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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N 104-07-12 19:18

您好:
       我持有二級毒品 安非他命 淨重0.82g
並且有使用,被警方釣魚方式抓到,有自願搜索,有坦承使用,有被驗尿
今日以一萬元交保 。

想請問我是初犯,沒有任何前科紀錄,也跟檢察官說一開始是好奇心使然,
那等最後判決時是否有機會判罰金或是社會服務呢?
要是被勒戒那我的工作一定會沒有了...
上網查詢第一次都會被判勒戒,我是否有機會請求罰金或假日社會服務呢?
能讓我繼續工作,也讓我有一次重新的機會。

感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7-12 20:17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施用毒品無法易服社會勞動,依法必須勒戒

至多可以嘗試聲請院外戒癮治療,可以委請律師協助撰擬狀紙聲請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一、    就閣下所述問題,可遞狀聲請附命完成戒癮治療緩起訴處分,如需專業律師支援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即可免費通話亦或使用電郵 q102327955@yahoo.com.tw寫信與我們聯繫。 

二、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地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公理律師事務所、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法律小學生 104-07-12 22:13

大大你好 依你的情況  就像上面律師說的 

            還是有爭取院外治療不被勒戒的空間存在

            但一定要趕緊在時限內處理才行

            你可以來信shishian94@yahoo.com.tw

            再與你分享協助朋友 成功處理此類案件的經驗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7-12 23:1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盡速具狀至地檢署請求緩起訴戒癮治療,若待觀察勒戒裁定下來後,再請求,就沒有機會了。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7-12 23:22
您好,建議您趕快委請律師撰寫緩起訴聲請狀,並在狀子中表達深刻之悔意而願意接受戒癮治療,以降低檢察官直接聲請觀察勒戒之風險。

另外,若驗尿反應出二級之陽性反應,持有二級之部分將會被吸食二級所吸收,不會另外成立犯罪;相反的,若反應出二級陰性反應,則吸食二級之部分檢察官會為不起訴處分,持有二級之部分會直接聲請簡易判決處刑,通常會判拘役20至40天左右(再未有加重持有之狀況)。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您應儘速委託律師代為撰擬書狀,聲請院外戒癮治療,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可以具狀向地檢署聲請戒癮治療,但要趕在檢察官向法院聲請勒戒前,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呂超群 (呂律師) 104-07-13 14:26

您好:

因為您是初犯無前科,所以您是有院外戒癮治療的可能的,但您要儘速具狀向檢察官聲請,不然時間一到您就會被送到勒戒所觀察勒戒

關於詳細情形或是尚有其他任何問題,歡迎您mail到電子信箱gogopower85@gmail.com或直接來電0988-954484詢問。

sherry 104-07-12 16:26

各位律師好,

              我想請問一下,若偵查庭時被告編謊,被我異議之後,檢察官問他是否說謊,他又以我異議的話編另一套謊,如今有發現新事證,事實上並不是被告所說的實情,我有辦法維護我的權益加告他有???偽證罪嗎?謝謝。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要看檢察官是否命被告具結後才作證,如果只是基於被告身份而陳述,因被告在自己案件中不負有自證己罪的義務,也就是說被告沒有陳述真實之義務,就算說謊也不構成偽證罪。

 

希望以上回答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需任何其他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6763850,或來信chinyu0801@gmail.com諮詢,謝謝。

 

一、被告說謊不會有偽證罪的問題,但是如果他是具結後以證人身分作證,說謊就會有偽證的問題。

二、並不是被告說謊他就一定會被判有罪,在其他的證據上面還是要多做努力,這個是告訴人要特別注意的地方。

楊俊鑫律師,預約電話0928967948

sherry 104-07-12 16:22

各位律師好,

              我想請問一下,若偵查庭時被告編謊,被我異議之後,檢察官問他是否說謊,他又以我異議的話編另一套謊,如今有發現新事證,事實上並不是被告所說的實情,我有辦法維護我的權益加告他有???偽證罪嗎?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7-12 16:52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被告不會有偽證罪的問題,至多只是算是犯後態度不佳。

為了避免被告輕易欺騙過檢察官,建議可以委請律師擔任告訴代理人,以保障權益。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一、被告沒有自證己罪的義務,所以被告說謊不算偽證

二、重點是你告他的部分證據足不足,如果不足的話請加強舉證。

三、要多花點心思處理你告他的部分。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及第大樓。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7-12 23:34
回覆 sherry 的發言內容:

各位律師好,

     &n ... (恕刪)

您好,被告不會有偽證罪之問題唷。

鍾孟杰 (鍾律師) 104-07-13 12:23

同前大律師所述,您若覺得對方扯謊,可以具狀說明或在偵查庭以言詞說明,若有證據可證明對方說法不實也一併提出,檢察官都會依法斟酌。

Chris 104-07-11 19:37

律師您好:

我昨天酒駕被測到0.33,初犯無造成任何傷害

今天檢察官開庭問了我幾個簡單的問題就讓我走了,當時緊張並無說太多話,也不知道檢察官判了什麼與有沒有緩起訴

走的時候我一頭霧水,不知道之後會發生什麼是,我非常後悔酒駕

想請問一下之後會有什麼後續程序呢?

我可以回地檢署找檢察官申請緩起訴嗎?

另外如像我這樣的案件通常會罰大約多少錢上下呢(開車,讓我有個心理準備)?

另外罰金可以分期嗎?或者有無其他替代的方式。

因為我現在待業中罰金對我負擔真的是很大。

您好:

刑法第185條之3規定:「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二十萬元以下罰金:一、吐氣所含酒精濃度達每公升零點二五毫克或血液中酒精濃度達百分之零點零五以上。」 請問您有無其他前科紀錄,這會影響檢察官之判斷。 建議您具狀向檢察官聲請緩起訴,內容除了認錯以外,主要說明您現在的狀況(包含經濟狀況),希望檢察官從輕發落,為適當之處分。

一、    就閣下所述問題,如需專業律師支援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即可免費通話亦或使用電郵 q102327955@yahoo.com.tw寫信與我們聯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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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可以寫狀向檢察官聲請,若檢察官未給予緩起訴,則通常會以聲請簡易判決為之,法官也通常會科處罰金,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Chris 104-07-12 08:47

律師您好:

我並沒有前科紀錄,所以我要如何寫具狀?需要請律師幫忙嗎?我需要去地檢署找檢察官嗎?

我現在還是一頭霧水,可以給我一些具體的說明嗎? 真的很謝謝您!

Chris 104-07-12 08:50

律師您好:

我並沒有前科紀錄,所以我要如何寫具狀?需要請律師幫忙嗎?我需要去地檢署找檢察官嗎?

我現在還是一頭霧水,可以給我一些具體的說明嗎? 真的很謝謝您!

您好:

您並無前科紀錄,這點對您有利,初犯向檢察官求情,檢察官通常會斟酌您的狀況,從輕發落,您可以自己向檢察官求情(口頭或書面均可),如果您比較緊張也可以委請律師撰狀或幫您出庭,但是需要支付酬金,建議您將費用節省下來用以支付緩起訴所需。

一、    就閣下所述問題,如需專業律師支援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即可免費通話亦或使用電郵 q102327955@yahoo.com.tw寫信與我們聯繫。 

二、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地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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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ris 104-07-12 22:21

律師您好:

謝謝您的回答,讓我了解許多!

想再請問您個問題,那我要如何再找到檢察官去說明?是去地檢署找檢察官嗎?

因為我當天酒測完隔天檢察官問了幾個簡單問題就讓我走了,

當時我什麼都不知道所以也沒說的特別詳細。

接下來就是等罰單通知了??還是我還會在收到單子去跟檢察官說明?

小黑 104-07-11 14:50

小弟昨日(7/9)接到警察通知做筆錄:以下是我個人當下所見

 

 

半個月(6/18)前騎普通重型機車行駛在內側車道(紅牌在前我跟在後面),當我與紅牌重機靠近前方轎車,行駛於外側車道的轎車向內側車道靠過來(警察說轎車是想要迴轉)與我前方紅牌重機車擦撞,我因跟在紅牌正後方因要閃避車禍,向逆向車道閃避,我當時人車皆無事,我回頭看重機與轎車碰在一起,而我機車與重機都無倒車,當時我嚇到,後我觀察並無感有擦撞到任何人、車,我便離開了,昨日警察通知我,紅牌重機車主左腳有擦傷破皮(他有到醫院開驗傷單),調閱監視器當時我從他左側經過,故我有造事逃逸嫌疑。

 

警察做完筆錄後說他認為我並不知道當時有擦撞到人,且士轎車才跟他有直接關西,但一切都要交由檢察官判定,約1~2個月會寄通知開偵查庭。

 

 

請問我這樣會不會因擦傷真的被起訴造事逃逸,我有啥能做的?

 

萬一真的被起訴了,是不是就有前科?

阿銘 104-07-09 16:23

小弟現年25歲,有正常生活與工作..

一問:上禮拜用手機通訊軟體跟一名少女約定用2000元進行性交易

 當時要約之前只知道對方已經高1,放暑假要升高2..沒有特地去確認她年紀,完成性交易就無聯絡。

但因為對話紀錄被對方家長發現,所以這禮拜小弟被帶至警局做完筆錄了..

筆錄過程中,警方有說對方有說她自己願意的,沒有受到任何強迫,找我去做個筆錄後,就讓我回家,要我等地檢署的通知。

過程中我有詢問警方是否需要請律師,警方回答說我沒有任何前科,這種案件送上去頂多只是罰錢了事,叫我等傳票到在去地檢署說明,看檢察官怎麼說。

二問:警方也有要求看我臉書,有發現到我5月也跟一名少女有用1000元進行性交易

當時見面的時候也無確認對方幾歲,而且對方有抽菸而且行為舉止跟口氣都有點不良少女的感覺

警方做了第二次筆錄,並表示第二份筆錄是讓我以自首的方式來做,想請問這樣會有什麼影響嗎?

我這種情況有需要請律師嗎?

 

小弟我真的知道自己做錯了,之後就算去地檢署,也沒有想說謊,會認錯,只是很擔心父母親沒辦法承受..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7-09 16:50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是滿16歲未滿18歲,可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

2、倘若是滿14歲未滿16歲,可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

3、倘若是後者,則應該委請律師協助辯護。

阿銘,您好:

 
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第22條:
Ⅰ與未滿十六歲之人為性交易者,依刑法之規定處罰之。                
Ⅱ十八歲以上之人與十六歲以上未滿十八歲之人為性交易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台幣十萬元以下罰金。
 
刑法第227條

Ⅰ對於未滿十四歲之男女為性交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Ⅲ對於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六歲之男女為性交者,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1.          依您陳述之事實,第一位少女應該是14歲以上,如果已經滿16歲,可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未滿16歲,可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2.          第二位少女情形同前,但如果未滿14歲,則可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換言之,最少都要判3年,依刑法第62條規定自首雖得減輕,但不多。
3.          這二件在法律上應該屬數罪併罰,翻成白話,就是要判二條罪,刑期加起來。
4.          本法律意見僅供參考,個案結果仍以檢察官處分或法院裁判內容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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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銘 104-07-09 17:42
回覆 曾宿明律師 的發言內容:

阿銘,您好:

 
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 ... (恕刪)

律師你好:

1.第2位少女已滿14歲是我唯一能確定的,但詳細就不得而知

2.想請問依照我的情形,會被判很重嗎?還是像警方說的大部份會偏向罰款?我是否需要請律師協助

3.地檢署的傳票不知道多久會到?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7-09 19:1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未滿16歲可能有刑事妨害性自主犯罪之問題,若未滿18歲性交易,有兒童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之問題,若有證據可證明您主觀認知對方均滿18歲以上,似較為安全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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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4-07-09 20:5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對方未滿16歲,縱使是合意性交,仍會有刑法妨害性自主之問題;若對方為16歲以上未滿18歲,而為性交易行為,則會有兒少性交易之問題。然究竟證據有哪些?畢竟在偵查的時候基於偵查不公開,您可能無法掌握偵查機關所擁有之資訊,建議委任律師陪同偵訊,以分析究竟是要為無罪答辯抑或是與對方和解以爭取緩刑之機會。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除非對方長相真的很成熟,否則一般仍會被認定構成妨害性自主罪,此罪法定刑非輕,建議委任辯護人協助較為妥適,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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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小學生 104-07-10 00:47

大大你好  就你所述的情形 就像上面律師說的未滿十四歲是相當嚴重

              滿十四歲未滿十六歲也是有一定程度的刑責 

              而且你兩件都被查獲了  一定是要立刻處理補救的

              你可以來信shishian94@yahoo.com.tw

               再與你分享協助朋友 成功處理此類案件的經驗

服務於美容護膚店的林姓男子,因為遺失公司16萬元,擔心被公司追討,竟異想天開,向警方謊稱倒垃圾時被歹徒飛車搶走16萬元,經過台南市警五分局偵查隊深入調查後,林嫌才坦承是自己說謊,依誣告罪嫌法辦。

 

警方調查,41歲的林姓男子,有妨害風化妨害兵役、公共危險等前科,5日晚間打110電話報案,指稱在北區長北街外出倒垃圾時,突遭2名騎機車男子搶奪紅色絨布手提袋,袋內有16萬元,林姓被害男子詳細描述2名歹徒衣著特徵、使用未懸掛車牌機車逃逸方向。

 

偵查隊員趕赴現場,並動員線上警力查處,逐一訪問民眾並調閱周邊監視錄影器畫面,實際現場狀況與林姓指稱的時間點根本不符合,專案小組反問林,他無法自圓其說,才坦承並未遭人搶奪,主因是怕被公司求償,謊稱遭人搶奪

 

新聞出處:http://www.bcc.com.tw/newsView.2604259

 

中廣新聞網 – 2015年7月6日 下午4:12

 

 

昍業國際聯合法律事務所律師評析:

 

(一)刑法171條第1項定有:「未指定犯人,而向該管公務員誣告犯罪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同法第172條復定有:「犯第一百六十八條至第一百七十一條之罪,於所虛偽陳述或所誣告之案件,裁判或懲戒處分確定前自白者,減輕或免除其刑。」 

 

(二)本件林男係未指定犯人,而向警局誣告財物遭搶奪之犯罪事實,可能成立刑法171條第1項之罪;惟依報載,林男似已就其誣告罪嫌自白,則可能該當刑法172條而減輕或免除其刑。 

 

()在實務上常會遇到當事人詢問遭人提出刑事告訴而獲不起訴處分,能否反告對方誣告罪,依最高法院判例及判決之意見所示:「刑法誣告罪之成立,須告訴人所申告內容,完全出於憑空捏造成或虛構要件為要件,若所告尚非全然無因,祇因缺乏積極證明,致被誣告人不受追訴處罰,或告訴人誤有此事實或以為有此嫌疑,尚難遽以誣告論罪。」、「誣告罪以意圖它人受刑事處分虛構事實向該管公務員申告為要件,故其所訴事實,雖不能證明係屬存在,而在積極方面尚無證據足以證明其確係故意虛構者,仍不能遽以誣告罪論處。」、「告訴人所訴事實,不能證明其實在,對於被訴人為不起訴處分確定者,是否構成誣告罪,尚應就其有無虛構誣告之故意以為斷,並非當然可以誣告罪相繩。」、「刑法誣告罪之成立,以告訴人所訴之事實完全出於虛構為要件,如係出於誤會或懷疑有此事實,縱使向該管公務員申告要難謂有誣告之故意。」因此,告訴人申告之犯罪事實雖然經過檢察官為不起訴處分,或法院為無罪判決,但告訴人若無明知虛偽事實而為誣告之故意,僅因出於誤認或懷疑,或因證據不足而不能證明犯罪事實,則並不當然會成立刑法第一百六十九條第一項之誣告罪。 

 

(四)簡易的判斷方式大概為若對方捏造證據屬無中生有,則會成立誣告罪,若是對於存在的證據雙方因立場而解讀不同則難以誣告罪相繩,案例中的林姓男子就是憑空捏造不存在的證據對於不存在之人提出告訴,因此會成立誣告罪,因此即早自白犯罪,換取減輕或免除其刑的機會,屬上上之舉。

 

昍業國際聯合法律事務所簡介

 

主持律師為葉鞠萱律師(九十年律師高考及格)執業數十年來服務各機關團體,上市上櫃公司,也提供一般民眾最完善的法律服務。處理案件也包含各項民、刑事、商務、智產案件及行政救濟,有良好的專業能力與豐富的實務經驗。

 

我們的理念就是:提供最適當妥善的解決方法保障當事人的最大利益。值得您的信賴,誠心希望能夠為您服務。

 

http://www.alicelaw.com.tw

台北市大安區復興南路一段237號5樓之1

電話:02-27057238 

文城 104-07-09 11:51

很多人都有這樣的經驗  工作繁忙 沒時間跑法院 上地檢署
民事部分有很多是小金額糾紛  例如幾千元或小額訴訟  怎可能花個6萬請律師  然後去打一場勝訴才幾千元的官司?  但又不想被人欠錢不還!

地檢署的部分也是 可能某人罵你一句髒話 且態度惡劣 想請檢察官主持公道 但自己又沒時間去地檢署提告及後續流程 怎可能花個6萬請律師去地檢署提起告訴  而又是這麼簡單的案件? 結局可能對方被處罰幾千元 而你自己花6萬請律師 到底是處罰被告還是處罰告訴人? 誰是冤大頭?

請問針對這種小糾紛 小金額的民事刑事告訴 有無專業民事訴訟代理人 或
刑事告訴代理人 可以委任的管道? (非律師)
或所謂的請律師 有無針對這種 小金額 小糾紛 提供合理的價格?
叫民眾花6萬 去打一場勝訴5千元的官司  意義何在? 

您好:

目前民事小額訴訟刑事公然污辱罪、誹謗罪並未採律師強制代理,當事人仍可自行進行訴訟,無須委任律師。若當事人資歷狀況不佳,可向法律扶助基金會申請扶助。

有時候不是錢的多寡問題,而是對於事情有無「心」要處理的妥適。

 

 

一般道長們已有提供撰狀服務,收費亦公開透明,面對小額訴訟請多加利用。

 

至於刑事,建請大家務必視情況委請律師,畢竟「前案」還是很容易查到的。

方安遠 (方律師) 104-08-01 13:13

   目前一二審民事訴訟並未強制律師代理,當事人可自己提起訴訟. 經過審判長許可,亦可委任律師訴訟代理人.

   有一個觀念須提醒一般民眾,律師需通過國家考試,且有懲戒機制,絕大部分正常的律師會珍惜自己的執照與專業倫理規範,因此委任律師比較不會發生法律糾紛. 但如因費用問題而不考慮委任律師, 建議民眾也不要病急亂投醫, 萬一找到司法黃牛可能會得不償失.

   目前除法扶基金會提供法律扶助以外(須符合一定資格),台北市政府及各區公所均提供免費法律諮詢,也是民眾可考慮的管道. 

 

阿昇 104-07-09 07:21

沒18前有一條毒品沒去開庭 少年保護官有那個權力或辦法建議地檢署的檢察官判收容或感化嗎?(成年的也是毒品!) 因少年保護官非常想讓我進去...還是成年少年不會有任何干涉!

阿昇 104-07-09 07:17

1本件將給予試用毒品減害計畫之機會 請務必到庭
2本件將給予試用毒品減害計畫之機會 通過初審決定 給予緩起訴處分 請務必到庭

我的傳票上是寫第1句 有人跟我說這是檢察官給你機會緩處訴的意思!
但如果是給我緩起訴處分 那為什麼不是寫第2句?

還是只要有(本件將給予試用毒品減害計畫之機會 請務必到庭)都是緩起訴
只是因為不同地檢署而有差異!? 

Leon 104-07-08 16:35

請問一下各位律師,

我跟一位女網友約在旅館見面,

(之前第一次見面約在台北東區還有牽手逛街)

 

在旅館內, 女方偷錄音, 錄音檔大概4分多鐘

錄音中我跟女方都沒有提到任何胸部或下體之類的字眼,

女方就憑這個錄音檔事後到警局告我強制猥褻, 說我摸她胸部,

說我拉她手碰我下體, 還說我強制不讓她走(離開旅館)

 

請問這樣對方告我告的成嗎?

這案件, 檢察官不起訴的機率大嗎?

(我剛做完筆錄沒幾天, 還沒收到偵查庭傳票)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7-08 17:0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視女方證據為何,您亦應蒐集您與女方聊天及相約之紀錄。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陳敬人 (陳律師) 104-07-08 17:03

 您好

    您提供之資訊不足以判斷 是否會被起訴

     建議您先找律師諮詢 研擬相關訴訟策略

     必要時聘請律師陪同偵訊

     歡迎來電討論 0972367907

                                           陳律師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本案重點是4分鐘錄音檔完整內容是什麼?這部分您可能須親自與律師研討辯護方向,以免遭不利之判決。

 

希望以上回答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需任何其他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6763850,或來信chinyu0801@gmail.com諮詢,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雙方可能會是各說各話,現在的重點應是該錄音內容錄到什麼,但若僅憑錄音要依其內容想像,其實也有很大的抗辯空間,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必須要檢視該錄音之內容,方能進一步評估對方提告強制猥褻一案,是否有充足之證據。建議您應親自與律師討論雙方於旅館內之交談內容。為避免您於檢察官偵訊時做出不利於己之陳述,建議您應儘速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7-08 20:1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強制猥褻強制,乃係依強暴脅迫等或違反其意願,故若對方之錄音有錄到您在對方表達不願意之情況下,還是為猥褻之行為,會有點風險。建議委任律師協助答辯。

昱翔 104-07-08 16:25

我想請問一下

我是騎車 綠燈 

對方行人 未走斑馬線 紅燈

在初判表上面是寫 我 未注意前方車況

對方是未走行人穿越道  

對方傷勢較嚴重

現在已經進入刑事法庭 

我由於聽保險公司所以提告 (現在狀態 雙方互告)

檢察官要我付3000元送車禍鑑識

我想請問一下 如果我撤告會比較好嗎?!

我想問一下以您的經驗 我的責任比較多 還是對方?!

如果以這種情況下我需要請律師嗎?!

一、如果你已經提告,不建議你先撤回,除非雙方達成和解互相撤告。

二、並不是你撤了對方就會撤。

三、要看當地的視線狀況你有無避免的可能性。

四、我查了一個判決摘要給你參考:[ 衡諸常情,一般駕駛人實無從預見突然自中央分隔島竄出之行人,堪認被告辯稱係原告未走斑馬線,現場有變電箱跟柱子會擋住被告視線,原告突然衝出來,被告實無從預見,踩煞車還是來不及等語,應可採信] 。

六、這個判決是民事判決,那個被告一毛錢都不用賠。

七、不過對方傷勢比較重的話有時候檢察官或法官會同意這個受傷的人。

八、對方傷勢比較重的話建議你找個律師查一下民事上你可能要賠的金額,知道硬是告可能的判決之後,再決定調解的時候怎麼談才不會談到你會後悔的金額。

九、是否找律師你再考慮一下,有律師費的問題。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狀元及第大樓。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7-08 20:2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雙方均有過失,雙方亦均有受傷,可互相提出過失傷害告訴,再協調如何和解雙方均撤告。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7-08 20:3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雙方均有過失,雙方亦均有受傷,可互相提出過失傷害告訴,再協調如何和解雙方均撤告。

傷腦筋 104-07-08 13:51

本人因2年前被抓起訴重利妨礙自由現在還在審理中,因為被抓人數10個人,可是我只認識跟我一起被抓的一個人然後他說我們10個人是集團。被抓後有6個人指認我重利我都認了因為真的有,但第7個被害人指認我重利跟防礙自由(總共7個)可是他我跟本不認識所以要求對質,但法管傳他兩次他都沒來後來法官說有必要時要拘提他,在後面開庭很多證人也沒來,公術檢察官賭爛把,現在又要把我們10個用共同犯意聯絡來辦,但我跟他們沒聯絡這樣會成立嗎?

後來我被抓後一年多內湖分局傳我在去做筆錄,說又有被害人來指認,我也去做筆錄了也承認確實有放款給他,過一陣子台北地檢署又寄傳票來要我開偵查庭,但他是(水股)因為我原本開庭都是(光股)這樣是同一案件嗎?還是別案?(傳票一樣是重利案件)如是同一案件他會分開來審嗎?如分開來我算累犯嗎?還是偵查完送我原本的法院一起審? 

我的前科毒品5 6年前勒戒小過了  賭博緩起訴2年已超過5年了。  沒重利前科 ,   這樣我會被關嗎? 假如亦可罰金會罰多少(大蓋)?   我現在還需要請律師嗎? (已在審理庭了)

如有需要請 有介紹的律師嗎? 費用大蓋多少?謝謝!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建議您應至少委託律師閱卷、提出書狀辯護,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為了能夠更了解你的案情及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讓律師為你做最有力的策劃。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Line ID:k888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您可主張與其餘九人之間並無重利及妨害自由之犯意聯絡。

2、居住不同地區之被害人報案可能會導致同一案件繫屬於不同檢察署或法院,通常會移送

      同一法院審理,只會下一次判決。

3、建議您至少應該提出答辯狀主張對自己有利之事項。

 

希望以上回答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需任何其他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6763850,或來信chinyu0801@gmail.com諮詢,謝謝。

 

一、不要過於擔心。

二、我幫你查了一個判決供你參考,就是台北地方法院103年度審簡字第553號判決。

三、這個判決有十一個重利的被害人,主文裡面應執行刑記載[ 拾月,如易科罰金] ,也就是說可以易科罰金,如果檢察官不反對的話就可以易科罰金了。

三之二、而且這個判決法官還給緩刑緩刑期滿未經撤銷的話刑的宣告就失其效力了。

四、還有什麼問題可以約到律師事務所談,如果你在台北縣市的話。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及第大樓。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7-08 17:0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目前您可考慮是否委任律師為您具狀辯護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陳敬人 (陳律師) 104-07-08 17:08

 您好

    建議你提供相關資料供律師參考分析

    歡迎來電討論0972367907

                                           陳律師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應先確認您所卻主張答辯之方向,方向確認後,辯護人才能朝您有利的部分去主張,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法律小學生 104-07-08 17:45

大大你好 就你所述的情況 你既然只有認識一個人 就像上面律師說的

             是有爭執是否有共同犯意的空間存在

             本件雖然同時有重利、妨害自由的問題存在

             但也不是沒有其他妥善處理的方式 

             你可以來信shishian94@yahoo.com.tw

             再與你分享協助朋友 成功處理此類案件的經驗

傷腦筋 104-07-08 20:05
回覆 法律小學生 的發言內容:謝謝!

大大你好 就你所述的情況 你既然只有認識一個人 就像上面律師說的

  ... (恕刪)

 

一、    就閣下所述問題,如需專業律師支援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即可免費通話亦或使用電郵 q102327955@yahoo.com.tw寫信與我們聯繫。 

二、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地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公理律師事務所、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笨笨 104-07-06 13:16

二級毒品的初犯

已經收到裁定觀察勒戒, 可向檢察官聲請附條件之緩起訴處分,聲請戒癮治療 之類的嗎

收到檢察官聲請觀察勒戒後就來不及了

法律小學生 104-07-06 13:57

大大你好  依你所述的情況 若是已經有勒戒裁定下來

              那依法就只能在法定的期間內  提起抗告救濟

              你可以來信shishian94@yahoo.com.tw

             再與你分享協助朋友 成功處理此類案例的經驗

 

笨笨,您好:

很遺憾,如果在檢察官偵查階段就提出戒癮治療的聲請,還有機會,但您已收到法院准予觀察勒戒裁定,恐無法再聲請,且依最高法院見解,此屬檢察官裁量權之範圍,抗告不會有效果

參考資料:最高法103台上2464判決

被告並非當然享有為附命完成戒癮治療之緩起訴處分之權利,被告縱提出該項聲請,亦僅在促請檢察官注意得否予以適用,檢察官並不受被告聲請之拘束。是檢察官就此裁量權之行使苟無濫用或不當情形,自不得任意指為違法。上訴意旨以本件上訴人並無「毒品戒癮治療實施辦法及完成治療認定標準」第二條不適合為附命完成戒癮治療之緩起訴處分情形,應得適用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二十四條第一項為附命完成戒癮治療之緩起訴處分規定,原判決漠視其權利,遽認上訴人無附命完成戒癮治療之緩起訴處分之適用,自有不適用法則之違法云云,顯與法律規定得為第三審上訴理由違法情形不相適合

2.本法律意見僅供參考,個案結果仍以檢察官處分或法院裁判結果為準。

 

一、    就閣下所述問題,如需專業律師支援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即可免費通話亦或使用電郵 q102327955@yahoo.com.tw寫信與我們聯繫。 

二、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地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公理律師事務所、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阿昇 104-07-06 12:58

想請問律師

問題一 未成年時吸食安非他命有過紀錄,那成年後又被抓到算初犯?檢察官會不會知道未成年時的紀錄?

問題二 成年時被少年通緝 經巡邏員警逮捕身上有查獲到少許安非他命 然後移送土城地檢署 然後簡單開了一個庭 庭上都有承認 認罪 然後檢察官說你被臺北少年地院發佈通緝 那我就將你送去歸案喔 (但是什麼勒戒啊什麼都沒判)

然後前幾天收到土城地檢署的刑事傳票上面寫說將給予什麼減滅毒品之機會 請務必到庭 那如果到庭的話還出不出的來 會不會當庭判勒戒或其他懲罰就收押之類的

問題三 開庭會不會要驗尿

法律小學生 104-07-06 14:00

大大你好  就你所述的情形 基本上刑事案件 法院那邊都會有紀錄的

              還有若有施用毒品的話 就必須趕快在時限內具狀爭取院外治療

              你可以來信shishian94@yahoo.com.tw

             再與你分享協助朋友 成功處理此類案例的經驗

阿昇 104-07-06 14:06

傳票上的備註寫本案件試用毒品減害計畫 請務必到庭 這是甚麼意思 當庭會出不來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7-06 23:4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應出庭,並具狀請求緩起訴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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裴芯在老公口袋發現一張汽車旅館之消費發票,懷疑老公有外遇,便暗中偷偷搜證,在老公的手機裡看到老公與一女同事間有許多曖昧鹹濕的LINE對話,一氣之下便對老公和外遇對象提起刑事相姦、通姦告訴,並同時起訴請求老公與外遇對象連帶賠償。但刑事部分,檢察官汽車旅館發票、LINE中的對話,無法足以證明雙方有發生性行為證據不足而不起訴。裴芯擔心民事求償部分也會遭到法院駁回而敗訴。

 

配偶與他人發生性行為,雙方各自成立相姦罪、通姦罪,但在實務上,要取得雙方有發生性行為證據並不容易,除非委請徵信業者蒐證,不過許多人對於徵信業者的高額收費和成效常多有遲疑,所以在實務上提告通姦、相姦難度不低。

 

不過,在民事賠償部分,配偶與他人是否侵害自己基於配偶之身分法益,而可請求連帶賠償,現今實務上法院之認定,多以配偶與他人是否有「不正當」之往來為標準。所謂不正當往來,不一定必須證明雙方有發生性行為,縱使無法證明雙方有發生性行為,只要能證明雙方有逾越正常情誼之往來,諸如:曖昧、情色的訊息、無特別原因而有過於密集的約會(吃飯、出遊等)、一同出入親密伴侶才會出入之場所(如汽車旅館),即可認定配偶法益遭到侵害,而可請求其連帶賠償

 

兆霆國際法律事務所

主持律師:黃志樑

地址:台北市中正區館前路6511

電話02-23888302 

手機0983252498

傳真:02-23888307

李先生 104-07-05 23:01

前幾天上班到一半警察到公司抓我,說我販賣毒品

到警局後警察從我電話監聽到5個人跟我買過k

筆錄時我也承認之前有賣毒品給他們,(因為當時不懂何謂轉讓跟販賣)

然後事實是他們之前要買k的時候我都會跟藥頭買來給他們,我會先給藥頭錢

,然後在跟他們收錢,也沒多收錢!

然後他們筆錄面就寫了5個人,交易大概9次,還有轉讓2次

然後我就被送去開庭了,簡易庭檢察官也問了筆錄上面的話,我也承認好幾個月前有做過這些事情,然後6萬交保。

問題1.我幫朋友買先付錢,在叫朋友給我錢,這樣算,轉讓還是販賣?

問題2.如果真的是販賣一罪一罰,9次不就好幾十年?

問題3.這種大概會判幾年.....?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7-05 23:2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有賺錢或賺量,即為販賣,若無賺錢亦無賺量,即為轉讓,若您僅為代購,或許可主張轉讓,目前您可嘗試蒐集轉讓證據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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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4-07-05 23:36

問題1.我幫朋友買先付錢,在叫朋友給我錢,這樣算,轉讓還是販賣?

要看到底有沒有營利,不管是賺價或賺量都算販賣。

問題2.如果真的是販賣一罪一罰,9次不就好幾十年?

最後會合併執行刑,又若偵審各有一次自白,可減半。

問題3.這種大概會判幾年.....?

若是被判販賣3級,販賣一次,最輕法定刑是七年以上,但若符合減輕之條件,可以再減。

 

另外,建議您,因您所涉及者為重罪,且次數又多,建議委任律師協助答辯,以釐清認罪之方向,又若是轉讓,除了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外,還會有藥事法之問題。

李先生 104-07-05 23:58
回覆 顏寧律師 的發言內容:

販賣k他命一次7年  9次,轉讓兩次,這樣會被判幾年....不會十幾年吧...?

要看法官最後決定為準

不過委任律師出庭訴訟,對當事人會比較能夠爭取較有利之判定。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佳佳 104-07-05 22:14

我17歲嫁人 到今年滿20歲 去年8月生完老二 9月至10月之間要找工作 10月份收到一封電子郵件 說甚麼做線上博彩可以兼職 把存簿提款卡寄給對方先試用能否正常 五天後寄公司簡介和存簿給我方便每天刷簿子跟財務師對匯想步到寄了第三天已成人頭

然後寄了 沒多久收到通知我已成人頭戶 天哪 這麼多人被騙錢 還轉去我帳戶錢已經被詐騙集團領光了!!!很多人報案 第一次找工作遇到這種事情?真的好無奈.......

現在懷第三個寶寶中.....

星期五7.10.要開庭 不知道檢察官會怎麼判  會被關嗎?  法院要跑很多次嗎?

被騙的人都會到嗎?

 

律師幫忙解答.......很感恩

目前法院實務對於這樣的情況,未必會認定成立幫助詐欺罪,當然還是要說服檢察官、法官並無幫助詐欺的不確定故意,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7-05 23:4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能會有幫助詐欺之問題,您應提出與對方連絡之電子郵件證據,說明您無幫助故意及幫助詐欺故意。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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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4-07-05 23:48

您好,檢警會以幫助詐欺為方向偵辦,但建議您將相關事證提供,以釐清未具有幫助詐欺之犯意唷!

陳敬人 (陳律師) 104-07-06 09:23

您好

「交付帳戶而幫助詐欺罪之成立」,必須要幫助人在交付帳戶時明知或可得而知對方將持其所交付之帳戶向他人詐取財物,如出賣、出租或借用等情形,或能推論幫助人有預知該帳戶被使用詐取他人財物之可能。

 

反之,如果不是因為自己的自由意思把帳戶交付給他人,而是因為遺失、被脅迫、遭詐欺等原因而交付帳戶,那麼這個交付金融機構帳戶的人並沒有幫助犯罪的意思,也並非認識收受其金融機構帳戶者的人、知道對方將持自己的帳戶對他人從事詐欺取財財產犯罪。

 

也就是說,這個人將金融機構帳戶的相關資料交付給他人的時候,既不能預測其自己的帳戶將被他人做為詐欺取財財產犯罪的工具,那麼此人交付金融機構帳戶相關資料的行為,就不是在幫助詐欺取財等犯罪。

建議您委請律師為您提出答辯狀 以為權益

歡迎來電討論0972367907

                                           陳律師

 

Justin 104-07-04 17:50

各位律師您好

本人因妨害秘密案件

簡易判決50日,如易科罰金 1000/日

日前已經收到執行通知書了,月中要報到執行

執行書備註欄有註記"聲請易科罰金請帶5萬到場"的字眼

想請問若想易科罰金,口頭向承辦書記官聲請即可??需要帶什麼證明文件嗎??檢察官還會再問話或是由書記官這邊就直接解決了呢??

我可否提前於月中報到執行日之前親自至地檢署繳納罰金??畢竟這種事還是想盡早解決的好

另外,初犯與到案態度良好是否能提升易科罰金獲准的機率呢??如果沒有檢察官的緣或當日檢察官情緒不佳不准易科罰金不就只好入監服刑了呢??

謝謝各位律師指點迷津了。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一般而言,檢察官應均會給予易科罰金,至於若要提前,應先以電話詢問地檢署服務台,看卷證是否已送達地檢署,並與承辦書記官聯繫,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7-04 22:34

您好,雖是寫得易科罰金,但基本上可易科罰金之機會很高,也可以提前跟書記官聯繫唷!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7-04 22:3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先與書記官連絡,若無意外,可易科罰金之機會高。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小簡 104-07-04 14:17

真的很抱歉,這是我第二次po了,因為這二天真的很煎熬,其實我不知道是問法錯誤還是沒有標準的答案,幾乎沒有回覆...所以厚著臉皮再問一次,真的很抱歉。

一年前我因貪一時方便,讓客戶僅在電話中口頭承諾就替他代簽文件,客戶事後不認帳,雙方經過和解後(兩造已有和解筆錄並載明對方拋棄刑事民事的請求權 了)之後檢察官偽造文書緩起訴二年。今年三月我被人攻擊並恐嚇所以告他人恐嚇罪,但對方用不實筆錄(把話反過來說)也反告我恐嚇罪,想問...若我因恐嚇罪被檢察官起訴,現在還在緩起訴的期間內是否就會被撤銷偽造文書緩起訴,但對方已載明拋棄刑事民事的請求權,我會面臨什麼狀況嗎?

我真的不是壞人,也不是亂告人,到今天也是處在緊張不安的情緒裡,

我怕生命有危險所以不想和解,卻又卡在第一次的緩起訴間可能得和解,我心裡真的很不好受,想來這裡求救,希望可以得到幫助,如果我的問法是錯誤的也請跟我說一聲,請幫幫我。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7-04 14:46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您誣告罪的部分,在緩起訴期間遭到起訴,則前案的緩起訴就會被撤銷,屆時就起訴由法院進行審理,基本上就會對你判刑,至多只是要不要給予緩刑問題。

2、針對誣告的問題,還是必須實質審酌您有沒有虛構對方的犯行,且誣告罪可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建議您應該委請律師協助辯護。

沈恆 (沈律師) 104-07-04 15:15

您好!

偽造文書罪及恐嚇罪都不是告訴乃論之罪,並不是達成和解就沒事。 對方提告恐嚇罪具體理由是什麼?有何證據?建議您應提出資料跟律師詳細討論,如果恐嚇證據不足就不會被起訴,也就不會有偽造文書撤銷緩起訴的問題;反之,如果恐嚇罪會成立,就可能被撤銷偽造文書緩起訴,還是應預擬後續因應策略。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一、    就閣下所述問題,如需專業律師支援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即可免費通話亦或使用電郵 q102327955@yahoo.com.tw寫信與我們聯繫。 

二、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地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公理律師事務所、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7-04 23:4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對方證據不充分,仍可主張不構成恐嚇危安之犯罪。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7-04 23:4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對方證據不充分,仍可主張不構成恐嚇危安之犯罪。

一、可以查一些判決來參考,先查最壞的情況的判決。

二、了解最壞的情況之後,你就比較不會擔心了。

三、然後,再查一些關於恐嚇的無罪判決來參考,看一下有沒有努力的空間。

四、前案的部分,當初其實你可以考慮以測謊的方式處理,如果是客戶授權簽名的話是沒有刑事責任的。下次有什麼問題要早點問律師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及第大樓。

緩起訴期間遭到起訴,前案的緩起訴就會被撤銷, 也就是說前案會裁定

但是由於案件有和解,案件可能會有從輕的空間(緩刑)

至於對方告恐嚇, 要看檢查官是否有起訴

所以您先跟律師花些時間討論案情及處理方法,也不要等詢問完講錯話再來找律師

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請律師正式諮詢,才能給您最佳的解決方法

珮珮 104-07-03 13:52

與A有金錢糾紛

A跑去報警說,他花錢僱我去幫她殺人

A說:我把那個人殺掉以後逼迫他吃那個人的眼睛.還有內臟..還叫他去埋死者的大腿骨(超級荒繆)

他形容的很逼真,刑警以為是真的...半夜來我家把我帶去警局(我又害怕又慌張)

警察問A:死者是誰  

 A說他不知道..他不認識..因為在網路上吵架..所以想請我把對方作掉...

警察又問A:那大腿骨你拿去哪裡埋了

A說:那是五年前的事情...我太緊張...忘記埋在哪裡了

警察:那兇刀呢?犯案用的東西呢?

A:我很緊張不知道丟哪裡了!?

我跟他根本只有金錢糾紛...以前借他錢的時候

我才十八歲...但已經在公司上班...正職

對方小我兩歲才十六歲...而且沒工作

那時候年紀小...朋友之間借錢...根本不會有借據..

他不但不承認他欠我錢又因為跟我借錢借不到..不爽就捏造這個故事

說我恐嚇取財...跟詐欺....

他說他五年前開始...因為這個殺人事件...不得已每個月給我一萬多元..封我的口

至今已經給我累計到一百多萬了 (他想打官司 贏了可以騙這一筆錢...)

又說提款卡的錢都是我領光光的..他有提供領款記錄...大概有20幾筆..他全部都說是我領的..但是我只有領三筆..是因為他要當兵...所以卡片給我叫我去領的!!

我想請警察幫我調 取款的影像...但是警察幫我打去銀行問...發現紀錄只有保存半年...所以查不到!!(我要如何證明我沒有領?這樣我好冤枉)

我覺得很委屈..因為他說成殺人案件...所以我被帶去拍照..拓印還有記錄dna..

長那麼大沒那麼委屈過...

我想告她誣告...目前還沒有開庭...我是否可以當庭請求檢察官幫我告她誣告

還是要等確定沒罪才可以告誣告呢?

小伶 104-07-03 00:44

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三條之三規定:「被告緩起訴期間內,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檢察官得依職權或依告訴人之聲請撤銷原處分,繼續偵查或起訴:
一、於期間內故意更犯有期徒刑以上刑之罪,經檢察官提起公訴者。

我想請問這條規定的意思是指的是在緩起訴期間內經檢察官提起公訴後法院判有罪就得撤銷緩起訴,還是只要檢察官一提起公訴,不管法院有沒有審判就得撤銷緩起訴,是哪個意思呢?

沈恆 (沈律師) 104-07-03 06:15

您好!

刑事訴訟法第253條之3第1款寫得很清楚「經檢察官提起公訴者」,意思是只要被檢察官起訴就可撤銷緩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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藍色無解 104-07-02 21:04

您好,我經營室內設計公司,未設立公司之前與告訴人簽訂裝潢合約,已經依約完成工程,但告訴人告我違反公司法第19條,詐欺和違反稅捐稽徵法第44條,得到判決分別為拘役一個月,不起訴處分和無罪.但是告訴人上訴要求併案,說我報價單上有列稅金,並告訴他我是合法公司還有乙級執照,說我使用詐術陷他錯誤判斷才跟我簽約.檢察官認為我根本沒辦法開發票,還用稅金當議價籌碼,就是詐欺詐欺未遂.我承認違反公司法,但整個洽談過程雙方都沒有提到是否是公司也沒提到執照(他女朋友還做偽證說我有說過,但我沒證據),他是朋友介紹,是信任朋友才跟我簽約的,況且我所有工程都虧本做完了.現在我公司登記好了,逃漏稅部分也補繳了.我的疑問是:1.用沒設立的公司名義簽約,只要在報價單上列出稅金一項,就算沒收取稅金,也算詐欺詐欺未遂嗎?2.併案之後,檢察官說是一行為數罪,所以是不是我承認公司法的部分就算有罪?連詐欺都成立了?3.如果民事無法達成和解,對刑事有影響嗎?我有可能被關嗎?拜託各位解惑,感激不盡!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是否會構成詐欺仍有疑義,且是否屬於同一事實也應可以主張,當然是否和解,則可能會影響日後刑度之問題,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7-02 22:49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您說的無罪、拘役1個月跟不起訴處分是不同的程序,目前的程序到哪邊了?

2、詐欺的部分,有將稅金的部分列在裡面的原因為何?此部份還是可以主張為罪抗辯,但是要主張沒有詐欺行為還是沒有詐欺故意,必須看到證物才有辦法判斷。

3、您的案子相對來說比較輕,倘若沒有前科,原則上不會入監服刑,不過還是建議應該委請律師協助答辯為佳,公司也可以委請律師擔任法律顧問,專司處理法律事務,以保障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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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佑璟 (房律師) 104-07-03 19:1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應就您有無詐欺之犯罪故意及詐欺之犯罪行為,加以爭執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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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4-07-03 19:3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應就您有無詐欺之犯罪故意及詐欺之犯罪行為,加以爭執之。

小簡 104-07-02 14:22

一年前我因貪一時方便,客戶僅在電話中口頭承諾替他代簽文件,客戶事後不認帳,雙方經過和解後(兩造已有和解筆錄並載明對方拋棄刑事民事的請求權了)判偽造文書緩起訴二年。今年三月我告他人恐嚇罪,但對方用不實筆錄也反告我恐嚇罪,想問...若我因恐嚇罪被檢察官起訴,之前判的偽造文書緩起訴是否就被撤銷,重新被起訴偽造文書罪。

律師可以幫幫我,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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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菲 104-07-01 23:13
我男朋友初犯 販賣三級毒品 量不大 只賣一人但有五次 有供出上手和上上手 也有自白 、坦誠犯案,羈押出來後無不良行為回歸正常工作。 然後於104/6/30號判決結果下來是三年10個月,正常來說不可能那麼重,連律師都預估說寬刑期,結果竟然超出最寬的預估,才知道法官是引用新法判決,但我很明確的知道我男朋友犯案的時間、被抓 (103/11/11),被檢察官起訴時還是在新法還沒公告之前,這樣法官怎麼能以被告在舊法時犯案,用新法判決定罪,這個根本不合理,非常不服,犯案的時間是採用什麼法就該用什麼法下去做判決,哪有人因為法院的程序而拖到新法公告,然後才讓被告人用新法判決,如果上訴的話,理由是否可寫 不服法官被告在舊法時犯案卻以新法判決?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7-01 23:4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不服一審判決,應於收到判決十日內,聲明上訴,並再於十日內撰擬上訴理由狀,完成合法上訴程序,避免判決確定。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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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4-07-01 23:52

您好,若行為時間點在修法前,且修法前較為輕,應適用舊法之規定,又若不服原判決,要記得在收受判決後十日內聲明上訴唷,並補充具體之上訴理由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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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骨 104-07-01 20:34

我在前公司是負責某個網路平台的上架事宜。

由於前公司不時會平行輸入商品,並提供上架資料要員工進行上架,而商品圖要員工自己想辦法,當時公司未提供任何相關攝影器材,且不時會詢問上架進度,甚至要求商品圖要好看,我為了因應進度的詢問及本身對工作效率的要求,就上網找國外的網站商品圖進行上架。

結果大約在今年2月公司收到律師函指出,我負責的平台有一張圖(將A商品圖與B商品圖合成小修成一張圖)侵犯到對方的權利,當時公司要我進行撤換,我當時就下架並將原始圖做了修改,然後我今年4月底就離職了。

前公司在最近打電話來說對方採取進一步的法律行動,要我提出當時引用的原始圖來證明沒有侵犯,但是在撤換過程中我已將舊圖刪除,並且在網站上也找不到我當時使用的圖,而現在那個網路平台也沒有在經營了,我無法做任何證明,但前公司說對方有截圖當初網路平台的負責人寫我,所以將我的個資提供給檢察官,到時收到傳票要我出庭。

現在這樣子?完全我的問題嗎?

當時我只是為了完成工作任務才做這件事,我應該要如何因應?

對方若是求償,我也無力因應,應該要怎麼辦?

雖然你心裡想這是幫公司做事應由公司負責,但是這個事件在刑事的部分,你是著作重製罪的犯罪行為人,你的主管並沒有指示你去重製他人的著作,因此你在本事件的刑事訴訟程序中,會成為被告

至於民事部分,依照民法規定,公司需要與你連帶負擔損害賠償,不過因為真正侵權人是你,公司可以在支付賠償金之後向你請求先負擔的賠償金。

建議你儘快與被害人和解,說明你沒有錢,這個案件公司可能會全身而退,請對方高抬貴手,不要請求過多的賠償金額。

以上,如有任何問題,歡迎到本所法律諮詢版留言,本所網址:http:\\asfreeagain.blogspot.tw

草骨 104-07-04 16:43

謝謝回覆

可是我現在所有訊息都是前公司電話通知我,我可以透過什麼方式找對方和解

是要等傳票來去說明時和解嗎?

但這樣感覺當員工好無奈唷,沒有任何方法能保護自己,當初就應該要有著不顧公司進度要求、長官關切的心,錢是公司賺,員工也不過拿點薪水罷了。

先稍安勿躁,等到出庭那天你可以見到對方的告訴代理人,然後你可以向他表示你是小員工收入低微,且妳表示你有和解的意思,請對方能夠高抬貴手。

以上,如有任何問題,歡迎到本所法律諮詢版留言,本所網址:asfreeagain.blogspot.tw

啊銓 104-06-30 20:51

如提

去年在網路跟人買東西

買到的東西跟當初要買的不一樣

之後跑去報案有了匯款記錄

因為先前有用通訊軟體向那買家詢問另一個物品 之後沒意願購買

之後那買家手機主動聯繫我 說有賣商品周邊 之後我就決定向他買電腦主機(這部分談到交易 都是用電話)

然後錢給了之後 人就不見 我才去報案 之後開庭了 他硬說我不是要跟他買主機 硬說我買的是另一個 他提出我之前向他詢問另一個商品的對話記錄 表明當時我是要買他所說的商品

關於我要買電腦主機的電話內容我也沒有錄音

所以之後檢察官判不起訴 刑事訴訟法第252條第10款

這幾天收到法院傳票 上面說我是被告  然後是誣告

請問這樣誣告罪容易成立嗎?

我需要準備什麼 和 該怎麼做對我比較有利

您好:

1.  誣告罪之成立,必須要告訴人所申告內容,完全出於憑空捏造成或虛構要件為要件,因此您必須證明您所提告的內容,並非虛構的事實,且您並沒有誣告之故意,僅因為證據不足而不能證明犯罪事實,致被對方不受追訴處罰。

2.  依您所述,因您與他確實有買賣上面的糾紛,因此誣告罪尚難成立,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咨詢。

啊銓 104-06-30 21:21

回覆 謝憲愷律師 的發言內容:

?

律師你好~

因為我沒辦法證明 我確實是要跟他買電腦主機(因為電話內容沒有錄音)

那我必須再提出當時的匯款記錄嗎 我的證據只有這個記錄

所以我被提告誣告的成立機會不大囉?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6-30 21:3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您必須提出相關足以證明或是推論您向對方購買的證明。

2、誣告罪是7年以下的重罪,建議您應該備妥相關資料及不起訴處分書,委請律師協助辯護。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陳敬人 (陳律師) 104-06-30 23:13

 您好

  建議您委請律師撰寫答辯狀  以維權益

                        陳律師

a9521415 104-06-29 22:14

我在6/15號左右玩LOL時,隊友的技術及觀念不太理想,一直死
,而我在途中說了(智障別送),但我並沒有針對人,結果有一個玩家問我是否再罵他
,我好像沒有回他或回"喔",他說已經截圖了要對我提告,還說到他上次才因為這樣賺了6萬
,請問他如果到幾察局報案的話

1.大約多長時間才會收到幾察局的通知
2.檢察官以不起訴處分的機率高嗎?(我15.16歲而已)
3.假使起訴,我告贏他的機率高嗎?
4.我如果告輸的話,刑責可能有哪些?輕重?
5.如果告輸的話以後會留前科嗎?(還可不可以辦良民證)
6.如果告輸,我的父母會受到懲罰嗎?
7.由於要升高中了如果在上學.父母上班時通知.開庭,損失可以要求他賠償嗎?(告贏的話)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6-29 22:1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您提示情形,似不構成犯罪。

a9521415 104-06-30 07:54

希望能有更多人提供更多.更詳細的意見,假使告輸的話會不會留前科(可不可以辦良民證)等等,謝謝

文城 104-06-30 09:12
回覆 a9521415 的發言內容:

希望能有更多人提供更多.更詳細的意見,假使告輸的話會不會留前科(可不可以辦良民證)等等,

一般人要有前科也不是件那麼容易的事  尤其如果你有請律師助陣 真的犯了刑法 就是上地檢署跟法院鬥法的開始   結果有很多種 像行政簽結  不起訴處分  緩起訴處分  緩刑處分 最後都搞不定 你還可以再來一個上訴   除非你真的惡性重大 或無法跟對方和解 否則就算你被判
拘役  罰金都不算有前科 你該擔心的是中間過程中 時間與精神物質的損失  這反而是切身之痛    罵人一句 應該會被處罰  但要到有前科  難啊!
如果你下次再說 智障別送 有人問你是不是罵他  你就反問對方:你語氣很兇 你是在恐嚇我嘛? 我們家有律師喔  別人嚇你 你叫嚇他嘛  放心是沒有嚇人罪的!  良民證你高興怎麼辦 就怎麼辦巴 沒問題的放心!

 

a9521415 104-06-30 13:20
回覆 文城 的發言內容:
回覆 a9521415 的發言內那假使他改圖片呢?網路上有人說到LOL中的截圖蠻容易修改的,而且他應該有同伴跟他一起玩,有可能幫他做偽證嗎?那我要怎麼處理(他改圖)
文城 104-07-02 13:36
回覆 a9521415 的發言內容:
回覆 文城 的發言內容:
< ... (恕刪)

那就在答辯狀寫出你的看法阿~指出對方臨訟製作 偽造證據 並堅持自己沒有指名道姓罵人
純粹是玩遊戲好玩  你這麼小 裝白癡 裝無辜 裝沒事 誰拿你有辦法?  頂多叫你寫悔過書
地檢署多半是雷聲大 雨點小 因為要鼓勵人自新 所以真的沒事的 對方90%嚇嚇你的

a9521415 104-07-02 20:08

謝謝您

a9521415 104-07-03 18:23
回覆 文城 的發言內容:
回覆 a9521415 的發言內容:

那幾使檢察官不起訴或者無罪,他還是可以提起民事訴訟嗎??

NINA 104-06-28 12:35

各位律師

我上星期四於拍賣購物當天線上匯款.賣家也承諾於星期六下午送達.
但過沒多久他的帳號就被檢舉停權了.
我於星期五一整天都有跟賣家詢問是否寄出以及要求查貨編號.但都未獲賣家回復.一直等到星期日都過了約定的收件日都沒收到商品...(星期六當天也是一直詢問賣家.也都未讀未回....

 

目前已到警局報案 經警方調閱電腦資料發現的金融帳號曾被警示凍結過....

也以詐欺備案了 .

想請問:

1.如果日後需要開庭無法出庭要如何處理?

2.因為金額不大.原本想在警局就取消報案.但是警察說做筆錄不能撤銷了..

 我 可以於收到傳票後跟檢察官進行什麼動作.可以不用跑法院....?

3.因為預計7月會搬離目前住處 ..那那些傳票等信件可以做更改地址的動作嗎?

 

第一次碰到被詐騙真的很倒楣.... 煩請各位律師解疑慮..謝謝

洪三凱 (洪律師) 104-06-28 17:05

日後需要開庭無法出庭?

1.可具狀向檢察官或是法官請假。

2.但如果是以證人身分傳喚,則是非去檢察署或是法院不可,無故未到場,將被處罰鍰。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若日後地址有變更,應向法院陳報新的地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6-28 21:07

若要請假可以先打電話問書記官,並陳報給地檢署。

kevin 104-06-28 23:52

你好^^

  之前我也碰過類似你的個案.也就是前幾年發生了.我也是網購受害者.錢匯過去但貨品沒寄過來.然後也是傳喚我開庭[證人身分].可是要去中部我人在北部不方便請假.就致電過去.只記得書記官好像問我.要對他提告或是原諒他 !?.我記得我說若是初犯就算了吧!如是累犯就不需要原諒了.後來新聞有登他屬於常業詐欺.後來累計判了幾年吧.給你參考.

一、不想開庭嗎?這類案件的被害者應該是開不了幾次庭的。

二、可以先寫狀紙跟檢察官陳報你的新址,並在狀紙裡面表示你對本案的意見,希望檢察官如果有問題要詢問的話儘量一次問完。

三、法院開庭的時候也是一樣。

四、如果金額不大的話找律師當告訴代理人你可能會划不來…

楊俊鑫律師,預約電話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及第大樓。

林偉 104-06-28 03:04

各位律師與網友好!

原告-我(補教老師)   被告-A補習班負責人

事由-補習班負責人在我離職後 私下與學生說 老師因為違法在外兼職被學

       校發現 所以沒辦法教了!(事實是-我從未在任何學校任職過)

1.最近收到地檢署開偵查庭的通知 因當初刑事告訴狀上載名原告有

   "物證"與"人證" 傳喚書上也請我把物證人證都帶去

    物證-我與四名學生messenger對話截圖(經我套話已成有力證據)

    人證-這四名學生

    問題在於這四位學生不願意出庭作證 我手邊有他們真實姓名與就讀高中

   但是沒有居住地址!

   偵查庭當天 我打算將"聲請傳喚證人狀"(我已經打好)一併給檢察官

  請他調查地址以利後續傳喚證人  但是我很怕檢察官因偷懶而跟我說

  沒有地址很麻煩 直接送調解委員會! 我的擔心是多慮的嗎?

2.如果光有物證(對話截圖)能否構成唯一證據?

THX!

您好:

1.  因為檢察官有學生的姓名及目前正就讀的高中,要查出通訊地址並連絡到學生相當容易,且依據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五十四條規定「犯罪事實應依證據認定之,無證據不得推定其犯罪事實。」,故為證明您有無犯罪,只要有調查證據之必要,都可以向法院聲請調查。

2.  若僅有單一物證,檢方亦會調查有無其他事證足以證明,不會憑藉單一物證即決定有罪與否。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咨詢。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6-28 20:43

檢察官有可能會問雙方有無調解意願,若您不想調解,可以直接跟檢察官表達,檢察官就不會送調解委員會了。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6-28 21:0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無調解意願,可向檢察官表達,無須送調解,請求依法判斷,並撰擬告訴補充理由狀,檢附證據,將對方之犯罪行為加以詳述,說明構成法條規定之犯罪行為,以利檢察官偵查進行。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一、這類案件為告訴乃論之罪,檢察官如果詢問你要不要送調解,或是詢問你要不要和解的話是很正常的。

二、學生不想出庭作證的心情應該也是可以理解的,他們上補習班無非為了增加自己考到好學校的機會,如果因為作證影響到自己的學習計畫他們應該也是不願意的。

三、你聲請證據狀寫了這些證人,通常檢察官會傳他們出庭作證。要調查這些證人住那裡應該不怎麼困難才是,由檢察官發文給警察讓警察去查補習班即可。

楊俊鑫律師,預約電話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及第大樓。

104-06-26 03:18

各位律師好~ 我跟前夫生的女兒因叛逆期愛玩接觸到毒品,本來只要勒戒1.2個月但在法院因法官對我說話不太客氣女兒一氣之下跟法官咆哮,被當庭判到彰化輔育院將盡快2年才回來,原本跟現任先生結婚10幾年感情都很好,剛好在女兒去彰化的這段期間因為親人的關係爭吵到連房子都賣了在另找房子搬家,先生又對新女同事有好感還要逼我離婚,每1.2個月就自己一個人坐車去彰化看女兒,這些事都我一個人在處理,可能在經濟跟感情上壓力很大加上本身就有慢性病,壓力加上情緒的關係有次去彰化面會完在高鐵上突然心肌梗塞差點沒救,女兒回來前先生帶小孩已經搬出去半年,還好女兒體會到我這段時間的辛苦回來後變的比較會想,很正常工作薪水也都拿一半給我,可是女兒覺得我被先生欺負很生氣,拿了之前先生放我這的機車備份鑰匙找一個朋友把他機車騎到附近一個廟宇停放,原本只是想幫我出氣讓他焦急看他如何騎車去找別的女人,廟方人員看車停很久報警調監視器拍到我女兒騎我的車找到家裡,警察聽到我女兒說的過程還說我女兒不錯但犯法他還是要帶回去做筆錄,他會盡量把原因告訴檢察官把刑責降低 因為先生不滿我不離婚還認為是我教嗦的,所以不願撤銷告訴,開庭時是跟檢察官說他不原諒我女兒,今天收到了法院寄來的簡易判決處刑書,可是內容寫的犯罪事實根本完全不同,....內容寫我女兒跟我先生相處不睦,所以找了他朋友共同意圖為自己不法所有之犯意聯絡,還寫我女兒在警詢及本署偵查中坦承不諱,係犯刑法第320條第1項之竊盜罪嫌,被告與XXX就上開竊盜犯行間,有犯意聯絡及行為分擔,請論予共同正犯 依刑事訴訟第451條第1項聲請逕以簡易判決處刑. 跟先生結婚時女兒才4歲不懂,也希望能以親生的來教養所以女兒從小都是以爸爸來稱呼,當然也不希望先生管教小孩時會有人說不是自己親生的才怎樣,所以女兒做錯事幾乎都是我在管教,我們夫妻平常少出門都在家上網,女兒從小就愛往外面跑愛玩,小孩不乖會跟大人頂嘴被罵也很正常,在家就是很普通的親子關係,兩人沒衝突根本沒相處上的不睦,到現在女兒都還是以爸爸稱呼,為什麼內容完全沒寫到我女兒的動機只是幫我出氣,而且只是把車騎到附近停放,這樣也能算意圖為自己不法所有之犯意聯絡嗎? 請問我們現在應該要有什麼動作來維護自己的權益,?還是要等判決下來?

沈恆 (沈律師) 104-06-26 04:00

您好!

檢察官是認定構成竊盜罪才會起訴,如果您不認為構成犯罪,應該趕快寫答辯狀給法院作無罪答辯,並請法院開庭審理。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104-06-26 07:58

我女兒把車偷騎走是事實,該付的刑責不會逃避只盼法官能給機會對判決減輕量刑,但是收到的簡易判決處刑書寫的內容與事實有出入,我們當然也不希望因為這樣而影響到判決損失到我們自身的權益

一、    就閣下所述問題,為維護您的權益應該趕快寫答辯狀給法院作無罪答辯,並聲請法院開庭審理。如需專業律師支援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即可免費通話亦或使用電郵 q102327955@yahoo.com.tw寫信與我們聯繫。 

二、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地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公理律師事務所、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簡易判決處刑一般不會開庭,且約一二個月就會有判決結果出來,您可以寫狀紙進去向法官陳述,並可以請求法官開庭以釐清事實,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104-06-25 23:24

  我發生交通事故

昨天(6/24)警察打電話跟我說對方要提告,說今天會約對方去警察局作筆錄,明天會換約我過去做,想請問這次的筆錄跟事發當時的有什麼不一樣?

然後對方向我提告,應該是提刑事(過失傷害)附帶民事,然後之後應該會送地檢署,然後開偵查庭對不對?

開偵查庭聽說只開大概十分鐘就結束了? 是真的嗎? 大概會怎麼開?

對方現在要拿什麼向我提告? 事發當時的三聯單跟驗傷單就可以了? 那這樣檢察官那邊在像這樣沒有證據對方又說什麼都不記得的情況下,要怎麼樣能對我起訴? 還是不起訴的機率大? 檢察官如果不起訴我就在這件事情解脫了嗎?

對方現在會準備什麼? 我該怎麼樣準備應對?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6-25 23:5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呂超群 (呂律師) 104-06-26 19:23

您好:

因本件是車禍案件,所以實務上通常會以專業車禍鑑定機構之鑑定報告為主要認定依據,如果鑑定報告認定您無肇事因素或是無法判定的話,只要您自己的講法不要有問題的話,您獲得不起訴處分的機率會很高。

關於詳細情形或是尚有其他任何問題,歡迎您mail到電子信箱gogopower85@gmail.com或直接來電0988-954484詢問。

阿土 104-06-25 18:15

我在遊戲中

遭到有人以廢物 很廢 他媽的等挑釁言詞騷擾

我就同樣回罵回去 你才廢之類的

如果對方只截下我罵他的字句 沒有拍下他先罵我 告我公然侮辱OR妨害名譽

檢察官會相信這些只有片段 只有果沒有因的證據嗎?

遊戲公司那邊的對話紀錄只會保存三個月 如果我想辯解恐怕也沒有證據

檢察官有會因為沒有完整對話而不起訴機率高嗎?

遇到這種問題該如何自保呢?

一、很簡單,先把對方罵你的部分先拍照留下來,多洗幾份。

二、可以考慮快到六個月的時候你先告他…

三、確認他沒有告你之後你再撤回告訴。

四、這類案件算是小案件,你也可以把證據留下來之後就先擺著然後不告他,超過六個月,如果他告你刑事你也只能告他民事而已。

五、民事請求權時效二年,但是這個可以請求的金額很小很小,請三思。

六、不用太過於擔心。

楊俊鑫律師,現場諮詢預約專線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及第大樓。

阿土 104-06-25 20:13
回覆 楊俊鑫律師 的發言內容:

一、很簡單,先把對方罵你的部分先拍照留下來,多洗幾份。

二、可以考慮快到六個月 ... (恕刪)

我想說的是

網路遊戲一天發生這種事情幾萬件 常玩網路遊戲的人早已司空見慣

一般人不太可能玩遊戲被罵就馬上拍圖存證保護自己

如果自己當下沒有拍圖 被對方斷章取義 是不是就只能讓對方予取予求?

如果我對檢察官說對方斷章取義 且很明顯對話不完整、還有其他對話原告沒有拿出來

檢察官是否會採信? 還是說只要一看到罵人就會覺得你有罪而起訴呢?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6-25 23:5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對方所為有極大之可能已經構成妨害名譽相關犯罪,建議蒐集相關證據,並自行或委任律師撰寫書狀向地檢署提告唷。 

另外,待檢察官起訴後,告訴人可提出附帶民事請求損害賠償,主張慰撫金等非財產上損害賠償

當然,也可以在偵查過程中,於對方和解,並約定和解金。

Getty 104-06-25 08:23

今年2月為了不想繳將近2萬的預繳費用  ?造了千元帳單申辦成功

事後店家依詐欺?造文書向我提告  我當庭有認錯檢察官要我先與店家和解

但店家要求我賠償3萬 因為等於是賠償一支新手機的價錢跟他們店家損失的佣金  我要求那這樣我的合約不成立  但店家不願解除我的合約  我因為這樣不願意與店家和解 但又怕不和解影響判決 我應該怎麼辦  

如不願依店家條件和解,可視情況再商議。


否則如遭檢方起訴,將來除民事賠償外,尚有國家罰金,得不償失。 

104-06-25 01:57

因為妹妹任職的職務有碰觸到財務,所以有動用到公款如今公司已提告,案件已在地檢署偵查庭,公司所追討的款項大於妹妹所承認挪用公款的金額(例如150萬公司卻要340萬),檢察事務官要求妹妹會同會計師至公司查帳對帳,公司卻也不提供有關該帳務的資料以供核對,只提出片面的虧損卻要我方概括承受卻不給核對釐清,而該公司的帳從以前就兜不上了(該公司為商辦大樓管委會但卻是不成立的單位)。

 

面對公司不配合提供完整資料供我方查核,而在沒有第三方或具公權力的來介入,難道我方就該沉冤概括承受嗎。(沒有其他辦法來介入替我方釐清帳務嗎)。

如果在偵查庭達成和解且簽訂不追究民刑事責任該案還會繼續進行嗎,還是該案最終會到檢察官那,那麼刑期是否因和解而減輕。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6-25 08:44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刑事責任的部份,倘若告訴人不願意提出完整帳冊,則此部分恐無法在刑事釐清,因為只要確實有侵佔事實,就屬於犯罪,實際金額不一定要完全釐清,不過我方應該堅持實際侵佔的金額。

2、待將來進入民事訴訟程序之後,到時候倘若對方仍不願意提出完整帳冊,則可以主張舉證責任相關規定,由對方承受不利益。

3、倘若可以在刑事庭達成和解,對方就無法在就民事的部分求償(除非另外有約定)

4、但是因為就您所述的業務侵占罪屬於公訴罪,倘若和解,案件還是會繼續偵辦,不過可以爭取緩起訴或是緩刑

 

小邱 104-06-24 23:00

你好:

       我朋友因偽造有價證券被檢察官起訴,印象他7月多要到法院開庭,知道他因為每月要負擔家裡2~3萬的房屋租金,加上他父親前陣子癌症動手術,母親結石也動手術,故而犯下此罪,事後他有還給對方30餘萬,對方有收到錢,現在也不願和解,朋友知道至少判3年,這些證據給法官有用嗎?看他很無助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能提供的應盡量提供,並應盡力與被害人達成和解,才能緩刑之機會,當然也應向法官強調本件犯案之動機,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鍾孟杰 (鍾律師) 104-06-25 13:46

目前實務上是若未達成和解,要獲得緩刑的機率不高,只能盡力爭取看看,強調已經賠付對方一定金額,並表示未達成和解不是自己不願意和解

一、    就閣下所述問題,為維護您的權益,如需專業律師支援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即可免費通話亦或使用電郵 q102327955@yahoo.com.tw寫信與我們聯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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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瑞崙 (鄭律師) 104-07-07 16:09

建議你朋友可以找法律扶助基金會派律師協助他

請他去戶籍所在地的法律扶助基金會尋求協助

小千 104-06-23 16:56

去年初被朋友說服信貸借給了他一筆錢,匯到他指定的戶頭和一部份現金直接拿給他,(他用line把帳號給我),當下沒跟他立借據,只跟要了他的地址,之前來往時跟他的要過身份證一直不給看,當時他說貸後他會繳,一年多年就會還錢,結果他只繳了二期就一直要我先代墊代繳晚點就會給我,期間我一直跟他追討錢,今年初才又匯了二萬給我,現愈來愈難聯絡到人,6月初拜託朋友陪同前往他給的地址才知地址是假的,本想寄存証信函,現也沒法寄了.

想請問我有保留跟他line和簡訊還有匯款給他跟他匯款給我的記錄,能當作舉証嗎?行使什麼權利嗎?能以此資料報案嗎?之前看過一則被害人報案結果最後因証據不足,還被檢察官反告巫告罪,所以暫時也不敢報案,之前跟一直跟債務人以line溝通說最後如他一直沒還錢就只好報案處理,他都回要報趕快去報,到時他一毛錢都不給我.請問這些對話能夠成我們確實有借貸的依據嗎?謝謝~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您可以line通聯紀錄及匯款記錄等資料,提起訴訟訴請對方返還借款

2、沒有地址沒關係,有姓名及銀行帳戶即可追查該人相關資料。

3、本件縱使法院判決敗訴,也不會有誣告問題。

 

希望以上回答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需任何其他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6763850,或來信chinyu0801@gmail.com諮詢,謝謝。

wellyak 104-06-21 23:05

您好!
事情是這樣的,家中遭到隔壁鄰居於半夜在家門前潑灑牛油,再調閱相關監視錄影器及拍照存證後,確定是隔壁鄰居半夜所為便到警察局報警,但對方經警察局多次傳訊皆拒絕前往說明,且在法庭上堅稱非其所為,但監視器影片拍得相當清楚,事發前當晚,他確實手拿不明物品且有塗抹之動作,他在庭上卻辯稱只是撿拾統一發票非塗抹破壞,且當晚只有他一人出現在我們家門前,我想我們應該有足夠的物證可以證明家門前遭到破壞即是他一人所為!
在我們決定提出刑事毀損罪的告訴前,我們有聽從建議,先從調解賠償的部分談和解,但對方堅決不願意承認是事情是他做的,也不打算賠償,之後我們向檢察官提出告訴,但經過檢察官偵查後的結果卻是「罪證不足,不予起訴」,他認為是未遂,但我們認為他有主觀的犯意!
我想請問:我們提出告訴,目的是希望他負起損害賠償責任,我們有證據,但他不承認事情是他做的,假如我們改提出告民事損害賠償告訴,會因為對方打死不承認事情是他做的,或是因為不構成毀損罪就無法請求損害賠償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6-21 23:0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刑事不起訴部分,應於七日內提出再議聲請民事部分,需證明為對方造成之損害,及損害金額,方有對方是否賠償之問題,若無法舉證,亦無法請求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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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4-06-21 23:10

您好,若要聲請再議,要在收到後七日提起唷!並且具提詳述有何原處分偵查不備之理由,才有機會發回續偵唷。

一、民事的判斷標準與刑事的判斷標準並不相同。

二、民事判斷標準是有損害就有賠償,不過你還是要舉證證明損害是對方造成的。

三、這個部分民事請求權時效是二年,如果刑事案件是因為證據不足而敗訴,民事部分其實還有搜證的時間及搜證的空間,可以考慮再加強搜證。

四、有些人收到不起訴處分之後就會鬆懈,所以搜證上你可以再努力看看。

五、如果搜證上有什麼問題可以考慮找個律師討論一下搜證技巧及搜證方法。

楊俊鑫律師,預約專線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及第大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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呂超群 (呂律師) 104-06-22 16:37

您好:

建議您應儘速委請律師協助您在收到不起訴處分書後7日內依法聲請再議,否則,一旦刑事部分不起訴確定了,民事法院法官的心證通常也會受到影響,損害賠償訴訟難度就會大增,通常檢察官和法官是不會作相歧異之事實認定的。

關於詳細情形或是尚有其他任何問題,歡迎您mail到電子信箱gogopower85@gmail.com或直接來電0988-954484詢問。

Justin 104-06-21 17:23

律師您好

上個月因妨害秘密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目前法院也已經簡易判決處刑下來,判決為拘役50日,如易科罰金為1000元折算一日(本人無任何前科,第一時間也已自白犯罪)目前正在等執行書的階段想請問的是:

1:既然法院已遵照檢察官意思處以簡易判決檢察官是否還會就判決50日拘役太輕為由上訴呢?這機率是否大??這樣我是否會被判決更重??
2:告訴人若不願罷休,或單純只覺得我判太輕而上訴提起上訴均會通過嗎??或者須載明具體理由??
3:最終若執行當日執行科檢察官不准易科罰金那是否只能先入監後再由家人代為聲請異議??或可提前電訪承辦股別書記官詢問是否可易科罰金??好讓自己有的心理準備

墾請律師就您的律師經驗讓我大致上了解此案件最終可能的走向也讓自己可以一解疑惑,謝謝您。

一、這類案件檢察官比較少主動上訴。

二、告訴人若認量刑過輕可能會具狀聲請檢察官上訴,檢察官原則上會尊重告訴人的意見。但是以量刑為由上訴通常上級審不會改判。這個部分你不用過於擔心。

三、若檢察官不准易科罰金的異議,原則上是不停止執行,但必要時檢察官可以停止執行。所以檢察官開庭時你態度要好一點。另外,不需要先打電話檢察官詢問,一般來說你聯絡不到檢察官的。

楊俊鑫律師,現場諮詢預約專線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及第大樓。

王晨瀚 (怡然自得) 104-06-22 10:03

您好:

一、通常刑度若已照檢察官求刑處理,檢察官不會再上訴。

二、這大概就是少數檢察官會再上訴之情形,通常檢察官會尊重告訴人,於告訴人具狀請求檢察官上訴後,檢察官會再上訴,但除非告訴人有提出新的事證或其他的理由,否則二審改判的機會不高。

三、可異議,但不會停止執行,要另外聲請。執行前您可去電書記官先詢問清楚。

後續如有其他疑問歡迎來電本所或親自前來詳談 

lu 104-06-19 18:18

請問律師協助

2013年大約45月左右,從日本回來,用不完還有幾瓶,看到雅虎拍賣/露天拍賣網站上有人拋售,也順道查詢大家的售價,因此真也不知道網路上是不能轉售拋售小花眼藥水的。截至大約同年6月左右網拍時間到了也沒售了,至今2015年仍舊無。

事隔2年多 

居然在2015年五月份收到"檢察官傳票"。

2015年六月份收到"刑事傳票",七月初要我去報到開庭。

請問我是不是已經被刑事判罪了?

會被判甚麼刑罰?

怎麼辦,我看到網路上不少人在賣,以為是合理的,真的不知道,請各位律師指教我該怎麼做,才能大事化小小事化無。感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6-19 22:39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還在檢察署偵辦中。

2、此部分已經涉嫌違反藥事法,有刑事責任,建議可以尋求正式諮詢或是委請律師協助答辯。

lu 104-06-19 22:49

想再清楚了解,請問律師

今年五月份我有跟做筆錄的調查員說小花隱形眼鏡藥水,是我"2013年"去日本玩回來,用不完拋售的,不是一般商家大量進貨作生意用的,並且網拍上線幾周後就會下架沒賣了,事隔兩年多都無再有此類似作為,也說明也是因為後來被通知,才知道這是不可行的。並請求可否網開一面,。

今天第一次收到"刑事傳票"通知我要去開庭:

Q1.請問是不是檢察官看了五月份的筆錄之後,就已先判我是刑事罪而非行政罪?

   還是說藥事法即使還沒看筆錄就本來是屬於刑事內的所管轄?

Q2.請問最輕會被判甚麼,會不會有-無罪、不起訴、緩起訴處分之類的判決;或是只需被罰款最少要罰多少?;或是兩項都會有,如緩起訴並罰多少錢?

Q3.最重會被判甚麼?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6-23 20:19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該眼藥水屬於禁藥,違反藥事法第83條規定最重可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

2、就您所述的部分,倘若確實已經上網意圖銷售,則成罪的機會很高,應該會被起訴。

3、詳細的處理方式,建議應該尋求正式諮詢,或是委請律師撰擬答辯狀為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