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閉 [X]
amy 104-01-29 16:34

想詢問律師:我是搭朋友汽車發生車禍,可跟對方請求賠償,也可以跟載我的朋友請求理賠嗎?朋友有保第三責任險.

沈恆 (沈律師) 104-01-29 18:42

您好!

第三責任險並不賠償車內的人,除非另有保乘客險。

任一駕駛有過失造成您傷害,您都可向其請求賠償;若兩方都有過失,可請兩方連帶賠償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104-01-28 20:11

我方如未開始民事調解程序,如何防止對方脫產.(目前還在等待對方以及交通隊車禍現場圖等資料出來)
若對方在這段期間於訴訟開始或判決下達前(車禍事件發生後)脫產,在之後有辦法追回或做什麼處理動作嗎? 
目前無法執行假扣押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1-29 09:01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程序上就是假扣押程序,為何無法執行? 2、針對脫產行為可以提起撤銷訴訟塗銷登記訴訟救濟

就您所述車禍賠償問題,建議閣下應先對肇事人其名下之財產逕行假扣押防止其脫產,為維護您的權益,歡迎直撥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E-MAIL:q102327955@yahoo.com.tw與我們聯繫討論細節,本所當以歷年專業辦理車禍理賠事件之實務經驗提供您寶貴意見。魏克仁律師關心您的權益!

小偉 104-01-28 19:29

各位律師您好:

有件事想請教較一下,小弟我在調解委員那和對方調解,過程中一開始對方是說:『如果不想賠沒關希,事後我會找兄弟處理。』而我們這場車禍有第三方人他聽到就和調解委員說:『盡然他要找兄弟處理,我自己的損失自己處理。』其中對方有罵問候我娘的話,而且還又說一些讓我們害怕的言語,如『你最好不要說話。』等等,後來調解委員把我們雙方分開談,一開始對方是說賠他一輛和他那輛同車齡的車,分開後又說要10萬,我們聽到覺得很離譜,我們想雙方的車齡都很老舊,要修的話同等於買輛新車的錢,我們就說5萬,後來對方就出來嗆聲說:『5萬你拿去買棺材喇。』走到調解報到處指者我們嗆聲說:『回去小心一點』當時全部的調解委員和民眾都有聽到他的嗆聲,我們有要求幫我們調解的的人幫我們開個證明之類的,他們卻回我們這不關他們的事,後來有去警局詢問,而警方說要有錄音,當時我有錄到一段如我上打的:『你最好不要說話。』

以上如果我告對方恐嚇是否成立?

還有我能夠要求對方賠我精神賠償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確實有涉及恐嚇罪,您提告後可以聲請傳喚調解委員到庭作證,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1-28 21:5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對對方提出刑事告訴,再請求檢察官傳喚委員作為證人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1-28 23:3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對對方提出刑事告訴,再請求檢察官傳喚委員作為證人

小偉 104-01-29 19:43

不好意思再請教眾律師幾件事當時的調解調解委員沒有放名牌在桌上,如果傳喚調解委員作證不知道名子叫什麼怎麼辦?

如果傳喚來調解委員否認或是說他不知道等等的話怎麼辦?

還有我這場車禍是十字路口我方行駛於幹道對方行駛於支道,而車禍撞擊點我方是駕駛座前大燈直角,對方是副駕駛座前大燈直角,對方有受傷醫生說對方要休養1個月,我們只是挫傷,而對方開價10萬要我們賠他,當時調解委員沒有和我們雙方談路權,就直接談要賠多少我們覺得很奇怪,所以如果以路權來講我們因需賠償對方多少?

小白 104-01-27 21:15

您好想請問一下

9月30發車車禍 雙方都是機車

初判表如下

對方1.疑左方車未讓右方車先行

      2.違規事實 未依標誌指示行駛

我方 1.疑行經無號誌路口減速慢行 作隨時停車之準備

車禍當下我時速大概30-40 我撞到對方車沒倒 人也沒有飛出去

雙方都有去醫院 我是手指腫起來 對方差傷

有去過調委會 對方態度強硬堅持他是被撞不認為有錯

有以下幾點想請問一下

1.我最晚哪時能提告

2.我該如何提告

3.我只有手指腫起來能告過失傷害嗎 可以的話 民事賠償要強調媽? 不行的話該告對方甚麼?

4.如果能告過失傷害 對方也有傷能告我過失傷害

5.如被告過失傷害該如何處理

6.以初判來看我有機會勝訴媽 還是就此了事比較好

小弟學生什麼都不懂 再麻煩各位解答 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1-27 22:44

刑事部分要在六個月內提告,當然對方也有受傷,所以也有可能告您。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1-27 22:5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委任律師撰寫刑事告訴狀,於六個月內至地檢署提出刑事過失傷害告訴。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鍾孟杰 (鍾律師) 104-01-28 10:51

1. 刑事告訴過失傷害期間為9月30日起算6個月。

2. 您可以繕具告訴狀向地檢署提告

3. 手腫也可算傷害,但建議要提出診斷證明、若有照片也可一定提供以資為證。

4. 對方也可能提告過失傷害,又若要釐清肇事責任,於偵查中可要求送請肇事鑑定

5. 其實,看您所言,雙方受傷程度都不大,可以和解就談一談,也可以避免日後跑地檢、法院的煩擾。

婷婷 104-01-27 17:54
我是一個讀五專的學生,在103/12/18下午要上補習班的路上出了車禍,我是騎機車,那時時速40且直行,對方是開賓士的女人,對方要右轉時沒打方向燈,導致我煞車不急被擦撞到,連人帶機車摔倒,滾到一輛停在路口的車底下,左半邊擦傷挫傷機車龍頭(好像叫三角架)撞歪,兩跟後照鏡全斷,左邊的機車板都刮傷,她說會請保險員與我聯絡後續,但是一直到調解當天104/1/26都沒任何保險員打電話給我談後續問題,車子修理的總金額是8900我只要求對方賠償所有的醫藥費及5000元的修車錢,對方也說好,但是到調解當天104/1/26對方又改口說只願意賠我4000,說她的賓士鏡子也有裂掉換了3000,要從原本談好的5000中再扣1000起來,態度非常惡劣,一直責怪我說是我騎太快才會撞倒,從頭到尾都不給他人開口講話的機會,還欺騙調解委員說她的保險員有跟我聯絡,後來講到調解委員也受不了,請我們各自回去,一切賠償重新再談,104/2/13再進行一次,因為我家境不是很好,為了念書上補習班及打工好不容易買了機車,現在遇到這種事真的有點手足無措,我們的要求也不多,只要求醫療費及修車費一半約6205,但對方還想討價還價,不知道有什麼方法可以讓對方賠償我所要求的金額?(總金額是10105)對方的保險員在調解的當天下午才打電話給我,但是他說只能賠償醫療費的部份,因為對方沒向他們保車險(應該是沒保第三責任險),請問該怎麼辦?我104/2/13就要調解

一、過失傷害刑事告訴期間六個月,如果你有受傷的話六個月內可以提告

二、民事請求權時效為二年,不因刑事程序進行而影響民事時效之進行,二年內處理即可。另,民事時效如果中斷而重算的話時效是五年。

三、關於車禍過失比例,如果有爭執的話,進入訴訟後是以鑑定為準。

四、以和為貴,和解當然是好事,大家可以談的話就好好談,沒有一定要訴訟,畢竟如果告刑事你也是要開庭。

五、民事請求的方式很多:(一)和解調解。(二)支付命令。(三)刑事附帶民事訴訟。(四民事起訴。

以上,希望有幫到你。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1-27 22:3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車禍事故發生後,可向警方聲請車禍事故初步判定表,並依初判表中之肇事責任分析作為初步之基準,與對方談論和解事宜。

 

您好

因為金額其實不大

對方應該只是欺負你是學生

建議你直接向警局表示你要提告過失傷害

檢察官去逼他處理即可

 

歡迎來信詢問或到網站留言(上網搜尋蘇文俊律師

 
PS:蘇律師回答以實戰策略、增加談判籌碼、收集證據為主,基本程序回答較少,請多包涵。

歡迎來電0960300927/0937831027(台南高雄請打此電話)     

信箱:jackalsky1014@gmail.com

LINE ID:jackal.sky /asakie

請到APPLE STORE或PLAY商店下載蘇文俊律師法律諮詢APP程式,即可免費諮詢半小時(輸入蘇文俊律師即可)

蘋果:https://itunes.apple.com/tw/app/su-wen-bin-su-wen-jun-lu-shi/id836471584?l=zh&mt=8

安卓:https://play.googhttp://www.su-attorneys.com.tw/le.com/store/apps/details?id=com.livebricks.index.attorneysu

官方網站: http://www.su-attorneys.com.tw/

 

104-01-27 16:51

甲方從後方撞乙方,造成乙方倒地,甲為路口左轉客車,乙為直行機車。兩方都無酒駕超速

車禍初步分析研判表卻寫乙有疏忽,甲未依規定左轉讓車。(乙方是被後方車輛突然撞上,為何會有疏忽? )

醫師診斷證明寫明受傷部位及傷勢,手部骨折,腿部挫傷、腳腕扭傷,並寫宜修養四個月,後續須再追蹤。 

 

事發後甲從未探訪或致電慰問關心 

第一次的調解會,甲說沒有收到調解通知以致無法到場。(但委員會並未收到退件)

第二次的調解會,甲方駕駛本人未出面,僅甲方代表的保險員到場。

乙方有經營小吃店面(員工含雇主四人)的正職工作的投保薪資單,還有假日兼職居家清潔和保母,兼職有雇主寫的證明(姓名、地點、時間、時薪、工作內容都寫明了)。

 

甲方的保險員說醫師診斷寫得太籠統,不能證明乙方真的四個月沒有去工作,且店面還有繼續營業,並未因我無法工作而暫時歇業。甲方保險員還質疑乙方與小吃店雇主為親戚關係,應該還是有拿到薪資;還揶揄乙方並未因此次車禍殘廢。且乙方只有投保單,沒有薪資單或其他證明來證實有領這樣的薪水,兼職部分雇主寫的字條不足證明,保險員不願賠償。又說肇事責任則分成7:3(保險員擅自認定),要再扣除三成的最低工資。

 

也就是說甲方只願賠償乙方兩個月最低工資的七成、修車費和醫療費用。(連精神撫慰金都不願支付,保險員的意思是乙方沒有殘廢,就不需要精神撫慰金)

 

不確定保險員講的事項哪些為事實,調解委員會的人也好似只想趕快讓雙方和解,不斷勸說乙方這樣的條件已經不錯了。

 

 

請問乙方該如何保障自身權益?

 

陳錦昇 (陳律師) 104-01-27 23:31

你可以聲請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釐清肇事責任及應負擔之比例為何。如認為對方所提出之和解金額不合理,你可以提出民事訴訟請求賠償

您好

如果條件談不攏

那你就直接向地檢署提告即可

剩下的就讓檢察官去逼對方和解

不用妥協於你不想要的條件

 

 

歡迎來信詢問或到網站留言(上網搜尋蘇文俊律師

 
PS:蘇律師回答以實戰策略、增加談判籌碼、收集證據為主,基本程序回答較少,請多包涵。

歡迎來電0960300927/0937831027(台南高雄請打此電話)     

信箱:jackalsky1014@gmail.com

LINE ID:jackal.sky /asakie

請到APPLE STORE或PLAY商店下載蘇文俊律師法律諮詢APP程式,即可免費諮詢半小時(輸入蘇文俊律師即可)

蘋果:https://itunes.apple.com/tw/app/su-wen-bin-su-wen-jun-lu-shi/id836471584?l=zh&mt=8

安卓:https://play.googhttp://www.su-attorneys.com.tw/le.com/store/apps/details?id=com.livebricks.index.attorneysu

官方網站: http://www.su-attorneys.com.tw/

 

 

hana 104-01-27 16:29

您好
想請教如果我與肇事者發生車禍
對方把我電話及看診狀況收據告知她的姪女
並且其姪女撥打電話給我
叫我不要再打給他舅舅也沒用等字眼並且質疑我的醫療資料
是否違反民法隱私權??或其他法令? 如果是我可以做出什麼具體行為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1-27 17:59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此部分尚未達侵害個人資料之程度。

2、但是您可以明確告知對方不得再使用該電話號碼,對方倘若仍使用,就是違法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鍾孟杰 (鍾律師) 104-01-28 11:05

此應尚不致於侵害隱私權,但需注意與對方間之應對過程。

jzmou 104-01-26 14:00

各位律師您好

小弟有一問題請教各位律師,小弟在2014/12/4時發生車禍糾紛,當時的情況是由於甲方肇事車輛從外開啟車門不當,導致小弟我(乙方)騎著機車載著我的女朋友撞了上去,波及到第三方的車輛,造成第三方車輛的車損,小弟想要請問一下,如果是按照這樣子的情況來說,第三方的車損部分是該向哪一方索賠呢???因為當時有造成體傷的部分(我及我的女朋友),該向哪一方索賠???

第三方車損部分,要看你是否有過失,如果有,必須與對方連帶賠償

傷勢部分,看第三方車輛有無違規,如果有,向對方及第三方連帶請求賠償

jzmou 104-01-26 15:11
回覆 黃志樑律師 的發言內容:

第三方車損部分,要看你是否有過失,如果有,必須與對方連帶賠償

傷勢部分,看第三 ... (恕刪)

律師您好

因為小弟我是被甲方車輛開啟車門不當造成的第三方車損

那這樣子的話我也有需要做賠償嗎???

沈恆 (沈律師) 104-01-26 15:38

您好!

如果您沒有任何過失,就不用賠償;但如果被認定有過失,還是要依過失比例負損害賠償責任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1-26 22:1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車禍事故發生後,可向警方聲請車禍事故初步判定表,並依初判表中之肇事責任分析作為初步之基準,與對方談論和解事宜。

 

陳淑芬 104-01-26 12:34

車禍已簽和解書,但病情加重,想撤銷和解

sandy 104-01-25 20:54

律師您好,有問題請教您

我在本月23號(星期五)發生車禍,我方交通號誌是綠燈,下坡右轉,對方逆向衝上來,立即煞車閃避,兩車未相撞,但是導致我跌倒受傷(右腳腳踝骨折,醫生說是三踝骨折,屬腳踝骨折中最嚴重的,打了鋼板跟一堆鋼釘),可是對方只有17歲,也沒有駕照。當下有一路人協助叫救護車跟報警,我的機車被那個弟弟移到旁邊去了。應該也沒有所謂的車禍現場了。

家長的態度挺好,說要負擔醫藥費,我可以跟對方索賠嗎?金額多少才是合理呢?如果對方不願付呢?是要走法律途徑嗎?可是兩車並未相撞,會怎麼認定呢?請您幫忙解答,謝謝您!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1-25 23:0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車禍事故發生後,可向警方聲請車禍事故初步判定表,並依初判表中之肇事責任分析作為初步之基準,與對方談論和解事宜。

 

珠珠 104-01-24 21:38
103年7/3發生車禍我方違規左轉?方從後方高速撞上。肇事責任我7他3我們擦傷?方胸部挫傷治療。2天?院其他回診其間我們要關心對方。對方完全不接電話和解3次要求金額高達120萬.目前?方己提出告訴刑事民事我們該如何處理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1-24 22:28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 可以請對方提出請求金額明細及相關單據。

2、倘若和解金額不合理,可以以此委由爭取較輕處遇。

3、雙方都有受傷且均有肇事責任,因此均可提出告訴並請求賠償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為保障您的權益,建議閣下直撥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電子信箱q102327955@yahoo.com.tw與我們聯繫商討對策,本所就多年處理車禍理賠事件之實務經驗提供您寶貴意見。魏克仁律師關心您的權益!

 

奎奎 104-01-24 16:49

我在兩個禮拜前發生車禍

當時我和對方都直行在同條路上

對方在我右前方

之後對方突然減速往後看要左轉

閃避不及撞上

那裡有雙黃線,有待轉區

我也沒有超速


當時我的酒測值0.56

想請問是不是一定會被關了?

有人告訴我一年以上七年以下

有人又說是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加重結果是什麼意思呢?

真的完全沒有緩刑減刑的可能了嗎?

 

目前才20還是大學生

家裡單親只有媽媽,媽媽每月也才賺一萬多

平常生活支付常常都是勉強撐過

本來想說酒駕罰金、保險追討

和之後和解金的問題

我可以工作慢慢還

但是現在如果要被關,真的不知道能怎麼辦

媽媽就算是分期,也無力支付任何一項..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若您們屬於中低收入戶,則建議可以向法扶申請指派律師來協助,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1-24 20:44

您既然有酒駕之行為,對於該事故之發生一定會有程度上之過失,建議您盡速與對方家屬和解,以爭取緩刑之機會,否則進去關的機率非常的高。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1-24 21:2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的過失比例可能較高,應盡量與對方和解,避免成立犯罪。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鍾孟杰 (鍾律師) 104-01-25 11:08

刑法第185-3規定:「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二十萬元以下罰金:一、吐氣所含酒精濃度達每公升零點二五毫克或血液中酒精濃度達百分之零點零五以上。…因而致人於死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您若是酒駕致死,可能會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但若是有自首並誠意與對方達成賠償和解進而給付賠償金,則有減刑並獲緩刑的機會,請斟酌。

mimi 104-01-23 14:12

日前出了場車禍,我被左側轎車強切入我的車道對方又沒打方向燈導致我機車撞向他後面,我人彈飛造成多處挫傷,頭也撞擊到地上,對方有下車把我機車牽好問我有沒有事,我說好像沒吧,請叫警察,他隨即上車走掉了,我怕他跑掉忍痛騎車追想記車牌,但他還是跑掉了。後來因全身劇痛又暈眩停車打給警察,派了救護車送我到醫院。調了監視器找到人,警方說我只能告他刑事傷害,不能告他肇逃,因為對方有下車查看,又說兩方都離開現場無法釐清責任,真的是這樣嗎?

依你所述,仍有構成肇事逃逸的可能,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鍾孟杰 (鍾律師) 104-01-24 09:27

對方行為應以構成肇事逃逸,建議提告過失傷害之外也要附帶提到對方有此行為。

九州男 104-01-22 17:31

律師 您好
事情經過是這樣的 

在去年二月時 在巷子與一輛貨車發生擦撞

後來去偵查庭時 對方也答應說要賠償1萬4的金額

並簽下和解書 (和解書上有加註說賠償後才同意和解)

後來約定日期到了 對方卻一直避不見面

於是我就向檢察官申議 檢察官也說會偵查

結果剛才接到不起訴的信件

原因如下
1.車禍當下 兩車已移動
(我有受傷情況下 對方獨自把車給移動了 破壞現場 這應該犯法了吧)

2.車輛行車事故鑑定會 10月8日兩次通知都沒到場

(我在9月份搬家 並有到地檢署書狀陳報 後來傳票也都寄到新地址
但 車輛行車事故鑑定會通知書並未寄到 故此沒有接到通知)

3.告訴人並未提供相關診斷證明書

 (2次開偵查庭  我都有跟檢察官說有帶診斷證明書 以及車輛維修單
檢察官並沒有請我出示 而是告訴被告 被害人有診斷證明 請與被害人進行和解)

4.現場並為查得目擊證人

(檢察官2次開庭 都沒問我有無目擊證人 但我有目擊證人電話
對方也答應說可出庭作證)

我如果想申請再議的話 書狀內容應該怎麼寫呢?

另外 原本對方有答應賠償1萬4千元的維修金(有簽和解書)

可是最後卻賴著不還

我如果要討回這筆金額的話 又該怎麼做呢? 

 非常感謝律師的回答~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1-22 17:51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針對於不起訴處分書的部份,程序上必須於7日內聲請再議,建議應該盡速處理。

2、可嘗試以原檢察官並未就肇事責任詳盡查證義務作為理由。

3、民事部份可以訴請履行和解書。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1-22 23:3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應盡速於時間內聲請再議。

亦可向法院非訟中心聲請核發支付命令唷!

九州男 104-01-22 17:27

律師 您好

事情經過是這樣的

在去年二月時 在巷子與一輛貨車發生擦撞

後來去偵查庭時 對方也答應說要賠償1萬4的金額

並簽下和解書 (和解書上有加註說賠償後才同意和解)

後來約定日期到了 對方卻一直避不見面

於是我就向檢察官申議 檢察官也說會偵查

結果剛才接到不起訴的信件

原因如下
1.車禍當下 兩車已移動
(我有受傷情況下 對方獨自把車給移動了 破壞現場 這應該犯法了吧)

2.車輛行車事故鑑定會 10月8日兩次通知都沒到場

(我在9月份搬家 並有到地檢署書狀陳報 後來傳票也都寄到新地址
但 車輛行車事故鑑定會通知書並未寄到 故此沒有接到通知)

3.告訴人並未提供相關診斷證明書

 (2次開偵查庭  我都有跟檢察官說有帶診斷證明書 以及車輛維修單
檢察官並沒有請我出示 而是告訴被告 被害人有診斷證明 請與被害人進行和解)

4.現場並為查得目擊證人

(檢察官2次開庭 都沒問我有無目擊證人 但我有目擊證人電話
對方也答應說可出庭作證)

我如果想申請再議的話 書狀內容應該怎麼寫呢?

另外 原本對方有答應賠償1萬4千元的維修金(有簽和解書)

可是最後卻賴著不還

我如果要討回這筆金額的話 又該怎麼做呢? 

 非常感謝律師大人的回答~


 

 

湖口霸王 104-01-21 15:34
事情是: 在2014/6/10上午,B早上出門上班途中,遭遇到車禍, 急救後兩三天內於加護病房,家人簽署放棄急救協議書。 事發現場圖 http://ppt.cc/PWRB (車禍鑑定小組鑑定後,A方私底下與旁邊停放之車輛C已達成和解) 此路口於前往龜山工業區之產業道路,上下班車流量大 如圖所示,B行駛於閃黃燈號誌之主線道,A行駛於閃紅燈號誌之支線道, 現場路口監視器,附近商家監視器皆無法拍到案發時畫面, 碰撞後方皆無汽車,無法提供行車紀錄器。(我看附近商家監視器後推斷) A車輛撞擊位置  http://ppt.cc/HR6C B車輛撞擊位置 http://ppt.cc/XKLB 經車禍鑑識小組判斷,撞擊點位置應為A撞擊我方車輛B,故A車輛之碟煞盤碰撞至B車輛引擎處 才會有碎裂之現象產生。 事故初判表,因為只有單方面說詞,故證據不足不予評判, 於去年11/11偵查庭時,對方律師檢察官提出車禍鑑定聲請,並懷疑B方有超速之現象。(A自述時速約為10-20公里) 曾經調解過兩次未果,且A方無第三人責任險,B方家屬已申請強制和解金額請保險從業人員幫忙評估後,求償一千萬,後A方妻子私底下來我家拜訪,告知說A對方家境清寒,他兒子仍服刑中,雖有誠意解決,卻無法達到我方賠償金額,希望能以80萬和解。 ------------------------------------------------------------------------ 偵查庭後,家父於庭上對檢察官說,另約時間調解。 對方年紀69歲 我申請假扣押,查詢對方名下無動產, 有房子卻於民國91年夫妻贈與,已轉移於對方妻子名下。 ------------------------------------------------------------------------- 想請問各位律師朋友,那我調解時該怎麼處理, 以及是否能針對房屋部分進行求償,(若無分別登記情況下)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1-21 16:59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由撞擊位置及號誌、行徑方向應可判斷對方具有過失

2、和解金額的部分主要就是精神撫慰金、扶養費、醫療費跟喪葬費用

3、不過建議您應該由律師協助,避免因為不熟法律規定而損害權益。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1-21 20:3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委任律師處理調解事宜,為您談判與對方協調之,列出相關財產及非財產上損失,若對方不願與您協調,可再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提出刑事告訴,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車禍肇事過失致死的刑事責任民事賠償問題,為維護您的權益,歡迎直撥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E-MAIL:q102327955@yahoo.com.tw與我們聯繫,本所當以歷年來經辦此類車禍事件之實務經驗提供您參考。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小鬼 104-01-21 15:18

因前陣子車禍,最近要談賠償,對方保險公司說需要我的存摺影本,但是我不方便出示存摺,所以要委託我的男朋友幫我代領賠償金再轉交給我,可是不知道委託書應該要怎麼寫才好,而且現在又很急......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2-04 17:14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只需要簡述是為了什麼事件,希望委託什麼事情,然後記載日期跟簽名即可。

 

 

 

 

趴仔包 104-01-20 23:16

家母去年9月,在路上碰到車禍,對方汽車直行右轉,家母機車為直行,家母口述對方超車突然右轉,家母沒看到對方打方向燈,摔倒後對方也直接離去,家母爬不起來,直到幾分鐘後路人將家母扶起,且將機車移到路邊,等於現場被破壞了,又過數分鐘,對方返回現場,堅稱沒撞到人,做筆錄時也宣稱有打方向燈,沒擦撞,警察調閱現場監視器,說監視器都壞了,沒有畫面,等於我方一點證據都沒有了,這樣的情況下,難道只能任對方自說自話認賠嗎?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1-20 23:31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可以嘗試尋求目擊證人作為證據

鍾孟杰 (鍾律師) 104-01-21 09:35

同上曹大律師所述,此種情形就要看是否有附近的行人或是後方行車有無行車記錄器等。另若任對方有疏失,可提出過失傷害告訴,並送請肇事鑑定判斷。

旺旺 104-01-20 09:58

請問若依車禍鑑定報告為7、3比例責任時(雙方皆有責任)

訴訟調解過程中,相關的訴訟費用是否也應按比例攤分?

此外,保險公司是否不會承擔訴訟費用,而是當事人要自行處理?謝謝

 

汪哲論 (律師) 104-01-20 15:05

一、關於車禍案件之訴訟費用,在調解時其實是雙方協議即可,實務上比較常見是各自負擔。

      如調解不成最終由法官判決,則是法官會於判決主文內諭知

     (一般是依比例負擔,Ex:原告請求100萬,判准60萬,通常會由被告負擔60%,餘由原

        告負擔)。

二、此部分不一定,各保險公司不同(但汽車強制責任險不給付):

      以國泰汽車第三人責任險而言,如果是經過保險公司同意的訴訟,相關費用保險公司會理賠

      https://www.cathay-ins.com.tw/jpc/car_provision-2.html

      建議您到您所屬保險公司網站,或找尋保單確認。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1-20 21:08

調解的意思就是雙方各退一步基於合意解決紛爭,故沒有一定負擔多少的問題,只要雙方都願意接受即可。

104-01-19 21:52

律師先生小姐你們好
幾天前我的機車停放在路邊停車格內,晚上停車位置附近發生車禍,我的機車遭到波及損壞無法使用,當時我人已回家不在現場,是之後要牽車時才發現,之後有去交通隊做相關紀錄。

交通隊所敘述車禍之經過:
一台汽車超速過馬路(南北向)時,前方路口有一台機車未待轉直接違規迴轉(東西向),汽車閃避緊急煞車時與該機車發生車禍汽車壓過機車後仍持續前進撞到停在路邊的幾輛機車(汽車煞車痕長達60公尺),我的機車正好停在第一格首當其衝;車禍的雙方都沒有酒駕機車傷者僅擦傷,目前還在釐清責任歸屬。

交通隊說這件雙方都有違規,我的賠償比較麻煩,他們都認為是對方的錯,之後可能還要進入調解階段,想要早點正常用車最快就是自認倒楣花錢修車。

事後我請當初買車的車行載回去估價,修車師傅全部看過後說這一、兩萬跑不掉,目前車子暫放在車行還沒開始修車,我的朋友是覺得應該向汽車車主求償,之後多少錢的負擔再由他們自己協調。

因為沒有經驗,所以聯絡肇事車主前想先諮詢一下律師的專業意見:
1.我應該向誰求償
2.如果對方(或雙方)都推責任不想賠償的話,之後我有哪些其他法律途徑可以運用?


感謝你們的協助。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應向雙方均請求,並可以先修繕後,再依單據來請求,目前可以循調解程序來進行,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1-19 22:3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向區公所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

104-01-20 09:19

抱歉,一開始發文後過一段時間沒看到自己的文章,所以又重發一次變成了兩篇。

關關 104-01-19 09:36

第一次車禍,完全不知道該如何處理

晚上10點過後,我小車綠燈起步直行,外切內要閃計程車計程車是外線道起步,沒打方向燈,所以我以為他要直行於是加速要超車,結果計程車是要迴轉,於是我們就相撞。當時路段是雙黃,警局也在旁邊,所以警察很快就來了。筆錄做完後,我們也沒有私下和解計程車是左車頭保險擦傷還有燈頭壞損,機車是右邊前後兩處刮傷,排氣管破裂,機車發不動。而後我也去醫院急診看有沒有腦震盪,可是醫生當下建議說掃描太傷身子,叫我回家觀察,有異樣在去醫院就醫。

請問後續我該如何?理賠該誰負責?機車修理費用我可以求償嗎?計程車損失我有要賠償嗎?

還有後續我該要做些什麼?

由你的描述,雙方都有過失,彼此可以向對方請求損害賠償。至於傷害部分,如果你有受傷,建議到醫院開證明書,以作為後續提起過失傷害告訴的證據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1-19 21:0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車禍事故發生後,可向警方聲請車禍事故初步判定表,並依初判表中之肇事責任分析作為初步之基準,與對方談論和解事宜。

 

鍾孟杰 (鍾律師) 104-01-20 09:03

具體賠償情形仍須視雙方是否有過失過失程度而定,您這邊若留有對方聯絡電話,且您也有意和解,則不妨可先試探對方的意思看有無和解可能,再審酌自身能力等而定。

蒜頭 104-01-17 23:10

本人在上班途中而發生車禍,自撞電線桿,車上兩人,本人為駕駛,同事為副駕駛,不幸副駕駛死亡本人重傷。我想問的問題是,因為我製作筆錄時口述,我是因上班而車禍,而能申請,公司保險,問題來了,對方家屬,目前已經收取,強制險200萬,公司保險500萬,還有勞保80幾萬,共780幾萬。但是因和解無法達成對方要求的120萬。導致和解不成功,我有跟對方說明,我家中有六人,有正常工作收入證明的只有我一人,我要養家,父母,弟弟讀書,哥哥打零工,我一個月賺兩萬多,名下無財產,因車禍,車沒了,工作也沒了,(這樣我到法院依然會被判刑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1-18 10:5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就您所述的狀況已經涉犯過失致死罪。

2、法院是否會給予緩刑必須看您是否能夠和解及未能和解的原因。

3、就您所述的狀況,由您理賠的部分應僅只有強制險,其他均為公司或是被害人保險,因此倘若您無法再由自身提出部分賠償,恐不利爭取緩刑

丁丁 104-01-17 19:51

機車撞到四輪代步車 初判這樣寫:機車未行車間距不夠 代步車:越線

對方九十歲的老先生尾椎受傷不包含醫療跟我要30萬元,我本身成年名下只有一輛機車無積蓄一個月21K也因為這車禍的關係我現在失業,我不接受他開的條件,上刑事法庭能把價錢壓下來嗎?我不怕坐牢反正都失業了,唉。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1-17 22:2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車禍事故發生後,可向警方聲請車禍事故初步判定表,並依初判表中之肇事責任分析作為初步之基準,與對方談論和解事宜。

 

方方 104-01-17 15:52

您好,想請教車禍調解問題,前天去了調解

但沒想到對方態度卻一副事不關已

只讓他的保險人員和我談話

我本來想說他要養家 難免辛苦  不希望讓對方賠多  

就像我新找到的工作  第一天上班就被撞

所以月薪3萬沒了  但我只開1萬

對方保險卻說  因為醫院診斷書上寫3日可復原  因此只能賠償"3天時薪"

但我的外傷到第2個禮拜才好  期間根本沒辦法立即找工作  

加上那份工作是因車禍損失掉的 怎麼可能只賠3天

我也知道保險公司要賠的話  一定要有證明或收據

但難道說保險公司賠不了的  對方本身就不必承擔賠償金嗎?

(補充:這次車禍的肇事分析表上,我方是完全無肇事責任,對方停紅線又突然左轉出來  導致我方直行撞上)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1-17 18:0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彙整相關證據資料,如驗傷單及診斷證明等,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對對方提出刑事過失傷害告訴。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您好:

依您所述您有因此車禍受傷

故可於六個月內提出刑事過失傷害罪之告訴

並可於檢察官起訴後提出附帶民事訴訟請求賠償(醫療費用工作損失、精神賠償等)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1-17 23:5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建議提起過失傷害告訴。

kiki 104-01-16 15:15

我在9月18日下班時間車禍我是機車而對方則是汽車年紀大約81歲的老人家,當時我們都是直行上下班時間車蠻多的當時我為了躲右邊機車有點偏離到內線而對方就在我左後方撞上我也就原地倒下手腳有多處擦傷,我覺得被撞的蠻沒有預警的跌倒後也有許多要上班或是下班的機車騎士幫助我也報警了,當時對方覺得沒有撞到我之後養傷時期對方保險公司有聯絡我順便提醒我說看診收據及診斷書要保留我也請保險公司聯絡修車行估價等形式,在養傷期間我也有去申請初步分析表及事故圖那些資料,初步判我偏駛疏忽而對方則是尚未發現肇事因素很明顯對我不利,而對方保險公司也咬定初步判斷寄了一張對方維修車子要賠賞金額的通知書,在這之前我都不知道對方有把車子送修的事情就直接通知要賠錢,傷勢比較好後我有去警察局看行車紀錄我也知道是我偏離內側但對方難道完全沒有責任嗎?!聯絡對方保險公司說案件程序到最後面了就要我賠錢可是在這之前我也花了機車維修費阿!!在這期間我也有問過自己保強制險的公司也很清楚知道這問題對我不利但對方在做筆錄時也說他沒有看到我,保險公司也說如果我不理賠就是照程序上法院,我該怎麼辦呢?這問題已經苦惱我好久喔!!麻煩幫幫我該怎麼處理

沈恆 (沈律師) 104-01-16 19:52

您好!

關鍵是誰應負過失責任?如果只有機車騎士過失機車騎士就應賠償汽車所有損失,汽車駕駛則不用賠償機車損失;您若對初判認定結果不服氣,可申請送車輛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婷慧 104-01-16 01:16
申請調解雙方肇事者都沒到場,一方是計程車、一方是轎車,我是兩台車發生車禍後,計程車再撞上我的機車 原本是計程車願意幫我維修機車,到他指定的機車行,維修後要求我緩幾天牽車,他要請撞他的轎車肇事者看維修部分,三天後我聯絡不到人,手機也停用、調解委員會的信也退回,申請第一次調解無人到場,而第一次調解委員會也因有一方未收信,無法開調解不成立...而計程車車行也不想賠償,告訴我說他也是受害者,計程車維修15天後就被司機開走,他們也還沒找到人,事發已經拖2個月了,難道我車損31000沒辦法追回嗎?只剩提告嗎?還能怎麼做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若對方一直避不見面,則可以考慮先向法院聲請支付命令,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lema 104-01-15 21:34

各位律師

小妹日前發生車禍申請道路交通事故初步分析研判表

內容如下

1 對方為左方車未暫停讓右方車先行為肇因

2 我涉嫌超速為肇因(限速40公里  我自稱時速60 公里)

請問律師 這樣的肇責比例為多少?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1-15 21:41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約為各50%。

2、倘若當時並無超速,則建議聲請車禍事故鑑定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1-15 21:5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初判表僅能說明雙方有無過失,無判定過失之比例,應聲請行車事故鑑定委會鑑定,方有雙方過失比例之分擔,以利您計算賠償金額之分配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1-15 23:2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車禍事故發生後,可向警方聲請車禍事故初步判定表,並依初判表中之肇事責任分析作為初步之基準,與對方談論和解事宜。

婷方 104-01-15 00:30

您好 想再諮詢關於精神賠償的問題

雖然這次車禍肇事責任的判決皆為對方的錯

但是我覺得對方態度誠懇  顧及他有小孩要養

我雖然損失很多  但不忍心求償太高  只希望他記住這次錯誤就好

想問車禍精神賠償部分  

有沒有"最低索賠金額"呢? 有聽說是3萬元

沈恆 (沈律師) 104-01-15 06:54

您好!

精神賠償沒有最低索賠金額的限制,只要雙方都接受任何金額都可以成立和解。若無法成立和解訴訟時法院會衡量被害人及加害人的地位、家境、經濟能力與被害人所受之痛苦程度,與家屬的關係及其他一切情事,決定精神賠償數額。若受傷程度輕,低於三萬元是常見的。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婷方 104-01-14 23:04

我想諮詢關於車禍工作賠償 感謝

由於車禍當天是我第一天錄取上班,導致失去這份工作

工作的月薪大約3萬元,但對方一直說沒有提證明就無法索賠

可是第一天去上班也還投勞保,途中就被撞了

怎麼可能有證明呢~老闆也說因為還沒投保,沒辦法開月薪證明

請問這樣的情形該如何處理呢?是否有相關的法律條例可採用?謝謝

您好:

這樣的情形還是可以有機會請求工作損失的

只要公司能夠開立原本約定薪資之證明及醫師診斷證明載明宜修養之期間即可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婷方 104-01-14 23:21

您好 非常感謝您很快的答覆 因為明天就要去調解

所以只需要拿公司當初提出月薪的計算  

就能索賠了嗎?不需要有勞保等相關證明囉?

尚好 104-01-14 22:29

請問我在10年前有一次的車禍案件在調解委員會和解之後,和解書上有寫分期付款與金額,但是和解後一直找不到人錢也都沒拿到,現在整理東西後發現這張,不知道過那麼久了還可以去法院申請強制嗎?

沈恆 (沈律師) 104-01-15 07:06

您好!

車禍侵權行為請求權經調解成立及法院核定後,請求權時效為五年,依您所述情況,該請求權可能已罹於時效而消滅。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阿月 104-01-14 21:32

請問

我昨天因為車禍.直線彎道無叉路.對方好像是要從內側超車.我是前車先到彎道.對方撞到我左側中間.摔倒.我沒摔倒...後來請警察來我酒測0.31對方無

然後我做完筆錄在那過夜隔天有開偵查庭.檢方有問到傷害的問題我說我因為酒駕所以有想說和對方和解(雖然感覺起來是對方追撞我).檢方就說再通知.說我可以先走了

然後我有聯絡對方想和解傷害的問題.他說這兩天再找時間叫我去他家談...

請問這樣...處理程序應該為何較好?

阿跟對方談和解...價錢大概為?(對方是機車左側擦傷以及左側手腳擦傷挫傷).如果對方價錢開太多.該如何是好?

還有就是...我0.31...大概會被判?(我無酒駕紀錄)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1-19 17:38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就您所述的狀況已經構成酒駕,會有刑事責任

2、建議您可以取得初步判定表之後,並要求對方提出相關單據之後,再進行和解即可。

 

小慧 104-01-14 19:55

是這樣的,我在一家新開的美甲店應徵助理,當初應徵面試時有跟公司簽2年約,合約跟面試時雇主說會有講師教我們專業技術,我在那裡共上了15天,雇主並沒有請講師教育我們幾乎讓我們自學,加上有天上班途中發生車禍才得知雇主並未替員工加入勞健保,原因是我們未滿一個月是契約工,於是休養幾天我向公司提出離職,公司卻揚言要到法院告我,一再用法院向我求償合約上教育訓練費用十萬,二次向雇主商量,雇主跟我說他並非要求到足十萬看我的誠意不然他告上法院可以向我討個20.30萬甚至要扣壓我老公財產等言語我告訴他我上月份做十天薪水2867全歸還給雇主,他卻跟我說不夠,這樣我算被恐嚇勒索嗎?以這樣的情形,我除了向勞工局申請調解,因雇主有好幾條違反勞基法,而今天接到民事法院電話雇主已向法院告我,請教要如何處理?

姜百珊 (姜律師) 104-01-14 21:26

Dear 小慧,

他是無法扣押您或您老公的財產的,後者是因為現在的親屬編己修法,前者是聲請假扣押也要釋明原因,而這份合約明顯地顯失公平,又有詐欺嫌疑,法院准許假扣押的機會很低。(再說他聲請假扣押也有義務先繳納約三萬多元的擔保金)。所以您可以主張簽約時自己是急迫輕率無經驗,而簽訂了這份合約,嗣後你發現雇主並沒有為您加保亦未提供教育訓練,發現後便撤銷了當時的意思表示。建議您找個律師為您撰擬一份存證信函,至於法院若為此開庭,您也可以當庭主張撤銷契約的事由。如有需要,歡迎與我聯繫!

小慧 104-01-15 19:56

感謝姜律師的回應,我想請教下,我再想是不是等勞工局進行協調,若雇主與我無共識狀態下,是再找律師幫我寫存證信涵嗎?還是事先請律師寫好,才能保障自己的權力比較好,對於雇主過份的要求金錢賠償,這部份我是否能從錄音中向對方反告呢?

因為金錢賠償這部份,我認為雇主已經算是再向我恐嚇錢財!

stanley 104-01-14 11:53

您好,想請教關於車禍民事賠償問題,大致情況為2013年7月底發生的事件,當天直行南港成福路往福德街方向,同向前方有一輛台灣大車隊計程車,當前方紅綠燈號亮紅燈時我依序停紅燈於台灣大車隊計程車後方距離2m位置,當時還在等紅燈時台灣大車隊司機見對向車道有人向他揮手叫車,該計程車司機為了急於載對向車道上的客人,也不顧雙黃線禁止迴轉,就打倒車檔,踩油門,直接撞上我,該計程車機車倒車當時我有鳴按喇叭示警但還是撞上,撞上我後肇事者下車察看車子,他認為車子外觀看起來沒有問題,為了想要繼續載客,想簡單了事,我堅決報警處理,但肇事車主卻對我大發雷霆並咆哮還有罵髒話,說是小事為何要報警,我見狀安撫該肇事車主情緒,表示誰都不願意發生這種事,但我堅持報警,隨後派出所交通警察來處理時該肇事車主態度180度轉變,肇事車主一直表示台灣大車隊有保險一定會賠償我,並對承辦員警說是他的錯,所有肇責都是他,並對我及承辦員警承諾說台灣大車隊公司會協助處理後續事宜並賠償我車輛損失,結果做完筆錄後當天晚上肇事者手機停話,隔天我連續幾天致電台灣大車隊詢問肇事司機下落,該車隊值班主管推卸責任說找不到人,也不願意提供相關資料,並表明這是肇事司機個人行為,並說明台灣大車隊公司只有保”乘客險"並無對車隊車輛肇事加保或提供任何財損保險,並表示加害人不是正式聘僱員工屬靠行司機,故決定提告加害人,目前情況是已經跑完區公所調解庭及士林地方簡易庭的告訴流程,判決確定書也下來確認加害人須賠償我方被害人車損維修費用,同時我也到稅徵所完成了調閱加害人動產動產清查,發現加害人名下無任何財產,故無法假扣押強制執行,調解庭及民事庭過程中對方皆無出席,法院寄通知書皆退件查無此人,現在找不到加害人,對方耍賴賴帳,蓄意逃避賠償,爾後此計程車司機是否遇到相同情況也會以相同方式對待下一名受害者,這樣民法根本無法保障人民財產安全,請問以貴司經驗是否有什麼方式可以解決此一情況,是否可以符合提告形式上的蓄意損毀或有其他更好的處理方案,感謝幫忙,謝謝。

刑法三百五十四條的損毀物品罪,必須為故意犯罪,如你所述的情形,對方應係過失造成的損毀,提起告訴後檢察官應該不會起訴對方。

另外提醒,損毀物品罪屬於告訴乃論之罪,你應該在知悉犯罪之時起六個月內提起告訴,否則會因為超過告訴期間而無法提起告訴。

阿崴 104-01-13 20:36

今天發生車禍

我騎機車後面載我女朋友行駛在主線道

車禍發生時一切來的太快

我只記得在巷子那撞到

我不知道他是從巷子騎出來還是住家騎出來

當我看到他的時候已經剩一個車身剎車來不及直接撞到他之後往旁邊住家前的盆栽撞上去

因為發生太快我不知道是在巷子前撞到還是住家前

所以做筆錄是跟警方說在巷口然後對方說在住家前

我想請問如果真的在住家前撞到

會不會變成我要賠償?這場車禍是我錯

 

那會不會變成我要賠償?這場車禍是我錯還是他的錯?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1-13 23:05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建議應該先取得初步判定表、現場圖、照片等,倘若不服再聲請移送鑑定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1-13 23:3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待警方之初判表分析肇事責任歸屬,若對該分析不服,再聲請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阿崴 104-01-14 18:15

對方沒事

我輕微擦傷 我女朋友擦傷 但傷口很深

看我們受傷現場沒來關心 也沒到醫院關心甚至隔一天也不聞不問的

我想請問 我該如何採取什麼方法對自己比較有保障?

阿崴 104-01-14 18:19
回覆 曹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建議應該先取得初步判定表、現場圖、照片等,倘若不 ... (恕刪)

對方沒事

我輕微擦傷 我女朋友擦傷但傷口比較深

事發後不但沒關心受傷的我們還一直破口大罵

我們到醫院對方沒來關心

就現在連一通電話關心都沒有

我想請問 我該採取什麼方法對自己才有保障?



阿崴 104-01-14 18:26
回覆 房律師 的發言內容:

對方沒事

我輕微擦傷 我女朋友也擦傷但傷口深

事發後不但沒關心還一直破口大罵我們

我們送醫院後也沒關心

現在到一通電話關心也沒有

我想請問

我該用什麼方法才可以保障自己?

 

 

 您好:

如果鑑定結果為對方之過失

則您可於六個月內提出刑事過失傷害罪告訴

並於檢察官起訴後提出附帶民事訴訟請求賠償

 

別鬧了 104-01-13 10:07
不好意思請麻煩各位律師了 在去年的三月二十三號, 發生車禍! 當下是綠燈已久, 我騎乘機車專用道時, 在我的左手邊有一位阿嬤前面有另一位騎士 突然的被壓到左側以致雷殘, 阿嬤聲稱是我們撞到她的 可是我跟另一位騎士感覺很莫名其妙 當時太緊張了以致聽阿嬤的話私下和解沒有報警 我也盡我的能力帶阿嬤去看醫生 而她的家人來時硬要說我們撞到她的 並要我留資料給他們 看完醫生後阿嬤也說沒事了 我過幾天之後又去看了她 我確定他跟我沒事只是吃飯困難而已 但到了今年她突然跟我們要求賠償各一萬 還說總不可能幾千就了解了吧 還說她女兒是律師呢 感覺被威脅 請問這樣該如何處理
姜百珊 (姜律師) 104-01-13 10:27

Dear 別鬧了,

 

當時和解有簽和解契約書嗎,如果在警局和解通常會簽一份制式的和解契約書,所以請詳看當時內容是否有被害人須放棄刑事告訴、民事請求權之字眼,如果沒有,那麼侵權行為時效是兩年,雖已逾越刑事告訴期限,她仍然可以對妳請求民事損害賠償。如有需要,歡迎與我聯繫。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1-13 11:12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除姜大律師所言外,本文認為,您對於該事故究竟有無責任、請求金額的相關明細、診斷證明,仍應該進一步釐清

2、倘若對方可以提出相關事證,可以簽立和解書或是向鎮市調解委員會聲請調解

3、反之,可以等對方提告之後再說。

 

鍾孟杰 (鍾律師) 104-01-13 13:58

1. 依您所述,本案發生迄今似已超過6個月告訴期間,故對方若現在才提告刑事,應會被以逾6月期間不起訴。

2. 沒有報警,若又無其他行車記錄器畫面等為證,除非先前認一方有坦承疏失且有錄音(影)或其他人證明,否則要釐清肇責恐有困難。

3. 10000元的要求包括為何?這都可以跟對方要求回應,供參。

SYU 104-01-12 15:40

dear.all

前些日子因騎機車,發生車禍

當時狀況如下:

車禍發生地為十字路口上下班尖峰時刻。

當時我(外側車道)停紅綠燈,而我左前方有一輛機車(於內側車道),想必綠燈行使沒錯。

當時他有打又轉方向燈,我直行,隨後就撞上了,而車禍地地形方面,以當時我行駛路段為主,直行與橫項路段的話,直行路是有路差的要稍微往右轉一點才能繼續行駛。

那發生車禍過後,有報警,請警方,但當時未請交通隊,警方也只是請我們出示行.駕照,未至派出所作筆錄,這方面的話,我現在還能去派出所調閱監視器或補備案嗎?

當下無第三者認可我們賠償方式。詢問警方,警方回答,怎麼和解部分,我們不介入,叫我們私下解決就好,沒有簽任何和解書或什麼契約條款。

那此案件成立嗎? 若不成立,對方是否就不能對我怎樣?

若不成立的話,因對方時不時打給我,是否能夠成立「電話騷擾?」

以上,麻煩各位?我點解答

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1-12 23:54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可以補報案並且製作筆錄

2、可以明確告知希望的和解方式,並且請對方不要任意撥打電話造成捆擾,否則可能涉犯社維法或是強制罪。

SYU 104-01-12 15:19

dear.all

前些日子因騎機車,發生車禍

當時狀況如下:

車禍發生地為十字路口上下班尖峰時刻。

當時我(外側車道)停紅綠燈,而我左前方有一輛機車(於內側車道),想必綠燈行使沒錯。

當時他有打又轉方向燈,我直行,隨後就撞上了,而車禍地地形方面,以當時我行駛路段為主,直行與橫項路段的話,直行路是有路差的要稍微往右轉一點才能繼續行駛。

那發生車禍過後,有報警,請警方,但當時未請交通隊,警方也只是請我們出示行.駕照,未至派出所作筆錄,這方面的話,我現在還能去派出所調閱監視器或補備案嗎?

當下無第三者認可我們賠償方式。詢問警方,警方回答,怎麼和解部分,我們不介入,叫我們私下解決就好,沒有簽任何和解書或什麼契約條款。

那此案件成立嗎? 若不成立,對方是否就不能對我怎樣?

若不成立的話,因對方時不時打給我,是否能夠成立「電話騷擾?」

以上,麻煩各位?我點解答

謝謝

新資料夾5 104-01-11 08:13

事情發生在7月,我發生一起小車禍,時間是下午1:00,對方看到我違規行駛到雙黃線左側,就故意把我欄下來說我撞到他當時也有報警,我爸當天晚上8:00多天黑才回到家,他跟本不青楚這車禍事件過程

 

事後2天內(這時現場初步判表跟照片都還沒有出來),案件也才剛送往交通隊,對方借口車禍名意,找我爸見面當場拿2個空紅包袋給我爸,要我爸包紅包給對方,錢已經進到對方口袋裡,事發後5個月,在行車鍵定委員會上,在開會中,我爸當著眾委員說出這件事時,我才知道有這回事,也就是說我爸在不之情情況下被對方強收紅包,而隔了5個月之後我才發現這件事

 

請問這樣能告對方詐欺嗎?

能得化該怎樣作? 先到警察局備案? 作比錄?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1-11 10:18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就您所述的狀況,對方確實涉嫌用假車禍詐騙您的父親,不過您要提告之前應該備妥相關事證之後尋求正式諮詢,由律師判斷相關事證用以提告是否適法妥適。

新資料夾5 104-01-11 10:54
回覆 曹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就您所述的狀況,對方確實涉嫌用假車禍 ... (恕刪)

 

可是事發當時確實有警察到現場作筆錄,只是我爸非當事人也不知道詳細情況,這樣詐欺最能成立麼?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要成立詐欺,恐怕仍不容易,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欣欣 104-01-10 23:51

您好:

詳細是這樣的,去年一月份的時侯發生車禍,當下受傷骨折骨折部位在關節處,當下對方急於要跟我私下和解,但我不同意,且自行叫警察與救護車,當下對方也是知道我已經受傷住院,且在醫院做筆錄,期間六個月內對方都不聞不問,也沒有請強制險做理賠,所以決定提告,前提下交通初判表顯示我為主幹道,對方為小路,且未停車查看後再前行,我方為無肇事原因;但開庭後對方不認錯,反覆說詞,最後申請交通鑑定,結果也出爐了,我方還是無肇事原因;第二次出庭後決定進調節。

調解調解三次,對方請律師(似乎是親戚或朋友),第一次我要求賠償30萬,其中十萬是精神賠償,其他工作損失賠償,但對方律師要求我提出工作證明、醫生證明等等它們要的資料才要賠(感覺又是把問題丟給我),第二次要開之前,因為本身是做網拍生意,所以短短一個禮拜內要準備好給他們時間上是不夠的。所以有簡訊給對方,因無時間,無法提供等等。對方回說他交給保險處理,詳細第二次再說;但第二次他完全處於裝傻狀態,一直要我們的資料,連員工資料他也要,兩個小時都在聽他說他沒錯等等,最後又說給保險處理;保險電話催了好幾次,態度惡劣到第三次才回覆我初估賠多少,顯示根本沒處理,對方態度也是保險有賠就好他為何要陪。最後決定調解不成。

現在就是要面臨刑事開庭和民事求償。不知道會面臨什麼樣的問題,民事刑事都需要請律師嗎?和民事求償需準備什麼資料。因為在車禍前是我預估要辦營登,但因為受傷無法前往,到傷好後才有辦理,此方面是我的薪資部分,但對方質疑為何我受傷還會有收入,根本不用賠。但是主要我的工作是和廠商聯絡,行銷方法等需要用腦的工作,並非出貨等等。可否用同期我現在的營業額和之前的營業額作為資料提供比較,但未營登是否得不到求償。對方律師在離開之前還說不要用刑事民事,但重點是對方連開口要殺價的意願都沒有,甚至還說「妳受傷是不會打電話給我跟我說嗎?而且要看不認識的人很奇怪吧?」絲毫沒有任何悔意,我從頭到尾都沒有惡言相向,但感覺就是被對方壓著打,事情都快一年了,每次都覺得很恐懼害怕。請問要怎麼處理比較好呢?謝謝您

 您好:

縱使沒有辦理營登仍然可以有機會請求工作損失部份之損害

重點是如何舉證的問題(至少要有醫生診斷證明記載宜休養期間)

由於民事賠償訴訟涉及法律專業

建議應尋求專業律師協助為宜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1-11 22:30

您好,基於民事之舉證責任分配,建議您將損害具體羅列。

冠宏 104-01-10 18:35

車禍發生在凌晨一點多,我是直行車對方紅燈,這幾天去申請了鑑定報告,報告是說我有超速。對方只有輕微擦傷,我右手骨折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1-10 19:02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倘若您紅燈超速,應該負是全部肇事責任。倘若您不服鑑定結果或是有其他事證,可以聲請鑑定,並就鑑定結果申請覆議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1-10 22:3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車禍事故發生後,可依初判表中之肇事責任分析作為初步之基準,與對方談論和解事宜。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1-10 22:3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雙方均有過失責任且均有受傷,可互相對對方提出刑事過失傷害告訴,再協調和解事宜,互相撤告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鍾孟杰 (鍾律師) 104-01-11 16:21

鑑定報告,報告應會提到哪一方有肇事原因,若雙方都有,也會標註是主要或次要等,藉此判斷應負責任程度,供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