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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嘉 102-09-01 22:36
律師大人你好: 有些探視權的問題想請教律師大人 1:擁有探視權的一方若是不願意與擁有監護權的一方協議探視時間.而是想要看小孩就看小孩想帶走就帶走.此時我該往那個管道去與擁有探視權的一方協議探視時間! 2:擁有監護權的一方.是否有權力不讓擁有探視權一方的"家屬"看小孩.但願意在規定時間內讓另一方看小孩.
您好:您所提及的兩個問題就係涉及探視權的行使方式,原則上由夫妻雙方先協議,協議不成就僅能請求法院酌定,謝謝。
小嘉 102-09-01 22:36
律師大人你好: 有些探視權的問題想請教律師大人 1:擁有探視權的一方若是不願意與擁有監護權的一方協議探視時間.而是想要看小孩就看小孩想帶走就帶走.此時我該往那個管道去與擁有探視權的一方協議探視時間! 2:擁有監護權的一方.是否有權力不讓擁有探視權一方的"家屬"看小孩.但願意在規定時間內讓另一方看小孩.
您好:您所提及的兩個問題就係涉及探視權的行使方式,原則上由夫妻雙方先協議,協議不成就僅能請求法院酌定,謝謝。
小嘉 102-09-01 22:26
律師大人你好: 我有些探視權的問題想請教律師大人 1:另一方不願意協議探視權規定之時間.我應該如何做?是否該求助調解委員會還是有其他的管道. 2:擁有監護權的一方.是否有權力不讓擁有探視權一方的"家屬"探視小孩.但願意讓另一方探視小孩?
您好:您所提及的兩個問題就係涉及探視權的行使方式,原則上由夫妻雙方先協議,協議不成就僅能請求法院酌定,謝謝。
阿達 102-09-01 19:19

律師您好

我7月3日任職  8月5號領薪時

雇主扣除我1.2號那兩天薪資  當然也沒有全勤金  這理所當然

現在來了

因家突然有事所以在8月26日當天做完離職

雇主發薪時卻只給我工作天數的錢 也就是六日放假的錢等於不算

等於變成做幾天領幾天  這樣是否已經違法

謝謝

(公司月薪制)   

依您所述情形,雇主所為可能業已違法,您可向當地勞工局提出申訴。

勞動基準法第36條規定,勞工每七日應有一日之休息,作為例假。除應放假外,並應由雇主照給例假日工資(亦即員工雖無出勤義務,惟雇主仍應按日給付原約定之報酬)。換言之,所謂月薪資本質上是包含了例假日的薪資在內,若在離職時將例假日的天數加以排除而未給付薪資,應屬違法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阿Vin 102-09-01 15:54
律師您好 請問,我國中同學在我FB針對我的照片罵髒話:你的頭髮何激八,因為好打成何,所以又補一留言:好,請問這樣有構成公然侮辱嗎 ?他是國中生我可以提告嗎? 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對方之留言,仍可能會構成公然侮辱罪,雖然是國中生,但仍可以提告,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DAVID 102-09-01 13:41

請問律師:房屋在拍賣前有註記(民事訴訟返還所有權),如經拍賣後此註記是否會消失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要請求塗消註記,則需待到該案訴訟終結後,所以要視該請求返還所有權訴訟是否已經終結,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DAVID 102-09-01 13:07

請問律師:如果一間房屋因為目前有民事訴訟被對方註記,請問如果日後這間房屋法拍,那得標人移轉所有權後註記是不是會塗消掉移轉給新的所有權

呂文正 (凱文兔) 102-09-01 20:54

您好,

訴訟登記一則為保障債權人得向第三人追索,避免善意受讓之情事發生,一則是揭露交易資訊,倘該標的於訴訟進行中有移轉情事發生,第三人將知悉其極有可能於不利判決時受追償。倘訴訟終結,即可申請塗銷之,無待拍賣程序進行始塗銷

倘於標的嗣後拍賣時,將會塗銷所有的記載(如抵押權),而賣與買受人。

龍貓 102-09-01 03:04

律師大大您好,本人位於桃園市租賃一處套房,於前幾天的颱風因素,導致電腦損壞。

詳情…
我的電腦主機位置放於窗戶邊,因為窗戶從來沒有進水過…
卻因為這次的颱風意外,於窗型冷氣裝置?口處滲水進來
延著牆邊順流到床頭櫃及梳妝台
而導致房間積水。
因為我的電腦也在窗口下,而受到波及。
因為本人那天需要上班,所以回到家發現滿地都是水。

房東說…
那是屬於可移動式的東西,並沒有叫我一定要放置於那個位置,所以她無法賠償
還說既然是颱風天,我就應該要把東西移位。
還跟我說什麼如果颱風是吹西北風,雨就會潑進家來,如果是吹東南風就不會。
跟我說一堆地理位置的言語,老實說,我有點聽不下去。

我問房東,那是要叫我自認倒楣嗎?
她說,漏水你可以叫我來修理,可是電腦壞了跟我沒關係…

我想請問律師大大,這樣子我能請求部份賠償嗎?
應該如何做呢?麻煩律師大人給我一點意見。

煩勞各位了,也謝謝您們撥出時間閱讀這篇問題。

感謝~!再次感謝~!!! 

您好

颱風天非必然發生漏水,且出租人有交付合於約定使用、收益之租賃物與承租人之義務,若發生租賃漏水導致財務毀損滅失,應得請求損害賠償

可發支付命令請求賠償,亦可行使同時履行抗辯權,在未受賠償前,拒絕相當金額租金之支付。

熊熊 102-08-31 23:20
觸犯個資法及為造文書罪名附帶民事求償求償金額有無上下限 損害程度如何認定 可以同時附帶精神賠償嗎 若台哥大員工無力負擔可要求僱主代位求償嗎 車馬費如何認定因為我們是自行開車前往無法提出收據 律師費目前沒有 我幫他書寫狀紙可以列入文書費一起求償嗎 因為是朋友關係不好意思向他要 如果可以從民事求償獲得我可以接受他的補償否則我不會要他錢 但幫他寫狀紙真的很費神 還好有吳大律師指導 謝謝你 辛苦你了
您好 侵害姓名權、名譽權主要是主張非財產上之損害(即慰撫金),精神上痛苦的賠償金額無標準可言,這部分可以自行主觀認定為訴之聲明,再由法官為適當裁判。而財產上損害可以計算因受調查所增加之支出,及減少之收入,但不包括賠償民事一、二審的律師費用(此部分依法非必要)。至於為朋友寫狀費用問題,視朋友意願而定。
102-08-31 22:16
律師你好 情形是這樣的,一個月多月前晚上凌晨在小路上他有看到一台機車也有禮讓他先過,在換他要過去時一台沒開車燈的騎士過來了弟弟沒有看到他所以兩台就撞上了,弟弟只有外傷但機車前面都壞了,對方傷比較嚴重還在昏迷,但現場都有拍照存証,可是今天和對方家人約私下談,他們還說因有帶一位懂得這方面的人來講,而我們只有帶保險員,對方說是我們的錯,因他們經濟不是很好要我們一天支付兩千元的看護費,但我們自己也不是很好過要怎麼一個月拿出6萬元,而且連付到什麼時候都不知道,那我想請問一下對方都還沒清醒沒做筆錄就可以說是我們的錯嗎?主因不是他們沒開車燈嗎,因為我們也沒錢賠,而且為什麼可以一方認定是我們錯可以直接等到讓法律去做判決嗎? (弟弟滿18,但未滿20) 不好意思因為我們都不懂,到底怎麼做對我們才是好的 真的很需要幫忙,謝謝你
1.還是先申請鑑定 2.等鑑定報告出來後要談和解再來談 3.現在可以要蒐集一些現場相關證據資料 將來訴訟鑑定時都會用到
金猴子 102-08-31 15:35
你好˙我叫阿成˙請問一下因我朋友ㄉ電話號碼被冒用網拍,然後警察有發公文通知到案說明,但我朋友跟著她媽媽三度遷居,所以沒收到公文,所以警察直接送法院審理,然後法院通知也沒收到,直接給我朋友定詐欺罪˙˙這是台南部分。 最近台中又發生案例跟台南一樣,我朋友有去做筆錄才知道我有台南這一條,現在這警察說重新整理送法院在通知我朋友到案說明˙˙請問如果我朋友去法院會有事嗎?問題電話號碼是我朋友的但帳號不是我朋友了,且我朋友有輕度智障怎可能做這些事呢?然後對方冒用電話打會有通話記錄嗎?這支號碼我朋友還在用對方是怎麼冒用? 台南跟台中會不會同一集團呢? 我朋友一直在台北上班做看護工作,怎可能跑去台南台中呢。 請問律師去法院會有事嗎?然後要怎麼處理這件事呢? 謝謝律師... 。
您好: 建議您朋友一定一要到案說明,並請您朋友準備一些認為目前對您朋友有利的證據,到庭去說服法院這些事發的經過都與您朋友無關。
金猴子 102-08-31 15:15

你好˙˙請問一下因我朋友ㄉ電話號碼被冒用網拍,然後警察有發公文通知到案說明,但我朋友跟著她媽媽三度遷居,所以沒收到公文,所以警察直接送法院審理,然後法院通知也沒收到,直接給我朋友定詐欺罪˙˙這是台南部分。

最近台中又發生案例跟台南一樣,我朋友有去做筆錄才知道我有台南這一條,現在這警察說重新整理送法院在通知我朋友到案說明˙˙請問如果我朋友去法院會有事嗎?問題電話號碼是我朋友的但帳號不是我朋友了,且我朋友有輕度智障怎可能做做這些事呢?然後對方冒用電話打會有通話記錄嗎?這支號碼我朋友還在用對方是怎麼冒用?
台南跟台中會不會同一集團呢?
我朋友一直在台北上班做看護工作,怎可能跑去台南台中呢。
請問律師去法院會有事嗎?然後要怎麼處理這件事呢?
謝謝律師... 。

金猴子 102-08-31 15:03

你好˙˙請問一下因我朋友ㄉ電話號碼被冒用網拍,然後警察有發公文通知到案說明,但我朋友跟著她媽媽三度遷居,所以沒收到公文,所以警察直接送法院審理,然後法院通知也沒收到,直接給我朋友定詐欺罪˙˙這是台南部分。

最近台中又發生案例跟台南一樣,我朋友有去做筆錄才知道我有台南這一條,現在這警察說重新整理送法院在通知我朋友到案說明˙˙請問如果我朋友去法院會有事嗎?問題電話號碼是我朋友的但帳號不是我朋友了,且我朋友有輕度智障怎可能做做這些事呢?然後對方冒用電話打會有通話記錄嗎?這支號碼我朋友還在用對方是怎麼冒用?
台南跟台中會不會同一集團呢?
我朋友一直在台北上班做看護工作,怎可能跑去台南台中呢。
請問律師去法院會有事嗎?然後要怎麼處理這件事呢?
謝謝律師... 。

熊熊 102-08-31 14:45
吳大律師再次感謝你不吝惜及耐心的幫大家解決法律問題 請問附帶民事賠償的期限是如何規定 研判檢查官可能起訴的罪名偽造文書罪因為證據相當明確關係 另外還有其他電信行職員無故將個資洩露給歹徒之防害秘密罪等可能必需再舉證 而且本人在狀紙上有提供線索供檢察官及電信警察調查 如果同時掌握歹徒其他罪證是否會一併起訴呢
您好 民事求償時效為二年,自知悉侵權行為人及損害發生之時點起算。至於檢察官起訴何罪名則由其自行認定,當然如果你掌握其他罪證交予檢察機關,自然是多多益善,對民事求償也越有幫助。
小惠 102-08-31 14:27

主旨:有關 台端於網路刊登販售 "韓國 OK蹦"醫療器材廣告,疑涉違反藥事法相關規定,請 台端於XXX年X月X日X時整,前來本局3樓食品藥物管理科說明,請 查照.

1.請問聞中提到陳述書,我一定要先準備好帶過去嗎?內容我該寫些什麼?

2.上網看了一下,好像至少都要罰3萬元以上,但是一包OK蹦,利潤才10幾元,卻要罰到3萬,真的罰得很重,很難負擔得起!請問除了到案說明的態度外,有沒有什麼情況可以讓承辦人可以從輕裁處,或網開一面再給我次機會,還是說只要到案說明就一定得罰了?

3.請問商品若說是國外旅遊帶回來的,用不到才PO上網,這樣會不會因為"醫療器材輸入"的關係,反而最加一等?

煩請各位律師幫幫忙,讓我知道該如何處理才較為妥當,感激不盡~

Cher 102-08-31 12:49
律師您好: 我在月初有進行自體脂肪豐胸手術,術前諮詢過醫師抽脂後對抽脂部位的凹凸不平問題, 醫生她經驗和技術已經沒有這方面問題,部位會水腫需穿朔身褲即可。 也詢問到豐胸後的差異,醫師說是豐胸不能像放水袋一樣大的非常多,但可大1~1.5個罩杯。 我覺得醫生很有自信及專業的樣子、該診所也沒有什麼負面新聞,我便去手術了。 術完抽脂的腿出現凹凸不平、橘皮,胸部也沒有像醫生說的程度‧‧‧ 有找醫生,她說要回診所按摩且說那是正常的,問過別醫生,別醫生是說抽脂手術沒做好‧‧‧需要重做或按摩來進行體雕‧‧‧ 像這樣的情形我該如何利用法律途徑維護我的權利? 或者有哪些爭取我的權益的處理方法?謝謝~
回覆 Cher 的發言內容:
律師您好: 我在月初有進行自體脂肪豐胸手術,術前諮詢過醫師抽脂後對抽脂部位的凹凸不平問題, 醫生 ... (恕刪)

您好,

醫療疏失所涉及之法律責任,可以告對方業務傷害刑事責任,如舉證完成,罪刑成立,則可以請求附帶民事賠償訴訟過程中,舉證很重要,消費者要努力舉證,勝訴才比較有望。如對方重視名譽,擔心訴訟影響業務,或許會想要私下和解,但最好還是透過訴訟調解和解,以免反被告詐欺

暫覆如上,如有任何問題,尚請不吝來電賜告。

陳麗雯律師 敬上

泓廷商務法律事務所

www.omniservice.com.tw

Tel:02-8809-1122

 

梁維珊 (美女律師) 102-09-01 11:27

您好,這部分請您確認一個問題:您是希望身體狀況回復原狀,並請求損害賠償?或是單純就是想告醫生刑事?

如果您的重點是希望自己能回復原狀,並且達到原來醫生說的可以達到的最佳狀況,則這部分建議您請律師協助邀請醫生來律師事務所商談,如醫生不願意到所商談,則委請律師發給存證信函律師函,倘醫師更不願出來面對,再行提告民事損害賠償訴訟

刑事訴訟的部分,雖然您的身體狀況未達預期,然兒是否達到傷害罪的要件,從您提供的資料來看恐嫌不足。

以個人經驗來看,不建議與醫師撕破臉,少輸為贏,好好談,請醫師出來面對,比撕破臉讓醫師撤照(況且如果未來我方敗訴,醫師更不會出來面對了)對您來說更有意義。

加油!如有任何進一步的問題,歡迎聯絡。

梁維珊 (美女律師) 102-09-03 09:06

 非常感謝您昨天晚上的email,但您的email好像無法接收回信(yahoo.com),建議您親自來電與律師約諮詢時間喔^^

陳華明 (律杏) 103-02-21 19:34

 若您要由法律途徑解決, 請先思考因抽脂造成的結果不如人意, 您因此受有什麼損害? 可以是財產上的和精神上的損害. 其次, 醫師在抽脂過程中有無過失? 特別是違反抽脂手術之醫療常規? 這些都是要看病歷才能判斷的. 所以證據保全的工作很重要. 當然您也可以先提出業務過失傷害訴訟, 由檢察官來調查並審認, 但實務上來說, 通常不容易成立. 另一種方法就是向衛生局或當地醫師公會申訴, 來進行調解, 但醫醫相護的疑慮又難以去除. 建議或可先走調解, 不成再提起刑事訴訟民事訴訟.

雁子 102-08-31 12:36

您好:

我於102年3-4月份兩個月期間幫朋友販賣k他命,後來我就去台中工作了,那七月底休假回來,於102年8月初被拘提到案,那因為當時電話已被監聽且多位朋友也皆已承認,所以我也承認販賣k他命的部分,且有吸食k他命也有驗尿,開簡易庭後以五萬元交保..後來警方希望我能夠轉為秘密證人,所以隔沒兩天我連續做了第二份及第三份的筆錄,也配合檢方聯絡至另一名嫌疑人拘提到案~警方說我配合度高,會向法官說明我配合度高~希望法官能在這個部分減輕我的刑責!

 

那原先想要請律師,那警方說到時候再請免費律師陪同即可,結果昨天收到傳票,開庭時間為9/4日下午,加上這兩天假日,我怕來不及請免費律師,那我想請問這種情況是否會在第一次開庭就被送去勒戒或是收押?如果會的話, 我也得先將家裡的私事先處理交待好!因為有人說會,有人說不會,所以我很煩腦~!!

回覆 雁子 的發言內容:

您好:

我於102年3-4月份兩個月期間幫朋友販賣k他命,後來我就去台中工作了 ... (恕刪)

您好,

看來您是配合的被告,第一次開庭,理論上應該不會馬上送勒戒或收押,會等判決確定後再通知執行。

暫覆如上,如需進一步協助,尚請不吝來電賜告。

陳麗雯律師 敬上

泓廷商務法律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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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l:02-8809-1122


雁子 102-08-31 14:50
回覆 陳麗雯律師 的發言內容:
回覆 雁子 的發言內容:
< ... (恕刪)

謝謝妳的回覆,因為當初一步錯皆步步錯,我也勇於接受法律對我的刑責,當然人都是自私的,總是希望能夠在自保的情況下能夠將刑責減到最輕~但一方面因為我長期十幾年來都有在吃安眠藥的習慣,也有憂鬱症的病歷,但這都還好,因為睡眠障礙也是因為長期工作累積下來造成的壓力,是一般的會計工作!那就算到時候有收押或是勒戒(我只有第一次吸食,並不是長久累積的),那如果造成睡眠品質上的礙障我不知道該如何解決,另外,我....生理期來都痛到必需去醫院吊點滴,像這個部分如果我真的假如有被收押的話,我該如何提出?

vivi 102-08-31 02:34

公司在我一開始進去時未替我加保勞健保,過了大概四個月才保,後來因為一些不愉快離職後有去勞保局申訴,之後公司委託律師律師函,內容主旨說我未依法規定前十日預告離職(我是前八天提離職,對方也同意,因公司無書面資料所以都是口頭提離職)

然後也調閱我和同事之間的skype群組(5人)的歷史紀錄說我構成刑法誹謗罪責與公然侮辱罪責(skype帳號是公司每人都設類似的但密碼是自己設的,對方沒有我們的密碼似乎是從網路紀錄調閱並下載我們對話內容)

也說我疑似利用公司資源私下接案涉及刑法背信罪與民事侵權行為(我曾在skype跟同事說過我接了某某case,但是朋友介紹沒有利用公司資源也沒有用公司網路接洽客人甚至case的工作時間並不是在上班日)

最後要求我在五日內交還員工網路帳號密碼(不知是否為skype的密碼)與賠償新台幣五萬元整

 

 

請問雙方都同意的情況下(有人證)離職一定得十日前提嗎?

雖然是公司網路但他未經過我們允許可以擅自調閱我們的歷史紀錄看嗎?

skype不像fb或公開的社群網站可以構成誹謗公然侮辱嗎?

目前收到這封信函那我該如何做處理?

 

謝謝解惑

回覆 vivi 的發言內容:

公司在我一開始進去時未替我加保勞健保,過了大概四個月才保,後來因為一些不愉快離職後有去勞保局申 ... (恕刪)

您好,

離職已經雙方都同意,就不一定要十日前提。

雖是公司網路,除帳號是公司設的或業務專用,如是您私人設的,且密碼是您設的,不知為何公司可以看到?是否有妨礙祕密的問題,可以探討。

誹謗不一定要公然,要有”意圖散布於眾”的事實存在,視個案而定。

收到信函,理應回信,以免被視為默認。回信方式,可以存證信函律師函之方式為之。

暫覆如上,如需進一步協助,尚請不吝來電賜告。

陳麗雯律師 敬上

泓廷商務法律事務所

www.omniservice.com.tw

Tel:02-8809-1122

102-08-30 17:32

本人在BBS版上發言時,有以下這段話 :

-----------------------------------------------------------------------------------

" 對方ID "你直接舉例國外哪個民營售電便宜、維修效率高、線路損失低的,不要跳針了

他媽的舉不出來在那東扯西扯,就這水準還113

------------------------------------------------------------------------------------

因為使用筆記本複製貼上,在發言時沒注意到有"他媽的" 這三個字

發文完後立即編輯修掉,底下其他人的回應也沒看到;

但對方有看到並表示要寄存證信函

 

個人在尋找法條時找到

第 309 條 (公然侮辱罪)
公然侮辱人者,處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
強暴犯前項之罪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第 310 條 (誹謗罪)

第 311 條 (免責條件)

我想請教律師,我的文字在立即編輯修飾後,有構成公然的程度嗎?

這樣的言語是否有涉及以上甚至其他法條?

夢夢 102-08-30 16:50
請問大律師: 7月23日掛號郵寄訴狀到地檢署..地檢署來函要分局協助調查.於是8月7日去警局作筆錄..至今都沒有收到地檢署寄來的要開偵查庭的通知單?請問到約何時才會收到地檢署的偵查庭單子呢?目前都沒有收到偵查庭的單子正常嗎?要如何上網查詢進度呢?謝謝
施嘉鎮 (施嘉鎮) 102-09-04 09:47
夢夢小姐,您好!開庭的日期還是依檢察官辦案進度而定,建議您可以致電承辦股別的書記官,告知您的案號並詢問是否已排定下次庭期,會得到比較確切的答覆喔。謝謝!
夢夢 102-08-30 16:49
請問大律師: 7月23日掛號郵寄訴狀到地檢署..地檢署來函要分局協助調查.於是8月7日去警局作筆錄..至今都沒有收到地檢署寄來的要開偵查庭的通知單?請問到約何時才會收到地檢署的偵查庭單子呢?目前都沒有收到偵查庭的單子正常嗎?要如何上網查詢進度呢?謝謝
蘇淑珍 (蘇律師) 102-09-10 18:30
如果最近的進度是在警局做筆錄,建議您可以打電話去詢問當初負責的員警,詢問是否該案是否已經移送到檢察署偵辦了
夢夢 102-08-30 16:49
請問大律師: 7月23日掛號郵寄訴狀到地檢署..地檢署來函要分局協助調查.於是8月7日去警局作筆錄..至今都沒有收到地檢署寄來的要開偵查庭的通知單?請問到約何時才會收到地檢署的偵查庭單子呢?目前都沒有收到偵查庭的單子正常嗎?要如何上網查詢進度呢?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首先您要確認您是否為被告,您可以打電話向繫屬的地檢署詢問有無股別案號,若有,再依股別打給書記官詢問,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夢夢 102-08-30 16:48
請問大律師: 7月23日掛號郵寄訴狀到地檢署..地檢署來函要分局協助調查.於是8月7日去警局作筆錄..至今都沒有收到地檢署寄來的要開偵查庭的通知單?請問到約何時才會收到地檢署的偵查庭單子呢?目前都沒有收到偵查庭的單子正常嗎?要如何上網查詢進度呢?謝謝
林立捷 (林律師) 102-09-13 15:02
您好: 是否要開偵查庭,檢察官會看情形而定,有可能不開就結案,也有可能拖個一年後突然結案。可以打電話問書紀官進度,但也許因偵查不公開,不會透露太多,頂多知道在偵查中或結案否。若要催開庭,可以寫陳報狀請檢察官開庭審理,但檢察官通常很討厭收到這種陳報狀。
夢夢 102-08-30 16:46
請問大律師: 7月23日掛號郵寄訴狀到地檢署..地檢署來函要分局協助調查.於是8月7日去警局作筆錄..至今都沒有收到地檢署寄來的要開偵查庭的通知單?請問到約何時才會收到地檢署的偵查庭單子呢?目前都沒有收到偵查庭的單子正常嗎?要如何上網查詢進度呢?謝謝
1.檢察官辦案沒有一定時間進度 2.你可以打電話問書記官 關於這案件 檢察官是否有甚麼指示
夢夢 102-08-30 16:44
請問大律師: 7月23日掛號郵寄訴狀到地檢署..地檢署來函要分局協助調查.於是8月7日去警局作筆錄..至今都沒有收到地檢署寄來的要開偵查庭的通知單?請問到約何時才會收到地檢署的偵查庭單子呢?目前都沒有收到偵查庭的單子正常嗎?要如何上網查詢進度呢?謝謝
呂文正 (凱文兔) 102-09-01 19:52
您好 按您陳述,您的案子目前發交調查,故須待警察調查結束後, 完成調查報告呈給檢察官之後,才會有後續的動作。 然基於偵查不公開,偵查中案子難以捉摸偵查進度, 有時快的話三個月結案,慢的話亦可能拖個半年一年。
Wendy 102-08-30 13:59

諸位熱心的律師您們好:

小妹在網路平台上經營商店,初期經營時,因經驗不足碰到一名C小姐自稱為A公司員工,以舉辦公司內部大型試吃會的名義成功騙取了免費試吃品,事後小妹多方求證確認C小姐並非A公司的員工,且C小姐在該網購平台上使用相同手法已欺騙眾多商家成功,於是小妹向網購平台提供檢舉網購平台輕忽事情的嚴重性,將所有檢舉商家的名稱資料擅自提供給C小姐,讓C小姐得以向所有檢舉商家聯繫。

事後C小姐已遭網購平台停權,但提出檢舉的商家相當擔憂C小姐會心生怨恨而有報復行為,請問諸位熱心律師大哥大姐們,網購平台是否已涉及違反個資法了呢?若C小姐真的有騷擾檢舉商家的行為,該網購平台是否要負起連帶責任呢?

希望有熱心律師大哥大姐們能為小妹解惑,小妹在此先行感謝。

您好

若該網站業者將檢舉人資料洩漏與被檢舉人,可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29條之規定向該網站請求損害賠償。亦可依同法第47條之規定向縣(市)政府提出檢舉

韋瑞 102-08-30 12:08
我是女方的老公、我只知道對方的行動電話。 證具是行車記錄器只錄到聲音、所錄聲音兩人都是在車上停紅燈和車子行進間、 發現時老婆當下有承認有發生過性行為、現已打死不承認 在車上兩人像熱戀中的情侶一樣、以下是在車上曖魅對話。 女方接電話完後 男方:是妳阿那答。。(這樣男方算知悉女方有婚姻關係存在嗎?) 女方:不是、阮阿娘。 男方:妳自已說的阿,可以當面做為什麼要用LINE做愛。 女:哦 女方:曖呦看完了沒,很晚了餒。 男方:阿等一下麻是愛繼續(台語)。 女方:ㄟ幹麻玩我肥肉你不是也有。 男方:你很奇怪餒我玩也不行,摸不行哦都不行。 女方:那我可以哦!你覺得如何。 男方:伸懶腰的聲音。 女方:馬上回ㄟ。 男方:笑。 女方:您很壞ㄟ。 男方:那裡壞。 女方:幹麻啦,好久沒摸到它了。 男方:真的嗎? 女方:對阿。 男方:我也好久沒摸到它了。 女方:那有你剛剛摸好幾下。 男方:我有摸到頭頭嗎? 女方:嗯哦。 男方:我有沒有好久沒摸到了。 女方:嗯開車啦。 男方:你剛剛有摸到我沒有摸到。 女方:嗯(笑),太過份了你怎麼可以這樣,借人家摸一下會怎樣阿。 男方:好。 女方:會、會怎樣。 男方:怎麼樣:。 女方:你要開車麻厚你這樣很危險餒,你的電話啦。 男方:因為一隻手在這忙,原來這裡還有一隻手哦。 男方:有親的聲音。 女方:喂你真的很過份餒。 男方:綠燈綠燈綠燈了。 女方:趕快開車、開車。 男方:好阿、牽牽。 女方: 牽好阿、j是舍(台語)、暗笑。 女方:怎樣啦受不了了厚、幹麻閃。 男方:你到底想怎樣那個排骨飯。 女方:您幹麻閃先回答我。 男方:你到底想怎樣那個排骨飯(笑)。 女方:你要幹麻。 女方:笑。 男方:我跟你講。 女方:ㄟ。(疑是男親女) 男方:阿你不要晚上來做愛,(站那麼久阿、台語)意思私處翹很久。 女方:n~n~恁阿娘不是說(台語)好不容易。 女方:哦、借我Call他一下會怎樣,你先讓我Call完在跟你回家。 男方:好、好。 女方:你說好。 女方:阿就沒有人看到阿。 男方:哦那你的意思是我吃飯我可以這樣翹起 來就對了(台語)。 男方:小姐你不是說愛卡淑女、我好歹麻是盤腿娘,你是歸ㄟ安餒(台語)。 女方:阿就沒有人看到阿。 男方:你的意思我吃飯可以這樣翹起來就對了(台語)。 女方:吃飯不行啦(台語)在裡面又沒有人看到。 男方:所以你也是做表面的吼。 女方:就沒有人會看到會怎樣。 男方:那你的意思是沒有人看到就可以做壞事。 2013年8月24日晚上23點14分14秒到男生家附近停車場。 在男方家快2小時 8月25日晚上01點06分43秒女要離開 男方:各一介(台語)。 女方:不要鬧啦,捨不得我回家阿。 男方:嗯。 兩個一起笑。 女方:這樣子吼,別鬧啦這樣子。 男方:直直彎過去就好(指車) 男方:您看差有夠小哦?(台語)。不知指什麼 女方:你在這樣子。 男方:好好好我開玩笑的(台語)9點麻吼,你給我記住(台語) 2013年8月25日晚上01點22分02秒女方回到自家。 這些是較清楚對話。 我可以控告他們兩個什麼嗎? 我只想告第三者可以嗎? 我可以訴請離婚嗎?成功機會大嗎? 請律師大人幫幫忙感激!
您好

您好:

據您所陳述的內容及您所提問的問題,提供以下之建議

1. 刑事部分:您必須先向兩人提起通姦罪的告訴,之後再撤回針對配偶之部分,如此一來就可達到您想單純只告第三人之目的。但由於這是告訴乃論之罪,您必須自知悉時起,於六個月內提起告訴,始為合法。

2. 民事部分:據您所提起的對話內容,若您的配偶與他人有合意性交的話,就構成民法第1052條第1項第2款的離婚事由,但如果您有事前同意、或事後宥恕或知悉後已逾六個月,即不得請求離婚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martin 102-08-30 09:57

律師您好 我們住在一棟超過30年的老公寓 沒成立管委會 30年來都有委請清潔工洗樓梯

         其中有一戶人家 這20多年來 都把房子租給房客 結果房東房客互推 都不繳清潔費

         現在 他兒子媳婦自己搬進來住 結果還是推給他爸媽 說屋主不是我 要收找我爸媽去

         對於這種惡質的鄰居 如何對付 讓他乖乖繳錢 每月每戶230元

發存函要求限期繳納,如仍未繳,向法院聲請核發支付命令

以上供參。

Joanna 102-08-30 09:28

律師您好~
我想請問您如甲方(買方)與乙方(果農賣方)簽定簡式合約,約訂購買果農種植的水果,
但乙方僅出貨一次後就不再出貨,因對方回覆其他人以較高的價位向他購買了,請問這樣違反買賣合約中的那條適用法條呢???

另如買方以宅急便貨到付款方式買水果禮盒,但再三找藉口拖延付款已逾二個星期,請問這又是違法了哪些法條???

沈恆 (沈律師) 102-08-30 09:43

您好!是否有約定乙方所有產品都必須賣甲方?違約如何處罰?這要看您具體簽約的條文內容而定。已交貨,若無約定付款期限,您在催告期滿後,對方就要負遲延責任。以上謹供您參考。

Joanna您好,

 

一、乙方僅出貨一次就不再出貨,其所負之責任應視買賣合約之規定判斷(例如解約事由、損害賠償範圍)。

二、倘按民法規定,甲方得主張有可歸責於乙方之事由,要求乙方負損害賠償責任(包括所受損害與所失利益)。

三、以宅即便付款買禮盒,對方遲延給付,得催告命其給付。倘仍不給付,得解除契約,要求返還價金。

倘若還有任何問題,歡迎撥打電話0973162871(電話諮詢免費),或email: miracle1222@gmail.com。也歡迎您攜帶所有資料至律師事務所,由律師為您量身打造最適合您的策略。謝謝您!

 

家旭敬上

 

若以上回答對您有幫助,還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謝謝您!

Joanna 102-08-30 09:24

律師您好~
我想請問您如甲方(買方)與乙方(果農賣方)簽定簡式合約,約訂購買果農種植的水果,
但乙方僅出貨一次後就不再出貨,因對方回覆其他人以較高的價位向他購買了,請問這樣違反買賣合約中的那條適用法條呢???

您好

若該合約屬於繼續性供給水果契約,應先視簽立的買賣契約中有無違約金之約定。若有得經依違約條款請求違約金,若無約定,得依給付遲延之規定請求損害賠償

小傑 102-08-30 04:16

想請問律師
網路上有 A.B.C. 三人


(A) 因為某些事故所以在自己的網站發表一篇心得文章
後來 (B) 把 (A) 的文章原封不動的複製到B自己的網站上
但是該篇文章不論在 A或B 的網站中都並無提到我
數個月後
不知何故忽然冒出一群人看到 (B) 的文章後
開始出現大量的網友無故跑來罵我
----------------------------------------------------------------
另外 (C) 也在看完 (B) 的文章後,跑去看了 A 的文章 (雖然文章一樣)
但後來 (C) 也張貼了 (A) 的文章到C自己的網站上
同時C更寫明看了文章以後說
【 看玩這個讓我有股衝動想錄一個視評來砲他】            (就是砲我)

【你看看ㄅ!!我說真的我真的蠻想錄一個視評嗆他的!!】
此兩句話一出又再次引來更多網友無故跑來罵我
----------------------------------------------------------------
我想請教一下律師,雖然只有C發表激烈言論
但ABC三者的 (A) 的原文 都並無提及到我
但 B.C 卻使我無故受到不知名多數人的謾罵
我是否可以針對 B.C 兩者做出什麼警告或行動?

因為整件事根本與我無關,非常的莫名其妙,但確實已造成我的困擾

102-08-30 00:35

律師您好:

我是商家,日前與一間咖啡店完成了一筆買賣,貨品已經先送達咖啡廳,事隔將近一個月後,我們才收到貨款,但卻發現金額不符,我mail請他補足後,他卻說差額$30為匯費,應由店家自行吸收,請問這是正確的的嗎?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8-30 09:30
回覆 婕 的發言內容:

律師您好:

我是商家,日前與一間咖啡店完成了一筆買賣,貨品已經先送達咖啡廳,事 ... (恕刪)

匯費是由買家自行負擔。他可以拿現金給你,是他要選擇匯款的。

如果您在南部,可委任本所處理後續訴訟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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匯費一般是由匯款的人負擔,除非你們另有約定。

阿精 102-08-29 23:31

律師您好: 上個月在實驗室因為我實驗操作不當,因此被學長罵,但是他罵我x! 以及說下次要把酸液從我頭上淋下去.... 第二天我在走廊上遇到同一個學長,他看見我就走過來把我擠壓到牆上不讓我走路,並且繼續對我咆哮...這次更罵我三字經以及其它的話! 後來又一直擋住我不讓我離開實驗室... 並且他犯後態度不好,雖然不再有任何動作..但在背後偷抹黑我.

我想請問的是: 可以先去警局備案,先讓那位學長作筆錄..我想要在之後在半年內提告,但不是現在..那麼在這期間,警察會來傳我到案嗎? 另外,實驗室有其它人聽到,但是他們的關係與學長親近..且還沒畢業,因此替我作證的機會幾乎不可能了..這樣子還有提告勝算嗎? 這種案件從處理到結束大致上要多久時間?最糟的狀況是甚麼呢?

 麻煩律師替我解答了! 謝謝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8-30 09:36
回覆 阿精 的發言內容:

律師您好: 上個月在實驗室因為我實驗操作不當,因此被學長罵,但是他罵我x! 以及說下次要把酸液 ... (恕刪)

等你有證據才能提告

如果您在南部,可委任本所處理後續訴訟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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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件建議您先行釐清有沒有辦法舉證證明您所提及的事實(有沒有人在場看到事發經過?在您的認知其中有沒人會出面誠實作證?),否則恐怕屆時提告告不成,還會有遭到對方反過來對您提出誣告罪告訴之風險。

本件建議您就相關事實與律師進一步討論,研議後續可行之法律途徑,以維護您的權益。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小宇 102-08-29 23:23

律師大人您好,我是新竹的大學生,我朋友跟我說他收到新北市法院寄的傳票,內容是過失傷人,但,他這一陣子根本沒去過外縣市,也沒與他人發生口角爭執或行車糾紛,以他的為人也不像會隨便去得罪別人的,我想請問一下:

                  1.法院有可能會寄錯傳票嗎?

                  2.法院是如何知道我們的連絡資訊的?

                  3.如果是法院出錯,我們該如何保障自己的權益呢?           

 您好:建議您的朋友先準時到庭,去釐清事實即可。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8-30 09:36
回覆 小宇 的發言內容:

律師大人您好,我是新竹的大學生,我朋友跟我說他收到新北市法院寄的傳票,內容是過失傷人,但,他這 ... (恕刪)

你可以打電話問書記官是什麼案件。

如果您不知如何處理,可委任本所處理後續訴訟事宜。

請到高雄律師-律通法律事務所官網按讚:http://lutong.myweb.hinet.net/

小宇您好,

建議您先打電話到法院詢問書記官(傳票上有電話號碼),瞭解是怎樣的案子,會比較有頭緒。

何25 102-08-29 16:22

請問律師,我是否能利用下列此一方式做行銷策略:利用消費者在某家商店之消費發票

來本店消費即有折扣的方式做促銷呢?例如用招牌方式作公開之廣告行銷,是否會侵犯

該商店之商標權(如只用該店家名稱但未使用該店家的Logo)呢?感謝~~~

天空 102-08-29 14:32

律師您好,

1.請問非婚生子女的生父在未認領情況下是否還是有探視權?如果生母未接受生父的扶養費,但仍讓生父探視,會因為"實際的探視"而自然地構成"法律上的認領"嗎(即使未經過實際認領程序)?

2.請問監護權和生父是否認領有關係嗎?是不是認領就一定有扶養的義務,但不盡然有監護權呢?

3.如果生父有認領,生母最後不管因任何關係無法監護(死亡或是其他因素),是不是監護權就會歸生父?如果生父未認領,生母在無法繼續當監護人時,是否由生母的親人(像是父母)得到監護權呢?

**生母不希望生父認領,更不希望生父得到監護權

謝謝回答。

1.認領不需要任何形式 只要可以證明確實有認領意思通知到對方即可 將來有爭議 可能是確認親子關係存否的問題 2.認領後 生父母還是有監護權上約定的問題 如果無法協議 則可訴請法院裁定 3.如果是有血緣關係的父子 基本上是不可能完全無任何牽連

天空 102-08-29 16:34
回覆 張景堯律師 的發言內容:

1.認領不需要任何形式 只要可以證明確實有認領意思通知到對方即可 將來有爭議 可能是確認 ... (恕刪)

謝謝張律師的回覆。

"認領不需要任何形式 只要可以證明確實有認領意思通知到對方即可" 這個部分是指也不需要任何行政手續,像是去登記什麼之類的嗎?  "證明確實有認領意思"筆計挑來說是指什麼呢? 謝謝您。

Wendy 102-08-29 10:51

律師您好,

想請問一下上禮拜日我和男友在外面的時候發生劇烈爭執,他用力拉扯我的雙手時造成手臂嚴重瘀青及抓痕,今天已經是禮拜四了,想請問一下,當時我沒有去警局驗傷備案,不知道現在是否還可以? 

謝謝。

目前還在告訴期間內,當然可以提告或備案,另外就所受傷害部分仍應有醫院診斷證明或者驗傷單可以提出以供審酌為妥,謹建議您趕緊在目前傷勢仍在時前往醫院開相關證明,以利提告程序進行。

Wendy 102-08-29 10:47

律師您好,

想請問一下上禮拜日我和男友在外面的時候發生劇烈爭執,他用力拉扯我的雙手時造成手臂嚴重瘀青及抓痕,今天已經是禮拜四了,想請問一下,當時我沒有去警局驗傷備案,不知道現在是否還可以? 

謝謝。

隨時都可以去驗傷 但重點是如何證明這是因為對方傷害行為所造成

Amida 102-08-29 10:21

Dear 各位專業律師,

請教你們

就如同主旨..借錢的人說不用還,但債權人說他會還這樣要的到嗎?

一開始沒有要追討,不過債權人也說他一定會還..但兩人關係惡化

存證信函...有錄音..對方承認有借錢 也會還 這樣要的到嗎?

還請幫忙回覆了..謝謝

Amida

債務人的部分,依舉證責任分配,貸與人曾經表示同意不用清償的意思表示之事實,必須由債務人加以舉證證明,若無法證明的話,在法院認定上此項主張是被視為不存在而無庸審酌的,如此一來在貸與人握有足以證明借款事實存在的證據提供法院審酌的狀況下,法院基本上當然會判決債務人應返還借款

娃娃 102-08-29 01:15

律師您好 

前幾天看到新聞報導有人因為PO上網路徵求性交易的文章而被抓

小弟突然想到以前有去人家分享的招妓經驗談下面回應

但是尺度最多只有到 "謝謝分享 改天想去試試看"  或是 "謝謝分享 版主真幸運"

都是在感謝人家分享的ㄧ些句子

並沒有公開徵求援交 也沒有談到任何性交易資訊 當然也沒有真的跑去性交易

這樣算助長PO文的版友散佈性交易資訊嗎?

這樣已經違反而少法29條了嗎? 

因為小弟很後悔當初無聊亂留言,很擔心已經觸犯刑法會留下前科

雖然已經是好幾年前的留言,可是前幾天看到新聞後一直很擔心哪天

突然接到電話說我違反兒少法29條,如果去自首有機會不被起訴嗎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