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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勻 102-08-26 11:56
你好!若要申請強制扶養權程序為何?是要戶籍所在地還是居住地方的法院申請?申請此權一定要僱聘律師嗎?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民事訴訟並非一定要聘請律師為之,但其程序有其複雜性,您仍應自行衡酌,本件應以被扶養人之戶籍所在地為管轄法院,至於起訴之流程,可向各法院之服務台詢問,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小勻 102-08-26 11:51
你好!若要申請強制扶養權請問程序為何?居住地方與戶籍所在地不同是要向哪個地方法院申請?申請此權一定顧請律師嗎?謝謝
1.請求扶養 向受扶養人居所地或住所地家事法院起訴均可 2.法律沒有規定強制需要律師代理 但如果有需要當然可以請求律師協助處理
小五 102-08-26 01:07
律師你好: 我前陣子發生車禍,因為我是直行車那時是綠燈,那台車突然右轉撞到我,撞到後他把我的摩托車 牽到旁邊,我叫他報警,然後我門有調解兩次都不成,結果我提告檢察官問他時他說他要申請 鑑定報告,過了一段時間接到檢察官起訴書,又過了一個月了卻接到請盡速傳送鑑定報告的公文... 我真的一頭霧水了...我接下來該怎麼做..請律師解答 謝謝...
1.案件看來已經起訴 你就等法院通知開庭 你是屬於告訴人地位 將來可能也被傳喚當證人 2.如果有鑑定 可將鑑定結果呈報給公訴檢察官
笑笑 102-08-26 01:02

請問我們是一群大學生 暑假去一個營隊打工 一個梯次五千元 網路上寫說一天一千元 換算時薪125 

行前訓練也會支付薪水  但是跑營隊時 實際工作時間超過十小時 甚至到十二小時

調解時 資方也很強硬地說不會給多的錢 另說一梯五千元是包含食宿交通的費用  但是一開始時完全沒有提到 請問我們該如何去爭取我們的薪水  該去法院訴訟 還是該去申請仲裁?  因為我們都沒有錢

所以怕打官司律師費扣掉最後也拿不到錢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8-26 09:42
回覆 笑笑 的發言內容:

請問我們是一群大學生 暑假去一個營隊打工 一個梯次五千元 網路上寫說一天一千元 換算時薪125 ... (恕刪)

你這案件基本上是勞基法工薪的問題,如果低於法定工資,雇主頂多罰錢,而你有無權利請求,必須看契約而定。

如果您在南部,可委任本所處理後續訴訟事宜。如不委任,請到本所官網按讚:http://lutong.myweb.hinet.net/


小彩 102-08-25 21:05

我大姐   跟她前夫  生有一個2歲兒子
我姐夫因外遇導致雙方離婚   雙方協議離婚時候   我姐夫堅持要孩子監護權
由於我姐曾經幫我姐夫處理很多債務  以及我姐夫外遇自知理虧的關係
所以那時候  雙方在離婚協議書約定
監護權歸我姐夫 我姐只有探視權  但也由我姐夫一方  負擔全部的扶養費用

沒想到最近  我姐接到  法院通知 
我姐夫  居然以雙方兒子為原告  他為監護人
跟我姐起訴請求給付一半的生活扶養

我姐氣不過   跟姐夫連絡  我姐夫居然說  當初離婚協議是大人的事
小孩法律上有權利跟妳要扶養費  就掛斷電話

請問  我姐夫這樣主張  有法律上的理由嘛?
我們又該怎麼答辯呢? 

感謝各大律師的幫忙回答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8-26 10:35
回覆 小彩 的發言內容:

我大姐   跟她前夫  生有一個2歲兒子
我姐夫因外遇 ... (恕刪)

小孩有權主張你必須支付小孩的扶養費。

至於你該如何主張,如果您在南部,可委任本所處理後續訴訟事宜。

請到本所官網按讚:http://lutong.myweb.hinet.net/

102-08-25 19:59

去警察局報案日後跑法院是以嫌犯落網所在地開庭或是我的居住地開庭?
詐欺報案的案件.日後有需支付開庭費....等費用嗎?
被騙金額能拿回嗎?可以要求對方付車馬費等嗎?
目前詐欺公訴罪嗎?

被騙金額1500.警方說以其他被害人報案.建議我不用再報了. 請律師給點建議該不該報.或是可以直接民事訴訟把錢要回?

 

102-08-25 19:13

請問:

朋友與大哥在家中為了門口停車位置問題有爭執,爭吵中家中似有人報警,且爭吵過程朋友與兄長有至門口做移車動作(平常朋友之車輛為停在無尾巷巷口第一台車,因第二台車有需要需移至前面,而朋友之車輛為加長之客車,家中無人可代為駕駛,因此由第二台車移開後,朋友僅做向後移動一台車的距離而已,並非將車行駛在道路上)移車後與兄長進屋,不久員警到現場,叫出朋友查問,言談中發現朋友似有酒味,遂通知其他員警攜酒測器具前來,朋友向員警自白坦承有至屋外作移車動作,且經酒測僅得0.18酒精值,現重點是員警並未直接目睹朋友移車,僅憑酒測值及自白逕行開立罰單。

這樣的處份是否有執行過當之嫌?若要提起行政訴訟,重點應擺在何點?望線上律師指點迷津~~感謝

 

咿小花 102-08-25 18:55
請問 接到撤銷假釋的告知單是已經確定無法解套嗎?請律師有用嗎?原本的案件殺人及槍枝..等被判無期徒刑而關了16年311天通過申請假釋.出來已經五年多了.因為染上惡習吸食毒品.開庭時要我罰金繳一繳就好.以為沒是沒想到接到通知要撤銷假釋.請問是否還有救?
程序上應該還是可以針對裁定抗告救濟
咿小花 102-08-28 02:58
回覆 張景堯律師 的發言內容:
程序上應該還是可以針對裁定抗告救濟

 請問要針對什麼理由做抗告理由呢?還是得由律師幫我門做抗告呢?抗告救濟有可能會成功嗎?還是有拖延的功效呢?

 

 

 

咿小花 102-08-28 03:03
回覆 張景堯律師 的發言內容:
程序上應該還是可以針對裁定抗告救濟

 請問要針對什麼理由做抗告理由呢?還是得由律師幫我門做抗告呢?抗告救濟有可能會成功嗎?還是有拖延的功效呢?

咿小花 102-08-28 03:15
回覆 咿小花 的發言內容:
請問 接到撤銷假釋的告知單是已經確定無法解套嗎?請律師有用嗎?原本的案件殺人及槍枝..等被判無期徒刑 ... (恕刪)

 

回覆 張景堯律師 的發言內容:
程序上應該還是可以針對裁定抗告救濟

 請問要針對什麼理由做抗告理由呢?還是得由律師幫我門做抗告呢?抗告救濟有可能會成功嗎?還是有拖延的功效呢?

咿小花 102-08-25 18:55
請問 接到撤銷假釋的告知單是已經確定無法解套嗎?請律師有用嗎?原本的案件殺人及槍枝..等被判無期徒刑而關了16年311天通過申請假釋.出來已經五年多了.因為染上惡習吸食毒品.開庭時要我罰金繳一繳就好.以為沒是沒想到接到通知要撤銷假釋.請問是否還有救?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撤銷假釋處分雖然可以提出異議,但以您們的情形來看,要異議成功應有困難,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熊熊 102-08-25 16:36
吳大律師你好 承上題本案臺灣大哥大員工未依照政府及公司規定要求客戶必須以雙證件正本接受驗證 該以什麼罪名提告 他的朋友涉嫌以雙證件影本並且於申請書上偽簽我朋友名子成功申請到2支門號 另一支為易付卡門號 而且他們為朋友關係 所以該如何告發他們呢
您好 抱歉,因忙碌晚回。該職員與其朋友應屬行使偽造文書罪之共同正犯。若檢警已介入偵辦,應無需告發,可等檢察官起訴後再附帶民事求償,亦可不等待起訴逕行提起民事侵權行為訴訟
照耀 102-08-25 09:45
謝謝吳大律師再次幫忙 接下來我想跟您請教的是 依據電信法第56條第1項(盜用他人電信設備通信罪)問題 1.前項提問律師您已經解釋過了 盜用他人電信設備成立要件就是該電信設備為被害人所屬電信設備被到用才成立本罪名 因為該電信社備為歹徒透過詐欺手段取得贓物不能享受財產權,是法律的通則 所以台灣大哥大公司才是真正被害人 所以只有被害人台灣大哥大公司才有權利控告歹徒不是嗎 2.打擊犯罪人人有責 且本人懷疑該公司已經被歹徒所滲透 不然網路上為何有那麼多網友在網路上詢問同樣的問題呢 而且本人存證信函臺哥大除承認其員工及其朋友涉案以外 同時已經將本案主動移送電信警察偵辦中 但我沒看到報案三聯單 所以我也不知道公司是否真的報案了 以上我想請問的是 台哥大公司於回覆朋友存證信函時承諾配合檢調偵辦 但如果台哥大未依據本條例或其他法律論處該員工及其共犯是否構成背信罪呢 該公司是否有業務過失責任呢 如何求償
您好 該電信公司是否、及如何追訴該員工的責任是他的問題,若選擇不對員工求償,電信公司也不會構成背信,此部分毋庸太期待與計較對方作法。 被冒名者只要證明該名員工(受僱人)因執行職務,不法侵害他人權利者,即可將該員工及電信公司(僱用人)列為被告,主張連帶賠償責任
小賴 102-08-24 23:03
律師您好:感謝您的答覆..在下所進的商品是台灣合法授權廠商授權可在台灣販賣的..並非平行輸入商品..所以主要是圖片的使用上是否應該就沒有問題呢
陳振榮 (陳振榮) 102-08-25 11:17
小賴你好 依你所言 則法律關係更簡單 你經台灣授權廠商之授權得以販賣 則你亦可向台灣授權廠商請求其擁有之圖片或相關商標 授權給你讓你進行行銷 若你無須使用台灣授權廠商之圖片或相關商標 則仍可以自己的圖片進行行銷
Thy 102-08-24 20:42

您好,小弟的女友在二月中發生車禍

我方是機車,對方是汽車

地點是一處十字路口,我方直行,對方迴轉

雙方都說沒有紅燈,也無超速,路口沒有監視器,對方汽車也無行車紀錄器

雙方都只有強制險,沒有第三責任險等

 

對方無受傷,我方雙腳都有縫針,較大傷口約五處,會留疤!!

我方車損約兩萬,對方約四萬

對方沒有肇逃,也有和警察到醫院探望

 

女友第一天就回家休養,但對方當天就打電話要求和解

我方一開始不肯(因為不懂)但對方說他等很久,家裡有事

當天就簽和解...(對方一直盧,甚至還說要到女友家載他)

(我女友家中只剩她一人..我們當天嚇到,很怕對方要幹嘛)

(這起車禍,是我們經歷第一次重大的車禍)

當晚就寫和解書了!!!

 

和解書的大約內容是

車損互相賠償!!!(那時我真不懂為啥我和女友都同意簽,機車汽車根本沒戲)

對方願意用強制險支付我方醫療費用,還補了一句說,如果強制險無法支付

會個人理賠!!!

然後還說這份和解書不能和任何人說...!?

 

後來雙方個傳真車損的估價單,我方兩萬,對方四萬

如果互賠就是我方賠對方兩萬

 

但對方在三月初,去申請調解會,在會裡又提到輪框需要更換

四顆的價錢要近三萬,但重點是那天車禍受損地方頂多是右前方

還有為什麼當初不一起傳真???這事發生事已經過了近三星期

 

這期間我方犯了點錯,就是沒接對方電話(老實說,是因為害怕亂說話,而不敢接)

對方才開調解

 

調解委員當天有幫我們喬說,我方賠對方約一萬二至一萬五和解好嗎? 

我方可以,但對方堅持不肯

而最終調解失敗,對方揚言要提告

 

我方很害怕啊,因為第一次發生這樣的事情

後面幾個月有去做法律諮詢,律師說可以提過失傷害

只是寫了和解書後會變得比較不利

 

然後對方車損的輪框錢,律師是說可以請對方提證據

(例如:為何要換跳四顆才行什麼的)

 

到七月這期間,我們問了不少有關賠償等問題

有問到女友的傷口,是否可以做醫療美容

但我們又不確定,醫美的部分,算不算是賠償?

很多人都說可以..但我們很怕會被對方打槍

(因為被撞,才有傷口,才會醫美..這應該行的通吧?)

 

對了,我們有去申請初步的車禍鑑定

但上面只寫的好像是個執一詞,有跟沒有一樣

 

六月中對方又開了一次調解會(對方無提告)又來和我們討車損費用

(這期間都沒有電話的往來)

我們也和對方講說醫美的事情

但因為這期間我們有請醫生幫我們開醫美的估價單

醫生是說,這傷口至少要等五個月,才能開估價單

(怕傷口還沒好,裡面有膿什麼的等等)

對方也說好,會等!!

但這期間對方又一直去申請調解,也沒還沒超過五個月

我們這期間因為工作,也沒辦法去

導致調解會超過次數,只好換其他地方調解

最後一次調解,我方還是沒辦法開出醫美估價單

但有擬一份和解用的賠償明細給對方(裡面有類似精神賠償等的那種,這期間我們也有去看精神科)

對方嚇一跳,指說為什麼要拿這張給他(這張估價單大約在十萬上下)

當然,對方不肯,但我們有和他說

醫美的醫生說,這傷口往後做一次一公分也要三千塊錢

這些傷疤加起來也要好幾十萬,希望你認真考慮一下

 

但對方仍堅持等我方開醫美估價單

所以我們也只能請對方再等等,調解在保留,往後再開一次

 

只是後來拿到估價單了,光是在醫美部分最少也要25萬(醫生說至少要五次)

(我們還特地到國立附的醫美去看,果然是不便宜...)

但是...後來在申請調解,對方也沒再來了

中間至少保留四次(這調解會的姐姐人真好...說還是希望能解決啦)

直到最近快過法律期限,我們只好到地方檢察署提告

過失傷害這塊...

 

問題重點是,我們告過失傷害是對的嗎?

我們應該都是照著和解書走吧?車損部分沒有輪框錢,當然賠

而且對方好像也提不出證據...然後和解書也是對方寫的

還是應該告他沒有履行和解書的部分???

 

還有我們第一天去提告時,因為什麼都沒帶

只帶張三聯單就去了=_=我女友還被檢察官罵說什麼都沒帶,問不出什麼來

(說不用帶的是說,想當然我也被罵得很慘)

過幾天後,有寄來說這幾天要開監察庭...

請問這監察庭是開什麼的?是開那天沒有說完的?(做筆錄)

還是雙方都來就開庭了???

如果是後者,我們也沒有申請律師,也不知道怎麼申請

這情況該怎麼辦(星期一就要開庭了....!!!!!

 律師是不是第一能請免費的呢???

 

以上,很傷眼,但這是我目前遇到的冏問題,謝謝阿
(好不容易找到可以發問的地方了,平日想去鄉公所在找律師諮詢的
可是才知道他們是輪班的,不見得天天都在...) 

林智群 (klaw) 102-08-25 11:57

 告過失傷害是對的,

至於和解部分,既然已經簽訂和解書,就是提告請求履約,把相關單據檢附給法院

102-08-24 20:16
請問

甲男與乙男糾紛報警處理.警方到場甲男稱乙男酒後駕車至甲男家找他發生爭吵.乙男到場吵架約30分後甲方報警方到場.

問1.(僅條件證據1)甲男願作證乙男酒駕情事.試問警方可否偵辦?能強制酒測嗎?拒測可扣車開單嗎?

問2.承上(條件證據有2)乙男若自白坦承酒駕.加上甲男作證.試問警方可否偵辦?能強制酒測嗎?拒測可扣車開單嗎?

問3.承上1與2若有路口監視器佐證與沒有路口監視器佐證.是否有不同之結果?(條件證據有3)

 

8/25   其實是有真實的事件發生:

朋友與大哥在家中為了門口停車位置問題有爭執,爭吵中家中似有人報警,且爭吵過程朋友與兄長有至門口做移車動作(平常朋友之車輛為停在無尾巷巷口第一台車,因第二台車有需要需移至前面,而朋友之車輛為加長之客車,家中無人可代為駕駛,因此由第二台車移開後,朋友僅做向後移動一台車的距離而已,並非將車行駛在道路上)移車後與兄長進屋,不久員警到現場,叫出朋友查問,言談中發現朋友似有酒味,遂通知其他員警攜酒測器具前來,朋友向員警自白坦承有至屋外作移車動作,且經酒測僅得0.18酒精值,現重點是員警並未直接目睹朋友移車,僅憑酒測值及自白逕行開立罰單。

這樣的處份是否有執行過當之嫌?若要提起行政訴訟,重點應擺在何點?望線上律師指點迷津~~感謝

 

 

 

林智群 (klaw) 102-08-25 11:58

 你這是學生作業吧?

作業要自己寫,才有收穫勒

阿信 102-08-24 18:31
您好 我想請問一下 商標法問題 在2013年同一個時間販售的手機殼被台中市警察局查到是假貨 後來我知道他是假的後我就沒再繼續販售(那次檢察官說沒雷射標籤不能賣) 直到今年5/25號已結案(不起訴) 當在8/24號 桃園警察局是直接來我家查扣留商品 當沒有查到任何商品 說會再通知我到案說明 我現在販售是在韓國授權合法有雷射標籤平行輸入手機殼 我是否需要提供我現在的殼給他檢驗?或自行送去檢驗? 請問在當時跟不知道那些是假的之後沒繼續販售沒授權的 當現今我販售的是授權合法有雷射標籤平行輸入手機殼 這二者會牽連到? 因為時間已相隔一年多 如要帶銀行存本是要帶當年還是最近的? 謝謝律師解答 如有不詳細我再補充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二者應屬二事,但您仍可提出事後已合法輸入加以說明,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102-08-24 18:27

在8月14號早上,我在縣民大道上右轉時,造成一輛機車跌倒,但因為車體無撞痕加上轉過去後及綠燈,所以我根本不知覺有人跌倒或車禍發生,而在過4天之後收到警方通知,要我去做筆錄,我才知道有事件發生,可是查看監視錄影器也是我轉過去之後,他跌倒,完全沒有明顯證據指出是有擦撞而使人受傷,但最後因為爸媽堅持(我還是學生) 所以先行和解(怕之後會一直跑法院),給了2萬塊給對方,之後就收到警常開的紅單,上面寫肇事逃逸使人受傷,家長要拿去監理所,才知道還不能繳,還有可能被吊銷駕照,所以想請問律師,我應該要怎樣做才可以達到最好的結果,我是真的不知情,但我看很多前例,說不知道好像都被當成藉口,可是我家裡只有我會開車,如果被吊銷駕照,會對家裡造成很不方便,拜託律師幫幫忙!

 

您好:

1.      據您陳述,查看監視錄影器也是我轉過去之後,他跌倒,完全沒有明顯證據指出是有擦撞而使人受傷。重點是您要能證明您車轉過去之行為與他跌倒之間並沒有因果關係,否則當您車轉過去後在沒有其他外力介入的情形下,他就跌倒了,通常會認為兩者有因果關係。

2.      假設您撞倒他的行為是成立的,在刑事部分會涉及過失傷害肇事逃逸,如果您能與對方和解則能要求對方針對過失傷害撤告,至於肇事逃逸則請求緩起訴(檢察官)或緩刑(法官)

3.      至於被警察開單之行政處分部分,涉及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2條第4項前段-前項駕駛人肇事致人受傷而逃逸者,吊銷其駕駛執照

及第67條第2項-第六十二條第四項前段規定吊銷駕駛執照者,三年內不得考領駕駛執照

  如果您不服舉發事實者,應於十五日內,向處罰機關陳述意見。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102-08-24 21:43

律師,所以不管最後是緩起訴或是緩刑,都一定會被吊銷駕照囉..?

回覆 無 的發言內容:

律師,所以不管最後是緩起訴或是緩刑,都一定會被吊銷駕照囉..?

 

您好:

1.     假使您被判刑,行政機關仍依職權吊銷駕照:(換言之,指行政機關可選擇吊或不吊銷您的駕照)

行政罰法第26條第1項規定:一行為同時觸犯刑事法律及違反行政法上義務規定者,依刑事法律處罰之。但其行為應處以其他種類行政罰(EX.吊銷駕照),亦裁處之。

2.     如果您被判緩起訴緩刑,依行政罰法第26條第2項之規定,行政機關仍得針對違反行政法上義務規定裁處之:(換言之,指行政機關可選擇吊或不吊銷您的駕照)

小結:本人覺得被吊銷駕照的可能很高,除非您從一開始就能證明您轉彎的行為與怹受傷之間沒有因果關係(自始沒有肇事,那來的逃逸)。

Lee 102-08-24 15:10

律師您好
請問,朋友的朋友在臉書上罵我畜牲,收集資料後到警局表明提告
但員警表示,我不認識對方且無法提供對方的聯絡方式或住址,而台
灣的臉書也無法提供個人ip位置,所以員警無法找到此人,不能受理
我的報案。請問這是真的嗎?那我要如何才能保障自己的權利?難道任
由他人謾罵卻什麼也不能做嗎??謝謝

警方會有破案考量  如果你還是要提告  可以考慮直接向地檢署具狀提出告訴

阿德 102-08-24 12:01

各位律師大大你好:

我居住大樓1樓大門因門弓器有問題"關門時常會發出巨大聲響"於是我於電梯口牆壁張貼一張公告紙條"內容為[請住戶輕聲關門..........等等]但未具名"之後紙張被他人蓄意撕毀"[我公告紙條未經管委會同意"鐵為公共地區]"之後於管委會中"該名撕毀人說"我可以張貼"他就可以撕"就如同廣告紙般"

請問我可以告他毀損嗎?

雖公告紙條未經管委會同一張貼[也非在公告欄地區]但我認為紙條是我產權"它可以私自撕毀嗎?

懇請律師大大解惑~~

你隨意貼在公共區域  要證明這是你的產權?

私下公告紙張  要成立毀損罪?

個人是覺得有所疑問

不過當然你要提出刑事告訴這是你的權利

阿德 102-08-24 11:28

因大樓一樓大門有瑕疵"關門會很大聲"我私自在電梯口牆面張貼一張公告"請住戶輕聲關門"被人惡意撕毀[非管委會]"請問他是否有構成毀損罪?

1"我公告紙張未具名

2"開管委會時他承認知道是我張貼"並宣稱我可以貼他就可以撕"他認為是一張廣告紙

感謝各位大大律師提供相關訊息

宥勝 102-08-23 22:50
想請問律師大人關於電子遊戲場業管理條列之規定領有電子遊戲場業級別登者.不得經營電子遊戲場業.可我是買回來自己要玩的.只是警察來得當時有人在把玩.被警察移送地檢署.我被移送兩條罪.賭博罪.跟為未依電子遊戲場業管理條列之規定領有電子遊戲場業級別登者.不得經營電子遊戲場業罪.後來經地檢詢問過後.賭博罪不成立.因為台子內沒有任何金錢在內.我們也都告訴檢察官.我們都是玩好玩的沒有任何輸贏之分.警察查獲當時真的台內也沒有錢.後來賭博不起訴.但起訴電子遊戲場業管理條列之規定領有電子遊戲場業級別登者.不得經營電子遊戲場業.我想請問律師大人.我買回來是自己要玩的.而我家也不是公共場所.也沒有賺錢.也沒有賭博.這樣算未依電子遊戲場業管理條列之規定領有電子遊戲場業級別登者.不得經營電子遊戲場業條款之罪嗎?求懂得律師大人幫忙告知.謝謝.感激不盡!宥勝上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依您所述之情形,檢察官起訴確實可能有問題,但您們仍應先確認檢察官起訴之事實及證據,才能進一步掌握,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照耀 102-08-23 22:10
感謝吳大律師幫忙解惑 但本人還有一些疑問請幫忙回答 電信法第56條第1項(盜用他人電信設備通信罪)律師您以經幫忙回答覺得受益非淺太感謝您了,接下來我想進一步了解的是 1.歹徒透過詐欺以及為造文書等手段向台灣大哥大公司所獲得之電信設備該不該屬於贓物一種呢? 而該贓物真正所有權人到底是歹徒 、台灣大哥大公司或我的朋友所有呢? 2.如果該電信設備歸台灣大哥大公司所有 那台灣大哥大公司該如何追究員工及共犯刑責呢 還是根本無法可管就這樣算了 3.歹徒以朋友名義申請到門號及電信設備從事非法活動 ,而所使用的犯罪工具與朋友無關嗎 ?但為何有被害人因為歹徒使用別人名義從事犯罪行為會無辜成為共犯且一直被警方調查呢 因為電信設備根本不是被害人的不是嗎?http://blog.udn.com/jrt1698/7980808提供本案例供參考 我覺得警方好像沒那麼認為耶
您好 財產犯罪之所得,均稱為贓物,而基於不法原因取得之財產,不能享受財產權,是法律的通則,受害人得依法律之規定請求返還或賠償。你朋友受侵害者為姓名權、名譽權以及直接相關連之損失,本案財產受害人為電信公司。 電信公司如何向內部員工求償或訴追是他們的問題,但你朋友可向該名違背職務之職員及電信公司,依民法第188條之規定,主張"連帶"賠償責任
小宮雨 102-08-23 21:18
家中的兄弟姐妹~在外爛帳一堆惹麻煩
1.電信公司很多支號碼欠費 (還涉及偽造文書)
2.信用卡卡債未還 (已申請過債務協商,但未如期繳付,到後來根本不付)
家中成天都是打來催債或催帳的電話
我爸媽很單純~一個家管,一個公務員退休
以前我們已拿很多錢幫他解決事情
沒想到根本只是冰山一角
半個月前他騙說要去上班而離家(早已離職)
到現在完全找不到人  
請問有沒有什麼辦法可以處理解決?
至少切割與家人無關,不要家中無辜之人被追討
家人說要去警局報失蹤人口
如果對電信公司及銀行說~我們已報失蹤人口有用嗎
我們需要負擔他的債務嗎?? 我需要對電信公司及銀行端暸解的律師幫忙~懇求!!!

1.個人積欠債務  家人都沒有法律上義務幫忙還債  2.可以考慮將該人戶籍遷出  3.血緣關係是無法切斷  無論是單方聲明或是雙方協議

小宮雨 102-09-09 20:47

回覆 張景堯律師 的發言內容:

律師您好,謝謝您上次的回覆,結果今天家裡收到法院的傳票了...

問題是他人根本不住在家裡`消失很久也聯絡不上,這張傳票該怎麼辦?

遊俠 102-08-23 16:43

律師您好!!

目前本人跟大哥共同持分一塊約2分半農地,因跟大哥年紀相差二十幾歲,祖產幾乎都在他名下,早期他有承諾多少會處理雖目前他已將2分半農地與我共同持份各2/1,但這非原先他答應的要將2分半都過與我,問題來了,因他以有農保比較便宜為理由將另一半農地扣住暫不過給我,說讓他保有農保過幾年在講,他目前年紀也6X了不是我急著要,因他本身順位繼承尚有幾個女兒,大的女兒也小我不多,因比較疏離說起來也不怎麼親,而且她們多少知道祖產的事會排斥我,大哥曾說要不然她寫遺屬給我說他過世之後遺贈給我,但我知道這行不通萬一中途他變掛還是可改,另尚有特留份問題,他的幾個女兒也不可能放棄都給我,請問大律師像這情形他如果堅持要等年老或過世以後處理,我該怎麼保障另一辦該得農地

~謝謝~

您好

贈與依法不能強迫履行,但有兩個例外,一是贈與經過公證,二是履行道德義務,贈與若用遺贈的方式(即遺囑處分),有侵害繼承特留分的問題無誤,所以此法不可行。

建議你將該農地贈與,請你大哥做成公證書,且不能以死亡作為條件,因為極容易解釋為遺贈。但無論如何,你大哥若不肯贈與,應無其他方法可以確保。

以上供參考

林智群 (klaw) 102-08-23 18:24

 你父母去世後兩年內沒有提相關繼承訴訟,就很難爭取了,

你大哥現在產權沒有爭議時都不願意過戶給你了,

以後他的子女更不可能,

這種事情只會越拖越複雜

小藍 102-08-23 15:07
律師您好!請問: 我的公司原本欲向A小姐承租辦公室,後來因租金及租期未達合意而作罷,目前正進行返還訂金訴訟(公司為原告,A小姐為被告)。後來,公司與B先生簽訂新辦公大樓租賃契約書,然而近日卻發現A小姐透過B先生(新大樓的屋主)大樓的管理員C得知公司已與B先生簽訂租賃契約書,請問:針對C擅自向A透露公司與B簽訂租賃契約書一事(前提:公司附近的辦公大樓管理員皆知公司與B簽有租賃契約書),公司是否可對B或C求償? 煩請解答,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初步看來,要向BC求償機會應屬不高,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qazx0948 102-08-23 14:32

各位律師

小弟在8月24日發生事故,當時號誌我方為直行與左彎,對方為直行

我欲由直行向左彎至巷子,便與對方車頭車頭發生碰撞,對方跌倒

受傷,我將對方扶至路旁,也將車輛牽至路旁,這樣就破壞現場,這

我會怎樣的刑責?

對方送至醫院檢查後並無大礙,出院後對方也不接電話無法聯繫,好像有無

和解之意,這樣我能採取怎樣的行為 ?

謝謝各位律師解答                                                                                                       

qazx0948 102-08-23 13:44

各位律師好   小弟於8月24日發生事故,當時雙方行駛同條道路,我方號誌為直行與左轉,對方號誌為直行。我欲左彎至巷子,便與對方發生車頭車頭碰撞,對方跌倒受傷,我將傷者移置路旁,也將車輛牽至路旁,破壞現場,這樣我會有怎樣的刑責                                           

 對方送至醫院檢查並無大礙,想與對方和解, 但對方無意接聽電話 , 好像有不願和解之意,

這種情形下,我可以採取哪些行為

 謝謝各位律師的回答                                                     

coco 102-08-23 11:58

律師們你好

有網友再討論區公開毀謗我們公司及個人

他說我們是濫發XX公司(XXX公司) 直接打我們公司的名稱

我想請問"濫發"有無涉及網路毀謗?

以及是否也觸犯個資法?

 

謝謝你們的寶貴建議

感謝你們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若網友po文所述不實,則仍會有涉及妨害名譽之問題,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小煩 102-08-23 10:05

之前因朋友想要投資房地產.所以他開ㄌ一張支票給我.要我幫他投資.支票已在我ㄉ戶口兌現.現接到他ㄉ家屬要控告我詐欺.我也到警局領ㄌ一張說我詐欺ㄉ通知書.通知我到警局說明.我想請問:如果未到警局說明前就跟原告達成和解.我還需依通知時間到警局說明ㄇ?想請問律師大大被告詐欺法律流程是如何????是否會留下案底????是否還要跑法院???懇請說明!!!感激不盡!!!

 

您好

你的情形比較像侵占,但無論是侵占詐欺,都是非告訴乃論之罪,所以都不能撤回告訴,和解後仍需向檢警單位說明。另外若無前科和解後較容易獲得檢察官緩起訴,若檢察官真的提起公訴,也可向檢察官表示願意獲得緩刑之宣告,即所謂認罪協商。

以上供參考

阿貴 102-08-22 22:21
如題;被借錢有借條有要求對方簽名及蓋手印跟我的簽名及手印,但借條只是簡單甲方向乙方借多少錢及日期這樣,但我當初沒註明對方需要何時還款。 現在對方跑路了,兩個星期不見人,他前幾天有向公司申請離職,退休金算一算有70幾萬可以領,但對方也有跟銀行借錢,估計這兩個月才沒繳錢,所以應該還沒收到法院通知催繳;而他向我借了4萬6千,這樣有機會從他的退休金帳戶裡扣除嗎?
我高雄市人,我該向法院提告還是找律師事務所呢,原則上扣除律師服務費,我能拿回多少呢?
林智群 (klaw) 102-08-23 18:36

 四萬多塊金額太少,不建議請律師,

建議申請支付命令,確定後再查對方帳戶聲請查扣

mm 102-08-22 20:11

各位先進律師您們好

我們買了一筆土地,但是主要的30米通聯道路是A公司所有

而開發公司向A公司簽了15年租期的道路使用權

而15年租期屆滿後,如政府未徵收,存續契約期限由雙方另訂協議,惟A公司不得再向開發公司收取使用費

另也有載明本契約書之各項條款A公司和開發公司之繼受人具有相同效力

 

請問各位先進,醬子的契約內容對我們土地地主有沒有保障,是否還有需要補強的地方,好保障我們15年後的路權權益??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目前的契約看起來,只保障十五年期間,十五年後即要再另行訂約,所以若對方不願意有所退讓,到時您們只能主張袋地通行權,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亞建實業 102-08-22 19:09

律師您好:

誠佑光電貨款,於2013年1月28日施工,原本5月底要收到支票,但其內部會計計一直拖,直到8月中只回覆內容如下:近期LED產業並不理想,敞司深受其害並已在本月月初停止營業
       相關債務恐將無法支付。

 

1.請教律師您,可否幫搬回使用中及未使用貨品

2.已知悉針對30萬元以下之債權人,其公司均用此法,目前其公司還有人留守.

                                                         感恩~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直接取貨仍有刑事責任的風險存在,您們可以先循假扣押之途徑,扣押該公司之資產,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林智群 (klaw) 102-08-23 18:42

建議發函解除契約,並與對方約好拿回貨品並簽署和解書,以免爭議

jenny 102-08-22 12:29

您好:

???有一款商品我們以銷售進兩年..近日收到一封律師事務所來函告知 此商品今年已有個人申請商標..所以要我限期下架  並去函? 討論和解與授權事宜函中告知..以涉及相關刑法***民法***真的讓我不知所措..請問我現在該怎麼做呢..

目前我已都將商品下架...但是進一步作法..我就真的不知道了...懇請律師們有人能為我..指引方向..感激不盡..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8-22 13:44
回覆 jenny 的發言內容:

您好:

???有一款商品我們以銷售進兩年..近日收到一封律師事務所來函告知 此 ... (恕刪)

不要理他。真有商標問題,警察早就來查扣。

請幫忙到高雄律師-律通法律事務所官網按讚:http://lutong.myweb.hinet.net/

jenny 102-08-22 14:22

 

真的很感謝蔡律師的回覆...從那個律師信函上我大概知道對方是要錢..因為他要我付和解金跟授權金(可是商標人暨不是代理商 也不是製造商我們根本不可能跟他進貨)..但是他今年申請商標通過是有的..那單憑這樣他 真的能告我嗎...如果我不理會他 他是否就會去跟我提告求償呢....

 

建議您還是先確實地去釐清相關事實後再行研議如何回應,律師函未必全是空穴來風,把事情弄清楚再進行處理,才是上策,輕忽絕對是不可行的。

justin 102-08-22 08:26
請問一下各位律師先生小姐 我有一個女性朋友 他目前正因以家暴訴請離婚,案件正在法院審理中 ,因她己無法忍受跟現在的先生同居 所以他搬到我的住處居住,但是我們二個是居住不同房間,而她也天天會回去看小孩,請問一下這樣我會被告訪害家庭嗎 這樣我有和誘罪嗎,請各位可以為我解答嗎? 謝謝

您好

若所言為真,既然你的女性朋友是因為家庭暴力,不願同居而離去家庭,屬自發性,即與誘使他人脫離家庭要件不符,但此種情形不妨礙配偶的告訴權,蓋家事事件有很多不外人知的因素,應盡量避免讓人誤會的行為。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8-22 13:46
回覆 justin 的發言內容:
請問一下各位律師先生小姐 我有一個女性朋友 他目前正因以家暴訴請離婚,案件正在法院審理中 ,因她己無 ... (恕刪)

你這不是無正當理由。所以不用想太多。

請幫忙到高雄律師-律通法律事務所官網按讚:http://lutong.myweb.hinet.net/

Lisa 102-08-22 01:30

委託高雄鳳山永X房屋桂林店賣了房子,

原本估價販售金額是278萬,後來又簽了一份底價合約230萬,

之後全權交給永X房屋負責。

就在上個月,永X房屋幫我找到買家,

在多次協調下,最後以220萬成交(現況交屋),

買家付款也很乾脆,但噩夢就在過戶後開始,

買家抱怨說有在木質櫃子看到白蟻蛀過的痕跡,

將心比心,力馬答應仲介請消毒公司來消毒,

消毒公司也開立了兩年保證書,

此時買家還是有所疑慮,要求要把木質櫃子重新做過給他,

經過永X房屋仲介的說明,也為了以利可以快點完成交易,

永X房屋請了師傅估價需要8萬5,這金額就壓在永X房屋那邊,

而我們要負責在8/31前完工給買家,也簽了一份交屋合約

8月初,下了高雄,帶著裝潢師傅(現住地台中),

第一天,永X房屋帶著施工人員來拆除所要重新做的櫃子,

當天,買家說,除了櫃子,連下面的木質地板都要拆除,不用恢復沒關係,

於是就依照買家的要求做了,

然後我帶過去的台中的裝潢師傅也畫圖規劃了櫃子預定安裝的位子,

在場的永X房屋仲介施工人員都聽到了!!

第二天,換我們施工時,

買家要求我們連地板都要恢復,而且費用要我們賣家出!

另外櫃子的部分他要更換有抽屜的,

一整個要求過分至極,仲介卻還幫買家說話,

還說願意幫我們賣家出一半的地板費用,

說的一副自己多有誠意,

當然,這次並沒有履行這樣的要求,也沒有繼續施工

於是打了電話到永X房屋的客服投訴,

等待了幾天都沒有回應,

8/21終於收到永X房屋的店長親自來電,

但卻說:

你們要趕快完工喔!期限已經要到了,如果沒如期完工,就要扣掉最後的8萬5,

而且對方也會寄存證信函給你們,請律師處理!

服務態度極差,專業也夠爛的!

可是我們卻一點辦法都沒有.....

我想請問:
1.在這件事情中,我們到底違反觸犯了哪條法律?
2.房屋仲介給予的這樣服務,我可以拒絕給予服務費嗎?或是我能到哪個地方投訴?
3.可以申請調解委員會嗎?如果申請調解中,那簽屬的交屋合約期限到了怎麼辦?
4.買家當時說不用恢復的時候,在場的仲介施工人員可以當證人嗎?(我沒錄音)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就地板部分您們應無庸負責,您們的瑕疵擔保責任應只有到櫃子部分,若將來有爭議,則可以傳訊證人作證,本件房仲若有疏失而造成您的損害,也可以一併請求賠償,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林靜歆 (林律師) 102-08-22 17:56

建議您直接找個高雄律師

網路上問來問去是無法解決問題的

高雄林靜歆律師 07-3225799

高雄市前金區大同二路135-1號3F-1

fan fan 102-08-21 22:55

請教:我被詐騙.如果向警察局報案,警察對我協助的項目是?有包含幫助我蒐證的項目等等~~~.還是委任律師蒐證查詢?一樣是先報案再委任律師?對於順序和包含協助項目並不了解.

麻煩請解答.感激.謝謝

您好

告訴時,警方原則上會依你所述記明筆錄,並要求你提供證據(因為你是受害人對原因事實最了解),於製作完筆錄後,警方會通知嫌疑人說明,調查完畢後會移送地檢署由檢察官偵辦,以決定是否起訴。

告訴並未強制要求委任律師辦理,但一般而言,委任律師撰寫告訴狀會比較有殺傷力。

以上供參考

 您好:

 當您被詐騙時,先到警察局做筆錄,當案子進入到偵查階段,必要時檢察官就會通知您到庭陳述當時受騙的經過。若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後,法官於必要時會再通知您到庭陳述。律師則能於偵查或起訴階段在旁協助您如何適時主張自己權益,例如:當對方有意與您和解時,律師在雙方的協調過程就能提供幫助;或者是,在提起刑事訴訟時要一併附帶民事訴訟,請求被告返還您當初受騙之金額。以上想法,供您參考。

fan fan 102-08-22 08:57

證據:如共犯者不只一人,對方來往的通聯紀錄和轉匯款資料.等~~.

我應該如何申請,得以證明我被詐騙.這些協助.我該找誰協助.

求助者 102-08-21 21:41

律師您好:

 之前和私人購買中古車,但交車當天引擎散熱系統損壞..這算是重大瑕疵嗎?車輛都先行維修了,事後要再打民事訴訟調解可以憑維修收據和出賣人要求賠償嗎?這樣會不會破壞車輛損壞前原有的證據?麻煩律師協助解惑..!謝謝!

林智群 (klaw) 102-08-23 18:47

 引擎壞掉已經構成重大瑕疵,可以解約

求助者 102-08-21 21:28

律師您好:

 之前和私人購買中古車,但交車當天引擎散熱系統損壞..這算是重大瑕疵嗎?車輛都先行維修了,事後要再打民事訴訟調解可以憑維修收據和出賣人要求賠償嗎?這樣會不會破壞車輛損壞前原有的證據?麻煩律師協助解惑..!謝謝!

林智群 (klaw) 102-08-23 18:47

 引擎壞掉是重大瑕疵,可以主張解約,請先發函表示解約並請求返還價金

黃先生 102-08-21 20:38

車禍當天,是在板橋往土城的環快.
T字型道路,雙方都是機車.

我在T字口待轉然後等到左轉綠燈亮起後,左轉被對方從後面高速追撞.
雙方人都沒有什麼事情,但是他的機車全毀.我的機車沒事.
對方咬我違規左轉紅燈還說轉彎車要讓直行車.可是我們是同向車道.

之後我也向附近的住戶調出了監視器.車禍事故初判也寫對方超速.

對方開口就跟我要三萬塊的修車費,我覺得不合理不願意賠償.對方也在調解委員會上叫囂.
現在對方說要提告,所以我打算請律師.是否有律師可以給點意見?

 

本件初判表上有關雙方肇事因素分析,您這一方的記載是空白的?

 

 

黃先生 102-08-21 21:04

初步分析研判表上我方是這樣敘述:涉嫌左轉彎時未注意左側來車,且未保持適當之間隔 

回覆 黃先生 的發言內容:

初步分析研判表上我方是這樣敘述:涉嫌左轉彎時未注意左側來車,且未保持適當之間隔 

 

本件依初步分析研判表上您這一方涉有過失(依其記載來看您這一方的過失比例似乎比較重一點),對於因此所生之損害依法即須負擔損害賠償責任,只不過本件應該是屬於雙方與有過失之情形,就該損害之部分應由雙方各按過失之比例負擔損害賠償責任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黃先生 102-08-22 09:16

所以這不能算是後車追撞前車嗎?

呂文正 (凱文兔) 102-08-22 11:23

您好

依您敘述應是雙方均有過失

但仍建議先送行車事故鑑定,請警方先送行車事故鑑定,瞭解雙方何者為「主要」肇事原因。

對方向您求償時,您得依行車事故鑑定主張依過失比例支付。

如仍有後續問題,煩請不吝來電指教。

hong 102-08-21 16:18

請教律師:
我在上個月買了一間新成屋,購屋流程已經核稅完畢了,尚未過戶交屋
最近因為下雨發現牆壁有滲水的現象,想請教是否有什麼法律上的手段可以保障我的權益
是否可以要求解約,那已經付的頭期款是否能夠拿回?
或是能夠寄存證信函銀行請他們不要核貸給建商?
能不能要求建商延長保固年限呢?

因為之前簽訂合約時要求加註 "漏水,壁癌" 等字樣都以 "已包含在一般保固的範疇" 的理由拒絕
擔心建商會翻臉不認帳.

先謝謝回答。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屬物之瑕疵擔保問題,除非該瑕疵達到重大程度,才能夠請求解除契約,否則只能請求減少價金,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豪隆 102-08-21 16:12

律師,您好!家裡住在菜市場裡經營店面,我們這邊有幾戶店家房子在以前三十幾年前剛蓋好時跟建商購買房子,到今年才被建商告知中間的馬路土地所有權是他的,並對我們提告土地竊占,我們也配合去做筆錄與上法庭第一次,但現在還在法庭訴訟中又持續去跟警察報警與找不明人士騷擾,想請問這樣他是否犯法,且又告知我們如果不私下解決要圍馬路,只留基本一人通過通行權給我們,請問這樣可以檢舉他嗎?該如何解決程序,這條馬路各連接通到大馬路上,平時皆有繁多行人、汽機車行經通過,且中間馬路兩旁有十幾戶住家,想請問各位偉大的律師們,我們希望能訴求正當司法解決,但對於對方這樣惡劣的途徑,我們該如何訴求?期盼得到各位正義律師的寶貴建議,謝謝!!

另外想再請教幾個問題,當初法院開庭時,檢察官說請我們現場狀況都不要變動要來探勘,他了解這條路是菜市場裡的道路,且也是對外聯絡的主要道路,許多人、汽機車皆已在上面行走,況且從前對方皆未告知土地所有權是他的,今年才來通知提告,更向我們威脅索取過去長期使用租借費用,這樣合法嗎?且現在對方威脅說要圍路妨礙店家,我們全部店家皆有申請營業登記證,他們這樣是否違法?我們可以告他嗎?期望得到律師您寶貴的建議,謝謝您!!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仍應先確認該道路之通行權問題,但若該土地確實是對方所有,則可能會有償金之問題,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