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位律師好:
先生為了小三堅持要離婚還帶小孩離家在外租房子,有一次利用小孩上課手機放家裡時,用手機防丟的程式錄音錄到先生跟小三上床的聲音,這個證據要告小三太薄弱了,於是我跑去找小三理論有錄影存證,內容小三一在強調說是我先生一直纏著她還搞自殺,還帶離婚協議書去找他告訴她已經離婚了,離婚協議書是真的有簽但證人是先生私下找人簽的離婚不成立已判決,小三只推說她不知情,後來我拿了他們上床的錄音跟影片對兩人提告,第一次開偵查庭檢察官讓兩人在外等只留我問話,檢察官說他們兩人否認有發生關係,問我怎麼證明錄到叫床聲是他們兩人,因為完事後兩人只說幾句話而且錄的不是很清楚只大概知道說到先生昨天上大夜班忙到幾點,然後早上在打電話叫小孩起床上課,影片裡小三當然也是推的很乾淨,雖然說是我先生纏她但也沒說她跟我先生發生關係,檢察官就問我要撤告嗎?我問檢察官通姦告不成不是可以告侵害配偶權,檢察官說那是告民事的,告訴我還要告下次就要拿明確的證據,我說錄音中他們說話時先生有叫她的名字,檢察官要我下次開庭把錄音的譯文給他
請問錄音裡我先生是有叫她,可是聽起來不是她的本名,其他對話也沒說什麼,影片說在一起但也沒承認他們有發生關係,證據不足是不是就不起訴了?下次開庭要撤告嗎?如果要告民事的侵害配偶權是要等刑事判決再另外提告嗎?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刑事妨害家庭之部分,須證明對方有發生性器接合之性交行為與發生性交行為時知悉已婚,民事侵害配偶權損害賠償之部分,證據要求比較沒那麼強烈,若有深夜共處一室、進出汽車旅館、擁抱接吻相片,均有機會構成之,可整理目前證據,撰擬民事起訴狀,提起訴訟請求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彙整目前手中對方施用詐術之證據,委任律師撰擬刑事告訴狀,至地檢署提出刑事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一、就閣下所述問題,按刑法第305條之恐嚇罪,所稱以加害生命、身體、自由、名譽、財產之事,恐嚇他人者,係指以使人生畏怖心為目的,而通知將加惡害之旨於被害人而言。所謂「加害」,並不以言詞為限,包括身體之動作、語氣、表情等一切足以使人心生畏佈之強暴、脅迫行為在內。且恐嚇者,亦僅以通知加害之事使人恐佈為已足,不必果有加害之意思,更不須有實施加害之行為。蓋恐嚇罪之判斷重點,實係在於被告之行為是否足以使人心生畏懼,致危害安全。至於危害通知之方法,亦無限制,無論明示之言語、文字、動作或暗示其如不從將加危害,苟已足使對方理解其意義之所在,並足以影響其意思之決定與行動自由者均屬之。至於被害人是否心生畏懼,亦應本於社會客觀經驗法則以為判斷基準(最高法院75年度台上字第5480號、81年度台上字第867號刑事判決、52年台上字第751號刑事判例足資參照),為維護您的權益,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熱線電話0982-100565亦可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與本所聯繫。
二、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地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我在102年5月跟房東租房子3房1廳 租一年 押金30000 租金15000,
在103年/2/22未經我們同意就跑到房子內,然後還打來說 我們都沒有掃地拖地他感覺很髒,然後又說我們房間有煙味,我說我們抽菸基本上是在陽台,房間幾乎很少會抽菸,當然偶爾有朋友來會偶爾抽菸,他就要把我們趕出去,我們也說好於是在4月底搬出,搬出後房東卻不退還押金,說門鎖壞了要我們修,結果修了6000還要我們一人一半,誇張的是房屋清潔費高達16000,他說油漆費5000 廚房衛浴清潔費3000冷氣機清潔費3000地板清潔費5000,我真的不知該怎麼半,我們搬離開也有打掃,但他要的是像全新的一樣,就算沒掃很乾淨但16000的清潔費我真的無法接受,房門鎖壞掉要我們付3000我也無法接受,我想請問我該如何提告?由於租房子是在桃園,我今年已回高雄工作,所以想請問如果提告可否先以書信方式,不然要跟公司請假到桃園,也會比較麻煩。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分析如下:
妨害家庭之犯罪,對方須提出您與對方配偶發生性交行為之證據及發生時知悉對方配偶為已婚之狀態,依您提示情形,應不構成妨害家庭之犯罪。
除驗傷單外,尚需有證據證明為對方所造成之傷害,如證人或監視錄影畫面等。
3.蔡男和家裡的人是否可提告恐嚇威脅?(需哪些證據?是錄音嗎?)
若欲提出恐嚇危安之告訴,需要錄音錄影或文字訊息等,內容如找黑道打你等。
4.如鄭男提告蔡男妨害家庭沒證據而沒成立,那蔡男是否可反提告毀謗、妨礙 名譽?(那也需要哪些證據嗎?)
若爭取不起訴處分成功,可考慮是否提出刑事誣告,至於是否有妨害名譽之問題,亦應提出妨害名譽之證據。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一、就閣下所述問題,刑法第339 條第1 項詐欺取財罪已於103 年6 月18日修正公布施行,並於同年月20日生效。修正前刑法第339 條第1 項原規定:「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或第三人之物交付者,處5 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1 千元以下罰金。」,修正後則規定:「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或第三人之物交付者,處5 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50萬元以下罰金。」,經比較新舊法之結果,修正後刑法第339 條第1 項詐欺取財罪之法定構成要件雖未變更,然其法定刑度已較修正前提高。
二、為維護您的權益,歡迎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熱線電話0982-100565亦可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與本所聯繫。
三、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地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各位律師大大 我想詢問一下
我男友在去年11月多跟朋友去南投,一路上他都以為是要去玩(開我男友的車)結果到了南投,他朋友就說有一個人(A男)一直打他表哥(B男)的父母,結果他們就去了那個人家家裡,到了門口敲門是我男友敲門,他說不好意思請問A男在嘛?A男就說怎麼了?A男一直覺得我男友要打他,我男友就說:如果我要打你,你的車就不會在這裡了!然後我男友好像還有說:我們就這樣摟!是到最後要走的時候我男友的朋友就說一句:如果再被我知道你這樣,我就斷你手腳,A男目前提告恐嚇,我男友也已經被檢察官起訴妨害自由,恐嚇,請問一下我男友這樣有構成恐嚇嘛?大約會被判多久?可以易科罰金嘛?他沒有前科是否可以爭取緩刑?要如何爭取?為什麼有妨害自由?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目前若被起訴,可考慮委任律師閱卷,了解起訴之證據資料,及雙方於偵查中之筆錄內容,決定為無罪答辯或認罪與對方和解,支付和解賠償金額,請求緩刑之機會。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建議您仍應蒐集證據,撰擬刑事告訴狀,將對方犯罪事實、所涉法條及證據,整理交代詳細,以利檢察官偵查犯罪之,避免不清不楚,對方即有可能獲得一不起訴處分。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情況如下: 前幾天我在8591賣了一直帳號.然後我本來所開設的賣場.有註明2手帳號.然後官方帳密可以更改(沒官方帳密無法更改遊戲帳密).並且無給予切結書 後來在交易時我再轉交帳號資料給買方時才發現忘記了官方帳密.當下有跟買方通電話說過我找不到官方帳密.那買方就說要怎麼辦.後來決定是說沒官方帳密沒關西但是要給切結我答應了(在我刊登賣場上還是沒更改說可以給予切結但是我有給)但是切結書是用網路載下後以打字的方式填入姓名.身分證字號.連絡電話 然後傳至對方信箱(沒有給予本人身分證影本.也非本人簽名蓋章而是用打的無第3方有的話大概是8591官方)然後交易完沒幾天買方說她跟我購買的帳號有東西被竊盜.所以她說要對我提告.請問在這樣情形下警'方會讓她拿三聯單對我提告嗎 還是說警方不會受理 請幫我解迷津><苦惱很久 PS:買方事先知道.無法修改遊戲帳號.也無官方帳號 所以按下領收

在遊戲跟人發生了小爭吵 一開始有點像是鬥嘴 跟對方互相都不認識
在版面上討論說者 PVP的名次的東西
然後 他卻公開於 伺服器告示板=只要有上線的玩家 都可以觀看的公開版面
直接指名 我 對我罵出狗腿子+我的遊戲名稱 也私下問對方要不要道歉
對方堅持 "去吧 等你 我拍照了" (後面有去地方的警察局 備案+提告)
在這情形下 只要配合時間 開庭 請問還有啥部分要注意的事項?
只希望對方可以道歉 我就可以接受了!







各位律師:
禮拜天20日,起床時發現車子(2007年份的車)停在停在家門口被撞了(我是用倒車的方式停在家中,輪胎的部分是超過家中牆壁,外面是紅線,家中牆壁距離約60公分,當時輪胎前緣離紅線約30公分,車子最前端大約超出紅線10公分),當時因為我要騎車出門,便請家人報警處理,回來後家人告知有至派出所做筆錄,警察人員也有拍照了,也告知說會調閱監視器,但給我的感覺是不積極,也許對警方而言是小事,但維修起來也是一筆錢,到22日晚間11點時,負責的警員打來了,說有拍到疑似可能的車輛,也說會繼續看監視器查閱車牌號嗎,若查到便會聯絡對方,但我剛剛打至派出所,想瞭解目前進度,該警員卻休息至27日才上班,也不知道目前是有沒有循線找到車牌號碼,想請問我有什麼方法可以讓警察處理態度積極一點嗎,目前維修估價已經估好了。
1.若提告能讓警察積極處理嗎?但沒有找到人我也無法提告吧,還是可以提告?
2.該警員休息至27日上班,若真的找到對方,但離發生也一週了會不會有什麼影響,我的權益而言。
3.日後若找到對方,請問我該如何處理?私下和解嗎,若對方不願賠償或是金額不合理就提告嗎?提告是要以車禍還是毀損的名義,家人是說要告毀損?
4.警察會不會認為這是小事,不想處理,便稱找不到車牌等原由,將案子吃掉。
感謝各位律師,第一次發生這種事問題很多不好意思。

一、這樣的情況不會有毀損罪的問題,第一個,如果他是故意的不會長這樣,應該會更慘點,所以應該是不小心的。第二個,刑事案件不處罰過失毀損罪。
二、沒有人受傷,所以不會有過失傷害罪的問題。沒有人受傷也不會有刑事肇事逃逸的問題。
四、警方會受理的原因是因為雖然沒有刑事肇事逃逸的問題,但是行政上撞到人家的車跑掉還是算肇事逃逸,所以行政上還是要罰。
五、我不擔心警方不幫你查,我比較擔心台灣的監視器品質不佳不知道有沒有機會拍清楚對方的車,上次我的車被a掉左耳,警方就是調出來監視器還是看不出他的車牌。
六、查不出對方的車牌就查不出對方是誰,最後就會不了了之。
七、如果查出對方是誰,第一個可以聲請調解,第二個可以考慮做支付命令,第三個可以考慮起訴。這樣的狀況費用應該不高,建議就調解或支付命令就好了,之後再依據調解及確定支付命令去國稅局查對方財產,然後向民事執行處聲請強制執行即可。
楊俊鑫律師,預約電話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吉第大樓。

律師您好;
我從事網路拍賣,近日有一位買方購買商品,選擇了超商貨到付款,此買家不但沒有履行交易,沒去取貨也沒去付款,此筆交易未完成,導致我損失運費及時間,而且他還給我惡意的負面評價,影響到我賣場的信譽。
從9月初至今,有請拍賣客服移除了惡意評價,陸陸續續客服幫我移除了八次,他今天又給我第九次的惡意破壞評價,只要一移除,他隔天就馬上再給一次惡意評價,請問律師這樣我可以提告嗎?
後來我有觀察到,此買家應該為同業開設的人頭帳號,人頭帳號專門棄標後留下惡意破壞性負評,因為有發現到販售相關商品的好幾個同業賣場,也有被這位買方給予惡意負面評價,而且都使用同樣手法,給予的破壞負評內容也是大同小異。
因為網拍客服說無法禁止買方給予評價,但買方未履行交易,所以可以幫我移除他的惡意評價,只是一移除隔天馬又馬上給予同樣惡意破壞負評,陸陸續續,已經高達9次,我不想再寫什麼客服信申訴的,想直接走法律途徑,請問律師我可以採取法律途徑嗎? 謝謝您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欲提出刑事詐欺告訴,須提出對方施用詐術之證據,再委任律師撰擬刑事告訴狀至地檢署提告,惟須考量您之所受損害及所需花費之訴訟成本,若損害金額低,不建議委任律師提告。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由於您有提到中間有協商過,所以協商後如何履行,也是將來可以答辯之重點,另本件也應注意有無時效之問題,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