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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安 104-07-19 10:52

我因車禍跟對方和解, 肇事者需每月支付賠償金, 直至付完, 一期未支付即視為全部到期, 但對方巳連續三期未付, 催款又一直拖延不付, 最後連電話也不接, 請問要如何處理?

責任的相對人有二人,  一人為車主, 一人為肇事者

是否可對二人一起發存證信或是對肇事者申請強制執行? 

感謝大大們的幫忙回覆, 謝謝~  

您好:

請問您是在哪邊達成和解?是私下和解還是在調解委員會和解? 若是私下和解您尚須取得執行名義才能聲請強制執行,建議您聲請支付命令,待確定後聲請強制執行。 若是在調解委員會調解成立,可依調解筆錄或經法院核定之調解書(鄉鎮市區調解委員會調解成立)聲請強制執行。
小安 104-07-19 20:47
回覆 徐維宏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

請問您是在哪邊達成和解?是私下和解還是在調解委員會和解? ... (恕刪)

律師 您好,

謝謝您的回覆~

我是在臺南地方法院的簡易調解的, 現場也有司法事務官跟書記官, 所以應該是可以直接申請強制執行, 只是從事故至今巳事隔一年多, 我怕對方早巳脫產, 而肇事者態度非常不佳, 所以想考慮其它方式, 不知民間合法的債務催收公司是否會有風險存在呢?

如果有其它大大有遇過類似情況, 也感激各位的經驗分享~  

您好:

若您願意負委任專業人員催收之費用,應慎選政府合法立案之催收公司,由專業催收人員為您服務。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7-19 22:44

您好,若是私下和解,並未有執行名義,僅可向法院聲請核發支付命令或起訴請求對方履行協議;若非私下和解而係在調解委員會作成調解筆錄而具有執行名義,則可以向法院直接聲請強制執行唷!

小安 104-07-21 12:45
回覆 徐維宏律師 的發言內容:

律師 您好:

感謝您的回覆, 幫助很大喔 : )

 

小安 104-07-21 12:46
回覆 顏寧律師 的發言內容:

律師 您好, 

感謝您的回覆喔~ : ) 

小尖兵 104-07-19 02:41

您好: 請教一個奇怪的問題

      若甲擁有普通債權1000萬,後來繼承取得拍賣標的物的最高限額抵押權債權500萬,兩者一併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後拍得500萬;另某乙有普通債權2000萬並申請參與分配;在不考慮執行費、各項稅務問題下,法院製作分配表,甲最高限額抵押權債權獲償500萬,普通債權獲償0,乙普通債權獲償0(應該對吧??)

     問題1:請問甲收到分配表後,可不可以向法院申請在他獲償的500萬元內,變更為高限額抵押權債權只獲償100萬,普通債權獲償400萬?

     問題2:若問題1的狀況是允許的,乙可不可以接著表明異議,要求普通債權獲償的400萬內,他也要按比例參與分配?

 

 

沈恆 (沈律師) 104-07-19 10:10

您好!

拍賣後依法要先分配給優先債權,甲如果主張有抵押權部分只想受償100萬元,等於是放棄優先權,應該不會有人反對,但甲還是沒有權利要求普通債權400萬元優先受清償,乙仍可分配餘額400萬元。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小陳 104-07-19 01:47

請問一下:

          債權人於第一拍因無人投標流標而聲明承受, 請問一下, 強制執行於此階段是否已算是終結(於尚未核發移轉證書前)? 債權人如欲於此階段放棄承受, 是否仍可以聲請撤回強制執行程序? 還是已視同執行終結而無法聲請撤回? 另一問題, 債權人是否可改以聲明放棄承受而進行第二次拍賣(如願聲明賠償先後拍賣差額價金下)?  請大律師不吝說明指教, 非常謝謝! 

您好:

依臺灣高等法院暨所屬法院 102 年法律座談會民執類提案 第 24 號研討結果,撤回不生效力,承受仍為有效。

ycc 104-07-18 23:57

請問各位律師:

     學校在民國45年已向A價購校地,  但超過15年的登記時效 ,學校未辦理移轉登記, 校地所有權人還是登記為A  A過世後  其兒子B繼承登記  曾爭執校地所有權 法院也依據證明文件判決認定學校是真正權利人 , B敗訴後將土地贈與妻子C , C又把校地抵押土地代書D借款15萬, 現在D要將抵押的校地強制執行拍賣,  法院也要進行拍賣來文詢問第三人(學校)有無要提異議之訴?

請問律師  有沒有辦法不讓法院拍賣校地呢?

您好:

校地是否已經交付予學校占有?法院判決之內容是否係依最高法院85年台上字第389號民事判例意旨而為判決? 基於債權關係相對性原則,買賣契約債權關係,學校只能對出賣人主張,代書抵押權人依法行使權利,學校無法阻止。 您可以考慮依民法第184條第1項後段之規定對B等人主張侵權行為,但要符合該條之要件。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應先提出異議之訴,並聲請暫緩執行,否則執行程序會一直下去,本件也應看您們之前的案件是如何的情形,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7-19 22:2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目前應先提起異議之訴,針對強制執行救濟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7-19 23:1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目前應先提起異議之訴,針對強制執行救濟之。

減左 104-07-18 21:58

不好意思我想請問一下

請問未滿20但已滿18歲的人,此人的監護人可以未經此人的同意就隨意拆開此人的信件看嗎??

這有沒有觸犯隱私權的問題? 還是因為監護人有監護權,所以可以強制執行?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7-19 21:0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民法上仍屬於未成年(20歲成年),法定代理人可以行使管教權,在合理的範圍內開拆信件。

Kyoko 104-07-18 17:39

請問申請土地強制分割 , 需要共同持分的人三分之二同意嗎 ? 還是擁有持分就可以申請呢 ? 謝謝 !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7-18 18:58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訴請法院裁判分割,只要沒有特殊情形法律有特別規定或是共有人間有約定不得分割外,任一共有人都可以提起。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7-18 23:4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土地共有人可隨時具狀提起訴訟請求裁判分割,並提出分割方案供法院參考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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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就閣下所述問題,如需專業律師支援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即可免費通話亦或使用電郵 q102327955@yahoo.com.tw寫信與我們聯繫。 

二、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地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公理律師事務所、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想要了解法律 104-07-18 11:46

各位律師大大你好,本人父親於本年度5月19日發生於機車的差撞事件,父親於路邊停車格開出,有打方向燈並有先向後方查看確無來車,但是車輛出停車格時,一台機車快速由後方衝出,因煞車不及,車身撞上父親左側車頭,已有備案,我方本想與對方和解,對方說因為不是很大的事件,所以機車沒有修理,看我方誠意進行和解,並於7月18日約定談和解,但對方那出一些不知是什麼的單具,要我方付清,我方表示各項單具由強制險支付,但對方又不願意,並要求我方先行支付後再去辦理我方強制險(我方強制險部分不是該由對方申請,且賠償金額不是歸對方嗎?)未達成共識,後經電話聯係時我方提出如不方便可由我方代為辦理申請,但對方又不願意並告知我方沒有誠意,有誠意就是那錢出來就可以談和解,請問我方有沒有自保的方法。

魚媽 104-07-18 01:33

律師好 我收到法院的小孩探視強制執行命令 目前共同監護 我都有盡量配合對方探視但小孩不願意一直哭鬧所以我有縮短探視時間 不然探視時間多長小孩就會哭多久 每次探視後小孩的情緒狀況都不好變得害怕出門作惡夢次數頻繁會驚哭不容易哄睡…這些都有告訴對方但對方卻都說小孩你照顧的就自己想辦法。之後就沒在關心過小孩了 等到他想探視時才會再來。請問我該怎麼處理這張命令單 ?對方不願溝通 難道我只能讓小孩在如此沒安全感的情緒中成長嗎?我是全職媽媽我不敢去工作因為我的孩子需要我陪伴我付出我所有的時間和愛安撫小孩的情緒 但每次探視後都要再重來過 我很無助 因為對方不願溝通三天兩頭就說要提告我也快被搞瘋了。

Cloud 104-07-17 20:37

昨日7/16日下午走在新竹城隍廟附近時突然被一位小姐叫住說想請我做一個問券只需要我三分鐘的時間,我想說放假在外幫忙做個問券應該沒什麼差,結果她就帶我到一家便利商店旁邊一條小樓梯上去我看到了愛妮雅三個字,進去之後小姐給了我一張問券上面問了一些關於皮膚的問題,之後開始說我的臉上有什麼油垢、痘痘,之類的問題,然後就拿出了一瓶她們家賣的絲瓜露說可以改善皮膚狀況,之後又說有免費體驗課程,他先幫我做一小部分的試用,當下我覺得還不錯,他就向我推銷12000的做臉可做三個月,一開始元本我沒有什麼意願的,可是小姐一直說一些花言巧語,什麼可以讓你的臉比現在好百分之60什麼什麼的,之後就這樣刷下去12000元,,之後他就將幾罐產品拿給我讓我親自拆封說確定是全新的產品,之後替我做臉,作的同時又開始向我推銷說這只是初步保養,再搭配另一個課程做更近一步的保養效果會更好,說原本要38000,現在在做優惠活動算我32000就好,原本聽到我就說謝謝在考慮了,之後做完之後在簽一張保管協議書說暫時把那些保養品寄放在那邊之後去上保養可以用,當時又有另一個小姐一直跟我說現在有優惠不配另一個方案的話實在是太可惜了什麼的,我一開始就說太貴了負擔不了,她就一直拿計算機算給我看說,阿這樣這樣應該你生活不會過不去什麼什麼的,最後還是被硬坳又刷了8000,總共20000元就這樣沒有了,之後晚上查了以後才發現,是一家評價惡劣的強制推銷的保養品公司,請問如果我想要辦理退費事宜的話,需要注意什麼,我很怕她說那些產品用過了不能退貨,她給我拿回來的兩瓶洗臉的我都不敢用。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建議您直接向消保官進行申訴,較能獲得快速之解決,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nancy 104-07-17 11:15

請問一下,我家孩子在6月份騎機車因未遵守兩段式左轉而與他人發生車禍碰撞事故,對方是直行,也因為沒有看見我孩子的方向燈而從我家孩子左側直接撞上,雙方人車都有損傷,我們受傷得比較嚴重,但是我們自知理虧,因此在事後一直都有與對方連繫要寫河野蔬,及相關賠償的問題,對方車輛維修費用已經賠償了,還說我們只有強制險要怎麼寫和解書,似乎執意要從調解委員會解決,但是肇責鑑定是雙方都有過失,我們也有表示誠意要給對方一個紅包來補貼工作損失,可是看起來對方好像想訛詐,有甚麼方法是可以讓我們的損失跟傷害降到最低的呢?謝謝!

鍾孟杰 (鍾律師) 104-07-17 14:23

肇事鑑定既然認為雙方都有肇責,則刑事上通常也會認定對方構成有過失傷害,所以雖然自己有錯,但在對方也有錯的情形下,適度以鑑定意見與對方施加壓力,或可有助於和解進行。

李小姐 104-07-16 10:44

我有一張本票,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但對方提抗告,並且在法院上,公然說謊,說這張本票並非他親筆簽名,現在,法院已經駁回他的抗告,請問他的行為是否構成詐欺

張衞航 (張律師) 104-07-16 11:15

您好!

本件屬於民事債權債務糾紛,除非有證據證明簽本票之目的就是要詐取財物,否則難認成交詐欺。故建議於裁定確定後聲請強制執行較為妥當。

以上建議請卓?,謝謝。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被告本身無陳述真實之義務,即便被告於開庭時說謊也與詐欺取財罪無關,是否成立詐欺取財罪應看對方簽發本票時是否明知本身已無資力,卻仍故意以簽本票方式向您借款

 

希望以上回答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需任何其他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6763850,或來信chinyu0801@gmail.com諮詢,謝謝。

李小姐 104-07-16 11:37
回覆 林裕智律師 的發言內容:請問,當初他在眾人面前說,每個月要還我一萬,時間到了,他說他沒辦法還,改成每月5千,還了一次,他便搬家,避不見面,直到我申請本票裁定,他就說,這張本票不是他親筆所簽,是事後,我自己偽造出來的,我有他的簡訊紀錄,他說,我偽造文書,在法院上,他一直否認這張本票上的簽名,是他所簽,針對他這樣不齒的行為,難道,我就只能默默承受,沒有反擊的地方嗎?

 

王晨瀚 (怡然自得) 104-07-16 11:41

您好:

本件就您文義看來,僅屬單純民事糾紛詐欺罪之構成要件須行為時已有詐欺之意圖,故除非您有證據證明他簽本票當時就是要欺騙您做財物之交付,例如冒名盜用他人姓名來簽本票,否則難認定他有詐欺之意圖。故建議於裁定確定後直接聲請強制執行即可。
且於庭前除非係以證人身分受傳喚,並經具結而為虛偽陳述,否則亦無詐欺之問題。

至於您後續提問之問題,重點仍係在舉證,若您有證人或對話紀錄等相關證物,證明他當時即有詐欺之不法意圖,始得向檢警單位提告。但本件重點仍建議落再將債權金額取回為宜。 

 

李小姐 104-07-16 12:16
回覆 李小姐 的發言內容:

我有一張本票,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但對方提抗告,並且在法院上,公然說謊,說這張本票並非他親筆簽 ... (恕刪)

難道,法律真的只是在保護那些壞人,他只要說謊,不承認,就沒事,他只要脫產,就可以不用還錢,是這樣的嗎?

bear 104-07-15 23:46

我的車位位於機械式下方,

因為上方新搬進來的住戶停了一台過重的車子,

嚴重超重車子尺寸也不符合規定,

導致我想買車不敢買,也不敢出租給其他住戶,

有在社區開過協調會,對方以社區無任何法律依據強制力、前屋主說可以停、他停的是上方車位沒用到機械升降等等理由拒絕

我有打電話問過市政府,他們說我們要申請機械式停車位的使用許可證

才會有法律依據,否則無其他辦法(社區目前正準備申請中)。

問題

1.我因為他的車今年半年都無法使用自己的車位,有辦法聲張自己的權益?

2.社區機械式停車的保養廠商有提供建議車子的使用規範,也張貼了,不知道這樣算不算毀損??我可以報警備案或??我可以主張他們違反什麼法律??

限重1500公斤,他停了1800-2000公斤的車子尺寸也不符規定,不會有所謂毀損的問題??

還是只能等到他出事情才能控告他呢?

 

您好:

請先查詢規約有何規範。規約若有規範,可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49條規定辦理。您可以建議管委會在規約內增訂罰則,依規約開罰。 您應釐清機械式停車設備可承受重量為何,對方之使用是否會造成機械式停車設備毀損。 若有造成設備毀損之虞,您可以請管委會制止對方之行為,若不接受可依民法第821條、767條中、後段請求除去或防止。
阿哲 104-07-15 22:34

你好

我因為95年積欠威寶電信10740

而現在104年 外包公司打電話來進行催繳

而說我名下有一部汽車 如不繳納 可向法院申請強制扣押

我想了解 這樣的情況是否可以申請時效消滅呢

這樣的狀況如果打官司贏的機率高嗎

您好:

您可向外包的催收公司請求交付計算式及催收之依據,電信公司通常會在取得執行名義後聲請強制執行,並定期換發債權憑證,不會讓請求權罹於時效

Many 104-07-15 22:04

律師您好:

家中孩子有就學貸款,畢業後孩子無力償還

當初父母為其就學貸款保人,但現已離婚

就學貸款現需由其父母幫忙償還的情形下,

如有一方(父或母)不履行償還貸款之義務,

請問是否有方式可強制兩方需各支付一半的貸款金額?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7-15 23:15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依法債權人可以向任意擔保人請求清償全部之債權金額。

至多於清償貸款之後,屆時可再依據內部求償權向其他擔保人求償應負擔的部分。

阿剛 104-07-15 21:32

請問各位大律師:

勞資調解委員會已成立的案件,資方不履行義務付錢!

我申請法院裁定強制執行→准予強制執行

資方卻用(外商公司不了解台灣勞基法為由抗告,要求重新勞資調解)

請問資方這樣是否合理、合程序??

接著我下一步該如何應對??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資方的主張並不一定可以成立,惟本件資方既已提出抗告,則法院仍會進行調查,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阿剛 104-07-15 21:42
回覆 謝律師 的發言內容:

勞資調解成立書不是具有法律效益?

為何資方還可以藉由不了解勞基法為由提出抗告??

難道外國人也可以不了解台灣刑法而犯法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資 ... (恕刪)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調解書當然仍具有效力,現在就看資方提出何種理由,若是您所述的理由,應不致於抗告成功,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阿剛 104-07-15 21:53
回覆 謝律師 的發言內容:

所以我只能繼續等法院通知了嗎??

((台灣勞資問題果然很嚴重...瀏覽次數持續倍增))

感謝!!謝大律師!!

 

茶葉蛋 104-07-15 20:06

我男朋友是跟前妻協議離婚的,兩人育有一子

離婚協議書僅註明監護權歸男方,扶養費與探視權均隻字未提

小孩出生後就給親戚帶直到103年6月開始我們帶回來自己帶

給親戚帶時我們一樣每個月有給親戚保母費,後因保母說小孩大了要跟父母所以我們帶回來自己帶

自從103年6月我們把小孩帶回來至今,生母對於小孩費用一毛未出

也從未打電話關心小孩的近況、更沒提過要探視小孩,只有一次外婆要求帶回遭到我們婉拒後他才打來說能不能讓他帶小孩回去,但僅此一次。

現今我們已向公所提出調解,要求其支付小孩扶養費每月9,745元(102年主計處公布國民每人每月平均生活支出為19,490,父母均分)至小孩年滿20歲,並追討103年6月至104年7月這13個月我們代墊的扶養

想請問在調解時我們有甚麼要注意的?

若對方不願支付小孩扶養費我們有何方法可以保障自己的權益?

若對方不願支付或者支付幾個月後就不願繼續支付,有何方式可以強制執行嗎?

若對方不願支付或者支付幾個月後就不願支付,且工作為無收入證明的話,有何方式可以保障我們的權益?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7-15 21:12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調解時必須就約定事項字字審酌,倘若有不懂的地方就要問調解委員,不要輕易的承諾或是放棄權益,倘若是重要事項一定要記明於調解內容內。

2、倘若調解不成,則必須提起給付扶養訴訟,法院會依據子女所需費用、雙方資料下去評估對方應該負擔的扶養費。

您好:

若對方不願意調解,則需提起訴訟不當得利請求返還代墊的扶養費,並請求給付扶養費。 若能調解,分期給付時記得註明:若一期未付,視為全部到期。避免將來強制執行上遭遇麻煩。 若對方確實無財產、收入,則須等待對方有財產、收入時再為強制執行。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蘇文俊/蘇文斌律師回答

您好        

你們絕對有權利要求

如果對方不願給付

可以強制執行

記得要於聲明中表示一期不給付

視為全部到期

 

歡迎來信詢問或到網站留言(上網搜尋蘇文俊律師

 
PS:本律師精於實戰,回覆以實戰策略、增加談判籌碼、收集證據為主,基本程序回答較少,請多包涵。

歡迎來電0960300927或0937831027(台南高雄請打此電話)   

信箱:jackalsky1014@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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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網站: http://www.su-attorneys.com.tw/

您好:

關於您的問題,依法對方確實是必須負擔小孩子一半的扶養費,倘之後雙方調解不成的話,建議您可直接向法院提起請求給付扶養費之民事訴訟,唯有如此,在未來獲得確定勝訴判決後,方可據此直接向對方作強制執行取償。

關於詳細情形或是尚有其他任何問題,歡迎您mail到電子信箱gogopower85@gmail.com或直接來電0988-954484詢問。

茶葉蛋 104-07-23 17:37

 謝謝各位律師熱心的回覆

原訂7/21當天要開調解庭,結果生母避不出席

期間公所志工還多次打電話詢問他是否要來,請他想好打來

結果等了一個多小時他都沒來也都沒打電話,所以志工請我們先回去,並約了下一次調解

志工在電話裡有跟生母提到:「調解庭兩次沒來就要送法院」>>這是真的嗎?

那如果案件到了法院那邊,我們需要請律師嗎? 開庭的費用呢? 

有哪些相關的費用和注意事項呢?

另外我想再問一下,7/17的時候,有志工到學校說有人檢舉我們家暴小孩,要關心情況

這對我們要扶養費或者是我們對小孩的監護權會有影響嗎?

法律家暴的定義為何?只要打小孩就算是家暴嗎?

打小孩是事實,我們確實有這個行為

但是今天是因為小孩多次罵髒話說謊騙人、想睡覺或不開心就發脾氣不理人或者是打自己

上述行為我們都有多次告知小孩不可以這樣,小孩也明確知道不行,但仍然做了而且屢勸不聽,所以被打了手臂和屁股,另外因為被打的過程他閃躲的關係,有打到大小腿,僅有瘀青,其餘外傷皆無,這樣也算家暴

我們教小孩的方式都是先跟他用講的:為甚麼不行這樣?這樣做為怎樣?如果這樣做了會如何?

講了很多次後小孩有改了,可是過一陣子又開始故態復萌

這時候我們就會用嚴厲的口氣或者是會罵他:之前不是有跟你講過不能這樣了,你也改了,怎麼又忘記了?

罵了很多次還是沒有改,才會到打的,而且打都是打屁股手臂這些部位

 

Vivian Hung 104-07-15 10:22

請教大律師

有關於民法第244條第一項:債務人所為之無償行為,有害及債權者,債權人得聲請法院
撤銷之。之相關問題
[範例]
某甲為債務人共積欠40餘萬之欠款,其名下有四筆持分土地(鑑價金額328萬),債權人聲
強制執行程序之鑑價階段,某甲即因病過世,嗣因某甲之繼承人均已聲明拋棄繼承,嗣
由甲妻擔任遺產管理人始得執行程序得續為執行。
前揭持分土地因執行經四拍後因不點交而流標(四拍底價168萬),債權人再次引用前次三
拍底價聲請核定本次一拍底價再行發動執行,於申調時第一類謄本時發現,甲妻即甲之遺
產管理人於某甲過世後14日,將某甲應繼承持分土地(註:繼承自某甲之母)以「夫妻贈
與」之名義登記為其所有。
【問題一】上案例屬無償行為,債權人以民法244條之1項提出撤銷訴訟是否合宜? 
【問題二】甲妻即某甲之遺產管理人主張,因某甲原既有財產(鑑價金額328萬)足以清償
債權人之債權(惟拍賣條件不佳最終流標),並未損害及債權,而提出債權人不得行使撤銷
權。請教大律師「有害及債權」是否為撤銷權之無償行為中之必要條件? 又該有害及債權
僅依前揭持分土地之鑑價金額(參考值;不代表市價)而論及足以清償債權人是否合宜?
【問題三】針對甲妻於某甲過世後之「夫妻贈與」行為,債權人有何其他保全之權利得以
行使?

「人太好」的表妹做生意失敗,需錢周轉,因而向「人太好」借錢周轉, 「人太好」雖手頭也很緊迫,但為了不辱父母為他取的名字所代表的意涵,含著眼淚、帶著微笑、咬著牙齒的仍湊了100萬無息借給表妹,約定一年後償還。不料,一年過後表妹仍無償還100萬的意思,幾經催討後,「人太好」含著眼淚、咬著牙齒,笑不出來的委託律師向法院起訴請求表妹清償借款訴訟前及過程中,「人太好」不知是真的人太好還是太笨,都未接受律師要先做假扣押的建議,直到法院判決「人太好」勝訴確定後,想委託律師強制執行表妹的房子時,發現表妹計畫脫產,這時才擔心的想要做假扣押

 

通常在起訴前或是訴訟中,債權人為防止債務脫產,得對債務人的財產向法院聲請假扣押裁定,若法院裁准假扣押債權人就可拿此執行名義向民事執行處聲請假扣押債務人的財產,凍結債務人對自己財產的處分權,以確保到時官司勝訴後,債權人仍有債務財產可對之強制執行,才不會贏了官司卻拿不到錢。

 

但有疑問的是,若是起訴前及訴訟中都沒作假扣押聲請,等到確定判決後才要聲請假扣押,法院會不會認為既然已經終局確定判決,債權人即可拿此判決逕行終局強制執行債務財產,而無假扣押必要將聲請駁回?

 

對此,執行實務認為若經確定終局判決,因得拿該確定判決逕行終局強制執行,則無假扣押的必要,若債權人於確定判決後聲請假扣押,應不予准許。但倘若該確定判決主文就債務人之清償,附有條件或是期限,則因為債權人須等待條件完成或期限屆至後,才能聲請終局強制執行,為防止債務人在此期間脫產,仍是有假扣押之必要及實益,為保障債權人權益,仍應准許假扣押聲請

 

所以,若是法院判決主文中載明「人太好」的表妹應在3個月內清償100萬借款,這時候雖然「人太好」的假扣押在確定判決後才聲請,但由於「人太好」若想拿此確定判決聲請終局強制執行,須在判決確定3個月後,故此時法院仍應審酌該聲請的必要性,若有防止脫產的必要,法院仍應裁准假扣押

 

兆霆國際法律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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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GZ 104-07-15 00:47

騎車與國中女生搭訕

假藉問路並做出裸露 猥褻行為

並無觸碰或強制他人行為

目前等待偵查傳票 我是初犯且未有前科

我想請問的是


1.現在的我該怎麼做會比較好(例如找律師協商 等等)?

2.會不會因為對方不滿16歲而加重刑責 改判

妨害性自主..等等?

您好:

依您所述之行為可能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第83條、性騷擾防治法第20條之規定及涉刑法第234條公然猥褻罪。 被害人16歲,您應注意是否符合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112條之情形,會加重其刑二分之一。 依您的文義尚難判斷是否構成妨害性自主罪章之犯罪。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7-15 15:0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證據確實,可考慮向檢察官認罪請求緩起訴簡易判決處刑,除非是沒有證據,或證據不足,再考慮如何辯解。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心心 104-07-14 21:31

律師好~

去年底因我懷孕,我和男友想結婚,他媽媽逼迫他簽一張314萬的本票說簽了才要談婚事,結果男方父母皆未至女方家提親,也在未經許可下叫我從台北去彰化談細節時偷偷錄我們的談話,然後再請他女兒到我家拍桌大小聲一一細數我的不對(我不清楚我哪裡不對),我媽很生氣要我拿掉小孩,說這樣的家庭不好,婚沒結成,小孩也沒了,我因此差點尋短

事隔半年,我男友換了新工作,努力賺錢繳房貸車貸以及生活開銷,結果他媽媽拿出本票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並要求我男友要拿台中的房子作為償還

我快瘋了,他媽媽一次又一次的一直擾亂我們的生活,那張本票也與事實不符,只是我男友怕花時間跟金錢就沒有提出本票與事實不符,所以我們就必須拿房子做抵押嗎?

有次我男友身上有多的錢,他拿給他媽媽說要繳車子保險的錢,他媽媽說你已經簽本票了所以不用繳了,哪有人用這樣去累積然後要我們拿房子去償還

另外~我男友台中的房子因為和代書借貸的關係,目前房子不在他名下,請問這樣法院也可以強制執行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7-14 21:4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無須擔心您的母親聲請本票裁定,程序上只需要提起確認本票債權不存在訴訟,並且聲請停止執行即可。

鑫哥 104-07-14 16:30

幾個月前

爸爸騎機車逆向相撞

當時爸爸在正對著逆向車道的左邊

但方向是逆向

準備要騎過去正向車道時與對向機車相撞

對方速度也滿快的!

但是我爸應該要負比較多責任

對方是送瓦斯的

當時瓦斯因沒綁好也散落一地

還好沒發生爆炸

但對方因為摔車而(骨折)

我爸機車車輪則被撞掉但還好只縫了三針當天就出院!

之後..

對方要求我爸支付醫藥費

還有對方無法上班平常上班薪水費用

重點我爸說他騎的機車因為奶奶都沒保險

所以已經20年(沒保強制險)了

我爸之前投資欠下不少錢

房子是我舅舅先買下的

讓他先把欠銀行的錢還清!

所以他按月要還我舅舅錢

最近奶奶又住加護 情狀不樂觀!

我妹妹最近要上大學

我爸根本無力支付賠償費用!

雖然我媽媽已經跟我爸爸離婚分居

我都跟媽媽住一起

但我還是想為他盡點心力

希望對方不要獅子大開口

不然我爸可能會因還不出錢而坐牢

我也不希望看到這結果!

希望可以讓我爸有可以慢慢償還對方的空間!

還有我也想了解詳細的責任問題!

他很老實  我也不忍心看他吃虧!

他因為沒錢 到現在還不敢跟對方談和解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7-14 21:46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因為我方逆向行駛,除非對方有超速違規行為,否則應該是由我方負全部肇事責任

2、過失傷害或是過失重傷都不算是很重的罪,倘若您的父親沒有前科,入獄的機會應該不算很高。

3、至於賠償的部分,必須依據對方的傷勢、損失來作判斷,請詳述。

4、至於您所述的您的父親的經濟狀況,與本案無涉。

104-07-14 14:10

想請問一下,去年我發生一起車禍,因為超車的原因害一名女騎士摔車,但是我沒撞到他,反而是她撞到我之後我才自己停下來的,然後叫救護車、警察來做筆錄。 

對方是鎖骨骨折,一開始跟我要30萬的賠償,我認為不太合理,所以一直到現在都沒和解,最近收到地檢署的起訴書,但我不知道接下來的流程,上面寫的都是我方錯,也判了刑法284條第一項前段,。我想問 上了法院真的會判賠到2~30萬嗎?我有申請強制險給她賠  她在那有拿到4萬多了,所以現在要26萬。我想問的是我現在收到起訴書該做什麼?賠我知道一定要賠,但會賠到這麼多嗎?

 

警察的初步分析表對於過失如何認定? 既然進入訴訟,就聲請鑑定鑑定結果如有不利,也可覆議,並聲請傳喚鑑定人到庭詰問,要賠多少就是要看雙方過失比例、對方對於損害之舉證(例如醫藥費、喪失勞動力程度等等)、雙方經濟能力等,無法這樣就判定,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104-07-14 15:13
回覆 黃志樑律師/所長 的發言內容:

警察的初步分析表對於過失如何認定? 既然進入訴訟,就聲請鑑定鑑定結果如有不利,也可覆議,並 ... (恕刪)

初步分析是判我未注意行車間隔 對方無肇事責任 法院申請鑑定也是差不多,都是對方無肇事,是我的錯,所以對我很不利,目前收到起訴書 然後接下來該做什麼?等法院通知出庭嗎?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7-14 15:32

刑事部分是在判斷有無過傷傷害之問題,民事訴訟才是損害填補(白話文究竟要賠多少錢)之問題,

故建議您若不想要有前科紀錄,還是趕快跟對方談和解事宜,不然就是等到之後民事程序再去爭執對方與有過失或是沒有那麼多的損害。

如果鑑定結果都對你不利,除非你還有有力的證據可以推翻鑑定結果,要不然你要負賠償責任的機率很高,這種案件告訴人通常會在刑事起訴後提起附帶民事訴訟,法院在開庭前通常會再排一次調解,建議你可以整理對方之求償之項目明細,再判斷其各項請求有無依據。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7-14 15:5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請求鑑定雙方過失比例,依雙方過失比例負擔損賠償責任,並請求對方提出損害賠償之依據及證據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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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0條規定,吸食第一級或第二級毒品須負刑責,分別是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但依同法第20條規定,初犯或是5年後再犯,應先進勒戒所觀察勒戒,觀察勒戒後,評估如有再吸食傾向,應強制治療。所以初犯或是5年後再犯不會直接起訴。

 

不過,除了進勒戒所觀察勒戒外,另可具狀向地檢署聲請自費戒癮治療,完成治療經評估後,檢察官會給予緩起訴。戒癮治療與觀察勒戒都是用以戒除毒癮的程序,但兩者不同在於,觀察勒戒必須進入勒戒所,24小時在勒戒所內戒除毒癮,而戒癮治療只須定時到醫療院所報到接受戒治即可,所以如向檢察官聲請後獲准戒癮治療,工作家庭等日常活動較不受影響。只是,向地檢署聲請戒癮治療,檢察官並非一定會准許,聲請成功與否,端看如何就戒癮法定要件、可行性、適切性等詳加論述,以提高成功機率。

 

然而,因為戒癮治療僅檢察官有權力決定准否,所以如欲自費戒癮治療,「必須趕在檢察官向法院聲請送觀察勒戒前,就要聲請」。否則,一旦檢察官已經向法院聲請送觀察勒戒,就算再具狀向地檢署聲請,或是向法院聲請,都無法被准許,法院如裁定送觀察勒戒後,再以欲自費戒癮治療為理由抗告,亦會遭到駁回。因此,要聲請戒癮治療,必須注意時間點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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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ar 104-07-14 01:52

我的車位位於機械式下方,

因為上方新搬進來的住戶停了一台過重的車子,

嚴重超重車子尺寸也不符合規定,

導致我想買車不敢買,也不敢出租給其他住戶,

有在社區開過協調會,對方以社區無任何法律依據強制力、前屋主說可以停、他停的是上方車位沒用到機械升降等等理由拒絕

我有打電話問過市政府,他們說我們要申請機械式停車位的使用許可證

才會有法律依據,否則無其他辦法(社區目前正準備申請中)。

問題

1.我因為他的車今年半年都無法使用自己的車位,有辦法聲張自己的權益?

2.社區機械式停車的保養廠商有提供建議車子的使用規範,也張貼了,不知道這樣算不算毀損??我可以報警備案或??我可以主張他們違反什麼法律??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7-14 19:1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此部分並沒有相關的法律規範,不過建議應該寄發存證信函要求對方改善。

倘若日後發生意外,可以要求法院或是檢察官嚴辦對方。

bear 104-07-14 21:28
回覆 曹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此部分並沒有相關的法律規範,不過建議應該寄發存證 ... (恕刪)

所以限重1500公斤,他停了1800-2000公斤的車子,不會有所謂毀損的問題??

還是只能等到他出事情才能控告他呢?

square 104-07-13 22:35

您好,
太太於102年簽的本票,先生是保證人,請問104年被強制執行時,太太沒房 沒存款 沒工作,會由先生被強制執行嗎?
又,如果夫妻已於103年離婚,結果會不同嗎?
Thanks!

本票強制執行的裁定只能針對發票人,不能對保證人強制執行,對保證人必須要另外起訴請求,保證責任離婚與否並無關係,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0983252498

一、    就閣下所述問題,如需專業律師支援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即可免費通話亦或使用電郵 q102327955@yahoo.com.tw寫信與我們聯繫。

二、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地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公理律師事務所、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證人的部份要另行提告,取得執行命令後才能對您強制執行,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7-14 13:2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本票裁定強制執行之對象為發票人非保證人,保證人之部分,需另提訴訟請求,與是否離婚無關。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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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4-07-14 15:40

您好,是否離婚票據之保證責任無關唷!

您好,關於此一問題:

依最高法院 50 年台抗字第 188 號 民事判例要旨:「本票人保證人票據法第一百二十四條準用同法第六十一條之結果,固應與被保證人負同一責任,惟同法第一百二十三條既限定執票人向本票發票人行使追索權時,得聲請法院裁定強制執行,則對於本票發票人以外之保證人行使追索權時,即不得類推適用該條之規定,逕請裁定執行。」,所以對本票證人不能走聲請本票裁定准予強制執行一途,更不能拿對本票發票人之裁定對保證人執行。 執票人須對本票證人向法院提起給付票款訴訟,或取得其他執行名義後,才可以向本票證人強制執行。 本票證人責任來自票據保證行為,與婚姻關係無關,自然不會隨婚姻關係解消而消滅。 本法律意見僅供參考,個案訴訟結果仍以檢察官處分或法院裁判為準。

 

佐依 104-07-13 17:00

律師律師 您好:

 

謝謝回覆。追加確認一些問題~

目前僅有透過警察協調並握手言和。屢次都說不會故意製造聲響。但是,沒幾天又再發生,妄想我的家人先製造聲音,讓他不高興,所以敲擊牆壁。因此尚未透過管委會管委會要有哪些資料,才能訴請強制遷離呢? 排除侵害訴訟: 指的是? 想請教如何有效收集證據?

錄音的話,不太容易直接證實。還有其他有效方法嗎?

再麻煩了

感謝

Vivian Hung 104-07-13 16:42

請教大律師

有關於民法第244條第一項:債務人所為之無償行為,有害及債權者,債權人得聲請法院
撤銷之。之相關問題
[範例]
某甲為債務人共積欠40餘萬之欠款,其名下有四筆持分土地(鑑價金額328萬),債權人聲
強制執行程序之鑑價階段,某甲即因病過世,嗣因某甲之繼承人均已聲明拋棄繼承,嗣
由甲妻擔任遺產管理人始得執行程序得續為執行。
前揭持分土地因執行經四拍後因不點交而流標(四拍底價168萬),債權人再次引用前次三
拍底價聲請核定本次一拍底價再行發動執行,於申調時第一類謄本時發現,甲妻即甲之遺
產管理人於某甲過世後14日,將某甲應繼承持分土地(註:繼承自某甲之母)以「夫妻贈
與」之名義登記為其所有。
【問題一】上案例屬無償行為,債權人以民法244條之1項提出撤銷訴訟是否合宜? 
【問題二】甲妻即某甲之遺產管理人主張,因某甲原既有財產(鑑價金額328萬)足以清償
債權人之債權(惟拍賣條件不佳最終流標),並未損害及債權,而提出債權人不得行使撤銷
權。請教大律師「有害及債權」是否為撤銷權之無償行為中之必要條件? 又該有害及債權
僅依前揭持分土地之鑑價金額(參考值;不代表市價)而論及足以清償債權人是否合宜?
【問題三】針對甲妻於某甲過世後之「夫妻贈與」行為,債權人有何其他保全之權利得以
行使?
Eva 104-07-13 15:51

Hi,

我6/29騎摩托車被撞,是對方違規

我當下是昏迷,經由救護車送往醫院

診斷證明書上是 頭部外傷併蜘蛛網膜下腔出血,顏面及肢體多處擦挫傷

我第二週回診,覺得左肋骨還是很痛,醫生仔細看X光片

發現有一根肋骨有意點裂...

我今天收到了調解通知書~

我當天須要帶身分證件,印章,這些~

我一些照片都在手機上,這樣需要印出來嗎--

腦部斷層掃描跟身體的X光片照 都是光碟

也需要印出來嗎

機車的估價單也需要帶嗎,或者機車是屬於強制險部分

不需要帶去調解委員會...

我都不懂...

薪資證明部分,我們老闆每月發薪都會email到信箱

我能直接印出來嗎?需要蓋公司章之類的嗎?

好混亂 無助--

Eva,您好:

調解程序較為彈性,證明損害範圍之資料您可以選擇是否攜帶,但通常對方會希望您提出主張賠償數額之依據,故建議手邊有的資料先帶著,如果對方要求提出全部單據,或爭執某些單據的格式,當天可先就金額範圍達成一定共識,並請調解委員改訂下一次期日,在中間這段期間再將對方希望看到的單據提供給對方去評估和解的可能性,避免浪費程序,也較有利達成和解。 本法律意見僅供參考,個案結果仍以檢察官處分或法院裁判內容為準。

 

davis2086 104-07-12 14:16

我奶奶民國84年3月已過逝,留有一筆土地及建築物,

因都是我家在使用,房屋現沒人居住,我家在放雜物用,

地價稅及房屋稅都是我在繳,且奶奶的土地房屋權狀都在我這,

現有些問題想請教 :

1.我爸那一輩有3兄弟及1位姑姑,我爸前年已過逝,我爸這邊有4位兒女,

   但我哥已過逝,留有3位已滿20歲的子女,所以有繼承權的(含我媽)是否是10位,因我哥

   那一房不肯簽字過戶(要拿的金額過高),所以一直無法過戶,有其它的法規可以辦理嗎?

2. 因都是我在繳費及管理(有種菜及種果樹),時間也有20年了,在民法上是否有登記所有或

   地上權利的請求權?

3.目前該筆土地被政府因無人繼承而列管,因是陳姓的祖產(我爺爺是招贅的已過逝10幾年),因

   想把祖產留下來,所以才想請教,有無強制法條可處理,還是要等到法拍,才能買回。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7-12 20:22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就您所述的狀況,該土地在列管中,恐無法申請時效取得地上權

應該是辦理繼承登記之後,進行遺產分割協議,倘若無法協議,則應訴請法院裁判分割

茉莉 104-07-11 00:12

律師您好:

★本人為第三者,介入別人的家庭,目前懷孕五個多月,男方選擇回到原本的家庭。我未婚又沒能力扶養小孩,請問:1.如果小孩強制給生父扶養訴訟時間會很長嗎?若男方不配合驗DNA,那還有什麼方式可以舉證呢?  2. 若小孩給本人的親弟弟扶養,這樣可以嗎?

★ 若和男方協議小孩扶養權的問題被元配知道,那元配可以告我什麼罪名呢(民法刑法),訴訟時間和費用

沈恆 (沈律師) 104-07-11 15:29

您好!

一旦進入訴訟難免要一、兩年的時間;強制認領,可以蒐集雙方親密交往的證據;想讓誰扶養都可以,只要扶養者願意。 若讓配偶知道已生小孩,可能被告通姦罪及民事賠償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7-11 19:18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呈如大律師所言,補充如下:

1、證據的部分,包含錄音、錄影、證人只要可能佐證雙方發生性行無的都可以。

2、會涉犯通姦罪,每次行為最重可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民事賠償的部分,必須依據行為數、雙方的經濟狀況而定,不過本文的承辦經驗,至少20萬以上。

3、您的弟弟可以協助扶養,但是無法收養該子,且可以嘗試向法院聲請收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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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佑璟 (房律師) 104-07-11 23:1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向小孩生父請求撫養費,一名小孩一個月約可請求一萬元左右,對方配偶亦可能對您提出刑事妨害家庭告訴,惟您亦可主張於發生性行為時,不知道對方為有配偶之人,爭取不起訴處分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7-11 23:3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向小孩生父請求撫養費,一名小孩一個月約可請求一萬元左右,對方配偶亦可能對您提出刑事妨害家庭告訴,惟您亦可主張於發生性行為時,不知道對方為有配偶之人,爭取不起訴處分之。

需要幫忙 104-07-10 18:10

你好,我今年3月和4月在網路上有跟1位賣家下標買過東西,當初賣家有在網頁上有說要1個月後才能出貨,因為之前有跟他買過東西它有正常出貨給我,我就等了,到5月的時候它賣場又有在賣同樣的東西,我有詢問他出貨狀況,他說要延1個月出貨並給我利息,但是現在過了3個月後我還是沒收到東西,我要求他退款,他說財產強制執行沒辦法退款,就當做我借他錢,我本來要告他詐欺,但是警局不受理,說這是契約不履行屬於民事,請問我該怎麼做呢?

您好:

出賣人的賣場是否有相同受害之被害人?若受害人很多,建議您直接向地檢署提起詐欺罪之告訴。若只是個案,要認定構成詐欺罪恐有困難,但不影響您民事上的權利,您可先進行催告履行契約,如仍不履行,再解除契約,請求返還您給付之款項。

需要幫忙 104-07-10 18:39
回覆 徐維宏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

出賣人的賣場是否有相同受害之被害人?若受害人很多,建議您直接向地檢署提 ... (恕刪)

 律師你好,我知道還有1個受害買家,但是我不知道那位買家是否有去報案,而且警局可能也不會受理,因為那個買家也曾跟那位賣家買過東西有拿到貨,我有跟賣家說要告他,賣家說這是交易糾紛頂多強制執行而已,而且賣家跟我說他名下無財產 ,且欠稅20多年了,也做過牢等等,說我告他也拿不到錢,感覺很無賴..

您好:

因為網拍通常標的金額較小,所以被害人通常不想主張權利,加害人抓準這一點態度才會不佳,您可以先向網拍平台檢舉,施加壓力,但是最大的壓力是提起民事訴訟主張權利或讓他接受檢察官訊問。只有1件不見得會構成詐欺,但是如果有100個被害人都提出告訴,就不見得不會構成詐欺了。

呂底亞 104-07-10 12:05

律師您好,

最近準備搬進新家,新家為社區型,
然而搬進去才發現一個問題,
就是在社區裡面,"如圖" 鐵捲門旁有一個小區域(黑色斜線),我用紅色箭頭指的斜線區域,
原來那部份是臨路透天A2的土地,我不清楚當初建商怎麼劃分,但我們購買時建商是沒有提到這部分,(這斜線區域就是車道,沒有任何東西圍起來喔)
現在問題來了,臨路透天A2的住家會將他們的兩三台摩托車牽進社區的這斜線區域停放,這斜線區域的寬度剛好是可以停一台摩托車,長度可以停三台,
造成社區裡的住戶夜晚開車或會車時的麻煩,要小心避開他們的摩托車,
並且造成美觀上的問題,問了建商之後,確實那黑色斜線區域為他們a2所有,
現在想請教律師,有什麼辦法可以改善這個問題嗎?畢竟在車道旁停摩托車真的不是很好,
且社區很多小孩常常跑來跑去,摩托車停在車道上常常要小心小孩去接近那邊的摩托車而被排氣管燙傷,
當然也先跟a2有溝通過,a2態度滿硬的,他說怕小孩被燙到,就管好自己小孩,
怕開車會撞到,就練好技術,非常難溝通!!!
而最近要招開社區管委會,社區裡的人都想提出這個問題,旦不知到是否有什麼辦法可以約束或強制?
畢竟那是他的地,所以想請教律師,感謝!

以下為附圖

http://imgur.com/0UdW5QK

http://i.imgur.com/0UdW5QK.jpg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7-10 12:46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該區域有獨立的產權,且屬於該住戶所有,則只要沒有違法,對方可以任意使用。

2、程序上,倘若該住戶對於其專有部分之使用影響有危害其他住戶之利益,可以向縣市政府舉發,由縣市政府限期改善,為改善可以處以罰鍰,不過本文認為倘若車輛還是可以進入,則不會構成違法

3、本文認為您所述的A2範圍應該不會有獨立的產權才是,故而建議應該進一步釐清,以利解決爭議。

您好:

建議您請管委會先將社區的土地登記謄本、地籍圖調出,釐清土地所有權之狀況,並將規約及歷次區權人會議紀錄調出,查核先前有無相關之規約或決議,再進行研判。

回覆 呂底亞 的發言內容:

律師您好,

最近準備搬進新家,新家為社區型,
然而搬進去才發現 ... (恕刪)

補充樓上兩位,應該要把當初整個社區的建造卷和執照卷等一併調出來,甚至是各該住戶買賣契約、廣告宣傳等,越多有關資料,越容易判定是否他有權使用。

 

畢竟,鄰車道和大門,究竟有無劃為公用,是很大的爭執點。

呂底亞 104-07-10 22:27

感謝律師們的分析,

最後一個問題

目前知道A2跟建商因為房屋漏水問題而在訴訟

所以a2屋主遲遲未完成最後的交屋手續

但不確定a2屋主是否有完成過戶

只確定他沒交屋,這樣還可以使用這斜線區域嗎?

另外他也將這斜線區域分享給B1住戶使用,

以他目前情況可以嗎?

感謝,

祝順心

阿文 104-07-09 18:13

想請問一下各位律師~我的上司沒有經過我的同意就冒名填寫年假表送出被我發現之後跟我說就是要我強制休,想請問一下年假應該是屬於個人的假不應該是由上屬長官私自排假的不是嗎?想請問一下這有沒有涉及勞資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7-09 20:4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您提示情形,應有更多之證據,再提出刑事告訴。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7-09 21:09

您好,若有偽造您之簽名於文書上,或有成立之可能。

阿文 104-07-09 22:01
回覆 顏寧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若有偽造您之簽名於文書上,或有成立之可能。

所以我已經確定他有偽造文書證據那我是否可以直接去警察局舉報她還是要由其他的相關機構去舉證她呢?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可以檢附相關事證,直接至警局來提告,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Leon 104-07-08 16:35

請問一下各位律師,

我跟一位女網友約在旅館見面,

(之前第一次見面約在台北東區還有牽手逛街)

 

在旅館內, 女方偷錄音, 錄音檔大概4分多鐘

錄音中我跟女方都沒有提到任何胸部或下體之類的字眼,

女方就憑這個錄音檔事後到警局告我強制猥褻, 說我摸她胸部,

說我拉她手碰我下體, 還說我強制不讓她走(離開旅館)

 

請問這樣對方告我告的成嗎?

這案件, 檢察官不起訴的機率大嗎?

(我剛做完筆錄沒幾天, 還沒收到偵查庭傳票)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7-08 17:0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視女方證據為何,您亦應蒐集您與女方聊天及相約之紀錄。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陳敬人 (陳律師) 104-07-08 17:03

 您好

    您提供之資訊不足以判斷 是否會被起訴

     建議您先找律師諮詢 研擬相關訴訟策略

     必要時聘請律師陪同偵訊

     歡迎來電討論 0972367907

                                           陳律師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本案重點是4分鐘錄音檔完整內容是什麼?這部分您可能須親自與律師研討辯護方向,以免遭不利之判決。

 

希望以上回答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需任何其他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6763850,或來信chinyu0801@gmail.com諮詢,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雙方可能會是各說各話,現在的重點應是該錄音內容錄到什麼,但若僅憑錄音要依其內容想像,其實也有很大的抗辯空間,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必須要檢視該錄音之內容,方能進一步評估對方提告強制猥褻一案,是否有充足之證據。建議您應親自與律師討論雙方於旅館內之交談內容。為避免您於檢察官偵訊時做出不利於己之陳述,建議您應儘速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7-08 20:1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強制猥褻強制,乃係依強暴脅迫等或違反其意願,故若對方之錄音有錄到您在對方表達不願意之情況下,還是為猥褻之行為,會有點風險。建議委任律師協助答辯。

Yoshi 104-07-08 16:01

您好,我有是想請教一下。希望有好心人可以幫忙給意見,感恩~

在上星期6月24號在敦化北路松山機場方向發生擦撞事故。

我是騎機車(強制險),對方是轎車(賓士,完整的保險)。

I. 對方都不接電話,也不做出驗,我無法修理機車 

當時我們有報警也有錄口供,我的機車前面毀不能騎了,對方轎車後方有凹洞。傷勢的話是我的腿部瘀青,當時有去醫院驗傷。對方說保險公司會處理,對方保險公司一來就說要做責任歸屬報告。

隔一天我聯絡肇事者請他做出驗,他當時有接電話,他說他陪客人很忙過幾天再去做出驗,我有說明要他做出驗,對方的保險公司才會跟我估價,我才可以修機車。但是過了兩個星期也沒有收到對方的保險公司的電話,我打給肇事者都沒有接聽,已經連續打很多通都是一樣,死都不接電話

有想過要先修車,因為那是我唯一的代步工具,但是我的強制險公司說我不能擅自先修車,不然對方不理賠。我也有去當時負責警察諮詢,他建議我先修車。這樣大家都不知道要怎做之下已經造成我兩個禮拜沒有交通工具的困擾。

請問一下我可以有什麼方法解決嗎 ? 因為對方都不接我電話,我不能修車,讓我很困擾。

還是我可以先告他過失傷害罪嗎 ? 因為擦撞之後他也沒有問我的傷勢,對我的況狀也不聞不問,也不出面不接電話。對方保險公司也沒有處理,宣稱對方沒有出驗,所要對方先進行出驗他們才可以處理。

請幫忙給個建議,不然騎機車的就該等開轎車的出驗嗎 ? 因為這樣造成交通不變因為他沒出驗我就該死要等下去嗎 ?  

 

II. 擦撞的經過

機車再慢線道,時速大約50,經過紅綠燈的時候在我慢車道的右邊忽然衝出 一台轎車,我看到他的時候已經是斜著大約45度從右邊的慢車道轉換2個跑道切換到左邊,我清楚看到當時是綠燈,還有禁止左轉的告示。對方宣稱他要轉換到快車道。但是我們相撞的地方是已經過了紅綠等加上當時對方線是單向道。

|快|車|道|慢●|車|道◎| ==> ●機車 ◎轎車

 

一、刑事告訴期間六個月,如果要告的話記得六個月內提告

二、民事請求權時效第一次是二年,第一次請在二年內處理。

三、就過失比例部分在車禍案件通常是各自陳述,進入訴訟後還是要看鑑定的結果才能判斷。如果鑑定結果不利於你而你要推翻這個不利結果,那麼應該要有堅強的證據才行。

四、摩托車的部分是可以修的,先拍照,多拍幾張,然後就可以修了。

五、我幫你查了一個判決摘要給你參考:[ 原告修復所需之花費,其中工資13769元、零件16909元,有原告所提出之估價單及統一發票為證] ,這樣你懂了吧,如果沒有修的話那裡來的統一發票…判決是臺北地方法院101年度店小字第774號。

六、以上,希望有幫到你。快去修車吧。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及第大樓。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7-08 20:3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有受傷,可委任律師提出刑事過失傷害告訴。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7-08 20:4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車禍事故發生後,可向警方聲請車禍事故初步判定表,並依初判表中之肇事責任分析作為初步之基準,與對方談論和解事宜。

另外,若您有受傷且對方有過失,可以提告刑事過失傷害。又若雙方皆未受傷,且對方有肇事責任,且您受有損害,仍得向對方請求損害賠償

一、    就閣下所述問題,如需專業律師支援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即可免費通話亦或使用電郵 q102327955@yahoo.com.tw寫信與我們聯繫。 

二、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地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公理律師事務所、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太陽能 104-07-07 01:30

你好,我玩一款手機遊戲長達一年以上,該遊戲平均一個月會辦三次活動,如果想拿到獎勵往往需要課金,遊戲是一款日本推出由台灣代理成中文版(遊戲有日文、中文、韓文三個版)可在活動期間快結束時,常常發生登錄不進(最常)、玩時已購入的物品及應給遊戲分數不見等情況,導致應得的獎勵拿不到手,我們玩家也時常告知官方,可在眾多玩家眼裡根本沒有改善,導致花錢的玩家損失不少金錢(還有時間及精神)

雖然官方有登文致歉以及賠償遊戲道具給玩家(發放方式是全部玩家都有)

可是玩家有分沒課金及有課金這兩大類,有課金的玩家所花費的金額其實多半比賠償價值還高,甚至好幾倍都有。 

最近(2015/07/06上午11點左右開始至遊戲時間到)又發生登錄異常,(活動一結束又馬上恢復正常)導致眾多玩家財物上損失(指金錢及遊戲道具)可賠償依舊比不上一些課金玩家的金額,對於我們這些玩家而言能否要求甚至強制官方等價賠償或拿到原本可得的獎勵?

 

(附註:我說的是中文版的)

鍾孟杰 (鍾律師) 104-07-07 11:58

可考慮聚集眾人力量向消保官投訴,要求對方給予一個公平合理的解決機制。附帶一提,市場機制考量下,若玩家抵制或可逼使業者改善自身遊戲環境及相關機制,提供您參考。

太陽能 104-07-07 16:32
回覆 鍾律師 的發言內容:

可考慮聚集眾人力量向消保官投訴,要求對方給予一個公平合理的解決機制。附帶一提,市場機制考量下, ... (恕刪)

妳好玩家, 

如今早回覆您的內容  

很抱歉本次的補償無法滿足您的期待  

我們也持續地和日方檢討討論當中  

目前只能向您致上歉意  

我們感到非常抱歉

 

上面是我又去爭取賠償的事宜,官方的回答,像這種跨國的去投訴辦法一樣相同嗎?

 

上網想申訴,可看下載的申訴表格,像個人申訴,如果要集結眾人,那該如何去做?

 

看申訴辦法也要求書面資料,手機遊戲畫面也可以嗎?以及社團其他玩家裡面的留言或畫面也能當書面資料嗎?

 

(感謝您的回覆)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7-09 21:39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台灣的代理商也要負責,因此可以檢附遊戲畫面、廠商申訴回覆等,向消保官提出申訴。

阿崴 104-07-05 22:26

前陣子,5/16號,新車借給別人騎,那時鑰匙還插在車頭上,對方基於我的機車是全新,所以恨不得馬上就把我的車騎走了,回來後我看到右前方向燈掉落

我就問騎走我車的人:你剛有犁田嗎?

他回沒有

我又問,還是你倒車

他回沒有

最後他才默默的說,要停車時找不到機車側柱然後車就往右邊倒在地上,導致右邊部分車殼包括零件等毀損(有拿手機將損壞部分拍下),事發當時騎走我車的人口頭承諾說維修費需多少要我開價給他,表示他會賠償損壞部分;於是三天後的5/19號,我至原購車的車行請老闆幫我估價(有寫估價明細,還在身上,車行也有在明細上蓋章),有損壞的部分車行老闆也打電話問零件廠商,總計損壞金額賠償要5930新台幣,另加2000元工資,總共7930(算八千);老闆幫我估好價當天,我就打電話給對方,跟他說維修費總共是八千元,對方說好,給他兩個禮拜,不料當時兩個禮拜到了,我連絡他又說要等7/5號(也就是今天),方才我又打電話聯絡對方,又改口說7/20號,這樣拖下去也不是辦法,我真的對法律不是很了解,所以有請貴人幫忙指點ˊˋ

請問這樣我要怎麼強制請他賠償呢?還是只能自認倒楣呢?新車被弄壞,那種感覺真的不是很好受,如果要證據可能要請當地調閱當天路口監視器,也有證人,這種事件警方會受理嗎?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7-05 23:1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建議您可先向法院非訟中心聲請核發支付命令,若債務人於收到支付命令後20日內,均未提異議,該支付命令即為確定,您即可以該確定之支付命令向國稅局查閱債務人之財產清單,並進行強制執行之動作;然若對方有異議,法院會通知您繳納裁判費用後,轉入訴訟程序唷!

 

阿崴 104-07-06 01:26
回覆 顏寧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建議您可先向法院非訟中心聲請核發支付命令,若債務人於收到支付 ... (恕刪) 感謝顏寧律師的建議^^

 

阿龍 104-07-05 15:14

律師您好 

本身任職於私立高中

因為身體因素必須向學校提出辭呈

而學校認定違約離職,需要捐助15萬違約賠償金至學生獎助學金專戶

但是我所要辭職的聘約是從104年8月1日起聘(4月初與學校簽下新聘約)

我會依上一個聘約工作至7月31日

問題來了

本身認定15萬違約金過高,已經申請法院進行調解

但是學校的離職手續卻要求必須先繳納違約金後 才能辦妥離職手續

也就是說 學校在離職手續上頭刁難

本身不是不付違約金而是認為太高

該怎麼辦?

是提起刑事訴訟 <刑法304條 強制罪> ?

還是民事訴訟<民法148條 權利行使>? 

以上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應不能如此聯結,建議向教育局提出申訴,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文賢 104-07-04 20:25

以對我假扣押了 我要先找法扶詢問如何更生 因為我沒能力償還

還是先找債權人談談

我要如何做才是對我才是最好的方法 謝謝

接下來我等收強制執行嗎 支付命令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7-04 22:31

您好,若僅為假扣押而未有收受任何之民事起訴,建議可向法院聲請限期起訴。

隱居 (邵勇維律師) 104-07-04 17:56

又到了七月,青春專案到了,婦幼隊及少年隊認識的警察說又要去賺積分了。這個時候警方特別會去抓兒少性交易防制條例的案件,主要是與未成年女子性交易以及使用BT類似p2p原理看未成年女子性交影片,

之前有網友看英明國中打手槍的被苓雅分局移送,我一審辯護判無罪,現在上訴二審中,兒少的有二審被判二年八個月,我上訴三審後撤銷發回,二審再委任我,改依強制罪判六個月緩刑二年,其餘兒少性交易案件大部分都是自己要認罪協助爭緩起訴處分(對他們來說一審爭無罪太折磨人)。

所以還是請網友們暑假期間要謹慎為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