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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cky 102-10-29 09:27

律師: 您好請教一下...
如果聲請人在法庭上提一些無關於本案的內容(保護令聲請書狀的指控),我是否可以在對方說的時候向審判長提出抗議呢?
例如:對方提的是今年某個時間點我對聲請人的騷擾,但對方對提不出這時間點的相關事證,而卻一直反提過去結婚之前且不實指控的事情(如汙辱我的人格)?這樣的話我可以在庭上直接提出抗議嗎?
煩請解惑~感恩!

關於您所提及的問題,您針對對方所提書狀內容提出書狀,以利法院於開庭前便能先行了解您的答辯方向,建議您應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102-10-29 01:45

律師您好:我想請教一個問題,就是我媽房子原要賣也有買方來看屋然後買方有先付5萬訂金也有叫代書來寫買賣合約書看要如何付款其它都還沒開始辦理。我想請教的是如果現在賣方反悔不賣了還來的急嗎?然後把五萬訂金退還給買方可以嗎?這樣算違約嗎?

沈恆 (沈律師) 102-10-29 08:45

您好!已經收了訂金,且簽了買賣合約書,若要無正當理由而反悔,恐已違約;除了退還5 萬元,對方可能還會要求再賠5萬元;甚至不接受悔約,而要求履行買賣合約。以上謹供您參考。

若已簽訂買賣合約,則關於後續違約不賣之法律效果,應該還是得先看看合約上有無相關約款後,才能釐清

小米 102-10-29 00:12

今天收到通知書是早上10:50分的事情. 一打開看到:應到時間日是今天的11整

馬上致電給通知書上的員警.期間有詢問他我違反的著作權是? 警員一直重複強調:偵查不公開原則

無法告知我任何有相關案件的始由 . 要我直接上台北去做筆錄就知道. 我和他說明我不認識路

我住東部.也不知道我什麼時候違反著作權法案.他在電話中.無論我向他請教像是被告不知情情況下無意違反到著作權.是否需要罰緩? 警員一律強調:偵查不公開.不可和我說明案由.話意下強調直接來台北就知道了

偵查不公開.不是要進入開庭時.才適用的嗎? 警員說:要確認我的身分.

我說:可以請東部的警員來確認我的身分是否為本人.但警員一直說:偵查不公開原則

我當時嚇傻了.答應警員去北部.後來印象耳聞:依原就被原則. 不知是否適用此法(著作權)?

因為我來回需10小時.真的很煩惱! 聽說這樣以後開庭也是需要跑北部

律師幫幫我.真的感謝!

我的email: 1431032364@qq.com

小米 102-10-29 00:44

我是發問人.剛剛不小心按到重複發問.在此說聲抱歉!

以原就被原則是民事訴訟關於管轄權之一般規定,於刑事案件並不適用。
有關刑事案件之管轄權是規定在刑事訴訟法第5條,依該條規定,案件由犯罪地或被告之住所、居所或所在地之法院管轄。而在我國實務上,針對我國國內關於網際網路犯罪之管轄權爭議,檢察機關基本上是採取「只要在其管轄區域內可藉由網際網路觀看到網路犯罪內容者,即有管轄權(犯罪地)」之最廣義見解,所以本件應係告訴人在台北向警方提告所致,原則上在此情形下,臺北地區受理之警察單位對於網路犯罪之行為是有管轄權的。

刑事訴訟第5條
案件由犯罪地或被告之住所、居所或所在地之法院管轄。
在中華民國領域外之中華民國船艦或航空機內犯罪者,船艦本籍地、航空
機出發地或犯罪後停泊地之法院,亦有管轄權。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LUKA 102-10-28 23:04

原來和對方結婚,育有一女,但結婚一年來,對方幾乎不照顧小孩,連工作都有問題時常更換,到孩子三個月多換我出去工作,上班期間,保母費和奶粉等等是雙方共同支付費用,但採買用品和照顧都是我自己帶的,對方也不曾給生活費,最後感情不合,但對方不願放手,還拿孩子當籌碼,於是就先離開去外縣市生活,因為對方有家人支持,我沒有娘家的支持,加上目前的工作無法養我和孩子,對方現在是八大行業,目前已經分居四個多月,還未回去探望孩子,一開始有寄小孩用品過去,日前對方用FB傳訊,說願意離婚,但孩子他會照顧,現在很無助,因為現階段無法有能力照顧,加上孩子的監護權探視權扶養費等等也尚未協議,不知道有什麼辦法能對我有利,我是想等工作穩定有能力後就把孩子接過來同住,不知有何方法?或者擬定對我有利的小孩扶養條件?感恩熱心的律師們願意幫忙回答,謝謝

關於您所提及的問題,如果夫妻雙方對於離婚已有共識,則可循協議離婚之方式,建議應將未成年子女監護、探視等一併納入離婚協議書內,以避免日後再生糾紛,建議您應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102-10-28 22:30
律師你好 是之前我收到法院強制扣我的薪水,我有去法院申請拋棄繼承,可是訴敗。導致我必須強制被扣薪!後來我才去請律師...可是律師一開始跟我講的是,可以不用還銀行,因為爸媽很早就離婚了,而且我們沒有在聯絡,連媽媽的喪事也都沒有參加!但....到最後我的律師是跟銀行和解,所以我又多付了律師費和和解費,這期間還是強制扣薪中....後來我才去申請媽媽的聯徵紀錄,發現還有兩百萬的呆帳,問了律師,給的答案是協商,可是協商也等於我要繼續還錢,這樣我怎樣也還不完,從小就是爸爸養大我的,為什麼我要還媽媽那些帳務,當然會覺得很不公平!很怕哪天又收到銀行申請的強制扣薪... Ps:補充一下,之前好像有聽說過媽媽過世有一筆錢可以領,大概兩百萬,我不知道這是保險還是什麼,我們都沒去領,不知道是幫媽媽辦喪事的阿姨領走還是怎樣,不知道...這可以查的到嗎?我不在乎錢誰領走,只是希望領走錢的人可以還媽媽的負債...現在拋棄繼承沒辦過,限定繼承也沒辦法辦,真不知道該怎麼辦...
曹尚仁 (曹律師) 102-10-29 09:00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復如下: 1、那請問您當初協商的時候,是否有簽立債務承擔書之類的? 2、倘若確實是因為沒有同居的情況下,不清楚母親的債務狀況,且也不知道有繼承事件,則這個部分還是可以主張只以母親留下來的遺產清償債務(倘若可以提出相關證明,確實不可歸責於您),但是這個部分只能消極的等到債權人找上門來,在做這樣的抗辯,無法主動提起訴訟。 3、所以您是否能提出父母離婚後,已經沒有來往多年,亦不知悉母親的狀況的證明? 謝謝
wood 102-10-28 17:13

請教律師

我家土地被建商看上預合建房屋

契約訂定時是否需要代書律師在場?

合建過程中土地與建物是否要信託?

建案必要支付的契稅.營業稅.土地增值稅應該由誰來付錢?

土地與建物過戶時機?

ㄧ般保證金該所取多少合理?

非常感謝您的專業回答

wood

 

您好,合建契約牽涉的利益比較龐大,而合建契約性質,是否信託,都影響到稅賦的種類及負擔,您所說的那些事項,其實都是可以談的,談一個對您最有利的條件再簽約,建議簽約前找律師審議契約,以求最有利的保障,如有問題,再請電話與我聯絡

回覆 黃志樑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合建契約牽涉的利益比較龐大,而合建契約性質,是否信託,都影響到稅賦的種類及負擔,您所說的 ... (恕刪)

附帶說明,所謂都可約定,不是指約定稅賦繳納名義人,而是約定實際出錢的人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合建契約的擬定,一定要好好審酌契約內容,畢竟建商有的是經驗,您們想要的條件一定要列進去,當然由律師審閱對您們也比較能夠保障權益,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阿惠 102-10-28 16:09

律師  您好:

扶養費一審判決內容如下:
被告應自本判決關於兩造所生長子○○權利義務之行使或負擔部分確定由原告任之翌日起,至兩造所生長子○○
成年之前一日即民國一二一年八月十日止,按月於每月一日前給付兩造所生長子○○扶養費新臺幣捌仟予原告,
不足一月者,依當月實際日數與當月天數之比例計算;被告如遲誤一期未履行者,其後之期間視為亦已到期。
*一審宣判日期為8/6,雙方都沒有再提起上訴,判決確定日為9/6,但是因為法院作業時間延誤,我是直到10/14才收到

法院的判決確定證明書.

請問依判決內容,對方(被告)應該從何時開始給付我小孩子的扶養費呢?  是從9/6開始算嗎?

   還是11/1才開始付第一個月的扶養費呢?若是從9/13開始算起的話,對方到現在連第一期的扶養費都還沒付給我,我該怎麼辦呢?

曹尚仁 (曹律師) 102-10-28 16:24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判決於確定時發生效力,即9/6日開始生效。

2、倘若對方遲不願意給付,您可以聲請強制執行,就對方的財產扣押、拍賣取償。

阿惠 102-10-28 16:40

再請教一下,

對方應自9/6判決確定日起開始給付扶養費,

那麼是否對方應該要在11/1時,給付給我

9/6~10/31之扶養費+11月份之整月的扶養費呢?

判決主文實在不好懂~~文謅謅的

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2-10-29 09:08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9/6判決確定,於10/1對方就應該給您,9/7~9/30+10月份的扶養費。

2、但是就有關履行的部份,法院通常會給予很大的空間,只要你們雙方談妥就ok。

3、倘若對方仍未給付,建議您先寄發存證信函給對方,要求對方履行,倘若對方仍不理會,則可聲請強制執行。

小露 102-10-28 16:04

我急需此專長律師幫忙,有此經驗律師或案例或實判案例請優先聯絡(刑與民事),謝謝.

 這幾年台北地院、士林地院、台灣高院有許多相關的判決,你可以上法源法律網,以〔蛋殼頭〕為關鍵字查詢各個法院的判決,即可找到相關的判決及該案件的訴訟代理人。

芝芝 102-10-28 15:21

律師您們好:

我欠朋友錢,發了本票給他,後來我還不出錢,他拿本票強制執行,後來我房子被扣押,也付了停止強制執行的擔保金,提起債權不存在之訴,先保住房子。現在我想要和朋友和解撤銷債權不存在之訴,然後請他打折讓我還錢。請問,在法律上,是否以後我就永遠無法再提起這張本票債權不存在之訴了?我撤銷債權不存在之訴後,是否永遠不能再訴。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2-10-28 15:39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就有關該本票的問題,與借款無涉,因此倘若您與友人就借款清償達成和解,需一併約定對方必須撤回執行,且不得再行使該票,否則縱使您與對方和解,亦不影響該票據程序之執行。

芝芝 102-10-28 18:11

謝謝律師回答,因為我急需現金,必須把停止強制執行的保證金拿回來,所以已經把債權不存在的訴訟撤銷了,請問日後對方提出債權憑證,或是再次拿本票強制執行,我是不是都無法再提起債權不存在訴訟了?感謝願意回答回答的律師大大們。

民事訴訟法第263條之規定,於本案經終局判決後將訴撤回者,不得復提起同一之訴。循此,則在本案經終局判決前撤回起訴者,則並無再訴禁止之效力,仍得提起同一之訴。

民事訴訟法第263條

訴經撤回者,視同未起訴。但反訴不因本訴撤回而失效力。
於本案經終局判決後將訴撤回者,不得復提起同一之訴。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曹尚仁 (曹律師) 102-10-29 09:0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就您所述,你已經把確認本票債權不存在之訴撤回,那是否對方也已經撤回本票執行程序?(本文猜應該是的)

2、那麼對方只要在時效未完成前,均可以再提起本票執行,而您也可以針對該本票提起確認本票債權不存在之訴。

3、惟,本文仍建議您,既然雙方可以和解,就借款債務本票債務的部份應該一併處理,否則徒增訟累。

elva 102-10-28 13:31

律師您好:

今天早上收到板牆衛生局函, 說是屏東縣政府衛生局檢舉我在露天拍賣刊登:

3M 免?膠帶 - 中傷口- 18條 1包, 要我102/11/4下午3點帶資料去說明

想問律師:

1. 這是我甲狀腺開完刀, 用剩的一包, 想說也用不到, 便宜賣出(180元+30掛號郵資)

2.拍面頁面商品陳述:

製造日期:120402

我之前貼手術傷口用的, 現在好了, 多出一包全新未用, 便宜賣~

3. 我刊登未收到露天警告通知, 加上我真的不知道3M膠帶違反藥事法, 上拍賣看, 這項產品已消失...

4. 衛生局要我帶資料:產品買賣憑證. 廣告核定表. 藥商許可執照 --這些我都沒有,

是當初跟藥局買的, 發票也已丟了, 只剩產品1包, 請問我11/4去陳述時該如何處理?

非常感謝回覆

曹尚仁 (曹律師) 102-10-28 13:54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就您所述的狀況,您違反藥事法,非藥商不得為藥物廣告之規定,可以被處罰鍰。

2、建議您就您所述的,因為開刀所以所以購買該膠帶的部份準備相關證物提供給衛生局,以減輕處罰。

102-10-28 09:10

我七月底搬家,因為我妻子受不了前鄰居24小時持續不斷的錄音且提出告訴,但前鄰居還是以「妨害住家安寧」,一直不斷對我方提告(因我舊家和他們後陽台有個空間形成天井,所以我家人平時說話都聽的到),在他所呈的提告錄音內容中,幾乎是我家24小時大小平時講話的聲音(連2歲嬰兒呀呀學語的聲音都錄的到),請問鄰居是否構成「妨害祕密罪」?因該條法律中是「無故」,對鄰居而言是「有故」,但對我方而言卻是「無故」,若有這方面的專家律師,再麻煩您說明一下,若提告勝訴機率大,請問能有多少精神賠償金(我妻子有開立憂鬱精神證明)?因想用賠償金抵律師費,不夠夠不夠?請問通常這個案件委任律師,大概費用是多少??若有興趣的律師,再麻煩與我聯絡,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2-10-28 11:56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又妨害秘密罪的部份,倘若對方是為了蒐證的目的,在合理的範圍內,確實可以以錄音方式保留證據。(請詳述對方為何錄音、在哪邊錄音、是否真正對於該案件有幫助?)

2、侵害秘密的部分除了可能涉及刑事妨害秘密罪,亦可請求民事損害賠償,又賠償的部份,有關精神撫慰金,必須視被害人所受傷害、兩造資力、行為輕重而定,沒有一定的標準。

無妄之災 103-02-19 20:17
律師,您好:

1.對面是說我家小孩哭聲及我家音樂聲很吵,他號稱在他家浴室錄音。但經法官當庭勘驗錄音內容,大多為小孩哭聲及部份音樂聲,及我們大人及小孩說話的聲音,且連2歲及5歲幼兒說話的聲音都清淅可聞,彷彿身入其境,合理懷疑他對我家以特殊方式錄音。故才想要告他「妨礙祕密」,但不知會不會反而被告誣告」?

2.若要請求民事賠償,是先等「妨礙祕密」成立後再提出民事賠償?若提九萬元的話是否合理?是否需要自己額外支付審判金?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2-20 09:35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有關於您想要提起告訴你的部份,此罪是告訴乃論之罪,因此有告訴期間6個月的問題。(倘若他至今仍然再錄的話則不會踰越)

2、在訴訟策略上,在不踰越告訴期間的形況下,可以等到該案取得勝訴判決之後再提起告訴,較能避免誣告罪的問題。

3、倘若已經逾越告訴期間,您也可提起民事損害賠償訴訟,或是在該案提起反訴,但是必須注意2年時效的問題。

Vincent 102-10-28 07:16

律師您好~~

在去年我前往上海參加展會 地點在世博園區 

在展會結束後主辦單位要求隔天下午三點以前要撤場

但我們在一點的時候到活動地點時 發現商品已經有部分被偷

由於現場都有監視器於是我們前往保全室想要調畫面

但是現場的保全人員提到他們的系統沒有辦法存底就把我們趕出去了

後來因為世博集團的高層約我們在保安是碰頭

我們再度前往發現系統正在格式化 我們馬上錄影存證

調查結果是物業公司自己底層的保安監守自盜

經過幾番斡旋物業公司後來的賠款條件是我要去公安局將案件撤回

竊盜公訴並非我要撤就能徹

最後這件案子卡在公安局一年 因為我沒辦法證明我商品的價值

中間我補了由我國法院的官方章還有海基跟海協會等等的官方認可資料

但都被公安局的一個隊長檔下來了  他說這都是我國這裡的資料

他沒辦法作業 所以公訴這邊就沒辦法提告

但我非常想再繼續提出民事求償 

因為我就一個單純的被害人這間物業公司中間其實耍了很多手段連哄帶騙的想要我簽些文件

如今讓這些人逍遙法外 真的沒有公里

 

Vincent 102-10-28 06:57

律師您好~~

在這對夫妻還未離婚的時候  我借了女方一筆錢

之後在他們離婚後  男方有口頭承諾我會還出這筆錢

最近我有跟男方提起時  男方有提到錢又不是他借的之類的

但我又找不到女方 我只知道女方的姓名 本來有押給我一張支票

但女方隔天跟我說借她用一下隔天再拿給我

後來人就消失了 

我想請教一下  男方是不是可以不用理會這筆欠帳

您好,夫妻各自債務應各自負責清償,建議應對女方請求清償,無論債務人是否可找到人都可提告,以免超過請求時效,如有其他問題再請來電討論

amy 102-10-27 23:54
Dear 張律師, 我的小姑最近被先生主動提離婚,他們本想協議離婚,但是奇怪的是男方同意給贍養費及教育費,並把監護權讓與女方,相關要求都寫入離婚協議書,但男方不願公證也要求女方先簽字離婚,一年後再給費用,並說如果不肯簽就走法律訴訟,到時男方說有把握拿到小孩監護權,並說屆時一毛錢都不給女方,為什麼男生主動提離婚還可以這麼理直氣狀?!現在女方想保有監護權贍養費該如何是好?!她與先生在新加坡有一共有房產,她本身沒工作,他們只是新加坡永久居民但不是新加坡公民如要離婚只能回台灣辦,她該怎麼辦?!難道只有被迫先簽字離婚?!再仰賴離婚協議書一年後取得相關費用嗎?!
如果不願意離婚 可以拒絕同意簽字 如果要協議離婚 當然條件雙方要能接受才可能簽字離婚 至於子女監護權 未必男生就能單獨監護
Fiona 102-10-27 22:50

2011年4月和朋友合資開一間咖啡廳, 兩個月之後因理念不合拆夥, 我當初投資43萬, 對方為了要我退出, 要我認賠, 僅願意還我30萬, 簽了30張1萬塊本票給我, 從2011年6月開始償還, 但這兩年多來到現在共28期, 對方僅還款17萬, 以前向對方催款時, 還會回覆消息, 現在完全聯絡不上人, 透過朋友那邊得到消息, 對方已經把店盤讓掉了, 還設立新公司, 我想請教各位律師, 我該怎麼討回這筆錢, 又礙於我平日在台北上班, 無法到高雄法院申訴或辦理文件等, 請各位律師指教, 謝謝!!

沈恆 (沈律師) 102-10-28 00:17

先將未還款的本票向法院聲請本票裁定,然後聲請強制執行;若本人無法親自辦理,可以委託他人辦理。以上謹供您參考。

阿恆 102-10-27 19:50

想請問7/28晚上在一個大馬路口(士林區大葉高島屋那個路口)左邊數過來我在第三線道(右側)機車格內等待紅綠燈,綠燈後準備直行剛起步,就被疑似闖黃燈的婆婆從左側方撞上,當時好像是撞到我左車身車尾的地方,所以我人連帶車子大概轉了半圈至一圈左右,對方車沒有倒還直行了約兩公尺,當時我立馬起身因為我怕對方跑走,對方還想移動我倒下的車跟堅持不讓我報警,事後警察來作完資料我們就去醫院,我的左肩跟左膝還有左手肘附近部分皮肉傷,肩膀跟手肘有留疤痕,他們對傷勢不聞不問也從未關心過這起車禍案件,並直接嗆我說請直接對他們提告,兩個月後進行調解委員會也未出席,對方稱沒有收到單子,我們直接請委員會開調解不成立的單子,原本要到警局告他們,但是警員勸我在跟他們調解一次看看,但還是調解的很不順利,他們不願意賠償,也不願意認錯,硬要說是我衝撞當事人,因為他們覺得為什麼當事人撞到我他們卻沒有倒,所以覺得是我衝動當事人,但初步研判調查表出來是他方疑似違規交通號誌,我方空白,我也很清楚我是在綠燈準備直行被撞到,前一兩排車起步快已經閃過,而我就被撞上,因為我也閃不了,前後都是車,我也從理賠金額八萬降到兩萬多(只拿修車費跟薪資補償)他們還是一點誠意都沒有,現在他們還是堅持要我對他們提告

 

我想請問我贏的機率有多少,流程是什麼,他們賠償的部份可能到哪,還有律師部份要怎麼辦... 想請問我除了對他們提傷害告訴是一定成立之外,還有什麼刑法還是民事對我有利的??上法院沒有律師OK嗎?還是有免費律師可以一起幫忙出庭?本身沒有多餘的金額可以負擔...

我們雙方都還沒有看過監視器,但是我當時發生車禍的時候剛好老闆在公司樓下目睹,也剛好有朋友騎車經過,請問上法庭可傳為證人嗎 ??

當時我這邊是綠燈,所以路權應該是在我這邊才對吧?那麼對方在交通上有錯,造成我身體上的傷害也有錯,對吧?

對方看起來好像蠻貧窮的,法官會因為這樣而減少我該拿到的金額嗎 ? ( 最重要的修車費 , 薪資 加起來差不多兩萬五左右)

 

另外請問一下,我的三聯單交給保險人員後,保險人員說有環給我,可是我找不到,這樣要怎麼辦 ? 影本有法律效益嗎 ?? 還是可以補開之類的 ??

 

我跟對方都只有強制

 

 

謝謝專家回答

 

 

POINT 102-10-27 18:52

律師您好:

我的朋友的前女友將他的預付卡門號變賣給詐騙集團後,遭到通緝幫助詐欺」的罪嫌,請問可以怎麼處理呢?

另外也是那位前女友造成的,前女友是位援交妹,先前她威脅我朋友如不載他去援交,他要與我朋友分手,不得已的情況下,我朋友騎車載他,結果是警察釣魚的陷阱,他也逼我朋友幫他擔罪。我朋友那時也才二十,也是腦子愚蠢相信女孩的話,所以幫她擔了。

當然是他自己愚笨白癡的讓別人造成自己的問題,而在兩人也分手,但我朋友卻是被通緝中。前些日子看醫生被警察抓走了。

現在被警察以這兩個罪名逮捕,請問我們可以怎麼處理呢?

萬分感謝了。

1.應該是涉及幫助詐欺媒介性交罪 2.幫助詐欺 如果是賣帳號 那基本上一定會成立犯罪 這部份看是否有機會判處易科罰金 3.媒介性交易部分 可能還是要看具體情況才能判斷

雅雅 102-10-27 18:03
因卡到詐欺案件 有關於買賣被告詐欺提告人在還沒報案時,已經有還給對方3萬元, 而後因為電話非我在使用的情況下,我無法聯繫到對方 而被告詐欺,當與對方有了聯繫之後,雙方達成協議私下和解, 我也願意賠償所有和解金額, 一開始聯絡上提告人時,說我還差他們56000 又要求10000塊的車馬費,住宿費,我也答應了 隔天又在度聯繫,又要求因為他們從台東到台中開庭 薪資被扣要求補償,一天薪資1700-1800,我說我願意在加上2000 而後隔了一天到晚上,又說7萬才和解,坦白說,我已經無法負擔 加上事發到現在快一個月,我無法睡,很煩, 現在我達成協議7萬和解,10-28號下午三點要開庭了 我很害怕,想請問各位律師及各位朋友, 1:我會當庭被收押嗎? 2:是否在開庭前,雙方由證人的見證下和解後,開庭時,釋出和解書就沒事呢? 麻煩各位律師及朋友解說謝謝

1.一般的詐欺案件不會對於被告押。
2.本件後續您應向檢察官說明本件只是單純民事糾紛被告本身並無任何詐欺取財之犯罪故意,如此加上雙方已和解之狀況,當可釐清您並無詐騙之行為,其後檢察官即會以不起訴處分結案。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雅雅 102-10-27 17:47
因卡到詐欺案件 有關於買賣被告詐欺提告人在還沒報案時,已經有還給對方3萬元, 而後因為電話非我在使用的情況下,我無法聯繫到對方 而被告詐欺,當與對方有了聯繫之後,雙方達成協議私下和解, 我也願意賠償所有和解金額, 一開始聯絡上提告人時,說我還差他們56000 又要求10000塊的車馬費,住宿費,我也答應了 隔天又在度聯繫,又要求因為他們從台東到台中開庭 薪資被扣要求補償,一天薪資1700-1800,我說我願意在加上2000 而後隔了一天到晚上,又說7萬才和解,坦白說,我已經無法負擔 加上事發到現在快一個月,我無法睡,很煩, 現在我達成協議7萬和解,10-28號下午三點要開庭了 我很害怕,想請問各位律師及各位朋友, 1:我會當庭被收押嗎? 2:是否在開庭前,雙方由證人的見證下和解後,開庭時,釋出和解書就沒事呢? 麻煩各位律師及朋友解說謝謝

1.一般的詐欺案件不會對於被告押。
2.本件後續您應向檢察官說明本件只是單純民事糾紛被告本身並無任何詐欺取財之犯罪故意,如此加上雙方已和解之狀況,當可釐清您並無詐騙之行為,其後檢察官即會以不起訴處分結案。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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俊仔 102-10-27 17:04

您好: 我在2013/10/24向天堂私服裡的玩家購買帳號跟裝備,交易完成後,當晚那玩家有line我說他朋友不知道帳號已售出,向遊戲的管理者回報被盜用帳號,原來這個帳號有兩個玩家在玩,賣我的玩家並無向另一位玩家告知,隔天我所有帳號都被封鎖,兩個玩家是說會幫忙跟遊戲管理者釐清不是被盜帳號是誤會,但配合度蠻差的,不是打電話不太要接,就是line他門都很少回(因為遊戲管理者說並須3人同時上線跟他做釐清的動作),我也有問管理者如果有釐清我是買帳號並不是盜帳號的話,我其他帳號跟裝備是不是可以解鎖,讓我繼續玩呢?管理者說不一定,因為對方是報被盜帳號,所以他門是以盜帳號的方式處理,所以就算是釐清了也不一定會幫我解鎖,想請教律師像這樣的情形我應該要怎麼辦呢?賣方不太配合做釐清,遊戲管理者也不知道會不會把帳號還我,我要怎麼辦呢?(我有留交易的匯款資料.有在line留買賣的簡易契約.有裝備的照片)麻煩律師大大門幫我解答一下,3Q!

曹尚仁 (曹律師) 102-11-07 15:02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一般線上遊戲都是禁止帳號買賣的,因此您可能需詳閱約定說明書。

2、倘若該遊戲沒有約定禁止帳號買賣,您可以請求對方依約履行,倘若無法履行,則可以要求解約,請求返還支付金額。

Frank 102-10-27 15:29
律師您好,我有關於"公然侮辱"和"加重誹謗"的事情想請教您: 今年5月26日星期天, 我(我是快畢業的醫學生)和我的家教學生(他已經是30歲以上了,從事中醫,但想考西醫執照,所以我和他從今年2月開始幾乎每周都會到車站附近的速食店上課,我教他西醫,然後他付我鐘點費)當天在台北車站附近的麥當勞於課後起了口角,他認為我們當天上課的內容不符合他的預期和效益,而且認為我隨便拿一本教課書來塘塞他(但日後他承認這本書很好用),所以當天在課後付錢給我的時候對我比中指並且用台語罵我"您爸"同時還對我喊說"你太貪了,以後要當醫生的不可以這麼貪",當時大概是下午三點左右,星期天在麥當勞的客人很多,所以都看著我讓我很難堪! 我一直都知道這是"告訴乃論罪"而且要在六個月以內完成提告,所以想趁時效還未過之前請問您相關的情況!請問我需告他什麼罪名比較適當呢?請問目前還沒有超過法律追溯期吧?我需要先去警局作筆錄還是直接找律師按鈴控告他呢?(我有證據可以證明一切,就是我跟他最近在email裡面,他對當時的情況道歉,但我還是無法接受) 感謝 謝律師百忙之中還抽空替我解惑,實在感激不盡~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對方所涉及者為公然侮辱罪,但本件於5月26日發生,則您至遲應於10月25日提出刑事告訴,但看起來本件應該已經逾追訴期,則本件只能提起民事訴訟,請求其道歉及損害賠償,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小安 102-10-27 03:06

律師您好……很久以前有遠傳和威寶有欠費!就在昨天接到高雄地方法院的支付命令!總共38816!但是我目前

經濟不好無法一次付清!如果我沒去理會然後叫公司把我勞健保退掉這樣可以嗎?很想和對方(債務公司)但是不知如何和對方協商壓低金額!我名下有一台機車他們可以實施財產假扣押嗎?如果在這20天內過戶可以嗎?另外我該跟法院提出異議嗎?這樣是不是要跑法院呢?要怎麼提出異議呢?我到底該怎麼處理這件事情呢?麻煩律師講詳細給我聽非常謝謝……哦!

本件建議您可以先行釐清積欠之電信費用,其原本應繳之期限距今已多久了,俾以提出時效抗辯,拒絕給付。另外,債務人對於支付命令未於法定期間(支付命令送達後二十日之不變期間)提出異議者,支付命令與確定判決有同一效力,民事訴訟法第521條定有明文。故對於支付命令務必要在法定期間聲明異議,否則日後即無法再行爭執,此請部分尚請留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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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安 102-10-27 18:14
回覆 賴昱任律師 的發言內容:

本件建議您可以先行釐清積欠之電信費用,其原本應繳之期限距今已多久了,俾以提出時效抗辯,拒絕給 ... (恕刪)

律師您好!我印象中~在我18~20這段時間辦理的!!  我現今已27歲   在前一陣子有先收到威寶的存證信函!

如果在18~20之前辦理ㄉ是不是已經過了催討時效ㄋ?

那不管怎樣我就是要先提出異議就對了嗎? 那這樣會一直跑法院嗎?  我現在比較怕他扣押我的機車

小安 102-10-27 18:21
回覆 小安 的發言內容:
回覆 賴昱任律師 的發言內容:
... (恕刪)

那在請問 我是接到高雄地方法院的支付命令 那我可以到台南地方法院提出異議嗎?

聲明異議應向核發支付命令之地方法院具狀提出才可以。

Jeff 102-10-27 00:53
您好, 事情發生在去年年底,參加朋友聚會時在不知情下無故被人砸蛋糕,頓時眼睛一片黑看不見,在擦拭過程中聽到有人不斷叫罵,當我眼睛看的見時發現對方是朝著我怒罵,還不知道甚麼情況下對方跑來推我,後來被旁人拉開,當下了解才知道對方摔到,並表明是我造成,問題是我根本不知道甚麼情形,後來基於旁人勸和,我上前道歉,被對方賞了一巴掌並且相互握手擁抱。 結果今年7月中被通知到警局筆錄,對方持驗傷單告我傷害妨礙名譽,我找了證人可以證明前述事發經過,唯獨當時場面沒人看到對方是如何摔倒(沒看到是我造成,也沒看到摔倒原因),然對方提供之證人亦是如此,現在收到傳票,下個月初開偵查庭。 想請問1.傷害罪屬告訴乃論追訴期六個月,對方這樣提告為何還會受理? 2.偵查庭當天是否就會確定起訴、不起訴?或是偵查庭結束後多久會知道結果?3.目前情況被起訴的可能性大嗎? 4.間接聽到對方咬定是我造成、絕不和解或撤告,問題我是被砸蛋糕、被罵、被推的那個,如果我無法舉證非我造成對方受傷,對方持驗傷單就能定我的罪嗎?該如何結束這場鬧劇?5.友人表示只要認定雙方有衝突之事實,罪名便可成立,可是我沒回手、當下也相互擁抱,這樣為何罪名也可成立?何況對方摔到之前我們並無衝突? 6如果不起訴對方還能上訴嗎?我是否需要對對方提告? 7.當初筆錄時沒請律師,對方有請,這樣是否對我不利?我是否該於偵查庭前委託律師協助?費用會不會很高? 8.做筆錄時,對方訴狀所述多非事實,我提供之證人亦證明這點,是否還需要其他證據? 9.筆錄時已找證人筆錄,偵查庭時是否還需要請同一位、或其他證人出席? 懇請回覆,感激不盡
1.可能已經在法定期間內提出告訴 只是現在才傳喚你 當然也可能已經逾越告訴期間 這等開庭時應該會知道 2.如果沒有辦法證明確實是因為你導致他受傷 這部分未必你會成立犯罪 3.如果有證人提出 你可以請求檢察官傳喚 可以先用書狀請求
connie 102-10-26 23:51

律師您好:最近因婆婆家中收到存證信函,才發現公公在外有許多欠債,幾乎都是拿土地房子去做抵押,經過地政的查詢才知道,但詢問公公本人,始終不願表明是否還有其他我們查不出來的債務,且借款金額及還款狀況均未交代清楚,南部土地的部分雖然是公公本人的名子,但北部房子當初是婆婆出錢購買,一半名字寫他一半是婆婆的,如果公公都沒有意思還錢,那麼房子我婆婆還保的住嗎?公公是在婆婆不知情的狀況下拿去抵押,這部分是否有涉及偽造文書?若公公欠債不還,是否還能請銀行土地房子進行估價貸款(因都已經抵押了)?現在有甚麼辦法能夠去查明公公可能隱瞞的其他債務呢(財產清冊?地政?)還是無從查起必須要公公本人自己願意都說出來才行呢?因欠債的金額實在太大,婆婆和我們子女也都無法幫忙,婆婆也因失望至極,欲和公公辦理離婚,如果離婚的話,未來地下錢莊的人還是會因公公繳不出錢來找婆婆貨是我們子女要求還錢嗎?另外,若離婚,公公和婆婆共有的那一棟房子(已被抵押設定了),婆婆有甚麼辦法可以保存住嗎?離婚的協議書上是否要註明雙方放棄夫妻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還是有更需要注意寫明的條款嗎?目前聽說地下錢莊要去採法律途徑,不知道是指會有甚麼動作?是要對抵押的土地房子進行假扣押嗎?還煩請律師幫我們解惑,萬分感謝!

沈恆 (沈律師) 102-10-27 12:47

您好!請先弄清楚抵押設定範圍,公公名下部分自己可以決定設定抵押,不會有偽造文書問題,即使被拍賣(一般是很容易流標)也不會影響婆婆的持分,但被拍賣換個共有人後,可能會有和婆婆分割財產的問題。若登記婆婆名下部分也被設定抵押,則是虛偽設定而無效,更不會影響婆婆財產。想知道欠債多少,可以問問抵押權人,基本上欠債是個人負責,與配偶子女無關。以上謹供您參考。

小鎖 102-10-26 22:21

律師您好,我加了賣方的Line(小萱x6688)之後,從Line向自稱物品在台灣的賣家訂貨。之後有大陸口音的A男士人打電話和我確認訂單和地址。他們再透過在桃園機場海管那邊的冠麒物流交由黑貓桃園機場特辦營業所,送到我這邊。102年10/22日(三),付款簽收之後才發現貨品搭配錯誤且不齊全,去附近的黑貓問才發現物品是從大陸那邊運過來,還經過海關。黑貓說寄件人和黑貓有合作關係,款項將於10/31(四)匯給對方。黑貓說他們只負責收、送貨和匯款給對方,除非有警政單位的命令他們才有辦法攔截款項。我打給包裹上的寄貨人,大陸口音的B女士說他那邊只是物流所以我要自己聯絡廠商。我回撥跟我確認訂單的A男士的電話,他說貨源不是他們那邊、沒有鑑賞期,貨不是他寄的,要麻補貨要麻退貨退款但要扣2000元費用。他們退款的方式是他們必須先從黑貓這邊收到款項和有問題的貨品,確認有問題之後才要轉帳給我。我不知道他們的公司行號名稱怕錢和貨品一去不回。奇怪的是1.小萱不敢親自從Line打出跟我確認訂單的人的電話號碼是幾號,好讓我報案時提供他與A男士是一夥的內容,2.A男士講說他和小萱只是同事,在公司內也沒有小萱的聯絡方式,小萱也說不知道老闆的聯絡方式只說會請他跟我聯絡,3.跟我確認訂單的那A男的電話號碼和寄貨人(冠麒物流)的電話號碼只差在最後三碼,讓我懷疑他們都是同一夥的 4.我從Line問不到公司的連絡資訊和負責人。所以我就先去警察局報案了,但是沒辦法知道任何人的名字所以沒辦法針對誰提告。請問 1.黑貓的單子上沒有寄件人的名字和地址,我可以請黑貓負什麼樣的責任呢?  2.可以寄存證信函給黑貓說,這貨品有問題,對方疑似是詐欺已交由警方偵辦,賣方與買方尚未妥協之前不得將款項匯給寄件人嗎? 3.冠麒的B女士講說他那邊可以申請退款,我沒有冠麒物流的地址,也不知道公司是否存在,疑似只有黑貓知道,那我該如何寄存證信函給冠麒,履行申請褪款事宜呢?  4.警方會幫忙偵查後證實他們是同一夥的詐騙集團嗎? 因為款項快被黑貓寄給對方了,煩請諮詢家提供寶貴意見謝謝!                                            小鎖

可可 102-10-27 15:20
回覆 小鎖 的發言內容:

 

你好,小鎖。 今天收到x6688 黑貓的貨品,檢查之後發現是傢伙。懷疑碰到詐騙團夥。和你遭遇一樣。打電話給黑貓,他們說和商家有合約,月底會匯錢給商家。讓小萱給我打打電話,她一直說沒有電話,她老闆不在。我也沒有辦法了。希望能聯合找police幫忙。請聯絡我 email:hitliqiang@gmail.com.
可可 102-10-27 15:31
回覆 小鎖 的發言內容:你好,小鎖。 今天收到x6688 黑貓的貨品,檢查之後發現是傢伙。懷疑碰到詐騙團夥。和你遭遇一樣。打電話給黑貓,他們說和商家有合約,月底會匯錢給商家。讓小萱給我打打電話,她一直說沒有電話,她老闆不在。我也沒有辦法了。希望能聯合找police幫忙。請聯絡我 email:hitliqiang@gmail.com.

 

小鎖 102-10-27 16:40
回覆 可可 的發言內容:可可好,我已將我的連絡電話、skype和Line寄到妳的信箱了!盡速聯絡我!
回覆 小鎖 的發言內容:你好,小鎖。 今天收到x6688 黑 ... (恕刪)

 

小鎖 102-10-27 16:54
回覆 小鎖 的發言內容:黑貓說冠麟物流就是清關公司,電話是0923933288。我的包裹上冠麟的電話是0923934*199*。有一通很奇怪的電話,聲稱是我當初的賣家老闆,電話是0923934*173*,假裝來回應貨品問題,好笑的是他不知我訂了什麼。這兩個號碼只差後面那三嗎?我合理懷疑冠麟就是鬼,就是詐騙集團。在我之前也有一個人被騙,他的賣家和我的賣家不同,但連絡他的也是0923934*173*,所以更確定他們是詐騙集團了!
可可 102-10-28 12:14
回覆 小鎖 的發言內容:
回覆 小鎖 的發言內容:今天一個自稱姓劉的先生打給我,0923-934-173. 說了兩句,電話轉交給另外一個先生,自稱姓王,是他們的老闆。態度比較惡劣,說退貨不可能,不可能是假貨。 最後直接說:想處理就處理,不處理就算了,掛機。。。。。。有點可惡的說。

 

小維 103-01-16 17:39

你好~我想請問一下.我跟你遇到相同的情形.那你後續怎麼處理?已經處理好ㄌㄇ?求助..很急

小維 103-01-16 17:57

你好!!我想請問一下我現在跟你遇到相同情形.那請問後續你怎麼處理?已經處理完畢了嗎?

豆子 103-02-23 02:10

你好~我也有類似情形

也在隔天通知黑貓ㄌ~

黑貓客服也有打來給我了~

現在只保佑自己的錢別己經在詐騙的人手上了.....

打算要去消基會了....

小鎖 102-10-26 22:16

律師您好,我加了賣方的Line(小萱x6688)之後,從Line向自稱物品在台灣的賣家訂貨。之後有大陸口音的A男士人打電話和我確認訂單和地址。他們再透過在桃園機場海管那邊的冠麒物流交由黑貓桃園機場特辦營業所,送到我這邊。102年10/22日(三),付款簽收之後才發現貨品搭配錯誤且不齊全,去附近的黑貓問才發現物品是從大陸那邊運過來,還經過海關。黑貓說寄件人和黑貓有合作關係,款項將於10/31(四)匯給對方。黑貓說他們只負責收、送貨和匯款給對方,除非有警政單位的命令他們才有辦法攔截款項。我打給包裹上的寄貨人,大陸口音的B女士說他那邊只是物流所以我要自己聯絡廠商。我回撥跟我確認訂單的A男士的電話,他說貨源不是他們那邊、沒有鑑賞期,貨不是他寄的,要麻補貨要麻退貨退款但要扣2000元費用。他們退款的方式是他們必須先從黑貓這邊收到款項和有問題的貨品,確認有問題之後才要轉帳給我。我不知道他們的公司行號名稱怕錢和貨品一去不回。奇怪的是1.小萱不敢親自從Line打出跟我確認訂單的人的電話號碼是幾號,好讓我報案時提供他與A男士是一夥的內容,2.A男士講說他和小萱只是同事,在公司內也沒有小萱的聯絡方式,小萱也說不知道老闆的聯絡方式只說會請他跟我聯絡,3.跟我確認訂單的那A男的電話號碼和寄貨人(冠麒物流)的電話號碼只差在最後三碼,讓我懷疑他們都是同一夥的 4.我從Line問不到公司的連絡資訊和負責人。所以我就先去警察局報案了,但是沒辦法知道任何人的名字所以沒辦法針對誰提告。請問 1.黑貓的單子上沒有寄件人的名字和地址,我可以請黑貓負什麼樣的責任呢?  2.可以寄存證信函給黑貓說,這貨品有問題,對方疑似是詐欺已交由警方偵辦,賣方與買方尚未妥協之前不得將款項匯給寄件人嗎? 3.冠麒的B女士講說他那邊可以申請退款,我沒有冠麒物流的地址,也不知道公司是否存在,疑似只有黑貓知道,那我該如何寄存證信函給冠麒,履行申請褪款事宜呢?  4.警方會幫忙偵查後證實他們是同一夥的詐騙集團嗎? 因為款項快被黑貓寄給對方了,煩請諮詢家提供寶貴意見謝謝!                                            小鎖

可可 102-10-27 15:30
回覆 小鎖 的發言內容:

 

你好,小鎖。 今天收到x6688 黑貓的貨品,檢查之後發現是傢伙。懷疑碰到詐騙團夥。和你遭遇一樣。打電話給黑貓,他們說和商家有合約,月底會匯錢給商家。讓小萱給我打打電話,她一直說沒有電話,她老闆不在。我也沒有辦法了。希望能聯合找police幫忙。請聯絡我 email:hitliqiang@gmail.com.
Ching 102-10-26 21:27

10/18發生車禍,因為我雙黃線違規迴轉到對向車道在兩車之間,而對向車道剛好是在停紅燈,我的車頭伸出一點採取靜止狀態,女騎士時速過快撞上我的機車車輪反彈撞到路旁的汽車,而我的機車並沒有倒下,車子保險桿輕微擦傷掉漆,而汽車有1/3停在機車道上,事情發生時,大家有詢問女騎士要不要就醫但是女騎士說不要,女騎士希望私下和解,但車主男友堅持要報警處理,然而車主男友也移動過女騎士機車,並叫我移動我的機車,於是就報警請警察處理,警方到現場,車主男友一口咬定是我狀女騎士導致女騎士撞到車子,說有行車紀錄器有錄到,所以就到交通隊做筆錄,女騎士在做筆錄時跟警察告知她沒有駕照

然而在10/18那天車主打來說要6000,那時我在機車行驗車給他回覆是我會跟保險公司商量,回家後打給保險公司才知道我只有強制險,所以我打給女騎士說:車主開價要6000,女騎士回我說:剛好我也要打給你問你說不然一人一半好不好,我說可以後電話就給我母親和女騎士溝通,女騎士說;機車殼有損傷,我母親也跟他說我的機車龍頭歪掉,當下女騎士就沉默了。

在10/18第一次約10/19要請調解委員會調解,車主說他不行要上班,改約10/26調解,車主又說不行要上班,又再次改約10/23調解,起初車主說可以,於是我就去申請調解委員,但是到晚上11點多車主傳簡訊來說不行他要上班叫我改時間,我說那個不能改時間,但是他態度強硬要我改時間所以我請我母親聽電話,我母親說都已經約好只差你一個人就不能請假嗎?車主回覆是:意思是你們不和解嗎?然後說要找我當事人說,我母親則回他說;我未滿20歲,對方就掛掉電話,之後又傳訊息給我說他不是那個意思,之後就都沒有再打電話給任何一方。

10/25到交通隊申請照片和車禍現場圖,也看了行車紀錄器,行車紀錄器的內容是只有看到女騎士跳到車子前面;然而女騎士打來說她姊夫要跟我話,但是一開口就是說為甚麼要一人一半,我回說三方都有錯和那方面錯,但是他又說那條路限速50怎麼可能超速,我回說警察就說他超速,又說他們沒有要私下調解,我把電話拿給我父親聽時,對方又改口說他們沒說過要一人一半這話,我父親跟他說女騎士有說過在哪個時間講的,對方又說他車速70,並說他們有證據錄到是我去撞女騎士,我父親跟他說他看到的行車紀錄器內只有女騎士跳到汽車前面,對方沉沒後又說要申請調解,並且才說她們有就醫。

我這邊有機車估價單和急診證明,不知道要怎麼處理比較好,因為車主和騎士現在是咬定我撞騎士騎士才會撞到他的車子保險桿,車主男友又說他是證人和目擊者他有看到,因為現場被移動過,而警察的平面圖並沒有把我畫到我車頭機車道,但是車禍現場圖卻有在機車道。

煩請各位律師幫忙,我是學生,第一次發生這種事情不知道如何處理,謝謝喔!

曹尚仁 (曹律師) 102-10-31 17:29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您無法與對方和解,那麼就建議您依法提起訴訟保障權益。

2、有關肇責部分,倘若員警有錯誤,必須向車禍事故鑑定委員會聲請鑑定,並提供相關證據

阿家 102-10-26 09:52
律師您好:我有到法院申請非本人簽發本票,服務人員給我一份文上面有寫(確認債權不存在起訴狀)我寫這份文是對的嗎,服務人員請我把本票上面的本票號碼及債權總金額多少一起寫上,我還有註明本票非本人所寫,但是沒有寫那一股及案號,這樣書寫的起訴狀是可以嗎,還有要繳交費用,是按照本票金額所計算繳費的?
您好: 當您寫完該確認債權不存在之訴,並完成遞狀後,即代表本件已經起訴,接下來法院會依票面金額計算裁判費,並命您先補繳後,才算完成整個起訴程序,接下來即進入訴訟程序,您要證明該本票非您所簽,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
李先生 102-10-26 00:24
事情發生的經過是上個月九月中旬 我在工地攀爬A字梯時

不慎從七呎(210公分)的高度掉下來 當時我與同事一組 由他扶樓梯

我當時有著工地安全帽 安全鞋 雙勾式安全帶(不過沒有地方可掛勾)

我則攀爬A字梯 到上方作業 但是由於同事並沒有將樓梯扶好

造成A字梯在我到達七呎高度時 搖晃幾下後 我便從上方掉下來

造成我左臂橈骨 左邊後方第六支肋骨 封閉式骨折 並且有腰部挫傷

頭部及左手臂 有一些明顯的外傷 經由前後三次的回診 已經由醫生判定

需要專人看護一個月 以及 需復健休養三個月 因為從受傷至今

我的老板僅僅在初期 會偶爾打電話來關心之外 ( 主要是詢問何時能上班)

但是只要談到關於 有關受傷的期間 薪資部份該如何補償

每次都推給保險公司 看保險可以理賠多少錢 再來決定他要給我多少

( 曾經不只一次說過 不是我想要多少就給多少 ) 真的讓我覺得很心寒

後來又說我工作受傷 不能夠把所有的責任推給他( 難不成要我自己怪自己)

辛苦工作的結果 竟然是受到如此的對待 同時也一直不斷的提及 詢問我

職災去申請了沒有? 我的勞保是投保在工會(保額是19047元) 原本是加保

在我老板那邊 因為我的行業是消防弱電系統 這個行業大部份投保勞健保

都是由受雇者自行付費 而我們公司也不例外 也是我們自行吸收所有費用

但是加保在公司費用一個月要兩千多塊真的太多錢(也是保最低工資)

後來才去自行加保在工會 他原本的意圖 是打算看我一個月可以請領多少

職災給付 再來補給我不足的投保薪資 這個我當然不願意 甚至因為這樣

我還特地去勞工局詢問 我本身可否主張由於投保勞健保 是由員工自行

付費 當發生職災的時候 雇主方面沒有權力要求所謂的薪資抵扣

勞工局的回應是絕對沒有問題 再來因為我的老板 根本就沒有誠意解決

我前後跟他協調兩次 最後協調結果 是他補償我五萬元無法工作薪資損失

同時在調結書當中 有明顯註明 勞保補償申請由我自行向勞保局申請

雇主意外責任險的部份 則由上包向保險公司(新光產物)代為辦理申請出險

出險理賠金額 及 勞保職災補償 均歸我所有 並且我亦不能再對我的雇主

還有上包要求任何形式上的賠償 我現在的問題是 關於保險公司理賠

的這個部份 因為我曾主動跟保險公司聯繫 他們回答說 僅可以理賠受傷

醫療部份 ( 採實支實付) 還有薪資補償 (但是要我準備 職災核定函)

理賠金額是我投保勞保職災賠償的另外30% 又或者照我每月實領薪資

扣除勞保給付的金額 就是他們要理賠給我的金額 但是我薪資是算日薪1400元 並不是算月薪(這個部份真的很吃虧)因為我們公司五六月份的時候 工作量很少

銜接不怎麼上 所以也間接影響到我的收入 因此都只有做幾天而已(五六月)

如果要算薪資平均總額 ( 僅僅只有兩萬兩千多元 ) 跟我預期 一個月算20天

有著相當程度的出入 另外一點就是 我能否主張行使 由於勞健保是我自行

付錢來加保 所以應該視同我沒投保勞保 賠償給我三個月全薪 還有我到底

可以跟保險公司要求什麼賠償? 這個部份我真的很不懂 有沒有哪位律師 能夠來幫小弟解惑指點迷津? 謝謝大家
何小姐 102-10-25 23:37

律師你好!

最近被通知有兩塊土地被親戚拿去抵給銀行,現在要被法拍

(抵給銀行時,所有共同持有人都不知情)

 

一塊是共有土地(親戚有土地權狀,但權狀在我家)

一塊既成道路,給村裡通行20年以上了(此親戚沒有這土地權狀)

問題來了

為什麼這親戚可以讓銀行法拍我家門前的既成道路?他並沒有權限,我們卻收到要被法拍的通知

這種情況 該怎麼處理?或著該怎麼跟銀行溝通?謝謝

 

(分類不知道正不正確,不好意思)

本件應先釐清法院執行標的物的範圍有多少,此部分可以參看法院通知的附表,有關權利範圍的記載是多少,究竟是土地所有權全部或者僅為該共有人之應有部分。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何小姐 102-10-26 12:53
回覆 賴昱任律師 的發言內容:

本件應先(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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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律師!

據了解,某位共有人已收到文件。由於當時家裡沒有人在,無法簽收。今日試著等郵件過來。及立即補上。

PS.已按感謝律師,不知是否有成功。若無,煩以告知,將會多補幾次到有為止:)

何小姐 102-10-26 18:14

律師您好!

跟家父溝通後,了解既成道路那親戚也有24分之一的權限(285平方公尺)(已登記成道路)

權狀都在我家,也許親戚是去用"遺忘"申請補發

謝謝律師您的熱心解答,感謝律師就是在律師您的回文中右上那個按鈕是嗎?希望我沒按錯

若還有其他問題會再發文提問,非常感謝您的幫助,祝順心:)

Jeff 102-10-25 23:21

您好,
事情發生在去年年底,參加朋友聚會時在不知情下無故被人砸蛋糕,頓時眼睛一片黑看不見,在擦拭過程中聽到有人不斷叫罵,當我眼睛看的見時發現對方是朝著我怒罵,還不知道甚麼情況下對方跑來推我,後來被旁人拉開,當下了解才知道對方摔到,並表明是我造成,問題是我根本不知道甚麼情形,後來基於旁人勸和,我上前道歉,被對方賞了一巴掌並且相互握手擁抱。


結果今年7月中被通知到警局筆錄,對方持驗傷單告我傷害妨礙名譽,我找了證人可以證明前述事發經過,唯獨當時場面沒人看到對方是如何摔倒(沒看到是我造成,也沒看到摔倒原因),然對方提供之證人亦是如此,現在收到傳票,下個月初開偵查庭。
想請問1.傷害罪屬告訴乃論追訴期六個月,對方這樣提告為何還會受理?
2.偵查庭當天是否就會確定起訴、不起訴?或是偵查庭結束後多久會知道結果?3.目前情況被起訴的可能性大嗎?
4.間接聽到對方咬定是我造成、絕不和解或撤告,問題我是被砸蛋糕、被罵、被推的那個,如果我無法舉證非我造成對方受傷,對方持驗傷單就能定我的罪嗎?該如何結束這場鬧劇?5.友人表示只要認定雙方有衝突之事實,罪名便可成立,可是我沒回手、當下也相互擁抱,這樣為何罪名也可成立?何況對方摔到之前我們並無衝突?
6如果不起訴對方還能上訴嗎?我是否需要對對方提告?
7.當初筆錄時沒請律師,對方有請,這樣是否對我不利?我是否該於偵查庭前委託律師協助?費用會不會很高?
8.做筆錄時,對方訴狀所述多非事實,我提供之證人亦證明這點,是否還需要其他證據?
9.筆錄時已找證人筆錄,偵查庭時是否還需要請同一位、或其他證人出席?
懇請回覆,感激不盡

關於您所提及的問題,為避免您在偵查庭時作出不利於己之陳述,建議您應於偵訊前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天天 102-10-25 18:42

律師你好..本人在前天買了朋友的中古車,朋友一再保證車子沒問題,而未簽訂買買契約,汽車過戶名下,但事後發現有重大瑕疵....,對方說汽車過戶不負責任,請問我該如何主張權利? 

若要主張民法92條因被詐欺撤銷意思表示,實務上我該怎麼做?   

以上問題  謝謝~~

您好,可主張價金減少,解約,或是損害賠償,如有其他問題再請來電討論

nodark 102-10-25 13:40

小弟常有抽到或是贈獎的電影首映券  上面印有非賣品 及禁止圖利
但我有時候不喜歡該片或是沒時間  拿出來賣
近日接獲某公司人員要求我不能販賣  否則將採取法律行動

問題:
1.我看到網路上的討論  眾說紛紜  有人說它無法干涉 有人說 它頂多要求我返還票
  那到底是??犯法又是犯何法??
2.假設這票是用點數換來的  這上面寫非賣品 及禁止圖利有效力嗎?因為這牽涉到是
  非無償行為  按理不應該有所限制

感謝律師為小弟解惑或提出建議。

米高 102-10-25 12:54

您好:

請問~

1.如果父母離婚監護權歸母親,若父親去世後,子女未成年是否可繼承父親的財產?

2.因為男方親屬擔心判給小孩後會讓母親平白無故得到財產,將財產變賣,請問有什麼途徑能夠將財產歸給男方親屬(母親或弟弟)?

3.若拋棄繼承未成年子女的決定是否還需經過母親的同意?

4.若房地產尚未判給子女時,男方親屬可否用房地產貸款?

先感謝解答的律師,謝謝您!! 

1.父母離婚 還是該子女的父母 該子女當然有繼承權 跟監護權沒關 2.擔心由母親管理財產 可以考慮遺囑 甚至是信託財產 3.如果叔叔阿姨非監護人 沒有處分或管理子女財產的可能

米高 102-10-25 14:27
回覆 張景堯律師 的發言內容:

1.父母離婚 還是該子女的父母 該子女當然有繼承權 跟監護權沒關 2.擔心由母親管 ... (恕刪)

 父親已去世,沒辦法立遺囑了。

那請問~財產信託要如何辦理??

感恩!!

均媽咪 102-10-25 12:13

因為先生屢次被我發現他嫖妓;因顧慮孩子才一歲而已;從懷孕到生產完~原諒了無數次

與他結婚一年多;我隱忍了他的脾氣和他易怒的個性'言語上的暴力

中秋節那天第一次動手掐我脖子兩次

但因為離婚他不答應

所以我想與他協議條件~若不答應就只能離婚或者分居

協議條件該如何有法律的效力

因為我才24歲真的法律問題懂得不多~希望盼給我解答~找律師處理費用貴嗎?

感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協議之條件,只要不違反公序良俗並經雙方簽名即具效力,但內容如何擬具,則應先視您的條件而定,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coffeeman0628 102-10-25 11:25

律師您好:

於10月22日在郵局外面被要求做問卷調查,接著就跟我推銷健康食品,當下表明我要離開也不讓我離開,說明現金不夠也一直遊說可以用刷卡的或是去領錢但是要先押金,於是我買了盒裝60粒膠囊價值2000元的產品,回家晚間服用了兩顆。翌日上網蒐尋有關此商品的評價才發現公司名譽欠佳,亦有網友提到吃了商品身體不適(網址如右 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d=1008021905445),於是我也不敢再使用此商品並且想依照剩下的商品比例(58粒)做退貨的動作。致電到公司專人表明已經開封了就不能再退。

這裡想請教律師,得知商譽不好後造成心理疑慮後想退貨卻又已經服用了2粒,但是有鑑於消保法第19條第一項,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第1項規定,「郵購或訪問買賣之消費者,對所收受之商品不願買受時,得於收受商品後七日內,退回商品或以書面通知企業經營者解除買賣契約,無須說明理由及負擔任何費用或價款。」,而訪問買賣又解釋為因為消費者在購買商品之際,並無足夠的時間或資料可供參考,以致往往在緊迫的時間和壓力下,作成購買之決定。

此買賣是否能夠退貨?

謝謝您撥冗閱讀 

本件銷售方式若符合消保法第19條所規定之郵購買賣或訪問式買賣時,消費者可依據該條規定主張解約退款,無須說明理由。如果企業經營者約定一經開封就不可退貨,此部分乃為無效之約定,不具任何法律上之拘束效力。

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

郵購或訪問買賣之消費者,對所收受之商品不願買受時,得於收受商品後七日內,退回商品或以書面通知企業經營者解除買賣契約,無須說明理由及負擔任何費用或價款。
郵購或訪問買賣違反前項規定所為之約定無效。
契約經解除者,企業經營者與消費者間關於回復原狀之約定,對於消費者較民法第二百五十九條之規定不利者,無效。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coffeeman0628 102-10-25 11:23

 律師您好:

於10月22日在郵局外面被要求做問卷調查,接著就跟我推銷健康食品,當下表明我要離開也不讓我離開,說明現金不夠也一直遊說可以用刷卡的或是去領錢但是要先押金,於是我買了盒裝60粒膠囊價值2000元的產品,回家晚間服用了兩顆。翌日上網蒐尋有關此商品的評價才發現公司名譽欠佳,亦有網友提到吃了商品身體不適(網址如右 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d=1008021905445),於是我也不敢再使用此商品並且想依照剩下的商品比例(58粒)做退貨的動作。致電到公司專人表明已經開封了就不能再退。

這裡想請教律師,得知商譽不好後造成心理疑慮後想退貨卻又已經服用了2粒,但是有鑑於消保法第19條第一項,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第1項規定,「郵購或訪問買賣之消費者,對所收受之商品不願買受時,得於收受商品後七日內,退回商品或以書面通知企業經營者解除買賣契約,無須說明理由及負擔任何費用或價款。」,而訪問買賣又解釋為因為消費者在購買商品之際,並無足夠的時間或資料可供參考,以致往往在緊迫的時間和壓力下,作成購買之決定。

此買賣是否能夠退貨?

謝謝您撥冗閱讀 

AMY 102-10-25 11:23

sorry...我想請問:因前boss告代理boss商業會計法因為合約一些問題 我是證人 也是前會計 上次我也以證人出庭了..檢察官說我要跟原告當面對質 我不想 結果檢察官當我有跟被告串供嫌疑 我一直幫被告說話(根本沒有) 要轉變為被告 而且原告拿一堆我開的資料問我(年份以久根本有些忘記了就算記得也只有一些些 不說又不行 說了又問其他的 都不知如何應對) 檢察官一直說是你寫的怎麼可能不記得 下次開庭要跟原告當面對質 不出庭就要被拘提(.....)  所以我要請律師教我如何回答 不然我要變被告啦>.< 問:

1.請問這種問題律師諮詢費用是多少? (怕根本沒人理我 因為我現在還是證人=.=")

2.我要怎麼提出不要跟原告/被告見面..我不想...2個都是前公司負責人.....我真的真的不想跟它們見面

3.我該如何自保?(我很怕變被告 因我只是經手 寫好請它們蓋章 現在怕連經手都有問題 )

4.我沒辦法提出證據 因為資料都在前公司那裡 原告都拿對他有利的證據 現在對我跟被告非常不利 我一點東西都沒拿到 不懂為何莫名其妙要變被告 欲哭無淚阿!)

麻煩好心大大能幫小妹我指點迷津一下 感激不盡!

coffeeman0628 102-10-25 11:01

 律師您好:

於10月22日在郵局外面被要求做問卷調查,接著就跟我推銷健康食品,當下表明我要離開也不讓我離開,說明現金不夠也一直遊說可以用刷卡的或是去領錢但是要先押金,於是我買了盒裝60粒膠囊價值2000元的產品,回家晚間服用了兩顆。翌日上網蒐尋有關此商品的評價才發現公司名譽欠佳,亦有網友提到吃了商品身體不適(網址如右 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d=1008021905445),於是我也不敢再使用此商品並且想依照剩下的商品比例(58粒)做退貨的動作。致電到公司專人表明已經開封了就不能再退。

這裡想請教律師,得知商譽不好後造成心理疑慮後想退貨卻又已經服用了2粒,但是有鑑於消保法第19條第一項,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第1項規定,「郵購或訪問買賣之消費者,對所收受之商品不願買受時,得於收受商品後七日內,退回商品或以書面通知企業經營者解除買賣契約,無須說明理由及負擔任何費用或價款。」,而訪問買賣又解釋為因為消費者在購買商品之際,並無足夠的時間或資料可供參考,以致往往在緊迫的時間和壓力下,作成購買之決定。

此買賣是否能夠退貨?

謝謝您撥冗閱讀 

AMY 102-10-25 07:19

sorry...我想請問:因前boss告代理boss商業會計法因為合約一些問題 我是證人 也是前會計 上次我也以證人出庭了..檢察官說我要跟原告當面對質 我不想 結果檢察官當我有跟被告串供嫌疑 我一直幫被告說話(根本沒有) 要轉變為被告 而且原告拿一堆我開的資料問我(年份以久根本有些忘記了就算記得也只有一些些 不說又不行 說了又問其他的 都不知如何應對) 檢察官一直說是你寫的怎麼可能不記得 下次開庭要跟原告當面對質 不出庭就要被拘提(.....)  所以我要請律師教我如何回答 不然我要變被告啦>.< 問:

1.請問這種問題律師諮詢費用是多少? (怕根本沒人理我 因為我現在還是證人=.=")

2.我要怎麼提出不要跟原告/被告見面..我不想...2個都是前公司負責人.....我真的真的不想跟它們見面

3.我該如何自保?(我很怕變被告 因我只是經手 寫好請它們蓋章 現在怕連經手都有問題 )

4.我沒辦法提出證據 因為資料都在前公司那裡 原告都拿對他有利的證據 現在對我跟被告非常不利 我一點東西都沒拿到 不懂為何莫名其妙要變被告 欲哭無淚阿!)

麻煩好心大大能幫小妹我指點迷津一下 感激不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