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個禮拜2之前在路上騎
機車不小心
擦撞到別人,原因是轉彎未打
方向燈,對方也騎
機車從右
後方撞上來,當時只以為是撞上來而已,不曉得對方有跌到,所以就又騎了一小段路,對方跑的追了上來說要告我
肇事逃逸,我很有誠意的馬下就下
車道歉,也報警了,警察來,問清楚後跟對方說他可以
肇事逃逸來辦或是一般
車禍(因為我人還在附近只是沒發現他摔倒了,但其實只要一離開現場就是
肇事逃逸),對方的家人說不然就先用一般
車禍辦理,然後跟我說只要
賠償車子的損失就好。
對方因為跌倒所以有一點
擦傷跟瘀青,他家人跟我說現在沒辦法立即知道車子的情況要先去估看看,那時看了一下車子只有傷到表面的車殼及一隻
後照鏡。
當晚打
電話過去詢問傷勢及大約何時能收到估價單,對方說禮拜四。
之後對方說要打來跟我們說估車的事也沒有,禮拜六由我們主動打過去後他很堅持的跟我們說他不要烤漆要整個殼全部換掉,要*九千多*(其實烤漆可以恢復跟新的一樣惑找認識的地方殼全換新也五六千左右,但他不要堅持牠要自己認識的店然後九千多,也不讓我們帶到別的地方去修,好吧因為錯的是我就認了)
我只希望他能跟我
和解,接下來問題就來了,他說他*四天沒辦法上班*要我
賠償沒上班的損失,還有
醫藥費救護車費(當時是警察叫的,他身上只有小
擦傷及淤青,並無
出血性傷口或其他嚴
重傷口)
醫藥費及救護車費也是我該賠的我沒說什麼,但是因為小
擦傷而四天沒上班要我賠也太離譜了,而且我若沒打
電話過去那他是不是一直沒上班一直往上加要我賠。
他說這是我應該賠的因為它還有受什麼皮肉傷之苦,還要再另外包個紅包給他,現在就是若是要跟他要求什麼醫生證明的去證明說他是不是真的沒辦法上班會很麻煩,要跑醫院,而且我也要上班眉時間這樣耗。
我有稍微跟對方談了一下說這方面是不是可以在談談,因為當初說要
和解只要支付你車子的
費用就好了,現在我也依照他的要求換殼賠九千,那其他的可不可以在討論,他就說我沒誠意,沒關係那就法院見或警局見,他要告我
過失傷害跟
肇事逃逸。
我雖然是肇事者,但從一開始我都很有誠意很積極的再與他討論
和解的事項,他不連絡我我也都主動詢問他車子估的如何?沒想到他
賠償一項一項的加,加到已經超過我的負荷,我跟他說我可能真的沒辦法,因為有一些品項真的太超過,不然*一萬五*
和解可以嗎?他不答應,他說一萬五車子用一用沒上班錢的扣一扣那根本沒剩下多少,又開始說那他的皮肉痛怎麼辦,還跟我要紅包錢,然後我們說到有些不愉快,他說沒關係不然就法院見,之後他就不接我
電話也不回應我。
我現在很擔心他要告我這方面,雖然很多人都說沒這麼容易告但也不是不可能,畢竟他現在不回應也不連絡不知道在計畫什麼,我也去找當初承辦員警說我很有誠意要跟對方
和解但對方不接我
電話請員警幫我聯絡目前也沒下文。
那我現在是要私下
和解比較好還是送
調解委員會比較好,私下
和解比較容易被對方
獅子大開口等下他開個三萬五萬怎麼辦,而且對方現在這樣的態度可能已經準備要告我了,但是送
調解委員會對方也可以不去,畢竟這不是
強制性的,到最後
調解不成立他也是可以告我,我不曉得該怎麼辦,難不成就站在原地任他開價認他告囉?
孩是我真的要接受他的過分
求償??只要不照他的金額他就要法院見,我是真的不想鬧到法院畢竟
肇事逃逸跟
過失傷害都蠻嚴重的
請幫幫我,感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