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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ig 103-06-25 01:22

我們的離婚證書證人是我代簽的

證人雙方都知情叫我代簽得這樣算為造嗎?  

離婚對象當場在旁邊看我簽  他也知道 當我簽完跟我一起去戶政辦理有過 現在我怕的是他們反過來要告我為造要讓離婚失效 那他是否算共同為造?

已經半年出了 如果他們提告還有效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偽造文書是屬公訴罪,所以不受半年期間之限制,本件確實有可能構成偽造文書,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6-25 18:08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您是否會構成偽造文書,必須依據對方是否有授權給您簽字,及您是否針對授權的部份可以提出證據作為判斷。

shiang 103-06-24 20:57

律師您好:

 

最近友人在與某賣場談設置攤位的合作案,需要10萬元保證金與一位保證人

 

想要請問這樣的保證金是否合理,與保證人需要承擔什麼樣的風險呢?謝謝您的回覆!!

沈恆 (沈律師) 103-06-24 21:42

您好!保證責任範圍,不外是因設攤合約所生一切費用、損害或違約賠償等,但仍需詳閱所簽保證書條款才能確認;保證金10萬元是否合理需評估自己能力,但應很難有討價還價空間。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6-24 23:35

 關於您的問題,保證金之部分僅在保證之十萬元範圍內負責;惟保證人之部分將不僅限於10萬元之責任範圍。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顏寧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

shiang 103-06-24 23:55

謝謝您們的回覆,那請問如果設攤設備都由我方自行負責設置,

證人承擔風險是否就比較減輕呢?謝謝您們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重點仍在如何約定保證之內容,所以若要明確,應在契約內寫明,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婷婷 103-06-24 19:25
兒少法開庭 檢查官傳喚的證人會與犯人一起開庭嗎 (因為從別件案子知道我有關係 所以第一次傳我當證人
jay 103-06-24 18:21

如題,因涉及證人?證罪,想自行寫聲請狀,調閱當時偵訊時是否有具結,該如何做呢?懇請律師幫忙,聲請狀格式與申請流程?

你的問題只能委任律師閱卷才有辦法,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讓律師為你做最有力的策劃。

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E-mail:k8883888@gmail.com *Line ID:k8883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6-24 23:3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委任律師為您進行訴訟程序,或代為撰狀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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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若未進入法院審理,而在偵查程序經檢察官以不起訴處分偵結者,即使委任律師恐怕也無法閱卷,另外若事實無法確認者,貿然提告偽證罪,不能完全排除誣告罪之風險,尚請斟酌。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或詢問,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也歡迎您來所討論,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小蘇 103-06-21 23:39

請問陌生人來我家找麻煩,說了一堆像是, 我們家的土地不能停車,車子礙到他行走之類的話。

對於路面寬度而言,這條路對於汽車輛是死巷,所以根本沒車子在通行,行人機車路寬足足有3米寬多。

請問要如何告知警察,請警察做第三方證人,讓警察可以做出拘役行為。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6-22 21:5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應先針對對方之相關言論錄音,找出對方可能之違法情事,再委任律師提出告訴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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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丁 103-06-21 15:13

我媽被我爸外遇小三罵"討客兄" "不要臉"等字眼 有搜集到錄音但只有一個證人提告嗎?如果可以要告公然侮辱還是毀謗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7-16 15:50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對方是在公然的情況下,辱罵您的母親,則可以構成公然侮辱罪。

2、證據的部份,錄音證人就足夠了。

淡藍 103-06-21 08:15

  請問一下,我現在要跟我先生協議離婚了,他房子不願意給我,說要一人一半,我想請問房子是2個人的名字的話,有幾個問題想請教一下:

1.他如果搬出去住了我可以把鎖全部換掉嗎?

2.他有權力自由進出嗎?

3.貸款方面,保證人是我的話要去除名嗎?

4.如果他貸款不繳房子法拍我能有優先承購權嗎?

另外他說如果我不要一人一半的話,他會拿錢給我,可是他要我先過戶後他才簽字,我很怕過戶後不給我錢,這樣我就一無所有了,請問有什麼方法可以保障我的嗎?

麻煩專業的律師們幫我解答了,謝謝。

若您為該房屋共有人,而拍賣之抵押物為該房屋所有權之全部者,則參照法院實務見解應將共有人全體列為債務人,而債務人為出賣人之身分,無法參與投標及應買成為拍定之買受人。(資格衝突)
另建議您確實拿到價款再行辦理所有權移轉過戶為妥,以免屆時二頭全空。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或詢問,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也歡迎您來所討論,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6-21 22:2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縱使房地之所有權人為您跟您先生分別共有而均為所有權人,然仍可協議由您實際管理使用,若此,則您可將門鎖更替,並禁止先生進入。

您雖無法行使優先承購權,惟仍可藉由他人之名義投標。

若您擔心會有先生不履約之情形,可透過建築經理公司之履約保證帳戶,以避免交易風險。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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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loe 103-06-21 02:46
我先生在民國86年 當他老闆的銀行貸款的保證人。結果今天收到法院民事令,因貸款的老闆積欠82萬跑路沒繳錢,現在要求我先生未來的1/3薪資所得及扣押銀行證卷償還。 請問: 1. 此案到現在17年才通知未繳錢,這樣我有必要理會嗎? 2. 問過法院此可申請閱卷及拒絕支付,程序很困難嗎?該如何進行? 懇請解惑,謝謝。
沈恆 (沈律師) 103-06-21 03:16

您好!若您所謂民事令是指支付命令,則務必要在20日內提出異議,程序並不複雜;另外,時效不是從借款時起算,而是從應還錢時才起算,且您若都不理會,等於是不提時效抗辯,則即使時效已消滅法院還是會判您需還錢。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依您所述情形應是收到法院民事執行處扣押薪資銀行證券(?)的執行命令,後續建議債務人儘速聯繫法院辦理閱卷事宜,釐清債權憑證內容及相關債權詳情,俾確認其請求權有無罹於消滅時效等情形以進行抗辯。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或詢問,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也歡迎您來所討論,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103-06-19 09:24

 

您好,我方收到提告者的訴訟訴訟明顯顯失公平於我方,對方得知我方有證人後還主動將求償金額打對折,但我方依舊無意和解,關於言詞辯論庭的事先準備(至今尚有1個月的時間),有以下的問題詢問

 

1.請問準備好抗告的資料是事先要給法官看嗎?該透過何種管道讓法官知道呢?我上地方法院網站找不到該指示管道,電洽書記官也很馬虎回應,無從求助

2.言詞辯論當天是否能加以補充資料的嗎?(ex對於求償金額的能力無法負擔之證明,我方有子女弱勢助學證明)

3.若我方無意和解的狀態下,在言詞辯論庭裁判官是否即做出決判呢?決判後我方還可以抗告嗎?

4.若我方欲採用民法1118-1條之情節重大要求免除扶養義務,請問是該在哪個階段提出呢?

5.若我方要求提出證人,是該在哪個階段提出呢?是言詞辯論當庭帶去即可嗎?

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6-19 13:48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您所述,該案似乎是請求給付扶養費,相關的案情必須敘述更詳細一點,以利分析。

2、有關於遞狀的部份,只需要填寫案號跟股別,準備影本給對造之後,就可以遞交法院。

3、您所欲主張之事實跟證據,都應該盡速提出。

理哥 103-06-18 22:20

您好  ,我在工作場合被一位同事罵三字經 , 附近只有一位同事 ,不能保證她有聽到 。請問這樣是否證據不足無法提告 ?我當時沒有錄音  ,僅有一位可能的證人  ,但她就算有聽到很可能不願意作證,因為他們是同單位的人 ,而我不是 。煩請告知可否告得成 。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6-18 22:3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您提示情形,因證人可能不欲出面作證,或為了避免糾紛而直接稱不清楚或不知道,故建議您可再次以錄音之方式蒐證,看是否還有其他公然侮辱之犯罪事實發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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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哥 103-06-18 23:39
回覆 顏寧律師 的發言內容:

謝謝您回覆,您的意思是第一次他罵我的部分因為沒有錄音且無證人(假設不願意作證)而無法提告?

阿哲 103-06-18 19:59

本人經營服飾業銷售,因為之前曾一時大意而進口韓國N字步鞋販售,經保智大隊查獲後起訴,已完成賠償緩起訴處份,後來即不再販售該商品,將該商品全數退回韓國,唯一小部份現貨需慢慢退回,而收放於三樓倉庫,現卻遭離職員工惡意檢舉,說本人仍有販售該商品,意圖領取檢舉獎金,本人出庭多次要求證人出面,經今日開庭卻以秘密證人方式出庭,無法與之當面對質,雖然我已經猜測到對方的身份,但我該如何自保及告訴法官,關於證人檢舉與事實不符,本人願意簽擔保證明絕於二次販售該商品。

補充一下,關於本人已知秘密證人偽證該如何提起告訴

 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為你做最有力的策畫。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應仍在偵查中,若是,基於偵查不公開,所以您無法閱得筆錄,若被起訴後,則可以向法院聲請閱卷,並重新傳喚證人到庭,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lucin 103-06-18 18:50

請問好心的律師們幫幫忙,販賣三級都認罪了,也清楚交代上游,卻還是羈押,只解除禁見,移交地院後,即將要開庭和上游對質,如果上游已跑到國外去有先請假,開庭幾次未到案才可以拘提或通緝?如果上游ㄧ直有請假的理由被告就ㄧ直要被押到上游出現為止嗎?要如何舉證上游的犯罪事實?被指證販賣次數有幾次是沒收錢的,卻被證人說是販賣,要如何舉證是轉讓?販賣15次跟11次刑責差很多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6-18 21:3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因供出上手涉及毒品害害防制條例17條之減刑要件,故您須提供上手之年籍資料供偵查機關查獲犯罪始有可能構成減刑之要件,然若查無上手,法院並不會等待偵察機關查獲上手才開始進行訴訟

建議您趕快尋找律師協助您整理犯罪事實,以釐清哪些需要認,那些不須認罪。

再者,販賣之成立,與您是否取得金錢無涉。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6-18 22:00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目前是採取一罪一罰,因此行為數有嚴重的區別。

2、有關於販賣跟轉讓刑度差別甚大,因此有必要就證人證詞的部分詳加分析,如何為有利抗辯。

3、有關於羈押的部分,必須依據羈押原因做判斷,是否能夠檢附押票判斷?

4、本文建議該案應該委請律師協助較為妥適。

阿智 103-06-18 14:03

請問 突然收到未成年性交易 證人通知書  但我好像不知誰有跟未成年發生關係 怎當證人啊 還是 我車借人  房子借人關係   這時警察找到人了嗎 他已經被告了嗎   謝謝

Johnny 103-06-17 23:32

想請教一下, 案情是家父在公園內因對方母女養的狗未繫牽繩導致狗吠叫並攻擊家父, 家父遏止後與該母女發生口角, 雙方都有受到傷害並互相提告驗傷, 但因對方母女有找到不知名的證人證明只有家父出手傷人,檢察官判決書判起訴, 起訴兩個罪1. 輕傷害 2. 公然侮辱.  但因家父只有驗傷單, 證人在第一次檢察官招換時尚未出面幫家父做證, 導致對方獲得不起訴, 但家父後來有找該證人,該證人有表示願意出庭幫家父做證表示該母女也有出手傷人.  請問後續的處理有沒有比較好的建議, 因家父不想再糾纏官司想認罪賠錢了事, 但是否會有留案底? 未來如果要申請良民證會否有問題? 如果認罪但可否請法官就事由起因從輕判決(起因是狗未繫牽繩導致)? 判決會是? 對方可以要求民事賠? 金額有可能為? 

倘若不認罪後續最可能的發展為合? 截至目前可有申請和解的可能? 申請管道為?  請各位大律師幫忙解惑, 感激不盡.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6-18 08:57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有關傷害罪的部份,只要起訴之後聲請良民證就會受到影響,除非後來取得無罪判決或是不受理判決。

2、對方可以針對傷害行為提起民事賠償訴訟,至於金額的部份必須看對方所受的傷害而定。

3、倘若您的父親希望無罪抗辯,本文建議您應該委請律師聲請閱卷,就證人證詞分析後,為最有利的主張。

Johnny 103-06-18 10:51

感謝曹律師的回覆,

家父應該不打算繼續糾纏官司, 請問以目前的狀況可否申請和解? 如果可以管道為?

 如果開庭時認罪跟最後被判有罪的刑責會是相同的? 感謝您耐心的回覆, 謝謝.

謝憲愷 (謝律師) 103-06-18 14:57

您好,因為傷害罪及公然侮辱罪係屬告訴乃論案件,只要在法院一審辯論前達成民事和解,對方向法院聲明撤回告訴,此案件就此終結,法院就不會對被告做出任何處分,聲請良民證也不會受到影響。若您想要和和解,建議委任律師與對方協議和解事宜,民事賠償部分包括傷害醫療之費用(實報實銷,以實際醫院醫療費用之收據為主)、因受傷致一時無法工作(診斷書內容有註明需修養日數與薪資證明或扣繳憑單為憑)之損失及精神賠償法律上沒有一定之標準,通常以受害者之身分、地位、背景與受害之程度及加害者之經濟狀況而定,無一定準則可循。

因無法清楚你真正受害之程度及實際所受損害之情形,因此無法提供賠償金額之建議。你可依據上述之規定,衡量實際所受之傷害與損失,去估算出你要對方賠償之金額。此外,開庭時認罪應會使刑責減輕。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攜帶資料到所(慶鴻法律事務所)咨詢或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咨詢。

 

阿恩 103-06-16 20:56

證人傳票收到已經過開庭日期.我該怎麼辦

2013年傳第一次證人庭當時有去.2014年傳第二次證人庭未到場

請問各位律師:小弟現在該怎麼辦?是等履傳嗎?還是等拘提?

本人目前執行緩刑中...    這樣會被撤銷緩刑嗎?

 

您好,建議您盡速和傳票上記載的書記官聯繫,並說明未到原因,亦可委託專業律師具狀說明未到原因,以維護您的權益,另證人開庭未到不會影響緩刑

阿恩 103-06-16 21:50

 今天打電話給書記官.不過是他同事接聽

書記官同事說:叫我寫封平面信寄至法官

不過想想開庭日至今已經過了1個禮拜了!

這樣會不會太晚

距離開庭已有一段時間,建議以具狀方式詳細說明未到理由,並承諾未來都會到庭,較為正式,以維護您的權益。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6-16 23:2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致電向該股書記官說明或具狀至法院說明相關情形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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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UA 103-06-16 19:08

約3個月前向衛生局檢舉網路販售隱形眼鏡,今天收到法務部調查局臺北市調查處證人通知書,待證事由是因案調查,但是我住在南部,平常還要上班,因為是約俜工也不容易請假,非常不方便北上,可以不去做筆錄嗎?(也不另安排時間) 若是不到會怎樣嗎?家人知道後也很不認同……說去了之後以後要開庭幹嘛的還會陸續傳喚我,所以想乾脆不去拒絕

您好,通知單上應該有承辦員的姓名電話,建議打電話或具狀請假,但同意請假與否由調查局決定,若證人無故未到,調查局可請檢察官發拘票拘提。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6-16 23:2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致電至調查局請假之,請求排定您有空之時間。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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跪求幫忙 103-06-16 17:10

各位律師您好:本人在102年與老婆共同購買汽車乙輛(有車貸,有共同繳納貸款金額),車主是我的母親,保證人是我的爸爸!現因女方想要離婚,要我歸還她所支付的貸款金額,並要求離婚才讓我把車牽回來,當初因對方單親家庭不忍婚後讓岳母獨自居住,所以婚後在女方家住(已結婚5年,膝下無子女),現已搬回家中居住一個多月,汽車現已無法發動,若再拖延下去,恐怕汽車會壞掉,請問如果去警局報案,車子拿得回來嗎?如果報了案,該注意甚麼細節,很怕警察會吃案,因為女方遠親在警局有關係,請大家幫幫忙!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6-16 17:31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有關於車子的部份,是由您與配偶共同出資購買,應屬共有關係,且,該車由共有人即您的配偶保管,應無違法行為,本文建議您不要任意提起報警或是提起刑事告訴,應該先進一步釐清

2、該車恐怕必須依剩餘財產分配請求來處理為佳,本文建議您可以於離婚協議書中為財產分配之記載即可。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6-16 23:4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太太亦為該汽車所有權人,似無侵占之疑義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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綠茶 103-06-15 02:07

在玩遊戲

我選了一隻角色他說選他的是廢物

我就選了

她就說廢物就是廢物

在場有證人

請問可以要求賠償嗎??

鍾孟杰 (鍾孟杰) 103-06-15 08:27
若是他罵你廢物的當下是公開環境,則可構成公然侮辱罪,可考慮先要求其道歉,再考慮看是否提告求償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6-15 23:3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委任律師為您撰寫刑事告訴狀,至地檢署對對方提出刑事公然侮辱之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待起訴後,再提出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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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anda 103-06-14 17:10

律師們您好,

某人首先持著日期不明確的臉書PO文想告我,那些東西都一年以上了,居然檢察官也起訴我。在法院裡我反應說PO文日期不明確,請原告再提供正確版的,連開庭三次準備程序,某人都說他找不到,因為文章被我刪掉了,然後突然最後一次準備程序開庭,他拿出粗糙手法的,一看就知道很奇怪的,有經過相片美編的臉書PO文,多了日期想告我,(多了沒留言的瀏覽者居然有日期,PO文的我還是沒日期。) 那位檢察官居然沒有察覺那是假的,居然還是要繼續緊咬我,說證人已提供確切日期。請問通常被刪掉的文章,在臉書還找得回來嗎? 我如何反駁這是假證據? 檢察官好像很懶的調查真假,一直跟法官說沒必要去網路臉書查。證據他都有了。我要如何做?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6-14 23:1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委任律師為您辯護之並討論訴訟策略與方向。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起訴後,檢察官就與你處於對立立場,此時你只能設法說服法官,倘若確有疑點,建議委請律師協助為宜。

小蔡 103-06-13 23:04

8年前開公司..要興建汽車旅館...有事先購得土地...然後請業務幫忙找合夥人合資興建....約30人...都已和解完畢....8年內有收到3張不起訴書....只有其中一個被害人收到不起訴書又經過調解委員會和解成立..他又去提出異議..上週又被偵續開偵查庭....

檢座詢問被害人...他們有無保證你獲利多少...被害人回答沒有...如有獲利一切要按出資比例分紅....

檢座再問...那一張偽造的3000萬銀行自有資產表..你有沒有見過...被害人說沒有....

檢座第3問...業務員是如何認識...被害人說...是軍中舊識..10幾年了

都有錄音錄影...也都依照證人身分簽立切結....

離開時...檢座說要依照詐欺..偽造文書起訴....

問題一...3000萬偽造銀行資產表...被害者完全沒看過...檢座問他3次...這樣偽造文書詐欺會起訴嗎...只有給自己員工看爽的...

問題二...檢座問老闆...你有沒有要蓋汽車旅館...老闆說有...不蓋的話為何要先購妥一筆土地....這樣老闆有涉及詐欺嗎...30個都沒意義和解也還款了..只有這個被害人和解3次又一直異議...合約只有100萬...他硬說他拿500萬要老闆賠他500萬...

請有法律知識的律師大大..指點迷津....文章有點長抱歉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6-14 21:37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該資產負債表為偽造?又有關倘若您確實進行汽車旅館興建事務,那又為何要與其他投資合解?有關案件事實的部分敘述不清,無法分析回覆。

本文建議您,倘若檢察官直接表示要將您起訴,您應該備妥相關資料進行正式諮詢或是委請律師替您答辯。

小蔡 103-06-15 23:10
回覆 曹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該資產負債表為偽造?又有關倘若您確實進行

自有資產書是內部給員工看的...因為已經有購買一塊土地3000坪市價約4000萬貸款3000萬....公司內的主管自行製作的....

會所有人都退回興建款是檢察官建議...

檢座有問被害人..有沒有看過自有資產表...被害人說沒有...又問是否有保證獲利還是分紅..被害人也說沒有...又說與業務是軍中舊識....

 

被害人說沒看過的東西...檢察官說要以這張自有資產表起訴....真正有購買3000坪土地..檢察官一句都不提....試問...誰會為了150萬拿4000萬土地騙他然後不興建呢...拿一頭牛換一雙拖鞋....

 


侑侑 103-06-13 19:35

各位律師

本人在今年發生了一樁交通事故,當時交通警察不採信我的說詞,我指證對方紅燈超速但因無目擊證人,且對方不承認我也只能摸摸鼻子等待判定。

30日判定後,本人為肇事主因,轉彎車未讓直行車先行。(本人開車,對方騎車)

但我向地方商家調閱路口監視器明顯拍到對方紅燈並且超速,而且拍的非常清楚,當天又下大雨,天色已微暗,此時我拿這光碟向交通大隊申訴,但他請我去交通鑑定會提出申訴,但對方堅持不願出席交通鑑定委員會,想請問如果我擁有這光碟有可能翻盤嗎?因為去爬了一些文,奇摩知識+裡面均回答車禍研判表跟鑑定委員會的評判大同小異,高達百分之99維持原判。

這場交通事故如果是我的錯我願意付上全責,但明顯不是我的錯但交通大隊則在沒有這份光碟的情況下判定是我的錯,我很不服,如果上法院,提出對方紅燈超速的光碟,請問我有機會翻盤嗎?

您好,關於車禍案件,法院一般都會以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之鑑定結果做為論罪事實,如您握有有利光碟,可於審理中向法院聲請由中央警察大學作更仔細的鑑定,以維護您的權益。

李鴻章 103-06-12 22:05

我回家半路,流氓拿鐵畚箕毆打我,

我被迫正當防衛使用防身術制伏流氓,

流氓拿手機報警,流氓去驗傷,流氓告我傷害罪,
開庭時,法官拿警察拍流氓的傷口照片給我看,

警察照片只有手前臂擦傷,

流氓的驗傷單是臉部,手前臂,手肘擦傷,
請問大大,我要如何處理??

確定被流氓陷害,流氓惡人先告狀,說我摔傷他,打他,

流氓臉部的傷有問題,當時沒受傷,

證人證明流氓臉部沒有受傷,

我也有驗傷告流氓,
法院判我傷害罪,不是正當防衛無罪,

請問我該如何?

還有沒有天理??????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6-12 22:1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對該判決不服,您應於法定上訴期限內,提出上訴加以救濟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若僅依傷勢來認定,很難主張正當防衛,若有證人可證明當時之情形,則主張正當防衛較為可能,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最高法院101年度台上字第3453號刑事判決要旨
正當防衛必須對於現在不法之侵害始得為之,侵害業已過去,即無正當防衛可言。故侵害已過去後之報復行為,與無從分別何方為不法侵害之互毆行為,均不得主張防衛權(本院三十年上字第一0四0號判例意旨參照)。又刑法第二十三條規定之正當防衛要件,以遇有現在不法之侵害,始能成立,如不法侵害已過去,或預料有侵害而不法侵害尚未發生,則其加害行為,自無正當防衛可言。而所謂「現在不法之侵害」,指侵害之現在性、急迫性、迫切性,即法益之侵害已迫在眉睫。從而,已過去或未來之侵害,自不具有「現在性」,無成立正當防衛之可能。至防衛是否過當,應以防衛權存在為前提,若其行為與正當防衛之要件不合,當然不生防衛是否過當之問題。

參照以上實務見解,本件依您所述情形,若行為人不法侵害之行為業已過去,則法院即可能以侵害業已過去,而認無構成正當防衛之餘地,分別就互相出手傷害的雙方均論以傷害罪,又按告訴乃論之罪,告訴人於第一審辯論終結前,得撤回其告訴。因此若本案已經一審判決則亦無法以互相撤告方式處理,則後續若您對原判決不服,則只能提出上訴,針對行為具有現時不法侵害存在,而構成正當防衛部分,設法舉證證明,俾使法官改變原審之認定結果。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或詢問,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也歡迎您來所討論,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凱軒 103-06-11 11:00

這是房東自行打的合約書 (以下是感覺有些不合理的)

第一個問題

第六條:乙方於租期間滿期.除經甲方同意繼續出租外.應將租賃房屋按照原狀遷空交還甲方.不得藉詞推諉或主張任何權利.如不即時遷交房屋時.甲方每月得向乙方請求按照租金五倍之違約金至遷讓完了之日止.乙方及連帶保證人丙方.絕無異議


第八條:本租金憑單扣繳由乙方負責向稅捐稽徵機關負責繳納

第十六條:本件租屋房屋稅.綜合所得稅等.若叫出租之前稅額增加時.其增加部分.應由乙方負責補貼.乙方絕不異議

第十八條:特約應受強只執行之事項:
1租賃期間內乙方若疑提前遷離他處時.乙方應賠償甲方兩個月租金.乙方絕無異議
2租任期間乙方若有違背本契約各條項時.任憑甲方處理.乙方絕不異議
4自訂本契約起乙方若無法履行契約賠償甲方兩個月押金外.另已繳交押金部分全數沒收
5自訂本契約起.乙方若無故不接聽電話.甲方得不另寄方存證信函.便沒收乙方已繳交之押金租金.若有不足兩個月之租金押金.甲方得向乙方及乙方連帶保證人求償.乙方絕無異議
7若加乙方在簽訂租賃契約後.乙方無故不接電話或聯絡.但因甲方已交付及電卡.乙方若任意丟棄或藉故不還甲方.乙方應賠償甲方新台幣5萬塊元整.乙方絕無異議

(((以上是我覺得有些無理的部分 請各位幫我看看是否不合理))



第二個問題

租屋合約的問題

已經住了一個多月了

房東到目前還沒給合約

前幾天跟我說不小心把合約書用不見了

只剩下影本而已

且當初押金兩個月我都還沒付給他 因為房東感覺不太給信任

跟他要合約書東拖西拖的...

((之前有先拍下原本的合約書(正本)))

這樣合約還存在嗎?

因為住得不是說很愉快與喜歡

房東是說要我在他那的影本在簽字 寫說視同與正本相同

我應該簽收嗎?

想問的問題!!!

1合約還算成立嗎?
2如果我現在不租了 直接搬走會觸法嗎?


不好意思 問題有點多 麻煩了

合約書是經雙方同意後簽訂的,如對合約書內容有不合理之處,即要,要求更改之,否則視同你同意,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

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E-mail:k8883888@gmail.com *Line ID:k8883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6-11 23:2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需視您與房東契約如何約定,雙方有無規責事由。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顏寧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凱軒 103-06-10 23:59

律師您好:問題有點多 麻煩您了 謝謝

這是房東自行打的合約書 (以下是感覺有些不合理的)

第一個問題

第六條:乙方於租期間滿期.除經甲方同意繼續出租外.應將租賃房屋按照原狀遷空交還甲方.不得藉詞推諉或主張任何權利.如不即時遷交房屋時.甲方每月得向乙方請求按照租金五倍之違約金至遷讓完了之日止.乙方及連帶保證人丙方.絕無異議

第八條:本租金憑單扣繳由乙方負責向稅捐稽徵機關負責繳納

第十六條:本件租屋房屋稅.綜合所得稅等.若叫出租之前稅額增加時.其增加部分.應由乙方負責補貼.乙方絕不異議

第十八條:特約應受強只執行之事項:
1租賃期間內乙方若疑提前遷離他處時.乙方應賠償甲方兩個月租金.乙方絕無異議
2租任期間乙方若有違背本契約各條項時.任憑甲方處理.乙方絕不異議
4自訂本契約起乙方若無法履行契約賠償甲方兩個月押金外.另已繳交押金部分全數沒收
5自訂本契約起.乙方若無故不接聽電話.甲方得不另寄方存證信函.便沒收乙方已繳交之押金租金.若有不足兩個月之租金押金.甲方得向乙方及乙方連帶保證人求償.乙方絕無異議
7若加乙方在簽訂租賃契約後.乙方無故不接電話或聯絡.但因甲方已交付及電卡.乙方若任意丟棄或藉故不還甲方.乙方應賠償甲方新台幣5萬塊元整.乙方絕無異議

(((以上是我覺得有些無理的部分 請各位幫我看看是否不合理))




第二個問題


租屋合約的問題

已經住了一個多月了

房東到目前還沒給合約

前幾天跟我說不小心把合約書用不見了

只剩下影本而已

且當初押金兩個月我都還沒付給他 因為房東感覺不太給信任

跟他要合約書東拖西拖的...

((之前有先拍下原本的合約書(正本)))

這樣合約還存在嗎?

因為住得不是說很愉快與喜歡

房東是說要我在他那的影本在簽字 寫說視同與正本相同

我應該簽收嗎?

想問的問題!!!

1合約還算成立嗎?
2如果我現在不租了 直接搬走會觸法嗎?


不好意思 問題有點多 麻煩您了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6-23 20:3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歡迎您攜帶契約,到所詳談之。
奶油 103-06-08 16:54

大家好 小弟在6/2晚上21:45分 騎機車直線行駛在三重的中正北路上 速度約60-70 

突然外側車輛不知道是否有打方向燈突然左轉導致內側車道的我為閃避他而摔車.當時車距大約10-20尺 天氣晴 但雙方車輛並沒有任何擦撞到.只有我為閃他而摔車

對方當時第一時間跑掉 是經由民眾幫忙去追對方才回來看一下又走掉.一直到救護車與警察來時才帶著母親過來看情況 (對方高一生騎電動車)

第一時間有報警.第二因滑到對向車道所以現場有遭移動並無拍照與畫線存證.第三目前現場無監視器畫面佐證

*請問今天我該如何悍衛自身的權益呢?*  

目前對方覺得我要求完整修復機車(約4000元)的要求在敲他們竹槓 所以不願意做任何賠償 只能往法庭走

1.以路權來講內線直行車與外側左轉車是誰有利?

2.因雙方車輛並無擦撞.只是因對方駕駛行為導致後方車輛摔車 這部份我該如何解決? 

3.發生事故後對方第一時間沒留在現場 是經由民眾去追才回來看一下就走 一直到救護車與警察來時才與母親一同到 是否可控訴第一時間罩逃? (因為警察並未留下任何證人聯絡方式.所以無路人可做證.*但警察可幫忙證明對方是他們到場後才來*)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6-13 09:1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車禍肇事責任的部份,必須透過現場圖、初步判定表做判斷,您可以向承辦員警索取.

對方確實涉及肇事逃逸,您可以向該承辦員警要求偵辦.

Rickie 103-06-08 15:48

我想要請問如果有人惡意散播未經證實的謠言有傷害的我個人名譽

我可以對散播提告嗎?有證人可以幫我證實他的謠言(10人以上)

若其確有散佈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不實事項之行為,依法可依刑法第310條處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提告部分,您應先行檢視人證物證是否足夠,再行決定提告方式是要到警局作告訴筆錄或者具狀向檢察署提告等方式為之。另應注意,刑法第310條為告訴乃論之罪,應於知悉犯人之時起,於六個月內提出告訴始可。

刑法第310條
意圖散布於眾,而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者,為誹謗罪,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散布文字、圖畫犯前項之罪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罰金。
對於所誹謗之事,能證明其為真實者,不罰。但涉於私德而與公共利益無關者,不在此限。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或詢問,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也歡迎您來所討論,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鍾孟杰 (鍾孟杰) 103-06-08 16:07

您好:

若可舉證則可提刑事誹謗告訴,並提出附帶民事損害賠償

請參酌。

Rickie 103-06-08 16:15

物證的話是要收集錄音檔案嗎?那如果沒有也能提告嗎?

真有那麼多證人願意為你做證,你可先提刑事誹謗訴訟,再提附帶民事損害賠償,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

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Line ID:k8883。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6-08 19:3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您提示情形,對方似有構成誹謗之疑義,您彙整相關證據資料,委任律師為您撰寫刑事告訴狀,至地檢署提出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待起訴後,可再提出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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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ona 103-06-06 13:45

94年我腦袋進水傻傻的當ㄌ朋友ㄉ連帶保證人

汽車貸款~因為事隔久遠我已經不記得當初簽ㄌ什麼~

現在銀行要我賠34萬~而對方以執行名義~

我用銀行法第12條之一想主張連帶保人無效

銀行卻提出是不足額擔保才徵提保人

原來當初那台是二手車估價38萬卻貸了45 萬

而車也已經拍賣了11萬2

銀行明明就是超貸~我卻找不到能以此免除保人責任的法規

請幫幫我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要免除保人責任,仍需與銀行協商,並經銀行同意才行,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他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6-06 23:1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銀行不同意,您似無法解除您的保證人責任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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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恆 (沈律師) 103-06-06 23:46

您好!這就是保證人的風險,簽約當保證人後就很難免除責任,況且銀行已啟動向您追討,當然不可能免除您的責任;您可爭執保證範圍或跟銀行協商,盡量減輕還款金額;最後,您代償的部分只能轉向被保證人追討。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小祥 103-06-03 02:26

我想請問一下,我姐姐上一年用分期買了一台二手機車,買車時20歲,現在已滿21歲了,她上個月分期沒繳清,銀行便來催繳,銀行表示說,我姐沒付錢,要找法定代理人(父)繳錢,如果法定代理人沒繳錢,要查封家裡財產,請問這是可以的嗎?

我記得不是20歲成年就不會牽涉到法定代理人了嗎?而且應該是找保證人(父親不是)吧?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6-04 11:32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有關於貸款的部份,一般來說會有保人,因此必須釐清當初簽立的貸款契約.

至於債務的部份,不論是成年與否均無須由法定代理人代為負責.

Babo 103-06-02 20:18

家人在昨天(6/1)與人發生車禍,家人要去宴會現場,即將要到目的地時,有提早打方向燈減速要右彎,右彎前有在一次看後照鏡有無來車,但在轉彎要進會場時,右方機車騎士(高三生  有機車駕照)撞到右前車燈上的引擎蓋,然後滑進車底,到院前已無呼吸心跳,證人有說看到機車騎士煞車但打滑撞到我們的車,且有看到他戴耳機但不清楚是否有使用行動電話,今天有去勘驗,檢察官也有提到對方過失部分。現在我們要和家屬先談和解,在賠償部分須注意什麼?車子僅有保強制險。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6-02 20:4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待警方之初判表分析,若您不符該分析,亦可聲請如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以釐清雙方肇事責任歸屬,確定您是否具有過失,及相關賠償比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涉及過失致死罪,屬公訴罪,雖然對方看起來過失比例比較大,但仍應盡力去和解,可以先了解對方請求的金額,並且盡量透過保險理賠,若您們被認為有過失,仍需和解才有緩起訴之機會,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過失致死責任應該跑不掉,建議設法和解,否則一般都是七個月以上有期徒刑且無緩刑.

自然 103-06-02 13:50

請問律師大大

我弟弟拿我的房地去銀行設定借款

借款人是我弟弟我是保證人

我知道也有簽名蓋章

事後銀行有發一張信用卡給我弟弟使用

後來信用卡刷爆沒有繳款

但是房貸我有繼續繳款目前也已經繳清

銀行通知我因為我弟弟有信用卡債務未清

所以房子不能辨理設定塗銷

請問我要如何處理

謝謝

您好,抵押權有一般抵押權最高限額抵押權二種,如何塗銷應視您弟弟設定何種抵押權而定。

自然 103-06-02 16:23
回覆 林京鴻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抵押權有一般抵押權最高限額抵押權二種,如何塗銷應視您弟弟設定何種抵押權而定。

 律師大大你好

合約中有一張其他約定事項

有註明債權本金最高限額

兩種有甚麼差別嗎

謝謝

您好,單就您所述較難判斷是何種抵押權,建議您攜帶相關合約設定文件來所討論諮詢,由專業律師徹底協助您解決問題,以維護您的權益。

自然 103-06-02 18:29
回覆 林京鴻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單就您所述較難判斷是何種抵押權,建議您攜帶相關合約設定文件來所討論諮詢,由專業律師徹底協 ... (恕刪)

 感謝律師大大回答

因為我在南部請問我可以打電話跟你請教嗎

還是可不可以麻煩你介紹高雄屏東的律師

謝謝

一般而言,銀行設定最高限額抵押權,其擔保債權之範圍及於現在及將來因借款信用卡墊款、票據債務等(此部分可參照抵押權設定契約書所載),故而即使原為房貸而設定最高限額抵押權,但該抵押權依法對於其後逾期未繳之信用卡款也會包括在其擔保範圍之內,從而,若信用卡持卡人未依法繳納信用卡款者,銀行當然可以拒?塗銷抵押權,並且聲請法院拍賣該供擔保之抵押動產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自然 103-06-02 22:46
回覆 賴昱任律師 的發言內容:

一般而言,銀行設定最高限額抵押權,其擔保債權之範圍及於現在及將來因借款信用卡墊款、票據債 ... (恕刪)

 感謝律師大大回答

現在晚了明天再打電話請教

謝謝

陳先生 103-05-30 21:57

律師您好:

想請教一下,朋友開了一間公司,他向銀行貸款,請我幫他作保,做他的連帶保證人,我已經簽了,之前一直還很ok,但是最近發現他的財務有問題,可能面臨倒避(目前還未發生),而我本人名下有房屋土地,可以先過戶到妻子名下嗎?若到時發生了,這樣會被追討追溯嗎?還是我跟妻子要過戶後辦理離婚或是申請夫妻分別財產制呢?還是要用什麼方式處理呢?真的很無助,不想害到老婆跟小孩,還麻煩律師您詳細的回覆,感激不盡

莊惟堯 (名寶) 103-05-31 03:46

您好

您的問題,須謹慎處理。

財產移轉,須符合法定程序,否則一旦對方追究,您很有可能得不償失

您的問題,建議您找信任的律師,詳細為您分析可行的方式,以作為適當的因應。

如有進一步詢問,歡迎來電或至所詳談。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31 10:0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債務由您個人負責,不影響您妻子及小孩,您可於目前您朋友債務問題尚未嚴重之際,盡快將您名下相關財產過戶給您妻子及小孩,惟依民法第244條規定:債務人所為之無償行為,有害及債權者,債權人得聲請法院撤銷之。債務人所為之有償行為,於行為時明知有損害於債權人之權利者,以受益人於受益時亦知其情事者為限,債權人得聲請法院撤銷之。債務人之行為非以財產為標的,或僅有害於以給付特定物為標的之債權者,不適用前二項之規定。債權人依第一項或第二項之規定聲請法院撤銷時,得並聲請命受益人或轉得人回復原狀。但轉得人於轉得時不知有撤銷原因者,不在此限。您妻子小孩可能因您為移轉財產之行為,而遭銀行提起民事訴訟主張撤銷移轉行為,但您亦可為相關抗辯。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1.你名下財產可以辦理過戶  但債權人將來發生時  也可能主張要撤銷買賣及過戶法律行為  認定你是屬於詐害債權   2.如果是你所負債務 依現行法律原則上不會影響你太太名下資產  債權人無法代位行使夫妻剩餘財產分配權利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也歡迎參閱網頁資訊http://chang-law.com.tw/index.php 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ting 103-05-30 20:20

當事人為直行野狼機車,騎腳踏車的阿伯受傷較嚴重,事後皆由兒子和律師(對造)代理訴訟

目前在高等法院審理,還沒開言詞辯論,之前刑事庭以不起訴處分(經車輛事故鑑定委員會,不知腳踏車從何方向行駛至哪,無法判斷紅綠燈號誌,但從警察詢問附近店家第一時間劃的道路交通事故現場圖與當事人的陳述較相符)、地院雙方均被駁回
代理訴訟律師在地院更改腳踏車行徑方向,當事人否認

瞭解高等法院是法律審,對造律師民法191條之2抗辯,表明當事人因騎乘動力車輛加損害他人,應負其舉證責任,以證明無過失。 

1.想請問不管是路人或騎乘腳踏車違規造成車禍,不管動力車輛駕駛人是否對錯,就應負舉證責任嗎?(監視錄影器不是太遠,就是擺好看的!警察還明說這是常發生車禍路口,有好心的證人幫當事人連絡家人也被路過的阿婆慫恿不要惹事幫人做證很麻煩,證人事後也和警察說沒看到發生經過~)
2.不知道能以什麼法條可以攻對造,對造應負舉證責任呢?
3.既然刑事庭不起訴、地院雙方均被駁回,在高院審理的結果大概會照之前的嗎? 
請幫忙協助解惑,萬分感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5-30 21:0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為被告,您可主張被告無須自證己罪,受無罪推定原則保障,若相關鑑定報告資料您均為無過失,可再加以主張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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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先生 103-05-30 19:58

律師您好:

想請教一下,朋友開了一間公司,他向銀行貸款,請我幫他作保,做他的連帶保證人

我已經簽了,之前一直還很ok,但是最近發現他的財務有問題,可能面臨倒避(目前還未發生),而我本人名下有房屋土地,可以先過戶到妻子名下嗎?若到時發生了,這樣會被追討嗎?還是我跟妻子要過戶後辦理離婚或是申請夫妻分別財產制呢?還是要用什麼方式處理呢?真的很無助,不想害到老婆跟小孩,還麻煩律師您詳細的回覆,感激不盡

羅漢果 103-05-30 14:21

各位律師大大好^^

有棟房子所有權人為 ABC三人

A拿房子去跟銀行抵押借款-->負債

B、C為連帶保證人

今天A擺爛(有工作薪資收入),不償還銀行的負債

A說:大不了房子法拍啊!

B、C是否有法律條款,強制要求A需清償債務?並保留住房子

有辦法對A行使民事訴訟、執行假扣押、或強制薪資繳納嗎?

ABC三人共有,且BC又是連帶保證人,當然是與此事拖不了關係的,柯律師又具有會計師雙證照師身分,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

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Line ID:k8883

 

沈恆 (沈律師) 103-05-30 18:56

您好!您必須先代替債主向銀行清償,才能轉向債主求償,且拿到執行名義後才能強制執行。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5-30 21:1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BC可代A先情償債務,再向A主張返還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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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 103-05-29 20:39

因前女友劈腿後分手,鬧的很不愉快 在和朋友小酌幾杯後 提到這事 並且表明也跟她上過床,之後她從朋友那聽到這件事 ,現在說要告我毀謗 說我幻想跟她上過床,不知她睜眼說瞎話的功力如此強大,她說她找到五個證人 可以證明我毀謗她說什麼案件已進入司法程序而且威脅我她要找人處理我(沒錄音)

這樣有構成毀謗嗎? 我講的都是事實 可是她到處說我生話 請問我該?

您好,若所述為真實即不構成刑事誹謗罪,建議可找相關證據證明之,並可具狀對其提出刑事恐嚇誣告告訴。

As 103-05-29 22:09
回覆 林京鴻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若所述為真實即不構成刑事誹謗罪,建議可找相關證據證明之,並可具狀對其提出刑事恐嚇誣告告 ... (恕刪)

可是我跟她交往期間 她要求不公開   現在卻在臉書上 公開並貼上我的照片說我追不到她 所以生話毀謗她   想讓我身敗名裂 

對於所傳述之內容,能夠證明係為真實者,則該傳述行為本質上即不構成誹謗行為。

刑法第310條
意圖散布於眾,而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者,為誹謗罪,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散布文字、圖畫犯前項之罪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罰金。
對於所誹謗之事,能證明其為真實者,不罰。但涉於私德而與公共利益無關者,不在此限。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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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惟堯 (名寶) 103-05-30 02:08

您好

關於您的問題,我建議您無需太過擔心,他所謂的五個證人,是否均有直接聽到您的論述,如果沒有,那不能當證據使用。所以不用擔心。

如有進一步詢問,歡迎來電。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5-30 21:2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說明為事實,即不構成誹謗,若對方有恐嚇您之言論,可加以錄音蒐證,提出刑事恐嚇危安告訴。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顏寧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As 103-05-30 21:38
回覆 顏寧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說明為事實,即不構成誹謗,若對方有恐嚇您之言論,可加以錄音蒐證,提出刑 ... (恕刪)

我現在求助無門 因為當初在一起她要求不公開 所以保密到家 而且那時的line對話紀錄 什麼什麼的一切總總 都被她刪的精光  我根本沒辦法證明我們在一起,當初我為了息事寧人 又怕生命受威脅所以在半強迫之下 寫了篇道歉文, 然而現在卻成為我“承認毀謗”的證據 …  她在臉書po文 到處洗腦 底下的留言攻擊的我無法招架  有些人還揚言要請我吃土  頭很痛 不知該如何是好

衣璟 103-05-29 14:08

我是直行車 對方是對向車道左轉 號誌燈我方是綠燈<直行加右轉的號誌>
對方應該是要紅燈左轉燈才能左轉 可是他在還沒有這號誌燈時 我方行駛過路口
一半 那台對方的車已經活生生在我面前 就算我踩煞車也已經來不及撞到了
很顯然得他要左轉但他連停下來看一下車輛再左轉也沒有 直接左轉
而當時我車上有 我朋友 及 剛滿一個月的新生兒<有做安全座椅> 對方一下車就說
他是對的 要我們各自理虧 我很堅決要報警 他一直說他趕時間 要我門別ˋ找麻煩
我 很堅決報警 他就說要不然我們要怎麼樣 這時剛好有騎車的員警過來問我們有沒有報警 我說我現在要報 對方就跟那個員警說 我們會自己處理請警察別管 當下我就說請幫我叫交通大隊來 這過程ˇ對方還是一直說要我們自己處理 他趕時間 要談生意要我別擔誤他 然後我很堅持 他卻一直拉我朋友去說 還說他會全部負責 然後他就拿了三萬快要給我 我就說那台車修一修也不只三萬 前頭全凹進去 對方只有右前輪鎖毀 重點我的車是跟租車行借的 這下更麻煩 租車公司要跟我索賠折舊費跟營業損失 費用既然要16萬 而汽車修理費高達38萬多 我一直拜託租車公司可否等到判決下來 因為我是單親媽媽這筆費用對我來說我負擔不了 連養小孩都難了 更何況我是對的 租車公司一直很堅決的要我先付還要我簽本票 等了一個月就是等判決下來還我一個公道 對方因為趕時間 逞快 沒等號誌燈 害我的女兒才一個月卻要承受這種痛
自從我女兒發生這事後 不在愛笑 以前喝奶洗澡是他最快樂的事 現在喝完奶就吐
洗 澡也都哭到不行 更別說睡覺了 一直哭 結果交通局初步判決下來 既然是號誌燈爭議雙方各執一詞 肇事責任無法分析 我看到後整個癱軟在桌子上 我問辦事處我要怎麼辦 他說要我去找證據 我沒行車紀錄器 去派出所調監視器沒一個是有拍到號誌燈 我傻了 難道我就要這樣承擔嗎 我沒有錯 小孩也被搞成這樣
只是因為小孩滿月想說借個車帶他回家給阿公阿嬤看順便打預防針 誰知道會遇到
一個為了趕時間談生意 不顧別人生命的人

我有目擊證人   對方還移動過車子  我沒號誌燈的證據 但對方有行車紀錄器不願拿出來

我要請鑑定委員鑑定嗎  他們會給我一個公道嗎  我有勝算嗎

還是要告他刑事傷害   我有勝算嗎   我只希望他能全責付起租車行向我索賠的營業損失跟折舊費

我有告知過對方這件事   我很有誠意的跟他說一人一半  畢竟就是想要趕快解決事情  我還要去跟人家借錢  他卻嗆我說是我租車的關他什麼事  還說他的車也可以幫他賺錢那他也可以跟我要賠償今天要不是他趕時間逞快根本就不會發生  我小孩子的生活費就很困難了  也因為這件事我無法工作 因為小孩還再觀察期  如果還要擔這筆費用我真的沒辦法    對方卻能吃好睡好  我該怎麼做 

flyffsky 103-05-29 12:51

5年前父親過世前有欠下債務388831元
過世後 兄姐三人加上我 都有去辦理拋棄繼承
也從沒有人替他做過任何連帶保證人
可是法院還是寄支付命令來 請問該怎麼處理?
好像說要寄拋棄繼承的資料給法院? 有限定要幾天內寄嗎?
寄信的話有什麼特別要註明的嗎?

沈恆 (沈律師) 103-05-29 13:14

您好!最重要的是必須在20日內對支付命令提出異議,其他資料開庭時再提即可。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flyffsky 103-05-29 13:21
回覆 沈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最重要的是必須在20日內對支付命令提出異議,其他資料開庭時再提即可。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 ... (恕刪)

不好意思再請教一下 要如何對支付命令提出異議
還有要提供什麼資料嗎?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5-29 14:2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應先具狀對該支付命令表示異議,待開庭時,再提出您已辦理拋棄繼承之相關文件,若需要代擬書狀,歡迎來電或來所洽詢。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亦可撥本所房佑璟律師0910638932)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顏寧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債務人應於支付命令送達後二十日之不變期間內,向發支付命令之管轄法院提出異議。債務人於支付命令送達後,逾二十日之不變期間,始提出異議者,法院應以裁定駁回之。
其次對於支付命令提出異議無須附具理由,只要具狀載明對於某個案號之支付命令有異議向法院提出即可。當然如果一併提出拋棄繼承的文件,使債權人知難而退,不敢將支付命令轉為訴訟程序,應該會更好。

民事訴訟法第516條
債務人對於支付命令之全部或一部,得於送達後二十日之不變期間內,不附理由向發命令之法院提出異議。
債務人得在調解成立或第一審言詞辨論終結前,撤回其異議。但應負擔調解程序費用訴訟費用。

民事訴訟法第518條
債務人於支付命令送達後,逾二十日之不變期間,始提出異議者,法院應以裁定駁回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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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璇 103-05-28 11:09

您好:

1.我現在要申請離婚但是我要他先把連代保證人先更改,可是他一直在拖更改

然後一直催我離婚

2.小孩子他要但是他對小孩還沒耐心曾經有墊枕頭敲擊小孩頭部,但因為沒有錄影存證就沒辦法了,可是因為這個小孩7個多月大曾經頭部有引流血水出來,之後出院後我孩子的阿媽說要顧但是這期間有在摔下床2次,也因為沒有錢就沒有帶小孩去給醫生看,然後又沒有定時給小孩吃藥,是經過人家告訴我曾經有小孩沒有吃藥的後果,我才趕緊叫他帶給我,我帶他回診(我和孩子的爸分居,因為他家人講話的傷害及先生對我的傷害),那我之前也有詢問律師他們說如果小孩給他們但是之後發生什麼問題還是會找媽媽,那我想說:如果一個健康的小孩被他們顧到不健康那我不是就比較衰了,所以在離婚上我該如何保護自己的權益,因為我還有一個小孩不是和他的,但是父親欄是他的名字,而且我也沒有能力養2個小孩啊!P.S小孩的阿公,阿媽會亂喂大人的食物,必竟小孩是一個已經動過手術的小孩不能亂喂,小孩的爸爸又有領殘障手冊_類別好像是精神上的,目前我也有申請保護令小孩

1.如果可以協議離婚 可以先行協議離婚  不一定要跟連帶保證人責任掛一起  除非你想法是不變更  你就不想離婚   2.離婚後可以請法院定子女監護權  以及請求對方應支付扶養費用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也歡迎參閱網頁資訊http://chang-law.com.tw/index.php 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28 17:3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將變更連帶保證人及爭取子女監護權做為離婚條件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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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恆 (沈律師) 103-05-29 03:16

您好!要解除連帶保證責任應經債權人的同意,並不是債務人答應去更改就行的;您可以直接發函給債權人表達解除連帶保證的意思,債權人自然就會找債務人解決問題,但在債權人未同意解除前,連帶保證責任仍繼續存在。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木公 103-05-25 16:13

五伯父一職換工作 時常會來借錢 礙於父親他們兄弟間的情多半都會借  最近則會一直用些名目來要求幫忙像是某某保全公司要求的人格擔保證人或是叫我拍我們家的魚塭說甚麼農保要復保要給的資料    想請問一下這些是否都屬實或是合法嗎?   如果因為這樣被賣掉我們要怎麼自保?  麻煩律師了 謝謝><

客戶專線:0937-182-635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25 20:5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建議您不要借錢給您五伯父,或擔任五伯父之保人或提供魚塭給五伯父做為物上保證,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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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保證是針對受僱人將來因職務上之行為而應對其僱傭人為損害賠償時,由保證人代負賠償責任契約,因此,建議您的家人最好可以不要簽署相關人事保證書面契約,否則日後被保證人對任職公司因職務行為而須為損害賠償,則人事保證人即會因此遭受牽連而須代負賠償責任

第756條之1
稱人事保證者,謂當事人約定,一方於他方之受僱人將來因職務上之行為而應對他方為損害賠償時,由其代負賠償責任契約
前項契約,應以書面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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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 103-05-23 22:21

雙方都是機車

我是直行車車禍發生後昏迷到醫院後才醒來,

警察來做筆錄是說對方從騎樓出來正要起步,

我找派出所要調閱監視器,派出所說要找里長調,

里長說監視器壞了不能看,請問是不是里長有問題?

 

而我的車壞右半邊,對方車壞車頭

我全身擦傷還有縫好幾針,對方輕微擦傷醫藥費

 

筆錄上面寫說我是反應不及,

對方強調我騎很快是我撞他,

但我認為我是直行車路權應該在我這邊,

況且我的車只壞右邊,他卻壞車頭

我要如何只用右邊撞他車頭

想問問看說基本上這樣的話,

送去調解委員會調解之後,這樣誰的肇事責任比較大呢?

還是說我要去路邊問問店家,去找目擊證人嗎?


這邊先謝謝各位前輩幫忙解惑

 

 

莊惟堯 (名寶) 103-05-23 23:53

您好

關於你的車禍意外問題,雙方都可能構成刑事過失傷害的嫌疑,當然也有民事求償的可能,建議你先向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先大略計算一下準備求償的金額,跟你可以接受的金額,然後心平氣和的去談調解條件。如果調解不成,始建議您找專業之律師為您爭取法律上應有的權益。

如果有進一步詢問,歡迎來電。

您好,建議找尋目擊證人證明您為直行車,並建議來電或攜帶詳實資料來所討論,以維護您權益,謝謝。

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E-mail:k8883888@gmail.com *Line ID:k8883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24 21:3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先對對方提出刑事過失傷害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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