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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04-28 10:49

    先前被一位紅燈的女士從我方機車左側撞上,我是主幹,對方是支幹,且我方交通號誌為綠燈,因為一路上都有警察在抓紅燈,所以我格外注意一路上的交通號誌,但警察調閱沿路監視器,監視器都故障,無法證明對方紅燈,但當被撞倒後,我馬上看了交通號誌,我方為綠燈,對方為紅燈,我當下也大聲對那位女士說,小姐,你紅燈耶!!路上行人也說對方紅燈,但對方辯稱不清楚自己當時的交通號誌.

   事故後有報案做筆錄,警察希望我們雙方和解,但對方這段時間都不接我電話也未打電話來,我想對他提告賠償,因為機車損壞修理及醫療費也是一筆費用,有申請到路交通事故初步分析研判表,對方涉嫌違反號誌管制,我方疏未注意車前狀況,但對方是從我左側撞上,察覺時已來不及反應,想請問各位律師,提告的勝算有多少,還需準備哪些資料,謝謝各位律師.

104-04-28 10:26

      先前被一位紅燈機車的女士撞到,我是主幹,對方是支幹,我很確定我是綠燈,因為一路上都有警察在抓紅燈,所以我很注意交通號誌,對方騎機車從我機車左側撞上,我被撞倒之後,我馬上看一下交通號誌,對方是紅燈我是綠燈,我也大聲跟那位女士說,小姐!你紅燈耶!!!路人也說他紅燈,路旁有店員在路邊舉牌促銷打廣告的,那位撞我的女是自己表明不清楚當時自己的交通號誌,他說他在恍神,有報警處理,時間過快半年,中間我也曾打給那位女士,但對方都不接電話,我當天有到醫院驗傷,有驗傷單,近期想提告,但是當時發生交通事故的路段,警察說監視器都故障,所以無法證明其紅燈.

      但雖不能證明對方紅燈,可是我方被撞,提個是否有勝算?還需要什麼ˊ證據嗎?有道路交通事故初步分析研判表. 對方涉嫌違反號誌管制,我方書位置一車前狀況,但對方是從右側邊撞上我的機車,等我察覺根本來不及反應.

      請各位律師給予協助,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如有證人可證明對方紅燈,屆時也可以傳喚證人作證,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小婕 104-04-28 02:12

我是個再一個月就生的孕婦!被親戚辱罵生不出來等字眼!還誤會我也沒道歉!

在Line的app群組裡被親戚三個人罵三字經、威脅。前題是她們還搞不清楚狀況就誤會我,雖然事後幾天這樣一直被挑釁忍不住我有回國罵的話回去,但內容沒有帶髒話,請問這樣可以提告對方嗎?

 

 

 當然可以提告

小婕 104-04-28 21:47

感謝律師熱心回答

請問若做出提告還需要提供被告人的住址等資料嗎?

如果有點難弄到對方資料?可以從從Line的發送訊息位置搜尋嗎?

104-04-28 01:46

      國小老師在課堂中指名道姓罵學生無父無母,又嘲笑班上一名腳受傷的學生殘障人士,事後不承認又無錄音檔為證,班上20位學生至少有六位學生可以做證此師說過這些話.

     若對這位老師提告,是否有勝算?!還有該注意哪些事項,因為學校的校長都將此事大事化小小事化無,請各位律師協助,謝謝.

 

 

 

您好:

1.  老師在課堂上批評學生的言語暴力,就已經構成刑法第309條公然侮辱罪,即使當場沒有錄音錄影,但只要有學生可以做為人證,遭到批判的學生或學生家長即可依刑法提告,並附帶民事賠償

2.  此外您亦向教育部申訴,若經調查發現不當管教,教育部會以申誡或記過處置。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咨詢。

Min 104-04-27 23:15

錄音錄影的監視器可證明我的清白

可是他跟我的同事及店長一直說我是小偷等等的話

請問我要如何提告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4-27 23:1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有證據得證明對方有為散佈您不實言論之情形,可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提出刑事誹謗告訴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4-27 23:3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對方所為有可能已經構成妨害名譽相關犯罪,建議您蒐集相關證據,並自行或委任律師撰寫書狀向地檢署提告唷。 

另外,待檢察官起訴後,告訴人可提出附帶民事請求損害賠償,主張慰撫金等非財產上損害賠償

當然,也可以在偵查過程中,於對方和解,並約定和解金。

Min 104-04-27 23:48

要自己去地檢署提告?

訴訟過程要開很多次庭嗎 花費?

姜百珊 (姜律師) 104-04-27 23:52

Dear Min,

如果他陳述的是不實的事實(又有監視器可以證明您的清白),則他可能已涉犯誹謗罪、小偷兩字

是足以減損個人之社會評價,也可能構成公然侮辱。若係以文字或圖畫散布者,則可能涉犯加重誹謗罪。

Gimi 104-04-27 20:40
別人用電話打來罵國罵 我們這有錄音這樣可以提告求償

您好:

因為對方是在私下場合而非公開場合罵您,因此不構成刑法上的公然侮辱毀謗罪。 雖然不構成刑法,但因為人應享有法律保障不受他人不法辱罵之利益,對方私下辱罵言論,已侵害其人格法益,您可依民法侵害人格權為由到法院提告,請求賠償精神損害。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咨詢。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4-27 23:1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刑事部分可能不符合公然之要件,但可請求民事損害賠償

104-04-27 11:25

請問各位律師大人:

我的小孩今年快滿九歲(95年生)是非婚生子女,出生時小孩生父有辦理認領小孩,小孩從出生至一歲左右因生父時常會莫名得打小孩,所以我便帶小孩離開起出監護權歸生父所有,而當初生父表明不願扶養小孩讓出ㄌ監護權歸母親,直到(98年)生父都沒有扶養小孩也不聞不問,我向法院聲請改從母姓法院判准(生父從未出庭),小孩至今快滿九歲領有殘障手冊生父消失不聞不問,甚至連小孩改姓改名都不知道,最近我展轉得知生父後來又有結婚育有一名女兒4歲,請問:改從了母姓,監護權又歸母親所有,這種情況生父都沒有撫養法律責任嗎?是否可以提告生父惡意棄養或是要求生父支付小孩扶養費?若要提告該用什麼方法比較適當?若請律師幫忙寫訴訟費用大概是多少?因經濟因素可以不請律師嗎?在沒有律師的請況下會有勝算嗎?

何明諺 (何律師) 104-04-27 11:43

您好:

只要是未成年子女之父母,就有撫養小孩之義務,縱使離婚後亦同;建議向法院聲請給付撫養訴訟為宜,告惡意遺棄並無法達成你的需求,因為重點是取得小孩撫養費。

以上見解供參 謝謝

 

 

蘇文俊/蘇文斌律師回答

您好        

只要當初沒有免除對方撫養義務

就可以請求過去沒給的

以及未來的費用

 

 

歡迎來信詢問或到網站留言(上網搜尋蘇文俊律師

 
PS:本律師精於實戰,回覆以實戰策略、增加談判籌碼、收集證據為主,基本程序回答較少,請多包涵。

歡迎來電0960300927或0937831027(台南高雄請打此電話)   

信箱:jackalsky1014@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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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志彬 (阿彬律師) 104-04-27 11:51

1.生父已經認領,對小孩的扶養費不因無監護權而有差別,至於提告生父惡意棄養,應不會構成,畢竟小孩先由你照養,但可訴訟要求生父支付小孩扶養

2.訴訟前可先申請調解,調解不成後再提訴訟,訴訟律師撰狀會較佳,畢竟會將基本上應注意的都寫在書狀中,開庭時會較輕鬆,撰狀費用需與律師詳談,每個律師收費標準不同。在沒有律師的情況下,還是能請求扶養費,差別在於請求金額、項目,以及法律上可主張的一些細項規定,會因你不懂而有出入,有可能會影響小孩權益(我是胡志彬律師0963470881)

104-04-27 11:52
回覆 何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

只要是未成年子女之父母,就有撫養小孩之義務,縱使離婚後亦同;建議向法院 ... (恕刪)

 請問:若是提告惡意遺棄可以成立嗎?生父會有何刑責?

梁維珊 (家庭律師) 104-04-27 14:43

您好,

我這裡也支持阿彬律師的見解,其實您的案子重點是提出請求給付扶養費的訴訟,以生父為被告,從生父開始未支付時起就可以按月請求,但請求基準比較麻煩,通常是以國人當地平均月消費為計算基準,而且是您與生父一人一半,以台北市為例,頂多一人就是1萬元一個月。

如您領有低收入戶證明,建議可向當地法律扶助基金會洽詢。

以上,

律師

就閣下所述扶養費的問題,如需專業支援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789336)即可免費通話亦或使用電郵 q102327955@yahoo.com.tw寫信與我們聯繫。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地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公理律師事務所、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4-27 23:21

一、您好,因「無法律上之原因而受利益,致他人受損害者,應返還其利益。雖有法律上之原因,而其後已不存在者,亦同。」民法第179條定有明文。又因父母對其未成年子女扶養義務,係基於父母子女之身分而來。父母離婚所消滅者,乃婚姻關係,縱因離婚而使一方之親權處於一時之停止狀態,但對於父母子女間之直系血親關係毫無影響,均應依各自資力對子女扶養義務。若均有扶養能力時,對於子女扶養費用均應分擔。因此,父母之一方單獨扶養,自得依不當得利之規定請求他方償還代墊其應分擔之扶養費用(最高法院92年度台上字第1699號判決參照)。

二 父母對於未成年子女,有保護及教養之權利義務,為民法第1084條第2項所明定,因次若生父未盡其扶養責任,不僅可向其請求過去您已經墊付之扶養費用,還可向其請求未來每月之扶養費用唷!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4-27 23:3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提起訴訟向生父請求過去及未來之未成年子女扶養費,一個月約一萬元至一萬五千元左右。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104-04-27 11:17

請問各位律師大人:

我的小孩今年快滿九歲(95年生)是非婚生子女,出生時小孩生父有辦理認領小孩,小孩從出生至一歲左右因生父時常會莫名得打小孩,所以我便帶小孩離開起出監護權歸生父所有,而當初生父表明不願扶養小孩讓出ㄌ監護權歸母親,直到(98年)生父都沒有扶養小孩也不聞不問,我向法院聲請改從母姓法院判准(生父從未出庭),小孩至今快滿九歲領有殘障手冊生父消失不聞不問,甚至連小孩改姓改名都不知道,最近我展轉得知生父後來又有結婚育有一名女兒4歲,請問:改從了母姓,監護權又歸母親所有,這種情況生父都沒有撫養法律責任嗎?是否可以提告生父惡意棄養或是要求生父支付小孩扶養費?若要提告該用什麼方法比較適當?若請律師幫忙寫訴訟費用大概是多少?因經濟因素可以不請律師嗎?在沒有律師的請況下會有勝算嗎?

小范 104-04-27 02:50

群組是一個有同好所組成的 約68人

事件發生時 在場關注10人左右

吵架時候 朋友說之前都講他"腎虧" 他忍很久 說要提告[侮辱人格]之罪

但是 第一次跟他開玩笑時 他沒有拒絕 甚至有的時候還會開玩笑回來

現在因為事情爭吵就翻舊帳 這種情況會成立[侮辱人格]之罪嗎?

有請各位律師大哥大姊 解惑...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4-27 20:50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必須由前後文來判斷是否只是戲謔之詞。

至於對方一開始接受不代表之後都必須接受。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4-27 23:4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對方所為有極大之可能已經構成妨害名譽相關犯罪,建議您與家人蒐集相關證據,並自行或委任律師撰寫書狀向地檢署提告唷。 

另外,待檢察官起訴後,告訴人可提出附帶民事請求損害賠償,主張慰撫金等非財產上損害賠償

當然,也可以在偵查過程中,於對方和解,並約定和解金。

小范 104-04-28 01:04
回覆 曹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必須由前後文來判斷是否只是戲謔之詞。

... (恕刪)

之前有時候 他也有時候叫我飆車族之類的 也是笑笑回應他 他是腎虧嚕

他也是參與其中打鬧~

阿龍 104-04-26 20:59

在3/25騎乘機車看到左前方有台機車時,已減速往右靠,當快接近時離他有30公尺,但他突然加速往我這裡撞,導致我往前飛,坐輪椅兩星期後,用拐杖一星期之後才能行走,車子估價14000、醫藥費大概5000、鞋子、褲子、手機全壞,對方是18歲少男在這個月都沒有主動聯絡過,除了一次看傷勢、車子就沒再連絡過我,錢陣子主動聯絡對方在學校校暗中心和對方和解第一次,但對方說很明,不可能賠到6.7萬,五的底是5萬,但他說要告就去告,他父母親堅持只給1萬6當賠償,目擊證人已做完筆錄,且願意上法庭,我該如何準備接下來的提告?另外有個疑問褲子、鞋子怎麼寫估價單? 

何小瑄 104-04-26 19:54

你好:我想詢問一些法律問題,孩子目前為國中與一位女同學一起在言語上有侮辱另一位女同學,而女同學的家長要提告,那麼請問孩子與家長會構成什麼罪與什麼賠償?該如何處理。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4-26 20:0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對方提告亦不一定成立,即使成立,亦是少年法庭處理之問題,頂多假日輔導,不甚嚴重,無須過度擔心。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4-26 20:0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對方提告亦不一定成立,即使成立,亦是少年法庭處理之問題,頂多假日輔導,不甚嚴重,無須過度擔心。

晴晴 104-04-26 15:09

我目前本身有在販售二手商品,應該不屬於專職賣家

4/16有一位買家跟我做下標,下標了幾件二手商品,用取貨付款的方式

我也有要他的line,當時也跟他說 4/17寄出,請他務必取貨,他也說好(紀錄都有留著)

4/19商品已經到達超商,在4/20也提醒他商品到了請他去取貨,他說星期五取貨。

從星期五那天我密他、問他,他就都不理會我

今天如果沒取貨商品應該退回了

 

想請問一下這樣惡意不取貨的買家,可以用民法還是刑法提告嗎?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4-26 18:5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建議您可先向法院非訟中心聲請核發支付命令,若債務人於收到支付命令後20日內,均未提異議,該支付命令即為確定,您即可以該確定之支付命令向國稅局查閱債務人之財產清單,並進行強制執行之動作;然若對方有異議,法院會通知您繳納裁判費用後,轉入訴訟程序唷!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4-26 19:5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對方之行為似不構成刑事犯罪,僅有民事損害賠償之問題,惟若您欲提告,亦須考量相關訴訟成本。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柚子 104-04-26 14:31

律師您好

由於購買燈具花了7500 交易前只有講安定器有問題 後來問題不只如此還要其他維修費用總共2900賣家表示要負責 但ㄧ在拖延 後來要脅我告她的話要反告我 但律師您已經告訴我 有買賣紀錄  

想請問律師

1.賣家回應後要反告就沒在聯絡 已經持續1個月了 簡訊手機都不回 非常明顯的惡意不負責 如果提告詐欺 可以要求在此事情花費的金錢與其他方面的賠償 因為她篤定我不會因為2900提告 所以現在都不回應 我希望尋求提告的管道讓她付出代價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4-27 20:55
您好,感謝您的留言,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倘若要提告,此類性質很接近民事糾紛的案件建議應該委請律師撰擬刑事告訴狀,不過因為本件金額不高,您可以斟酌。抑或倘若對方是業者,可以向消保官提出申訴。
lun 104-04-26 11:35

時間:2014年11月24日

人物:親戚等共約10名,A為被罵者,B為辱罵A之某親戚,皆在現場,A之母親不在現場。AB為同父異母之兄弟。父親年邁有健忘症,記憶力甚差。

地點:私人聚會廳。

物證:錄音檔。

事由:親戚聚會,於處理事情途中,B不滿A之出席,罵A之母為小三,A為小三之子(然事實並非如此,與會親戚皆知),亦當眾散佈錯誤資訊如父親之房產股票車子遭A侵占等于眾親戚面前(然其錯誤資訊之事實並非如此,與會親戚皆知),且講的極為難聽。

 

想請問A,能否提告毀謗公然侮辱、還是妨害名譽,又何者為宜?

又A之母親無端當眾受不實言語所辱,事後聽錄音檔後可否提告?若能該告何罪為宜?

*因親戚們較同情A,若需要人證應可出庭作證;物證則有錄音檔錄到清楚聲音。

阿憲 104-04-26 11:01

民國一百零四年四月九日晚上九點許,在中壢市中央西路二段129號中壢夜市前,向本人作街訪買賣,並帶進貴店家推銷貴公司產品一整套做臉流程及相關化妝品,化妝品費用共計新台幣七萬圓整,本人以中國信託及富邦銀行刷卡方式支付分別為一萬四仟圓整和兩萬圓整,以及現金方式支付三萬六仟圓整等金額,原本因效果是否有效寫出存證信函退費,但因店家保證三個月內會改善,故簽下給對方繼續服務等保證。

問題一:從街訪買賣被帶入店家,還屬於街訪買賣嗎?
如果不算這樣在七天內能依照消費者保護法第十九條(郵購或訪問買賣消費之特殊解約權)規定退費嗎?
問題二:如果改善效果不佳是否能提告退費呢?(例如:臉上痘痘從5顆變成4顆有算改善嗎?) 

4/26  20:07
問題一:如果我有臉部照片分別是使用化妝品三個月前後的差異性,是否可以作為退費的證據??
問題二:如果對方跟我保證三個月後會改善,例如:臉上痘痘從5顆變為4顆,需要花費7~10萬元,這樣是否涉嫌詐欺或者廣告不實等問題?
問題三: 假如我跟對方簽三個月尚未改善,必須退費等契約,在消基會是否也可作退費為依據?

4/27 13:53
感謝各位大律師 的回覆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4-26 13:5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屬於訪問買賣,有消保法的適用。不過雙方已經另行約定,故而必須受到雙方的約定拘束。

所謂的效果,因為每個產品都不一樣,必須依據雙方的實際約定為主。倘若雙方無共識,可以請求消保官協助。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王晨瀚 (怡然自得) 104-04-27 09:38

您好:

1、仍可主張是街訪買賣。只是到店家後若又有重新訂定契約,恐怕就較為困難,因為等同有再重新簽訂一個新的協定。

2、改善與否仍須看當初雙方溝通的共識與一般客觀第三人的參考等依據,若實際上做法律認定仍須看兩造陳述及主張而定。不一定會有相同結果。

3、如果有這樣的照片,證明前後使用並無差異,那確實可以以此為證。

4、同2之答案,仍須看雙方約定及當初他向你說的改善具體來說究係為何?

5、當然可以。

104-04-25 21:20

我的同學在fb用三字經罵我,我不想提告,但我父母想要提告,我已成年20歲,我父母有提告的權利嗎

親愛的當事人您好: 既然您已成年,那麼您的父母除非有極例外狀況,例如:您無法提告,否則他們無法代替您提告
猴子 104-04-25 19:27

大概在去年九月發現先生line裡面有跟女生的對話過於親暱,

但先生當時否認他外遇

到最近我才有他們line的完整內容,

內容互相叫老公老婆、約汽車旅館有房號、還有先生說昨天幫她舔陰唇有沒有舒服、對話裡更承認雙方外遇小三也有家庭)……等,還有一張他們疑似沒穿衣服抱在一起的照片,


最近先生承認小三更說小三比我還要重要,

但否認跟小三性行為


請問1.這樣能提告對方嗎?

        2.會被反告妨礙秘密罪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可以民事刑事一併提告,而您們應想辦法把他們line的對話紀錄截取下來,才有辦法提告,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陳敬人 (陳律師) 104-04-25 21:14

 您好

    LINE的內容 有截圖了嗎

    要把證據蒐集完整 通姦才比較容易成立

    歡迎來電討論

             陳律師 0972367907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4-25 22:3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彙整line對話紀錄及照片等證據資料,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提出刑事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又您提出以上證據之行為不會有妨害秘密罪之問題,您無須過度擔心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4-25 22:50

刑法上之通姦要件須要證明雙方有通姦(性器官結合)之事實,且雙方於行為時知悉自己或相對人是有配偶之人。建議將相關畫面截圖蒐集證據委任律師撰寫告訴狀提告

另外因為先生是有配偶之人,若與異性有過從甚密之情形發生,先生及小三都有可能會有民事侵害配偶權之問題。

1. 按刑法第239條通姦罪,依法明定「有配偶而與人通姦,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其相姦者亦同。」不過,本罪屬告訴乃論,須於6個月內舉發,且非配偶不得告訴。須注意的是,若配偶事前縱容或事後宥恕,則不得提告。所以通姦罪即使不是捉姦在床,但若從其他證據方法中,能達得到上述之有罪判決之確定程度者,仍可成立通姦罪。

2. 按民法第1052條規定第二項、與配偶以外之人合意性交事由,即可具狀訴請離婚同時一併請求子女監護權及定扶養費金額數,如需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用手機Line加入我的ID(q789336)免費通話亦或寫信至q102327955@yahoo.com.tw電子郵件與我們聯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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汶汶 104-04-25 16:49

你好我是賣家 客人惡意不取貨可以提告??

成功機率大嗎?費用需要多少?

我還是學生 謝謝

楊律師 104-04-25 18:46

如何惡意法?

是否可以具體說明?

GIRL 104-04-25 16:02

因為賭博欠的賭債,沒簽下借據也沒簽下本票,對方說有人證可以證明欠款,但是沒有資金互相流動。只有傳訊息問對方什麼時候還錢,對方也一直沒有回答。

請問這樣債主可以因為有人證提告索取欠債嗎?而欠債人被提告的話需要提出是賭債的證據反駁欠債說法嗎?

楊律師 104-04-25 18:50

請對方先舉證你們有借貸合意與交付借貸借款即可

就閣下所述問題,如需專業支援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789336)即可免費通話亦或使用電郵 q102327955@yahoo.com.tw寫信與我們聯繫。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地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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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若有資金流向及人證出來作證,則對方仍可能會勝訴,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4-25 23:1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對方若能證明雙方為借貸合意且亦有交付款項,如收據或匯款紀錄,即有可能成立之,目前可就是否有借貸合意及交付款項部分加以爭執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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異鄉 104-04-25 11:04

您好,

本人在國外開設公司,聘請台灣朋友在國外工作。近日公司會計部門發現一筆2013年底,重複給付的薪資,但是該員已經離職回台。從銀行調出重複給付的收據,也獲得會計事務所的聲明信函,然而該員卻拒絕繳還。

所有合作人員在國外皆為獨立個體公司,以承包性質與本公司合作。給付方式為人員開立商業發票給本司,本司再依據發票金額給付。此員並未依法開立發票請款,因此會計部門提出建議,以訴訟方式向該員提出歸還 溢繳 或者 承包期間全額 款項的要求。

1. 想請問,此種訴訟是否可在國外以及國內兩邊提告,或者只能選擇單邊提告

雙方是外國公司(該員在國外的營業行號) 對上 外國公司 (本公司)。本公司留存所有的給付證據,而據我所知該員在離境之時遺失了存有證據電腦,也就是說目前只有本公司有存根。該員的辯解為,她離境時關閉了銀行帳戶,遺失電腦後也無證據可查詢,所以她無法靠本司單方面說法償還款項。然而請銀行開出證明、會計也出示聲明後,她便避而不見。如果此類官司必須由本公司在國外提出訴訟的話,應該比在台灣提出訴訟容易解決。因為該員欠稅逃稅,不敢入境該國。

2. 前幾天已寄出存證信函,得知昨日對方已經收到。若對方仍無回應,接下來該如何提出告訴?

煩請律師就以上問題詳加解說,謝謝!

非常抱歉,之前較少登入網站,因此漏未回答您的問題,如您目前仍有尋求法律建議之需要,煩請不吝致電與我聯繫,謝謝!!再次向您致歉。
104-04-25 05:25

  經過:

     騙子於遊戲中向我在第三方支付平台中出售遊戲道具,談妥後我以1500T購買該道具,我給了他 我的第三方支付平台的會員編號以便他開專屬賣場,我是買家。

      同時騙子找到了另一個玩家,向他購買1500T的遊戲幣,跟玩家為賣方,騙子給了賣方我的會員編號,賣方便開啟了專屬賣場。

      我見專屬賣場開啟,雖然標題不是我欲購買的遊戲道具而是遊戲幣,但金額一樣又是屬於我的專屬賣場,不疑有他便填妥相關資料,下標付款。

      而此時賣方見賣場已下標付款,便將遊戲幣交給騙子而非我在賣場上所登記資料的ID。

     之後,賣方要我領收,但因我未獲得遊戲幣也未獲得遊戲道具而拒絕領收,問題從此產生。

 

我想請問:

     1.我被妥相關賣場截圖,賣場對話紀錄,及部分遊戲內與騙子的對話(我給騙子我的會員號碼的對話紀錄已被系統吃掉消失了),那我去警局報案該如何報?我要告騙子還是告賣方?

     2.提告之後,若我在高雄報案,騙子住台北,賣家住花蓮,那到時開庭,我台北,花蓮都要接受傳喚到場開庭?

    3.1500小錢而已,要不回無所謂但我想讓騙子付出代價,但我只知道騙子遊戲內的ID,而且還只是一隻一等的小號,想請問各位大大,我究竟在實際應該怎麼做? 亦或在賣場點及領收認賠?

PS.我7.8月就要當兵了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4-26 14:05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原則上是告取得您財物的人。

2、您可以在您附近的派出所製作筆錄,至於實際管轄的法官是被告住所地及行為地(伺服器所在地)

3、遊戲公司還是會有會員註冊資料可供員警查詢。

TACO 104-04-24 16:37

您好

我想詢問近一個月前我被不認識的人因非蓄意傷害導致意外送急診

當下救護車跟警察都有到現場 急診後返家 目前都繼續看中醫及西醫治療

當時影響工作無法上班數日 至現在仍有後遺症

日前有雙方會面至調解委員會調解

我開出希望能賠償醫療費用工作損失、車資、精神損失等兩萬餘元

但對方堅持他非蓄意只願意賠千元紅包

並且在調解過程中不但沒道歉還數度出言「你是腿斷了嗎?還是你不孕?

我為何要賠」以及「你還這麼年輕摔一下會怎樣你紙糊的嗎?」之類的言論及惡劣態度讓本人身心感到極度不適及害怕

最後因對方態度不佳而調解失敗

且自從上次意外除了身體不適外

驚嚇過度還必需看精神科治療失眠等問題 已嚴重影響生活及工作

想請問這樣若第二次和解若仍失敗

1. 直接對他提告可用什麼罪名?勝率大嗎?

2. 對方第二次調解若不出面是否會有任何影響?

3. 是否可加告公然侮辱?

4. 若屆時真的必須出庭除準備當初急診證明、收據、公司請假證明、精神科證明等還需準備什麼呢?

5. 若提告對方選擇不出庭 會有什麼後果?

再煩請專業律師的回覆了 我感到很不安及焦慮

謝謝您們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4-24 18:05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有沒有製作筆錄了?倘若無法和解應該盡速提告

2、代表對方態度惡劣,可以要求高一點的精神慰撫金。

3、尚未達名譽侵害。

4、當初對方傷害您的過程也必須提出相關證據或是證人供審閱。

5、刑事的部份,倘若被告無故不到庭,檢察官可以拘提,拘提不到可以發布通緝

6、建議可以先提告訴,之後再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4-24 23:1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彙整驗傷證據資料,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對對方提出刑事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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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4-04-24 23:2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建議您可先向法院非訟中心聲請核發支付命令,若債務人於收到支付命令後20日內,均未提異議,該支付命令即為確定,您即可以該確定之支付命令向國稅局查閱債務人之財產清單,並進行強制執行之動作;然若對方有異議,法院會通知您繳納裁判費用後,轉入訴訟程序唷!

 

啊城 104-04-24 14:50

104年1月30日晚上八點01分的時候,我的車停在我家對面白色線內

那時正從對面的車道倒車到一半時,我回頭看我的左方時發現看到一台機車距離我已經20~50公尺...當下我立刻停住,讓他先行(原本想說先前進到原本的車道內,結果發現已經來不急了因為她也一直前進)

不料她卻從我的車身給撞下去,因此發生了這筆車禍事件

事後他卻對我提告過失傷害

想請問一下:過失傷害是像他這樣嗎?

親愛的當事人您好: 依據您的留言內容,我無法告訴你,你有無法律上的過失行為。但如果案發當晚,有交通警察來繪製現場圖,你應該會有一份交通事故初步分析表,你可以先參考警察判斷的內容,看你是不是肇事原因,如果是,是肇事主因還是次因。另外,一般車禍案件,受傷的一方告過失傷害是常見的,但法院不見得會認為你有過失
lon 104-04-23 21:17

之前在網路論壇遭受言詞侮辱,提告後現卻收到不起訴處分書,不起訴原因令我不能接受,想繼續上訴提告,不知道有律師願意幫忙嗎?費用如何計算?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應於收到不起訴處分書後,七日內提起再議,否則即會確定,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胡志彬 (阿彬律師) 104-04-23 22:12

1.需收到不起訴處分書後7日內提出再議,否則不起訴處分確定後不易翻案

2.如需委任律師,應提供相關資料及不起訴處分書律師分析,律師費用需與律師詳談(我是胡志彬律師0963470881)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4-23 23:3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須於收到不起訴處分七日內聲請再議,惟是否花費相當之訴訟成本,您應先考慮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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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4-04-23 23:49

可於七日內提出再議並補充再議理由。

王律師 (王律師) 104-04-24 10:19

提起再議,代撰狀兩萬元整,卓參,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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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TR 104-04-23 20:43

我在學校教室內

考試期間攜帶錄音

為了要蒐證班上局部同學的作弊行為

後來有同學指控

說我未經他們的許可錄下他們的交談聲

破壞他們的隱私

對他們造成不愉快的感受

要對我提告

我想請問這樣是否有妨害秘密的刑責?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5-09 17:10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倘若是為了蒐證,且沒有用做其他用途,則不會構成犯罪。

不過有關錄音錄影的行為,在法律上有爭議,應該盡量以其他方式處理。

阿勳 104-04-23 14:50

各位律師你們好

我想請問(我是原告被害者),目前法院開庭進度是,刑事庭部分已經有判決書寄到我們家了,被告為有罪判決,然後由於有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所以目前是在等民事庭開庭,我想請問的是,目前我只有對肇事者提告,但是我現在想到對方是無照駕駛,而且是跟別人借的車,對方的車強制險又過期,那我能不能再跟車主提告因為在刑事庭雙方未達成和解(我方有和解誠意,對方卻拿不出錢),所以我想請問是否能對車主提告?提告的時間點為何?是等法院民事庭開庭通知嗎?有要準備甚麼東西OR要寫那些書狀之類的,請各位律師幫我解惑謝謝。

沈恆 (沈律師) 104-04-23 18:24

您好!

您的損害並不是車主造成的,不能對車主求償。但如果肇事者是未成年人,可以請求其父母連帶賠償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阿勳 104-04-23 19:42
回覆 沈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

您的損害並不是車主造成的,不能對車主求償。但如果肇事者是未成年人,可以 ... (恕刪)

我有去查一下,出借者借車給無駕照之人肇事,屬於違反保護他人法律對受害者造成損害,應負連帶賠償責任,沈律師你的意思是在這並無適用此情況?

米米 104-04-22 20:13

facebook上跟提告人,在消費上溝有糾紛,雙方有漏看訊息導致提告人匯款後沒收到商品,來我facebook個人版頁上留言聳動留言,說我不在出貨要馬放報警等等字眼,讓很多朋友看到紛紛關心這件事情,當時外出用餐接到電話告知

facebook貼人事情,當下太緊張,想馬上陳清事情是夠通上誤會並非要詐欺等等,誤貼在留言下面,私下訊息內容有包含她電話跟地址,誤貼後馬上有自己查看到有誤貼沒塗改也立即修改,後來也有對個資跟公開跟他道歉,對方不接受,堅持要提供給她公道

接下來要什麼做才會比較好  (很煩惱中)

楊律師 104-04-22 21:41

可以line我討論

1.  閣下如需專業支援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789336)即可免費通話亦或使用電郵 q102327955@yahoo.com.tw寫信與我們聯繫。 

2.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地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公理律師事務所、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您好,

      基本上這並不是太嚴重的事情,只要去警局把事情原委說明清楚就可以。個人資料保護法的刑事責任並沒有處罰過失,頂多只有民事責任,到了檢察官那裏檢察官也會要妳們雙方去談和解

米米 104-04-24 17:19

做完筆錄之後會收到傳票嗎?

提告人是在台北,我在南部做筆錄都要跑台北,怕之後開庭都要跑北部,提告人目前也不想跟我聯絡溝通

米米 104-04-25 22:39
回覆 江皇樺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

      基本上這並不是太嚴重的事情, ... (恕刪)

做完筆錄之後會收到傳票嗎?

提告人是在台北,我在南部做筆錄都要跑台北,怕之後開庭都要跑北部,提告人目前也不想跟我聯絡溝通

小樂 104-04-22 15:40

請問2年前因某些因素 拿了客戶開給公司的支票存到我的帳戶.現在老闆寄存證信函內容是要我還4/30還清754800+利息100000+名譽受損500000 如果我沒還 他去提告多久會收到法院通知開庭? 因為對方4/9發現時候給我2天時間還清 我根本沒辦法.我去跟他談了好多次他不讓我分期還說不讓我緩刑一定要我被關.如果真的被判刑會被關多久呢? 所有他開口求償利息名譽受損都要全部付嗎? 如果無法一次還清 法官會判每個月給多少嗎?

阿源 104-04-22 12:06
去年底發生車禍,對方態度消極,所以決定提告,那天去警察局做筆錄時,有向警方表明我方駕駛人及乘客都有受傷都要提出傷害告訴,可是警察只對駕駛人做了筆錄,在筆錄中有寫我方乘客也要提告,這樣就可以了嗎?乘客不用另外做筆錄嗎? 還有六個月的告訴期,是六個月內提出就可以了,還是要等到檢查官起訴才算,前幾天有在網路上一篇文章說:警察局提出告訴,做完筆錄後還會通知對方做筆錄然後在轉送檢查署,如果資料有誤會發回重新調查,這樣一來一往的時間如果超過六個月就無法提告了。 這樣是正確的嗎?不是因該要以提出的時間點為準嗎?
沈恆 (沈律師) 104-04-22 12:32

您好!

只要向警局表明要提告並有紀錄,就是已經提告了,後續不會再有六個月告訴期間逾期的問題。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姜百珊 (姜律師) 104-04-22 12:39

Dear 阿源,

原則上六個月的告訴期間係自犯罪行為時開始起算,並沒有所謂公文往返的時間延遲問題。

至於您要提告過失傷害的話,則原則上被害人都要作筆錄,也就是包括您的副駕駛都要作筆錄才行。另建議您可以先申請車禍現場的初判圖,以利日後談判和解之用。

 

以上意見供參~

MIN 104-04-22 00:28

各位律師

想請問我在遊戲中收到一個陌生人寄的信,連著三封,每封的內容皆是一句髒話(例如:X你媽、X你娘),我不認識他,也不曉得為什麼他會寄信罵我,目前計畫是回信詢問原因,並要求道歉,且告知會採取法律行動,想請問這樣子適當嗎?還是我可以直接提告?

另外如果要提告,因為是私底下信件往來,並不會有第三方看到,想請問該以什麼名義提告?毀謗侮辱還是妨礙名譽?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4-22 12:38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對方寄給您的私人信件不會有構成名譽侵害的問題,倘若有恐嚇或是其他違法行為,才能提告

拜託幫忙 104-04-21 22:32

您好! 因加盟知名餐飲店,日前爆出食安問題, 造成生意下滑,損失,甚至停業  ,加盟店是否可以向總店提出具體賠償?( 食安問題為原物料驗出有害物質,原物料皆由總店供應,加盟店無法隨意更換廠商) 總店未盡到把關責任, 卻推託不是他們的問題,請問如何求償或以什麼名目可以提告 ,而停業這段時間的損失,該如何計算 ??   謝謝 因為很急,拜託懇請幫忙

拜託幫忙 104-04-21 20:43

您好!

加盟知名餐飲店,如果爆出食安問題, 造成生意下滑,損失,  加盟店是否可以向總店提出具體賠償?(合約上註明: 原物料皆由總店取貨,加盟店無法隨意更換廠商)

或以什麼名目可以提告 ,而停業這段時間的損失,該如何計算 ??

 

謝謝 因為很急,拜託懇請幫忙

eunice 104-04-21 16:35

律師您好! 

今年1月24日晚間於萬華某家知名足部按摩店接受足部與全身按摩。經師傅詢問"是否需要踩背"服務,我答應了。但當師傅踩上我右邊的背部第一腳後,我右前胸發出"啪"一聲與刺痛,立即請師傅停止服務。

因為背部疼痛,隔天去醫院檢查,我以為是脊椎受傷,醫生幫我照了X光後發現脊椎沒問題,只是拉傷,要我多休息就好。但後兩天我呼吸非常困難,右胸口疼痛,幾乎無法穿脫衣物,連行動都非常困難,因此又回醫院看了骨科,再次照X光(這次照右胸口),結果鎖骨下方第二根肋骨斷裂。

事後我回商家告知負責人(老闆)這件事情,當下我並無求償之意,因此依照負責人要求指認師傅。但回家想想,因受傷我向公司請了幾天病假,過年也在疼痛中度過,那位師傅與老闆並沒有慰問之意,心裡不甚舒服,因此決定向那位師傅求償我因請假而被扣薪的薪資,加上看醫生實際支付之醫藥費。但因為沒有師傅的名字,該店負責人亦不願告訴我,我也不知道要對象要給誰。負責人希望我原諒他們... 但後來負責人轉達師傅說的話,要我去告她!

我心裡非常不平衡,所以想寄發存證信函給師傅,但沒有該師傅的名字,我可以發給該店家負責人嗎? 希望他們能支付我被扣的薪資,若他們不願意,我可以提告師傅業務過失傷害罪嗎?負責人負連帶責任?其實我不想告負責人,我是對這位師傅非常不諒解。寄發存證信函時,我需要將醫院的診斷書、醫療收據一併附上嗎?我斷裂的肋骨應該癒合了,因為不會痛,但還沒去照X光確認。謝謝您律師~~敬安!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4-21 17:16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已經涉犯業務過失傷害罪,倘若對方拒絕出面,則可以依法提出刑事告訴。

2、民事責任的部份,除了該師傅之外,店家也必須連帶負損害賠償責任

陳敬人 (陳律師) 104-04-21 17:18

您好

    店家也難脫免責任的!

   請參考民法第188條:

受僱人因執行職務,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由僱用人與行為人連帶負損
賠償責任。但選任受僱人及監督其職務之執行,已盡相當之注意或縱加
以相當之注意而仍不免發生損害者,僱用人不負賠償責任
如被害人依前項但書之規定,不能受損害賠償時,法院因其聲請,得斟酌
僱用人與被害人之經濟狀況,令僱用人為全部或一部之損害賠償
僱用人賠償損害時,對於為侵權行為之受僱人,有求償權。

 其他具體問題,歡迎來電討論0972367907

 

                      陳律師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4-21 21:48

刑事部分,建議整理診斷證明等相關資料,提告過失業務傷害,並於提告過程中,與店家及師傅談和解

和解不成,亦可於起訴後,提出附帶民事請求損害賠償,或是繳納裁判金,直接民事起訴。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4-21 21:5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彙整相關診斷證明,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對師傅提出刑事業務過失傷害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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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姜百珊 (姜律師) 104-04-22 18:19

Dear Eunice,

這是業務過失傷害,同曹大律師所言。另由於這是於執行職務時所造成之加害給付,故該店家及負責人亦也須負責。建議您先以律師函催告其給付有單據之部分,若其屆期不清償再連同非財產上損害一併以訴訟方式求償

至於第一家醫院如果未診斷出骨折症狀導致您拖延治療致復健期變長,則該醫院可能亦涉有過失,至少其有未依症狀安排X光檢驗之疏失

以上意見供參。

異鄉 104-04-21 15:48

您好,

本人在國外開設公司,聘請台灣朋友在國外工作

近日公司會計部門發現一筆2013年底,重複給付的薪資,但是該員已經離職回台。

銀行調出重複給付的收據,也獲得會計事務所的聲明信函,然而該員卻拒絕繳還。

所有合作人員在國外皆為獨立個體公司,以承包性質與本公司合作。

給付方式為人員開立商業發票給本司,本司再依據發票金額給付。

此員並未依法開立發票請款,因此會計部門提出建議,

訴訟方式向該員提出歸還 溢繳 或者 在職期間全額 款項的要求。

想請問,此種訴訟是否可在國外以及國內兩邊提告,或者只能選擇單邊提告?在存證信函催討溢繳薪資時,幣別需以台幣表示,或者可以外幣為準?謝謝

 

你與該員的法律爭議,需要先看發生契約關係的主體是誰,例如是該員與台灣公司、或台灣公司與外國公司等,給付的證據資料等之後,才能確認哪個主體有請求權提起給付訴訟。至於提告的法院,如果發生法律關係的主體是台灣的公司且該員在台灣有住所,建議向台灣的法院提起訴訟,以降低後續的出庭、送達費用及時間,並能於得到確定判決後在台灣向該員強制執行。

以上,由於你的案件較為複雜,有不清楚的地方,歡迎到本所網頁留言詢問,本所網址:asfreeagain.blogspot.tw

異鄉 104-04-22 15:48
回覆 陳俊溢律師 的發言內容:

你與該員的法律爭議,需要先看發生契約關係的主體是誰,例如是該員與台灣公司、或台灣公司與外國公司 ... (恕刪)

 謝謝陳律師的回覆。

照您所說,此案的觀點應該是外國公司(該員在國外的營業行號) 對上 外國公司 (本公司)。本公司留存所有的給付證據,而據我所知該員在離境之時遺失了存有證據電腦,也就是說目前只有本公司有存根。該員的辯解為,她離境時關閉了銀行帳戶,遺失電腦後也無證據可查詢,所以她無法靠本司單方面說法償還款項。然而請銀行開出證明、會計也出示聲明後,她便避而不見。如果此類官司必須由本公司在國外提出訴訟的話,應該比在台灣提出訴訟容易解決。因為該員欠稅逃稅,不敢入境該國。煩請陳律師詳加解說,謝謝!

小楊 104-04-21 10:23

律師群 你好

1.請問 因網路買賣對方主張物有瑕疵,因無法提供商品更換,後續消費者明白表示產品不要,要求退回金額。現也已將當初收到之貨款全數退還給消費者,並告知期限寄回商品?若消費者並無在期限內寄回商品,是否可以以侵占提告

2.消費者就惡意另找賣場中商品網頁下標,過一個星期也不見對方進行匯款動作,也不見有任何有購買的告知?是否此買賣契約在此惡意的行為下,仍成立呢? 若成立,賣方單方面要如何解除契約呢(已透過網站系統提出解除契約的請求,但對方不同意取消交易)?

麻煩請撥空指導

謝謝

你的第一段陳述,表示雙方都有解除契約的意思且已經達成合意,你退還了金錢後,對方有退還物品的義務。 你們之間的關係屬於民事契約關係,因為你物已經交付給對方,變成對方所有了,對方不給付僅有民事責任,無法主張刑事侵占罪。民事方面你可以限期要求對方退還,如果對方仍不退還,你可以請求民事的給付遲延損害賠償,如果最後對方物品還是不退還,你可以再請求對方支付債務不履行的損害賠償

你的第二段陳述,你可以通知對方限期履行義務,如到期對方仍不履行,你可以請求給付遲延的損害賠償及告知對方依照民法解除契約

ting 104-04-20 16:21

之前因車禍向對方提告,最終的結果是在簡易庭和解

對方必須要在和解半年後分六期每月10日付我總共十二萬元(全是醫藥費用)

但是時間到了我沒收到款項

於是我寄了存證信函給對方,將我匯款帳戶影本一併寄去後打給對方

對方說月底才有錢進來,到時候會一次匯兩筆給我

結果第二個月10號了,仍然沒收到款項

我已經不想再給對方機會了,之前去法院調解對方就放我3次鴿子

態度還很強硬,之後開庭才又軟化願意和解

結果現在一樣實施拖延戰術。

和解筆錄中法官有幫我打上和解內容:

1.........,如有一期未按期履行,債務視為全部到期。

2.原告其餘請求拋棄。

3.訴訟費用各自負擔。

 

我現在打算要走法律途徑

1.請問我是要去法院聲請強制執行還是支付命令?

2.請問強制執行或支付命令還要再寫狀紙嗎?如要寫狀紙是否如同訴訟?

3.呈上題,請問我可以要求訴訟費用由對方支付嗎?

上次為了告他們向公司請假多次(因他們每次調解前才臨時傳真給法院請假),且訴訟費用也沒想到向他們討...花費了我近一萬的支出...

4.請問強制執行或支付命令後,法院是會通知開庭還是他們會直接對他們有動作,我就不必再出面?

5.採取強制執行或支付命令,真的會收到我應收到的賠償嗎?會不會有被翻盤的可能?

我很擔心還要不斷的跑法院,然後收不到我應有的賠償...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若是要在法庭中和解並有作成和解筆錄,則該和解筆錄即具有執行力,直接聲請強制執行即可,聲請應向法院提出強制執行聲請狀,以為執行,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1.  閣下如需專業支援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789336)即可免費通話亦或使用電郵 q102327955@yahoo.com.tw寫信與我們聯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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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志彬 (阿彬律師) 104-04-20 20:59

1.聲請強制執行

2.強制執行還要再寫狀紙,寫狀紙與訴訟稍有不同

3.可以要求執行費用由對方支付

4.強制執行後,視需要,如執行的財產需要現場查封或有其他需要,法院是會通知到現場或是開庭

5.採取強制執行,如對方有財產,能獲得賠償金額,無財產則拿不到錢,只能再等(我是胡志彬律師0963470881)

 

Jerry 104-04-20 14:07

想請教律師,汽車停自己家門口人行道路上(旁邊是慢車道),某天清晨一台公車因失控打滑,衝撞到我停放人行道汽車,汽車維修部分已經由雙方保險公司處理完,肇事責任區分他7我3.
後續,我要跟此名公車司機求償代步損失與工作損失等....剛開始列出賠償清單傳簡訊給他,不理也不回.後來打給他,說要到區公所調解,結果派的是公司的代表也無權決定任何事項.最後打給他,問他到底有沒有誠意解決事情,對方說沒錢賠就想置之不理.所以想請問版上律師,對付這種無賴我想直接到法院申請民事訴訟賠償請問該準備哪些資料與申請?(車禍分析表已有)

對於該公車客運公司是否也有連帶疏失?可一併提告?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應該將公車公司一併列入,請求負連帶損害賠償責任,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小貓 104-04-20 13:53

律師你好

我是個體戶兼差性質於拍賣網上販售手機配件,去年11月中售出一個手機殼,品牌是較不為人知的,後來在上週收到保智隊通知並已完成筆錄,筆錄之前我急著找廠商和解也付出了一筆龐大的和解金以及得到和解書,製作筆錄時有提供和解書與悔過書附件給檢察官,當初出售時真的不知道這品牌已有註冊商標,拍賣頁面也沒有任何字眼寫出對方的品牌,但照片有拍到包裝,個人也未盡義務上商標網站查詢(對方法務教導如何查詢),個人非常的懊悔與歉意. 目前筆錄已完成並自白賣出去了三個,也告知販售時不知此品牌已侵害到他人的商標. 最近這幾天看完其它商標犯例後,我個人反而更擔心會被檢察官被以知情販售並以集合式犯罪論處.但提告我的廠商與保智隊手上只有一個證物,請問未來開庭時我是否該請律師或是如何回應.個人知錯也應得到處罰,但如果是更加重的刑責我真的不敢想像現在的工作生活未來會變的如何.

商標法於100年8月25日修正公布,於101年7月1日施行,修正前第82條規定:「明知為前條商品而販賣、意圖販賣而陳列、輸出或輸入者,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50,000元以下罰金。」修正為第97條:「明知他人所為之前2條商品而販賣,或意圖販賣而持有、陳列、輸出或輸入者,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 併科新臺幣50,000元以下罰金;透過電子媒體或網路方式為之者,亦同。」其法定刑並未變更,僅增訂意圖販賣而持有之行為態樣,及增列透過電子媒體或網路之行為方式,刑罰實質未更異請閣下謹慎處理,如需專業律師支援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789336)即可免費通話亦或電郵 q102327955@yahoo.com.tw寫信與我聯繫。專業律師免費法律諮詢服務處所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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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恆 (沈律師) 104-04-20 15:46

您好!

如果已經和解應會從輕處罰,建議您可朝緩起訴方向爭取。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小貓 104-04-20 15:51
回覆 沈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 律師

我想請您幫我解開一個疑惑 , 我想要進行認罪協商(已完成和解) ,

筆錄中我是寫"不知情"此商品當初是觸犯商標法 ,

畢竟不是知名品牌 , 但我沒去查證我必須承擔後果(我是真的不知道) ,

屆時開庭我是否要改口說"知情"認罪才能換得認罪協商以便才有機會獲得緩起訴 ?

我怕堅持 "不知情" 的話案件就會被起訴至法院判刑 .

謝謝

 

您好!

如果已經和解應會從輕處罰,建議您可朝緩起訴方向爭取。
... (恕刪)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緩起訴之前提仍需先認罪,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4-20 23:37

建議您,盡量與對方和解,取得對方原諒。

姜百珊 (姜律師) 104-04-20 23:43

Dear 小貓

商標法要構成有罪首先必須您有「明知故意」,本案中除非對方是著名商標或其在台灣設櫃點多,否則您僅有過失仍難以成罪,又商標法之犯罪為告訴乃論,您在與對方和解後應要求其撤告以保障您的權益,若須朝協調談判方向建議可以找律師處理之,尤其是有處理智慧財產權案件律師與對方談判,認罪協商的結果您仍然會留下前科

 

搭波醬 104-04-20 11:29

您好:各位律師,請教我家裡的狀況

我父親因為買了一間法拍屋,認識前任屋主,對方已經有家庭,一位家庭主婦,而對方之後後續跟我爸聯繫一直在畫大餅說做投資,我爸已經因此賣掉老家賠了很多,到現在執迷不悟的原因可能也是不甘心希望可以拿回本,也一直跟我們兄弟姊妹借錢去投資,雖然一次都是小金額幾千幾萬,但是累積了1X年了

而對方騙子因為只跟我爸聯繫,所以甚麼證據或線索都沒留下,都是透過我爸再拿錢,就算問相關投資資料,也都是爸爸含糊帶過,親情攻勢,說甚麼香港哪邊要匯率轉帳之類的,公司需要甚麼甚麼瓶罐封箱資金的子理由,這次他又提出要錢了,而我也這次詢問公司名稱跟住址,我爸請我打給女騙子,而對方也是含糊帶過不敢說清楚,我爸就提說他知道的資訊甚麼香奈兒公司要來設廠,投資幾千億,位址在台中后里友達光電,說他們要倒了要買下他們的廠,只是招牌還沒換
這次有實質訊息,我與朋友真的到現場去看也與警衛確認,友達警衛也說公司是沒有問題狀況,化妝品部分更不可能,當下請第三方(我朋友)撥電話,對方卻卻不敢承認自己名字,尋問相關事項,卻不敢多說,連忙掛電話,而不到5分鐘,我爸又來電說女騙子說,主管說友達還沒過戶給他們所以才查詢不到

這種等級的騙術用常理想都不可能,但是因為我爸投資了一大筆錢了,他不敢相信謊言,相選擇信女騙子到底

我們救助過警察,他說受害方不提告我們無計可施,但是我們家庭整個都是被受害者,請問到底有沒有其他方式可以對這個女騙子有任何法律制裁?如果可以,我應該準備什麼資料,可以証明,謝謝各位幫忙!

沈恆 (沈律師) 104-04-20 12:54

您好!

如果您父親不願意提出告訴,可由母親獨立提告訴;另外,詐欺並非告訴乃論之罪,任何人也都可以告發犯罪。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4-20 23:40

建議您與家人蒐集相關證據,並自行或委任律師撰寫書狀向地檢署提告唷。 

另外,待檢察官起訴後,告訴人可提出附帶民事請求損害賠償

當然,也可以在偵查過程中,於對方和解,並約定和解金。

小Q 104-04-20 10:44

律師您好

本人在職場上被同事S性騷擾 同事S半年間陸續趁辦公室無人在,以手觸摸我的頭耳肩背手腰 玩弄本人耳朵,以手摟肩,撫摸背部,摟腰,甚至緊握我的手 原先擔心失去工作,故忍耐度日, 上個月同事S又趁大家不在辦公室,來我的個人座位玩弄本人耳朵並摸我的頭與肩 還將他的臉非常靠近的在我臉邊 阻止沒有效用,本人因身心理皆以達到忍受極限,因此已有到警局報案 公司目前將他處已離職,但礙於需要交接,將於月底才會離開公司 上週本人因為還與他處於同一空間,心理承受極大壓力以及委屈 已經前往精神科進行焦慮與憂鬱症治療,為此已經斷續向公司請假有半個月 我也沒有任何證據可以證明他對我觸摸 但我有主管的太太發訊息給我的相關資訊 以及 本人向公司申訴過程中與主管的錄音 在主管與同事S約談過程中 同事S有向我的主管承認我所申訴的所有觸摸過程屬實 然而公司要求對方寫了一份道歉函給我, 但是道歉函中他完全沒有提及他對我所有相關觸摸的字句 他只是認為自己那些都是過度熱情嬉鬧的互動舉止, 然而因為他對我所做的觸摸並非碰觸重要部位, 請問如果我提告能對他有處分或是賠償嗎?

您好:

1.對方對您的行為恐涉嫌觸犯性騷擾防治法第二十五條及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條強制猥褻罪,因性騷擾防治法屬告訴乃論,您必須在受害時間發生後六個月內必須提出告訴。而強制猥褻罪屬非告訴乃論,即使超過六個月依然可以提告,但成立要件較為嚴苛。

2.依您所述,您可向公司調閱有無錄影畫面、對方向主管承認的錄音或相關證明文件,甚至主管皆可做為人證,除刑事方面,您亦可向對方提起民事賠償。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咨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