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律師您們好:
(不好意思發第二篇請教篇)
自述如下:
我本人前陣子.在高雄
被所謂
檢舉達人「抓耙子」專拍亂丟煙蒂的人士
給檢舉了
===============
當我收到環保局寄來的罰單之後
我一頭霧水
我是個沒抽煙的人
怎會收到這種被"檢舉達人"檢舉騎機車亂丟煙蒂的單子
經我到環保局看過"檢舉影片"之後
承辦人員-也確認我騎機車沒亂丟煙蒂
之後
承辦人員.就叫我填寫"申訴書"
二個星期過去了.我還沒收到環保局(我的申訴回覆)
接下來~我該怎麼做
1:我可以告檢舉人嗎?
2:該怎麼告.能告對方哪些刑責?
============================
備註:上述問題曾有此站的律師回覆我
律師說:此案 胡亂的檢舉人 沒有刑責/是否確定
我有疑問
如一般人 在沒有確定的證據之下.就胡亂檢舉他人
檢舉人也不用擔負刑責
如是真的話
那 我是否也可以沒事就胡亂檢舉他人煙蒂亂丟事項
如刑事無法構成的話..那民事呢
我是否可以控告精神上的賠賞
最後``謝謝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