一起,然後一起遺失,因為密碼是我家人怕忘記抄在存摺後面(這點我家人有跟一開始偵辦的警員 跟偵查隊的警員強調....但這是事實,雖然正常人都不信…)

我有個問題(Q:) 也問過偵辦的警察 偵查隊的警員 檢察官 可是他們都回答我說 這不關我的事 我問這些有甚麼用

 

Q:當天晚上9點4x分匯款 晚上10點左右就向警察報案(這不會太怪怪的嗎 )偵辦的警察說這是犯罪集團常用手段 !!?? 不了解 ,再問你都這麼說了,為什麼還說我有罪? 可是在那之後,可是在那之後,可是警察卻很不耐煩的對我說:你有玩沒玩啊  能否安靜點 !!!

Q:被害人也有聲明,他在網路購買夾克(5萬多元的夾克)因為匯款方式有問題要求他要聽從指示操作自動櫃員機(ATM)才能解除可是他在作筆錄時,就當他察覺 被詐騙時報警 可是他只提供當時ATM出來的收據就指名我騙他的錢,卻連賣場名稱、賣家資料、連絡方式都沒提供( 這不是更怪  我甚麼知道 偵辦的警察有給我看過被害人所做的筆錄,還問我有甚麼話要說,可是我說他卻不受理)   只說因為個資法的關係所以不能提供,甚麼都沒提供只單憑ATM收據就認定我騙他的錢 (也沒想到警察也受理 也沒有覺得很奇怪的地方)

我現在不知道該怎麼處理這件事,我只希望能盡早把此事,趕快找工作

可是跟一些懂法律的人談過,他們都說花錢了事,因為幾天後要跟被害人做調解,可是和解的話不就代表我認罪了嗎? 如果調解該怎麼談論比較好?


(文有)
被告所為,係犯刑法第30條、第339條第1項之幫助詐欺取財罪嫌,請依同法第30條第2項規定,按正犯之刑減輕之。
刑事訴訟法第451條第1項聲請簡易判決處刑

附記事項:本件係依刑事訴訟法簡易程式處理
法院簡易庭得不傳喚被告.輔佐人.告訴人.告發人等出庭即以簡易判決處刑
被告.被害人.告訴人等對告訴乃論案件如已達成民事和解而要撤回告訴或
對非告訴乃論案件認有受傳喚到庭陳述意見之必要時.請即另以書狀向簡易
法庭陳述或請求傳訊

請問這個案件是否可以再作做任何的上訴或其他辨解..(例:法律基礎應以無罪論,雖有被告說詞有違常理,但法官沒有證劇可以證明我幫助犯罪集團,這樣可以判刑嗎?)

 

 在此先感謝律師們的解惑,對於我們這些沒錢的小老百姓,真是很大的幫助呀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一審判決後,仍可以再提起上訴,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以便提供您諮詢管道,謝謝

法律小學生 103-02-15 17:29

大大 你好 這種帳戶詐的案件 太常見了

本人身邊有許多朋友都有遇到 雖然有一部分也是被判幫助詐欺

但還是有不少成功處理的例子

你可來信shishian94@yahoo.com.tw

再與你分享相關經驗

 1.如果是聲請簡易判決處刑  你是否已經認罪  2.聲請簡易判決處刑表示還沒判決  相當於檢察官起訴而已  所以你需要確定是否已經判決  如果已經判決  才有上訴的問題  3因金額不大  是否願意跟被害人和解  換取緩刑   4.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17 12:0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不服判決,可加以上訴,提出您無幫助故意及幫助詐欺之故意,惟亦可考慮若金額不大,可和解之,節省訴訟成本。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阿凡達 103-02-14 18:41

    國中三年級時,曾經有過被告公然侮辱罪,因此上過少年法庭,最後被判家長保護管束(事後民事訴訟判賠兩萬元左右),我印象中法務人員,有跟我提及年過18歲後,在法律上將視為無犯罪。

    這幾個月要找工作了,但是履歷表要填寫,是否具有案底,想請問我應該到哪邊去查詢這方面的問題。或是我是否具有案底。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依少年事件處理法第83條之1 規定

少年受第二十九條第一項之轉介處分執行完畢二年後,或受保護處分或刑之執行完畢或赦免三年後,或受不付審理或不付保護處分之裁定確定後,視為未曾受各該宣告。
少年法院於前項情形應通知保存少年前科紀錄及有關資料之機關,將少年之前科紀錄及有關資料予以塗銷
前項紀錄及資料非為少年本人之利益或經少年本人同意,少年法院及其他任何機關不得提供。
因此,您的前科紀錄會被塗銷,亦即視為無前科,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以便提供您資詢管道,謝謝

阿凡達 103-02-14 22:22
回覆 謝律師 的發言內容:
律師想在請問一個問題:
因為當年流程錯誤的關係,我曾經先到警察局去做筆錄,我該如何向少年法院,以確實向警察局要求刪除相關資料,我擔心找工作時造成誤會,希望能自己做一個確認。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依少年事件處理法第83條之1 規定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17 11:5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似可至刑事警察局申請刑事犯罪紀錄,確認有無前科犯罪紀錄之。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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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俊 103-02-14 18:19

因為:網路認識一位女性介紹工作之後去了才曉得事(詐騙集團)之後有人給了我幾張紙 完全不懂的我也沒做過 沒幾天之後就被抓了本人確實沒有不法所有意圖、也沒有施用詐術!但收到起訴書說:應負4次詐欺未遂請問各位律師大大 這樣會有怎樣的刑責!!如果說  易科罰金  大該又會是多少..還請律師大大幫忙解答  感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既已被起訴,即有被判刑之風險,至於判刑之輕重,仍需視整個案情而定,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以便提供您資詢管道,謝謝

法律小學生 103-02-15 17:33

大大 如果你真的什麼事都不知道 應該是要爭取無罪才是

你可以來信shishian94@yahoo.com.tw

再與你討論及分享相關處理經驗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17 11:5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已被起訴,應委任律師為您閱卷,了解檢方起訴您的相關證據,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喵喵 103-02-14 07:32

我媽十幾年前幫朋友做保證人,但因為我媽他朋友後來還不出錢給銀行而導致我媽他朋友的房子最近兩年被法拍掉了,而我媽最近收到資產管理公司催討債務的通知,

我想請問的是,我媽現在沒有在工作了,但有在繳勞保,名下也沒有財產,這樣資產管理公司會不會向子女催討債務呢?

沈恆 (沈律師) 103-02-14 08:10

您好!簽約當保證人的是媽媽,債權人只能向媽媽追討,若向子女追討,直接拒絕即可。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14 09:5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媽媽的債務,與您無關,若對方向您追討,您可拒絕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1.母親因作保負擔保證債務  債務人還是你母親  跟配偶及子女都沒有關係  除非有自願承擔債務的情況   2.所以債權人如果追不到你母親財產  應該也不至於影響你們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喵喵 103-02-14 22:23

我想再請問一下各位律師,既然我媽沒工作能力,名下又沒有財產這樣資產管理公司是不就收不到債務了嗎?我想應該不會就這麼算了吧!那這樣的話我媽是不是要負一些法律責任,會被關嗎?

謝謝各位的回覆

 1.欠錢民事債務清債責任之問題,若債務人未依約履行,債權人僅能依法取得執行名義,聲請強制執行取償,一般而言欠錢並不會因此產生刑事責任,所以不並不是欠錢就會抓去關,否則之前卡債風暴豈不是一大堆人都因此被關?
2.若您的母親並無財產或所得來源(如存款、工作等)可供強制執行取償的話,原則上債權人即使聲請強制執行也只能乾瞪眼,經法院註記執行無結果後發還債權憑證,待日後再伺機強制執行。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19 13:1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母親雖有積欠債務,但無觸犯刑法,並無相關刑責,似不至於被抓去關。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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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豪 103-02-13 20:43
我有關一些問體想請假妳

 

 

 

就是有一個17歲的學生在104人力銀行上找到一個管理網拍工作

 

於是學生就跟那個人聯絡 得知說還有職缺 於是繼續聊了下去

 

之後那個僱者說如果要這個工作 必須要幫忙她一件事

 

就是要幫他把那個奇摩拍賣網站升級為安心賣家

 

需要學生的銀行提款卡.存摺影本和身分證影本

 

於是那個人答應 然後把東西寄去給那個僱者

 

僱者也跟他談好說一個月22000的薪水聘請他

 

學生也給他她的郵局帳號 方便會薪水給學生

 

也答應學生寄去之後會先給學生2000塊訂金

 

寄去之後 她才說需要密碼 他想說只是升級而已 而且裡面也沒錢

 

就把密碼給她

 

之後就再也聯絡不到他 幾天之後

 

就接到警察局的電話 才知道他的帳戶被盜用

 

詐騙集團拿去當騙人的帳戶

 

學生被已詐欺的罪名被起訴

 

之後學生先到警局作筆錄

 

但他學生害怕自己被告 被抓去關

 

然後聽人家說提款卡遺失然後被盜用

 

起訴之後都沒事

 

於是在做筆錄時跟警官說是自己提款卡遺失掉的

 

而密碼是寫在提款卡的後面的

 

之後過了2個月 地檢署查到說是已寄出的方式

 

但他是請他的朋友寄出的

 

結果在一個月後就要開庭了

 

現在學生不知道是要用怎樣的說詞

 

是用筆錄那樣的說詞? 然後說是別人撿到的寄出去 但就變成說學生的朋友也會有事

 

還是可以翻供 把事實講給她們聽 那會受到什麼裁判?而他的朋友會有事嗎?

 

如果翻供(學生17歲) 那會怎樣?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18 16:3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主張無幫助詐欺故意及幫助故意。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定豪 103-02-13 20:42
我有關一些問體想請假妳

 

 

 

就是有一個17歲的學生在104人力銀行上找到一個管理網拍工作

 

於是學生就跟那個人聯絡 得知說還有職缺 於是繼續聊了下去

 

之後那個僱者說如果要這個工作 必須要幫忙她一件事

 

就是要幫他把那個奇摩拍賣網站升級為安心賣家

 

需要學生的銀行提款卡.存摺影本和身分證影本

 

於是那個人答應 然後把東西寄去給那個僱者

 

僱者也跟他談好說一個月22000的薪水聘請他

 

學生也給他她的郵局帳號 方便會薪水給學生

 

也答應學生寄去之後會先給學生2000塊訂金

 

寄去之後 她才說需要密碼 他想說只是升級而已 而且裡面也沒錢

 

就把密碼給她

 

之後就再也聯絡不到他 幾天之後

 

就接到警察局的電話 才知道他的帳戶被盜用

 

詐騙集團拿去當騙人的帳戶

 

學生被已詐欺的罪名被起訴

 

之後學生先到警局作筆錄

 

但他學生害怕自己被告 被抓去關

 

然後聽人家說提款卡遺失然後被盜用

 

起訴之後都沒事

 

於是在做筆錄時跟警官說是自己提款卡遺失掉的

 

而密碼是寫在提款卡的後面的

 

之後過了2個月 地檢署查到說是已寄出的方式

 

但他是請他的朋友寄出的

 

結果在一個月後就要開庭了

 

現在學生不知道是要用怎樣的說詞

 

是用筆錄那樣的說詞? 然後說是別人撿到的寄出去 但就變成說學生的朋友也會有事

 

還是可以翻供 把事實講給她們聽 那會受到什麼裁判?而他的朋友會有事嗎?

 

如果翻供(學生17歲) 那會怎樣?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若該同學無法舉證證明受騙的證據,則仍會被依幫助詐欺來判刑,不可不慎,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14 09:1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似必須提出相關您亦是受詐騙者之被害人證據,無幫助詐欺故意或詐欺故意,避免被認定成立幫助詐欺罪。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楠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1.刑事被告翻告是不會另外有刑責的  只是講的話可信度就會有疑問   2.涉及幫助詐欺  還是需要證明確實沒有幫助詐欺犯意  不知道提供帳號會被做不法使用   需要自己提出相關證明   例如對話資料 求職資料等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19 11:4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得提出相關證據資料,說明您無詐欺故意等犯罪故意。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或來所(台北所或台中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定豪 103-02-13 19:57

我有關一些問體想請假妳

 

就是有一個17歲的學生在104人力銀行上找到一個管理網拍工作

於是學生就跟那個人聯絡 得知說還有職缺 於是繼續聊了下去

之後那個僱者說如果要這個工作 必須要幫忙她一件事

就是要幫他把那個奇摩拍賣網站升級為安心賣家

需要學生的銀行提款卡.存摺影本和身分證影本

於是那個人答應 然後把東西寄去給那個僱者

僱者也跟他談好說一個月22000的薪水聘請他

學生也給他她的郵局帳號 方便會薪水給學生

也答應學生寄去之後會先給學生2000塊訂金

寄去之後 她才說需要密碼 他想說只是升級而已 而且裡面也沒錢

就把密碼給她

之後就再也聯絡不到他 幾天之後

就接到警察局的電話 才知道他的帳戶被盜用

詐騙集團拿去當騙人的帳戶

學生被已詐欺的罪名被起訴

之後學生先到警局作筆錄

但他學生害怕自己被告 被抓去關

然後聽人家說提款卡遺失然後被盜用

起訴之後都沒事

於是在做筆錄時跟警官說是自己提款卡遺失掉的

而密碼是寫在提款卡的後面的

之後過了2個月 地檢署查到說是已寄出的方式

但他是請他的朋友寄出的

結果在一個月後就要開庭了

現在學生不知道是要用怎樣的說詞

是用筆錄那樣的說詞? 然後說是別人撿到的寄出去 但就變成說學生的朋友也會有事

還是可以翻供 把事實講給她們聽 那會受到什麼裁判?而他的朋友會有事嗎?

如果翻供(學生17歲) 那會怎樣?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若該同學無法舉證證明受騙的證據,則仍會被依幫助詐欺來判刑,不可不慎,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14 09:0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似必須提出相關您亦是受詐騙者之被害人證據,無幫助詐欺故意或詐欺故意,避免被認定成立幫助詐欺罪。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楠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1.刑事被告翻告是不會另外有刑責的 只是講的話可信度就會有疑問 2.涉及幫助詐欺 還是需要證明確實沒有幫助詐欺犯意 不知道提供帳號會被做不法使用 需要自己提出相關證明 例如對話資料 求職資料等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19 11:3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應提出相關求職資料等,證明您無犯罪故意。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或來所(台北所或台中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小林 103-02-13 15:12

這類案件是否會留下案底,造成良民證上的紀錄,以及在大公司工作時公司用來徵信會有紀錄,以及是否會影響公職考試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若被起訴判刑,即會留下前科紀錄,在良民證申請上也會有紀錄,所以應盡量朝緩起訴的方向去爭取,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1.如果有犯罪前科紀錄  是否影響公職考試  這需要看報名簡章相關規定 一般會規定一定年限內不得報考   2.有前科紀錄跟司法案底應該是不同概念   你已經涉及本案  不管將來有罪無罪  司法紀錄上都會有所記載   至於如果沒有被判刑  應該是沒有前科問題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13 15:2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遭起訴及判決有罪,即有相關前科紀錄,故似應先朝取得緩起訴方向,或即使起訴,也應朝無罪方向,方不會有相關前科紀錄。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gaga1119 103-02-13 10:13

我母親工作時受傷,之後下半身可能無法行動,想請問:

1.雇主在刑事民事要負什麼責任?

2是不是要提告對自我比較有保障,一堆人說過了六個月雇主就沒刑事責任,脫產的話,就什麼也拿不到?

3.如果要談合解,哪些項目是我們可以合理要求的?

可向雇主請求醫藥費、原定工資、失能補償等,請求時效是2年,怕脫產的話要先作假扣押扣住雇主財產,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13 12:1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序回答如下:

1.雇主在刑事民事要負什麼責任?

刑事上須視您認為就雇主何行為,構成刑事犯罪。民事上可請求勞工職災之相關損害賠償

2是不是要提告對自我比較有保障,一堆人說過了六個月雇主就沒刑事責任,脫產的話,就什麼也拿不到?

刑事告訴期限為6個月。若是怕雇主脫產,可聲請假扣押

3.如果要談合解,哪些項目是我們可以合理要求的?

醫療費用,勞動力減損,復健費用精神慰撫金等。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1.民事責任部分依勞基法規定有職業災害補償的問題  就醫藥費及不能工作薪資補償   另外如果公司有可歸責問題  也可能會有民事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責任   2.刑事部分  如果工廠設計或有安全上疏失  負責人是否有過失傷害問題可以考慮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19 11:1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就民事請求相關損害賠償刑事視公司有無過失傷害之情形。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或來所(台北所或台中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frank 103-02-12 22:35

勞工工作中操作堆高機不小心造成了雇主門損壞因為過了一年

因當時有做過行政上處份,公司也有規章說如因重大事故可以資遣但當時沒這麼做事過一年多請問還有追溯權嗎?

小楨 103-02-12 19:34

請問我跟先生於婚後買了一台休旅車(婚後財產全由先生所主權,因為我工作辭去幫先生算帳記帳,我沒任何收入,所以車子也是先生出的錢),名字是我的,但跟先生吵架後,先生沒經我同意把我身份證偷拿走車子變更成他名字,請問這台車我有權力要回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13 11:2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先生可能有偽造文書之疑義,可彙整相關證據資料委任律師撰寫告訴狀,至地檢署提出刑事告訴,若其不願與您和解,可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您好:車子的名字登記是誰與實際車子所有權為何人沒有絕對關聯,車子是屬於誰的要看當時買賣時是誰購買的,當時買賣契約是誰簽的,如果當時是您購買這臺汽車,則車子的所有權就是屬於您的,而若您沒有要移轉車子所有權予您先生,即便車子的名字登記變成您先生,也不影響車子的所有權為誰,只是您這邊要證明當初將車子名字改成您先生名字並非經過您同意,您也沒有要將車子所有權移轉給您先生。最後如果車子是您的,您是可以向法院起訴請求將車子名字登記回您。

小楨 103-02-13 11:56

車子當初簽器約時是我簽的名字,也是跟我簽訂合約跟我交車的,只是支付現金支票支票名字是他的

您好:依您所述,當時向車商購買車輛的人是您,因此車子的所有權是屬於您的,而即便付款者是您丈夫也沒有影響。

 1.雖然車子屬動產  但還是有登記   車子登記你的  在依法變更前應該就是你的財產   除非對方舉出證明  2.先生主張是掛你名義  需要透過法院程序變更才可   他私自變更 可能有偽造文書的問題  可以依法追訴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18 17:4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主張車子繼登記為您的名字,先生若要對該車主張所有權,應提出相關證據證明之,又其私自用您的身分證變更,亦有違法之疑義。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宋大餅 103-02-12 13:04

如題,本身是開小吃店,因為營運已有明顯下滑,且有於三個月前明確告知員工,年前會停止營業,可先行找工作.其中有位員工常常跟我起口角,且常常因此說不做了,影響整個團隊氣氛,假設因此立即歇業,我是否有正當的理由明確不給她資遣費呢?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2-12 13:57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有關於無需給予資遣費的終止勞動契約,需要符合勞動基準法的事由,如,無故曠職或是暴行或汙辱行為等,就您所述的狀況恐於法不符,請詳述所謂的員工做了什麼事情而導致歇業。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13 09:2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是否能不付資遣費,需要是您與員工之相關故約契約而定,員工有無違反相關契約規定之情事,而可不給予資遣費。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小宇 103-02-12 12:41

想請教律師,我最近在網路認識一名未滿16歲的少女,相約見面後因一時衝動跟這名少女發生關係(沒有性交),之後沒幾個禮拜警方打給我說要約談,對方說有發生性關係,我很確定沒有,但是我要如何證明??

之後警方留下我的資料說我可以走了,那我現在是要等通知作筆錄還是等傳票??

請問這樣會被判什麼樣的刑責,我沒有前科,只是因為一時的衝動事後也很後悔,不知道有沒有機會向法官求情給予緩刑,我有正常的工作,不想讓家人知道,也不想因為這樣毀了生活,請律師先生給予我意見,謝謝您

你到警察作筆錄了嗎?有承認?還有你幾歲?你的發生關係指的是?可電話討論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2-12 13:52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您所謂的發生關係是指?此部份會直接影響到舉證跟適用的法條,請詳述。

2、倘若確實遭判與未滿16歲人合意性交,可處以7年以下有期徒刑,倘若您認罪且和解,又沒有前科,則緩刑之機會是有的。

 1.縱使沒有性交行為  至少聽起來也有猥褻行為  這部分應該會涉犯刑法與少女性交或猥褻相關罪名   2.如果有和解  取得被害人原諒  被害人法代也不追究  應該是有機會緩起訴或是緩刑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法律小學生 103-02-12 22:46

大大你好 這種與未犯十六歲少女發生關係的案件

本人身邊許多友人 都有遇過(多數是因為爰交)

雖然判刑率很高 但也是有不少完善處理的例子

你可來信shishian94@yahoo.com.tw

 再與你分享相關處理經驗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13 09:1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能涉及刑法第227條規定:對於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六歲之男女為性交者,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對於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六歲之男女為猥褻之行為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目前您說無性交,則是否構成猥褻,可加以爭執之。及您有無認知到對方為未滿16歲之人。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啞啞 103-02-12 08:53

請問一下如果不知購入的是仿冒品,因店家說未進口由德國買的.因想出清家裡東西而拍賣當初以520購得,網拍490得標後被告.

請問是否有機會不起訴,因昨天檢察官說若和解緩起訴,讓我先去談和解,但這就是有前科紀錄了嗎,可否請律師打官司因是商家給的錯誤資訊販賣仿冒品給我,而不起訴並無前科紀錄呢

另因我雖有工作,但因每月要繳貸款,無力償還上萬元和解金,是否能萬元以下呢?因為看了之前的爬文,竟高達五萬?

感謝

 1.侵害不同商標  情節不同 都會影響和解金額   未必都是要五萬元才有辦法和解   2.如果和解檢察官願意給緩起訴  只要緩起訴期滿 沒有被撤銷  那應該就沒有前科問題   3.至於主張自己不知道是仿品  是否能免責  這部分要證明的程度應該頗高   4.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13 08:5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每個各案和解金額都有不同之談法,未必金額均相同,若能和解取得一緩起訴處分,於緩起訴期間期滿,即無相關犯罪前科紀錄,又若欲主張您認知為真品,可能須提出當初與賣家購買時之相關保證書保證卡及對話紀錄等,方有機會主張無明知為仿冒品之故意。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啞啞 103-02-17 16:30
律師您好 我查到最新資訊 我打給lv台灣客服 他們回答lv不賣杯子 這樣是否就無觸犯商標法的問題呢 我在網路有查到和我一樣的杯子 檢察事務官已經傳我詢問 給我一個月去和解 既然無販售此樣商品 是否還要和解呢 如何和解呢 若要和解賠償金是否只主張當初我販售的490元就好了呢 感謝回覆

 

啞啞 103-02-17 16:44

 律師您好

我查到最新資訊 我打給lv台灣客服 他們回答lv不賣杯子 這樣是否就無觸犯商標法的問題呢 我在網路有查到和我一樣的杯子 檢察事務官已經傳我詢問 給我一個月去和解 既然無販售此樣商品 是否還要和解呢 如何和解呢 若要和解賠償金是否只主張當初我販售的490元就好了呢 感謝回覆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18 15:4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應先嘗試與對方和解,至於和解金額可與對方協商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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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嘉 103-02-11 22:20

好 小弟之前因為經朋友介紹賭博運動球板 之後欠下對方鉅款 也因為還不出款來 所以離家在外 前些日子有聽家人說對方寄了存證信函來 寫的是我因為跟他借款 沒還錢 他始知受騙 所以要提告我 這筆錢我沒有簽下任何本票或是借款單 但是我有聽說如果有存證信函他就可以告我 雖然我現在人不在家 在外地工作 但是很擔心害怕 如果他對我提告 而我沒有出庭 會被通輯 請好人的律師大大們可以給我一點建議嗎 跪拜 感恩

1.刑事被告確實有到庭義務  如果經合法傳喚都不到庭  檢察官會依法宣布通緝  2.你因為屬於賭債  縱使有轉換成借款  但還是屬於違法行為  你應該是沒有償還義務  自然沒有詐欺問題  但主要要證明確實有賭博關係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阿嘉 103-02-11 22:41

 可否在請問律師 因為中間我有透過以匿名的方式轉帳一筆金額給他 那這樣會被解讀成為我真的有欠他錢嗎 我並沒有透過任何書面的方式承認我有跟他借款借據 本票 而妳說只要我能證明不是真的借款 就無義務還他債務 還有就是因為我人在外地 我很怕法院有傳喚我 但我並沒有收到通知進而被通緝 請問有其他方式可以知道自己有無被傳喚嗎 因為我的身分證戶籍地址 那邊已經沒人居住了 所以我很怕被傳喚不知道

如果不確定是否有案件  那可能需要到戶籍地地檢署去詢問看看

如果有案件繫屬  這是可以查詢出來的   

這部分如果人在國外  可以考慮委任律師進行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12 18:0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持身分證至戶籍第地檢署查詢有無相關案件,及蒐集相關證據證明您與對方非借貸關係而是賭債。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楓葉 103-02-11 20:33

1我老公他因為我以前有段婚姻.個性不合.等等理由.要求離婚. 2我跟他結婚7年了.他長期在越南工作.兩個月回來一次.才10天 3小孩從小都我在照顧.跟公婆住.公婆再開麵攤.早上4點要起床 4他先提離婚的 我可以提出條件? 5如果離婚後.公婆無法照顧小孩.老大小1.老2幼稚園小班.我可以要的到監護權? 6我以前有段婚姻.但結束很久了.跟老公認識沒多久 就懷孕結婚.可是我都沒有說出 我以前有段婚姻 等到小孩生出來後.報戶口.戶政人員告知我公公.我老公ㄝ就知道這件事.當時他沒有說要離婚.現在才提離婚..請問我以前沒有告知我離婚過..有算欺騙嗎? 7我跟我老公是在酒店認識的.當時我沒有用本名給他知道.但交往時我有跟她說出我的本名.這ㄝ有算欺騙嗎? 8他提出離婚.說小孩跟我住.教育費他要出.還叫我們母女3各去住套房.租房子要我自己出.我去上班.小孩上下課.由公公接回家.我下班再去他家接回住處.我不會開車.只會騎機車.颱風.下雨我又要接小孩.問他.他說 穿雨衣..請問這樣對我公平嗎? 9假如我提出條件.我要小孩監護權.小孩要帶回娘家住.給我媽媽照顧 還要贍養費.贍養費藥一次付清.這樣可以嗎? 10 我娘家的媽媽.ㄝ是住娘家.但我媽媽他沒有工作.可以幫我接送小孩.我ㄝ可以安心去工作 晚上回家自己照顧.這樣可以嗎? 11老公過年的時候 有兩天出去.都沒有告知去哪.跟他媽媽說 他去按摩..還有他從國外回來都沒有幫忙照顧小孩 ㄝ就算了.有時候出去到早上回來.小孩起床.會吵ㄝ會說話.吵醒他 他ㄝ兇小孩..我生病發燒.他ㄝ不幫忙照顧小孩....然後.回來ㄝ不履行夫妻義務...我懷疑他外面有女人.但我沒有金錢.去抓.怎辦? 12 他現在一直吵要離婚.他提出的條件.都對我跟小孩跟不利.所以我可以向他開出條件嗎? 13他說 小孩跟我搬出去住的話.不可能不管我們.但我不相信他..因為以前她說過的話 沒有一次對現過. 14他叫我不要跟娘家媽媽說 他要找我離婚.ㄝ叫我不要叫我娘家媽媽來...賺的錢ㄝ不要拿給娘家媽媽用.就給你弟弟養就好..他這樣是不是要我拋棄媽媽了嗎.這樣他有罪嗎? 15 他常常用3字經罵我..每次都罵很大聲ㄝ很難聽..這樣我可以告他嗎? 16他說我不答應離婚 要走法院.請問我有勝算嗎? 17我沒有做出對不起他的事.安份 在家帶小孩.小孩上學了 我ㄝ找到做房務的工作! 請各位好心律師可以幫我解答我的問題.

對方的條件有哪些?協議離婚是要雙方談的攏,而且協議也不能違法離婚有夫妻財產剩餘分配請求權,小孩監護和撫養,甚至可能有贍養費的問題,這些都牽涉專業,我是覺得你的這些疑問,不彷就找個律師好好完整的討論

謝憲愷 (謝律師) 103-02-11 21:02

您好

關於您的問題

協議離婚的條件無法接受的話可以不簽離婚議書

由於您提到對方有常常辱罵你且懷疑有小三

您可以蒐證後提起離婚訴訟

由於您提供的資訊有限

若有其他疑問

歡迎來電咨詢

楓葉 103-02-11 21:46

專業??不懂..不過謝謝你

楓葉 103-02-11 21:48
回覆 謝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

關於您的問題

協議離婚的條件無法接受的話可以不簽離婚議書 ... (恕刪)

可是.他威脅我不離婚的話.要走法院.請問我有勝算嗎?

楓葉 103-02-11 21:49
回覆 黃志樑律師 的發言內容:

對方的條件有哪些?協議離婚是要雙方談的攏,而且協議也不能違法離婚有夫妻財產剩餘分配請求權,小 ... (恕刪)

可是我的工作才剛起步.他都沒有給我生活費.沒有錢可以請律師.怎辦?

可找法扶 

楓葉 103-02-11 22:10
回覆 黃志樑律師 的發言內容:

可找法扶 

法扶是什麼?要去那找?

楓葉 103-02-11 22:12

還有.離婚是他提的.我有權要條件嗎?他一直逼我離婚.我很難過.不離婚.他就威脅我?我有他有傳賴給我.我可以當證據嗎?他在長期在越南工作.沒有辦法照顧小孩

1.如果雙方同意協議離婚  只是離婚條件的問題  這部份雙方可以接受就好  2.如果不能協議離婚  就是要透過法院判決離婚 這需要有法定離婚事由  法官才會判准離婚  依造你所述  除非你自己承認你有騙過他未婚   否則對方應該不容易證明這部分 你還是可以主張他本來就知情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12 17:3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雙方離婚條件都可以談也都可以接受,則可合意離婚。若對方條件您不接受,您可不簽。即使對方威脅對您提出離婚訴訟,也要對方具有法定裁判離婚事由,依您提示情形,對方似不具備法定裁判離婚事由,即使起訴,亦有可能敗訴,可不予理會對方之威脅。且反而是您可能有相關法定裁判離婚事由,若您具有相關法定裁判離婚事由,且亦能舉證,則您可提出訴訟請求裁判離婚,且若您為無責配偶,亦可請求相關離婚損害賠償贍養費未成年監護權未成年子女撫養費及夫妻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等。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楓葉 103-02-12 21:59

律師..我沒有騙他.因為當時我真的是未婚..是以前離過婚.跟他結婚前交往的時候沒有跟他說過我離過婚.還有兩個小孩.小孩離婚小孩都在前夫那邊……跟他是先懷孕結婚的.生完小孩戶口的時候.戶政人員跟我公公說.我離過婚..回家就跟我先生說.我先生那時候很生氣.但沒有說要離婚...等到生完小孩.又生老二.兩個都在讀書.就說他要跟我離婚..原因是因為他說我以前離過婚 跟個性不合..請問那時候沒說我離過婚..也算騙婚嗎?而且他長期不在臺灣.都在越南..回來也是都跑出去有時候還兩天不在家.不然就是早上回家..小孩都是我在照顧的..現在小孩都在讀書我才去上班!這樣我可以要的到監護權贍養費嗎?

楓葉 103-02-12 22:15
回覆 房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雙方離婚條件都可以談也都可以接受,則可合意離婚。若對方條件您不接受,您可 ... (恕刪)

謝謝你..我懂了…他傳給我的文字可以當做他威脅我離婚證據嗎.現在他在越南我也無法找到他外遇證據.不知道怎辦?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19 14:2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民法第1052條規定:夫妻之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他方得向法院請求離婚:一、重婚。二、與配偶以外之人合意性交。三、夫妻之一方對他方為不堪同居之虐待。四、夫妻之一方對他方之直系親屬為虐待,或夫妻一方之直系親屬對他方為虐待,致不堪為共同生活。五、夫妻之一方以惡意遺棄他方在繼續狀態中。六、夫妻之一方意圖殺害他方。七、有不治之惡疾。八、有重大不治之精神病。九、生死不明已逾三年。十、因故意犯罪,經判處有期徒刑逾六個月確定。有前項以外之重大事由,難以維持婚姻者,夫妻之一方得請求離婚。但其事由應由夫妻之一方負責者,僅他方得請求離婚。該條規定為裁判離婚之事由,若您無法掌握您先生外遇證據,視有無其他法定離婚事由可加以蒐集證明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李先生 103-02-11 11:06

案例:員工於工作中向公司借支(超支),因要繳交學雜費~~故向公司超支薪資,故表明事後會工作來償還,公司因考量該員工家境困苦,故而借之~~該員工事後消失~並躲避聯絡~~請問各位大大~~這樣情況是否購成詐欺呢~~
該員工有填寫借支單~~
除公司員工可做證外~~並無其他有力物證

事後己聯絡該員~~該員工態度很不佳~~該如何告發~~~如果以刑事出發呢?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公司可以提出刑事詐欺告訴,若員工所提出之理由並非真實,即有詐欺之問題,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1.一般借款未還未必會構成刑事詐欺罪   2.但如果支借理由 用途其償還方式跟所承諾不同  確實就有詐欺的嫌疑   但訴訟時重點應該還是如何提出相關證明   是否有切結書或是借據等資料可以證明上開事實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12 15:5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彙整相關證據資料,委任律師為您撰寫告訴狀,致地檢署提出刑事詐欺告訴。惟若員工無詐欺事由,乃單純還不出錢,則似為民事糾紛,應提出民事訴訟,請求返還借款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103-02-10 22:20

我因為去年年底在奇集集上刊登<我要找工作> 被一位自稱雅虎拍賣網的賣家  騙說我只要借他帳戶

認證  認證奇摩拍賣的安心賣家  每個月就給我6000 我只需提供銀行帳戶影本.身分證影本.及我的提款卡  由於當時急於找工作

而且他還說會用即時通傳送他的身分證影本  及合約書  這樣我會比較有保障之類的話 讓我更確信以為不是詐騙 當日他也先匯了2000給我

所以在當天<1月22>我就去便利商店郵寄給他,我的銀行帳戶影本.身分證影本.及我的提款卡 到他所提供的公司地址

1月23日他用即時通跟我說他已收到 要我給他密碼 我也傻傻的給了  這段期間他還一直跟我聊天 <使我更加認為他不是騙人的>

1月29日  銀行說我帳戶已被警示  我很緊張  立即就用即時通問那個人 當天在及時通上他說他會處理  還叫我打到165去問是怎麼回事

叫我跟165說 我是在網拍代購之類的話

1月30日  他用即時通跟我說 他已經在處理了 會跟檢舉人一同去警局消案  此時我心想應該沒事了 所以我就沒發現異狀

結果到了1月31日之後他就消失得無影無蹤  我才發現被人騙了去警局報案 但來不及了 

我已經去過偵查庭了 也把我跟他的對話內容 合約書 他的身分證影本 郵寄時的單子都交給偵查庭的人了

這幾天就要去法警室了  我想問我會不會被收押 我問過法扶  他們說我這樣會被認定是詐欺幫助犯 但是我真的不知情

我才21歲而已  不想被關..但是我真的沒錢  法扶申請不符合

我到底要怎麼做 
 

定豪 103-02-13 22:01

那你得到什麼罪行

阿光 103-02-24 00:46

我跟你的狀況類似 

 

我被判有罪了=_=

目前還在找方法上訴或別的方法處理

求職者就是比較可憐 為了工作有時不注意真的就吃鱉

103-02-24 21:12
回覆 定豪 的發言內容:

那你得到什麼罪行

 

目前還在偵查中 所以我也不知道

 

103-02-24 21:13
回覆 阿光 的發言內容:

我跟你的狀況類似 

 

我被判有罪了=_= ... (恕刪

 

我們這種 有百分之99會被判有罪

哀 只能說 找工作要很注意

 

琉璃 103-03-13 08:06

我跟你一模一樣  就算有證據還是被判了

寫過答辯狀澄清過,不過也沒用

現在只能等執行書下來 之後在看著辦了

琉璃 103-03-16 10:29

 葉  回我mail 有事相談  ex852@yahoo.com,tw

103-03-30 10:08
回覆 琉璃 的發言內容:

你好 我前陣子已收到偵查終結的判決書

是不起訴  不知道你有沒有把你們的對話內容交給檢察官

 

 

 

 

小妹 103-09-08 02:24

你好,我的案子跟你一樣,也是找網拍工作被騙!

請問我可以聊一下嗎?因為我現在還要開調解

103-02-10 22:16

我因為去年年底在奇集集上刊登<我要找工作> 被一位自稱雅虎拍賣網的賣家  騙說我只要借他帳戶

認證  認證奇摩拍賣的安心賣家  每個月就給我6000 我只需提供銀行帳戶影本.身分證影本.及我的提款卡  由於當時急於找工作

而且他還說會用即時通傳送他的身分證影本  及合約書  這樣我會比較有保障之類的話 讓我更確信以為不是詐騙 當日他也先匯了2000給我

所以在當天<1月22>我就去便利商店郵寄給他,我的銀行帳戶影本.身分證影本.及我的提款卡 到他所提供的公司地址

1月23日他用即時通跟我說他已收到 要我給他密碼 我也傻傻的給了  這段期間他還一直跟我聊天 <使我更加認為他不是騙人的>

1月29日  銀行說我帳戶已被警示  我很緊張  立即就用即時通問那個人 當天在及時通上他說他會處理  還叫我打到165去問是怎麼回事

叫我跟165說 我是在網拍代購之類的話

1月30日  他用即時通跟我說 他已經在處理了 會跟檢舉人一同去警局消案  此時我心想應該沒事了 所以我就沒發現異狀

結果到了1月31日之後他就消失得無影無蹤  我才發現被人騙了去警局報案 但來不及了 

我已經去過偵查庭了 也把我跟他的對話內容 合約書 他的身分證影本 郵寄時的單子都交給偵查庭的人了

這幾天就要去法警室了  我想問我會不會被收押 我問過法扶  他們說我這樣會被認定是詐欺幫助犯 但是我真的不知情

我才21歲而已  不想被關..但是我真的沒錢  法扶申請不符合

我到底要怎麼做 

您好:據您所述的內容,是涉及幫助詐欺。首先,在實務上通常不會收押您。再者,您就將所知的事發經過如實陳述,您的情形多半會判易科罰金(會有案底),但可以朝緩刑(不會有案底)做答辯,如有需要,歡迎來電預約諮詢,謝謝!

103-02-10 22:35
回覆 葉力豪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據您所述的內容,是涉及幫助詐欺。首先,在實務上通常不會收押您。再者,您就將所知的事發經過 ... (恕刪)

 葉律師你好

那我要如何才能拼緩起訴  我不太懂法律 

 您好:因為這通常都是需要經過諮詢,了解您的個案情形,再給予您妥適且具體的訴訟建議,但如何拚緩起訴,很難一概而論,謝謝

 1.涉及幫助詐欺罪的問題  如果有準時出庭應訊  不會被收押   2.看起來應該知悉對方確實可能有不法使用可能  且有收取相當代價  等同於將帳戶出租他人使用  實務上成立犯罪機會較高   3.如果有機會和解  應該可以判到緩刑   4.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法律小學生 103-02-11 19:06

你好 有關這種帳戶詐欺的事件實在太常見了

本人及身邊友人 在找工作時也都有遇過相類的情形

你目前確實原則上會被以詐欺共犯判刑,但也不是一定沒有處理的可能

你可來信shishian94@yahoo.com.tw

再與你分享相關處理經驗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12 12:1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能涉嫌幫助詐欺罪,目前您應提出相關證據資料,證明您無詐欺故意或幫助詐欺故意,僅為了單純找工作,並具狀向檢察官求情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或台中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小妹 103-03-07 22:32

你好,我也跟你遇到一樣的問題!不知道是不是同一個集團?!我這個月也要去開偵查庭了!請問你現在狀況如何?

小惠 103-05-30 16:10

我也是在奇集集到兼職工作 ..但他只要提款卡而已!! 

後來她說她要幫我認證安買家.一張卡給我6000元.  我那時也只想說.. 裡面剩沒多少錢沒有關係

我就提供彰銀跟二信提款卡給他..誰知道後來我去郵局轉帳時..郵局人員告訴我說.

彰銀發出我被列為警示戶..

所以我趕緊去備案..  請彰銀幫我調全部明細  才發現已經有人受害..

只能怪自己太相信別人.. 現在只祈求... 對方願意私下和解..    

 

5/20寄給她  5/21她收到...

5/27越想越不對  趕快電話去報遺失...  

5/26她已經去把錢領走了    

小陳 103-02-10 20:50

律師大人你好 :

內容是這樣的,我與朋友口頭協議要合夥,公司負責人的名字是他的媽媽(癌症第二期住院中),他是實質的負責人,我只負責部份項目的營運,所有的付款與客戶合約的簽訂等,都是他媽媽的名字。口頭協議時說,我只就負責一個項目的營運,是我4他6拆帳,其餘公司營運的項目,我只提取營業額的5%做為收入。當初擬訂的草約內有競業條款,限制我一年內不得在台南高雄屏東等地做相關的工作(公司設立於高雄),但並沒有對應的補償方式,只有說如違反要賠30萬。但事後開始合作時(去年的三月底),他絕口不提合約,詢問了三次都不了了之,所以最後一個字都沒簽,就開始合作了(我從中部搬家到他家透天的4樓,他無償讓我居住),過了兩個月,發現分紅時的金額比例與當初草約上說的不同,他說他沒那麼多錢給我,而且我覺得我就住在他家,剩餘的金額他也不敢賴帳,所以我認為以與當初的草約不符了,就也沒再提合約這件事。

問題點是,去年5月他經由公司的網站,接到一個客戶的來電,客戶欲施作的項目是我負責的專項(他不太懂這個項目),所以朋友帶我一起去接洽那個客戶,因剛開始合作而以,公司的對外窗口還是他,但他忙於私務,拖了三個星期才回復客戶,導致客戶大發雷霆,之後他就將這個客戶交由我去處理,我本著服務的態度,雖然生意做不成,還是幫客戶提供專業的建議後,請客戶另請高明。

然後過了兩天,因對公司營運的熱忱相差太遠,我與朋友口頭請辭,我們協議,我將手頭上的項目做完,其餘進行中項目的營業額5%也照付給我,然後就各做各的。之後朋友新接的案子(不管是任何項目),都不用找我一起做,也不用分錢給我。朋友當天就在臉書上回覆我,並說他要PO出徵才的訊息,他於一個小時後在臉書上PO出徵才的訊息。

又過了幾天,當初大發雷霆的客戶又打電話給我,說他們還是想請我來施作,我告知我已與我朋友拆夥了,如想請我朋友的公司來承接,就要打電話給我朋友,但客戶覺得我朋友的服務不積極,覺得我的服務跟專業比較好,所以仍選擇跟我個人簽約。然後經過一陣子細部的討論,我於一個月後與客戶簽約。

過了三個月後(這時我仍在處理之前未處理完的項目),我朋友侵入我的房間(因我住在他家透天的四樓,但他當初說房門的鑰匙不見了,所以我沒辦法上鎖)翻我抽屜,拿走我與客戶的合約,並將公司及他家中的門鎖換掉,說我背信還要我賠30萬,然後我手頭上快做完的項目與其他項目營業額的5%,這些利潤的錢也都不給我了(約20萬),當天晚上11點半就趕我出門,強迫我搬走,因他說的言詞鑿鑿,我不懂法律又害怕被告,所以只好搬走,他隔天又發一封訊息來說叫我積極出面處理,且經由我與客戶的合約書內記載的個人資料(姓名與身份證字號),發給全部的廠商,說我私接業務且已進入司法程序,要告我背信詐欺。我就說我要問問律師,他就直接去派出所報案了。

我已去派出所做過筆錄,且已經收到法院的出庭通知了,上面說我是被告
這件事已煩惱我許久,也讓我借錢過年,他卻逍遙出國,哀。

請問各位律師,我這樣會被判背信罪嗎?會不會背了前科又要賠三十萬?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可以朝屬民事糾紛去主張,以避免被認定有刑事責任,且您們雙方並未正式簽約,對方之提告是否會有理由,仍有疑義,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1.  契約協議雖然不需要有正式書面資料   如果沒有正式契約是將來糾紛發生時如何舉證的問題   2.如果受他人委託辦理一定事務  而為自己利益 違反任務  確實可能會有背信罪的問題  這部分可能要注意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12 12:1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應提出相關證據證明您無背信故意及詐欺故意,而應為民事契約糾紛,避免被認定為刑事犯罪。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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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靜歆 (林律師) 103-02-17 12:32

 刑事方面建議向律師諮詢,並在應訊時出庭了解狀況,避免誤入對方所設陷阱。

www.wewon.com.tw 威望聯合法律事務所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26 16:5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得委任律師為您辯護之。

以上  呈請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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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103-02-10 17:58

狀況:

離婚協議書上載明,男方於每月第一周末上午9時接小孩探視至周日下午6點前送回,2月份碰巧為2/1.2/2

1/31有與男方去電聯絡,男方未接,隨即使用網路軟體詢問:明日是否接小孩

與我本人確認之後便無訊息

2/1當日來接小孩的是公婆,男方因為工作出差不克前來,並將小孩託付給對我言已經無關係之第三人,未盡任何照顧與陪伴之責任

出差是既定行程,男方並未提前告知,刻意隱瞞

若知道出差更不應該詢問是否隔日可以接小孩

此為完全不負責任之行為

問題

1協議書上明確記載男方有探視權,並未記載男方以外之任何人有探視或接送小孩之權利

2是否可以於當時已簽訂之協議書,應日後狀況修正雙方協議條例

3協議書上載明男方應主動告知工換工作地點或更換住處  目前尚未告知,原公司已離職

就小孩監護問題,如果雙方後來可再另外協議,當然可以,但協議書要寫詳細且不能違反法律,如果不能協議,又想改變監護內容,那就向法院聲請改定,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11 12:4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協議書部分若雙方能協議之,即可協議修正。除非協議不成,才提起訴訟請求法院酌定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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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雙方已經沒有婚姻關係  對方似乎沒有義務將轉換工作的事情通知到你  2.探視權真意應該是包括子女跟對方親屬間會面交往  應該不可能只侷限父親本人   3.如果雙方認為有重協議或是補充必要  可以另行約定  這沒有問題  4.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26 17:2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就探視權之部分,似仍應盡量與對方協議之,若做過多之限制,對方亦可能會提起訴訟

以上  呈請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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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熊 103-02-10 17:54
現在車禍判定已出來
對方:變換車道不注意來往車輛 肇事致人受傷
我方:尚未發現肇事因素
因為我有跟對方調解不合
有開調解委員會
機車受損26750
工作損失1萬2
手錶8400(要送修才能開收據)
手機8000(要送修才能開收據)
醫療國術館3500(沒健保沒收據)
衣物損失3000
因為對方沒保第3責任險 所以很難談...
對方汽車
這樣調解會要怎麼講比較談
聽說我可以提起刑事民事訴訟
這樣如果雙方無法和解成功
到法院會怎樣的後續
有經驗的可以指教一下嗎?

目前對方只說賠一萬 態度有放點爛
當初我說過肇事鑑定未出來時 我想盡快息事寧人 說車修好就好
他堅持等肇事鑑定出來 
鑑定出來 又說警察亂鑑定 我覺得我沒必要讓出那麼大得一步了

如果無法調解成功 上法院大概法院會如何判?

您好:據您所述的內容,因為您有受傷,建議您自事故發生時起6個月內提出過失傷害(6個月是告訴期間,一旦逾期您就喪失告訴權),至於賠償金額的協議,您們就再談看看,只是如果金額有談妥的話,對方通常會要求您放棄您刑事民事上之權利。那麼,到時您再撤回過失傷害的告訴即可。 

初步研判表出來表示車禍至少已經發生一個月了,就過失傷害案件來說,自車禍發生時起,六個月內應提起告訴,超過六個月就無法提告,切記!

 另有關損害賠償數額,醫療、修車、交通等費用都需要收據,因此您提到國術館的部分,也請國術館開收據吧!否則顯難請求。除上開得請求的項目外,您尚可向對方請求精神慰撫金。對於您所提手錶、手機、衣服等物品,必須提出您的購買證明,才有助於您向對方請求,除此之外,您還必須證明前開物品的毀損是該次車禍所造成,如果進入法庭求償,您有舉證之義務。在此建議,先提起刑事告訴,待檢察官起訴後,再利用刑事案件提起附帶民事訴訟,此際您向對方請求民事賠償時,就無須另行支付裁判費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11 12:4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彙整相關證據資料,委任律師為您撰寫過失傷害刑事告訴狀,至地檢署提出刑事告訴。若其不願與您和解,可待起訴後,再提出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或台中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大熊 103-02-11 17:27
回覆 李佩珊律師(李律) 的發言內容:

初步研判表出來表示車禍至少已經發生一個月了,就過失傷害案件來說,自車禍發生時起,六個月內應提起 ... (恕刪)

請問手錶 衣物 手機 這些買的時間過了快一年 購買證明如何舉證

手錶 手機有保固書

大熊 103-02-11 17:29
回覆 李佩珊律師(李律) 的發言內容:

初步研判表出來表示車禍至少已經發生一個月了,就過失傷害案件來說,自車禍發生時起,六個月內應提起 ... (恕刪)

請問手錶 衣物 手機 這些買的時間過了快一年 購買證明如何舉證

手錶 手機有保固書 如果這些物品我先自行修理 我怕對方不付帳

手機 手錶都需要先修理 才能報價單  所以有甚麼好辦法可以解決

如果以刑事民事和解是否比較好?

1.  對方就車禍發生應該是有過失  這部分你可以考慮先行提出刑事過失傷害告訴   2.民事賠償部分可以等附帶民事程序再行提出  原則上除了精神慰撫金  都需要提出相關單據或憑據說明  車子維修  衣物等  應該都會考慮是否有折舊等問題  以上提供參考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27 10:3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先提起刑事過失傷害告訴,讓對方與您和解

以上  呈請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chuck 103-02-10 17:18

原由為因工作關係2011年11月認識黃小姐(到職),因當時她前夫外遇所以有開導他,且黃小姐2012年間也因為與前夫無法持續故已離婚收場,為當時因黃小姐為我所屬員工及親友介紹認識推薦來公司上班,故私下諸多照顧,且也有Facebook黃小姐間舒發情緒,但因黃小姐離婚後因考慮家中父母照顧故於2012年6月離職,至此已無跟黃小姐有任何連繫,甚至也將她Facebook好友刪除,迄今已無任何聯繫,但是今天收到黃小姐前夫寄來的律師信(2/7寄出)要求出面討論賠償事宜,請問我該如何處理,因為我也忘掉到底Facebook當下有討論過什麼,因為平常我就愛開完笑不知內容是否被誤解,今天有請同事跟黃小姐連絡過得知他前夫因為也被外遇對象前夫提告,且敗訴故現在只要跟黃小姐有交流的人他都想要求賠償,請問我該怎麼辦??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2-10 17:50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恐有待進ㄧ步了解您與對方的談話內容,是否可以使法院產生心證,認為您與該女子已經有過性行為或是不倫關係,倘若均無,則無須過於擔心,對方有提起訴訟再行答辯即可。

您可無須理會對方所寄發的律師信。依您所述意旨,顯見對方想要主張您侵害他的配偶權,在此須考量者,1.須在對方與黃小姐婚姻關係存續期間、2.須您與黃小姐間有不正常的交往情況(諸如:擁抱、接吻或性行為等)、3.未罹於損害賠償的兩年時效。倘若您與黃小姐間無任何上述不當行為,對方自難以此為由主張您侵害他配偶權。

至於黃小姐部分,倘若其未曾同意對方使用其臉書帳號,何以對方可以取得上開對話內容,若是其前夫以不當手法侵入黃小姐電腦臉書帳號,黃小姐還可以對前夫提告,並得請求損害賠償

若有其他疑問,歡迎來信指教、詢問。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11 12:3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僅有聊天而無其他違法之行為,針對對方之請求,可不予理會,無須過度擔心。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或台中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1.應該是主張於婚姻關係中侵害配偶權   這部分民事賠償只要能夠證明逾越男女社會交往程度  是有可能成立的  不一定要能證明到有通姦行為   這跟刑事通姦罪處罰沒有必然關係  2 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27 11:0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待對方向您起訴請求時,再視其主張加以抗辯之。

以上  呈請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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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UE 103-02-10 13:42

各位律師您好~
本人手機遺失被對方拾獲不還,這部分我已提出侵占告訴。

此外他更將我LINE的帳戶、工作檔案照片刪除,導致我的聯絡人及重要文件通通都遺失了,這部分是否有條文可訴訟
另外我有查過刑法359, 360條,但這個原本是規定"電腦"的犯罪,所以不知道在手機上能不能成罪? 

BUE 103-02-10 14:10

另外剛剛看到電腦處理個人資料保護法42條,不曉得能不能適用。因為個資主要保護"得以識別個人"的資訊,然後列舉的東西不確定有沒有涵蓋到通訊軟體帳號@@?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2-10 14:1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有關妨礙電腦使用罪章部分,不是以電腦為限,但是有關於相關設備是否包含手機,則仍有爭議,本文建議您可以告知承辦檢察官,希望其就這部份追訴對方。

2、有關個人資料保護法的部份,則不會構成,蓋該條主要是確保資料的正確性,就您所述的狀況,似難構成。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11 12:1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刑法第358,359條規定,於手機亦有構成之可能。您可一併提告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1.除了提告刑事侵占罪告訴外  另外可以提告無故取得  刪除他人電磁紀錄罪  這部分只要屬於電磁紀錄就是屬於保護客體  應該不限於電腦上的紀錄  2.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27 11:4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針對對方刪除您資料之的部分,可一併提出告訴之。

以上  呈請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路易斯 103-02-10 02:01

你好,我目前因毒品案件,因為警察以釣魚的方式在手機聊天軟體問我是否想要一起玩安非他命,並且問我是否有"東西",叫我攜帶,並且詢問我是否有使用了,之後把我約到某個地址,到達之後就是幾個警察把我圍起來,請我把身分證拿出來,之後一個警察出來說,自己把違禁品拿出來吧,然後把我帶回警察局做筆錄,因為筆錄已經做完了,無法修改,中間的過程在說也於事無補,主要內容是他們以釣魚的方式唆使我帶東西以及要一起使用而抓到我,他卻叫我講說在路上遇到警察然後我同意讓他們搜索而發現毒品,叫我承認我持有大約零點二克的安非他命以及吸食,並且要我驗尿。以上這些我都承認了,之後被送到另外一個派出所做指紋登入,拍照等等,隔天早上即被送往地方檢察署開庭。
以上是過程以及承認所犯的事情,下面是我的問題。

第一,他們有問到毒品的來源,因為是別人送我的所以我應該沒有購買或者販賣的問題吧!?


第二,如果驗尿的結果為無反應,但筆錄的部分是有承認吸食,這樣還會被處勒戒的刑罰嗎?若有反應,但反應濃度的高低會影響判決的輕重嗎?


第三,之後到檢察官那邊開庭,雖然筆錄是我同意讓他們搜索但我還是跟檢察官說我是被以網路釣魚的方式才被抓到的,這有關係嗎?另外因有承認吸食所以我有跟檢察官提到勒戒的問題,因我家庭關係父母都已經年長無法工作,加上我大姐在監,因此我不能不工作,是否可以用其他方式,例如:定期去醫院做檢驗等等替代勒戒的刑罰?檢察官有回答我是否要用替代的療法方式進行?而不是勒戒?我回答:是!,我知道最後判決的不是檢察官,但提出這樣的問題以及情形並且念在我是初犯,讓法官之到是否會有幫助可以不用去勒戒

 

第四,我知道這勢必會留下前科紀錄,若無在犯是否會有消除的可能?還是以後如果被警察攔下來臨檢,輸入身分證號碼後不管多久他們都能說你有前科,我要搜你身或者隨時可以把我帶回警察局驗尿或拘留等等的行為?我以後會無法出國工作或者旅遊嗎?

 

第五,關於地方檢察署寄送信件的方式,我不知道接下來我會收到的是起訴書還是傳票,但我不希望他寄送到我的戶籍地址,因目前不住在戶籍地加上不想讓家人知道所以可否請他們只寄送到我收的到的地址而不寄到戶籍地?另外有人跟我說你所犯的罪刑跟事件會寫在信件外面,不用拆開就知道是犯什麼事件,這?真的嗎?

 

以上問題,麻煩請律師幫我回答能夠回答的部分,因為是初犯真的很煩惱,也保證以後不再犯了,謝謝。

初犯依法要先勒戒,不會起訴判刑,有沒有吸食,實務上就看驗尿,可向檢察官爭取戒癮治療,不要進勒戒所,有沒有移轉或販賣要看證據,有勒戒過會有紀錄,但不會不能出國,傳票部分可向警察表示你的要求,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1. 涉及釣魚偵查或是陷害教唆  但看起來還是會認為是合法釣魚偵查  2.如果單純施用的話  檢驗結果呈現陽性  第一次檢察官裁定觀察勒戒  你可以爭取戒癮治療看看  就可以不用入勒戒所   3.至於是否有涉及販賣  地檢署應該會另行分案  不會跟施用於同一案件偵辦   4.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11 10:5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序回答如下:

第一,他們有問到毒品的來源,因為是別人送我的所以我應該沒有購買或者販賣的問題吧!?

關於此您可主張持有或幫助施用,避免被認定為販賣或意圖販賣而持有。刑度差很多。

第二,如果驗尿的結果為無反應,但筆錄的部分是有承認吸食,這樣還會被處勒戒的刑罰嗎?若有反應,但反應濃度的高低會影響判決的輕重嗎?

驗尿結果為無反應,可就是否有吸食加以爭執之。

第三,之後到檢察官那邊開庭,雖然筆錄是我同意讓他們搜索但我還是跟檢察官說我是被以網路釣魚的方式才被抓到的,這有關係嗎?另外因有承認吸食所以我有跟檢察官提到勒戒的問題,因我家庭關係父母都已經年長無法工作,加上我大姐在監,因此我不能不工作,是否可以用其他方式,例如:定期去醫院做檢驗等等替代勒戒的刑罰?檢察官有回答我是否要用替代的療法方式進行?而不是勒戒?我回答:是!,我知道最後判決的不是檢察官,但提出這樣的問題以及情形並且念在我是初犯,讓法官之到是否會有幫助可以不用去勒戒

初犯可於裁定下來前先行委任律師具狀向檢察官申請戒癮治療,若待觀察勒戒裁定下來後,再行抗告,就比較困難了。

 第四,我知道這勢必會留下前科紀錄,若無在犯是否會有消除的可能?還是以後如果被警察攔下來臨檢,輸入身分證號碼後不管多久他們都能說你有前科,我要搜你身或者隨時可以把我帶回警察局驗尿或拘留等等的行為?我以後會無法出國工作或者旅遊嗎?

除非有起訴及法院判決,方有前科紀錄,若能請求緩起訴,則似可避免前科紀錄。為即使有前科紀錄,警察之相關強制處分,如搜身等,仍須符合刑事訴訟法之正當法律程序。即便要禁止您出境亦然,須有相關禁止出境之事證。

 第五,關於地方檢察署寄送信件的方式,我不知道接下來我會收到的是起訴書還是傳票,但我不希望他寄送到我的戶籍地址,因目前不住在戶籍地加上不想讓家人知道所以可否請他們只寄送到我收的到的地址而不寄到戶籍地?另外有人跟我說你所犯的罪刑跟事件會寫在信件外面,不用拆開就知道是犯什麼事件,這?真的嗎?

您可向檢察官表示將相關郵件寄到住居地址即可,不用寄到戶籍地址。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