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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文 102-11-07 18:56

您好:我是債權人之前有扣押債務人於第三人公司的3分之1薪資,現在債務人已離職

現在法院要我陳報受償情形...問題

1.債務人要付我30萬元,之前是每個用要付我1萬元,可是債務人從100年4月21日就沒付給我,還剩20萬沒給,當時和解書是寫1期未付視同全部到期,1期未付視同全部到期是什麼意思?

2.執行費用1600元跟督促承續費用333元,這樣利息要如何算??如101年5月10日扣押薪資11441這樣利息是多少??

3.自民國100年4月21日起至清償日止按周年利率百分之五記算之利息

4.陳報狀要怎麼寫??

ps.很急,法院要我守到文7日內補正,所以拜陀律師們能幫幫我,非常感恩

本件陳報受償情形,主要是向法院陳報全部受償金額及其受償後剩餘之債權金額(本金剩多少、利息自何時起算)。
原則上就強制執行收回之金額應先抵充執行費,次充利息,再充原本,並依受償日期分別依序計算。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小文 102-11-08 22:59

律師您好:

請教您   看看我這樣的算法對不對喔

11441(薪資)-1600(執行費用)-333(督促程序費用)=9508

200000(欠我的費用)-9508/12*0.05=794(利息)

是否是如此算法??

Amanda 102-11-07 18:42

親愛的律師您好,

我先生的前女友,在公開的社群網頁(非她自己的)公布一名我兒子(當時10歲/ 現滿12歲)+我先生照片與姓名並予寫毀謗內容,請問就我兒子的部分,請問可以對她提告什麼? 有法律是保護12歲以下兒童的肖像權或是其他的言論權嗎? 狀紙提告的名稱為何? 謝謝

要詳細了解言論內容為何,是否涉及誹謗,如有其他問題,再請來電討論

若擬提出刑事告訴則應注意針對告訴乃論之罪(誹謗罪等),是否有超逾告訴期間之問題。

紀先生 102-11-07 17:01
律師好: 有關工資優先受償問題: 1.工資有優先受償嗎? 2公司尚未歇業.勞工聲請假扣押否會影響工資優先分配之結果? 請幫我解答 謝謝. 紀璟安
勞基法是規定如果因歇業 勞工六個月內的工資有最優先受償之權 至於假扣押只是禁止業主處分財產 跟是否優先受償沒必然關係
Duo 102-11-07 15:44

各位律師大人您好:

我與太太的婚姻似乎已經無法挽回,我太太不願意面對面討論離婚後續事宜,只在"電話通話中"告知我,與她直接去辦理離婚,她不要求贍養費,但要我共同支付小孩養育費用監護權歸她,其它方式她不願意接受,可是我也有強烈意願爭取監護權,目前不知如何是好?

畢竟家務事的箇中種種無法完全在文章裡述說清楚,我個人除了戒菸沒做到,其他惡習(EX:吃喝嫖賭,家暴..等)從未沒沾染,現下太太帶著小孩在外居住且沒有給我任何聯絡方式,目前只能透過岳母代為轉達想與其面談後續事宜,奈何太太不願意面談只在電話中告知我剛剛上述所說,倘若我最後與她決裂,懇請提點我,該注意哪些事項?

在此先謝謝撥冗各位律師大人,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離婚小孩監護權可以先分開處理,所以您仍可與對方先協議離婚,而小孩監護權的部分,若雙方真的無法談妥,則可以向法院聲請裁定監護權,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監護權的爭取,法院通常會考慮雙方教育、經濟、工作、對小孩教養計畫、小孩意願等因素,可訴請離婚時並同爭取,如有其他問題,再請來電討論

關於您所提及的問題,如果雙方對於離婚有共識,僅對於未成年子女監護部分有爭議,惟對方拒絕出面協商,建議可透過訴請法院裁判之方式,以解決雙方之爭議,建議您應儘速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您好,如果對方不願意與你面對面談,建議你可以聲請調解或委請律師幫你談,這樣能夠比較理性和平的去處理,條件方面其實雙方要多溝通,有時候條件交換問題,未必會那麼堅持,所以這涉及談判時的條件處理.

有問題來電0960300927

來信:jackalsky1014@gmail.com

LINE:jackalsky

部落格:http://jackalandnew.pixnet.net/blog

蔡律師 (蔡律師) 102-11-13 01:20
回覆 Duo 的發言內容:

您如果分居已經超過六個月,

可以委託本所律師提起監護權改定的官司。

如果您不知如何處理,可委任本所處理後續訴訟事宜。
請幫忙到本律師事務所官網按讚:http://lutong.myweb.hinet.net/

小如 102-11-07 15:02

張景堯律師

您好,我與先生認識期間因他在外工作自行租房子,跟我父母提起說開銷很大而我父母就先把一間房子給他住且毫無收取任何房租,直到去年結婚了,婚後他說明想趕快生孩子若我不配合他就大發脾氣,平常的情緒控制也不好甚至有時還想打我是我趕緊跑掉,不久後我便懷孕了,先生聽聞我懷孕後卻逃避責任離家1個多月都沒回來,因我考量胎兒越來越大需要給孩子一個正常成長環境,所以我主動找他回來,之後持續到我生下一名女寶寶後二個星期做月子期間他有天下班回來對我咆哮斥責我沒能力生兒子讓他的父母在家族面前丟臉,同時他們對我完全不聞問也不負擔我及小孩的任何費用,離家又4個月之久,我到法院訴請離婚在上個月已簽自離婚了,目前待小孩監護權要處理。可是我看他最近完全感受不到他對我還有任何情份及有對小孩責任感而是自己非常消遙自在,我覺得我當初很像被他騙婚

※請問我可以告他詐欺騙婚嗎?

※何種情況是詐欺騙婚

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要告騙婚應有困難,畢竟您們也已經有生活了一陣子,故現在的重點,應在於離婚小孩監護權上,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關於您所提及的問題,須釐清的是雙方目前就未成年子女監護問題仍有爭議?對方欲爭取監護權?或者雙方可藉由協議之方式處理?建議您應儘速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淺花 102-11-07 1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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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抱歉我不清楚法律的事,只能聽聽朋友跟網友的意見,所以到現在才處理。
有網友表示這邊律師很熱心助人,所以過來發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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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觀看這篇問題的律師,請容我先把事情敘述完,謝謝。


您好,小妹是個剛出社會的新鮮人,去年八月與前男友分手,原因是我認為A是個不尊重別人隱私的人;某次出門,我上洗手間請A代為看管包包,但是出來的時候卻發現A在翻動我的包包,在看皮夾跟手機的內容,我很生氣的要A停止這個行為,A卻嘻皮笑臉的覺得沒甚麼大不了,交往時間短短一個月便分手了;目前正穩定交往一名朋友介紹的男士;前男友簡稱為A,現任男友簡稱為B。

去年與A分手後一個月手機租約到期,毅然決然的捨棄使用的多年的號碼,申請了新的門號以及智慧型手機,並沒有告訴A。臉書線上遊戲、RC語音,通通都刪除好友並封鎖;A卻一直開分身帳號加我好友,我只好一直刪除,後來臉書、RC都乾脆放棄不使用了,但是遊戲已經玩了3年不可能放棄,該遊戲有缺點,任何人都能夠寄送短訊息給任何人,就會不斷收到A先生的分身大軍的短訊,只好暫時不玩(大概半年多都沒有登入)。


今年1月底,在奇摩信箱收到自稱A先生的姊姊的人傳來的信件,內容大致為請我不要和A先生糾纏不清,我也清楚明白的告訴她,我沒有與A聯絡。
分手後到1月底A先生姊姊信件這段時間,A先生時常表示,若是我不理會他,他要自殺,要我參加他的喪禮,後來又說他自殺送醫,平安出院;甚至到我老家(身分證上的戶籍地址)找我,我不住那所以沒有找到我;然後同學告訴我,A先生在臉書上開了分身帳號,放置我和他的親密合照以及通訊的對話內容,雖然我已經檢舉,但臉書沒有處理,我也有告知A先生的姊姊請他刪除。


過了半年多都沒有A先生的消息,我以為他應該已經放棄,A卻在今年國慶日撥了通視訊電話,當時我嚇了一跳,立刻切斷通話,A在這之後不斷的傳簡訊過來,大概有20封左右,過了一星期找到封鎖電話的方法才沒有在收到簡訊;過不久,遊戲內也收到A先生分身的短訊,快一個月大概有上百封,內容大致為你被惡靈附身必須要信耶穌來拯救你、B先生人品不好,不然就是你很會擠乳溝之類的性騷擾,我回覆的內容只有請停止傳送騷擾短訊,否則報警處理,但是A都不以為意。
最近連手機通訊軟體LINE,A先生也不斷加我好友,也只能不斷封鎖並刪除;連LINE上的相關遊戲都會一直收到A先生的邀請(LINE的遊戲能夠單向加友),我也放棄了LINE的手機遊戲通通移除了。


幾天前,連我媽媽跟妹妹也收到A先生的臉書邀請,告知朋友這些事情之後,朋友告訴我A先生跟認識我的人還有以前同學說,我是他的未婚妻或是男友,變成有人以為我水性楊花,讓我困擾不已。
我天天都害怕出門後A先生就站在門口,接到不認識的號碼都怕是A,不知道從哪裡知道我的門號(換門號後以前同學也不知道),連出門都怕抬頭看到的路人就剛好是A,連晚上睡覺都會夢到被A追趕,窮追不捨到這個地步。
請問我該怎麼辦,我已經不堪其擾了,A又有什麼法律責任


再次感謝看完這篇的律師,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2-11-07 15:21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目前我國現行法對於所謂的騷擾行為,除非是家庭成員,或是跟蹤行為,否則目前沒有專法可管,本文深感遺憾。

2、但是倘若對方要是有以下的行為的話,您仍可以蒐證提告

(1)對方倘若有四處散撥足以誹謗名譽事蹟,如說您水性楊花、始亂終棄等,此部份涉嫌誹謗罪。

(2)對方倘若公布與您交往的私密來往記錄、包含照片、email、實體信件等,這個部分涉嫌觸犯誹謗罪及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其中若有涉及情色的物品(如性愛照),則另外涉嫌散佈猥褻物品罪。

(3)倘若對方傳遞給您的訊息包含不當性暗示,則觸犯性騷擾防治法,可處罰鍰。

(4)倘若對方持續傳送簡訊、line留言、email、電話騷擾,數量過多,嚴重干預您的生活作息,此部份涉犯強制罪。

(5)倘若因此造成您罹患精神疾病的話,則涉犯傷害罪。
(6)倘若對方直接跟蹤您的話,這個部分涉嫌違犯社會秩序維護法,可處罰鍰,並且可以請員警制止。

3、本文建議您針對對方可能涉嫌之犯行積極蒐證,包含以拍照方式將簡訊、留言存證,開立診斷證明書、錄音、請家人作證,然後提出告訴。(因為上述部分罪行有告訴期間6個月的限制)

小P 102-11-07 13:13

律師團您好:我之前因為認識一位大姐,他專門賣育付卡給房仲刊登廣告使用,但是我沒有辦哩,我的朋友因為缺錢請我幫他送預付卡,我幫他拿給大姐,他有給我20幾張,大姐給我1500,我給朋友1500,我中間沒賺錢,因為我只是單純幫助朋友度過難關,後來朋友交我最後4張,大姐給我1700,我只給朋友1500,這之中我賺了800元,現在其中的2張被人拿去詐騙,但是大姐他說他賣的都是房仲,我要去開庭ㄌ,請問這樣的案件大概會判多久?我們不知情是否會當作幫助犯?如果跟法官求情有用嗎?會降低刑期嗎?如果我把所得的800捐出去創世基金會拿收據給法官有幫助嗎?

小菁 102-11-07 11:41

因為男朋友家有三個兄弟,我男朋友排行老大,其它二個弟弟,大弟住外面,二弟在大陸工作,我和男朋友和他爸爸媽媽住在家裡,去年9月二弟娶一位大陸新娘回台灣,大陸新娘當時懷孕在台灣代產,大陸新娘的老公(二弟)就回大陸工作,把老婆一個人留在台灣,今年二月大陸新娘生了小孩,老公還是把老婆一個人留在台灣,老公三個月回台看望老婆一次,問題來了,那位大陸新娘每天都為一點小事辱罵我男朋友的媽媽,連我都看不下去了,大陸新娘每天忙著上網,沒工作又不做家事,家事都是我男朋友的媽媽在做的,小孩子哭了快20分鐘也不管,後來我男朋友的媽媽跑去抱起小孩在哄小孩,大陸新娘就對我男朋友的媽媽辱罵說小孩子在哭你抱他幹嗎,我就是要讓他哭,哭是小孩子的工作,我在隔壁房間聽了很傻眼,後來我男朋友的媽媽常常跟他老公和我男朋友抱怨說媳婦都會罵他,我男朋友聽了之後,他二弟回國我男朋友跟他說你老婆都會辱罵媽媽的事,之後大陸新娘的態度一樣沒變越罵越厲害,我男朋友在家也常常聽見辱罵聲,到了今年10月12日大陸新娘不知道做了什麼事我男朋友火大了,我男朋友忍無可忍去摔了大陸新娘房間門,門被摔壞了,大陸新娘跑出來和我男朋友對罵,大陸新娘說你看我一個女孩子家帶小孩就好欺負,我男朋友回他我忍你很久了,每次你在家用東西用完都是我們在幫你收,還常常對我媽大小聲,隔天大陸新娘就跟他老公(二弟)說,他二弟打電話給大弟說,叫大弟把他老婆接去他家住,事情發生到10/16日,二弟說要去報警告我男朋友家暴恐嚇,後來也不知道他們有沒有去報警,後來到了11∕6日,他大弟打電話給我男朋友說,這幾天二弟會從大陸回來,說回來要告我男朋友家暴恐嚇,還請他大弟去作證,當時發生摔門事件,家裡只有我和他媽媽在家,他叫他大弟作什麼證,請問我和男朋友要怎麼處理這件事,請問要請律師嗎,而且我們沒什麼錢請律師,請懂法律的大大們幫忙一下,因為第一次遇到這種事.....拜託大家幫忙,文章打的有點長....我希望大家幫幫我....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2-11-07 12:00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就您所述的狀況,倘若您的男友只與對方發生過一次爭執,則我國法院認為家屬間偶發爭執不算是家庭暴力,惟,有關恐嚇的部份則可能會成立,但是對方必須提出相關證物。

2、有所謂的證據,必須是可以證明當初確有其事,證人必須親身見聞,就您所述的狀況,您男友的大弟於當時似乎不在現場,應無法為該案的證人

3、本文建議您,應告知男友,就弟妹的行為已經涉及家庭暴力,應該申請保護令,要求搬遷。(此部份與對方是否提出恐嚇告訴、家庭暴力無涉)

Louis 102-11-07 11:25

各位律師您好

於今年10/23遛狗時接獲稽查員告發未立即清掃畜犬便溺,當時有攜帶清除糞便之工具,也向稽查員表示願立刻清除,非故意不清除寵物糞便,仍遭開單。

 

10/24陳情台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表示:

1. 本人出門遛狗皆有自備清除糞便之工具,固定會清除寵物糞便,無故意不清除之意。

2. 環保署今年七月已將《資源循環利用法》草案送立法院審議,擬將冷氣機滴水、公眾場所寵物排便未處理與住家外容器積水未清,改列「輕微違規」行為,違規被查將不立刻開罰,以「勸導」為主。

   本人為初次受告發,並非屢勸不聽,且有良好清除寵物糞便之習慣,往後必將加強留意寵物便溺位置。

 

11/7收到台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陳情回函:

"本案經原告發人員說明,稽查時發現臺端所有犬隻隨地便溺後,臺端未清理其排泄物,以違反廢棄物清理法之規定,本局依臺端違規事實製單舉發,並無違誤。...臺端既為該犬隻飼主,即應負清除畜犬便溺物之責任,本案因臺端違規事實明確,本局依法告發並無不當,元告發仍予維持。"

 

告發當日有攜帶清掃工具,只是未注意畜犬大便,稽查員告知時也表示願立即清掃,沒有不付清除畜犬便溺物之責任。請問各位律師是否還有申訴管道與駁回機會?

 

感謝您的回覆

曹尚仁 (曹律師) 102-11-07 14:47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就您所述的問題,倘若您可以提出證據證明,當時僅為一時疏忽未注意寵物排便,發現後立即清除,稽查人員是為了衝業績所以故意開您發單的話,您可以以稽查人員違反行政法上誠信原則,提起訴願救濟

凸凸 102-11-07 10:23

我是醫院理的社工 我的個案的妹妹最近來求助我一些問題

大致如下

個案為精神病患者 在醫院住院快三年 但並無輔助宣告或監護宣告

案妻是印尼籍配偶 在mk85年與個案結婚 mk87年便帶著案子離家

案妹表示案妻從14年前因案母中風後 便帶著剛出生不久的案子離家

14年間多次報失蹤人口 案妻皆會前往取消 案妹有幾次聯絡到案妻

但案妻不願離婚 案妹推測試牽涉到繼承財產的問題 所以讓案妻不想離婚

案妹表示知道目前案妻已有與其他男子同居 也曾經求助過律師

律師當時給他的回應是因個案是精神病患 所以由個案提出離婚較不能成功

必須由案妻提出 但案妻不肯 又因案妻每年皆會報稅 讓個案有些社會福利補助無法申請

案妹想知道如何可以申請離婚?

聲請監護宣告,再由監護人代提離婚訴訟,如有其他問題,再請來電討論

Nico 102-11-07 01:56
律師您好: 因我在網路臉書社團購物,在購買商品時我也尋問賣家到貨日,賣家與我說明7~14天不含假日,我也將購買商品的款項匯給賣家,時間因等許久商品未收到,我尋問賣家,賣家說還沒到,我很尊重賣家說好,當我在第二次尋問已是從我匯款日時間已有18天左右,商品依然沒收到,賣家只說尋問看看,但因為時間已久我又做第三次尋問,賣家說廠商配送中又說明廠商機器壞在等2~3天,但2~3天到商品依然沒收到,我又在次尋問賣家,賣家說已寄出,賣家說話反反覆覆,要求退款,賣家說不行,因為感覺自己被受騙,也跟賣家聲明我沒收到貨,我將報案處理,我跟這賣家我完全沒賣家連絡方式,只有臉書,所有的買賣過程只有臉書私訊,當我報完案後也將對我有力的證據都交給警方(私訊對話內容,匯款單收執聯),報案隔天賣家又傳訊說商品多久會到,我也直接聲明跟賣家說,您們說話反覆我也等很久,怎麼能夠在採信賣家的話,我已經報案處理,一切循求法律途經,不要在傳訊造成我困擾,後來賣家最後回訊說,反正我已告知您寄出了,這是賣家最後給我的留言,我覺得我因等候商品許久,因沒收到商品要求退款,買家說一堆理由,從信任到不再相信才做報案動作,賣家這樣真的給我很大困擾,我該怎麼辦??
您好: 因為對方已超過約定期限出貨,您是可以解除契約,要求退款,因為您已經向對方解除契約,因此不論對方後來是否有再出貨給您,您都可以要求退款。而刑事上,對方是否涉及詐欺,因為您已向警察報案,這部分就看檢警後續偵查結果而定。
蘇先生 102-11-07 00:26
請問律師諮詢費怎麼算 是問就要收費嗎 對這方面不了解 因有股東爭議須要律師 幫忙看契約來討論後續事宜 另外股東是否適用勞基法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律師收費可分為單純諮詢收費與承接案件收費,至於收費標準,每位律師的收費可能會不一樣,另股東本身若兼任員工,則其仍屬公司之員工,依法仍須要投勞健保,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您好,一般是按照鐘點計費,或者是你把整個經營權糾紛的事情直接委託,也就是整個包案,這樣處理上也比較完整.

有問題來電0960300927

來信:jackalsky1014@gmail.com

LINE:jackalsk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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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n0831 102-11-06 22:46

律師您好:今年七月初因友人至日本購買"新表飛鳴s細粉"及"大正口內炎貼布"因用不到而上網販售,因之前也有在網路上購買過"新表飛鳴s細粉",而此種內含菌種以比非德氏菌為主的一般健胃整腸用乳酸菌,而非另外一種R系列(含有耐受性乳酸菌,屬藥品類)這樣的話還屬於違反藥事法嗎??

另外"大正口內炎貼布"..我不知道這也算藥品..因為我真的沒用到就隨便賣!(網路上現在也都還有人在販售),我也不是以出售為目的,帶回來的匯率我記得1個是250,我兩個賣3百多左右(因為被下架我也找不太到確切的數字)兩者我都沒說明甚麼療效..商品內容指打"日本帶回及保存期限"...請問我現在該怎麼做??純粹因為生完兩個小孩失業才想把這些沒用到的東西來去看看有沒有需要的人要而已..請問我該如何寫陳訴書??好不容易找到工作了,我也無法請假去衛生局說明..該怎麼辦??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由於您未取得販售藥品之許可證,所以您上網販售確實是會違反藥事法,若您當天無法到場陳述意見,則您可以寫書信給衛生局,述明您的答辯,並詳述您目前的處境,請求衛生局從輕裁罰,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屏東小宏仔 102-11-06 21:46

您好,小弟因侵占公司現金而被起訴,持續了一年多,今天檢查官以口頭敘述罪行判處了一年六個月,小弟我是初犯,而審判長說回去等判決書,小弟想請教一個問題,到時候判決書所判的是否與檢查官所說,是否會減刑?,緩刑是否也有可能?,煩請律師大人可否替小弟我解答,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2-12-03 11:14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所謂減刑,必須符合減刑的規定,始有適用,如自首等。

2、倘若您遭宣告2年以下其徒刑,則法院可斟酌另為緩刑宣告。但是仍須依據您所涉案之程度而認定。如金額大小、犯案動機、是否達成和解等。

Depapepe 102-11-06 20:56

律師您好:

今天一早就被女友的電話叫醒,

原因是她收到一張新北市衛生局的通知函,要求11/26到案陳述意見,事由是女友(大學四年級)日前前往日本旅行,回來時把剩餘2瓶維他命B群上網刊登,違反藥事法,非藥商不得刊登廣告。但並不知道只是個維他命B群不能這樣刊登,同時在9/13就自行下架(9/3日基隆衛生局查到,但現在才通知)。結果,經查違反相關罰則不輕,也有人行政罰後再被移送刑事審理。
所以,想詢問律師,這種案件,行政罰後是否一定會送刑事,還是要看行政機關的決定?如果找立委關心,請衛生局不要移送刑事,是不是會有相當的反效果,還是就這樣等到11/26時說明後再看情況。

而且,即便早已下架,但衛生署所提供的連結仍然可以連到露天拍賣平台的網頁,所以我們可以請露天直接移除該網頁嗎?還是要經過衛生局的同意?
非常非常感謝.
敬祝 順心 平安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衛生局要求到場陳述意見,是其要做行政處分的前置要件,所以本件罰緩應該是免不了,至於是否會移送檢警,則視本件有無違反刑事責任,但目前看起來,應只有行政罰的部分,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小懿 102-11-06 19:04
律師你好。。我前幾天我有幫朋友問你問題。。你也回了但我有點不懂可以再麻煩你嘛?謝謝。。你說的刑事通姦。相姦告訴跟民事賠償訴訟分別什麼意思?還有通聯紀錄。。對方怎麼錄音。。?如果是法官或警察調閱。。他們有認識的警察會偷把通聯內容給她們聽嘛?調通聯是當下警察或法官聽嘛?還是在法院播給大家聽?不好意思麻煩你
1.如果沒有被監聽 是不可能有錄音內容 2.通姦可能同時有刑事責任民事責任 刑事部分就是通姦民事部分就是侵權損害賠償 要賠對方錢
啟翔 102-11-06 17:39

請問大律師:

        我的土地上有一建築公司的房屋,有辦保存登記(建設公司的)、沒有辦地上權,但是10多年前這家建築公司倒閉了也撤銷公司執照,這10多年來沒有支付土地租金房屋一直空在那邊沒有使用,也找不到建設公司的人了,如今我想買回這房屋,我可不可以公示送達方式請求給付地租然後查封拍賣房屋,或是要循何種方式向這家已撤銷的建設公司買回房屋

 不知道當時房屋會蓋在您土地上的原因是? 可考慮以製造執行名義方式,執行後以承受來做 ,如有其他問題,再請來電討論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若該建物確實是屬公司所有,則可以向公司請拆屋還地,但若您們不想拆屋,則應另行請求相當於不當得利租金,取得判決後再進行拍賣來取得,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本件在進行訴訟請求之前,應先釐清目前該公司是否業已解散清算完畢,提告的話以何人為被告,何人為其法定代理人士,否則光民事訴訟過程中的程序問題就會是不小的困擾。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阿威 102-11-06 16:57
律師你好 , 我朋友因之前打了一篇文章後 , 給別人告侮辱罪 , 但之後已經簽了協議書給了錢和解了 但就在昨天 她又收到法院的信告她妨害名譽....請問同一件事情和解後 , 之後給同一個人用另一個罪名來告....這會受理嗎?我朋友會有事嗎?可以從這件事來反告嗎? 該如何應對?
1.如果當時還沒有告 只是簽和解書 對方還是可以提出刑事告訴 但只是有點濫用權利的感覺 2.如果是已經提出刑事告訴 和解後也撤回告訴 那同一件事情 自然不得另行告訴
ocean 102-11-06 10:44
律師您好 有個問題想請問.我8月出一批貨給客人,之前簽約付款方式是月結95天票期,隔月底前寄出支票. 可是現在已經11月了,我還是沒收到客戶的支票,因為催討多次所以不付款的可能性越來越高. 想請問如果到12/5我還沒收到錢,那我可以採取什麼措施來要錢? 我這邊有:出貨單,簽收單,以及約定怎麼付款的簽約 拜託律師幫忙,因為款項不算小,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建議您應先發存證信函通知對方限期給付貨款,對方逾期未給付貸款,則可以先進行假扣押(但需提出擔保),以免對方脫產,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蔡律師 (蔡律師) 102-11-06 12:00
回覆 ocean 的發言內容:
律師您好 有個問題想請問.我8月出一批貨給客人,之前簽約付款方式是月結95天票期,隔月底前寄出支 ... (恕刪)

可直接聲請支付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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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ny 102-11-06 10:30

 律師你好:
本人服務的公司為外商公司,已服務近10年了,給薪的架構基本為1年14個月+三節獎金
但近期公司新頒布一項新的人事管理規則,其中在教育訓練的章節中規定員工必須每年接受英/日語的訓練級檢定考試,
並依考試結果給予獎勵及作為年度考評,但在本章節最後新增一條"若員工於當年度未參加語言檢定考試者,除列入年度考評紀錄外,將不核發該年度春節獎金(三節獎金)
以作為懲罰性扣款".我想請教的是:員工訓練為公司給予員工之福利及教育園工之美意,但如果增列或是執行了最後新增的懲罰性條款,在法律上的適法性如何?違法還是不違法?以上 謝謝

蔡律師 (蔡律師) 102-11-06 12:04
回覆 pony 的發言內容:

 律師你好:
本人服務的公司為外商公司,已服務近10年了,給薪的架構基本為 ... (恕刪)

這基本上並不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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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丁 102-11-06 09:27

請問律師, 阿公如果要給未成年的孫子(15歲和13歲)一筆錢, 不大於100萬, 這應該是分財產, 但阿公有要求孫子簽名, 孩子的父母不想干與, 請問律師這樣孫子可以自行簽名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孫子屬限制行為能力人,依民法第77條規定,限制行為能力人原則上應得法定代理人之允許,但若純獲法律上之利益者,不在此限.而本件若阿公只是單純的贈與金錢給孫子而未有其他義務之負擔,則只要孫子同意受領即可,所以孫子自行簽名仍屬有效,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蔡律師 (蔡律師) 102-11-06 12:06
回覆 馬丁 的發言內容:

請問律師, 阿公如果要給未成年的孫子(15歲和13歲)一筆錢, 不大於100萬, 這應該是分財 ... (恕刪)

為何贈與還要簽名?您們簽的契約書內容為何?這必須拿契約書給律師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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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贈與本身就是契約,所以目前無法單獨簽立契約.但是建議可以用遺囑的方式處理. 有問題來電0960300927 來信:jackalsky1014@gmail.com,LINE:jackalsky

小齊 102-11-06 02:57

各位律師您好,本人想請律師提告社區管委會及社區委員

事情經過大綱如下

在約十幾年前我家在基隆有購買一間社區大樓的住宅

直到最近幾年才搬入居住

房屋裝潢年久失修不符使用故在101年時有重新小部分整理裝潢

其中遇到的問題是,有加裝氣密窗突出外牆

因為當時安裝前有看其他住戶都有加裝鐵窗並突出外牆

本身自家又有此需求故加裝也突出外牆,但是安裝好時有住戶OOO向管委會檢舉

這時才了解到本社區住戶公約有約定安裝鐵窗時不得突出外牆這規約

經過了與管委會一番協調,管委會在101年時還是函送主管機關辦理拆除

經主管機關要求拆除否則連續開罰,本人也在101年時自行拆除完畢

當時管委會有口頭承諾會將社區所有安裝鐵窗突出外牆的住戶一並做整頓

本人也有一直口頭向管委會提出其他違規住戶沒有積極辦理,請管委會盡快辦理

只是隨著日子一天一天過去

管委會並無有所動作,導致本人內心非常不能平復

因此本人直接寄送存證信函函送主管機關基隆市政府檢舉違反住戶公約的住戶

然而管委會就直接在社區各電梯間公布本人檢舉人棟別樓層及姓名,是針對性的,使得自身生活不堪其擾

當初社區公布住戶檢舉我住家時,是以OOO代替檢舉人姓名及被檢舉人姓名

所以我認為管委會是故意公布本人檢舉人的個資,使得本人生活不堪其擾

這當中也有寄存證信函告知管委會未經同意公布本人個資,不排除提告

隨著日子又一天一天過去,管委會還是非常的消極處理,還是繼續公布個人資料

直到102年8月17日召開區分所有權大會時,管委會各主委居然提出

修正社區住戶公約(原條文增列)102年8月17日前已設置完成者,可以現況使用免予拆除

並誘導社區住戶讓此修正住戶公約通過,那本人101年自行拆除算甚麼,更是讓本人是難以接受

本人想主張兩點訴求

1.未經同意公布本人個資,使得本身在精神上有所損失,連停車位有被有心人惡搞,不堪其擾

2.修正社區住戶公約(原條文增列)102年8月17日前已設置完成者,可以現況使用免予拆除,本人101年安裝又於101年被管委會函送主管機關拆除,本人要要求賠償

 

曹尚仁 (曹律師) 102-11-07 09:02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有關管委會洩漏您的個資,造成您的損害,此部份您可以依法提起訴訟,但是必須證明您受到什麼損害,法院才會採信。

2、由於主管單位拆除該加蓋物時,該加蓋物確實是違建,因此很難以現在區分所有權人會議已經開放而回過頭去請求賠償

ocean 102-11-06 01:54
律師您好: 有個問題想請問.我8月出一批貨給客人,之前簽約付款方式是月結95天票期,隔月底前寄出支票. 可是現在已經11月了,我還是沒收到客戶的支票,因為催討多次所以不付款的可能性越來越高. 想請問如果到12/5我還沒收到錢,那我可以採取什麼措施來要錢? 我這邊有:出貨單,簽收單,以及約定怎麼付款的簽約
你好: 1.建議你先發存證信函催告其於期限內履行付款義務。 2.如果仍然不付錢,可立刻向法院具狀聲請支付命令,以利之後的強制執行。 3.如果怕其脫產,可以檢附相關事證先假扣押財產
龜吉 102-11-05 23:42

各位律師及網友好:

我是新手,第一次在這裡提問,如果問題問的太粗淺,請多包含。

請問丈夫與老婆互毆傷害,老婆對丈夫申請保護令(尚未核發,申請中)、提告傷害中,尚未離婚成功,現搬出去外面住。

1.老婆可以回家收拾個人物品拿走嗎,若夫家拒絕、溝通無效,可以請警察用「強制力」進入嗎?

2.若丈夫還是「口頭」拒絕,可對他提告強制罪嗎?

PS:戶口還在同一戶。

PS2:房子是夫家親戚的名子,該屋主戶口也是同一戶。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建議妻子可先請轄區警員協助陪同回住所取回個人物品,或於保護令申請書中提出此一申請,屆時可依據法院核發之保護令,請求警察機關協助執行。建議您應儘速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龜吉 102-11-06 12:02

謝謝律師的幫忙~~

目前問題已解決,想進一步請教的是

1.若在保護令尚未核發的情況下,請警員到場協助溝通無效,可以請警員強制破門進入、以妨礙公務移送嗎?這個會卡到侵入住宅,或是違反比例原則的問題嗎?

2.還是都等法院的保護令下來,比較妥適呢?

蔡律師 (蔡律師) 102-11-06 12:13
回覆 龜吉 的發言內容:

進入別人房屋要經過對方同意,即使戶籍還是在那裡,也是需要同意。

而且有時候進入後拿東西走後,對方有時如果不見東西,反而更麻煩。

因此,建議不要這樣做。

請幫忙至本所臉書按讚,謝謝。https://www.facebook.com/tsai.attorney

龜吉 102-11-06 13:55

收到了,謝謝二位大律師的解惑~~感恩

小新 102-11-05 23:41

您好~有幾個問題想請教。我因父母離異跟媽媽住也是他們唯一的女兒,我父親於上個月在醫院病逝,從急診入院時就一直發病危,但爸爸那方的親人卻沒通知我,而是等過世後的隔天才通知的,伯父也在爸爸病危住院期間幫他找律師與見證人要他立代筆遺囑,即指定遺囑行人,(相差兩天寫的)遺囑的部分是伯父拿影本給我和姑姑們看的,遺囑內容完全沒有我的份,受益人全是伯父的兒子與伯父,而且父親的存款也被伯父提領一空,房地契也在伯父手上,我不知如何舉證遺囑無效,因為父親的護理紀錄每天都是病危但三班護士巡房的紀錄裡有的有寫意識清(據姑姑們說他們去探望爸爸時爸爸都是昏睡或是倦怠怎可能立遺囑),唯有指定執行人那天的日期是醫師有紀錄意識不清的,我不知我該從何處找出更好的證據才能保住我的權益,遺囑行人無效的部分我又該怎麼阻止他們,現金的部分我要怎麼拿回來,或是該凍結他們的財產之類的嗎?

您好,縱使代筆遺囑對你不利,你仍然能夠主張特留分的權利,建議你向他們提告,要回你應該有的那一份,並且借此訴訟向法院要求調閱你父親生前的帳戶資料,調查看看有無被盜領的狀況.有問題來電或來信或留言詢問.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要盡速對對方提起訴訟,以確認您父親名下的財產到底為何,並於訴訟中爭執遺囑無效,可調取病歷及傳喚醫護人員到庭作證,否則時間一久,要追回恐逾困難,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對方擅自提領令尊之存款,恐涉嫌偽造文書竊盜等罪嫌;您除了可以主張您仍可繼承特留分之外,您尚可爭執遺囑之真實性,建議您應儘速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蔡律師 (蔡律師) 102-11-06 12:16
回覆 小新 的發言內容:

您好~有幾個問題想請教。我因父母離異跟媽媽住也是他們唯一的女兒,我父親於上個月在醫院病逝,從急 ... (恕刪)

如果您可以確定立遺囑時是意識不清時,

您可以先是戶政單位拿除戶證明,以繼承人身份先去國稅局繳納遺產稅,

之後持稅單至地政事務所辦理土地登記過戶

基本上讓對方告您,由對方舉證該遺囑有效,對您比較有利。

詳細諮詢可先至本所官網按讚後再來電預約時間,謝謝

本所官網 http://lutong.myweb.hinet.net

Dylan 102-11-05 23:07

各位律師你好

一個月前我請人從香港代購一雙鞋

因為有瑕疵
我也在七天內向他提出瑕疵退貨
然後他一直跟我耗說
什麼公司有規定買方原因退貨要付來回運費
他一開始就沒有說啊
而且台灣消基會 不是說七天內提出退貨 可以不用額外付費??

請幫我解決這個問題

蔡律師 (蔡律師) 102-11-06 12:24
回覆 Dylan 的發言內容:

賣家是在香港?還是在台灣?詳細諮詢可至本所臉書按讚後於臉書私密留言諮詢或來電,謝謝。https://www.facebook.com/tsai.attorney

Fanny 102-11-05 22:33

您好, 我們在100年年底和建商簽定預售屋買賣合約,當時口頭是說預計102年過年後交屋合約上則是寫102年7/1完工;然而最近因為工程會受到鄰近電線桿的影響而暫停施工,建商目前仍在等台電回覆解決方案;上星期五接獲建商掛號通知預計明年一月復工,並於103年六月前取得使用執照。然而這樣是整整延遲一年的交屋時程! 我們再檢示了一下當初的合約,上面有標示若有延遲交屋情形則一日罰款萬分之二,若超過六個月則視同乙方違約;想請問律師以下幾個問題:

1) 以上原因應屬非不可抗力因素,是否得等交屋後才能要求罰金? 罰金的算法是否是以房屋總價款為要求賠償基礎?

2) 以這樣的情況,十二月一到我們是否可以主張建商違約而取消合約並拿回當初已繳納的價格?

3) 為保障自己權益,在上述情事已載於合約及建商掛號通知信件的情況下是否仍建議發出"存證信函"?

2) 

zh-CN → zh 建商

 遲延給付之罰金,在遲延時就可請求,並非交屋才可,至於可否解除契約,要看契約內之約款內容,還要釐清事實細節後,才能決定,如有其他問題,再請來電討論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們所要確認者,即契約內容如何約定,畢竟一切權利義務均由契約所生,另也要仔細看內容,有無就水電申請部分另行約定,以免吃虧,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您好,遲延違約金要等交屋才能計算違約時間有多長.至於解除契約要回歸契約內容,但通常要解除契約是必須遲延非常久才可以.建議你可以先發函催告要求他們盡速交屋,逼他們出來談判,至少看能否有ㄧ些賠償或者好處可以獲得.有問題來電或來信或留言詢問.

蔡律師 (蔡律師) 102-11-06 12:27

這您必須舉證遲延交屋帶給您哪些損失,以致於必須解除契約。否則一般而言都是賠付金錢。詳細諮詢可至本所臉書按讚後來電https://www.facebook.com/tsai.attorney ,謝謝。

jason 102-11-05 21:45
律師您好 我於5月初駕駛汽車與一名計程車司機擦撞,但是當時因為我急著要去工作,就沒有報警,對方也同意, 後來跟著對方去優車廠估價,司機要求我簽下同意他修車的賠償書,當時我沒有想太多就簽下,但是事後我想想不對,因為估價內容如果證明那些損壞的項目都是因為我的撞擊所引起?? 所以我時間到就沒有去履約,司機事後號向自己拿錢去維修場贖車並去報警告我詐欺,還去申請支付命令,我也在這個月收到地檢署的傳票,我到時候出庭該怎麼跟檢察官解釋?? 這樣有構成詐欺嗎?我不等這樣為什麼可以提告,我又沒騙他的錢 因為整個事情我都知道狀況,若請張律師幫我寫撰寫答辯狀行情價是?? 以上問題比較多 謝謝張律師
1.單純民事糾紛 債務不履行的問題 是否會構成刑事詐欺應該有疑問 2.如果需要委託我們進行 可以電話與我們聯繫
蔡律師 (蔡律師) 102-11-06 12:36
回覆 jason 的發言內容:
律師您好 我於5月初駕駛汽車與一名計程車司機擦撞,但是當時因為我急著要去工作,就沒有報警,對方也 ... (恕刪)

您有要賠償對方多少錢?

瑋檸 102-11-05 20:09

律師你好:

我想請教你一些問題,

我本來今年六月份要離職了,

我是做便利超商的

但是老闆要我賠償我沒結到帳的商品

然後要我列表我所拿的東西我也一一列出來

老闆問我要和解還是提告   

我選著和解但是老闆卻跟我說一科罰金13萬

老闆說要我陪10萬就好

但是我越想越不對我吃的喝的用的也可能到哪麼多嗎?

而我也不想把事鬧大我也簽的和解

我想問的事這樣的情況我要有觸到什麼罪  

老闆這樣要求適合法的嗎?

沈恆 (沈律師) 102-11-06 02:16

如果您未付帳而將商店的東西擅自拿去吃喝用,可能構成竊盜侵占背信等罪,而這都是非告訴乃論之罪,一旦檢警啟動偵查,要再和解也已無法撤告,判刑後雖可能易科罰金,但罰金不能取代賠償民事責任還是不能免。因此,在可接受的範圍內和解應較可行。以上謹供您參考。

RAY 102-11-05 17:03

律師您好,今日收到一張民事支付命令

請問律師若我要把金額繳清還需要申請異議狀嗎?

繳清後還有什麼程序需要處理嗎?

 如果已經清償,為何還會收到支付命令? 一定要具狀異議,如有其他問題,在請來電討論

林智群 (klaw) 102-11-05 18:26

 仍要聲明異議,之後再拿繳清證明自己已經清償

102-11-05 15:50
律師你好~ 想請教律師幾個問題 今天收到地方法院檢察署刑事傳票,案號案由:思股 102年度偵字第XXXX號著作權法案件是什麼?? 還有裡面的附註提到本件被傳人係 被告 被害人或遺屬,如符合犯罪被害人保護法第3條所定者, 被害人保護協會台南分會申請犯罪被害補償金 又是什麼意思?要付很多錢??? 謝謝!!
本件依您所述應是收到地檢署傳訊被告傳票...
佳妘 102-11-05 14:34

我想請問一下

我(女)上禮拜六給我同學(男)載,天氣有點陰陰的毛毛雨地上濕濕的,我同學直行,有ㄧ輛車子從右邊巷子開出來他已經開到我們這直行道的1/3之後又看到我們又開到2/3又煞車,我們以為他要讓我們過我們才從我們這道偏左繞過去,結果他又加速左轉,結果我們撞到他往左滑出去,之後我往前摔出去,我同學直接壓在我身上,機車前面菜籃完全變形。但是對方一看到車禍連關心我們兩都沒有,他下車就報警不知道救護車誰叫到,之後他就一直拿他手機拍現場。              ※我跟我同學都受傷,我的膝蓋整個真皮的爛了,右手也有擦上,現在連走路上樓梯有困難,我同學只有輕微的手膝蓋擦傷,如果真的走到調解我是不是就不能和對方拿到賠償?因為我說要私下..我同說調解...則那人也是私下

請問一下律師,我同學要走調解委員會,哪時才會寄來?那可以要到什麼最好的賠償,現在連上課都有困難騎車也是!因為現在對方一直覺得自己沒錯,我同學只是把以上說清楚,對方堅持我們沒撞到他自己滑出去,後來又說他前面保險桿ㄠ下去,所以我跟我同學要怎麼辦我是否可以請到最好的醫藥費,因為我只是乘客!而且我也有叫我同學騎慢點!               還是你覺得私下和解我在想說如果他願意那我跟我同學兩個就和他私下和解順便跟他說明我們直接去醫院估計我們的傷看完要多少看他願不願意至於其他就算了..如果他願意那我們是否就ㄖ下布用到調解?        

1.聲請調委會調解應該10天左右會收到開會通知單 2.但調委會沒有強制調解要成立也需要雙方同意始可 3.如果調解不成 可能還是需要提出刑事告訴跟民事損害賠償訴訟

YY 102-11-05 11:01
律師你好,關於道路坑洞,確定該路段並非政府單位所維護,那麼若因坑洞受傷無法工作,該如何求償呢? 應該走什麼樣子的程序?是否就不能進行國賠的程序呢?

 國家只要對公物的管理有缺失,就有國賠責任,道路的管理一定是國家,維護交給民間單位,也不會因此不須負責,如有其他問題,再請來電討論

小比 102-11-05 10:01

律師您好 想請問若是夫妻離婚監護權在父親那,但父親將兒子給人收養,從離婚後夫妻仍有保持聯絡,卻在親父母領養同意書上寫上母不詳,那麼母親是否有權可以將兒子的監護養育權申請給自己?

收養時,母親有同意嗎?牽涉收養效力問題,如有其他問題再請來電討論

林智群 (klaw) 102-11-05 18:48

 即便監護權在父親,給人收養時還是需要母親同意吧,你可以以此為由聲請改定監護

佳妘 102-11-05 09:39

我想請問一下

 

我(女)上禮拜六給我同學(男)載,天氣有點陰陰的毛毛雨地上濕濕的,我同學直行,有ㄧ輛車子從右邊巷子開出來他已經開到我們這直行道的1/3之後又看到我們又開到2/3又煞車,我們以為他要讓我們過我們才從我們這道偏左繞過去,結果他又加速左轉,結果我們撞到他往左滑出去,之後我往前摔出去,我同學直接壓在我身上,機車前面菜籃完全變形。但是對方一看到車禍連關心我們兩都沒有,他下車就報警不知道救護車誰叫到,之後他就一直拿他手機拍現場。              ※我跟我同學都受傷,我的膝蓋整個真皮的爛了,右手也有擦上,現在連走路上樓梯有困難,我同學只有輕微的手膝蓋擦傷

 

請問一下律師,我同學要走調解委員會,哪時才會寄來?那可以要到什麼最好的賠償,現在連上課都有困難騎車也是!因為現在對方一直覺得自己沒錯,我同學只是把以上說清楚,對方堅持我們沒撞到他自己滑出去,後來又說他前面保險桿ㄠ下去,所以我跟我同學要怎麼辦我是否可以請到最好的醫藥費,因為我只是乘客!而且我也有叫我同學騎慢點!

林智群 (klaw) 102-11-05 18:49

 如果路權是你們的,你們就可以向對方請求醫療費的賠償

Sean.K 102-11-05 03:49

房子為舊式四層樓公寓,最近全室裝潢完工,糾紛多,其中網路亦發現「陽台外推」是屬違建
請問1:舊式四層樓公寓的陽台外推也是違建?或是大樓或是台北市才屬違建

請問2:如需律師詢問有時間限制?算次或算時間? 謝謝

 

臺北市違章建築處理要點

內容來源:陽台外推 裝潢維基百科 | Searchome設計家_漂亮家居
http://www.searchome.net/wikientry.aspx?entry=%E9%99%BD%E5%8F%B0%E5%A4%96%E6%8E%A8#toc_2

您好,所謂的違建是指與使用執照圖面不合而言,與在哪裡或者是什麼功能無關,而以台北市處理違章建築之要點來說,你的狀況屬於拍照列管之程度而已,不需要拆除,拆除都是以建物為主.有問題可以來電或來信或到痞客邦部落格留言.

林智群 (klaw) 102-11-05 18:50

 如果你的陽台外推是最近才弄的,那就不僅是列管,只要有人舉報就是拆除,要有心理準備

kafy 102-11-04 22:06

各位律師大人好:  本人在年紀輕輕18歲就結婚了,有兩個孩子,一個男生是國小5年級,一個女生是國小2年級,後因為前夫一些債務問題以及外遇還有家暴,所以去公證會請律師協助辦理離婚,但當時因為我年紀輕才22歲,不懂什麼是監護權探視權,所以沒有爭取,後只得到探視權!  但在過後前夫的家人及前夫常常阻止我與孩子互動及探望,後來我去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好不容易調解固定時間探視及探視的方式,但這一段日子以來,前夫家並未妥善照顧小孩小孩時常沒有吃早餐,妹妹還小不會洗頭,常常沒洗頭就到學校,老師多次告知我這樣的情況,這幾年來學校大大小小的活動,運動會,戶外教學,親師會,都是由我參加,前夫根本沒有很用心在照顧小孩,前夫家裡只有兩個分別75歲及76歲的老人,也就是小孩的阿祖,體力及精神上根本無法好好妥善照顧孩子,孩子時常回到家沒有人在,回家也沒有長輩陪同寫作業,對於這部分讓我很憂心, 最近孩子的心智上也出了一些狀況,老師都透漏讓我知道孩子需要母親的陪伴,我只是一般的上班族,在去年底我結婚了,我的丈夫及我的母親都很支持我爭取監護權,但我們必非是富友人家,真的很希望可以求求各位律師們,教教我怎麼做,感激不盡。   孩子是我活下去的動力,求求各位律師大人  幫幫我,謝謝

 如您前夫確實未妥善照顧小孩,可具狀聲請改定親權行使人,如有其他問題,再請來電討論

關於您所提及的問題,如前夫未能妥善照顧未成年子女,您可以據以提起請求法院改定監護權人,以維護您及未成年子女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阿泰 102-11-04 21:49

以下為事情原由

A同仁於103/8月份,育嬰留停完後復職,因整體工作腳步跟不上團隊,導致管教不服之事發生,憤而離職。並於 A同事離職最後一天,A同事以Email向我現任主管投訴工作上之問題,其中有9項為指控公事上的問題,對於指控也非事實。

其中最後一項,A向我現任主管投訴:『我親口向A同事說:主管與公司B同事有曖昧之嫌』。此話對我個人造成極大之影響,導致被現任主管進行約談;但我該申明,我從未說過A指控之事,故想與A提出告訴。

疑慮:

1.A同事與B同事本身即為朋友,且經理有致電予B同事求證,是否知悉此事,B同事僅表示他與A同事已有多年共事,表示相信A同事之話。

2.因主管與B同事有金錢上之來往,我本身也為主管,曾經與A說過『我覺得該筆費用這樣使用很不妥,我覺得很不爽』,當下 有一位C同事 就說 他們就有一腿啊!!你能怎麼辦!?;我當下立即回應 你很大膽竟然講這種話,這話是你講的,不要發生事端又說我講的。

以下有幾點 想請教律師

1.我該以毀謗對A提出告訴嗎?!或是其他呢!?

2.我該收集哪些證據,可以穩固我的立場呢!?,人證(主管),物證(Email不過主管不一定會給我),還有嗎!?

3.以上述的情況該如何自保?A同事如果與C同事串共好 說我有說過,那是否會有反被提及誣告之疑慮?(我打算以錄音的方式與C同事談話中確認此事)

4.以這樣子的方式提告 整個訴訟流程約需要多久!?

5.訴訟的勝算大嗎!?

 

我打算先寄發存證信函給A同事,如未提出回應再去警局逕行提告,如下是否恰當

敬啟者xxx

台端於民國一零二年十月三十一日以Email與電話方式向本人目前服務公司主管提及工作上之問題,並與主管說:『我親口向您提到主管與公司之女同事有曖昧之嫌』,並以不實之言論毀謗本人.造成本人名譽無端受損,此不實言論,令本人每日痛苦萬分與精神折磨,台端之行為實屬惡意毀謗.本人特書此函告知台端,台端見此函七日內請與本人洽談道歉方式與賠償事宜.否則本人將依法於本人戶籍所管轄內之地方法院.對台端提出法律訴訟,循求法律途徑處理,望君自重,希勿自誤。

拜上

 應以錄音蒐證方式較為可行,於事發後6個月內須告訴,一旦超過就無法告訴,除了刑事告訴外,尚可提民事賠償,如有其他問題,再請來電討論

阿泰 102-11-04 22:21
回覆 黃志樑律師 的發言內容:

 應以錄音蒐證方式較為可行,於事發後6個月內須告訴,一旦超過就無法告訴,除了刑事告訴 ... (恕刪)

請教是針對與主管的錄音,還是與A.C同事?

kafy 102-11-04 21:45

各位律師大人好:  本人在年紀輕輕18歲就結婚了,有兩個孩子,一個男生是國小5年級,一個女生是國小2年級,後因為前夫一些債務問題以及外遇還有家暴,所以去公證會請律師協助辦理離婚,但當時因為我年紀輕才22歲,不懂什麼是監護權探視權,所以沒有爭取,後只得到探視權!  但在過後前夫的家人及前夫常常阻止我與孩子互動及探望,後來我去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好不容易調解固定時間探視及探視的方式,但這一段日子以來,前夫家並未妥善照顧小孩小孩時常沒有吃早餐,妹妹還小不會洗頭,常常沒洗頭就到學校,老師多次告知我這樣的情況,這幾年來學校大大小小的活動,運動會,戶外教學,親師會,都是由我參加,前夫根本沒有很用心在照顧小孩,前夫家裡只有兩個分別75歲及76歲的老人,也就是小孩的阿祖,體力及精神上根本無法好好妥善照顧孩子,孩子時常回到家沒有人在,回家也沒有長輩陪同寫作業,對於這部分讓我很憂心, 最近孩子的心智上也出了一些狀況,老師都透漏讓我知道孩子需要母親的陪伴,我只是一般的上班族,在去年底我結婚了,我的丈夫及我的母親都很支持我爭取監護權,但我們必非是富友人家,真的很希望可以求求各位律師們,教教我怎麼做,感激不盡。   孩子是我活下去的動力,求求各位律師大人  幫幫我,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可以向法院聲請改定監護權,法院會評估雙方父母之情形而決定小孩監護權歸誰所屬,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林靜歆 (林律師) 102-11-05 14:51

 看管轄是哪裡,在哪一個法院,找當地負責任律師處理。案件收費大約5萬-8萬(一審),都算合理,貴的也不會比較好,便宜也不一定不好,都不能保證結果。首要準備之物,就是錄音錄影之證據,有好的證據就打得贏。www.wewon.com.tw  高雄/台北律師

soon 102-11-04 21:13

律師您好

個人有件關於肇事逃逸的案件想請教您
我母親開車在我家附近路上,突然聽見有機車倒地的聲音,於是停下查看發現停在路邊的機車倒了,由於機車是橫放停在路邊,我母親心想應該不是她撞到的於是就離開.

過了一個月收到警察局的通知被控肇事逃逸,該機車車主報案指控我母親開車經過擦撞到他,導致機車倒地,造成他腳指頭破皮流血.

筆錄時員警撥放路口監視器影片(但無法看出有直接碰撞機車),該車主腳指頭流血照片,機車車旁刮痕照片以及我母親車頭刮痕照片(交通大隊事後在附近找到我母親的車拍照).我母親表示真的不知道有擦撞到他,而且車子本來就已經有刮痕也不清楚是不是本次擦撞造成.

由於被控肇事逃逸,我母親不管是否有肇事希望能與對方和解,做筆錄的員警聯絡對方,對方表示會主動與我們連絡,但一直無消息.

我有幾個疑問:

1.憑以上員警出示的證據,能否足以證明是我母親肇事.

2.如果在不知情的狀況下擦撞到對方而離開,是否構成肇事逃逸

3.若對方不願出面談和解事宜,後續要如何處理,才能確保我母親的權益

以上 感謝您

 在不知情情況下,當然是無肇逃問題,但上了地檢署、法院,只是這樣說,就想要獲不起訴或無罪,當然是沒那麼容易,依你所述之目前事證,可以認定有,也可以認定沒有,端看如何辯護,策略為何,如認定有,除有刑責外,相信告訴人還會提附帶民事賠償,如有其他問題,再請來電討論

soon 102-11-04 22:19

肇事逃逸罪』之立法意旨,在於處罰肇事後逃逸之駕駛人,俾以維護交通安全,加強救護,減少被害人之死傷,促使駕駛人於肇事後能對被害人即時救護或其他必要措施,以減少因延誤就醫致生無謂傷亡......

我很納悶...對方只是腳指頭破皮流血...況且尚無法證明是我母親撞到他...這種情況下也被以肇事逃逸偵辦...這法律訂的很難讓人心服

假設對方無法證明是我母親撞到他...我能否告對方誣告...

若我母親有撞到他...那一定是他違規停車...車尾突出車道...這樣能不能告對方公共危險罪...

 



 腳指頭傷,也是傷,另外您不能告誣告,因確實有這些事,提告並非無的放矢,也無公共危險問題,應將目標心力放在獲得不起訴,或無罪之訴訟策略之擬定

soon 102-11-04 23:12

我母親今年70歲... 我覺得這件事情她最大的疏忽就是沒留下來跟對方釐清責任...只覺得自己沒撞到他就離開

本來是有理的...現在反而變的理虧...甚至有可能被起訴...真是天壤之別

對方又遲遲不肯出面...現在只好等檢察官傳訊...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