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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羽翔 103-08-25 12:06

去年3月到6月之間,陸續借錢高中同學一共5000元
去年3月那時他跟說要繳東西錢不夠,先跟我借了2000元,說好找到工作會還我錢,去年5月的時候他有意要進我們公司,向我尋問公司求職的事,又再度跟我借了2000元,我看他沒工作又想進我們公司 ,我也有借給他,後來去年6月他進我們公司之後又向我借1000元,那次是我拿現金給他,事後去年9月到今年2月我向他追討債務,而他在去年11月離職說手頭緊要繳東西,要給家裡錢等理由拖欠,到了今年4月我又開始向他追討債務FB、LINE、簡訊電話都避不回應。
因為我們都是透過FB訊息在對話,我也沒有給他簽借據,但我有完整的FB借錢的對話記錄,有兩筆2000元是用匯款的,但我只查到一筆的匯款紀錄,另一筆因為太久沒刷存摺,被銀行和其它匯款紀錄濃縮成一筆,查不到,還有一筆1000元是拿現金給他的。
因為他已經把我的電話設成黑名單,LINE、FB也把我封鎖了,只剩下可以傳簡訊給他了,我想寄存證信函給他,但不知道他家地址,怎麼辦?
如果不寄存證信函,我又要如何提出民事訴訟FB的對話紀錄和只有一筆的匯款紀錄可以當他欠我5000元的證據嗎?
他向我借錢後,催討又不還債,最後還躲起來找不到人,依上面的狀況,這樣我能告他詐欺嗎?

吳政航 (林宗儀) 103-08-27 11:40

1.到法院或是鄉鎮市區公所聲請調解。(對方有沒有出現無所謂)

2.到法院聲請支付命令(可至訴訟輔導科請求協助)

之後對方有沒有錢還,就走一步算一步了,畢竟借錢給人家,還是有一定的風險存在...

以上。

Sander 103-08-25 10:29

平安您好!

由於8月19日本人在台南地檢署依刑法第240條第一項和誘未滿20歲少女離家...向被告提出刑事自訴書狀;隨後被告得知告訴人提出告訴乙事教唆他人至

原告家中恐嚇其女兒在他們手中必需徹銷告訴否則令其終生不得見面等事..故而告訴人依刑法第298條略誘妨害自由罪於8月22日向被告提出刑事追加告訴狀暨依刑事訴訟法第219-1條聲請證據保全程序及291-1條聲請證人保護書.

唯期間透過北地檢友人瞭解狀況前往與被告協議後被告於08/25願意將該名少女安然送回家前題是徹銷上述告訴'請問好1)8月19日提出的刑事自訴案已立案25日分至受理股別偵辦,何時向法院提徹銷告訴?(2) 是否需寫合解

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讓律師為你做最有力的策劃。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E-mail:k8883888@gmail.com *Line ID:k8883

蘇子良 (馬克) 103-08-25 11:34

和解書在開庭時或前均可提出,惟因被告所犯和誘未成年部分係非告訴乃論之罪,送回未成年人及與對方和解,僅是減刑的依據,即使撤回告訴,訴訟不會因此而終結,惟略誘未成年部分為告訴乃論之罪,應得和解撤回

以上答覆,請酌參,若有任何需要法律協助,請逕洽本所,謝謝

Kim 103-08-25 05:41

因為雇主違反勞基法及低報薪資,且態度極其惡劣,不斷強調他們背後有律師團,還說他們絕對不會有事,拜託我趕快去告他們。


所以我在今年七月初,到地檢署按鈴申告,針對雇主低報薪資涉及偽造文書詐欺(這是我去司法院查詢最高法院判決、法律問題座談還有不少地院判決,才得知原來雇主低報薪資涉及偽造文書詐欺)。


當時按鈴申告時,我沒有呈上任何告訴狀及證據,所以是分他字案。因為心軟,有向地檢署遞撤回告訴狀。(後來詢問律師律師說我的撤回告訴狀是沒有效力)


八月初地檢署寄來要開庭的通知,我和被告有出庭,但是被告有一人未到。開庭時,檢察官表示被告的行為亦涉逃漏稅


然後檢察官有問我是否原諒被告,我當時以為被告應該已經有悔意,表示可以原諒被告


檢察官也再次定於九月初開庭,並要求被告要當面道歉及寫悔過書,才會給被告不起訴處分。


沒想到,才步出偵查庭的門口,就在門口外的走廊上,被告立刻現出原形,我很後悔給他們機會,我想他們應該以為可以全身而退,才如此有恃無恐。


回到家後,我立即寫告訴狀,也將手上所有證據全部寄給檢察官。在告訴狀中我清楚寫明被告犯行明確,如果仍給他們不起訴處分,等於變相鼓勵他們的犯行,也嚴重破壞勞工及勞健保局的權益。


我向檢察官說我無法接受僅給予被告不起訴處分。


後來,在本月20日,收到檢察官傳票,內容是取消九月初的庭期,改成在下週開庭,提早一個星期。


想請問律師,如果下週開庭時,檢察官若想給被告不起訴,我該怎麼跟檢察官說,才能說服檢察官呢?


我真的真的不想這樣的無良違法雇主可以全身而退,長期居於經濟弱勢的勞工,不但要忍受雇主違法,連日後退休的權益也因為雇主的低報薪資,造成影響。只因為雇主要逃漏稅與不想付太多勞健保費給勞健保局。


我真的覺得勞工很可憐。


因為雇主曾十分囂張告訴我,低報薪資就是他們公司內部文化,我如果不能接受,就get out走人,現在景氣不佳,很多人沒工作,他們可以找到能接受「公司內部文化」的人來替他們工作


我真的很希望可以讓這樣的無良雇主受到法律制裁。

蘇子良 (馬克) 103-08-25 11:50

 您可與律師詳談案情,委請律師撰寫告訴補充理由狀,

以上答覆,請酌參,若有任何需要法律協助,請逕洽本所,謝謝

 

 

您好

以你所述的罪名都是公訴

也不是你要撤回就能撤回

所以只要證據足夠檢察官就會起訴

不是你能決定起訴或不起訴

現在你應該要做的是把證據或者需要調查什麼證據提供給檢察官

然後告訴他你不和解

這樣即可

 

PS:蘇律師回答以實戰策略、增加談判籌碼、收集證據為主,基本程序回答較少,請多包涵。

歡迎來電0960300927           

信箱:jackalsky1014@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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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3-08-25 22:3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彙整相關證據資料,委任律師具狀整理提出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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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ucas 103-08-24 18:07

事情是這樣的, 在追求女生期間, 女方因為當時沒有工作, 金錢上也有些吃緊,

礙於我正在追求她, 女生也知道, 因此從5月底到7月中相識的過程中, 常常跟我要一些錢, 例如有買一營養食品,出國玩, 購買NB...等等. 前前後後要了54萬. 但這些錢並非我真的願意給他, 只因為正在追求她, 也抱點同情的心情, 於似乎都沒有拒絕她的金錢要求. 8月初時, 卻提出很莫名其妙的理由說, 覺得我們並不適合, 而且她覺得另一位男生比較適合她這樣.

我覺得有點被她欺騙了, 請問律師們, 像我這樣的情況是否可以跟女方把錢要回呢? 我這邊目前擁有較有利的證據是LINE的對話紀錄以及銀行轉帳紀錄,

請問這些證據是否有效呢?

要看過你說的訊息內容,是否能構成法律上的詐術,才能判斷,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8-24 23:1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有證據可證明雙方為借貸關係,可請求對方返還相關借款款項,亦可對對方聲請支付命令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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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ucas 103-08-25 19:19
回覆 顏寧律師 的發言內容:

律師您好,

關於你的提問部分, 我跟女方金錢上並沒借貸關係, 但是我並不是出自願意的, 是看在對方沒錢又沒有工作上才給于的, 這樣的話是否就無法將錢要回了呢?

若女方一開始就有詐取您財物之意圖,以欺騙您的感情,使您陷於錯誤而給付金錢等財物給他,造成您財物上損失,其行為有可能構成普通詐欺罪,但仍須檢視您提出之相關資料以供判斷,如有任何疑問,請來電洽詢,祝一切順利。政通法律事務所:04-22023885

 

lucas 103-08-27 14:04
回覆 政通法律事務所 的發言內容:

若女方一開始就有詐取您財物之意圖,以欺騙您的感情,使您陷於錯誤而給付金錢等財物 ... (恕刪)

律師您好,

可否跟妳要email呢?

我想把資料提供給你,再請幫我判定是否有達到詐騙,非常感謝。

還有一點就是,我在追求她期間其實她已經有跟另一位男生交往,他們出去時,都欺騙我說是跟女性友人出去,這樣是否有詐騙之餘呢

 

木公 103-08-24 17:12

請問律師們   地是大家共有的(魚塭)但魚塭的房子是我們居住 大伯則是在房子旁放置一堆臭酸的東西  跟他們說了就說那是堆肥沒關西  我們已被那味道燻到不行   有時候開窗戶他看到還故意去把蓋子全部打開(有監視器為證)

給人的感覺就像是你受不了就搬出去啊  我們等著要住進來的感覺(牽涉到徵收利益)    請問如果我們手頭有證據其行為是故意  能否告發環保局?

又或是我們要怎麼做才能自保?    我為了怕父親權益被受損 只好來問問   

您好: 1.您可以將監視錄影畫面提供給環保局以利開罰。 2.如果您和家人因此而健康受損,則可向對方提出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訴訟,請求醫療費用及精神賠償。但因為畢竟與對方間有親屬關係存在,建議可先至鄉鎮市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劉小餅 103-08-24 10:31

本人2013年7月完成設計Q版人物、LOGO
8月遭人盜用、並重製成T-shirt圖於臉書公開販售,請問我該如何處理!

我有給過我機會了!這次是第2次

對方態度消極,我想提告證據都有,只礙於本人星期1-5日都有事情

如果提告委託另外一人代為出庭嗎?

 

Q1.請問我現在該如何處理!?

Q2.如果提告委託另外一人代為出庭嗎?

Q3.提告需約多少費用呢?

 

謝謝您

 您好:

1.您可以將證據整理後,具狀提出刑事侵害著作權罪告訴,待檢察官起訴對方後,再提出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請求賠償

2.您可委託律師擔任告訴代理人代為出庭。

3.提出刑事告訴並無須繳納裁判費,提出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第一審亦無裁判費(二、三審上訴費用由上訴人墊付,敗訴之人負擔),律師酬金則建議您應與律師協商洽詢。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補充回覆:

1.如果對方是未滿18歲之人,則刑事部分會由少年法庭先行處理,如果少年法庭調查後自行為保護處分,則不會移給檢察官起訴,就沒有後續之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程序,您就只能在發現損害時起2年內自行向法院民事庭提出民事訴訟請求賠償裁判費約為請求金額之1.1%。

2.臉書事後才關閉對於您原本之蒐證應無影響,只要您能證明確實為對方所刊登之網頁資訊。

 

 

 

 

 

 

劉小餅 103-08-24 11:12
回覆 林家慶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

1.您可以將證據整理後,具狀提出刑事侵害著作權罪告訴,待檢 ... (恕刪)

謝謝林律師

另外想詢問

如果對方是國高中生呢, 臉書也關閉只是我都截圖下來了

會有所影響嗎?謝謝您

kk王 103-08-23 05:56

請問律師昨天在汽車旅館和女性友人被我妻子帶著徵信社律師警察當面捉到 。是我們要走的時候被攬下 。警方與徵信社並未拿到什麼證據 。只有上廁所的衛生紙 。我並未承認我有性行為 。但妻子已經對我及該名女性友人提告 。警方也通知我們去派出所做筆錄了 。請問至派出所做筆錄需要律師陪同嗎 ?他們全程欄下我時有錄影 請問這樣通姦成立嗎 ?

林智群 (klaw) 103-08-23 07:16

 如果衛生紙沒有你跟女方的體液,應該不會成立通姦罪,

不過你太太要告離婚,你比較站不住腳

對方是有備而來,要不要請律師看你自己,

要請的話就一開始就請,不要筆錄作一作講了對自己不利的話,後來要翻盤也很難

要看衛生紙能採集到什麼,不過就算採到不利證據,也是有辯護空間,建議找律師一同去做筆錄,避免被誘導問話,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kk王 103-08-23 15:41

我們是在要出房間時被拍到的 。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8-23 22:2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主張您與對方無發生性行為,避免成立通姦罪;對方則可主張無與您發生性行為及不知道您已婚,亦可避免成立通姦罪。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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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佑璟 (房律師) 103-08-23 23:10

您好,太太告您通姦之部分,須證明您有與他人發生性器官結合之行為,故若無該等畫面,尚難以成立通姦罪。

 

Sean.K 103-08-23 02:35

請問:
1.收到準備程序通知書,聲請調查證據的書狀於準備庭提出即可?或必須是應於準備庭日之前,向檢察官提出?
2.偵查庭尚未聘請律師,如在準備庭才聘請律師費用仍是5萬?

林智群 (klaw) 103-08-23 07:19

 要聲請調查證據建議開庭前先提出給檢察官,他比較方便安排

 

律師委辦費用本來就是一樣的,不會因為中間才請就比較便宜,

甚至你前階段犯了錯(筆錄講錯話什麼的),

律師也要想辦法替你彌補,工作量反倒上升

所以請律師一開始就請是比較好的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8-23 22:5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委任律師為您閱卷、撰狀、辯護,費用則須視您案件複雜程度而定。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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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好:

原則上如前面二位大律師所述

但建議您應該先將案情先與有經驗之專業律師討論後再商談報價事宜

畢竟重點在您的案件處理

如果您的經濟上有困難,可向各地法律扶助基金會提出申請律師扶助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103-08-23 00:34

我有一個交往不久的男朋友
8/18叫我下去高雄找他
但我當時還不想下去
於是我用別的藉口堂塞他
我說我還有地球村要去上課 沒去的話爸爸會罵我浪費錢
他就拿3萬給我當作是地球村退掉的錢給爸爸

8/19我收到他匯給我的3萬之後我就搭車下去高雄找他
一直陸續待到8/21我開始覺得無聊 想回家了
但他又不讓我回家
後來我跟他說我要去樓下洗頭
之後提著我的包包就到樓下請管理員幫我叫計程車回彰化

---------------------------------------------------------------------------------
兩個小時過了,他打給我我沒接,我傳訊息跟他說我回家了
他很不開心,也很激動,然後說要告我詐欺,說我騙他的錢,他說有匯款紀錄
我想請問 他告的成嗎?錢是他自己要匯過來的

後來我一直沒有回復他的訊息 也沒有接他的電話
5個小時過後 他又傳了訊息說他的鑽石手錶不見了 要報警處理
可是我離開時確實沒拿他東西 什麼都沒碰
還說電話帳號就可以查到我家地址

請問他能以什麼證據告我
還是他只是在唬我?因為他一直覺得我是小孩 很好騙很好哄
他之前一直說他哥哥是高階警官,
我想知道她會不會動用他的人脈關係然後變成最後是我的錯?
畢竟我真的沒有拿他東西!!
拜託懇請幫忙!!

 

我已經封鎖他的來電了 不會接到他的電話
那如果他真的報警
我是會收到到案說明的通知嗎
還是她會請警察直接到我家
因為我怕家人會知道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8-23 11:34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在對方誤會而將款項匯入您的帳戶,您沒有退還的時候就已經涉犯詐欺罪嫌,另外只要有您的銀行帳戶資料確實就可以透過調閱相關資料方式找到您。

2、本文建議您應該將該筆款項返還對方,並且與對方簽立和解書,避免將來遭對方提起詐欺告訴。

法律小學生 103-08-23 11:51

大大你好 依你所述的情形 確實有涉嫌詐欺的可能

             但也不是沒有其他妥善處理的方式

             你可以來信shishian94@yahoo.com.tw

             再與你分享協助朋友,成功處理此類案件的經驗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8-23 22:4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對方可對您提出刑事詐欺告訴,但您亦可委任律師為您辯護主張該匯款為贈與,而不成立詐欺犯罪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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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君 103-08-22 22:41

律師你好,我最近遇到一個棘手的問題想請問:
我於103/3/10就職,

直到103/7/21早上去公司時老闆要資遣我,薪資計算到上週

於是我收了東西之後就走了,但公司只有我跟他兩人(他不願開非自願離職證明給我)

他要我8/10在去領薪,但是我於7/29日line他詢問他是幾點去領薪,但是他卻沒有給我回應跟回答,我於8/4日去勞工局申請調解

而我在8/13收到資方寄來的存證信函,內容主張說我7/21-7/23無故曠職,所以解除勞雇關係

我想詢問,這樣的話我沒有任何證據能證明我是被資遣的,他卻顛倒是非說我是無故曠職,但7/21-7/23也並無跟我有任何聯絡

我知道他的用意是不想付我資遣費及預告工資的費用,但想問我應該怎麼保護我自己的權利?

目前已確定8/29日會開調解會,想請問我應該怎樣做才能讓他願意支付我應該支付的費用?

麻煩了,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8-22 23:2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向各縣市政府勞工局提起申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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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on 103-08-22 14:15

律師你好 

我女友在8個月前被他們公司同事強暴,但是因為她不敢說結果是隔八個月

因為他女童是在FB, PO文所以事情再曝光 但是我現在想告對方 妨害性自主罪 但毫無證據  只有女同事有看到那男生把避孕藥給我女友要他一定要吃下去  我現在很煩惱 公司也無監視器 只知道他是強行拖進廁所 請各位律師幫幫我 我該怎麼辦..

當時沒有就醫? 證人對這件事知道多少? 能不能提告就看證據,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您好

無風不起浪

我建議你可能要帶你女友一起去找律師討論

看有無蛛絲馬跡可以去作證

通常這類案件都是告訴人指訴就可以

但因為距離時間不短

收集證據很困難

如果能證明被拖進廁所

機會就很大了

 

 

PS:蘇律師回答以實戰策略、增加談判籌碼、收集證據為主,基本程序回答較少,請多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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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于瑄 (曾律師) 103-08-22 17:18

您好:

強暴這類犯罪,因為必有其隱密性(不太可能公開犯罪),所以通常不會有現場目擊證人。且又幾乎都是突發、偶發事件,因此被害者也不太可能有事先準備蒐證

此時,被害人所說的話、事後就醫紀錄、事後言行舉止、事後與他人之對話,或其他相關證據等等,為判斷對方是否可能成罪的重點。

不過依照本人處理多件妨害性自主案件的經驗,很難跟您說拿甚麼證據就一定可以勝訴,也無法定出一套完整的準則,必然得綜合您所能提供的資料,為您做分析、研擬訴訟策略後,再來判斷成罪的機率大不大。

祝  平安

----------------

鴻揚聯合法律事務所

電話:0975066060

地址:台北市中正區館前路65號11樓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8-22 23:3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女友可對對方提出妨害性自主之告訴,可利用女同事作為證人,亦可請您女友打電話給對方設計問題加以錄音,蒐集相關證據以利提告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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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kechung 103-08-21 20:38

昨天半夜去朋友家跟朋友喝了點酒,然後要騎車載我朋友回來

路上被警察攔下來,警察給我兩條路

1.接受酒測若超過0.25移送法辦..並且留下前科...機車扣留罰款9萬,吊銷駕照3年

2.酒駕拒測,機車扣留罰款9萬,吊銷駕照3年,不移送法辦...

我當時喝了一些濃度高的酒..但我意識是非常清醒的..測出來絕對超過

我不想拿前科開玩笑..於是我選擇了,酒駕拒測...機車要分18期

把罰款繳掉...,警察有把我機車駕照還我,說以後騎車遇到臨檢還是要出示

但若是警察要查我這張駕照..我是無照的
Q1
目前去監理所查了我機車駕照還未被吊銷...
警察會好心不吊銷駕照嗎?
還是說吊銷駕照需要工作天之後我就真的無照了?

警察判我違反 道路交通管理處法條例第35條4項 開了紅單
重點來了到了警局 測走路直線 畫圓圈 談吐 我都完全沒問題...
警察問我喝多少酒,我說5罐小瓶鋁罐台啤..喝完過了3小時才騎車,我好像
有說我測的話會超過0.25..警察說有錄音跟拍照 所以我選擇拒絕酒測
警察手中有錄音檔跟照片,但是沒有我的酒測值加上到警局我走路 在紙上
畫圓圈完全正常!!談吐也是!!我 超 清 醒!!!
Q2
這樣警察有足夠的證據說我當時酒醉騎車嗎?他只說我身上酒味很重有錄音
照片!沒有酒測值沒抽血!這樣罰我合理嗎?
Q3
我認為警方證據不足,光憑錄音 錄影跟拍照..就罰款我酒駕而且要吊銷

駕照,還說我可以無照駕駛但遇到酒測還是要出示被吊銷駕照,叫我這三年

看到警察躲遠點

如果請律師幫我辯解要怎麼做?行得通嗎?這樣有辦法撤銷所有罰款嗎?
Q4
警察說喝兩罐台啤就一定會超過0.25真的嗎..超過我就會被提告前科..?
Q5
我是初犯..警察為什麼不罰輕一點...怎麼求她就是要罰我9萬 
我還是學生20歲..酒駕拒測不是6萬嗎?分期的話一期最少要

繳多少?繳多久我的機車才可以牽回來?

小白 103-08-21 19:51

請問民事言詞辯論終結後,未宣判前,提的證據資料法官仍會審查嗎?

還是終結後宣判前都不能再提任何證據出來呢?(非新證據)

勞煩了,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8-21 19:5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為民事案件,言詞辯論終結後,可提出需要再開辯論之理由及證據,可向法院聲請再開辯論,法院若認為有必要會為再開辯論之裁定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mmmmmii 103-08-21 17:27

您好:

想請教一下,目前資方於辦公場合中架設隱藏式麥克風

僅做口頭上的告知,並未有任何書面的條文約束

有向資方詢問架設隱藏式麥克風原因

資方表示,是為了保障我們的權益,避免與客人投訴時沒有證據保障我們

不過我們的工作性質,並不是整天的工作時間都是有客人不間斷

沒客人時,同事間會閒聊些私人話題

現在加裝隱藏式麥克風讓我們覺得有侵犯到隱私權的感覺

請問我們該如何保護自己的權益呢?     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8-23 13:07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本案有關勞資爭議的部分,就工作環境的相關問題,可以向公司或是勞動局提出申訴改善,但是倘若沒有涉及不法的話,公司拒絕改善,恐無法解決。

2、有關於刑事犯罪的部分,公司雖屬開放式空間,但是還是互有私人互動,倘若全部家裡錄音,則還是有無故竊錄的問題,必須檢視所謂的保護交易安全這個目的是否達成做判斷。

3、本文建議您可以向公司提申訴,公司拒絕則向勞動局提出申訴,倘若還是無法處理,則可以備妥相關資料之後尋求正式諮詢,分析是否提出告訴。

鮪魚 103-08-21 15:32

事情是在2013年的6月發生的

他私底下在fb說我壞話然後設定權限我看不到

我從朋友的fb看到才知道他說我壞話

後來我在fb po文說 只會出一張嘴 根本淑辣 我一時氣憤下在文章標記了他
然後他拍下來 拿去警察局報案 

然後我沒有他說我壞話的證據

他說我壞話的內容都刪除了 我罵他的話我也都刪除了

之後對方2013年12月告我妨礙名譽
當初去警察局到案說明
然後有調解 但對方想不到要賠償他什麼

就一直沒消息
一直到最近我又收到通知書(2014/8/15收到) 我也到警察局作筆錄
說對方還是要告我  

我是要問妨礙名譽是不是有分民事刑事?

民事刑事妨礙名譽追溯期分別是多久? 都是6個月嗎?
要算的話是從去年的12月報案算起嗎?

在沒有他說我壞話的證據下 請律師還有勝算嗎?

 1.刑事部分應該屬於告訴乃論罪  有六個月告訴期間   2.民事部分屬於侵權行為  有兩年時效的問題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也歡迎參閱網頁資訊http://chang-law.com.tw/index.php 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

曉新 103-08-19 12:56

各位律師

是這樣的,小弟數月前收到資產公司的強制執行令

已有提異議,目前要進入辯論了

內容為小弟民國91年間申辦的遠傳門號,而資產公司93年承接債權

合約書內容所有筆跡,簽名都與小弟的字跡差異甚大

就只有證件,戶籍地是我的

但是近日想想和約書上的聯絡電話以及筆跡,感覺是當時女友申辦的

小弟不想去報案造成她困擾,那這樣......

還可以在辯論時提供本人筆跡證據(如一年份工作日報表),銀行簽名...等等,供法官審視嗎?還是非得提供報案三聯單不可呢?

還是只能主張時效性或請它們提供通話明細主張他們的債權依據?

 

煩請解答,感激不盡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8-19 14:14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您可以嘗試主張,但是通常此類主張未提出刑事告訴或是鑑定筆跡,證據力都比較薄弱。

2、本文建議您可以委請律師撰擬狀紙,將所有抗辯一一詳列,以保障權益。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謬拉 103-08-19 09:42

我的狀況是這樣的
某店主 原本要頂讓店面
後來店主已經談好說(店主自己提起的) 
我要以每個月三萬元的代價
租下她的店面來做生意
可是談好後兩天 還沒簽約
她就反悔 並稱 有其他人要頂下店面
想問 這樣店主她有無背信的問題?

以及我能對對方提起什麼訴訟?

證據方面

當天她有跟隔壁店家介紹過我
並稱我們會去營業
以及在我傳給對方的簡訊中有提到

協議有達成

由於我們打算在9月1在開始營業

對方也說那月底她再過來幫我們訂貨

以及鑰駛的的交接

當天也把其他細節講清楚 如租貸期間冰箱 冷氣壞的話

雙方各出一半的修理費用 等等

最後感謝你的回復

簡訊有提到頂讓的細節嗎? 有表示達成協議? 如果有就可作為證據,對對方提告債務不履行要求賠償,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小琳 103-08-19 04:00

對方說  自己不想活

也不會讓我們活著

看我們有幾個人可以陪他死

請問這樣能構成恐嚇

 

我有證據

 

謝憲愷 (謝律師) 103-08-19 08:43

您好,對方的行為觸犯刑法第305 條恐嚇危害安全罪「以加害生命、身體、自由名譽財產之事,恐嚇他人致生危害於安全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只要以危害您生命的事實,通知您使您生畏懼之心,即可成立恐嚇罪。建議您先與律師溝通,瞭解您所持有證據是否齊全,再提起刑事訴訟附帶民事賠償。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咨詢。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8-19 23:4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有對方該言論之錄音或截圖等證據,您可委任律師為您撰寫刑事告訴狀,至地檢署對對方提出刑事恐嚇危安之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可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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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ron 103-08-18 23:14

您好, 目前的情況是這樣, 我涉嫌偷拍 妨礙秘密罪, 前一陣子收到地檢署通知說案件證據不足, 退回分局補足證據再進入偵查程序, 然後我就趁這段時間跟告訴人達成和解, 並且告訴人願意至警局撤告, 以下是我的問題:

1. 撤告時一定要經由當初承辦的員警經辦嗎?

2. 我已經跟承辦員警說告訴人願意撤告, 但他還是堅持要到我家搜查, 說是檢察官交代的! 請問如果我們先完成撤告的動作, 之後警員還可以要求來我家搜查嗎? 以我的認知撤告之後是否就沒有必要再執行任何偵查的動作, 因為已經不會再有起訴或不起訴的問題, 那我還有義務接受搜查嗎? 是否可以直接拒絕員警? 或是有相關的條例我可以參考或直接提供給員警看? 因為我覺得這個要求相當不合理.

麻煩各位熱心的律師可以為我解惑, 感激不盡!

隱居 (無敵的勇公) 103-08-19 00:23

你那個應該是核退指揮書,

以前如果覺得警方函送太草率時會要求警察依法補足相關證據

警方只會依檢察官指示行事,對於案件的撤回與否沒有判斷處分的權利,

建議你如果取得撤回告訴狀,直接遞給檢察官,請檢察官為不起訴處分,

並請檢察官通知警方無須再為任何偵查動作。

以前當檢察官的經驗

小白 103-08-18 20:23

想請問,法官在上一次開庭完全沒有預告這次開庭就是民事言辭辯論終結,然後在這次開庭時就突然說今天是言辭辯論終結,造成我有證據尚未提出,而被告今天提了一份陳報狀,我被強迫當場要看完表示意見,
這樣,
1. 有什麼方式可以自救呢? 有什麼法條可以維護我的權益提出使用?
2. 這樣情況下,可以聲請換法官嗎?

勞煩解答了,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8-18 21:3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法官通常不會在上一次庭期預告下一次是否會言詞辯論終結,故法官所為並無明顯須迴避之事由。又若您仍有新事證需要調查,可具狀向法院聲請再開辯論,若法院認為有必要,會再開辯論。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8-18 21:3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應盡速委任律師為您撰寫民事再開辯論聲請狀,並說明尚有何證據未調查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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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owjovi 103-08-18 14:25

您好,

我在96年時將要保書寄予要保人,她幫媽媽買保險

以女兒為要保人,母親為被保人,女兒為受益人

當時她將要保書寄回,我未親見被保人簽名,也不知其母親未知有其保單

現在母女因金錢紛爭,被保人即母親發現有此保單,要求保單自始無效,要求要保險公司返還所有保費,並要求要保人女兒將取得的返還保費全部給她

現在女兒不承認這張要保書是她代母親簽名,反而要推給我,但我沒有證據可證明是她簽的,請問我該怎麼辦?

此事迫在眉睫,還望律師們盡快回覆協助,謝謝!

 

您好
首先你要釐清一點
保費收入是要保人繳付
縱使解約也不應該付給被保險
這與被保險人無關
另外
簽名部分你就說你不清楚是偽造的
因為要保人與被保險人為母女
所以這部分並未特別確認即可
至於偽造部分你就一概否認即可
 
 

 

 

PS:蘇律師回答以實戰策略、增加談判籌碼、收集證據為主,基本程序回答較少,請多包涵。

歡迎來電0960300927           

信箱:jackalsky1014@gmail.com

LINE ID:jackal.sk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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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網站:http://www.attorneysu.com.tw/

wowjovi 103-08-18 15:46
回覆 蘇文俊律師 的發言內容:

非常感謝律師您的幫忙。不知這一爭取過程間,我將付出多少時間和金錢

 

 

您好
首先你要釐清一點
... (恕刪)
啞啞 103-08-17 18:40

今年一月多  我老公有對我朋友提出妨礙家庭誘拐他人離開家庭

但是開庭的時候又撤銷控告

已經分居快2年

他說他手上有證據可以證明我跟別人有外遇

這些證據還可以使用嗎

如果我提出離婚申告  會成功嗎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8-17 20:1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先生無您與他人發生性行為證據,又無其他民法第1052條第1項之各款之離婚事由時,無法據此向您主張離婚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顏寧律師。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您好:

如果您的先生確實誣指您外遇通姦,依本律師多年辦案經驗您可主張先生有不堪同居之精神虐待及其他不能維持婚姻之事由訴請裁判離婚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他手上證據還能否使用,要看對方是告刑事通姦,還是民事離婚而定,前者顯然已逾告訴期間,後者並無限制當然還是可以提出,至於由你提起離婚訴訟,成功與否,需要看你主張的事由及你有何證據資料才有辦法判斷 。如有任何疑問,請來電洽詢,祝一切順利。政通法律事務所:04-22023885

ivy 103-08-17 18:15

我是已經離職的櫃姐,在8月底提出離職填寫離職單,做到9/15,15日當天排休假中午去盤點交接,交接完盤點表簽名離開,到了晚上主任打來說我現場衣服條碼跟實際不符,要求要賠償差額,還威脅不補要上法院,事後我查了資料後,用勞基法壓她,她才軟化。事後又要求我9/18在回櫃上盤點一次,中間這三天我已經不在那,所以我拒絕後來沒下文,現在我想保障自己的權益該怎麼做?還有商品條碼是公司給的,這些商品是過季的,中間不只我經手,公司沒證據還誣賴我換吊牌,有問題時當日盤點都沒提出,之前盤點也沒有發現這問題,現在對方都消息,但是我想保障自己,請大家幫忙

你的日期是去年嗎?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讓律師為你做最有力的策劃。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Line ID:k8883

ivy 103-08-17 20:27
回覆 柯律師/柯會計師 的發言內容:

你的日期是去年嗎?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讓律師為你做最有 ... (恕刪)

是今年就上禮拜發生的事情。而且我是交接完畢公司打來說要補條碼的差額,然後請我9/18在過去盤點一次,我都已經離職了,我們9/15盤點完交接後會簽名,而盤差部份我也願意承擔,但是我不能接受我已經交接完畢之後,又說要我承擔差額,因為這已經不是我的責任,當下交接時並沒有提出這問題。現在公司沒下文,我想保障自己的權益,還有我們公司盤差都是扣薪水

ven 103-08-17 16:44

各位律師
前天有一位不明人士主動衝向我的座車
一靠過來就是叫罵並出拳敲打車窗及檔風玻璃,要求我下車
其間他折斷雨刷朝我及座車丟擲,造成車輛有輕微毀損
因為完全不認識對方,也不知道他的意圖為何
我選擇倒車逃離現場,但他卻主動跳上我引擎蓋
因為當下很害怕受到他攻擊所以車輛有持續在倒車移動
過程中因車輛離合器操作不當有熄火,但對方依舊沒有下車
所以我選擇繼續開車,然後他好像因為抓不住而滑落引擎蓋
他滑落的過程中我並沒有壓到他,或是衝撞到他
經過在網站上的文章查詢,我似乎有傷害罪及肇事逃逸的刑責
所以想請問一下,在傷害罪的部分
不論是過失傷害或是普通傷害罪,這部分我有可能被判不起訴嗎
因為對方是主動跳上我正在倒車的引擎蓋上
而在此之前我完全沒有衝撞他的舉動,是第一時間就選擇倒車逃離

再來就是肇事逃逸這點也會成立嗎?畢竟是非告訴乃論
這會不會因為有因果關係,所以檢察官不受理?
關於證據的部分,車子引擎蓋有他踩踏的凹痕
前檔風玻璃及駕駛座車窗均有他敲打車窗時的痕跡(指紋,手上的油垢)
我該如何自保,或是報警之後控告對方什麼條文嗎?

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讓律師為你做最有力的策劃。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E-mail:k8883888@gmail.com *Line ID:k8883

ven 103-08-17 20:12
回覆 柯律師/柯會計師 的發言內容:

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讓律師為你做最有力的策劃。客戶諮詢 ... (恕刪)

謝謝柯律師
另外想請教,如果傷害罪部分被判無罪或不起訴,是否肇事逃逸這點就不成立?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8-17 20:2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有對方主動對您發動攻擊之行車紀錄影片,或是有辦法調閱監視器,您可主張正當防衛以阻卻違法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顏寧律師。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ven 103-08-17 16:38

各位律師
前天有一位不明人士主動衝向我的座車
一靠過來就是叫罵並出拳敲打車窗及檔風玻璃,要求我下車
其間他折斷雨刷朝我及座車丟擲,造成車輛有輕微毀損
因為完全不認識對方,也不知道他的意圖為何
我選擇倒車逃離現場,但他卻主動跳上我引擎蓋
因為當下很害怕受到他攻擊所以車輛有持續在倒車移動
過程中因車輛離合器操作不當有熄火,但對方依舊沒有下車
所以我選擇繼續開車,然後他好像因為抓不住而滑落引擎蓋
他滑落的過程中我並沒有壓到他,或是衝撞到他
經過在網站上的文章查詢,我似乎有傷害罪及肇事逃逸的刑責
所以想請問一下,在傷害罪的部分
不論是過失傷害或是普通傷害罪,這部分我有可能被判不起訴嗎
因為對方是主動跳上我正在倒車的引擎蓋上
而在此之前我完全沒有衝撞他的舉動,是第一時間就選擇倒車逃離

再來就是肇事逃逸這點也會成立嗎?畢竟是非告訴乃論
這會不會因為有因果關係,所以檢察官不受理?
關於證據的部分,車子引擎蓋有他踩踏的凹痕
前檔風玻璃及駕駛座車窗均有他敲打車窗時的痕跡(指紋,手上的油垢)
我該如何自保,或是報警之後控告對方什麼條文嗎?

angel 103-08-17 11:58

7/20到美容坊做隱型眼線,術後已疼痛不堪,但美容師聲稱我講話所以麻藥入眼,於是我自認倒楣,盥洗完稍稍可以用手撐開眼睛,就叫計程車自己回家了,隔天就醫,醫師指出雙眼角膜上皮缺損,並非麻藥入眼,因為麻藥入眼會是灼傷,而我是角膜缺損,整整眼盲四天、後期視力模糊、畏光,將近15天導致無法工作,現已復原但仍畏光,前期甚至還請24小時看護7天。對方只願意支付退費隱形眼線3000以及看診費用跟車馬費共5千,也一直是由我主動聯繫,對方一直在延遲時間,也不願意告知姓名,所以通報警方介入,當時尚未報案。

8/13已到警察局告傷害開三聯單,已附上看診紀錄。到時出庭我會附上通話紀錄(對方不是LINE回我沒空,就是完全不接電話,也不回覆電話,但卻可以跟共通朋友通訊聯繫),我想要求我半個月的看護(庭上我會拿出七天的看護費用的親友請假單),以及個人營業損失,但精神賠償不知道依照什麼做依據來做計算。我算過我今年到現今為止,除了那15天的中斷,如果只算進帳收入,兩本存褶約莫將近一本45萬一本將近44萬,兩本共89萬左右,半年營收將近89萬,我每個月是都有收入,我屬於業務性質,收入有時大筆,有時小筆會影響個人收入賠償嗎?我本身也是公司負責人,但不想牽涉到公司部分。不過我還是會備好公司營登以及公司存摺內頁(影本可?因為要籌促新公司需要用到正本)

想請教的是:
問題1:精神賠償要依照什麼來做比例根據呢?可以抓我的收入給我一個譬喻嗎?
問題2:法官會單看收入做賠償嗎?因為要開設另一個新公司的關係資金流出也相當多。
問題3:我8/13報案,約莫多久時間會傳喚到庭呢?。會遇到對方嗎?
問題4:我有缺乏什麼有利證據嗎?
問題5:請問看護費用是可以申請多少?因為是請親戚好友請假來看護
問題6:請問他這樣符合藥事法嗎?使用麻膏跟麻醉針劑有差異性嗎

(他給我使用是麻膏)

問題7:或是可以向庭上請求有無營業及美容執照嗎?

問題8:我還有什麼能告的?因為被恐嚇,但被恐嚇時,沒有錄音到,實在太不滿了!

懇求回覆!感激不盡!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8-18 11:20

您好,感謝您的來信,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精神慰撫金的部份必須依據您所受的傷害、雙方的資料作為基準,本文建議可以嘗試請求10萬元。

2、因為目前法院對於營收的見解比較保守,因此必須提出足夠的證據,且必須確實有影響營業,否則建議請求薪資較佳。

3、刑事偵查庭的開庭時間必須依據承辦檢察官的辦案態度及案件筆錄製作狀況,但是ㄧ般來說3個月沒收到通知就可以詢問承辦員警是否移送檢察署。

4、刑事的部份可能還是必須調閱病歷資料及診斷證明書。其他的賠償則必須提出相關單據及證明。

5、目前的行情約為1200~2400不等,您可以直接上網查閱。

6、對方的行為應該屬於醫療行為。

7、此部份可以建議法院或是檢察官進行調查。

8、就您所述主要涉及刑事業務過失傷害,倘偌另外涉及不法行為且保有證據,都可以提出告訴。

angel 103-08-18 11:37

律師非常感謝您的仔細回覆,目前等候偵查組回覆扣押麻藥,因為衛生局說一般美容院是不能持有麻藥的,想追加一條藥師法,請問有沒有什麼需要注意的呢?

羿安 103-08-17 00:57

7/20到美容坊做隱型眼線,術後已疼痛不堪,但美容師聲稱我講話所以麻藥入眼,於是我自認倒楣,盥洗完稍稍可以用手撐開眼睛,就叫計程車自己回家了,隔天就醫,醫師指出雙眼角膜上皮缺損,並非麻藥入眼,因為麻藥入眼會是灼傷,而我是角膜缺損,整整眼盲四天、後期視力模糊、畏光,將近15天導致無法工作,現已復原但仍畏光,前期甚至還請24小時看護7天。對方只願意支付退費隱形眼線3000以及看診費用跟車馬費共5千,也一直是由我主動聯繫,對方一直在延遲時間,也不願意告知姓名,所以通報警方介入,當時尚未報案。

8/13已到警察局告傷害開三聯單,已附上看診紀錄。到時出庭我會附上通話紀錄(對方不是LINE回我沒空,就是完全不接電話,也不回覆電話,但卻可以跟共通朋友通訊聯繫),我想要求我半個月的看護(庭上我會拿出七天的看護費用的親友請假單),以及個人營業損失,但精神賠償不知道依照什麼做依據來做計算。我算過我今年到現今為止,除了那15天的中斷,如果只算進帳收入,兩本存褶約莫將近一本45萬一本將近44萬,兩本共89萬左右,半年營收將近89萬,我每個月是都有收入,我屬於業務性質,收入有時大筆,有時小筆會影響個人收入賠償嗎?我本身也是公司負責人,但不想牽涉到公司部分。不過我還是會備好公司營登以及公司存摺內頁(影本可?因為要籌促新公司需要用到正本)

想請教的是:
問題1:精神賠償要依照什麼來做比例根據呢?可以抓我的收入給我一個譬喻嗎?
問題2:法官會單看收入做賠償嗎?因為要開設另一個新公司的關係資金流出也相當多。
問題3:我8/13報案,約莫多久時間會傳喚到庭呢?。會遇到對方嗎?
問題4:我有缺乏什麼有利證據嗎?
問題5:請問看護費用是可以申請多少?因為是請親戚好友請假來看護
問題6:請問他這樣符合藥事法嗎?使用麻膏跟麻醉針劑有差異性嗎

(他給我使用是麻膏)

問題7:或是可以向庭上請求有無營業及美容執照嗎?

問題8:我還有什麼能告的?因為被恐嚇,但被恐嚇時,沒有錄音到,實在太不滿了!

懇求回覆!感激不盡!

angel 103-08-17 01:27

由於對方恐嚇,我甚至後續有做錄音的動作,但我自己說漏嘴了= =,後面他們都不接電話了,實在覺得氣不過,請問我到底還能告他什麼呢?

angel 103-08-17 01:48

請不要抓我一文兩貼,因為我登入會員時,打玩文字視窗瀏覽器不支援。

重新到會員中心弄頭貼以及詳細資料之後,就發出兩次了,我很抱歉。


 

隱居 (無敵的勇公) 103-08-17 02:13
回覆 羿安 的發言內容:

7/20到美容坊做隱型眼線,術後已疼痛不堪,但美容師聲稱我講話所以 ... (恕刪)

因為涉及到麻藥,是否涉及違法醫師法醫療行為之定義,又麻藥的部分是否違反藥事法

其麻藥是否為偽藥或禁藥,需要搜索扣押作為佐證,建議委請律師列舉犯罪事實及證據、請求調查之證據、所犯法條後,找刑警大隊或刑事局報案,以便搜索扣押相關證據

業務過失傷害罪沒什麼分數,警察沒有什麼動力,藥事法及醫師法的部分分數比較高,

他們比較有動力,警察每個月都有分數的業績壓力。以前指揮的過程,警察也會私下跟我抱怨做這個不符合成本。其次警方的辦案能力也有城鄉差距,刑事局〉刑大〉分局偵查隊〉派出所,同時市區的分局辦案能力也比邊遠地區的好些。

其次業務過失的部分,屆時可能要請醫院鑑定。以證明疏失

以上還要看案件的具體情形而定,僅依你提供的資訊參考

angel 103-08-17 02:31
回覆 無敵的勇公 的發言內容:
回覆 羿安 的發言內容:
< ... (恕刪)

所以請問一下,我是不是需要再去警察局提出您說的這個問題呢?請他們稽查扣押他們的所謂麻膏?我是在中山分局報案的

 

angel 103-08-17 02:37
回覆 無敵的勇公 的發言內容:
回覆 羿安 的發言內容:
< ... (恕刪)

請問勇公大大,這樣他會不會反咬我誣告。。。?

我緊張的快吐了><”

隱居 (無敵的勇公) 103-08-17 09:34

你可以提出來,但是他們不一定會去處理,

比較特殊的案件,我很少看到分局請搜索票(例如廢棄物清理法等等)

分局的員警是否能夠熟悉法條的構成要件,也是有問題。

他們要反告誣告,是他們的權利,

但你有所本提告,不會構成。

還有一個比較快的方式,

你去地檢署提告,請檢察官發指揮書搜索。

但是去地檢署提告,你要把書狀及相關證據都準備齊全,

要不然你提出的狀紙,人事時地物不清楚,請求調查之事項不清楚,證據之論述不清楚,

檢察官看到一定會想先擺者,先處理其他好結的案件。

angel 103-08-17 10:00

謝謝您的答覆,我問過刑事組了,在庭上提出即可。

那我想請問關於精神賠償這塊,如文所述,我用什麼作依據?

應該怎麼抓金額呢?

 

隱居 (無敵的勇公) 103-08-17 10:10

這個金額很難抓,見仁見智,

你本身的收入及社會地位,對方的收入及社會地位,

你因為這樣造成的身心上痛苦的多寡。(後遺症等等)

法官的自由心證裁量權很大。

不然你就抓你半年至一年的所得收入作為參考吧

隱居 (無敵的勇公) 103-08-17 10:22

這樣應該也是印證分局不會想去辦違反藥事法及醫師法的部分,

所以他請你自己跟檢察官提出。畢竟這不是他們的專長。

隱居 (無敵的勇公) 103-08-17 10:49

建議你找當地檢察官退下來的律師處理,因為之前指揮的關係,他們都跟調查員、警方都熟了。

我只有登錄在高雄及屏東,高雄及屏東就差不多忙不過來了,

也無瑕他顧,這個部分純粹義務回答而已。

如果你找檢察官退下來的律師,要跟他說好是由檢察官退下去的律師自己承辦。

因為他們原則上都擔任所長,案件忙不過來,大部分都會交給下面受僱的律師處理。

又既然要所長自己承辦,費用就會比較高,這個你要有心理準備。

(我聽到的大概都是六到八萬,如果自己辦),如果交給受僱,四到六萬都有可能成交。

以上僅供參考

angel 103-08-17 10:55

請問看護費用是可以提多少,因為是親友公司請假來照料的?

隱居 (無敵的勇公) 103-08-17 13:58

看護費我看之前的判決大概都是一天二千元,親友照顧也是可以算一天兩千元的。

還有附帶民事賠償只有檢察官起訴後到法院一審時才可以請求,

在警詢跟偵查中請求是沒有用的。

一審判有罪以後通常會再移民庭處理。當然判無罪就駁回了。

angel 103-08-17 14:16

 請問法官會單看收入做精神賠償或是個人營收賠償嗎?
因為我要開新公司,雖然收入有一些,但是支出也很多呢...

隱居 (無敵的勇公) 103-08-17 16:49
回覆 angel 的發言內容:

 請問法官會單看收入做精神賠償或是個人營收賠償嗎?
因為我要開新公司,雖然 ... (恕刪)

這個就看法官的自由心證了,很難說的准。

有關藥事法的部分,如果沒有搜索扣押麻藥膏,沒有送去化驗裡面的成份,出具鑑定報告,

是告不成的,藥事法的部分刑度比業務過失傷害高更多。

又有無扣到麻藥膏也會影響要醫師法相關部分的認定,是否為醫療行為的佐證。

再者如果沒有第一時間搜索扣押,單純警察傳喚,如果我是被告,也會請教律師後將相關物證湮滅,把風險降到最低。因為告的人負舉證責任

johncs61503 103-08-16 01:40

各位律師前輩好 , 本人於四月中旬在返家途中遭遇導致車禍受傷車損 , 因對方違規但不願意賠償故尋求法律協助求償

情形大致如下 :

車禍地點位於木柵路三段 (木柵公車站) , 該日晚間返家行經車禍地點時 (由西向東 , 往木柵路四段) , 行人違規穿越馬路導致車禍發生 .

(有報警維持現場等警方到場) 警察經量測後告知 , 最近斑馬線離車禍點 64m 已超過 50m , 當時因天色昏暗 , 在64m斑馬線時發現行人欲闖越馬路 , 隨即減速及鳴響喇叭警示 , 但行人不但沒退後反而加速穿越 , 當時警示判斷行人欲往後退 , 所以往對向閃避 , 行人"連看都沒看"就往前衝 (這個我非常確定 , 作筆錄時也有強烈重申) , 準被撞擊時 因為剎車鎖死 已經開始向右倒後撞擊行人 (作筆錄時明確告知 無超速 , 有鳴響喇叭警示 )

行人送醫處理經X光等檢查後無大礙皮肉擦傷 , 而我則是背部疼痛 下半身肌肉嚴重拉傷 , 致使我兩周無法正常行走前三天只能躺在床上無法動彈 , 而車損部分將近一萬元左右(由原廠車行估價維修) , 由於對方不願意賠償 ,只好提告過失傷害 , 對方似乎也反控我過失傷害 , 另外作筆錄時 , 對方辯稱"沒聽到"鳴響喇叭警示 , 而事實則是到撞擊前都是鳴按著喇叭 , 對方之後也承認沒有注意路況違規穿越 , 目前法院已寄通知書 , 由於對方未成年所以是少年庭 .

 

我想請問各位律師前輩

 

1.目前我該做的除了將證據備齊 還需要做什麼準備 接下來會遇到什麼狀況需要應對 .

 

2.初步分析表上是寫對方違規穿越馬路 而我的部分則是因注意而未注意 (似乎網友戲稱為帝王法條?)

 

3.我有證人可證明到撞擊前都是鳴按著喇叭警示 我想請問是否能因有警示 有煞車超速等免除因注意而未注意 是否有需要證人到場 ?

 

4.此案件警方友人說為小案 , 無須請律師協助 , 但我想請問各位律師前輩 是否有需要實際請律師協助 , 另外整件案件打完 , 律師費用部分約為多少 ? 是否如網路上所說 , 若官司打贏由對方付幾方律師費用 ? 另訴訟須給付法院的規費總共約為多少 ?

 

5.法院通知書上被害人是寫我 , 是因為已經過初步檢視了嗎 ? 因對方也反控我過失傷害有所疑問 .

 

6.想請問附帶民事求償部分可以求償項目有什麼呢 ? 是否可付代精神賠償 (現在騎車真的會怕路邊又有人衝出來) , 車禍兩周的交通不便 , 及聯考影響 .. 等

 

註 : 我有駕照 , 已成年 , 無違規

筆錄時有明確告知事實經過  .

目前還沒有開過調解庭 , 另通知書上附記為 : 調查 .

 

感謝各位律師前輩耐心閱讀  .

 

 

 

 

 

蘇子良 (馬克) 103-08-16 12:30

 您的問題逐一簡答

1.刑事過失只要有些許應注意而未注意即有之

2.證人部分可聲請傳喚證明待證事實(有按喇吧警示之事)

3.因對方亦有過失,二方互可提告過失傷害

4.律師費依各律師收費不同,通常一審為六萬元,可約定後付

5.刑事附帶民事民事訴訟之一種,無須繳納裁判費,而關於精神賠償部分可於附民時提起,不過依您的案例事實無法請求太多

johncs61503 103-08-18 21:47

.

johncs61503 103-08-18 21:54

.

Sally 103-08-15 13:55

二、按犯罪事實應依證據認定之,無證據不得認定犯罪事實,刑事訴訟法第154條第2項定有明文。訊據被告林XX於偵查中堅決否認涉犯公共危險犯行之事實,辯稱:「我是被李XX冒名。」、「在夜店時,我有把我的身分證借給他用,因為她還不能進夜店。」等語,與證人李X在偵查中證稱:「我會記得她的身分證字號,是因為以前有背。」、「(102/10/30偵訊筆錄)是我冒名應訊做的筆錄。」等語,另有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鑑定書1份在卷可佐,被告所辯應甚信為實,此外,復查無其他積極證據,足認被告有何不信為真實,應認其罪嫌尚有不足。證人李XX另涉公共危險等罪部分,另案偵辦,付此敘明。」

 

想請問這樣的意思是我已經被撤銷這個罪名了嗎?

要如何去查詢自己的紀錄已經完全撤銷?

沈恆 (沈律師) 103-08-15 14:21

已經不起訴就沒事了,不起訴處分書就是證明,不然也可去申請良民證。

Kim 103-08-15 05:47

律師您好,我是Kim,非常謝謝您的回覆,真的很感謝您的解答

 

在您的回覆中提到因為我提告的兩罪都是非告訴乃論

 

所以撤回告訴是無效的

 

(我在上星期開庭之前,是按鈴申告,沒有遞任何告訴狀及證據,所以案件是他字案)

 

不過在上星期的開庭檢察官有要求下次出庭被告要當我的面寫悔過書及道歉

 

這樣他就會給予被告不起訴處分

 

但是被告在上星期開庭時,步出門口,立即露出原形,所以我很後悔給他們改過的機會。

 

因此我也在上星期開庭結束後,立即補告訴狀及證據檢察官

 

請問檢察官會不會接受我所補的告訴狀及證據,並開始調查呢?

 

非常謝謝律師

 

您好~ 如果被告並無懺悔自身犯行, 而且你也不願意原諒他,且有提供證據, 相信檢方應該沒有理由再給他不起訴處分了
Kim 103-08-15 05:41

律師您好,我是Kim,非常謝謝您的回覆,真的很感謝您的解答

在您的回覆中提到因為我提告的兩罪都是非告訴乃論

所以撤回告訴不生效力

(我在上星期開庭之前,是按鈴申告,沒有遞任何告訴狀及證據,所以案件是他字案)

不過在上星期的開庭檢察官有要求下次出庭被告要當我的面寫悔過書及道歉

這樣他就會給予被告不起訴處分

但是被告在上星期開庭時,步出門口,立即露出原形,所以我很後悔給他們改過的機會。

因此我也在上星期開庭結束後,立即補告訴狀及證據檢察官

請問檢察官會不會接受我所補的告訴狀及證據,並開始調查呢?

非常謝謝律師

 

 

隱居 (無敵的勇公) 103-08-15 08:27
這就不知道了,可能檢察官心裡也會很掙扎吧(好不容易可以結案的案件又很難結了)相信我,在業務繁重的情況下,檢察官是以結案為由先的
小上班族 103-08-15 00:25

各位律師們好,首先先謝謝您願意回答我的問題,小弟文筆不好,若有不清楚或冒犯之處,還請您見諒。

事情是這樣的,這一、二年來我跟我的直屬上司(女性)處得不是很好

她也是百般希望我離職,所以多次私信向更上層的主管投訴我工作問題

但因種種因素總是不了了之

最近得知我的直屬上司利用私信或口述的方式

接連告訴上層主管說我上班的時候開黃腔及對她性騷擾

開黃腔這事後來上層主管有面談我

當時該主管也表示他有私下問過二、三位同事,證明沒有這件事

所以這事目前看來是平息了

卻沒想到直屬上司又去投訴我

(以下兩部份都是別人告知的,我目前沒有拿到相關證據

私信部份:我在會議上出言不遜、凡事都針對她、對她的態度很差

頭部份:指控我說她爛,她覺得是性騷擾

最近的會議都有錄音檔,所以可以聽當時的確實狀況

且事後回想我當天的發言大多是跟另一名上層主管在對談

沒有指名道姓的指她做的不好。

今日上層主管也有找我,說要談事情

但因剛好手頭上有事要忙,所以沒辦法立即去找上層主管談事情

後來要找上層主管的時候,剛好他有事,所以目前還不知道是不是就是要談這件事。

 

目前我手頭上有的只有

1.我們工作上之間的e-mail

2.她私下寫紙本公文投訴我們這些下屬,工作怠墮、做事不認真的影本或照片

3.她在別的合作團隊所傳的黃色笑話

希望能請教各位律師

不知道還有什麼樣的證明可以幫助我

避免這事的一再發生

最後,再次謝謝您撥空替小弟解答

敬祝 平安 順心

林智群 (klaw) 103-08-15 21:13

 對方又沒去地檢署告你,不會構成誣告,

至於你與主管間的糾紛,如果要委請律師處理,也會造成公司的困擾,

除非你不想幹了,不然不建議隨便發警告函給對方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8-15 23:2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 若主管向他人指摘您的是非,您可委請律師撰寫告訴狀向其提起誹謗罪。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wang 103-08-15 00:03

你好,我情形是車禍民事簡易庭 ,去年兩台都是左轉車的情況,對方是外側加速擦撞到我,有請警察畫圖,筆錄,聯絡對方,對方說他保險公司會跟我聯絡,過一個月我寄簡訊,對方一樣說會連絡,然後一直沒下文,本來想說對方修車比較貴,我就算了,過了八個月,收到民事簡易庭的損害賠償,對方保險公司起訴我未保持安全距離,幸好我的行車紀錄,單據,照片,簡訊 都還留著。

今天開調解庭,因為我行車紀錄很明顯,是被撞的一方,,調解委員看完行車紀錄後也看不下去,說直接行車紀錄燒成光碟,庭上提出就好,看法官要直接判,還是送鑑定,不需要寫答辯狀保險公司說就由法官去提肇事責任鑑定,所以直接走訴訟流程。

由於是簡易庭,我不是很確定程序。

1.請問我是將證據準備好,庭上提出就好,還是需要答辯狀

2.答辯狀需要的證據中的行車紀錄,也需要燒成光碟寄給保險公司?

3.要在開庭前將答辯狀還有證據謄本寄到法院和原告(保險公司)嗎?

謝謝

Bubble 103-08-14 20:19

一名員工在上月底送貨結束 於返回公司途中出車禍

該員工當天到長X醫院急診檢查 醫生說只是皮肉擦傷 並無大礙

公司基於人道 讓他下午回家休息

隔了一禮拜 警方說此案件因為沒有明確證據 也無證人 所以不成立

(肇事者在事後證明 並無撞到我們員工

加上公司的機車也僅是擦傷 並無撞擊痕跡)

又隔了2~3天  他打電話說 他腳筋斷掉 要求公司負責

因為公司三個月的觀察 已經覺得他不適任 效率不佳  想開除他 卻不巧碰到他外出送貨受傷 更無法勝任工作 因為工作時間要搬重物以及送貨 所以他也無法工作

但是有在本月初時發出資遣通知 (本月是他工作的第四個月) 也有告知他本人到公司領上月的薪水資遣費 (請假期間的薪水公司也有給付)

之後他又在電話中要求公司不得退掉他的勞健保

公司有要求他的診斷證明書 但是他推託說 報告在月底才會出來

不願意接受資遣  要公司負責

請問站在公司立場  還需要為他做什麼?勞保 團保 公司都有保

公司如果資遣他會有什麼問題? 因為他工作實在沒有效率 加上現在腳受傷 無法爬上爬下搬重物

如果他又進一步要求  公司該怎麼處理?? 他現在要求公司停職但是照給薪水 這樣是合適的嗎?

他能申請哪一些補助?

因為公司尚在發展 處境有些艱難 對這些律法並不是太了解 希望能得到幫助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8-14 20:52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診斷證明書可以馬上聲請馬上核發,沒有所謂的報告未出來無法核發的問題。至少可以先叫他開立之前的。

2、公司可以發函要求其提出證明,倘若欺騙將提起刑事告訴,並合法終止勞動契約無須給付資遣費。倘若其可以提出證明,則依法應協助勞保相關給付。

3、本文建議貴公司可以委請律師擔任法律顧問,專司處理法律事務,保障公司權益。

4、當然只有因為工作所發生之災害才是職災,倘若對方因為其他時間之其他事故,當然不屬於職業災害之問題。

Bubble 103-08-14 20:59

您好

今天他有回公司

又跟公司說他腳筋斷掉 說需要開刀

要公司負責開刀期間的薪水以及之後請看護費用

請問真的可以這樣嗎?

車禍當天去醫院的時候  明明就只有輕微的皮肉擦傷 也沒有縫針什麼的

他索賠的費用不是只有 限於當日 僅限該事件的嗎?

Bubble 103-08-14 21:13

1.勞基法規定 不得在職災醫療期間解雇

如果資遣他 會有什麼後果?

2.該員工要求解雇後不能退他的勞保保險 這樣會對公司造成什麼影響?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8-14 21:14

您好,感謝您的留言,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本案必須先釐清是否是職業災害所受到的傷害,這個是事實認定問題,必須提出相關事證。

2、倘若是,則公司依法需給予職災補償,並且不得資遣之。若否,則可以依法資遣

3、本文建議您應該備妥資料之後尋求正式諮詢為佳。

Bubble 103-08-14 21:20

請問職災到底該怎麼證明他是職災呢?

職災可以去申請證明嗎?

打個比方

總不能他在家裡跌倒斷了手 去到公司後 也說是職災 對嗎?

不是鑽牛角尖 故意雞蛋裡挑骨頭  就只是想知道  該怎麼判別真假呢?

 

Bubble 103-08-14 22:10

假設

如果是職災

那公司方面得要"全額"負責開刀 以及看護費用?

在他復健期間 還得要支付"全額"薪水嗎?

如果這樣 不是很容易被有心人利用嗎?

如果各個員工都這樣玩

公司不就倒閉了?

職災的判定沒有門檻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8-15 09:32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針對您的案件,給於您下列的結論分析:

1、本案必須先釐清是否是職業災害所受到的傷害,這個是事實認定問題,必須提出相關事證,因此本文建議您應該請對方提出相關的診斷證明跟病歷資料,然後委請律師分析。

2、所謂的職業災害,只要是因為執行職務而受到的傷害都算,沒有所謂的制式標準,這個是事實認定問題。

3、倘若是,則公司依法需給予職災補償,並且不得資遣之。若否,則可以依法資遣,甚至於是涉及刑事詐欺問題。

4、傷害證明的部份:

診斷證明書可以馬上聲請馬上核發,沒有所謂的報告未出來無法核發的問題。至少可以先叫他開立事故當天的証明。

5、程序上,倘若雙方無法就本次事件達成協議,則對方可以向勞動局提出申訴或是法院起訴,屆時再由主關機關或是法院來認定本案的適法性。

6、職災賠償有規定項目,沒有包含看護費用

7、本案確實有循正式諮詢之必要,貴公司可自行斟酌。 

Bubble 103-08-20 19:48
請問
已經過半月沒有告假  公司要聯絡也都避不聯絡
能否以曠職論 開除該員工?
該員工今日交出診斷證明書 寫著"疑似後十字韌帶撕裂傷" 跟擦傷
宜休養一個月 還特意告知公司 是由長X副院長 骨科權威醫生開的證明
還有 在告知會給予診斷證明書這7日內  該員工還向勞工局提出申訴 要求調解
公司感到十分不知所以然   請問公司需要準備什麼資料去調解?  
念念 103-08-14 12:29

請問被仙人跳,是發生在家人身上,我們是被告人,一群友人一同喝酒,其中一名女友喝醉了,其他友人請我哥哥送她回家,雙方在醉意之下發生了性關係,不久其它友人就衝進女方家,一同說男生性侵,向我們要五十萬和解,我們沒給,後來報警,做筆錄,對方竟然還有錄音,與那群女友人作證,警方以防害性自主罪送辦,我們下個月要開庭,但我們無任何證據怎麼辦?

隱居 (無敵的勇公) 103-08-14 12:37

你要詳述一下你是告訴人還是被告,是民事還是刑事

案件發生的人、事、時、地、物。雙方提出的證據攻防為何,

這樣才有辦法答覆。

念念 103-08-14 13:06
回覆 無敵的勇公 的發言內容:

你要詳述一下你是告訴人還是被告,是民事還是刑事

案件發生的人、事、時、地、物 ... (恕刪)

˙我重新調整內容了,謝謝你

林智群 (klaw) 103-08-14 16:16

 性侵害案件是最麻煩的,

因為雙方有做是事實,但是不是強制性交,是各說各話,

建議委請律師好好處理,不然很難全身而退

雖然你們手邊沒有證據,但律師會替你們想辦法找出對方的漏洞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8-14 21:4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先調閱相關監視錄影器之畫面,以利證明無趁機性交之事實,您應盡速委任律師,並與律師討論訴訟策略與答辯方向。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顏寧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Kim 103-08-14 10:43

律師您好

 

我有提告某公司詐欺偽造文書(是用按鈴申告的方式)

 

但曾因心軟,所以有遞撤回告訴狀

 

不過檢察官在上星期有傳我與對方出庭

 

沒想到開庭結束後,對方一步出偵查庭的門口

 

立即顯露本形,毫無悔意

 

我非常後悔給對方改過的機會

 

所以在開庭結束後,我也立即補告訴狀與證據檢察官

 

在告訴狀中也向檢察官說明,因為眼見被告步出偵查庭後顯無悔意

 

所以我沒辦法接受最後檢察官以不起訴處分給對方

 

因為不起訴處分等於肯認對方行為沒有犯罪

 

日後他們便更大敢行違法之事

 

想請問律師,接下來檢察官可能會怎麼處理呢?

 

非常謝謝您

 

您好~

您所提出的二罪均非告訴乃論之罪,

縱使您撤回告訴仍無礙檢方偵查,

檢方將繼續依偵查所得罪證為最後判斷。

Kim 103-08-15 05:43
回覆 何明諺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

您所提出的二罪均非(以下恕刪)

 

律師您好,我是Kim,非常謝謝您的回覆,真的很感謝您的解答


在您的回覆中提到因為我提告的兩罪都是非告訴乃論


所以撤回告訴不生效力


(我在上星期開庭之前,是按鈴申告,沒有遞任何告訴狀及證據,所以案件是他字案)


不過在上星期的開庭檢察官有要求下次出庭被告要當我的面寫悔過書及道歉


這樣他就會給予被告不起訴處分


但是被告在上星期開庭時,步出門口,立即露出原形,所以我很後悔給他們改過的機會。


因此我也在上星期開庭結束後,立即補告訴狀及證據檢察官


請問檢察官會不會接受我所補的告訴狀及證據,並開始調查呢?


非常謝謝律師

 

 

Kim 103-08-14 10:41

律師您好

我有提告某公司詐欺偽造文書(是用按鈴申告的方式)

但曾因心軟,所以有遞撤回告訴狀

不過檢察官在上星期有傳我與對方出庭

沒想到開庭結束後,對方一步出偵查庭的門口

立即顯露本形,毫無悔意

我非常後悔給對方改過的機會

所以在開庭結束後,我也立即補告訴狀與證據檢察官

在告訴狀中也向檢察官說明,因為眼見被告步出偵查庭後顯無悔意

所以我沒辦法接受最後檢察官以不起訴處分給對方

因為不起訴處分等於肯認對方行為沒有犯罪

日後他們便更大敢行違法之事

想請問律師,接下來檢察官可能會怎麼處理呢?

非常謝謝您

 

隱居 (無敵的勇公) 103-08-14 11:54
詐欺偽造文書是非告訴乃論之罪(詐欺只有親屬間詐欺告訴乃論),所以撤回告訴狀不生撤回之效力,僅多只是讓檢察官認為你無意追究而已。你後來又表示不願意撤回,應該是讓檢察官知悉你還是想追究的。剩下的就要讓檢察官證據判斷是否達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或提起公訴的門檻。
元元 103-08-13 23:31

煩請律師解答:

我弟弟(以下稱當事人)因涉及販賣三級毒品(已成年、早前持有K他命過多獲判緩起訴中,今年九月即可撤銷緩起訴),此次案情律師預估可能被判刑一年六個月。案件起因是警方在沒有任何證據之下,因當事人之友人供出曾販賣K他命,所以警方問訊時,當事人自白坦承曾經有販賣,但事後回想,筆錄上友人指出的期間當事人沒有販賣之情事發生,但委託律師基於警方問訊時當事人已坦承犯案,建議當事人先行認罪。再由委任律師向法官求情,因當事人有修車之一技之長,請當事人提供已於台南就業之工作證明,來向法官證明案發之後當事人有心想改過自新,有意遠離彰化與其涉案朋友,現今已經在台南工作約兩週時間。

請問律師此方法可行的話,還有什麼的方法或證明,可讓法官認同當事人是坦承犯錯並且有心悔過。舉凡捐血紀錄、捐錢紀錄、骨髓捐贈同意書、等等的,可行嗎?有機會將一年六個月刑期轉為社區服務嗎??

另外如果判決不服,在上訴情況會更糟嗎?

那如果在上訴的話,翻供說當時根本沒有販賣,情況會好些嗎?

以上麻煩了,謝謝~~~

 1.已經自白犯罪  基本上縱使翻供 法院也不會採信事後改口的說詞   除非能證明檢警取供程序有瑕疵   2.相關家庭狀況 工作情況  都可以提出證明給法院  當作量刑的參考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也歡迎參閱網頁資訊http://chang-law.com.tw/index.php 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8-14 21:5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已被起訴,您應盡速委任律師閱卷,若檢方證據資料不足以證明您有販賣之情形,即使您於警詢、檢訊自白,仍可為無罪答辯,惟如此即喪失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7條自白減刑規定之適用,但若證據不足,仍可一試,二審再承認亦仍有地17條減刑之適用。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顏寧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fishoilwalf 103-08-13 20:40

想請問一下 我祖父有3兄弟 客家人是分大房.2房 .3房  我祖父是3房 當時買土地都是全部坐在大房的名下 在民國37年的時候分家 出現了分?書  當時寫的只說大華路70號跟72號共50坪(同個地號)分給3房  但是大房卻做給自己的2個兒子 公告時因為我父親在國外所以不知道而無法有異議  民國69年有提告證人證據 但是法官不接受 再民國93年時因大房的其中一個兒子在分家產時搞的家庭支離破碎 所以把其中的一半25坪還給了我父親 我看網路有說分?書效力只有15年 但是有特殊案例 想請問我這還有辦法提民事嗎? 我看起來證據確鑿 想請問還有機會嗎?謝謝

蘇子良 (馬克) 103-08-15 11:25

 方便的話可以將文件予專業人士看過後,再研究訴訟可行性,以上答覆,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8-19 20:40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財產分配協議,時效是15年,倘若超過了,則可能會有時效抗辯。除非是就已經登記動產主張權益,否則原則上都有時效問題。

2、前案為何備駁掉?請提供相關資料以供分析。

fishoilwalf 103-08-13 18:58

想請問一下 我祖父有3兄弟 客家人是分大房.2房 .3房  我祖父是3房 當時買土地都是全部坐在大房的名下 在民國37年的時候分家 出現了分?書  當時寫的只說大華路70號跟72號共50坪(同個地號)分給3房  但是大房卻做給自己的2個兒子 公告時因為我父親在國外所以不知道而無法有異議  民國69年有提告證人證據 但是法官不接受 再民國93年時因大房的其中一個兒子在分家產時搞的家庭支離破碎 所以把其中的一半25坪還給了我父親 我看網路有說分?書效力只有15年 但是有特殊案例 想請問我這還有辦法提民事嗎? 我看起來證據確鑿 想請問還有機會嗎?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8-13 19:4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有對方同意過戶之協議書,可提出請求對方履行該協議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顏寧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因時間久遠,要翻盤之機會恐怕是不高,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