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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my 103-01-23 16:58

您好~

月初發生車禍,我是雙向四線道的大馬路,直行,行至一個無號誌路口,對方從左邊巷子裡衝出來,他完全被我的A柱擋到,我聽見女生尖叫就被撞了~回家看行車記錄器才弄懂他是何時衝過來?保險公司告訴我,他賠7成,我3成,但我有點不能接受,明明他可以停再出來,我莫名其妙被撞,還得負擔3成?跟我先生討論是:希望對方自己再拿1成出來,我方才能接受...想請教,這樣會成功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23 17:4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待警方之初判表分析肇事責任,若對初判表分析不服,亦可聲請如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以釐清肇事責任歸屬,決定損害賠償責任及範圍。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林智群 (klaw) 103-01-23 19:35

 車禍責任歸屬以警方製作的車禍事故研判表為準,建議拿到這份文件後再行協調

小崔 103-01-24 09:29

請問一下

 保險公司告訴我,他賠7成,我3成

這是指保險公司賠7成,你賠3成...給對方嗎?

還是指保險賠7成,對方需自付3成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24 10:2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能是保險公司賠7成給對方,您賠3成給對方。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小臻 103-01-21 19:58

於民國89年發生車禍,之後開始打官司,之後法院判對方賠我二十多萬,於是在90年三月有強制執行過一次,當時對方以沒有收入與沒有產財為由,無法強制執行;中間過程不知道要更換債權憑証。

因曾詢問過知識+,說在15年內都可申請強制執行中禍理賠債權馮証,之後在於102年申請,對方有動產,但債務人以137條與144條駁回,於2/11號開庭辯論。

於是我該如何做呢?謝謝

沈恆 (沈律師) 103-01-21 21:02

您好!侵權行為判決確定後,重行起算時效期間為5年,因此您應每5年更換債權憑證,不是15年;本件依您所述應已超過5年未重新執行,時效已完成,且對方提出時效抗辯,可以不用還款了。以上謹供您參考。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22 11:3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的債權憑證可能釐於時效,而對方主張時效抗辯,目前應視有無辦法取得對方承認債權之相關證據,或爭執債權憑證尚未釐於時效。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jackq1222 103-01-21 18:14

去年八月初在發生車禍,對方跟我在同一邊(並非路口)他牽車出來正要迴轉至對向車道,我撞擊到他車頭,當時有叫警察作筆錄(都是機車),對方受傷較嚴重有骨折,我方全身擦傷,事後有約出來談和解,當時正在等待初判表,對方要求36萬,我們沒有答應,後來到調解委員會,一樣沒結果,後來我們自費去申請鑑定報告,報告下來前幾天,警察局通知我他已到警局提過失傷害的告訴,報告在他提出告訴隔天寄來,我方無肇事因素,為自述超速,當時真的不知道騎多少,對方則是有肇事因素(未讓直行車先行),收到當天我與父母及向法院提出告訴(過失傷害),結果又隔一天警察局又跟我說對方已經撤銷告訴,在過幾天就要去法院了,我下一步該怎麼做?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1-22 08:5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該次車禍事故結果您沒有肇事責任,則無需就對方所受傷害負責,亦不會刑事責任

2、相反地,倘若對方有過失,則您可以對對方提起刑事告訴跟請求賠償

3、和解的部份,只需要了解相關肇責、損失等之後,於可以接受之範圍內和解即可。最後,有關過失傷害的部份屬告訴乃論之罪,縱使提告,事後也可以撤回告訴。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22 11:2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由於您亦有受傷,您可向對方提起過失傷害告訴,且目前警方初判表分析,您無過失,若對方不與您和解,您可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本件後續建議您可與法院(或檢察署)承辦股之書記官聯繫確認對方是否確實已經撤回告訴,若對方已撤回告訴則在因過失傷害罪為告訴乃論,則該案將因告訴人撤回告訴而終結刑事訴訟程序,又若對方未撤告者,則您可以向法院(或檢察署)提出鑑定報告以利肇事責任釐清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28 11:0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樂樂 103-01-21 18:08

你好,我哥哥今年17歲在上學途中,與對向要直接左轉的砂石車發生擦撞,雙方都是綠燈,我哥哥要直行,事發 至今還在加護病房,一開始警察是說砂石車肇事責任比較大因為他沒有禮讓直行者,現在出現一個指證人,說要指證哥哥自己去撞砂石車,家人覺得整件事非常詭異,因為砂石廠的老闆要參選本期的xxxx,懷疑指使關說。

哥哥因為這場車禍,左腳節肢,還在加護病房繼續清創,他的背部也有傷到,左腳嚴重到節之後,現在正在處理背部的傷,懷疑肇事者輾過哥哥後還持續拖行。

現在砂石車那方一直在推卸責任,說是哥哥自己撞的

請問我們能有什麼辦法,不讓被害人的權益受損

另外想請問一下 假扣押的金額....

鑑定結果如何?  對砂石車駕駛和砂石車公司可請求連帶賠償假扣押部分要擔保金,所以你們要先考慮一下,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樂樂 103-01-21 21:03

因為哥哥目前插管沒辦法開口說話,鑑定還沒完全

假扣押會是輸面嗎?怕對方黑吃黑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可以先提起業務過失傷害之告訴,對方被起訴的機會應該很高,起訴後可以一併向司機與公司請求連帶負責,以免司機個人財力無法賠償,假扣押也可以先進行,但此需一筆擔保金,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林智群 (klaw) 103-01-22 19:06

 基本上車禍不是看誰受傷比較重,而是看路權,

所以要依照警方製作的車禍事故研判表認定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28 11:0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對砂石車司機提起過失傷害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可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亦可對砂石車司機及公司提起民事訴訟,請求公司連帶賠償之。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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趴趴熊 103-01-21 14:22

車禍於101年12月發生...三方車禍A撞B撞C....我方無責...中間經歷.調解..提告...偵查庭...調解...偵查...至今起訴....想請問..

1.103年1月初收到起訴書後續要等開庭嗎??

2.目前已申請過勞保局失能11級...可求再增加求償金額(for失能)嗎???

3.有想委任律師處裡但刑附民算一個案件還是兩個..好像收費會有差????

4.還有需注意的地方嗎???

肇事責任鑑定.a為肇事主因(違規左轉)b為次因(超速)c無責

 

你是被害人? 起訴書起訴了a.b.c? 各方過失比例呢?  刑事部分讓檢察官去開庭論告就好,附民現在已經可以提了,失能部分可請求,費用就是處理一件民事案件的費用,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21 14:4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檢察官已起訴,您可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yang 103-01-20 12:09

律師您好,家人之前與人發生車禍,也已上法院和解,當初對方保險公司有說意外險部分附上醫院收據會另外賠;當時家人受傷處骨頭有壞死現象,醫師評估須換人工關節,家人換人工關節後,我們將診斷證明與收據都寄給保險公司,但是保險匯款金額卻與收據總金額有一大段落差,請問我們該如何跟對方要求我們應有的權利?

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們能否再跟對方請求,則需視和解內容而定,另保險公司的部分,您們可以再跟保險公司確認保險之範圍,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20 13:0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應視您和解契約如何約定,及對方保險契約承保範圍而定。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peter88 103-01-17 21:25

本人發生車禍案件,兩造雙方都有過失且也都有受傷,我受傷較重,而對方無合解誠意所以我就到警察局向對方提過失傷害的告訴,但已經都過了兩個月了,都還沒任何地檢署的書面通知,想請問有人知道這樣是否合理嗎?都已經快過六個月了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您既然已經向警局於告訴期間提出告訴,除非警察吃案,否則即無庸擔心期限之問題,可以打電話去詢問目前案件之進度,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18 10:1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彙整相關資料,直接具狀至地檢署提出告訴。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magiclolita 103-01-17 00:31

我在去年的時候發生了車禍,對方後來民事的部分判賠40萬,分期支付(一月一萬),可是經常都是一催再催對方才會付,至今已有3個月未付(斷斷續續,到今日應付的扣掉已付的,差三萬),想請問各位律師,如果任由他拖,是否會產生追朔期的問題?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1-17 09:31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對方之後確實有清償完畢,則似無不利之情形。

2、本文建議您可以寄發存證信函給對方,告知其之前哪幾期沒有一約清償,請求補足,且之後款項應該如期給付,否則直接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17 14:29

您好,您可發存證信函,定期限催告其付款,若屆期仍未給付,可請求法院強制執行之。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ANI堅 103-01-16 19:12

請問一下,當時我筆錄寫的車速是寫60~70

但事實上速度並沒那麼快,而且有錄影機錄到車禍發生

我想請問一下肇責主要是依照筆錄上所寫還是錄影機所錄的來判斷呢?

 您好:會綜合所有客觀事實,來加以判斷,供您參考,謝謝

ANI堅 103-01-16 19:20
回覆 葉力豪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會綜合所有客觀事實,來加以判斷,供您參考,謝謝

不好意思還有些疑問:

當時車禍我行駛"機車"在車道內,與對方"行人"發生擦撞,地點是在"無號誌的三叉路口",

對方沒走斑馬線穿越路口,而我有一定的車速而造成擦撞,雙方都有受傷,皆是腳扭傷。

請問一下如果和解不成功,對方告我過失傷害會成功嗎?

如果肇責是對方比例比較多也會成功嗎?

像這種案件是否會跳過民事法庭直接上刑事法庭呢?

 您好:刑事部分:您們雙方都有受傷,您們都可以向對方提出過失傷害的告訴,至於過失相抵的概念在刑事部分是不適用的,簡言之:只是有過失,就會成罪(適用在本案就是,雙方都有受傷,如果您們雙方都提告,且雙方多少都是有過失的,那麼雙方都會成立過失傷害罪的)。只是如果雙方和解成立的話,雙方皆撤告,那麼就不會有刑事責任。再者,實務上通常都是先提刑事,確定起訴後,再附帶民事賠償(如此一來,民事部分就不用繳裁判費),供您參考,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17 14:0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有受傷,亦可對對方提出過失傷害之告訴,對過失之認定,亦可提出鑑定聲請,以釐清雙方之肇事責任。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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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01-16 15:07
再請教一下,前陣子與人發生車禍 對方直接告我過失,目前被駁回調解委員會等待車禍鑑定結果 如果車禍鑑定到時出來是雙方都有過失,那我的過失傷害就會被起訴,那對方也有過失那他也會被起訴嘛,還是要我去告對方才會成立呢 上法院那天檢察官說等將來車禍鑑定出來,若我們在調解委員會把賠償金談妥,我就不會被起訴了,是這樣嘛? 有沒有可能談妥賠償金後,也有照實償還,但對方還是不撤告呢? 如果我照實償還之後,但還是付不完,還會再被起訴嘛

1.車禍案件 如果經車輛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雙方都有過失 因為對方已經提出過失傷害告訴 所以你應該是會被起訴 2.因為你未必有受傷 而且你沒有提出過失傷害告訴 所以檢察官不可能直接起訴對方 因為過失傷害案是需要告訴 檢察官才可以依法偵辦 3.如果雙方有成立和解 應該除簽立和解書外 會再簽立撤回告訴狀 如果告訴撤回 檢察官不能偵辦 那你就沒事情了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17 13:5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有受傷,您應對對方提出過失傷害之告訴,增加您談判之籌碼。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政倫 103-01-16 11:39

請問:我在去年三月發生車禍,當時是對方由我後方撞上導致我受傷倒地並昏迷並送醫住院治療二個月,但一審檢察官?採信對方指控是我從他後方撞上,做出不起訴處分。不知我是否有何方法可以上訴?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若是不起訴處分,則您應在收到不起訴處分書七日內提起再議,否則該不起訴處分即會確定,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17 13:4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應於收到不起訴處分書後,七日內提出再議。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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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佳玲 103-01-16 11:16

1/1女兒上班時與人發生車禍.對方死不承認紅燈.還硬咬說是我女兒紅燈.不知道要怎麼辦的好.3Q

有受傷? 還是車輛毀損? 有報案嗎? 如果有,過陣子可以去跟警察拿初步分析表,如果進入法律程序就要看是誰有過失過失比例,來判斷民刑事責任,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17 13:4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女兒有受傷,可對對方提出過失傷害之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可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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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01-15 20:37
律師你好: 我有幾個問題想請教 我在去年5月份與人發生車禍 對方要求近90萬的賠償金 對方直接告我過失傷害,雖然目前還是駁回調解委員會處理,對方有去申請車禍鑑定,但鑑定結果尚未出來 我想問說,如果最後還是我要賠對方較多,那刑事部份的過失傷害是否就會成立? 那過失傷害怎樣才會成立? 如果最後雙方談的理賠金額都ok,可是我還是無力償還,是否又會遭到提告? 是不是如果無力償還金額的話,就會只剩民事責任,就不關刑事責任了? 請律師幫忙一下...謝謝

過失就有刑責,跟賠償金多少無關,但有和解就可爭取緩起訴緩刑,所以對方有過失的話,你一樣可以告對方刑事,然後賠償金就可依雙方過失比例相抵減少賠償,如果因為和解爭取到緩起訴緩刑,你卻反悔不履行,就可能被撤銷緩起訴緩刑,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江皇樺 (江帥) 103-01-17 09:52

您好,

      1.這部分還是先等車禍肇事鑑定出來,確認雙方過失比例。如果對方確實有受傷,您又有過失,那當然會成立過失傷害;反之如果您有受傷,對方又有過失的話也一樣,過失比例只是在請求民事賠償的時候計算而已。

      2.如果和解撤回刑事告訴,就算之後無力償還,也只是民事賠償的問題。但要小心對方可能會以您一開始就無資力卻誆騙其簽立和解為由提告詐欺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17 11:4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待鑑定結果出來再行考慮,且究竟是否符合過失傷害之構成要件,亦可爭執之。另就民事賠償部份,若對方亦具有部分過失比例,可請求與有過失減低損害賠償。若您有受傷,亦可提出過失傷害之告訴。增加您談判之籌碼。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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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頭 103-01-15 19:27

先說明一下車禍經過,

對方是駕駛小貨車,雙黃線迴轉

我方駕駛機車

雙方車禍當下都有送醫,

我想請問:若判定對方應負100%肇事責任,在民法刑法上,我方還有責任?還有需要賠償對方嗎?

 如果鑑定後你沒有過失,民刑事責任都沒有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16 23:4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鑑定結果,您全無過失,則您無相關民刑事責任。您可對對方提起過失傷害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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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露 103-01-14 16:11

您好;

   家人與人車禍後不久死亡,但目前檢方僅以過失傷害起訴,想請教律師,如果依照民法195條解釋(以過失傷害來說),家屬可以代位向加害者要求被害者之精神賠償嗎?死亡時尚未起訴~還是法條規定無此權力就算要求仍無效?

紅字部分解釋為何意?

 

第 195 條  
不法侵害他人之身體、健康、名譽自由、信用、隱私、貞操,或不法侵
害其他人格法益而情節重大者,被害人雖非財產上之損害,亦得請求賠償
相當之金額。其名譽被侵害者,並得請求回復名譽之適當處分。
前項請求權,不得讓與或繼承。但以金額賠償之請求權已依契約承諾,或
已起訴者,不在此限。
前二項規定,於不法侵害他人基於父、母、子、女或配偶關係之身分法益
而情節重大者,準用之。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檢察官僅以過失致傷罪來起訴,對您們顯屬不利,所以您們應在一審中爭執本件應屬過失致死罪,如此您們繼承人才能進一步請求損害,且可以據以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以先免繳納裁判費,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1-14 16:44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您的家人是因為該車禍事故所受傷害死亡,則您應該準備死亡之相關事證提供給法院,使法院變更審理法條為過失致死。

2、又有關精神慰撫金的部份,為一身專屬性權益沒有代位請求的問題,僅於民法第193、195條所列之人才可以請求。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14 16:4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家人是因該車禍死亡,依民法第192條規定:不法侵害他人致死者,對於支出醫療及增加生活上需要之費用或殯葬費之人,亦應負損害賠償責任。被害人對於第三人負有法定扶養義務者,加害人對於該第三人亦應負損害賠償責任。第一百九十三條第二項之規定,於前項損害賠償適用之。及第194條規定:不法侵害他人致死者,被害人之父、母、子、女及配偶,雖非財產上之損害,亦得請求賠償相當之金額。依上述規定請求非財產上損害之慰撫金即精神賠償。且亦可爭執為過失致死,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小露 103-01-14 17:06
回覆 曹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您的家人是因為該車禍事故所受傷害死亡, ... (恕刪)

 曹律師您好;

       如果起訴已確定為過失傷害,家人已死亡,家屬可以代位提出被害人的精神賠償嗎?

民法195條所規定最後一句前二項規定,於不法侵害他人基於父、母、子、女或配偶關係之身分法益
而情節重大者,準用之。

此句話的意思可以嗎?

或者家屬完全無法提出被害者精神賠償

小露 103-01-14 17:11
回覆 房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家人是因該車禍死亡,依民法第192條規定:不法侵害他人致死者,對於支 ... (恕刪)

 房律師 您好;

       如果確為車禍過失傷害,但被害人已死亡,家屬可否代位要求被害人精神賠償

死亡時尚未起訴

 您好:

家屬並無法代被害人提出精神上損害賠償,但若被害人死亡,則家屬可以依195條第3項規定,來請求本身之精神上損害賠償,所以本件您們要朝過失致死去努力,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小露 103-01-14 17:18
回覆 謝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

家屬並無法代被害人提出精神上損害賠償,但若被害人死亡,則家 ... (恕刪)

 謝律師 您好;

      (1) 目前起訴內容為過失傷害,刑事民事訴訟訴狀是否需依起訴過失傷害請求賠償或者依然可以計算死亡賠償刑事民事訴狀中?

(2)或者未變更為過失致死前,要求死亡賠償需另請求民事訴訟才行?

另訴狀及律師費如何計算,謝謝.

 

 

 

您好:

一.由於檢察官是以過失傷害來起訴,若以刑事附帶民事方式,請求過失致死的損害賠償,則會有被駁回的風險,所以建議仍應另獨立提起民事訴訟才能避免被程序駁回的風險. 

二.至於訴狀及律師費用,您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謝謝

 

 

小蔡 103-01-14 15:52

[我看監視器才發現]我停等紅綠燈! 我於斑馬線屬過來是 第4台車當我綠燈起步 到了第2台車的位置 我已經看不到我的紅綠燈了但是我前方還有車通過 我也跟著過到半路 左右兩側機車已經開始起步 我馬上鳴笛 機車停下來讓我通過..車頭已經過安全島了有台機車從內車道衝出發生了車禍他撞上我的駕駛座車門!!.............我下車馬上叫救護車 第一時間....當我叫完救護車打算要打給警察巡邏的警察剛好經過!!用對講機 幫我通知警察到場 ......

...............我也詳細說了當時情況...警察也把車禍現場記錄拍照起來了!!!
警察說可以了把車開走 也把路面碎掉的車殼搬去路邊!!!我馬上開車去醫院找對方了解狀況.外傷...做筆錄......................

我們又去警察局看監視器!!
結果是!
我方紅燈
.......................我整個無言!!因為我確實 是綠燈亮 直行
....我看了好幾遍!!都是紅燈...後面還跟著一台車跟機車..他們.一個也是直行一個右轉
我很確定我是看到綠燈才通過...
我當時都傻眼!!! 指係一看!!!......我方子有1個紅綠指示燈....對面沒有我方紅綠指示燈....且!!!我開車回現場!!發現我道地2台車的位子就看不到紅綠指示燈!! 剛好是死角

我就先停在路邊下車看
的確!!!! 第二台車都會闖紅的過去!!!! 但是 是少部分!!!
我都不知道該說什麼-----對方就一直說紅燈紅燈說這麼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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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後.........它們問說機車怎麼辦.........我說不然我幫你修到好全額修車費我自己負擔!!!.......它們對方也說好
!!!!!我也跟他媽媽聊聊天--他媽媽很好我也跟他說如果是外傷我建議了一間診所很不錯的保證不會留疤子要照著醫師說的換藥!!....也跟到說了n次抱歉...也去跟對方聊天 !對方父母都打算快點處理事情!!人平安最重要 .....誰知道.........忽然跑出一個阿姨!!!每天在我上班時間一直打電話給我問機車的事情...我就跟他們說修理機車的地址 好讓他們放心...
在這段時間我每天都有打給對方關心身體狀況!!!他們都說很好沒有不舒服的地方!!

 .............................................................
這段時間我根本沒有心情在工作上了 老闆也開始對我有疑義了....我感覺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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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公司的車子子有強制險沒有其他保險- -我都無言了 我現在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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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這次車禍我就建議老闆...要不要弄個保險 我們車這麼多都沒保...
老闆答應 叫我去辦!!!
公司現在車子都有保險了.....................事情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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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我是組長!!!因為業績的關西我被吊銷組長的職位變成普通員工!!
我整個悶 !!!!!以後該怎麼面對!!!車禍的是要處哩!!!每天都睡不好 不然就被驚醒
業績就越來越差越來越差!!!!直到老闆下重話!!!!七天內個人業績保持1萬
我聽了整個傻眼!!!!!!!!!當然有撐過幾天良好業績...................最後2天還是無法達成
被老闆開除.......我很鬱卒....為什麼會這樣當下有想尋短因為整個事情壓者我...又加上每天睡面不足.電話恐嚇!!..
目前沒工作ˊˋ 

這段時期間自稱他叔叔的人忽然跳出來說要處理這件事當時我們私底下約
在某個地方談和解 我的家屬父母都有到對方子有肇事著跟他叔叔到而已
對方要求了超過我能力範圍的數字我們就和解不容..............
事後還發生很多很多的事情.......................原本跟他父母說好的..機車修好
醫藥費都好..就和解.---現在跳出一個叔叔 說要求超過我能力範圍的數字

我真的不知道該怎麼辦
對方現在向法院提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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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有警察打給我說要去做筆錄對方提告
當時我爸爸跟我阿舅帶我去了解狀況
到了約好的地點!!!時間也到了 不見人影跟電話 重點她知道我家電話我子給他們手機電話!!
之後我進去詢問當值警察他說 沒有這個人也沒有人約 之後我又打給該警員 結果他說打錯了!!!
我無言了就打給對方 對方說她在家裡 ....睡覺
-------------警方建議叫我們直接申請調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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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在公司的前幾天還早上 上班還接到對方叔叔打電話過來說
:....你到底有沒有要和解...我已經給你機會了.!!
我就說我在上班 再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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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方真的把我逼到現在沒頭路了
好好一個工作.............現在又要換...........哪找阿!!!!整個悶啊!~!!!!!!!!!!

我好累 好悶!!!!!!! 我孩子8越多要出生了 又有這個金額  我真的 是兩面打擊!! 我未婚生子!!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14 16:1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待警方之初判表分析肇事責任,若您不服警方之分析,可聲請如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以釐清肇事責任,確定損害賠償責任及範圍。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FF 103-01-13 21:09

發生車禍是因為甲方汽車逆向行駛,撞擊乙方機車

事發當時有報警也作了筆錄

當下甲方同意負起修車費及醫療費

乙方急診時左側有大面積擦傷,左腳踝嚴重挫傷,無法行走

並於回診骨科門診後發現腳背骨裂開需打石膏固定

機車修膳費為九千多元,原本粗估總費用為一萬五

但甲方卻於事發後開始避不見面,且拒絕付款

請問關於這樣,乙方有什麼方法可以解決呢?

且因不良於行,上下班只能搭計程車,這又是一筆額外的大開銷...

懇請解答,非常感謝

您好 關於您的問題 大致上來說,若甲方一職避不見面,乙方在法律上能主張者有

1.刑事方面:事發六個月內向警察局或地檢署提起刑事過失傷害告訴

2.民事方面:向對方請求所受財產上損害,例如車損醫藥費以及無法工作之勞動損失

                                      非財產上所害,例如精神撫慰金

 

以上,敬供參酌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14 08:5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彙整相關證據資料,至地檢署提出過失傷害之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可待起訴後,再對其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小志 103-01-13 14:35

我想詢問一下

我家人前年發生車禍  有做過現在的筆錄而已  對方也說要各自處理

所以也沒有調解之後的相關問題

但今天 忽然收到保險公司的法律通知 說要求代為求償

一要就是一筆大數目 但我家人跟對方根本連調解釐清都沒有過

所以是誰對誰錯都還不知道 只因當時雙方說要自己處理

我想請問 這種問題 我該如何去應對處理

1.看起來應該是保險公司已經理賠給對方 但因為認定事故你應該負擔一定責任 所以取得對方的賠償請求權 代位主張權利 2.你可以爭執是否你們有過失 理賠數額是否合理 有無折舊問題 代位主張是否超過時效問題 這些都可以考量 3.另外保險公司主張代位 通常可以談幾折和解 所以這部分也可以考慮看看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13 16:5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或許可主張時效抗辯,或爭執肇事責任分配,可聲請如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進行鑑定,以釐清肇事責任歸屬。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ㄚ源 103-01-10 19:20

律師大人你好:                    我因之前受僱於租賃車行,在去年五月份時,因後輪輪胎磨損嚴重(左後輪幾乎沒胎紋,而於前一個多禮拜時就有向老闆反應過四顆輪胎都已不堪使用了,但就在出事的前一天,在積極反應之下才准予更新前兩輪,左後輪還是算四輪中可看出一些細小胎紋的"次一點之輪胎")而行駛於國道剛好遇上大雨而一瞬間路面出現嚴重積水情況下,造成該車失控打滑去撞擊路肩護欄,事後在第一時間通知交通單位前來處理,也有立即向車行回報(當時車行老闆有說沒關係,該車有保車損險,只須司機去保險公司報出險即可),而後也依照老闆指示,把車子拖吊至修車場,可是因為車禍當時我腦部有受到猛烈撞擊但無明顯外傷,只覺得有強烈之暈眩感而有向老闆告知先行自行其車去就醫,後經醫師診斷為有腦震盪,並囑咐在三天內盡量平躺於床上儘量別下床,後來回到車行時老闆問及原因時,即有向其說明是輪胎問題所導致的,但是老闆當時已有去修車廠用手機拍照回來了,他拿照片給我看,說道"我看那輪胎都好好的啊",我當時看完照片就發現它全部幾乎全車都照了但就惟獨很技術性的閃過左後輪的近照,而車禍當時又因為想說有保險而卻沒向警方指出這點,也因為腦部暈眩而記得當時明明也有手機拍下來照片,卻可能因為操作上的失誤而沒有儲存下來,在當下我本來要騎車前去補照片的,而老板卻叫我開另一台九人座車輛去載客人,而我立即反應我腦震盪情形及醫囑事項,但是老闆卻叫我開慢一點就好了,然後的幾乎一個禮拜內我的工作幾乎滿襠(有受僱於租賃車行的前輩們,應該都知道公司車上的全球定位系統是在發揮什麼功能吧!),而且也沒讓我交車回車行,就一直到第八天時,我因為當天公司安排我開貨車送貨(我們公司的貨車全部都沒裝定位系統),而在我回程時有向公司回報說要去車廠取回車上的東西(全車除原車配備外其餘小配件、清潔用具~等都是司機自行購置的),當時是會計接電話的,她答覆說可以過去,但過一惠老板就來電話給我了,他告知我說因為公司全部車輛均投保丙種車損險(車撞車損險),但因此次事故非理賠範圍內,故不予理賠,然後說修車廠說要十幾萬來修理,所以就在剛剛已經賣給廢車廠了,而且剛剛拖走了,至於車上雜物有交代車廠幫我收起來了,等我一到車廠看到我放在車上的雜物被收到一個籠子裡而上面堆積灰塵的狀況,幾乎可以說在多天前就被拿出車外放置了,而快回到公司時老闆娘給我來了電話,問我說車子要怎樣跟公司處理,經電話上與她協議以十五萬元做為賠償金額,又以每個月從薪資中扣除一萬元,而達成雙方共識,(我須解釋一下本人是低收入戶家庭,本人已離婚又因為積欠卡債而導致之前的工作往往都是稅捐機關要來向雇主查扣我的薪資時我就得面對被辭退的窘境,女兒目前就讀技術學院因為沒學生宿舍需租套又須支付新竹家裡房租還有雜費,所以每個月開銷壓力很大)然而我在十月份偶遇一位老友,他剛好現在正好在從事報廢車輛之回收,我有提及此事,因為該車之年份不超過六年,其中古車價絕不只十五萬加上報廢獎勵金,但怎麼雇主在如此不利己的情況下,來做出此一決定,所以他認為這中間可能有對我隱瞞了部份實情,故此在我告知他車籍資料之後,他查出該車輛於六月份向監理機關辦理更換普通小型車輛牌照,並於該日一併辦理該車之過戶事宜,是把該車修復後轉手並未如老闆所言報廢處理之,而我於十一月十號已經向公司辭職了,但因我前後於薪資中被扣除了六萬元,尚不足九萬元整,雇主仍要向我追討剩餘款項,而我自今仍未找到工作,連生活都產生嚴重困難的同時,我應如何是好?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10 19:4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有相關之證據,可至地檢署提出告訴。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我想睡 103-01-10 11:28

我去年8月底跟一位老婦人發生車禍 因為下雨 我走的道路又是很多小巷弄的路 所以轉頭看一下旁邊有沒有車衝出來 而那位婦人 違規穿越雙黃線 雨傘拿在前面 沒有注意前面 我當時以為他會停下來 等我過去他才據續前行 結果發生了車禍 叫了警察來處理 可是我只有強制險沒有第三責任

當初第一次和解時 我已有意要跟對方和解 結果對方因為調解委員提出的金額感到不滿意 所以他門拒絕了 在12月份時 我收到警察通知說 對方要提告

請問一下我現在要怎辦?還有如果我能提出對方走路時沒有注意前方 是不是會比較好處理

警方的初步研判是表示對方是這場車禍的主因 而我只是次要因素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10 11:3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對方過失為主因,您亦可爭執認比例之高低,而減低賠償責任甚或至免除而無責。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林智群 (klaw) 103-01-10 17:46

 你沒有義務與對方和解,至於過失傷害部分如果你沒有前科,法院應該不會判太重

103-01-09 21:34

您好,幾個月前我爸車禍過世,家中只有我跟我哥哥兩個小孩,父母離婚好幾年了,故繼承權只有我跟哥哥,因我哥哥是長子,我奶奶指定房子過戶給哥哥,已經辦理過戶了,想請問如果房子已經過戶是否就完全不能繼承一半的房子,或者還是有一半房子繼承權,謝謝!

林智群 (klaw) 103-01-09 23:50

 既然已經過戶完畢,你的繼承權是有被侵害的,建議與哥哥好好協調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10 09:1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先跟哥哥溝通看看,若無法溝通,才起訴主張不當得利返還您的應繼份。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沈恆 (沈律師) 103-01-11 05:38

您好!如果是父親死亡前已過戶,則該房子本來就不是遺產,您不能繼承一半;如果是父親死亡後才過戶,照理應已經過您本人同意才能順利過戶,則您恐怕也難無故反悔,但若您確實未曾同意過戶,則可能有人違法冒用您名義,您當可主張繼承權利受侵害。以上謹供您參考。

103-01-15 20:42

 您好,那請問如果要訴訟的話,有時間的限制嗎?就是在一定的時間內一定要訴訟,不然就無效?謝謝

小董 103-01-09 19:08

因朋友車禍 事發前朋友有趣喝點小酒 車禍後打電話叫我過去

要我幫他頂替說我是駕駛 因朋友是單親家庭還有一個女兒

 想說幫朋友頂替 事後警察做筆錄時察覺有異跟被害人的口供完全不一樣

事後我跟朋友都有承認最後警察用違造文書將我起訴 

隔天也有事地方法院描述經過被飭回

現在收到傳票 是公共危險等 案件 本件被傳人係 被告

請問我的刑責會被判怎樣

林智群 (klaw) 103-01-09 23:56

 警察應該是以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辦你,最重判三年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10 09:1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能違反刑法第214條規定:明知為不實之事項,而使公務員登載於職務上所掌之公文書,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Toro 103-01-09 18:56

如果發生車禍時都是直行車,當時地板上都是寫"慢",事後去看對方車道卻有"停",而且也確認警察拍的照片沒有"停"字,請問該如何解決?

 

                                 |                              |

                                 |                              |

                                 |                              |

                                 |                              |

------------------------                                   -------------------------

                                                                  <-------------對方

 

-------------------------                                  -------------------------

                                 |                         ^    |

                                 |                          |    |

                                 |                          |    |

                                 |                          我   |

林智群 (klaw) 103-01-10 00:00

 一切以警察製作的交通事故研判表為準,你畫的圖跟你說的情況都是你講的,警察不一定會採信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10 09:0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待警方之初判表分析,若對初判表分析不服,可再聲請如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以釐清肇事責任。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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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nzo0124 103-01-09 16:25

律師您好

1.請問車禍過失重傷傷害刑事附帶民事和解後,是無法再行起訴。若於和解時要求法院於和解書上載明"保留民事法律追溯權"的字樣的話,是否就可依法再行起訴。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09 16:3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似仍無法重行起訴。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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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智群 (klaw) 103-01-10 00:09

 和解就是到此為止,如果還保留民事請求權,那就不叫和解

racket 103-01-09 15:37

本人於去年10月24日下班途中發生事故

車禍出判表上表示本人完全無肇責

1.本人是否能向對方提出車輛修復之全額賠償?

2.對方保險公司一直主張折舊,我必須接受?

3.若對方保險金額不足賠償,差額部份向何人索賠?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09 15:4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有受傷,可彙整相關資料,至地檢署提出過失傷害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可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若您無受傷,可就您之損失,提起民事訴訟請求賠償之。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林智群 (klaw) 103-01-10 00:12

 可以全額索賠,不過折舊本來就要扣掉,除非你是新車,至於不足額部分則向對方車主請求

阿輝 103-01-09 02:49

在桃園騎機車回家的路上,因為小弟我趕著回家, 騎在民族路上往桃新醫院方向,車禍發生在中華路與民族路十字路口。我當下心急搶黃燈,前方車輛要左轉稍微擋住視線,所以我稍微往右移打算過紅綠燈,但對向 車輛打了左轉方向燈,為了閃避對向車輛的左轉(左轉不知道有沒有違規), 我急煞導致雷殘。身體有擦傷(當下沒就醫),機車在滑出去的同時有擦撞到轎車後方左側車門,我們當下沒報警,我們彼此打算私下和解,對方打了電話詢問修 車費大約1萬多,對方好心看我是學生,而我也同意,所以我們協商調解金額為5000(已約時間 但還沒付)。車禍後有撕下隨便的紙,寫上我的姓民跟電話還有"我願意支付修車費5000"這樣的字條留給對方,然後我手機只有對方電話(無紙本資料),當 下只有他們車上的一家三口跟我,總共四個人,這樣有具任何法律意義嗎?

摔車當下有受傷卻沒驗傷,是否沒辦法要求賠償?

因為怕如果對方是有心人士,之後有糾紛沒有站腳,請問現在我該怎麼做?

若我付5000後,對方由保險公司向我提出修車費該怎麼辦,我還要另外付?

還是我5000先不要付,我們先一起去警局備案,再當公正第三人的面調解比較好?

備案我們需要支付金額嗎(事發當下沒報警)?

備案是要在約其他時間到調節委員會 還是在警局當下有共識就好?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1-09 12:00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倘若對方沒有受傷的話,無需過於擔心,也不用特地去報警,只需要簽立和解書或是向鄉鎮市調解委員會聲請調解即可。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09 15:0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對方無受傷,則對方無法對您提出過失傷害告訴。您有受傷,是您可對對方提起過失傷害告訴。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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藍海 103-01-08 20:02

請問:

於100年9月我父親跟一名婦人有車禍擦撞,當下婦人無跌倒車也無倒車也說不需要送醫跟叫警察!隔兩天卻包著大包小包跟我父親說要去警察局備案,說要跟保險公司請領保險金!當下也無出示驗傷單,因我父親與對方都是無照駕駛

所以在事發後兩年間對方向保險公司請償了4萬多元,現階段保險公司要來找我們追討這筆費用

我想問說對方這樣合理嗎?是否有詐保的嫌疑?(當初幫他機車送修時,車行有在置物箱中發現一張關於詐欺傳票)

我們是否應當付這筆費用?

您好,這筆錢你們不需要去付的,第一雖然保險公司賠給對方,但保險公司沒辦法證明對方有受傷.第二縱使有受傷也無法證明與你們有關係,所以這筆錢不該賠償.

歡迎到所諮詢保障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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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09 14:2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懷疑對方,可不予理會,待對方起訴後,再至法院說明之。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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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nzo0124 103-01-08 16:46

律師您好

1.請問車禍過失重傷傷害刑事附帶民事和解後,是否有權再依車禍過失傷害民事告訴?

   若不行,那是否可用其他事由提起(例如:因車禍所造成的無法工作的損失...等)

2.如果和解時提出僅刑事和解民事和解是否可以?

謝謝律師

就您所述問題應視雙方最後達成之和解協議內容(所書立之和解條款)而定,一般而言,若達成之和解無法同時解免被告所有民事責任刑事責任之負擔,雙方要達成協議恐怕並不容易。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您好,通常和解的時候,一定會載明拋棄請求權,當然就不能以此事件再行提告.至於如果是告訴人之一方,你願意在刑事和解,民事另外處理當然是沒問題,法律並無規定刑事和解,民事賠償一定要放棄的.

歡迎到所諮詢保障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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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09 14:0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似無法再重行起訴。而和解須雙方有相當之共識,若無共識,難達成和解。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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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包 103-01-08 11:51

跟對方年紀相差15歲,卻因奉子成婚
孩子的爸:離過婚,有一自閉症女兒、與父母同住、房子是租的
婆婆:傳統家庭主婦,重聽非常嚴重,常常因為意見不合而鬧不愉快
公公:遊覽車司機(已退休),常常不見人影跑去賭博,一個月在家的時間不超過五天
前妻小孩:有輕微自閉現象,無法與人正常溝通,情緒不穩時常常尖叫大哭,由婆婆一手照顧
--
結婚登記是99年7月,小孩99年11月出生,100年元旦才搬過去他家住
但是他失業了卻沒有坦白告知,一直用各種理由(小孩看醫生、尿布奶粉)跟我索取金錢
小孩的健保也是一拖再拖,最後才掛在娘家名下
婆婆不肯幫忙帶小孩,我在零收入的情況下,又要負擔他家的生活、房租
失業期間半夜不睡覺打電動,吵得連帶我跟小孩都無法入睡,導致生活作息不正常,婆婆也常因我睡太晚而一直唸
工作(時間太長不做、薪水太少不做、太累不做)、還把我帶到保險公司,叫我用保單借錢給他媽當生活費
在長期的精神壓力下,我在100年4月20日)攜帶女兒一同回娘家至今,也順利找到穩定工作
小孩的父親僅在100年11月匯款1萬元至戶頭,來看過女兒一次後,便沒有再付過任何的生活費
至今也在無探望過小孩,也無聯絡。
跟他提起離婚,他只說小孩給他,馬上簽字離婚,我不認為他是真心想要孩子,便無法答應他的要求
--
醫院收據、尿布奶粉等生活用品收據、小孩上幼兒園收據等都有留著
目前因為家母101年車禍後身體不適,所以回來家裡擔任會計工作(有支薪)
對方目前與人合夥開燒烤店,收入不清楚
--
至今已經分居將近三年,想請問我該怎麼做才能順利離婚並且取得監護權呢?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既然無法接受他所提出之條件,則要離婚應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並於訴訟中一併主張爭取小孩監護權,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依你所述,要用婚姻有重大不能維持的事由來起訴離婚(事由有分居、經濟情況等),監護部分在離婚訴訟中一起提出,照你所說你跟丈夫的各種情況,你爭取到的機會比要大,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您好,如果分居已經超過兩年以上,是可以訴請離婚的,因為已經顯然沒有履行夫妻之義務,

一般來說法院判決監護權

主要考量的點為

第一主要照顧者為誰

第二以生長環境不變動為原則

第三有無親人系統可以協助照顧

第四經濟能力是否許可(只需養得起小孩即可,不用比對方有錢,且對方亦必須負擔一半,不用擔心跟對方要撫養費會不利自己,這是你法定權利)

第五未成年子女的意願

以上五點要綜合考量

至於什麼一定判給有錢的或媽媽之類的

這些都是錯誤的見解

一切都是看誰是主要照顧者

分居超過兩年以上

基本上都可以雙方已經難以共同生活為由提出離婚

但是必須要提出離婚之一方對於分居過失或者雙方均有過失才可以

例如離家的一方是被趕出來或家暴

或者對方無故離家

也就是說不能自己無故離家後又以分居當理由提離婚

不過這也都要考量分居時間長短

以及對方有無想要挽回的態度

都可以當作離婚成功與否的判斷依據

歡迎到所諮詢保障權益

有問題來電0960300927

來信:jackalsky1014@gmail.com

LINE:jackal.sky

部落格:http://jackalandnew.pixnet.net/blog(點我就進來)

如有幫助到您,請幫我按下感謝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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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09 13:4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須視您有無法定離婚事由,若有法定離婚事由,可訴請裁判離婚,且若您為無責配偶,亦可請求贍養費離婚損害賠償。就子女監護權部分,就未成年子女最佳利益之考量,您應提供相關對您有利之證據以利爭取之。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chiang 103-01-07 17:46

發生車禍''對方徒手搥打我車以至損害''因我小孩坐在車內受到驚嚇'''路口監視器''請問我小孩可替我作證'證明對方有毀損我的車嗎''我小孩受到驚嚇除了診斷證明書以外我可以作證證明嘛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1-08 09:4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倘若您的小孩心智已經成熟,則可以出庭作證,僅為證明力高低之問題。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09 12:0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的小孩可出庭作證,只是採信度可能低一點。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103-01-07 12:43

之前車禍導致一名老婆婆死亡,剛好騎乘的那台機車沒有投保強制

本要與對方和解,但是對方開的金額實在太高,目前可能要先走法律途徑

但是今天收到特別補償基金的信件,他們說會先賠償給對方200萬在跟我們追討

因為這個交通事故是對方很明顯的違規穿越雙黃線馬路,且又沒有看來車

我目前是想說如果法院判決我沒有肇事責任,那這筆200萬還會跟我求償嗎?

假設法院判決賠償金額是300萬,我只有一成的責任比也就是只要賠30萬嗎?還是200萬也要一併賠償呢??

有送鑑定了嗎? 初步分析表對責任歸屬怎麼說? 訴訟要怎麼進行以及要賠償多少,還是要了解整個經過詳情和看到鑑定,才能判斷,可以來電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07 18:2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對初判表之分析不符,亦可聲請如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以釐清雙方肇事責任歸屬。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103-01-07 10:58

車禍之發生情形:

當時天氣不佳下著小雨,我騎機車綠燈時從路口左轉但是我是從外側車道切入並未轉內車車道,此路口也不需兩段式左 轉,當時我認為與對方車輛的距離是我車可以通過的距離並且若對方有看到我應該也會減速慢行或稍微停一下,但沒想到在距離我車約1到2公尺時對方汽車未減 速,而造成我受傷機車也被撞至拖行約有1公尺左右,車禍發生後對方即叫警方及救護車,因為傷勢不算非常嚴重因此先到警局做筆錄後才到醫院就診驗傷.事發幾 天對方皆有電話慰問關心,並因工作關係1/6日都在國外,目前還未私下和解過但是來了一張調解委員會公文.

依對方保險公司所說我錯7他錯3,想請問此車禍情形的責任歸屬

若我方要提告過失傷害,請問是否有勝算?還是有可能被對方反提誣告?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07 11:0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彙整相關資料,至地檢署提起過失傷害告訴,您確實有受傷情形,似無構成誣告之疑義。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可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1-07 11:31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本文建議您應該先向承辦員警取得現場圖、照片及車禍事故初步判定表,以釐清車禍肇事責任

2、倘若對方確實有肇事責任,您可以依法訴追,不會有誣告罪問題。

小軒 103-01-06 18:36

我爸爸騎電動車跟人在路口發生糾紛,對方是逆向轉彎嚇到我爸,我爸看了對方一眼,對方把機車騎到我爸旁邊,問我爸看什麼是混那裡的,我爸只說年輕人歹勢你逆向嚇到我我只是看一下,因為我爸晚餐都會喝一杯補藥酒,所以臉紅紅的,對方問我爸是不是有喝酒,我爸說有然後對方就開始拳打腳踢,打完之後對方要他朋友報警,跟我爸說你酒駕所以我打你沒事,所以雙方都等警察來,我爸被送去醫院從頭到腳全身是傷,我爸是騎最慢的那種電動車,在醫院警察有對他做酒測酒測值是0.22

1.請問電動車酒測值0.22這樣我爸會涉及到哪些法律??或是會被罰款多少錢??

2.雙方都沒有撞到這樣算是車禍嗎??

3.對方我們可以根據哪些刑法民法對他提起告訴??

4.我知道我爸酒駕不對,但是真的像他說的,因為我爸酒駕所以可以被他打嗎???

5.對方是當地人跟派出所很熟,請問我們要做哪些動作自保??

6.警方可以或是會跟對方洩漏我們家的住址嗎??對方像是宮廟陣頭八家將那一種??我們也惹不起.....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06 18:4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酒測0.25方構成刑法上之酒駕,您父親僅0.22,似尚未達0.25。且即使達0.25,也不代表對方能傷害您父親。是此,您可彙整相關證據,至地檢署提出傷害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可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Lucas 103-01-05 23:41
大家好 同車友人(駕駛)在行駛高速公路北上路段時,因為沒有保持好行車安全距離,因此在緊急剎車後還是撞上了前車的保險桿 我們知道我們要負100%的責任,報警做筆錄(完全無人有受傷,對方還可以開車離開)後就馬上表示我們會負擔還原車子的維修費用,且會儘量配合。隔天我們也主動聯絡對方,商談和解事宜,對方說要先去車廠估價,之後接到車廠的電話,車廠表示折扣後大約一萬元就可以修好了(有傳真估價單)。 我們接獲車廠電話後馬上打給對方,但對方卻說要因為他有車險,考慮想要請保險公司理賠,我們當下有說因為金額不高,且我們會全額支付,若向保險公司申請理賠,可能會跑很多的程序,但對方還是表示要考慮。 之後過了兩天,這兩天對方完全不接電話也不回簡訊,我們只是想請問他考慮的結果,方便雙方去準備需要的資料,但他就像蒸發一樣消失。 直到第三天,突然接到對方保險公司的專員打來(原來對方後來還是找了保險公司),但保險公司的專員也是說希望我們直接把修車的錢付完就解決。之後隔了幾小時就收到對方的簡訊,說不要透過保險公司處理(但他已經找過保險公司了),而且要我們後天就到他的車廠付款。 但因為我們時間無法配合,想和他約其他時間(今天傍晚就要求後天的時間真的太趕了,而且他自己還消失了兩天)對方又改口說要我們用匯款的。我們表示匯款沒問題,但要先簽訂好和解書,以保障雙方權益,我們說只要在後天前可以收到簽名蓋章的和解書,我們會立即匯款,對方也同意並要求我們將和解書e mail到他的信箱,但是,接下來的兩天半他又蒸發消失了,我們傳了三次簡訊都沒有得到回應。 後來得知對方似乎已透過保險公司出險並已將車修好了,而保險公司會來跟我們討修車的費用。 我們的問題是,現在變成是保險公司來請款,且對方並未和我們簽和解書,我們可以向保險公司要求拿到對方簽好的和解書再付錢嗎?因為我們擔心付款完後,對方又提出民事訴訟要求精神賠償(這些他之前完全未曾提及)。 我們展現誠意並積極想和解,但對方反反覆覆又搞消失(通聯記錄和簡訊內容可供佐證),這樣他如果向我們要求精神賠償車禍後對方還是有照常去上班,也沒有受傷和驗傷),我們能否拒絕呢? 煩請大家為我們解惑 第一次遇到車禍問題,真的很無所適從 萬分感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06 11:5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對方之條件不合理,可待其起訴,再至法院抗辯並說明之。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阿翔 103-01-04 01:11

我在機車道 直行中(沒超速) 因為對方從汽車切入 沒打方向燈切入機車道 我撞上他的貨車中間 對方跟我說來協助車禍警察說我錯7 他錯3 我也請教很多人 大部分都說不可能 但初判結果要30天才出來 所以我要如何跟對方談 對方好像只有強制險 這樣他得保險公司有辦法賠償車損 工作損失 財物損失 衣物損失 請有相關經驗人士解答 如果真的我錯佔的成分較大應該如何處理?

1.交通事故發生擦撞 先看你是否有受傷 以及車禍發生後是否有驗傷的紀錄 這樣對方可能會成立刑事過失傷害罪的問題 2.以對方有成立過失傷害罪為前提 如果對方不願意賠償你相關損失 你就先提告刑事過失傷害 大家再來談如何處理 或許空間會比較大 3.但當然你請求數額還是盡量合理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05 18:5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有受傷,可提起過失傷害之告訴,對方若不願與您和解,可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至於警方之初判表分析,若您不符,可再聲請如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以釐清肇事責任之歸屬。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Leo 103-01-03 16:28

上個月與對方發生車禍事故

對方騎機車從路邊要橫越馬路到對面

我則是騎機車直行經過,行經事故地點前

有依稀看到對方在路邊(印象不深,當時做筆錄時提到有說有大約看到一台白色的機車在路邊)

再過去之後對方就直接騎出來在路中間發生撞擊

對方車輛倒地滑行,人員跌坐在地上,車速並不快因此對方並無明顯外傷

以上是筆錄的大約內容

從做筆錄到第一次調解對方都一直說是我撞他的錯

前天收到初判報告時看上面列出的可能肇事原因只寫了

對方涉嫌起駛前,未讓行進中車輛優先通行

但是在昨天調解時主任委員提出73分責,對方卻執意進行法院訴訟

想先詢問這樣的狀況要提起訴訟是否有較快速的方式? 簡易法庭?

車禍當天對方並無明顯外傷,且第一次調解時並無提出驗傷報告等就醫證明

如此對方要求醫療費用是否須請他提出相關證明? 驗傷報告是必須的嗎?

因對方非重傷若不是當天做的驗傷報告我方是否可以提出質疑?

機車修復估價單價格是否僅做為參考用?

賠償金額可否請對方簽訂契約於車輛修復後再依實際金額賠償?

初判報告於法庭上是否可做為一項提供法官參考的依據?

還是一定得要等行車事故鑑定的報告?

若最後必須進行法院訴訟

我方一定需要備齊的資料有哪些呢?

車禍現場示意圖?雙方筆錄?

感謝看完此篇,若有錯誤的觀念煩請用力指教!!

也希望在此的各位律師大能給予一些幫助

感謝各位!!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03 16:5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您提示情形,警方之初判表分析,您似為無過失,若您為無過失,您似無須負擔任何損害賠償責任,反而可向對方請求您的損失。若對方對該初判表有爭執,會聲請如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以釐清肇事責任歸屬,若鑑定結果,您仍為無過失,而對方為有過失,您可向對方請求您的損害賠償。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Tiff 103-01-02 13:34
律師您好: 想請問關於您在我文章回覆的: 2、倘若雙方已經和解了,則不會因為後續的初判表受到影響,本文建議您,倘若對方要求金額過高,可以等到初判表再和解,甚至於是聲請車禍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肇責之後再和解即可。這點的話,我們是還沒有和解,目前是保險公司跟我們說我們的過失有可能會是7的比重,請問我們這狀況有可能比重會再更低嗎? 怕現在7沒有和解,等到初判表出來變成8.... 聲請車禍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肇責,這個判定結果出來就是連雙方私下和解的空間都沒有了對嗎? 麻煩律師了,現在真的很苦惱~ 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1-02 15:06
您好,感謝您的留言,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倘若鑑定結果出來之後,確實可能會影響和解意願,但是和解還是要考量是否有能力賠償跟是否金額是否合理等問題,不一定就談不成。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03 09:0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和解金額不合理,可等待鑑定結果,釐清肇事責任分析。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Tiff 103-01-02 13:33
律師您好: 想請問關於您在我文章回覆的:1、倘若該車禍事故該機車也是肇事者,則過失比例的部份應該加入判斷。也會進一步的影響賠償的金額。那輛機車已經離開找不到人,行車紀錄器也沒拍到車牌號碼,在這樣的情況下,過失比例也會加入判斷嗎?這樣會影響到賠償的金額? 如果我們的比重減少了,那歸屬機車責任這樣會變成誰來吸收? 麻煩律師了,現在真的很苦惱~ 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1-02 15:09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又關該次車禍事故確實因為第三人所造成,則確實會影響車禍事故的肇責比例。至於是有利哪一方則必須有更進一步資料才能釐清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03 08:5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該機車過失比例,亦會加入計算,不會由您承擔之。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阿森 103-01-02 03:50

我因民國99年一月因使用二級毒品搖頭丸被判醫院戒癮治療、也戒癮治療結束。不過我在今年民國102年12月被抓到再次使用二級毒品搖頭丸。請問我有機會再被判戒癮治療嗎?還是一定會被判勒戒。主要是因為家裡只有我一個小孩然後我又是單親爸爸、有個七歲的小朋友需要我照顧、爸爸又因癌症需要有人照顧、目前都是由我母親跟我在幫忙照顧、前陣子媽媽因為車禍摔斷了右手、如果我被勒戒會造成在照顧家人這方面會有很大的問題。所以我想請教律師大人、有什麼辦法能讓我接受戒癮治療讓我比較方便能照顧我家人? 還是一點辦法都沒有?謝謝。

勒戒後五年內再施用二級毒品,應會遭檢依法追訴,並非僅有勒戒強制戒治的處遇措施,但仍得向檢察官附具您說的情形求情,同時表明願意負擔之事項(刑訴第253條之2),亦有獲得緩起訴之可能性。

法律小學生 103-01-02 09:25

大大你好:本人及周遭朋友也有戒癮治療的經驗

其中不乏有多數 更二次成功爭取戒療治療 而沒有被勒戒

你可來信shishian94@yahoo.com.tw

再與你分享相關處理經驗

阿森 103-01-02 12:30
回覆 吳易修律師 的發言內容:

勒戒後五年內再施用二級毒品,應會遭檢依法追訴,並非僅有勒戒強制戒治的處遇措施,但仍得向檢察 ... (恕刪)

謝謝吳律師的解答,再次請教所謂第 253-2 條這條法令白話一點的話是易科罰金的意思嗎?我有上網查了一下意思、但還是不太了解其內容。

檢察官緩起訴處分者,得命被告於一定期間內遵守或履行左列各款事項
:
一、向被害人道歉。
二、立悔過書。
三、向被害人支付相當數額之財產或非財產上之損害賠償。
四、向公庫或指定之公益團體、地方自治團體支付一定之金額。
五、向指定之公益團體、地方自治團體或社區提供四十小時以上二百四十
    小時以下之義務勞務。
六、完成戒癮治療、精神治療、心理輔導或其他適當之處遇措施。
七、保護被害人安全之必要命令。
八、預防再犯所為之必要命令。
檢察官被告遵守或履行前項第三款至第六款之事項,應得被告之同意;
第三款、第四款並得為民事強制執行名義。
第一項情形,應附記於緩起訴處分書內。
第一項之期間,不得逾緩起訴期間。

 

本件於經附命戒癮治療之緩起訴處分後,於五年內再犯施用毒品罪,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23條第2項之規定檢察官應依法逕行起訴。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0條
施用第一級毒品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施用第二級毒品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 23 條

依第二十條第二項強制戒治期滿,應即釋放,由檢察官為不起訴之處分或
少年法院 (地方法院少年法庭) 為不付審理之裁定
觀察、勒戒強制戒治執行完畢釋放後,五年內再犯第十條之罪者,檢察官或少年法院 (地方法院少年法庭) 應依法追訴或裁定交付審理。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02 16:3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很有可能依毒品危害防治條例第10條規定,起訴之。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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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小姐 103-01-01 14:09

您好 我哥哥於102年12月29號晚上下班時 騎車行經三重的新北大道與重陽路交叉口發生車禍 對方是開車從後方往我哥哥的機車尾巴撞過去 疑似是因為對方紅燈 所以才會往我哥哥的機車尾巴撞過去

下巴縫了5針 牙齒也斷了3顆 機車也不能騎了 然後也因為肇事者當下有移動車子現場 所以不確定警方是否有丈量 事發當時有位好心的計程車司機有目擊整件事情 當救護車來了之後 那位司機便已離開現場

當時隔壁便有派出所 今天已至當局的派出所欲調閱監視器 但警員說承辦員警不在沒辦法觀看 筆錄方面則須當時做筆錄的承辦員警陪同才能觀看 因事發當下我哥哥被撞的頭暈暈的 筆錄方面做的並不是很詳細 然後在當下承辦員警也催促我哥哥快簽字 便簽字

對方有致電來欲和解 說明要我們先簽和解書才要幫我們修理機車以及賠償牙齒方面的金額 因我們堅持要先修理好機車 才願意簽和解書 現在便形成 待15天過後車禍檢調報告出來後 才開始能接下來處理後續的動作

請問律師 若我要調閱監視器觀看對方是否有紅燈 是否必須與承辦這起車禍的員警 一起陪同才能觀看 觀看後是否能找到那位開車跟在我哥哥後面的那位司機先生 還是一切都必須先提告後再開始蒐證?

陳小姐 103-01-01 14:57
回覆 陳小姐 的發言內容:

您好 我哥哥於102年12月29號晚上下班時 騎車行經三重的新北大道與重陽路交叉口發生車禍 對 ... (恕刪)

另補充 現在對方推託說不完全是他們的錯 還質疑我方紅燈超速 已跟我哥哥確認過了 他說他並未紅燈也未超速 速度大概30-40左右 請問若是對方執意緊咬這兩點 要如何自保?

因目前尚未尋找到那位目擊者及調閱監視器的畫面 並且承辦員警須於明日才有上班 請問是否真的需等車禍檢查報告出來後才能繼續後續的動作?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02 09:3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彙整相關資料,至地檢署提出過失傷害告訴,由檢察官介入偵查,亦可請求如行車事故鑑定委員鑑定釐清肇事責任,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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