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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pent 103-11-07 03:16

律師先生/小姐,您好,

大約概述:因為吸食二級毒品安非他命,被警察持拘票帶回警察局,並帶回兩組吸食器及一包淨重0.8克的安非他命

採完尿抽完血做完筆錄後,被安置在拘留室等待隔天開庭。

因為有服用鎮定劑精神狀況有些恍惚,一開始有被警察當成不肯老實做筆錄

警察也拿譯文說已經都有錄音了,後面解釋完原因後,盡力的配合警察做完筆錄筆錄上有承認吸食以及證物是自己的。

隔天送至土城地方法院,路上有向警察詢問在外勒戒但警察說的不太清楚,只有叫我等開庭開到後面時,檢察官詢問補充時提出,開庭內容大概就是檢察官提出昨天筆錄的問題我重複一樣的回答,提出時檢察官是說因為還有持有二級毒品所以他也不知道,後面就被帶下去拿完東西就放回來了。

我不清楚那一庭是臨時庭還是偵查庭。

問題:聽朋友說應該還有一庭會裁決,本身是單親家庭,獨子,待業中,沒有低收入戶,能在下一庭之前都不再使用來證明有心要悔改,請問按照目前的狀況該怎麼增加申請成功的可能性?

該在何時提出我想申請在外勒戒比較妥當?

假如向檢察官提出『我願意在外勒戒的刑期加長證明我想悔改的決心』會不會造成反效果之類的?

如果是初犯,或距離初犯已經超過5年,可以具狀向地檢署聲請戒癮治療,就可以在外面的醫療院所戒癮,但要趕在檢察官向法院聲請觀察勒戒前,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法律小學生 103-11-07 09:40

大大你好 依你的情況 若用對處理方式  確實有爭取院外治療的空間

            但一定要儘速在時限內提出聲請才行,否則就像上面律師說的會錯過時效

            你可以來信shishian94@yahoo.com.tw

            再與你分享協助朋友,成功處理此類案例的經驗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1-07 21:0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應盡速委任律師為您具狀至地檢署請求緩起訴戒癮治療,若待觀察勒戒裁定下來再請求,就沒有機會了。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您好:

如果您為初犯或是隔5年後才再犯者

則可儘速具狀向檢察官聲請附戒癮治療之緩起訴處分

以免受裁定觀察勒戒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顏寧 (顏寧律師) 103-11-07 23:3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建議您趕快委任律師撰寫緩起訴聲請戒癮治療,以降低檢察官向法院聲請觀察勒戒之風險。

米亞思 103-11-23 02:53
回覆 顏寧律師 的發言內容如果如果已經執行單來了(11-26號)還能申請延期嗎有人說可以去開醫生證明請假是這樣嗎?想問說目前我就只能去執行了ㄇ
Tony 103-11-07 00:39

律師您好

小弟於10月中發生一場車禍 由於交通警察第一線以判定我是贏方

不需判賠任何刑責 所以不再詳細說明

我目前的問題是 如果要提告對方

1.對方不賠修車費、醫療費、手機修理費 等等..怎麼辦?

2.就算法官判對方賠錢 她不給怎麼辦?

3.如果不賠這些費用 他會受到什麼法律制裁?

4.就算願意陪(提議分期) 第二個月開始又不給怎麼辦?

以上4個問題 請教律師 真心的感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1-07 10:57
您好,感謝您的留言,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民事賠償部分,必須提出相關單據,讓法官認定賠償金額是否合理妥適,取得勝訴判決之後,對方拒絕履行,則可以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 2、刑事部分,除非有人員傷亡,否則沒有刑事責任的問題。
Tony 103-11-07 00:39

律師您好

小弟於10月中發生一場車禍 由於交通警察第一線以判定我是贏方

不需判賠任何刑責 所以不再詳細說明

我目前的問題是 如果要提告對方

1.對方不賠修車費、醫療費、手機修理費 等等..怎麼辦?

2.就算法官判對方賠錢 她不給怎麼辦?

3.如果不賠這些費用 他會受到什麼法律制裁?

4.就算願意陪(提議分期) 第二個月開始又不給怎麼辦?

以上4個問題 請教律師 真心的感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若人員未受傷,則只能提出民事損害賠償,您取得勝訴判決確定後,即可以向對方進行強制執行,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1.對方不賠修車費、醫療費、手機修理費 等等..怎麼辦?

依您的情形,可以督促程序請求法院發支付命令,命對方賠償,如對方異議,則進入訴訟程序。

2.就算法官判對方賠錢 她不給怎麼辦?

如取得法院之確定判決,則可依強制執行程序執行對方財?。

3.如果不賠這些費用 他會受到什麼法律制裁?

同上。

4.就算願意陪(提議分期) 第二個月開始又不給怎麼辦?

民法第318條第2項:「法院許為分期給付者,債務人一期遲延給付時,債權人得請求全部清償。」,依上開法律規定法院準對方為分期給付時,對方一期未給付,您即得請求全部之清償

您好:

1.對方不賠修車費、醫療費、手機修理費等,就要透過法律程序處理。

  如發支付命令或提出民事訴訟等。

2.法官判對方賠錢,對方如不給可以聲請強制執行。

3.如果不賠這些費用,就要接受您的強制執行。

4.第二個月開始又不給就仍須透過前述方式處理,

 建議可請對方先開出全額本票或找保證人擔保。

Tony 103-11-07 00:24

各位律師您好

小弟於10月中發生一場車禍 由於交通警察第一線以判定我是贏方

不需判賠任何刑責 所以不再詳細說明

我目前的問題是 如果要提告對方

1.對方不賠修車費、醫療費、手機修理費 等等..怎麼辦?

2.就算法官判對方賠錢 她不給怎麼辦?

3.如果不賠這些費用 他會受到什麼法律制裁?

4.就算願意陪(提議分期) 第二個月開始又不給怎麼辦?

以上4個問題 請教各位律師 真心的感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1-15 16:00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可以備妥相關單據提起民事訴訟

2、可以聲請強制執行。

3、不會因此就有刑事責任,不過建議可以於和解書 註明必須履行完畢之後才撤回刑事告訴。

4、同二項。

sunny 103-11-06 23:49

??律師您好:我的車子是月租地下停車場,今年10月剛滿兩年,車身很新,上星期遭到他們因噴漆工程導致我的車子整車都是噴漆,車身整車都像雪花般的顆粒,目前承包商推由油漆工人來對我們談,但協商內容對方只想以省錢方式弄,(我堅持原廠,因為我買來到現在都是原廠處理的,況且我也不懂車),協商不成。有幾個點想詢問?

1,我是月租公有停車場,難道停車施工沒告知就都沒責任嗎?他們都推要我自己對廠商。

2.因對方並不是直接噴漆,而是工程飛漆汙染,但施工明知有車在旁卻也沒通知移車,更沒做好防護措施,這樣有算故意毀損嗎?如果不算,那提告有用嗎?

3.對方說他就擺明沒錢賠,難到我只能自認倒楣,沒別的管道可以申訴嗎?(我去估價過,弄到好要7萬多)

請幫幫我(>_<)謝謝您

何明諺 (何律師) 103-11-07 01:13

您好:

1.本件定作人(停車場業者)未公告,即讓承攬人(包商)施工,定作人之定作或指示應有過失,可能

   要負賠償責任

2.本件要構成刑事毀損罪有一定難度,畢竟噴漆不會使車子在功能上無法使用;但是依民法主張

   業者應將車子回復原狀或賠償烤漆費用,應無問題。

3.一間包商賠不出七萬元?難以致信;若對方拒賠,建議可先聲請調解調解不成,可提民事訴訟

   請求回復原狀或賠償烤漆費用

以上見解供參 謝謝

何小姐 103-11-06 22:37

請問:
1.調解庭可請律師陪同?只有半天?費用
2.又如果在103年01月01日在法庭簽訂和解書,則和解書成立之日是在103年01月01日?還是法院寄通知才算成立?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1-06 22:4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調解庭可委任律師陪同,費用依情形不同而有差異,若和解書成立日期,以雙方簽立和解書日期為準。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3-11-06 23:23

 


1.調解庭可請律師陪同?只有半天?費用可以,費用會依據案件之內容及時間而有所差異,且每位律師之收費標準也會不一樣。
2.又如果在103年01月01日在法庭簽訂和解書,則和解書成立之日是在103年01月01日?還是法院寄通知才算成立?成立之日就是在103年1月1日。

103-11-06 20:30

我有訴訟酌定探視方式,現在等開庭 我沒有請律師 所以自己有準備書面證據錄音檔,只是這些證據我是等開庭直接給法官看嗎?還是開庭前我需要跑一些程序遞交給法院呢?還有像開這樣點庭我需要注意什麼?

訴訟 是因為男方要求我只能去他家 還有他的視線範圍內看小孩,我覺得非常無理 請問律師 如果像這樣我希望我可以單獨跟小孩相處且可過夜 勝訴高嗎?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3-11-06 22:51

建議您再開庭前,將證據整理清楚,提給法院參考,並可提出探視權行使的方式及時間之探視方案,讓法院作為酌定之參考。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1-06 22:5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委任律師撰狀出庭,為您爭取合宜之探視方案,避免對方阻饒。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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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r 103-11-06 17:35

大家好

我是剛來的新人還請多多指教

這裡小弟有些問題想請問各大律師

請問,小偷在店裡偷東西

然後有店員懷疑他有偷放進自己的包包裡

當他走出店門口時並未結帳,

1。我們是否可以上前請他借我們看嗎?有侵犯法律嗎?

2。那我們該怎麼跟他說才不會觸及法律而且可以知道他有沒有偷呢?

3。他堅持不給看然後離開現場,

那這樣如果沒有清楚的監視器畫面可確認的話,

我們可以報警嗎?有涉及法律上的關係嗎?

4。可以把小偷的臉貼在門口嗎?會怎樣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1-06 23:0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有監視錄影畫面證明對方有偷竊之行為,可彙整相關證據資料,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對對方提出刑事竊盜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可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啊力 103-11-06 16:39

律師您好!是這樣的

本人在93年間有購買一台中古機車!當時貸款為3萬6元!

後來我每期都繳忘了幾期後來繳到剩下2萬零幾百元!就沒再繳了!

因為那時候自己愛玩!又失業我當時18~19歲!所以把機車賣到車行去!後來過了三個月後收到了貸款公司的信函要求我必須繳清剩餘的款項!

但我又沒錢於是我就不理會一拖就拖了9年多!而現在我有心想嘗還但是我找了很久才找到的貸款公司!也連繫上了!後來該公司請承辦我的專員跟我說!卻開口就口氣差到極點(我能體會這感受)但是也太差了!還出口恐嚇!說如果我不一次付完我就告到法院並說我這已經夠成普通侵占罪!後來我詢問我剩餘的金額確切數字後他卻給我說7萬2千多!我聽了嚇一跳!他說因為利息!要我一次嘗還不能的話最多寬限5期 每期1萬多的繳!我根本沒有那麼多!我家經濟沒那麼好!怎麼多出來這一萬多繳這錢!我說不能用1年或兩年嗎!他說不能!很堅決!所以我無奈我只好不再說了!我也只含糊說我有錢就會跟你聯絡!

我知道自己不對在先!不過錢的數目有點大!而且只能分五期!我負荷不來!

不知道該怎麼多!他最近有傳簡訊給我說已經遞狀給法院了!要我留意傳票之類的話!我該如何啊!九年前的事情現在才告法院!讓人無奈!是否有甚麼辦法請律師大大幫個忙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1-07 10:5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有關於刑事部分,因為您本來就是所有權人,因此沒有侵占的問題。

2、至於貸款的部分,因為那時候您未成年,倘若沒有法定代理人的同意或是承認,效力上會有問題。且,超過5年部分的利息,可以主張時效抗辯,其他則必須拿到起訴狀之後再做詳細抗辯。

3、倘若實際上沒有錢繳交,對方可能去聲請強制執行,可以就您的財產、收入求償

啊力 103-11-07 19:56
回覆 曹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那請問他會真的告嗎! 因為以前也有收過要提告的部分!但是都沒有告!每次都是恐嚇得!又該怎麼辦

1、有關於刑事部分,因為您本來就是所有權人,因此 ... (恕刪)

 

何小姐 103-11-06 16:09

1.如想要向法院聲請假扣押,請問有哪些可以假扣押
2.如對方是有房子出租房東,是否可以對他的收入租金假扣押
  如果可以,怎樣證明對方有租金收入?
3.雇請律師假扣押+執行=? $
  如果再加告訴狀=?$

謝謝!

您好,

假扣押是為了避免債務人在判決確定前脫產所設的暫時性執行機制,因此只要是對方名下的財產或收入,皆可聲請假扣押,禁止債務人處分該筆財產房租亦然。

對方是否有房租收入,可向現行居住其中的房客詢問是否有簽訂租賃契約,以證明債務人有租金收入。

本所提供免費法律諮詢服務,歡迎預約並攜帶相關證據資料來所,由專業律師當面協助您釐清後續處理方式及相關費用

除如同樓上大律師所言外,補充說明,依民事訴訟法第522條、第523條之規定,「假扣押」指就金錢請求或得易為金錢之請求,為保全程序。故取得假扣押裁定後,可就債務人名下財產(如租金動產股票、存款等),在新台幣O元範圍內為保全,假扣押執行通常要先拿債權額1/3擔保金。

若想取得該財產,則須取得民事勝訴判決,並非提起刑事告訴。

 

民事訴訟法第522條:

債權人就金錢請求或得易為金錢請求之請求,欲保全強制執行者,得聲請假扣押

前項聲請,就附條件或期限之請求,亦得為之。

 

民事訴訟法第523條:

假扣押,非有日後不能強制執行或甚難執行之虞者,不得為之。

應在外國為強制執行者,視為有日後甚難執行之虞。

 

謹依您提出之訊息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歡迎來電0931-306795、E-MAIL:polarislawfirm@gmail.com 聯繫或詢問,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也歡迎您來所討論,謝謝!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103-11-06 15:45

我想請問各大律師

我男朋友因毒品 危害防制條例案件被羈押了五個月之後轉勒戒

執行勒戒後法官決定撤銷羈押讓他回來!!
回來時案子已經被判決了

日期於103.07.30第一審判決..提起上訴

第二審於103.10.28上訴駁回

我男朋友想要在上訴上到最高...但是有聽說想在訴上去就要找會寫的律師想訴狀理由才有辦法!
我男朋友不是不服判決....而是想看看能不能延後進去執行!!
想請教各大律師幫我解答! 

 

要能延緩暫停執行,必須要心神喪失、還胎5個月以上或生產後未滿2個月,或是需要保外就醫,不然無法聲請停止執行,但如果案件本身屬於可以上訴三審的話,可以上訴三審方式,延後判決確定時間來拖延執行時間,這部分本所也曾幫當事人處理過,可以來電討論

103-11-06 16:32
回覆 黃志樑律師 的發言內容:

要能延緩暫停執行,必須要心神喪失、還胎5個月以上或生產後未滿2個月,或是需要保外就醫,不然無法 ... (恕刪)

那可否再請教律師..要是可以上訴三審..那可以大概再延緩多久呢!?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1-06 17:47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倘若上訴理由寫的夠好,三審案件比較多,至少要幾個月,倘若高院已經查證詳細,則可能2~3月就駁回上訴。

 您好:

建議可以找比較有經驗之律師盡量挑出判決有問題之地方

就較有可能發回更審

您可上司法院網站比較就知道律師辦案之經歷了

布丁 103-11-06 11:19

律師你好!最我我剛離開一間公司,離開時剛好遇到公司在查帳,我是在一月到這間公司任職十月底才離開,任職期間因為缺錢所以有趁公司匯款時提領現金,因為我們公司必須在存簿上寫明每一筆款項給了誰,所以那時候我隨便填寫了幾個廠商,現金分別有10萬20萬7萬多6萬多不等,現在公司在查帳到時候查出來,公司會告我嗎?我會做牢嗎!我膽子很小我現在很害怕

這樣有填載不實會計憑證,偽造文書業務侵佔的問題,本所之前成功幫涉犯同樣罪名的會計爭取到緩刑,可以來電討論

布丁 103-11-06 11:36
回覆 黃志樑律師 的發言內容:

這樣有填載不實會計憑證,偽造文書業務侵佔的問題,本所之前成功幫涉犯同樣罪名的會計爭取到緩刑, ... (恕刪)

那黃律師我想請問一下如果現在跟前公司坦誠還是等查出來後在坦誠,如果我願意歸還那些前呢

歸還不會影響犯罪的成立,但有助於緩刑的爭取,或讓對方放棄提告的想法,但要寫好對你合法,又有保障的和解書,避免對方再有動作,這些都是律師可以幫你爭取最有利的保障

林智群 (klaw) 103-11-06 19:07

你的行為確實觸法,

光是侵占最高就可以判五年,

至於偽造文書部分又是另一條罪,

建議找律師好好處理官司 

ella 103-11-06 11:03

請問一下律師,朋友在便利超商撿到一張悠遊卡,當初可能沒想這麼多,就收起來了,而後有2次因為找不到自己悠遊卡,有使用到此張悠遊卡並且儲值,1個月過後,遺失的人報案,朋友自知理虧,希望對方和解,但對方仍堅持提告,請問最壞的打算會被判什麼呢?該怎麼處理會比較好?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1-06 11:20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侵占遺失物罪可處新台幣15,000元以下之罰金。

2、本罪最重只有罰金刑,且是公訴罪,建議在可以在接受的範圍內簽立和解書。

 

ella 103-11-06 12:26

謝謝曹律師,因為在網上有寫說詐欺罪,不知道這個罪行成立嗎?另外刑責會是?

ming 103-11-06 09:47

案情摘要:

我之前因上網找家電,向一位先生連絡,他有來我家估價,全部家電款項約十萬元,已全數付清,對方有在估價單上備註"已付清"並簽名蓋章,不料對方未依約定時間前來安裝家電,一再藉故拖延,說要退我錢,也是一再找藉口,我的錢應該是被他自己拿去花掉了.

目前進度:

本件案子已於前日正式對對方提出詐欺告訴,對方很奸詐想以"我打電話給他,他都有接,都讓我找的到人"為理由,想把他的詐欺行為美化成債務糾紛,可事實就是他把全部的貨款收走後,完全沒依約施工也沒看到任何一件家電,口頭說要退我錢,也是一再失約,一再找藉口拖延,請問各位大律師,這種情形告他詐欺有勝算嗎?希望法律能給這種惡劣的人一個教訓,不希望再有其他人受害.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1-06 10:09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此部分在詐欺民事糾紛確實不好認定,建議應該委請律師協助將事實經過釐清並撰擬書狀給檢察官,避免檢察官遭到對方誤導。

您好:若為詐欺罪,對方必須施用詐術的行為、使您陷於錯誤及有詐欺之故意。因此對方必須傳遞與事實不符的資訊,包括簽約當時強調如期完工或找出各種不實理由掩飾事實手段,因此您必須找出他拖延工程原因的不合理處。此外您亦必須證明必須有詐欺故意,最好是找出簽約當時對方明知他無法順利完工卻騙您可如期完工之證據,如他當時並無人力施工或急需貨款支付他其餘債務等。建議您與律師詳細討論,以避免本案成為單純民事糾紛。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咨詢。

海闊天空 103-11-06 07:27

律師您好, 先前我父親家暴有申請保護令保護令過後仍回家居住,家中有一動產房子,父親無業母親工作中, 4月份父親住院開刀費用為4萬元,父親私自離開醫院無付清醫藥費,父親健保為依附在母親公司下, 請問這部分若醫院追討會對家裡有任何影響嗎?上週五他又自行住進醫院,因為里長有替他申請清寒證明, 清寒證明可以請社工或里長介入以任何救濟方式繳納醫藥費嗎?或者說我們可以尋求何種途徑切割拒繳醫藥費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1-07 11:00
您好,感謝您的留言,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您的父親名下無財產,則您與母親有扶養義務,屆時醫院可以向您請求。 2、另外,因為您有提到家暴的部分,倘若情節嚴重,可以嘗試主張遭到家暴所以免除,此部分可以嘗試提起確認無扶養義務訴訟。 3、倘若有其他疑問歡迎來信,亦可來所委請,謝謝。
yan 103-11-06 02:21

各位律師們你們好

 

本人有在臉書成立一個車隊社團

而近期有不少車友會提出車禍的問題

有位成員會熱心幫助車友解答

而且解答內容都是有依據法規的

所以本人有請他擔任社團的法律顧問

 

他平時會教導車友車禍後續處理方法以及賠償部分該如何處理(不會收費)

有些車友的案子只能靠法院判決的

他會幫忙打訴訟相關書狀(每份收1000元)

我想問的是

他不具有律師身分

可以代為撰寫訴訟狀嗎?(有收費)

但是他沒有引導別人一定要走訴訟

和解就協助和解

也未委任過任何一場官司賺訴訟佣金

唯一只有收訴訟費用

這樣會違反律師法第48條與刑法157條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確實會有違反律師法之刑事責任問題,且您們也可能會被認定為共犯,不可不慎,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1-06 09:26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如謝大律師所述,建議應該委請律師擔任法律顧問,始能保障相關權益,避免違法

林先生 103-11-06 00:49

線上律師你好:

目前我遇到一個問題,還請耐心聽我說明~

我在公司已經工作4年半,我的工作是售後服務工程師,平常需要開公司車到客戶的工廠做售後服務,進入公司時,老闆口頭表示零用金(出差油費、耗材採買費、交通費等...)全部都由公司支付,只要在月底前提出申請即可在下個月收到公司匯款,到今年7月為止的零用金也都很正常,但是8月底發生客戶投訴扣繳貨款的事,老闆向我追討這筆扣款的金額,在我表明只要我與公司有簽訂任何賠償協議我很願意支付,之後,這些原本正常發放的零用金開始沒有匯入我的帳戶,目前已經連續3個月沒有匯入了(薪水還是有給),而且我已經將近3個月聯絡不上老闆(無論是手機簡訊E-mail),公司還在,客戶照常訂貨、倉庫也照常出貨,但是這些零用金一直沒撥下來,目前已經欠款將近12萬元,想請問我該如何"有效"追討?

我問過勞工局,他們提供的方法有申請調解、寄存證信函、申請支付命令還有最後的訴訟,但是我們老闆先前已經多次暗示要請律師處理這些事情,我想除了訴訟外,這些他應該都不怎麼怕,真的很傷腦筋...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1-06 08:54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就您所述的狀況屬於公司違法扣薪侵害勞工權益,可向勞工局提出申訴,勞工局查證屬實,可以開罰。

2、您可以單純請求補給薪資,或是要求資遣費必請給付薪資,倘若公司拒絕處理,則需透過法院保障權益,倘若您的資力符合規定,可以向勞動局申請訴訟補助。

HIGH喀喀 103-11-05 23:55

您好

之前交友APP認識一位女性,LINE中交談盛歡,見面第一次一夜情,隔天因為她說她長年身體狀況不佳在治療想要人陪,硬邀我至汽車旅館附約,當時並無發生任何關係,之後還有見面並相處融洽,兩週後第一次前往她家,當時我坦承有交往近半年的女友,隨即翻臉並不讓我離開,要我下跪,如果不跪要找人來,我因擔心人身安全故不敢貿然離開待了近10小時,她說她要告我詐欺因為我有女友還上她,還叫我拿刀刺她動脈讓她記取教訓就放我走,又叫我簽本票賠償她,她說要我要告她恐嚇告不成,因為有病歷資料(我猜人格分裂之類的),當時我心底很懼怕,之後LINE說有查到我工作地點,趁著還有良心叫人不要動我,要我趕快約時間簽百萬本票,說心裡的孩子受到傷害要我血債血還,LINE紀錄都存在,我真的蠻怕她會找人傷害我,已用LINE糾纏好幾天,目前正繼續,其中恐嚇言語盛多,我盡量安撫她心情有回她話,被弄到精神真的好衰弱,請律師解答是否構成犯罪。

顏寧 (顏寧律師) 103-11-05 23:5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提出相關證據資料,委任律師撰寫刑事告訴狀,至地檢署對對方提出刑事告訴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顏寧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103-11-05 23:06

親愛的律師好~
最近妹妹與男朋友分手了,男生一開始說小狗跟機車,妹妹要就給她,
可是之後卻反悔,先是把機車要回去,之後就一直吵著要把小狗要回去,
但是,小狗從一出生就在我家,到現在有三、四年了,
雖然一開始我妹他們會出飼料錢與一些雜費,但之後都是我姑姑出錢,
不管在照顧上或是金錢上,現在,男生主張因為小狗是他買的,他也擁有出生證明,我姑姑跟男生說她花費許多時間與金錢在照顧上面,而且男生並沒有做到照顧的責任,卻說我們家是心甘情願的幫他照顧狗,還說看飼料錢花了多少,要給我姑姑,我也因為這事跟妹妹討論,但我妹也說小狗是他買的,他的東西,我們也說要跟男生買狗,男生卻說不是錢的問題,堅持不賣。我也曾提議上調解委員會或是法院,卻遭到家人強力的反對,說是不要把事情鬧那麼大,男生也曾放話要對我妹不利,我妹似乎也有把柄在男生手上,但她卻什麼都不肯說,而且我妹跟男生交往的時候,都是男生給予金錢負擔日常開銷,我父母很怕男生來要錢。現在,我妹說這個假日要把小狗還回去,我不知道該怎麼解決這件事,我想要小狗留在我們家,畢竟小狗從小就在這裡,且大半時間都是我跟我姑姑在照顧,我妹跟那男生只知道四處遊玩,很怕男生根本不會照顧小狗,就把小狗抓去賣或是送人,請問,我該如何是好?在此先謝謝了~

顏寧 (顏寧律師) 103-11-05 23:29

哈囉,關於您的問題,小狗在法律上的概念是動產,所以既然男朋友已經說小狗給妹妹了,表示贈與契約已經成立,而且也有物權移轉的交付行為,故前男友現在的主張可以不要理他唷!

瑄瑄 103-11-05 21:12

我9號要去麻豆分局

想請問我只去做筆錄

詐欺所以想說可以和解麻然後契約按月分環這樣

我要有一個律師陪同  費用多少 

賴haa2266    或留即時

1500左右都可以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1-05 22:3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委任律師陪同警詢並事前與其討論回答方向。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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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您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謝謝

您可申請法律扶助基金會的「檢警第一次偵訊律師陪同到場」專案,請洽尋您所在地之法律扶助基金會分會。

小胖 103-11-05 20:56

各位律師好   小弟一直有個問題困擾許久   大約在民國87年(當時才16歲)

爺爺奶奶相繼過世  由於我是長孫   於是就把爺爺奶奶的一戶土地房屋過戶

我.爸爸.媽媽三人共同持有   但從沒看過相關文件  房屋權狀   

後來我爸在外  有欠人家錢  於是土地就被拍賣掉

 (這段期間爸媽已經離婚  我和媽媽同住)

我和媽媽 完全不知情   直到這1~2年收到法院的支付命令通知書

才知道       地主要求支付房屋的使用租金    問題是     我跟媽媽

長期居住在台中   房屋在基隆   我們根本沒使用過   自從爺爺奶奶過世後

就一直空在那   也沒對外租賃      後來一審法官判決不需支付租金

近期又收到開庭通知     地主要求上訴    12月初要開庭

請問   我有甚麼辦法能擺脫這種掛名  而又賣不掉的房屋

例如要求法院拍賣?或拋棄繼承?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1-05 22:3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自原法院判決及對方上訴理由,加以分析整理書狀答辯之,亦可委任律師替您撰狀開庭處理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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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好:

如果您未確實占用土地

地主上訴未必會改變一審之判決結果

建議您可尋求仲介協助盡速處理買賣房屋事宜

或是直接拆除房屋

Stephen 103-11-05 19:52
各位律師好: 日前被人以鐵棒擊頭造成左前額顱骨骨折併顱內出血, 依殺人未遂提告傷害人,目前也已經開過偵查庭, 但近日家裡有事需前往澳洲三個月, 想請問的是,出國期間收到開庭傳票可以請假多久? 是不是可以等到三個月後回台灣再審理呢? 謝謝各位律師的耐心閱覽。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1-05 20:34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您必須跟檢察官請假,先打電話跟書記官說,在遞請假狀。

2、否則將被通緝到案,並且可能遭認為犯後態度不佳。

Stephen 103-11-05 22:09
回覆 曹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您必須跟檢察官請假,先打電話跟書記官說,在遞 ... (恕刪)

律師您好:

再一次請教您,如果是以被害人身分請假是否會被認為態度不佳或是通緝

如果要聯絡書記官,是不是可以直接打電話去地方法院找尋書記官?

謝謝您

 您好:

不是被告身分不會被通緝

您可向書記官說明或遞狀請假均可

而且被害人就算沒到庭檢察官還是可以處理案件

顏寧 (顏寧律師) 103-11-05 23:5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委任律師代為出庭處理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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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坪 103-11-05 19:38

在11月3號晚上跟一個老闆積欠我老婆兩個月薪水沒拿

我打給老闆之後.談的不愉快.這過程我全程通話錄音

過程我沒有任何三字經或者衝突言語

對方三字經約我出去見面談判還嗆要用社會事處裡我!

他回我.我是不是很怕.我說是我很怕

最後我回她我很怕.我人在警察局來這邊講

進去警察局之後.警察先生要我們好好講

一個警員說社會事分很多種!我聽到這句我不知所措

當然老闆進去之後就不敢再提社會事三字了

最後草草了事.今天爬網站一整天.外加跑另一間分局

錄音檔給他聽.警員說這個你聽了會怕的話.就可以構成恐嚇.可以告他

錄音檔大約2分多鐘全程錄音

我怕真的去告了.到時候上庭.像第一位警員說的社會事很多種

不能判對方刑責.

請問各位律師這種是否告的了呢

對方已經構成恐嚇,可具狀向地檢署提告,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小坪 103-11-05 19:58
回覆 黃志樑律師 的發言內容:

對方已經構成恐嚇,可具狀向地檢署提告,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感謝黃律師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1-05 22:4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彙整相關證據資料,如錄音錄音譯文,委任律師撰寫刑事告訴狀,至地檢署對對方提出刑事恐嚇危安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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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好:

依您所述情況對方使用社會事之語氣及動機確實含有恐嚇之意味

應可向其提出恐嚇罪之刑事告訴

顏寧 (顏寧律師) 103-11-05 23:4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以委任律師或自行向地檢署提告,並待檢方起訴後,提起附帶民事請求損害賠償

俊傑 103-11-05 19:13

律師大人,您好:

我一事想請教。便是我司於台東山區,向地主承租一片山坡地作為經濟作物的種植。因最近地主打算調漲租金,但我司主管打算不再續租,地上物全數為我司所有,有灌溉用水管及經濟樹木。假設租約於2014年10月31日到期,而我司於租約到期後,還來不及完全清除完全屬於我司之地上物,請問地主可否有法定權力主張因租約已到期,而不允許我司人員進入該土地,進行我司所有物的清理?

感謝律師大人撥冗回覆,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1-05 22:5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委任律師律師存證信函請求對方讓您進入取回屬於您的所有物,若對方置之不理,可考慮提出刑事強制侵占等告訴。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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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好:

依您所述情況應僅屬民事糾紛

建議可先與地主協商取回所有物之事宜

如協商不成再提出請求返還所有物之訴訟

本所有可於台東執業之資深律師

如有委任律師協助之需求

歡迎於上班時間致電本所洽詢

G 103-11-05 16:14

各位好,想請教各位這樣的情況是否能適用支付命令呢?

詳情如下:
對方公司負責人給我們公司設計圖請我們評估製成實際物品的價格,我們除了回覆報價單之外,也有回傳一份我們公司的交易條款(主要就是如果客戶確認製作的話,以Email或報價單簽名回傳為憑據),而後對方把我們的報價單簽名傳真回來(還有電話連絡,但未錄音),訂單內已指明貨到付款,製作完寄送成品出去後,對方一直沒有收貨,因為我們都會追蹤投遞情況所以有發現,所以我們多次電話聯絡請他記得付款收件,他一直推拖很忙沒空拿,結果最後導致東西從存局候領變成退回來我們公司了。


我們再次電話提醒,請他這次先匯款,確認款項後會再幫他寄送,所有中間電話聯絡後都會用E-mail提醒一次避免日後死無對證,截至目前對方都仍未付款(中間多次電話提醒)。


目前的情況是,因為我們主管覺得對方的態度很不可取,所以存證信函也已經寄了,內容闡明前因後果,並請對方函到後5日內匯款,我們再寄貨物給他。但對方收到早就超過期限了,仍舊不理不睬。


想請教的是,以這樣的情況,我們公司是否可以申請支付命令要求他先付款,我們再寄送貨物給他呢?因為我查詢一些網友的經驗,大都是債權人將貨物給了債務人,債務人不付錢,債權人才會聲請支付命令。然而貨物雖然目前退回我們公司,但我們一開始就試過他要求的貨到付款寄送,郵局也有多次投遞紀錄,而退回後我們也多次請他匯款以讓我們寄貨,對方每次的回應都是一些無意義的話,例如是幫別人下的單,但還沒給他錢,所以他沒法給我們,或者說好,幾天內會匯,但完全都是空口白話,從頭到尾相關的責任我們公司都有盡量做到。所以想請問一下,這樣的情況是否仍能適用支付命令,或者需要從民法上類似契約未履行之類的方式跟他求償呢(其實也不是求償,就是單純請他付錢收貨而已,因為是照對方設計圖做的,也不可能拿去轉賣別人)。

我們其實也是小公司,沒有法務部門,先謝謝各位律師法律達人的協助,感激不盡!

法律上無法強迫對方付錢買貨,但因你們所製作的產品,都是針對客戶需求量身訂做,所以依債務不履行部分請求賠償時,可主張損還額就是貨品賣價,如此一來,可載明請求權法律依據、損害賠償額之法律依據後,具狀聲請支付命令,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林智群 (klaw) 103-11-05 16:50

 你這個情況還是可以聲明發支付命令,

因為你的產品是量身定做,對方拒收,你也沒辦法賣給別人,

當然可以向對方請求費用

不過支付命令對方如果異議就會轉成訴訟,這點請注意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1-05 19:47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必須先釐清一點,依據雙方約定我方是否可以請求付款了?倘若約定收貨之後才可以請求款項,則付款條件尚未成就,我方不可以請求付款。反之,則我方可以請求給付貨款。

2、倘若符合請款條件,可以聲請核發支付命令

3、本文認為本案尚非損害賠償的問題,而是請求支付貨款的問題。

4、本文建議貴公司還是應該要委請律師擔任法律顧問,專司處理此部分的爭議,以保障權益,倘若貴公司在北部歡迎來電或來信。 

 您好:

依您所述情況可先向法院聲請支付命令

如對方有異議,再以對方受領遲延為由將貨品向法院辦理提存

並於訴訟中請求對方給付貨款

Zita 103-11-05 09:54
您好本人前一陣子約兩個月前在愛生育,也是屬於新竹送子鳥生殖醫學中心同體系做了 卵巢庫存量檢測!是同大嫂及大姑小姑一起去的但是生殖醫學中心的醫務人員居然把我的指數洩漏給大嫂知道,我大嫂又告訴了我大伯導致我婆家的人都了解我的狀況!因為我指數不算好!請問這樣我可以告醫學中心嗎,另外是我大嫂先主動詢問的因為他想說要問自己的,所以就順便幫大家問,可是大嫂有告知我大姑和小姑要幫他們詢問,但是生殖醫學中心卻也沒有和我大姑小姑本人確認,就告知我大嫂大姑小姑的數據,至於我更離譜,從頭到尾都不知道也不清楚,生殖中心剛開始不承認疏失,一直把矛頭指向我大嫂說他是有心人,然後也不承認他們根本沒有和本人確認就把資料洩漏給別人,是後來有通過多方比對做證,他們才願意承認他們沒有經過本人同意就告知我大嫂他人指數,也坦承這確實是他們不該犯的疏失,想確認如果提告會影響到我大嫂嗎?他是牙醫從業人員這樣會更嚴重嗎?請問有什麼方法是可以告他們,但是又不會影響到我和婆家的關係(就是我大嫂不要被影響)煩請律師大大們給我個解答,謝謝!另外我有在他們派人和我做這件事情的溝通了解時,做了錄音檔的存證!這樣會有幫助嗎?謝謝

該診所人員有業務洩漏秘密的問題,可向地檢署提告錄音內容可做為佐證之用,告訴對象是診所人員,與你大嫂無關,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刑法第316條:「醫師、藥師、藥商、助產士、心理師、宗教師、律師、辯護人、公證人、會計師或其業務上佐理人,或曾任此等職務之人,無故洩漏因業務知悉或持有之他人秘密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萬元以下罰金。」

醫師法第23條:「除依前條規定外,對於因業務知悉或持有他人病情或健康資訊,不得無故洩露。」

個人資料保護法第29條:「非公務機關違反本法規定,致個人資料遭不法蒐集、處理、利用或其他侵害當事人權利者,負損害賠償責任。但能證明其無故意或過失者,不在此限。」

同法第41條:「違反第六條第一項、第十五條、第十六條、第十九條、第二十條第一項規定,或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依第二十一條限制國際傳輸之命令或處分,足生損害於他人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二十萬元以下罰金。」

第48條:「非公務機關有下列情事之一者,由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或直轄市、縣(市)政府限期改正,屆期未改正者,按次處新臺幣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鍰:一、違反第八條或第九條規定。二、違反第十條、第十一條、第十二條或第十三條規定。三、違反第二十條第二項或第三項規定。四、違反第二十七條第一項或未依第二項訂定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計畫或業務終止後個人資料處理方法。」

第50條:「非公務機關之代表人、管理人或其他有代表權人,因該非公務機關依前三條規定受罰鍰處罰時,除能證明已盡防止義務者外,應並受同一額度罰鍰之處罰。」

 

依您所述,新竹送子鳥生殖醫學中心同體系之醫務人員,可能是刑法第316條所規定之醫師、藥師、助?士,則渠等洩秘行為,則可能構成刑法第316條之罪,另如洩秘行為人係醫生時,其尚有違反醫師法第23條之可能。

又依您所述,新竹送子鳥生殖醫學中心應為一非公務機關,則其洩漏您個人資料之行為,造成您之損害,您可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29條向其請求損害賠償。且其行為亦有可能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第20條,而構成同法第41條及第48條之罪,其代表人除能證明其已盡防止之義務,否則亦需依同法第50條負責。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1-05 22:5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彙整您錄音證據資料及錄音譯文,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對其提出刑事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阿誠 103-11-05 06:01

各位律師大您好

事情經過是這樣的

3個多月前晚上8點多

我與友人吃完飯開車要走了

我的車從路邊停車格開出.當整台車已經開到機車道上方向盤已經轉正.

對方機車不知是沒開大燈還是大燈壞掉.就撞上我的駕駛座車門.

其後報警.作筆錄.醫院探望..對方手腕骨折.之後我都有打電話關心

但對方都說等傷勢復原在談保險賠償

前2周對方與保險人員去辦賠償.

保險錢賠對方5萬多.對方也收了.但後來對方卻不寫和解書.

還向我開口要再包給她5萬元..我跟她說我生活困苦沒那麼多錢

他卻說還有2個多月才滿半年.我們慢慢來

請問律師大..我有傷害前科.如果對方提傷害告訴.會不會案+案?

民事賠償部分我需要再賠對方嗎?

張睿 103-11-05 01:04

律師您好


在職時跟店內工讀生說我要拿店裡的物品去維修
然後晚上下班後和老闆討論後決定當天離職
隔天把電動鑰匙跟帶去維修的物品帶回公司還給老闆
結果他就說我沒有告知他拿走物品,所以這是侵占公司資產,
毀謗我說,是我離職後隔天擅自拿鑰拾開門進入店內偷走店內物品,
(但我當天根本沒有出現在店內是在職時帶走)
然後在股東們說我是小偷到店內偷走物品!(這能構成毀謗嗎?) 

當時他威脅我要簽切結書否則不讓我"離開"若我離開就要報警通緝
不斷的言語威脅恐嚇,造成我心生畏懼,我不想把事情鬧太大,
他看我想息事寧人的態度逼我寫了一張切結書叫我道歉帶走物品的事情,
但內容卻是除了道歉還有和當初談好的薪資月薪不一樣,
強迫我自願轉成時薪19320元還要扣薪水一萬元賠償公司。
後來想說怕侵占如果真的成立對自己也不好,就寫了。
可以拿回我應有的薪資嗎?

 

之後發現老闆沒幫我保勞健保(我上一個月的班)(公司滿五人)
想要投訴他,他又繼續把侵占這件事拿出來威脅我若投訴,就要報警 告我侵占
(我這算不算是侵占?)(那是不是我簽了切結書就承認我侵占?)

所以我也沒有勞健保,連團保都沒有....

我想請問,如果我去申訴的話,會成功嗎?

 

感謝你辛苦看完了我的問題。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1-05 08:47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未依法投保勞健保、短給薪資的部分都違反勞動法規,可以向勞動局提出申訴。

2、您自行簽立的切結書,倘若沒有其他事證可以作證,仍不能作為侵佔罪的佐證,不過對方可能藉此提起民刑事訴訟,以達到您讓步的目的。

3、倘若您確實沒有竊盜或是侵占的行為,對方則另外涉犯誹謗罪。

4、建議還是應該向勞動局提出申訴,並詳細告知該簽立切結書的情況,以利協助。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Lucy 103-11-05 00:02

請教律師

日前因遭先生毆打提出傷害告訴,地檢署已偵察終結,官網公告是簡易判決,目前還沒收到處刑書,幾天前,先生透過他的家人表達和解意願,請教以下問題:

1.我應於何時提出撤告?處刑書會交代可抗告的時間嗎?那是向法院提出嗎?法院會開庭嗎?若法院沒開庭直接判決,我是否就沒機會提出撤告?

2.先生很難溝通,要雙方私下和解恐怕談不成,這可以找鄉鎮市公所調解委員會調解?或是向法院聲請調解嗎?

謝謝您耐心看完我的問題,更期待您的回覆!

何明諺 (何律師) 103-11-05 00:31

您好:

1.因為簡易判決通常不開庭,所以請盡快在判決前向法院提出撤回告訴狀;若是提出前法院已判

   決,就只能上訴救濟了。

 2.因為案件已在法院審理中了,應以書狀向法院表達有調解之可能性,請法院安排調解

以上 謝謝

小魚 103-11-04 22:02

請問律師,假設我(女)於今天(11/1)離婚,那是否我在這半年內(103/11/1-104/5/1)不可與新對象交往跟發生關係,如果被前夫發現,他可以告我通姦罪嗎?

隱居 (勇公) 103-11-04 22:21

沒有如此規定,待婚期的規定很久以前也廢掉了。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1-04 22:2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離婚後,與他人發生性行為不構成通姦罪,除非對方為有配偶之人。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小魚 103-11-04 22:32

.

小魚 103-11-04 22:36
回覆 勇公 的發言內容:

沒有如此規定,待婚期的規定很久以前也廢掉了。

所以就算今天(11/1)離婚,隔天(11/2)我結交新對象手牽手走在路上也沒關係嗎?

因為離婚前,前夫不斷的說我精神外遇,但是我根本沒有,辦離婚的時候,在協議書上並沒有載明"日後婚嫁互不相干",親人就對我說那半年內不得結交新對象,不然會被告通姦罪。

隱居 (勇公) 103-11-04 23:38

這個是很古老以前的規定,已經刪除了。

 您好:

誠如邵大律師所述。

隱居 (勇公) 103-11-05 10:03

林大律師跟我同年考上,那個時候親屬還有這條規定,哈哈

瑄瑄 103-11-04 20:41

你好
我想問說  9號在麻豆分局 早上10點 我要在那筆錄
是否有律師可以 ?
費用多少?
還有  如果有律師陪同 筆錄速度會變更快結束嗎?
還有    可以和解嗎?  和解書之類 或是可以簽 月分攤還這樣...
我得是詐欺案,,,  還是可以託律師 然後當事人可以不用到這樣??
費用又是多少 ?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1-04 21:1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於警詢需要律師陪同,可先委任律師律師討論應訊回答之方向,另即使您委任律師,您仍須前往警局應訊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您好:

本所有配合之資深律師

歡迎於上班時間致電本所洽詢

Donyy 103-11-04 17:25

律師您好

我是台灣人,本身出生於香港,所以有香港身分證

幾年前簽約給香港某知名大娛樂公司(甲方),今年9月已跟甲方公司正式解 約,而合約內容當下也請甲方律師部的同仁跟我解釋此合約的內容,他們說這份合約,就是我簽了公司蓋章之後我就可以隔天在外面,簽給其他任何一間經紀公司,和做我想做的事情 (包括幕前的演藝事業),但是因為時程太趕所以沒有等到公司蓋完章拿到副本就離開香港了。

過兩天之後我的經紀人使用微信告訴我說已經與甲方公司正式解約了,而他說合約已經蓋章了甲方公司程序都走完了,解約副本在他身上,會找時間拿給我(這些他說的都有證據),但是一直推拖,事隔一個月才跟我說甲方公司將合約收回,所以這合約公司並不會承認。

我想請教律師,以此情形是否在我沒有拿到副本的情況下,合約依照法律是成立的?就算是甲方公司任意收回且不承認? 而在之後如果我跟其他公司簽合約,甲方公司是否會依照未解約的情況下告我毀約?

而我的經紀人他未經我同意就將副本還於甲方公司,請問法律上他這樣的行為會有觸犯到什麼樣的條例嗎? 還有一般在台灣可以寄存證信函去香港嗎?因為上次我詢問郵局他是說只限國內存證,國外他們不存證,而真的到時他們收到函之後不回應我的話,我是否真的要跟他們打官司?而如果他們真的不承認,我是否真的束手無策了呢? 非常改謝您的時間

謝謝


吳致毅
回覆 Donyy 的發言內容:

律師您好

我是台灣人,本身出生於香港,所以有香港身分證

Donyy您好

依照您所提供的敘述,這解約合約已經生效,不因經紀人繳回副本而異
副本僅係證明問題,如擔心後續遭原東家要求履約,建議得委請律師發函聲明 

Donyy 103-11-04 18:06

律師您好

 

我想請教,如您所說需要尋求律師發函聲明,是所謂的存證信函嗎? 是要聲明什麼呢?必須由香港律師執行嗎?還是台灣律師也可以呢? 且是否由此聲明之後就可以避免日後原東家要求我履約之情形呢?

 

謝謝

建議你委任台灣律師律師函給對方,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讓律師為你做最有力的策劃。

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Line ID:k8883

茫無頭緒 103-11-04 16:08

日前,我朋友離職4個月後被前公司告背信,已經開過幾次偵察庭了,不過,該公司並未有具體實證能證明我朋友背信,在開和解庭前,該公司說我朋友在職時有簽收由電腦公司寄出的ㄧ台筆電,而那台筆電遺失,該公司認定是我朋友拿走的,可是,我朋友離職時並未有點交財產的程序,他也沒有帶走任何東西,在和解庭時,檢察官也有問我朋友願意和解嗎?我朋友以返還該公司所配的股票和解誠意,但是,該公司卻要我朋友承認拿筆電和道歉才要和解,請問律師,我朋友該如何是好?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1-04 16:37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查無實證,則檢察官並不會硬是起訴。

2、建議在可以接受的範圍內和解即可,倘偌雙方無法和解,則建議委請律師就案情的部分提出詳細的答辯狀,尤以後來電腦的去向。

您好:若您朋友私下取走公司的電腦,係涉嫌觸犯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條第二項業務侵占罪「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侵占自己或他人對於業務上所持有之物,將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五仟元以下罰金」,若您朋友並未取走,對方亦無法提出具體證據,您朋友無須承認該項罪刑,若檢方查無具體事證,最後僅能結案,您朋友亦可在對公司提起誣告告訴。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咨詢。

茫無頭緒 103-11-04 17:57

請教已開過ㄧ次和解庭,但和解未果,那麼之後的流程會如何呢?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1-04 21:18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接下來還是會由檢察官進行調查,再針對調查結果作處分,倘若認為沒有具體事證,則會給予不起訴。

2、倘若認為您有的友人有涉犯,則依據情節及是否和解給予起訴或是緩起訴

顏寧 (顏寧律師) 103-11-04 21:3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沒有任何證據檢察官並不會冒然起訴。故若真的不想和解,也沒有關係。

隱居 (勇公) 103-11-05 10:13

同上開大律師所述,

原則上被告不自證己罪,單從簽收就認定你朋友拿走電腦證據太薄弱。

hsuehying 103-11-04 09:41

律師好,請各位律師幫幫忙:一、某公司之送貨司機於上班途中,駕使自有小客車撞上行走路旁的親人,刑事法庭一二審均判決業務過失致死,然地方法院民事一審裁定過失致死,其理由為上班途中,屬個人行為,企業無需連帶賠償,是故合理嗎?二、懇請各位律師,惠於指點,銘謝於心。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1-04 21:28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上下班車程中所發生的車禍,確實比較接近個人行為,除非可以證明是在執行職務,否則公司無須負連帶責任

文子 103-11-04 00:41

我們去年2013年6月在向"興"開頭建商買了一戶百坪預售屋,豪宅案。

結果今年8月才知道我們買的那一戶,從2013年9月起已經被當工務所使用。整整一年。上個月2014年10月15日驗屋,屋況非常糟。天花壁面地板一堆釘孔、鋁門窗受損、地板因工務所貼塑膠地板後又刨除的痕跡。我們後來想一想,想退屋。請問律師,我們可以怎麼做?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要主張解除契約可能會有困難,但可以主張減少價金,所以您們應先把瑕疵部分蒐集起來,另應注意買賣契約內容之約定,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原則上可主張物之瑕疵擔保責任以及不完全給付責任,效果有解除契約、損害賠償、減少價金,但因你們有簽訂預售屋契約,必須要先以契約內條款約定為雙方法律關係之優先依據,所以必須要先看過契約書內容才能判定如何處理,如契約未約定事項,才回歸法律,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文子 103-11-04 13:40

謝謝二位律師的回答

另外我們最介意的事是建商可以不經過客戶同意就將客人的預售屋當工務所嗎?

我有朋友在台肥,他們是經過屋主同意且支付租金才使用當工務所。

目前這"興"建設一直以,"房子過戶產權不屬於你們的"  來塘塞責任

這樣對嗎??? 是這樣嗎???

文子 103-11-04 18:35

未徵詢已購人同意就將其預購屋擅自挪當工務所,興富發這種拙劣粗暴的作法,就算在法上面站得住腳,但這件事合情合理嗎? 在情理上站得住腳嗎?

如果是你買的預售屋,建商未告知你就拿去當工務所,還弄得屋況奇差叫你來驗屋,你有甚麼感覺? 結果牠一點歉意都沒有,只說現在產權還不是你的房子,牠們要怎樣用就怎樣用!

這跟黑心建商有甚麼兩樣?!  以後不會再買興富發的房子了!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1-04 21:2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委任律師律師存證信函請求建商修補瑕疵,並請求減少價金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您好:

建議您應於發現瑕疵後六個月內發存證信函律師

通知對方瑕疵情況並同時主張減少價金

並限期對方出面修繕或給付應給少之價金

如對方逾期拒不給付,再對其提出訴訟請求

 

您好:因為您所購買的是預售屋,因此主要權利義務要看合約而定,基本上一般預售屋買賣契約都有約定,交屋房屋要完成修繕,而建商於房屋未完成瑕疵修繕,您是可以拒絕交屋,而通常預售屋合約會約定建商無法交屋按日會有違約金,您可以從尾款扣,若扣完仍不夠,你還可以請求建商給付,另外若有銀行貸款,您也可以請求交屋前之貸款利息。當然您也可以請求解除契約,然後對方要依合約賠償違約金。不過詳細要看您的合約書才能給您更具體的建議。若有需要討論,歡迎來電0932372316。

103-11-03 22:49
律師您好:想請教我的預售屋買賣契約明訂今年八月一號前動工,104年12月31號之前完成主建物,但是建商遲遲沒動工! 請教律師,是否可依合約逾期三個月未開工尋求解約賠償?或是有什麼辦法能解約

 您好:

因為您的問題涉及契約條款之解釋層面問題

故建議您應將相關契約資料攜與專業律師研究為宜

以免誤判而導致違約

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讓律師為你做最有力的策劃。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E-mail:k8883888@gmail.com *Line ID:k8883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您們應先審視契約內容,並寄發存證信函催告開工,之後才能保障您們的權益,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1-04 21:2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委任律師律師存證信函催告對方限期履行契約進行開工,若屆期對方置之不理,可再委任律師寄發律師存證信函請求解除契約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1-04 21:34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倘若合約已經約明3個月未開工可以解約並請求賠償,則時間一到就可以行使權利,無須再行催告。

Tracy 103-11-03 22:49

律師您好: 我在上個禮拜於facebook社團內購買了兩隻針管香水,沒想到寄來我家之後我一打開,發現香水已碎裂不堪,裡面的香水已流光,我看了一下包裝,賣家並未使用氣泡紙或是紙盒,僅用一張只把兩隻玻璃針管香水捲起來就放入信封內寄出,於是導致玻璃瓶在運送的過程中被壓碎,我私訊賣家請他補兩隻給我,賣家說廠商無貨要退款,我也說OK! 本來事件應該就此落幕,可是隔天我的朋友在同社團發現,該社團的版主在社團裡留言發文,公開了我和賣家的對話在版上,並且結集網友惡意的中傷毀謗我,說我是自己把香水踩破再向賣家要求賠償兩隻新的,整個對話內容誇張不實,並且他們是先把我踢出社團後才在社團發文,我知道後私訊版主跟我道歉並且刪文,版主只說沒有指名道姓叫我不要對號入座,我提供給他,照片是我本人ㄉ,以及賣家寄給我的破碎香水瓶和包裝,後來他確實刪文了,但是他發的道歉文只是針對未經我同意擅自公開我和賣家的對話和照片,我要求他的是請他針對在網上發佈的所有不實言論以及惡意的散波不確實的消息和中傷我而道歉,而他卻因為我的要求置之不理,隨即將我封鎖!! 請問像遭遇到這樣不公平的事情該如何為自己討回公道呢?? 謝謝

刑法第310條「意圖散布於眾,而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者,為誹謗罪,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民法第195條「不法侵害他人之身體、健康、名譽自由、信用、隱私、貞操,或不法侵害其他人格法益而情節重大者,被害人雖非財產上之損害,亦得請求賠償相當之金額。其名譽被侵害者,並得請求回復名譽之適當處分。」

依您所述,您應是名譽受到損害,可依上開法律規定,分別向對方提起刑事告訴及民事損害賠償之訴,以主張您的權利。

tu 103-11-03 22:12

你好…

母親將一件商品借給董先生,有寫兩聯單上頭有寫借了什麼商品多少錢他也有在上頭簽名.目前他都不跟我們聯絡然後知道我們的電話號碼後封鎖不接簡訊通知他與我們聯絡但依舊是找不到人.請問律師我能幫我的母親提出備案還是法律上的方式嗎.我的母親因為這事一直鬱悶我實在是很怕她鬱悶亂想.

隱居 (勇公) 103-11-03 22:51

以前遇到租車行都是用這招逼租車不還的顧客侵占告訴,

逼得顧客不得不歸還解決。

您斟酌,

若有撰狀或委任需求可line id ncc101ds聯繫

司法官四十三期,曾任屏東、高雄地檢署檢察官邵勇維律師敬上

tu 103-11-03 23:08
回覆 勇公 的發言內容:

以前遇到租車行都是用這招逼租車不還的顧客侵占告訴,

逼得顧客不得不歸還解決。< ... (恕刪)

律師謝謝你這麼快的回復.請問我該準備哪些東西然後去哪裡提出?因為是第一次遇到法律上的問題實在是很無助不知道該如何是好

沈恆 (沈律師) 103-11-03 23:15
您好!
可以先發簡訊要求對方限時歸還,否則要提告;若逾期仍不還,可攜帶催告證明及借用證明至警察局或地檢署提出侵占告訴。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讓律師為你做最有力的策劃。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E-mail:k8883888@gmail.com *Line ID:k8883

小瑋 103-11-03 21:15

律師你好

請問一下...甲方向我阿公借錢,並且把他的古厝給我們住〈已經住了三代〉,但是甲方又把地賣給乙方並且告訴乙方不能趕我們走要讓我們住到不要住,之後甲方往生了,因為那裏是共有地,房子也沒所有權狀但乙方持有地上權,然而就以一個月1斗米的錢為租金也沒契約只是口頭講好,就在15年前乙方告我們侵占〈因為他們要討回去〉,但是法院判我們可以繼續不定期租約,就在今年〈當事人都往生了〉因為屋外有蓋遮風擋雨開放鐵皮屋頂和地上水泥,乙方就請律師告我們竊佔,程序走到最後法院叫我們要拆掉鐵皮包括地上的水泥部分...請問1.如果水泥地部分不拆,那最嚴重會處怎樣,有辦法保住嗎?

2.律師有跟我們說乙方一定要討回去,那往後如果律師再用其他方法告我們,我們會拆屋還地嗎?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若您們不拆除水泥地,則對方會聲請強制執行,另由於本件法院已經認定是不定期租約,所以對方可能會先終止租賃契約後,再對您們提出拆屋還地之請求,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您好:

補充說明

1.對方除可聲請強制執行拆除外,尚可另外請求相當於租金不當得利

2.如已成為不定期租賃,則應有土地法第103條第二至五款情形才能收回土地

參考法條

土地法第103條

租用建築房屋之基地,非因左列情形之一,出租人不得收回。
一、契約年限屆滿時。
二、承租人以基地供違反法令之使用時。
三、承租轉租基地於他人時。
四、承租積欠租金額,除以擔保現金抵償外,達二年以上時。
五、承租人違反租賃契約時。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1-04 21:1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法院判決須拆除,您不拆除,對方會請求法院強制執行之;又對方欲對您請求拆屋還地,您可提出不定期租約加以爭執,除非對方又提出新證據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jjr11 103-11-03 19:17

各位律師好:

有一案件要請大家指點,在路邊空地未佔據道路汽機車使用的情況之下曝曬農作物,被工程灑水車給噴到作物使其作物遭受髒污無法洗滌食用時是否構成刑法354條毀損器物罪以及民法184條?

那如果刑法354條不成立時,民法184條是否就不成立。

報案時警察說這件是民事問題沒有刑事問題,不接案子。

有關您的問題,應屬民事侵權行為之問題,與刑法毀損罪無關。刑法毀損之要件為「故意」,不小心灑到應該不構成故意。

至於刑事民事,各有構成要件,兩者成立與否,係各自判斷。


謹依您提出之訊息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歡迎來電0931-306795、E-MAIL:polarislawfirm@gmail.com 聯繫或詢問,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也歡迎您來所討論,謝謝!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jjr11 103-11-12 22:27
回覆 陳怡均律師 的發言內容:

有關您的問題,應屬

請問此行為同樣做兩次噴灑髒水於作物是否有故意之嫌!?感謝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