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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威 104-01-15 12:50

 

我11月初 大麻被抓 初犯  被提告

11月底  身上香草粉被保安攔

他一直說這是K他命  然後我被帶去驗尿 

要陰不陰 要陽不陽

然後等開庭  才能知道結果  我保證那不是K他命

然後1/13 大麻開偵查庭

檢察官就直接看紀錄說  直接去觀察勒戒

這樣有解嗎  ?....

法律小學生 104-01-15 14:10

大大你好 你的情況 是可以爭取院外治療

             免除勒戒處分的 但一定要在時效內立刻處理

             你可以來信shishian94@yahoo.com.tw

             再與你分享協助朋友 成功處理此類案例的經驗

您好:

依您所述情況為初犯,

建議應儘速具狀向檢察官聲請戒癮治療之緩起訴處分為宜。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1-15 21:2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應於觀察勒戒裁定下來前,盡速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請求緩起訴戒癮治療,若待觀察勒戒裁定下來再請求,就沒有機會了,惟若檢察官已著手對您聲請觀察勒戒,是否有請求之必要,您亦可加以考慮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1-15 23:3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應於觀察勒戒裁定下來前,盡速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請求緩起訴戒癮治療,若待觀察勒戒裁定下來再請求,就沒有機會了,惟若檢察官已著手對您聲請觀察勒戒,是否有請求之必要,您亦可加以考慮之。

請大威先生儘速具狀向承辦本案件之檢察官聲請戒癮治療之緩起訴處分,如需服務歡迎直撥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E-MAIL:q102327955@yahoo.com.tw與我們聯繫,本所當以最優質、最專業的法律實務經驗提供您寶貴意見。魏克仁律師關心您的權利!

請求協助 104-01-14 21:52

之前在客運上睡著了,手滑落到座墊下碰到隔壁女生大腿,她沒叫醒我而是拍下照片下車後報警。看照片只有手掌邊緣有觸碰到,沒有撫摸、捏、抓等情形(我是真的睡著了)

可是她在做筆錄時加油添醋講了一些東西,檢察官現在起訴了,目前急需律師幫忙,請推薦台北律師
PS.希望不要太貴,我一審級的預算最多只有六萬。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1-14 22:24

委任律師需要有一定的信任關係,建議您可初步諮詢比較。

你好

刑事案件如果已經被起訴

建議你委請律師先至法院閱卷

待與律師閱卷完後

針對告訴人指述之破綻及證物之瑕疵

研擬答辯及交互詰問之方向

如此對案情會比較有實質的幫助

以上供你參考

如有其他相關疑問

歡迎來電諮詢

0912613529

律師

請求協助 104-01-14 22:54
律師你好!因為種種關係我這禮拜才拿到傳票,下週要開準備程序庭了,是否可先開庭再聲請閱卷討論?
回覆 謝憲愷律師 的發言內容:

你好

刑事案件如果已經被起訴

建議你委請律師先至法院閱卷

 

 您好:

如同謝大律師所述

補充說明律師可以先以未閱卷為由向法院聲請再開準備程序

之後就可盡速閱卷後與當事人討論對策

不過此類型案件建議還是與對方達成和解為宜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隱居 (邵勇維律師) 104-01-15 00:36

您好,可以先賴問看看,賴id ncc101ds

司法官四十三期邵勇維律師

曾任高雄及屏東婦幼組檢察官

法律小學生 104-01-15 10:18

大大你好 依你所述的情形  檢察官將你起訴明顯是過度反應

             但既然已經被起訴了 因會這有判刑的問題不得不謹慎處理

             你可以來信shishian94@yahoo.com.tw

             再與你分享協助朋友  成功處理此類案件的經驗

為維護您的權益,就本刑事案件,建議委請律師先行閱卷,俟瞭解案情後再予商討對策,如需服務,歡迎直撥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E-MAIL:q102327955@yahoo.com.tw與我們聯繫,本所當以最優質、最專業的法律實務經驗提供您寶貴意見。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sin 104-01-14 19:27

律師您好:請問發生疑似詐騙及違反銀行法的案件,檢察官已起訴送交地方法院審理中,受害者用刑事附帶民事的方式想取回損失的金額,如被駁回或判無罪(還可再上訴?),還是要在(法律期間內)另用民事訴訟比較有保障?如另用民事訴訟刑事附帶民事會有衝突?謝謝您!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1-14 20:4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於檢察官起訴後,提起附帶民事訴訟,亦可直接提起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若要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首先應確認您是否為告訴人,但若對方刑事被判無罪,確實會直接程序駁回,若您擔心,建議另行提起獨立之民事訴訟,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1-14 22:28

您好,刑事附民可免徵裁判費,然亦可直接提起民事請求損害賠償

 您好:

刑事附帶民事訴訟雖然可以節省裁判費

但如刑事訴訟程序拖延過久就要注意二年時效之問題

再來就是狀紙如何繕寫完善之問題

如涉案金額較高,建議還是委任有經驗之專業律師協助為宜

本所目前即有此類型案件之處理經驗

歡迎於上班時間致電本洽詢

 

隱居 (邵勇維律師) 104-01-15 00:48

偶粉擔心是OO贏家的案件,

之前OO的檢察官表示希望大家提告,因為金流斷了,主嫌的策略就是弄自救會讓大家不要提告

我也告知如果偵查沒有提告起訴書犯罪事實如果沒有認定被害人被害事實的部分,

如何提附帶民事求償

不說了。

菲菲 104-01-14 17:11

因先生違反保護令.收到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書後,我便趕緊遞上書狀請法官從輕量刑-內容約是已與先生達成共識...先生頗有悔意...之類

在1月6號我親自到法院遞書狀.我先到了檢察署收發處

他說已經送到法院了.請我送去法院

去了法院.他說查不到.請我送去檢察署

去了檢察署還是說他已經送去法院了.我便來回跑了半個多小時

到了法院找了一位查詢進度及案號的先生

他說他查不到.請我一個禮拜後再送

一個禮拜1月13號我跑去找那位先生.他給了我案號及股別.然後轉交給另一位小姐

1月14接到法院來電說法官已在1月13做出判決了.意思是來不及了

判決結果使是拘役30天

罰錢是3萬,我想...這有點困難.先生一個月薪水也3萬

如果先生提起上訴.可以判輕一點嗎?還是可以分期呢?

姜百珊 (姜律師) 104-01-14 18:26

Dear 菲菲,

針對犯罪偵查中所得之證據已足認定被告之犯罪時,得以不經通常審判程序而由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處刑。由於不須開庭,所以通常會很快收到判決書,如果對判決結果不服,可以在收受判決後十日內上訴至地方法院合議庭。您須要或可以主張的理由應是您先生的犯後態度與你對他的行為宥恕等等作為爭取減刑之理由。如有需要,歡迎與我聯繫。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1-14 22:55

可以聲請分期唷。

ken 104-01-13 21:09

律師您好

 

我在今年八月份溜狗時被對方拿鋤草用的長鐮刀(約一百二十公分左右)

 

揮砍因為我和對方目前正在互告傷害恐嚇.目前正在等辯論庭開庭.

 

所以對方不讓我走他家巷口外的馬路.看到我母親則用掃把趕報警無證據紀錄

 

無用非常困擾.

 

這一次休假我溜狗 無意間被他撞見 他拿鐮刀出來和帶四條大狗驅趕做事揮砍 我就用手機紀錄手機也被對方用鐮刀打下鏡面壞掉.

 

提告對方恐嚇 物品回損 和殺人未遂.結果現在對方反告我是先去他家恐嚇.

 

第一次出庭時檢察官竟質問我當時錄影時揮砍我後 我追上去問對方拿刀出來是幹嘛 是要殺我嗎? 對方生氣再次揮砍 我說很好我有拍到 有種你真的砍我

 

這段話 是在釣魚.  這樣說法對嗎? 我該如何自保? 對方拿刀卻因為我說這句話身心為據說我恐嚇 我能告他誣告嗎!!

 

對方說我先拿逼逼槍 射附近的野狗.檢察官要我當庭保證永不再犯

 

我回說有證據嗎. 第一我家根本沒逼逼槍.

 

第二我家兩隻狗都是動物收容所領養. 第三我沒做 我要保證甚麼

 

檢察官卻要我保證 也記錄在筆錄中 對方說甚麼檢察官好像都相信的感覺

 

且開完庭後 檢察官獨留對方下來說話 這是正常程序嗎

 

我是冒著生命危險在錄影求證據 對方對我的母親用狗 追 掃把已是累犯

 

我隻到當下我生氣不該說出此段話

 

但請問我這次紀錄說這段話在法律上有不妥之處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2-03 14:20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您的對話確實像是誘使對方說出錯誤的話,在證據認定上恐受不利判斷。

2、檢察官可以自由決定偵辦方式,選擇單獨問您話或是對方。

3、倘若您認為檢察官有偏頗,建議應該委請律師協助告訴及辯護。

4、有關於違反動保法的部份,倘若沒有證據,並不會成立。

 

 

雷克斯 104-01-13 10:35

請問如果我去出庭的時候承認詐欺事實,還有需要提出任何證據嗎????

還是只要對於檢察官的詢問口頭承認就好了?

 

最重可能會怎麼判決??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1-13 11:01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被告承認之外,檢察官還是要有其他證據補強,否則仍然應該為不起訴處分,只是通常補強證據要提出很容易。

2、倘若沒有前科,且與被害人達成和解,可以爭取緩起訴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1-13 23:33

您好,被告自白不能作為有座判決之唯一依據,所以還是會調查其他證據唷!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1-13 23:4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自白承認犯罪,以利請求較輕之判決,惟檢察官仍會調查其他證據,且您亦須考慮提出和解條件與被害人和解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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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你真的有詐欺嗎?如果沒有要考慮一下是不是不要承認。

二、量刑的部分與犯罪情節有關(不同金額會有不同結果,詐欺五十萬跟詐欺五千萬差很多)及個人因素有關,不能一概而論,在認罪前建議你就近找個律師帶著你的相關資料討論一下,查一些有罪判決給你看;如果你是無辜的,也查一些無罪判決讓你看,這樣會比較貼近你的案件。

以上,希望有幫到你。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

就有關您所陳述的問題,依本所多年受理刑事案件經驗,建議您直撥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E-MAIL:q102327955@yahoo.com.tw與我們聯繫,本所當以最優質、最專業的法律實務經驗提供您寶貴意見。魏克仁律師關心您的權益!

小葵 104-01-11 13:05

最近家人收到開庭通知,初犯,吸食安非他命

上面註記「本次開庭,將送被告觀察勒戒

我們在收到開庭通知後隔天馬上遞狀,聲請戒癮治療之緩起訴處分

請問當天開庭檢察官還能給緩起訴嗎?還是直接送去勒戒所了?

謝謝大家~

正義 104-01-09 19:36

通常按鈴申告到檢察官偵查需要多久時間?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1-09 20:01

您好,法院有其一定之分案程序,大概抓一個月左右之時間,就算很快了!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1-09 20:0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委任律師為您撰寫刑事告訴狀,整理相關犯罪事實與證據,至地檢署提告之,較為迅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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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按鈴申告後,地檢署會先安排制作筆錄,以了解您所告何人何事,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秋蘋 104-01-09 18:25

先生跟一個十五歲的女孩發生關係被告性制主妨礙

現在雙方以達成協議要簽寫和解

但是檢察官以結案送出現在等法院審理

如果想要緩刑該怎麼爭取?

他沒任何案底第一次犯罪這個案件!

我們應該怎麼做,拜託幫忙求解 我有兩個小孩要養我沒工作能力要工作也沒人可以故小孩我又沒積蓄,希望我老公得到緩刑..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1-09 19:4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配偶已與對方和解,待起訴後,可委任律師撰寫刑事答辯狀,附上和解書向法院請求緩刑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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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4-01-09 20:02

您好,若已經得到對方父母之原諒,並且有賠償對方亦有和解書,且您配偶又無其他前科紀錄,得到緩刑之機會非常高!

秋蘋 104-01-09 20:07
回覆 房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配偶已與對方和解,待起訴後,可委任律師撰寫刑事答辯狀,附上和解書向法院 ... (恕刪)

這樣緩刑機率大嗎?

秋蘋 104-01-09 20:10
回覆 顏寧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若已經得到對方父母之原諒,並且有賠償對方亦有和解書,且您配偶又無其他前科紀錄,得到緩刑之 ... (恕刪)

謝謝,但是不需要做什麼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若要得到緩刑,一定要跟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達成和解,一般刑事庭也會移送調解,該您們有調解之機會,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您好:

依您所述情況應有機會爭取緩刑

並建議應正式尋求專業律師協助處理為宜

本所有多項為當事人爭得緩刑之案例經驗

歡迎於上班時間致電本所洽詢

Dennis.chen 104-01-09 16:07

各位律師您們好:

我想請教各位律師問題,由於現在有官司在身(刑事案件),對方提告妨礙家庭刑事訴訟,對方只有對話紀錄(無曖昧關語言),在偵查的時候,檢察官已經以不起訴發文給我了,現在對方又上訴到高等法院

1.  高等法院在重新審理嗎? 這樣的問題還會有事情嗎?

2.  若高等法院依舊以不起訴的話,我是否可以提告誣告?? 誣告的問題相關資訊是否可以告知我??

謝謝各位律師

沈恆 (沈律師) 104-01-09 16:25

您好!

對方應是向高等法院檢察署提出再議。如果再議有理由,案件會發回原地檢署續行偵查;如果再議無理由,對方只剩交付審判一途,交付審判被駁回後,您才會確定沒事。 不起訴不等於對方是誣告,除非對方故意捏造事實來提告,否則誣告是不容易成立的。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Dennis.chen 104-01-09 16:43

謝謝律師回應我 :

1.  我想了解一下,對方向高等法院提出再議的原因是?有新的證據或是還有事情需審查嗎? 如果無理由是否法院就不會再發傳票給我?

意思是說 : 對方提出再議,高等法院會發回原地檢署續行偵查(就會發傳票再傳被告),所以還要在上法院一次,此時再審無理由,對方就只剩交付審判一途(再判決的意思嗎?),如果再交付審判被駁回了,就是不處份(不起訴),這樣才確定沒事情嗎?

2. 我想知道的是,沒有的事情被告(妨礙家庭),這樣告的人不會被受處罰嗎? 還是這樣可以告他毀謗名譽或是什麼可以向對方提告的方法呢?

 

再次麻煩 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1-09 23:16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再議程序是書面審理,您只會知道結果,就是駁回或是發回,建議可以等通知即可。

2、倘若發回,代表還有證據沒有調查完,建議應該妥是答辯。

3、倘若駁回,則可以委請律師協助提告誣告罪(因為誣告也有反誣告問題,為了保障您的權益,建議委請律師協助。)

甜甜 104-01-08 15:14

警方持搜索票來家中搜索,雖然完全無搜索到任何毒品跟器具,有扣押我的手機,還帶我跟他們回警局驗尿。有 或 沒有,驗尿是最準確的。當下採集我的尿液後,先以試紙測試,呈陽性反應-二級-甲基安非他命。我也只好坦承,也說明了 在他們要來搜索的前幾天有過ㄧ次,唯獨的ㄧ次,是第ㄧ次 也是最後ㄧ次,我知道這種東西碰多了不好,所以自己告誡自己,畢竟有嘗試過就好了,因此而無成癮。做完筆錄,隨即至檢察署 臨時開庭,當時有ㄧ份具結人簽章的要我簽名 並照著內容唸出來,所以這算是 我是以證人之身份吧?! 開完庭 檢察官告訴我 若需要我到庭的話,會再以傳票通知我,手機暫時無法歸還 還要扣押著。當時我有問警察他們,是不是會被勒戒,警察回答我說 “以他的經驗談 依照我的情形,完全無任何前科案件,加上我只是第ㄧ次 即是初犯,通常檢察官會先以原諒之方式 不致於送至勒戒”。經過二個月左右,我也完全沒有收到任何傳票,心裡以為沒事了…結果這幾天 收到了…地院的刑事裁定,我卻成了被告人,檢察官聲請將我觀察、勒戒裁定,如不服裁定,於五日內提出抗告

我該如何寫抗告呢?! 我真的不想要被勒戒>< 還能有其他方式可選擇或替代的嗎?

我好不容易 在工作上 才剛升級到 主管這職位而已>

我真的很倒楣(就那麼的ㄧ次而已…),也感到相當後悔…

我該怎麼辦? 該怎麼辦…

當時我有因感冒發燒,有吃感冒藥跟普拿疼加強錠,這會影響尿液之檢驗嗎?

而我被扣押的手機 是何時才會歸還我呢?

我到底該如何是好呢?

就有關【違反毒品防制條例】之刑事案件,應儘速具狀向檢察官聲請戒癮治療之緩起訴處分以免受裁定觀察勒戒,請直撥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E-MAIL:q102327955@yahoo.com.tw與本所聯繫,我等將循法律實務回覆您的問題、提供您最優質、最專業的法律諮詢服務。魏克仁律師關心您的權益!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1-08 15:4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欲聲請緩起訴戒癮治療,應於觀察勒戒裁定下來前,盡速委任律師具狀聲請之,目前裁定下來,已經沒有機會了,不建議您嘗試抗告,一來機會非常渺茫,二來抗告亦不停止執行之,毫無意義,建議早點進去,好好表現,早點出來。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如果有被驗出,初犯一定必須要觀察勒戒,但可具狀向地檢署請求院外戒癮治療,就不需要進勒戒所,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1-08 19:24

您好,若勒戒裁定已經下來,就來不及了,就算抗告,百分之九十九都會被駁掉。

甜甜 104-01-08 15:01

警方持搜索票來家中搜索,雖然完全無搜索到任何毒品跟器具,有扣押我的手機,還帶我跟他們回警局驗尿。有 或 沒有,驗尿是最準確的。當下採集我的尿液後,先以試紙測試,呈陽性反應-二級-甲基安非他命。我也只好坦承,也說明了 在他們要來搜索的前幾天有過ㄧ次,唯獨的ㄧ次,是第ㄧ次 也是最後ㄧ次,我知道這種東西碰多了不好,所以自己告誡自己,畢竟有嘗試過就好了,因此而無成癮。做完筆錄,隨即至檢察署 臨時開庭,當時有ㄧ份具結人簽章的要我簽名 並照著內容唸出來,所以這算是 我是以證人之身份吧?! 開完庭 檢察官告訴我 若需要我到庭的話,會再以傳票通知我,手機暫時無法歸還 還要扣押著。當時我有問警察他們,是不是會被勒戒,警察回答我說 “以他的經驗談 依照我的情形,完全無任何前科案件,加上我只是第ㄧ次 即是初犯,通常檢察官會先以原諒之方式 不致於送至勒戒”。經過二個月左右,我也完全沒有收到任何傳票,心裡以為沒事了…結果這幾天 收到了…地院的刑事裁定,我卻成了被告人,檢察官聲請將我觀察、勒戒裁定,如不服裁定,於五日內提出抗告

我該如何寫抗告呢?! 我真的不想要被勒戒>< 還能有其他方式可選擇或替代的嗎?

我好不容易 在工作上 才剛升級到 主管這職位而已>

我真的很倒楣(就那麼的ㄧ次而已…),也感到相當後悔…

我該怎麼辦? 該怎麼辦…

當時我有因感冒發燒,有吃感冒藥跟普拿疼加強錠,這會影響尿液之檢驗嗎?

而我被扣押的手機 是何時才會歸還我呢?

我到底該如何是好呢?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1-09 11:51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吃藥不會影響。

2、執行完畢就可以聲請發還手機

3、依法必須給予處遇,該法警給您錯誤的訊息,一般而言應該再檢察官裁定下來之前聲請戒癮治療,現在這樣提抗告,改判戒癮治療的機會不高。

 

甜甜 104-01-09 19:05
回覆 曹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吃藥不會影響。

2、執行完畢 ... (恕刪)

因為第一次遇這種事,完全不懂法律刑事流程,所以根本不知道會有個刑事裁定之類的。上回臨時開庭完,檢察官也沒說要我去勒戒,只有說 檢察官告誡你“不要再跟那些朋友在一起了,這樣才能戒毒“,當然就會想說 一個月過去 沒有收到傳票 二個月了 也沒有 以為沒事了...對於我們都不懂法律的人,怎麼會知道就是要在這時候先提出聲請呢?! 直等到現在收到裁定...才明白 要事先先提聲請之動作><

就閣下所述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之刑事案件,請在地檢署檢察官尚未裁定觀察勒戒之前,速委請律師具狀請求准許緩起訴戒癮治療,以上回覆如仍有疑問,歡迎閣下直撥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電子信箱q102327955@yahoo.com.tw與我們聯繫,本所當以歷年來處理違反毒品案件之實務經驗提供您參考。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甜甜 104-01-31 02:14

律師們您好~

繼上次我發表的問題後...

我前幾天有收到檢察署的刑事開庭的傳票了,

我想問說,,,我有上網爬文過,大致上都說 “只要收到觀察勒戒裁定後,會再收到傳票,而通知開庭後即勒戒” 是這樣嗎?! 傳票上不會有需執行勒戒的告知嗎?

我的傳票上的備註只有“請務必到庭”的字,並無提到要開始勒戒的字眼......

再來就是,我想提出延後執行勒戒呢!? 檢察官會同意嗎? 因為快領年終了...不想要連年終獎金什麼都沒有了,那會很鬱卒的說><

哈利 104-01-08 12:19

律師您好

想請教您.我11月因為酒駕酒測值0.38 被函送公共危險罪

檢察官不給予緩起訴直接送法院簡易判決,最近我收到判決書有點嚇一跳

我是初犯無前科,法官判行三月緩刑兩年可易科罰金八萬分六個月繳納國庫.

我的問題是 ,我看台北市政府警察局的罰則

吐氣酒精濃度達 0.25m g/L 以上未滿 0.4m g/L 最高罰金是4萬多

法官直接判三個月易科罰金是重判嗎?還是只要簡易判決就是法官自由心證做判覺?我知道酒駕不對,但這個判決該上訴嗎?屬於合理範圍嗎 ?

補充我被警方函送過程配合,檢察官照片後我有寫聲請書希望緩起訴處分未果.在法官判前我有打電話去給書記官但是他跟我說就是等法官判.

姜百珊 (姜律師) 104-01-08 14:39
哈利 104-01-08 12:19

律師您好

想請教您.我11月因為酒駕酒測值0.38 被函送公共危險罪

檢察官不給予緩起訴直接送法院簡易判決,最近我收到判決書有點嚇一跳

我是初犯無前科,法官判行三月緩刑兩年可易科罰金八萬分六個月繳納國庫.

我的問題是 ,我看台北市政府警察局的罰則

吐氣酒精濃度達 0.25m g/L 以上未滿 0.4m g/L 最高罰金是4萬多

法官直接判三個月易科罰金是重判嗎?還是只要簡易判決就是法官自由心證做判覺?我知道酒駕不對,但這個判決該上訴嗎?屬於合理範圍嗎 ?

補充我被警方函送過程配合,檢察官照片後我有寫聲請書希望緩起訴處分未果.在法官判前我有打電話去給書記官但是他跟我說就是等法官判.

姜百珊 (姜律師) 104-01-08 14:43
Dear 哈利, 您看到的台北警察局的酒測值及罰鍰部分屬於行政罰,至於簡易判決的部分得易科罰金則屬於刑罰,由於本案已宣告緩刑,故兩者可依行政罰法第26條第2項之規定併罰。罰金就是繳了不用服刑,罰鍰就是一般的違規罰單而已。
佳佳 104-01-08 01:09

去年11月底告對方一家在臉書上長期毀謗本人,我也告對方的未成年兒子,昨天檢察官未成年的案子巳經轉送少年法庭開庭,至今2個月有了,還未收到開庭通知單,

請問我有點想在未收到開庭通知單前,先到法院撤銷對,對方的未成年兒子,但又擔心如果對他那個未成年的兒子一撤銷告訴,反而被他反告回來...請問會被他反告??

沈恆 (沈律師) 104-01-08 11:16

您好!

誹謗罪是告訴乃論,一審判決前隨時可撤回告訴。至於對方是否對您提誣告或其他告訴,與您撤回與否沒有必然關係,建議可與對方簽約協議互不相告讓爭議落幕。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Alice 104-01-07 19:40

 

我的父親在2014年12月初因為酒駕被因公共危險罪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處刑,處有期徒刑?月,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壹仟元折算一日

 

我想請問我爸爸是騎機車是初犯酒測值0.37態度也良好也坦承犯行

我並不清楚酒駕相關一切法律

我想請問"處有期徒刑?月,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壹仟元折算一日"這樣的處刑是有依照一個標準來才裁定還是看法官要判多久就判多久?

因為剛剛看了一些其他人的發問他們有些人都好像沒有被罰到新台幣九萬元那麼高酒測值也比我爸爸的高,所以想了解這方面

今日收到簡判書,想請問還有什麼方法嗎像是可以申請緩刑還是就已經定案了?我知道申請上訴好像機率刑期減輕不太大

不好意思因為真的對法律完全不了解,謝謝律師耐心回應

一、上訴期間極短,最後一天以法院收文為準。若要上訴不要超過時間。

二、法官量刑的想法每個都不同,我曾任三名法官之助理,了解法官酒駕之參考因素,真的是每個法官都不同,也只能努力了。

三、上訴努力爭取輕判,就算沒成功,至少也緩一緩時間籌個錢,不然快過年了。

四、若判決確定則可試著向檢察官聲請易服社會勞動或聲請分期給付罰金。

台北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1-07 21:36

您好,法官的量刑只要在法定範圍內,都沒有違法之問題,若真的不服原判,趕快在十日內聲明上訴並說明上訴之理由唷!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若判決主文未宣告緩刑,即表示您父親仍應繳納罰金,但若經濟上有問題,可以在執行時聲請分期繳納或請求易服勞役,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班奇 104-01-06 05:55
元月一日,我因為持有二級毒品搖頭丸2顆(約0.5克) 而進入地檢署,也坦誠有食用。 我是初犯,無前科。 請問大家,我有辦法做戒癮治療嗎? 我持有的部分會影響到我無法做戒癮治療嗎? 如果要做戒癮治療,我現在該怎麼做? 是不是要在檢察官裁定前要謝狀? 希望有緣人可以幫我解答? 真的不希望這樣對家人不好交代 又失去了一份工作??謝謝。

要具狀向地檢署聲請,趕在檢察官聲請觀察勒戒前,盡快聲請,本所常幫當事人聲請成功,可來電討論

就有關您所提(違反毒品條例 )的問題,歡迎您直撥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E-MAIL:q102327955@yahoo.com.tw與本所聯繫,本所將循法律實務回覆您的問題,提供您最優質、最專業的法律扶助服務。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1-06 09:1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應該在檢察官給予勒戒處分之前就聲請,建議可以先備妥狀紙。

 

法律小學生 104-01-06 12:05

大大你好 就你所述的情形 確實是有聲請院外治療 不被勒戒的空間

             但一定要儘速處理在時限內提出才行 

             你可以來信shishian94@yahoo.com.tw

              再與你分享協助朋友  成功處理此類案例的經驗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1-06 22:1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應於觀察勒戒裁定下來前,盡速委任律師具狀請求緩起訴戒癮治療,若待觀察勒戒裁定下來,就沒有機會了。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您好:

如果您為初犯或是隔5年後才再犯者

則可儘速具狀向檢察官聲請附戒癮治療之緩起訴處分

以免受裁定觀察勒戒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小王 104-01-05 14:58

律師 您好!

今年3月與女性友人聚餐,期間有喝酒,過了3天後,他認為有失憶的狀況,懷疑被性侵,因此去警局報案,我被列為強制性侵害嫌犯。我只是好心送她回去,絕無不軌的狀況。她去驗血/驗尿/驗私處是否有傷口/驗DNA皆無證據,也無藥物反驗,檢察官最後不起訴處分。

小弟的問題如下:

1. 對此飛來橫禍,就算獲得了不起訴,我是否已留下前科? 良民證及日後換工作,皆會被註記有前科紀錄?

2. 是否可對其提出毀謗誣告民事刑事訴訟民事賠償金額捐給慈善機構? 

隱居 (邵勇維律師) 104-01-05 15:24

律師 您好!

今年3月與女性友人聚餐,期間有喝酒,過了3天後,他認為有失憶的狀況,懷疑被性侵,因此去警局報案,我被列為強制性侵害嫌犯。我只是好心送她回去,絕無不軌的狀況。她去驗血/驗尿/驗私處是否有傷口/驗DNA皆無證據,也無藥物反驗,檢察官最後不起訴處分。

小弟的問題如下:

1. 對此飛來橫禍,就算獲得了不起訴,我是否已留下前科? 良民證及日後換工作,皆會被註記有前科紀錄?

2. 是否可對其提出毀謗誣告民事刑事訴訟民事賠償金額捐給慈善機構? 

一、關於第一個問題,會有前案紀錄,但是是嫌疑不足的不起訴處分。我認為不會影響到你的工作及良民證。我之前當檢察官時曾經被精神病告瀆職,跟陳水扁、陳聰明一起列被告,我的前科表也有瀆職前科,不過是簽結而已。

二、刑事部分,只有針對事實有懷疑,並非全然捏造,就不會構成誣告,例如他是說疑似遭性侵,並沒有指訴你的生殖器確實插入他的生殖器,這樣要成立誣告是有困難的。

關於誹謗的部分,他有到處宣傳嗎?

其他的疑問,可以賴過來id  ncc101ds

司法官四十三期邵勇維律師敬上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不起訴處分,在良民證上也會顯示無刑事紀錄,無庸擔心,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多多 104-01-03 21:47

朋友是學校的普通教職員,六十幾歲要準備退休了,身體很不好還有一隻腳殘廢,
學校有一群同學抽菸,他去勸戒菸結果引發那群高中生不滿,
結果他們其中一個女生就說我朋友對她性騷擾

學校被女方家長投訴要他去付錢和解 他說他根本沒有所以不願和解
檢察官和性平會跑來調查那群學生一致供詞說有性騷擾
甚至女生家長還說有看過他摸女兒的頭


我朋友很冤枉,一生清白等退休卻遇到這種事情
從頭到尾就是那群學生說的當證據
檢察官還說他的傷是裝的沒這麼嚴重

最後一審還被判刑三年.....


現在他們家陷入慘況根本不知道怎麼辦 律師說二審只能先要求要測謊

我覺得很奇怪要是被摸的話不就驗指紋就好了
我朋友就無法否認了阿
他們什麼證據都沒有 也不願做測謊 開庭又答不出話 只說很難過

完全不知道要怎麼才能讓法官相信我朋友是清白的!!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2-03 16:21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性騷擾一審判3年算是很重。

2、證據方法上,就是測謊、證人或是監視錄影畫面等。證人必須透過交互詰問來彈劾證人證詞

3、上訴的部份,建議應該備妥相關事證之後尋求正式諮詢為佳。

 

haosen 104-01-03 03:48

請各位律師大大解惑也

我是原告,告對方(管委會財委)偽造文書,地檢署檢察官偵查後確定是偽造文書!

和解之後,其內容是要公開書面道歉並取消管委會財委津貼3000元至任期(103年7月至105年6月)結束為止,大樓規約明確有寫任期時間,所以我並沒說要什麼時候到什麼時候結束.

結果12月31日公開書面道歉,內容竟然寫104月1月至104月12月任期結束,那剩下的6個月是要繼續領嗎?我有提醒對方請修改,目前尚未更改?

道歉書要貼在公布欄然後拍照寄給檢察官,證明有公開道歉,如果對方執意不修改,這樣和解能算正式成立嗎?如果我拿大樓規約給檢察官看,表示對方沒誠意,我對被告的行為感到不齒而要讓被告真的受到法律懲罰(不和解了,讓她直接受法律制裁),我的動作要如何處理?

備註:被告緩刑一年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2-03 14:1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如何和解?和解書還是法院和解?

2、可以用狀紙的方式陳述,讓檢察官知悉我方希望對方遭受的處罰。

 

 

 

菲菲 104-01-01 15:50

日前收到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書

因先生違反暫時保護令

最後一段寫著-如已達成民事和解而要撤銷告訴或...請即另以書狀向簡易法庭陳述或請求傳訊

我沒有打算撤銷保護令.但目前也不希望先生因違反保護令而有刑責或罰鍰

我該怎麼做

對違反保護令者,可處三年以下徒刑、拘役或併科新台幣十萬元罰金,歡迎您直撥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E-MAIL:q102327955@yahoo.com.tw與本所聯繫,我們將循法律實務回覆您的問題,提供您最優質、最專業的法律扶助服務。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

提醒您,保護令是可以由申請人向法院聲請撤銷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1-01 20:26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違反保護令公訴罪。

2、可以撤回告訴的部分應該是傷害罪。

3、以狀紙陳述即可。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1-01 21:1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委任律師撰寫書狀向法院表達您的意思。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菲菲 104-01-02 11:09

我並沒有提出傷害告訴

違反保護令公訴

那我還要寫狀紙嗎?

我沒有要撤銷保護令 目前只是不希望他有刑責或罰鍰

本案應請先生在法定上訴期間提起上訴(收到判決後,十天內)
再由你寫狀對於不願先生被判刑的部分,表示意見。

建議你找律師協助處理。
張祐豪律師
0979048985
02-27587681

婷婷 103-12-31 20:10

今年6月份因上網找工作,被詐騙集團騙了提款卡~

因為我的帳戶被利用,所以我是被告

後來12月份收到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書,沒多久

有收到一份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起訴~上面是一位受害者先生

他被騙19萬~所以這份文件意思是~我要還他19萬嗎?

能分期或是找那位先生談呢?

因為我現在一頭霧水。。。。

顏寧 (顏寧律師) 103-12-31 20:35

您好,對方提起附帶民事請求損害賠償,您可與對方就還款條件比如分期等條件,協調和解

一、刑事部分簡易判決處刑可不開庭且速度可以很快,若要爭個清白宜速寫狀請求法官開庭審理。刑事若勝刑附民也會勝。

二、反之,若要認罪和解求輕判,則可聲請調解,與對方談分期。

三、曾有人捶腫了手聲淚俱下哭著說他沒做壞事就算被冤枉,還是一毛也不賠。這看你了,是認罪還是爭清白要自己決定。

四、若有困難請不起律師可找法律扶助基金會協助。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7

林老師 103-12-29 01:55

前些日子上班,離開辦公室在園區騎乘公務車時,遇見老闆與管理員在對話便停下來聆聽,好像在爭執什麼,不是很了解,但聽到管理員囂張地說他親戚是議員、檢察官怎樣怎樣的,我就說"檢察官有什麼了不起"(我是因為管理員當下囂張的語氣說出口而非針對檢察官的行業)他便指著我說"沒你的事",我就離開了,事隔多日收到警察通知我去做筆錄,說有人告我恐嚇,警察說管理員報案指出當日11點我"夥同"我老闆去找他並對他說"檢察官有什麼了不起,我懶X給你吃"於是告我恐嚇(好像也有告我老闆);我是騎車遇見我老闆才停下來的何來夥同之說,那天的事是下午發生的,因我的常態上班時間是中午12點(可惜無打卡紀錄)很少很少會提早到公司,也絕對沒有說"我懶X給你吃"那句話,當然連他叫什麼名子都不知道(現在也還不知道),而我的前一份工作是國文代理教師,對於這種話語更是不會去說出口;做完筆錄後隔些日子就收到了簡易庭的通知單,就在近日即將要報到。
故想詢問各位專家的意見,雖然朋友都說不會起訴,但還是會擔心到睡不著覺,尤以日期將近失眠更為嚴重,對於此事件的處理方式,是否可提出保護令等相關措施至少保障我未來不再遭受此人不實指控之官司(因工作需求未來還是會有碰面及交談工作內容的機會,不然我是想避而遠之以免又被加話控告)或者提出誣告妨害名譽誹謗、性騷擾等類似的懲罰,以達到告誡阻嚇的作用,以免事後不斷以官司騷擾,因對法律不了解,希望借助各位專家替小弟解答,謝謝。

就您所提【毀謗恐嚇】的刑事問題,歡迎您直撥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E-MAIL:q102327955@yahoo.com.tw與本所聯繫,本所將循法律實務回覆您的問題,提供您最優質、最專業的法律扶助服務。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

 

您好:

1.依您的描述並未構成恐嚇罪,除非管理員能提出其他人證或監視錄影帶,證明您確實有恐嚇的行為。

2.您的情況並未符合申請保護令的條件,但您對方的行為涉嫌違反刑法第一百六十九條第一項之誣告罪,因此若您認為對方故意陷害您,一旦對方申告之犯罪事實經過檢察官為不起訴處分,或法院為無罪判決後,您即可向檢方提起誣告告訴。若您有任為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咨詢。

 

一、不用過於擔心。

二、一般就算有錄影帶也很難證明有恐嚇

三、恐嚇成立一般的證據

[一]自己承認[你沒有恐嚇他,千萬別亂認]。

[二]錄音[如果不是你的聲音可以請求聲紋鑑定,如果真的有說而且被錄到音,那做法就不同了。

四、如果這樣說你還擔心,可以找個律師查一些無罪判決給你參考,也查一些有罪判決給你參考。很多人擔心是因為不懂,如果都讓你懂了就不會怕了。台灣刑事實務上特重供述,而被告供述不論是在警局、地檢,或法院的供述都可當做不利被告之認定,所以講話之曾一定要想清楚。

五、如果告他誣告,他持續的不斷的找各種理由跟你糾葛,未必是好。誣告的部分如果檢察官認為他有檢察官會自己處理。

六、以上,希望有幫到你。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

林老師 103-12-29 13:29

謝謝各位專家的答覆,也放心了,其餘就就交給檢方偵辦是否有誣告罪嫌就好,我沒有說的話當然也不怕別人憑空拿出的證據,再次感謝律師們的專業意見,讓沒有法律專業知識及相關資源的我心裡能夠踏實也知道如何應對^_^

阿德 103-12-29 00:15

日前騎機車在路上,遭人持bb槍攻擊,車體中彈,脖子中彈,眼睛也差點中彈,驚嚇之餘,緊急煞車,幸未摔車,也未遭後方車輛追撞,射我的人,我自己找到,對方也坦承,報警後,警方只以社維法63條第1項移送地院,後來自己上地檢署告發第185條 (妨害公眾往來安全罪),日前開偵查庭,檢察官一直著墨在損壞或壅塞陸路、水路、橋樑,或其他公眾往來之設備,說不符合,我說或以他法致生往來之危險者, 這就符合,所謂致生往來之危險,只須發生危險為已足,不以發生實害為必要,刑法第185條第一項之「以他法致生往來之危險」罪之「他法」,係指除損壞、壅塞以外,其他凡足以妨害公眾往來通行之方法皆是,要我遞陳報狀給他,我實在是納悶,我想知道我的見解是對的還是錯的,懇請律師賜教解答,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2-29 10:26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有關於他法的部分,必須與前面的損壞、擁塞同類型。

2、建議可以委請律師撰擬狀紙反駁前開見解,倘若您的脖子有受傷的話,可以一?提起傷害告訴。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

小魚 103-12-28 23:32

關於一個被控電話詐騙的案件,被告被傳喚到案時,解釋自己是在不知對方是意圖販賣手機門號的情況下才簽下同意書,且對方尚未出面與其對質,所以檢方暫且相信被告的說詞。但我手上現有被告親口對我承認自己其實早知對方有販賣手機門號意圖的錄音檔(是我與被告的對話),請問:
(1)匿名提供的錄音檔,如欲做為指控被告的說詞,法律效力如何? 是否會因為匿名之故而不採信?

(2)若是因匿名提供的關係,辯方律師是否有機會攻擊資料來源而使錄音變為不採信? 

(3)檢察官若收到此暱名錄音檔,是否會根據譯文中提供的資訊,做出傳喚對話人來證實其真實性的動作?若是錄音對話中的當事人能出面證明其對話為真,是否可加重可信度?

(4)如果一定需要讓檢察官知道提供者是誰,錄音檔才有法律效力,那麼請問還有哪些人會知道匿名提供者的真實身分? 什麼情況下會曝光提供者身分?

(5)如果真的一定要匿名提供檔案,請問律師是否有何更好的建議,使該錄音檔能發揮作用?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2-29 10:32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在訴訟進行中,重要的是能否從內容中認定被告涉案事實,倘若匿名提出,則要如何做證據連結將會有很大的疑義。

2、倘若您擔心安危問題,可以向檢察官一?陳報,保障您的安全即可,否則以匿名提出在實務上,大多會隨意帶過,避免程序上侵害被告權益遭上級廢棄。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小正 103-12-27 01:44

本人因好奇吸食安非他命~於12/25被查獲(本人無任何前科)!沒有搜到毒品,但搜到吸食器(內含殘渣約0.04g),在偵訊時坦承吸食並驗尿!12/26(台北地檢署)檢察官複訊時,問我要不要參加"他們的戒癮班",1.請問檢察官說的戒癮班跟強制勒戒有什麼不同?檢察官複訊完後就將我裁定飭回,2.請問我這樣算是緩起訴嗎?3.我需要申請緩起訴院外戒癮治療嗎?若要申請,請律師擬狀費用大約多少?4.如果真要申請,現在還來的及嗎?

現在我心急如焚都睡不著~請各位律師幫我解答~~謝謝

 

您好:

依您所述您為初犯

則現在仍可儘速具狀向檢察官聲請附戒癮治療之緩起訴處分

以免受裁定觀察勒戒

戒癮治療是在外面之醫療院所而不是在勒戒

本所有代撰訴狀服務

歡迎於上班時間致電本洽詢

就您所陳違反毒品條例的後續法律問題,歡迎您直撥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E-MAIL:q102327955@yahoo.com.tw與本所聯繫,本所將循法律實務回覆您的問題,提供您最優質、最專業的法律扶助服務。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2-27 21:1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應盡速委任律師為您具狀向地檢署檢察官請求緩起訴戒癮治療,若待觀察勒戒裁定下來,再請求就沒有機會了。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法律小學生 103-12-28 15:15

大大你好 依你的情況 確實要儘速具狀爭取院外治療

 且一定要在時效內儘速處理  才有可能不被勒戒

你可以來信shishian94@yahoo.com.tw

再與你分享協助朋友 成功處理此類案件的經驗

gerald 103-12-26 01:03

請問 本人曾經因為吸食安非他命 並於102年6月間 進入勒戒所 經錯38天的勒戒觀察後 才出來 但又在103年 12月23日晚間 因為在LINE上與人約定 由於通話記錄全遭警方鑑識 所以在與朋友約定的時間與地點遭到警方的盤查 並帶回分局 搜出帶有吸食器 並接受尿液採集送檢 而本人確實在近期內有吸食過安非他命 當晚在分局拘留 隔日移送台北地院 當日開庭 檢察官回答 在5年內二度吸毒 將會遭到判刑 請問最嚴重的刑責是否就是所謂的戒治 就是在進入勒戒所 需要6~7個月的時間後才可望出來?  在請問有無可能法官判決為緩起訴 或是在指定醫院接受觀察勒戒 或是法款處理呢? 在請問若不希望遭到判刑 那在面對法官詢問時 該怎麼回答也有可以不遭判刑? 謝謝回答!!

林智群 (klaw) 103-12-26 09:17

 你之前已經被緩起訴一次了,這次不太可能被緩起訴,

會連同之前那一次一起處理

至於勒戒部分,你也是再犯,不會給你戒癮治療

就有關您所提(違反毒品防制條例 )的問題,歡迎您直撥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E-MAIL:q102327955@yahoo.com.tw與本所聯繫,本所將循法律實務回覆您的問題,提供您最優質、最專業的法律扶助服務。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

1.本件您是在觀察勒戒後五年內再犯施用毒品罪,故依法不再適用觀察勒戒或附命戒癮治療的緩起訴處分機制,檢察官只能依法起訴。(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23條第2項)
2.本件是涉犯施用第二級毒品罪,初步來看應有很大機會遭判六個以下有期徒刑而得以易科罰金或易服社會勞動(詳細可能得進一步視您有無其他前科紀錄等情形),故後續建議您可以考慮寫狀子(求情)請求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處刑進行偵結,而依照刑事訴訟法第449條第3項規定法院以簡易判決處刑所科之刑以宣告緩刑、得易科罰金或得易服社會勞動之有期徒刑拘役或罰金為限。從而檢察官若准以聲請簡易判決處刑進行偵結,則基本上本件犯行,原則上即以易科罰金或易服社會勞動來處罰而不用坐牢。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0條
施用第一級毒品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施用第二級毒品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23條
依第二十條第二項強制戒治期滿,應即釋放,由檢察官為不起訴之處分或少年法院 (地方法院少年法庭) 為不付審理之裁定
觀察、勒戒強制戒治執行完畢釋放後,五年內再犯第十條之罪者,檢察官或少年法院 (地方法院少年法庭) 應依法追訴或裁定交付審理。

刑事訴訟法第449條
第一審法院依被告在偵查中之自白或其他現存之證據,已足認定其犯罪者,得因檢察官聲請,不經通常審判程序,逕以簡易判決處刑。但有必要時,應於處刑前訊問被告
前項案件檢察官依通常程序起訴,經被告自白犯罪,法院認為宜以簡易判決處刑者,得不經通常審判程序,逕以簡易判決處刑。
依前二項規定所科之刑以宣告緩刑、得易科罰金或得易服社會勞動之有期徒刑拘役或罰金為限。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如果您覺得以上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gerald 103-12-26 14:31

請問 若希望法官判決為易科罰金 或社會勞動的機會大嗎? 若希望能委任律師處理 請問大約需要多少費用? 律師的勝算機率大嗎? 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2-26 17:4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五年內第二次施用毒品,將以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0條規定起訴之,您可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請求向法院聲請簡易判決處刑,並請求得易科罰金有期徒刑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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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好:

如果能附上相關值得憫恕之事證資料

也許可以求得輕判之機會

本所有多項代撰此類型訴狀之案例

歡迎於上班時間致電本所洽詢

法律小學生 103-12-28 15:18

大大你好 依你所述的情形 你必須儘速爭取院外治療

或是易科罰金  才能替代勒戒的處罰

但一定要在時效內處理  你可以來信shishian94@yahoo.com.tw

再與你分享協助朋友  成功處理此類案件的經驗

103-12-25 17:34

台灣花蓮地方法院檢察署執行傳票命令

 

有期徒刑三月,保安緩刑管束,緩刑三年

 

藥事法

我怎麼怎麼是被傳人受刑人

備註,入監服刑案件,如欲就近於居住地監獄服刑,得提出住居轄區外證明文件,向執行檢察官申請囑託執行。

 

所以這要入監服刑嗎??我

 

 

 

 

林智群 (klaw) 103-12-25 17:49

你是被判緩刑,不用關的,去那邊檢察官問一問就會放你走,

只要緩刑期間按時報到即可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緩刑即暫緩刑的執行,所以您三個月的徒刑不用執行,但由於本件有保安管束,所以此部分仍會執行,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3-12-25 23:5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緩刑就是暫緩執行之意思,所以不用擔心。

九州男 103-12-24 09:00

律師 您好

我今年二月 騎摩托車被一輛貨車

對方央求我說趕時間 不要報警 到時候維修單出來 會負責

後來維修單出來 對方也一故延拖 後來我就提告

到了偵查庭 對方也說要和解

檢察官的見證下簽下和解

對方並於12月20日賠償1萬4千元

檢察官有在和解書上明記說 賠償後 才撤銷告訴

而且當時檢察官有告訴我說 如果對方沒賠償這1萬4和解

我可以拿這和解書 去民事法庭申請賠償和解

並且還可以再去申請車禍時所受的損失

(我車禍損失約1萬4修車費+7天無法上班的診斷證明書約共2萬1)

並且還可以申訴過失傷害

(檢察官和解金跟車禍損失是兩個部分)

而現在過了12月20日 對方卻一直避不見面

那我該如何申請關於民事求償和解金以及車禍損失這兩個的部分?

另外 我有辦法對他進行假扣押強制執行嗎

又該需準備甚麼資料呢

另外 那我刑事部分 過失傷害 又該怎麼申請?

對方一直放我鴿子 讓我很不悅

我有辦法精神求償

非常感謝律師的回答~~ 

 

 

就您所提示的問題,為維護您的權益,請您直撥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E-MAIL:q102327955@yahoo.com.tw,與本所聯繫,我們將循法律實務回覆您的問題,提供您最優質、最專業的法律扶助。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

您好:

1.當對方不願意支付和解金,您可先寄發存證信函告知對方限期內出面處理,若對方仍置之不理,您可將法院和解書及存證信函當成證據,向法院民事執行處提出強制執行之申請,查封拍賣對方之財產,並查扣其銀行存款及薪資抵償。

2.此外,因為過失傷害屬於告訴乃論,若您在車禍和解簽訂和解書時,已經撤銷刑事告訴,就無法以對方未支付和解款項再行提告,若您和解時尚未提出刑事告訴,現在即可提告,並注車禍提告時限只有半年,達到以刑事來逼民事賠償的效果。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咨詢。

九州男 103-12-25 13:19

謝憲愷律師 您好

早上有接到事務官詢問和解的事宜 我說明情況後 事務官就說會繼續起訴

(呼 鬆了一口氣)

謝謝您 想在請問一下

1.和解金的部分 就是先寄存證信函 再將和解書 一塊送到民事執行處來解決

2.關於車禍的損失 是在另外由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起訴狀

所以這樣我共可以求償和解金的金額(1萬4)

車禍損失的金額(2萬1 有收據) 共約3萬5千元 這樣對嘛 

非常感謝您的回答~~

 

IJAY 103-12-24 06:42

今日應為賣遊戲主機送盜版被抓~第一次開庭時因有和對方達成和解檢察官也當庭有說緩起訴~並當庭立悔過書~但過了半年毫無消息直到今天又收到開庭通知~到了庭上檢察官要求告訴人提供商標等等證據給他看!後又問我到底是贈送還是賣遊戲光碟~本人一開始當然說是送的不是賣!但是檢察官那裏一直要求我的證據~因本人沒證據~只有打電話約賣家出來交易而已~所以跟檢察官說明!沒有證據~後來檢察官說我沒證據就是有賣~我只好當庭承認有賣!檢察官問完以後就匆匆的說一句~我著作權緩起訴沒錯~但商標法就有問題~然後就匆忙的說他再回去研究看看!回到家以後父親大怒說我幹嘛承認有賣叫當初跟我交易的人對質~但是告訴人不願幫我做證直說我叫他作?證~所以他也不願意幫忙~請問如果下次有開庭我是直接要認罪呢~還是要找那初那個跟我買主機的人來對質?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2-25 17:15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您當然可以聲請傳喚交易者到庭詰問。

2、不過本文認為,不論該光碟是賣還是送,因為您是搭配主機,因此都算是行銷目的,可能不影響成罪與否。

3、就您所述的狀況,建議可以委請律師協助,避免因為程序不熟悉而遭受不利益。(尤以檢察官這種態度)

 

Nicole 103-12-22 23:06

您好:

開車無碰撞,無人員傷亡,只是單純違規,影響對方行進,但,對方下車用身體攔在我車前叫囂,不讓我前進,槌我車,公然罵三字經,並放話要把我幹掉,全程行車紀錄皆有紀錄,動手打人部份沒錄到,我想詢問

1.可以提告毀謗+毀損+妨礙+自由強制+傷害? 傷害目前蒐證

2.這些如果報案後,一定須先經過調解嗎?因為,我沒有和解的打算,可以直接控告嗎?

3.哪些是屬刑事?哪些是屬民事?

4.整個程序該如何走?需要在哪些程序上有律師的協助?還是檢察官方面即會進行提告

謝謝!

 您好:

1.依您所述應可提告強制罪、毀損罪、公然侮辱罪、恐嚇罪、傷害罪等,但都要有相關證據

2.您可以直接提出刑事告訴後,檢察官如認為雙方有機會和解,才會移送調解

3.告對方犯罪就屬刑事,告對方賠償就屬民事

4.可以先地檢署提出刑事告訴,待檢察官起訴後就可以提出附帶民事訴訟請求賠償

  在任何程序都可以委任律師協助。

阿楓 103-12-21 15:21

律師你好:     請你先看完我講述先入為主能客觀告知感恩謝謝"

1.本人莫名被匯錯款進我帳戶~而匯款人以一通電話要我歸還款項,我也明確講述若是屬實必定歸還,但匯款人是以詐騙方式要求本人提領歸還~而也與諾本人若還款兩千要給本人當工資~我起疑為求證時也疑惑她怎知本人電話就詢問.他說已報案是銀行給的~就請我確認是否有此款項,好撥電給他~但我認為我在忙請他過兩個小時再來電詢問後.掛電他就沒再打了~

2.當下我馬上撥打165專線告知情形,165人員告知我那騙人~我可以不用理會但我當心若是不法款項本人也會有刑事責任就請教如何,165人員就給我郵政中心電話,說只要我打去求證就免刑責而且他們電話錄音,接下我打去經郵政中心人員查證,也跟本人說無接獲通報無須理會~

3後本人有去領2000元但我也不知戶頭沒錢-更何況我有工程款會匯進戶頭所以領錢正常吧!4過一個禮拜我接到郵政中心一通電話根本人說警局有人報案說會錯款問我是否歸還,我沒說不還我要他們查證為何他要匯給本人,還有為何有本人電話查證後必定歸還~但中心人員為難問本人是否願意把連絡電話給警方,本人自認無犯罪也想了解事情原委就答應,隔日晚間接獲一通自認警員的打來開頭語氣就不是很好,就問我是否有此匯錯我是否歸還~因他語氣不佳我就請他自己去查證因他是警察,但他就不悅我也請他查明為何不問匯款人為何匯錯而且疑似詐騙,他不悅就掛斷,後又隔一小時笑笑打來說他知道真相,對他騙我的想說這樣我就歸還了,我說他做違正請他辦他,他說小事幹嘛這樣,後說本人若不還他要告本人侵占,本人認為他們都騙人的就想說要告去告我在跟法官說明,在隔數日真收到警局通知~本想說這次是真的有文件通知就去警局看是如何歸還,結果是做筆錄而且還被當犯人調侃~就因我收到3通不明人士電話就辦我~結果想說去法院在跟法官說~但全都王八蛋的主觀意識詢問我~拿人錢不還~我從頭到尾都沒說過不還,而且那告我證人也在庭上說我說請他放心我一定會還,但都沒有才去備案,那檢查官就叫我們自己談,我正要說浪費我工作時間及金錢名譽,還有求償法官就說哪這麼都問題拿人錢就還人就好,就要我簽名~本人認為被羞辱,對方也不願給費用要我全數歸還,好~我也不想麻煩再指定時間全數以歸還~但竟接獲起訴書~檢察官要我去談而私下竟起訴,我真啞巴吃黃連有苦說不出~還起訴我說我有去提領錢來花用就說我侵占.試問我自己帳戶不能領錢嗎?而且是他匯錯又不是我詐欺~不法所得,我戶頭有沒有錢跟我提不提領有關係嗎?怎就認定我意圖占為己有~這就是我們司法~請問我該去哪伸冤?請指點方向感恩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2-21 17:1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被起訴,您應盡速委任律師為您閱卷,了解檢察官起訴之證據,並討論辯護方向與策略,為您撰寫準備狀及答辯狀,針對是否有易持有他人之物為所有之犯罪行為加以爭執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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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3-12-21 18:43

您好,您可爭執不具有侵占之犯意,並以之為方向答辯之。

小宜 103-12-20 14:56

律師你好!

我想詢問,前陣子家人有收到法庭的開庭通知,

撤銷上訴,更改易科罰金做為懲處,

1.填寫撤銷上訴書狀,是用一般的A4填寫就可以了嗎?

2.要怎麼填寫內容,檢察官才能以易科罰金作為處罰?

 

謝謝

就您所提示的問題,請您直撥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E-MAIL:q102327955@yahoo.com.tw,詳述細節,本所將循法律實務回覆您的問題,提供您最優質、最專業的法律諮詢服務。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2-20 21:4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撤銷上訴,即會維持原審之判決內容,至於是否得易科罰金,需視您判決是否為六個月以下有期徒刑,若非六個月以下有期徒刑,亦無法易科罰金,仍需上訴請求二審法院改判得易科罰金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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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應先敘明案件是在地檢署或已經法院判決,若還在地檢署,撤回告訴則對方可能會獲得緩起訴之機會,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胖子 103-12-20 14:35
這星期三時早上8點我騎車出去買早餐,(男友家)返家開門時突然三名刑警靠過來要求我停車熄火,表明他們是刑警說他們拿著傳票證人身分帶我回我自己家說有搜索票要搜索我家,我到我家門口時我要求等我男友來才開門,警察說你這麼不配合辦案沒關西到時我請檢座來連你叔叔家(戶籍地址)都搜索!!到時搜得亂七八糟可別怪我們,這麼喜歡拖時間到時回局裡你舊知道!我會把你排在最後面才處理,別自以為聰明。 當下我想說請法扶律師到場陪伴結果打電話時卻得到只是傳票他們不會來的回應 而後警察說還要拖是不是?真的要我們給你上手銬直接等檢座來搜查你才肯配合是嗎? 請律師? 我看你有那麼多錢可以請嗎?到時候沒請到我們可要笑死你!還是你要打110?我們告訴你現在請律師來也沒用啦!律師到場也不能干涉我們警方辦案,只能在旁觀看而已,真的不要以為自己很聰明!反而會害到你自己拉! 後來我不知道怎麼辦才好,一直哭 警察很生氣的大聲說真的不配合我們警方欸,我們沒必要陪你在這你拖! 然後其中一名刑警拿出手銬來說把他銬起來好了這麼不配合!帶隊的小隊長說我打電話請檢座來先把他銬起來順便叫他先在搜索票上簽名!等等檢座來就說他極度不配合辦案等話 .... 我才22歲甚麼也不懂...我好怕會怎麼樣更怕他們上我手銬,最後拿著手銬與拿個搜索票的警察直接靠過來要我簽名(手銬的則是在旁作勢要銬我)然後說等等等檢座來看誰比較難看!我們現在頂多也只是去你房間看一看等等檢座來可就不一樣了整棟房子(現居地址)與隔壁你叔叔家(戶籍地址)都跟你翻過來看!!搞得亂七八糟也是因為你自己不配合辦案,自己看著辦。 我心生巨大恐懼求警察別這麼做我簽 我簽.... (我不知道搜索票要簽同意搜索??還是真的搜票根本不用簽名?) 警察說哭什麼自找的 !!  簽了之後檢座也沒來??  要求我帶他們去我房間我說要等我男友來(因為我家沒人)在場只有我跟警察4人所以我想等男友來 警察跟他同事說他還是一樣不配合欸,另一個警察說直接上銬!不搜了!直接待他回局裡!晚點等檢座來局裡在直接待他回來把他叔叔家與他家全部搜索! 浪費我們時間!莫名其妙! 然後警察2個靠上來抓著我的手向門外走去要上車,我就說好好好 給你們搜給你們搜..... 後來他們只有去我房間裡看看找找就直接帶我回局裡做筆錄,做完後警察拿一張傳票給我說這是你的證人傳票收好! 我就問請問我只是證人!你們也不是拘提我!剛才搜索時也沒搜到任何違禁物!我是否能夠拒絕採尿!? 警察說:他又開始不配合了,自以為聰明?就跟你說了不要一直耍小聰明只會害了自己,現在不想採尿沒關西等等我們去跟檢座申請強制採尿!到時看你尿不尿!! 被恐嚇脅迫之下,我說我尿我尿.....簽下自願採尿的單子(警察說:白目嗎?他媽的自以為聰明阿?操! ) 後來我第一次去尿因為女警在看我尿所以我緊張的尿不出來,又被帶回辦公室女警與那些警察說我沒有尿阿,警察就說時間是你自己的沒關西我讓你最後一個才送!這麼白木還不配合我們沒必要讓我好過! 第二次我說我想上廁所警察生氣的說到底有尿還沒尿阿?再等一下好了免得現在請女警來你等等又沒尿!你以為其他警察沒事做是嗎?都為了我跑上跑下就好了!! 所以等一下再叫女警帶你去,後來我忍到肚子都痛了很痛苦的和警察說拜託快點我要上廁所,警察才請女警來帶我去,去到廁所我尿了但故意沒用杯子接,裝了一點點馬桶的水,跟女警說對不起沒接到..只接到一點點... 女警說那就先到到小罐子裡等等有尿再補滿,又帶我回辦公室,跟警察說我尿沒接到只接到一點點, 警察就好幾個站起來說幹他媽的耍人不是這樣耍,有尿還能沒接到?操他媽的騙誰阿!耍什麼小動作阿把那兩瓶尿給我丟掉! 把這一壺白開水給我喝完,拿杯子到水叫我喝,我一喝完就馬上又到給我叫我喝..直到水壺的水真的快沒了才放過我...當時我邊哭邊喝,喝到肚子痛..又想吐..,我說可以休息一下再喝嗎? 警察大聲罵我自找的給我喝完! 喝完後想上廁所時我跟警察說,警察直接標我髒話罵我說不要再耍人了拉!他媽的你以為我們是白癡?說尿就要馬上叫女警上來陪你去?等等又不尿? 那麼喜歡讓我們等,那我等等在教女警上來好了,你慢慢等哈! 後來過了半個多小時才請女警上來,不過這次剛剛標我髒話的男警和女警說陪他一起去看我採尿,說我小動作很多這次看我怎麼做!叫我把外套和身上的東西全部拿出來,我身上剩一件長袖衛生衣和牛仔褲,然後叫我去廁所,一到廁所裡時男警先走進去把馬桶蓋全部放下來要我在馬桶蓋上尿就叫女警仔細盯著我尿他走去女廁門口等! 那時候我生裡期來所以導致弄的馬桶蓋上都血, 杯子裝滿時我放在地上 我說我可以繼續尿嗎? 女警說先擦一擦拉!! 我以為他是要我擦杯子,結果他說是教你把馬桶蓋上擦乾淨在掀馬桶蓋繼續尿!誰叫你擦杯子阿,男警在外頭喝斥他又在搞小動作了是嗎? 女警說沒有拉!他生裡期來稿的馬桶蓋上都是血拉!我叫他先擦掉! 後來我擦掉後我就繼續把剩下的尿尿完,要衝水時 女警說別衝!要求我把褲子穿上把杯子拿出來,他走進去看馬桶就對著外頭男警說他的尿怎麼那麼奇怪? 男警一聽跑進來說怎麼了是嗎? 女警說你看他剛剛在馬桶蓋上尿就有血,現在尿在馬桶裡的尿就沒血怎麼那麼奇怪? 男警就瞪我說小動作很會耍拉,很厲害嗎用偽尿?! 我立刻反駁說剛才女警要我先擦一擦我也順便先擦一擦我那裏再拿乾淨衛生紙擦馬桶蓋,後來我繼續尿沒有血我也不知道為甚麼! 男警對女警說認為有問題就叫他把杯子尿到掉,沒問題就叫他裝起來 當下我很絕望覺得一整個被汙辱被欺負...我不懂法律...更不懂警察辦案程序...法扶律師也沒來伸出援手.... 人權像過街老鼠般被踐踏的稀巴爛....好丟臉真的好丟臉..... 而後把我送地檢,以證人應訊.我要求檢察官給我替代療法院外治療或罰金,社會勞務義,檢察官說他會斟酌..... 直到晚上12點我才從法院走出來結束這個噩夢... 我8/10號剛從觀察勒戒出來到這禮拜2前都不曾施用..但這星期二時我因為氣我男友他朋友施用與清洗吸食器的水沒丟害我不知道把水 喝完 我在垃圾桶看到一個殘渣球就拿出來故意燒吸了兩口對我男友說真的那麼想要我再吃就對了?   結果隔天莫名其妙被帶回局裡又被採尿..... 我還在讀大學日間2年級,剛勒戒出來,五年內再犯不是會被抓去關3個月或是戒治嗎?? .....要事真的進去關我這輩子也毀了..我也不想活了.... 我想問還能夠主張尿液無證據力嗎?....星期三真的是個煉獄噩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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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佑璟 (房律師) 103-12-20 21:2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五年內有施用毒品之紀錄,您再次施用,恐遭起訴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十條,您可委任律師為您具狀請求六個月以下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3-12-20 22:12

您好,若是二級毒品,有機會求得易科罰金

胖子 103-12-19 21:34

警方告訴我我以證人出庭 我說我非現行犯也沒有搜到任何違禁物品 我可以拒絕採尿嗎? 他們說沒關係要拖時間陪我拖!大不了他們和檢察官說我很不配合他們辦案申請強制採尿而以,到時只是我麻煩更多。威脅口氣  但我就很怕會怎麼樣而不能回家 到最後就簽了  ,我開庭時是以證人出庭應訊,我還能主張我尿採無證據力嗎?   (有施用)

就有關【違反毒品防制條例】刑事案件,應謹慎處理,請直撥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E-MAIL:q102327955@yahoo.com.tw,詳述細節,本所將循法律實務回覆您的問題、提供您最優質、最專業的法律諮詢服務。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2-20 21:1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有施用毒品驗尿結果呈陽性反應機率很高,您應盡速委任律師為您具狀請求緩起訴戒癮治療,若待觀察勒戒裁定下來,就沒有機會了,至於是否能採納,檢察官若決定採納,即使您爭執,意義亦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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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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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喵 103-12-17 18:58

提告公然侮辱恐嚇毀謗

有開偵查庭了

檢察官說會另外通知調解委員會

之後也和對方去調解委員會調解

我的和解要求是和解賠償金一萬、名譽賠償金五萬

對方說不和解要直接上法院

我說好,就生氣地走了

請問我的後續動作要做什麼呢?

法院會主動通知我開庭嗎?

還是我要去法院申請起訴才會有動作?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調解不成,則刑事偵查會繼續進行,而若要請求賠償,則需另行提起民事訴訟,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3-12-17 23:44

您好,調解不成立會回到地檢署,再由地檢署繼續決定是否起訴,若起訴即可提起附帶民事請求損害賠償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2-17 23:5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對對方之犯罪行為及證據加以分析整理,以利檢察官起訴對方之犯罪。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Ken 103-12-16 20:08

各位律師大大您們好:

小弟在今年7月收到親外婆寄來的存證信函,內容提及她及阿姨有金飾首飾若干於民國81年10月1日寄存於小弟的母親之銀行保管箱內,而小弟的母親於去年(102年)12月亡故,認定小弟(獨子)和我父親兩人共同繼承了該銀行保管想。現向我二人追討其所有物,存證信函上附有外公(歿)手紙影本兩張,宣稱當年外公親筆所寫,記錄當時寄放之物品項目。小弟看過原件,大略如下:1.金手鍊3條(新) 2.金戒指9只(新6舊3) 3.珍珠戒指1只(新) 4.....(後略,就是一些品項),共兩張,一張記名"美文(外公名)寄存",另一張記名"詩安(阿姨名)寄存",兩張紙條樣式相同,惟寄存仁和品項及數量不同,皆載明"81年10月1日",但是上面並沒有說寄存於何處,也沒有說寄存於何人,更沒有我已亡故的家母簽名或任何認可的蛛絲馬跡。小弟於昨日接獲桃園地檢署傳票,小弟與我爸皆被列為侵占被告。小弟於母親生前取得部分保管箱之物,其中並沒有該清單所羅列的品項,也未曾被交代內有他人寄存物品,只知都是媽媽留給我的。該保管箱在母親病重之前她親自辦理退租並將其清空,一週後小弟又新承租該號碼相同的保管箱。其容物皆為家人在不同時期贈送給小弟的玉飾,舊版紙鈔,紀念幣等等,有部分類似於該紙條提及之物,但是也無法釐清到底是母親或原告所有,因紙條上並無記載款式。對方提告之前有來小弟家中要求返還,但是當時小弟認為這突然蹦出來的紙條子虛烏有,亡母並未向小弟提及。心有存疑所以暫時拒絕返還,況且小弟手上的數量遠遠不及該紙條記載。亡母過世後的財產清單(國稅局完稅證明)上也沒有任何保管箱和金銀珠寶之記載。想請教律師大大,這樣對方告我侵占,會成立嗎?我根本沒有犯意,這些東西都是亡母生前贈與,並不是向原告它們宣稱的寄放,我只是試圖守住媽媽生前留給我的紀念品。還有,單憑這種只有單方具名,信手一寫的紙條能成為對我不利的證據嗎?我根本沒有繼承到這些物品,檢察官會採信嗎?小弟將於本月25日第一次由檢察事務官詢問,請問該如何答辯?需要請律師幫忙寫訴狀或聲明嗎?律師大大撥冗解答,大恩大德難以回報。

Ken 103-12-16 20:18
回覆 Ken 的發言內容:

各位律師大大您們好:

小弟在今年7月收到親外婆寄來的存證信函,內容提及她及阿姨 ... (恕刪)

順帶一提:原告宣稱的寄存日期為民國81年,當時小弟11歲正就讀小學。小弟完全不知道有這回事,今日卻被告刑事,深感無奈。

 您好:

此類型案件應由對方舉證物品確實由您所持有

且您有易持有為所有之侵占故意

如果擔心會有不利之情事發生

建議可委請律師陪同開庭並適時為您辯護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巧可 103-12-16 14:37

您好!想請問我哥酒駕被抓.酒測0.99送簡易地檢所。檢察官問說要直接結案付11萬還是等法院判刑。但我們沒錢檢察官就說等法院判刑。

1等法院判刑比較好嗎?

2我看法條酒駕0.55以上是67500為何檢察官說結案11萬?

3酒駕罰款和無照駕駛兩個罰款都該繳嗎?還是酒駕罰款高過監理所罰款就可單繳一項?

4如果判決下來沒錢繳還有替代方法嗎?因為哥哥本身有酒癮(酒精中毒)無法不喝酒...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2-16 21:36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檢察官說的是不安全駕駛罪,可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

2、不能安全駕駛罪與無照駕駛兩者不相同,無法相互折抵。

阿銘 103-12-16 14:24

請教律師,今年2月酒駕初犯法院判有期徒刑2個月,易科罰金一日一千,併科罰金2萬5(已繳清),判決書沒寫緩刑幾年,同今年11月份不知肇事而逃逸警察通知作筆錄時又看了路口監視器警員說有可能不知情肇事,當下沒開肇事逃逸紅單給我,(已與對方和解),我的問題是~之前酒駕沒有判緩刑幾年只有易科罰金,而這次又肇事逃逸 檢察官會因之前酒駕前科而重判嗎,或如何爭取緩刑緩起訴,(法律問題我都不懂麻煩律師了)謝謝。

您好:

1. 您先前的案件未因酒駕造成人員受傷或死亡,雖然在緩刑要件的範圍,但法官不一定會宣告緩刑,依您的描述,法院最終判處2個月以下有期徒刑,因有易科罰金之餘地,而不須宣告緩刑

2.因您先前有酒駕前科,必定影響此次肇事逃逸的刑度,須再衡量被害人損害程度、您逃逸的實際情況及您有無悔意。因您已和被害人達成和解,若被害人的損害不重,且您表達悔意並證實是在不知情況下離開現場,判緩刑的機會是較高的。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咨詢。

大毛 103-12-16 00:40

本人于6月27日半夜2點在無號誌的十字路口機車發生碰撞,對方也是騎機車,因為對方的老婆女乘客沒有帶安全帽,臉部碰撞到地面,鼻子流血。對方也只有詢問我爬的起來沒就不理我,我請對方叫救護車也不理我。那名女乘客只呼說她很痛要去醫院,他先生跟她講直接帶她去醫院就好不用報警。然後未經過我的同意跟求救就離開,後來我是忍痛打電話跟家人求救,請他們叫救護車跟警察。當時車牌沒記完全加上監視器壞掉,警察一個月才找到人,當時我未提出過失傷害的告訴,肇逃是公訴罪,對方被提公共危險罪。但檢察官建議我們和解,雙方也也去調解委員會,當時我並未提出任何對方賠償的金額,但一開始會議時對方態度輕蔑,證件沒帶還東扯西扯,也不道歉,甚至認為路口碰撞雙方都有錯,他離開沒有問題,他老婆也講她有受傷,診斷證明說她臉部鼻梁撕裂傷縫了幾針,縫完針我要怎樣處理。然後就問我們要求多少,看我也沒怎樣。因為他們的口氣很不好也不道歉,我妹跟他們講我因為傷到頸椎外傷加中央脊髓症候群住院快一個禮拜才出院,復健快半年現在還在復健,如果要賠賠20萬,他們說太誇張了,斷手斷腳也沒賠那麼多,我妹反問他們那你們覺得怎樣才合理,對方說只願意賠3萬,而且我的車又那麼舊買個中古就好,多都不給。我妹就說3萬要到哪找125C.C.的中古車,修車跟住院復健的就不只有這些,而且因為車禍婚禮延期及影響正常的工表作表現,這些都不是金錢可以衡量。我老婆就好聲的跟他們講這是檢察官建議我們和解,不管結果如何都還會送回法院,結果對方就口氣很不好講說送就送啦,然後甩頭就走。如果警察當初找到他們,他們跟我道歉,也許我就能接受當下就合解,我也不是要錢,只是要個尊重跟誠意,但是對方卻在他們自己不想調解的狀況下,隔沒幾天對方老婆反過來對我提出告過失傷害。後來檢察官跟警察都講說我如果要提告也可以那是我的權益的情況下,逼的我不得不提出過失傷害告訴。在初判表上我是左車未讓右車讓人受傷,對方是路口減速外加肇逃,可是他老婆卻沒有肇事因素。我在筆錄也有提出因為右方視線不佳我有停下來看凸面鏡沒車才往前騎,結果看到對方衝過來時還有兩台車的距離,不到1秒就撞過來。我在發生還沒事故的當下已經有注意了,但還是被認定我未禮讓他們,對方女生沒帶安全帽臉部直接碰到地面受傷,當下她受傷意識卻清醒直接離開,回家換機車換駕駛再就醫,歸避警方追查,卻沒有任何的直接責任。現在法院請鑑定委員會鑑定,我現在跟對方的過失傷害,還有對方老婆的過失傷害及對方的公訴案件搞的心神不寧,該如何自保??謝謝!!

馬偉涵 (malaw) 103-12-16 01:45

您好:

既已進入正式法律程序,等待鑑定結果,並保存收集因受傷而支出醫藥費薪資損失相關單據,再提出合理的慰撫金數額,緊咬肇事者過失傷害肇事逃逸作為和解籌碼即可(肇事不以有過失為必要,實務可參照最高法院93年度台上字第5599號刑事判決)。

至於對方太太雖沒有肇因,但就未戴安全帽而受傷乙節,在民事損害賠償抗辯上,或許可參酌其傷勢,援引民法第217條與有過失作為抗辯,以減少賠償數額。至於過失傷害刑事責任,即使沒有達成和解,但只要能凸顯自己有誠意提供合理賠償,只是因為對方獅子大開口而破局,也有機會取得較輕刑責(拘役三十至五十日),運氣好甚至有緩刑

結論:參酌兩造傷勢損失,並參照行車事故鑑定報告結果,索取、提供對兩造都合理之賠償金額,不須放棄應有之權利(民事請求時效為兩年),亦不須因恐刑責而一昧將就對方做出過多賠償。以上供您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