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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ikkle 102-08-28 23:26
因於貨到付款商品未領取則賣家要求運費賠償60。但是卻傳來簡訊則要求100元。如果不賠償則要報警處理。還有因給予賣家負評價。則用警告的方式限我在24小時內改為優良評價。不然要委任律師向我提出妨礙營業告訴。 而匯款完畢後我告知說了「我已經匯了。是收到了嗎。快點把評價跟棄標取消。別跟我說沒收到。我有留匯款資料」,會這樣告知是因為我們雙方有協商如果會款完畢就要消除,所以小姐回覆說「好的立即幫您取消」,因為他們員工幫我把投訴取消,結果他就把他開除了,就來跟我說我威脅他們小姐,害他把他開除了,還叫我要積德。還跟我說本來就不因該取消投訴,那這樣我為什麼要賠償,根本是在欺負我們消費者不懂法律嗎。 但是最後雙方協議更改評價來解決問題。卻在弄好後他傳了這句話「你真的浪費我很多時間!!而且你昨天用悄悄話威脅我們小姐很不對~~!! 從昨天晚上九點妳給這評價後我們根本沒生意!!! 我己拍照起來並和律師研究保留法律追訴權 」想請問一下律師。這樣那當初得協商是在耍消費者嗎。在評價更改完畢才又繼續在同一個問題上打轉。 而且在他們內頁條例中有寫明如果有任何法律問題費用都要由買方負擔,有這樣的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對方提告並不一定會成立,畢竟您的行為應仍屬合理之評論範圍,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nikkle 102-08-28 22:42
請問一下律師。我遇到網購糾紛。因為商品忘記領取則賣方要求賠償運費。如不賠償要報警處理。我也以賠償。但因網夠商店有評分制。因為我給負評價。則限我24小時內更改為優良。不然就要委任律師向我提出妨礙營業告訴。請問一下這樣它能向我提告嗎。我怎覺得他是在威脅及強迫我呢?
提出告訴或是民事起訴是一定可以 只是對方主張是否有道理則屬未必
光辰 102-08-28 22:22
律師您好,小弟剛才詢問”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 第28條” 想問,一般這類案件會多久對我進行傳喚?會傳喚幾次? 另想問,如出庭時,該如何講述對我較有利? 感謝您了!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如何陳述,則應先視您要作無罪或認罪答辯而定,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光辰 102-08-28 22:22
律師您好,小弟剛才詢問”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 第28條” 想問,一般這類案件會多久對我進行傳喚?會傳喚幾次? 另想問,如出庭時,該如何講述對我較有利? 感謝您了!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一般差不多會有一二個月之久,至於會傳訊幾次,則視調查證據而定,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光辰 102-08-28 20:59

律師您好:

我今年24歲,為了增加論壇分數及等級看更多的東西,所以發了一些圖片(3篇共60張),

內容有關未成年的裸露圖片,我並沒有試圖販賣或有性交易字眼或實際行動等其他作為,

也沒有前科,今天做完筆錄,員警跟我說我犯了'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 第28條'

可能會被緩起訴等等,我想請問我是否會被關?或罰錢?

整個審案流程,到判決出來,大約需要多久的時間?

因目前找到研發替代役,10月入伍,一個月後進公司服役,請問這樣我會丟工作嗎?

或因軍人身分要上軍事法庭?

因為我是單親家庭,與媽媽相依為命,媽媽身體很不好(兩種癌症),我很怕她受到打擊,

有辦法將傷害減到最低嗎?

或著我是否可以拜託檢察官電話通知我上法庭,不要以掛號信的方式,我怕我媽看到...

拜託各位法界先進幫我想想辦法了,感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應盡量朝緩起訴的方向去爭取,警方會把本案件移送給檢察官,屆時檢察官仍會傳喚您出庭,本件不會適用軍法,也不會由軍事法庭來審理,另若您要變更通訊地址,則應與書記官聯繫更改,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就您所述事實,係散布散布未滿十八歲之人為性交或猥褻行為之圖片,已觸犯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第28條第1項之規定,依法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五百萬元以下罰金。不過基本上若您沒有前科且配合檢察官調查、坦承犯行者,應該有很大的機會獲得檢察官緩起訴處分,順利的話或許可以開一次偵查庭後即結案,在送達處所部分,若有其他人可以幫您代收的話,您可以前往地檢署查明分案的案號股別,進行送達處所變更程序。

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第28條
散布、播送或販賣前條拍攝、製造之(未滿十八歲之人為性交或猥褻行為)圖片、影片、影帶、光碟、電磁紀錄或其他物品,或公然陳列,或以他法供人觀覽、聽聞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五百萬元以下罰金。

本件建議就相關事實與律師進一步討論,研議後續可行之答辯主張,以維護被告的權益。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就您所述事實,係散布散布未滿十八歲之人為性交或猥褻行為之圖片,已觸犯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第28條第1項之規定,依法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五百萬元以下罰金。不過基本上若您沒有前科且配合檢察官調查、坦承犯行者,應該有很大的機會獲得檢察官緩起訴處分,順利的話或許可以開一次偵查庭後即結案,在送達處所部分,若有其他人可以幫您代收的話,您可以前往地檢署查明分案的案號股別,進行送達處所變更程序。

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第28條
散布、播送或販賣前條拍攝、製造之(未滿十八歲之人為性交或猥褻行為)圖片、影片、影帶、光碟、電磁紀錄或其他物品,或公然陳列,或以他法供人觀覽、聽聞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五百萬元以下罰金。

本件建議就相關事實與律師進一步討論,研議後續可行之答辯主張,以維護被告的權益。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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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豪 102-08-28 19:27

律師你好,我弟80年次,交了一位13歲女友,結果在兩情相悅下懷孕了,女方家長有去警局報案結果以妨礙性自主已經起訴,兩方私下及庭上已經和解筆錄偵訊也都是說兩情相悅而且要和解,請問這案子有可能會如何判刑?   可以如何解決?

這個案件相當棘手,因為法定刑在三年以上,一般情形之下,即使法官以最低刑度來論處,也只能判到三年有期徒刑無法更低,從而會因此不具有宣告緩刑之資格,結果可能必須因此入監執行。

(除非法官適用刑法第59條之規定以情輕法重再予酌減,才有可能低於三年有期徒刑→或許會有緩刑之機會),

刑法第227條
對於未滿十四歲之男女為性交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對於未滿十四歲之男女為猥褻之行為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對於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六歲之男女為性交者,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對於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六歲之男女為猥褻之行為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項、第三項之未遂犯罰之。

刑法第 74 條第1項
受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罰金之宣告,而有下列情形之一,認以暫不執行為適當者,得宣告二年以上五年以下之緩刑,其期間自裁判確定之日起算:
一、未曾因故意犯罪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者。
二、前因故意犯罪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執行完畢或赦免後,五年以內未曾因故意犯罪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者。
刑法第59條
犯罪之情狀顯可憫恕,認科以最低度刑仍嫌過重者,得酌量減輕其刑。

本件建議就相關事實與律師進一步討論,研議後續可行之答辯主張,以維護被告的權益。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您可以參考一下這個新聞...

http://udn.com/NEWS/SOCIETY/SOC3/8125334.shtml

人豪 102-08-28 19:26
律師你好,我弟80年次,交了一位13歲女友,結果在兩情相悅下懷孕了,女方家長有去警局報案結果以妨礙性自主已經起訴,兩方私下及庭上已經和解筆錄偵訊也都是說兩情相悅而且要和解,請問這案子有可能會如何判刑? 可以如何解決?
涉及與幼女性交罪 如果已經和解 對方家長也確實不追究 是有機會判處緩刑
人豪 102-08-28 19:18

律師你好,我弟80年次,交了一位13歲女友,結果在兩情相悅下懷孕了,女方家長有去警局報案結果以妨礙性自主已經起訴,兩方私下及庭上已經和解筆錄偵訊也都是說兩情相悅而且要和解,請問這案子有可能會如何判刑?   可以如何解決?

一定會判刑,處理不當還需坐牢.

劉小姐 102-08-28 19:10

律師好:

已被判刑,應執行刑罰為:有期徒刑四月如准易科以新台幣1000元折算一日,緩刑二年。

日前已至地檢署報到,經認定不可聲請社會勞動,故繳納易科罰金(分期之第一期)才得以離開地檢署,後續因無力償還打算入監服刑。

至地檢署報到時判決結果中的緩刑二年都未被提到,未來若繳不出罰金會馬上入監服刑嗎?

 

緩刑有被撤銷緩刑若還沒有被撤銷的話,在緩刑期滿前有期徒刑的宣告是暫時不具執行力而不須執行,另外依刑法第76條,緩刑期滿,而緩刑之宣告未經撤銷者,其刑之宣告失其效力。

人豪 102-08-28 19:07

律師你好,我弟80年次,交了一位13歲女友,結果在兩情相悅下懷孕了,女方家長有去警局報案結果以妨礙性自主已經起訴,兩方私下及庭上已經和解筆錄偵訊也都是說兩情相悅而且要和解,請問這案子有可能會如何判刑?   可以如何解決?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雖會判刑,可以朝緩刑的方向去努力,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匿名 102-08-28 18:21

你好:目前我爸與隔壁鄰居黃女士有土地糾紛,黃女士家門至第三間房子門口到水溝蓋前的地是我爸的,前幾個月,與第三間房子有談妥,他們向我爸把地買下來,我爸想把地也賣給隔壁的黃女士,但是黃女士她不想,甚至還告我爸,已經走法院多次,後來變成我爸上訴,她不滿,一直說我爸含血噴人,日前,黃女士還擅自用我家外面水龍頭的水洗她家的地板,我爸發現過去問黃女士為什麼用我家的水,黃女士:我在幫你把你吐的血洗乾淨,不然要什麼洗?用精液嗎?好阿!不然你射出來洗阿!你射出來阿!黃女士還叫我爸低下去舔一舔,還說了一些人身攻擊的話,當時我跟我弟也有在旁邊,我們有錄音,黃女士一開始還有罵髒話,可惜來不及錄音,我想請問以上事件,我們應該要如何處理?煩勞律師替我解答!

rainycat 102-08-28 16:40

我的父母早年離異,約6年前父親以他的名字購買房屋
頭期款是他當時的女友先支付
並將房屋交給我使用,房貸以及房屋稅都由我支付
父親本為好意,擔心我們經濟出狀況房子會有狀況
且當時說好3年內會贈與給我

但是後來父親和當時女友分手,後娶了現在的繼母
房子到目前為止都還沒過戶
最近父親傳達訊息表示
他要將房子收回
第一就是將我們已繳的金額退回
第二就是我們繳納之金額當作租金,一毛也拿不到

想請問:
1.若我們備妥繳款證明文件,爭取房屋所有權,勝算大嗎?
2.但是繳款約2年後,父親告知將房貸金額改匯到父親帳戶,他再為代繳
   當時實在沒有想太多,這會變成"房租"的證據嗎?
3.若是房屋過戶給繼母,可以連同弟弟妹妹告她侵占?

補充:已和父親當時女友連繫上,她可證明當時父親確為說過要將房子過戶給我們
         且她的確有付出頭期款,並無意討回

想拜託各位律師幫忙給點意見...

因為我真的很想保全這間房屋
真的不知道該怎麼辦...

一、你能對你父親主張的應該是「借名登記」,也就是說房子實質是你的,只是借你父親之名登記在他名下而已。而最有利之證據在於各月貸款皆是由你支付。二、一般而言,貸款扣款帳戶通常皆為「出借名義」之人所有,所以縱算該等款項是由你匯予父親後,你父親再為繳納,亦非與常情不符。不過,確實於訴訟策略上你父親是有可能將該等款項解釋為「房租」,然只要你否認,他還是要提出其他證據證明你們雙方間有「租賃契約」,這應該不是那麼容易。三、這跟你弟弟妹妹無關,而且若過戶給繼母,要告侵占的對象應該是你父親,除非你有證據證明你繼母知悉房屋實際上屬於你之情,否則要成立恐會有困難。四、你的補充才是你本件案件輸贏的重點,如你所言,房子頭期款是父親前女友所支出,那你父親前女友就該頭期款之認知(送你?送你爸?借你?借你爸?),或日後如需上法院作證之證述,絕對是本件勝負之關鍵。五、以上,謹供參考!

dean 102-08-28 16:18

各位律師你們好

由於前陣子8月酒駕酒測值0.57被依公共危險罪起訴

檢察官判定緩起訴2年 罰金8萬 要去6次安全宣導課程

但是同月份朋友的酒駕酒測值0.66依公共危險罪起訴

檢察官卻只判定緩起訴1年 罰金7萬 不用聽安全宣導課程

想請問為何有落差??同樣是初犯 判定的標準在哪

是否可以拿朋友的緩起訴處分書作為依據提出上訴呢?

我知道酒駕不好 也有受到教訓 但錢真的不好賺

所以希望能改判輕一點 

今天打去高檢署問 他說已經才確定了不能起訴?

是真的嗎

緩起訴處分已經是很好的結果了,不用自尋煩惱,重來不一定就會比原來的處分輕,處理的不好被撤銷緩起訴處分不是更慘...。

賈五 102-08-28 13:49

請問律師:

甲乙有金錢糾紛,乙未徵得甲的同意,竟將其寫在臉書上的100字文案作成相片,然後拿到乙自己的臉書上公開批判,請問律師,乙是否犯罪??

轉載跟批判是否都各自有不同罪名??

賈五 102-08-28 13:44

律師您好:

請問律師,甲與丙有金錢糾紛,想透過丙的哥哥乙代為居間協調,期間的對話均以MSN互動,乙將與甲的對話內容複製給丙,丙竟將內容公開於臉書,醜化甲,請問丙是否犯罪??

公開書信內容跟醜化是否都有各自罪名??

賈五 102-08-28 13:34

請問律師:

我是某某傳銷公司經銷商,因新加入夥伴要求協作業績,來取得更高退佣資格,並同意將代作獎金歸還我,我依約代作了,獎金也匯入他的帳戶,結果對方找了很多理由.甚至推說我沒答應他,想吞了我作業績給他的獎金,請問者有無觸犯侵占罪嫌!!

CJ 102-08-28 10:25

請教律師,本人有屋出租,其押金存入定存,現在問題如下:

1.押金所生利息,應歸類為利息收入,或者為租賃所得?

2.押金存入銀行定存,故所生利息,均有銀行扣繳憑單顯示,是否可以主張依銀行利息即為設算之租賃所得,而不再依123條規定,以郵局利息設算?

3.若本人利息所得,低於27萬免稅額度,或高於27萬免稅額度,對於押金設算租賃所得有何差異?

媽咪 102-08-28 10:21

律師您好,

未婚懷孕生下小孩,生母希望由自己獨力扶養,不接受生父金錢支援也不接受生父認領。生母有穩定工作收入以及家庭背景。

生父已偷偷驗了DNA證明事他小孩。請問如果生父提出DNA證明孩子為親生,是否可藉由訴訟強制認領這個小孩?還是法律有保障生母可以拒絕生父認領?所以如果他提告此案件是否可成立?

我看民法第1066條說 - 非婚生子女及其生母可以否認生父的認領。請問是否就代表生母擁有全權?如果生父提告,有其他的法條可以用來解釋生父有這個權利嗎?

我希望可以了解生母這邊是否擁有完全的監護權,他要提告也沒有用。還是說他是可以告成功的呢?

ps. 生父為在台灣工作有穩定收入的外籍人士。

感謝律師的幫忙及回答。

1.生父認領只要通知到子女或生母 認領就生效 2.至於如果不願被認領 這將來可能會有確認親子關係存否訴訟 3.縱使生父有認領監護權上 還是可能單獨歸母親所有 所以我想這你應該不需要過於擔心

媽咪 102-08-28 11:16
回覆 張景堯律師 的發言內容:

1.生父認領只要通知到子女或生母 認領就生效 2.至於如果不願被認領 這將來可能會有確 ... (恕刪)

謝謝張律師的回覆。

請問所以即使有1066的法條,生父如果要認領還是可以成立,而生母不得拒絕嗎?因為目前生母不希望生父認領也不希望生父探視。目前小孩還很小。謝謝您。

認領還是不需要經過生母同意 如果妳依此條文否認 生父為了確認親子關係 就必須提出確認親子關係存在訴訟解決

小吳 102-08-27 22:50

律師們請教:

之前任職的公司因要趕出貨給客戶,憤而要負責專案之員工擔保出貨後若有退貨品質瑕疵賠償時要員工賠償,並恐嚇員工要發涵提出假扣押提告。請問律師這樣情況,該公司可以對員工隨便申請假扣押嗎?謝謝!

假扣押需要有假扣押原因跟必要性 單就你所述 看不出來有何假扣押原因跟必要 縱使向法院聲請 法院要核准機率應該很低

thirstworld 102-08-27 21:59

小弟前陣子收到國稅局寄來的信,收件人為家父的名字但家父已於民國101年往生了,且小弟想弄清楚信件內容故簽收了該信,拆看信件才發現是國稅局寄來通知家父在民國100年未申報綜合所得稅,於是來信要求補申報並繳清,接獲當下小弟立馬打電話去南區國稅局詢問弄各清楚,國稅承辦人員於電話中告知『國稅並非債務故仍須繳交家父當年未申報且遺留的稅金』,雖然小弟強力主張所有繼承人皆已辦理拋棄繼承並願意提供法院證明公文〈因家父身前做保導致遺留龐大
債務故在身亡兩各月內便辦理好拋棄繼承〉,但承辦人員仍不為所動的重複同樣的內容,於是小弟改用電子信件詢問國稅總局,日前回信並告知以下內容:

『先生您好:有關 台端詢問拋棄繼承後未申報已故家屬綜合所得稅相關問題乙案,您父親於101年2月20日死亡,依據所得稅法第71條之1第1項規定:「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於年度中死亡,其死亡及以前年度依本法規定應申報課稅之所得,除依第七十一條規定免辦結算申報者外,應由遺囑行人繼承人或遺產管理人於死亡死亡之日起三個月內,依本法之規定辦理結算申報,並就其遺產範圍內代負一切有關申報納稅之義務。…」,前揭遺囑行人繼承人或遺產管理人如未在期限內辦理100年度綜合所得結算申報,稅捐稽徵機關會就該年度應申報課稅之所得淨額逕行核定其應納稅額。另依據稅捐稽徵法第14條規定「納稅義務人死亡,遺有財產者,其依法應繳納之稅捐,應由遺囑行人繼承人、受遺贈人或遺產管理人,依法按稅捐受清償之順序,繳清稅捐後,始得分割遺產或交付遺贈。 遺囑行人繼承人、受遺贈人或遺產管理人,違反前項規定者,應就未清繳之稅捐,負繳納義務。」全部繼承人均拋棄繼承時,本分局將選任遺產管理人作為代繳義務人,就前揭被繼承人之遺產範圍內,代負納稅義務。 感謝您的來函詢問。』

想請問大律師們這回文的意思是我仍舊要負擔家父未申報繳交的所得稅嗎?還有小弟對於公文內這句【全部繼承人均拋棄繼承時,本分局將選任遺產管理人作為代繳義務人,就前揭被繼承人之遺產範圍內,代負納稅義務。】是不是就明白告訴拋棄繼承對於欠稅是沒有任何用處的,因為要求法院選出遺產管理人作為代繳義務人!?????

拜託各為大律師了解惑,感激不盡!!!!!!

所謂的「拋棄繼承」係指繼承開始後,依法有繼承權之人依法律規定方式向法院所為與繼承立於無關係的地位,不欲為繼承主體之意思表示。依民法1175條規定:「繼承之拋棄,溯及於繼承開始時發生效力。」從而繼承人一經拋棄繼承者,其自繼承開始時,即不為繼承人,即其不取得對被繼承人之權利,亦不負擔義務。

綜合所得稅納稅義務人,於年度中死亡者,依所得稅法第71條之1規定,應由遺囑行人繼承人或遺產管理人於死亡死亡之日起三個月內辦理結算申報,並就其遺產範圍內代負一切有關申報納稅之義務。
本件您既已依法拋棄繼承則依民法第1175條之規定,溯及於繼承開始時(被繼承死亡時),即不具有繼承人之身分,而非所得稅法第71條之1所規範之主體,當然無須負擔關申報納稅之義務。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thirstworld 102-08-28 03:07
回覆 賴昱任律師 的發言內容:

所謂的「拋棄繼承」係指繼承開始後,依法有繼承權之人依法律規定方式向法院所為與繼承立於無關係的地 ... (恕刪)

感謝賴律師您的解答,看來無須理會國稅局對於此事的催收,想請教若國稅局能持續的對小弟有進行催收的行為(郵件、電話、電子信箱),小弟該如何應對呢?

畢竟換個角度想,若我是國稅人員必定不會讓此稅收變成呆帳,能收一筆是一筆,至於如何催收的過程就不考究了(連哄帶騙能唬過就當賺到)。

本件若該管公務員仍有相關不諳法令而擾民之情形,建議您可委婉地告知將請其主管單位檢討、要求加強相關教育訓練,並提供回函內容供其參考。

XiANG 102-08-27 19:02

您好
家父有公寓位於台北市大同區
於民國100年租給黃姓婦女
原本只有其夫妻租用

後來又來兒子, 女兒同住
因身為房東
不便多言
因他們算中低收入戶
我們的房租已算他們市價的一半
第一年
他們均正常繳租
第二年開始
我們搬到桃園居住
較沒空到台北收租
就請他們匯款
沒有想他們有一個月沒一個月的推托
我下班要去找他們
也避而不見
目前已積欠近17月的房租未付
據悉
他們屬中低收入戶
我也想請律師發函搬家催租
但父母念及他們收入較差
不忍

想問
該如何處置為宜
市府有否補助此類居民房租
或協助安排居所的服務嗎

以上

QA 102-08-27 18:45

律師您好
我向建商購買預售屋,已經簽了(房屋預定買賣及土地預定買賣契約)
且交付50萬元訂金
但如今建商與地主發生土地糾紛,建商說正與地主在打官司
這樣一來已經無法如期開工
但由於房屋預定買賣契約裡沒有註明開工及完工日
只有建商口頭承諾的2013/07/31開工(有錄音)
那我還能向建商要求退回訂金嗎

土地預定買賣契約裡有寫到
契約土地賣方保證產權清楚,
絕無一地數賣或佔用他人土地
訂約後發覺本土地產權有上述糾紛致影響買方權利時,
買方得定相當期限催告賣方解決,
倘逾期賣方仍不解決時,買方得解除本契約
雙方並同意依本契約違約之處罰規定處理。

是否也能用這一項要求退回訂金

謝謝您

發函催告限期履約,如仍拒不履約得解除契約.

Peter 102-08-27 15:38

各位律師好:

不久前因為與網友在YOUTUBE評論上交談不悅
他跑到我的頻道中的"評論"留下一些言論:
"難道你爸媽_了嗎!反正就算_了也是_了應該"
"像你...的人,和畜生有什麼兩樣"

請問這些言論算是針對到我嗎?
個人頻道的評論區應該算是公開的吧(大家都可以點去看)?

家人希望能提告,如果討論後巷走法律途徑,請問有那些方式?

先感謝各位!! 

Peter 102-08-27 15:30

各位律師好:

不久前因為與網友在YOUTUBE評論上交談不悅
他跑到我的頻道中的"評論"留下一些言論:
"難道你爸媽_了嗎!反正就算_了也是_了應該"
"像你...的人,和畜生有什麼兩樣"

請問這些言論算是針對到我嗎?
個人頻道的評論區應該算是公開的吧(大家都可以點去看)?

家人希望能提告,如果討論後巷走法律途徑,請問有那些方式?

先感謝各位!! 

媛媛 102-08-27 14:47

律師您好
想請問您~

我奶奶已經將房子過戶給我爸爸 現在房子的名字是我爸爸的

請問如果我奶奶現在想將房子拿回將房子登記為他的名字 這可行嗎? 

若令尊與您的奶奶願意協同辦理過戶,還是可以辦理的。

102-08-27 14:23

之前寄存證信函給對方,現在他請律師存證信函來,我是要寄給對方還是他的律師呢?

本件建議您可以正副本方式一併回函寄給當事人本人及其委託律師

PET 102-08-27 14:21

老婆與人通姦,我手上掌握旅館發票及FB對話,內容對於通姦部份沒有直接露骨的對話,但對於在旅發生的事情有明顯可聯想之對話,想請律師幫我確認手上證物之證據力,或提供訴訟策略,刑事告訴期限在九月底

通姦罪在構成要件上必須有雙方合意姦淫之性器接合行為,若沒有證據足以證明雙方確有發生性器接合,即使是有其他猥褻行為還是無法成立通姦罪的,故初步來看,本件證據上似嫌不足。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小武 102-08-27 03:33
律師您好有關民事訴訟一問 原因 是一件妨害電腦使用,對方願賠償我10萬元合解 現在過了快兩個月一毛都還沒環,打給他不通(限制通話,對方亞太 應該是沒繳電話費) 檢察官要我向法院提民事訟送, 如要提民事訟送,我知道我要親自跑法院一趟 但我到法院的時候我要帶什麼東西? 或者該怎麼提告民事訴訟?
1.準備起訴狀給法院即可 2.如果是單獨提起民事訴訟 要繳交裁判費
阿偉 102-08-27 03:03

各大律師您好:

請教律師們,因做工程中有分交機款及驗收款項目,再接這些工程前都會告知有這些項目,現在是有一些工程是在前公司時完成的,但前公司尚未解散清算時,前公司負責人在這期間又設立新的公司,因負責人接工程時尚未告知其他股東有驗收款項目,等前公司遣散之後,前公司股東在查帳時發現帳務有出入,負責人事後才說工程完成後有驗收款項目及%數,目前的驗收款的項目被客戶端卡住,這樣子驗收款是要算在前公司的帳務還是要算在新公司的帳務裡,目前現在驗收的工作是由負責人在新公司裡負責,如果這樣子我們是否只要付負責人有出勤的薪水就好還是有另一個方式.

                                                                                                                                           懇請各大律師解答,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需先確認新公司是否有概括承受舊公司,若無,則帳務仍應歸屬舊公司,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阿偉 102-08-27 12:58
回覆 謝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需先確認新公司是否有概括承受舊公 ... (恕刪)

 謝律師您好:

                 因這些工程並沒有採購單註明友要有驗收的項目,是事後負責人是後才說客戶端要有驗收款項,而且%數全都他們自己說的算,並沒有跟其他的股東說過,也沒有白紙黑字寫下來,而取如果沒有查帳很多筆帳務都平白無故的消失,其他的故東也沒有答應負責人可以這樣子做,負責人就獨自的做法,去執行這一項,那我們只能白白的認賠嗎?這是大家的辛苦錢也,難道我們沒有其他方式拿回自己該要的金額嗎?

                                                                                        煩請謝律師解答,謝謝~~~

點哥 102-08-27 01:37

各位律師好,我是一位大學生,最近為了新學期的開始而在學校附近租了一棟透天房,而原本房東是跟我們說七月份就可以先搬進去住,因此心急之下便先下了定金,房東也開了收據給我們,但尚未正式簽約,不過到了七月份我們要搬進去時,房東卻不肯給鑰匙,且也表明上一批房客尚未搬走,因此拒絕我們搬進去的要求,而上一批房客直到七月底才搬走,不過更過分的是房東將七八月分的水費跟電費算在我得們頭上,因此我比較好奇的是房東沒有履行當初讓我們七月份搬進去的承諾,且也把不應該屬於我們費用算在我們頭上,因此我們提出解約,但房東不肯,硬是要沒收我們的定金,我該怎麼辦才好,謝謝

您好,

      1.七月先行搬進去住的部分,除非有白紙黑字或者是錄音證據,否則較難證明,也不建議依此主張。

      2.七月水電費的部分,建議以存證信函方式告知房東,再不然就申請當地區公所調解委員會作一個調解,因為金額不大,提起訴訟不合效益。

yu 102-08-27 01:08

本來對泰式按摩有興趣,竟而去泰式按摩店求職,老闆要求我簽約,內容大概是要做滿半年,如果未滿半年就要求我賠償他學費18000元。不過泰式按摩有分油壓跟指壓,他只教完我油壓,就叫我開始上班,我上兩天就不敢做了,因為客人會問有沒有性交易或是對我性騷擾。所以當我提辭職時,他要求我賠償18000,可是我只學了一半,要我付全部的學費,我很不服,而且我做了那兩天的錢他也沒有給我,想請問律師,這件事情有什麼解決的辦法嗎?謝謝。

1.這樣約定法律效果如何 存有疑問 2.縱使約定有效 對方未必會採法律程序跟你請求 你可以等對方上法院請求再說

小智 102-08-27 00:18

我想請問一下,我哥哥因毒品被判4個月,可以申請易股勞役嗎?要怎麼申請呢?2013年9月3日要開庭。請律師先生幫我解答,謝謝。

1.如果還要開庭 代表案件還沒確定 2.等案件確定後 收到執行書 再向執行檢察官那邊聲請

青羽 102-08-26 22:53

律師您好,

想請教狀況如下說明

我有一位朋友,約莫三個月前因公司更換電腦設備期間,暫時使用公司的筆電作業,期間登入個人臉書瀏覽,歸還後忘記清除登入資訊,老闆取回該電腦後開始不定期會登入瀏覽我朋友與其他同事或廠商人員的對話(也包括所有其他私人訊息)。我朋友近日遭到公司開除,理由為合作不來,但透過其他被約談同事告知,開除當日老闆將我朋友與同事之間的對話列印出來,由於對話包含許多對該公司抱怨與不滿內容,老闆分別針對內容對我朋友以外的同事做質詢。

想請教律師,對於我朋友老闆的 擅自侵入他人臉書 之行為,如無法具體舉出物證(列印紀錄)或登出登入證明(密碼已改),是否能提起告訴?

1.應該涉及妨礙電腦使用罪 2.還是可以提出告訴 只是如何證明對方確實有犯罪行為

MINA 102-08-26 22:46

我與一位媽媽發生行車的糾紛,在交通部分是沒事了(因為鑑定沒有任何傷害),但因為爭執過程雙方親友都在大小聲,我方友人向對方兒子罵了一句幹X娘,對方要用這一句告我們公然侮辱

有去警察局但警察只是登記我們的基本資料也沒有筆錄,警察當時也是勸對方大事化小,我們當天有向對方道歉,還登門拜訪道歉兩次對方兒子看似也想大事化小,但跟我發生交通糾紛的媽媽不接受,說會連絡他們律師考慮看看要不要對我們提告,因為她說她很沒面子讓我們在他們家店門前這樣污辱,感覺是要跟我們拿什麼賠償金之類的,這種情形請問對方若是要和解金(私下和解)該賠償多少較為恰當?若對方提告勝訴率有多少?若提告成功我方會付出什麼代價?
另外這種是屬於民事還是刑事訴訟呢?

對方本件可以提出刑事告訴、自訴或者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一般來講如果加害人只是單純口出三字經三個字恐怕得請求損害賠償之金額十分有限,另外刑責部分恐怕也不致太重,若加害人沒有刑事前科的話,也是有可能被判緩刑的。

排骨 102-08-26 19:54

我在四年多前~因為一位朋友跟我借戶頭~

然後被起訴詐欺    結果經過了快五年的審判~

我被判是共犯~然後判了八個月有期徒刑

我想詢問說~因為我爸在去年12月5號中風住院後~

出院後醫生評定是中度殘障 且需要人照顧~也領到了殘障手冊

家裡只剩我在賺錢養家~我還有一個妹妹就是在照顧我爸

我有一個哥哥  可是2.3年前跟我爸吵架就離家出走到現在~

連我爸住院他都說不會回來照顧~等於我一個人要養三個人

如果上訴的話會有辦法改成易科罰金或是緩刑嗎~

如果能改判易科 就算去地下錢莊我也一定會去借...

因為我如果去關  我真的不知道我爸該怎麼辦 不知道家裡該怎麼辦

我是在8月23號收到判決書的  他說只有十天的上訴期~

請各位專業的律師們能幫我解決這個問題~很火急

 您好:據您陳述的內容,一審法官是認定您成立詐欺罪之共犯,依刑法第339條第1項之規定,其法定刑是5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二審法官願意判處6個月以下有期徒刑的話,您就可易科罰金。但是,在二審時我們也可以依據事實情況朝成立幫助詐欺的方向努力,而非詐欺罪之共犯,如此一來,就更有可能達成易科罰金緩刑的目標。不過,現在一審已判您8個月,如果您不在10天的上訴期間提起上訴的話,判決就會確定,您就要入監服刑了,建議您可先提起上訴,讓律師閱卷後,再依您卷內的資料,補提上訴理由狀。

建議您應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來信alex4279@gmail.com指教。

排骨 102-08-26 20:52
回覆 葉力豪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據您陳述的內容,一審法官是認定您成立詐欺罪之共犯,依刑法第339條第1項之規 ... (恕刪)

我目前只有我爸的殘障手冊跟失能鑑定表而已

這樣準備的夠嗎?

還有  要怎麼連到你的信箱去討論呢?

另外 我想知道 如果上訴的話 需要請律師嗎?

或是請律師幫我寫上訴狀?

費用大概會多少?

 您好:請您可以撥打0937083377,謝謝

Anson 102-08-26 19:32

律師你好,我爺爺在今年Aug/7過世,他在生前有一筆土地給長孫,他有五個子女與配偶(奶奶),其配偶為植物人(無法申請印鑑證明). 爺爺在生前有跟其子女(叔叔&姑姑)寫一份協議書,財產分配.要給叔叔與姑姑的土地已經過戶在他們名下了.唯獨要給我部分尚未過戶(因為當初考慮爺爺還在保農保需要農地所以沒過戶給我).如今爺爺過世了,要怎樣辦理才可將農地過戶給我(孫子)

102-08-26 19:29

我有在網路發問問題

網友建議我可以來這邊詢問

我想請問一下

 

前幾個月男朋友出車禍

被兩個未成年駕照的高中生雙載從側面撞擊

(那兩個高中生應該是混混)

有叫救護車還有警察到現場

我男朋友幸好沒有住院不過右邊的肩膀那時後傷口很深 常常回醫院換藥

在家休息幾天無法上班

最生氣的事

對方兩位家長都說自己小孩很乖之類的

還說是我男朋友自己沒有看路自己衝出來

然後路人好像是那兩位高中的朋友也說我男朋友自己騎車沒看路 = =

整個聽了就很不爽

然後那個警察是跟我男朋友說 他只負責開單 至於是誰的肇事責任

還要另外付幾千塊 請另外一的單位調查

 

然後事發到現在快要半年了

都沒有打電話過來 連一通都沒有

(會過那個久都沒有提告或者處理是因為男朋友的媽媽當初是想說

給對方機會)

到下禮拜就要半年了 好像就不能提告

 

我想請問我要去警察局提告還是自己去法院

要自己請律師嗎?

之前有聽過請律師的錢是敗訴的那方付錢

所以我們請律師就不用錢嗎

不好意思不太懂法律 希望懂法律的人可以告訴我們

1.提出告訴的方式
刑事訴訟法第242條規定:「告訴、告發,應以書狀或言詞向檢察官或司法警察官為之;其以言詞為之者,應制作筆錄。為便利言詞告訴、告發,得設置申告鈴。檢察官或司法警察官實施偵查,發見犯罪事實之全部或一部係告訴乃論之罪 而未經告訴者,於被害人或其他得為告訴之人到案陳述時,應訊問其是否告訴,記明筆錄。第四十一條第二項至第四項及第四十三條之規定,於前二項筆錄準用之。」依此規定可知提出告訴的方式並不限於書狀,也可以言詞向司法警察官、司法警察(到警察局、派出所辦理)或檢察官告訴,如果是向檢察官告訴,可以到地檢署的門口按鈴申告,之後會有法警帶領到檢察官處製作筆錄,完成告訴程序。
2.肇事責任歸屬
本件後續肇事責任歸屬必須由車禍肇事因素分析加以釐清,本件現階段而言,初判表應已完成,您可由其上所記載的內容雙方有無肇事因素而看出初步之責任原因分析結果,並進一步研判是否再行進一步聲請車禍鑑定,以釐清、變更初判表上不利的認定結果。

謹建議您就相關事實與律師進一步討論,研議後續可行之法律途徑,以維護您的權益。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momo 102-08-26 15:19

律師你好:

請問,我父親是位老榮民.有一位大陸太太.這位太太近兩年間.將父親百萬存款提領一空.只剩下房產

請問1要如何防止房產被大陸太太給過戶  .2.已過戶的存款是否可追回(其中三百萬存款已存到大陸太太小孩名下.但小孩未成年已有台灣籍)還懇請律師幫忙.謝謝...

沈恆 (沈律師) 102-08-26 15:58

您好!您所述都是父親的財產,是否要追回是父親的權利。父親只要不同意,房產是不能被過戶的,父親也可以要求返還存款;反之,若父親都同意,您也沒有權利阻止。以上謹供您參考。

momo 102-08-26 16:34

律師您好

可以帶父親去律師事務所.做任何防範房產被過戶的動作嗎...謝謝您......

沈恆 (沈律師) 102-08-27 03:12

可以先來電預約時間,0933918013沈律師

jojo 102-08-26 15:12

我是當事人的親哥哥,也是一開始的調停人
整個事件差不多是這樣:
3月多我弟(A先生)跟他女友(B小姐)舉行婚禮,婚禮前據B說有要求A同意若要結婚,則所有家計開支均由A負擔,B可以繼續工作且不用負擔任何公用開支,A不得過問B的財務狀況等,A對此表示並未同意,但承認當時語氣模糊,可能造成B誤會,該承諾並未有錄音等證物證明事實.完婚後同住在我父母的另外一間房屋內,屬公寓格局,租金1萬,然B對此表示不滿,加上婚後A估算自己薪資對於單獨承擔家計能力有限,多次希望B可以適度協助家計開支,卻被B一口回絕,此後造成雙方雖同居,但是卻因天天吵架而沒有辦理結婚登記,期間曾發生B毆打A,與A生氣踢門發洩的狀況(雙方均無驗傷證據可以證明),期間本人與雙方家人多次協助希望平息紛爭但仍未果.之後我建議A若要挽回這個家庭,應該就發脾氣的部分向對方家長道歉,但是當天卻被B的家長與兄弟圍著簽下承諾必須單獨負擔家計的保證書,於當時的情勢A不簽不行,簽下後A一直耿耿於懷,而B認為A不甘願.約婚後一個月某天,也就是簽下保證書後約一周,B無預警搬離與A同居的居所並斷絕所有聯絡,A得知當天就致電B以求挽回(B未接)與簡訊通知B娘家B出走的訊息,過一周後收到B的簡訊,A詢問B是否還願意繼續婚姻,B於簡訊中表示放棄,隨後A即要求B返還贈與的聘金與金飾等,B以A有家暴傾向與不守承諾,造成B身心受創而擅自沒收所有聘金與金飾等贈與物,但事實上在它們婚後至B搬走的一個多月內所有家計開支仍為A支付,B並未支付過任何錢,算起來也不算違反承諾...8月初我方提出家事調解,對方出席後仍堅持不願歸還贈與物,除了上述理由外,B甚至懷疑A涉及騙婚,除了言詞中表示沒收那些東西是應該的,甚至太少外,並提請第二次調解,故我們打算依民976-2/民977/民979-1請求對方返還,但以下有些問題希望可以獲得解答...
1.由於B小姐婚後藉故不去登記,之後又不告而別,是否符合民976-2固違結婚期約者?A是否符合無過失者條件?
2.請求返還金飾有相片紀錄,聘金有支票兌現紀錄可以證明,贈與女方的喜餅有收據證明,鑽戒有銀樓購買證明,但其他如十二禮的現金等其他贈與只有婆家自己的記帳資料,與拍照時紅包的照片,無法證明紅包內容金額就是記帳內容金額,不知可否當成贈與證據請求對方返還?
3.第二次調解由於A可能不刻參加,我打算以代理人身分出席調解庭,不知除了委任狀外還需要甚麼文件證明,以便我代替A進行調解?若我以代理人身分代理A進行調解尚未結束時A趕到了,我是否可以繼續調解直到結束?還是必須跟A進行交換?
4.由於我們已經多次告知要還,對方可否以沒有看簡訊就刪掉之類的理由表示不知道我們有請求返還過?
5.同上,若對方不得否認,那應該表示我們已善盡告知意思,若對方仍不願意還,我們可否提告對方觸犯刑335的侵占罪?
6.若對方在沒有證據的狀況下提告A騙婚詐欺,是否可能成立?反之若我們以對方收受多於我方,且婚禮時百般刁難,婚後不願為家庭付出且無故失蹤提告B騙婚詐欺,又是否可能成立?(按:A此次婚禮籌辦贈與部分約付出60萬,B贈與則為0--沒有嫁妝之故)
7.家族中有人提議既然要告就順便把婚宴的花費與婚紗花費通通要回來,請問依法是否可能?
8.聘金與金飾雖是贈與物,但收受者為B的父母,那請問這部分的請求權是對B請求還是對B的父母請求?
9.由於B為成年人,為防止B脫產,若打算申請假扣押,該怎麼提出對方可能脫產的證明?若對方脫產成功,我們是否擁有第一債權可以隨時扣押對方名下的財產?若強制執行扣押對方動產動產是否需法院或警方到場?
10.民事庭上是否可由代理人(非律師,亦無法律背景者)代理原告進行官司訴訟?若可,該檢付多少資料以利請求法官核准?
以上10點請熱心律師們回應,以幫助我們解決目前的問題
謝謝各位閱讀

goodman 102-08-26 13:56

律師您好,
民國92年父親往生後,
母親與其他兄妹寫遺產繼承分割書讓大哥獨自繼承房屋
但大哥今年往生無子女, 由大嫂與母親各自繼承房屋一半,
母親早年已雙眼失明, 大嫂不曾負擔家中事務, 怕她拿到房子將其所有權變賣,
我們也沒辦法,
請問律師是否可追朔遺產繼承, 以母親當年未親自簽字分割書為理由?

 

沈恆 (沈律師) 102-08-26 16:09

您好!只要母親當年確實同意分割,現在要反悔機會是很渺茫的。以上謹供您參考。

依您所述情形事後推翻先前有協議分割遺產之事實恐怕與客觀證據多所不符,法院應難以採信,至於令嫂既然僅有該動產之二分之一的應有部分(持分),則其得以自由處分亦僅以該二分之一的所有權為限,則只要令慈將其印鑑證明及權狀保管妥當,當不致有您所認為動產產權全數遭令嫂變賣之情形產生。

謹建議您就相關事實與律師進一步討論,研議後續可行之法律途徑,以維護您的權益。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