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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女孩 103-09-06 12:32

律師您好 想請問您一下:  (很緊急的問題)

我ㄧ個朋友被告強盜未遂~當時她未成年...現在成年了

那時她是跟男朋友一起去   當時她不知情.

她知道這事情的大概 不知道詳細情形

每次問男生們  男生都不告訴她

只叫她去旁邊 看電視玩電腦......等

事發時加她4個人 各有拿球棒 

女生不知道要幹麻 拿著球棒玩而已

以為她男朋友要帶她出去玩

後面男生們把球棒拿走 去打人 可是她沒有打

也沒把風  根本不知道情況下的 她在遠遠的

後來,她去開庭  開了四次 

所有蒐證是 (男生們都說她知道事情 可是沒有打人沒有把風)

而她與法官說 只知道大概 根本不知道內情

最後一次庭被害人有來

可她卻是第一次見到被害人  被害人卻說看過我朋友很多次 

說她後面還帶一大群人打被害人  重點是沒有

最後被害人告訴她  交友要看人 願意原諒她  

問題1. 法官會採證被害人之說法 還是那些蒐證

問題2.後面法院寄來 應付審理~少年事件處理法第30條~ 是什麼意思?

 

 

隱居 (無敵的勇公) 103-09-06 13:09

您好,供詞也要有合理性,不是自己說的快樂就好。

以我的經驗研判,可能最後會依少年刑事案件處理,並移送檢察官。(若構成加重強盜罪)

建議早日委任律師。(以前處理過少年法院移送檢察官的案件)

高屏地區(函高雄少年及家事法院)再請來信ncc101ds@yahoo.com.tw

詳談。

以前在屏東、高雄地檢署擔任檢察官的經驗。

小女孩 103-09-06 13:26
回覆 無敵的勇公 的發言內容:

您好,供詞也要有合理性,不是自己說的快樂就好。

以我的經驗研判,可能最後會依少 ... (恕刪)

不好意思~~抱歉.. 看不太懂...

因為開的四次庭裡

證據都差不多 就那些男生說的筆錄跟測謊後的結論

那些的證據有用麻?

保護官也跟她說 沒有就是沒有...不用怕被害人如何說...

被害人也有被害人的情緒..

疑問:若被害人加以添醋 那我朋友豈不是冤大了?

以下疑問沒有解答~~

 問題1. 法官會採證被害人之說法 還是那些蒐證

問題2.後面法院寄來 應付審理~少年事件處理法第30條~ 是什麼意思? 

 您好:

除邵大律師所述外,

補充說明如下:

1.法院會綜合審酌被害人之指訴及全案卷證為判斷,以辯明真偽。

2.應付審理裁定後就是開始少年保護事件之審理程序,律師可以閱卷

  法院審理後會做出移送地檢署偵查之裁定

  或是以裁定作成少年保護處置(訓誡、保護管束、管化教育等)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9-06 14:2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真如您所說之情形,可爭執未有犯意聯絡之行為分擔,建議您委請律師閱卷後,才有辦法了解辯護方向。

隱居 (無敵的勇公) 103-09-07 00:23

閱卷後,看證據證據何者相結合而為可信之程度,

對我方不利的證述,有無不合理之處,綜合對我方有利的證據及對我方不利的證據

如何敘述,運用邏輯推理,讓法官相信我方所述屬實。

這就是要律師閱卷後提出。

常常遇到被告辯解自己覺得很合理,結果被認為不合理等情狀。

實務處理多了大概就會有經驗。

小女孩 103-09-07 08:40
回覆 林家慶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

好的。謝謝^_^

小女孩 103-09-07 08:42
回覆 顏寧律師      好。我明白了^_^謝謝妳。
小女孩 103-09-07 08:43
回覆 無敵的勇公 的發言內容:

謝謝。我知道了^_^

凱羅 103-09-06 11:53

律師 你好,

我奶奶過逝留了一間動產在台北市,我有八分之二的繼承權,共有五位繼承人(含我)請問可否請律師代為辦理?代理又分幾部份?我長期住在美國  謝謝幫忙。

凱羅小姐

蘇子良 (馬克) 103-09-06 14:05

 如有而要可洽本所為您服務,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9-09 20:36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有關於5位繼承人,應該是5/1的繼承權。

2、倘若可以協議的話,可以協議分割,倘若無法,則僅能訴請法院裁判離婚

凱羅 103-09-06 11:38

你好 律師

我奶奶過逝留下一間動產在台北市大同區,我有八分之二的繼承權,另外四份為三個姑姑和我哥。他們想把房子賣了,但我人在美國。這部份是否可請律師代理呢?還有代理是否分二部份,一部份是代為受權同意賣房,一部份是賣後成交受杈? 謝謝您的幫忙。

凱羅小姐

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讓律師為你做最有力的策劃。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E-mail:k8883888@gmail.com *Line ID:k8883

沈恆 (沈律師) 103-09-06 13:01

您好!可在同一份授權書將被授權人、授權目的、範圍等交代清楚即可,授權書要經當地外館認證。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您好:

本所有多次受美國當事人委任代為處理台灣動產之經驗

您的授權內容除沈律師所述外,

也要具體載明動產土地標示、建物標示及門牌號、權利範圍

及授權登記印鑑並領取印鑑證明之內容

否則恐白跑駐外辦事處而浪費時間

歡迎您於上班時間致電本所洽詢,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林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9-06 22:0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現在人在國外,需要透過海外授權之方式,委任代理人為您辦理買賣相關事宜以避免爭議。 

alice 103-09-06 08:49

律師您好

兩個孩子是這間才藝班從101年上到今年因為孩子需上數學而放棄

每一期13堂課結束會自動發放作品並作成光碟 這是一開始上課就規定

但是這次上到作後一堂我們不但沒有拿到作品(我有電話告知孩子要上數學無法上課)將近兩個月的時間,他都沒有電話告知來拿作品

結果我就主動詢問~答案居然是銷毀!當下我是非常生氣,但是他也以道歉搪塞,最後還在公開社團網上大吐苦水,數落家長?

本來是不想這樣做,但是他這樣在公開社團雖未指名道姓,但是我手上有line的通話記錄,還有才藝班社團發表的照片及檔案

明明是銷毀孩子用心畫的作品,最後還要生氣的發表言論?

對我們實在不公平?請問律師:我可以如何做 ?

雖然我知道作品已被他惡意銷毀無法挽回  但是他還要惱羞成怒的在網站上奚落家長?不懂這樣未立案的安親  招收已超過5人以上?我該如何做?

103-09-06 08:37

律師,您好:

由於我的公公目前中風,目前正住護理之家,但先生共有弟1人+姐1人+妹1人,目前弟+姐+妹,都表示無力負擔也不能負擔爸的生活費及醫療費,但其實他們3人任何一人都比我們有錢,我先生月收入不足3萬元,目前每月付房租一萬三千元,我因病無法上班,先生有心照顧爸爸,卻無法負擔費用,其他3人則嗆聲說他們不理父親時,法律不能制裁他們,檢察官不能起訴他們,調解委員會更不能管他們,於是他們現在已計劃要把父親丟到養老院即不聞不問,也不讓他治療中風,醫生有說需要復健,我們也負擔不起這費用,請問法律真的拿這3人沒有辦法嗎?如果有,我們該如何做呢?謝謝您的回答!

 您好:

原則上子女對父母都有扶養義務,且應平均負擔費用

如果其他兄弟姊妹不願意主動負擔其比例而由您先生全部支付

則您先生可在代為支付後向其他人請求應負擔部分之不當得利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可以對對方起訴請求給付之前對方該負擔部分的費用,另外要以你父親的名義對對方起訴請求扶養,在法院扶養裁定確定前,可同時聲請暫時處分,命對方要先給付費用,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9-06 22:2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子女對於父母有扶養之義務,故父親可向子女要求給付扶養費用。

103-09-06 06:01

各位律師好,本人於今年六月時,於線上賭博網站贏得大筆賭金,但由於數目龐大,組頭稱一時間無法拿出來,他有收受於另一個賭客(稱乙)的支票,想以其支票向我支付金額,由於當下他拿不出錢給我,我也沒有辦法,不得已情況下接受這張支票,後來才發現,這張支票為乙父親之所有,當時乙是向組頭說這張票是他父親同意後所開出,當時我收到時只有蓋章,日期,金額,抬頭都還沒寫,他叫我自己寫就好,由於我擔心涉及偽造有價證券之類的,所以我要求簽立一張借據兼收據及取得授權,上面就是寫說當場交付收受之類的,其他內容如下:

五、義務人兼連帶債務人或連帶債務人保證所提拱擔保物,完全為合法所有,願受詐欺罪論處,並負責一切損害賠償。                                               

六、義務人兼連帶債務人或連帶債務人所簽發或背書支票借據若有一張不兌現,其餘支票本票借據均視為全部到期,並同意自不兌現之日加算違約金,遲延利息
七、本約所載,義務人兼連帶債務人或連帶債務人均願負連帶責任,即負單獨清償全部債務責任,並願拋棄民法債篇第二十四節保證各法條內有關保證人之抗辯權及其他權利。                                                                          
八、其他特約事項:乙方所開立支票為其父親所有,經得其父親同意所開立,因行動不便而無法當面交付,由乙方轉交,口說無憑,特立此証,若有不實之處,願受詐欺罪、偽造有價證卷罪論處,並負責一切損害賠償

簽完之後,經過大概半個月,友人提醒我,萬一他爸不承認,可能無法追償,所以在六月底我又叫他開立一張本票,可是現在跳票了,對方父親稱他不知道開支票出去,是被偷竊,並且報案,不過後來他兒子有去做筆錄,承認是他偷竊的,他父親現在也不願意清償,說那些東西都是我們自己寫的,連借據本票都是偽造的,但我詢問組頭,組頭確認是本人所寫,按耐指紋也是本人,他兒子卻說,指紋是他的沒錯,但他簽名是由他友人所寫,他當時怕筆跡一樣,交給組頭時會被發現,連帶保證人也就是其父親簽名的地方由他模仿筆跡簽名,他的簽名部分則由他的友人代簽,所以主張無效,我找到他說的友人,確認之後真的是如此,我謊騙他的友人說我要告他偽造文書,除非他幫我作證,經過一段時間之後,他有取得跟乙對話的錄音,內容有提到當初簽名是由乙所授權,我手上也有列印當初我所贏的注單,組頭也願意提供我乙下注所輸之注單,組頭也表示如果再他出庭作證,但是在他不會涉及告訴的情況下,也願意幫我作證,請問我有辦法拿回這筆錢嗎,麻煩對這個案子有見解的律師回答,如果需要委任也沒有關係,謝謝

 您好:

1.依最高法院判例如您取得票據非出於惡意或詐欺

  則乙之父親仍不得因乙之侵權行為取得票據之原因對抗您。

2.就乙而言就算其父親能夠證明是乙偽造其票據

  乙仍應就該票據票據文義上之責任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補充回覆:

您本身亦有看出問題的重點所在,應有作過相當之研究

而且票據行為有無因性,非前後手間可以僅主張票據關係之權利,不受原因關係之拘束

如您確有委任需求,本所於台中、彰化有配合之律師

歡迎您於上班時間致電本所洽詢,謝謝

 

 

103-09-06 09:43

律師:

謝謝您的用心回答,我最主要的部分在於由於支票上面的日期以及金額跟抬頭都是我自己寫的,擔心觸法或導致支票無效,不過如文章裡我有提到的第八點特注事項,因而主張是我是善意第三方及有取得授權填寫?

另有一部分是關於在法律上,賭債是自然債務,因此對方主張債務不存在?

如果林律師對此案有興趣,不知道彰化這邊有服務嗎?

希望能進一步詳談,委託,謝謝

沈恆 (沈律師) 103-09-06 10:09

您好!縱使支票本票沒有瑕疵,但賭債非債,您最終仍可能要不到錢。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103-09-06 10:15

律師您好:

但由於我跟乙方不是賭客與莊家關係,就事實而言等同於他跟我借錢去清償賭債,我可否主張這是借貸關係?

賭債非債,開立票據的原因既然是為了清償賭債,對方只要作賭債的票據原因抗辯,那就不需給付票款, 至於能不能用其他說詞包裝,要看能提出哪些證據來支持

王小姐 103-09-06 02:27

被告十多人,如其中有人要請假,是否可委任其他被告,還是只能委任律師,請假及委任是否有正式格式。

 您好:

被告之間可以互相委任出庭,並不一定要委任律師

不過當然委任律師出庭會比委任一般人專業並更能保障您自身之權益

請假之陳報狀要載明請假之正當事由

委任狀則要載明委任意旨及委任範圍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被告多人時,多少會碰到此種問題,同造之當事人可以委託出庭,仍應填寫委任狀送至法院,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王小姐 103-09-06 20:39
回覆 林家慶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

被告之間可以互相委任出庭,並不一定要委任律師

< ... (恕刪)

請問有正式格式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9-06 22:3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為民事案件您可委任同造為您出庭,若為刑事案件則不可。 

103-09-06 02:18

律師您好,請問在社群網站罵人"沙豬"是否有可能構成公然侮辱罪?謝謝

 您好:

如果該社群網站係不特定多數人或數量達相當多人可共見共聞之情況

且綜觀全文可認以"沙豬"稱呼他人是在貶損他人名譽之情況

即有可能會構成公然侮辱

被害人應於知道後6個月提出刑事告訴、2年內提出民事賠償訴訟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隱居 (無敵的勇公) 103-09-06 08:55

您好,

如同林大律師所述,只要是不特定人可以共見見聞的情況下,就是公然

沙豬乙詞,確實是侮辱無訛。但是記得保留網頁等相關證據,以免舉證困難。

高雄屏東詳談,再請來信ncc101ds@yahoo.com.tw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9-06 22:5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對方係在公開或具有人三人以上可觀覽之社群網站上怒罵,確有成立刑法妨害名譽罪章之公然汙辱犯罪,建議您蒐集證據委任律師為您撰寫告訴狀提告之。

小薰 103-09-06 01:22

律師你好:我因為房屋修改尾款驗收款10%收不回來,我有跟業主有簽訂工程合約書,很多東西都是沒有估價的業主都硬ㄠ我要我做好才給我驗收才肯給我支付尾款,可試驗收很多次每次故意找麻煩,還跟我的下包商說就是要凹我不可能支付我尾款,我還被他們恐嚇,他們還說他們被檢舉違章,還要求我要負責,然後還合約書上沒有承包的東西都要求我還不肯給追加,請問我因該怎麼處理

 您好:

1.就合約完工部分建議您向對方發存證信函律師函通知對方限期驗收,

  如對方逾期不驗收則您可蒐證證明已完工且無瑕疵而向對方訴請給付工程尾款。

2.就追加工程部分您應蒐證證明確有追加工程之狀況及該追加工程之市價金額,

  蒐集後亦要發存證信函律師函限期對方驗收並給付報酬(與前面之存證信函律師

  可寫在同一份一併處理),如對方逾期不驗收或給付報酬則您亦可向對方訴請給付工程尾款。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要先將工程每個部分詳細拍照存證,以作為將來主張施工完全按照約定,以及施工品質沒有瑕疵之證據蒐證好後發存證信函給對方,限期驗收後付款,追加部分,通常工程合約都會針對此部分有追加價格計算方式等約定,如確有追加必要,且是當時雙方同意,就按照合約約定主張權利,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henry 103-09-06 00:06

各位律師你們好

我想請問:
 
          我爺爺名下有ㄧ棟五層樓的房子,爺爺有10位兒女,
          而五層樓分給他的幾位兒子,有土地地上物
          之後爺爺年歲大了離開人間,其他的女兒就只剩下土地繼承
          土地狀為 公同共有
          現在那些只有土地地上物的女兒不繳土地稅,
      叫我們要幫她繳土地稅。

          我想請教 ,是不是有地上物的人就要幫他繳稅呢?
          如果那些土地稅不繳會有問題嗎?
   
                           謝謝。

沈恆 (沈律師) 103-09-06 10:31

您好!您可先申請分單繳納,但是全體共有人仍負有連帶納稅之義務,不因分單而有所不同;因此,分單申請人雖然已繳納自行分單的稅額,對於其他公同共有人之欠稅仍應負連帶清償責任。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SHOCK 103-09-05 23:58

律師您好 : 

我是個大四生,目前手頭有一個社區發展協會的影像記錄影片的計畫案,

本來的影片的配樂採用CC授權的歌曲,但社區幹事要求我們改成一首由

過去國軍藝工隊所唱的歌做為配樂。

我想詢問

如果沒有商業用途是否有侵權的問題會產生。(這部影片之後會大量壓片,贈送給參訪社區的來賓)

 

麻煩您幫我解答了

沈恆 (沈律師) 103-09-06 10:53

您好!依您所述情形,可能已超出合理使用範圍,既是案主要求,應請其提供合法授權證明,否則可能違反著作權法,且製成光碟大量散布,所觸犯的還是著作權法中少數的非告訴乃論罪,應謹慎為之。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阿霖 103-09-05 23:47

請問一下各位律師,本人在一次的汽車的買賣中,被對方罵三字經,我有錄音起來,這樣有構成公然侮辱嗎?後來因為交易的方式談不融,對方雖然說要把訂金還給我,卻也說你出門過馬路,騎車小心一點,這樣有算恐嚇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9-06 23:21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電話中沒有所謂的公然問題。

2、有關於恐嚇的部分,就您所述的狀況,恐未達恐嚇罪的程度,但是還是要依據當時後的情境、前後文做判斷。

103-09-05 17:30

律師們好:請問如已分居6個月我要向法院申請酌定監護權我該如何申請?以及我需要準備哪些資料呢?~謝謝

林智群 (klaw) 103-09-05 18:21

 建議先提出聲請,再由法院指派社工訪談,

至於文件部分,你沒有將你的情況說清楚,無法給建議,但戶籍謄本是要的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9-05 23:12

您好,您須向法院聲請酌定監護,必舉違和由您監護對於受監護人來說為最佳利益。又法院會派社工前往 貴府做成訪視報告。 

ELSA 103-09-05 17:17

請問一下我先生外遇了 我只有他跟那女生的曖昧對話 還有一起出遊的照片

不知道能不能對先生提告請問可以幫幫我嗎? 還有如果請律師幫忙民是可以判賠先生多少? 另外書狀的部分會另外計算嗎? 先生目前還沒有當兵 只有在打工一個月大約3萬 家裡開公司算小康家庭 

 

另外想要請問一下如果小三真的懷孕了!!在我跟我老公結婚之前那請問一下我都不知道狀況那該怎麼半???這樣我是大老婆可以告嗎?

何明諺 (何律師) 103-09-05 17:58

您好:

1.由於刑法通姦罪之認定相當嚴格,只有通話紀錄、出遊照片等證據可能無法成罪。

2.民事方面則可以因人格權受侵害提起侵權行為訴訟,可請求金錢賠償

   至於賠多少,您可以先提出一定金額,最後讓法院衡量您先生的身分、地位、收入、學歷等條

   件後綜合判斷,決定要賠多少。

3.若您居於高屏地區,如有需要請來所討論案情及費用

林智群 (klaw) 103-09-05 18:22

 以你手邊的證據刑事通姦不會成立,

不過可以考慮告民事侵權,要求女方不要跟你老公在一起,這個應該是你要的,

至於費用部分原則上是一個審級的報價,至於書狀不會另外收費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您可以提起民事損害賠償訴訟,若您想結束此段婚姻,也可以一併主張離婚,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9-05 23:3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您提示情形,建議您多蒐集證據,若僅有曖昧對話及出遊相片,似難以提出刑事妨害家庭告訴,您應設法取得配偶與對方發生性行為之相關證據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洪先生 103-09-05 15:26

律師 你好 本人在2012/10/30日  因操作機台 眼睛受了傷 ,當時本人15歲

操作機台 沒給我防護措施 因此被 鐵屑噴進右眼睛造成視網膜受損 

想請問一下 我因為這份工作造成眼睛失能,如果賠償部分 要請公司負責

如果公司不願負責賠償法律的話 我勝訴機率大不大

因為公司沒幫我投保也沒保險  所以賠償部分想請公司負責

如果是操作機台不慎 但公司沒給我安全措施 發生這起受傷 這樣公司還要負責任嗎?

因為眼睛一直在回診觀察 一直都沒跟公司討論賠償部分 然後一直拖 拖到現在

眼睛回診觀察已經告一段落了 確定眼睛受損嚴重 無法回復

今年10/30就滿2年了 不知道這樣還能不能提起訴訟

職災給付 也只給我2個月 我受傷 休養期間 大約整整1年 這個是否要請醫師開證明向公司求償?

想請公司賠償 但是 賠償金額部分  應該叫公司賠償多少 才合理 (右眼睛已經失能 無法回復 視力約0.2 /0.3左右)  

目前要找公司 和解 請公司賠償  但是金額不知道多少才合理 

林智群 (klaw) 103-09-05 18:24

滿兩年就不能提告了,

你一直跟對方談,對方真的要賠你早就賠了,

建議先提起民事訴訟,至於和解部分,可以在訴訟裡談,不要讓對方把時間拖掉了 

洪先生 103-09-05 22:02
回覆 klaw 的發言內容:

滿兩年就不能提告了,

你一直跟對方談,對方真的要賠你早就賠了,

 

也沒一直談 對方看我眼睛要修養很久  所以都不聞不問 目前就是要先看能不能不要走法律部分 如果真的走法律部分 我勝訴機率大不大

陳華明 (律杏) 103-09-09 22:41

 請務必立即起訴來捍衛自己權益, 起訴勝訴機會很大, 但您仍未成年, 要由父母幫您起訴

apple 103-09-05 12:31

律師您好,

自行製作的說明傳單上,若使用LINE貼圖圖案

傳單僅發給30人以內,不是商業用途,

這樣是否會侵權?謝謝

著作權法第22條第1項「著作人除本法另有規定外,專有重製其著作之權利。」因此,未經著作權人授權,逕行加以複製使用即已侵犯了著作權人之重製權,構成著作權法第91條第1項規定「擅自以重製之方法侵害他人之著作財產權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七十五萬元以下罰金。」之重製罪,另外著作財產權人受有損害時,重製之行為人並須依法負擔民事損害賠償責任

著作權法第22條第1項
著作人除本法另有規定外,專有重製其著作之權利

著作權法第91條
擅自以重製之方法侵害他人之著作財產權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七十五萬元以下罰金。
意圖銷售或出租而擅自以重製之方法侵害他人之著作財產權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二十萬元以上二百萬元以下罰金。
以重製於光碟之方法犯前項之罪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五十萬元以上五百萬元以下罰金。
著作僅供個人參考或合理使用者,不構成著作權侵害。


著作權法第88條
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之著作財產權或製版權者,負損害賠償責任
數人共同不法侵害者,連帶負賠償責任
前項損害賠償,被害人得依下列規定擇一請求:
一、依民法第二百十六條之規定請求。但被害人不能證明其損害時,得以其行使權利依通常情形可得預期之利益,減除被侵害後行使同一權利所得利益之差額,為其所受損害。
二、請求侵害人因侵害行為所得之利益。但侵害人不能證明其成本或必要費用時,以其侵害行為所得之全部收入,為其所得利益。依前項規定,如被害人不易證明其實際損害額,得請求法院依侵害情節,在新臺幣一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酌定賠償額。如損害行為屬故意且情節重大者,賠償額得增至新臺幣五百萬元。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或詢問,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也歡迎您來所討論,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飛飛 103-09-05 12:19

請問若委託律師辦理離婚需要多少費用

要看案情,要不要處理夫妻財產,小孩監護等事項,會有不同,可以來電討論

蘇子良 (馬克) 103-09-05 13:51

 案件複雜度也是考量的基準之一,以上答覆,請酌參,若有任何需要法律協助,請逕洽本所,謝謝

隱居 (無敵的勇公) 103-09-05 13:59

高屏地區可洽本人,

費用可從優。本網站已委任之網友亦可作為見證。(當然不是高屏地區,因尚未登入,

相關成本偏高,再請洽其他律師

若在高屏地區,有意願,再請洽

ncc101ds@yahoo.com.tw或瑞瀛律師事務所詳談

 您好:

本所亦有多項辦理離婚監護權扶養費、夫妻財產分配訴訟經驗

新北地院及台北地院管轄之案件較為優惠

歡迎於上班時間致電本所洽詢

林智群 (klaw) 103-09-05 18:26

離婚通常有三個部分,

離婚  小孩監護權  夫妻財產 

一般委辦費用一個審級在6~10萬之間,

如果三個都要處理,費用就會比較高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離婚案件由家事法庭審理,本所位於台中,若您有需要,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小安 103-09-05 11:56

我住新北市,我是初犯,請問我被判戒癮治療一年,可是我剛治療期滿在地檢署有被驗到二級毒品反應,被撤銷緩起訴,請問有任何辦法可以不要被關嗎?我還有老婆小孩要養,如果有任何辦法我都願意嘗試,……如果真的被關,我乾脆死了算了拜託各位律師救救我!

法律小學生 103-09-05 13:42

大大你好 就你的情形若用對方式、妥善處理

             尚有爭取不要被關的可能  但一定要儘速處理

             你可以來信shishian94@yahoo.com.tw

             再與你分享協助朋友  成功處理此類案件的經驗

 

本件依您所述情形,則後續應有二個施用二級毒品之犯行處於檢察官偵查階段(撤銷緩起訴處分部分和戒癮治療期滿尿液驗出陽性之部分),後續建議您趕緊與律師詳細討論相關經過,研議可行處理方式,設法於檢察官偵結前設法爭取其聲請簡易判決處刑,如果遭起訴後亦可再請求法院從輕量刑,依本案情形而論,若妥當處理,應該還是有不小的機會獲判得易科罰金的刑度。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或詢問,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也歡迎您來所討論,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9-05 23:0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0條規定:施用第二級毒品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您可委任律師具狀請求六個月以下得易科罰金之判決。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致圻 103-09-05 10:08

各位律師、網上的大大您好,家中的外婆前幾日收到強制分割訴訟單,要分割一塊共有土地,但現在我面臨到一些問題,麻煩請到強制分割訴訟單能幫我解答。
問題一:什麼是強制分割
問題二:強制分割若一人不同意,可以分割嗎?
問題三:我聽說若被告不同意原告分割案,被告要提出另一個分割案,而被告要提出另一個分割案,就必須請律師提另一個分割案,這是對的嗎?不能自己提嗎?
問題四:一個人只能提一個分割案嗎?提多個分割案的話,請律師的錢會多收嗎?
問題五:原告說他的律師費要大家一起出,訴訟單好像有寫到,可這樣是對嗎?那原告律師費可以大家出,被告不行嗎?
問題六:如果說強制分割不用大家都同意就可分割,那強制合併不也是這樣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共有人有一人不同分割即需提起強制分割訴訟,而對方雖然提出他的分割方案,但被告也可以就自己有利之部分提出分部供法官參考,而本件委任律師費用,一般會衡量案件之複雜程度而報價,所以可與律師討論後再決定是委任,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因為共有人沒辦法協議分割,所以其中有共有人起訴請求分割,每個人都可向法院提出希望的分割方案,但法院依法不受各分割方案的拘束,除非有合法的不分割約定,否則,一旦有人起訴分割,就一定會分割,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您好:

除如前面兩位大律師所述外,

補充說明目前我國就律師費用部分,

民事一、二審都是由委任之人自行負擔其律師費用,

只有第三審部分之律師費用才列入裁判費用由敗訴之ㄧ方負擔

所以您所指的應該是法院裁判費用而不是律師

法院裁判費於此類型案件通常是按分割後取得之比例共同負擔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Lay 103-09-05 03:02

律師你好

兩年多前有一位設計師請我們去施作工程展覽,而那個展覽也順利展出,從開始到結束我全程除了出工以及到現場幫忙之外到結束,設計師本來跟我說要付錢,因為大家很熟所以我沒有和他簽合約,但他後來卻牽拖他沒錢給付給我,可是他也在過程中把我做的東西賣掉了,還有輔助的錢也都拿走,請問我該如何向他討這筆錢,是不是需要通知當時展覽的人,請他把影片給我?!好讓我先寄出存證信函?

沈恆 (沈律師) 103-09-05 07:18

您好!可先寄存證信函請求給付報酬,若沒結果,再蒐集展覽影片等為證提告求償。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們可以先發存證信函,若對方不理,則提出訴訟時,可以請求當時展覽的業主出來幫您們作證,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Lay 104-09-21 22:07
回覆 沈律師 的發言內容:沈律師你好,可是這案件已經有四年了...
Lay 104-09-21 22:08
回覆 謝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律師你好 這案子已經三四年了....還有辦法處理?

kobe 103-09-05 02:41

請問一下律師,事情是這樣的,3個月前我把一包毒咖啡交給家人,請他拿去醫院化驗,因為想了解這到底甚麼成分,事後三個月的現在,因為近日有跟家人起口角,於是家人就把毒咖啡交給警方,說我在處所吸毒持有,於是警方3人上門帶搜索票找,可是沒找到任何毒品,我也被帶回去驗尿,一位員警作筆錄說那包毒咖啡15公克(我的疑惑來了 聽說2級超過10公克持有會有徒刑,但我根本不是當場被搜到啊,況且當時看到那包毒咖啡還有含咖啡粉才會15公克..),結果筆錄上竟然寫我持有,但那包毒咖啡不是當天在處所搜到的,只能說那是三個月前的東西,然後員警說函送,真要看還是驗尿結果,當然我知道驗尿結果一定會過,因為是整整超過三個月前的事情了,只是我在意說那份筆錄寫我持有是什麼意思?,這樣我會有甚麼刑責之類嗎,那包毒咖啡15公克 我不是現行犯 也沒被當場搜到 在處所也沒搜到其他毒品,那那包毒咖啡的筆錄會是硬栽贓我嗎 還是程序上只是做銷毀呢? 再者請問一下,筆錄上的聯絡電話會被監聽嗎 ?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9-05 09:31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  二級毒品並沒有持有數的限制,只要持有就會構成,至多是超過20克必須加重其刑的規定。

2、  其實您的狀況,倘若有實施,在訴訟策略上會比較好。

3、  就您的狀況,本文建議應該尋求正式諮詢,不要電話網路也不事宜。

隱居 (無敵的勇公) 103-09-05 14:12

如同曹律師所述,

宜於面談時方談論辯護策略。

高屏地區若有意願,再請來信ncc101ds@yahoo.com.tw

我們再約面談時間

之前曾任屏東、高雄緝毒組檢察官,指揮過相關案件。

辜苟一下就知道了。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9-05 23:0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1條規定:持有第二級毒品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臺幣三萬元以下罰金。持有第二級毒品純質淨重二十公克以上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七十萬元以下罰金。次依同法第17條規定:犯第四條至第八條、第十條或第十一條之罪,供出毒品來源,因而查獲其他正犯或共犯者,減輕或免除其刑。您可考慮是否供出毒品來源,若因而查獲,可請減輕其刑。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雪莉 103-09-05 00:53

各位律師

今年9月1號收到警察通知說我觸犯商標法當下我都傻了

在9/3號就去做筆錄了...當初在網拍上賣了一件類似香奈兒的LOGO 衣服

圖型是以其他圖型拼出雙C的圖案,就被警察買走被檢舉,當時真的不曉得這樣是犯法的也不曉得會這麼嚴重....經過員警解釋才知道香奈兒註冊的不只是他的專屬LOGO只要是雙C標連類似的圖型都算他們家只要不小心都算觸法....真的不曉得這樣也會觸法,如果知道了我也不敢賣,因為現在沒有工作身上也沒有錢

有可能不被判刑或罰金嗎?這樣我會留下案底嗎??真的很害怕感覺一生中留下汙點

並且也在網路上查過和解金都不便宜,但那些和解金我也拿不出來開怎麼辦?

現在我是要等開庭嗎?需要寫悔過書之類的嘛因該怎麼做才好,真的非常崩潰很無助

沈恆 (沈律師) 103-09-05 07:34

您好!作完警方筆錄後,檢察官會傳您開庭,可能會問您是否與廠商和解,若有達成和解有可能爭取緩起訴。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阿奇 103-09-05 00:29

DEAR 律師您好,我是陳先生

20140621 收到 露天拍賣 的賣家 的 貨品,發現 是 仿冒品,目前 昨天 已經完成 與消保官 在 市政府,完成 買賣雙方 的 協調會議,但是 賣方 沒有到場,露天 也已經 將 該賣家 停權。

昨天 有打電話 到公平交易委員會,但是 該會 希望 我 用 訴訟的方式 來 處理,所以 我想請教 律師,因為 我向該賣家 購買的東西 為 羽毛球,但是 收到貨品 我發現是仿冒品,而且 我有充分的證據 證實 該 賣家的東西為仿冒品。

我的目的 只想 拿回 我要退貨 的 這些價金,那請問 若我告民事 我該告哪一條 ? 或 我告刑事 我又該告哪一條 ? 有請律師 撥冗 解答之 在下 虛心受教 謝謝 !

沈恆 (沈律師) 103-09-05 07:39

您好!您所謂仿冒品若是指侵害註冊商標,則刑事可告違反商標法;民事可主張解除契約,請求返還價金。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blu 103-09-05 00:02

晚間時分我方騎機車正常行駛於有分向限制線之四線道外側,對方為行人突然由路旁走出,因距離過短反應不及發生車禍騎士全身擦挫傷行人因已60多歲較年長不幸成為植物人狀態。警察初判表騎士違反道路交通安全規則94條應注意未注意;行人第134-3條違規穿越道路。我方願意聽從調解會建議金額和解,對方卻獅子大開口不願聽從調解會委員建議,因而進入訴訟程序。

過失傷害刑事庭開庭,我方表明已注意並採取閃避動作但仍未能避免,爭議點在我方有無過失,待鑑定鑑定檢察官表示依法對方被告必須親自到庭,而非律師代為出庭,對方律師說明對方被告已無法出庭。審判長說明對方已宣告免刑,繼續對對方提出告訴在法律上無實益,並建議對對方撤告(但對方並不願撤告),以免案件卡在此處,無法進行下去。法官及對方委任律師皆說明刑事撤告對將來民事求償權益不受影響。請問此狀況該撤告嗎?若撤告,該如何爭取民事上的權益?無法提出刑事附帶民事訴訟告訴的話,是要待移往民事庭審理時再提出求償親額就好?需要付民事裁判費嗎?

謝謝!

隱居 (無敵的勇公) 103-09-05 20:07
第 294 條
(停止審判(一)-心神喪失與一造缺席判決(一))
被告心神喪失者,應於其回復以前停止審判。
被告因疾病不能到庭者,應於其能到庭以前停止審判。
前二項被告顯有應諭知無罪或免刑判決之情形者,得不待其到庭,逕行判
決。
許用代理人案件委任代理人者,不適用前三項之規定。

現在被告變成植物人,所以要停止審判,除非他意識回復。
刑事附帶民事部分,要等刑事判決有罪後才能附帶民事
但是刑事無法審判,所以不可能附帶民事判決。
民事要告,只能自行去民事提告,並負擔裁判費用

Steven 103-09-04 23:29

如題,我因為打LOL遇到辱罵的玩家

它只罵了我一句"廢物"

遊戲結算畫面的對話內容都已經截圖

可是我所截的圖無法確認是否有4個人看見他罵人廢物的瞬間(因為是事後截圖的)

不過遊戲結算的畫面是10個人可以共同看見的

我自己是認為有三人有看到,但是看見的人都沒有任何回應

因此截圖內容只剩下我自己還停留在那個畫面

請問:

1.只罵一句廢物是否能讓我提告成功?因為在網路上有看到別的例子說一句廢物也可以成功勝訴

2.若勝訴獲得的賠償可能為何呢?

3.若網路毀謗在第一次為敗訴,可以再往上幾層呢?

4.對於網路辱罵提告,請問要怎麼知道被告人的資料呢?還是說交給警察處理就可以了?

5.相關費用為何?

6.對方有自稱為某大學的法律系,是否要請律師讓自己站穩腳步呢?

法律真的不是很熟悉

還請祥解~

喵喵 103-09-04 23:05

律師們您好

上回有請教有關《運輸一級毒品》相關問題,感謝5位律師的熱心回覆,

因還有些疑問,在此再次提問:

已有自白,如果有供出毒品上游,但未查獲,是否就不能減刑刑法第59條的規定其內容為何? 何種情狀下適用證人保護法? 被告可改當辯護人嗎?辯護人還須服刑嗎?當事人的人身安全呢?

----------------------------------------------------------------------

假設收押延長為期至4個月,判刑確認服刑的話,4個月是否會併入刑期? 倘若翻供,是否會造成檢察官的不信任感,反而會加重刑期? 假設當事人知道是毒品,但不知是幾級,以為是3級,是否就以3級判定? 《運輸》、《持有》的認定為何?

以上

期待律師們的回覆,非常的謝謝。

心急的家屬 雙手合十 阿彌佛陀

隱居 (無敵的勇公) 103-09-04 23:10
已有自白,如果有供出毒品上游,但未查獲,是否就不能減刑

沒錯,不能減刑

刑法第59條的規定其內容為何?
犯罪之情狀顯可憫恕,認科以最低度刑仍嫌過重者,得酌量減輕其刑。

 

何種情狀下適用證人保護法? 簡單的來說,要檢察官事先同意才行。我當檢察官十年, 還沒有遇到過案件大到願意讓我用證人保護法
第二條所列刑事案件之被告或犯罪嫌疑人,於偵查中供述與該案案情有重
要關係之待證事項或其他正犯或共犯之犯罪事證,因而使檢察官得以追訴
該案之其他正犯或共犯者,以經檢察官事先同意者為限,就其因供述所涉
之犯罪,減輕或免除其刑。
被告或犯罪嫌疑人雖非前項案件之正犯或共犯,但於偵查中供述其犯罪之
前手、後手或相關犯罪之網絡,因而使檢察官得以追訴與該犯罪相關之第
二條所列刑事案件之被告者,參酌其犯罪情節之輕重、被害人所受之損害
、防止重大犯罪危害社會治安之重要性及公共利益等事項,以其所供述他
人之犯罪情節或法定刑較重於其本身所涉之罪且經檢察官事先同意者為限
,就其因供述所涉之犯罪,得為不起訴處分。
被告或犯罪嫌疑人非第一項案件之正犯或共犯,於偵查中供述其犯罪之前
手、後手或相關犯罪之網絡,因而使檢察官得以追訴與該犯罪相關之第二
條所列刑事案件之被告,如其因供述所涉之犯罪經檢察官起訴者,以其所
供述他人之犯罪情節或法定刑較重於其本身所涉之罪且曾經檢察官於偵查
中為第二項之同意者為限,得減輕或免除其刑。

 

被告可改當辯護人嗎?辯護人還須服刑嗎?當事人的人身安全呢? 沒聽說過,被告就是被告

----------------------------------------------------------------------

假設收押延長為期至4個月,判刑確認服刑的話,4個月是否會併入刑期? 羈押可以折抵刑期。 倘若翻供,是否會造成檢察官的不信任感,反而會加重刑期? 法官及檢察官會不爽,若查無實據,會從重量刑。 假設當事人知道是毒品,但不知是幾級,以為是3級,是否就以3級判定? 若無特別的證明,係以查獲的實際的毒品種類為準。不會以被告自己的認知為准。 《運輸》、《持有》的認定為何? 運輸是從甲地運到乙地。不包含係為自己施用短程移動的部分。

 您好:

除邵大律師所述外

補充說明關於證人保護法之適用一定要徵得偵查中檢察官之書面同意

也要看您的案情而定,不是三言兩語就可以說明白

您可以在台灣高等法院判決搜尋有關本律師辦理之相關案件即有適用之案例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9-05 23:1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供出上手而無因而查獲,不構成減刑之適用,本案可視全案證據資料,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4條規定:製造、運輸、販賣第一級毒品者,處死刑或無期徒刑;處無期徒刑者,得併科新臺幣二千萬元以下罰金。製造、運輸、販賣第三級毒品者,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七百萬元以下罰金。爭執主觀認知為三級毒品而非一級毒品,爭取較輕之判決。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莊小姐 103-09-04 22:51

律師你好:

我想請問因我爸爸目前人在醫院昏迷不醒,當初他怕自己會弄丟,所以寄放在他大姐那裡,需要生活費時會去跟他大姐說他大姐會領給他,但現在我爸在醫院我回去處裡爸爸的住院,要去跟他大姐拿郵局的簿子跟提款卡印章,他們卻不願意給我,也不告知我我爸目前剩多少錢,只跟我說看要多少跟他們說他們會領給我,但我覺得不妥,那些錢是當初我媽一年前走的時候本來留給我跟姐姐的我們全部給爸爸當生活費,我現在是在保護我爸爸的財產,如果要拿我爸的錢我當初就部會給我爸爸了,我是他女兒是不是有權利拿回等我爸醒了在交給我爸但他們就是不拿出來,我也不想打壞他跟我爸的關係,如果我爸真的走了我可以對他們提出什麼告訴,我真的很危屈,因為都一個人從台南跑台東處裡,他們也只去看我爸一次他大姐沒去只有他大姐的兒子跟媳婦去看一次,請麻煩告訴我要是萬一真的我爸走了我可以做哪些提告動作,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9-04 23:26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父親的存款屬於父親所有,倘若父親身故之後,則屬於全體繼承人所有,倘若您的大姊任意提領則可能涉犯偽造文書或是侵占罪嫌。

2、本文建議您可以委請律師核發存證信函或是律師函,要求大姊公開帳戶資料,避免日後發生爭議,並保障權益。

林智群 (klaw) 103-09-05 18:41

如果你父親往生,款項卻持續被領走,那對方就會成立侵占罪,

建議發函警告對方不得任意提領存款,並要求將存摺印章交給你 

阿書 103-09-04 19:39

我提起一件詐欺告訴,目前仍在檢察官訊問階段

如果我要向對方拿回被詐欺的錢

1.是否等待檢察官的程序結束,如果對方被起訴再來求償?

2.馬上提起民事訴訟(另一個案件),由此請求賠償?

 

因為我沒有多餘的錢可以單純提起民事訴訟,自己查資料是發現好像可以在提起詐欺訴訟時附帶民事,可以省下提起民事訴訟的錢。但我不確定是否在現在的階段可以這樣子做。

 

希望律師幫忙解答是否我需要多花錢投入民事訴訟?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9-04 23:17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程序上您可以等待檢察官起訴對方之後,提起附帶民事訴訟,或是逕行提起民事賠償訴訟

2、倘若您有訴訟費用負擔的考量,則可以提起附帶民事訴訟,但是必須注意2年時效的問題及對方是否有脫產的問題。

枯葉 103-09-04 14:32

首先跟女方是朋友,在認識過程中,她有提起婚姻不美滿,之後有追求//但是沒單獨出去或者有關係...之後,因為工作上意見不和,她現在是要把我在line上寫的520(只有2次訊息)//,給她先生看,她先生是要到公司提告騷擾....請問律師先生,這樣會被提告成功嗎?  

 

感謝回應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9-04 14:4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只有傳兩次520,並非短時間密集之影響他人,不會被認定為刑法上之強制罪,您可放心唷。

林智群 (klaw) 103-09-04 18:46

不會構成刑法的犯罪,但是可能構成騷擾,

至於是否是性騷擾的情況,要看主管機關如何認定 

LeoC 103-09-04 10:38

律師您好

我在103/9/3凌晨被巡邏車攔檢酒駕0.43,早上被送簡易庭

當時什麼都不知道,我以為檢察官只是要核對筆錄的資料,所以也沒跟檢察官做什麼求情的動作,他會不會以為我沒有悔意,然後影響之後的判決?

他說之後會寄傳票給我,後來當天很多酒駕的好像只有我有留下來等交保。

之後看板上討論才知道好像在簡易庭的時候求情會比較好,現在有點後悔當初沒釀做。


我是初犯,沒有任何前科,想請問律師

如果這樣的話,在開庭的時候再請求緩起訴會有用嗎?

如果沒有緩起訴的話,可能會被判什麼判決?會有機會被關嗎?

 

謝謝律師

 1.只要檢察官還沒向法院聲請簡易判決處刑  你應該還是有爭取緩起訴機會   2.可以先到地檢署查詢你案件的案號  然後寫個陳述意見狀給檢察官聲請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也歡迎參閱網頁資訊http://chang-law.com.tw/index.php 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來事務所討論

LeoC 103-09-04 10:53

謝謝張律師

 

想再請問一下

1. 簡易判決是在下次開庭之後才會決定嗎?

2. 簡易判決的話,會大概是什麼內容?有可能被關嗎?

3. 案號是多久之後可以查到?要本人去還是網路上可以做?

 

感謝!!

 您好:

除張大律師所述外

補充說明如下:

1.檢察官就此類案件通常不會開太多次庭(通常只開一次),所以您還是盡快遞狀聲請為宜。

 2. 簡易判決通常是判得易科罰金緩刑,原則上不會被關。

3. 有開過庭就有案號,要拿身分證去地檢署櫃檯查詢。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LeoC 103-09-04 11:16

謝謝林律師

請問遞狀有一定的格式嗎?

內容有什麼必須注意的地方嗎?

 

感恩!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狀紙內容部分,您可以直接至地檢署服務台直接詢問擬撰,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小安 103-09-04 02:25

請問我被判戒癮治療一年,可是我剛治療期滿在地檢署有被驗到二級毒品反應,被撤銷緩起訴,請問有任何辦法可以不要被關嗎?我還有老婆小孩要養,如果有任何辦法我都願意嘗試,……如果真的被關,我乾脆死了算了

拜託各位律師救救我!

隱居 (無敵的勇公) 103-09-04 08:05

如果還沒有觀察勒戒過,要送觀察勒戒,這個部分無解,

但有其他小技巧,再請來信。

若有觀察勒戒過,就要看你的前科,之前第二級判多重,跟法院法官的得習慣也有關係。

高雄地區的法官,通常都會科以得易科的刑度。

但是屏東地區的法官,第一次、二次通常可以易科,但是第三次以上,常常就會判不得易科的刑度,甚至以前當檢察官時,收受判決也有收到施用二級判刑一年以上的。

這個部分可委任律師爭取協商判決。

以上是當緝毒組檢察官的經驗

若有疑問,再請告知地檢署,來信ncc101ds@yahoo.com.tw

刑法九十九條:保安處分自應執行之日起逾三年未開始或繼續執行者,非經法院認為原宣
告保安處分之原因仍繼續存在時,不得許可執行;逾七年未開始或繼續執
行者,不得執行

 

小安 103-09-04 12:01
回覆 無敵的勇公 的發言內容:

如果還沒有觀察勒戒過,要送觀察勒戒,這個部分無解,

但有其他小技巧,再請來信。 ... (恕刪)

我沒有觀察勒戒過,我是初犯,也沒有前科

我在新北市,請問有什麼小技巧?

本件依您所述情形,則後續應有二個施用二級毒品之犯行處於檢察官偵查階段(撤銷緩起訴處分部分和戒癮治療期滿尿液驗出陽性之部分),後續建議您趕緊與律師詳細討論相關經過,研議可行處理方式,設法於檢察官偵結前設法爭取其聲請簡易判決處刑,如果遭起訴後亦可再請求法院從輕量刑,依本案情形而論,若妥當處理,應該還是有不小的機會獲判得易科罰金的刑度。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或詢問,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也歡迎您來所討論,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本件依您所述情形緩起訴處分後,因為驗出陽性反應而撤銷緩起訴處分,則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之規定,已不再適用觀察勒戒、戒癮治療此項雙軌模式,而須依法起訴由法院按施用毒品罪科刑論處,故後續重點在於刑度。

我國針對第一級及第二級毒品施用者,對於「初犯」及「5年後再犯」毒癮治療方式,採行「觀察、勒戒」與「緩起訴之戒癮治療」並行之雙軌模式,若非初犯,或五年後再犯之情形,則須依施用毒品罪加以論罪科刑。
 
一、就撤銷緩起訴部分,依照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24條第2項,檢察官應依法起訴。
二、就戒癮治療期滿尿液驗出陽性之部分,乃為五年內再犯施用毒品罪,則參照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24條第3項之規定,並不適用觀察勒戒之機制,當然也不會適用戒癮治療來替代觀察勒戒之機制之適用,此部分依法也是由檢察官逕行起訴,由法院按照施用毒品罪加以論罪科刑。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 20 條
犯第十條之罪者,檢察官聲請法院裁定,或少年法院(地方法院少年法庭)應先裁定,令被告或少年入勒戒處所觀察、勒戒,其期間不得逾二月。
觀察、勒戒後,檢察官或少年法院(地方法院少年法庭)依據勒戒處所之陳報,認受觀察、勒戒人無繼續施用毒品傾向者,應即釋放,並為不起訴之處分或不付審理之裁定;認受觀察、勒戒人有繼續施用毒品傾向者,檢察官聲請法院裁定或由少年法院(地方法院少年法庭)裁定令入戒治處所強制戒治,其期間為六個月以上,至無繼續強制戒治之必要為止。但最長不得逾一年。
依前項規定為觀察、勒戒強制戒治執行完畢釋放後,五年後再犯第十條之罪者,適用本條前二項之規定。
受觀察、勒戒強制戒治處分之人,於觀察、勒戒強制戒治期滿後,由公立就業輔導機構輔導就業。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24條
本法第二十條第一項及第二十三條第二項之程序,於檢察官先依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三條之一第一項、第二百五十三條之二之規定,為附命完成戒癮治療之緩起訴處分時,或於少年法院(地方法院少年法庭)認以依少年事件處理法程序處理為適當時,不適用之。
前項緩起訴處分,經撤銷者,檢察官應依法追訴。
第一項所適用之戒癮治療之種類、其實施對象、內容、方式與執行之醫療機構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及完成戒癮治療之認定標準,由行政院定之。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或詢問,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也歡迎您來所討論,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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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言 103-09-04 01:34

想請問一下各律師

1  有一出嫁的收養姑姑,平時並未盡照顧義務,請問可以用民法1081條來終止收養關係嗎?是否須經爺爺奶奶同意才可提出請求?利害關係人是否有包含孫子在內呢?

2  

 

民法1081條第一項第二款的遺棄他方,該如何解釋?未盡扶養義務多年算遺棄他方嗎?或者可走同條第四款呢?

 

 

 

 

3  收養姑姑在多年前有在代書那邊簽了一張將來願意放棄繼承財產權的書面協議,且拿了一筆錢,這張協議在將來爺爺奶奶過世後,會發生效力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9-04 10:5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祖父母平常是您在照料的,則符合利害關係人的定義,並且對方均未履行身為養女的扶養義務,則可以依法向法院請求終止收養關係。

2、就您所述是第二款的狀況。

3、預立拋棄遺產協議並不能發生法律上的效益,本文建議應該委請律師協助撰擬遺囑,才能保障權益。

小ㄎ 103-09-03 23:27

律師您好
我是原告案件是妨礙名譽刑事附帶民事賠償案件刑事被告已被判刑拘役二十天現在民事下個月要開簡易辯論庭針對被告寄來的答辯狀內容之問題
問題1.被告要求駁回原告之訴及其假執行之聲請訴訟費用由原告負擔,如受不利判決,願供擔保請准予宣告免為假執行。
*這邊的意思是日後他如果不願意賠償,我無法要求法院假執行???
 問題2.依據民法第197條第1項:因侵權行為所生損害賠償請求權,自請求人知有損害及賠償義務人時起,2年間不行使而消滅。
*我在據悉他妨礙名譽後於六個月內報案,但是因為偵查佐無心調查,是我寫信至警政署署長信箱後才又開始調查,於兩年後才找到此人並開庭,至今已經三年了,那樣我的追訴期過了?無法要求損害賠償?
 問題3.收到答辯狀後,我該寫書狀至法院嗎?還是可以當庭呈遞?
 
真心感謝律師的回答

鄭瑞崙 (鄭律師) 103-09-04 10:09

律師您好
我是原告案件是妨礙名譽刑事附帶民事賠償案件刑事被告已被判刑拘役二十天現在民事下個月要開簡易辯論庭針對被告寄來的答辯狀內容之問題
問題1.被告要求駁回原告之訴及其假執行之聲請訴訟費用由原告負擔,如受不利判決,願供擔保請准予宣告免為假執行。
*這邊的意思是日後他如果不願意賠償,我無法要求法院假執行???
 問題2.依據民法第197條第1項:因侵權行為所生損害賠償請求權,自請求人知有損害及賠償義務人時起,2年間不行使而消滅。
*我在據悉他妨礙名譽後於六個月內報案,但是因為偵查佐無心調查,是我寫信至警政署署長信箱後才又開始調查,於兩年後才找到此人並開庭,至今已經三年了,那樣我的追訴期過了?無法要求損害賠償?
 問題3.收到答辯狀後,我該寫書狀至法院嗎?還是可以當庭呈遞

您好

針對問題1.那通常是訴狀的格式範本

問題2.侵權行為之請求權為2年,你在知悉他侵害你的權利讓你受損害時起兩年內要主張,但是如果你並不知道誰侵害你的名譽(例如在網路上匿名散撥不實言論妨害你的名譽)直到報警2年後才找到那當然是從知悉賠償義務人時起計算兩年。

問題3.答辯狀你可以事前遞也可以當庭用言語陳述反駁

如果有需要請律師幫您寫答辯狀可再電話約詢,謝謝

小ㄎ 103-09-03 22:03

律師您好

我是原告案件是妨礙名譽刑事附帶民事賠償案件

刑事被告已被判刑拘役二十天

現在民事下個月要開簡易辯論庭

針對被告寄來的答辯狀內容之問題

問題1.被告要求駁回原告之訴及其假執行之聲請訴訟費用由原告負擔,如受不利判決,願供擔保請准予宣告免為假執行。

*這邊的意思是日後他如果不願意賠償,我無法要求法院假執行???

 

問題2.依據民法第197條第1項:因侵權行為所生損害賠償請求權,自請求人知有損害及賠償義務人時起,2年間不行使而消滅。

*我在據悉他妨礙名譽後於六個月內報案,但是因為偵查佐無心調查,是我寫信至警政署署長信箱後才又開始調查,於兩年後才找到此人並開庭,至今已經三年了,那樣我的追訴期過了?無法要求損害賠償?

 

問題3.收到答辯狀後,我該寫書狀至法院嗎?還是可以當庭呈遞?

 

真心感謝律師的回答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9-04 09:18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 被告答辯聲明可以請求法院供擔保免為假執行,是的,屆時對方擔保之後,就無法假執行。
2、 時效的部分確實有2年的限制,可能需要進一步釐清,本案時效起算點或是否有中斷的問題,否則可能遭敗訴判決。
3、 狀紙的部份,可以加速案件的審理,並且避免疏漏,一般都會建議先行遞狀。
4、所謂的起算跟中斷都是有法定事由的,如您必須知悉犯行跟被告、曾經催告過對方等,就您目前所述的狀況,恐難符合,本文建議您應該尋求正式諮詢 。

version 103-09-03 20:55

您好

夫妻結婚兩年育有一子

初期相處融洽,因方便起見,妻子購置物家用的消費是使用丈夫的信用卡並代簽,但難免會有一些女性私用物品。兩年來都如此且丈夫都有繳款

現因感情破裂,丈夫欲告妻子詐欺偽造文書等..罪

請問信用卡是夫同意妻子代理使用,並持續兩年如期繳款

現因夫妻感情破裂,以前代夫簽信用卡的便宜行事,反而成為爭奪孩子監護權之武器,如上所述是否確實構成妻子的犯罪?

又,若妻子可做些甚麼樣的事,例如蒐集丈夫同意使用的事證可幫助自己

需要寶貴的意見與協助,謝謝律師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9-03 21:1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太太可主張先生有授權太太可使用其名聲請信用卡,應不至有偽造文書之問題。 

version 103-09-03 21:27
回覆 顏寧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太太可主張先生有授權太太可使用其名聲請信用卡,應不至有偽造文書之問題。& ... (恕刪)

您好 謝謝顏律師的回覆,心裡的石頭暫時先放了一半

延伸兩個問題

1.) 妻子主張丈夫授權使用信用卡,是否需要舉證?

2.) 因感情破裂突然,前一個月尚未繳款的部分丈夫是否可主張未授權妻子使用,固尚未繳款

所以妻子還是難逃偽造文書之刑責?

感謝協助

隱居 (無敵的勇公) 103-09-03 21:44

如同顏律師所述,

我提出我以前的實務經驗,民國九十三年,我分發高雄地檢署大股檢察官第一年,

主任是高碧霞主任,也是處理過相關的案件,剛好反過來,是太太主張先生沒有得到其同意

盜用印章設立公司,原本也是形式上觀察,第一年經驗不足,就聲請簡易判決處刑,

但是高碧霞主任說,這個應該是夫妻間有相互授權的案件,既然知情,

就不構成偽造文書。被退回後就改為不起訴處分書,之後確定了。

所以只要有間接的事實認定先生知情,卻讓你一直刷,而且你也定期繳款,

這樣應該檢察官就會認為不構成偽造文書

小光 103-09-03 17:15

律師先生您好,日前本人發生了一起車禍,當時我行駛機車機車道靠近外側,左邊幾乎已經沒有車道,當我看完後照鏡確認沒車後,慢慢偏右要停到路邊去,對方機車後方撞擊撞擊點在我右後方排氣管上,當時我車速20~30,對方聲稱40~50,之後我們有叫警察也有到醫院驗傷,我輕微擦傷,但是小腿出力時會疼痛,造成我後續工作上的不便,對方肩膀脫臼需要打骨釘,交通大隊初部判斷是因為我應注意而為注意為主要肇事原因,對方則無任何責任,我想請問一下律師先生這真的全部都是我的問題嗎?對方之後兼差要到傷勢完全好才要談和解,我需要注意些甚麼避免對方獅子大開口嗎?感謝您可以為我解答!

何明諺 (何律師) 103-09-03 17:33

您好:

1.若您對交通隊的初步報告有疑慮,請速送車禍鑑定委員會鑑定

2.實務上法院判斷有無過失相當倚賴車禍鑑定報告,並據此判斷雙方之過失比例。

3.至於要防止對方獅子大開口,最基本的就是請對方提出相關單據,證明有此損失。

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9-03 21:21

您好,若對初判表不服,可向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聲請鑑定

又為避免對方獅子大開口,可要求對方提供單據方可求償。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9-03 21:2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目前對方無過失過失責任在於您,對方可對您提起過失傷害刑事告訴,您應聲請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之,以釐清雙方肇事責任歸屬。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小程 103-09-03 16:48

家中土地原本是家父A與叔公B共同持有,因叔公欠款於債權人C

無力償還 導致此土地的1/2部分由C取得

目前A與C已完成土地強制執行分割 法院已判決下來

但目前衍生一個問題 在C取得的分割土地內 有A原本的地上物

C要求我們要拆屋還地 想詢問律師 針對這種分割地上物的問題

A是否可以要求C賠償地上物的損失

還是A本身就得拆屋還地歸還於C

由於此地A原先也持有一半 只是因為法院的判決 導致這塊地目前所有權都是C的

並非是我們無權占用C的土地 謝謝律師們的回答

 您好:

依目前法院實務見解確實認為土地分割

原來之地上物即屬無權占用分割後單獨所有權人之土地

因此確實需拆屋還地予對方,且無法取得補償金

除非對方願意留下建物,你們才可以和對方商談價購之金額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小程 103-09-04 08:51

感謝林律師的回覆

所以依照您的經驗 針對這種案件 若與對方訴訟A方是否有機會勝訴能得到地上物

補償金呢?或是這種案件 基本上都是屬無權占有??基本上不會有勝訴的機會

若敗訴 是由敗訴方支付裁判費費用嗎??

 

 您好:

確實A方比較難有勝訴之機會

而且當然是由敗訴之一方負擔法院之裁判費用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小燕 103-09-03 16:44

律師~您好~

我想請教律師一件事,我們老闆在最近頂下來一間公司,他要我凝定一份切結書,希望可以跟前負責人所開出的支票做切割~想請問切結書的內容要怎麼寫?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9-03 17:1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ㄧ般而言收購公司,對外均需概括承受公司之舊有債權債務關係,其中當然包含票款,因此有關於您所提到的切結書,恐無法達到債務切割的目的,有關切結書的內容亦必須依據公司所希望達到的目的作詳細的記載為佳。

2、本文建議貴公司應該尋求正式諮詢或是委請律師擔任法律顧問,專司處理法律事務,以保障權益。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此有其複雜之關係存在,恐非在此一二言可以解決您的問題,仍建議應委請專業人士諮詢處理為佳,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mooncheese 103-09-03 16:15

律師假如說玩遊戲在網路上對方不斷邀約,以激將法勸退如下:
輸的人全家死光光(主咒),藉此打退對方想邀約的念頭,這種以人為辦不到的神鬼主咒說法勸退,會構成恐嚇嗎?或其他言論刑責?
(位置:網路遊戲)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9-03 21:2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您提示情形,您的言論尚未構成犯罪,但仍建議您,網路言論應多加注意,避免觸法。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hubert 103-09-03 13:59

股東A 因為侵占 ?造文書 及背信 目前檢察官審理中

但是他為了反擊我,而不斷的告我 業務侵占 詐欺 ?造有價證卷 等刑事告訴

3件與 民事告訴兩件

目前只有一件民事訴訟 一審宣判A敗訴,期它案件都在審理中

請問遇到這種錢多不斷找律師告發你公訴罪的人,有何反制的方法

為了正義、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讓律師為你做最有力的策劃。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E-mail:k8883888@gmail.com *Line ID:k8883

隱居 (無敵的勇公) 103-09-03 15:24

也只能請律師辯護,儘量縮短痛苦(偵查拖延)的時間了。

因為你告他誣告偽證

他又對你的誣告偽證提出誣告告訴,

這是無窮無盡的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9-03 20:5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待取得一不起訴處分後,對對方提出刑事誣告告訴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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