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羽高 103-08-24 02:34

請問邵律師

   我母親所買的房子目前依然在繳房貸中,房子與他母親也就是我的外婆同住,與他姊姊的小孩,日前因為外婆擅自邀請朋友入住家中造成母親困擾,而最近家中吵架,母親希望他們搬回原有住家外婆不願意,還在母親外出時將其大門暗鎖鎖住不讓母親返家,請問有甚麼方法能夠請他們搬走呢除了柔性勸說以外..這已經沒有效果了,謝謝邵律師

隱居 (無敵的勇公) 103-08-26 18:16
民事起訴遷讓房屋看看,勝訴後點交強制執行。
103-08-24 01:43
請問律師 我被友人詐騙,報案後發現是通緝犯,我可以將他照片名字公佈在網路上或爆料給媒體嗎?會不會觸犯個資法等?
何明諺 (何律師) 103-08-24 22:29

您好~

既然您知道你朋友是通緝犯,

以公告方式在電腦上提醒他人注意此人,並無違法問題。

stone 103-08-24 00:14

各位律師好,敝人於數日前因細故,和鄰居發生口角,當時弊人正坐在未發動的機車上,而對方突然揮拳攻擊我的頭部,為了躲避攻擊,我隨即下車和舉手擋格,而對方父親也在此時加入攻擊我,對方父親有喝酒,我下意識的反應是,一邊擋住攻擊,一邊也回手反擊,請問這能算正當防衛嗎?

而在一陣混亂後,我因左太陽穴被攻擊數次,而頭昏向後跌坐在地,這時在場有一位目擊證人,是我的親叔叔,說了對方父親流血,我們雙方因此而罷手,急忙上前查看對方父親傷勢,傷口位在雙眉間的山根部位,傷口外觀並無撞擊或因磨擦而產生的擦傷撕裂傷,而是像挑破水泡般的破皮,此時血液湧了出來,我急忙脫下因拉扯時撕裂的衣服,按在對方傷口上,此時我因擔憂對方父親傷勢,和止不住的血,和對方說了一句”早知道會這樣,我就不和你打架了,我以為會像小時候一樣,打過就算了,沒想到會讓你父親因此受傷”!

現在對方父親堅持要以他額頭上的傷,告我傷害罪,認定是我推他,才會導致他受傷,為求自保,我也驗傷提告

請問我有目擊證人,但他是我的親叔叔,檢查官會採信他的證詞嗎?

我本人在警局筆錄上,對於推他導致他受傷這項是否認的

我能在檢察官面前自述,及證明我不可能推他而導致他額頭受傷嗎?

我要做的自述是:在拉扯過程中,鄰居和我是正面相對,而他父親也是和我正面相對,只是略靠左側,且在位置在鄰居身後,如果是因為我推他,而導致他受傷,為什麼他受傷的部位是在正面頭部?我們都是正面相對的,如果我有推他,那麼他應該是向後跌倒,受傷的部位應該是在後腦或背部,甚至是左右兩側,為什麼其他地方都沒受傷,只傷在正面頭部,那麼我要推倒他,就應該要繞過鄰居,再跑到他背後推他,才有可能受傷的部位是在正面頭部吧?那時我雙手都因為在阻擋鄰居對我頭部的攻擊,使兩人雙手都拉扯在一起,我怎麼推倒他,我怎麼繞過鄰居去推他?

請問可以做這樣的自述嗎?

先感謝各位律師在百忙之中抽空回答敝人的問題

非常非常的感謝

 您好:

如果您叔父是唯一目擊證人,建議您可以向檢察官聲請傳喚叔父進行訊問

檢察官會從叔父的證詞內容、開庭表現及客觀跡證,也可能會讓被害人與您和證人對質,

再綜合判斷究竟應採信何人之說法,且如果現場有監視錄影則更可以幫助釐清事實真相。

至於您的答辯內容也是會受到檢察官以上述方法檢驗是否符合事實。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8-24 23:3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委任律師為您辯護,並請求傳訊證人調閱監視錄影帶以釐清事實經過。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顏寧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馬修 103-08-23 23:07

律師,您好:

請問我兩年前至Google網站,用我個人的資料與手機申請一組電子郵件帳號,暫借給第一屆管委會及社區總幹事使用;在去年11月1日被第二屆管理委員會及新任社區總幹事他們私自篡改密碼,且使用至今。

最近發生糾紛,我擔心若他們用此信箱從事犯罪行為,最後怕追溯到申請人的話,我可能要承擔法律責任,所以我跟Google申請要收回此信箱之使用權

當時此電子郵件帳號的申請紀錄(2012/11月申請),及密碼被私自變更的email紀錄(2013/11),並且手機與備份信箱被變更成總幹事手機的email紀錄,這三個email我都有保存起來。

巡查過往紀錄,我只有口頭答應借給第一屆管委會使用(因為當時我也是委員),但我沒有答應給第二屆管委會總幹事使用。若我想進行提告,請問

1. 對方這樣的行為是竊盜罪還是侵占罪?

2. 是告訴乃論罪還是非告訴乃論罪?

3. 需要跟警方報案嗎?

4. 若是事後有辦法談和解嗎?

5. 責任歸屬在管委會還是總幹事?
謝謝您的協助與回覆,感謝您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8-24 10:37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前後任管委會改選的時候,因為那時候您沒有將帳號取回或是要求不得再使用,此部分可能造成認定對方以犯罪故意登入您的帳號並變更密碼有疑義。

2、此部分倘若可以成罪的話,是涉犯妨礙電腦使用罪章。是告訴乃論,並且可以和解之後撤回告訴。處罰的是行為人。

3、本文建議您可以先發函給管委會要求不得再使用該帳號,並且請求賠償即可。

尤米 103-08-23 22:42

各位律師

說明一下,我是在18號出車禍的(機車)

有報警、有到醫院

一開始我以為是我的錯誤,所以私底下賠了兩千元給對方

當下也沒到車行去估價損壞 (因為當時候我們兩人都覺得是小摩擦而已)

而今天對方又跟我說再給一點算是機車修理費

本來已經說好我在給一千,但我越想越奇怪

現在都已經過了六天,機車都已經拿回去騎了

這六天我並不知道他的機車是否因18號車禍而造成的損壞

或者這六天的期間又跟誰去碰撞

我還需要賠他機車修理費?

 

此外再多問一下

車禍的發生經過

我直行,對方要左轉  (對方騎在我前面)

那時候對方減速,我也察覺到了,與他保持兩個機車身的距離

並不知道對方突然減速是要做什麼

當時候我也有減速,再判斷對方車子動向

後來打算從左方超過去 (因為右方有車擋住)

但我騎到已經到對方的車屁股位置,對方才打方向燈左轉

大約離轉角10公尺才打,對方打了方向燈就立刻向左邊靠

而我注意到,所以我趕緊煞車,但是已經來不及而撞上

請問,這樣的話責任是誰比較吃重?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8-23 22:5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通常在車禍事故後一個月內,警方會做成初判表,固可約略及初步知悉車禍肇事責任之歸屬,故雙方可以此為調解之基礎。另外,建議不要私下和解,至少要在鄉鎮區公所調解委員會作成調解筆錄,對雙方較有保障。 

march 103-08-23 22:35

各位律師,

請問本人多年前不慎買了某投顧未報備的國外私募基金(當時不了解), 後來該投顧被查到, 一些該投顧人員也被檢查官依違反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提起好像是公訴吧. 那麼我們這些受害者可以請求民事賠償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8-23 22:4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因檢察官已經起訴,故您可提出附帶民事請求損害賠償,如此可免徵裁判費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8-23 22:4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對方已被起訴,您可委任律師為您具狀至法院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顏寧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您好:

如果您因為對方之犯罪事實而受有損害,確實可以在檢察官將對方起訴後向法院具狀提出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請求賠償,故建議您應將相關交易憑證(如契約及匯款資料)及受損害金額之證據蒐集齊全,附於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起訴狀盡速向法院提出,因為此請求權時效通常為自您知道有損害時起2年。本律師曾於新北市政府受民眾諮詢時,遇到有許多此類型投資受損案件因被害人未及時主張權利(超過請求權時效)而敗訴之案例,提請您注意。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小誠 103-08-23 20:46

我在不久前收到朋友簡訊告知 社區有所謂職業主委 與建商圖利 告知小弟千萬別選洪xx 擔任委員 之後我於該社區 社團臉書 直接複製貼上朋友的簡訊 後來被洪小姐看到 並提告妨害名譽 請問這算構成妨害名譽嗎? 1.我並不認識這位 洪小姐 與其無利益關係 2 我朋友簡訊傳給我的名子是洪xx 但是這位洪ox 自己跑來指責我 事實上再在我的認知就是洪xx 非洪ox 這樣有構成影射嗎?因為我根本不認識 這位小姐  3 我當下只是好心提醒大家 並非故意 請問律師 我該如何續處?

ken 103-08-23 20:18

今年七月十七日我被公司片面通知要求調職,並要求十八日到新單位找單位主管履職,我在公司待了十七年又九個月,沒有任何重大情事和任何文件紀錄有其缺失,卻被公司調職兩次,工作內容及薪資一再變動,從一開始一個月六萬到一個月三萬,請問這樣合理嗎?雇主單方面發布人事命令要調職,我從未口頭或是簽署任何同意書。既變更勞動條件也曾多次詢問單位主管調職後薪資。因勞動條件過於簡單其薪資條件無法給予期望故向主管反應是否能給予資遣!但主管告知我並沒有重大缺失無法給予資遣。於同年八月十一日領薪之日發覺薪資與上個月差距頗大故發存證信函告知雇主已違反調職五大原則並依照勞基法第14條第1項第6款所謂「雇主違反勞動契約或勞工法令,致有損害勞工權益之虞者」不經預告終止勞動契約。且依同法第十七條規定,可向雇主請求資遣費。但未告知離職日期。並於十二日尋求勞工局調解。並於同月二十二日開調解會。而雇主聘請律師出席及不相關人員出席但對方律師堅決提出勞工所提要求無道理而停止調解!!我不知道下一步該如何,是不是基層的勞工都應該遭到剝削,弱勢的永遠都該遭受欺凌。我該如何尋求協助,保護這一家大小的生計。

鄒玉珍 () 103-08-25 11:37
ken 103-08-23 20:18

今年七月十七日我被公司片面通知要求調職,並要求十八日到新單位找單位主管履職,我在公司待了十七年又九個月,沒有任何重大情事和任何文件紀錄有其缺失,卻被公司調職兩次,工作內容及薪資一再變動,從一開始一個月六萬到一個月三萬,請問這樣合理嗎?雇主單方面發布人事命令要調職,我從未口頭或是簽署任何同意書。既變更勞動條件也曾多次詢問單位主管調職後薪資。因勞動條件過於簡單其薪資條件無法給予期望故向主管反應是否能給予資遣!但主管告知我並沒有重大缺失無法給予資遣。於同年八月十一日領薪之日發覺薪資與上個月差距頗大故發存證信函告知雇主已違反調職五大原則並依照勞基法第14條第1項第6款所謂「雇主違反勞動契約或勞工法令,致有損害勞工權益之虞者」不經預告終止勞動契約。且依同法第十七條規定,可向雇主請求資遣費。但未告知離職日期。並於十二日尋求勞工局調解。並於同月二十二日開調解會。而雇主聘請律師出席及不相關人員出席但對方律師堅決提出勞工所提要求無道理而停止調解!!我不知道下一步該如何,是不是基層的勞工都應該遭到剝削,弱勢的永遠都該遭受欺凌。我該如何尋求協助,保護這一家大小的生計。

鄒玉珍 () 103-08-25 11:38
ken 103-08-23 20:18

今年七月十七日我被公司片面通知要求調職,並要求十八日到新單位找單位主管履職,我在公司待了十七年又九個月,沒有任何重大情事和任何文件紀錄有其缺失,卻被公司調職兩次,工作內容及薪資一再變動,從一開始一個月六萬到一個月三萬,請問這樣合理嗎?雇主單方面發布人事命令要調職,我從未口頭或是簽署任何同意書。既變更勞動條件也曾多次詢問單位主管調職後薪資。因勞動條件過於簡單其薪資條件無法給予期望故向主管反應是否能給予資遣!但主管告知我並沒有重大缺失無法給予資遣。於同年八月十一日領薪之日發覺薪資與上個月差距頗大故發存證信函告知雇主已違反調職五大原則並依照勞基法第14條第1項第6款所謂「雇主違反勞動契約或勞工法令,致有損害勞工權益之虞者」不經預告終止勞動契約。且依同法第十七條規定,可向雇主請求資遣費。但未告知離職日期。並於十二日尋求勞工局調解。並於同月二十二日開調解會。而雇主聘請律師出席及不相關人員出席但對方律師堅決提出勞工所提要求無道理而停止調解!!我不知道下一步該如何,是不是基層的勞工都應該遭到剝削,弱勢的永遠都該遭受欺凌。我該如何尋求協助,保護這一家大小的生計。

鄒玉珍 () 103-08-25 11:41
ken 103-08-23 20:18

今年七月十七日我被公司片面通知要求調職,並要求十八日到新單位找單位主管履職,我在公司待了十七年又九個月,沒有任何重大情事和任何文件紀錄有其缺失,卻被公司調職兩次,工作內容及薪資一再變動,從一開始一個月六萬到一個月三萬,請問這樣合理嗎?雇主單方面發布人事命令要調職,我從未口頭或是簽署任何同意書。既變更勞動條件也曾多次詢問單位主管調職後薪資。因勞動條件過於簡單其薪資條件無法給予期望故向主管反應是否能給予資遣!但主管告知我並沒有重大缺失無法給予資遣。於同年八月十一日領薪之日發覺薪資與上個月差距頗大故發存證信函告知雇主已違反調職五大原則並依照勞基法第14條第1項第6款所謂「雇主違反勞動契約或勞工法令,致有損害勞工權益之虞者」不經預告終止勞動契約。且依同法第十七條規定,可向雇主請求資遣費。但未告知離職日期。並於十二日尋求勞工局調解。並於同月二十二日開調解會。而雇主聘請律師出席及不相關人員出席但對方律師堅決提出勞工所提要求無道理而停止調解!!我不知道下一步該如何,是不是基層的勞工都應該遭到剝削,弱勢的永遠都該遭受欺凌。我該如何尋求協助,保護這一家大小的生計。

鄒玉珍 () 103-08-25 11:54
ken 103-08-23 20:18

今年七月十七日我被公司片面通知要求調職,並要求十八日到新單位找單位主管履職,我在公司待了十七年又九個月,沒有任何重大情事和任何文件紀錄有其缺失,卻被公司調職兩次,工作內容及薪資一再變動,從一開始一個月六萬到一個月三萬,請問這樣合理嗎?雇主單方面發布人事命令要調職,我從未口頭或是簽署任何同意書。既變更勞動條件也曾多次詢問單位主管調職後薪資。因勞動條件過於簡單其薪資條件無法給予期望故向主管反應是否能給予資遣!但主管告知我並沒有重大缺失無法給予資遣。於同年八月十一日領薪之日發覺薪資與上個月差距頗大故發存證信函告知雇主已違反調職五大原則並依照勞基法第14條第1項第6款所謂「雇主違反勞動契約或勞工法令,致有損害勞工權益之虞者」不經預告終止勞動契約。且依同法第十七條規定,可向雇主請求資遣費。但未告知離職日期。並於十二日尋求勞工局調解。並於同月二十二日開調解會。而雇主聘請律師出席及不相關人員出席但對方律師堅決提出勞工所提要求無道理而停止調解!!我不知道下一步該如何,是不是基層的勞工都應該遭到剝削,弱勢的永遠都該遭受欺凌。我該如何尋求協助,保護這一家大小的生計。

鄒玉珍 () 103-10-17 14:10
ken 103-08-23 20:18

今年七月十七日我被公司片面通知要求調職,並要求十八日到新單位找單位主管履職,我在公司待了十七年又九個月,沒有任何重大情事和任何文件紀錄有其缺失,卻被公司調職兩次,工作內容及薪資一再變動,從一開始一個月六萬到一個月三萬,請問這樣合理嗎?雇主單方面發布人事命令要調職,我從未口頭或是簽署任何同意書。既變更勞動條件也曾多次詢問單位主管調職後薪資。因勞動條件過於簡單其薪資條件無法給予期望故向主管反應是否能給予資遣!但主管告知我並沒有重大缺失無法給予資遣。於同年八月十一日領薪之日發覺薪資與上個月差距頗大故發存證信函告知雇主已違反調職五大原則並依照勞基法第14條第1項第6款所謂「雇主違反勞動契約或勞工法令,致有損害勞工權益之虞者」不經預告終止勞動契約。且依同法第十七條規定,可向雇主請求資遣費。但未告知離職日期。並於十二日尋求勞工局調解。並於同月二十二日開調解會。而雇主聘請律師出席及不相關人員出席但對方律師堅決提出勞工所提要求無道理而停止調解!!我不知道下一步該如何,是不是基層的勞工都應該遭到剝削,弱勢的永遠都該遭受欺凌。我該如何尋求協助,保護這一家大小的生計。

鄒玉珍 () 103-10-17 14:10
ken 103-08-23 20:16

今年七月十七日我被公司片面通知要求調職,並要求十八日到新單位找單位主管履職,我在公司待了十七年又九個月,沒有任何重大情事和任何文件紀錄有其缺失,卻被公司調職兩次,工作內容及薪資一再變動,從一開始一個月六萬到一個月三萬,請問這樣合理嗎?雇主單方面發布人事命令要調職,我從未口頭或是簽署任何同意書。既變更勞動條件也曾多次詢問單位主管調職後薪資。因勞動條件過於簡單其薪資條件無法給予期望故向主管反應是否能給予資遣!但主管告知我並沒有重大缺失無法給予資遣。於同年八月十一日領薪之日發覺薪資與上個月差距頗大故發存證信函告知雇主已違反調職五大原則並依照勞基法第14條第1項第6款所謂「雇主違反勞動契約或勞工法令,致有損害勞工權益之虞者」不經預告終止勞動契約。且依同法第十七條規定,可向雇主請求資遣費。但未告知離職日期。並於十二日尋求勞工局調解。並於同月二十二日開調解會。而雇主聘請律師出席及不相關人員出席但對方律師堅決提出勞工所提要求無道理而停止調解!!我不知道下一步該如何,是不是基層的勞工都應該遭到剝削,弱勢的永遠都該遭受欺凌。我該如何尋求協助,保護這一家大小的生計。

王立中 () 103-08-25 16:09
你好:請用電子郵件跟我聯絡,系統有些問題無法回覆。 王立中律師 敬上
ken 103-08-23 20:12

今年七月十七日我被公司片面通知要求調職,並要求十八日到新單位找單位主管履職,我在公司待了十七年又九個月,沒有任何重大情事和任何文件紀錄有其缺失,卻被公司調職兩次,工作內容及薪資一再變動,從一開始一個月六萬到一個月三萬,請問這樣合理嗎?雇主單方面發布人事命令要調職,我從未口頭或是簽署任何同意書。既變更勞動條件也曾多次詢問單位主管調職後薪資。因勞動條件過於簡單其薪資條件無法給予期望故向主管反應是否能給予資遣!但主管告知我並沒有重大缺失無法給予資遣。於同年八月十一日領薪之日發覺薪資與上個月差距頗大故發存證信函告知雇主已違反調職五大原則並依照勞基法第14條第1項第6款所謂「雇主違反勞動契約或勞工法令,致有損害勞工權益之虞者」不經預告終止勞動契約。且依同法第十七條規定,可向雇主請求資遣費。但未告知離職日期。並於十二日尋求勞工局調解。並於同月二十二日開調解會。而雇主聘請律師出席及不相關人員出席但對方律師堅決提出勞工所提要求無道理而停止調解!!我不知道下一步該如何,是不是基層的勞工都應該遭到剝削,弱勢的永遠都該遭受欺凌。我該如何尋求協助,保護這一家大小的生計。

ymc 103-08-25 18:29
現在調解應該不會成立,只能尋訴訟途徑主張權利,您可以詢問勞工局申請勞工訴訟費用補助,訴訟期間生活補助,也可以申請法律扶助來協助您。若還問題再提問。
ken 103-08-23 20:10

今年七月十七日我被公司片面通知要求調職,並要求十八日到新單位找單位主管履職,我在公司待了十七年又九個月,沒有任何重大情事和任何文件紀錄有其缺失,卻被公司調職兩次,工作內容及薪資一再變動,從一開始一個月六萬到一個月三萬,請問這樣合理嗎?雇主單方面發布人事命令要調職,我從未口頭或是簽署任何同意書。既變更勞動條件也曾多次詢問單位主管調職後薪資。因勞動條件過於簡單其薪資條件無法給予期望故向主管反應是否能給予資遣!但主管告知我並沒有重大缺失無法給予資遣。於同年八月十一日領薪之日發覺薪資與上個月差距頗大故發存證信函告知雇主已違反調職五大原則並依照勞基法第14條第1項第6款所謂「雇主違反勞動契約或勞工法令,致有損害勞工權益之虞者」不經預告終止勞動契約。且依同法第十七條規定,可向雇主請求資遣費。但未告知離職日期。並於十二日尋求勞工局調解。並於同月二十二日開調解會。而雇主聘請律師出席及不相關人員出席但對方律師堅決提出勞工所提要求無道理而停止調解!!我不知道下一步該如何,是不是基層的勞工都應該遭到剝削,弱勢的永遠都該遭受欺凌。我該如何尋求協助,保護這一家大小的生計。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8-23 21:49
您好,感謝您的留言,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有關公司無故變更勞動條件的部分都是違法的,公司片面的決定都無法拘束您。 2、有關於無故終止勞動契約,依法可以起訴主張確認雇用關係存在,並且請求給付短給之薪資;或是請求資遣費。因為已經勞資協調不成立,接下來只能提起訴訟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8-23 22:2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對方無正當理由調職係屬違反勞基法之行為,您可先向各縣市政府勞工局申訴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您好:

原則上如曹大律師第1點所述,但由於是您主動發函終止勞動契約,故原則上應係以該函送達公司時生終止勞動契約之效力,您應該是可以訴請未經您同意短少之薪資資遣費及未休之特休工資,而非確認僱傭關係存在。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青蛙 103-08-23 14:55

我在去年偷了老師的錢包,因為害怕所以我沒有坦承,後來老師到了警局報竊盜,因為竊盜無法銷案,老師私下問我她懷疑是我朋友拿的!結果我因為害怕就說是我朋友拿的,我也說我在朋友的包包看到老師的錢包,就這樣讓我的朋友背了這個罪名,而去年也要到臺北士林地方法院開庭當時我是以證人而去開庭,我朋友也有像法官說錢是我拿的那個時候我還是沒勇氣認罪沒說實情,法官要求我與朋友兩個測謊,而我的測謊沒過,當下我就像檢查官認罪了,說明錢包是我拿的,錢是我偷的,事隔了半年多我收到了台南地方法院檢查署刑事傳票,而我也變被告了!想請問我當天如果我都認罪了,可以減輕罪行嗎?我可以怎麼做?當天會被收押嗎?現在的我很害怕也好後悔我從沒前科真的很害怕因此被留了前科,各位律師大大誰可以交我怎麼做?求求大家

隱居 (無敵的勇公) 103-08-29 00:52

才一個包包而已,不會押拉。最好的處理方式就是跟被害人和解,被害人在和解書上載明同意對被告緩起訴處分或職權不起訴處分,然後跟檢察官請求職權不起訴處分或緩起訴處分。

以前當檢察官時,內勤常遇到女性去偷A+1百貨的物品,甚至還有老師去偷,

有的還在警局割腕,我也搞不懂那個也沒多少錢,A+1的警衛也跟我說很煩,每天都會抓到人。

不過我也從來沒有因為這樣羈押被告

以上僅供參考

黃小姐 103-08-23 14:46
請問律師: 如果民眾自己資料沒準備齊全無法辦事情卻還對櫃檯人員破口大罵,罵的內容雖然沒有人身攻擊,但罵非常大聲,整間都聽的到的音量,這樣有算構成什麼犯罪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此行為可能會構成公然侮辱之問題,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johncs61503 103-08-23 13:33

今日收到台北地檢署的刑事傳票

案由是對方反控我車禍過失傷害

想請問一下接下來程序大概是怎麼走 ..

應到處所傳票上面是寫偵查庭

我需要備齊所有車禍發生的文件到庭應訊嗎

是否要寫書狀什麼的 ..

另外此次應訊會決定什麼

判決 ? 還是只是調查呢

另外與我前次收到的台北地院少年庭通知書有無關係

若相同案件會判決兩次 .. ? 還是之後會合併然後一起判決 ?

網路上逛了很久還是有很多疑惑 ..

懇請律師解惑 感謝 .

johncs61503 103-08-23 13:36

 

另外證人部分

是否須於此次就連絡一併到庭

還有疑問就是路口監視器

證人要如何證明他在場不是我亂找的

本人與證人原本不相識

因友人告之而得知有此證人在場親眼目睹車禍發生經過

感謝 .

蘇子良 (馬克) 103-08-23 13:58

 您的問題應與律師詳談事實,並提出有利於已的答辯,

以上答覆,請酌參,若有任何需要法律協助,請逕洽本所,謝謝

 您好:

您可準備好相關證據資料(包括證物及證人姓名地址)撰擬答辯狀檢察官陳述意見並聲請調查證據,是否要傳訊證人是由檢察官視案情決定,您可於書狀中載明聲請訊問此證人之原因,由檢察官考量,檢察官於偵查終結後會作成起訴或不起訴處分,不是作成判決(此為法院之職權),其餘如蘇大律師所述。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8-23 22:3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委任律師與您一同出庭為您辯護,並於出庭前先與律師討論辯護策略與訴訟方向。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顏寧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MINA 103-08-23 13:04

今年5月份出國前有在網路上刊登代購外國商品其中也包含痠痛藥品

但因詢問度不高且朋友說這樣是違法 因人在國外無法下架處理

回國後 也沒有立即下架之後上去看發現停權中

但當時在國外有買家從奇摩找到我 當時我人在國外所以用LINE主動聯絡我

他託我買其他藥品類萬金油跟五塔散 我也等他匯款完成後順便幫她買 

不料這個月卻收到法務部調查局傳票說涉嫌違反藥事法案 因為人住新竹

通知書在台南 想請問律師

1.可以依戶籍地就近接受調查嗎?

2.在奇摩拍賣並未成交任何藥品類商品 此外我也不是大量進貨走私販售

   代為購買先收到款項再替他購買也算是違法嗎?

3.若違法請問這樣罰金要多少呢?另外因為家境不好有什麼比較輕的罰則嗎?

 

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原則上您仍應至調查局所通知之地點受訊問,訊問完後,調查局會將全案送給您戶籍地之地檢署偵辦,違反藥事法會有一罪一罰的問題,不可不慎,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陳華明 (律杏) 103-08-25 12:00

 1. 您的案件是由調查局處理, 而非衛生局. 所以您一定要先弄清楚所代購的藥物是否是偽藥或禁藥, 這會有刑事責任問題

2. 即使沒成交, 或小量仍是觸法, 只是可請求減輕處罰而已

3. 由台南偵辦, 若您犯罪地是在台南, 則台南地檢署也有管轄權. 若只是由台南調查站網路搜索而查獲, 則可聲請移送到新竹偵辦

4. 若沒有刑事問題, 衛生局多是裁罰三萬元 (http://www.lawmed66.url.tw)

MINA 103-08-25 12:52
回覆 律杏 的發言內容:

 1. 您的案件是由調查局處理, 而非衛生局. 所以您一定要先弄清楚所代購的藥物是否 ... (恕刪)

律師你好

我當時在國外朋友提醒在網拍痠痛藥膏是禁藥會被告 因為是禁藥所以我也不敢賣

但有一ㄍ台南的女生主動聯絡我要我替他買虎標萬金油跟五塔散 因為不知情 情況下幫他買了

後面因為我行李超重所以用郵寄的方式 不料那個住台南女生說 要是不退全部的錢就要去告我

我跟他解釋 因為我沒再賣這些東西你要我退款我這些東西留著沒用

我已經買了 只是在國外用郵寄的需要時間~所以請他等等

他說他是幫朋友買的一直逼我退款 之後東西寄來了我就快速寄給他

他收到了 我就接到涉嫌違反藥事法的通知了...

這樣我該怎麼辦.. 

陳華明 (律杏) 103-08-25 13:35

 您好:

1. 這五塔散可能是禁藥, 有刑事問題(當然還要看看原始成分才知道)

2. 這樣她不就有教唆之嫌?

3. 行為結果地確實在台南, 所以台南地檢署也有管轄權沒錯

4. 您的問題牽涉犯罪, 務必與律師面談才可通盤了解, 才知道要怎麼對您建議(http://www.lawmed66.url.tw)

MINA 103-08-28 01:28

律師您好:

這位小姐是用LINE主動聯絡我 對話紀錄我有留起來 內容如下 

他說:五塔散X3 萬金油X3有嗎?$?

我說:虎標我沒賣但可以幫你買

他說:好 我要跟我朋友報價

.......

之類的 

後面他匯款給我後我才幫他買  因為數量不多也沒圖利  我出於好心 想問的是

1.我一樣可以檢舉他販賣禁藥ㄇ ?我只有我跟他的LINE對話紀錄  他的郵局帳號  他的姓名地址...他賣誰我也不知道...

2.要檢舉的話我需要備齊什麼資料?

3.我要去法務部調查局說明 需要列印紙本證明嗎?調查官說手上有證物...

萬分感謝

 

 

陳華明 (律杏) 103-08-28 13:20

 1. 您當然可以告發她販賣禁藥, 或告發她教唆你輸入販賣禁藥

 2. 但重點是您自己的犯行部分, 輸入禁藥是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之罪, 不算小罪, 請務必著眼在自己犯行如何作答辯, 一定要先與律師會面商議. 至於是否告發對方部分, 等第一次去調查局之後再來辦理即可. 但你馬上就要先擬定第一次到調查局時的辯護策略了 (http://www.lawmed66.url.tw)

kk王 103-08-23 05:56

請問律師昨天在汽車旅館和女性友人被我妻子帶著徵信社律師警察當面捉到 。是我們要走的時候被攬下 。警方與徵信社並未拿到什麼證據 。只有上廁所的衛生紙 。我並未承認我有性行為 。但妻子已經對我及該名女性友人提告 。警方也通知我們去派出所做筆錄了 。請問至派出所做筆錄需要律師陪同嗎 ?他們全程欄下我時有錄影 請問這樣通姦成立嗎 ?

林智群 (klaw) 103-08-23 07:16

 如果衛生紙沒有你跟女方的體液,應該不會成立通姦罪,

不過你太太要告離婚,你比較站不住腳

對方是有備而來,要不要請律師看你自己,

要請的話就一開始就請,不要筆錄作一作講了對自己不利的話,後來要翻盤也很難

要看衛生紙能採集到什麼,不過就算採到不利證據,也是有辯護空間,建議找律師一同去做筆錄,避免被誘導問話,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kk王 103-08-23 15:41

我們是在要出房間時被拍到的 。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8-23 22:2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主張您與對方無發生性行為,避免成立通姦罪;對方則可主張無與您發生性行為及不知道您已婚,亦可避免成立通姦罪。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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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佑璟 (房律師) 103-08-23 23:10

您好,太太告您通姦之部分,須證明您有與他人發生性器官結合之行為,故若無該等畫面,尚難以成立通姦罪。

 

Sean.K 103-08-23 02:45

請問
1.如聲請假扣押被告是否也會收到法院的核准假扣押裁定
亦即法院會同時寄裁定債務人?使債務人得聲請法院撤銷假扣押裁定

2.聲請假扣押也包含在聘請律師的服務範圍內?

蘇子良 (馬克) 103-08-23 13:36

 假扣押裁定對方不會收到,僅在您聲請強制執行時對方才會收到

另您律師辦理假扣押裁定強制執行當事人可自行辦理,或委請律師辦理

以上答覆,請酌參,若有任何需要法律協助,請逕洽本所,謝謝

Sean.K 103-08-23 02:35

請問:
1.收到準備程序通知書,聲請調查證據的書狀於準備庭提出即可?或必須是應於準備庭日之前,向檢察官提出?
2.偵查庭尚未聘請律師,如在準備庭才聘請律師費用仍是5萬?

林智群 (klaw) 103-08-23 07:19

 要聲請調查證據建議開庭前先提出給檢察官,他比較方便安排

 

律師委辦費用本來就是一樣的,不會因為中間才請就比較便宜,

甚至你前階段犯了錯(筆錄講錯話什麼的),

律師也要想辦法替你彌補,工作量反倒上升

所以請律師一開始就請是比較好的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8-23 22:5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委任律師為您閱卷、撰狀、辯護,費用則須視您案件複雜程度而定。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顏寧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您好:

原則上如前面二位大律師所述

但建議您應該先將案情先與有經驗之專業律師討論後再商談報價事宜

畢竟重點在您的案件處理

如果您的經濟上有困難,可向各地法律扶助基金會提出申請律師扶助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大根大根 103-08-23 01:13
請教各位律師大人:
小弟在今年8月12日收到簡易判決書,犯侵入住宅竊盜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
壹仟元折算壹日。
小弟為初犯,想請教是否能夠上訴爭取緩刑之結果,判決結果內容有提到(末斟以被告迄未賠償告訴
人2 人所受損害等一切情狀),是因為沒有賠償所以無法緩刑的原因嗎?
當時在偵查庭外談論賠償問題時,我很願意賠償被害人,但賠償金額無法達到被害人要求,所以被
害人拒絕接受我的賠償,所以才想說遞狀看是否能爭取較輕之罪名,但現在結果易科罰金換算也要
十八萬之多,被害人提出的民事賠償求償二十幾萬,這樣是否應該直接賠償給被害人再上訴,還
是直接上訴交由法院裁決,我絕無不想賠償之意,只是當初大家談論沒有結果,才想說交由司法來
裁決,想請問這樣的情況上訴是否有機會能夠緩刑,懇請各位大人解答,感激不盡!
林智群 (klaw) 103-08-23 07:23

上訴時間只有十天,很短,先上訴再說

因為沒有達成和解,要爭取緩刑是有困難的

頂多爭取少判幾個月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要爭取緩刑,仍以與被害人達成和解為前提,本件您仍可以先行上訴,之後仍可以再撤回,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8-23 22:5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不服原審判決,應於法定上訴期間內,委任律師聲明上訴,並撰寫上訴理由,若逾期,該判決即確定。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顏寧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MINA 103-08-23 00:12

今年5月有在網路上刊登代購外國商品其中也包含痠痛藥品

但因為詢問度不高回國後所以我也沒有下架處理之後便停權中

但當時在國外有買家從奇摩找到我 當時我人在國外所以用LINE聯絡

他希望我能幫他代買其他藥品類萬金油跟五塔散我等他匯款完成後順便幫她買 

不料這個月卻收到法務部調查局傳票說涉嫌違反藥事法案 因為人住新竹

通知書在台南 想請問律師

1.可以依戶籍地就近接受調查嗎?

2.在奇摩拍賣並未成交任何藥品類商品 此外我也不是大量進貨走私販售

   代為購買也算是違法嗎?

3.請問這樣罰金要多少呢?另外因為家境不好有什麼比較輕的罰則嗎?

4.主動聯絡我的買家要求我退款 原因是我延期寄萬金油給他 他有在LINE留言其實是幫她朋友買的害她要負擔運費.這樣我也能告他違反藥事法嗎?

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原則上您仍應至調查局所通知之地點受訊問,訊問完後,調查局會將全案送給您戶籍地之地檢署偵辦,違反藥事法會有一罪一罰的問題,不可不慎,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小雄 103-08-22 23:44

家父過世後,名下遺產我也有繼承權,但家母指名由兄長繼承,協商後,本人同意,但附帶條件往後家母生活所需費用與就醫產生費用遺產繼承人支付。兄長與家母均同意。請問律師,這種協議可否去法院公証?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8-22 23:5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即使簽該協議,您對母親仍具有扶養義務,不可能以該契約免除之,建議您還是主張您應有之權利,並進您應盡之義務,較為妥當。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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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智群 (klaw) 103-08-23 07:26

 繼承權無法事前拋棄,

而你對你母親的撫養義務也不會因為這樣的約定而免除,

這樣的契約即使經過公證也不會有效力

婷婷 103-08-22 23:29

自己的一塊地請承包商建一個鐵皮屋

合約簡單一張,未含稅金額200萬

現在到了要完屋的程序了,其中一條程序

拿發票給國稅局要報稅

但因為合約簽屬 未含稅金額200萬

所以承包商不願提供發票,後來輾轉發現,這個承包商的營業執照10年前被吊銷了,承包商堅持無發票堤供

請問各位有經驗的律師,現在我該怎麼處理出發票給國稅局呢

因為承包商他說他無照沒有發票的,一口咬定我們簽約是未含稅金額200萬

連要補稅金給承包商都沒辦法拿到發票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8-22 23:4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由於契約為未稅金額,無法要求對方開立發票,未免補稅問題,可與國稅局說明對方為無償施作,即無須開立發票。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顏寧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婷婷 103-08-22 23:56

 感謝顏律師 的回答

如果跟國稅局說無償施作,這樣我的鐵皮屋怎麼會怎麼有房屋稅出來呢

會不會被國稅局罰錢呢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8-22 23:5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房屋若有為建物保存登記,即有房屋稅籍資料,即須繳納房屋稅,與承包商有無開立發票無關,承包商若有開立發票,為承包繳稅之依據,與您應繳納之房屋稅無關。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顏寧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您好:

只要在中華民國境內建有房屋且評定現值在一定金額以上,就會被地方政府(不是國稅局)核課房屋稅,與承包商是否有償興建、開立發票(興建及發票部分建議還是向國稅局據實陳述事實經過,否則恐有幫助逃漏稅之罪嫌、辦理保存登記均無關,這就是為何很多頂樓違建也會被課徵房屋稅並有稅籍資料的原因。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小君 103-08-22 22:41

律師你好,我最近遇到一個棘手的問題想請問:
我於103/3/10就職,

直到103/7/21早上去公司時老闆要資遣我,薪資計算到上週

於是我收了東西之後就走了,但公司只有我跟他兩人(他不願開非自願離職證明給我)

他要我8/10在去領薪,但是我於7/29日line他詢問他是幾點去領薪,但是他卻沒有給我回應跟回答,我於8/4日去勞工局申請調解

而我在8/13收到資方寄來的存證信函,內容主張說我7/21-7/23無故曠職,所以解除勞雇關係

我想詢問,這樣的話我沒有任何證據能證明我是被資遣的,他卻顛倒是非說我是無故曠職,但7/21-7/23也並無跟我有任何聯絡

我知道他的用意是不想付我資遣費及預告工資的費用,但想問我應該怎麼保護我自己的權利?

目前已確定8/29日會開調解會,想請問我應該怎樣做才能讓他願意支付我應該支付的費用?

麻煩了,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8-22 23:2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向各縣市政府勞工局提起申訴。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啊婷婷 103-08-22 22:05

對方酒駕開車且高速衝撞,經測後酒測值高達0.96

我方車子全毀,只能報廢,我方傷患肋骨斷4根

且是家裡經濟重擔又面臨開學期,醫生說最少要修養3個月,這三個月等於完全沒收入

想請問一下,我方能與對方求償什麼呢?

Ps.我方職業是夜市商人,故沒有薪資所得,但是有歷年來薪資記錄

拜託律師幫幫忙

 

 

補充報告,我方沒有攜安全帶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8-22 23:2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向對方請求醫療費用即因此而衍生之支出(舉例言之,看護費用計程車費用)及勞動損失還有精神慰撫金。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您好:

除房律師所述事項外,您亦可以提供名下存款、動產股票等全部財產資料及其他學經歷資料予法院,以作為法院判斷精神賠償金額之依據。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啊婷婷 103-08-23 15:22

你好,有補充無攜安全帶,請問這樣子的話,後續怎麼做呢?是否依舊像您的回覆那樣?

ying 103-08-22 21:33

     律師您好,我想請教一下我於十年前有欠下卡債未還,也從未協商處理過,後來因為結婚嫁到北部,近日由家人口中得知有收到一份訴訟通知寄達娘家的派出所(由於卡債的關係娘家都拒收我的信件)

      1,想請教說那份寄到派出所的信件一定得去領取嗎?如果未領取會有什麼後果呢?

      2,因為先生名下有一間房子(有房貸),工作是一間小公司的負責人,請問我的卡債會牽連到我先生嗎?銀行有權向他追討我的債務嗎?

      3,需要現在去法院辦理夫妻財產分開制或離婚嗎?因為我想保住我們唯一的財產這間房子,

 

謝謝您撥空回答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8-22 23:1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債務不會影響到配偶財產唷。再來,警局的信一定要去收,還是會有送達之效果。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沈恆 (沈律師) 103-08-22 23:50

您好!每個人只要對自己的債務負責就可以,法定財產制的夫妻也是一樣,不會互相連累,為此辦理分別財產離婚並沒有任何幫助;另外,法院的信件若不收,是放棄自己答辯的權利,可能導致本不應負責的債務就因此確定要由您負責。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方志 103-08-22 20:23

律師你好:

我28歲,與一名看起來像滿十八歲,但實際上只有滿16歲女生發生關係,若事後都能證明是合意性交,請問是否還是仍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49條,第九款強迫、引誘、容留或媒介兒童及少年為猥褻行為或性交,而被處以第97條違反第四十九條第一款至第十一款規定之一者,處新台幣六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鍰,並得公布其姓名或名稱。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8-22 23:2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對方未成年,仍有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之問題,惟您可主張主觀上認知對方為成年,如提供相關照片或訊息紀錄對方亦告知為成年等。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顏寧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林智群 (klaw) 103-08-23 07:31

 如果是援交的話還是有構成兒少法的問題喔,

不是只要滿16歲就絕對安全的

 

方志 103-08-23 11:27

若我有大量的信件,及通聯訊息證明就是男女兩情相悅有交往情形,也有女方看起來就是滿十八歲的照片,同時也沒有金錢上的對價關係,這樣還是會受到上述的行政相關處罰,並遭公布嗎?

法律小學生 103-08-23 11:32

大大你好 依你所述援交案件 確實會有構成違反兒少法問題

             除非能證明你真的不知道她的真實年紀

             你可以來信shishian94@yahoo.com.tw

             再與你分享協助朋友  成功處理此類案件的經驗

方志 103-08-23 19:33

重申一次,不是援交,不是援交,雙方有很長的交往時間了,生日,聖誕節,都有互相送禮及寫卡片。

隱居 (無敵的勇公) 103-08-24 23:43

滿十六歲,沒有援交,合意性交,通常就沒事了,除非家長告和誘略誘,不過這兩罪也不容易成立。

Ron 103-08-22 14:15

律師你好 

我女友在8個月前被他們公司同事強暴,但是因為她不敢說結果是隔八個月

因為他女童是在FB, PO文所以事情再曝光 但是我現在想告對方 妨害性自主罪 但毫無證據  只有女同事有看到那男生把避孕藥給我女友要他一定要吃下去  我現在很煩惱 公司也無監視器 只知道他是強行拖進廁所 請各位律師幫幫我 我該怎麼辦..

當時沒有就醫? 證人對這件事知道多少? 能不能提告就看證據,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您好

無風不起浪

我建議你可能要帶你女友一起去找律師討論

看有無蛛絲馬跡可以去作證

通常這類案件都是告訴人指訴就可以

但因為距離時間不短

收集證據很困難

如果能證明被拖進廁所

機會就很大了

 

 

PS:蘇律師回答以實戰策略、增加談判籌碼、收集證據為主,基本程序回答較少,請多包涵。

歡迎來電0960300927           

信箱:jackalsky1014@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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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網站:http://www.attorneysu.com.tw/

 

曾于瑄 (曾律師) 103-08-22 17:18

您好:

強暴這類犯罪,因為必有其隱密性(不太可能公開犯罪),所以通常不會有現場目擊證人。且又幾乎都是突發、偶發事件,因此被害者也不太可能有事先準備蒐證

此時,被害人所說的話、事後就醫紀錄、事後言行舉止、事後與他人之對話,或其他相關證據等等,為判斷對方是否可能成罪的重點。

不過依照本人處理多件妨害性自主案件的經驗,很難跟您說拿甚麼證據就一定可以勝訴,也無法定出一套完整的準則,必然得綜合您所能提供的資料,為您做分析、研擬訴訟策略後,再來判斷成罪的機率大不大。

祝  平安

----------------

鴻揚聯合法律事務所

電話:0975066060

地址:台北市中正區館前路65號11樓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8-22 23:3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女友可對對方提出妨害性自主之告訴,可利用女同事作為證人,亦可請您女友打電話給對方設計問題加以錄音,蒐集相關證據以利提告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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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妹 103-08-22 10:13

律師您好

冒昧想請問

我姐姐很怕蛇

結果同事竟然在她的桌上放了很逼真的假蛇

從那天之後姐姐就老心神不寧的。。很容易焦慮

上班時還一直覺得桌上會再出現蛇

所以她根本無法好好的正常工作

請問可以對那個惡做劇的同事提告嗎?

蘇子良 (馬克) 103-08-23 13:52

您的情形似可對那位同事提起刑事恐嚇危害安全

以上答覆,請酌參,若有任何需要法律協助,請逕洽本所,謝謝

Kiki 103-08-22 09:44

請問律師

客戶下單,我已確認並簽回給客戶,但因客戶的財務狀況可能有問題,我想取消已成立但尚未到交貨期的訂單,以避免萬一客戶真的出狀況,我卻得負交貨義務,又拿不到貨款的窘況,我要用什麼方法才能免除我將來的交貨義務?謝謝

備註:訂單中並未有任何解除訂單解約的約定,只有單純的交貨品項、數量、單價、交期而已

 

您好:這部分您可以依民法第265條規定向買方主張不安抗辯權,也就是對方沒提供擔保或未先付錢之前,暫時不出貨給買方。若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32372316。

 

您好

不安抗辯是到時候打官司時可以主張的

如果想要避免預防的話

建議先瞭解你們是買賣或承攬

如果是承攬你們可以解約

但對方因此受有損害你們必須賠償

如果是買賣的話

我建議你可以先要求對方支付定金

作到一半時在支付部分款項

交貨時在收受尾款

這樣損害可以降到最低

 

 

 

PS:蘇律師回答以實戰策略、增加談判籌碼、收集證據為主,基本程序回答較少,請多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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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ita 103-08-22 07:06
家人因疑似丟煙蒂引起火災而被警方以公共危險罪名辦理,這個火災並無人員傷亡,但有部分物品損毀,請問這會涉及到刑責嗎?需不需要請律師?如何處理會較好?謝謝。

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讓律師為你做最有力的策劃。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E-mail:k8883888@gmail.com *Line ID:k8883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仍有成立刑事犯罪之風險,當然起火原因為何,仍需透過鑑定釐清,因此訴訟方向如何主張即為本案之重點,若本案能在偵查時終結,即可免後續被起訴審理之問題,所以您們應斟酌此情,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謝憲愷 (謝律師) 103-08-22 10:01

您好,

1.依刑法173條放火或失火燒燬現住建築物及交通工具罪「放火燒燬現供人使用之住宅或現有人所在之建築物、礦坑、火車、電車或其他供水、陸、空公眾運輸之舟、車、航空機者,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及刑法174條「放火燒燬現非供人使用之他人所有住宅或現未有人所在之他人所有建築物、礦坑、火車、電車或其他供水、陸、空公眾運輸之舟、車、航空機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放火燒燬前項之自己所有物,致生公共危險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刑責依照起火地點及燒毀之物有所不同。

2.若警方已移送地檢署,後續將收到檢方傳喚,建議委任律師協助您,包括向檢方要求鑑定起火原因及行為人並無主觀故意等。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咨詢。

HBK 103-08-22 00:14

小弟在2月17日收到和潤車貸公司的催繳通知單 上面寫說我是一位許珮茹的保證人 說她的車貸沒繳,但是我根本不認識這個人所以我當天馬上打電話去和潤,在2月18號拿到貸款資料,我看裡面車貸伸請書.本票 等等5.6張 裡面我可以百分百確定 我根本不認識這個人 而且保證人那邊簽名也不是我的筆跡 全部裡面 我可以保證我都沒有寫過任何一個字 但是我的個人資料都是正確的 也有雙證件影印本 除了手機號碼是假的,至於那個許珮茹的資料除了生日跟身分證字號還有她上班的地方是真的 其他戶籍地 住址 手機都是假的 對保日期是去年102年6月22日 地點在三重.但是那天我明明在上班有人可以作證 .所以我馬上報案告那位許佩茹?造文書.也做完筆錄了 警察也幫我約談當初辦車貸的代辦公司 叫做麥克國際 有找到當初辦車貸的對保人有2位.至於那個許佩茹沒找到,然後警察有問我有沒把證件借人 我想到我去年5.6月的時候有幫我表哥辦車貸當保人 有交給過業務也是代辦的 那天我記得都晚上11.12點了我們約在一個車行 但是我很確定當天我證件影印 他正本就馬上還我 大約5分鐘 只有借他申請車貸然後個人資料他都有問我有給他 但是沒有簽任何字 之後也沒有辦成功我也不以為意 至於那個業務我也不認識也沒留資料 但是那間車行我還記得 這2天會去找看看 因為除了這個人其他不可能有我的個人資料還有雙證件印本.想請問各位律師 我根本不認識這個許珮茹 然後簽名我也沒有簽過 裡面我的手機號碼是錯的 還有許珮茹的資料也是假的為何當初可以辦車貸 那車貸公司是不是也有問題?我將來勝訴的機會大嗎?萬一那個許珮茹找不到 還有當初那個拿我證件的業務也找不到.法院會要我負責那筆車貸嗎?我還要做哪些動作保護我自己 有不詳細的我可以補充說明

 

後續更新 本人之後有找到當初的車行.還有當初那個業務..我之後有再去車行找老闆.老闆的說法也是避重就輕.不過自己有承認他知道那部車子.還有來這邊辦轉貸.也證明是那個業務.我有錄音.後來向和潤公司得知車子就是在當初那個車行買的.對保業務也是當初那個拿走我證件的業務.也才知道那間車行老闆也是有黑道背景.有前科.還有一些買賣糾紛.還有那個業務.也有很多這種案件在訴訟.我在今年8月4號第一次開庭.被告沒到庭 她連筆錄都還沒做.到現在都找不到人.至於那個業務跟車行我有跟檢察官提供資料.我也向檢察官說我可以確定應該是那個業務做的 只有他才可以利用職務之便來偽造.也有提出筆跡鑑定.證明不是的我簽名.還有我本人根本沒去對保.也不認識被告許珮茹.我怎麼可能幫她當保人.想請問各位律師如果被告許珮茹這個人一直不出庭.還有那個業務死不承認是他偽造的.我能怎麼辦?請各位律師幫幫我.真的很氣.又很急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8-22 09:30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有關於刑事的部份,應該可以透過筆跡鑑定及相關人事物到案說明來釐清,證明該作保的行為是遭到第三人以偽造文書的方式做的,屆時,不論許小姐是否出面,檢察官都可以依法處置。

2、待刑事部分有個結果之後,就可以提起確認保證關係不存在的訴訟,並且向涉案人請求賠償

3、相關程序比較複雜,本文建議您可以尋求正式諮詢或是委請律師協助。

峻銓 103-08-21 23:30

您好: 我想請問一下律師團  我去年4月多在中歷加樂福裡面的一間健身房(極限運動健身房) 簽約期限限制2年 我當然只有去一天 每個月繳費4010元 

到今年的5月前都有持續的繳費 之後6  7月開始因工作關係導致沒辦法在繼續繳費 

可是我只有去一次就要一直繳錢

覺得使用者付費是正常的 不過沒有使用還要每個月都繳費

請問我這樣算是詐欺嗎? 

您好:您這部分只是單純民事糾紛,並無詐欺的問題。不過是否可以終止合約,要視您與健身中心所訂的合約而定。

HBK 103-08-21 23:19

本人因為身份個資被不肖業務拿去當做保人 裡面的債務人還有裡面本票還有文件確定不是我本人寫的 我也根本不認識債務人 已經在今年2月18日對相關嫌疑人提告.也在今年8月4日第一次開庭.但是卻在今年8月11日回家看到債權人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拍賣我的房子.我已經於8月18日跟裁定本票執行的台北地院提出債權不存在之訴本票是偽造的.以遞起訴狀.但是想請問各位律師.他裡面本票裁定是由台北地院今年3月25日.但是 強制執行是由新北地院於今年7月16日發文.然後今年8月11日我回家才看到外面貼的公文.之前的都沒有收到任何法院的裁定公文.雖然我知道我本人是親白的.也已經提出債權不存在之訴本票是偽造的.但是強制執行的新北地方法院.那我還要再去新北地方法院去遞狀提出停止強制執行嗎?還是不需要?因為本票裁定是台北地院 強制執行是新北地院.我到底接下來要怎麼做?上面寫8月29號還要來測量房子.請各位律師幫我解答.謝謝

http://www.law110.com.tw/forum_content.aspx?pid=528031 這是我今年的身份個資被不肖業務拿去當做保人文章

沈恆 (沈律師) 103-08-22 00:13

您好!要向執行的新北地院聲請停止強制執行,否則強制執行程序將會繼續進行,直到房子拍賣出去。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您好:

本件應係向台北地院聲請停止執行裁定,供擔保後才能請新北地院停止執行。您可於聲請停止執行狀遞狀後,先通知新北地院書記官,通常書記官會先等結果,不會這麼快執行。

請參考最高法院97年度台抗字第403號裁定意旨:此所謂法院係指受理回復原狀之聲請、再審或異議之訴等之受訴法院,而非實施強制執行之執行法院。

 

 

HBK 103-08-22 00:50
回覆 林家慶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

本件應係向台北地院聲請停止執行裁定,供擔保後才能請新北地院 ... (恕刪)

那擔保要多少費用 本票金額是37萬 我沒那麼多錢 怎麼辦?

 大概新台幣6萬2千元(37萬元以年利5%計算3年4個月期間之利息)

 

HBK 103-08-22 01:54
回覆 林家慶律師 的發言內容:

 大概新台幣6萬2千元(37萬元以年利5%計算3年4個月期間之利息)

 

所以要先去台北地院還是新北地院? 然後當天就是可辦好了嗎? 

擔保金也是當天就知道多少嗎?

沈恆 (沈律師) 103-08-23 23:55

寫好聲請停止執行狀再去法院遞交,等幾天收到裁定,若准許停止,上面會記載擔保金,通常是37萬,5%,2年4個月的利息

張宇綸 103-08-21 23:11

律師您好:

我(賣家) ,想請問,網路交易原本已經談好的買賣

我在8/20已經跟買方談好要賣的商品,買方也答應說要買,但是在8/21中午,買方卻突然說他不買,請問律師,買方可以這樣做嗎?他有違反什麼法律嗎?

SamllFart 103-08-21 23:02

律師大大您好
今天收到高雄市政府警察局新興分局的通知書
是關於emlue下載影片的問題
有打電話過去問,他那邊先說先過去做筆錄
想請問的是

做完筆錄後的程序 

還有在筆錄中要說些什?來保護自己

會要到法院之類的嗎
查了一下PPT

好像是違反"兒童及少年未成年性交易 

但我未滿16
會不會要父母承擔刑責之類的
還是會不起訴還是緩刑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8-23 12:34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您所下載的影片可能涉及未滿18歲之人的色情影片,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但是因為您尚未成年,是適用少年事件處理法。可能會有訓誡、保護管束或是感化教育等處分。

2、傳訊的時候一定要請你的法定代理人陪同,本文並建議您可以於應訊前先請您的法定代理人與您一起尋正式的法律諮詢,以保障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