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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力球 104-02-11 15:34

您好~

我有工作上的疑問~公司庫存短少,倉儲人員須負賠償責任嗎?前提是公司並無固定的盤點制度,只有零星的盤點,最近一次完整的大盤點也已是前年底去年初的時候了(印象中這樣的盤點公司也只做了2次,我到職八年...),做過倉儲都知道有庫存而且每天貨物都在進出,固定的盤點制度是必需的,而我們公司不想關帳做徹底的盤點又一直要求庫存要準確,根本自相矛盾!!雖然曾經建議公司成立盤點制度,但最後都不了了之...另又成立一個庫存缺貨倉,並要求會計列出短少庫存的總金額,但都未經過正式的盤點及查帳!!如果公司真要倉儲人員賠償這樣合理合法嗎??如果真要賠償~以倉儲的薪資根本就賠不完...

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除非公司能夠證明庫存確實有短少,且短少原因是您們所造成,否則要求倉儲人員負賠償責任,並不公平,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蘇文俊/蘇文斌律師回答

您好        

倘若公司無法證明原本的貨品有短少

抑或你們有任何侵占或據為己有之狀況

公司都不能向你們求償

 

 

歡迎來信詢問或到網站留言(上網搜尋蘇文俊律師

 
PS:蘇律師回答以實戰策略、增加談判籌碼、收集證據為主,基本程序回答較少,請多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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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魏克仁律師關心您的權益!

對方要要求你賠償,必須要證明你有對於倉管工作債務不履行的問題,或是證明你符合侵權行為的要件,這部分就要看對方提出什麼樣的事證來主張,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2-11 22:5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公司不論是欲對您提出民事刑事訴訟,均需具有關證據,若無證據,即使對您提告,亦不會成立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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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inyin 104-02-11 02:43

我在臉書被罵瘋子
對方在動態上標記我的名字罵我瘋子以及私訊也罵我瘋子
我可以告他刑事民事賠償嗎?
這算不算公然侮辱毀謗

如果其他人也看的到對方的辱罵,那是公然侮辱,可具狀向地檢署提告,之後提出附帶民事賠償,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2-11 22:45

可以蒐集相關證據向對方提告唷! 

阿翔 104-02-10 23:11

事情經過是這樣的我在8591寶物交易網站上購買了共5800台幣的遊戲幣

結果在約一個月後被遊戲公司已涉嫌詐欺停權帳號,且回收遊戲幣(都有證據),當日直接去警察局報案告當事人詐欺

過了一年今天收到判決書,結果是不起訴處分,因為對方是把兩個銀行帳戶以及8591帳戶借給朋友(判決書寫是朋友關係),供稱完全不知情,他的朋友因為多項網路詐欺案件也正在被通緝中,但是判決給予人頭戶不予起訴的處分。

請問有什麼方式可以告他們,因為買了5800的遊戲幣竟然連賠償也沒有判,結果對方還得到不起訴處分,那這樣是不是只要把帳號借給通緝犯,他騙人家的錢,結果人頭戶都不用負責任?

小弟不太懂法律 感謝你們~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2-11 20:56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您認為不起訴不合理,只能聲請再議,再議是法律攻防,建議應該委請律師協助。

2、倘若無法推翻不起訴,則只能向該遭通緝之人請求賠償

mayday 104-02-10 22:12

法院判決(二審)必須支付對方賠償

已有簡訊協調以分期付款方式支付金額

但是怕對方反反覆覆 隨意獅子大開口

能請律師或是較中立的人士見證

白紙黑紙寫下證明嗎

 

一、要看二審的決定是什麼。

二、如果只是把和解當成是量刑條件,而且二審已經判決確定不能再上訴,那麼後續也只剩民事糾葛,已經和解的話依法就會取代原來的法律關係。只要能證明和解關係存在[不要式,所以錄音也行,簡訊也行] 。你有權利要求對方依和解條件走,而且你並沒有義務同意對方單面更改和解條件。

三、如果二審是把你要給對方錢當成是緩刑條件,而對方同意分期後又反悔…可以的話還是找人借一筆完整的錢給他,再慢慢還給那個人。不然如果對方寫個狀要求撤銷緩刑之類的,你會麻煩到爆還要找律師解半天。

以上,希望有幫到你。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0228717475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2-10 22:2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關於支付方式,您可使用銀行匯款,留下匯款紀錄,避免日後有所爭執。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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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yday 104-02-10 22:34
回覆 楊俊鑫律師 的發言內容:

一、要看二審的決定是什麼。

二、如果只是把和解當成是量刑條件,而且二審已經判決 ... (恕刪)

和解書是在非自願逼迫情況下所簽下

但是法官認定已是成年人 應有能力判斷該不該簽

法官對於對方及友人的恐嚇惡言相向

揚言要讓公司無法經營  找媒體 找記者 警察

法官對我的證詞不採信 認為對方有理

在二審判決 我必須支付對方金額

雖然非常不服判決結果

可是事實如此 只好接受這結果

但對方一再打電話強調 判決結果就是這樣

認為他的惡言相向沒有錯 他有理

為了避免對方反反覆覆

還是白紙黑字清楚明確些

所以 找律師 或是立場中立的人士見證比較好

 

 

怎麼沒在訴訟中主張要分期給付? 是可以再針對分期部分做約定,由律師擬協議書並見證後,再做公證,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建議可以聲請調解來解決,若調解成立即與確定判決具有同一效力,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mayday 104-02-11 13:45

當初糾紛 對方帶友人到公司理論  惡言相向  我也針對誤會作解釋 並且向對方還有友人道歉  但對方執意要公司將我解聘  公司怕事 向對方談和解 並擬定和解書  但是我因為工作關係無法在場  和解內容都是公司還有對方跟友人談論 我完全不在場  後來還要求支付賠償金額10多萬 非常無理的要求  我也向對方表明 無法負擔這比筆費用 對方友人表示 不關她的事  要我自己想辦法  在被迫情況下 簽下和解書 在這當中 公司並無表明不妥  主管還當起見證人  在未經過我同意之下 把身份證影本給對方  令我非常害怕     對方ㄧ再反覆ㄧ下說要撕掉和解書 ㄧ下又說要我賠償   私下用通訊軟體要約出來談  還找立委打電話 說  錢先付給她  她之後會還給我  最後找了媒體 強調她單親很辛苦可憐被欺負種種行為就是為了要賠償金    但是法院在ㄧ審二審的判決都認定對方行為並無不妥   這樣的結果我非常不服氣  難道這樣的人就可以好過嗎  

 

蘇文俊/蘇文斌律師回答

您好        

如果有協調的話

必須要從簡訊能證明對方同意你分期

否則建議你約對方出來白紙黑字簽立契約並找律師見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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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02-10 21:36

律師你好,我租一年合約套房,目前租了半年。電視機壞掉、水龍頭故障卻不處裡該怎麼辦?

租屋處地板無故爆裂,被強制搬到其他地方,是否可以要求賠償?

如何証明房東有繳交租屋所得稅?

下半月的房租已告知房東2月底3月初才可繳,合約上也未簽訂繳費日起,房東卻頻頻催繳。若回租屋處時房間遭反鎖或移動,該如何處理?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2-10 22:44

可以要求房東修繕,若房東拒不修繕,可以自己先修並從租金中扣除。

鍾孟杰 (鍾律師) 104-02-11 22:44

1. 同上顏大律師所述,又若是房屋以不堪居住或危及安全健康,亦得終止租約

2. 即便屋主對房屋所有權,也不可任意進入房客屋內,您可拍照存證並提出告訴。

May 104-02-10 21:21

一、背景說明

當事人為醫師,與診所簽訂2年契約,若醫師提早解約則需賠償2個月薪資

二、合約內容

1.乙方(醫師)需遵照合約工作期滿2年,乙方每周上班時段為6診,每月投保薪資XXX元,享勞健保,勞退6%,全勤XXX元,診察費XXX元,院務推廣獎勵XXX元及專業加給XXX元,薪資實報實銷,內科自費及產品獎金另計。(以上薪資加總起來與當初面試時談的薪資是一致的)

2.若乙方欲提前終止契約,或未履行本契約,需補償甲方損失,則乙方須賠償甲方2個月薪資合計新台幣XXXX元。(此處違約金也是與上述薪資加總相符)

三、爭議點

1.該診所自始未替當事人投保勞健保,亦無提撥6%勞退,103年底健保局查獲後加保健保,但仍舊沒保勞保

2.當事人上班已滿1年5個月,皆是獲得上述合約薪資加總,但104年1月份起,診所片面取消全勤、院務推廣及專業加給等薪資,診所主張該項目為"獎金"非"薪資",診所覺得該給才給,但這與我方認知的合約內容及過去一年半領得的薪資不同,且違約金計算亦是以薪資加總計算,我們認為所有金額加總才是應得薪資

四、請教

1.診所未替醫生投保勞保,而合約確有簽,我方是否可主張診所違約?

2.診所是否可以扭曲契約文字文義,片面苛扣薪資?是否已經違約?我方是否可以主張診所違約?

3.若綜合上述條件,我方是否可以提前解約並且不需負擔違約金?

麻煩專業的律師可以給我們一點意見,非常感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2-11 20:52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醫生不適用勞動基準法,因此僅能基於合約關係主張。

2、對方違約的部分,您可以請求損害賠償。除非合約有約定可以解約,否則無法任意解約

陳小姐 104-02-10 21:10

我的身分,是已經退租完成的前房客.

租屋期間,房東已經多次因為神來一筆而對我進行精神上莫名的騷擾.

由於不堪其擾,所以在租約到期後退租並在交還屋子時,依契約內的附加規定,做好了房屋修繕及飼養寵物的消毒清潔清掃.也在租約到期隔天將鑰匙交回給房東.

房屋的新任房客在我交出鑰匙後的兩天內入住,

房東先以修繕問題,讓新房客房屋做了第一次的修繕,且將這費用扣在尚未歸還給我的押金內,只有口頭及手機訊息告知,並無提供任何與此支出的相關收費依據.

在交回鑰匙後的一周,我拿回了我的押金.(已被扣修繕款卻沒有任何收據的兩個月押金)

現在,房東又因為新房客認為水管管線不通(因為30年屋齡,管線老舊所以水管排水較慢,而被說成阻塞不通)而要求已退租完成的我支付通水管的費用.

在第一時間得到這通知時,我有事著跟房東溝通管線的問題,因為這在我居住時就有了,但因為老房子偶有這樣的問題,只是排水速度慢而非阻塞,所以我沒有特別在意.也請房東轉告新房客處理方式,但新任房客要求房東需做這方面的保養,而房東因我不願意支付費用,而開始對我的人格及飼養寵物的方式開始進行"自我想像性的"語言攻擊及騷擾.(我有潔癖,也養貓,所以簽約時有請房東租約上備註這點自保.房東也同意備註並限制飼養的貓口數)

由於先前在鑰匙已歸還但押金未退回時,我已經被扣了一筆修繕費用.而且沒有收據.現在房客在我退租歸還鑰匙後次日簽約入住,算起來也已超過一周以上,房東依然有權利要求前房客的我支付新房客要求的任何租屋修繕費用嗎??(目前狀況押金已退還,租約103年1月23日~104年1月23日也到期中止了,雙方並無簽訂任何退租後我方需修繕賠償契約.)

我明白已退租完成後,房東是沒權利要求前房客做任何事.只是房東是個思維邏輯較反覆無常且情緒化之人,又會把任何須修繕的過錯推到我所飼養的寵物身上.已經多次被騷擾,包括租屋期間內.但這次又被要求要支付莫名款項,已經造成精神上的迫害了,每每收到神來一筆的訊息,我都會不自覺的焦慮,無法吃飯更無法安眠...有時嚴重時會情緒恐慌個好幾天...所以想請問專業的律師大德,在租賃契約的法規上,有沒有相關的條款可以限制房東對我做這樣的要求.且在無任何但書下.

謝謝善心的律師大德回覆.

一、房東簡訊給你無非就是要搜證,看你會不會承認這些東西是你或是你的寵物造成的。

二、所以你自己要小心謹慎的回應。

三、除非房東舉證證明[一]租賃標的物及所附設備有損害。[二]這些損害是你造成的而有因果關係。否則你不用擔心太多。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0228717475

陳小姐 104-02-10 23:24
回覆 楊俊鑫律師 的發言內容:

一、房東簡訊給你無非就是要搜證,看你會不會承認這些東西是你或是你的寵物造成的。

< ... (恕刪)

謝謝楊大律師的回覆,但有幾點我也些困惑...

一、房東簡訊給你無非就是要搜證,看你會不會承認這些東西是你或是你的寵物造成的。

=>我已經多次闡述自己租屋期間對於屋況的愛惜,但房東依然避重就輕(應該說是充耳不聞)的傳訊息來要求我支付款項.且口氣時好時差.(差的時候就是直接攻擊人格).因為我已經在退租時為了好聚好散,無條件賠償過一次了,現在又被要求這樣,我應該要一值回應嗎?能不能就不予回應呢??(明明已經說得非常清楚了,但卻得不停的鬼打牆重複一樣的話給房東...)

三、除非房東舉證證明[一]租賃標的物及所附設備有損害。[二]這些損害是你造成的而有因果關係。否則你不用擔心太多。

=>"這次"房東要求的是賠償通水管管線的費用,但我已經在訊息中講明管線在我使用時的狀況,該管線不是因為阻塞完全不通,而是因為屋況老舊陳年的汙垢所造成的排水較緩慢,只是新房客執意要通水管,也從管線中取出"超微量"的毛髮,堅持就是我的寵物毛髮所造成阻塞.(照片為佐,從直徑約3~4公分的塑膠水管中,所取出的寵物毛髮量擰乾後完全不足直徑0.5公分的圓形體積)我只在那邊住一年,該排水孔也只作為洗衣機排水用途.並不是主要日常高頻率的清潔排水孔洞,有跟房東說明在我居住時排水孔就是這樣在排水了,不會完全不通,只是要多花幾分鐘排乾積水而已.這跟新房客給的照片加上敘述,依常理推斷根本不可能阻塞.所以如果以楊大律師您說除非房東舉證證明"租賃標的物及所附設備有損害",我上述這些,有可能將房東的指控成立嗎?

我不是很清楚所謂"這些損害是你造成的而有因果關係"這句話.因為在我入住時這狀況就在了,我只是認為水管是"能用"的,並沒有"損壞到完全無法使用"所以沒有特別跟房東說...

剛剛,房東又傳圖片來了,我被騷擾的身心俱疲...請問我該訴諸法律行動嗎?還是置之不理即可??

況且房東是檢查完屋況後才將房屋出租,出租後隔了兩周才告知我這件事,難道這中間使用重疊的部分現任房客沒有責任嗎??(超誠心發問)

排水管線若是因為經年累月的使用,必須定期修護保養,這並非全權是前房客責任.我很執意這一點,因為屋齡老舊勢必會有這樣的問題存在,怎能全怪罪到選擇對老房子包容的前房客身上??

謝謝楊大律師及其他善德律師的回覆...

長謚 104-02-10 20:17

我老婆在網路上開拍賣群組,昨天有位買家在令外一個群組問衣服款式,我老婆  看到這位買家的詢問,因此把這位買家加入好友,幫住這位買家,結果達不到此買家的要求,此買家卻在我老婆的群組把所有的買家加為好友,造成其他買家的困擾,有些買家紛紛的向我老婆反應,有些買家因此心情不愉快而退出群組,影響群組的生意,此買家也有加我好友,後來我私訊這位買家..

我:你是在亂加殺小?

我:你是在跟我老婆灰殺小?

我:沒辦法貨到付款你是想怎樣?

我:想上新聞還是被肉搜?

我:在沒品一點就叫你出來洗門風

買家:殺小

買家:你老婆哪位阿

買家:講話阿

買家:阿不是很慶

買家:幹伶娘

然後這位買家把我跟他的聊天內容截圖po在臉書,另外附加文字,之後我截圖下來這位買家就把po文刪掉了

 

請問:

這位買家是否構成侮辱罪?

這位買家也針對我的言語要告我會成立嗎?

這位買家影響我老婆的群組生意是否可求賠償

這位買家用三字經罵我讓我身心受瘡是否可求賠償

這位買家把我和他的聊天內容截圖po在臉書是否可以告這位買家毀謗?是否可求精神賠償

請各位律師朋友幫幫我,我自己本身工作月收入不多,有老婆跟兩個小孩要養,老婆都在家故小孩都沒工作,前幾天才收到朋友介紹的批發廠,準備開群組賣流行服裝,前天才開賣,昨天卻遭到這位買家的騷擾,嚴重影響生意及名譽

所有的事情經過有證人可以作人證,聊天記錄沒刪除並且都有截圖作物證,請各位幫忙,謝謝

Daralis 104-02-10 15:54
事情是約在103年11月28日 早上大約8:00我和男友在一條熱鬧的三岔路,買完飲料我直接要走到對街的攤販,已經過雙黃線,此時一台機車逆(此時紅綠燈號誌並未開啟)向行駛朝我左側撞上,我就倒地了。對方是一位歐巴桑,當下歐巴桑馬上利落的牽起自己的機車並且一直對我大聲呵責妳走路不看路啊! (一直跳針)隋之離去 ,對方老公一到警察局馬上對我態度差並大聲說道:啊妳有很嚴重嗎?(又跳針三次)並且由Xxx助理 陪同,當事人沒來,隋之又不知是鄉長還里長也馬上來關心事情,接著我正在做筆錄,某某某議員打來關心,員警電話中回覆:應該大概六七千元可以解決! 所以我告她肇事逃逸過失傷害
肇事者撞了我之後馬上離去,警察說她在撞了我之後又在別的地方發生車禍,此次聽說她手腳骨折等等…可能需要住院一陣子,但家屬也沒關心,肇事者女兒只跟員警要了我的電話,直到104/1/29才與我聯絡要求出來簽和解,要我帶就醫證明收據。

我想請問該要求多少賠償?希望可以要求停薪損失跟精神賠償!但是由於我是在服飾店工作,是領現金,沒有薪資條,而我的左手只要搬重、激烈運動就會開始痛(拉傷這種很容易造成以後運動的問題,對於興趣是跳舞的人是種折磨),雖然我當下只有擦傷、左手拉傷,醫院診斷證明也只寫這樣,但是對方全家人態度都讓我很不舒服,肇事者女兒的態度也讓我很無言(說明車禍過程後,她竟然說…妳也知道嘛,老人家比較怎樣怎樣………態度跟她爸媽很像)
鍾孟杰 (鍾律師) 104-02-10 16:08

醫藥費外,工作損失部分您可請工作的店開立在職證明、薪資證明以及因傷無法工作的相關證明,此外,也可以請求慰撫金,您若是認為對方和解態度不佳,不妨可在慰撫金部分多下點功夫。

ca 104-02-09 14:58

傷害罪的附民官司
法院判決出來了
是小額民事判決  (對方辯論未到場, 法官准由其一造辯論而為判決)
今天家裡和我說收到被告上訴
上訴狀裡面理由寫說=====================================

[法院的通知他至始至終都沒收到]
[法官判給我的精神賠償,他上訴書狀說 我之後還是每天快樂的上班

何來精神痛苦]

[我有因傷請假兩天過,但他上訴狀胡扯說我沒有請假=============================

我想請教

判決書上面說

(對於小額程序之第一審裁判上訴或抗告,非以其違背法令為理由,不得為之)

我想問一下,他的上訴理由,法官會接受嗎? 這樣算是有違背法令嗎?

那我還要再開庭一次嗎?

請問收到他的上訴,我要去法院寫回應他上訴的書狀(如答辯狀)嗎?
拜託幫幫我
謝謝....

一、送達部分會是個問題,這部分非你所能左右。

二、還是寫個狀回應一下吧,對方寫到(送達)就可能有找律師了。民事訴訟採辯論主義不能放著不管呀。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 0228717475

mayday 104-02-09 14:51

與人有糾紛 在被逼迫情況下簽下和解

但法院判需支付賠償

與對方協調分期支付 對方不願意

該怎麼處理?

可以民事訴訟撤銷原來的和解,但要看你有什麼事證可供使用,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mayday 104-02-09 15:09
回覆 黃志樑律師 的發言內容:

可以民事訴訟撤銷原來的和解,但要看你有什麼事證可供使用,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已經二審判決

 需支付對方費用

原因是已是成年人

但法官對於對方找朋友恐嚇脅迫證詞沒有採信

這個判決結果我非常不服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若是金額未超過150萬元,則二審判決即會確定,後續對方可能會聲請強制執行,所以若您對二審判決不服,應審視是否有提起再審之事由,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mayday 104-02-09 22:18
回覆 謝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若是金額未超過150萬元,則二審判決即會確定,後 ... (恕刪)

 對方當時找朋友到公司解決問題

 惡言相向 揚言讓公司無法經營的話語

說找媒體 找警察 有力人士來處理

法官並沒有採信我的證詞

對方這樣做都合理 沒有錯嗎

判賠結果如此 很不服阿

跟對方提出分期付款方式 對方不接受

那要怎麼處理

 

Evan 104-02-09 11:36

各位律師 您好

                  因目前大樓外牆屋瓦會掉落,但又因為沒有管委會(曾有過但目前已停滯,且資金流向皆不明),目前計有20戶,有19戶同意自行找工程單位估價平均分攤,但有一戶不同意堅決要找原始建商賠償(屋齡20年),及管委會出面處理,否則一分錢都不出,請問這該如何處理?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可以先修繕後,再向該住戶請求不當得利,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鍾孟杰 (鍾律師) 104-02-09 22:20

這種情形已經符合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的同意比例,但慎重起見,仍以召開一次正式區權大會,並由住戶決議。費用則是由公基金或是住戶按持分比分攤,因此若是經區權會議同意,反對住戶仍有義務支出修繕費。

香草咖啡 104-02-09 10:21

Dear 律師們:

敘述:本人購買物品(七萬元),.賣方為劉先生要求本人匯入林女士帳戶,但無收到貨品,經提告後,劉先生以普通詐欺判刑。(查劉先生與林女士之間有借貸關係,劉先生是利用我的錢償還林女士,所以才會提供林女士的帳戶)

問題:

1.請問民事賠償部分,我該向劉先生提告還是林女士?因為林女士確實有收到我的錢(不當得利),而劉先生是欺騙(詐欺)我的人?

2.確定對象後,請問可向法院聲請支付命令?

 

以上,謝謝!

您好:

1. 您可向兩人都請求民事賠償,依民法第185條「共同侵權行為責任」規定,數人共同不法侵害他人權利,連帶負損害賠償責任,因此若林女士明知該筆款項來自於詐欺,即可認定為共同侵權行為的「幫助人」,應負起連帶賠償責任。您後續可依民法第184條第1項規定「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負損害賠償責任。」向民事庭提起「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

2.您提告民事訴訟獲得勝訴後,即可去聲請強制執行去聲請強制執行,查封對方名下財產清償當初被騙的金錢。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咨詢。

 

小燕 104-02-09 09:39

請問各位律師...

去年11月份保智大隊來家裡搜犯罪物品,並無查到任何犯罪物品

,但也依照警察指示要求做筆錄....之後等地檢署開偵查庭.....今年

1/3也依照指示去嘉義地檢署開完偵查庭.....至今2/6收到地方法院

要求2/13需開庭並收到(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起訴狀)廠商要求賠償10萬.

 

當初只想賺些奶粉尿布錢..選擇在家裡做網拍...減輕家裡的開銷...卻真的不知道賣的商品會觸犯商標權,第一次觸犯刑事我的心裡真的很難過很害怕...我有兩個小孩要養....目前都自己顧..家裡長輩年紀大了...無法細心照顧小孩...也因為只有先生一個人養家....一個月收入不多...2/13要與廠商和解,我該如何做是對我有利的,十萬塊對我家來說負擔真的很重...希望律師可以給我一些意見.謝謝

您好:因為民事和解的金額會依賴商品本身價值、您販售的數量及經濟狀況背景衡量,若您認為價格真的太高,可提出經濟狀況不佳的證明,如低收入戶證明或年收入等文件,並說明商品價格與和解金額相差甚遠,以向對方要求降低和解金額。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咨詢。

 

李先生 104-02-09 00:49

各位律師您好

想請問,因日前因為車禍事件刑事已經移轉民事,在檢察官起訴後,有訴請附帶民事賠償,但因為事後費用尚無法明確,現在已經移往民事庭(尚未開庭通知)

想請問刑事附帶民事追加訴之聲明狀,是否因為已經移轉民事就所增加的金額必須繳交仲裁費?

另膳本部分是否一定要送訴狀當天同時寄給對照,隔天再寄可以嗎? 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2-10 13:49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原則上,移送過去之後才追加的範圍,必須繳交裁判費

2、不用同一天寄送,但是不要拖太久,且必須確保對方有收到。

aking 104-02-08 21:13

停等紅燈,被無照的撞到,可以找車主理賠嗎?(雙方無人受傷)

1/31我車在停等紅燈,被同車道後方追撞,雙方無任何人受傷,對方原本是說,不要報案,修多少錢,他全部幫我們出,因為他是權利車。不過當天已報案,且有開立三聯單,對方強硬說,那我一毛錢也拿不到~ 現在我的做法是,對對方駕駛申請調解要求賠償~ 不過對方看地來是小混混,意思就是不給了。請問:對方是無照駕駛,我能對車主提出連帶賠償責任嗎? 因為我車沒有投保車碰車,只有保第三責任車損部份~ 保險公司說,那無法申請理賠,因為後車負完全責任。那之後的調解提告都要我自已跑了嗎??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2-08 23:2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車禍事故發生後,可向警方聲請車禍事故初步判定表,並依初判表中之肇事責任分析作為初步之基準,與對方談論和解事宜。

另外,若您有受傷且對方有過失,可以提告刑事過失傷害。又若雙方皆未受傷,且對方有肇事責任,且您受有損害,仍得向對方請求損害賠償

aking 104-02-08 23:46
回覆 顏寧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車禍事故發生後,可向警方聲請車禍事故初步判定表,並依初判表中之肇事責任分析 ... (恕刪)

我能對車主提出連帶賠償責任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2-08 23:5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車主非駕駛人即非侵權行為人,無法請求車主理賠,您僅可請求駕駛人理賠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aking 104-02-12 16:54

再請問,所以車主借車給駕駛,無盡查證責任,不過因人員沒有損傷,所以沒有任何責任呢?

謝謝回覆,因為目前駕駛完全不理~不打算賠!

yinyin 104-02-08 19:53

我再臉書原本加入一個社團叫QQ廚房
因為昨天一些不合我退出社團
之後我逛到該社團版主的臉書
他發了一則動態   我回應少在那邊裝
他私訊我罵我瘋子   還說有病就去看醫生
她也在該動態回應我 又罵了瘋子有病就去看醫生
的確我是有憂鬱症   但不是瘋子 她也沒資格罵我瘋子
害得我整晚失眠心情不好很想死   
請問我可以告她刑事民事賠償嗎?
我只是一個單親媽媽 被拋棄現在還要被一個外人羞辱
請問我要怎麼提告  贏的勝算大不大
將來開庭打官司我需要花到錢嗎?
麻煩你們幫我 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2-08 23:5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彙整相關證據資料,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對對方提出刑事告訴,惟須考量您之訴訟成本,是否合算。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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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inyin 104-02-09 00:16

請問  如果不委任律師我有別的方法提告嗎? 

紋賢 104-02-08 00:05

您好~

不好意思打擾,有幾件事想請教,我詳細說明經過.

我的車子為納智捷MPV,購買剛滿兩年.

我於2/7(六)下午北投這裡,行經承德路往大度路旁的加油站進去排隊洗車,

結果在排隊的期間被後車撞擊...

當下我立刻拍照存證,也報警請警察前來.

不過因警察前來的時間緩慢,加油站的站長請我們先移車至旁邊.

移至旁邊過後也等了許多未見到警察前來.

肇事者說明願意賠償.要一同跟我前往原廠請原廠報價.

原廠初估後報價為三萬八千,肇事者說明價格過於昂貴......

之後警察也來到了原廠詢問了我跟肇事者的事情經過.

就看到警察拿出相機拍照事故車並錄影,詢問肇事者是否願賠償,肇事者說明會賠償.

之後我這裡就請原廠先盡速趕快把車子修復.

原廠說明要七個工作天完成.

這裡我有幾個疑問想請教.....

1.我可以體諒肇事者身上沒帶這麼多錢.

那想問說星期一或二時,可以電話跟肇事者說明來原廠付款了嗎?

還是要等到原廠完全修復了再付款

2.若肇事者不願意付款,我該如何處理呢?

補充說明:對方未保險,而我只保任意險(財險及傷害險)

謝謝

 

一、保險公司部分可聯絡請其協助。

二、並沒有要修好才請求,可先請求對方給付。

三、若要和解也行,畢竟進入訴訟後對方可答辯零件部分折舊的問題,也可能答辯你與有過失並主張抵銷。

四、若和解調解不成,可考慮以支付命令或起訴的方式處理。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

姜百珊 (姜律師) 104-02-08 17:26

Dear 紋賢,

您好,我國關於損害賠償之原理是「回復原狀」,若無回復原狀可能時始以金錢給付之。而關於您詢問的內容,由於您是前車,被後車追撞,原則上應由後車賠前車,所以您可以將車子修好後或修車前將估價單寄給它請其照價給付。但如果您的車齡只有兩年,原則上還是可以請修車公司用新的零件替換之,若對方執意不賠,則只能請求侵權行為之損害賠償請求權。以上答覆希望您滿意,謝謝!

姜百珊律師

AliceM 104-02-07 22:32
我爸爸在1/31被一台汽車撞到,當時我爸爸騎摩托車直行,對方開車雙黃線迴轉撞到我爸爸。當時對方下車很有禮貌的帶我爸爸去醫院,付了醫療費用,留下雙方連絡資訊還說會幫我爸爸修理摩托車。過了兩天對方卻打電話給我爸爸說他修車費用很貴要2萬6,說要我爸爸賠償他。我爸爸是老實人當下沒報警,後來有請里長陪同去調監視器畫面,還好有調到畫面,向派出所備案。 請問這樣的處理方式可以嗎?還有救嗎? 不知道為什麼開車的人這麼壞心,還虧我爸爸太老實。我爸爸因為這樣都不能上班了?? 請問怎麼辦
沈恆 (沈律師) 104-02-08 15:05

您好!

既然有監視器畫面,可以向警察提出過失傷害罪告訴,刑事起訴後再附帶民事訴訟請求醫藥費、修車費及精神賠償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直接提出過失傷害告訴,以免夜長夢多。

104-02-07 18:01

事由:

A找B.C.D說有某處房地可投資~因他手上款項並未完全到位~所以釋出這個訊息給予B.C.D~並一直強調等到房地貸款下來後將如數歸還於股東~如到時還需額外支出將會與大家商議~強調貸款下來約一個月(過程都由A去處理房地)~後續股東陸續把平均需支付款項交付於A~並等待他消息!約定期限到了A遲遲找尋各種推託之詞~說銀行方面還未談妥~還是BCD要不要撤資等他自身資金到位~全數還於股東~並簽屬解除合資協議與開立本票約定還款日期~爾後本票時間到期~A還是又有其他自身問題需要延遲給付~那麼大家又相信他給他時間~結果還是依舊跳票~但這次他又說得信誓旦旦~並加開立協議書與銀行支票給予大家~等依約還款時再將支票本票還他~A強調如約定日期他又未能兌現承諾還款時~那麼股東們可以直接拿支票去存~因為有關於銀行信用所以大家又給他時間處理而妥協了~結果時間又到了~A依舊沒兌現承諾~這時B依照協議存票~而CD兩人因為在A又不斷拜託下說因他資金是別人也晃點他所以延誤了~那麼A知道B已拿去存~央求如果CD兩人再拿去存這樣他會嘎不過去會跳票~請CD晚個一星期時間給他~如資金還是未到再去存~結果B的票有兌現了~但CD兩人等到約定時間A依舊無法還款~因此CD告知了A將把票拿去存請他盡快處理~殊不知票被退了兩次~而這次A又開始加以承諾並一再央求CD說他不是不處理而是真的都被拖到~希望CD先把支票與退票單還給他~讓他先去處理銀行票務問題因有關他的信用~而他也會再開立賠償金&本票&協議書給予CD作為擔保~請CD幫個忙~別讓問題越用越糟!請CD相信他! 結果CD因只是希望能把當初合資款項拿回~又基於大家都熟識~又加上有各種憑據所以又選擇相信了A~結果支票還A後~陸續約定時間A不斷地信用跳票~不斷的用各種言語來拖延還款時間~但CD兩人決定不再相信A的承諾給予機會卻又被他欺騙一再拖延~而寄發了存證信函~這時A開始不接電話也不再主動聯繫CD~也未見他出面協調還款乙事!

以上是大概內容~我想請問這樣A是否構成詐欺侵占~還是其他法律責任~因現在C.D兩人決定對A提告~希望由司法幫助拿回款項~並讓A此等一再欺騙跳票乙事~負起相關刑責! 請位大律師幫忙提供建議~因該先以何種法條去跟A追回款項讓他出面處理較為迅速??  謝謝~耐心看完!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2-07 20:10

建議直接委任律師狀寫書狀提告

為了能夠更了解你的案情及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的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會計師(雙證照師)洽詢,柯律師/柯會計師對於你這類案情又頗有研究,讓柯律師為你做最有力的策劃,以維護你最大的保障。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Line ID:k8883

shen0326 104-02-06 09:15

大家好

因家人臨時面試上另一家公司工作

需與現在公司提離職

但現在公司反彈很大

並威脅家人當初有簽合約

現在公司不同意家人離職

如果家人堅持要離開,需賠償兩個月薪資

合約書內容如下:http://i.imgur.com/xw4COU5.jpg

因聘僱日期到今年的6月(此合約一年簽一次)

因此離聘期約滿還有一段時間

但新工作不等人,須於2月底報到

想請教大家

(1)是否真的需要對方同意才能離職,否則就算違約?這樣合約部分知否已違反勞基法規定?

(2)如公司真的不同意也不願意開離職證明該怎麼處理呢?

(3)賠償問題是否合法呢?

謝謝回覆!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2-06 09:59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有關於離職條款,雙方約定之後就會受到拘束,至多可以主張違約金過高的問題。

另外,有關於違約金的部分,亦不可以直接從薪資扣除的方式處理,此部分違反勞基法不得預扣薪資的規定。

您好:

1. 依您描述,若已經和公司簽定契約,就有義務遵行契約規定,除非家人事先根本不知道工作規則中有違反服務年限的違約金規定,或是知道後曾向公司表示不同意。

2.若明知有違約金,卻自願性離職,就必須賠償違約金,但您可向法院提出違約金過高之抗辯,並請法院「酌減」最低服務年限條款之違約金。依民法規定,若約定的違約金額過高,法院得減至相當之數額。因此您必須舉證證明所約定的違約金如何過高及應核減至如何程度等相關事實。

3.若您認為違約金不合法,建議不宜於離職時主動給付違約金,否則事後再追討時,會產生更多爭議。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咨詢。

 

shen0326你好:

如上二位律師所述,既然家人於任職時有與原公司達成任職期間的合意,原則上即有遵守的義務。

現因為時間緊迫,建議可請家人評估權衡利弊,向原公司提出願意賠償的範圍以及盡力協助其找尋適當的繼任者,也許可將紛爭及傷害降到最低,也是應有的職場禮貌

以上供參

永貞 104-02-06 00:12

我想請問一些問題
朋友因為喝酒(超過標準) 自撞到路邊的違停車輛  兩方車子都損毀
且自己受傷開刀 無其他人受傷 住院的一段時間
我知道他喝酒不對 不過費用負擔很龐大
所以想請問


1.關於違停車主有任何責任

2.關於賠償只能自己全部吸收嗎

3.可否請對方申請我方受傷人強制

謝謝

vera 104-02-05 23:08

你好,我想請問一些問題

我外婆在1/15早上遭後方摩托車追撞後送入加護病房

遺憾的是1/17凌晨5:08過世

所有喪葬費用約15萬

和解傳票上面寫說讓我們私下先和解

我媽媽跟對方說50萬新臺幣 可是對方說只籌的出30萬且是盡最大力

因為我舅舅沒有謀生能力,所有生活點滴都是我外婆打理,可是現在外婆離開了,媽媽也很煩惱不知道該怎麼辦

所以會開出50萬的賠償金額是要幫舅舅爭取生活費

另外對方摩托車強制險的部分是200萬,這個不能含在賠償金額內

我外婆82歲,肇事者18歲,半工半讀(白天上班晚上上課)

 

問題

1.如果我們要求的50萬而對方能力就30萬的話,這樣不達成和解,如果上了法庭法官判的比我們所開的價高,對方依舊付不出來,那個肇事者要被抓去關嗎?

2.同上題,如果判的金額比我們開的低,但是我們不同意,該怎麼辦

3.如果法官認同我們開的50萬,那我們可以先拿他們原先籌出來的30萬,之後在讓他們分期一個月付1萬嗎?

 

謝謝你們耐心看完

陳炎琪 (陳律師) 104-02-06 00:07

第一:扣除強制險兩百萬元不算的話,你們開五十萬元並不過分。但如果能和解的話,和解筆錄要寫清楚,強制險兩百萬元不含在內。

第二:你一月發生的事故,你們現在應該是在刑事偵查程序,應該是收到檢察官傳票。你們可以主張除強制險兩百萬元外,對方應另付五十萬元為和解金,其中先一次性給付三十萬元,然後剩餘二十萬元,以按月給付一萬元方式付清,並要求緩起訴附條件,亦即以損害賠償和解金之履行為緩起訴所附之條件,如果不按時履行,緩起訴撤銷。這樣的話,對方也沒什麼藉口說負擔不起了,之後一年八個月的每個月一萬元如果對方不付,那就是對方缺乏誠意,緩起訴撤銷也是自找的。

vera 104-02-06 12:23

 

 律師你好

如果私下和解的話 請問和解筆錄要怎麼寫?

應該在哪裡寫? 需不需要第三證人? 如需要應該找誰?

 

104-02-05 19:59

我騎機車在最外道機車道,左方B汽車突然快速右轉撞到我,我只騎30,到警察局B車主說是有A貨車在最內道要超車變換車道到他的車道,B車主為了閃A貨車所以才撞到我,但他們沒有撞到,初步研判表說A有快速變換車道並未保持車距的肇因,但B和我都無肇因,我今天去調解委員會,B的保險員咬定他們無肇因,要我自己去找A車主要求賠償車損,但是委員說因為是B撞到我所以應該是B要賠償給我,然後B才應該自己去找A要求賠償,最後調解不成。想請問1.B車真的像初判表那樣無肇因嗎?還是B有什麼肇事責任?初判表真的完全都沒錯嗎?2.我到底應該向A還是B求償?3.若要走法院我可以告他們什麼?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2-05 20:55

若對初判表不服,可向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聲請鑑定唷!

承上,可依鑑定報告之肇事責任分析作為與對方談論和解之基礎。

另外,若您有受傷且對方有過失,可以提告刑事過失傷害。又若雙方皆未受傷,且對方有肇事責任,且您受有損害,仍得向對方請求損害賠償

最後,建議可以依據鑑定報告直接向調解委員會聲請調解,在雙方金額有落差之情況

 

,有時候在第三人居間協調下,會有意想不到的效果。

wendy 104-02-05 15:49

Dear 律師您好:
    之前因騎車紅燈汽車撞,當時懷孕6個月,有安胎證明,手、腳受傷,後期寶寶生長未盡理想,出生時體重過輕急診轉院(併發其它問題),請問「寶寶體重過輕」是否只能以精神損失?請求賠償
以上,感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2-05 16:0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必須依據寶寶的身體健康做判斷,倘若影響健康,則可以請求損害賠償。反之,倘若雖然體重過輕,但是安全無虞,則只能就其他損失請求賠償

 

1. 按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條規定:因過失傷害人者,處六個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致重傷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閣下可以具狀提起過失傷害刑事告訴(6個月內),俟起訴後再以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請求賠償,如需協助,歡迎您直撥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電郵q102327955@yahoo.com.tw與我們聯繫,本所就歷年來辦理此類車禍理賠成功案例之實務經驗提供給您參酌。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2.專業律師法律諮詢服務駐點縣市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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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刑事告訴期間六個月,民事時效二年[重算五年,但請先記得第一次是二年,二年內要處理]。

二、母親部分可請求精神上損害賠償,在請求精神上損害賠償的時候把小孩的狀況依證據一併陳述,我想法官會在你的精神上損害賠償部分酌增。

三、胎兒部分的請求在因果關係的證明上面會有點困難。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2-05 21:10

您好,建議您先調閱資料,並佐證嬰兒體重過輕與車禍具有因果關係,以請求損害賠償

另外,亦可以精神上損害請求。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wendy 104-02-05 12:30

Dear 律師您好:
    想請教,之前因騎車紅燈汽車撞,現想提民事訴訟,但不知工作賠償部份該如何提供證明(已無薪資單),是否可請公司開立
1、薪資證明及請假證明?
2、如可開立,請問那些資料是必需揭露?
3、求償計算公式是否可以((月薪/30天)*請假天數)?
以上,感謝

鍾孟杰 (鍾律師) 104-02-05 13:27

您可請公司出具在職證明、薪資證明、請假證明,並搭配診斷證明書,以證明您確實因傷請假導致工作損失。揭露事項主要是請假日數以及薪資。又,您的3算法應無疑義。

小弟 104-02-04 23:16

我有一個家人關西很差長期在外面不回來,在外面發生車禍沒有賠對方

這時候賠償我們要付嗎? 有甚麼其他解決方法?

何明諺 (何律師) 104-02-04 23:55

除非該名家人是你爸媽的未成年子女,否則自己應負的損害賠償責任,其他家人無負責之餘地。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2-04 23:57

可以不用理會。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2-04 23:5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其他家人之債務,與您無關,對方之請求,您可不予理會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sky 104-02-04 20:53

你好~~

我在2/2前往店家燙髮&染髮~

與設計師溝通後(有指定圖片&色卡)開始整染~

結束後發現與圖片&色卡大不同~

於是要求設計師把頭髮弄直~

過程中把原先染色弄掉~

設計師也說會用修護的方式把顏色弄好~

可是卻在洗頭台上偷偷補染~

還把頭髮盤起壓在我的頭下~

原先我以為他是在作修護的動作~

可是我的頭皮卻越來越刺痛~

整各過程從2:30~9:00~

我回家後頭皮超痛的~

於是趕快洗頭~

我於2/3回店家要求退費~

店家卻回說隔天會讓客服回覆我~

2/3當天我就去看皮膚科並開立醫生證明~

是接觸性皮膚炎~

結果2/4客服回覆我不能退費~

店家認為有幫我補燙&補染所以不再給我退費~

我每年都會燙髮&染髮2~3次~

都不會有頭皮刺痛的問題~

我可以寄存證信函或到消基會檢舉~

請他們賠償我頭皮傷害的損失嗎?

麻煩請律師回覆我該如何處理~感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2-04 23:0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先至醫院驗傷,再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對對方提起業務過失傷害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民事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sky 104-02-04 23:14

感謝房律師回覆~~

另想請教一般皮膚科診所的診斷證明可以嗎?

還是一定要到地區性的醫院就診?

另外提告之前是否要先寄存證信函??

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2-04 23:58

可以先用一般診所的診斷證明。

何明諺 (何律師) 104-02-04 23:58

您好:

1.一般診所診斷證明可在一開始起訴時使用,惟訴訟中對造可能要求送醫學中心鑑定

2.可以直接起訴即可,不用寄發存證信函了。

以上 謝謝

如居於高屏地區 歡迎來所指名本人諮詢

小甄 104-02-04 12:17

對方承諾車禍賠償金要分期(12期),付2期後就未再支付,調解書上有註明:上開金額共計12期,倘一期未付視為全部到期。

打給對方手機都停用了,完全找不到人,請問我該如何處理?

沈恆 (沈律師) 104-02-04 12:33

您好!

如果調解書已經過法院核定,可以先查閱對方財產,選定執行標的,聲請強制執行。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依您所訴對造未依約定支付賠償金,建議可先至國稅局清查其名下財產,俟選定標的後即可對該財產遞狀聲請強制執行,閣下如需服務,歡迎直撥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運用電子信箱q102327955@yahoo.com.tw與我們聯繫,本所當就歷年來辦理此類案件之實務經驗提供給您參考。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阿智 104-02-03 21:08

案例

受雇者開車撞到13歲男童 男童騎著機車 但是是我們的問題 因為是受雇者暈眩導致車子開到對向車道

問題1

要是男童一隻腳結隻 總共應該賠多少? 是否可以概算出來?

問題2

要是男童死亡 總共應該賠多少? 是否可以概算出來?

問題3

要是受雇者資產不夠 是否應該要雇主全賠償?

謝謝回答 感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2-04 10:49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有關於殘障、死亡賠償金額可以粗估,不過必須要有更完整的資訊,如雙方的資力、被害人親屬人數、截肢之後的勞動能力等。

2、有關於雇主連帶責任的部份,必須看是否是在執行業務,且該雇主能否主張免責而定(如選任監督已盡責),不能一蓋而論。

3、建議應該尋求正式諮詢或是委請律師協助為佳。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Janet 104-02-03 18:59

我是在103年6月30離職,近日收到前公司的存證信函

信件內容:XX於101年12月10日至103年09月30任職於本公司。本公司103年11月25日盤點XX門市103年11月帳數,扣除公司負擔部分後店鋪人員按在職天數比例計算應負擔賠償金額22470元。請收到此存證信函一週內匯回總公司。 

我的存證信函回覆是這樣

台端與本人於民國103年6月30日由區主管與本人依台端離職手續辦理並偕同區主管簽屬離職單;自民國103年6月30日離職單生效本人與台端無任何契約關係。台端於民國103年11月25日盤點XX門市帳數差異與本人無相關連帶責任,台端無權向本人要求賠償貳萬貳仟肆佰柒拾元;如此行徑台端已涉及本人名譽問題,嚴重影響本人聲譽,本人將循法律途徑保障權益,相關函達,請查照。

不知道我這樣的內容是否洽當。如果有需要更改的地方要麻煩律師大人幫忙指導。拜託拜託。

還是需要找律師替我背書?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存證信函內容可,應再注意公司有無後續主張,以上希望對您有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2-03 23:03

您好,您所表達之內容可寄出。

另外,縱使不回應亦可。

Yipo 104-02-03 16:40

請問一下一個case,

簽約兩年,無簽約金也無任何訓練費用,保證每年調薪10%保障13個月,提前離職賠償3個月違約金。

想請問如果真的提前中斷合約,需賠這三個月的違約金嗎??

謝謝回答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若您們雙方有簽署契約,則原則上會受讓契約內容之拘束,以上希望對您有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楊先生 104-02-03 09:07

請問住客在汽車旅館內發生車輛碰撞損壞,汽車旅館業者應負擔相關責任嗎?

情況描述:該汽車旅館內設有開放式平面車位,住客A停放在平面車位上之車輛被住客B停放在獨立車庫倒車出來的車輛碰撞了,車輛產生損壞,住客B汽車有投保汽車保險,亦願意全額賠償住客A車輛所有維修;

現在想請問律師的是:汽車旅館業者是否需要承擔相關賠償事宜呢?

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2-03 09:40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車禍事故損害賠償,必須依據肇事原因來判斷,不是單純的以主體來判斷。倘若業者有設計不良、引導錯誤或未指示等狀況,造成車輛碰撞,還是可能遭認定有肇事責任

2、建議可以委請律師擔任法律顧問,專司處理法律事務。

 

楊先生 104-02-03 09:44
回覆 曹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車禍事故損害賠償,必須依據肇事原因來判斷,不 ... (恕刪)

 現場已有報案,派出所員警已作拍照及記錄,並告知此為非道路車禍(專業名稱我不記得了),警察說是住客B的全部責任,不是業者停車位置設計不良造成車禍

 

楊先生 104-02-03 09:48
回覆 楊先生 的發言內容:
回覆 曹律師 的發言內容:
... (恕刪)

 

所以住客B亦願意以所投保之汽車保險全額賠償住客A車輛維修的所有費用

雖然警察說是住客B的疏失造成車禍的意外事件,難道汽車旅館業者沒有必要承擔部份責任或是略表對住客A的精神損失費用嗎?住客A選擇在此汽車旅館消費,業者應提供安全的住宿環境,不是嗎?

 

 

104-02-02 21:27
^_^律師您好 我向建商購買預售屋,已經和建設公司簽房屋預定買賣及和地主簽土地預定買賣契約。 且交付100萬簽約金 但如今地主把土地過戶給建設公司,代銷要我去換合約,稱我還是拿到我的房地! 可是這樣地主不是就算是違約不賣了? 我可以要求解約要求或告建設公司及地主賠償? 如果地主又向建設公司買回土地,那我是否就不能要求解約告建設公司及地主賠償? 謝謝您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應先審視您們所簽訂之買賣契約內容如何約定,若您們已與地主約定買賣土地,而地主今卻先賣給建設公司,則其間若對您們有所損害,原則上仍可請求損害賠償,以上希望對您有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2-02 23:01

建議您將相關契約攜至律師處諮詢!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2-02 23:1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建商是否有違約構成解約事由,仍應視您契約而定之,若無構成解約事由,您亦無法主張解約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姜百珊 (姜律師) 104-02-02 23:36

Dear 林,

如果地主已將土地過戶給建商,則基於債之相對性(亦即契約關係只發生於您與地主之間),是以您可以向地主提起債務不履行之訴,請求權基礎是民法第348條,出賣人有移轉物之所有權之義務,又如果您末後受到不平等之待遇時,可以委請律師出面向建商談判,約定如何設定地上權使您可以繼續使用收益該筆土地。回覆不盡之虞,歡迎來信、留言請益,謝謝!

嗶仔 104-02-02 20:59

問公司記過員工當依民法184、188、195條請求,抑或僅針對188、195條為請求

請問法律諮詢家事項如下 :

一、某公司將員工記大過,公告公之週知,記過前是經由申訴課主管片面認定而為,該員工遭不法解雇後,對公司記過部分依民法184、188、195條請求該公司負損害賠償責任,嗣二審改依188、195條請求,因對方抗辯公司為法人,無法侵害他人權利,後於二審表明依188條請求並載明於筆錄中,但判決理由仍將184條納入,即184、188+195,有無判決不被理由之違法 ?

二、又判決書一開始便提及該員工於二審補充一第188條乃補充法律上之陳述,非訴之變更、追加,亦即184條為二審法院所認可,但公司既為法人已如前所述,記過公文雖有總經理用印,為其似僅屬橡皮圖章,非有執行職務之情形,最最直接侵害該員工權益者乃申訴課主管及其主管等一幫人,試問,公司總經理的橡皮圖章同意該記過公文發布算不算符合184條 ? 抑或應屬民法第28條 ?

三、是否僅需針對188為主張請求公司與申訴課主管及員工單位主管連帶負責即可而放棄第184條 ?

四、如必須納入第184條,試問,又是基於何理由不得放棄該條 ?

鍾孟杰 (鍾律師) 104-02-03 08:12

1. 民法184條是侵權行為的請求權基礎,要主張侵權行為損賠請求權一定要有這一條,188是受僱人執行業務造成他人損害雇主是否負連帶責任,並非請求權基礎。195則是得主張慰撫金的人格全侵害類型。188、195都必須以184為基礎。故判決引用法條並無違誤。

2. 就算是民法第28條,也要以184條作為請求權基礎。差別只是要適用28條(公司無法免責)、188(公司或雇主得舉證免責)而已。

小小素人 104-02-02 17:44

請問

今年發生的車禍 因為有波及到附近的民房撞到一個洞,因為我是喝酒也不清楚狀況,當下警察未有拍找存證被波及的部份只有我與人發生車禍的狀況。
而整起的車禍已經送往警局並轉送給地院審理中了.
這幾天被我波及的屋主,主動聯絡我來要求賠償。這樣可以嗎?她被撞的洞坑已經先行補救起來了。沒有行車記錄器 也沒有監視器.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若該屋損是因車禍所造成,則屋主是可以跟肇事者來求償,以上希望對您有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鍾孟杰 (鍾律師) 104-02-03 07:59

只要屋主能舉出證據(如目擊證人)證明牆壁毀損是您肇事波及,則屋主自得要求您賠償

loy 104-02-02 14:05

小弟接外包程式設計案,對方訂金付了,但因中間有些原因無法在時間內履行合約合約上沒註明違約賠償金想請教,如果對方要我賠償需要賠償多少金額?還會有其他的賠償嗎?

 

蘇文俊/蘇文斌律師回答

您好        

如果無違約金約定

當然就沒有這個問題

但是如果有因此導致遲延損害

是可以跟你求償

 

 

歡迎來信詢問或到網站留言(上網搜尋蘇文俊律師

 
PS:蘇律師回答以實戰策略、增加談判籌碼、收集證據為主,基本程序回答較少,請多包涵。

歡迎來電0960300927/0937831027(台南高雄請打此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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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llian 104-02-02 02:26

已經掌握到被老闆偽造簽名以及私自刻印章的文件了,上面辦理合夥人的日期是103年12月10日,但是後來發現他在104年1月30日又私自去辨理變更,也有查過辦理變更也是需要本人簽名以及蓋印章。這樣算是偽造文書累犯嗎?那有涉及詐欺嗎?可以跟他要求賠償嗎?如果判刑會重嗎?因為都是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被老闆盜用,家人很生氣,但又不知道要怎麼跟老闆談,怕又被騙,也怕他繼續亂用印章,這樣到時候會需要付到營業稅嗎?還是會有什麼影響嗎?

沈恆 (沈律師) 104-02-02 08:02

您好!

為了維護自己的權益,就偽造簽名及印章的行為,可直接提出偽造文書告訴,以免後續更多損害。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2-02 09:01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無權使用印章及簽名的部份確實可能涉犯偽造文書

2、不過在提告之前建議應該盡量備妥相關文件,尋求正式諮詢,避免事實與陳述有出入,並且可以讓訴訟進行比較快速。

3、是否涉及詐欺的部份必須看文件的內容而定。

4、偽造文書詐欺罪均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2-02 22:5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彙整相關證據資料,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對對方提出刑事偽造文書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可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ca 104-02-01 20:28

我們家是原告

被告之間的 刑事附帶民事官司 判決出來了

判決正本上面說 被告賠償我們X萬元

過些日子要去申請強制執行扣他的薪資

有些問題想請教

1.請問我方知道被告在哪邊上班 要申請 強制執行他的薪資

書狀該怎麼寫呢? 該準備哪些資料? 該去法院那裡送資料呢?


2.被告上班的地點 我們3個月前還確定他在那邊上班

如果我申請強制執行被告薪資,他剛好離職了,無法強制執行

強制執行失敗,法院會通知我們原告嗎?

強制執行薪資失敗後,還能換方式.強制執行他的財產嗎?

3.請問如果強制執行成功 法院會通知我們原告嗎?

強制執行成功的話

會用什麼方式把錢讓原告拿到呢?

跪求好心人幫忙!

陳錦昇 (陳律師) 104-02-01 20:56

1.在書狀內載明公司名稱,及表示要扣薪資、獎金等,向法院遞狀。

2.如果被告離職,一般公司會向法院陳報,法院會將公司陳報的情形通知你。

3.如果你知道被告有其他財產或在何處工作,可以就該部分聲請強制執行。

4.如果有扣到薪資,一般法院會通知公司將扣到的錢給付給你,並通知你向公司領取。

loy 104-02-01 18:14

小弟接外包程式設計案,訂金付了,但因中間有些原因無法在時間內履行合約合約上沒註明違約賠償金想請教,如果對方要我賠償需要賠償多少金額?還會有其他的賠償嗎?

梁維珊 (妮可律師) 104-02-05 11:15
您好,所以您這邊是想討論違約損害賠償。實則,違約損害賠償包含信賴利益及履行利益損害,建議您與律師約諮詢時間,並攜帶相關資料到所討論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