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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02-08 03:13

我想請問公安意外有人死亡,然後家屬想要的和解金額如果無法達成,每人在法律訴訟間,名下財產會被凍結及動產查封嗎?

然後因為有a建設公司和b承包商及c在承包商(也就是死者的老闆),如果因為無法達成協議而提告訴訟,可以不提告c在承包商嗎

沈恆 (沈律師) 104-02-08 15:01

您好!

1.原告如果提出假扣押或未確定的判決已有宣判假執行,則被告財產有可能在訴訟期間遭查扣執行。
2.原告可以決定要列或不列何人為被告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是否會被提告假扣押,仍需視對方的選擇,基本上原告可以主張連帶損害賠償,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2-08 23:37

若對方聲請假扣押並獲允許,當然有被扣押之風險。

IVY 104-02-07 08:09
我和先生理念及個性不合,無法溝通,常爭吵,所以在103年8月,就帶著小孩(一女,現在8歲)搬回南部娘家,先生住在北部(婚後約3年有買一間房子在新北市,目前每月貸款約一萬八千左右,頭期和貸款都由先生支付,名字也在他名下),離開至今一年半,先生從未打過電話關心詢問小孩,也未支付任何費用,考量彼此已無感情存在,所以想結束這段婚姻。我有打電話傳訊息給他,請他出面商談處理,但他不接也不回應,又不想麻煩牽扯親友及讓長輩擔心,但我真的不知道該怎麼辦? 1、請問分居才一年半,可訴請離婚嗎?當初雙方都氣頭上,不想小孩在爭吵中成長,加上小孩即將上小一,要先辦好轉學遷戶口,所以只有口頭協議先分居,這樣算嗎? 2、我父母在103年初,有借我們50萬,償還利率較高的部份房貸,當時口頭約定每月還5000給我父母,不算利息,但只還了6個月共3萬,因爭吵離婚,就沒有繼續償還,當初是由我母親匯款至他的銀行存摺,沒有任何借據,那我該怎麼向他討回這筆錢? 3、當初有說小孩堅護權給我,他不想共同堅護,他也應該不會要求探視小孩,因為不想再有牽扯,但是我目前待業中,是否我應該要先有工作才有辦法爭取小孩呢? 4、房子部份我並不想和他分,贍養費我也不要,只是希望他能共同分擔小孩教育費。如果他都不付,我是否可以訴請夫妻財產分配的方式來爭取? 5、分居期間,有北部鄰居曾見到先生騎車載別的女生,但沒拍照也沒證據。 內容有點長,問題有點多,謝謝播空回覆!!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2-07 19:5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無法定裁判離婚事由,似難以單純分居為由請求裁判離婚,為可考慮藉由提起訴訟請求裁判過程中,藉由調解和解,處理之;又關於您父親匯款之部分,亦可一併於調解和解程序中請求對方返還;又關於未成年子女監護權之部分,若您為未成年子女主要之照顧者,由您取得監護權之機率較為高,您可請求對方支付一個月約一萬五千元左右之未成年子女撫養費;關於剩餘財產分配請求之部分,雙方婚後財產之差額,您可請求分半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IVY 104-02-08 03:02

謝謝房律師詳細的回答!

如果想藉由提起訴訟請求裁判離婚,該向那個單位辦理申請呢?是指家事調解會那種嗎?

ㄧ直想透過法律公證單位請他出面調解和處理,我是否要請律師幫忙呢?

我只要能請他出面處理及保障我和孩子的權利就好,一直這樣不聞不問拖下去也不是辦法,希望彼此好散。

再請教各專業律師提供建議方法。謝謝。

沈恆 (沈律師) 104-02-08 15:28

您好!

可向戶籍地的地方法院提出調解聲請,為使程序盡快順利進行,宜委任律師協助撰狀及協調。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hoho987 104-02-06 22:45

離職後可以要求拿一份自己當初簽約的影印本嗎???

之前應徵工作疑似被詐騙簽名,有辦法解救嗎...
之前去應徵人力派遣公司去工作.但是簽約的時候感覺好怪...當時有帶印章,但是簽約的時候卻有一張要我蓋指紋....而且其中兩三張合約看起來正常...但是簽名欄位卻是在紙張的最下面跟最左邊...中間還空出一大堆空白! 我後來離職了,有打電話去給對方公司.對方說那是公司財產不能隨便亂影印給人.很擔心對方會拿那個空白處大做文章.... 我該怎麼辦才好...誰能幫幫我><

公司那邊說那些簽約文件是公司財產不能拿影印本....可是我覺得當初簽約我也是簽名的人應該有權力可以拿一份影印本....我離職後已經過快半個月了...請問我該怎麼辦比較好???
對方如果拿去亂來我可以主張我的權利嗎??

我有權力可以拿一份自己當初簽約的影印本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2-07 22:04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您可以要求交付影本,倘若對方拒絕,可以用存證信函的方式要求返還,並且告知相關空白地方必沒有填寫,倘若日後有偽造文書的行為,將依法提告

104-02-06 19:00
請問我父親於91年去世留兩間房屋.當初在91年01月31日有辦理遺產分割協議沒做拋棄遺產的動作,也有協議書.兩間房子由兩位哥哥繼承並辦理過戶完成。我與媽媽各分得五千元.我在91年3月6日向台新銀行產生了借貸關係於95年01月02日開始未繳款債務.直到昨天接到台新銀行電話說要訴請法院撤銷遺產分割協議.說我當初沒有做財產拋棄所以他們有權這麼做.今天就先收到法院的支付命令聲請狀了.請問已辦理遺產分割協議沒做拋棄遺產的動作經過這麼久的時間了銀行真的可以訴請法院撤銷遺產分割協議嗎?我該怎麼辦?

先對支付命令異義,進入訴訟後再針對對方主張抗辯沒有脫產問題(就債務產生時點與繼承時點論述
),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公理律師事務所回覆您的問題:

一、     債務人所為之無償行為,有害及債權者,債務人得聲請法院撤銷之,固為民法第二百四十四條第一項所規定。惟前條撤銷權,自債權人知有撤銷原因時起,一年間不行使而消滅,亦為同法第二百四十五條所明定。又民法第二百四十四條第一項之撤銷訴權,依同法第二百四十五條規定,債權人知有撤銷原因時起,一年間不行使而消滅該項法定期間為除斥期間,其期間經過時權利即告消滅。此項除斥期間有無經過,縱未經當事人主張或抗辯,法院亦應先為調查認定,以為判斷之依據。(參照最高法院91年台上字第2312號民事裁判意旨)

 

二、     如需服務、請撥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運用電子信箱q102327955@yahoo.com.tw與我們聯繫,本所就歷年來經辦此類債權債務糾紛之實務經驗供您參考。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三、     專業律師法律諮詢服務駐點縣市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銀行主張並非一定會成立,但您一定要先提出異議,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沈恆 (沈律師) 104-02-07 14:56

您好!

如果繼承協議後過戶完成至對方提起撤銷訴訟已超過十年除斥期間,則無法再主張撤銷

但您的借款應還未超過15年時效,對方還是可以請求還款。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ella 104-02-05 17:51

律師你好…

請問一下、是關於遺產分配的問題.說明如下:

102/07/19爸爸賣房1350萬(媽媽不知情)

102/07/22爸爸贈與兩個弟弟各100萬.共200萬

102/08/02爸爸戶頭提領現金300萬

102/10/25爸爸解定存260萬(提領現金、有員警護鈔)

102/10/31爸爸過世

102/11/19發現爸爸戶頭被盜領(10/31~11/19共284萬、戶頭結清剩146萬

1、盜領有去調影片、有報案.但刑事不起訴、再上訴還是不起訴…

2、因父親過世名下的財產是因為賣房子才有的錢、媽媽名下一樣沒有財產、而且媽媽沒有分到一毛錢

*試問、可否用父親生前惡意脫產、不把錢分媽媽、所以可否用夫妻共同財產、媽媽主張先分賣房子的錢的一半675萬、所以可以把贈與要回來??

*或者是把贈與的錢算是民法裡的特種贈與分居)、所以可以要求重新分配??

*另外請問民法裡1173條特種贈與裡的分居是甚麼意思?是不住在一起的意思?還是有其他解釋呢??謝謝…

 

陳炎琪 (陳律師) 104-02-06 19:48
第一:人過世後即無權利能力,故任何人以過世者之名義向銀行提領款項,應構成偽造文書,是以您提及不起訴之內容及原因為何,著實令人好奇。 第二:您母親可以主張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至於詳細內容,需您提出更詳細資料才有辦法具體判斷說明。 第三:所謂分居民法內並無詳細定義,實務上亦無判例清楚定義。若以實務若干判決內容分析之,則分居應係指獨立自成一家,自營家庭生計,有古時分家之意。
林智群 (klaw) 104-02-06 20:47

 你母親可以主張夫妻分配財產,並撤銷父親生前兩年贈與的行為,

並向你弟弟們要求返還這部分財產

不過動作要快,

因為你父親在102年11月死亡,

依法要在兩年內提訴訟,

今年11月前就要提告,時間不多了~

 

JOE 104-02-05 13:25

1.101.9/25開始我再台南X相飯店當任櫃台兼服務人員,一開始說200萬以上分紅無考績制度168萬以下打9折薪資.在一切平順後.慢慢的發現經理開始動不動找我麻煩,他以前就有很多紀錄隨便亂扣獎金導致員工氣憤離職.老闆也不管事的全部交給經理,老闆只負責問這個月要扣誰錢這樣而已.而且他們2個關係是超友宜關係.(男男!?) 現在輪到我了.在2014年過年後的紅利獎金就無理由公告被剋扣,雖然之後我要回了但卻是噩夢開始,不斷的找我麻煩聯合人資主任.  他們之後公布一份公告任何人只要抓到有人在房間關門,檢舉者可得全部獎金.被抓者大過扣全部獎金. 之後分別在2014/10份的獎金也無理由扣除和12月的也是. 沒任何原因公告.在2015/1/21 我忍無可忍去詢問他,為何把我的2次獎金全扣光而加在主任身上. 經理就手打一張我10/23.24有進去房間關門睡覺訊息有監視器證據. 但之後詢問他手上完全沒有影片或任何證據證明.(我絕對沒有做) 想當然講到後面雙方火氣很大.經理覺得他拿不出任何東西可以解釋他所作正當性,於事就開始嗆我.(  經:反正我就是要扣光你接下來每個月的紅利在加一隻大過給你,我看你要做到什麼時候,不喜歡? 那就走阿沒必要留在這邊.)(而且我也跟老闆說過了我絕對不會給你任何資遣費,看你要撐到什麼時候)(我說你怎可以這麼惡劣,他說對我就是惡劣怎樣!) 於是我憤而離開櫃台,在後面房間空無一人地方,罵了幹一個字蘇發我心中不滿.  之後我就上樓做我的事情. 在20分後經理上來拿出剛手打文件.上面有老闆+經理+主任簽名.內容是除了我的虛有罪名外外加我關門太大聲和罵髒話他覺得受辱.所以2隻大過開除.之後10分鐘經理又帶了2名警方將我驅離. 聽到內容是怕我對公司財產不利.而警察也幫他們說話.說叫我快離開這地方不要在惹事生非. 有任何問題快去市政府投訴. 這真是讓我羞辱的一天. 之後聽員工說等我離開後他才把那張開除我的原因公告貼上(已前從來沒有過)更離譜是下面標住日期是1/21....





2.之後幾天前協調會開始. 已上敘內容做各自反駁. 但因為我根本沒當面罵他髒話,協調人員也覺得這個不成立. 當然經理堅持我罵幹是在污辱他. 之後經理也拿不出任何證據證明我偷懶睡覺.等等等. 協調人也對資方說這樣理由很難成立內,可是之後經理就開始往別的方向攻擊我,首先說我工作喜歡亂跑不在位子上. (我是服務人員兼櫃台 除了櫃台我還要跑來跑去幫滿足客人各種需要)我對房務們西餐們多兇辱罵她們(完全沒有). 我多懶惰.  西餐們說我怎樣....(完全沒有,西餐那3人都是支持經理派)房務們說我怎樣...投訴我怎樣...大家說我怎樣....極度抹黑我.  還有員工守則(那本是20年前東西,現在沒有人在開始工作時候會拿到這東西) 說裡面某條某條條文大過扣我錢合情合理.  當然最後我們雙方各自一詞,協調人也說不管怎樣我沒直接證據證明我犯什麼大過錯 導致要扣獎金+開除,所以他友提醒資方給我公告薪資資遣費是合理的喔.獎金也是. 當然資方堅持我有問題.最後協調不成功. 資方還在現場說他不會給我資遣費的. 當然最後我說那就等存證信函了.


其實飯店裡面大家也在關注我們這場戰爭. 如果我贏了至少對他們未來有一點點保障,不會讓這經理任意妄為. 其實很多人挺我的也不願意去幫經理說話或者證明. 但也是有經理派狗腿的人可能會幫他做偽證.  目前得知經理開始手打草稿,滿滿我罪狀要讓大家簽名來證明我是有問題的.這樣將來在法院上對我來說會很吃虧嗎.... 但換個想法到時候一個個打臉 , 敢做偽證的可能得面對自己的刑法了...


林殷竹 (cathy31) 104-02-05 16:44

Dear Joe,

感覺到你的滿腹委屈和憤怒了,建議您可以朝違反勞基法違法解僱方向處理,若還有其他問題,歡迎來電詢問。 

0910307301林殷竹律師

JOE 104-02-05 17:12
回覆 cathy31 的發言內容:

Dear Joe,

感覺到你的滿腹委屈和憤怒了,建議您可以朝違反勞基法違法解 ... (恕刪)

已經寄存證信函嚕! 等7天後去提告.   雖然我知道他開始在努力做偽證

反正清者自清了ˊ.ˋ  對方真的是惡劣到極點...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建議您也應蒐集相關事證,以利將來主張,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詩淵 104-02-04 15:15

父親意外受傷,顱內出血意識不清,已不能為意思表示、受意思表示,亦不能辨識其意思表示之效果,臥床已快兩年,已聲請監護宣告,最近家人想過戶父親名下動產於長子,請問:

1.呈報處分受監護宣告財產之目的與用途,需要怎麼寫才能說服法官呢?

2.監護宣告成立後,農保就不能申請補助嗎?或是如何補助呢??

謝謝各位回覆,萬分感恩^^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2-04 16:5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必須就處分該動產是如何為了您的父親的必要性、使用目的做說明,此部分建議至少應該委請律師撰擬狀紙,避免遭駁回。

2、您父親因監護宣告後就喪失資格。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ag059087 104-02-02 13:55

事情原由:家母住中部, 20幾年前買了房子, 跟她自己工作保險公司貸款, 貸款人是她, 連帶保證人是我, 7,8年前家母過戶給我, 當時我未婚, 房子名字變成我, 每月繳款是家母帳戶自動扣款; 我因長年工作住北部, 已在北部定居結婚生子, 婚後陸續買了車子(無車貸), 房子(有房貸), 名字皆為我老婆所有, 我們兩夫妻結婚時並沒有特別申請財產分開。前2年家母退休, 問她退休後財務規劃, 一直不明確跟我們說明, 直到這個月, 債權人來追討, 家母才想用房子增貸, 因須經過我同意, 我才發現家母財務狀況有大問題, 不只房貸, 還有外面欠債, 跟親戚朋友的金錢往來, 亂七八糟, 債台高築, 連房子所有權狀也遺失, 已申請補發中, 但要等公告一個月。雖房貸目前仍每月自動扣繳, 但應該支撐不了幾個月, 目前打算方式是把家母房子賣掉, 來償還房貸與債務。但為了確保不影響我老婆、我的小孩, 是否申請夫妻財產分開制(我與我老婆已討論,並同意)是正確的方式? 若房貸無法正常繳款, 對我連帶保證人有何影響? 是否會影響到我老婆? 感謝!

公理律師事務所回覆您的問題:

依閣下情況,建議應儘速辦理夫妻分別財產登記,如需瞭解作業程序,請直撥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運用電子信箱q102327955@yahoo.com.tw與我們聯繫,本所當以歷年來經辦此類事件之實務經驗提供給您參考。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

Marlboro 104-02-02 00:31

1.請問如果離婚協議書上已經寫了部分財產歸屬房產歸女方,但尚未加註放棄請求剩餘財產分配離婚之後可以再主張剩餘財產請求分配包含原來協議書上寫的房產的財產分配請求嗎?

2.我的妻子有外遇,但目前我手上只有她手機的LINE的親密訊息的拍照截圖,以及我與她一些談話自白錄音檔,但是她未承認有上床,有對我道歉等等的內容。僅這些證據可以提做民事求償精神補償嗎?

 

謝謝感恩

沈恆 (沈律師) 104-02-02 08:13

您好!

1.  最好要審視過協議書全文,才能準確判斷可否再請求。
2.  精神賠償請求的證據要求不需達到通姦罪的程度,但是否已足夠,仍要審視過全部證據才能準確判斷。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未寫明放棄剩餘財產分配的話,就還保留請求的可能性,但要看過協議書的完整用字,才能判斷

外遇部分,依你所述的證據,在時效內的話,應可以請求連帶賠償,但依樣要看過證據內容才能判定

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公理律師事務所回覆您的問題:

一、請閣下先就兩造離婚協議書送交本所研閱內容。

二、請求分配一半的權利必須在請求權人知道有【剩餘財產】起兩年內,或從法定財產關係消滅時起的五年內,一定要行使,也就是說,離婚後超過五年,就不能再主張請求分配剩餘財產

三、為維護您的權益,歡迎您直撥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電子郵件q102327955@yahoo.com.tw與我們聯繫研討細節,本所當就歷年辦理此類成功案例之實務經驗提供給您參酌。魏克仁律師關心您的權益!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2-02 22:4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主張剩餘財產分配請求,計算雙方之婚後財產,另關於侵害配偶權之部分,亦可請求賠償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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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 104-02-01 20:28

我們家是原告

被告之間的 刑事附帶民事官司 判決出來了

判決正本上面說 被告賠償我們X萬元

過些日子要去申請強制執行扣他的薪資

有些問題想請教

1.請問我方知道被告在哪邊上班 要申請 強制執行他的薪資

書狀該怎麼寫呢? 該準備哪些資料? 該去法院那裡送資料呢?


2.被告上班的地點 我們3個月前還確定他在那邊上班

如果我申請強制執行被告薪資,他剛好離職了,無法強制執行

強制執行失敗,法院會通知我們原告嗎?

強制執行薪資失敗後,還能換方式.強制執行他的財產嗎?

3.請問如果強制執行成功 法院會通知我們原告嗎?

強制執行成功的話

會用什麼方式把錢讓原告拿到呢?

跪求好心人幫忙!

陳錦昇 (陳律師) 104-02-01 20:56

1.在書狀內載明公司名稱,及表示要扣薪資、獎金等,向法院遞狀。

2.如果被告離職,一般公司會向法院陳報,法院會將公司陳報的情形通知你。

3.如果你知道被告有其他財產或在何處工作,可以就該部分聲請強制執行。

4.如果有扣到薪資,一般法院會通知公司將扣到的錢給付給你,並通知你向公司領取。

ca 104-01-30 18:43

請問

收到民事判決正本 判被告該賠給原告 X萬

等20天後被告沒上訴

如果判決確定了

我方去申請強制執行

我們打算向第三人扣取薪資(半年前確定他在某公司上班)

如果他突然離職扣不到了該怎麼辦呢?

判決正本申請扣第三人薪資時已經交給法院

如果要拿正本去稅捐機關查被告財產該怎麼辦?

如果能夠去稅捐機關查被告財產,他名下沒錢,無法強制執行扣不到錢,

就拿被告沒辦法了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若最後執行無結果,則法院會發給一張債權憑證,待日後債務人名下有財產再另進行執行,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ca 104-01-30 19:22
回覆 謝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若最後執行無結果,則法院會發給一 ... (恕刪)

債權憑證能夠去 稅捐機關 調查被告財產資料嗎?

 

正本和確定通知書 只有一份  扣第三人時已經交給法院

就沒有正本和確定通知書了

該怎麼去稅捐機關查被告財產呢@@

Animatrix 104-01-30 15:09

三年多前與前妻兩願協議離婚,協議書在文末

最近前妻因男友的關係不想再照顧小孩為由,想把監護權給我

我則要求必需每月支付小孩扶養費一萬一才能換監護權
但女方堅持不想付這筆錢

 

但我非常不能接受這一點,因為當時離婚我給小孩扶養費為兩萬多

幾乎是我薪水的1/3,當時還多次討論這數目,女方也都一口回絕

 

所以目前的打算是先委曲求全

答應女方的要求在協議書上註記女方不支付小孩扶養

待修改後的協議書至戶政事務所存檔後,再向女方要求扶養

女方不付則直接走法律途徑

 

所以想請教這樣以後要的到小孩扶養費嗎?還是因為已經有註記女方不支付小孩扶養費就要不到這筆錢了呢?

另外離婚協議書要怎麼修改會比較好呢?

謝謝了

 

當時的離婚協議書如下

離婚協議書
茲男女雙方因個性不合,理念不合,難偕白首,無法繼續共同生活,同意兩願離婚,雙方同意訂立本協議書,條款如後,以玆信守:
一、本協議書經男女雙方暨見證人簽章後,願共同至XX戶政事務所辦理離婚登記,嗣後男婚女嫁各不相干,雙方不得有任何毀謗傷害之情事或藉故干擾他方之生活。
二、除本協議書所約定之事項外,雙方均同意拋棄民法第1030條之1夫妻財產賸餘分配請求權。
三、雙方於離婚生效後,對於婚姻關係存續中各自所有的債權債務,各自負擔,與對方無關。
四、雙方所生之子OOO(女,民國000年00月00日生,身份證字號:xxxxxxxx) 雙方協議由女方單獨任監護權人,亦即有關XXX權利義務之行使或負擔由女方任之。            
五、男方同意按月支付女方扶養子女XXX所需費用每月新台幣(下同)貳萬貳千元整,至子女20歲時(即XXX年X月XX日)為止 。自100年8月起,男方應於每月5日前將款項匯入女方指定之帳號(銀行帳號:xxxx-xxxx,戶名為xxx)。
六、男方擁有探視未成年子女之權力(探視之約定):男方可於每月與女方約定適合(每月兩次)的星期六,至女方住處或雙方約定之場所與子女會面交往,並得接子女外出,於翌日下午七時前送回女方住處。
七、本協議書壹式伍份,男女雙方及見證人各執乙份為憑,另一份呈戶政機關辦理離婚登記手續
(以下空白)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1-30 22:1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不答應您前妻之請求,拒絕修改離婚協議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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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4-01-30 22:4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不答應您前妻之請求,拒絕修改離婚協議書。

flame 104-01-30 00:56

律師您好:

1.婚前因女友當時已畢業4年多均未有穩定工作,對方家長一直提結婚,我向對方媽媽說明,我已買房子,每月收支雖然還可以,可是如果不是雙薪家庭很難有未來。希望她能找個兩萬塊的工作,每月出一萬(我當時約45000,出20000-25000左右),而對方媽媽也表示婚後她會改。但是六年來並沒有達成,有辦法主張婚姻無效嗎?(我知道機率似乎很低)

2.目前我名下有房子一間及車子一輛,房子是婚前5年我購置的,頭期款是我付及每月房貸均由帳戶扣款;車子是婚後購置的,也是全數由我支付;另外,個人年薪目前約70萬,已結婚6年,請問如果訴請離婚財產分配的結果大約會是如何呢?

3.另外,現階段我是否可以拒絕對方進我的房子呢?

 

以上問題煩勞解惑,謝謝~

沈恆 (沈律師) 104-01-30 07:18

您好!

不能以此主張婚姻無效。 進行夫妻剩餘財產分配時,您婚後繳貸款的錢、車子及存款,都應列入分配,扣除對方婚後剩餘財產,原則上差額的一半要分給對方。 這樣會違反同居義務。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您好:

1.依您的描述,係無法主張婚姻無效,因此您僅能向法院訴請離婚,依照民法第1052條「難以維持婚姻者」,因此您必須證明您與妻子已經難以維持下去的相關證據,如個性不合,感情不存,分居已久等。

2. 夫妻雙方如無約定財產制度,皆自動適用「法定財產制」,夫妻各自名下財產各自擁有,自由處置,債務也各自負擔。如雙方在分配上無法達成共識,財產較少者可向法院請求「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要求對方給予雙方財產額互減後的一半。但因您妻子並未賺錢,離婚時卻要求對方分配財產,您可證明妻子無助家庭經濟,可請求法官酌減或不分財產

3.依民法第1001條謂「夫妻互負同居之義務。但有不能同居之正當理由者,不在此限。」,若您拒絕妻子住家,恐涉有惡意遺棄之問題。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咨詢。

 

 

林智群 (klaw) 104-01-30 10:01

 誠如上開律師回答內容,

你指責對方的這一點(無法找到好一點的工作)並不會構成離婚事由,

也不得因此拒絕對方進房屋

至於夫妻財產分配,婚後的收入都要納入計算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除非您們雙方願意協議離婚,否則若要訴訟離婚,則需有其他更堅實之事由,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蘇文俊/蘇文斌律師回答

您好        

主張婚姻無效是絕對無法的

 

至於房屋只要是你婚前買

就不需要納入剩餘財產分配範圍

財產分配不是看你收入

是看你離婚那一刻婚後財產有多少

 

現階段他仍是你妻子

不能拒絕他進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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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蘇律師回答以實戰策略、增加談判籌碼、收集證據為主,基本程序回答較少,請多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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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lame 104-01-30 11:34

感謝各位律師的解答,昨天因時間較晚,今天補充一些內容~

有關婚前討論工作乙節,如果不是對方母親保證婚後會去找工作,那麼我也不會結婚。婚後,對方有出部分開支(6年合計約為10萬以內),但是我每月幫對方支付的電話費及置裝費,即遠超過前述金額。接著,家裡又弄得亂七八糟,冰箱始終堆滿了過期發霉的食物,我清了,一陣子之後又是如此;其中一間房間更是慘不忍睹,堆滿了雜物,只剩門可以打開的空間及一條小通道,還有不知名的小蟲及蟲卵,六年來我整理多次,可是總是週而復始。

這段婚姻,這位配偶,不共同負擔經濟、弄亂家裡、沒有那個經濟條件卻想過超乎其收入的生活,我已經覺得很累。

有哪位律師能幫助我嗎?謝謝您們~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1-30 22:0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序分析如下:

1.婚前因女友當時已畢業4年多均未有穩定工作,對方家長一直提結婚,我向對方媽媽說明,我已買房子,每月收支雖然還可以,可是如果不是雙薪家庭很難有未來。希望她能找個兩萬塊的工作,每月出一萬(我當時約45000,出20000-25000左右),而對方媽媽也表示婚後她會改。但是六年來並沒有達成,有辦法主張婚姻無效嗎?(我知道機率似乎很低)

婚姻無效之事由,不得主張婚姻無效。

2.目前我名下有房子一間及車子一輛,房子是婚前5年我購置的,頭期款是我付及每月房貸均由帳戶扣款;車子是婚後購置的,也是全數由我支付;另外,個人年薪目前約70萬,已結婚6年,請問如果訴請離婚財產分配的結果大約會是如何呢?

您應先降低您婚後財產之金額,方不至於被對方請求太多。

3.另外,現階段我是否可以拒絕對方進我的房子呢?

婚姻關係存續中,您不得拒絕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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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ngjie 104-01-29 21:47

近日發生一起車禍,對方無駕駛執照且雙黃線違規迴轉因而導致車身損壞。

 

已至警局製作筆錄,但因肇事者是癌症末期病患且無和解意願並且私下表明

 

(我癌症末期啦!就算你去法院告我法院也不會收我啦!)

 

【想協詢遇到此種案件該如何解決,是否有法律保障受害人之權益】

---------------------------------------------------------------------------------------

以上對於肇事者補充

據肇事者鄰居表示對方名下無財產且無經濟收錄,一切由太太

支柱家庭。家中一老,子女不詳

-----------------------------------------------------------

遇到此種案件難道受害人就只能摸摸鼻子負擔全權嗎?

雖然同情但心有不甘。難道無法規保障受害者權益?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1-29 22:3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車禍事故發生後,可向警方聲請車禍事故初步判定表,並依初判表中之肇事責任分析作為初步之基準,與對方談論和解事宜。

另外,若您有受傷且對方有過失,可以提告刑事過失傷害。又若雙方皆未受傷,且對方有肇事責任,且您受有損害,仍得向對方請求損害賠償

縱使對方為癌末病患,其只要過世,仍可向其繼承人主張權利,當然若其無積極財產,真的就沒責了,這是比較無奈之處。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1-29 23:0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考慮是否委任律師對其提起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但須考量您之訴訟成本是否合算。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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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ngjie 104-01-29 23:09

若肇事者必須付完全責任,責民事求償部份是否因而判定因付全部賠償金額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若肇事者負全部責任,則民事損害賠償部分,確實會由肇事者來全部理賠,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陳先生 104-01-29 06:49

我弟弟開車在快車道上 速限50 他開70

有個騎機車60多歲的老伯伯 酒駕沒戴安全帽

突然偏到快車道來  煞車不及 和機車在快車道撞擊

送醫後不治

家屬(老伯伯的兄弟姊妹)向我弟求償250萬元

老伯伯的父母都已經不在了 也沒有任何的兒女

唯一的親人就是老伯伯的兄弟姊妹

之前家屬有向他要過喪葬費用

但我弟收入不多  他名下沒有任何財產  250萬金額實在太高 無法和解

在雙方都有過失下  我弟超速  老伯伯酒駕、突然偏向快車道、沒戴安全帽

在沒辦法達成和解的狀況下  該怎麼處理比較好? 

上述情況法官所判的刑期大概會多重? 

有點迷惘

 

沈恆 (沈律師) 104-01-29 07:45

您好!

除了殯葬費應賠償之外,其他有賠償請求權的人只有對方父、母、子、女及配偶,對方兄弟姊妹並沒有請求權,可拒絕250萬元的請求。另外,過失致死並非告訴乃論,並不是和解就可了事。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您好

本案除了喪葬費用之外

你已經沒有其他需要賠償金錢

所以你可以把相關狀況跟法官說

我想法官應該有機會給你緩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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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部分以量刑規定盡量請求減低刑度,民事部分再等對方起訴後,視對方主張內容再答辯,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可以向法官陳報對方請求金額的狀況,讓法官了解您們的和解情形,以請求從輕量刑,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1-29 22:5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車禍事故發生後,可向警方聲請車禍事故初步判定表,並依初判表中之肇事責任分析作為初步之基準,與對方家屬談論和解事宜。

若真的談不下來,弟弟又有過失,可能就會被依過失致死起訴。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1-29 22:5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對方要求賠償金額太高,您無法與對方和解,即有可能以過失致死起訴之,您弟弟可考慮是否委任律師為其求情取得較輕之判決;另關於民事損害賠償之部分,若您弟弟名下無財產,即使對方勝訴,強制執行,亦僅取得一債權憑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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喬治 104-01-28 20:06

我弟弟於父親中風後,擅自將父親財產轉為自己名下
不但偽造同意文書,並夾持母親以號令其他兄弟姊妹
雖早掌握一切明確證據但為顧念家庭親情,母親難過
ㄧ直未訴諸實際法律行動,目前仍在十年有效期限

請教應採何程序步驟為宜?若委託律師如何計酬?

為了能夠更了解你的案情及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的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會計師(雙證照師)洽詢,柯律師/柯會計師對於你這類案情又頗有研究,讓柯律師為你做最有力的策劃,以維護你最大的保障。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Line ID:k8883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除應注意時效外,並應蒐集完整事證,而您父親當時的精神狀態,均會影響本件之成敗,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1-28 21:3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彙整相關證據資料,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對您弟弟提出刑事告訴,若您弟弟欲與您和解,返還財產,可再撤告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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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4-01-28 23:4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彙整相關證據資料,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對您弟弟提出刑事告訴,若您弟弟欲與您和解,返還財產,可再撤告之。

 您好:

建議您應先將相關證據蒐集齊全

再與專業律師共同研究分析為宜

程序上可先提出刑事偽造文書罪等告訴

檢察官起訴後可再提出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請求賠償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您好

因為父親仍在生

你們並非被害人

只能用告發的方式處理

無法合法提出告訴

建議你們先去聲請監護宣告成為你父親監護人後

在去提告偽造文書的告訴

這樣比較能夠保障你們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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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部分有偽造文書侵占竊盜詐欺取財的問題,要看對方的取得財產的具體方式而定,民事部分可以不當得利來請求,本所承辦許多這樣的案子,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52 104-01-28 18:58

律師您好

我跟先生已好幾年沒講話、我們沒離婚分居

話說去年我問他是否收到國稅局的報稅單,他不理我,結果我收到補稅通知,因為他是納稅義務人,又是故意漏報,我就擺著不想理會…那國稅局是追他還是追我補?

再來就是他在日曆上寫“下賤”、還有要我跟過年後滾出去…我可以告他侮辱嗎?他現在已不常回家,房子是跟我登記前取得的財產,因我放不下重病癱瘓的孩子,也沒能力帶走,他有說過要把兒子送去安養中心,他說他照付安養費,沒有遺棄兒子,在法律上我也拿他沒輒

我到底該怎麼辦?

謝謝

 

您好

如果對方不常回家

你可以訴請離婚

至於稅務問題納稅義務人是對方

受罰也是他要被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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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豪 104-01-28 15:00
各位律師您好: 我父親於103年9月過世,他生前有跟我提過他有勞退及退休金部分,經調查他在死前不久已將其領出,因當時與母親在打債權官司,為了避免法院扣押,將所以財產轉至姑姑保管,但現今姑姑不肯歸還,是否可尋法律途徑追討?

為了能夠更了解你的案情及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讓律師為你做最有力的策劃。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Line ID:k8883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1-28 15:1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委任律師存證信函請求姑姑限期返還屬於您之財產,若屆期姑姑置之不理,可委任律師撰寫刑事告訴狀至地檢署對其提起刑事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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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您所述問題,如需協助,請直撥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運用電子信箱q102327955@yahoo.com.tw與我們聯繫研討細節,本所當以最專業的法律實務經驗提供您參考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應以民事侵權行為和不當得利請求返還,刑事部分侵占多半不會被認定成立,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您好:

建議您應蒐集相關證據(證人或證物,如錄音等)後

再與專業律師研究分析對策為宜

 

白白 104-01-27 20:16

各位律師您好希望能幫我此件事情有個建議或者答案或者幫助謝謝

2014年3月 我借錢給 一位女子

借錢原因:房租 與 生活所需要借錢

一開始借了她35000元 陸陸續續有環 不過很少也很慢

2014年7月 此女子 又再跟我借錢

當初借款她還大概有一萬元整 所以還剩下25000元未還清

這次女子又向我借錢

借錢原因: 家人生病 房租 高利貸追討

又跟我借35000元 我就借她了

因為她前面有陸續還錢 我也不疑她 就借給她了

後來說兩個月後會還清 途中她說她男朋友會幫她還

我這兩個月都有跟她追討錢 她也都愛理不理的 還說兩個月後還沒到

我想也就算了 兩個月後再跟他要 結果 她就換了號碼 所有的通訊也都

已讀不回 之前上班的地方也換了地方 人就像人間蒸發了一樣

結果後來個幾個月問問周遭朋友有沒有熟識她的人

結果發現 它不只跟我一個人這樣借錢 也用 高利貸追討 房租欠債 等向很多人借錢 也沒有環

我有她借款證明 我都是轉款給她的 也有請她簽本票 當作證據

到現在我還是連絡不到他人

我覺得她像剝皮一樣 使用話術去詐欺人錢財

民事方面 她很像也有很多交通罰單沒有繳 酒駕之類的 我想她 民是財產

是沒有錢的 不知道各位律師 這樣詐欺是否成立 和是否可以給我點意見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1-27 22:36

您好,建議您直接向法院非訟中心聲請核發支付命令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1-27 23:0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委任律師對對方提起民事訴訟請求返還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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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1.  您可先寄發「存證信函」要求對方在一定期間內還款,若對方置之不理,您可再向法院聲請支付命令存證信函可作為核發支付命令證據

2.  若您欲向法院申請支付命令,須先撰寫「支付命令聲請狀」並附上對方向您借款的相關證據,如借據,法院會審查您所提出之聲明及證據,認定對方確有債務未還後,即可發出「支付命令」,督促對方清償債務。當支付命令送達於債務人後,若未在20天內向法院聲明異議,您即可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債務財產

3.  此外,您可依刑法第339條詐欺罪提出刑事告訴,利用對對方提出刑事告訴,逼其解決債務。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咨詢。

 

白白 104-01-28 19:21

謝謝各位律師,,,

我有想過民氏方面

可是他一定是沒有財產的...

加上又欠政府交通罰單錢....

我個人是想刑逼民

而以外我想知道這樣詐欺是否會成立嗎?!

lun 104-01-27 17:57

人物關係:父、母A、母B、姊(母A)、兄(母A)、我(母B)、叔叔姑姑們(共約8名)。

(*我與兄姊為同父異母)

事由:以時間軸呈列

1.家父由於重度腦中風,已臥病在市立醫院近3年。

2.今年1月多時,叔叔姑姑們接獲法院通知,母A以及家姊私自冒簽、盜刻所有姑姑叔叔們以及家兄之簽名及印鑑(但故意不將我列名),為向法院申請監護宣告,將家父之監護人設為母A。

(*這部分我有稍做功課是涉及偽造文書罪,想順便請問如果我要告發的話應當如何為之?又如本案件犯案人自行撤銷後可否追訴?)

3.姑姑叔叔們收到法院函文諭知將於今年2/4日派員至市立醫院對家父進行精神與行為能力鑑定;方才知道被冒簽、盜刻;且認為母A及家姊此等行為為有私心之舉(監護宣告之申請也故意不將我列名),故與母A及家姊進行溝通,要求其撤銷監護宣告之申請判定。

4.母A及家姊不堪姑姑叔叔壓力,加之有冒簽、盜刻之事實,因有懼怕,於近日向法院撤銷家父之監護宣告之申請。

5.姑姑來電,說明雖然母A及家姊撤銷監護宣告之申請,然則之前已安排之精神與行為能力之鑑定項目仍照常排程。

--------------------------------------

想請問,照我事由所述,為何在監護宣告之申請案撤銷後,精神鑑定之排程沒有一併撤銷?(函文有說已繳交精神鑑定費2萬餘元)

又若此次精神鑑定完成後,母A及家姊方面以後可否再次申請監護宣告而免除精神鑑定?或是否有其他後續之可能?(比方利用此次精神鑑定之報告來對家父之財產進行轉移、移權等相關行為或申請?)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2-03 17:10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撤回訴訟,應無繼續鑑定之必要,建議可以直接撥電話去問書記官。

2、還是可以依法告發偽造文書,可以報警處理或是委請律師提出告發狀。。

 

Nee 104-01-27 17:50

律師您好:本人9年多前,因遇人不淑又被二手車商一同慫恿,迷迷糊糊向他們配合的融資公司貸款30萬買了一台二手車,訂金給現金1萬,繳了前三期共4萬多,期間車被偷開走報遺失兩次,又遇上急症住院兩次,根本沒法正常工作導致拖欠車貸,車即刻被融資公司拖走,也進行了拍賣金額為18萬,後續融資公司向我追討剩餘金額,因金額、利息及還款條件接談不攏以致破局,如今於1月初對我發出支付命令14萬多餘款與累計年利率20%的利息,我想法院提出異議,案件已裁定轉移至台北地方法院,昨天接到融資公司代理電話約我明天見面談我方便的金額,他說因我待業又沒財產,所以沒甚麼條件可談!

想詢問律師我該私下跟他們談嗎?談了,又該主張甚麼才對我有利?

我該注意甚麼,才不會掉入陷阱呢? 請替我解惑,由衷感謝。

一、利息的部分,時效為五年,所以超過五年部分可主張時效消滅。

二、但是五年的利息如果以年息百分之二十來算的話剛好就是一個本金…

三、其他的部分的答辯是閱卷後再找律師討論會比較好。有看到證據資料跟沒看到證據資料回答會有不同。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

Nee 104-01-28 13:15
回覆 楊俊鑫律師 的發言內容:

一、

律師您好:

我目前是以本金利息不合理為主要訴求,因為之前貸款金額是30萬,訂金1萬、繳了前三期4萬多、拍賣車18萬,但這些金額都完全沒有扣除,一月初收到支付命令上寫道之前貸款金額為27萬,要我還本金14萬多再加上歷年來累計以20%計算的利息;期間模糊不清的過程跟金額,真令人不所措!

前日代理人電聯我,用技巧性問答方式跟我說:未來找到工作又要跑法院或強制扣薪三分之一對妳來說都是困擾吧!所以我們約個時間,看要怎麼還款妳比較方便,我能幫妳就盡量幫!

可我就覺得不妥,待業無財產條件不佳,所以不好談條件也是都他說的,現又要我見面私下談,我真的不知道該怎麼談比較好!

我主要訴求就是希望欠款能分期,利息可減少,再煩請律師為我解答了,謝謝!

Nee 104-01-27 16:54

律師您好:本人9年多前,因遇人不淑又被二手車商一同慫恿,迷迷糊糊向他們配合的融資公司貸款30萬買了一台二手車,訂金給現金1萬,繳了前三期共4萬多,期間車被偷開走報遺失兩次,又遇上急症住院兩次,根本沒法正常工作導致拖欠車貸,車即刻被融資公司拖走,也進行了拍賣金額為18萬,後續融資公司向我追討剩餘金額,因金額、利息及還款條件接談不攏以致破局,如今於1月初對我發出支付命令14萬多餘款與累計年利率20%的利息,我想法院提出異議,案件已裁定轉移至台北地方法院,昨天接到融資公司代理電話約我明天見面談我方便的金額,他說因我待業又沒財產,所以沒甚麼條件可談!

想詢問律師我該私下跟他們談嗎?談了,又該主張甚麼才對我有利?

我該注意甚麼,才不會掉入陷阱呢? 請替我解惑,由衷感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1-27 17:56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必須先釐清您所簽立的契約支付命令的內容。

2、有關於利息超過20%的部份可以提出抗辯。

3、倘若無法還款就讓法官去判,不會比較差。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1-27 22:43

.

Nee 104-01-28 12:59
回覆 曹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必須先

律師您好:

我目前是以本金利息不合理為主要訴求,因為之前貸款金額是30萬,訂金1萬、繳了前三期4萬多、拍賣車18萬,但這些金額都完全沒有扣除,一月初收到支付命令要我還本金14萬多再加上歷年來累計以20%計算的利息

前日代理人電聯我,用技巧性問答方式跟我說:未來找到工作又要跑法院或強制扣薪三分之一對妳來說都是困擾吧!所以我們約個時間,看要怎麼還款妳比較方便,我能幫妳就盡量幫!

可我就覺得不妥,待業無財產條件不佳,所以不好談條件也是都他說的,現又要我見面私下談,我真的不知道該怎麼談比較好!

我主要訴求就是希望欠款能分期,利息可減少,再煩請律師為我解答了,謝謝!

阿宏 104-01-26 17:37

我家人以前向國有財產局購買一塊土地,位在沙鹿,國有財產局告訴母親該地有一坪在隔壁,如要購買必須連同那塊地一起購買,買下之後母親一直找不到隔壁的地主出來溝通,一直拖到現在,而該地主申請電表之後母親就拿它沒轍了,直到這幾天母親找上警察局,請警察致電給該地主希望他能夠出來協調,而他竟然不停向警察說他不方便,儘管警察說要親自接她,他也都說不方便無法到,最後在警察要求下才到場,到場之後該地主拒絕提供個人資料,且堅決不留地址,最後在場員警和母親都拿他沒轍,過幾天母親找上地方調解委員會和地方法院  但是他們都回應母親沒有對方地址無法協助我們  請問這個情況有辦法透過任何管道對他提出訴訟嗎?  那我以後去別人家的土地蓋一間房子  只要不被查出自己地址就都沒事了嗎  簡直荒謬至極,希望有人能幫幫我  謝謝~

阿宏 104-01-26 17:53

另外所有文件都還留著。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1-26 21:22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有電話的話還是可以以電話做為特定對象提告

2、對方倘若涉及竊占罪,員警就可以直接調閱對方資料。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1-26 22:2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以對方之電話,特定被告,提出相關契約證據資料,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對對方提刑事告訴,請求以對方之電話調查相關申請人資料。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Angela 104-01-26 00:50

想請問一下

我已經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法院也發公文給我了,我有勾選

1.強制扣押薪資

這份公文裡面有一項我不是很懂意思:『債權人得於收受本命令後七日內“具狀陳報”,本執行命令若扣押有所得時,應發收取命令、移轉命令或支付轉給命令之意見,逾期為陳報即視為無意間』

想問這句話意思是什麼呢?那具狀陳報 是要陳報什麼??

還有我知道第三人是指他上班的公司,那法定代理人是不是指這間公司的負責人啊?(債務人已經有30歲了)

2.強制扣押出資額命令

我查他的財產清冊上有一輛汽車 和一間公司的投資人,出資額為80萬,

他欠我32萬, 那再扣押出資額方面,我有辦法拿回他欠我的錢嗎??

那間公司是XXXX有限公司(是債務人家中父母親開的公司)

3.導往執行命令(動產

動產方面是不是只能執行 物品的物主是債務人的物品呢??

目前只知道他有汽車是可以確定執行的,且沒去過債務人家中也不知道債務人有什麼值錢的東西可以執行扣押,但公文內有說明,我要先查明債務人所有可供執行的財產,並於執行日前陳報,那我可以到了現場看到他房間有金飾或是其他有價值的生活用品然後扣押呢?

 

另外想問   當我收到這些公文的時候,對方是否也收到這些公文了呢??

 

麻煩各位知道相關訊息的人,留言回覆我,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1-26 21:31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第一個問題您可以不用回答。

2、可以扣押出資額。

3、有關於動產的部分,除非是對方住處的物品,否則您難以任意要求查封,且對方沒有讓您知悉的義務,實務上多會以該處所的性質,如辦公室要求扣電腦、住家要求扣家電的方式處理。

4、您可以從公文所記載的正本、副本來判斷發文對象。

餅乾熊 104-01-25 09:51

您好:

之前我有問過兄弟姊妹扶養責任問題現在補充問題

父親已將房子贈與一子(並經公證但尚未過戶)後2個月死亡母親尚在其繼承權為何?母親現73歲,行動不便,需人照顧母親尚有存款500萬及保險金500萬(受益人均由同一人)以由同一子保管(經母親同意)並立協議書由單方扶養母親及大哥是否視同遺囑?將來由同一子獲得全部的遺產其他兄弟姊妹擔心將來財產異動,大哥的扶養義務是否會平分到兄弟姊妹上?

 

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1-25 15:59
您好,感謝您的留言,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倘若您的母親仍然有高額存款,則沒有扶養問題。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1-25 23:13

,

小金 104-01-24 21:47

如題 除了健保費之外
好像還有其他欠政府的錢
但我現在想知道
我和親屬共有財產
會被扣押嗎?

薪水都是領現的
所以戶頭沒得扣 在這樣的情況下 房子還是會被扣押嗎?

小金 104-01-24 21:27

如題 除了健保費之外
好像還有其他欠政府的錢
但我現在想知道
我和親屬共有財產
會被扣押嗎?

104-01-23 21:21

律師您好

目前在玩efunfun的一款網頁遊戲

他們條款中有說到:2. 若甲方於遊戲中發生任何違反法令之行為及任何侵害他人智慧財產權情事發生情事,乙方在接獲公務機關及檢調單位和司法機關或其他政府機關之命令之後,得不經甲方同意即提供甲方之會員註冊資料及其上線時間及遊戲歷程紀錄,交予相關之單位做為佐證,本契約亦立即終止。

他們遊戲中會有自已的工程師或客服人員裝成玩家干擾正常玩家的遊戲,

我有錄影佐證及圖片佐證,他們這種干擾玩家遊戲的行為已造成對正常儲值買點的玩家不公平,可是和他們公司客服講,他們卻故意置之不理,反正公司干擾玩家情況愈來愈嚴重,如此可以使用什麼法律途徑嗎?畢竟我們有號人物花費了幾百萬台幣儲值的,謝謝您。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1-23 22:2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針對公司之行為,您可委任律師律師函或存證信函通知公司問題及瑕疵之存在,並請求限期改正,若屆期公司仍未改善,可提起訴訟請求損害賠償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104-01-23 23:25
回覆 房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針對公司之行為,您可委任律師律師函或存證信函通知公司問題及瑕疵之存在,並 ... (恕刪)

律師您好,若委任律師發涵是否價格為三千呢~抱歉因為法律懂很少,謝謝您

小真 104-01-23 15:11

有一位大哥(過逝年紀55歲)~上父母已不在~沒娶老婆也沒小孩~於100年時過逝~順位繼承是兄弟姐妹.因已20多年沒在聯絡,有無資產負債都不知道,過逝時還先由兄弟姐妹出錢付喪葬費(等領勞保喪葬補助後歸還各兄弟)最近接到銀行的通知說這位過往的大哥有欠銀行錢~要這些順位繼承兄弟姐妹償還.

1.順位繼承人沒有得到任何財產.因為過往大哥名下沒有任何財產.所以當時也沒申報遺產稅的.

2.現在銀行要來,要錢了~那順位繼承人是不是可以不用理會?

3.但是銀行一直會寄催繳通知單來說繼承所得之遺產為限?全部人又沒繼承財產.那又該如何回覆銀行?沒有繼承任何遺產呢?最後會走上法院嗎?

謝謝你們的回答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您們仍是繼承人,但對方銀行的追討,您們可以主張限定繼承,即以被繼承人之遺產為限清償之,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鍾孟杰 (鍾律師) 104-01-24 17:02

現行繼承制度下,繼承人對於被繼承債務,僅以遺產為限負清償責任,若大哥過世後未留有遺產,建議可發存證信函銀行表示其無權向其他兄弟姊妹討債。

ca 104-01-22 17:40

請問

我知道 被告在哪邊上班

如果拿判決正本和判決確定證明書正本 去申請執行被告薪資

如果他離職或執行之中離職

強制執行失敗

法院會把 判決正本和判決確定證明書正本 還給我嗎?

如果不還的話,正本只有一份該怎麼辦? 以後該怎麼申請其他的強制執行?

如果強制執行薪資失敗

我還能拿判決書去稅捐機關查被告財產

再一次強制執行他的財產嗎?

汪哲論 (律師) 104-01-22 20:32
回覆 ca 的發言內容:

請問

我知道 被告在哪邊上班

如果拿判決正本和判決確定證明書正 ... (恕刪)

您好:
提出於執行法院的執行名義(判決書正本、確定證明書正本)
原則上在全數清償的狀況是不發還的,但您這件既然是執行薪資,是可能發完移轉命令後發還的。(補充:法院辦理強制執行事件應行注意事項第62點之1第1項,關於第一百十五條之一部分:(一)對繼續性給付之債權移轉命令後,案件得報結,並於執行名義正本上註記執行案號、執行費用及第三人名稱等字句,影印附卷後,將之發還債權人)。

執行無效果時,執行法院會註記後發還或發給您債權憑證,將來都可以聲請強制執行。

 

另外,如果執行法院未發還而需要原判決正本、確定證明書正本,請向原裁判法院聲請補發即可。(需支付規費,依據判決書頁數而定)

以上見解,供您參考。

yali 104-01-22 14:07

請問一下各位律師,本人即將結婚,因為執行業務方便,所以父母將公司負責人及房地產權所有人登記在我名下,如果要將公司及房產除外在婚姻財產內要適用哪種財產制?

□法定財產制   

□約定財產制: 1.一般共同財產制、財產管理權由    任之。
             2.所得共同財產

以上財產制在實務上有甚麼差別?

朱陳筠 (朱陳律師) 104-01-22 14:22

您好,

除了您提及的法定財產制跟共同財產制外,尚有分別財產制。

分別財產制與法定財產制最大不同是婚姻關係消滅時,不會有剩餘財產分配的問題。

建議您使用分別財產制(記得要先向戶籍所在地法院辦理登記)。

如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詢問。

所謂「夫妻分別財產制」,即夫妻各自名下的財產歸各自所有,各自債務各自負擔,和婚前財產關係一模一樣。因限於篇幅無法詳述,閣下如仍有問題,請直撥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E-MAIL:q102327955@yahoo.com.tw與我們聯繫,本所當以歷年來經辦夫妻財產之實務經驗提供您參考。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1-22 22:3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約定為分別財產制,讓您與配偶之財產各自獨立,而無分配之問題。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1-22 23:0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約定為分別財產制,讓您與配偶之財產各自獨立,而無分配之問題。

BECKY 104-01-22 14:05

您好 我想詢問 因為我婆婆長期在安養機構,因為之前勞保的失能給付全數被小姑領走了還有存摺印章都在小姑身上.最近她開始不負擔療養院的費用.我們打算接手並重新簽約.小姑卻要求我們要負擔他簽約部分的積欠款,因為合約不是我們簽的我們也不打算負擔!他卻反說要去法院告我們!這方面有什麼法則嗎?還有他領走婆婆的財產 我們是否可以尋求哪個方式追回那些錢呢?

1. 之前對方欠款部分不須由您們負擔

2. 對方可能涉及的刑事部分有竊盜侵占偽造文書詐欺取財,要視具體犯罪情節決定,要注

   意證據保全的部分,民事可依侵權行為、不當得利追討

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1-22 21:1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對方之前欠款,您可拒絕承擔之,又關於小姑領取婆婆財產之行為,可能構成刑事偽造文書侵占竊盜等,您可彙整相關證據資料,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對小姑提出刑事告訴,若小姑不願返還與您和解,可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姜百珊 (姜律師) 104-01-26 17:25

Dear Becky,

 

您好,小姑是婆婆的直系血親尊親屬,對婆婆的扶養義務為第一順位,由於婆婆已無法自行料理生活,可以為她聲請監護宣告後由您先生任監護人,以監護人身份對小姑提起請求履行扶養義務之訴。並請求返還其已請領給付中超過其應得比例之部分。

leno 104-01-21 12:17

與一家裝潢公司有債務糾紛,對方收了款後施工到一半就完全不施工

民事部分已經提告支付命令對方有向法院提出異議,所以民事部分等法院

通知開庭,而假扣押對方公司戶頭,裡面沒錢,公司底下也無其他資產

但有證據知道對方公司仍持續運作接工程,只是對方公司

負責人用自己的個人戶頭收款。

想請問的是,如果我提告刑事隱匿財產這部分,是否能成立

若能成立的話,是否可以假扣押負責人名下的財產

以及對我在這個案件中是否有利

因為在民事提告假扣押部分已經花了不少金額,在猶豫是否要告刑事

或者有什麼方式能讓對方主動出來面對而不事一置之不理!

謝謝

債務人是裝潢公司,如果該公司是有限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股東會以出資額負有限責任,公司屬於獨立的法人,股東自己的營業財產與公司無關,因此該公司的老闆以自己名義承攬工程並不會構成詐害債權

不過,如果公司有一些債權,例如公司原本有存款或有其他案件的應收帳款,老闆趁你沒有查封到之前,以非法的手段移轉到自己或第三人名下,或要求債務人向公司以外之人給付,除了有詐害債權之嫌,還有背信的問題。

宜苹 104-01-18 12:32

請問:

      我與前夫的扶養費官司贏了裁定對方於裁定日起每月5號前必須付給我小孩扶養費.但自裁定完畢到現在一期又沒給過我.我已有申請過所謂的"債權憑證".也有債權憑證了.但...卻不知下步該怎麼做?請代書幫我處裡也都好像沒下文......關於...擁有所謂的債權憑證的人該如何向對方要求??能直接扣對方薪資嗎?(因為對方早已經將他名下的財產都轉移了.故查無財產).但我不知對方的身分證...也不知道對方目前服務地方.已經請代書處裡第二次了.依然無下文.

     此外.會因為這樣而隨著小孩成年也就不了了之嗎??如果要委任律師寫狀請教哪位律師比較擅長?(高雄)

參照民法第1116-2條明定:父母對於未成年子女扶養義務,不因結婚撤銷離婚而受影響。歡迎閣下對扶養權問題,請直撥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E-MAIL:q102327955@yahoo.com.tw與我們聯繫,本所可就多年承辦家事事件訴訟實務經驗提供您寶貴意見。魏克仁律師關心您的權益!

 

蒜頭 104-01-17 23:10

本人在上班途中而發生車禍,自撞電線桿,車上兩人,本人為駕駛,同事為副駕駛,不幸副駕駛死亡本人重傷。我想問的問題是,因為我製作筆錄時口述,我是因上班而車禍,而能申請,公司保險,問題來了,對方家屬,目前已經收取,強制險200萬,公司保險500萬,還有勞保80幾萬,共780幾萬。但是因和解無法達成對方要求的120萬。導致和解不成功,我有跟對方說明,我家中有六人,有正常工作收入證明的只有我一人,我要養家,父母,弟弟讀書,哥哥打零工,我一個月賺兩萬多,名下無財產,因車禍,車沒了,工作也沒了,(這樣我到法院依然會被判刑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1-18 10:5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就您所述的狀況已經涉犯過失致死罪。

2、法院是否會給予緩刑必須看您是否能夠和解及未能和解的原因。

3、就您所述的狀況,由您理賠的部分應僅只有強制險,其他均為公司或是被害人保險,因此倘若您無法再由自身提出部分賠償,恐不利爭取緩刑

阿貓 104-01-15 17:45

大家好,想請教律師

一俗稱死巷之無尾巷道

雖為有在繳稅的私人土地,但有開放公眾通行

個人(土地所有人)有部外觀破損、老舊,也暫時還不想作任何處置的摩托車

停放於巷中,並且與其他非土地所有人之車輛所停放方式無異

在不影響公眾之人、車通行的情況下

私人土地放置私人財產是否能夠受到法律上的保障?

而經反應為私人土地上之私人財產

環保局是否仍然可以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八十二條之一第二項

認定該車為佔用道路之棄置車輛而強制處分之?

感謝解惑!

---------------------------------------------------

參考資料

http://ivy5.epa.gov.tw/epalaw/search/LordiDispFull.aspx?ltype=16&lname=0050

占用道路車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認定為廢棄車輛:

    一、經所有人或其代理人以書面放棄之車輛。

    二、車體髒污、銹蝕、破損,外觀上明顯失去原效用之車輛。

    三、失去原效用之事故車、解體車。

    四、其他符合經中央環境保護主管機關會商相關機關公告認定基準之

        車輛。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1-15 21:05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無尾巷於性質上仍屬於道路,可以符合該規定,可能遭處置。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vicky 104-01-15 01:07

律師,您好:

因兄長太貪心,母親太偏心,導致母親的財產幾乎歸兄長所有,現僅母親自住的房子尚未分配,因母親僅口頭承諾百年後會把現住的房子歸給弟弟,但因擔心兄長會繼續使用各種手段奪取該房子,若須母親公證證明該房屋百年後歸弟弟所有,該如何處理,手續為何?公證單位與公證人?

謝謝您

何明諺 (何律師) 104-01-15 09:21

您好:

1.若是採用「遺贈」的方式將房屋贈與給弟弟的話,則母親百年後所留遺產倘不足分配哥哥的

  「特留分」的話,哥哥是有權主張扣減的。

2.建議還是先釐清母親所有之財產狀況後,再決定是否為之。

以上見解供參 謝謝

如居於高屏地區歡迎來所指名本人諮詢

鄭瑞崙 (鄭律師) 104-01-15 10:49

您好

 

建議可以公證遺囑方式去做

當然會有特留分的問題

但需在遺囑裡做交代有關特留分的問題

 

 

小慧 104-01-14 19:55

是這樣的,我在一家新開的美甲店應徵助理,當初應徵面試時有跟公司簽2年約,合約跟面試時雇主說會有講師教我們專業技術,我在那裡共上了15天,雇主並沒有請講師教育我們幾乎讓我們自學,加上有天上班途中發生車禍才得知雇主並未替員工加入勞健保,原因是我們未滿一個月是契約工,於是休養幾天我向公司提出離職,公司卻揚言要到法院告我,一再用法院向我求償合約上教育訓練費用十萬,二次向雇主商量,雇主跟我說他並非要求到足十萬看我的誠意不然他告上法院可以向我討個20.30萬甚至要扣壓我老公財產等言語我告訴他我上月份做十天薪水2867全歸還給雇主,他卻跟我說不夠,這樣我算被恐嚇勒索嗎?以這樣的情形,我除了向勞工局申請調解,因雇主有好幾條違反勞基法,而今天接到民事法院電話雇主已向法院告我,請教要如何處理?

姜百珊 (姜律師) 104-01-14 21:26

Dear 小慧,

他是無法扣押您或您老公的財產的,後者是因為現在的親屬編己修法,前者是聲請假扣押也要釋明原因,而這份合約明顯地顯失公平,又有詐欺嫌疑,法院准許假扣押的機會很低。(再說他聲請假扣押也有義務先繳納約三萬多元的擔保金)。所以您可以主張簽約時自己是急迫輕率無經驗,而簽訂了這份合約,嗣後你發現雇主並沒有為您加保亦未提供教育訓練,發現後便撤銷了當時的意思表示。建議您找個律師為您撰擬一份存證信函,至於法院若為此開庭,您也可以當庭主張撤銷契約的事由。如有需要,歡迎與我聯繫!

小慧 104-01-15 19:56

感謝姜律師的回應,我想請教下,我再想是不是等勞工局進行協調,若雇主與我無共識狀態下,是再找律師幫我寫存證信涵嗎?還是事先請律師寫好,才能保障自己的權力比較好,對於雇主過份的要求金錢賠償,這部份我是否能從錄音中向對方反告呢?

因為金錢賠償這部份,我認為雇主已經算是再向我恐嚇錢財!

小溫 104-01-14 14:09

各位律師您好:

父親於民國93年底過世,並留有遺產一塊土地(當時價值50幾萬),立即辦理限定繼承,經法院裁定公示催告,也登報並呈送法院,之後無銀行報明債權土地我與我弟各繼承一半。

民國97年,因我父親身前有向大姑私下借錢,經我們同意將繼承土地過戶給大姑(無金錢往來)

直到去年103年底,中國信託寄信表明我父親身前有卡債11萬(3萬消費款+8萬利息),要我們償還,我們沒有理會。

今年104年初收到法院支付命令,內容大概是要從我們繼承遺產範圍支付債務,我們依法在20天以內向法院呈送民事異議書提出異議,目前就是等銀行調解訴訟

問題1.依民法第1162條被繼承人之債權人,不於第一千一百五十七條所定之一定期限內報明其債權,而又為繼承人所不知者,僅得就賸餘遺產,行使其權利。

賸餘遺產應該是指繼承的那塊土地 現在問題是土地早已在97年過戶給別人 銀行要如何行使其權力?  對我們繼承人的私人財產進行扣押嗎?

問題2.假如有意與銀行調解,可否表明只償還"消費款+利息計算到繼承當天"? 有沒有法規依據?

問題3.假如之後又有五家銀行來表明其債權 是否就又要應付五次? 這樣也太麻煩了吧...

以上 煩請各位律師解惑 謝謝~

沈恆 (沈律師) 104-01-14 14:59

您好!

已經將繼承遺產過戶,則代表無賸餘財產銀行已無法再行使權利,當然前提是大姑的債權是真的,過戶償債後已無剩餘。銀行不能扣押繼承財產。 沒有依據,利息要計算至清償日。 要逐一處理,但因已辦限定繼承遺產沒剩餘就不用還了。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stanley 104-01-14 11:53

您好,想請教關於車禍民事賠償問題,大致情況為2013年7月底發生的事件,當天直行南港成福路往福德街方向,同向前方有一輛台灣大車隊計程車,當前方紅綠燈號亮紅燈時我依序停紅燈於台灣大車隊計程車後方距離2m位置,當時還在等紅燈時台灣大車隊司機見對向車道有人向他揮手叫車,該計程車司機為了急於載對向車道上的客人,也不顧雙黃線禁止迴轉,就打倒車檔,踩油門,直接撞上我,該計程車機車倒車當時我有鳴按喇叭示警但還是撞上,撞上我後肇事者下車察看車子,他認為車子外觀看起來沒有問題,為了想要繼續載客,想簡單了事,我堅決報警處理,但肇事車主卻對我大發雷霆並咆哮還有罵髒話,說是小事為何要報警,我見狀安撫該肇事車主情緒,表示誰都不願意發生這種事,但我堅持報警,隨後派出所交通警察來處理時該肇事車主態度180度轉變,肇事車主一直表示台灣大車隊有保險一定會賠償我,並對承辦員警說是他的錯,所有肇責都是他,並對我及承辦員警承諾說台灣大車隊公司會協助處理後續事宜並賠償我車輛損失,結果做完筆錄後當天晚上肇事者手機停話,隔天我連續幾天致電台灣大車隊詢問肇事司機下落,該車隊值班主管推卸責任說找不到人,也不願意提供相關資料,並表明這是肇事司機個人行為,並說明台灣大車隊公司只有保”乘客險"並無對車隊車輛肇事加保或提供任何財損保險,並表示加害人不是正式聘僱員工屬靠行司機,故決定提告加害人,目前情況是已經跑完區公所調解庭及士林地方簡易庭的告訴流程,判決確定書也下來確認加害人須賠償我方被害人車損維修費用,同時我也到稅徵所完成了調閱加害人動產動產清查,發現加害人名下無任何財產,故無法假扣押強制執行,調解庭及民事庭過程中對方皆無出席,法院寄通知書皆退件查無此人,現在找不到加害人,對方耍賴賴帳,蓄意逃避賠償,爾後此計程車司機是否遇到相同情況也會以相同方式對待下一名受害者,這樣民法根本無法保障人民財產安全,請問以貴司經驗是否有什麼方式可以解決此一情況,是否可以符合提告形式上的蓄意損毀或有其他更好的處理方案,感謝幫忙,謝謝。

刑法三百五十四條的損毀物品罪,必須為故意犯罪,如你所述的情形,對方應係過失造成的損毀,提起告訴後檢察官應該不會起訴對方。

另外提醒,損毀物品罪屬於告訴乃論之罪,你應該在知悉犯罪之時起六個月內提起告訴,否則會因為超過告訴期間而無法提起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