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閉 [X]
yy 103-03-13 21:17

申請書

受文者:鄉公所

主旨:本段1305-1地號的土地並非政府因為公共政策需要而辦理徵收手續,也不是因為當地沒有道路供居民通行,無法對外聯絡,而是貴單位將道路舖柏油時「越界」佔用到私人土地,此即違法侵害他人所有權,核屬民法第一百八十四條之不法侵權行為。請貴單位把佔用的柏油路面刨除,拆路還地,若不歸還土地,或置之不理,本將依法追究相關法律責任,請相關承辦單位公務人員自重以免爭訟。

說明:

一、復鄉公所1月28日函。

二、本於民國八十年十二月向洪先生購買段1305-1地號的土地,當時旁邊通行的小路,路寬約80公分左右,並非現今貴單位鋪設柏油的寬度。

三、此路從中間土地公廟開始直到最後盡頭死路不通,寬度都是小小的,有駁崁為界,為何到本土地,卻越界拓寬,貴單位此舉,未經地主同意,未經法定程序認定,擅自在私人土地鋪設柏油,違反憲法第十五條:「人民之生存權、工作權及財產權,應予保障。」之規定。

四、此小路為地籍圖上所無,盡頭是死路,當時是只供陳姓住戶通行之產業道路,貴單位強佔民地,拓寬道路,此舉實有圖利他人之嫌疑,而貴單位任由當地違章建築叢生之情形,更是令人不解。

五、按行政法院八十一年判字第二一O四號:「所謂既成為公眾通行之道路,係以道路供不特定之多數人即公眾通行,而有可認有公共地役關係存在者,方屬相當,若該道路只供特定之鄰地所有人或使用人通行,則僅係特定之鄰地所有人或使用人對之有無地役問題,應認不存在有公用地役權,亦不得遽謂該道路為既成公眾通行之道路......」今貴單位未確實丈量,未經地主同意,越界佔用私人土地,還應拗說已舖柏油就是既成道路,簡直無法無天,本雖不知貴單位何時鋪設柏油,但用目測比較貴單位提出的八十年及九十年航照圖,明顯有佔用跡象,貴單位若不願承認疏失,請提出每隔五年的航照圖與地籍圖套繪證明,否則不知公信力何在!

六、憲法第十五條關於人民財產權應予保障之規定,旨在確保個人依財產之存續狀態行使其自由使用、收益及處分之權能,並免於遭受公權力或第三人之侵害,俾能實現個人自由、發展人格及維護尊嚴。如因公用或其他公益目的之必要,國家機關雖得依法徵收人民之財產,但應給予相當之補償,方符憲法保障財產權之意旨。今貴單位若認為本對自己土地已無自由使用收益,形成因公益而特別犧牲財產之利益,應訂定期限籌措財源逐年辦理徵收或以他法補償,而非置之不理,強奪百姓財產

七、請貴單位接到此信函七日內回覆,並將柏油路面拆除恢復農地原貌歸還私人土地

 中華民國103年2月25日

鄉公所回復竟然否認他拓寬道路之事,要我舉證去司法機關告他。如此惡質的公務員,該如何處理,並主張我的權利?

Ann 103-03-13 17:57

當我一生完小孩,原本幸福的家庭就被摧毀了

老公在外地工作,我生完小孩就跟小孩在娘家住,公婆對小孩不從關心過就連做滿月都是娘家做的

因為我生男的,婆婆怕老公被我搶走就在我們夫妻間挑撥離間,如今我完全沒有做錯任何事情,現在老公聽婆婆的要逼我離婚,老公還到戶政強行拉我下車要簽字離婚,我哭著說不要,他就說各過各的他部會理我跟小孩(有錄音),將近半年時間老公對我跟剛出生的小孩不問不聞,就連過年回台也沒來看我們母子,夫家的人把我跟小孩當外人,對我跟小孩這麼殘忍,居然還可以去慶祝大吃大喝(有證據),真的太過分了
當初老公要我把工作辭了陪他去外地工作,如今我沒有工作,我現在被他們欺負到精神狀況都出了問題要看醫生,看到小孩哭我很難過,幾乎每天都掉眼淚,現在憂鬱症沒辦法工作,我跟小孩生活費用都是娘家支付
我該怎麼做?這段婚姻傷我傷得太重了,每天過的都很煎熬,我現在是用訴請方式來離婚嗎?請律師打官司嗎?我跟小我的小孩不能就這樣白白被欺負,我想討一個公道



 

大愛徵信 103-03-18 15:46

你好 你可諮詢合法徵信業者 或回訊 本人可為你解答

服務項目:感情服務 商務服務 行蹤調查 債權服務 諮詢服務

pony 103-05-06 18:39
回覆 Ann 的發言內容:

妳的心情我了解!我4/14也剛離婚,我前妻逼著我簽,我只拖了一個禮拜我就簽了,那壓力之大,男人也很難說撐的了,畢竟為一個家庭付出那麼多,瞬間破碎了....以前你愛和愛妳的人,像患了失心瘋一樣,家人變仇人,真的很傷很重

如果能在情的立場上,能不離就盡量挽回或盡量先分居一段時間大家冷卻後再想想,孩子畢竟是雙方的重要考量,不可能說完全割捨的了,孩子是最可憐的...我每次看到我的孩子,我都要找地方擦眼淚,當初應該先要求分居一段時間在簽的.....有些後悔

但我之所以會簽字,是我認為...她想飛了!也不願意再談,即使我拖著不簽,也只是拖時間等離婚而已....有什麼意義嘛?

現階段最重要是照顧好自己,嘗試在溝通或冷他一段時間,若自己判斷真的沒辦法了,確實是該找個律師討論財產分配,撫養費,善養費的問題....這是現實的問題,保護自己的問題....

至於情傷的部分....讓時間去沖淡,畢竟妳所失去的,也是他所失去的....也許他失去的更多(孩子)....飛出籠的鳥是不會回頭的,不如讓他飛....

以上是我痛苦的經驗...你可以思考一下

 

小翁 103-03-13 11:37
因不知父親在外當保人而導致土地查封,在五個月前父親過世,名下有一塊小土地,但因本人在大陸工作,父親後事處理完畢之後,立即回大陸工作,土地未即時辦理過戶,近期回台辦理過戶給母親,到了代書那邊才知父親當保人土地查封了,無法過戶,但父親財產土地值100萬,父親當保人被倒了500萬,不符合繼承比例,可是當初我們三個小孩都不到父親欠債,所以沒有去拋棄繼承,但現在已逾期超過三個月了,請問後續該如何處理不繼承債務,又或者最後必須繼承債務,那債務比例是如何分配,以及現在必須如何處理這些事情,才不會導致我們名下的動產查封
沈恆 (沈律師) 103-03-13 13:17

您好!既然未及拋棄繼承,最好向法院陳報遺產清冊,走清算程序,在程序完成前,不得任意清償繼承債務,以免有害其他債權人;債權人陳報確定後,只要將遺產清冊上的財產,按比例清償債權人即可,不用拿自己的財產清償。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3-13 13:2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民法第1148條規定:繼承人自繼承開始時,除本法另有規定外,承受被繼承財產上之一切權利、義務。但權利、義務專屬於被繼承人本身者,不在此限。繼承人對於被繼承人之債務,以因繼承所得遺產為限,負清償責任。採全面繼承有限責任,目前您可向法院申報遺產清冊,主張限定繼承,僅就繼承遺產數額內,返還債務,超過部分,不以自己之財產清償之。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eason 103-03-13 11:10

今年3月8號晚間因本人在電影院工作,遇到一組客人因為客人看的是限制級的電影所以會需求驗證件可是因為這組客人兩位都沒有證件又因為這組的女性客人本身看起來很年輕所以並沒有賣他票並建議改看時間最近的普級電影,結果被客人說:''幹!看你媽的kano去你家看就好啦"等也有說''幹你娘你是再說三小等'',還有扯我的領口也造成我頸部有輕微受傷警察也有拍照留下資料現場的監視器都有拍到,之後有鬧事有報警處理但是警察有留下兩人資料但是還是讓那組客人進場看電影了,而後幾這幾天我個人上班上的情緒都不太專注會謊神最近已休息兩天了在考慮要不要看精神科請問我該如何處理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5-12 14:41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本文建議您可以依法提起傷害強制的告訴,並注意6個月告訴期間的限制.

103-03-13 00:24

律師您好

小弟我是住台中的一位小市民 . 在前年(2012年)結識了一位住大陸的女孩子並在前年於12月份在大陸登記結婚 . 之後便依照台灣移民署之相關流程申辦讓老婆在去年4月份順利來台團聚並定居 . 本以為可以順利的長長久久走下去
卻在去年的10月份 . 我老婆的母親告知我們 我老婆其實有2個身分證 . 一個是正確的身分證 . 而另一個身分證則是在我老婆小時候(她母親年事已高 說忘記了.具體時間已不可考)請別人再去申辦的另一個身分證 .
而這個身分證 姓名 .生日.身分證字號都與正確的身分證不一樣 . 據他母親說.辦這個身分證是想讓他可以早一點就去找工作 . 當時生活困苦 大人們都希望小孩可以早一點就去賺錢(2個身分證的年齡相差8歲.也就是18歲才可以去工作 她12歲就可以去工作賺錢了)而這個身分證一用就是到現在 . 我跟她結婚登記也是用這個身分證 . 當初結婚時 她母親並沒有告知這件事情....
突然會告訴我們這件事情  就是因為大陸已經全面在查有2個身分戶口的人民 . 我老婆被告知要回去大陸註銷掉後來辦的身分證 . 但這就意味著我跟她登記結婚就都完全無效了 . . .百般無奈下 . 想到的方法就是跟老婆回大陸去  與她這個身分證離婚 . 之後再跟她正確的身分證登記結婚 . 然後之後的流程也是要重新來過 . 老婆才能再進來台灣
但是我沒想到之後會卡到一個很嚴重的問題 . 如果依移民署相關流程去辦理沒問題的話 . 到時候老婆就可以再進來台灣  但是在海關的部分就會過不了..(老婆在第一次來台時有壓指紋建檔 . 這次來台當然也是會壓指紋 . 但是就會出問題了...指紋一樣 但是身分卻不同.很明顯就是有偽造文件)之後我再去查了一下.很有可能老婆會直接被遣送回去..並不得再入台第二種情況就是 海關人員會進行通報 . 之後就似乎會變成刑法案件 . 檢察官會介入 甚至可能要上法庭...偽造文書的罪是1-7年 . 只要法官判有罪 不管是幾年..就算是緩刑 . 似乎還是逃不過被遣送回大陸的命運......
我只是想跟老婆好好的過日子 . 沒有想到事情會變成這樣子 . 我真的不知道該怎麼辦了 . 我也沒地方申訴..去移民署問的結果 他們也說無能為力 . 我真的好痛苦 . 我好愛我老婆 我不想放棄她 我也不要放棄她 ...
真的沒有辦法了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3-13 10:2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您提示情形,除非您不回大陸辦,或回大陸辦就不要再回台灣,不然若有關單位無法處理,似較為困難。目前您可先跟大陸拖延時間,說於國外工作,暫時沒時間回去辦理。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103-03-13 11:07
回覆 房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您提示情形,除非您不回大陸辦,或回大陸辦就不要再回台灣,不然若有關單位無 ... (恕刪)

您好

首先感謝您的答覆

您說到的不回大陸辦 這一點 我也有想過.但是這會影響到我老婆4年後無法取得身分證

因為4年後要取得台灣身分證 須先回大陸取得我老婆的戶籍證明 以及註銷大陸身分等

所以似乎行不通(泣

目前的狀況是 我在上個禮拜已經在大陸跟我老婆先與她後來辦的那張身分證申請離婚

畢竟她那張身分證在大陸那邊是非註銷不可了!

103-03-13 11:18

另外

我前幾天也有在移民署的署長信箱投信.也是將上述情形陳述

今天有給我回信了   信件內容如下

蔡先生您好:
您於103年3月8日寄給本署署長的電子郵件,提及請教關於與大陸地區人民離婚結婚一事,茲向您說明如下:
大陸地區人民在臺依親居留者,如有冒用身分或所提供之文書係偽造、變造、無效、經撤銷或申請原因自始不存在之情形者,已許可者,撤銷或廢止其許可,並自不予許可、撤銷或廢止許可之翌日起5年,不許可其再申請依親居留。
如於上述不予許可期間再申請進入臺灣,3年不予許可其申請進入臺灣地區。但為臺灣地區人民之配偶或臺灣地區育有已設有戶籍之未成年子女,2年不予許可其申請進入臺灣地區。
如您來信所述離婚結婚申請來臺,於機場面談按捺指紋時將比對出曾經以不同身分來臺,將依偽造文書移送地檢署偵辦,並強制出境。建議您如有上揭情形,先向本署各縣市專勤隊投案,依法移送地檢署偵辦,並強制出境,過管制期後,再以真實之大陸地區人民身分申請進入臺灣。
以上答復供您參考,若您仍有其他不明瞭之處,歡迎來電洽詢,謝謝您的來信。

----

依他信件的意思 似乎是我老婆要過來是全然無望了 是嗎..

如果要要申請讓她入台灣.就必須讓她再進台灣一次 然後讓地檢署將她強制出境 . 然後經過5年後才能再次辦理讓她入台 是這樣的意思嗎?

另外 我老婆犯罪已經是事實 . 我會有連帶責任嗎?

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3-13 13:3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配偶犯罪已是事實,但您應無連帶責任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103-03-13 18:51
回覆 房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配偶犯罪已是事實,但您應無連帶責任

 

 

再次感謝回答

我想針對移民署給我的回信請教一下

第一個問題---移民署所說:(大陸地區人民在臺依親居留者,如有冒用身分或所提供之文書係偽造、變造、無效、經撤銷或申請原因自始不存在之情形者,已許可者,撤銷或廢止其許可,並自不予許可、撤銷或廢止許可之翌日起5年,不許可其再申請依親居留。)

意思是5年內 不可以申請依親居留.過了5年之後申請依親居留 我老婆就可以沒事 並入境台灣海關嗎?

 

第二個問題---再來是:(如您來信所述離婚結婚申請來臺,於機場面談按捺指紋時將比對出曾經以不同身分來臺,將依偽造文書移送地檢署偵辦,並強制出境。建議您如有上揭情形,先向本署各縣市專勤隊投案,依法移送地檢署偵辦,並強制出境,過管制期後,再以真實之大陸地區人民身分申請進入臺灣。)

如他所說 如果我老婆入境台灣 就會直接依偽造文書移送地檢署偵辦 留下案底 然後強制出境.直接跳過開庭審理? 那不就等於 他案底是一直存在的嗎? 我記得偽造文書追溯期好像是20年 . 那不就等於我老婆20年都沒辦法進台灣!?

然後他最下面還說到 強制出境.過管制期後.再以真實之大陸地區人民身分申請進入臺灣.但是他並沒有提到管制期是多久?

據我所知.如果移送地檢署偵辦 . 在沒有開庭審理的情況下 罪名(案底)似乎是會一直存在到該案的追溯期結束才會取消這罪名?

 

第三個問題---以偽造之身分證替大陸配偶辦居留證.使其來台.是否違反{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15條第1項 .若是 . 是否通用第15條罰則

 

第四個問題---因犯罪事實而遭強制出境.是否會影響下次申請來台長期居住的許可

 

以上四個問題懇請回答了  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3-14 11:1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的問題,都是可能的答案,因為一開始,您配偶的行為,就已經可能屬於犯罪行為了,除非爭執該行為非犯罪行為,不成立相關犯罪之。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NICK 103-03-11 21:30

自己認識一名女性保險業務

我原本與其只是保險業務之關係..但是期間與她逐漸熟捻..

其她也與我表明為單身狀態...隨而開始狀似交往的樣子..但是期間 不太像男女朋友交往之模式..一直推說工作忙 沒空約會等..但是又一直要我詢問家人朋友是否要購買保單..只要有聽到我跟她說親友有可能要買保單 就會展現熱情跟我親暱的樣子

前後保單 及她要求的禮物在內在她身上花超過20萬..

因發現其實他有交往多時的男友...更發現一些證據 她也使用類似

騙我的方式 誘騙其他人..其故意隱瞞事實..且與我交往時本人家人也希望他能找個時間 跟其家人認識 但他一直推拖 故 也沒見過其家人

請問其行為是否構成詐騙

 

Nick您好,

1. 要成立刑事詐欺罪不容易,因為必須證明,他接近您就是為了要成立保險契約。這部分證據可能薄弱,且因果關係證明困難。

2. 民事部分倘要撤銷贈與,因為權利已經移轉,所以無法為之。

倘若還有任何問題,歡迎撥打電話0973162871,或email: chendin.office@gmail.com。也歡迎您攜帶所有資料至律師事務所,由律師為您量身打造最適合您的策略。謝謝您!


律師敬上

 

若此回答對您有幫助,尚請您按下「感謝律師」。

 

尼克 103-03-11 23:05

 

所以我只要能有證據供辨別.她故意隱瞞已有穩定交往對象

利用假單身或結婚為前提交往來使我陷入錯誤之中

進而誘使我為其購買禮物贈與與取得財物利益或業務之需求才有機會使詐騙起訴此人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3-12 10:2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您提示情形,依刑法第339條規定: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或第三人之物交付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一千元以下罰金。以前項方法得財產上不法之利益或使第三人得之者,亦同。前二項之未遂犯罰之。若您有證據證明對方之意圖即為施用詐術,使您陷於錯誤,即有機會得提起詐欺告訴。您可彙整相關證據資料,委任律師為您撰寫刑事告訴狀,至地檢署提出刑事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可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1.這要成立詐欺可能有點困難  畢竟這是出於你個人動機的問題  對方應該也沒有任何承諾   2.況且對方取得利益  是由公司分派  與你因為錯誤而交付金錢間關係如何? 提供你思考看看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nana 103-03-11 21:00

您好..我在前年結婚.我原本在台北有一個3萬元的工作,婚後婆婆要我辭掉工作搬到南部跟丈夫一起生活(因丈夫是在外地工作),婚後因丈夫一直不肯交待清楚他的經濟狀況,為了保障我的基本生活支出我跟丈夫有協議搬到南部後我的生活支出如保險手機費用等等都是由他付支並給生活費,協議的內容有書面文件,生活下來因為觀念差太多己經沒有多少感情有可能會選擇離婚,我丈夫也在今年開始不再支付我的費用,我想請問我是否可以要求丈夫支付這些費用,因為我現在住的地方很鄉下我雖然有工作薪水很少不足以支出,但我跟丈夫的財產是選擇夫妻財產分別制並且有到法院公證,是否會抵觸協議的內容.
另外如果在沒有離婚的前提下.我可以搬出現在住的地方嗎,我想到比較城巿的地方找工作,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3-12 10:2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您提示情形,您可依協議內容請求對方支付費用,若對方拒絕,可起訴加以請求之,若在不離婚之前提下,您至外地工作,仍須定期回夫妻同居之住所,不然有可能有不履行夫妻同居義務之疑義。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您好,如果生活費用有白紙黑字,那麼你可以跟他請求生活費用是沒問題的,分別財產制與生活費用無關,分別財產制是針對財產歸屬問題,與家庭生活費用由誰出無關,建議你要搬出去的話不如把離婚談一談,因為你搬出去的話,是你離家又何來家庭生活費用?

 

歡迎到所諮詢保障權益

有問題來電0960300927      

來信:jackalsky1014@gmail.com

LINE:jackal.sky

部落格:http://jackalandnew.pixnet.net/blog(點我就進來)

如有幫助到您,請幫我按下感謝律師

找蘇文俊蘇文斌律師粉絲團按個讚並分享給大家

 

 1.縱使是夫妻分別財產制  你們還是可以協議家庭生活費用以及其他費用如何去支出或負擔   2.如果對方不願給付  你是可以依法請求對方給付的  3.如果工作上有需要  當然可以搬離目前現住地   4..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nana 103-03-12 21:46

 謝謝律師們..我想再請問..要如何依法請求,是口頭上跟我丈夫要求請他支付,還是要去法院申請(要到戶籍所在地的法院申請或是各地的地方法院申請),若是我丈夫不願支付的話,有什麼法律可以保障我的權益嗎.
另(1)若要離婚的話,我有哪些保障可以在談離婚時提出(目前沒有小孩),比如贍養費我可以提嗎,或是離婚後因搬離現在住所(房子是我先生的)有可能工作銜接不上,我可以請求丈夫支付這段時間的贍養費

(2)婚前/後協議是否屬於正式契約,有法律的保障嗎

謝謝

nana 103-03-13 02:33

 再詢問..請求是否可以用郵局的存證信涵來請求呢..那要寫上哪些內容..謝謝

Wesley 103-03-11 14:48

您好, 

于2014年2月底時, 被警察以釣魚式辦案在路上被臨檢, 主動坦承身上帶有半顆搖頭丸, 經帶回警局偵訊後筆錄, 說明此搖頭丸於1月時在pub和不熟的友人購得, 3天前因好奇在家使用半顆, 後來以持有半顆搖頭丸(0.5克), 連同現場採取尿液檢體, 於隔日送至台北地檢署, 本人無任何前科, 且在庭上深表悔意及表示為初犯, 檢察官問訊後, 無交保當庭釋放.  

請教律師下列問題:

1. 已事隔3個星期, 請問後續還有那些法律程序需進行?法院還會傳喚?時間約多久會收到傳票? 可以主動去地檢署訊問案情現況?

2. 此案件可能面臨怎樣的刑責? 有機會可以不用勒戒及判緩起訴?因本身為上班族, 需負擔家計, 若被勒戒, 工作無法停職那麼久....

煩請協助, 萬分感激.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3-11 15:4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先至地檢署查詢您的案號,若為毒偵字案件,表示欲偵辦您吸食二級毒品部分,那可先行委任律師具狀為您請求戒癮治療,待觀察勒戒才定下來後,再抗告,就比較沒機會了。若亦有偵字案件,即表示欲偵辦您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規定之相關犯罪,如販賣轉讓持有等。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本件建議您可向檢察官聲請附條件之緩起訴處分,或許會有機會不用觀察勒戒

就您所述情形,依我個人經驗自查獲、檢察官複訊釋回後,後續將依驗尿採證之鑑定報告結果而由地檢署進行偵查,若鑑定結果呈陽性反應者會依施用第二級毒品罪來處理,若鑑定結果呈陰性反應者則會依持有第二級毒品罪來處理。

又依您所述施用毒品至採尿時間來看,應該鑑定結果呈現第二級毒品陽性反應的機會不小,就第二級毒品罪案件,在偵查階段檢察官可選擇以聲請觀察勒戒或者為附命戒癮治療之緩起訴處分二種模式來處理,在實務上有些施用第二級毒品案件檢察官是不會開偵查庭,而在驗尿採證之鑑定結果出爐後就直接向法院聲請觀察勒戒裁定的,所以建議您最好儘快聲請附命戒癮治療的緩起訴處分才是,否則一旦法院裁定下來,就只能進入觀察勒戒處所執行了。(觀察勒戒裁定依法可以抗告,但抗告會遭到駁回)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
法律小學生 103-03-11 23:20

大大你好 你是初犯 尚有不用被勒戒

             改以戒癮治療之機會 但必須儘速處理

             你可以來信shishian94@yahoo.com.tw

             再與你分享相關案例處理經驗

 

103-03-11 01:08

我母親生前未過戶房子給我.現在其中一位願拋棄. 但另一位一會要錢一會要繼承.且有銀行欠款與信用瑕疵.若一繼承恐會法拍屋.再加上還寫簡訊不斷說我害父母親.罵我神經病.我很頭痛.又因這四年來照顧我洗腎母親.幾乎沒工作.兩個姐姐只有一個給幾千元.一直靠自己微薄的積蓄過活.日子很苦.但為我母親我忍下來.

請問我可請求那位要繼承的來支付這四年來的看護我母親的費用嗎.

謝謝         阿麗

 

謝憲愷 (謝律師) 103-03-11 01:47

你好

關於你的問題

建議你蒐證對方傳簡訊罵你的部分

如果有涉及恐嚇的言詞

可以提起刑事告訴

另外扶養費分擔的部分

可以先發存證信函請對方分擔

如果對方置之不理

可以發支付命令請求

以上提供你參考

如有其他疑問

歡迎來電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3-11 12:0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向姊姊起訴請求分擔父母之扶養費用。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阿麗 103-03-11 16:46
回覆 謝律師 的發言內容:
真的感恩.謝律師...再一次
阿麗 103-03-11 16:48
回覆 房律師 的發言內容:

懇請與感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3-12 11:2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仍有相關問題,歡迎來電詢問之。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阿麗 103-03-12 18:24
回覆 房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仍有相關問題,歡迎來電詢問之。

以上,呈請  ... (恕刪)

請問房律師

若向姐姐請求分擔母親扶養費用.

請問要以什麼標準來計算每月看護費. 因我媽是洗腎病患.有極重度殘障手冊.

還有因她身體狀況不佳.常常急診.住院.

可以外勞看護費來算嗎.

感恩.....阿麗

阿安 103-03-10 21:03

去年九月間,我上一份工作的同事因為偷竊公司代工物品,被公司抓到的第一時間,居然指稱我與另二名同事是共犯,然後說我是帶頭,雖然他隔二天之後改口說真的只有他一個人,但是最後公司還是在去年十月初時資遣了我與另外二位同事。我與另二位同事從無離職打算,也因為被資遣,結果九月中秋的獎金與年終都無法領取。

另位同事到目前為止都沒有工作,而小弟我因為是家裡唯一經濟來源,所以也沒有慢慢尋找工作的餘地,所以在去年十月底有公司肯錄用我後也只能選擇上班..............

現在我與另位同事對他提出妨害名譽的告訴,也即將開偵察庭,想請問關於求償部份該如何申請,是直接跟檢察官說即可,還是需要請律師代寫狀紙?小弟我人在新北市,有勞解答,感恩。

謝憲愷 (謝律師) 103-03-10 21:32

您好

關於民事求償的部分

您可以於刑事程序中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賠償

您可以自己撰寫起訴狀或委任律師代擬

如有相關疑問

歡迎攜帶資料到所諮詢(靠近板橋捷運站一號出口)

或先來電諮詢

因犯罪而受損害之人,於刑事訴訟程序得附帶提起民事訴訟,對於被告及依民法賠償責任之人,請求回復其損害。提起附帶民事訴訟,應於刑事訴訟起訴後第二審辯論終結前為之。但在第一審辯論終結後提起上訴前,不得提起。刑事訴訟法第487條第1項、刑事訴訟法第488條分別定有明文。所以提起附帶民事訴訟必須在刑事訴訟程序繫屬中(檢察官起訴後,刑事訴訟尚在進行而還未結束的階段)提起始可。

另本件妨害名譽罪為告訴乃論之罪,建議您可以考慮在對方提出合理賠償之情況下和解撤告之可能性,再者,在損害賠償之請求上,後續因老闆解僱所生之損害,是否可認為與其誹謗行為具有相當因果關係,可能也會是對方提出抗辯之的重點之一。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3-11 11:5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委任律師為您撰寫刑事告訴狀,說明公司之相關犯罪事實,若公司不願與您和解,可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shyin 103-03-10 15:05

昨日至住家附近的早餐店用餐 

於12:22分離開時 老婆將包包遺忘在店裡頭的椅子上

於13:33分回到早餐店時 發現早餐店已經關門了

後來請社區管理員協助調店外的監視器

畫面上顯示我們於11:45分確實有帶包包進入

我們空手離開後 只有兩組客人離開 手頭也都沒拿東西

店長於13:25關門離開 

含店長及工作人員一共有三人 手上都有大型包包

後來於晚間19:00透過大樓管理員終於聯繫上店長回來開門 但包包已遺失

店長稱 他們並沒有發現有包包遺失

工作人員的話 有一名疑為外籍幫傭聯繫不上

今早又過去詢問是否聯繫上該名工作人員 店長還是推托聯繫不上

在告知將報警處理後 店長態度明顯變差 

可承辦員警稱 雖然有拍到我們帶東西進去 但店長不配合的話 

我們也是拿他們沒轍 ? 這是真的嗎 ? 請問有無其他辦法 ?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3-10 15:31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倘若您的東西確實遺失遭人侵占,則行為人確實構成刑事案罪,員警必須依法辦理,傳喚相關人士製作筆錄,倘若員警不願意的話,您可以索取報案三聯單.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3-10 15:3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您提示情形,可會彙整相關證據資料,委任律師為您撰寫刑事告訴狀,至地檢署提出刑事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可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yummyWu 103-03-10 12:44

媽媽多次欠債

我們做子女已經還了很多年

現在媽媽被人告詐欺

又對法院告訴說 我們子女都一定要幫他還債

請問做子女會被法院強制幫目前還債嗎?

或是對方用藉由法律關係去子女工作的地方

要求老闆拿錢替媽媽還債嗎?

回覆 yummyWu 的發言內容:

媽媽多次欠債

我們做子女已經還了很多年

現在媽媽被人告詐欺

 

您好:如果子女必非母親的保證人等身分,自然無需為母親的債務負擔清償責任~

 

您好,我想你可能誤會法院意思,無論是夫妻或父母子女都不需要為他人的債務清償之責,但你們唯一要注意的是,如果你母親往生後,你們必須拋棄繼承

 

歡迎到所諮詢保障權益

有問題來電0960300927      

來信:jackalsky1014@gmail.com

LINE:jackal.sky

部落格:http://jackalandnew.pixnet.net/blog(點我就進來)

如有幫助到您,請幫我按下感謝律師

找蘇文俊蘇文斌律師粉絲團按個讚並分享給大家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3-10 15:1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您提示情形,您非債務人,不需償還您母親之債務,即使您母親過世,您亦可主張限定繼承或拋棄繼承,無須為您母親債務負責之。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子安 103-03-10 12:27

有位媽媽桑身價值几千萬,因孩子不成材,出社會到現在49歲不成工作過,每年總是會有一二次的要錢大對抗,老人家今天已七十大關,想諮詢若立遺囑給最後一次錢,以後往後不再給,請問有法律效應嗎,往後要錢就對法院,有無公心力,請協助幫忙,電話0919327673洪小姐

103-03-10 11:28

我在一家包子店上班  下班時把一"顆”包子帶回家 結果同事去跟老板講我帶了一"包"回家  而且她有問我"我有沒有付錢" 我回答"有"  可是事實上她根本沒問我  老板說他有去調監視器  沒看到我有拿東西  後來老板就說要把我調分店不然就休息一陣子  我選擇離職   而且老板也和跟我一起工作的另一名同事說因為我拿了一"包"東西回家 我不願調分店 所以要離職  現在我生氣的是那個同事根本說謊 無中生有 我有問老板是誰 老板不講  請問我可以告那個同事嗎    可是我根本不知道是誰   或者我該怎麼做     謝謝

回覆 辰 的發言內容:

我在一家包子店上班  下班時把一"顆”包子帶回家 結果同事去跟老板講我帶 ... (恕刪)

您好:提出告訴是您的權利,您認為有道理而想提告,自然是可以,您可寫被告為待查,屆時檢察官或警方可傳老闆查明,不過,您取走一顆包子或一包東西,只要未經老闆同意也沒付錢,都屬於違法行為,您提告前還是要自己思考清楚吧~~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3-10 15:1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您提示情形,您拿一顆或一包若未經老闆同意,均為犯罪行為,您可針對對方提告,但可能會顯現出您個人之犯罪行為,您應加以考慮之。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晶晶 103-03-10 10:38

想請問離婚一年之後,如果前夫要求財產分配,這要如何計算?

婚後有房子在我名下,房屋貸款是我自己在繳,以前家用也是我自己出的,各自有各自的工作 收入,現在要求一半要如何計算?房屋價值是如何計算?謝謝

沈恆 (沈律師) 103-03-10 11:39

您好!以離婚當時的所有婚後財產價值來計算,其中房屋價值可請估價師估價,若有貸款應扣除。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您好,剩餘財產分配不是指財產一半,而是雙方婚後財產扣掉婚後負債之後,多的一方要給少的那一方兩者財產差額的半數,所以不見得是你要給他,而且你也可以向法院主張該房子贈與或其他原因取得,不得當作婚後財產計算,這要有更多資訊才能擬定訴訟方向。

 

歡迎到所諮詢保障權益

有問題來電0960300927      

來信:jackalsky1014@gmail.com

LINE:jackal.sky

部落格:http://jackalandnew.pixnet.net/blog(點我就進來)

如有幫助到您,請幫我按下感謝律師

找蘇文俊蘇文斌律師粉絲團按個讚並分享給大家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3-10 15:1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您提示情形,雙方應分別計算婚後財產,由少之一方向多之一方請求差額之一半,此為民法第1030條之1規定之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梁維珊 (國民律師) 103-03-10 20:34

您好,有關您提到的「婚後有房子在我名下,房屋貸款是我自己在繳,以前家用也是我自己出的,各自有各自的工作 收入,現在要求一半要如何計算」這些問題,請問當時您是兩願離婚嗎?如果當時已經是兩願離婚,就是一般民間說的簽字離婚,那離婚協議內容就動產的部分沒有協議嗎?建議您攜帶相關資料,包含離婚協議書與律師詳談。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3-15 21:4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計算雙方之婚後財產,就差額進行剩餘財產分配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TUNG 103-03-10 09:29
某案件設計初期材料圖面請廠商提供,但設計時因疏忽未查證,直接把廠商提供資料放在圖面,其中一條CNS範中規定抗壓僅需大於200以上,但廠商提供圖面寫的卻是抗壓大於204以上,請問這樣是否有違反採購法相關規定? 當初在設計階段時因擔心某樣材料設備有疑慮擔心違法採購法26條規定,所以皆在圖面上備註(或同等品)字樣!中間也經過主管機關審查(初審、複審)圖說也順利審查通過,但開標後卻被廠商檢舉涉嫌綁標?但在市面上搜尋本樣設備材料,瞭解本樣材料有超過三間以上工廠能製造,代理商超過數十間。請問這樣還有涉及綁標疑慮嗎? 有廠商檢舉某樣材料製造時程需30天,但本次工程公務單位給予發包施作時間也只有35天工作天,而且我們並不清楚公務單位給予施作時間這麼短,所以檢舉人懷疑本所圖利廠商?麻煩的就是設計階段時我們疏忽沒有先確認相關材料生產的總共時間,只有確認有超過三家廠商及多間代理商可以生產樣本樣材料。想請問這樣有違反採購法嗎? 目前這個案子也已經結案,當地居民都也正常使用了,但政風單位收到檢舉信,請技師以犯罪嫌疑人前去調查,懷疑本案涉嫌綁材料,因為政風單位認為技師與材料商交集過於頻繁,很快我想也會調我和同事過去調查,但我只是一個員工想請問,設計階段時圖面雖然是由我和其他同事一同設計過程發文也是我和其他同事執行,但技師也有參與討論設計內容並提供相關意見,且圖面繪製完成都有給技師看過檢查,也與主管機關開會審圖且通過後發包,且圖面簽證、蓋印都是技師本人!我和同事都只是領老闆薪水的員工想請問如果到時如果真的出了問題這樣員工會有連帶責任嗎?

 

您好,一般來說,綁標就是所謂的綁規格,但要證明綁標沒有那麼容易,除了要有監聽譯文證明對方規格是量身定作,還要證明你們知情,這是不容易的,但是也是要小心謹慎應對。

 

歡迎到所諮詢保障權益

有問題來電0960300927      

來信:jackalsky1014@gmail.com

LINE:jackal.sky

部落格:http://jackalandnew.pixnet.net/blog(點我就進來)

如有幫助到您,請幫我按下感謝律師

找蘇文俊蘇文斌律師粉絲團按個讚並分享給大家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3-10 15:0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您提示情形,對方必須證明您知情並有意為之,且若您僅為員工,非有主導權之人,亦可加以爭執抗辯之。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十三 103-03-10 00:51

一份美編的工作

做了一個禮拜離職

1.有簽合約 未滿一年需扣半個月薪水

2.只做了7天卻被求償半個月

3.因個人離職公司無法如期更換照片造成損失而求償

4.公司沒有給予勞健保

5.離職當天才跟老闆說要離職

明天老闆就要去請律師了 該如何是好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3-10 14:4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您提示情形,您可將公司之違法行為向各縣市政府勞工局申訴之,若公司不願與您協調,亦可提起訴訟請求相關損害賠償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Wumin0923 103-03-09 20:55

我在父親的手機Line裡面發現看到,我爸有外遇了! 我與弟弟 私下找爸談(我有爸自認外遇事實的錄音以及LINE的文字紀錄),希望在事件鬧大前,趕快落幕。爸當時也一直說"對不起.....,在外交際男人一定會遇到的,也對我們兄弟兩說,他會想辦法慢慢遠離她的,爸也說她是位大陸籍的酒店小姐, 近幾年也拿到台灣身分証了,也得知他們是用假結婚來台的酒店小姐,現在也還在斷斷續續的作這工作,正在與假結婚的丈夫辦理離婚。也問出與爸有了一個小孩。真是不知該怎麼辦??現在過了4個月了,我發現LINE裡爸還是跟她在愛來愛去,並那女生常哭訴,要金援,難到我們家都要一直被她無條件的索取嗎?我與弟弟能幫媽媽嗎?

想請問:

1.假設我媽在不知情的情形下,可以以那小孩通姦為由告那酒店小姐嗎?法律是會如何走呢?

2.假設如果我媽在早知有外遇而忍氣吞聲下,但不知有小孩下可告她嗎?法律是會如何走呢?

3.假設如果我媽在早知有外遇而忍氣吞聲下,知道有小孩可告通姦嗎?法律是會如何走呢?     

                             謝謝~

謝憲愷 (謝律師) 103-03-09 21:18

您好

關於您的問題

刑法通姦罪屬於告訴乃論之罪

告訴權專屬於配偶

所以只有您母親可以提起告訴

建議你們可以再好好跟父親溝通

但如果母親知情父親通姦的事實

卻無提起告訴的意思

那就無法追究小三刑責

以上提供您參考

如有其他疑問

歡迎來電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3-10 14:4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您提示情形,您母親可對您父親及小三提起刑事通姦告訴,及民事裁判離婚。亦可不追究您父親,僅對小三提告刑事通姦罪,若小三不與您母親和解,可待起訴後,您母親再對其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Bo 103-03-08 13:58

各位律師您好:  想請教因家中房屋有進行整修的工作而受委人完工交屋後我們發現有多項瑕疵問題便和受委人聯繫告知狀況而受委人也口頭允諾會付4萬元處理積漏水部份而木作部份則會來進行修復工作 然而與口頭協調好至今3.4個月了期間受委人有付了2萬元而剩餘的2萬元和木作修復部份都沒消沒息打電話受委人也不接不回期間我先生很生氣有過去受委人租屋處找他理論而當下受委人也答應年後會處理好(聽受委人的女友說我先生當時口氣態度沒有很友善事也告知我受委人有錄音存證我先生過去時的態渡所以會對我們很不利)而年後至今撥打電話給受委人又開始不接不回我們已經不知道該怎麼處理對我們才是最好最有保障的方法了麻煩律師們交交我們該怎麼做 謝謝

謝憲愷 (謝律師) 103-03-08 20:45

您好

關於您的問題

建議您先發存證信函要求對方履行其義務

若對方置之不理則可以聲請支付命令

以上提供您參考

如有其他疑問

歡迎來電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3-10 13:0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您提示情形,您可發存證信函限期請求對方履行其契約義務,對方若置之不理,可提起訴訟請求相關損害賠償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superwei86 103-03-08 08:25

某A和友人創業,投資B旅行社股份有限公司10%股份,並擔任監查人職務.由於創業維艱,某A也擔任B旅行社股份有限公司之員工.負責業務拓展以及導遊服務,在工作任務內表現中上.某日B旅行社股份有限公司發現某A下班後私自在網路部落格和論壇經營個人的旅遊品牌 (某A沒有成立或加入任何公司&合夥,其個人網路品牌也和B旅行社品牌無關,但客源相似) ,B旅行社股份有限公司要求某A簽立股權轉讓同意書轉移所有股份(現金市值買回),否則就要以背信罪告某A. 

 

以下有幾個問題想請教:

1. 根據公司法董監事競業禁止條款(公司法209條/227條),某A沒有加入或成立任何公司或是合夥,但下班後在網路宣傳個人品牌行?使否違反公司法? 若違反的話,是否執行完請求權&歸人權後處分就算結束,還是其行為也違反刑法背信罪(刑法342條)?

 

2. 根據公司法222條,監察人不得兼任公司董事經理人,董事或其他職務.但某A擔任B股份有限公司監察人時又擔任員工(有勞健保,有領薪水,但沒有簽員工僱用契約),則某A雙重角色(監察人/員工)在法律上是否同時成立或者擇一成立? 如果同時成立的話,那以員工的角色其行為是否構成刑法背信罪(刑法342條)?


[備註]

公司法209條/227條

董事為自己或他人為屬於公司營業範圍內之行為,應對股東會說明其行為之重要內容,並取得其許可。股東會為前項許可之決議,應有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三分之二以上股東之出席,以出席股東表決權過半數之同意行之。公開發行股票之公司,出席股東股份總數不足前項定額者,得以有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過半數股東之出席,出席股東表決權三分之二以上之同意行之。前二項出席股東股份總數及表決權數,章程有較高之規定者,從其規定。董事違反第一項之規定,為自己或他人為該行為時,股東會得以決議,將該行為之所得視為公司之所得。但自所得產生後逾一年者,不在此限。

 

刑法342條--背信

為他人處理事務,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利益,或損害本人之利益,而為違背其任務之行為,致生損害於本人之財產或其他利益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1000元以下罰金。


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A既然僅屬股東之一,恐無法適用您所述之公司法規定,但背信仍需視其行為事實而定,本件最好能與A簽訂契約,才能保障公司權利,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3-10 12:3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您提示情形,應視A是否與公司簽有委任契約,即與公司之委任關係為何,再視A之相關具體行為有無違反背信罪等。刑法第342條規定:為他人處理事務,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利益,或損害本人之利益,而為違背其任務之行為,致生損害於本人之財產或其他利益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一千元以下罰金。前項之未遂犯罰之。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小希 103-03-07 23:57

您好:

我有一間房子(公寓1樓+2樓),已租給現任承租者2年多,近日因公寓3樓施工整修後造成房屋漏水,經抓漏公司已有找到是因為水管漏水導致,並已處理完成。

抓漏公司表示,我的房子(公寓1樓+2樓),並無使用該水管在排水,都是3樓以上住戶在使用,只是將水管埋在我的牆上後排出。該承租者表示在公寓3樓住戶房子整修後,我的房子開始漏水(但承租者並無事先告知我,3樓在整修),這問題在他告知我後,我就盡快處理好了。

承租者透過郵局存證信函表示該事件讓她精神及工作財產生損失嚴重,要求我要賠償50萬元,否則他就繼續住在那裡不搬走,也不付房租,請問我該如何處理?

謝憲愷 (謝律師) 103-03-08 00:44

您好

關於您的問題

建議你無須理會對方的請求

承租者若之後不付房租

則可以解約

然後要求她搬走

如果解約後對方還是不搬走

可以對其提告

以上提供您參考

如有其他疑問

歡迎來電討論 

林智群 (klaw) 103-03-08 08:05

 對方是惡意敲詐,不需理會,若對方不付租金達兩期,則發函解約要求搬離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3-10 10:1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您提示情形,您可無須理會對方之無理請求,待其欠繳房租達兩期,可發存證信函解除租賃契約,請求返還租賃物及相關違約損害賠償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103-03-07 17:42

爭議內容
...年資1年4個月
2月26星期三..陳會計.當大眾.同事5..6個面前跟我說老闆叫你做到今天. 東西收一收.後會無期…無預警無預告.被資遣..公司會補償未告知20天工資…薪水給你算到3月18日…在加資遣費..然後說做到今天..東西收一收記的帶回家..後會無期

資遣,無論口頭或書面,均屬之,惟後者須舉證或有第三人證明始成立。

於是我還有5天特休.未休完.跟雇主要5天工資..雇主竟然說那你要回來把這20天工作做完…才要補我5天工資…我說沒有這樣的…雇主說我現在也有權利要求你要回來把這20天班上完…雇主就是有權利…你就是要回來給我上班.

重點….你當5..6個同事下把我解雇.無預告.無預警資遣我..說要補償我20天無預告工資.…現在又出爾反爾…說要我回去把這20天工作做完..才要給我5天特休工資…反正雇主就是有權利叫你回來上班..你就是要回來…......我說沒有這種道理的….

大家平平理...薪水也常常發不齊全..都5千.8千.1萬.這樣分日發...

103年3月3日星期一..到勞工處...提起申訴..調解......不知多久才會逕行調解?

該如何應付資方?

煞祿 103-07-24 23:07

直接找勞工局申訴 罰則數萬到30萬不等 公司會跟你和解

琳玉 103-03-07 15:08

你好

由於兩個月前在板橋某處的T字路口與人發生車禍,今天雙方調解但是對方卻要我賠償接近25萬,我實在無法接受,所以想詢問,

因為路口並沒有紅綠燈,所以我的車速大約30左右,在快要過T字路口的時候,並對方從右邊撞上,當時我車上載著媽媽,我們兩個只是多處擦傷以及多處瘀青,對方好像比較嚴重,好像是傷到鎖骨附近,車禍發生的時候,因為有路人見狀,所以幫我們打電話叫警察,而且還移動了我們雙方的車子,所以來不及在第一時間拍下事發當時的情形,

當天我們做筆錄時,我們把該說的說完,對方只是重頭到尾都跟警方說不知道,之後判決書下來,判決表示我們行駛於次要幹道,並且未停下來所以導致車禍發生,可是當時我有煞車,還是被對方撞到,

一直的今天調解,對方說她半年無法工作,所以要我賠償她一個月三萬五的薪水,以及精神賠償,總共24萬,我實在無法接受,之前我有打電話去問交通大隊,他們表示因為路口沒有紅綠燈所以無法說是誰對誰錯,只能說雙方都有錯,只是錯的多少,那這樣我該如何?

我們並不是不願意負責任,只是對方這樣的要求有點不合乎常理,請問我可以怎麼應對呢

周志吉 (周律師) 103-03-07 16:17

因  台端文中有提及判決書,本件交通事故是否已經法院處理,因涉及事後民事賠償責任比例,尚須了解,所以不易提供確實意見,建議您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利詳盡分析。

順祝日安!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3-07 17:1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您提示情形,您可待警方之初判表分析肇事責任,若您對初判表分析不服,亦可聲請如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釐清肇事責任歸屬,確定損害賠償範圍與數額。您有受傷,亦可對對方提出刑事過失傷害之告訴。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林智群 (klaw) 103-03-08 08:30

 對方提的金額不太合理,建議讓對方提告請求賠償,

讓法院判定誰有過失,要賠多少錢

小芳 103-03-07 11:49

我公司是5人以上~我在公司工作了2年5個月~薪資是28000~因去年7月底懷孕7個月跟公司請假~8月開始休產假~也跟公司說今年1月會回去工作~公司也同意~公司說會替我留職停薪~都是口頭上說的~~等到今年1月要回去工作~公司卻以沒缺人叫我不用回去工作~貼補我37333元~店長.同事也知道~但店長一定是站在公司的~同事一定也不敢得罪公司~事後我去勞工局申請調解~公司硬說我是自願離職~沒經過我的同意下公司可以替我辦理離職嗎~公司也沒替我保勞健保~但公司還是一口咬定我是自願離職~不想支付我的損失~調解過程公司只拿一張打卡紀錄到7月底~還說要去告我~還想把支付給我的37333給拿回去~還說公司寧願被罰也不給我錢~結果調解不成立~接下來我該怎麼做~難道要放棄我的權利嗎~公司可以把支付給我的37333元給拿回去嗎~~請求幫助

謝憲愷 (謝律師) 103-03-07 11:55

您好

關於您的問題

建議您先發存證信函告知對方違法事由

賠償您的損失

如果對方置之不理

可以發支付命令向對方請求

另外您可以向勞工局檢舉公司的違法事由

以上提供您參考

如有其他疑問

歡迎來電討論

 

小芳 103-03-07 12:08

 可是公司已經說的很明白~寧願被罰也不給我錢~還要追討支付給我的錢~這樣我真的一毛錢都拿不到了嗎~還要把錢拿出來嗎~我什麼都不懂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此種情形您可以提起確認僱佣關係存在之訴,並請求此段期間之薪資,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3-07 17:0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您提示情形,您可向各縣市政府勞工局申訴公司之違法行為,若公司不願與您協調處理,可對其起訴請求關損害賠償及確認僱傭關係存在等。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林智群 (klaw) 103-03-08 08:38

 如果已經調解不成立,

建議先發函給公司表示要回去上班的意思,

再來提告主張僱用關係存在並請求薪資

Peggy 103-03-07 00:15

律師您好:

先敘述我的狀況,我是全職媽媽,我們結婚後就住在我娘家,因我先生叫我問我爸爸結婚後能不能住娘家(長期),順便待產生小孩坐月子,我爸爸同意,因此已從一年前入住至今,但去年他對我家暴(有驗傷單但未報案),幾個月後又因和家人不合,因此他不再回我家,並言語威脅我回台北,還講話恐嚇我(有錄音),我們分居至今四個多月還沒離婚,感覺他是想要我先提離婚,不知是不是在設計我,先提離婚是否對我or對監護權不利??他還說我不履行同居義務,他說他工作也在台北,但他離開我家後也不是回台北家,而是住朋友家,這樣我有不履行同居義務嗎?我害怕(他常情緒失控)所以不敢帶小孩(一歲)回去台北。想請問幾個問題:

1.我很想離婚也想要小孩監護權,我該怎麼做?

2.當初說要住我家的是他,他也在我家住一年了,但卻不承認說他要求要住

   我家,我這樣算不履行同居義務嗎?

3.如果不幸真的走法院,監護權會判給我嗎?

4.結婚時的花費他會跟我清算嗎?須還他嗎?

懇求拜託律師回答我,謝謝

lan 103-03-06 14:13

律師你好:

 

我想詢問關於我家工廠,有員工受傷,導致左手兩指截肢。

 

目前我們詢問到是,出示醫生證明,由勞委會補助70%,公司負擔30%的投保薪資

 

請問關於因公受傷,雇主需要賠償及負擔的部份還有哪些呢??

 

 

員工他是時薪制,有工作才會請他來,我們已結清他的薪水給他,並在出事時以及年終都有包紅包,在上個月給的薪資也超過勞保的30%。

 

員工我們有請他出示醫生證明,但員工回覆說是醫生不開立。並遲遲不回覆何時能回歸崗位。

 

在此情況下,我們雇主可怎樣保障我們的權益呢??

 

近期有與員工協調,但不成功,員工現在單方面秉持我們未告知工作危險性,以及覺得我們讓他作危險工作,但事發當天我們老闆及老闆娘皆有告知員工說這項工作很危險,要小心,這樣我們算是有告知員工危險性了嗎??

 

以及若萬一日後走上法律途徑,我們雇主是否會敗訴呢??

 

真的拜託律師幫我們解答,我們只是一間小工廠,發生這種是我們也是希望能夠盡力去做到我們雇主該負擔的部份,拜託了,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3-06 14:35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有關於職業災害的部份,員工可以請求職災給付及損害賠償(兩者取高者),倘若工廠另外有疏失的話,則可能會構成業務過失傷害罪或是業務過失重傷罪。

2、員工可以請求的金額是相對明確的,倘若對方無法提出診斷證明書等,和解的部份其實也不用馬上硬要達成。

3、本文建議您的公司應該尋求正式的諮詢。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3-07 14:2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待其診斷證明書出來後,再討論和解方案,員工自己亦可能有相關疏失,您需準備您已盡到雇主告知該等工作危險性之關證據資料。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無名 103-03-06 12:34

小弟最近家中買一間房子 要爺爺奶奶姑姑父母一起住..

用我的名子登記

頭期款中 姑姑已匯入給我 220萬

而其他人方面 能匯的也都匯了 大家都沒錢了

這時 姑姑又拿出80萬要裝潢房屋(現金方面付款)

問:這筆裝潢費會被扣到贈與稅嗎??

     國稅局會不會想說一次消失300萬而開始調查??

     如果被調查到 這樣算贈與

     姑姑本身在別的地方工作 有宿舍 未結婚 但名下有房屋  

     周末假日都會回來陪爺爺奶奶 確定有住一起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3-07 14:0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說明為房屋修繕,非贈與之。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粉粉 103-03-06 09:49

你好:

以下是我這個案件的內容

之前透過朋友得知代繳帳單可以比較優惠,他給我四折說我可以去跟其他朋友收八折的電話費好賺取中間的差額,因為當時沒工作又太相信朋友就收了三筆電話費,當時他確實沒跟我說他是利用甚麼管道繳費的也沒說他是交給何人,後來被爆出是以盜刷人家的信用卡來繳費,我就被傳喚出庭,檢察官問我知不知道是以甚麼方式繳費,我說我不知道,問我說我朋友是交給何人,我也說不知道,檢察官說我在打迷糊仗,檢察官說我朋友說他有跟我講,可是我真的是不知道,如果知道是犯法的我怎麼可能還去做根本就賺沒多少錢,而且我自己的電話費也有請他幫我代繳,事後爆出來之前繳的電話費都跳出來我也有再拿現金到門市去繳掉,根本沒有惡意想要積欠電話費,現在檢察官起訴書來,裡面說甚麼共同正犯之成立又說以刑法第339條第2項之詐欺最得利罪嫌,依刑事訴訟法第251條第1項提起公訴,我該怎麼辦?我是真的不知道他是以非法手段去繳費也不知道他是交由何人

一直審到現在判決已經出來了,七十天,但是我不服,我也是被騙的那一個,為甚麼要被起訴,其中一個被告請的律師說這賺取的是佣金,請人家跑腿不用給跑腿費嗎?他又說如果我們這些人有罪,那其他將帳單交給我們的是不是也有罪,因為他們也是以八折價格繳費,現在我要寫上訴書,查了一下資料好像有看到需要連同其他被告一起上訴,但是其他被告我並不認識,這樣要如何連同?請問可以幫幫我,告訴我怎麼做嗎??

不需要連同其他人上訴,自己上訴即可。

上訴理由應視判決書及事實而定,若方便可寄至本人信箱詳閱,或可提供辯護方向。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3-07 13:2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對判決不服,可委任律師針對您判決部分撰寫上訴理由狀,於上訴期限內提起上訴。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103-03-05 00:56

去年12月發生車禍...鑑定報告寫我未發現肇事因素,表示對方未讓直行車先行,所以是對方的錯。但調解時因雙方賠償金額差距太大.故無法在繼續調解下去並開立調解不成立..所以我已經向警察提告刑事傷害罪的部分,而高雄醫學醫院開的診斷書 就是 腦震盪後徵候群、其他非器官性睡眠疾患、肌痛、肌炎、神經痛、神經炎、頸椎挫傷並須使用護頸、住院九天、不宜粗重工作。但高醫甲種診斷證明書並無寫到需專人照護一個月及需休養三個月等字眼,但..在一般骨科診所所開的乙種診斷證明書就開有專人照護一個月及需休養三個月。像這樣乙種的診斷證明書,民事訴訟之後...法官會採納乙種診斷書的內容嗎??我因腦震盪後徵候群 及頸部帶護頸及等等問題,是真的完全沒辦法上班,但對方竟然已我不是大醫院開的甲種診斷書而拒賠償薪資部份及看護的部份,也很嗆的告訴我,我在一般骨科診所開的診斷書上法院是沒用的,所以想請問...這真的如同對方所說的...骨科診所所開的乙種診斷證明書時沒有效力的嗎?  麻煩律師先生 請幫我解答我的迷惑  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該骨科之診斷證明書仍屬有效,您仍可以在訴訟中提出,以供法官判斷,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3-05 10:5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您提示情形,該診斷證明書仍具有效力,您可於訴訟中提供給法官,作為證據使用之。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陳華明 (律杏) 103-03-05 11:32

 您的問題很常見, 個人意見如下:

1. 都是專科醫師的診斷書, 並不是醫院越大間就越有證明力, 都是書證

2. 但問題來了, 診斷證明書上寫宜休息幾日, 宜看護照顧等等, 其實都和疾病的診斷無關, 只是醫師個人的建議(所以高醫沒寫這些東西也是對的). 既然是建議, 法官當然不受拘束. 這些要不要賠, 賠多少, 就由法官自己自由心證, 但妳在訴訟時要極力主張要賠,要賠幾天等, 且要說明為甚麼. 千萬不可以診所診斷書有寫就掉以輕心!(lawmed66@gmail.com)

草草 103-03-04 23:55

感謝法律諮詢家.各位大律師得幫助

小弟有關國賠問題希望得導律師幫助.內人於101年6月因踩到道路坑洞.左橈骨粉碎骨折.經手術治療後.3個月.我想請問以下問題請幫忙

1.內人與我共同經營小吃店.自受傷後停業10個月.有去國稅局辦理停業共10個月.我該如何要求賠償.醫生證明103/2/3寫須修養3個月須專人照顧.暫時無法工作.繼續門診複健治療.我只能要求3個月嗎.我能主張10個月兩人的營業損失嗎.如果不能又該如何計算

2.依目前傷勢手肘無法完全伸直只能20-120度.手掌無法完全翻平.無法提重.我們能要求失能賠償或後續醫療賠償嗎.需要醫生開怎樣的證明.

3.因為停業後客人流失生意下滑.可要求賠償嗎.以哪個項目要求.

4.又因此無法照顧母親.請外籍看護.增加的開支是否也要求償.以何明目要求

6.至國術館做複健推拿.只有證明沒有收據.可請領醫療費或往返交通費用

7.手術後手無法伸直又有7公分?痕.至今手肘無力.無法工作.無法自己洗頭.合理的精神賠償求償多少.

感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賠償之依據,仍應以單據為主,目前看起來,比較難主張者應屬營業損失這個部分,因為此部分要先證明到底損失有多少,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國賠應先向主管機關協議,協議不成後,才能進入訴訟程序,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3-05 10:5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您提示情形,依國家賠償法第10條規定:依本法請求損害賠償時,應先以書面向賠償義務機關請求之。賠償義務機關對於前項請求,應即與請求權人協議。協議成立時,應作成協議書,該項協議書得為執行名義。您似應先與機關請求協議之,若協議不成,方得提起訴訟請求之。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min 103-03-04 16:17

去年11月到某家汽旅消費 離開時無意帶走裡面的東西

同年12月又到那家汽旅消費 當天業者有來電通知房裡的東西不得帶走

但又在無意的情況下帶走

過了幾天收到警察來電 我才知道那些東西是不能帶走的

筆錄做了我也承認有拿 警方要我跟業者達成和解

和解了 也賠償業者所有損失 也清楚寫下和解賠償金額 不追究一切法律責任之類的

昨天我收到傳票要我開庭

我想請問通常這總案件會不會判刑

因為總共拿了2次所以如果判會不會變累犯 還是一罪一罰之類的

我是公職人員 如果判刑了 對我的工作有無影響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既然已達成和解,則有機會向檢察官爭取緩起訴,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3-05 09:4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已與對方達成和解,可於開庭時陳報和解書與檢察官,請求緩起訴之。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法律小學生 103-03-05 18:37

大大你好 這會被判刑 而且一定是一罪一罰

若要妥善處理 你可來信shishian94@yahoo.com.tw

再與你分享相關案例的處理經驗

min 103-03-04 15:53

去年11月到某家汽旅消費 離開時無意帶走裡面的東西

同年12月又到那家汽旅消費 當天業者有來電通知房裡的東西不得帶走

但又在無意的情況下帶走

過了幾天收到警察來電 我才知道那些東西是不能帶走的

筆錄做了我也承認有拿 警方要我跟業者達成和解

和解了 也賠償業者所有損失 也清楚寫下和解賠償金額 不追究一切法律責任之類的

昨天我收到傳票要我開庭

我想請問通常這總案件會不會判刑

因為總共拿了2次所以如果判會不會變累犯 還是一罪一罰之類的

我是公職人員 如果判刑了 對我的工作有無影響

 

關於您的問題簡短答覆如下:

竊盜罪非告訴乃論,開庭時就犯罪事實為認罪表示,並提出和解書正本,表明已和解,盼檢察官給予緩起訴處分,前科紀錄會跟著您一輩子,不可不慎,建議您仍須尋求專業律師協助釐清事實及出證,俾維您的權益。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3-04 18:0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得於開庭時陳報您與對方之和解書,請求緩起訴之處分。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小鬼 103-03-04 00:13

您好,我的問題是我在一間飲料店工作,當初面試時老闆只有說試用期23000,過試用期25000, 享有勞健保與勞退,但實際領薪水時,會扣勞健保這是我該付的沒錯,那為什麼勞退6%也是從我的薪水扣,那不是公司該付的嘛?

然後在過了試用期的第二個月,說我的底薪從25000變23000, 原本勞退6%是我付的改由公司付,這樣是對的嘛?

過年不是都要雙薪嘛?怎麼小老闆還來罵我說是誰跟我說過年會有雙薪的,根本沒這回事!老闆娘是跟我說過年有沒有雙薪是看各家公司決定的!(離職那天被罵)

離職後,今天去申請勞保明細及勞退6%明細來看,才發現原本公司說已經幫我加保了,但明細上卻都沒有,我有打電話去問老闆娘,老闆娘說有幫我加保,她在打電話去勞工局查詢看看,後來有去店裡詢問,但她說勞工局還沒回應,所以請問我現在該如何解決這些問題呢?

ps.公司也沒有薪資明細表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3-04 09:01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有關於提撥勞退轉嫁給勞工、年假期間上班未給予雙倍薪資的部份,都屬於短給薪資的部份,您可以向勞工局提出申訴,並進行調解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3-04 16:5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得向各縣市政府勞工局申訴公司之違法行為。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土豆媽媽 103-03-03 20:58

我爸爸去年在大陸娶了一個女的

說是對方姐姐因為真的結婚在台灣,我爸先認識對方的姐姐

後來對方姐姐想要妹妹一起來台灣工作

請我爸去大陸把他娶過來 說六年會付六萬等拿到身分證在付

但是我爸去年二月去大陸娶 辦登記那些

那女的六月來台灣,從來沒有住過我們家 只有來過一次

我爸常去找那女的還買東西給他 去按摩甚麼的

那女的最近交男朋友,我一直跟我爸說不要再去找人家

當初就講好假結婚

我爸也不聽 感覺一直在拿錢出去

請問 如果我去檢舉他們假結婚 我爸爸會有甚麼刑責?

會被關嗎 ? 如果被罰錢會罰很多嗎 ?

請大家幫幫我我想了解

小歐 103-03-03 11:51

我和先生結婚兩年,育有一子快一歲。我們分隔兩地,先生一個月來看小孩一次,之前彼此就大小吵不斷,小孩跟我住一起,養育保母費,保險費,日常生活開銷都是我支出,先生永遠只會說他沒那麼多錢,他工作很忙,我不體諒他,小孩給他媽媽顧也不用給錢。平常小孩我顧,下班就從保母家接回自己帶,我希望給孩子一個好的環境,我想訴諸離婚,並且拿到監護權,請問該如何處理?

如果要以起訴方式來離婚,那要有法定的離婚事由,例如對方有通姦等,如果沒有,那就要以婚姻有重大難以維持的原因為理由起訴,這就必須要就婚姻中的細節來說服法官,如果用協議的話,那雙方同意離婚就好,監護部分會一起處理,實務上法官通常會看雙方經濟、小孩意願等等來決定,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小歐您好,

一、離婚分兩種:裁判離婚與協議離婚。裁判離婚的話,必需要有裁判離婚事由(詳下法條)。

二、倘無裁判離婚事由,就必需走協議離婚。若雙方談不攏,也可以嘗試申請離婚調解

三、對方拒不給付扶養費用,亦可以訴訟主張。

倘若還有任何問題,歡迎撥打電話0973162871,或email: chendin.office@gmail.com。也歡迎您攜帶所有資料至律師事務所,由律師為您量身打造最適合您的策略。謝謝您!

 

家旭敬上

 

若回答對您有幫助,請您按下感謝律師,感謝您! 

 -----------------------------

民法第1052條規定:夫妻之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他方得向法院請求離婚: 一、重婚。 二、與配偶以外之人合意性交。 三、夫妻之一方對他方為不堪同居之虐待。 四、夫妻之一方對他方之直系親屬為虐待,或夫妻一方之直系親屬對他方 為虐待,致不堪為共同生活。 五、夫妻之一方以惡意遺棄他方在繼續狀態中。 六、夫妻之一方意圖殺害他方。 七、有不治之惡疾。 八、有重大不治之精神病。 九、生死不明已逾三年。 十、因故意犯罪,經判處有期徒刑逾六個月確定。

謝憲愷 (謝律師) 103-03-03 12:33

您好

關於您的問題

建議您可以先發存證信函

要求先生履行同居義務以及給付扶養

若先生仍置之不理

可以訴請法院裁判離婚

以上提供您參考

如有其他疑問

歡迎來電討論 

小歐 103-03-03 12:34
律師您好:我們應該屬於有重大理由無法存續婚姻,我需要準備哪些比較有利的資料呢?

 

 

回覆 黃志樑律師 的發言內容:

如果要以起訴方式來離婚,那要有法定的離婚事由,例如對方有通姦等,如果沒有,那就要以婚姻有重大難 ... (恕刪)

 

小歐 103-03-03 12:36
律師您好:因為我們沒有裁判離婚的事由,所以是否只能走走協議離婚?但是我們談不攏,他不願意簽字,也不把小孩給我,那麼是否只能申請離婚調解?這該如何處理呢?我人在南部,謝謝

小歐您好,

一、離婚分兩種:裁判離婚與協議離婚。裁判離婚的話,必需要有裁判離婚 ... (恕刪)

 

有沒有重大不能維持的事由,要談過了解你們的婚姻細節才能判斷,確定要使用那些事由後,再來準備資料,談過判斷沒有的話,就只能協議,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3-04 15:0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您提示情形,若您目前無法定離婚事由,可先發存證信函限期請求對方履行同居義務,若屆期對方仍未履行同居義務,即有惡意遺棄之情形,而構成法定離婚事由,可起訴請求裁判離婚。若無法定離婚事由,僅能就婚姻狀況詳加描述,是否有機會構成難以維持婚姻重大事由。就子女監護權部分,亦可於訴訟中請求法院酌定之,且一併向對方請求未成年子女扶養費。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洪先生 103-03-02 20:41

昨天下午騎摩托車時前面一條巷口一台轎車開出來,因為附近在施工整條馬路都灑水我煞車整個人撲出去快二十公尺,摩托車壞了手腳都擦傷左腿膝蓋腫的很難走路沒辦法工作,今天去那邊的派出所報案,警察先生說因為都沒互相撞到我是自己摔車的不能讓對方理賠,我當時又沒馬上叫救護車跟警察今天給我開了一張三千塊錢的紅單,我健保跟機車強制險也都沒繳,警察先生叫我去驗傷申請國賠看看,可是事發是昨天現在才去驗傷的話這樣申請會過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3-02 21:1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先驗傷,再至施工單位聲請國賠之。依國家賠償法第10條規定:依本法請求損害賠償時,應先以書面向賠償義務機關請求之。賠償義務機關對於前項請求,應即與請求權人協議。協議成立時,應作成協議書,該項協議書得為執行名義。惟您需考量您請求之損害賠償金額,及花費之訴訟成本。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melon 103-03-02 14:58

請問律師:

曾經申請現金卡時與先生互為保人, 之後他有卡債問題(記錄不良),但現已還完了, 只剩學貸(今年年中還完, 有穩定工作).

現在我欲申請銀行標會網經審核後無法通過, 原因: 我作為老公保人,因為他的信用不好影響我的申辦結果.

請問若老公年中還完學貸後, 是否有什麼方式可以取消曾經作保的記錄?

謝謝您的協助^ ^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3-02 19:1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您提示情形,該紀錄似無法取消,惟您可詢問銀行該如何補救之。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陳華明 (律杏) 103-03-03 18:21

 您幫信用不好的人作保, 應該和您自身的信用無關, 也就是不會影響到你的信用.除非您曾經有沒有確實負起保證責任的紀錄(銀行向您追討時沒有幫先生還款). 作保在台灣的金融消費上常見, 紀錄無法消除, 不消除也應不會影響到您自身的信用, 銀行對您的刁難, 應該還是跟您自身的財力有關(lawmed66@gmail.com) 

阿華 103-03-02 14:56

您好~我有法律上的問題需要諮詢,麻煩您了!

幾年前我因轉職到房屋仲介業,當時沒有營業員的證照,進公司受訓完後,店東要我們先去上課,我報名繳錢了,但一直沒有收到上課通知,後來就有證照寄到公司來,我想說之前就有聽說過有些不用上課也會發證照的事,也就不以為意,沒想到過不久後就爆發了台北動產研究發展協會製作假證照事件,問題是我覺得我們這些營業員都是受害者,為何還要我們去承擔這些後果,轉戰仲介業也是為了要餬口飯吃,錢都沒賺到,又要被罰兩萬五千元,後來我離開了仲介業到桃園找工作,法院寄出的緩起訴書,我沒收到,家人因為各忙各的,也沒通知,今年過年時回家才知有這麼一回事,現在法院又繼撤銷緩起訴書來,可以請告訴我該如何寫上訴狀嗎?謝謝您~
不知該如何是好的徬徨人~

阿華您好,

一、您的狀況,因為被撤銷緩起訴,之後會面臨的是刑事訴訟的起訴程序。

二、為了把您的損害降到最低,需要瞭解案情,選任律師律師為您辯護、撰寫書狀、與法院交涉,才會對您最為有利。

倘若還有任何問題,歡迎撥打電話0973162871,或email: chendin.office@gmail.com。也歡迎您攜帶所有資料至律師事務所,由律師為您量身打造最適合您的策略。謝謝您!


家旭敬上

 

若此回答對您有幫助,尚請您按下「感謝律師」。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3-02 19:1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您提示情形,目前您被撤銷緩起訴,將面臨刑事訴訟程序,您可委任律師為您具狀說明相關情形,請求較輕之判決。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您的緩起訴之所以被撤銷,可能是未履行緩起訴之條件,而本件被撤銷後,即會被起訴,但本件仍有爭取緩刑之機會,應好好把握,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法律小學生 103-03-09 10:41

大大你好 這部分在法院上 會認為犯罪的人是你

             而你緩起訴又被撤銷了 之後面對的是起訴判刑

             至於如何寫訴狀  你可來信shishian94@yahoo.com.tw

             再與你分享相關處理經驗

小小 103-03-01 20:48

我是因為我婆婆說了一些話讓我很不舒服,我就帶我小孩回娘家住,

現在小孩也被我老公帶回家(有發生口角)

如過我要不回小孩,我要離婚小孩監護權會歸誰的?

我老公有家暴,常常也不會幫我顧小孩,沒責任感,請他幫忙顧有時不高興就會打小孩,跟他說過很多次都是這樣子,不改。

但是如果我要小孩監護權會不會因為我公婆家有錢,小孩子會不會判給他?

我有正常工作,我家人也會幫忙,我老公工作比較不穩

能幫幫我嗎?

陳華明 (律杏) 103-03-06 09:50

 1. 若有家暴, 則應會判給你(參見家庭暴力防治法第43條), 但要蒐證

2. 經濟能力, 穩定工作, 家庭支持系統(也就是有沒有人可以幫你照顧小孩), 照顧意願等都是法官考量的因素. 只要及格就可, 不是越有錢就越可能獲得親權. 社工的訪視報告很重要(lawmed66@gmail.com)

邱先生 103-03-01 14:50

近來一直有位男性不斷打電話給我老婆..我老婆也與那位男性聯絡頻繁.

有次我打電話給對方..問他為何不斷打電話給我老婆..結果對方卻理直氣壯的說..朋友打電話關心不行嗎??犯法嗎??經過言語交鋒之後..對方還是不斷打電話給我老婆..

我知道我老婆跟他有不倫道的關係..卻苦無直接證據..常常失蹤一個晚上找不到人..婚前我跟我老婆有協議過..因工作關係暫時分開住..但一個禮拜至少會回夫家三天..但我老婆現在都藉故不回夫家..

我該如何自保..主張配偶權利..

沈恆 (沈律師) 103-03-01 15:11

您好!還是需要有更多證據才行,蒐證完成之前最好不要太聲張,否則只會增加蒐證難度。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邱先生 103-03-01 15:13
回覆 沈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還是需要有更多證據才行,蒐證完成之前最好不要太聲張,否則只會增加蒐證難度。以上若有未盡之 ... (恕刪)

 之前我老婆的媽媽..一直不斷用LINE騷擾我..逼我跟他女兒離婚.而且他媽媽還跟我說他女兒有另一個交往對象..對他很好..這樣的證據足夠嗎?

沈恆 (沈律師) 103-03-01 15:36

您好!若要證明刑事通姦,LINE對話並不構成;若要當民事侵權賠償之用或許有機會,但LINE對話對象並不是老婆本人,若老婆本人否認,您岳母會出庭幫您作證嗎?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邱先生 103-03-01 15:52

 那需要補充哪些更有利的證據.才能告對方侵權.

林智群 (klaw) 103-03-01 20:35

 先確認你是否還要維持這段婚姻,再考慮下一步,

如果要,那就對男生提侵權訴訟要求不得再與你太太為不當聯繫,

如果不要維繫婚姻,就提離婚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3-01 21:5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先行請求您配偶與您履行同居義務,再默默蒐集相關通姦證據,否則依目前您手上之證據,似難以提出通姦告訴或裁判離婚訴訟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邱先生 103-03-03 09:32
回覆 klaw 的發言內容:

 先確認你是否還要維持這段

但是有個問題..我只知道對方姓陳..他跟我老婆聯絡的手機號碼也是我老婆名下的門號

這樣我如何對對方提告

大愛徵信 103-03-06 16:18

建議先蒐集證據 事證物證齊全

報案受理速率快 才能得到妳想要的成效

可尋求正派經營的徵信公司協助

本人任職合法經營之徵信公司如有需要隨時歡迎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