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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湯頭 104-03-28 12:28

如果一開始不知道對方實際年齡.而與她有親密接觸.而親密動作對方也同意的.結果被對方告妨礙性自主.對方未滿14歲~經過前兩場官司.我們一一把對方說的謊話破解.可是對方的檢察官現在以未滿14歲這條壓我們.而我們又沒與對方和解.請問我們該如何解套?如果請你們貴所的律師.價格如何算?有幾成把握?目前二審是判1年4個月~先前有被羈押2個月.現在想拼緩刑..

如果二審已經判決,上訴三審的難度不低。 建議攜帶資料與律師討論。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二審已終結,若法院調查證據已完備,則要發回的更審的機會不高,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胡志彬 (阿彬律師) 104-03-28 22:18

1.你案件已經2審判決了,後續要翻案(因為該問的證人都問了,不容易再傳出庭)或是求緩刑的機率不高,現在面臨3審有無機會發回更審

須能發回更審,才有機會爭取緩刑,緩刑的要件之一是跟被害人有和解(但非絕對,要看你的律師幫妳爭取的方式有無奏效)

2.妨害性自主的案件,在第一審交互詰問時就要好好打(才能問出真相),才有無罪空間,至遲在2審前要能爭得緩刑,不然3審駁回上訴機率很高

3.目前情況,你還是上訴3審,爭取一絲發回機會,才能再爭其他(我是胡志彬律師0963470881)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3-28 22:4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二審已判決,您應盡速委任律師於法定期間內聲明上訴,並於法定期限內撰擬上訴理由狀,爭取發回更審之機會,若三審上訴駁回,即告確定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楊律師 104-03-28 23:04

收到判決書後必須於10日內先聲明上訴比較重要

之後拿給專業律師看判決書撰寫上訴理由爭取廢棄發回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3-28 23:5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二審已判決,您應盡速委任律師於法定期間內聲明上訴,並於法定期限內撰擬上訴理由狀,爭取發回更審之機會,若三審上訴駁回,即告確定之。

隱居 (邵勇維律師) 104-03-29 00:34

您好,我是司法官四十三期的邵勇維律師,曾任高雄及屏東地檢署婦幼組的檢察官

之前本站網友阿凱曾經因兒少案件,二審被判二年八個月,委託本人上訴三審,撤銷發回後,更一審改判強制有期徒刑六月,緩刑二年,妳可參考。歡迎詢問。

賴id ncc101ds

家家 104-03-28 08:06

多年前我買的機車過戶給媽媽,媽媽往生後四個多月發現機車被哥哥過戶到他的名下。問監理站說要有家族會議協議書和所有繼承人蓋章才能辦,目前已經提出偽造文書告訴,日前也開偵查庭了。但在庭上哥哥說其他二位妹妹同意他蓋章過戶,也說媽媽死亡隔日持媽媽的存摺和印章去郵局現金提款二百萬,二位妹妹知情也同意他領錢。檢察官現在要傳二位妹妹出庭。如果二位妹妹真的知情又說同意大哥蓋這個章領媽媽的錢,因為我們不跟大哥和解,這樣二位妹妹會變成共犯嗎?大哥偽造文書的犯罪行為是確定會被判刑嗎?會被抓去關嗎?希望各位律師能幫我解答,謝謝~

鍾孟杰 (鍾律師) 104-03-28 09:20

哥哥的部份沒有全部繼承人同意領款,可能至少有偽造文書之嫌,2位妹妹部分尚不致於有犯行。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3-28 22:07

您好,哥哥之部分可能有偽造文書之問題。

胡志彬 (阿彬律師) 104-03-28 22:28

1.你是告訴人或告發人,重點是你原不原諒你哥哥,有沒有和解

2.你哥哥遭起訴偽造文書判罪科刑得機率大,輕重的空間在於他這麼做的用意目的是否為自己利益

3.2個姊妹是否知道你不同意或不知情,而仍同意哥哥如此做,因2個姊妹並未實際為行為,所以除非有共同正犯或共犯的情形,不然與2個姊妹無關(我是胡志彬律師0963470881)

4.你的問題講說大哥偷刻你印章辦機車過戶,那偽造文書的被害人是妳,但從你敘述的過程,則是妳媽媽得印章被使用,因媽媽已去世,所以繼承人是被害人

小慧 104-03-28 06:44

我主要想請問有關酒駕肇事刑責,若肇事被關,一定要坐牢嗎?還是可以易科罰金不必坐牢呢??新法是(自2013年6月13日起開始施行版)版嗎?

我查看102年律師回覆他人問題,以下都是『本次刑法修法將駕駛人移送法辦酒精濃度值明訂為呼氣酒精濃度達每公升零點二五毫克以上,並刪除拘役及單科罰金刑罰(自2013年6月13日起開始施行),所以酒駕酒駕吐氣所含酒精濃度達每公升零點二五毫克或血液中酒精濃度達百分之零點零五以上,若沒有經檢察官緩起訴而進到法院審理裁判,原則上都會有期徒刑以上的宣告,故最好設法爭取檢察官緩起訴處分(依目前實務現況為附命繳交一定金額之條件),而能夠不要讓法院來審理。

其次,檢察官偵查後逕行起訴的情況,若該案並未因為酒駕而造成人員死亡或者重傷者,其法定刑度固然是尚在刑法第74條緩刑要件的範圍內,但是否同時宣告緩刑須由法官依具體案件事實加以衡酌後決定(依法可以不併宣告緩刑,若沒有前科的話初步來看則符合緩刑的第一個要件)。當然,法院也有可能在法定刑度內最終判處6個月以下有期徒刑時,則此時有易科罰金之餘地,而得以不用坐牢。

結論
本件在以下三種情形會有機會不用坐牢:
1.檢察官緩起訴處分
2.法院宣告緩刑
3.法院判決之刑度在六個月以下,得易科罰金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除視您有無前科紀錄外,若有肇事之被害人,應積極與被害人達成和解,才較有機會爭取緩起訴緩刑,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一、在地檢署偵查的層次,檢察官可以為緩起訴處分,條件要由檢察官決定,准不准看檢察官。一般來說與被害人和解爭取緩起訴的確是常見的手段。

二、在法院的層次,如果檢察官起訴後,比較少見到不給易科罰金的。但是要看你肇事造成對方的損害多大而定。大部分看到的是有易科罰金

三、在地檢署執行的層次,即使法官判決得易科罰金,是否易科罰金檢察官還是有裁量權。

四、結果,無論在那個層次,開庭都要客客氣氣的,這是基本原則。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附近,如要現場諮詢請先電話聯絡。

小c 104-03-27 16:29

朋友因債務問題被告詐欺

被告期間有陸續還款但還未償還完

這期間也有上地檢署開庭

檢察官建議告訴人到調解委員會合解

因為我朋友不是沒有還款

後來告訴人答應調解

朋友近日有收到通知4/1要到調解委員會

 

想請教律師:

1. 調解時可否當事人到場就好,還是一定要帶親友?

2. 如果調解成功之後還要再開庭嗎?或是調解成功後就可以收到判決書不必再開庭?

3. 如果調解不成功 (比如:對方提出條件無法接受) 這樣會不會影響判決?被起訴的機率高嗎?

 

再麻煩律師解答,謝謝律師抽空答覆!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3-27 17:59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本人到場即可。

2、所涉犯詐欺罪屬於公訴罪,倘若調解成立,還是要開庭。

3、倘若無法調解成立,則建議應該正式提出攻防答辯,此部分建議應該由您的友人親自尋求正式諮詢。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3-27 22:2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調解委任律師或親友陪同;即使和解成立,仍須至地檢署開庭,請求不起訴處分;若和解不成立,須對是否成立詐欺犯罪加以爭執,亦不一定會成立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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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4-03-27 23:4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調解委任律師或親友陪同;即使和解成立,仍須至地檢署開庭,請求不起訴處分;若和解不成立,須對是否成立詐欺犯罪加以爭執,亦不一定會成立之。

龔小姐 104-03-27 12:40

被告 邱先生擅自修改收據為借據,以表彰原告 我向他借貸,但此案件因支付命令送達時,家人未告知我!所以未再20日內提出異議造成債權存在後,公司收到強制執行扣薪通知!中間我有提擔保後停止執行!

後,我閱卷後發現他用偽造之證據向我提出支付命令,我就告他行事偽造文書刑事確定緩起訴(當下他撤銷強制執行)且三個月內賠償我5萬元,但後因他民事尚未做撤銷支付命令,後又在對我強制執行一次!此行為非常惡劣,且不知悔改!

請問:我是否可以請求檢察官?消緩起訴後我在對他要求這段期間該有的精神賠償嗎?因此案件我必須請假又要請臨時保母還要交通費用!這些我是否可以求償!謝謝

您好:因對方未履行緩起訴條件,您可向檢方聲請撤銷原處分,讓檢方可繼續偵查或起訴,至於造成您的損失,您亦可請求民事賠償。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咨詢。

小黑 104-03-27 08:16

各位律師大大您們好

我是以嫌疑人的身份被傳喚開"他"字號(非偵字號)偵查庭

當天只是被檢察官問了幾個要點 及 證實自己所言都有證據依據而非不實造謠

檢察官就一直在問告訴人還有沒有具體的證詞說明?

不論告訴人怎麼答辯 檢察官聽一聽之後還是一直問告訴人有沒有更具體的證據說詞證明妨害名譽一事

最後檢察官只說證件拿回去 簽完筆錄後就可以離庭 我也不知道到底是怎麼一回事 會怎樣被處理?

因為檢察官了解我貼文的意圖並無妨害他人名譽之意 我的辯護律師也把答辯狀及相關證據都交給檢察官卓參

所以檢察官問到最後就是只一直問告訴人還有沒有具體證據指控我有妨害名譽 結果告訴人一直說他自己認為的可能性而已 檢察官不知道會不會採信 我就不清楚了 我只看到檢察官一直問告訴人同樣的問題而已@@"

問題來了 告訴人一直找理由要讓我被起訴 但檢察官還是一直問他有沒有更具體的說詞 都沒再問我的意思如何 請問這樣的情況是會轉為偵字號繼續偵訊還是會被檢察官行政簽結不起訴?

我上網查詢偵結也查不到我那件他字號的結果 到底會如何 我真的很擔心也想知道自己會不會被起訴...

一、不用太擔心。

二、已經委任律師的話要相信你的律師

三、放鬆心情,事情沒那麼嚴重…

四、攻心為上,在偵查中尤其是如此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附近

小黑 104-03-27 08:33
回覆 楊俊鑫律師 的發言內容:

一、不用太擔心。

二、已經委任律師的話要相信你的律師

三、放 ... (恕刪)

嗯嗯 我非常相信律師們的專業 只是我對自己較沒有自信心 畢竟是第一次莫名其妙被人提告 難免會緊張害怕 不是不相信律師們的辯護專業^^"

我相信各位律師大大都跟法扶派出的辯護律師大大一樣很專業很親切很熱心幫忙的

我自己有焦慮症的關係 所以很容易往壞的方面想 故 才來再問一下其他律師大大的意見 希望各位律師大大不吝指教 本人在此萬分感謝您們

鍾孟杰 (鍾律師) 104-03-27 13:13

其實若對方未能再提出更具體的事證證明,則很有可能您會獲得不起訴處分,而偵查實務上會先轉偵字案後再與不起訴處分,供參。

104-03-27 05:10

我想請問各大律師

我老公因販賣2.3級毒品被判刑案子已終結定案了

2級=甲基安非他命~3級=K他命

但..被抓當時有收到一包大麻被檢察官分案處理

他已收到持有的指揮書

但.販賣因為上訴到高等法院了拖到了一點時間

他現在人是交保當中

我想請問律師~這案子是否能合併

他兩個案子的書記官是同一個人

這樣他還會在收到販賣的指揮書嗎?

是否她還是要依照持有的指揮書先進去執行呢? 

鍾孟杰 (鍾律師) 104-03-27 06:36

仍會先進去執行,之後再另定執行刑,並接續執行並會換發指揮書。

一、你的問題我處理過…

二、會先送執行,即使其他的案件還在訴訟中…還是會先送執行。

三、如果老公出獄要好好鼓勵他,如果真的有賣毒品的話不要再賣了…如果只是吃毒品被冤枉,出來之後不要再吃了,毒品界很複雜的…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附近

104-03-27 13:03
回覆 楊俊鑫律師 的發言內容:

一、你的問題我處理過…

二、會先送執行,即使其他的案件還在訴訟中 ... (恕刪)

那如果他持有的案件決定要易科罰金

是否販賣的指揮書就會比較晚收到進去執行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3-27 22:4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您提示情形,販賣目前應已上訴二審;而持有方進入一審,此應為二案,分開處罰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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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4-03-27 23:4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您提示情形,販賣目前應已上訴二審;而持有方進入一審,此應為二案,分開處罰之。

妹妹 104-03-26 20:41

我是原告 龔小姐,被告 邱先生用偽造之證據對我強制執行扣薪

目前已是緩起訴處理,並於三個月內賠償原告五萬元!但被告 邱先生不但不知悔改,多次與騷擾我,要我無條件千粒五萬收據給他銷案用!在我拒絕他所要求之後,他又在對我強制執行扣薪(因為支付命令他尚未撤銷),我是否可以陳報檢察官取消他的緩起訴,並要求這段期間的精神賠償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3-26 20:51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可以具狀向檢察官說明對方的行為。

2、有關於強制執行的部分可以提起異議之訴,並請求停止執行。

妹妹 104-03-26 21:06
回覆 曹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可以具狀向檢察官說明對方的行為。

... (恕刪)

 曹律師 您好 :

以上兩點目前已進行中

1.請問具狀後,檢察官撤銷緩起訴機會大嗎?(似乎是累犯),再者我可以提高求償金嗎?

2.強制執行目前是通知4/27開再審庭(我有附上緩起訴處份書),那我可以再要求此案件的精神賠償嗎?因為對我個人已經產生極大困擾,我不想在忍讓!

DT 104-03-26 19:13

各位律師您好 

我在今年的3/24被警方以吸食及持有二級毒品而逮捕,開庭後以2萬元交保

我是使用咖啡包毒品我有跟檢察官說我是真的不知道裡面有什麼成分

只知道裡面有三級毒品K他命的成分

我也有坦承吸食和從哪時候開始學會吸食毒品

我有跟檢察官說因為我是初犯又不懂刑法 所以能不能給我的刑責輕一點

請問各位律師們 我有辦法可以不用去勒戒嗎 我有聽說過戒癮治療

那請問戒癮治療是什麼呢 花費又是多少

而且我4月底5月中就要去服兵役了

如果請律師來幫我說 大概要花多少錢呢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3-26 19:48

您好,建議您趕快委請律師撰寫緩起訴聲請狀,並在狀子中表達深刻之悔意而願意接受戒癮治療,以降低檢察官直接聲請觀察勒戒之風險。

另外,若驗尿反應出二級之陽性反應,持有二級之部分將會被吸食二級所吸收,不會另外成立犯罪;相反的,若反應出二級陰性反應,則吸食二級之部分檢察官會為不起訴處分,持有二級之部分會直接聲請簡易判決處刑,通常會判拘役20至40天左右(在未有加重持有之狀況)。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3-26 19:5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應盡速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請求緩起訴戒癮治療,若待觀察勒戒裁定下來再請求,就沒有機會了。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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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犯吸食二級毒品的話,可以具狀向地檢署聲請戒癮治療,可在外面醫療院所戒治,不需要進勒戒所,但要趕在檢察官向法院聲請觀察勒戒聲請,本所聲請戒癮成功率是高的,可來電討論

法律小學生 104-03-26 22:18

大大你好 依你所述的情況  你現在還是有爭取院外治療
            不被勒戒的空間存在  但一定要在時效內處理才行
            你可以來信shishian94@yahoo.com.tw
            再與你分享協助朋友 成功此理此類案件的經驗

王晨瀚 (怡然自得) 104-03-26 23:12

您好:

   您的情形可委任律師幫您爭取緩起訴,或是請求在外戒癮治療即可,不管是表達深刻悔意或現行狀況不便進勒戒所或入獄服刑等事由都可。總之,必須要向檢察官說明無須進入勒戒所之原因。關於委任律師費用,歡迎前來本所或來電詳談。

skc 104-03-26 09:23

我認為管制藥品跟毒品不相同

在二月初時從國外的網站訂購了modafinil這種四級管制用藥80顆

然後在二月中被扣押並且到士林憲兵隊接受偵查

在前陣子收到法院傳票在昨天去法院開偵查庭

雖然我強調不知道是管制毒品

檢察官說這都是我單方面說法,除非我能夠提供人證物證

否則以客觀來看從國外郵購進來是觸犯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四條的運輸毒品並且問我願不願意接受測謊

因為我已經慌了,所以也答應了
測謊要是不過怎麼辦?

我是買來自用並非要販售也是初犯處罰真的一定要這麼重??

能不能有方法減輕處罰??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3-26 10:14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本文認為應該從您為何要購買此藥物的動機來判斷,此部分並應該提出相關事證證明。

2、否則您無端訂購此種藥物達80顆,恐無法主張不知悉為管制藥品。

3、測謊的部分應該平常心對待,否則恐無法通過。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4條第1項製造、運輸、販賣第一級毒品者,處死刑或無期徒刑;處無期徒刑者,得併科新臺幣 2 千萬元以下罰金。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五條:「意圖販賣而持有第一級毒品者,處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七百萬元以下罰金。意圖販賣而持有第二級毒品者,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五百萬元以下罰金。意圖販賣而持有第三級毒品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三百萬元以下罰金。意圖販賣而持有專供製造或施用毒品之器具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一百萬元以下罰金。」就閣下所述問題,如需支援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789336)即可免費通話亦或使用電郵 q102327955@yahoo.com.tw寫信與我們聯繫。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地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公理律師事務所、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鍾孟杰 (鍾律師) 104-03-26 13:54

1. 同曹大律師所述,您要去合理說明為何要訂購該藥物。

2. Modafini 除了是第4及管制藥品,同時也是第4級毒品

3. 管制藥品限供醫藥及科學上之需用,且輸入、輸出、製造、販賣的主體都有一定的限制,管制藥品條例也是在這個架構下去做規範,您可先看看有無符合此合法目的。如果無,基本上還是歸到毒品去管。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3-26 20:1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四條規定:製造、運輸、販賣第四級毒品者,處五年以上十二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三百萬元以下罰金。建議您應委任律師,並與律師討論訴訟策略與回答之方向,又強烈建議您,千萬不要接受測謊。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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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4-03-26 20:30

建議您不要輕易接受測謊!況且,被告並沒有一定要接受測謊之義務,且測謊如果不過,該證據幾乎會被一路用底。

建議您將為何有訂購該藥品之理由之相關證據整理出來,以作為答辯之證據

最後,強烈建議您委任律師陪同應訊,並且與律師討論答辯方向,畢竟運輸四級毒品屬於重罪,若不好好處理,恐怕會很麻煩...

chang 104-03-25 17:29

我女朋友為因將自己沒用完的排卵紙在網路販賣.遭被人檢舉.依違反"藥事法"移送至地檢署開偵查庭,.目前4/10要開第三次開庭.從去年9月開庭-12月開庭. 為什麼一個案件要一直開那麼多次庭?像這種"藥事法"案件大約一般最慢多久或幾個月有規定"檢察官"一定要多久偵結完畢嗎?(有網友說半年至8個月內)是正確嗎?我女朋友之前已經認罪了.這次收到傳票後發現右上角改寫"本件由檢察官指揮檢察事務官詢問"請問.這樣事表示什麼意思呢?是改別"股別"的檢察官偵辦嗎?是要重新擴大偵辦嗎?或查到更多新事證?案情是否很越不利?是否可以當庭申請"簡易判決"?請問改由檢察事務官開庭的話,對我女朋友來說是好還是不好呢?她真的很擔心案子會拖很久,這段日真的不好受 .嚴重需吃憂鬱症的藥.我很擔心她想不開.所以請各位有經驗可以幫幫忙我們!!說明時請明瞭簡單詳細越好!!感謝!!感謝!! 感恩!感恩!感恩!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3-25 17:3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簡要說明如下:

這次收到傳票後發現右上角改寫"本件由檢察官指揮檢察事務官詢問"請問.這樣事表示什麼意思呢? 代表檢察官交由檢察事務官去詢問(白話文說,檢座懶得問,交給事務官去問)。

是改別"股別"的檢察官偵辦嗎?

不是,最終決定處分並蓋章的還是檢察官(事務官沒有辦法在處分書上對外行文),其餘如上。

是要重新擴大偵辦嗎?不一定,也有可能是之前拖太久了。

或查到更多新事證?不一定,去了才知道。

案情是否很越不利?如上,不過原則上,依您所敘述之內容,案情應該很單純部會有太大之變化。

是否可以當庭申請"簡易判決"?

可以,可以跟事務官表達依刑事訴訟法第451之1聲請簡易判決處刑,但是事務官沒有決定的權限,還是要有檢察官決定。不過我認為最好還是聲請緩起訴(畢竟這樣不會有前科)。

請問改由檢察事務官開庭的話,對我女朋友來說是好還是不好呢?沒有影響。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3-25 17:4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女友已認罪,可寫書狀請求得易科罰金緩刑簡易判決處刑。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1.  藥事法第84條明定:

未經核准擅自製造或輸入醫療器材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十萬元以下罰金。
明知為前項之醫療器材而販賣、供應、運送、寄藏、牙保、轉讓或意圖販賣而陳列者,依前項規定處罰之。
過失犯前項之罪者,處六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台幣五萬元以下罰金。

2.  請閣下謹慎處理,建議您應儘速委請專業律師支援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789336)即可免費通話亦或電郵 q102327955@yahoo.com.tw寫信與我聯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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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應有緩起訴之機會,應朝緩起訴之方向去主張,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姜百珊 (姜律師) 104-04-12 14:17

Dear Chang,

由於您的女朋友所販售的是「醫療器材」,必須取得藥商許可證始能販售,至於藥商許可證必須向各縣市衛生局或衛福部詢問,由於醫療器材等級不同(像隱形眼鏡屬於較低級 不需醫生操作) 所以要問清楚。但由於本案已經成案了,如果您的女朋友當庭認罪的話,可以當庭即聲請緩起訴處分(那麼就不會有前科了/簡易判決一定是有罪判決喔)。至於日後若要在網路上販賣醫療器材,還有藥事廣告的問題,相關內容可以參考http://heatherpisces.weebly.com/230042445924107-2356027396/-67

以上說明供參!

1.  藥事法第84條明定:

未經核准擅自製造或輸入醫療器材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十萬元以下罰金。
明知為前項之醫療器材而販賣、供應、運送、寄藏、牙保、轉讓或意圖販賣而陳列者,依前項規定處罰之。
過失犯前項之罪者,處六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台幣五萬元以下罰金。

2.  請閣下謹慎處理,建議您應儘速委請專業律師支援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789336)即可免費通話亦或電郵 q102327955@yahoo.com.tw寫信與我聯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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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萬 104-03-24 22:16

律師先生,小姐您好

打擾請教,我的假釋保護管束期到104年3月1日止,我在104年2月2日因與朋友聚餐小酌返家途中,遇臨檢酒測為0.33,被移送簡易法庭,判決有期徒刑2個月(得易科罰金).我擔心被撤銷假釋(殘刑近4年),以前我沒有任何酒駕記錄,我已申請上訴希望能改判拘役或單科罰金處分,但看到各位律師先生,小姐網路上的說明資料說有關酒測法條已修改為沒有判拘役或單科罰金處分,我不知道像我這樣子的情形,該怎麼向法官,檢察官請求從輕量刑,懇請律師先生,小姐教導小弟該怎麼做!!謝謝感謝....

王晨瀚 (怡然自得) 104-03-24 22:54

1.  閣下如需支援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789336)即可免費通話亦或使用電郵 q102327955@yahoo.com.tw寫信與我們聯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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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萬 104-03-24 22:16

律師先生,小姐您好

打擾請教,我的假釋保護管束期到104年3月1日止,我在104年2月2日因與朋友聚餐小酌返家途中,遇臨檢酒測為0.33,被移送簡易法庭,判決有期徒刑2個月(得易科罰金).我擔心被撤銷假釋(殘刑近4年),以前我沒有任何酒駕記錄,我已申請上訴希望能改判拘役或單科罰金處分,但看到各位律師先生,小姐網路上的說明資料說有關酒測法條已修改為沒有判拘役或單科罰金處分,我不知道像我這樣子的情形,該怎麼向法官,檢察官請求從輕量刑,懇請律師先生,小姐教導小弟該怎麼做!!謝謝感謝....

王晨瀚 (怡然自得) 104-03-24 22:57
您好: 根據刑法第185-3條第1項,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二十萬元以下罰金:一、吐氣所含酒精濃度達每公升零點二五毫克或血液中酒精濃度達百分之零點零五以上。 由上開法條可知,現行酒駕確實無法單科罰金刑或處以拘役,且若該罪成立,則依刑法第78條第1項規定,假釋中因故意更犯罪,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者,於判決確定後6月以內,撤銷假釋假釋確實將遭撤銷
小萬 104-03-25 18:45
回覆 怡然自得 的發言內容:
您好:根據

請問律師

我能怎麼做才能不被撤銷假釋呢?

謝謝您的指點

小萬 104-03-24 22:14

律師先生,小姐您好

打擾請教,我的假釋保護管束期到104年3月1日止,我在104年2月2日因與朋友聚餐小酌返家途中,遇臨檢酒測為0.33,被移送簡易法庭,判決有期徒刑2個月(得易科罰金).我擔心被撤銷假釋(殘刑近4年),以前我沒有任何酒駕記錄,我已申請上訴希望能改判拘役或單科罰金處分,但看到各位律師先生,小姐網路上的說明資料說有關酒測法條已修改為沒有判拘役或單科罰金處分,我不知道像我這樣子的情形,該怎麼向法官,檢察官請求從輕量刑,懇請律師先生,小姐教導小弟該怎麼做!!謝謝感謝....

您好: 您的情形符合刑法第185-3條之構成要件,基於該條法條已修法提高刑度,縱使上訴,法院亦無法判處拘役或單科罰金,此情況下確實會造成您的假釋撤銷

1.  小萬閣下如需專業支援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789336)即可免費通話亦或使用電郵 q102327955@yahoo.com.tw寫信與我們聯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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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萬 104-03-25 18:48
回覆 林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您的情形符合刑法第185-3條之構成要件,基於該條法條已修法提高刑度,縱使上訴,法院亦無法判 ... (恕刪)

 請問林律師

我該怎麼做才不會被撤銷,能請您指點.感謝您的幫忙!!

 

小萬 104-03-24 21:30

律師先生,小姐您好

打擾請教,我的假釋保護管束期到104年3月1日止,我在104年2月2日因與朋友聚餐小酌返家途中,遇臨檢酒測為0.33,被移送簡易法庭,判決有期徒刑2個月(得易科罰金).我擔心被撤銷假釋(殘刑近4年),以前我沒有任何酒駕記錄,我已申請上訴希望能改判拘役或單科罰金處分,但看到各位律師先生,小姐網路上的說明資料說有關酒測法條已修改為沒有判拘役或單科罰金處分,我不知道像我這樣子的情形,該怎麼向法官,檢察官請求從輕量刑,懇請律師先生,小姐教導小弟該怎麼做!!謝謝感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3-24 21:5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刑法第78條第1項(絕對撤銷假釋要件):假釋中因故意更犯罪,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者,於判決確定後六月以內,撤銷假釋。102年6月11日修正施行之刑法第185-3條,已刪除單科拘役或罰金之規定,因此,如受保護管束人於假釋中違反前開規定,經判決有罪確定,即符合刑法第78條第1項絕對撤銷假釋要件。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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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萬 104-03-24 22:10
回覆 房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刑法第7 ... (恕刪)

 可否請您給小第一個方向,我的問題有解嗎?

?

小萬 104-03-24 21:27

律師先生,小姐您好

打擾請教,我的假釋保護管束期到104年3月1日止,我在104年2月2日因與朋友聚餐小酌返家途中,遇臨檢酒測為0.33,被移送簡易法庭,判決有期徒刑2個月(得易科罰金).我擔心被撤銷假釋(殘刑近4年),以前我沒有任何酒駕記錄,我已申請上訴希望能改判拘役或單科罰金處分,但看到各位律師先生,小姐網路上的說明資料說有關酒測法條已修改為沒有判拘役或單科罰金處分,我不知道像我這樣子的情形,該怎麼向法官,檢察官請求從輕量刑,懇請律師先生,小姐教導小弟該怎麼做!!謝謝感謝....

小萬 104-03-24 21:16

律師先生,小姐您好

打擾請教,我的假釋保護管束期到104年3月1日止,我在104年2月2日因與朋友聚餐小酌返家途中,遇臨檢酒測為0.33,被移送簡易法庭,判決有期徒刑2個月(得易科罰金).我擔心被撤銷假釋(殘刑近4年),以前我沒有任何酒駕記錄,我已申請上訴希望能改判拘役或單科罰金處分,但看到各位律師先生,小姐網路上的說明資料說有關酒測法條已修改為沒有判拘役或單科罰金處分,我不知道像我這樣子的情形,該怎麼向法官,檢察官請求從輕量刑,懇請律師先生,小姐教導小弟該怎麼做!!謝謝感謝....

小黑 104-03-24 12:26

各位律師大大您們好

想請教一下律師大大們一些問題 希望可以幫我解惑一下

日前有收到桃園地檢署的傳票通知說我是妨害名譽的嫌疑人要我到案說明

而經過一些日子調查跟整理 有了一些頭緒

因為檢察官有寄封公文過來說明是告訴人在網路瀏覽時見到妨害名譽提告

那麼我可以推測出告訴人是哪位網友 用了什麼樣的理由來告我妨害名譽

其中最有可能成立的用詞是我有提到該告訴人有涉及恐嚇一事

但這一事是我在接到被害人的傾訴 確定是該告訴人寄私信出言用不明意圖的言論威脅到被害人 讓被害人感到有被威脅的感覺

我問了一些懂法律律師跟警察 他們都說這是意圖不明的威脅 只要被害人感到畏懼就是恐嚇

而被害人當時確實告知我他有被威脅的感覺 所以我才回應現在提告我的告訴人說他已經有涉及到恐嚇 勸他別再這樣做

而他有留言說又一件310!!爽爽的!! 之類的預告他要提告的用詞 我當時有心理準備他一定會提告

在確定我所陳述的事實都是屬實的話 告訴人也的確用私信的方式明確的表態說他就是要羞辱我

請問各位律師大大 我因告訴人私訊謾罵我 這訊息是我家人都可以從螢幕上看到的 然後告訴人隨機取我一篇在討論區回應的文章內容就提告妨害他的名譽 這樣的意圖是否已構成故意讓他人有被法律處份的危險呢?

因為誣告是非告訴乃論 看法條似乎不好成立 但我這情況檢方確定我的確是無辜且是被陷害的話 他們會把告訴人提起公訴誣告他人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3-24 13:06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有關於誣告的部分,主要是以對方是否有虛構犯行為要件,在偵查不公開的情形下,您目前難以掌握相關事證判斷是否可以提起誣告

2、建議應該於取得不起訴處分書之後,再將相關資料備妥,尋求正式諮詢或是委請律師協助提告,因為誣告告訴也會有反誣告的問題。

以私訊方式不會構成公然侮辱,至於要提告誣告要件非常嚴格,倘若對方非完全虛構情節,誣告成立會有一定難度,如欲深入討論,歡迎來電預約洽談!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3-24 16:3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必須先取得一不起訴處分後,再考慮是否對對方提出刑事誣告告訴,又刑事誣告告訴有其成立之限制,亦不容易構成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小黑 104-03-24 17:22

感謝各位律師大大的解說

由於我的案件是屬於他字號 也就是不明確犯罪及不明確嫌疑等 是以嫌疑人來傳喚我到案說明

據我所了解 如果當天就被檢察官行政簽結的話 似乎是拿不到諸位律師大大說的不起訴處份書

我記得是偵字號的案件才會有那種處分書可以申請吧?

如果是他字號的行政簽結 且 也證實對方是蓄意企圖讓我吃上妨害名譽的官司時 請問行政簽結的話是要怎麼跟地檢署申請該結案不起訴的證明呢?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3-24 20:5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建議您先取得一不起訴處分後,再考慮是否對對方提出刑事誣告告訴,又刑事誣告告訴有其成立之限制,亦不容易構成之。

ycc 104-03-24 10:06

因為我跟女兒感情很好.離婚後我有探視權.前妻深怕女兒與我感情好而失去監護權.之前曾誣指我對女兒有不當行為而申請緊急保護令獲准.但之後的通常保護令審理以還我清白.且經強制執行後中可探視女兒.但半年後.前妻又再次以女兒受傷聲請緊急保護令獲准.通常保護令三審還我清白.....但這次.我曾在緊急保護令(禁止騷擾、接觸、跟蹤或其他非必要之聯絡行為. )的有效期間內在醫院偶遇我女兒.在女兒離去時. 女兒一直看著我.等距離我約十幾公尺處.女兒有回頭望向我.我忍不住跟她揮手道別....

前妻不放過我.說女兒害怕我.檢察官起訴.雖然第一審判我無罪(證據很明顯女兒看到我不會害怕).但又上訴

前幾天開完第二審準備庭..法官要我對   距離十幾公尺"揮手"是否為"接觸" 在下次審理時答辯...所以要請教各位律師. 是否可以指點迷津??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3-24 10:34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所謂禁止接觸,應該是指對於子女身心有影響的來往行為,有關於巧遇子女距離的揮手道別,顯然不會影響子女,亦非保護令所欲規範的行為。

2、倘若您的前妻一再誣指您涉犯家庭暴力,應可考慮提告誣告罪或是請求改訂監護權

陳敬人 (陳律師) 104-03-24 11:58

您好

單純揮手應不算接觸!

其他具體問題,歡迎來電討論!0972367907

                                        陳律師  

 

lulu 104-03-23 22:52

您好!我想要請教:

我男朋友在去年10月的時候因為詐騙集團假冒網拍業者跟銀行業者

電話來說要解除12期的分期付款,我男朋友當時沒有多想就被騙了!!

之後有報案,但是前陣子判決書下來為不起訴!

除了我男朋友之外 還有一位張姓女子也受騙

判決書上面是說:有一位林姓女子在不知情的情況下不小心成為了張姓嫌犯的人頭帳戶,所以林姓女子聲稱他也是受害者.但是在判決書上說林姓女子雖預知帳戶有可能會被人利用,但還是把戶頭給別人!

那這樣子不就成為幫兇了嘛!!!???

判決書後面又舉了一些林姓女子罪嫌不足的舉證

那請問這樣子上訴還有用嗎?

如果過了上訴期還有用嗎? 因為判決書上上訴期寫7天!

但因為我們出國  已經過了7天了!!

而警察跟檢察官還會持續的去抓真正的主謀張姓嫌犯嗎??

還是就這樣草草結案了!!??

我們真的為了這個事情很心急!

想拜託律師替我們解答!!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3-24 10:58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不起訴處分書,於收到後7日內必須提起再議,因為出國而逾越,就無法再救濟了。倘若仍在就季期間,則建議委請律師協助,因為再議聲請狀大多涉及法律適用及證據認定問題,較為艱深。

2、檢調還是必須就張姓主嫌的部份依法偵辦。

JEK 104-03-23 17:01

律師您好!請教您問題!

      前些日子,在公司的走廊上遇到平常相處的不太好的同事,他也注意到我了,就罵我三字經候後快速離去,我想告他公然侮辱公然誹謗,但是事發突然我來不及錄音,走廊上有其他同是經過,但都不認識的,要叫他們作証恐怕很難,如果直接到警局報案或地檢署按鈴申告,警方或檢察官會幫我蒐証嗎?

鍾孟杰 (鍾律師) 104-03-23 20:52

基本上還是要由您提供相關事證以利偵查機關偵查,建議還是找找看有無其他人可協助作證。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3-23 21:34

您好,建議您還是問未看是否有人願意作證,並將現場監視畫面調閱出來,看看是否有辦法看出嘴型。

證據初步蒐集齊全,因為對方所為有極大之可能已經構成妨害名譽相關犯罪,建議您可自行或委任律師撰寫書狀向地檢署提告唷。

 

另外,待檢察官起訴後,告訴人可提出附帶民事請求損害賠償,主張慰撫金等非財產上損害賠償

當然,也可以在偵查過程中,於對方和解,並約定和解金。

JEK 104-03-26 12:05
回覆 鍾律師 的發言內容:

基本上還是要由您提供相關事證以利偵查機關偵查,建議還是找找看有無其他人可協助作證。

 

您的意思是只要我提出哪怕是很薄弱的證據,偵察機關就有初步的偵查方向,就會幫我找證據

Lily 104-03-22 08:58

因為網拍購物拖很久賣家又不聯絡直到我要她出面說明之後才出現告知購物清單裡其中幾樣沒貨,但要我先撤銷她的棄標投訴才退款,因為怕她在我撤銷投訴之後又消失所以不同意,然後賣家又消失2天,因此我提出在第3天不退款就去報案的留言後還是沒回應,今天在報案前警察幫我打電話過去也沒人接才決定報案。當報案快完成時賣家才打來說剛看到留言並在網路傳訊給我表示星期一會退款, 

1.我願意和解但這麼快收到退款會被她反告誣告求償嗎?因為帳戶被凍結她說她無法查詢其他買家是否有匯款進來會造成她的損失

2.若是去調解委員會是由我或是賣家聲請調解?那我們當場和解並寫好和解書是否直接交給我這個案件的承辦人員由他陳報給檢察官?那之後還是必須等傳票來去出庭嗎?因為下個月初我不在台灣我怕如果突然收到傳票我沒辦法跟檢察官請假。

有請各位專業律師幫忙解惑了,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3-22 11:5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就您所述的狀況,您並沒有虛構對方犯行,因此不會構成誣告罪,對方就相關交易處理態度應該由其自行負責。

2、和解部分,雙方都可以向調解委員會聲請調解,不過倘若對方願意和解並且賠償,可以請求承辦員警協助,當場交付並且於筆錄中表明不追究即可。

一、網拍小糾葛而已,不用告刑事(除非你買的東西單價非常高,對方收了錢之後就一直拖,那就有可能是詐欺)。

二、與他的所有對話都要留紀錄及錄音,這樣比較安全。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附近。

不會有誣告的問題,你才剛報案,正常來說檢察官分案沒有這嘛快,所以應該不會收到傳票,如果還是不放心,聯絡當初做筆錄的警察,要求陳報要出國的訊息,請求檢察官把期日排開,如欲詳談,歡迎來電預約諮詢!

104-03-21 12:12

您好:老公疑似有小三爭吵後硬逼我離婚,有一次被氣到簽字也辦好離婚,事後很後悔加上老公帶小孩搬出去租房子環境差也沒照顧好小孩,剛好當初證人是老公私下找同事簽名我根本不知道,於是我去訴請離婚無效判決確定恢復夫妻關係,可老公不接受判決也不搬回家,過了3.4個月他老是逃避我,於是跟小孩拿鑰匙複製,他在家我拿鑰匙進去他很生氣,第二次我去他人跑掉我很生氣發簡訊告訴他不搬回去我幫他搬,那次拿了幾件衣服跟鞋子,不知道是誰教他叫他報警告我偷竊又告我私闖民宅,提告時警察有告知應該沒辦法成立他堅持要告,竊盜案已不起訴結案後又收到他告我妨礙自由,問他是什麼他說他也不記得有這條,在問他就不高興的說我想知道去問檢察官阿,他為了逼我離婚不回家 連小孩我接回家照顧他也不給家用,我去他租屋處他就以房子是他私人租的報警叫警察請我走,故意找一些事就要告我,現在收到妨礙自由很莫名其妙,只不過去找他幾次我怎樣妨礙自由?連他告這條他都不記得,想請問我想制止他是否可以反告他誣告?他如果訴請離婚這些過程會有影響嗎?謝謝回答

就閣下所述問題,如需支援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789336)即可免費通話亦或使用電郵 q102327955@yahoo.com.tw寫信與我們聯繫。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地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公理律師事務所、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一、訴訟並不能捥回男人的心,這個你要先知道。想要捥回男人的心要靠私下的努力。

二、如果這男人真的已經變心,怎麼捥回都沒有用,寧可離婚再找下一個男人,或是離婚後一個人過,一個人過未必比較差。

三、要愛自己。

四、所以說告誣告這類的事真的是不建議,你老公是希望跟你告來告去,然後法官會認為夫妻已彼此刑事爭訟,無夫妻情份,如果你告回去在離婚官司部分很容易變成夫妻已無情份的證據,故意告刑事惹對方告回來這個招式很常見的。

五、要多花一些時間研究如果用訴訟離婚的相關問題,例如: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小孩監護權探視權扶養費分擔等問題[如果小孩未成年的話]。

六、了解得越多,後悔得越少。很多婦女在離婚的時候說什麼都不要,然後離完婚後後悔。離完再後悔的很多都告不贏[當然協議離婚證人未親自見聞雙方有離婚協議的情況是例外]。所以在離婚之前一定要考慮清楚的呀。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若要現場諮詢的話要先電話預約,因為我很忙,常不在辦公室…

鍾孟杰 (鍾律師) 104-03-21 16:22

1. 楊大律師說的很好,法律只能解決法律問題,一個人變了心留也留不住,好好過生活最重要。

2. 對方既已無意與您在一起,您不妨轉向研究日後萬一離婚後,剩餘財產分配乃至於子女監護問題如何爭取對您較有利。

3. 誣告必須是明知為不實的事實而刻意捏造並提告,一般而言成立上不容易,因為多半都會被認定是單傳對於事實或法律的誤解。

供參。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3-21 23:3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配偶無法定裁判離婚事由,似無法提起訴訟請求裁判離婚;您配偶針對您提告之行為,可能有構成誣告之可能,但您若亦對您配偶提起誣告告訴,是否有助於您維護配偶間之感情,可能須加以考量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3-21 23:42

您好,如果老公很想離婚,不妨利用這樣的機會,跟他把離婚的條件提的對自己有利一點。

另外,刑法上之通姦要件為證明雙方有通姦(性器官結合)之事實,且雙方於行為時知悉自己或相對人是有配偶之人。因此,若有先生跟小三通姦證據,或可提告通姦罪。然若證據不夠,但在夫妻尚未離婚,而與異性同居一室,有可能會有民事侵害配偶權之問題,可提告之。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3-21 23:56

.

104-04-08 01:34

謝謝回答

104-04-09 23:57
回覆 楊俊鑫律師 的發言內容:

一、您好: 在請教一下,他租屋租約到期聽小孩說好像找到房子過幾天要搬家,他當然不可能讓我知道租在哪,所以我就馬上把小孩帶去他那裡住,現在他問小孩說要不要回去南部,小孩不要他就故意說還是要回我這住,說他新租的地方比現在租的套房還要小,地方又遠要很早起床說那時候他還在睡覺,可能他們要坐公車還要走一段路,讓小孩很為難,本來住離公司很近現在租那麼遠要躲我也擺明要把小孩丟給我,房貸每個月我在繳也沒拿過生活費給我,租哪不讓我知道,就算知道他以私人租的不讓我進去不然就報警,像這種情形只能任猶他嗎?沒對離婚後該要如何安排小孩好好談,只會問小孩要住哪?連跟他談事情他都不願面對面只用LINE在打字,既然挽回不了就放手跟對方協議對自己有利的條件過新生活的道理我也懂,可是我先生沒財產我名下的房子每個月繳的房貸對我來說已經很重了,在加兩個小孩根本負擔不起,小孩給他更可憐他也說會讓他們回南部住,要讓南部80幾歲的爸爸跟有點智能不足的媽媽帶嗎?除了短時間發生這些事我還不能接受也不想沒努力就放棄,就算挽回不了也要他好好處理後續,我不能認同也不想讓小孩感覺不想負責任就用這些小手段,別人就會馬上跟你妥協了,法律能保障我們什麼?只有判離婚嗎?

小正 104-03-21 09:28

去年12/26被警察查獲吸食安非他命,隔天移送北檢,檢察官判我參加北檢辦的戒癮班,並讓我無保請回,可是遲遲都沒有收到執行公文!今年2/26因故被警察查到持有少量安非他命及一顆半搖頭丸!當天有驗尿驗尿前將近四天前有少量施用,也不知道驗不驗的到),隔天移送北檢,以一萬元交保,檢察官還說要我記得來開庭!想請問律師…我會被判勒戒嗎?有辦法不要進勒戒嗎?我真的好後悔……

閣下應儘速遞送聲請書,請求檢察官給予替代療法或是戒癮治療的機會,檢察官就會對你做緩起訴處分,不然,等到傳你開庭時,可能機會就錯失了。 檢察官給你機會做替代療法或是戒癮治療之後,閣下就要到各縣市衛生局(毒品危害防制中心)配合的醫療院所做替代療法或是戒癮治療,並不定期的接受地檢署觀護人的採尿檢查。 以上回覆如有未盡事宜,歡迎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789336)即可免費通話亦或電郵 q102327955@yahoo.com.tw寫信與我們聯繫,俾便支援協助您解決問題 !  專業律師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地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公理律師事務所 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林智群 (klaw) 104-03-21 11:14

 你是短期間內第二次犯,檢察官通常會送勒戒,

要爭取戒癮治療的機會不大,

建議先用書面向檢方聲請,不然會來不及

小正 104-03-21 15:42

目前案號跟股別我都還不知道,這樣可以做聲請嗎?

法律小學生 104-03-21 15:52

大大你好 你這情況 就像上面律師說的 要趕快具狀申請

             不然這樣繼續等下去 結果只會是勒戒

              而且就時間來算你也差不多要被通知勒戒

             你可以來信shishian94@yahoo.com.tw

             再與你分享協助朋友 成功處理此類案件的經驗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3-21 23:4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考慮委任律師盡速為您具狀向地檢署請求,但機率不高,您再犯之行為,除可能有觀察勒戒之外亦有可能直接起訴施用毒品之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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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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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4-03-21 23:5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考慮委任律師盡速為您具狀向地檢署請求,但機率不高,您再犯之行為,除可能有觀察勒戒之外亦有可能直接起訴施用毒品之犯罪。

SUMMER 基 104-03-20 16:40

這是車禍-過失傷害案件   A:為我方(被告)  B為對方(原告)

事情:晚間12點鐘雙方在十字路口發生車禍,A方為主幹道(閃黃燈) B方為支幹道(閃紅燈),雙方均未減速慢行(A)停車在開(B)、主幹道限速50(A方時速60)支幹道限速30(B方時速30) 以上時速均為筆錄

偵查庭(一) 筆錄:

天氣晴,照明正常

A:我方車速60,在經過十字路口時未減速慢行,看到光後馬上就撞到了,撞擊後因緊張誤踩油門致使車子駛過分隔島至對向車道。(領照5個月)

B:我速度30慢慢騎,到紅綠燈後先停車查看左右有無來車,確認無來車後才慢慢騎過去。

我的疑問: B方表示確定左右無來車後才向前行駛,他都已經確認沒有車了怎還會發生車禍?

地點 :主幹道 直線450M   支幹道-紅綠燈車禍第一撞擊點/12M

對方稱時速30  試算: 30000(公尺)/3600秒 =8.666  兩秒就能到達被撞位置,加上他所稱先停下來查看的起步(算2秒)  最慢4秒就到達了。

我方稱時速60  試算  60000(公尺)/3600秒  =16.666  450公尺/17 =26.470 

我方通行所需時間長達26秒多,對方確定無來車在通行還發生車禍這樣是不合理的吧?

1.對方根本就非筆錄所講的有停車在開   2.對方當時意識已無法判斷是否有來車

然而他筆錄(檢)上明確指出他確定有停車確定無來車在開,這點有出入!!

偵查第一庭時檢察官有詢問對方:為何你都停車看左右沒來車才通行,還會被撞到?

B方:...(答不出來)

A方在第二次偵查庭(調解未成功)提出此疑惑!!

請問B方是否有做偽證的疑慮?   偽證是否成立?   求解!?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3-20 22:3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對方未具結,無成立偽證之問題。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SUMMER 基 104-03-21 00:29
回覆 房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對方未具結,無成立偽證之問題。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 ... (恕刪)

律師你好, 所以說筆錄做完後有簽名就算數了吧?

當庭是雙方做完筆錄都有簽,

那麼我懷疑的論點是可成立的嗎?

鍾孟杰 (鍾律師) 104-03-21 18:30

1. 筆錄後面的簽名不等於具結,具結必須念出證人結文,並在證人結文書面上簽名。

2. 這聽起來似乎是以告訴人身分陳述,陳述合理與否,有時事關個人認知問題,也未必就是刻意虛偽陳述。

SUMMER 基 104-03-22 22:19
回覆 鍾律師 的發言內容:
律師你好,
既然說是以對方的認知所描述的,但與事實不符造成車禍鑑定上比例的落差,這點還可以爭取嗎? 畢竟車禍鑑定是檢方要求做的,鑑定委員會也是採用對方的筆錄來判別。
 
jui 104-03-20 09:25

我去年11月中旬跟同事一起下訂網購,我先墊錢

後來12月收到問題商品,賣家態度極差,收到當天已經拍照瑕疵部分,跟賣方反映卻說他們商品不會有問題,要我把商品寄回去確認,隔天就寄到門市(沒給地址),賣方故意拖延超過我簽收後7天才取件。

中間我也一直與對方連繫,對方聲稱要調在廣東出貨監視器看出或有無異狀才可退(拖延時間),說如果我先去消基會申訴就不退我錢,我說收到退款會撤訴(因為感覺賣方一直拖,就有去消保申訴),賣方卻說他們非企業經營不適用7天鑑賞期,叫我東西寄回去就搞消失且拒絕任何聯絡,只給我一封網路通知信說商品確認無任何瑕疵不余退款,也沒有還我商品和退換動作。

由於網路給的地址找不到此人,所以消基會也駁回,後來我就去警局報案,也有受理,用匯款帳戶去報,通知對方卻都不出面。

通常要等多久,或是要去哪詢問才會知道案件受理進度?

我有收到移請接續偵辦到桃園的通知,後續回台南報案地方詢問,警方也說要等檢察官傳到對方出庭,至今對方都不出現,這種案子有期限嗎?會不會時間一久就不能處理了?

如果不是人頭帳戶,那需要多久才會凍結,中間會不會把錢都轉出了?

檢察官後續會怎麼處理,或著我應該提供什麼?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3-20 11:17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移送到桃園檢察署,代表已經有查到人在桃園了,可能是對方,也可能是帳戶持有人。

2、目前因為偵查不公開,所以無法查詢案件,只能靜待通知,至多就是可以查詢目前案件的案號股別,然後可以寫狀紙表示意見。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公司仍需幫您們投保,建議您們可以向勞工局進行申訴,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jui 104-03-21 03:02

我跟我同事關係不錯,向來是拿到商品確認完才跟同事們一手交錢一手交貨,從來不會商品寄來他們突然不要、未給錢等。

所以我不想跟同事之間有其他眉角,且此次網路購物不是公司採購之商品,只是同事私底下團購而已,應該沒辦法向勞工局申訴,還是有其他方法?

jui 104-03-21 03:18

可以詢問曹律師,有無處理過類似此詐騙案子嗎?

 

對方遲遲不肯回應,網路標榜24H線上LINE客服,拖了好幾天都以讀不回,最後我言語提到要到消保申訴才姍姍來遲的回覆,內容卻責怪我不懂體諒及訴說這是正常處理流程我沒有立場去催等等,後來對方還是有答應要退款給我,說是要調監視器多少天和商品寄回檢查確認有無問題才退貨,對方拖到最後一兩天才去門市取件,跟他說明我會先去消保申訴,若他有退款給我也請他不用擔心可以撤除,最後他卻罵說不想聽我的鬼話,如果我堅持要申訴弄得那麼麻煩就不退我錢了,我也把我的立場跟他說明,之後就不斷敷衍監視器內容、搬運沒問題等等藉口,還有超過7天不能無條件退,以及否認為企業化經營不適用7天鑑賞期,後來收到商品對方通知我說,商品沒瑕疵草草了事,也不要再找他理論他也不再回應我,隨我去消保申訴及報案,還說警方也不會受理此案。

 

我想他可能也是常用這種手法對付想退款的民眾,收到不滿意的商品只能認栽,給中評、負評也會被對方推託狡辯成是我們買方強詞奪理,要我們先給好評/改成好評才會怎麼怎麼樣,而且我收到全數商品的品質都不符合網路照片期望,商品不滿意還不能給負評。

 

好啦= =我知道很像消費糾紛

報案後,只能空等嗎?感覺沒有辦法解決

對於賣方,我強烈覺得對方時常這麼處理,這樣有辦法要到錢嗎

事出之後,多次與對方連繫卻避而不回,以長達好幾個月了,除了求償詐騙金額外也希望得到公道,更不希望其他買家再遇此狀況。還有無什麼方法讓對方得到教訓?

假設對方不是人頭戶,應該可以怎麼處理?

jui 104-03-20 09:11

我去年11月中旬跟同事一起下訂網購,我先墊錢

後來12月收到商品瑕疵,賣家態度極差,收到當天已經拍照瑕疵部分,跟賣方反映卻說他們商品不會有問題,要我把商品寄回去確認,隔天就寄到門市(沒給地址),賣方故意拖延超過我簽收後7天才取件。

中間我也一直與對方連繫,對方聲稱要調在廣東出貨監視器看出或有無異狀才可退(拖延時間),說如果我先去消基會申訴就不退我錢,我說收到退款會撤訴(因為感覺賣方一直拖,就有去消保申訴),賣方卻說他們非企業經營不適用7天鑑賞期,叫我東西寄回去就搞消失且拒絕任何聯絡,只給我一封網路通知信說商品確認無任何瑕疵不余退款,也沒有還我商品和退換動作。

由於網路給的地址找不到此人,所以消基會也駁回,後來我就去警局報案,也有受理,用匯款帳戶去報,通知對方卻都不出面。

通常要等多久,或是要去哪詢問才會知道案件受理進度?

我有收到移請接續偵辦到桃園的通知,後續回台南報案地方詢問,警方也說要等檢察官傳到對方出庭,至今對方都不出現,這種案子有期限嗎?會不會時間一久就不能處理了?

如果不是人頭帳戶,那需要多久才會凍結,中間會不會把錢都轉出了?

檢察官後續會怎麼處理,或著我應該提供什麼?

Tear 104-03-19 14:57

您好, 

我是提告的人,  告對方恐嚇取財未遂、妨害名譽毀謗!!  因為是事實, 所以開偵查庭時,  對方律師希望和解, 檢察官詢問我要不要入協調庭.......

請問, 協調庭對告訴人有好處嗎?我只知道對「被告」有好處, 好處是如果獲得我的同意協調, 刑事可以輕判, 但對「告訴人」有什麼優點?

因為被告是個不認為自己有錯的人, 很會找藉口讓自己的行為合理化, 也是很會辯論的人, 一旦進入協調庭, 肯定會不斷的解釋, 而且對方好會演戲, 委員大概會同情對方, 就會一直拖延, 恐怕我還要跟委員們說明他的行為造成我的困擾, 這樣的過程,  反而是浪費時間的

而如果不進入協調庭, 我覺得檢察官只要面對事實去判定, 對方就會有罪, 我這樣不就反而可以省去再對一堆人浪費口舌協調的過程.....

以上是我的想法,  我不知道這樣判斷是否正確, 我只想盡快結束官司, 但我怕進入協調庭又是一而再的協調, 覺得好累, 所以才想是不是不協調, 直接讓法院偵察判定比較快呢?

但又怕檢察官覺得我不給對方機會, 反而對我再偵察過程或者法官判案過程產生反感.....唉~ 我覺得這年頭變了, 就好像借錢給別人還要拜託別人還給你一樣, 明明就是對方的行為有錯, 我卻要考慮這麼多, 好希望有人能給我比較專業的建議, 在我的案例裡,  協調與不協調對我到底在流程上, 哪個比較好一點

謝謝您們

Tear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4-01 14:4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建議應該進行一次調解,倘若雙方無法調解成立,案件就會移回偵查庭。

2、倘若您不想自己去調解庭,可以找親人陪你去或是委請律師陪同。

3、倘若用和解的方式,則可以免去日後訴訟之累跟可能有的訴訟費用。

 

Tear 104-03-19 14:35

您好,

我遇到一件事情, 提告兩位, 一位是先生外遇對象, 外遇對象已經達成協議後, 撤告

另一位是對方家人, 對方家人夾雜文字, 在我親朋、同事間散佈,  內容有[事實也有非事實], 還恐嚇要錢補償, 取財未果, 散佈的文字更是誇張, 我拿錄音與文字檔案, 向法院提告恐嚇妨害名譽、加重毀謗

偵查庭開庭, 對方有請律師, 提出和解要求, 檢察官詢問我要不要進入協調庭, 我回答「要時間考慮」

我想請教律師,  對方僅在偵查庭提出和解, 私下不斷表達要找公婆解決, 連談都不想跟我談, 我想問

1. 既然是我提告, 他就應該找我談, 而不是進入協調庭才來談, 換取檢察官輕判, 我考慮後, 決定不和解, 這對檢察官判案會不會有負面影響

2. 既然對方請了律師, 是不是應該會在我考慮期間委託律師來關心我考慮的結果? 都不來關心, 不就表示根本不想談, 那我怎麼可能主動去告訴檢察官說我願意進入協調庭呢?這個我百思不解, 這麼有把握我一定會進入協調庭嗎?還是他們不能私下找我談呢

3. 我想請問,  如果這次我不進入協調庭和解, 仍進入偵查庭是嗎?還是直接進入法院?

4. 日後的程序裡(哪個程序可以告知嗎?), 對方是不是會在流程裡, 再次提出和解呢?還是就沒有機會了

5. 我聽說進入協調庭可以少付裁判費, 這是什麼意思, 偵查庭我不用付錢嗎?

6. 如果我贏了官司,  我能跟對方要求支付法院的相關費用嗎?

以上謝謝各位的幫忙

Tear

 

040 104-03-19 11:39

律師您好...

家父前幾天在超商拿了麵包忘記付錢.隨即店家追出來.

家父隨後要付店家錢.可是店家不收.之後就叫警察來了.
後來家父被移送台中地檢署了.
檢察官跟家父說.等一個月後收到通知等判決.

以上這些事都是家父一人處理後回到加我們才知道的.

我想要詢問是..我現在能怎麼處理呢!

朋友跟我說先去找店家和解.

這樣會被判多久或是多少$ 呢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若您父親有認罪,則可以朝緩起訴來主張,若您父親主張一時忘記付錢,則可以朝無罪來主張,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依據刑法第29章、第320 條(普通竊盜罪)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竊取他人之動產者,為竊盜罪,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未遂犯罰之。 律師建議您應儘速和解閣下如需支援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789336)即可免費通話亦或電郵 q102327955@yahoo.com.tw寫信與我們聯繫,俾便協助您解決問題 ! 專業律師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地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公理律師事務所 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3-19 22:1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考慮是否與對方和解,若對方和解條件不合理,再考慮爭執無竊盜之犯意存在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3-19 22:31

若有打算認罪,建議您父親盡速與店家和解

旺旺 104-03-19 10:21

各位律師你好!本人因去年在電玩店工作而遇上了賭博罪。省下字語簡單的說,就是經簡易判決完是266條賭博罪判罰一萬五!十天內檢察官上訴第268條之後又開了兩次庭。昨天宣判因上班無到場聆聽,今天特地打電話到法院所屬股別詢問,他說檢察官上訴駁回,我說那維持簡易原判嗎?他回答我:是!

 

想請問的是

1.簡易開庭完之後檢察官上訴開庭是一審還是二審。上訴駁回之後檢察官還可在上訴嗎?

2.為何我都還沒收到判決主文檢察官卻已先上訴了呢?

鍾孟杰 (鍾律師) 104-03-20 11:02

1. 檢察官上訴後的開庭是第二審,又賭博罪非重罪,本案檢察官應無法再上訴。

2. 主文「上訴駁回」,是針對「檢察官對於第一審判決的上訴」。

供參。

小明 104-03-19 00:59

您好!

想請教下,

在今年一月份左右小弟在租屋處的樓梯間抽煙,

那天心情不太好喝了些酒,

剛好聽到樓上的一對情侶搭電梯下樓去門卻沒上鎖,

也不知怎麼了鬼使神差起了歹念就開門進入該房,

本只想看看就離開,

卻剛好被對方撞見,

當下雖然不斷道歉對方依然報警,

警察到後有搜身並請對方檢查後並無發現有東西遺失

之後就被移送法辦!

隔天開了庭,

訊問候被限制住居候傳!

很後悔怎會做出這種事,

但又怕因為這樣影響到我的工作

想請問我沒有任何前科也想和對方道歉,

這樣檢察官有可能減輕刑責嗎?

1.依據刑法第29章:第320 條(普通竊盜罪)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竊取他人之動產者,為竊盜罪,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未遂犯罰之。

2.閣下所述問題,如需支援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789336)即可免費通話亦或電郵 q102327955@yahoo.com.tw寫信與我們聯繫。 

3.專業律師免費法律諮詢服務處所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公理律師事務所    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法律小學生 104-03-19 08:55

大大你好 依你所述的情形  你偷竊的行為已構成加重竊盜罪了

             若沒有進一步處理很快就會被起訴判刑的

             但也不是沒有其他妥善解決的方式

             你可以來信shishian94@yahoo.com.tw

             再與分享協助朋友  成功處理此類案例的經驗

Lion 104-03-18 18:25
酒駕酒測1.0,自摔,1990年第一次,此次已非累犯 如題,3/9已偵訊,當時有問我"同不同意緩起訴",我告知"同意"。後來事務官告知"檢察官會再傳訊" 3/17再收到通知,是同一位檢察事務官的蓋章。 請問:1、為何事務官會再傳喚,而不是檢察官? 2、是否緩起訴處分生變? 3、接下來我可能面臨的情況是什麼? 感謝各位律師的回覆!!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3-18 23:3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考慮委任律師為您具狀請求緩起訴處分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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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ar 104-03-18 15:18

您好,

我遇到一件事情, 提告兩位, 一位是先生外遇對象, 外遇對象已經達成協議後, 撤告

另一位是對方家人, 對方家人夾雜文字, 在我親朋、同事間散佈,  內容有[事實也有非事實], 還恐嚇要錢補償, 取財未果, 散佈的文字更是誇張, 我拿錄音與文字檔案, 向法院提告恐嚇妨害名譽、加重毀謗

偵查庭開庭, 對方有請律師, 提出和解要求, 檢察官詢問我要不要進入協調庭, 我回答「要時間考慮」

我想請教律師,  對方僅在偵查庭提出和解, 私下不斷表達要找公婆解決, 連談都不想跟我談, 我想問

1. 既然是我提告, 他就應該找我談, 而不是進入協調庭才來談, 換取檢察官輕判, 我考慮後, 決定不和解, 這對檢察官判案會不會有負面影響

2. 既然對方請了律師, 是不是應該會在我考慮期間委託律師來關心我考慮的結果? 都不來關心, 不就表示根本不想談, 那我怎麼可能主動去告訴檢察官說我願意進入協調庭呢?這個我百思不解, 這麼有把握我一定會進入協調庭嗎?還是他們不能私下找我談呢

3. 我想請問,  如果這次我不進入協調庭和解, 仍進入偵查庭是嗎?還是直接進入法院?

4. 日後的程序裡(哪個程序可以告知嗎?), 對方是不是會在流程裡, 再次提出和解呢?還是就沒有機會了

5. 我聽說進入協調庭可以少付裁判費, 這是什麼意思, 偵查庭我不用付錢嗎?

6. 如果我贏了官司,  我能跟對方要求支付法院的相關費用嗎?

以上謝謝各位的幫忙

Tear

 

 

 

 

Jason 104-03-18 10:10

因家住一樓公寓,門前外牆設有小花蒲種花,平時常有人亂丟垃圾在花圃,日前家裡長輩發現花圃有一手提袋,以為又是別人棄置的垃圾,也未查明提袋內容,故就先收起來打算丟棄,因年前工作繁忙就忘了該事,
後來同一棟公寓三樓(失主)來按門鈴表示提袋為他所有,裡面裝有筆記型電腦,長輩隨即歸還,但後就被警察以侵占罪移送,也收到檢察官傳票要開庭


原來是三樓先去警局報案,隔壁剛好有攝影機,調閱錄影看到長輩拿走提袋,請問後續該怎麼處理?有需要去找失主簽和解書嗎?有需要找律師開庭時進行答辯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3-18 10:32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裡面有有筆記型電腦的話,該提袋應該不容易讓人認為是廢棄物,此種說法恐難以令檢察官相信。

2、建議可以與對方和解,並且簽立和解書。倘若無法達成和解,則可以委請律師進行答辯。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104-03-18 02:42

各位大德先進好,

有問題請教,老闆不付薪水還被發信給全公司員工,說告訴人學經歷是假的(毀謗)

然後沒有經過告訴人本人簽名..就用口頭及書面告知我私人資料及曾工作地點(韋反個資法)

並且在職期間強逼告訴人去騙客戶驗收(妨害自由),

偵查結束後檢察官被告自己寫答辨狀

請問會被吃案掉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3-18 08:51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案件已經由檢察官偵辦,目前的法制,要吃案不太可能。

2、檢察官要求被告提出狀紙,一般情形是被告的口述答辯很混亂,或是需要一些證據佐證,所以希望被告順便以書面提出,無須過於擔心。

3、倘若您很擔心相關程序有問題,也可以委請律師作為告訴代理人陪同出庭。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3-18 23:2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考慮委任律師為告訴代理人,為您撰擬告訴理由狀,整理被告之犯罪事實及證據,以利檢察官偵辦。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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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03-25 00:28

 問題是我沒有錢請律師

法扶又不理我

世傑 104-03-18 00:21

因我3月16日因酒駕~經警察酒測為0.49濃度被依公共危險罪移送地檢暑~

但3月16日早上檢察官要我三萬交保~但後來我銀行確定有錢而因atm關係領不出來~在同日下午四點左右簽甚勿隨便離開居住地具結書也沒要我付交保金就放我離開~而且因我之前96年有竊盜前科但因已經超過五年了~我聽警察說超過五年不算累犯~但會因這樣超過五年的竊盜前科而被判的比較重嗎~而這樣我是否還要接到法院傳票到法院開庭等法官判決~那傳票或判決書大概何時會收到~要怎樣我才不用被關~或者被罰輕點~或者他們會直接寄判決書

那請問這樣他們會大概判多久~我要怎樣才不會被關或被罰輕點~或者可分期付款或者是否要請律師~那律師費大概多少~因我真的不想被關~失去我現在這份工作還有就是我是否要寫悔過書這樣對我比較有利

還有我是否還可出國~是要等判決下來或執行完畢才可出國

 

 

 

閣下所述問題,如需支援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789336)即可免費通話亦或電郵 q102327955@yahoo.com.tw寫信與我們聯繫。  專業律師免費法律諮詢服務處所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公理律師事務所    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 

一、實務上認為限制住居就不能出國了,要等案件告一段落。

二、0.49,有前科,非累犯,我幫你查了一下判決

有一件是0.61,主文是這樣的「不能安全駕駛動力交通工具罪,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

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但是量刑向來是法官決定的,律師並不能保證結果。

三、判決確定後執行是檢察官決定的,是否易科罰金,是否分期,都是檢察官決定的。

四、律師能做的就是儘量搜集有利你的判決,參考這些判決,如果還有搜證空間幫你搜證,儘量在量刑上幫你爭取。

五、先研究,再搜證,再處理。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附近。

阿傑 104-03-19 00:59

 但我還沒收到地檢暑的判決書或開庭通知或傳票~這樣是否需先寫訴狀陳情~盡量讓法官或檢察官從輕判決

 

ooa 104-03-17 23:32

小弟我去年五月因為大筆房租遺失 不想讓父母知道 因為不想讓他們擔心 輾轉透過網路看見地下錢莊借款訊息 進而給了自己郵局及第一銀行的資料 帳戶金融卡及密碼 接著就變成詐騙集團下的羔羊 成為人頭帳戶 一毛錢也沒借到 

以上都是透過電話 及信件交付資料 沒有碰面 後來等待法院偵查的過程等了數個月 因為當時在南部發生,那裡的警察告訴我等北部戶籍地的派出所發通知你再去說明。


期間我不能使用我的帳戶 後來去年八月因為工作關係開了玉山銀行的帳戶,後來九月到台北讀書,因為個人還有其他債務,又上網找了借款管道,用line及電話聯繫,總共有金主、業務專員、跟我接洽的黃先生三人,同樣也是要我交付資料。

但我有上次經驗所以有防備了,我告訴黃先生我之前的經驗,他說如果我不相信他的話,他會派專員到我家附近跟我說明借款及還款方式,讓我放心,因為那時候很急,狗急跳牆,我心想他都敢跟我見面了,還講很多事情要讓我放心卸下心防,我就赴約了,見面時是業務專員跟我碰面,他拿著公司的識別證給我過目一下,說明他們公司主要客戶對象,還有問我為什麼想借錢,及他們利息及還款方式,還要我蓋指紋,簽借款合約書同意書。 

種種一切,我覺得跟第一次的經驗比起來要我直接寄資料什麼都沒交代,放心多了,我心想應該不是騙人的,也很感激他們幫助我,此外他們還帶了一杯飲料請我,跟我聊天。真的覺得他們很辛苦因為那天是半夜23:00,因為我隔天急用錢,拜託他們跑來,所以我真的沒有一點覺得是騙人的。直到隔天line的聊天紀錄變成沒有成員、三個人的電話都是無法使用,接著我就去刷玉山存簿,沒有轉入轉出,然後我想說算我倒楣沒有想到還會被拿去當人頭,所以也沒去報案,因為隔天就已經跟家人出國十天了。回台灣之後才收到去派出所的到案通知。玉山也被凍結了!

去年12月開了第一次偵查庭,偵查內容包括這兩次的詐欺案,今天收到起訴書。 上網查了查,有人說起訴等於無法清白的機會,現在很慌張,因為自己太急於一時,毀了一旦,我手中有第一次寄帳戶資料的收據還有和對方的通話錄音,可是去偵查庭的時候檢察官說派出所沒有呈上去,現在我的證據都無法提供我要怎麼辦?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3-17 23:3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考慮委任律師具狀提出,並加以求情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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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oa 104-03-17 23:45
回覆 房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考慮委任律師具狀提出,並加以求情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 ... (恕刪)

諮詢費用如何計算呢?

法律小學生 104-03-18 00:04

大大你好 你有兩次的詐欺案 而且又被起訴了

             你先前處理的不好 現在整個情況對你都是相當不利的

             但目前你的情況 還是有無罪的空間

             你可以來信shishian94@yahoo.com.tw

             再與你分享協助朋友 成功處理此類案例的經驗

1.  閣下如需支援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789336)即可免費通話亦或電郵 q102327955@yahoo.com.tw寫信與我們聯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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隱居 (邵勇維律師) 104-03-18 22:54

司法官四十三期,邵勇維律師敬上(賴 id ncc101ds)

帳戶變成人頭帳戶?!─這個是在法律諮詢家最常見的問題,有時候一天就有兩三個人詢問,其類型大概可以分為
(一)找工作被騙
(二)小額借貸被騙
(三)存摺跟提款卡遺失(最近這方面的答辯少見了)
萬法歸一,其實無罪的答辯原則很簡單,就是如何說服法官你確實被騙?或遺失
勇公綜合以前當檢察官的經驗(無罪經驗、不起訴處分的經驗)以及最近律師辯護的經驗,分析答辯原則如下:
(一)提出資力的證明,簡單的來說,就是讓法官知道你確實有一定的財產,不需要淪落到賣帳戶的地步,舉證方法,提出在職證明、國稅局的財產清單、存摺、定存單、權狀等可以證明你有財產的方式。
(二)被騙的證明:例如詐騙的網頁、詐騙簡訊詐騙line訊息、郵寄的收據、甚至也被詐騙集團騙錢,自己匯錢的紀錄。
至於要不要請律師?如果想要增加勝率,可以請。若經濟上符合中低收入戶或原住民或精神障礙等情況,可以申請法律扶助。
以下提供制式化例稿,僅供參酌。

按犯罪事實應依證據認定之,無證據不得認定犯罪事實;不能證明被告犯罪者,應諭知無罪之判決,刑事訴訟法第154條第2 項、第301 條第1 項分別定有明文。又事實之認定,應憑證據,如未能發現相當證據,或證據不足以證明,自不能以推測或擬制之方法為裁判基礎(最高法院40年臺上字第86號判例意旨參照)。且認定犯罪事實所憑之證據,無論直接證據或間接證據,其為訴訟上之證明,須於通常一般之人均不致有所懷疑,而得確信其為真實之程度者,始得據為有罪之認定,倘其證明尚未達到此一程度,而有合理之懷疑存在而無從使事實審法院得有罪之確信時,即應由法院諭知被告無罪之判決(同院76年臺上字第4986號判例意旨參照)。
次按刑法上之幫助犯,係指以幫助之意思,對正犯資以助力,而未參與實行犯罪行為者而言,非但行為之外形須可認為幫助,更須與正犯間有犯意之聯絡。若幫助之人並無違法之認識,則其行為縱予正犯以助力,尚難遽令負幫助之罪責(同院20年上字第1828號判例意旨參照)。
公訴意旨認被告OOO涉有上開罪嫌,無非以證人即被害人之證詞、匯款之自動櫃員機交易明細表、帳戶基本資料及歷史交易明細資料、受理詐騙帳戶通報警示簡便格式表、內政部警政署反詐騙案件紀錄表等,為其論據。惟被告堅決否認有何幫助詐欺犯行,辯稱伊找工作時,對方要其伊將帳戶郵寄至該公司等語。是本件之爭點,在於被告行為時主觀上有無幫助之故意,亦即被告在交付系爭帳戶之存摺、提款卡及密碼等物時,是否明知所交付之物,將為他人利用作為詐欺取財之工具,並有意使其發生(直接故意)?或可預見所交付之物將作為詐欺取財之工具,而仍容任該等情事發生(未必故意)?
經查:被告確實因找工作郵寄上開帳戶,此有宅急便寄貨單乙份在卷可查。又被告確實有收入,此有被告國稅局102年度所得財產清單在卷可稽。足認被告案發當時確實有固定之工作及收入,衡以一般提供帳戶幫助詐欺案件,所能獲得之報酬均屬有限,又極可能於事後遭受刑事追訴處罰,故一般幫助詐欺之行為人,多無正當職業與收入,被告既有正當工作及固定收入,但尚難認其即有甘冒如遭查獲之風險,而
出售提供帳戶供他人使用之必要。又參以現今社會之經濟活動甚為多樣,實難苛求參與者應對各式經濟活動有深入瞭解,且詐欺集團詐騙被害人之手法不斷推陳出新,其詐騙所得之物除一般認知之金錢外,為達其最終保有詐騙之所得,甚至連帳戶、提款卡等物,亦可能成為詐騙之標的,是被告因經濟壓力致落入詐騙集團以工作為餌之圈套,遭騙走上開帳戶之提款卡及密碼,亦非無法想像之事。再者,近年來詐騙案件層出不窮,政府雖不斷宣導防詐騙之觀念,提醒民眾切勿
聽信任何不明人士之指示操作自動櫃員機轉帳、匯款,報
章雜誌及新聞媒體亦時常報導民眾遭詐騙集團騙走大筆金錢之案例,社會上仍有為數不少之人遭詐騙得手,其中亦不乏在社會上有相當地位或受過相當教育之人。何況被告為原住民,居住於窮鄉僻壤,資訊較不發達,年紀又輕,
,其對於社會狀況之瞭解,衡情應較一般具有正常智識經驗之人為低,自難以其在無法確認對方真實姓名年籍之情形下,仍逕自將重要之金融帳戶金融卡及密碼交付他人之疏失行為,即遽以推認被告主觀上有幫助詐欺之不確定故意存在。又本件詐騙集團,已遭查獲,則本件被告於交付
系爭帳戶之存摺、提款卡及密碼之時,是否具有幫助詐欺
之不確定故意,實顯有合理之懷疑。

雷克斯 104-03-17 16:43

最近近我因為詐欺4000多被傳喚,我都是當場承認,但原告都沒有出庭以致於無法和解,最近我收到檢察官起訴書

1.請問我應該私下找被害者和解,還是等到法院傳喚開庭在庭上和解?

2.萬一對方不肯跟我和解,那我可能會被怎麼判決???

鍾孟杰 (鍾律師) 104-03-17 17:21

1. 私下和解亦可,但建議可找中間人見證,並簽和解書,屆時再提出和解書給法院。

2. 對方不和解,您可強調自己的和解誠意,提出積極與對方聯繫的通話記錄、簡訊等,加上若無前科,獲得緩刑機會並非不可能,又或至少可以爭取6個月以下刑度以求有易科罰金的機會。

張源傑 (張律師) 104-03-17 18:10

您好:

1、詐欺罪是非告訴乃論之罪,也就是所謂公訴罪,被害人告了以後就不能撤回。因此就算被告與被害人達成和解檢察官還是有可能將被告起訴的。因為被害人可請求民事上的損害賠償,所以檢察官、法官通常會在被告認罪之後,繼續勸導被告要與被害人和解

2、和解與不和解的差異在於,檢察官或法官會依此而認定被告犯罪之後的態度是否良好,作為最後裁斷的審酌。因此,如果已經與被害人達成和解,那應該就會比較容易獲得緩起訴緩刑的結果。倘若你很有誠意和解,但是對方不肯,檢察官、法官也會審酌雙方一切情形做出最後的判斷。因此,讓檢察官與法官感受到你和解的善意,是對你刑事案情很有幫助的。

關於本案如需詳談,或是有其他任何問題,歡迎您隨時與我聯繫。

張源傑律師敬上

眾律國際法律事務所 Zoomlaw Attorneys-At-Law

台北所:(110)台北市信義區松德路171號5樓之4(近101大樓)

電話:2759-5585轉8803

Website: http://www.zoomlaw.net/

Blog: http://zoomlaw.pixnet.net/blog

 

一、刑法第339條明定: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或第三人之物交付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五十萬元以下罰金。以前項方法得財產上不法之利益或使第三人得之者,亦同。前二項之未遂犯罰之。 

二、違犯刑事詐欺罪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五十萬元以下罰金,罰責不輕為保障您的權益,建議閣下直撥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789336)亦或使用電郵q102327955@yahoo.com.tw與我們聯繫,本所就以多年經辦此類成功案例之實務經驗提示您寶貴意見。

三、專業律師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點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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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4-03-17 21:33

建議您可以在收受起訴書後一個禮拜,向法院訴訟輔導科詢問起訴後之案號以及承辦股別書記官之分機,並直接致電承辦股別書記官請求書記官於開庭前是否可先排調解調解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3-17 23:2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打電話至承辦股之書記官,請求排定和解程序,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您即使成立相關犯罪,亦均有機會可拘役易科罰金,而不用入監服刑。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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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郭 104-03-17 09:42

我想請問:

要再跟檢查官提告漏掉的告訴事項(我是告訴人,檢查官開庭問訊完畢,但我有漏提要告訴事項),我能透過"檢署提出告訴補充理由狀"進行嗎?如何交到檢查官手中?需要找(交)到當天開庭的檢察官或書記官嗎?這會另案還是併案處理?

陳敬人 (陳律師) 104-03-17 10:10

 您好

        請問案子還在地檢嗎? 還是已經起訴?

        歡迎來電討論具體情形,謝謝! 0972367907

 

                           陳律師

一、如要補充告訴理由請儘早具狀。

二、如果希望檢察官早點知道你的想法的話可以親自到地檢署遞狀,地檢署有一個服務中心是專門在收狀的。

三、刑事告訴最重要的是你的證據夠不夠,應該多花點時間去研究證據夠不夠。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五號二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附近

鍾孟杰 (鍾律師) 104-03-17 17:47

同上楊大律師所述,建議盡快補陳,因為檢察官按照其偵辦進度,若認為可以偵結,就會直接起訴或不起訴,不見得會有下次開庭,供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