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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itty 102-11-04 18:49
您好: 我在今年的三月與前夫離婚 並約定每月給付孩子的扶養費 月給7千元台幣 但在今年七月 (也就是離婚後四個月就沒再給付孩子的扶養費) 我在8月向法院申請支付命令(如一期未給,視同全部到期) 但我前夫提出異議 理由是他目前有負債 但他同時向法院告我 妨礙名譽 我實在百思不解 因為離婚後這半年多來 我們已失聯 如今我等傳偵查庭 我需要準備什麼嗎 我連他拿什麼來告我都不知道 還有離婚協議書是他請的律師 共同見證協議的 可以再四個月後反悔不給扶養費嗎? 而且月給7千 實在非常少.. 通常法院會如何判決
1.如果已經到期部分 你可以跟他請求返還 法官會依照雙方協議數額去判定 2.未到期部分 可以子女為請求人 這部分應該不會受到父母協議數額拘束 3.對方如果指摘不實事項申告 可能有誣告罪問題
林智群 (klaw) 102-11-05 18:55

 如果有一期未付其餘視為到期的條款,就可以請求一次給付全部數額,

這樣比較可以減輕困擾

pony 102-11-04 18:41

律師你好:我因為一件"貪汙治罪條例"刑事案件被法院傳喚以證人的身分出庭,該案是某鄉鎮的前任鄉長,為便利某些特定人士所持有土地可辦理變更地目,進而配合以鄉公所的經費辦理工程發包施作道路工程,以達成地目變更並獲利的條件,因此該前任鄉長即被地檢署以可能涉嫌圖利他人的罪名起訴.而我在本案得角色是租賃專任工程人員的牌照予承攬該道路工程的營造廠去標得該項道路新建工程,而該項工程是以公開招標之方式得標,這個部分並無不法,但租牌的行為確是違反營造業法的.因此,出庭時法官問了一些:我在該工程中擔任的身份,我的業務內容,我有無看過圖說,有無到過現場,及為何簽署了開竣工文件及圖面等等的問題.但因為是租賃牌照的關係,我自然就沒有看過圖說,也沒到過現場,簽署文件也是因為租賃牌照的原因.法官詢問前沒有告知我對於證人有涉及刑事利害關係的問題,證人可以拒絕回答這樣的告知,所以我都據實回答了,後來法官只冷冷的說了一句"這樣就偽造文書了喔"....但後續沒有再提,後續的詢問都是問一些專業的問題,應答仍是以證人身份紀錄...我想請教的是,一般的刑事庭,會因為這樣而分案辦理我嗎?另外,我雖然陳述了對我本身不利的證詞,法院能以這些證詞拿來當證據辦理我偽造文書的部分嗎?以上謝謝

您好,由你所述之狀況,看不出來有偽造文書之狀況,且一般來說,不會因此而另外分案去偵辦.不過,因為法官有提到這點,建議你還是檢視一下自己承辦過程有無任何瑕疵或錯誤之處,到時候如果真的不幸被追訴,可以及早預防.

林智群 (klaw) 102-11-05 18:57

 除非法官職權告發,不然應該不會有事,法院很少這麼積極的

102-11-04 18:03
律師您好: 今天突然收到一張刑事傳票 不知道我犯了什麼 也沒寫什麼 只寫 抗傳即拘 !! 然後 傳票上面寫"關西人" 請問 抗傳即拘 是不是很嚴重? 關西人又代表什麼?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關係人確實是檢警常用的的用詞,但本件到底是證人被告,則需到檢察官那裡才能知悉,但您可以先向書記官詢問一下案情,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您好,所謂抗傳即拘這是法律規定,你只要依時間到場即可,只是關係人這名詞並非法律用語,你必須要注意,到場時詢問清楚他是以什麼身分問你,證人還是被告,因為兩者權利不一樣,如果他堅持就是用關係人,你就要求找律師或保持緘默,他拿你沒轍,他會一直嚇你,你要堅持住.

小懿 102-11-04 17:07
律師你好我想請問我幫朋友代問如果她要跟先生離婚。他要上法院但不知他會提出什麼告訴。男方懷疑女方外面有男朋友。。。我朋友。。她其實有跟一個男生朋友。。有通電話有親密的叫他有聊天。。那如果真的上法院。。通聯紀錄是否會被播放出來還是會當證據。。可是那個通聯紀錄能證明什麼嘛?能查的出對方住哪嘛?她很害怕害到對方。。但。。。該怎麼辦。。。
1.如果要離婚 可以考慮提出離婚起訴 2.男生如果有證據可能提出刑事通姦跟相姦告訴 以及民事賠償訴訟 3.除非對方有錄音 否則通聯記錄 只是代表有所聯繫 未必有錄音
小群 102-11-04 17:04

律師您好
我於去年在國外工作,因會計年度結束
與朋友(包含我共4個人)一起在該國報稅與申請退稅
朋友口頭委託我將所有人資料彙整並且交與國外代辦(外國人)處理退稅事宜
資料內容有個人英文名字、該國稅號、國外匯款帳戶
但是這中間不知道是我資料處理錯誤或是代辦竄改資料
導致所有人的款項都退到我的帳戶
但是我只有在收到我及另一位(他有說先退到我帳戶,回台灣再給)的款項
其他兩位都沒收到。但不久後我因為回國,所以把當地的帳戶關閉(當時我還不知道他兩沒拿到錢,而他們當時也不知道)
後來那兩位回國後,覺得為什麼錢遲遲沒有下文
於是便聯絡當初那位代辦,那位代辦把我當初給他的Email附加檔案直接轉寄給他們
他們發現他們的帳戶資料都是寫了我的帳戶號碼
可是我確實沒拿到他們的錢
但是他們認為我就算真的沒拿到錢也必須負責,否則要提告偽造文書
因為就算真的是我處理錯誤,可是錢也確實沒有到我的帳戶裡
而我有聯絡過該銀行,他們說由於是已關閉帳戶,必須我本人攜帶證件到該國總行辦理查詢
他們提出的證據
1.當初我給代辦的email文檔(他們說檔案上面有最後修改日期)
2.該國稅務局給的退款證明(上面有款項的匯入帳號)
我的疑問是
1.如果我真的無法查詢到銀行記錄,那我真的是否該負責這筆錢
2.如果我不想負責,那依照他們提出的這兩項證據,告我偽造文書侵占,警局或法院會受理該案件嗎?(整件事情都發生在海外)
3.他們只知道我的電子郵件、台灣手機號碼、英文姓名這些資料,有辦法告我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2-11-04 17:46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復如下:

1、倘若您沒有未經本人同意,製作他人名義的文書,也沒有詐取他人財務,則尚無法構成刑事責任。(惟,仍需先釐清當初為何帳戶都是填寫您的帳戶)。

2、對方倘若有您的名字、手機號碼,基本上提起訴訟都不是太大的問題。

3、建議您仍積極處理此事,因為縱令不會構成刑事責任,您的友人委託您辦理此事,依法您仍須返還上開款項,否則您的友人可以提起民事訴訟求償

Claude 102-11-04 15:44

律師您好,
我因為在朋友的介紹下,簽立了生命禮儀的服務契約,但是現在後悔沒看清楚合約內容,想要解約,可是發現合約內容有提及需為XXX公司會員資格,並予維持,使得適用本約,可是我之前好像有收到說要繳會員年費簡訊我都沒理它,試問,我現在這份合約是不是已經失效了?因為金額不小,這樣感覺是不是受騙了?是不是有什麼方法可以解約並退還款項?
另外,合約條例有一條是關於契約解除,他只有寫到 甲方因空難戰爭...不可抗力事件死亡,才可以無條件終止本契約.... 那這樣不就代表我解約也無望了?

 是否可解除契約,需先詳閱契約內容,並深入了解事情發展經過,才能判定,如有其他問題,再請來電討論

林智群 (klaw) 102-11-05 19:19

 你這樣問很籠統,契約是否合法終止,要看契約本文

Rafter 102-11-04 15:21

律師您好:     近來內人因車禍事宜,進出偵察庭,有些法律問題想請問您。     起因是因為對方腳踏車違規闖雙黃線,碰撞到轎車而跌倒受傷,     時隔1個月後出院已無大礙,但卻對保險賠償金額不滿意(強制險+30萬現金),     進而提告,且不願合解,此外,並由律師代上偵察庭;     於偵察過程中,對方律師表達極不合理且顛三倒四,甚至違背常理。     現已申請交通事故評鑑,鑑定評估結果為造肇次因,主因是因對方穿越車道未注意來車。     我們擔心對方律師會在下次偵察庭時以次因上作文章(基於上次的經驗),     請問,我們應該如何面對目前情況?      若請律師,是否有方法免離刑事刑責?該如何請律師呢? 王先生

 對方應是想先提出刑事,再附帶請求民事賠償,不知偵查細節部分如何? 單你所述,可朝向無過失來辯護,如有提他問題再請來電討論

 依照你的陳述,如果對方是突然超越雙黃線,你可以主張沒有迴避可能性,沒有構成過失傷害罪。

1.本件依您所述交通事故鑑定之結果,就系爭交通事故雙方均有肇事因素,則為與有過失,故對方提告過失傷害法律上是足以構成的。(只要有過失,即使僅占百分之一,也會構成過失傷害罪)
2.您這一方若無人員傷亡,則對方即使有肇事因素而致您的車子毀損,亦僅是民事賠償責任,無庸負擔刑事責任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艾貝絲 102-11-04 12:10

各位律師您好:

我是兼職的拍賣賣家,最近遇到一個買家給予報復性評價,事情原委是這樣的...

他在10/24下標賣場裡的東西後失聯,賣場上我有明定請各位買家於三天內完成匯款,在拍賣網站上提供的悄悄話功能提醒他盡快付款也沒有回應,之後在10/29的時候出現並取消交易,所以我給予他負評。

之後他在11/2下標我賣場所有東西及數量,並「立刻」給我們差評,說我們東西比其他賣家貴太多了,是缺很大是不是?還說我們電話都不接,說話態度愛理不理的,難道他買東西不能發問嗎?

以下是我的回應:

對於您的不實指控,我們有義務捍衛自己的名譽
第一:您於10/24下標過後就消失,我們的「關於我」上面已清楚告知要於三天內匯款,您沒有於期限內完成我們也在等待,並傳悄悄話提醒您三次,您一次都沒有回應!
第二:拍賣流程就是這樣,既然您無聲無息,棄標投訴給差評我們認為並沒有錯,反而是您,因不滿自己造成的差評而將我們商品都下標、棄標,並給予報復性差評串,是您失格了。

第三:拍賣市場價錢公開,如覺得我們價格不符合您期許,大可逛逛。而且您從頭到尾都沒有反應價格,而是直接下標,然後在報復時才提出,明顯打從一開始就不帶誠意要完成交易,而且非常明顯是惡意抹黑。
第四:您說我們「都不接電話」,請問您打幾通了呢?如果只有一通講「都」是否言重了?而且我們手機上並沒有看到您留下資料的號碼。
第五:既然雙方沒有通過電話,您憑什麼說我們說話愛理不理?相信其他客人的眼睛是雪亮的,我們認為我們在與客人交談這方面是問心無愧。

第六:您當然可以提問!看我們賣場問與答就知道對於客人的疑問我們相當樂於為客人解答。

那他當然不會這樣就算了,於是他也回應:

一、依消保法第十九條規定:郵購買賣之消費者,對所購買之商品不願買受時,得於收受商品後七日內,退回商品解除買賣,無須說明理由及負擔任何費用或價款。
二、依消保法第二十四及第二十五條之規定,你已嚴重違反,可處新台幣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鍰。其餘你違反得更多了,自己想、自己去查。
三、你別以你個人訂的【私法】規定,要求消費者來遵守,用以凌駕司法。
四、賺錢是人之所要,但別一副生意人的嘴臉,做生意以和為貴,和氣方能生財,若是在不知進退,唯有舉發罰款一途,請三思自重為上。

請問,他真的可以用這些條款舉發我嗎?對於他的惡意下標和報復性評價,難道都沒有違法嗎?

謝謝各位的解答!

曹尚仁 (曹律師) 102-11-04 18:06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有關消保法第19條的問題,買家可以解約,但是這跟下訂後失聯,此等不友善交易行為無涉,您確實可以給予真實的評價。

2、就您的商品倘若確實可能違反消保法第24條、第25條,本文建議您儘速改善避免受罰。

小藍 102-11-04 11:42
律師您好!請問: 借貸契約雙方當事人約定借貸合約書期滿後僅返還本金,而無須支付利息之約定,請問此種約定有效嗎?合法嗎?貸與人可否要求借用人必須支付利息? 煩請解答,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確實是可以約定放棄利息,一但約定後,則要再請求即很困難,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Anna 102-11-04 11:05

律師您好:

我想請問夫妻財產分開的問題.

結婚30年了,婚前沒申辦夫妻財產分開,現在要申辦該如何做?

我先生在外面積欠千萬債物,這些債務有些是向親朋好友借的,有些是向汽車借貸,有些是向錢莊借,還有些是不清楚的債務,前些日子有地下錢莊來家裡潑漆恐嚇,我和小孩感到生命受到威脅.

先生說同意辦理財產分開,但請問該如何辦理,要寫哪些文件,該如何寫,才能避免債主追討到我和小孩身上,該如何做切割呢?

還有婚後共同買下的房子登記在我的名下,是不是也可以在文件上寫清楚,先生放棄共同持有,就算將來離婚房子賣掉,都跟先生無關?

謝謝

 

 不知道你們夫妻全部的財產狀況為何? 可由律師撰擬分別財產聲請書、財產清冊等件,到法院辦理,如有其他問題,再請來電討論

阿德 102-11-04 09:37

律師大人你們好:因與前妻在一次爭吵過後,女方控告本人恐嚇罪(但本人確實未直接對前妻恐嚇言語,然女方宣稱本人是透過小孩告訴要砍她...等等言語),經偵訊第一次開庭本人亦告知檢察官本人並未對前妻直接給予恐嚇(且已有和解書呈檢察官),然檢察官再次傳訊小孩(小孩與前妻同住,本人與另一小孩早已搬離).卻說本人有恐嚇前妻,如今本案將再次傳訊本人...本人對於夫妻離異已各自發展,一再出庭影響本人工作及生活, 對此深感困擾不已.. 想儘速結案....請問如何讓檢察官不起訴.結案?  請律師能詳細回覆

 

您好,我建議您直接提一份答辯狀,把所有案件事實內容以及你的答辯讓檢察官知道,因為你沒提出答辯狀,所以檢察官要問什麼都必須要傳喚你去問,所以建議你先提出答辯狀,以期儘速結案。

anro 102-11-04 09:37

請各位律師拜託幫幫忙

姐姐結婚5年 有兩女兒 2歲跟4歲

姐姐上個月請徵信社抓到了姊夫的外遇證據

但因為姐姐婆家非常有錢

所以徵信社評估了後告訴姊姊 以姊夫家的財力看來

如果姊姊要爭取兩個小孩的監護權

戶頭存款必須有300萬 勝算會比較大

否則很難爭取到兩個 或只能爭取到一個

姊姊因為才23歲 沒經濟能力  在婆家也沒什麼薪水

存款只有2萬塊

所以跟媽媽討論後 享用媽媽的房子去借300萬來存到姐姐戶頭 讓姐姐有財力證明搶小孩

我想請問:

1:如果姊姊戶頭多了300萬 是否會對搶小孩監護權勝算機率比較大

2:法院會去調查這300萬哪來的嗎? 或者只要有300萬證明姐姐有能力撫養兩個小孩就好了

 

拜託律師大大們幫幫忙 謝謝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未成年子女監護權之審酌因素並非僅有財力,況且在未離婚之情況下帳戶增加三百萬元,可能尚導致得請求之夫妻剩餘財產分配金額減少,不建議貿然接受徵信社之建議,建議應儘速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全面規劃訴訟策略,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若有證據可證明對方確實有背叛之行為,則您妹可以提起離婚訴訟,並請求賠償贍養費,而小孩監護權部分,也要評估雙方的家庭支援系統,此會另由社工訪視,建議相關問題,乃應詢問律師為宜,徵信社很容易有誇大不實之情形,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法院酌定對於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之行使或負擔時,應以未成年子女之最佳利益為原則,除斟酌父母雙方之經濟能力、未成年子女之年齡、性別、人數、意願外,並應兼顧父母智識程度、職業、人格、品性、健康、將來環境、保護教養能力、親子關係,及以往照顧未成年子女之態度與現狀等一切情狀,通盤綜合考量,維護未成年子女身心健康,促進未成年子女正常發展,以保障未成年子女之最佳利益,並非以單一之事實為唯一之考量,故依您所述,僅以是否有300萬元之存款,作為能否爭取到監護權之基準,完全沒有任何合理性可言,更屬於法無據...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金魚 102-11-04 01:10
律師您好~我是1個小小會計人員                         之前公司被已經離職員工告發           未依規定沒有給員工開立扣繳憑單         公司因此被國稅局依違反所得稅法開罰 罰款已繳清                      上個月我的主管(即老闆娘) 收到法院傳單 已經出過庭了 但內容我不知道                 擎天霹靂的是我也收到法院通知 案由是違反稅捐稽徵法                     主旨是: 本署因上開案件 認有請  台端來署說明之必要                     最最可怕的主旨有一項是說 : 被通知人係被告 (而被通知人就是我 )                   請問                               我只是個小會計 公司已經被開罰 不開立扣繳憑單是當時那個員工要求                   且經由主管同意 不知為何會被列被告 甚至違反稅捐稽徵法?                     再請問若是被告確認  那會負擔什麼刑責嗎? 例如:被關,罰款?                     

請問出庭時該如何自保?

謝謝回答~   

 

  有可能會被認定為逃漏稅捐之共犯或幫助犯,需小心應對。

 

 如果被檢察官認定為有幫助逃漏稅行為的話,確實是有刑責,如有其他問題,再請來電討論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您已經被列為被告,則有被起訴之風險,本件您應有機會朝緩起訴的方向去爭取,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金魚 102-11-04 01:05
律師您好~我是1個小小會計人員 之前公司被已經離職員工告發 未依規定沒有給員工開立扣繳憑單 公司因此被國稅局依違反所得稅法開罰 罰款已繳清 上個月我的主管(即老闆娘) 收到法院傳單 已經出過庭了 但內容我不知道 擎天霹靂的是我也收到法院通知 案由是違反稅捐稽徵法 主旨是: 本署因上開案件 認有請 台端來署說明之必要 最最可怕的主旨有一項是說 : 被通知人係被告 (而被通知人就是我 ) 請問 我只是個小會計 公司已經被開罰 不開立扣繳憑單是當時那個員工要求 且經由主管同意 不知為何會被列被告 還違反稅捐稽徵法? 再請問若是被告確認 那會負擔什麼刑責嗎? 例如:被關,罰款? 出庭時我該如何自保呢? 謝謝回答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您已經被列為被告,則有被起訴之風險,本件您應有機會朝緩起訴的方向去爭取,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您好,本案應該是違反商業會計法,就是沒有如實登載會計表冊,這不算重罪,你主張都是依據主管指示,你願意承認錯誤,應該有緩起訴的機會,你可以表示你願意捐一定金額的公益金,換取緩起訴的機會,應該沒有問題的.

102-11-03 19:55

你好!

需要你們的協助
我因為酒駕(測值0.52)觸犯公共危險罪,昨天早上在台北地檢署,檢察官給我兩種選擇
一是,緩起訴,五萬塊罰款,會沒有前科紀錄,但不可用勞動服務抵罰款
二是,送法院處理,但可以以勞動服務抵罰款
當時因考量沒有錢希望以勞動服務抵罰款,就選擇二,
但我現在非常後悔,希望可以改成鍰起訴,因為我不想要有前科紀錄
我聽朋友說可以寫陳訴書至地檢署,希望檢察官可以將我的決定改變
可以指導我如何寫嗎? 我已經下載了陳訴書,目前就以下項目可以指導我寫嗎?
1.陳訴事項  2.事情經過  3.違法失職情事及證明  4.具體訴求  5.檢附相關證去資料及文件

事件經過: 警察是在路上攔檢酒測,我全程配合沒有做鬧,因為整夜未睡及酒後意識不清楚,選擇錯的方式。我是原住民,但當時並沒有請法律扶助,因為在地檢署他們說等律師要等很久,我已經不想待在監牢裡,裡面空氣很糟因為再做消毒,好難受我不想待了,所以就決定不請律師而做了錯的決定,希望檢察官可以更改我的決定,因為我從台東剛上來台北工作才兩個禮拜,沒有存款,因為我是做葡萄酒館,會酒駕是因為陪客人在試酒,我騎車意識清楚沒有肇事,我工作才剛開始,也希望檢察官對於緩起訴5萬元的部分,可以給予我勞動服務。

 

 如果檢察官還未起訴,儘速撰寫聲請狀還有機會,一旦起訴就會留下罪名。

柏小翰 102-11-03 18:05
律師您好: 我先前因為朋友變賣我辦給他的手機門號,導致被法院判了三個月的詐欺而入監服刑。 這是三年多前的事情了,那麼我想要請問是否透過民事訴訟要求賠償呢?
你需要另行提出民事訴訟求償 刑事法院只審理被告是否需要被處罰的問題 不處理民事糾紛
nana 102-11-03 17:33

我想請問小孩生下來後男方家人不讓我接小孩住一陣子,監護權是各半的,

如果訂定合約需要律師公證嗎??

費用是多少呢??

你們有結婚? 還是離婚監護權分配是法院判決定的?還是只有口頭協議?請再來電討論

關於您所提及的問題,如雙方對於未成年子女之監護及探視方式有所爭議,建議應儘速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您好,我建議你直接向法院提出酌定探視權訴訟,這樣拘束力比較強.

風颺此際 102-11-03 15:53

國營事業由分行人評會評定前年度考績,但本人該年度獲記嘉獎並有全行第一的績效,卻被打乙等考績(全行41人被打乙等8人,該年度全行獲記嘉獎者含我全行不超過5人),目前已向行內申訴,若未獲更正則會再向上級機關申訴

想請問板上各大律師,若在制度內未獲處理,走法律途有無勝訴可能?!以及若可能,該起訴理由會是什麼?

個人認為分行人評會是公器,而評委未公正執行職務,致使機構公正威信與個人權益受損;且除此之外,有評委因私人因素護航績效不佳者獲甲等考績.如此是否有瀆職之嫌?

曹尚仁 (曹律師) 102-11-05 09:59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有關現行公務人員救濟制度,因考績不利益所得提起申訴、再申訴部分(非丁等類),尚無法提起行政訴訟救濟,深感遺憾。

2、有關人評會委員的部份,倘若可以蒐證證明收受不法利益,或是違法濫權,確實可能構成刑事罪責。

饅頭貓 102-11-03 12:02

事情是這樣子的,我大舅是美國公民,一直有在經商 (好像是雷射刀,醫療用品),然後最近一、兩年聽說美國很積極在查詢美國公民在海外的資產,進而對公民課稅,他以前都用他的兒子跟女兒的身分當成公司負責人,不過現在好像也行不通了,應該是直屬家人的收入也會被查到。                                                                                我的大舅為了逃稅 (避稅?),跟我的媽媽協議,希望可以出借我的身分,進而在國外 (應該是美國吧) 成立一個公司,等於那一間公司的負責人是我,目前是說11月底要我本人持護照正本及證件,連同律師在場,簽一些文件,我現在有點惶恐,因為我本來以為只是要開一個海外金融帳戶給他們使用,沒想到現在竟然是要我當公司負責人,所以我想要請問各位,可能未來最壞的情況會發生什麼事情? 如果不樂觀,我可能會拒絕出借。

曹尚仁 (曹律師) 102-11-05 14:26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本文建議您倘若無法知悉該公司的營運、人事等狀況,建議您不要擔任名義負責人,負責人就公司有觸法的時候往往都有連帶責任,因此倘若您無法知悉該公司的狀況,很多時候可能會遭到連累,您應該與家人溝通以合法避稅方式處理稅賦。

小宇 102-11-03 07:19

事情是

假設店員有擅自盜用該店vip會員的優惠

優惠之一就是該品牌當月壽星vip會員享有折扣1000元禮卷

請問店員這樣的行法有觸犯法律

是根據哪項依據?

 

先謝謝各位律師答覆

店員可能會觸犯刑法背信罪.

小宇 102-11-04 14:25

前幾天有詢問過該公司客服人員

得知vip禮卷的消費日期是有被紀錄的

此可證明並非本人所消費之事實

而若非電腦記載錯誤店員所為機率是大大增加

呈主題店員的行為對於消費者可能構成背信

那對於該公司若要追訴  店員可能構成的犯罪為何?

 

感謝

安仔 102-11-03 05:28

我妹妹今年25歲 有兩個女兒 一個3歲一個5歲

我妹夫因為家裡有錢 所以他每個禮拜幾乎有4天不在家 都在南部出差

而妹妹則是在她婆家顧小孩 當會計

上個月妹妹發現她老公不太對勁 於是去調了通聯記錄

發現她老公跟某個電話號碼通話頻繁

於是她花了自己的積蓄 25萬 去請了徵信社幫忙調查

但她現在還是怕 萬一真的有找到什麼的話

可是她也沒錢了 說要離婚 萬一 法官判她無經濟能力飼養小孩 而兩個小孩監護權都給她老公的話

那她怎麼辦

而且聽說要抓通姦 還像要真的在旅館直接闖進去 然後要當場逮到保險套或者兩人赤裸 才算成立

我妹根本整天都在家顧兩個小孩 根本不可能跟個徵信一起到南部 甚至一起闖門進去旅館抓人

我真的很替她擔心 萬一真的抓到她老公有什麼 卻為了小孩還是得忍氣吞聲的話

真的很怕她會想不開

 

因為她婆家很勢利 又有錢 公婆又古板

絕對不可能低頭然後同意離婚並且把兩個小孩都給我妹妹

而且小孩還小 根本無法選要跟誰

 

徵信也好像跟妹妹說 妹妹戶頭裡至少要有300萬才有辦法爭取到兩小孩監護權

否則妹妹如果沒錢的話

最好的情況也只會判共同監護

 

拜託律師們幫幫我解答好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若有證據可證明對方確實有背判之行為,則您妹可以提起離婚訴訟,並請求賠償,而小孩監護權部分,也要評估雙方的家庭支援系統,此會另由社工訪視,建議相關問題,乃應詢問律師為宜,徵信社很容易有誇大不實之情形,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102-11-03 01:25

近日與朋友(以下稱為甲)於某線上遊戲進行遊戲,該遊戲設計競技場規則使玩家較勁並按該積分名次給予獎勵, 但是是由於官方對於積分系統設計不良,導致有些玩家可以互相投降以達到更高的積分獲得獎勵,該行為稱之"洗分"。

甲靠著自己的實力獲得高積分,卻在數日之前接獲官方通知,甲涉嫌洗分,但是甲確定無洗分,而官方卻以自動偵測為由做為回應,並從伺服器端剔除甲下線,甲再度上線後積分已經被降低到最低分而無法獲得獎品,甲努力數日並努力經營獲得的成果被沒收,連絡客服人員接已自動偵測為由無法給予明確的答覆。

對於此官方擅自沒收或扣除玩家的積分,卻不公布其管理的規則,並訂立玩家的罪名,這樣是否有何方法申訴消基會或者消保會,扣除積分使的甲於遊戲內外名譽受損,該以怎樣的方向去跟遊戲公司理論。

目前查獲兩判決書比較相關
1.臺灣板橋地方法院 100.05.27. 一百年度訴字第181號民事判決
http://www.law110.com.tw/book_content.aspx?toid=152498&no=1&jud_year=100&jud_case=%E8%A8%B4&jud_no=181&lcode1=105&K1=&KEYWD=&ccode=105

2.臺灣嘉義地方法院 95.12.20. 九十五年度訴字第472號民事裁定

http://www.law110.com.tw/book_content.aspx?toid=17288&no=1&jud_year=95&jud_case=%E8%A8%B4&jud_no=472&lcode1=125&K1=&KEYWD=&ccode=125


感謝律師們幫忙^^

IORI 102-11-03 00:27

請問律師大人,

男方邀約女方在旅館雙方同意進行性行為後,但男方有測拍偷錄兩人性行為過程,並無先告知女方,並把影片放上網路,並設定全限只給女方及女方家人可看到,還告知女方已經上傳至網路,要女方回答一些目前女方家裡的經濟狀況。

女方發現後報警告發男方,目前確認民事妨礙秘密隱私部分成立,將進入調解會階段,請問妨礙隱私、個人秘密這部分成立後,是否夠成男方會留下前科記錄?

若以上不成立,但男方有藉此要求了解女方家經濟狀況,可能造成恐嚇,是否還需要確定恐嚇罪行才會有前科記錄?

曹尚仁 (曹律師) 102-11-05 12:0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有關對方可能涉及的妨礙秘密部分可能涉犯之刑事責任應屬告訴乃論之罪,倘若雙方達成和解,對方會有一個遭偵辦的紀錄。

2、有關強迫女方告知經濟狀況的部份,可能涉及之強制罪,此部份倘若可以證明確實以公開影片為由強迫女方告知,應可成罪。

MVP堂主 102-11-02 22:52

我方於6月24日發生車禍,因對方酒駕腳踏車切入車道而被我方追撞,因對方傷勢較重故我方認賠,已於當天經調解委員會以四萬元和解,並有一份已經由地方法院公證調解書,請問:

1.法院公證的時間為8月5日,對方於8月6日向我方提告過失傷害,但收到調解書時間為9月3日,請問是否還適用鄉鎮市調解條例第27條第1項與第28條第2項之規範?

2.對方委任律師於9月25日第一次偵查庭時加重控告我方過失傷害,但證據部分被檢座駁回,對方律師說他的當事人腦部有損傷,有語言障礙問題,對方當事人當檢座問問題之時口齒不清,但當案件於一個月後交付車禍鑑定開會之時,對方口齒清晰,且有判斷能力去翻供,法定重傷害之症狀為無法恢復之傷害,一個月的時間能夠好得那麼快?我方是否可以以此為據要求檢座重新調查對方所提出之事證有誇大偽造之嫌以藉此提告偽造文書

3.對方律師以此事證除聲明要加重控告外也提出要求提高賠償金額,若調查出來確有誇大偽造之事是否可以提告詐欺罪?

4.對方當事人於和解之時提出有六萬八千元之收入,我方也是以此金額為基準再扣去過失比例才達成和解,但對方律師卻與檢座說對方有低收入戶證明,六萬八的薪資如何申請低收入戶證明?我方是否可以要求檢座針對此事調查車禍以前對方當事人之收入是否有謊報?若無我方是否可提告詐欺罪?若有對方當事人是否已觸犯刑法第214條之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

問題有點多回答最詳細者直接給點,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2-11-04 16:40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究竟是否已經過調解,在法律上是依據事實認定,也就是所謂的「事件」,重點不在時間,所以對方是否有重複起訴,必須看您當初與對方和解的內容,針對哪些事實作和解

2、3、4、車禍事件受損害之人,本可就其所受傷害主張權益,一般而言,難認有偽造文書、使公務人員登載不實、詐欺犯嫌,不過您可以質疑所謂重傷害之有無?損害賠償金額是否過高?

建議您,先處理您的車禍事件,待本案圓滿落幕,再提出相關資料、事證,供檢驗對方是否另外涉及不法。

阿M 102-11-02 22:22

各位 好 ,  有一個問題想請教律師....

A初犯因朋友贈送毒品,但是A無購買及9月底友贈於A,但曾在9月底有用過.. 

10月底與被警方便衣約碰面,被查獲但身上只有0.24公克及工具等..一些違禁藥品?

但途中A自行交出,但A確定96小時完全沒有用及施打等...

當天,回到分局做筆錄後,最後被依照送案子去地檢,當天也有採集尿液送去檢驗,有做筆錄及一些錄影及驗尿等,

送交法院當天駁回,A事後非常後悔。

想詢問大約幾天會收到傳票及一些罰責或其他一些相關..,A事後非常後悔。

因有備註現居地址,也有秉報檢察官因完全無法讓家人知道事情,誠心詢問各為律師

駁回後的其他對相關問題!!A 個人真的非常後悔,需要律師好好解決此問題!!拜託拜託

本案應先釐清,您是持有、施用那一種毒品

查獲地點是在那裡?

阿M 102-11-02 22:38

 安非他命(0.24公克)與1/4顆搖頭丸(0.26公克)有寫MAIL 至律師信箱 拜託真的想好好解決法律問題!!拜託!!拜託!!

阿M 102-11-02 22:41

 彰化

本件所涉為第二級毒品,後續應視驗尿採證之結果而論處,若驗尿呈陽性反應則以施用第二級毒品罪來處理,若是初犯施用第二級毒品罪,並不會直接以施用毒品罪起訴判刑,檢察官原則上應依法聲請法院觀察勒戒,但是檢察官也可以透過醫院戒癮治療方式為附條件緩起訴處分。

一般而言,依我個人經驗自查獲、檢察官複訊後大約四十至四十五天左右會接到地檢署的開庭通知,但也有些檢察官是會在驗尿採證之鑑定結果出爐後直接向法院聲請觀察勒戒裁定的,所以本件建議您趕緊具狀向檢察署聲請附命戒癮戒癮治療之緩起訴處分,否則一旦檢察官毒品危害防制條例聲請觀察勒戒裁定,則只能進入觀察勒戒處所執行(到戒治所裡關起來約40至50天)了。
另外,若驗尿呈陰性反應,則不構成施用第二級毒品罪,但會以持有第二級毒品罪來處理,依法可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臺幣三萬元以下罰金。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0條(施用毒品罪)
施用第一級毒品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施用第二級毒品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1條
持有第一級毒品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臺幣五萬元以下罰金。
持有第二級毒品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臺幣三萬元以下罰金。
持有第一級毒品純質淨重十公克以上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一百萬元以下罰金。
持有第二級毒品純質淨重二十公克以上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七十萬元以下罰金。
持有第三級毒品純質淨重二十公克以上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三十萬元以下罰金。
持有第四級毒品純質淨重二十公克以上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十萬元以下罰金。
持有專供製造或施用第一級、第二級毒品之器具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臺幣一萬元以下罰金。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阿M 102-11-02 23:07

 謝謝!!律師!!請問 都幾時方便接電話呢?? 想詢問更正確的法律相關問題?

如在回附中指說-所以本件建議您趕緊具狀向檢察署聲請附命戒癮戒癮治療之緩起訴處分 需要處趣辦理申請呢????

阿M 102-11-02 23:19

 賴律師你好!!想詢問詳細的處理方式 已有寫MAIL 至您信箱 在麻煩您!!

您好,吸食三級毒品的話,是不會勒戒的,如果是二級毒品恐怕就會進去了,建議你可以至醫院進行美沙酮療法,這樣檢察官才有可能不讓你進去勒戒,傳票部分通常要ㄧ兩個月以上才會到.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10 10:5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Mr.chu 102-11-02 21:55

律師您好:

    若某天我在FB裡加了某一位女生好友,我傳訊息想認識她,並把照片PO給她。

    之後她把我和她的交談訊息和我的照片公開至她的圖鴨牆上。讓我造成很大困擾

    讓她所有朋友來嘲諷,請問她是否有違反我的隱私權和肖像權。

 

   謝謝律師

 

 信箱:fzrmitsul@gmail.com

曹尚仁 (曹律師) 102-11-04 12:05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對方轉貼的行為,意圖減損您的名譽,如註記之類的,這部份可能涉及誹謗罪。

2、又,單純將您的隱私資料,如照片等,公布於眾,則違反個資法。

3、建議您,可以先行蒐證,並可告知對方立刻刪除文章,否則依法訴追。

jakie 102-11-02 20:38

律師好:

業主(甲方)與我爸爸(乙方)簽立房屋修繕工程合約書,有第三見證人一同簽名,

完工點收又另簽立驗收日期協議書,驗收兩週無誤後幾付工程尾款

甲方完工後馬上承租給他人使用而且拒絕驗收也不付尾款,至今已超過一年保固期

現在乙方主張要求甲方給付工程款,甲方在法院卻說識字不多不清楚內容,

乙方每次請領工程款,甲方卻要求簽名才可以領取,言行不一

又甲方在驗收期間未經乙方同意,私約承包商汰換已經完工的鋁門窗設備,

汰換金額嚴重超出原估價內容,汰換費用卻要乙方支付,實在不合理。

我是乙方的兒子訴訟代理人,請問這樣的行為有違法嗎?可以順利拿回工程尾款嗎?

甲方拒絕驗收理由為施工過程有瑕疵以及偷工減料,法官問甲方說現場是否有答辯狀上的照片情形甲方回應沒有,現場都完工了看不到照片上的瑕疵與偷工減料事情

由於甲方推拖施工瑕疵偷工減料,但卻說不出哪裡有瑕疵偷工減料,因此法官提說,那請技師公會進行勘驗

我回應完工至今已超過1年2個月有時差問題,而且又承租給他人使用如何勘驗完工之貌,

請問我應該答應現場勘驗嗎?或者我可以提出拒絕之意?

 

 工程訴訟上,第三方機構鑑定是常用的證據方法,當然法官鑑定與否多會徵詢當事人意見,但法官仍可依職權決定,工程訴訟不僅牽涉工程專業,也牽涉法律專業,尤其是舉證技巧,還是建議找律師處理,如有其他問題,再請來電討論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們所簽訂之契約仍屬有效,對方的抗辯其識字不多應該比較無理,本件應屬承攬契約,對方既提出瑕疵抗辯,理應由對方負舉證責任,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您好.承攬報酬時效為兩年,你目前還可以請求給付工程款.以本案來說,要委託鑑定或者發現瑕疵已經很困難,因為他已經動過,但以訴訟角度來說,你要主張對方故意不驗收,且無法舉證有瑕疵,你們已經完工且達成給付尾款條件.不過當然最好的是你們也有留下在照片來當反證.

Mia 102-11-02 20:30

各位律師好,我的父親今天在行車過程中撞到超越停止線停車機車,當時對方在等紅燈的狀態,我父親的車輕推過對方腳踝造成對方韌帶拉傷,請問這樣雙方各要負什麼責任呢?

還是要看當時路權是如何

你父親是否處於能行車狀況

以及是否可能遇見對方有違規

你還是先行參考初步分析表去認定是否有過失

如果有過失就有刑事過失傷害問題及民事賠償責任問題

Mia 102-11-02 21:10

您好,我的父親處於綠燈左轉的狀態,沒有注意到對方的車,並沒有辦法遇見對方違規的狀況.此外,想另外請教如果要和解的話,對方提出怎樣的金額範圍才算合理?

馬丁 102-11-02 20:16

請問律師,阿公如果要給未成年(15歲和12歲)的孫子一筆錢, 有要求孩子簽名,  這應該是分財產, 因孩子的父母不想代簽, 請問未成年的孩子可以自己簽收嗎?

馬丁 102-11-02 20:12

請問律師,阿公如果要給未成年(15歲和12歲)的孫子一筆錢, 有要求孩子簽名,  這應該是分財產, 因孩子的父母不想代簽, 請問未成年的孩子可以自己簽收嗎?

培培 102-11-02 11:22
律師您好~ 請問一下,若以辦理好限定繼承,由財產清冊上確認無資產,原則上是否無須清償債務? 因家父於20多年前與母親離婚後,即無聯繫(當時我們是小學.雖然監護權是他的),卻從未過問我們的生活.幾年前,因為辦理政府補助時,社會局告知他有計程車營業執照,所以我們不符規定, 據我母親所知,在離婚前,他即無開計程車ㄌ,只知道他也在台中工作,因而想說,請親戚轉告他, 若沒有使用了,可否去撤銷,讓我們可以申請補助,但結果卻是石沉大海,毫無音訊!!導致我們到最後必須簽立切結書,確認連繫不到他,才得以申請補助! 幾年過去了!101年底,多年不為聞問的親戚來電告知父親病危,要我們前去見見,去到醫院, 見不到任何人陪在身邊,只有看護,詢問護士後才知道,他其實早可出院,但他的其他家屬沒人願意負擔醫療費用,才會請他們通知我們,當下~我們拒絕支付任何費用,便離開了~!畢竟沒盡扶養義務就算了!當初請他幫忙,卻還事不聞不問(後來有詢問親戚是否有告知他補助的事,確認是有的),現在需要我們了,才想起他還有孩子,太讓人無法接受了! 102年初,經由姑丈通知家父過世了!要我們去奔喪,基於情理,我們出席了!當下,姑丈告知可辦理勞保死亡給付(在姑丈弟弟公司投保),等辦完喪事後,要我們到時把領到的錢給他,因為都是他在顧的,當時,我們覺得既然都是他在處理,都給他是無所謂! 但問題來了~!他們隱瞞我們,其實他們已經中斷了勞保的繳費,並換了公司名稱,之後我們才知道,原來是他們想規避公司欠繳的勞保費用,之後好險勞保公司來文告知因他們公司8個月未繳勞保費用,故申請須待他們繳清其款項,才可撥款!所以他們竟然去騙我三叔說家父積欠了8個月的勞保費共8萬多,要三叔到時跟我們要!會不會也太誇張,把公司積欠費用,推到死人頭上!!好在勞保局沒有先撥款,才來要欠款,不然我們錢給了他們,然後我們還要負債呢! 我有查過其他地方法院判決,勞保死亡給付並因屬社會保險故不屬於遺產的一部分(年紀未到退休,所以沒有退休金的問題). 因此 基於上述~我想請問為了自保,避免再有其他債務出現 1.我是否可就勞保死亡給付內含有喪葬費用,僅給他們喪葬的費用就好?還是生前他積欠姑丈的醫藥費我們也要負擔(30多萬,也是他口頭說的)?2.醫藥費算是負債嗎?若是,就限定繼承來說,既然他沒有遺留任何財產給我們,是否也不須從勞保部分(不是遺產)再做清償?3.若因 無留遺產,辦理限定繼承後,子女自行清償其他債務,是否就不受限定繼承的保障?我們很害怕若全給他們,萬一有其他債務人,我們不就要概括承受? 以上要麻煩您為我解答了~!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若您們已經辦理好限定繼承,則您父親的債務,只能就其遺產部分來請求,可以與您們自身的財產切割清礎,所以若您父親的債權人來向您們主張,則您們可以以此作為抗辯,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憂心 102-11-01 22:54

律師您好:家中有一少年滿16歲未滿18,於去年底在朋友家中被查到有吸食毒品,吸食的部分已判保護管束,另在ktv桌子撿到k他命搖頭丸,就剛好有朋友訊問購買管道,他就以800元賣出,經少年法庭審理後,說觸犯少年事件處理法第27條第一項第一款,移到法院由檢察官審理,想請問他會被判5年以上嗎?從事件發生後已沒再碰觸毒品,有任何的可能不被判刑嗎?是否還會被傳喚至法院做筆錄?現在請律師還來的及嗎?煩請告知

販賣3級毒品是5年以上有期徒刑,但依您所述,不能確定檢察官手上有哪些證據,必須律師閱卷後,才能知道檢察官到底有哪些證據,來擬定訴訟策略,如有其他問題,再請來電討論

關於您所提及的問題,本件會移送管轄地檢署進行偵查,應係認定被告涉嫌之犯罪為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則表示所涉嫌之犯罪頗重,建議應儘速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案件移送檢察官以少年刑事案件偵辦時,基於偵查不公開原則,律師依法也是無法閱卷的...

偵查中本來就不可閱卷,所有案件是一樣,不限少年案件,但法院審理中,作為少年委任的輔佐人,經審判長同意,當然可以閱卷,實務上審判長都會同意

發問者您好,張律師為您回答如下:

一、本件因被告涉犯刑罰嚴重,依少年事件處理法第27條第1項第1款規定,已由檢察官偵辦。

二、所謂毒品買賣,實務上認為,雖然沒有買入,但只要單獨有「賣」,就足以構成。

建議您盡快尋找律師協助辯護,以期減低刑責。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10 10:5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影子 102-11-01 22:53

4/12晚上9:4x

我行經竹山集山路三段,往斗六方向行駛,在剛過竹山某路口時遇到駕事者,當時燈號還在綠燈我的方向是直走,他是要轉向左手邊.但該路口有兩段式轉彎且他未打方向燈直接左轉,我在後面已經察覺不對已有閃躲,從外車道切入車道不料他還是直接撞上.事發有立即報警,有驗傷單正本 初步判定是駕事者為依照燈號行駛,我是未注意前方行車

隔天爸爸有接到他的電話問我狀況,爸爸好像跟他說我沒什麼大礙小孩子沒怎樣就好,之後到10/12日前都沒接到她的半通電話,事發後幾天我因為要上班,要用摩托車我主動撥打電話告知我在實習需要上班要用摩托車,駕事者托說因為與我相撞導致沒有車子陪我過去看!!他請他父親過來,他父親比我早到機車行,當時機車行老闆不知是事故車以為只是需要換外殼跟他報了3000塊應該就夠了!!我到的時候才把車禍訴說,要機車行老闆幫我檢查車子把壞掉的都換掉,當我說完沒多久她父親就到了,告知我人沒事就好,機車修理一人一半他說車禍雙方都有過失不一定我全對她兒子全錯,語氣視乎想壓過我!我當時告知她我不能接受!!沒道理我被撞還要跟他一人一半!!他父親說他之前也是開計程車處理很多事故所以說她要她全副不可能!!後來我也不跟他做爭吵!!只告知機車行老闆壞的我都要換新!! 修車總金額13150元

發生到現在對方態度依然很惡劣不想賠我!!我已經提起告訴告對方過失傷害!而他有去申請和解但是卻只想賠我修理機車錢的一半!!

請問律師們我除了能要求機車賠償是否還能要求其他??請問金額大概??

本件車禍雙方與有過失,則對方依法應負過失傷害罪責,而對方若未受傷的話,則您這一方即無須負擔刑事責任,從而可以善用此點來作為談判籌碼,事實上若對方不願和解而使您這一方撤回告訴的話,即使是僅判決有期徒刑一個月則易科罰金至少也要三萬元,從而即使全額賠償也對於他們是絕對有利的。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後續對方應該會進一步申請交通事故鑑定以求改變其涉有車禍肇事因素之認定。

影子 102-11-02 17:19

感謝賴律師的解答!

我還想請問一下,因為我是快到6個月朋友提醒才去提出告訴,因為事情發生在4/12那6個月是否為10/12如果他沒提出告訴我就不會被告??那他還有辦法告我嗎??我還可以提出什麼求償項目跟適當金額呢??

我們已經去過一次偵查庭了,那個事務官也有問我對方要出多少才肯和解,我家人是跟我說2W多,能和解和解,所以我有告訴事務官說2W5,事務官也說合理,但對方家長卻不願意支付且態度很差那我想問是否有什麼方法處理??

影子 102-11-01 22:51

4/12晚上9:4x

我行經竹山集山路三段,往斗六方向行駛,在剛過竹山某路口時遇到駕事者,當時燈號還在綠燈我的方向是直走,他是要轉向左手邊.但該路口有兩段式轉彎且他未打方向燈直接左轉,我在後面已經察覺不對已有閃躲,從外車道切入車道不料他還是直接撞上.事發有立即報警,有驗傷單正本 初步判定是駕事者為依照燈號行駛,我是未注意前方行車

隔天爸爸有接到他的電話問我狀況,爸爸好像跟他說我沒什麼大礙小孩子沒怎樣就好,之後到10/12日前都沒接到她的半通電話,事發後幾天我因為要上班,要用摩托車我主動撥打電話告知我在實習需要上班要用摩托車,駕事者托說因為與我相撞導致沒有車子陪我過去看!!他請他父親過來,他父親比我早到機車行,當時機車行老闆不知是事故車以為只是需要換外殼跟他報了3000塊應該就夠了!!我到的時候才把車禍訴說,要機車行老闆幫我檢查車子把壞掉的都換掉,當我說完沒多久她父親就到了,告知我人沒事就好,機車修理一人一半他說車禍雙方都有過失不一定我全對她兒子全錯,語氣視乎想壓過我!我當時告知她我不能接受!!沒道理我被撞還要跟他一人一半!!他父親說他之前也是開計程車處理很多事故所以說她要她全副不可能!!後來我也不跟他做爭吵!!只告知機車行老闆壞的我都要換新!! 修車總金額13150元

發生到現在對方態度依然很惡劣不想賠我!!我已經提起告訴告對方過失傷害!而他有去申請和解但是卻只想賠我修理機車錢的一半!!

請問律師們我除了能要求機車賠償是否還能要求其他??請問金額大概??

佩恩 102-11-01 20:49

我在HTC工作 公司規定不能持有拍照功能的手機進入廠內

本人有一隻Nokia lumia 800 的智慧型手機 因為工作需要 所以拆掉鏡頭

但美中不足之處是手機的感光元件還存在 所以相機的軟體功能是正常的

但拍攝任何畫面完全模糊不清 只能看到一堆色彩 無法顯示清晰影像

今日過門禁管制檢查隨身物品 警衛要查扣我的手機 後面因為警衛的主管過來協調

也問了HTC高層 告知只要鏡頭拆了就沒問題

但難保以後是否會在遇上這類的事

 

我想請問律師們 如果我的手機拍攝功能已經幾乎喪失

假設有一天門禁警衛仍然要查扣我的手機

那警衛或HTC是構成 侵佔他人物品 ?

您好,張律師為您解答如下:

一、所有公司行號對於員工之禁制命令,事實上仍屬僱用契約之內容,首需得到員工之同意,其內容也必須具備合理性、必要性。

二、按您所述之情形,若不能攜帶照相功能之手機,那麼公司無異剝奪員工通訊之權利,如果公司沒有辦法提供替代方案,那麼該禁制命令是否具備合理性及必要性,尚非無疑。

建議你可以先向公司反應,理性討論,再尋找律師協助幫忙。

毛毛 102-11-01 20:38

Dear 律師您好,

因我媽去年誤信同事而被冒標倒會, 本來對方主動簽本票且表示有誠意還錢, 但事隔多月, 對方老事藉故拖延, 有意耍賴。之前我們有聽說可以寄存証信函給對方, 所以參考資料而寫了一份????存証信函, 懇請  律師大人幫忙看一下內容是否 ok, 或者有什麼地方不足需要修改? 那些錢都是我媽的辛苦錢, 而且我們也不是有錢的家庭, 跟會也是為了存錢。不希望她因為被倒會而整日不快樂, 再麻煩您了 ~  以下是我打的內容:

敬啟者:台端於民國九十九年捌月拾日向本人招覽互助會,為參拾壹期,每期金額為新臺幣壹萬元,加上利息,台端總計積欠本人金額為新臺幣參拾壹萬陸仟陸佰元整,扣除日前還款伍萬伍仟元,尚餘貳拾陸萬陸仟陸佰元正;先予敘明。
台端於民國壹佰零貳年貳月拾日向本人承諾於佰零貳年參月開始,每月十日支付新臺幣壹萬元;但台端只支付二期即停止。經多次反應,迄今仍未見台端處理債務問題之具體回應,為免因小額金錢糾紛造成台端更大之損害,限於收到此函十日內回函還款方式,希勿自誤為禱!
冒名標會,似涉有刑法第二百十七條偽造署押罪,法定本刑三年以下徒刑、刑法第二百十條偽造私文書罪,法定本刑五年以下徒刑及刑法第三百三十九第二項詐欺得利罪,法定本刑五年以下徒刑;前揭三罪均為非告訴乃論公訴罪,另依刑法第五十六條連續犯加重處罰規定,得加重本刑至二分之一,本案若進入偵辦程序恐對台端造成更大損害,請妥善考量及回應!

毛毛 102-11-01 20:15

Dear 律師您好,

因我媽去年誤信同事而被冒標倒會, 本來對方主動簽本票且表示有誠意還錢, 但事隔多月, 對方老事藉故拖延, 有意耍賴。之前我們有聽說可以寄存証信函給對方, 所以參考資料而寫了一份????存証信函, 懇請  律師大人幫忙看一下內容是否 ok, 或者有什麼地方不足需要修改? 那些錢都是我媽的辛苦錢, 而且我們也不是有錢的家庭, 跟會也是為了存錢。不希望她因為被倒會而整日不快樂, 再麻煩您了 ~  以下是我打的內容:

?敬啟者:台端於民國九十九年捌月拾日向本人招覽互助會,為參拾壹期,每期金額為新臺幣壹萬元,加上利息,台端總計積欠本人金額為新臺幣參拾壹萬陸仟陸佰元整,扣除日前還款伍萬伍仟元,尚餘貳拾陸萬陸仟陸佰元正;先予敘明。
台端於民國壹佰零貳年貳月拾日向本人承諾於佰零貳年參月開始,每月十日支付新臺幣壹萬元;但台端只支付二期即停止。經多次反應,迄今仍未見台端處理債務問題之具體回應,為免因小額金錢糾紛造成台端更大之損害,限於收到此函十日內回函還款方式,希勿自誤為禱!
冒名標會,似涉有刑法第二百十七條偽造署押罪,法定本刑三年以下徒刑、刑法第二百十條偽造私文書罪,法定本刑五年以下徒刑及刑法第三百三十九第二項詐欺得利罪,法定本刑五年以下徒刑;前揭三罪均為非告訴乃論公訴罪,另依刑法第五十六條連續犯加重處罰規定,得加重本刑至二分之一,本案若進入偵辦程序恐對台端造成更大損害,請妥善考量及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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憶陵 102-11-01 19:57
律師您好:   我們家是921受災戶,於89年申請現地重建,當時台中縣工務局也核發建照(現址位於台中市太平區光興路),於10月下旬接獲我們家因都更計畫需徵收土也,以拓寬道路。而都更計畫於88年8月4日訂定,而我們89年申請現地重建時卻無告知本址已規劃都更計畫內,令我們好不容易重建起來的家園又面臨被拆遷的命運,想請問台中市政府有過失嗎?畢竟是台中市政府怠於職務而令我們蒙受損失,這樣是否可以提起國賠或其它賠償呢?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確實可能會有國賠問題,但整個時間點必須先確認清礎,而國賠需先向主管機關提出申請,主管機關不同意後,再向法院提出,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律師為你解答如下:

一、由於都更公告早於921震災之前,台中市政府有可能主張其已經先履行公告義務,而不具過失

二、可以從限時法「九二一震災重建暫行條例(已廢)」,來研究台中市政府可能有那些違法之處。

三、若能打掉都更計畫,也不失為一條路。

建議你找律師幫忙研究國賠或行政撤銷訴訟,不然都更補償通常都非常低廉,祝你能找出一條保家之路。

wing 102-11-01 19:43
律師您好: 1.我的提款卡被詐騙集團拿去做詐騙行為現在我的帳戶成為警示戶,明天要去跟警察作筆錄(我自己主動跟警察約的),警察先生表明說為何詐騙集團會知道我的提款卡密碼,說不知道連我都不相信了更何況是法官。請問張律師我該如何是好,我真的很不知所措,我只是個年輕人我不想要有任何案底,麻煩張律師為我解惑,感謝張律師!!
一般來說可能是出賣帳戶或是帳戶被詐騙使用 如果是前者 那實務上會構成幫助詐欺罪 如果是後者 有機會不起訴或無罪 主要還是要證明沒有幫助詐欺故意
小嚴 102-11-01 17:47

請問律師 已經被起訴了 大概多久會開庭
1.證據清單方法
證據方法 警詢時及偵查中之供述
1.被告坦承A女於相識當時有告知實際年齡15歲之是實
2.被告坦承於上開時間.A女友至其住處支事實
1告訴人A母於警詢時及偵查中之指訴
告訴人指訴警方詢問A女時.其才知悉A女於102年X月X日離家時.曾至台北與被告發生性行為

2證人女與警詢時及偵查中之證述
1A女證稱其與被告相識當時.已告知被告.其年齡為15歲
2A女證稱在上開時.地.被.告於不違反其意願下.有發生性行為一次

指認犯罪嫌疑人紀錄表乙份
A女指認被告係與其發生性行為之人
請問律師我並沒有跟他發生性行為 這樣開庭會被起訴嗎?
證據方法怎麼是我對話?
我只有承認來過我家而以並沒有發生
1.犯罪事實
我門是透過網際網路臉書相識.進而成為男女朋友.

 

 

您好,您的敘述不夠清楚,無法分析,可來電討論

這是重罪,處理不當即須坐牢,如果現在還在網路找答案,相當危險,建議攜帶資料與律師討論為宜.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目前您既然已經遭檢察官起訴,建議您應儘速委任律師擔任辯護人,進行閱卷,以釐清卷證資料,並且進一步擬定辯護策略,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小嚴您好,張律師幫你解答如下:

一、從證據清單看來,是否會讓法官寧可信其有,還是寧可堅持證據裁判主義,不能確定有發生?你要認知到我國司法是採取自由心證,對被告不見得有利。

二、證據清單之外,你是否還有其他證人或是事實可以證明清白?

本件是重罪,建議你請律師協助,要好好謹慎處理,就證據證人的部分細細研究有利之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