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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scar 103-09-09 16:28
律師好:  小弟於103年09月07號凌晨,因貪杯騎乘機車被臨檢到(未肇事、初犯),酒測值0.56。 當晚就被拘留到警局於隔天送至台中地方法院檢查庭羈押,當日檢察官即詢問後釋回;  1. 我要如何知道我的判決? 及罰緩? 罰緩金額大約是多少?否可分期? 如何申辦? 2. 罰緩的部分,是否可以申請替代服務? 若可,該如何申請? 4. 是否可以寫悔過書或是其他方式? 不要有紀錄 5. 會吊扣駕照?

煩請律師解惑,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9-09 23:1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為酒駕初犯,可委任律師為您撰寫緩起訴聲請狀,請求緩起訴處分之,並表明願意悔意及願繳納相關公益基金。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顏寧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oscar 103-09-10 08:49

謝謝顏律師的回覆,

但我還是有幾個問題需要請教:

1. 是否要等判決書出來後再作緩起訴聲請? 緩起訴是否代表無前科紀錄?

2. 委任律師撰寫緩起訴聲請狀的費用? 撰寫完畢後,是否會代為送件?

3. 狀況最差會是如何?

 

家家 103-09-09 15:04

請問各位律師,媽媽要把房子贈與給四個孩子其中一位。請問還需要其他三位有繼承資格的孩子蓋放棄繼承的印章嗎?謝謝您們~

曾于瑄 (曾律師) 103-09-09 15:16

您好:

拋棄繼承係指對被繼承人的所有財產皆拋棄,且前提是在「被繼承人過世後」才會有的問題。因此,您母親在生前的贈與,不需要其他具有繼承資格之人蓋拋棄繼承。但要注意是以甚麼名目贈與,假如是因繼承人「結婚分居營業」而贈與,那麼之後這動產會變成應繼遺產。不是說該動產需要拿出來給其他人分,而是指母親百年後,當初動產的受贈人,可能會因此少分到一些剩餘的遺產

林智群 (klaw) 103-09-09 17:39

 母親處分自己名下財產,並不需要子女同意,

至於子女繼承權利,在母親尚未死亡之前,尚未具體化,並無法預先拋棄

以你的這個情況,並不需要其他三個小孩的同意或拋棄繼承權 

阿沅 103-09-09 14:35

律師您好:

我今年年初發生車禍 左手骨折修養三個月無法工作(醫生診斷證明上有說明) 對方為左轉車 我為直行車 7:3責任比 事後有到市公所調解委員會與對方達成和解 並已簽和解賠償金 14萬 因對方說並沒有那麼多現金 要用分期付款 說好每個月28號匯款 並寫於和解書上 內容為:
第一期匯款4萬 其餘分10期償還 共11個月 第一個月28號有收到匯款3萬 他並告知我最近因為手頭緊所以第一期只能匯款3萬 下個月再補5000元(15000)
(但第一個月他拿了我方保險理賠的2萬多元卻沒給足第一期賠償金額)
第二個月 他還是告知我手頭緊 必須要9/5才能匯款 
但是到9/5當天 也沒有去匯款 9/5晚上聯繫到他 他告訴我說明天會去匯款
一直到今天 還是沒有去匯款 
他開著名車(BMW)住著別墅 感覺上經濟條件應該是很好 但卻感受不到他的還款誠意
和解書上也有寫到 每月28號匯款 如一期未履行 視同全部到期 請問 這該如何要求他按時賠償 或是一次全部清償 他所欠我的債務 利息該如何計算呢?
當初是以傷害案件和解 去簽訂和解書 目前已超過6個月追訴期 但現在對方不履行 是否可以再提告傷害呢?
感謝律師您的耐心觀看

以下為匯款紀錄:

7/28 匯款30000

聯繫債務人,債務人告知本人因手頭緊下個月再匯款15000,下下個月再匯款15000

8/28 匯款0 

聯繫債務債務人告知本人 因老婆生小孩 再醫院 9/5可匯款10000,並告知會脫延一期 變成12期

9/5 匯款0

聯繫債務債務人告知本人 因公司匯款晚上才進入他戶頭 明天12點前可匯款10000

9/6 匯款0

9/7聯繫債務人,並未連繫到債務人,他老婆接到電話,告知債務人外出並未帶手機

9/7下午聯繫電話沒接

9/7晚上聯繫沒接

我並沒有,也不會去申請他的強制險那部份,因為醫療人損部份已有勞健保,自己花不到一萬元,主要是薪資求償,跟工作損失,精神賠償,再調解委員會那也都簽好和解書了,現在我也收到法院寄來的正式和解書了,才兩個月,沒想到對方就耍賴了,本來是好心讓他分期拖欠,看來無法相信他了。

這情況是否就直接至法院聲請強制執行

他應該是已經脫產了,房子,bmw車子應該都在他老婆名下。

因為我看到包含強制險這部分,讓人有些模糊,我要說明的是,我都還沒申請他那邊的強制賠償,我也不打算申請

所以想請問 目前這狀況建議後續該如何處理 感謝您的耐心觀看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您們在調委會達成和解,則該和解與確定判決具有同一效力,所以之後可以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阿文 103-09-09 13:19

請問各位律師

      我父親因為外遇跟我母親離婚,原本家中有房車一台,車子名下是我母親的,但卻是我父親在使用,我母親想說既然他要開車就過戶給他,燃料稅與牌照稅讓我父親繳,我父親卻擺爛說不要也不繳費,酒駕罰單也不繳納,都變成我母親在繳納,因為還有其他負債要繳納對家庭負擔很大,想請問各位律師們有方法可以解決嗎?

     有辦法過戶給我父親,或是強制性把車子取回來嗎?不然每次擦屁股都焦頭爛額了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9-09 14:22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就您所述的狀況,可以辦理車牌照或是停駛。

2、詳細的申請書等,可以逕洽各監理所。

 

阿誠 103-09-09 03:50

各位律師打擾您們~

我家是開路邊攤快炒店.去年10月初有3名韓國人酒後鬧事砸酒杯.動手打我兒子!

我為了保護我的家人.當下失去理智.拿了一根長數十公分支撐攤位的鐵棍打了其中一名韓國人頭部2下!然後被提起傷害告訴!

因對方請律師要求賠償金額很高(第一次200萬.第二次100萬.第三次70萬)我無力負擔.所以無法和解!

8月初收到第一份簡易法庭判決書(處拘役40天.如易科罰金一日一千元)

隔沒幾天又收到(檢察官上訴書).說我毫無悔意.故意殺人!

我想請問我刑事方面會被重判嗎?除了賠錢沒有其他解決方法嗎?

隱居 (無敵的勇公) 103-09-09 07:51

以我以前當檢察官經辦案件的經驗,這個打個兩件,如果沒有嚴重的後遺症,只是皮肉傷,

就是普通的傷害而已,傷害殺人未遂的不同認真找可以找出很多以前經手的判決。

如果只是皮肉傷,他要求的超過行情,就不要理他,讓法院判,

也可以找出一般傷害案件的行情。

高屏地區如有需求再請來信ncc101ds@yahoo.com.tw

謝憲愷 (謝律師) 103-09-09 09:17

您好,若當初法院判決僅處拘役40天,顯示法院認為本案僅為普通傷害罪,而非故意殺人。差異主要係您犯罪故意的具體內容:如果您具有非法剝奪他人生命的故意,無論是否造成死亡結果,均應認定為故意殺人罪;但是您的行為僅是為了保護兒子而只非法的損害他人健康的故意,則無論是否造成他人死亡的結果,都只能認定為傷害罪。因此您必須證明殺人的故意,且瞭解該對方傷勢的具體狀況,並記錄您與對方和解過程。建議您委任律師協助您與對方律師協調,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咨詢。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或許有主張正當防衛之空間,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您好

不用擔心

只判拘役四十天代表只是很輕的傷

縱使民事賠償也不過十來萬元

所以不用擔心天價賠償

 

 

PS:蘇律師回答以實戰策略、增加談判籌碼、收集證據為主,基本程序回答較少,請多包涵。

歡迎來電0960300927           

信箱:jackalsky1014@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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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智群 (klaw) 103-09-09 17:34

 如果對方是蓄意攻擊你小孩,任何正常人都會全力反擊,

至於對方受傷部分,你不需要勉強自己跟對方和解,且對方有獅子大開口的傾向,

即使沒有和解,法院仍會給你公允的判決

至於是否成立殺人未遂,要看具體情況而定,這個沒有看到卷內資料,無法判斷

湯陳 103-09-09 02:34

請教各位律師,小弟最近用網拍和一位賣家(不是專業賣家)買到瑕疵品,他不願意處理,後來我在網拍討論區張貼他的賣家帳號
打上交易過程和物品瑕疵的照片並公開雙方的談判內容。
談判內容主要都是"我傳給他"的留言,大約5則,內容主要是他故意賣瑕疵品給我,他知情不報而且置之不理這樣;
他傳給我的留言前後只有兩則,第一則是表示東西未拆他不想負責,第二則是他說他最近在忙這樣。
(他傳最近在忙時,他馬上把當初在交易前,我和他確認東西沒有瑕疵的"問與答"的內容都清除了,但我有備份下來)
我都沒有人身攻擊的字眼,用比較強烈的字眼有
"誇大不實,刻意欺騙隱瞞,廢話一堆,避重就輕,小心此人" 這樣
請問我這樣有構成毀謗罪還是妨害名譽嗎?
有的話,我在網路上找到,"如果內容屬實可不罰"可行嗎?
請問他這樣刪除證據我告他刑事是可行的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9-09 10:30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有關於您所敘述的誇大不實、刻意隱瞞,本文認為恐有侵害名譽之虞,但是還要從前後文作判斷。

2、對方刪除對話內容,並沒有刑事犯罪問題。

3、有關於消費糾紛的問題,雖然對方不是專營網拍事業的賣家,但是還是必須履行瑕疵擔保責任,可以依法主張。

4、本文建議您應該尋求正式諮詢,看看雙方是否簽立和解書,以保障雙方權益。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阿文 103-09-09 01:20

請問各位律師

      我父親因為外遇跟我母親離婚,原本家中有房車一台,車子名下是我母親的,但卻是我父親在使用,我母親想說既然他要開車就過戶給他,燃料稅與牌照稅讓我父親繳,我父親卻擺爛說不要也不繳費,酒駕罰單也不繳納,都變成我母親在繳納,因為還有其他負債要繳納對家庭負擔很大,想請問各位律師們有方法可以解決嗎?

     有辦法過戶給我父親,或是強制性把車子取回來嗎?不然每次擦屁股都焦頭爛額了

 

敏敏A 103-09-08 23:18

一位法律達人 他願意幫助我聲請更生 也說了蠻多很專業的問題.

可是我還是蠻懷疑的 因為他只收4萬也可以讓我分期每個月繳1萬

但他卻說繳錢後不用錢合約只有收據這樣算合理嗎? 感覺他蠻熱心的指是讓人有點不敢相信 我有把我的顧慮以及懷疑跟他說 後來他卻發脾氣說不然他收八萬好了 因為之前有太多被騙的經驗我真的很擔心 想快點求證 因為我明天就要開始繳協商的錢 繳下去不能改變了  請律師大大幫幫我吧

何明諺 (何律師) 103-09-08 23:35

您好:

1.您所謂的法律達人是否為合法的執業律師?從法務部律師查詢系統輸入名子就知道。

2.因為債清是非訟事件(即通常不開庭),所以有很多司法黃牛可以從中操作,必須慎之。

3.建議您,債清案件還是找合法的執業律師協助聲請才是上策。

敏敏A 103-09-08 23:47
回覆 何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

1.您所謂的法律達人是否為合法的執業律師?從法務部律師查詢系統輸入名子 ... (恕刪)

 律師好 我是住台北三峽 因為債務問題搞得我很煩惱 最近準備待產了 但又急著想快點解決債務的事.委任合法律師費用很貴吧. 更生會很難辦嗎 ? 如果我簽約後沒去繳會怎樣  我該怎麼去跟銀行說  15年真的太漫長 錢我真的負擔不起 因為當初簽約時銀行根本不給我說話的機會  請律師可以幫幫我嗎? 謝謝

隱居 (無敵的勇公) 103-09-09 00:18

可以找法律扶助基金會看看,若通過就不用花費律師費。

何明諺 (何律師) 103-09-09 08:59

敏敏A您好:

光是聽您說要還款15年,就知道您所謂的法律達人(推測應該是一般的債清代辦公司)其實並沒有達到真正協助您更生的效果:

    (1)因為雖然更生有與銀行強制協商的規定(最長15年),但協商不成就可進入法院更生程序,而

         法院裁定准許更生最長也就8年,年限整整少了一半,而且還款成數還可能更低。

    (2)建議您還是先向合法執業的律師尋求協助(可以先打電話問事務所債清如何收費)。

    (3)若真的還是負不起律師費,請速向新北市的法律扶助基金會尋求協助(但須審查資格)。

祝您可以早日解決債務問題

103-09-08 21:47

律師~請問業務侵占罪及偽造文書罪屬公訴罪嗎?可役科罰金嗎?

隱居 (無敵的勇公) 103-09-08 22:02

您好,刑法第三三六條第二項業務侵占規定如下:


對於業務上所持有之物,犯前條第一項之罪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
徒刑,得併科三千元以下罰金

若判七個月,即不得易科罰金

刑法第二一五條,

從事業務之人,明知為不實之事項,而登載於其業務上作成之文書,足以
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此部分均係非告訴乃論之罪,建議委任律師,稍有不慎,即有高度入監無法易科之風險。

以前當執行科檢察官時,遇到此情況,也只能批發監執行。

高屏地區若有疑問,再請來信ncc101ds@yahoo.com.tw

 

您好
業務侵占是比較重的罪
易科罰金很困難
建議你要請律師處理
 

 

PS:蘇律師回答以實戰策略、增加談判籌碼、收集證據為主,基本程序回答較少,請多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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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ng king 103-09-08 20:50

請問律師們. 有關於 公司上在電腦內散佈.不當言語.

一名 未屬名 的內容
大約是 : 某某在工三小.會給你ㄅㄧㄚˋ的只有那個 某某部門的那個媽媽好嗎
散佈在 公司內部的 文件內.

像對於 這種的 該如何處理.

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9-08 20:5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未指明對象,則需有可得特定性,才會有妨害名譽之可能。 

lvan 103-09-08 19:18

律師您好:

請問婚前有銀行負債,結婚時是否該申請夫妻財產分開制,該如何申請,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9-08 19:3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向法院聲請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9-09 10:01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依據目前法定的夫妻財產制,夫或妻本身的債務並不會影響對方之權益,亦不會因為繼承而發生負債,因此無須過於擔心。

2、至於分別財產制的部份,則必須透過向法院聲請備查。

3、擔心配偶因自己負債,本文建議可以尋求正式諮詢方式處理。

 

 

 

sunny 103-09-08 18:29

律師團您好,我們是家小公司,在暑假有一工程延誤到開學,但因只剩部分工項,校方要求要建立圍籬,而我們雙方有些微的認知不同,所以僵持在圍籬的級數問題上,而此事也讓工程科的人來關心,而對方態度不是很好,所以公司的人態度也沒說很好,而開始有點爭執,此時公司的人好像有把手舉起(我不在現場,但覺得公司人可能氣,但絕對不會動手真打人的),所以公務科人員堅持要提告,警方當初也到了,只是公務人員去作筆錄,而公司人因還有事要做,而且也不是現行犯,所以沒必要立即出席去警察局,此事就這樣過了約一個星期吧,最近接到警方來電,說要作筆錄,所以公司的人員也去警察局作筆錄了,知道對方好像要提告的是妨礙公務罪及恐嚇,我十分擔憂之後會遇到什麼事,所以向各位律師詢問一下…………

 

1.請問對方這樣提告的成立嗎?好像說雙方經過筆錄後就是成立,之後就等傳單,那要注意準備什麼嗎?

 

2.對方當天突然出現,我沒注意是否有工作證,但這樣算妨礙公務嗎?我們一樣有圍籬措施,只是認知不同,雙方都還在商討,公務就突然出現,並且語氣也不好,明明就是雙方語氣都不好,卻要因此提告妨礙公務,難道不會太誇大事情了嗎?

 

3.此外,對方還要告恐嚇罪,因為覺得我們公司的人有要動手打她的意圖,所以以此為提告的依據,當天人不只他們倆,還有其他校方人員,對方好像是說因有其他人擋住所以沒打成,但是我們公司的人最多真的是氣而舉手,但絕對絕對不會真的打人的,知道這舉動對我們不好,但是也覺非對方講的那樣,所以我希望還是可以把事釐清,不要讓公司人員承擔非事實的罪名,拜託指點我們一些要注意的事吧,謝謝

 

我希望大家能給我一些建議,讓我知道怎麼解決此事,在此先謝謝各位的幫助,也懇請大家多幫助給予一些應對此事的注意事項,謝謝。

 

林智群 (klaw) 103-09-08 18:49

這只是民事履約糾紛,

至於現場溝通過程有點火爆,只要不動手,並不會因此成立犯罪

不過對方提告了,警方也只能找你們作筆錄再移送給檢察官,

並不一定會成罪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9-08 19:4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據您所描述之情況,尚難成立任何犯罪。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既然對方已經提告,則案件原則上仍會送到檢察官手上,以您所述之情形,難保檢察官不會起訴,所以仍應小心應對,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小潘潘 103-09-08 17:46

各位律師您們好:之前有投資公司當股東,每3個月會有分紅金,但最近一年都沒領到,所以大家想要集體提告交給為託人去處理,這樣我會收到法院信函嗎?需要出面上法庭?之後我們要準備什麼?謝謝

林智群 (klaw) 103-09-08 18:51

建議委請律師律師函,對方沒有反應再考慮提告,

不過會不會成還要看當時簽訂的契約內容而定,

另外訴訟成本也要考慮,如果紅利金額不大(低於10萬元),也不建議提告

小潘潘 103-09-08 19:27

 之前我們有拿合約去找老闆,但老闆就是不出面,所以才要集體提告,扣留公司的物品,如果不提告,那之前投資的錢不就沒有了?聽說有股東去退股,分期領結果只給幾個月就停,我不知道該如何做才好?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9-08 19:5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彙整相關投資契約證據資料,委任律師撰寫刑事告訴狀,至地檢署對對方提出刑事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可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顏寧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9-08 20:5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蒐集相關證據委任律師撰寫書狀為您提告。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不論是民事起訴或刑事告訴,均可委託代理人出席,但民事的通知書只會寄給代理人,若代理人非專業人士,則可能會對被代理人產生不利的後果,所以應注意自己權利的維護,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您好:

除謝大律師所述外,

補充建議本件關鍵在於投資協議書之內容如何約定而定,

如果告的方向錯誤根本就是浪費時間及金錢白告,

尤其是告刑事部分可能最多只是給對方壓力,

對方可能根本不怕構成犯罪(如果他也問過律師),

建議應帶全部相關資料尋求專業律師協助分析為宜。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小潘潘 103-09-12 22:11

 朋友說...公司不願出面而是推給第三方債權公司去處理,我投資15萬如果去退合約,我還能拿回錢?因為有人去退股公司分期給個月就不給了,說公司虧損沒有錢,那我去退合約該如何做?還是要跟大家一起提告?

ideaty 103-09-08 17:11

各位律師

想請教大家一些關於民法繼承的問題

因為之前爺爺過世後,他的財產全部都是由我二叔繼承,其他的兄弟姊妹皆沒繼承到。現在因為二叔也過世了,結果二叔的太太,也就是嬸嬸繼承了二叔的遺產(其中某部分是爺爺當初留下的),結果嬸嬸竟然打算把二叔戶頭裡的錢跟土地過戶給她娘家那邊的人...

有幾個問題想請各位幫忙...

1.如果爺爺過世距今約12年,而且現在二叔又已經死亡了,爺爺的其他兒子女兒與奶奶,是否還可以要求當初爺爺過世後財產重新分配呢?

2.另外現在是否還可以查詢當初二叔繼承爺爺的動產動產清冊呢?因為當初過戶都是二叔自己拿證件去辦理,其他人都不知道他是找哪位代書辦理的,現在該如何去查詢呢?
3.如果當初爺爺過世是大家口頭說好讓二叔去繼承,並由他辦理,之後二叔自己刻其他兄弟姊妹的印章去辦理的,該如何得知當初他有沒有幫其他兄弟姊妹辦理放棄繼承呢?

4.如果當初爺爺過世,只有部份的人有辦理放棄繼承,那如果沒辦理放棄繼承繼承人要求財產重新分配,那當初被二叔私下辦理放棄繼承的人是否可以主張不是自己去辦理的而重新要求財產分配???如果要主張當初不是自己辦理放棄繼承,該怎麼做呢???

5.假如那些動產動產都已經被嬸嬸過戶給其他人或被賣掉,法律上是否可以要求她娘家那邊的人返還或者同等價值的金錢要求呢?還是法律上我們只能向嬸嬸請求??

6.假設當初爺爺留下來的動產動產的總額是八千萬,如果這12年當中有些被二叔賣掉或者花掉,那我們所能要求重新分配財產是八千萬,還是目前二叔剩下過戶給嬸嬸的部分而已呢?

不好意思 問題有點多...感謝各位律師先進的幫忙了....

蘇子良 (馬克) 103-09-09 13:07

 1.拋棄繼承的部分可向爺爺往生當時管轄法院查詢,並調閱資料。

2.爺爺的遺產清冊可向往生當時國稅局調閱

3.依您所述,二叔是未經允許辦理拋棄繼承,這部分要向法院提起撤銷拋棄繼承訴訟

4.其餘問題待撤銷拋棄繼承之訴成立後再處理。

以上答覆,請酌參,若有任何需要法律協助,請逕洽本所,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9-09 20:39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當初各繼承人之間有約定由您的二叔繼承,則難以事後反悔。

2、本案縱令有其他錯誤、詐欺脅迫等問題,距今已經超過10年,應該難以救濟,蓋相關請求權基礎的時效已完成。

ERIK 103-09-08 15:48

各位律師好:

小弟在9月4晚間7點被經方查獲持有2及毒品安非他命(初犯、無前科),且我主動交付以及無意義配合警方之詢問及製作筆錄,以及在9月5日當晚被攜至台北地方法院,當凌晨12點多開庭,在檢察官面前承認持有、吸食。

當晚檢察官有說等抗告期一過,將會收到法院的裁決書,我要甚麼時候提出申請院外治療比較適合?

上網查詢有人說是現在,有人說是等收到裁決書之後提出抗告,但自己對法律完全沒有概念,所以想請各位律師們幫我解答。

 您好:

建議您還是應儘早具狀聲請附戒癮治療之緩起訴處分較妥

並應檢附可以求情之相關事證為宜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補充回覆:

您如果會自己繕寫當然可以自己具狀

如果不會還是建議尋求專業律師協助為宜

如您有委託撰狀需求歡迎於明日上班時間致電本所洽詢,謝謝

 

 

 

ERIK 103-09-08 16:18

律師你好:

感謝您的回答!!

所以我現在需要尋求律師為我"聲請附戒癮治療之緩起訴處分"嗎?

還是說我需要自己準備一份聲請書交至台北地方法院?

第一次被抓到吸食,要趕快向檢察官請求緩起訴,通常檢察官會命被告緩起訴處罰金大約五萬左右,以後要去聯合醫院松德院區接受藥物治療,並接受心理輔導等。

建議你趁這個機會,還是趕快把毒癮戒了。以後再吸,可就會被判刑了。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9-08 19:4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是初次吸食被抓,要趕快在檢察官向法院聲請簡易判決處刑前,具狀向地檢署聲請緩起訴戒癮治療,如此可以提高檢察官以替代療法之方式取代聲請勒戒。故建議您趕快委任律師撰寫緩起訴聲請狀。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9-08 19:5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應盡速委任律師為您撰寫緩起訴聲請狀,請求戒癮治療,若待觀察勒戒裁定下來,再抗告就沒有機會了。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顏寧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loveting 103-09-22 09:31

吸食2級毒品之後沒多久被警察抓 (因為朋友抽k煙 所以我也一起被帶去警局) 結果驗尿出來呈現陽性 因此有去法院開庭 書記官問我 我都說沒有 不知道 之後過了兩個月(七月)收到判決書判處勒戒 上星期五收到單子說星期一開庭當天要執行勒戒 如果想申請緩起訴該怎ㄇ申請 我沒有任何前科 而且是初犯 況且當時警方沒有收到任何二級毒品 為什麼只開一次庭接著就直接送勒戒 不能戒癮治療嗎?


faber 103-09-08 15:25

律師,您好:

本社區與保全公司簽有合約合約載明由保全公司負責派駐人員之薪資。請問管委會為鼓勵社區績優服務人員,擬每月自行加發績效獎金,此舉是否有違反合約之嫌,或是有更好的做法,敬請不吝賜教。

林智群 (klaw) 103-09-08 18:53

如果是額外性的鼓勵,不會違反契約,

但要讓保全人員知道這是額外非經常性的獎金,比較妥當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9-08 20:1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保全人員之薪資由保全公司負責,管委會若為發放獎勵金,不會有違約之疑義,惟須經由管委會決議通過之,並向保全人員說明獎勵金為管委會通過決議發放之,非經常性之薪資給付亦非定額。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顏寧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faber 103-09-12 16:12

多謝兩位賜教!若是每月發放的獎金,請問如何處理較妥當?已向保全公司確認過,不會干涉或追究此事,將於區權會時討論並做成決議,謝謝!。

低調 103-09-08 14:22

請問律師大大們.我與女友爭吵中.口出惡言(殺你全家之類的)

並在line上曾說幹你娘.賤人.畜生等字眼

並未經同意更改她的fb密碼.刪除她的IG

請問這樣我會構成什麼罪.她若提告.我多久會收到通知.

蘇子良 (馬克) 103-09-08 14:35

 可能分別成立恐嚇危害安全、無故侵入電腦等罪嫌,以上答覆,請酌參,若有任何需要法律協助,請逕洽本所,謝謝

恐嚇危安等罪,因為證據都在LINE上面,證據很充分,所以傳票會很快下來。

建議你找律師去與對方和解,比較有用。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9-08 19:4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之言行,很有可能成立恐嚇危安相關犯罪,建議您趕快委任律師向對方談和解。 

意難忘 103-09-08 11:58

對不起律師鄭瑞崙 律師我是新加入會員因沒看懂亂填寫不是有意的要用請你原諒我~但有誰能告訴我怎麼刪這個幫幫忙一下我用奇摩信箱寫信給這間公司的處理人員請大家幫忙一下怎麼刪對不起喔造成大家不方便

意難忘 103-09-08 09:21

律師你好    我在國小當保全   有一天有位民眾三點半進校要打球我跟它說還沒開放時間它回去拿刀回校追殺我當時放學時間我把它帶離學生現場它在追我時我跌倒一直我到跌倒它也沒想放過我後來有老師幫我制止它~但它怎被依訪害自由這條~我不解~我不滿意可以上訴嗎

 您好:

依您所述情況如屬刑法第305條之恐嚇危安罪則亦屬妨害自由罪章之罪

而您如不服一審判決,亦可盡速向檢察官具狀請檢察官為您聲請上訴

並可於刑事二審中提出刑事民事訴訟請求賠償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隱居 (無敵的勇公) 103-09-08 10:27
李靜怡 

89台檢證字第4789號再麻煩你不要用我們律師事務所的名義登入,李靜怡律師也是本所認識的律師,你登入的證號是李律師的證號,請速刪除,以免違反律師法。

瑞瀛律師事務所合署律師邵勇維敬上

意難忘 103-09-08 13:10
回覆 無敵的勇公 的發言內容:

 對不起我是新會員因沒注意到用錯了請律師原諒我真的很對不起你

隱居 (無敵的勇公) 103-09-08 15:17

沒關係,刪了就好了。

持刀追殺的行為,只被認定為恐嚇危安的話,有點難說過去,或許檢察官有想要雙方和解的意思。

建議你,除了刑事告訴之外,可對被告提起民事賠償的要求,以保障自己權益。

103-09-08 02:08

律師~你好: 請問鑑界人員沒釘界址.申請人可以自行拉線還噴紅漆? 

                                                                                                                               

蘇子良 (馬克) 103-09-08 15:00

 您可申請地政機關鑑界。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9-09 21:09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自行拉線及噴漆的行為倘若於他人的動產進行,恐有毀損的問題,本文建議不要任意為之。倘若有釐清地界的必要,則可以依蘇大律師的見解,向地政機關提出申請即可。

阿翔 103-09-08 00:50

律師你好

我對法律不熟想請教ㄧ些問題

小弟前幾天與ㄧ部小客車發生擦撞當時是他違規右轉

騎乘機車可是我酒測0.48

對方沒怎樣我自己受傷我又初犯

請問罰金大概是多少

隱居 (無敵的勇公) 103-09-08 08:46

會判多重,真的不清楚耶,因為每個檢察官、法官的個性不一樣,

也不知道你會分到哪個法官或檢察官的股。不過可以確定的,

應該都可以易科罰金解決。

建議你向檢察官聲請緩起訴處分。

高屏地區若有需求再請來信ncc101ds@yahoo.com.tw

 您好:

原則上如邵大律師所述

補充說明您亦可於車禍發生6個月內向對方提出刑事傷害告訴

並於檢察官起訴後提出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請求賠償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9-08 20:20

您好,因您有受傷,若依據初判表判斷對方也有過失,則可向地檢署提告過失傷害。又因檢測值已經超過0.25,故有不能安全駕駛最之問題,然因您為初犯,故可嘗試向檢察官認罪並聲請緩起訴。 

103-09-07 22:32

請問律師們:目前和先生分居未滿6個月但想與先生私下寫協議書 內容:雙方各自名下財產不論婚前婚後將各自保管 日後若離婚也沒有分配財產問題 男方也無須負擔女方的生活費 因7/16分居雙方育有1子依舊由女方照顧 男方則每個月負擔扶養費12000元每月10號前匯入女方銀行帳戶。。請問這樣的協議是否有法律效應呢??需要有證人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9-07 22:5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基於契約自由原則,只要雙方之約定不違反強制規定及社會秩序善良風俗,即具有效力。 

林智群 (klaw) 103-09-07 22:52

原則上契約一經簽署就有效力,不過你們約定的都是離婚才會約定的事項,

離婚還沒有處理的情況下,

預先拋棄夫妻剩餘財產請求權及撫養費用的約定是否有效,恐有爭議

103-09-07 23:00

這樣的協議有爭議??…那該如何協議才可以呢?請律師們幫幫忙~我是全職媽媽沒錢請律師訂協議書 所以請各位律師是否能幫我看看這樣的內容該如何協議才能沒爭議及有法律效力呢?…拜託:)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9-07 23:00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本文認為您所敘述的內容並無違法之虞,但是本文建議您應該委請律師協助撰擬,以求周詳。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宗達 103-09-07 17:24

?請問律師 如果我欠別人錢沒有在雙方事先說好的期限內歸還而對方去控告我 我會怎麼樣???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9-07 23:0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對方可能會起訴您返還借款,惟您可爭執對方未將借款交付與您故借款契約不存在。 

三更 103-09-07 16:10

律師們您們好:我父親因屢次酒駕,沒有穩定的正常工作,我母親長期以來負擔家庭經濟,姐姐也因為要幫父親清償負債,不堪其擾,父親卻仍沒有反思自身行為,毫無悔意!這次父親又因酒駕發酒瘋辱罵我母親,在家中協調下決定跟藉由這次讓母親和父親離婚,請問母親該如何藉由法律為自己捍衛權力? 為父親償還的債務可以申請父親賠償嗎?

 您好:

建議您母親可以依民法第1052條第2項向法院聲請因已無法維持婚姻而訴請離婚

並可向父親訴請返還代其償還債務金錢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9-09 20:27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您所述的狀況,檢附您父親的酒駕紀錄,及協助出庭作證,由您的母親提起離婚訴訟。當然,雙方可以以協議方式,則可以兩願離婚

2、有關於債務的部分,縱使為夫妻間,仍然可以請求代償的債務

三更 103-09-14 17:43

請問你,如果有小三,要如何跟她提告有時間上的限制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9-16 20:37

您好,感謝您的留言,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通姦的部分必須於6個月內提起告訴或是離婚訴訟

2、倘若配偶屢屢與小三發生關係,並且已經無心維持婚姻,則還是可以請求離婚

陳先生 103-09-07 15:38

各位專業律師您好,不好意思想勞凡你們的專業

 

本人於今年年初借給同事5萬元

當時的情形如下:

下了班後為深夜,由同事"開車載我"至郵局領錢(存簿上有提領紀錄)

然後將現金於車上交付給他

但是礙於同事間的情誼,當初沒有要求寫借據

但是已經快一年都沒有任何動靜...

請問上面的情形,是否還要的回來?還有有哪些方法可以採取行動呢?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9-07 15:5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建議您蒐集錄音會再跟他要求返還借款錄音下來,以資證明雙方確有借款之合意及您確實有交付金錢與同事。建議您可直接向法院非訟中心聲請核發支付命令唷!

阿裕仔 103-09-07 14:11

各位律師先進 您好:

近日以公司名義向國內某家銀行申辦了企業信用貸款,承辦專員在推銷時口頭信誓旦旦承諾,貸款利率3%(因我之前所貸款利率都不超過3%),金額共200萬元,分三年攤還,故我已提出申辦,且銀行也核貸款項並已放款完成,在銀行的繳息明細裡,上面所註記的利率確是5.6%多,我再仔細重算一遍,果然是5.6多%,令我非常不能理解,有受騙的感覺,這樣承辦專員是否有涉及告知不實等相關問題,因本人對金融相關法令並不瞭解,是否能即時解約或是向銀行申訴反映此問題,或是國內有什麼機構能申訴? 在此希望各位律師大人能幫忙協助!

多謝~感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9-07 22:25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有關利率的部分,倘若申辦書上記載利率就是5.6,則您恐怕無法因此主張申辦利率遭銀行詐欺,因此主張無效,但是針對該承辦人員的行為,您可以向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提出檢舉

2、倘若連申辦書的記載都是錯誤的,或是未記載,則可以嘗試主張遭詐欺,因此撤銷意思表示,主張貸款無效。

林智群 (klaw) 103-09-07 22:32

如果要反悔,建議要在一年內撤銷原來訂約的意思表示,

不過是否可以合法撤銷,仍需法院認定

Barbow 103-09-07 13:53

我與五位朋友合夥成立某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已成立二年,但財務和周轉狀況一直非常糟,我已近一年未支領任何薪水,最近為了經營的事也一直吵鬧不停,股東們都有想要把公司解散的念頭。
我想請問律師的是,因為我們是屬於專案執行的科技公司,案件的情況會有二種:一個是執行中,另一種就是保固中的案子。我想請教律師如果某些案件在執行中的階段,公司倒閉了,公司成員無力再執行案件了,
1)客戶可以對我們提告嗎??民事途徑是什麼意思呀?

2)是不是只需把公司中的股份賠償完畢就沒有法律責任??我們可以減資嗎??

3)三董一監和股東們要賠償客戶的金額是一樣的嗎?

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讓律師為你做最有力的策劃。柯律師又具有會計師雙證照師身分,柯律師對法案、會計、稅務、理財,均學有專精,是您值得信、靠的專業律師

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E-mail:k8883888@gmail.com *Line ID:k8883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9-07 22:44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與客戶間的合約關係還存在,公司拒絕履行,恐將遭客戶以民事訴訟程序追償。

2、減資程序,只需要依法辦理即可。但是減少資本程序中包含通知債權人,倘若希望以此方式規避責任,恐成效不佳。

3、倘若只是投資責任的部分,只是股東依據投資的金額負擔責任

4、本文建議您應該尋求諮詢,或是委請律師擔任法律顧問,專司處理法律事務,避免違法

103-09-07 11:59

律師您好~我無法提具資料以證明我因作業疏失流程 ,又因人證為親戚,兌票銀行行員為我的先生 , 因而A保戶不予採信 ,要告我侵占禁背支票罪及詐欺罪~可成立嗎?若成立,我應付怎樣的刑責且我親戚及銀行行員(我先生)會被我牽累責任嗎?急需您的建議及應如何處理?感謝~    

業務侵佔最重5年,如果其他人沒被認定為共犯,不會有事,你說對方不相信的這些問題,認定證據和事實的人是檢察官和法官,一旦進入訴訟,還是可以以這些人出庭作證,經過交互詰問後,讓法官相信,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103-09-07 10:07

律師您好:我是保險業務員,請問因業務作業疏失將公司退給A保戶的溢繳禁背支票(因A保戶斷保後再投保 ,公司採新件費率收費~因投保時剛好調整新費率於是公司要退費給A保戶<但我沒問清楚及對資料>誤以為是要退予同名的B保戶~( B保戶為雇主替員工加保,雇主付現送件投保,後退保<我誤以為是要退予同名的B保戶>因雇主又補加保其他員工<理應無退費>)~我誤以為公司是要開立給< 同名的B保戶>禁背支票退費,雇主因是付款人且同名的B保戶也已離職 , 於是我將禁背支票 誤退給雇主處理 ,經與銀行熟識之便<雇主與銀行行員都為我親戚>兌現支票金額七百九十元)~現A保戶要求我提出同名B保戶的入支票帳號因B保戶為短期加退保名單且支票也不是入B保戶的帳戶我無法提具資料以證明我因作業疏失流程 ,因而A保戶要告我侵占禁背支票罪及詐欺罪可成立嗎?若成立,我應付怎樣的刑責且我親戚<銀行行員>會被我牽累責任嗎?急需您的建議及應如何處理?感謝~    

依你所述,可朝沒有主觀犯意來切入,但這要有人證等證據來證明,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您好:

依本律師過去辦過類似銀行行員及保險業務員案件之經驗判斷

您的情況如未妥善處理,

可能會同時觸犯業務侵占罪及詐欺罪,

而會以較重之業務侵占罪論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之罪)

您親戚也可能會成為正犯或共犯

建議您應盡量與該雇主蒐集B保戶之資料以證明您的說法

否則構成犯罪之可能性很高,

而且可能還會被吊銷您的保險業務員執照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如果你有未經授權而於支票上另為填載或塗改,藉以兌現該支票,甚至有可能成立偽造或變造有價證券罪,此為三年以上有期徒刑之重罪 ,處理不好要坐牢,不可不慎.

 

林智群 (klaw) 103-09-07 23:00

你涉及隻票數額不大,僅有幾百塊,應是作業疏失,

朝這個方向主張,應可說服檢察官不起訴

阿欽 103-09-07 01:26

ㄌ我想ㄑ郵局跟銀行解除定存但是承辦人員卻說要我爸爸本人去辦~

我已經有申請死亡證明書~印章~爸爸ㄉ身分證~還有所有繼承人ㄉ戶口謄本~所有資料全部齊全但是還是沒辦法解除定存還說要有委託書~~

委託書到底是什麼我ㄝ不清楚~~還有什麼往生經驗~~我根本沒有經驗所以才來問各位大律師看看能不能教教我怎麼辦理這些~~所以我在這裡請求各位大律師可以教教我ㄇ拜託~~謝謝

隱居 (無敵的勇公) 103-09-07 10:33

應該意思是全部的繼承委託你去辦理的意思。

林智群 (klaw) 103-09-07 23:02

如果你已經提出文件證明你父親已經死亡,銀行應該會讓你辦理終止定存,

但你要提出全體繼承人簽署的委託書,銀行才會受理

阿欽 103-09-07 01:03

律師所說ㄉ東ㄒ我們都有準備但是還說要什麼委託書~委託書到底是什麼我不懂~但是銀行郵局就是不讓我們辦理解除定存問題~~我真ㄉ不知道該怎麼辦~~請求各位大律師教教我好ㄇ~~謝謝

 

 

 

 

 

 

 

 

隱居 (無敵的勇公) 103-09-07 01:09

死亡證明、繼承系統表、所以繼承人的同意書。

之前家父往生的經驗。

阿欽 103-09-07 00:52

我要如何解除定存呢請各位大律師可以給我一些意見或教我怎麼辦理ㄇ

Siang 103-09-07 00:48
律師您好: 本人因公司制度改變而上班時數增加,在9月5號提出離職, 且依照勞基法規定提出離職的交接期間,一個禮拜有兩個工作天能外出找工作, 而我請了事假,上司卻和我說假沒有准都不算數,且揚言說他是協調委員,恐嚇我說 ,如果要這樣玩會讓我留下不良記錄,之後難找工作,讓我感到很害怕,當時因太突然而沒有錄音,但在場有一位同事可以作證,請問這樣是否成立恐嚇罪?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9-07 16:22

您好,依據您所描述之內容,要成立刑法第305條之恐嚇危安罪,可能有點困難,建議您在蒐集更多之證據

阿欽 103-09-07 00:39

郵局ㄉ~~現在想解約要如何解約呢請各位大律師可以交我如何解約

小草 103-09-07 00:30

熱心的律師您好,是這樣的,剛剛在路上與計程車發生一些行車糾紛,對方態度惡劣,,但我想我是騎在外側車道被我左方計程車路口才打方向燈號,對方一直往右切,我情急下長按喇叭,綠燈行駛中就被擋車擋了下來,對方表示你叭甚麼叭,先不論交通法則的對與錯,因為我們都各執己見,認為自己是對的,最後大吵一下,對方臨走前,丟下了一句"要不是女生我就打你" 是否構成恐嚇條件,有人證與行車紀錄器,但行車紀錄器收音不太好

如果構成,這兩天會把影片弄好就要警察局報案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9-07 16:2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您所描述的情況,要構成刑法第305條恐嚇危安比較困難唷!
建議您再看看司機有沒有一些要打人動作之監視畫面!
小草 103-09-14 01:55
謝謝您撥冗回覆
Kevin 103-09-06 22:49

有個狀況想求助...
先說明狀況,目前雙方尚未離婚(結婚3年半),有一名未成年子女,雙方都沒有外遇的問題,雙方對小孩都很好;其中一方(簡稱"A方")想離婚,原因是認為雙方個性不合觀念不合(認為另一方個性有問題,人格有問題);另一方(簡稱"B方")覺得雙方結婚這3年多來只是因觀念上及習慣上的差異,所以會發生摩擦及爭吵(小吵大吵都有過),每次吵過後都會先向A方低頭及示好,且盡量依A方所指責的所希望的去做改變,所以B方認為沒必要鬧到離婚(不願離婚);而後A方為了想要離婚搬離原本共同居住之處所(簡稱"家")至今已超過2個月(雙方無協議分居);A方搬離家的當時小孩係仍與B方住在家中;在A方搬離後1個多月內,A方只要想看小孩隨時都能回到家中看小孩,B方並無阻礙之行為,即使剛好帶小孩外出,亦立即帶小孩回家或是至A方指定場所讓A方與小孩相處;另外幾乎每週B方都會主動詢問A方是否有要與小孩相處或者只要A方有要求,B方都會盡量依A方之要求將小孩帶至A方指定之場所,讓A方能和小孩相處;倘若B方與小孩已另有安排行程,亦會告知A方且明白告知詳細的地點,並邀請A方參與;在A方搬離家後約1個半月,A方某日回家看小孩時,將小孩帶走(當時B方在上班,小孩是由B方的母親暫時照顧),之後A方就不將小孩帶回家,且不讓B方與小孩見面、接觸及相處,A方一直百般的阻礙B方行使親權,A方甚至要求B方簽下切結書再來談B方探視小孩的事宜,切結書的內容大致為「要求B方同意雙方已協議分居,小孩由A方照顧,B方僅能探視,且探視時(包含B方之親友)不能將小孩帶離A方新住所,或指定場所,如B方(及其親友)違反前述協議事項,B方(及其親友)須按日支付A方2萬元之懲罰性委約金......」;目前B方已經約1個月左右沒見到小孩,甚至連小孩的聲音都聽不到,B方在此期間有多次告知A方(傳訊息,A方有收到也有看)其不得用這種方式阻礙B方與小孩見面接觸及相處(阻礙B方行使親權、監護權等),並向A方表明對於切結書的內容認為剝奪其權益故B方不願意簽署,且明確告知A方停止這樣的行為,然A方仍堅決要求B方簽署切結書後再談B方探視小孩的事宜。

想請問這樣的情況下,B方在法律上該如何做才能在不依A方所要求(簽署切結書)之前提下,由行政機關或司法機關強制要求A方讓B方行使親權(監護權),或是解除A方之監護權? B方能向法院提出"暫時處分"之類的聲請嗎?

懇請各位律師或是具有法律專業之人士協助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9-06 23:1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提起訴訟請求監護權之改定,即使無法取得單獨監護,亦可請求法院酌定探視權行使之方法。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羽兒 103-09-06 23:17
回覆 房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提起訴訟請求監護權之改定,即使無法取得單獨監護,亦可請求法院酌定探視權 ... (恕刪)

 房律師您好,目前B方已先向法院提出要求A方履行同居之義務及交付未成年子女調解(因為現在家事法規定要經過3次調解才會進訴訟,所以直接先提調解),您說的"請求監護權之改定或請求法院酬定探視權"是否能在這次提的調解庭中提出請求,還是要再另外向法院提出

 

您好:

您目前自己所提出的家事聲請是正確的,

除非您已和配偶離婚分居達六個月以上(您目前只有二個多月),

才有定監護權和會面交往方式之問題。

當然您也可以先聲請暫時處分儘速達到可以探視子女的目的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離婚分居也沒有超過6個月,也沒有家暴發生的話,不能聲請定監護,但可聲請暫時處分,也可聲請交付子女,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羽兒 103-09-07 12:52
回覆 黃志樑律師 的發言內容:

離婚分居也沒有超過6個月,也沒有家暴發生的話,不能聲請定監護,但可聲請暫時處分,也可聲請交 ... (恕刪)

 黃律師您好,

請問A方一直要求B方簽下那份切結書才肯讓B方與子女見面,A方這樣的行為是否已經構成"強制罪"之要件?

無助的媽媽 103-09-06 22:30

DEAR 律師 我跟被告人從無同居關係也無婚姻關係,但在戶籍上有讓小孩從父姓(雙方有共同行使權)。 上個月生父強行擄走小孩,惡意藏匿,一直避不見面。並挾持小孩要求目的。我已有去地檢署抗告被告略誘,是否能起訴成功?想請問台灣是否有其他類似案件且抗告略誘強制罪成功的案例,可否提供資料?感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9-06 22:3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再未有特別約定之前提下,父母雙方對孩子有共同之監護權,故若父親無正當理由強行帶走孩子,會有刑事略誘和誘之問題。您可委任律師為您撰寫告訴狀提告之。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9-06 22:40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未經您的同意,將子女帶走,此部分確實會有準略誘的問題,然實務上還是會斟酌生父將子女帶走的原因,帶走當天的狀況等做實質的認定。

2、本文建議您應該尋求正式諮詢,蓋就您的論述未盡詳細,且此類案件倘若未能精確提告,往往遭對方提起誣告告訴。

3、就您的狀況亦有需要先行釐清子女戶籍是否有報生父以判斷是否另外提起民事訴訟處理之必要。

無助的媽媽 103-09-06 22:50

dear 律師

是否有類似案件抗告成功的?還是律師的意思是只要我的委任律師有撰寫告訴狀提告就會成功?

但很少案件抗告略誘罪成功的。我想找更多成功案件,是否能提示我如何搜尋?

隱居 (無敵的勇公) 103-09-07 00:32

幫你查到一些。

因為要卡構成要件不是很容易,建議你最好能正式委託律師

否則偵查部分可能因為沒有查證清楚或因被告的辯解我方沒有反駁,就不起訴處分。

因為相關的案件,不起訴或起訴被判無罪的比例相當高,這個部分需要隨時看被告的答辯補強及調查證據,不是光寫狀紙就可以達成的。以上僅供參考。

高屏地區若有意願再請來信ncc101ds@yahoo.com.tw

曾任高屏地區婦幼組檢察官之經驗。

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刑事判決    102年度上訴字第1321號
上 訴 人
即 被 告 阮O嫦
選任辯護人 陳麗珍律師
上列上訴人因妨害家庭案件,不服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01 年度訴
字第666 號中華民國102 年11月20日第一審判決(起訴案號:臺
灣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101 年度偵字第13005 號),提起上訴,
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原判決撤銷。
阮O嫦犯移送被誘人出國罪,處有期徒刑貳年。
    事  實
一、阮O嫦原為越南國人民,於87年3 月17日與籍設屏東縣○○
    鎮○○路000-00號洪O仁結婚(阮O嫦嗣於95年4 月10日取
    得我國國籍),婚後育有一女洪O亭(於91年7 月間出生,
    年籍詳卷),共同居住上址。然阮O嫦因與丈夫各忙工作,
    相處不睦,時生爭吵,有意離異,且女兒洪O亭出生染疾,
    體弱多病,常由其獨抱就醫,礙於語言理解能力不足,對醫
    囑內容及照顧洪女應注意事項無法完全瞭解,乃萌獨享女兒
    洪O亭親權,將女兒洪O亭帶回越南娘家,請託雙親及擔任
    醫師之弟協同照顧之念。而阮O嫦為一外籍配偶,對台灣相
    關法律知識不足,且欠缺相關協助資源,自認為讓女兒洪O
    亭受到最妥適照顧及保有親權,復不願繼續與夫洪O仁共同
    生活,於明知洪O仁對女兒洪O亭亦享有親權,為有監督權
    之人,竟基於使洪O亭脫離其夫親權之犯意,於94年8 月10
    日,在未告知洪O仁之情況下,擅自將當時年僅3 歲尚無同
    意能力之洪O亭帶往桃園國際機場搭機出境離臺,置於其越
    南娘家,使洪O亭脫離原來雙親共同行使親權之狀態,而置
    於一己實力支配之下,致侵害洪O仁對洪O亭之監督權,嗣
    阮O嫦隻身返臺工作,並離開夫家居所,復向法院訴請與洪
    O仁離婚之訴遭駁回,而洪O亭迄今滯留越南未歸。
無助的媽媽 103-09-06 22:13

DEAR 律師

我跟被告人從無同居關係也無婚姻關係,但在戶籍上有讓小孩從父姓(雙方有共同行使權)。

上個月生父強行擄走小孩,惡意藏匿,一直避不見面。並挾持小孩要求目的。我已有去地檢署抗告被告略誘,是否能起訴成功?想請問台灣是否有其他類似案件且抗告略誘強制罪成功的案例,可否提供資料?感謝

Knight 103-09-06 21:28

請教各位律師:

本人在露天網拍網路店家更換筆電主機板,我想要回自己的舊主機板,店家卻說網頁有寫換機板價就是跟你報價的價錢而那機板已經在要更換的供應商上,要回主機板要付差價.....下列幾點不合理的地方

1.經過我在我在下標的網頁內容其問與答,都沒提到要換主機板要用舊主機板來換不然要加錢,後來他們才在網頁更改註明要換主機板材有之前報價的價錢...

2.新主機板的部分,我要求全新主機板而向店家問說這是全新的不是庫存或返修品在電話詢問,店家回覆說是全新的,現在跟他要手寫的這全新主機板的保證書又說它是庫存新品....

3.請教各位法學專家以上幾件事我可以告這店家業務侵占詐欺等罪嗎?那要向警方提出什麼證據手續會很繁複嗎?而這店家在新北而我在台南這樣提出告訴我是否要南北奔波呢? 請提供我資訊 再麻煩各位大律師 感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9-06 22:49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本文認為本案恐為消費糾紛,對方應該沒有侵占之意圖,且庫存主機板與全新主機板的價值相差不多,所以似難成立背信罪或是詐欺罪。

2、有關管轄的部分,是被告住所地跟行為地的法院管轄。

3、本文建議您可以先向消保官提出申訴。

阿邦 103-09-06 17:46

律師您好:

我想請問如果一般學生租屋,如果已經與甲方簽契約書一人一本各自保留,並繳交保證金,但後來覺得甲方的租屋地點並不理想,另外與乙方簽約,

現在的問題是我想和甲方解除契約關西,不知道可不可以將對方保有的契約書拿回來?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9-06 18:0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對方同意終止租約,可協議將租約銷毀,或是直接白紙黑字另撰協議書載明雙方間之租約已協議終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