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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丁 104-02-27 02:10

律師你好 我在今年 年初時與人發生一起車禍,晚上1930上班途中下車買麵,當時這下大雨,視線不良,到車時右方有一輛車為了要閃避右方的車子剛好又死角,看不到後方有車輛不慎撞到了後方的車子(我的車子在白線內,他超出了白線範圍),導致前保險桿凹陷,人員皆無傷亡,我的車無損傷,筆錄也做玩了,當天早上我有飲酒酒測值0.49有刑責問題,今天保險公司跟我一起去修車場看車損毀狀況,也拿到了一張估價單約三萬元,想請問一下律師  幾個問題  我怕被保險公司騙

1.對方車輛因買不到兩個月,所更換下來的零件幾乎都只是缺角

最嚴重的就是前保桿凹陷而已  所以都是更換新的零件這樣是合理的嗎?

2.那麼維修的費用是先由保險公司先行之出,再拿發票跟我要求賠償嗎?

還是我自己負責而已??(那保險公司要幹嘛的)

3.如果是由保險公司出面代位求償的話 我還必須附帶什麼賠償呢??

4.如果維修費用有問題的話 我該怎麼做?

 謝謝律師

104-02-26 10:22

0225晚上約十點 下班騎著機車 那條路是四線道 我騎乘位置大概是在外側車道靠近內側車道時速約60-70 天色昏暗 前面有行人我沒注意直接撞上 對方腳踝骨破碎 不一定可以痊癒 目前醫療費就幾十萬 還不加後面的賠償 請問到時候如果錢不夠賠償 可以到哪裡借錢?

104-02-26 02:06

0225晚上時間大約快十點 下班時我騎著機車正準備回家 那條路是四線道 我騎乘的位置大概是在外側車道靠近內側車道 時速約60-70 因天色昏暗前方有行人 沒注意到 當我反應過來時候已經在地上滑行了 我第一時間趕快去看那個行人踝骨頭跑出來了 等下有馬上叫救護車就醫 那麼請問我方大概需要賠償多少錢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應先聲請調解,至於和解金額,一般含括醫療費用,交通費用精神慰撫金等,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律師建議請您應儘速和解如需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密碼q789336即可免費通話亦或電郵 q102327955@yahoo.com.tw寫信與我聯繫。 專業律師免費法律諮詢服務處所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公理律師事務所 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2-26 23:1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能需要賠償對方醫療費用工作薪資減損及慰撫金等,惟若對方之請求不合理,是否接受亦可加以考慮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呂超群 (呂律師) 104-02-27 02:14

您好:

關於您的問題,一般來說,您可能會需要賠償對方醫療費、看護費、工作收入損失、精神慰撫金等等,當然,詳細情形還是必須視本案具體情況而定。

又對方同樣有過失的話,則您的賠償金額會降低而依比例分擔。

關於詳細情形或是尚有其他任何問題,歡迎您mail到電子信箱gogopower85@gmail.com或是直接來電0988-954484詢問,以作通盤分析了解,俾保您的自身合法權益。

小白 104-02-26 00:23

經過施工路段因路旁碎砂石很多騎車經過時就滑倒,警察建議可試試申請國賠,今天政府單位請我去跟廠商和解,廠商對於有列項目和金額的理賠尚可接受,但對精神賠償有異議,因精神賠償只大概敘述"傷口疼痛無法睡眠影響工作",覺得我要求五萬太高(要求金額是因朋友有出過車禍,傷勢跟我差不多,

診斷證明書敘述為"腳踝,膝蓋,腰 多處挫傷"於是跟對方要求3~5萬精神賠償,事後對方賠3萬,所以就隨手填5萬),於是就開始推責任用盡各總藉口要把賠償金額一再降低,我想請教專業律師

1.我的精神理賠是否真的過高

2.金額合理的話,我該怎麼堅守

3.或去看精神科醫師,在開個診斷證明是否有幫助

一、精神慰撫金往往與雙方的社經地位也有關係,所以5萬元是否過高,依你所述之情況,尚難以判斷,所以建議是,如果雙方金額不是差很多,無庸特別糾結在這邊。

二、去看精神科或身心科,或許會有一定的效果,但是如果看診時間係談判金額或是訴訟開始後才開始的,難保日後進入訴訟後,遭到對方質疑,進而引起法官注意,所以是否要去看診,仍可自行斟酌。附帶一提,縱使沒有去看相關科別,也可以請求精神慰撫金。

三、如有未盡之處,歡迎來電、來信、來所洽詢,當竭誠說明。

四、江昱勳律師,堂瑞法律事務所,嘉義市中山路187之1號 4樓,0956893927,voon0618@gmail.com。

惠惠 104-02-25 22:23

各位律師朋友你們好~

我在2015/02/08車禍 我騎直行車 對方右轉要進公司時直接撞倒我

對方要轉彎前都沒打方向燈,也沒停下看有沒有車直接轉

但是我跌倒後沒報警 對方直接把我車牽起來

對方後來直接載我去診所擦藥 擦完藥我啊姨帶我去報警

雙方都有去做比錄…… 也有去調監視器(錄到對方撞我)

我嚴重挫傷擦傷……  對方沒受傷 。不知道是不是被嚇到的關係……有點忘記了當時有沒有撞到頭,2/13頭痛2/23晚上開始頭痛頭暈想吐到2/25頭都沒比較好

如果我2/26號去做檢查 可以要求對方賠嗎?(因為過了2-3個禮拜才要檢查頭,怕對方不承認)     我2/9開始到2/17休了7天沒上班 加班也都沒去

賠償金額可以要求多少?底薪21594一天8小時  加班費也可以要求嗎?

精神賠償可以要求多少?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2-25 22:4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於驗傷後,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對對方提出刑事過失傷害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可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如醫療費用薪資損失等,若有單據證明,較無爭議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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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4-02-25 22:5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車禍事故發生後,可向警方聲請車禍事故初步判定表,並依初判表中之肇事責任分析作為初步之基準,與對方談論和解事宜。

另外,若您有受傷且對方有過失,可以提告刑事過失傷害。又若雙方皆未受傷,且對方有肇事責任,且您受有損害,仍得向對方請求損害賠償

惠惠 104-02-25 23:00

當時有在診所驗傷~有開診斷書

警察是說要送到交通隊判定 因為已經破壞現場了

所以我26號如果檢查有問題也是可以叫他賠嗎?

呂超群 (呂律師) 104-02-26 11:50

您好:

關於您的問題,只要您車禍前沒有頭部不適之就醫紀錄,一般來說,法院會認定是本件車禍造成的機率不低。醫藥費,工作收入損失,精神慰撫金等依法都能請求。

建議您應盡速請專業律師先向地檢署提出過失傷害罪之刑事告訴為妥。

關於詳細情形或是尚有其他任何問題關於詳細情形或是尚有其他任何問題,歡迎您mail到電子信箱gogopower85@gmail.com或是直接來電0988-954484詢問,以作通盤分析了解,俾保您的自身合法權益。

王小姐 104-02-25 15:51

鄰地地主賣地,鑑界時才發現建物有部份蓋到鄰地,雙方達成協議,於年前拆除逾越部份建物,且鄰地地主願付拆除費用補償款,分二次給付補償款,第二次的補償款原應於地主申請鑑界手續完成後就應給付,現己鑑界完成,跟鄰地地主確認第二次的補償款給付時程,鄰地地主確開始找理由拖著不付款,協議書上有載明"若鄰地地主藉故遲延給付,願負刑事詐欺刑事責任賠償10萬的懲罰性違約金。" 我們應如何採取法律行動要求對方依約定付二次的補償款?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若經調解委員會或法院調解成立,即具有執行力,可以向法院聲請執行,若是私下和解,則應另向法院提起履行契約之訴,取得確定判決後再執行,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梁維珊 (家庭律師) 104-02-25 16:44

您好,

建議您先對鄰地地主發存證信函或委請律師撰寫律師函,要求其盡速給付款項,如對方仍不給付,則建議提告民事損害賠償

以上。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2-25 22:4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委任律師存證信函,請求對方限期給付,若對方屆期置之不理,在委任律師具狀至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請求履行協議及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呂超群 (呂律師) 104-02-26 11:39

您好:

關於您的問題,建議您可先委請專業律師寄發存證信函律師函請通知對方在一定限期內給付,倘對方仍然置之不理時,即可逕提起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

關於詳細情形或是尚有其他任何問題關於詳細情形或是尚有其他任何問題,歡迎您mail到電子信箱gogopower85@gmail.com或是直接來電0988-954484詢問,以作通盤分析了解,俾保您的自身合法權益。

Demi 104-02-25 00:29

我想跟我爸借車跟朋友出去,車子在我爸公司名下,若發生車禍乘客有傷害求償,乘客能向車主要求負擔法律責任求償嗎?

有聽說若駕駛者不幸在車禍中身亡,乘客可轉向車主要求賠償,是否屬實?

若事前跟乘客簽屬同意書,會比較好或避免問題嗎?

鍾孟杰 (鍾律師) 104-02-25 12:28

除非您是未成年人而可能有與法定代理人(您父親)負侵權行為之連帶賠償責任,或是車主(您父親)明知駕駛無照或是喝酒等情形而仍借車外,基本上只有駕駛要就其疏失負責,民事責任不致於牽扯到車主。

Demi 104-02-25 14:25

駕駛已滿20,"基本上"車主不須付責任,意思是若家屬執意求償,還是有可能要賠償嗎?

鍾孟杰 (鍾律師) 104-02-25 17:37

如上述,精確的說,除非車主明知駕駛無照或是喝酒等情形而仍借車外(這些實務上都有判決),否則不需要與駕駛一同負賠償責任

阿恆 104-02-24 18:19

我有朋友有天跟其他朋友出去唱歌

唱到一半我朋友因為跟自己的朋友開玩笑開過頭

之後被他的朋友毆打並且勒索了六萬元

我的朋友被毆打到臉縫了數針

並且威脅我朋友若沒交出六萬元就找他身邊的親友麻煩

之後也沒立即報警處理請問這樣能夠再報警處理嗎?

還有這樣的話可以向對方提告並要求申請保護令嗎?

若能提告清問這些總共構成多少罪名還有能夠要求賠償嗎?

SANNY 104-02-24 17:19

案子的由來在發生在去年12/16公司財務長所保管保險箱上頭的密碼轉盤有遭人動過,但裡頭無任何財務損失及保險箱也無遭人破壞,後來公司財務長請求公司授權給他個人讓他去報警處理,當天下午就有派出所人員及鑑識組的警員前來公司採集指紋及各項辦案事宜,因為公司財務長在12/15日當天被公司開除,心裡有所報復便在1/31提告竊盜未遂,提告我的證據是12/16上午我第一個進公司開門上班的DVD畫面,本身在公司擔任財務專員一職,當天下班我就去了趟派出所做完筆錄,一直到現在2/24...案子還卡在分局還沒往上送,剛剛有問了分局那位承辦警官,採集保險箱上頭的指紋並無我的指紋,警官回了我說,案子送到地檢署之後會直接結案,另外我想請問如果送到地檢署結案的話,我可以當下反誣告及要求名譽及精神受損賠償嗎?這個反誣告起訴應該就會直接成立了是嗎?還是說我還要另外舉證?公司那一方面應該沒有辦法再上訴吧?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確實可能會成立誣告之問題,您可以對其向地檢署提出誣告告訴,地檢署會直接受理偵辦,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2-24 17:31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取得不起訴處分書之後,公司可以提起再議。

2、是否提起誣告告訴,建議可以取得不起訴處分書之後,尋求正式諮詢判斷對方是否有虛構犯行,避免反誣告

 

姜百珊 (姜律師) 104-02-24 17:45

Dear Sunny,

如同上則曹大律師所言,由於誣告罪被害人必須舉證對方有「意圖使被害人受刑事追訴」的故意,所以建議在取得不起訴處分書之後再提,至於本案是不是一定成立誣告尚須經過檢察官之調查,因此答案為不一定。建議您可以提供更詳細的資料來信詢問!

SANNY 104-02-24 17:46
回覆 曹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取得不起訴處分書之後,公司可以提起再議。

 

謝謝曹律師的回覆,目前是公司告我,公司為何可以提起再議? 另外當下用我上班的監視器畫面提告竊盜未遂了,這樣子還沒辦法成立反誣告嗎?

SANNY 104-02-24 17:49
回覆 姜律師 的發言內容:

Dear Sunny,

如同上則曹大律師所言,由於誣告罪被害人必須舉證對方有「 ... (恕刪)

 謝謝姜律師,假使這件案子在不起訴的情況下我提出了誣告,成立的與否也是不一定是嗎?

SANNY 104-02-24 17:52
回覆 謝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確實可能會成立誣告之問題,您可以對其向地檢署 ... (恕刪)

 謝律師非常感謝你的回覆,只是我的訴求是,我要了解的是反誣告的話我還需要提出證據嗎?因為公司提告竊盜未遂了,這沒辦法足以構成是誣告證據嗎?因為無任事實就如此這樣子提告?那這樣子不就是代表公司可以隨意的提告公司員工?只要是公司的任何東西被動過都可以告?

1. 依你所述的證據情況,不起訴機率確實很高,但因偵查不公開,檢察官是否有無調查其他事證、是否一定不起訴,都還是未知數

2. 如果不起訴確定(對方沒有再議下),也未必一定成立誣告,依你所述,提告之人至少是有所根據(監視畫面),證據不足而不起訴不一定就會成立誣告,不過,以民事請求道歉及賠償,機會是大的,但還是要看不起訴書之所列證據理由而定,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104-02-23 22:59

目前小三老公已請徵信社抓到通姦證據,父親也已做筆錄,小三也承認他們在一起兩年半,小三老公已向我父親提告也說要告到我家沒房子住,母親知道很傷心但還是選擇原諒我父親準備對小三提告(這樣我母親還需要另外有證據證明嗎還是筆錄就好?),但小三名下無財產提告也無法的到甚麼賠償,而我們家房子車子都在我父親名下,想問如果將車子房子轉移到我母親名下且辦理夫妻財產分別制可以降低傷害嗎?或是還有其他辦法...

可以對對方提告相姦作為之後談判民事賠償的籌碼,可預先依證據和具體事實內容來判斷可能判賠的金額,來判斷有無脫產的實益,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刑法第239條通姦罪,依法明定「有配偶而與人通姦,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其相姦者亦同。」不過,本罪屬告訴乃論,須於6個月內舉發,且非配偶不得告訴。須注意的是,若配偶事前縱容或事後宥恕,則不得提告。所以通姦罪即使不是捉姦在床,但若從其他證據方法中,能達得到上述之有罪判決之確定程度者,仍可成立通姦罪。 如需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用手機免費通話Line輸入我的帳號q789336亦或電郵q102327955@yahoo.com.tw寫信與我們聯繫,本所就處理此類案件之法律實務經驗提供與您參酌。 專業律師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所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公理律師事務所 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蘇文俊/蘇文斌律師回答

您好        

其實這個是沒有用處的

因為你母親的財產本來就不需要拿出來賠償

但是移轉財產這動作

只要對方打官司請求撤銷移轉房屋所有權

房子還是會回到你父親身上

所以不如好好打官司

傷害降到最低

 

 

 

歡迎來信詢問或到網站留言(上網搜尋蘇文俊律師

 
PS:蘇律師回答以實戰策略、增加談判籌碼、收集證據為主,基本程序回答較少,請多包涵。

歡迎來電0960300927/0937831027(台南高雄請打此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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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佑璟 (房律師) 104-02-24 21:3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關於父親名下財產之部分,可先全數贈與給您母親;另關於通姦之部分,即使對方有證據可證明您父親有與對方配偶發生性行為,若無證據證明您父親知道對方為有配偶之人,仍有機會不成立通姦之犯罪,令您母親亦可對對方配偶提出刑事通姦告訴,以利做為調解和解之籌碼。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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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02-26 19:10
回覆 房律師 的發言內容
那如果雙方都知道對方已婚呢?那贈與給我母親的財產就不會被動用到了嗎?(就不會被扣押之類的),謝謝!
Lun 104-02-22 23:47
你好!今年1月底的時候發現我們家失蹤的鞋子原來是被鄰居小孩偷走(未成年),經過詢問後確定是她!而且聽她家人說他已經是累犯了!但因為是鄰居所以有擬一份和解書,內容大致上是說「在0月0日發現她偷竊我們的鞋子,希望他能夠賠償我們金額0000,如果今天付不出來的話,就在00天後償還即可。但若沒有做到,即刻報警」大概是這樣,而且我們在這之中我們也有「錄音存證」確定她承認是他偷的沒有錯。但問題是時間到了他人卻沒出現!其實蠻生氣的,所以希望她能夠得到應有的「教訓」,只是因為聽說未成年刑責比較輕甚至不需付什麼責任及刑罰,是這樣嗎?因為我覺得不能就這樣結束這件事!我該怎麼做呢?告他我們是否也一定要出庭?可以給我一些建議嗎? 謝謝

一、告刑事的話你們會以告訴人立場被傳出庭。

二、這個金額好小,如果找告訴代理人的話你們划不來呀。

三、民事部分可以考慮以支付命令的方式處理。

四、竊盜案件為非告訴乃論之罪,告進去後一定要處理到底,既是鄰居,是否提告請三思。

五、本件金額過小,可考慮以調解方式為之。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95號25樓之1,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附近

姜百珊 (姜律師) 104-02-24 17:48

Dear Lun,

本案由於你們已經簽署和解書,所以應該是對方沒有履行和解條件之毀約債務不履行之問題。如同楊大律師所言,本案重?告訴對你們而言可能費心費力,且對方若未滿十八歲受少事法的保護,大多是以保護管束做為處分。若能夠進一步與對方父母重?談判,請求其支付和解金或發支付命令來要錢都是比較輕省的手段。(但支付命令仍須支付規費1000元,所以請你們衡量鞋子的價值後再決定/但如果對方已返還所竊之物則你們在刑事上可能沒有立場可以主張)。

gust 104-02-22 20:25

甲是本人
乙是甲的母親
丙是騎機車撞到乙的車禍肇事者
    丙一直不理不睬,也不願意和解,乙對丙提傷害告訴。
    甲此時照顧乙已身心俱疲,因此才打電話給丙希望不要訴訟,對雙方都不好,於電話中只想分析利害得失與乙的法律權利,只要丙有誠意,新台幣2萬元即願與他和解,即願撤回傷害告訴。後來甲被激怒就說了失去理智的話(你死會死得很慘。你命都不要),之後發現丙的對話與平常不同, 從頭至尾幾乎沒說什麼話,是因為知道錄音,所以刻意不讓自己被錄下不妥語言? 可是來不及了。
    後來在法院開庭時,丙把錄音譯文發給法官,也給乙一份,此時才知該次電話交談被錄音。乙知道後,極為害怕,不敢提出民事損害賠償,但是沒有撤回傷害告訴。丙因傷害罪被判刑2個月。
    乙的損害賠償請求權2年時效消滅後,丙對甲提出恐嚇告訴。
請問:
1.此秘密電話錄音能當恐嚇告訴的證據嗎? 這是"不法目的之錄音? 是"無故"?

2.恐嚇罪會成立嗎?

敬祈賜覆, 感恩 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2-22 22:24

若是依您所敘述之內容,成立恐嚇罪之機會非常高。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2-22 22:3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彙整相關錄音證據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對對方提出刑事恐嚇危安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可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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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很有可能可以成立。

二、主張私人不法取得證據部分,實務上是採利益權衡,權衡過後還是有很多採為證據的。

三、有問題要問律師,先安排策略後再下手處理,這樣比較不會衍生這類的問題。

四、對方會拖二年才提告,很顯然是有研究過的…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95號25樓之1,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附近

ca 104-02-20 14:46

收到小額民事判決 

(對方辯論未到場, 法官准由其一造辯論而為判決 判決很快就出來了)

被告後來以沒收到通知為理由上訴

由於判決書上准我假執行

我就去申請強制執行扣他薪資

請問

1.如果開二審  是就法官判的賠償金額數字去爭論嗎?

   開二審  判決金額變動可能性大嗎

2.我已經去申請假執行強制執行 如果二審金額有變動會有影響嗎

3.一般小額民事 實務上 法官駁回被告的上訴的機會大嗎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2-20 22:04

您好,須看對方之答辯內容是否有道理。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2-20 22:1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視對方之主張,委任律師具狀加以回應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一、小額案件之上訴需以判決違背法令為由才可以(這個判決後面有寫你應該有看到才是)。

二、如果在其他案件,一審、二審、三審,越上面越難打,到三審就只是「以判決違背法令」為由才會打贏,事實認定的部分原則上不能當上訴理由

三、比較一下,你就會知道小額案件的上訴有多難了,小額案件的上訴相當於一般案件上訴三審…所以你不用過於擔心。

四、應該不用查勝敗比率給你看吧,雖然我也有能力查得出來…

祝你新年快樂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95號25樓之1,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附近

104-02-19 03:08

我在網路上購買一雙鞋子,2015/1/31賣家出貨(原本我訂單的顏色沒了,通話紀錄有說出給我的那雙是專門給客人退換用的),2015/2/3收到貨時確認外觀正常,但本人於2015/2/13發現鞋子嚴重脫膠(佔鞋底面積的二分之一),利用賣場的系統與賣家溝通近六天後,賣家只願提供50元的補償費,且言語態度不佳,又以鞋子有異味及細菌此方面攻擊我方,內容如下:「千萬不要將您穿過幾次的鞋子寄回喔..我們不會幫您處理的..小幫手有潔癖..不想碰到別人穿在腳上穿過的細菌的鞋子」及「您穿鞋只有異味在鞋墊嗎??正常人都知道是整個鞋內吧??」,由於此對話亦有賣場管理者看的到,故應已成立公然侮辱的部分構成要件,由於此為小額訴訟(約莫2000),以商品瑕疵向法院提起訴訟較為不符經濟效益,雖已向賣場經營者申訴過,其依然請買賣方自行解決,且向消保會投訴,公文也是發到賣場公司,對賣家不構成警戒,故想以其他方式告誡賣方。

請問上述賣家言論,是否有可能因我方向警局報案後,使賣家出面,能夠更有誠意的賠償?

請問通聯記錄是否可請求調出作為商品瑕疵的部分證據(文書實品證據皆已備妥)?

cat 104-02-18 15:37

律師您好,因事情有些複雜,煩請您耐心解答了,謝謝您。

我是對方婚姻的第三者,已於去年三月產下一子,過程中對方家人完全知曉。對方配偶應在去年一月時已知道我的存在(但沒有證據),想請問對方是否仍有對我提告通姦罪的刑事責任?或是只能請求民事賠償?

 

在我懷孕期間已與對方及其家人的共同生活,生父與我目前都無收入,經濟皆由對方父母負擔。孩子已經生父認領,從父性,共同監護,戶籍登記於對方父親(爺爺)名下。但由於生活摩擦實在太多,最近對方家人對我惡言相向辱罵(但我沒有錄音),更不讓我接觸與探視小孩長達半月以上,更將我趕出他們家,還告訴我,要這個小孩,就要把他從出生到現在的花費與對方母親照顧小孩的保姆費結清後才可把小孩帶走。一直告訴我要上法院讓法院判決小孩歸屬。這半月以來我僅有跟生父聯絡,未與對方家人聯絡,會被他們反告惡意遺棄小孩嗎?雖然我現在沒有經濟基礎,但我真的很想自己照顧小孩,並且希望小孩可以遷出他們家的戶籍,禁止對方家人探視小孩,但生父仍可探視與共同撫養。請問我這樣的要求可以成功嗎?還是因為對方家庭財力雄厚,我就會被判敗訴呢?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2-18 16:28

律師您好,因事情有些複雜,煩請您耐心解答了,謝謝您。

我是對方婚姻的第三者,已於去年三月產下一子,過程中對方家人完全知曉。對方配偶應在去年一月時已知道我的存在(但沒有證據),想請問對方是否仍有對我提告通姦罪的刑事責任?或是只能請求民事賠償?您好,因為通姦罪是告訴乃論之犯罪,故若對方知悉最後通姦相姦之時間點若已經過了六個月,就不能再提告刑事囉。

 

在我懷孕期間已與對方及其家人的共同生活,生父與我目前都無收入,經濟皆由對方父母負擔。孩子已經生父認領,從父性,共同監護,戶籍登記於對方父親(爺爺)名下。但由於生活摩擦實在太多,最近對方家人對我惡言相向辱罵(但我沒有錄音),更不讓我接觸與探視小孩長達半月以上,更將我趕出他們家,還告訴我,要這個小孩,就要把他從出生到現在的花費與對方母親照顧小孩的保姆費結清後才可把小孩帶走。一直告訴我要上法院讓法院判決小孩歸屬。這半月以來我僅有跟生父聯絡,未與對方家人聯絡,會被他們反告惡意遺棄小孩嗎?雖然我現在沒有經濟基礎,但我真的很想自己照顧小孩,並且希望小孩可以遷出他們家的戶籍,禁止對方家人探視小孩,但生父仍可探視與共同撫養。請問我這樣的要求可以成功嗎?還是因為對方家庭財力雄厚,我就會被判敗訴呢?

再者,法院在判斷監護權之歸屬時,會參考社工作成之訪視報告,以對子女最佳利益為最大之考量,並不會僅單純就父母雙方間之經濟能力做考量。

公理律師事務所回覆您的問題:

民法第一千零六十五條的規定:「非婚生子女經生父認領者,視為婚生子女。其經生父撫育者,視為認領。」非婚生子女一旦經生父認領,親權即歸屬於父親,生母這部分的親權暫時停止,除非生父死亡才可恢復生母的親權,且認領有絕對效力,生父認領非婚生子女後,不得撤銷認領
2.   以上回覆如有未盡事宜,歡迎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用網路 Line輸入帳號 Q789336免費通話及寫信至q102327955@yahoo.com.tw電子郵件與我們聯繫,本所就處理此類事件具足豐富實務經驗提供與您分享。
3.    專業律師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所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您好:

1.依您所述,配偶知悉您的事情至今已經超過6個月,因此對方已無法提起通姦罪告訴,但仍可依侵權行為向您提出損害賠償

2. 非婚生子女經過生父認領後,即享有和婚生子女一樣的權利義務,因此對方負有扶養的義務,須與您分擔孩子扶養費用,因此對方要求費用由您完全支出係不合理,如果您與對方就監護權無法達成協議,可以訴請法院酌定孩子的監護權,在法院還沒有判決前,法律上是處於共同監護的狀態。

3.依您的經濟情況,法院即有可能將監護權判給對方,但即使孩子監護權由對方擔任,您仍有和孩子會面交往的探視權。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咨詢。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2-18 23:32

您好,因為通姦罪是告訴乃論之犯罪,故若對方知悉最後通姦相姦之時間點若已經過了六個月,就不能再提告刑事囉。

再者,法院在判斷監護權之歸屬時,會參考社工作成之訪視報告,以對子女最佳利益為最大之考量,並不會僅單純就父母雙方間之經濟能力做考量。

C 104-02-18 13:13

各位好

剛剛在行車過程中

因為自己疏失,不小心與停在路上的車擦到了

下來看了,發現有些許的擦痕,並沒有凹陷甚麼的

事後道歉加付了賠償金,也沒報警

之後對方就離開了

想請問一下,這樣對方事後是否可以告我肇事逃逸

若可以,會遇到什麼樣的刑責

小崔 104-02-24 17:19

和解時記得留下對方的連絡方式,省得真的遇到有心人百口莫辯.

其實便利商店都有賣制式的和解書可以稍稍利用一下. 

jasoncheng 104-02-18 11:53

各位律師好~我的問題是這樣的~

我女友在某公司上班,因為想說可能需要有時候跟主管請假於是加了主管電話,有的人LINE有打開自動加入好友所以加了電話號碼自動就會加入LINE通訊軟體。

沒想到這才是惡夢的開始,原先我女友以為只是主管想要說一些工作內容所以她有回復聊天一些內容,但並不是,這位主管強烈的追求我女友,但我女友已表明拒絕,沒想到這位主管惱羞成怒傳送大量不雅字眼性騷擾恐嚇,爾後還威脅我,使用FACEBOOK找到我資料開始也傳一些威脅字眼給我,之後我們通報了他們總公司處理,然後我和我女友還有那位性騷擾主管及他們公司各大主管面談和解處理程序,這位性騷擾主管承諾保證寫了切結書也壓了手印,和解書也寫了同意以五萬達成精神賠償,但對方能力有限當下只給了5000額外有寫上其他還款日期分為三個月,我們也同意撤告但還未撤告,但昨日聽見這位性騷擾主管朋友說他假和解事後要再弄我們,但和解書他也簽了切結書也寫了,和解書內也提到達成和解事後雙方則都放棄追訴權利,想請問各位律師這樣情形我們該怎麼辦?

這位性騷擾主管到處在工作場合造謠毀謗我女友及連日騷擾造成我女友精神折磨已有精微憂鬱症會自言自語

網路社群FACEBOOK及親友散播不實謠言

我們只想平息事件但這位性騷擾主管卻不善罷甘休

和解金尚未全部取回,絕對不能撤告。為了能夠更了解你的案情及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讓律師為你做最有力的策劃。

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Line ID:k8883

公理律師事務所回覆您的問題: 
1. 就您所陳述的問題,兩造前已簽署和解書,加害人此期間仍究毫無悔意事後又再犯,律師建議請您備齊人證及物證後,即可逕向地檢署提出刑法第309條妨害名譽告訴,閣下如需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用網路Line輸入帳號Q789336免費通話及寫信至q102327955@yahoo.com.tw電子郵件與我們聯繫,本所就多年處理此類刑事案件備足豐富實務經驗提供與您分享。
2. 專業律師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所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魏克仁  律師關心您!
 
鍾孟杰 (鍾律師) 104-02-18 14:32

1. 一碼歸一碼,和解是對於先前的某個行為雙方達成協議,並不代表爾後有其他侵害行為時,又可執先前的和解契約主張對方已放棄權利。

2. 又,同上大律師所言,建議先不撤告,並持續對該名主管之行為搜證。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2-18 23:06

建議您隨時蒐證,若主管接下來仍有違法之行為,再行提告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2-18 23:37

建議您隨時蒐證,若主管接下來仍有違法之行為,再行提告

阿和 104-02-17 21:35

個人目前經營連鎖超商      當初未簽訂經營合約前有先簽訂一份十萬元草約     那時超商召商業務早就已告知確定要接那間店     工作也辭去      員工也已先請了   由直營店代訓  薪由我付      直到開店[試營運]前3天須付清全部尾款[早上]     並簽訂營運合約[下午]      簽訂前一刻業務告知這是違建!    我馬上反映不滿    業務老練安慰這沒關係     沒人會去報拆的    並暗示地點不好找     業務也知目前我無收入   而且人已請都要薪水  崔促趕緊簽約    並且還附帶一個切結    如被報拆不得求償!          辛苦經營一陣也小有成績    最不想發生的 事發生了!   被報拆!     有告知公司可是回覆竟不當回事     唉!吃人夠夠!想請問律師可以請求賠償嗎?刑事上 可告背信詐欺嗎?      我只是想吐口氣!不要再被欺負了!  阿和上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2-17 23:30

阿和您好,可以去查詢是否曾經於您加盟前即有報拆通知,若有且業務知悉又未告知,可以蒐集相關證據委任律師對其提出詐欺告訴唷!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2-17 23:4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針對您與加盟業主之加盟契約內容加以審視之,視業主有無對您為詐欺之犯罪行為。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一、從你的問題可以知道,簽約前你已經知道是違建了,這個部分直接告詐欺有點危險呀。

二、除非他還有施用別的詐術,這個部分要有證據才行。

三、搜證的時候可以的話先不要翻臉,先翻臉再搜證會很難搜證(還是你已經翻臉了呢?)

四、宜循民事部分處理為宜。搜證完再找總店談談吧…有時候談得好根本就不用訴訟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95號25樓之1,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附近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仍要回歸到您們加盟契約來審視,否則隨意提告風險會更大,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RURU 104-02-17 14:46

我同事擅自偷我的信用卡進行線上購物,他自己事後也承認了!

我也報警了,但是告訴部分我暫時保留!

他說他想和解,那和解金我應該要跟她開多少合理?

 

他對我造成盜刷損失共計四次3500

還有因為這件事情導致我需要奔波銀行還有警局以及不斷播打電話銀行或是商家等等的(我要怎麼開價錢?

因為這件事情導致我都睡眠不佳,晚上都睡不著,且作惡夢!整個覺得很煩惱~

也讓我接的案子無法如期完成,因為都在處理這個事情,所以無法拿到尾款,我要如何跟他求償

而且盜刷的第一次還是在我生日,往後生日就會想起這件事情就覺得很悲傷!

 

 

拜託您告訴我

我可以向他求償多少錢?15萬 OR 10萬元合理嗎?

如果和解了我可以不提出告訴,但是他如果反悔不還賠償金或是延後付款怎麼辦呢?

如果要和解是要去警察局和解嗎?

拜託您了!我知道這是公訴罪及使我不告他他也會被起訴!但是罪刑有差別,所以他積極想要和解!但是我想知道和解金的範圍該落下多少~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2-24 11:35
您好,感謝您的留言,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 和解金的部分主要是財產損失的部份,也就是被盜刷的部份,其他如交通費、精神損失、無法妥適工作的收入損失,在民事求償上的權利基礎都是很薄弱的,因此本文的建議是實際損失金額3,500+您認為的金額(您可以考量雙方經濟狀況來判斷) 2、 至於責任的部份,此部份因為是涉及偽造文書詐欺等,屬於公訴罪,縱使雙方和解,仍然會有刑事責任
RURU 104-02-17 12:59

我同事擅自偷我的信用卡進行線上購物,他自己事後也承認了!

我也報警了,但是告訴部分我暫時保留!

他說他想和解,那和解金我應該要跟她開多少合理?

 

他對我造成盜刷損失共計四次3500

還有因為這件事情導致我需要奔波銀行還有警局以及不斷播打電話銀行或是商家等等的(我要怎麼開價錢?

因為這件事情導致我都睡眠不佳,晚上都睡不著,且作惡夢!整個覺得很煩惱~

也讓我接的案子無法如期完成,因為都在處理這個事情,所以無法拿到尾款,我要如何跟他求償

而且盜刷的第一次還是在我生日,往後生日就會想起這件事情就覺得很悲傷!

 

 

拜託您告訴我

我可以向他求償多少錢?15萬 OR 10萬元合理嗎?

如果和解了我可以不提出告訴,但是他如果反悔不還賠償金或是延後付款怎麼辦呢?

如果要和解是要去警察局和解嗎?

拜託您了!我知道這是公訴罪及使我不告他他也會被起訴!但是罪刑有差別,所以他積極想要和解!但是我想知道和解金的範圍該落下多少~

鍾孟杰 (鍾律師) 104-02-17 15:33

1. 您在談的過程可以加入您自己的考量拉高金額,無論10萬或是15萬,您都可以提出,只要雙方同意某個金額和解就可以成立,並沒有說何解金一定會落在什麼範圍。

2. 但整個事實經過,您真正的損害是3500元,其他您所謂晚上睡不著或是案子無法完成等是否能被評價為精神上受有損害,是有疑問,這也一併請您考量是不是一定要到所謂的10萬或是15萬。

3. 和解若是怕對方不付款日要追討麻煩,建議可聲請鄉鎮市調委會調解,屆時若和解成立而對方不付款,則可以之執行名義聲請強制執行。

一、得饒人處且饒人。

二、我幫你查了一下判決,硬是告的話,刑事部分,有看過判六個月的(盜刷了十七次,總額約八萬元)。易科罰金的話是十八萬。但是你被盜刷的並沒有十七次…雖然量刑是法官決定的,但有可能量的刑會低於六個月(我猜)

三.硬是告的話,民事部分他刷多少就賠你多少,就醬而已。

四、也就是說,如果你不願諒他的話,如果法院判三個月,易科罰金九萬元,加上民事他刷多少賠你多少。這樣就是他可能會付出去的錢…

五、所以在這樣的案件裡面,才會有人會提出十萬元或是十五萬元的和解方案…是這樣來的。

六、你自己考慮一下,如果是十萬的話可以考慮給他分期…畢竟目前還是同事…

七、精神上損害賠償部分應該是要不到,至於你因為這件事工作損失部分有可能會被認為無因果關係

八、還有什麼問題的話可以跟律師約到事務所詳談。

以上,希望有幫到你,並祝你新年快樂。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95號25樓之1,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附近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2-17 23:39

您可以將相關之損害(包含精神上損害)表列出來,與對方談和解!

當然,也可以強硬不要跟他談和解,等起訴後再對之提起附帶民事損害賠償

然退一步海闊天空,有時候原諒別人也是放過自己,可以斟酌一下唷!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2-17 23:4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對方有誠意與您和解,不建議提出太高之金額,避免和解破裂,若和解破裂,對方被起訴,您即使請求附帶民事訴訟損害賠償,亦僅能請求損受損害之金額。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阿翔 104-02-17 09:43

您好

我在2個禮拜前與公車擦撞

交通大隊員警判斷的肇事原因是

我未注意後方公車來仍繼續倒車(我要迴轉)

所以我的車的左邊車屁股擦撞公車左側

最後是協議和解,我負責自己車的維修,及賠償對方公車的所有維修費

 

2/2對方保安課的人員來信(mail)報估價單

賠償項目如下:

1.左側車身廣告(委外)4500

2.左側後輪弧1500 

3.左側方向燈(黃) 350 

4.左側邊保養蓋鈕扣 850

5.左後車身彎角補(FRP)委外1600

6.噴漆工資2600

7.鈑金工資2200

8.電工工資600

總價含稅14910

但明明現場看我只有看廣告部分有輕微刮傷,我認為很不合理

請問處理的方式是:

1.先私下和對方談

2.談不攏就上調解委員會

3.再不行就是上民事訴訟

請麻煩解惑,感激不盡

鍾孟杰 (鍾律師) 104-02-17 15:28

您羅列出來的處理方式大致沒錯,另外對於賠償事項有疑慮,可要求對方提出照片為證,另外公車並非全新出廠,所以就零件費用的部份,也必須扣除折舊,這也是可以爭取。

chan 104-02-17 01:38

律師們您好,當初因為才剛滿18歲還懵懵懂懂,就與一間公司簽訂模特兒,後來因為家裡一些事情及公司老闆的問題導致無法繼續擔任公司模特兒,後來公司老闆想要告我違約,並叫我賠償當時違約費用50萬,當初簽約時有雙方的資料及蓋印章跟手印還有保證人,但沒有讓家裡的父母親知道,也沒有讓父母親同意,請問如果公司要告我的話,還有法律效用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2-17 08:54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原則上,因為未滿20歲,在法律上屬於未成年人,簽約必需經過法定代理人的允許。

2、不過保證人的部份,是屬於獨立責任的,所以縱使您的部份經過法定代理人否認而無效,保證人仍必須就您違約的部份負責。

3、本文建議您應該盡速由您的法定代理人出面否認該筆契約,然後尋求正式諮詢分析契約是否有其他問題。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chan 104-02-18 02:21
回覆 曹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原則上,因為未滿20歲,在法律上屬於未成年人 ... (恕刪)

那請問如果公司自己訂定的合約,未經過第三方公證人擬訂合約內容,那請問還有法律效用嗎??

一、未成年人簽契約未經法定代理人同意的話效力未定,只要法定代理人拒絕承認的話就會確定的無效了。另,一定要先跟你父母說這件事,不然如果你父母不知道被你老板騙了簽名了就比較麻煩了…

二、保證人的部分如果也是未成年人的話,簽的契約還是一樣,如果其法定代理人拒絕同意就會無效。

三、以上,希望有幫到你,不要太擔心。並祝你新年快樂^_^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2段95號25樓之1,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附近

人間浪人 104-02-16 23:19
交通委員鑑定結果:對方肇事主因,小弟我為肇事次因 交通工具:對方摩托車,小弟我開車 傷勢:對方大腿骨粉碎骨折更換假骨,我開車所以人沒事 損失金額:對方醫藥費薪資及其他損失等等約40萬元左右,我這邊修車損失11萬元左右 目前官司進度:因對方開出的金額無法負擔導致無法合解,對方已提告過失傷害檢察官已起訴我,目前待法官開庭審理 ----------------- 日前對方告知願意降低賠償金額,以30萬元合解,但保險只願意依照單據及責任比例賠償15萬,所以我需再負擔15萬元(自己修車已負擔11萬,但因自己負債相當多,且有2個小孩要養,實在沒辦法再負擔15萬,想請問 1.如開刑事庭,雖對方是肇事主因,但傷勢算嚴重,法官所判決的刑期大概落在多久? 2.如刑事庭結束後,民事庭的部份,法官是依照單據後再依責任比例判賠償金額嗎? 3.保險公司只依照單據及責任比例賠償15萬,如法官判賠20萬,那另外5萬還是由我負責?還是保險公司會再拿5萬出來? 4.因每月需繳許多貸款,15萬的金額我無法負擔,那我車子的維修費用可以要求對方賠償嗎? 以上,請各位律師告訴我要如何做才是最好解決方式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2-16 23:4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無法與對方和解,可能為六個月以下得易科罰金有期徒刑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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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4-02-16 23:5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無法與對方和解,可能為六個月以下得易科罰金有期徒刑

阿緯 104-02-16 22:09

您好,有一法律問題想請教,在102年4月19日發生了車禍(兩方都轎車),大概情況是我從最外車道一路打左方向燈切入車道,之後在第二車道準備切入最內車道時與左後方來車有擦撞,我與對方皆沒有人員受傷,只有車損,當時員警希望兩方將行車紀錄器提供,對方有裝,但說畫面被洗掉了,我有提供出來,【行車紀錄器畫面:http://youtu.be/SPi8SdFxJ1U】當時對方說全權交由保險公司處理,但直到現在104年2月初,我收到了對方保險公司的起訴狀,簡單來說就是要求車損賠償約兩萬三的金額(物料5千多,工資1萬8),並在104年3月初會開簡易庭
我目前是有幾點質疑:1.雖然追溯期為兩年,但事情發生已久,為何現在才要求賠償?是否懷疑這期間又有其他車損直接算在我頭上?2.對方為國產車,由影片可以看出僅為車體擦傷,按照一般想法頂多鈑烤,怎麼工資費用可以這麼離譜
。3.我反覆觀看行車器錄器畫面,擦撞時對方完全沒踩剎車,我是否可以懷疑對方是為了搶快,應注意而
未注意前方車輛?
雖然我知道我應該不可能完全沒有肇事責任,但會希望將賠償金額降到最低,不知道您是否可以給些建議,麻煩您了!謝謝!
【行車紀錄器畫面:http://youtu.be/SPi8SdFxJ1U】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有可能是保險公司代位求償,當然您仍可以就求償金額一項項爭執,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鍾孟杰 (鍾律師) 104-02-17 15:56

1. 您可要求對方提出修繕照片、明細,以核對受損情形與修繕必要。

2. 零件費用部分可爭取扣除折舊。

3. 對工資有疑慮,可查詢或打聽有無類似情形之修繕工資。

4. 可提出行車記錄器畫面法院並爭執對方與有過失

小魚 104-02-16 05:22

因為我一位女同事跟她男友跟我們上司有過節

而且他知道我與我們上司也有一段感情  所以叫我假借我懷孕跟上司拿一筆錢

他們過程中一直有找人過去稍擾我們公司 也有打電話威脅我們上司 

還叫人自去店裡說  店不讓他開下去  這些我都不知情 我只是在他門有說要找我時才出現

他們還帶我去跟我們經理談判  叫我開口說要30萬賠償  但這也不是我的本意

因為我有欠他們一萬元還不出來只好聽他們的話 我又有家庭 我怕他們危害到我家人的安全

請問這樣我連同被告恐嚇這樣會從輕量刑嗎?  我已和對方解釋也跟它們達成和解意願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2-17 11:48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您配合到場並且以懷孕為由要求30萬元的部份,當然涉嫌恐嚇取財,且屆時相關事證根本無法切割行為。

2、倘若您坦承犯行並且與被害人達成和解,則可以請求從輕量刑。(您有家庭欠對方1萬元等,均為您的個人犯罪動機而以,在法律上並無特別值得憫恕的地方)

 

104-02-16 00:56

1.請問租賃合約內未明示房間坪數,但是在591租屋當時寫6坪(有擷取同一棟的廣告網頁面也是標示六坪),在簽合約仲介也口頭重申一次坪數為6坪,可是實際住進去後發現才3.6坪(已住兩個月)請問有什麼方法可以去解約或是重新談判價碼呢?

2.有一次忘記帶鑰匙(凌晨12點),仲介(同管理員)說要收200塊的開所費,但是實際上他合約只有提到說如果感應key遺失需要賠償300,請問這種情況下得以有何做為呢??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2-16 10:49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此部分已經涉嫌詐欺,且坪數差了快一半,當然可以主張解約並請求賠償

2、一般來說會有備份鑰匙因此應該不用開鎖費,不過倘若當天確實是請鎖匠來,則鎖匠的費用確實必須由您費擔。

 

一、我不認為是詐欺,實務上關於坪數短少乙事,認為並非難以發現之瑕疵。你已經住了二個月,不僅使用系爭房屋,而且還給付租金,如果再主張詐欺空間較小。

二、租賃糾葛,尤其的不建議告刑事

三、可聲請調解,畢竟這個是小糾紛,還是建議以和為貴。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2段95號25樓之1,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往前走靠左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小四 104-02-15 16:52

你好  

我在桃園永安北路 110號 我從左側超車 被撞 

他是對向來車 我有打方向燈 他沒注意到我 我跟在一台黑色休旅後方

對方說是我撞他 但是目前照片看起來 是他撞我 

對方左前方保險桿突出 葉子片破裂 車門 一到長長的刮傷

我的前方 只有倒地擦傷 引擎吊架 斷了 發動相一個洞 輪胎也歪了 

我人有受傷 我能跟他要精神賠償? 我未滿18 且無照

他估價後 跟我們說 避震器 傳動輪軸 三角鼓 還有等等的修繕跟我們索賠七萬   我們也找我們的機師去問他 我們幫他用到好 只是不同間的廠商  他說不要 他指定要這間 這個機師 我的機師跟我們說 如果避震器斷了 我早就死了 因為避震器要斷裂 必須要有很強大的撞擊力 現場圖畫的時候 我跟警察說是我撞他... 因為當時我驚嚇過度 整個語無倫次 我當時臉色是反白的

大車撞小車 大車錯的比例會拉高????? 無照 未滿18 打官司一定輸????

一、要綜合相關事證才能判斷。關於肇事原因如果進入訴訟後有爭執,一般是會送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大部分法官會採納鑑定結果。

二、對方可能會主張你逆向行駛。

三、現場如果有監視器的話要儘速請求警方調閱。不然你摩托車通常不會裝行車紀錄器,你要搜證會有困難。監視器過一陣子就會洗掉了。

四、如果你認為對方有過失,要告刑事的話告訴期間是六個月;民事時效則為2年[判決確定後重算時效為五年,如果是勝訴,每五年內要換債權憑證以中斷並重算時效]。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

cooper 104-02-15 12:30

我和太太與股東合開一家仲介公司,太太擔任店長、我擔任業務經理、我弟則是業務主任,目前公司能有最高權限的就只有我們三個人。

103年6月弟弟從公司離職,但是在103年12月及104年1月陸續發現有客戶打來公司,才發現弟弟曾經私下與客戶成交並收取仲介服務費用。目前公司陸續在查還有其他私下成交的案子,目前好像得知至少有5件,公司拿到完整資料有兩件.

目前拿到完整資料的兩個案子都是仲介租賃,第一個案子是弟弟用外面的契約書直接與屋主、租客簽約收取服務費一個月;第二個案子是弟弟使用外面的契約書但多使用了公司專有的房屋屋況點交單,未經公司同意

弟弟在公司是有領底薪的工作人員又是業務單位的主管,我想知道以下4個問題

1. 弟弟是否有構成業務侵占背信兩個罪?

2.私自拿取公司的契具使用構成什麼罪?

3.因為仲介租賃服務費金額不高大約合計8萬多左右,是否有方法能減輕罪行?

4.股東堅持提告除非我弟願意賠償100萬元,這樣不合理吧?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弟確實有涉及刑事責任,而針對對方不合理之求償,也不一定要強接受,若已進入訴訟程序,則可以先聲請移付調解,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一、業務侵占的話不是輕罪,是六個月起跳。

二、但民事賠償的話是以損害多少賠償多少,所以如果損失八萬要一百萬元的話就真的是太扯了。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95號25樓之1,古亭捷運站三號出號往前走靠左邊…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2-15 22:1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弟弟可能涉犯刑事業務侵占背信等犯罪,您弟弟應嘗試與公司和解,返還金額,至於針對不合理之賠償金額,亦可不予理會,即使起訴,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亦不至於請求超過於損害。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2-15 22:4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弟弟可能涉犯刑事業務侵占背信等犯罪,您弟弟應嘗試與公司和解,返還金額,至於針對不合理之賠償金額,亦可不予理會,即使起訴,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亦不至於請求超過於損害。

林亞萱 104-02-15 03:59

1/31在露天拍賣買了項東西

但貨到時沒錢取貨...2/9退貨到賣家那

2/15收到賣家留言說不取貨?等著被我告吧 我有留言問賣家是否能賠償運費問題 如果賣家之後堅持提告 那會告什麼? 我是未成年會被判什麼罪嗎? 這種買賣糾紛告的成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2-16 11:00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此部分應該僅為消費糾紛,倘若對方不願意原諒,建議可以由您來提起消費調處,倘若對方任意提告,則建議委請律師協助,避免少年調查官給予不利處分。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小婷 104-02-14 21:19

律師你好 我今年23歲 前幾天(2/9)在某家樂福購物時,因為最近經濟拮据 一時糊塗 我隨手將一些食品和日用品放進包包 只結帳了部分商品 而包包內的東西未經結帳就帶出賣場 金額大約一千出頭 然後保全將我攔了下來 並且報警

而我包包內的東西也全數歸還給賣場 當天我被送到派出所 做了筆錄

然後送到警局拍了有身高表的那種照片 最後被送到地檢署臨時庭

檢察官問了幾個問題後 簽名就離開 被通知說等傳票寄來再去開庭

我真的很害怕 我很後悔 我不曉得為什麼我做了這種事

現在我想知道的是 我大概什麼時候會收到傳票? 大概什麼時候要開庭

我現在還需要去和家樂福和解嗎?

因為商品並沒有偷回來而是當場被扣留了

不知道還有沒有賠償的問題

我可能會被判刑嗎 我真的很怕 也不敢讓父母知道

每天都睡不好 想知道我可以做些什麼讓我的刑責降到最低?

麻煩您了 萬分感謝

 

 

 

 

 

 

 

 

 

 

 

您好:

 

警局將本案筆錄、證物整理好後,會將調查卷宗移送地檢署偵辦,地檢署分案後就會由檢察官決定開庭時間並寄送傳票給您通知何時開庭,但關於您之後何時會接到傳票,因為各個警局及地檢署的處理速度不盡相同,比較沒有辦法提供您一個確定的時間。

 

因此,與其煩惱什麼時候會收到傳票,不如從現在開始就先對這個案件預作準備。家樂福方面,依您所提到的情形是沒有實際的財物損失,因此不至於有民事損害賠償責任的問題,但是仍然建議您與家樂福聯繫,表示願意當面向他們道歉、提出悔過書保證絕不再犯、或詢問他們願意不予追究的條件,盡力取得家樂福的諒解後,請他們出具一份願意原諒您的行為並不予追究刑事責任的書面(可以自己先擬好內容再請家樂福用印),再陳報給地檢署。

 

如果您之前沒有前科、家樂福方面也願意原諒不予追究,那麼日後在開庭時表示認罪坦承涉犯竊盜的話,檢察官應該會有不小的機率願意給您緩起訴的處分。此後如果一至三年的緩起訴期間都沒有再涉及刑事案件導致緩起訴撤銷緩起訴期滿後您就不會再被追訴實際的刑責。這樣的處理方式應該可以將您的刑事責任減輕到最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應盡量與對方和解,才能將傷害降到最輕,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一、聲請與對方調解吧,如果能私下和解取得書面也可以。

二、之後跟檢察官認罪,聲請緩起訴,這個部分如果你不會寫的話可以找個律師幫你寫。

三、如果無資力找律師可以請法律扶助基金會幫忙。

四、了解的越多,擔心得會越少,這樣就比較不會睡不著了。

     例如,我幫你查了一下,竊取一千元左右的財物者,有科拘役40日,得易科罰金(四萬)的前        例。

五、是否緩起訴檢察官決定的,身為被告,萬萬不可在檢察官面前討論法律;是否緩刑及量刑多少是法官決定的,身為被告,萬萬不可在法官面前討論法律。太過技巧性的東西如果從當事人面前講出來,容易被認為是知法玩法…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95號25樓之1,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附近


乃爸 104-02-13 11:09

    家父在民95年間8月因重劃賣掉1筆約2坪土地〈家父僅小學學歷〉,後來家父在97年10月往生〈家父生前買賣我們小孩根本不知有買賣土地之情事〉,且家母現已失智我們也無從查起跟問起〈只有從親戚口中詢問而知〉

     現今104年當時土地持有人即建商告我們違反土地法34條之1第4項要求損害賠償

    請問我應該如何因應

阿憲 104-02-13 01:26

各位律師好:小弟有在做網拍販售保溫杯,最近遇到有專利事務所寄來存證信函,說明我有侵犯專利權,但外觀一樣但內容完全不一樣,請問這部分如果對方提告有可能勝訴嗎?如果勝訴會怎樣?盡量跟對方談和解嗎?有專門處理專利權的律師嗎?我有製做差異圖片,但無法放上網。

目前對方提出四點聲明

??1.  立切結書保證不再侵害專利權,相關庫存等產品需回收並銷毀。

2.  撤除販售頁面。

3.  提供後續處置狀況或賠償計畫。

4.  提供進口廠商之資料。

??????小弟網上頁面撤除了,也打算提供進口廠商的資料,也打算立切結書,但後續處理狀況賠償計畫,這部份就擔心對方獅子大開口,如果真的要打官司有可能勝訴嗎?小弟可以寄圖片給專利權的律師看,尋求見解,感謝幫忙

沈恆 (沈律師) 104-02-13 09:48

您好!

請先確認對方專利權是否有效,如果有效,也要請對方提出侵害鑑定報告,並比對專利範圍,判斷是否侵權,此部分可要求供貨廠商協助。如果有侵權可能,才需與對方討論賠償問題,未確認侵權之前,不要答應對方任何條件。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閣下所訴問題已蒙沈律師回覆,為維護您的權益,如有需要、本所可以協助您與廠商協談,歡迎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電子信箱q102327955@yahoo.com.tw與我們聯繫,本所就以多年辦理此類案件之實務經驗提供您寶貴意見。 專業律師免費法律諮詢服務據點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公理律師事務所   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棠棠 104-02-13 00:29
1/13號在高速公路上撞上前車,雙方並無人員受傷,只是前方車輛後保桿毀損,我們願意復原。 2/12號初判已經下來,我們是未保持安全距離車禍隔天雙方保險公司均有去相互看過車輛,便可以開始修車,今天是由我們的保險理賠員得知,對方要求我們支付兩萬車資,其理由是車輛損壞無法載阿公去醫院,不付,他們要去告我們。 請問這種要求我們可以不理會嗎? 我們願意賠償修理車輛費用,也告知可以修車,是他們不願修理,如今又要求這樣,我們該如何應對呢?
姜百珊 (姜律師) 104-02-13 14:28

Dear棠棠

家中缺乏交通工具乙事與該車禍並無直接因果關係(又如果只是撞到後保險桿應該還是可以開吧),再加上可以坐計程車啊!你們至多在道義上可以請他開收據代付計程車資,怎麼會到兩萬元之譜呢?另,損害賠償的原則是回復原狀,就是依他們的車齡、車況替換零組件。以上回覆,希望能幫助到您!

棠棠 104-02-13 22:53
回覆 姜律師 的發言內容:

Dear棠棠

家中缺乏交通工具乙事與該車禍並無直接因果關係(又如果只是撞到後保 ... (恕刪)

請問姜律師,對方車主可以查詢到我們的車子保險內容嗎?那個不是屬於個人隱私嗎?

姜百珊 (姜律師) 104-02-15 14:29

Dear 棠棠,

關於保險的部分,為保障被害人的權益,強制險是可以依車牌號碼查詢車主的。但其他種類的保險內容,屬於個人資料保險公司不能透露,所以除非肇事車主主動告知,否則難以查詢。

希望以上的回覆能讓您滿意,謝謝!

小涵 104-02-12 15:16

102/2在路上遇到推銷美容的人,到樓上的小房間一對一談話,開始推銷產品及課程,也同意使用產品及課程

103/3再度推銷其他課程,公司結清上一份合約,結清金額加計到第二份合約,所以重新簽屬合約,之前合約就沒效力了吧!時間從103/3開始計算是嗎?而且重簽時,是在我邊做身體邊叫我簽單,我也沒辦法好好看單據,他們一直叫我先簽

103/9因有疑問要求解合約退費,被告知產品都是大罐裝,都已開封無法退費,要求查看我專用的產品有哪些,店家拿不出來,說我當時有簽同意開封,所以不能退,我只好硬著頭皮繼續繳款繼續做

103/12再度提出解約退費要求,說已經使用很久了,無法退費,再度要求查看產品,說我的產品很早就用完了,現在開的產品成本都是公司吸收,也不會再收取費用,就繼續使用課程就好

104/2再度提出解約退費,被告費用要對銀行不是對他們公司,一問才知道他們是假分期真貸款,他們自始自終都沒有提起過任何有關銀行貸款事宜,現在才知道我貸款了,要求他們拿出我貸款依據跟各戶收執聯的合約書,他說貸款證明他們沒有,要我去跟貸款公司要,合約書上載名"不限次數內涵產品"沒有明寫是買產品送課程,還是買課程送產品”,口頭上說是買產品送課程,因他們拿不出我的專用產品,我要求查看產品明細,合約金額為18萬,上面銀光筆產品項目加總為11萬3,上面只註明品名跟價格,同意開封使用,我有簽名,但在未告知情況下同一產品被開了好幾罐,也未告知產品使用完畢是否加開產品及費用問題,全由店家自行開罐使用,也不清楚開了是否都是用在我身上,因從沒看過使用的產品實體.

第一章合約書有註明堂數,第二章單新增的項目是無限次數,合約書上載名"不限次數內涵產品"沒有明寫是買產品送課程,還是買課程送產品"

以買產品送課程來說,我可以以什麼方式要求解約賠償,因他們自行開罐後的加總金額已達17萬多,說已經開那麼多使用那麼多了,無法退費,換股東之前說產品不得帶出美容中心,換股東後變成可以換產品回去,但是103/6他們已經換股東換新產品了,我換得的產品不就是庫存貨,幫他們清庫存了

以買課程送產品來說,口頭說使用期限為三年,上面寫不限次數,內涵產品,意思可以解讀為三年內不限次數作課程,產品包含在課程內,課程還沒結束解約的話,是怎麼算?共18萬,36期,已做9個月還有27個月,公司售否應退我後面27期的金額?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2-12 23:03

可至消保官處申訴之。

吳小琳 104-02-12 14:42

1.太太近日行為異常,不理睬家人,先生發現其fb和line有跟a男的親密對談,如 我愛你 見面時親嘴之類....)  這些對話已拍照存證,a男在軍中服役,是否可向軍中投訴? 這些存證是否可以做為談判籌碼? 若離婚後,在向軍中投訴,是否有效?

2.太太在line上面放狠話,痛罵男方,也言語暴力逼迫男方離婚.是否可向太太和a男請求精神賠償?

廖淑華 (廖律師) 104-02-12 14:58

證據可以做為日後訴訟之證物。

可先向法院聲請調解,再提出離婚訴訟

求償部分須另外提起民事損害賠償

 

依你所述親密對話的證據,可起訴請求配偶和外遇對象連帶賠償,以起訴、在軍隊名譽為籌碼來談判是可行的,在訴訟中也可隨時和解,不過這樣的案件,對方常否認line對話的真實性,是會牽涉到原告舉證責任的問題,所以還是要看到所有存證照片的內容,才能更確定,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2-12 22:5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基於無罪推定原則,刑法上之通姦要件須要證明雙方有通姦(性器官結合)之事實,且雙方於行為時知悉自己或相對人是有配偶之人。因此,若僅有您所述之情況,並不會構成通姦罪。然若尚未離婚,而與異性同居一室,有可能會有民事侵害配偶權之問題。 

參考法條:刑法第239條,有配偶而與人通姦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其相姦者亦同。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2-12 23:1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無證據可證明對方有與您配偶發生性行為,似無法成立妨害家庭之犯罪,但可對其提起民事訴訟請求侵害配偶權之民事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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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小姐 104-02-12 02:22

各位律師們好,在此要請教律師們,事情是這樣子的,我家居住在祭祀公業地上,由於不是派下員,目前我爸爸與大伯皆被列為被告,必須拆屋還地,但我們會住在那裡,是因為以下的關係,劉姓前屋主(屬派下員)過世後,其妻再行招夫(黃姓),也就是我的曾祖父,由於劉姓曾祖父沒有子孫,因此,曾祖母與黃姓曾祖父生的其中一個兒子,跟從劉姓,其餘則皆從黃姓,我的祖父就是從黃姓的其中一個,而從劉姓的這位伯公,有生一個兒子,但後來也過世了,劉姓這邊等於倒房了,也就沒有派下員的權利,而劉姓公媽廳的部份,則仍是由我們黃姓子孫負責在拜拜,我們黃姓子孫在那從以前住到現在,已經4代,但我們除了前述所提及的與劉姓祖先的關係外,沒有證據可證明我們可住在那的權利,而每年的地價稅(由收費管理人依那張地價稅單金額,看有幾戶,總共有幾間房下去平均計算每間房的費用,有幾間房就繳多少)與房屋稅也都有在繳交,難道我們就這樣拆屋還地嗎?難道都沒有我們可主張的嗎?聽說房屋稅都有在繳,且15年以上,那就代表已合法可居住於那,這是真的嗎?有法可依循嗎?而民法769、770對我們有幫助嗎?若是拆屋還地,那對於地上物賠償呢?我們因為經濟上的因素,因此有申請法律扶助,但沒有通過,不予扶助的理由為,因當事人無法提出任何證據證明有合法占有權源,故本件無扶助空間,應予駁回。收到此通知時,對於所謂的情、理、法,真的覺得感慨萬千!以上問題,勞煩律師們指教,謝謝!感恩!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2-12 16:02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有關於地上權的部份,必須在起訴之前就已經去申辦地上權才有辦法主張。

2、房屋稅、地價稅均僅為行政稅收,與實體使用權限無涉。

3、因為在法律上屬於無權占有,所以沒有什麼房屋補償的問題。

4、當然在法律上還是可以嘗試主張對方於我方使用多年,且於經濟依賴程度甚高的情況下提起本訴訟,屬於權利濫用等,然本文認為實益不大,建議可以可以由民代協助,再於訴訟上達成和解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2-12 22:4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無合法之占有權源,屬於無權占有,對方拆屋還地之請求即為有理由,目前應設法找出當初占有使用之權利為何,主張有權占有,方得避免遭拆屋還地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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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鮪魚 104-02-11 18:43

律師您好,我老婆在兩年前參加了海報比賽用了一張韓國的圖,最近1月時也是遇到這家典X公司威脅,她打給承辦單位說,我們用了這張圖是他們公司販賣的,希望我們提出購買證明,不然要賠償20萬或是購買9萬的圖庫,但我上網查了他們的FB跟BLOG,在去年2014年發文聲明取得韓國圖庫公司授權

我老婆請比賽承辦轉達說:
這張圖是我跟韓國買的,希望他們先提供台灣授權的文件給我看,證明他們擁有合法授權,然後承辦回信說:

目前對方不願意用郵件的方式出示授權證明書,以及圖庫購買的時間證明。
他認為那是合約書他不想以郵件的方式傳送,但願意直接到我們公司出示證明,並強調,不管是任何時候代理這家圖庫的資料,如果韓國原廠要求他們追溯相關的圖片,他們也有要求的權利。

他要求如果有用韓國原廠的圖片的話,需要出示購買證明。或是要求韓國原廠提供交易購買紀錄證明。
他覺得如果我們不願意出具證明,也不願意庭外和解的話。
也許會走上訴訟的途徑(但他們其實不想要訴訟,畢竟浪費雙方的時間跟金錢),但他吃定一般民眾不願意走上訴訟這條路。
他說如果需要出庭有律師陪同的話,需要三到四萬的律師費用,會比原本的罰金還要高。

庭外和解費用,他們說韓國原廠商要求20萬的罰金,但他們是台灣的代理商只會要求2-3萬元。

以上是他們回信

我們有其他疑點?本來先說買圖庫9萬 不然會罰20萬,能賺20萬誰會去只賺9萬? 聽到我們要求授權書後,改口說2-3萬和解,再怎麼想都覺得怪怪的,不曉得是不是站不住腳?

所想請問律師,如果這張圖是我老婆跟韓國買的,因為時間久遠也提不出購買證明怎麼辦??

對方若真的取得授權,有沒有時效性呢? 我老婆在兩年前使用,他們去年才取得授權,是否真的有權利要求我們賠償,有權力的應該是韓國公司吧?

一般這樣的簽約授權文件上,是不是會註明授權廠商可以追究授權以前之侵權者,並且可代理韓國圖庫公司在國外行使相關法律權益(如訴訟)呢?

 

請問律師我接下來該如何處置呢? 感謝您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2-11 22:10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倘若對方無法提出證據,應可無須理會對方。 不過建議您還是應該盡量取得韓國購買的證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鮪魚 104-02-11 18:41

律師您好,我老婆在兩年前參加了海報比賽用了一張韓國的圖,最近1月時也是遇到這家典X公司威脅,她打給承辦單位說,我們用了這張圖是他們公司販賣的,希望我們提出購買證明,不然要賠償20萬或是購買9萬的圖庫,但我上網查了他們的FB跟BLOG,在去年2014年發文聲明取得韓國圖庫公司授權

我老婆請比賽承辦轉達說:
這張圖是我跟韓國買的,希望他們先提供台灣授權的文件給我看,證明他們擁有合法授權,然後承辦回信說:

目前對方不願意用郵件的方式出示授權證明書,以及圖庫購買的時間證明。
他認為那是合約書他不想以郵件的方式傳送,但願意直接到我們公司出示證明,並強調,不管是任何時候代理這家圖庫的資料,如果韓國原廠要求他們追溯相關的圖片,他們也有要求的權利。

他要求如果有用韓國原廠的圖片的話,需要出示購買證明。或是要求韓國原廠提供交易購買紀錄證明。
他覺得如果我們不願意出具證明,也不願意庭外和解的話。
也許會走上訴訟的途徑(但他們其實不想要訴訟,畢竟浪費雙方的時間跟金錢),但他吃定一般民眾不願意走上訴訟這條路。
他說如果需要出庭有律師陪同的話,需要三到四萬的律師費用,會比原本的罰金還要高。

庭外和解費用,他們說韓國原廠商要求20萬的罰金,但他們是台灣的代理商只會要求2-3萬元。

以上是他們回信

我們有其他疑點?本來先說買圖庫9萬 不然會罰20萬,能賺20萬誰會去只賺9萬? 聽到我們要求授權書後,改口說2-3萬和解,再怎麼想都覺得怪怪的,不曉得是不是站不住腳?

所想請問律師,如果這張圖是我老婆跟韓國買的,因為時間久遠也提不出購買證明怎麼辦??

對方若真的取得授權,有沒有時效性呢? 我老婆在兩年前使用,他們去年才取得授權,是否真的有權利要求我們賠償,有權力的應該是韓國公司吧?

一般這樣的簽約授權文件上,是不是會註明授權廠商可以追究授權以前之侵權者,並且可代理韓國圖庫公司在國外行使相關法律權益(如訴訟)呢?

 

請問律師我接下來該如何處置呢? 感謝您

鮪魚 104-02-11 18:41

律師您好,我老婆在兩年前參加了海報比賽用了一張韓國的圖,最近1月時也是遇到這家典X公司威脅,她打給承辦單位說,我們用了這張圖是他們公司販賣的,希望我們提出購買證明,不然要賠償20萬或是購買9萬的圖庫,但我上網查了他們的FB跟BLOG,在去年2014年發文聲明取得韓國圖庫公司授權

我老婆請比賽承辦轉達說:
這張圖是我跟韓國買的,希望他們先提供台灣授權的文件給我看,證明他們擁有合法授權,然後承辦回信說:

目前對方不願意用郵件的方式出示授權證明書,以及圖庫購買的時間證明。
他認為那是合約書他不想以郵件的方式傳送,但願意直接到我們公司出示證明,並強調,不管是任何時候代理這家圖庫的資料,如果韓國原廠要求他們追溯相關的圖片,他們也有要求的權利。

他要求如果有用韓國原廠的圖片的話,需要出示購買證明。或是要求韓國原廠提供交易購買紀錄證明。
他覺得如果我們不願意出具證明,也不願意庭外和解的話。
也許會走上訴訟的途徑(但他們其實不想要訴訟,畢竟浪費雙方的時間跟金錢),但他吃定一般民眾不願意走上訴訟這條路。
他說如果需要出庭有律師陪同的話,需要三到四萬的律師費用,會比原本的罰金還要高。

庭外和解費用,他們說韓國原廠商要求20萬的罰金,但他們是台灣的代理商只會要求2-3萬元。

以上是他們回信

我們有其他疑點?本來先說買圖庫9萬 不然會罰20萬,能賺20萬誰會去只賺9萬? 聽到我們要求授權書後,改口說2-3萬和解,再怎麼想都覺得怪怪的,不曉得是不是站不住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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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方若真的取得授權,有沒有時效性呢? 我老婆在兩年前使用,他們去年才取得授權,是否真的有權利要求我們賠償,有權力的應該是韓國公司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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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你提供的資料,你們係經過授權後才使用該圖案的,並沒有無故重製或改作的問題。對方可否提起告訴,如果對方取得的是專屬授權,是可以提起告訴的,但是對方應該提出專屬授權契約(如果是經過公認證的更好),才能夠佐證對方有提起告訴的權利。 授權的證明資料已經不見了,最好能夠找到間接可以佐證的資料,否則後續如果對方可以證明有取得專屬授權,你們在舉證的問題上會碰上難題,因而敗訴。
小如 104-02-11 17:13

請問因為拔對方車鑰匙被告強制

經過調解後也賠償金額給對方

對方也願意不追究

但因是公訴罪無法撤告

請問我(四年前有毒品前科)會被如何判決?謝謝

一、為維護您的權益,請直撥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電子信箱q102327955@yahoo.com.tw與我們聯繫,本所就法律實務經驗提供您寶貴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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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魏克仁律師關心您的權益!

您好:

1. 普通情況下,若僅是拔對方車鑰匙,且事後雙方已經達成和解檢察官認因為原告已經原諒被告,做出不起訴處分,惟您有毒品前科檢察官或許認為您尚有吸食毒品情況,導致精神恍惚才會犯案,因此起訴機率較大。

2.若您目前並無吸食毒品情況,可向檢察官聲請緩起訴。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咨詢。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2-11 22:32

若已經和解,舊友獲得不起訴之機會唷!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2-11 22:4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已與對方達成和解,可委任律師具狀請求緩刑緩起訴之判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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