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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rry 102-03-19 17:57

各位律師

以下想請各位解惑:

最近遇到客人上門來刷卡購買商品  刷大筆金額

因大筆金額所以必須有授權碼 

當天我有先打進去刷卡機客服請求照會

但卡機客服說 請客人進線銀行 刷完卡後再打進去卡機客服確認

所以這交易的授權碼都是由客人進線銀行取得

刷完卡後 我的疏失在於未再打進去卡機客服確認

但事後 銀行不認帳 認為是客人自編授權碼

公司有請人去找客人簽了確認交易書  確認這些交易成立

這件事在處理當中  但是公司現在要求我簽一張切結書

內容如下

--------------------

切結書

本人______任職於******(下稱**)______年___月___日,於客戶購買大量商品時,配合客戶以信用卡離線刷卡方式付費,惟並未依信用卡作業標準程序親自向銀行確認並取得銀行提供之授權碼,而僅聽信客戶片面提供之授權碼,即用以完成刷卡作業並現場交付商品與客戶。本人深知此等行為嚴重違反**相關之信用卡刷卡作業規範及工作規則,且致使**限於恐無法收取貨款之損害,本人對此深感悔悟!

 

本人明瞭**對本人保留一切法律追訴權,本人並承諾,將竭力配合**進行本案相關調查,且如有造成**任何損害,抑或另遭查證之其他不法行為,一經**通知,本人定將負擔完全之賠償法律責任,並同意賠償款部份得自本人可領取之獎金等相關款項中逕行抵扣,就不足額部分,本人亦將於**限定之期限內付清,絕無異議。

此致  ******

--------------

想請問各位律師  這張切結書我該不該簽

簽與不簽對這個事件有什麼影響嗎?

1.公司針對刷卡規範 並無教育過我們標準流程為何?

只提過不能離線刷卡 可此事件中  我並無按卡機上的離線交易鍵

是從功能表其他功能刷卡,但事前真的不知道那等同離線交易

做此操作是聽信客戶與銀行的通話(以為是銀行)

2.公司說標準流程是要我親自打去取得授權碼 

但是我進線卡機客服 他卻是叫我請客人打去銀行 刷卡成功後再來電

--------------------

目前是公司說我沒最後確認是前因 才會導致後面這些果

那以上這兩點是否公司那端也要負責任? 他可以全額跟我求償嗎?

公司說切結書文字可修改

那我是否可將"公司並未教育訓練何謂標準流程"

以及全額賠償部份改成"依疏失程度與公司協商應賠償金額及賠償方法"

這樣的話 公司會不會順便把提告對方的費用順便也叫我負擔?

 

文章很長 感謝您的閱讀

希望能得您寶貴的意見 感激不盡!!

daphne 102-03-19 17:20

各位律師你們好:

有問題請教 在此先謝謝你們  感謝您

請問在這兒問問題 可以用不公開問題的方式嗎(例如直接把問題mail至貴律師的電子信箱)

因想問的問題須把 ”對話”內容(網路毀謗 侮辱 有點複雜)幾近百分百的呈現  才能讓律師清楚 但公開的話不知是否會有後遺症(例如是否合法? 會不會被對方反告毀謗等等)

 

感謝您的回答

 

Seraphics 102-03-19 14:48

之前的提問好像沒有成功,所以再問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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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教一下各位律師

甲乙雙方車禍和解書上若已寫明「雙方放棄一切民刑事權利」。

乙方(營業計程車)向保險公司出車體險,並已修車完畢。乙方之保險公司丙嗣後依保險法第53條第一項,代位向甲請求原乙的修車費用

請問:

1.甲方能否以當初車禍和解書上已寫明「雙方放棄一切民刑事權利」作為抗辯,拒絕此項給付要求?
印象中保險公司丙所代位行使的是「乙對甲的損害賠償請求權」;今雙方已明言放棄該等權利,保險公司之請求是否無理由?

2.在時間點上,「訂立和解書」與「保險公司丙給付保險金於乙,因而取得代位權」,孰先孰後有無影響?
若認為「保險公司丙所代位行使的是『乙對甲的損害賠償請求權』」,則是不是時間先後並無影響--
因為乙對甲的損害賠償請求權於保險公司丙欲行使代位時,早已放棄?

3.若甲欲「避免、杜絕」之後遭受保險公司丙代位向甲請求原乙的修車費用,則在甲乙的和解書上應寫上什麼較精確的文字,
以保障自己事後不再被追討一次、剝二層皮?

4.另,保險公司丙所承保的車體險(不論甲乙丙式),應該只負責將乙的車損恢復原狀、不包含乙計程車營業損失吧?


感謝各位熱心回答的律師!!

小米 102-03-19 12:13

各位律師你好,我想跟我先生離婚,因為他援交被我發現,被警察抓到我也收到法院的判決書,但他不肯,常常為了小事吼罵我,要家用,他也總是拖拖拉拉,手機簡訊都是用三字經辱罵我,我實在無法忍受了,我想帶著我的小孩遠離這樣的生活,我有正常的工作,我媽媽也能幫我顧小孩,但是我又沒錢請律師,我該怎辦?我住在中和,能否幫幫我

本件應可訴請法院裁判離婚,但有幾點要先弄清楚

1.援交發生在什麼時候?
2.援交的事,你何時知悉?(若知悉已逾六個月可能即無法以援交這件事來訴請離婚
3.判決確定了?刑度如何?(刑度在有期徒刑六個月以上,可以訴請離婚

本件另涉及離婚子女監護權酌定之問題,建議您將目前所知的事發經過和相關訊息,提出給律師,先進行初步討論,由律師來協助你看下一步如何蒐集有利證據,並研議可行的訴訟方向,這樣應較能保障您的權益並獲得子女監護權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
如果還有其他疑問,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或詢問,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也歡迎您提來所討論,謝謝。

林如君 (林律師) 102-03-19 13:02

可向各地方法律扶助基金會申請扶助,資格符合會有免費的律師協助訴訟

小米 102-03-19 14:26

律師,我已經去問過了,他說我不符合條件

william 102-03-19 10:04

律師你好!百忙中想請教:

 

甲有限公司內有法人股東名下有資產,甲公司名下僅有存款。

若甲公司因債務問題可能招人執行假扣押,甲公司名下若存款不足,法人股東名下有資產(土地,存款等)

是否亦會一起被假扣押? 如何可避免法人股東假扣押或解決?

以上請指教,謝謝!

william

針對公司之債務,若股東並未擔任該債務之(連帶)保證人者,是無須負擔清償責任的,於此情形下,股東財產並不會因公司之債務而被假扣押強制執行。而若股東是擔任公司債務之(連帶)保證人的話,原則上債權人是得在取得執行名義(判決、支付命令等)前聲請假扣押證人財產的,若因此獲法院假扣押裁定,自然即可能假扣押股東財產
如果還有其他疑問,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或詢問,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也歡迎您提供詳細資料來所面談,謝謝

 

 

公司跟股東法律人格屬於分離 公司負債原則上不會影響股東個人財務 除非該股東可實質影響公司 經法院認定應屬同一法律人格 則還是可能由該股東負責

william 102-03-29 11:49
回覆 賴昱任律師 的發言內容:

針對公司之債務,若股東並未擔任該債務之(連帶)保證人者,是無須負擔清償責任的,於此情形下,股東 ... (恕刪)

 有無此類判例可參考?

小西瓜 102-03-19 01:39
律師您好!請教您我小朋友17歲在一家火鍋店打工.離職後回去領薪水老板亂扣工資.於是我去勞工局告她.她現在說她有錄影要告我兒子偷竊(業務侵占)說我兒子打包她的小火鍋回家吃..如果事前有問過老闆.老闆說好.可是她的辦公室並沒有錄影..?這樣她告的成嗎?-而且因為勞資糾紛後她才說要告這件事可成立嗎?人都離職有將近一個月了.而且外帶的時間大概在離職的前一個月.擺明是夾怨報復之行為..如果成立罪名.那又會如何判決?會有坐牢的問題嗎?麻煩您了!
如果是經營火鍋店 受僱人將東西帶回食用 一般常情來講都說得過 要成立犯罪機會應該不大
lisa 102-03-19 00:21

律師您好:
我於某公司工作五個月,於今年一月底離職工作期間多次向雇主要求薪資條,想看薪水明細,都被以忘記或下個月再給為由拖欠,只拿到一次手寫薪資條,並未加蓋公司章等證明,離職後我得知公司每個員工皆領到年終獎金,唯獨我沒有,我打電話向雇主要求最後一個月薪資條時,詢問了關於年終獎金的事,他解釋算法是依照薪資除以12個月乘以工作月數,最後他也將錢匯到戶口,前幾日我向勞工局詢問得知雇主不可於薪資終扣除6%繳納勞退金,因此,我打電話向雇主要求退還之前扣除金額,但雇主卻說當初年終獎金他本來可以不給,還要求要走法律途徑讓我退還金額,他再退還扣除的勞退金給我。

請問律師:年終獎金當初是雇主怕我檢舉勞退金一事而自願給我,並非雙方約定,請問雇主有可能尋法律途徑要回嗎?扣除勞退金的部份是否應為雇主需自行負擔,能以年終獎金作為交換而不給嗎?

 

本件雇主既然自己也主張說「當初年終獎金他本來可以不給」,則在日後請求返還此部分款項時,即可能有民法第180條第4款之適用(不得請求返還),再者,違反勞動法令之事實,既然尚在存續當中,依法當然可以請求雇主辦理完成。

民法第180條
給付,有左列情形之一者,不得請求返還:
一、給付係履行道德上之義務者。
二、債務人於未到期之債務清償而為給付者。
三、因清償債務而為給付,於給付時明知無給付之義務者。
四、因不法之原因而為給付者。但不法之原因僅於受領人一方存在時,不在此限。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
如果還有其他疑問,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或詢問,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也歡迎您提供詳細資料來所面談,謝謝

lisa 102-03-19 17:20

請問打電話的過程我為求自保而錄音(無事先通知),會構成妨害秘密罪嗎

Jimmy 102-03-18 22:06

我最近去警局做過筆錄~對方要告我強制猥褻

我是初犯~沒前科~也沒做過筆錄

但不知道做完筆錄是不是警局該給我什麼資料

或是什麼證明?證明我有做過筆錄

因為我想找律師~可是現在身上什麼證明~或是文件~都沒有

我是不是該去警局拿呢~那我該怎麼說我需要拿什麼?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您當初是收到警局寄發之通知書?或者接獲何種通知方前往警局製作筆錄?

強制猥褻罪係可處以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之犯罪,建議應儘速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

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Jimmy 102-03-18 23:07
回覆 趙乃怡律師 的發言內容: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您當初是收到警局寄發之通知書?或者接獲何種通知方前往警局製作筆錄?

... (恕刪)

律師您好

我當初是被~被害人約出來~約出來後是警察來跟我見面~帶我回警局

因為我一開始目的只是想跟他做朋友

之後有那些親密行為時~~他的態度行為也只是讓人覺得她害羞

雖然有說不要~但也沒有太大反抗

過程中還有住戶之類的經過(我們在公寓大樓的騎樓下聊天)  他也沒叫救命~或是趕快跑走

只是站在我旁邊不動~所以真的很容易讓人誤會~所以我才會以為他只是害羞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應先確認對方年紀,再決定訴訟方向,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Jimmy 102-03-19 10:03
回覆 謝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應先確認對方年紀,再決定訴訟方 ... (恕刪)

對方剛滿18~我是被告~我去警局要筆錄是不是會要不到?

如果要請律師不是要有些資料嗎?還是不用呢?

被害在案發時的態度 模擬兩可 分不出是害羞還是不要

這個對我有幫助嗎???><

若手上沒有資料,你還是可以將你目前所知的事發經過和相關訊息,提出給律師,先進行初步討論,由律師來協助你看下一步如何蒐集有利證據,並研議可行的答辯方向,這樣應較能保障您的權益。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
如果還有其他疑問,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或詢問,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也歡迎您提供詳細資料來所面談,謝謝。

光芒 102-03-18 19:50
律師 您好 何謂民事調解庭? 依據何法條規定? 請告知 謝謝您
調解程序 規定在民事訴訟法403條以下
光芒 102-03-18 19:40
謝文明律師 您好 何謂民事調解庭? 依據何法條規定? 請告知 謝謝您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民事調解庭指未進入訴訟程序前,先由法官或調解委員試行調解,若調解不成再進入法院訴訟程序,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劉正面 102-03-18 19:30

前幾天收到存證信函,上面全部都是對我不實的指控

想請問一下,如果我要回覆存證信函以下的內容可以嗎??

===============================

回覆台端於民國一○二年三月十四日星期四xx郵局存證號碼xxxxxxx。

台端所有之指控皆屬虛構,請台端於三日內回覆,否則將依法處理。

===============================

簡潔有力就好,因為多寫多錯…
這樣的內容ok嗎??

再麻煩各位律師了 

存證信函沒有固定格式 將所要陳述或表達或通知記載明確即可

78003 102-03-18 16:43

我和先生已分居1年(原因非家暴外遇....說來話長)

分居期間協議離婚好多次,屢屢破局,主因在探視權談不攏:我要求在小孩對他熟悉前,必須有我陪同在旁(小孩目前1歲半,5個月大時我就帶他搬出,他完全不認識他爸),先生則堅持帶走並過夜。
現在先生要用「不履行同居義務」告我,要離婚

我沒有不離婚,我一點也不想再回去那個地方,想到他會很害怕。
只是小孩還小,還在分離焦慮高峰期,如果他突然出現帶走小孩,還帶小孩去陌生的地方過夜,小孩一定會哭死;小孩的生活習性、健康狀態他也不了解,要他多來看小孩培養感情,他也不肯。我不希望小孩受傷。


以下問題 懇請律師幫忙:

1. 同居的定義
婚前婚後,他一直都和他媽(70多歲)、他姊(殘障) 住一起,我和小孩租屋樓上。我沒有他家鑰匙,他想上來就上來,每天最多1~2小時。我不知道他何時回家、何時出門,樓上也沒有他的生活用品。他也嫌樓上的房間太亮、太吵,所以晚上他也睡他家。

這樣也算同居嗎?這樣他用「不履行同居義務」告我,我可以反制嗎?

2. 他以「必須照顧老母殘姊」為由(事實上都是他媽在照顧),規避與妻兒同居、做家事、照顧小孩等勞務,法官是否採納?我又該怎麼回應?


3. 若他勝訴,接下來的離婚訴訟,我會失去監護權嗎?
(1) 小孩戶籍目前還在他家,沒他同意我無法逕遷出。
(2) 小孩一直是我照顧。
(3) 金錢部分,分居前他負擔保母費、奶粉尿布,其他生活用品我負擔;分居期間他未付半毛錢(他知道我們住址),理由是他窮(年收入上百萬,名下多房產),還要照顧老母殘姊(老母在領月退休金)。
我多次歡迎他來看小孩,約第3地見面也行..但他從未同意,聽說是經人指導「來看就表示他同意分居,他就不能用履行行同居義務告我」 <---真的是這樣?

4. 我娘家未支援,小孩是男生,會影響監護權判決嗎?

5. 「筆記本」、「當時與親友的通信內容」是否也算證據
分居後很難蒐證,且彼此都有戒心。
而過去我忙著照顧小孩,也沒辦法預測他何時上樓,他突然上樓來,我也來不及準備蒐證,所以都是寫在當記事本上,期間和親友通mail吐苦水也會寫到一些事由。

倒是他應該有錄到我哭叫的片段。

6. 分居期間的扶養費,要得到嗎?
若他離婚過程手段陰狠,我有考慮要提起民事訴訟,請求他反還分居期間的不當得利

問題是,我曾請他支付分居期間小孩扶養費,他說他沒錢。我回信說扶養費我不會跟他計較,只要他能考量小孩身心發展,同意我探視權的主張,但若未來走法院,該有的權益我都會爭取。
這樣,法官會因我曾說「不會跟他計較扶養費」,而判決他不用給付嗎?

7. 若他勝訴,我要負擔他的訴訟費用大約多少?律師費是否也要幫他付?

以上,謝謝!!!

林如君 (林律師) 102-03-18 16:56

若已將面臨訴訟程序,建議與律師詳談,才能獲得更適當的建議。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由於本案涉及婚姻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之行使及負擔等問題,必須要進行詳細之討論後方得以進行妥善之規劃,建議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

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小玲 102-03-18 15:51

請問我上星期接到警察電話說我違反商標法要我去說明,我也不知道為什麼會違法,我在網路上賣衣服而衣服上面印有香奈兒的符號,這樣不行嗎?結果我發現檢舉我的人是警察本人,我商品是向大陸訂的,有人訂我才會向大陸訂貨,我也只是刊登照片沒有看到商品,這樣我要怎麼處理請律師們可以幫我嗎?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建議前往警局製作筆錄之前,先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林智群 (klaw) 102-03-20 16:20

如果你進的是真貨就還好,如果是假貨那就違反商標法,有刑責的,對方也會跟你求償

好自在 102-03-18 13:58
律師您好 先前我曾詢問過關於貨款要不回來的問題,我先發了存證信函給對方,但對方選擇不招領該信件,若申請支付命令時,對方如果也一樣不收掛號、不招領信件,還有其他方式能讓他還錢嗎? 以上 有勞回覆 謝謝您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仍可聲請支付命令,屆時法院會函文請您調取對方的戶籍謄本,法院文書若對方不收,則法院自有其他送達方式,送達期限經過後,即會生送達合法之效力,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Ricky 102-03-18 13:39

請問大律師...  

      本人一間房子仲介出租成交簽約,但事後該房客因故僅付押金未給付任何租金後要求解約,目前在訴訟中...

      至於我跟租方爭議的部份是,承租方認為我提供了承租方不能使用的部份空間給承租方使用,而這部份仲介在簽約前有跟承租方說明,但承租方那時認為應該可以違規使用..

      請教,是否可以跟仲介請求返還服務費呢? 向該仲介請求,仲介說已離開原公司,公司還在,但連主管都換了,如果要請求,是應該跟仲介請求? 還是原公司請求呢?

 

tks.

能不能請求仲介費返還,必須要看合約條款中,給付仲介費用之條件為何,亦即當初仲介費用之給付是在提供如何程度之仲介服務而產生,至於請求返還之對象應視之前收取仲介費用是用何人名義收取,若是以仲介公司名義來收取的話,則是向仲介公司請求返還。

 

林智群 (klaw) 102-03-20 16:22

既然已經簽約並交付押金,仲介工作已經完成,無法要求退費

小兔 102-03-18 13:09

律師您好:

房子簽了合約後才發現房屋牆壁有滲水的痕跡,屋齡不到一年屋子為全新未住過,但屋主於動產說明書有勾選無漏水,建商保固期尚剩半年,有告知屋主須將目前發現有滲水的牆壁做修繕。因擔心後續尚有未知的漏水情形,該如何保護自身權益?仲介部分已有聯絡邀約建商及屋主面談。

1.朋友告知屋主需負瑕疵擔保責任期限是5年但代書回答那是針對第一手屋而我暪的情況只有半年,正確是這樣嗎?
2.因目前只發現一面牆壁滲水,但若於交屋後下雨天時發現又有其他滲水漏水問題但已超過半年該怎麼辦?
3.可否於交屋合約上附註:在簽約後交屋前有發現滲水問題已告知屋主負責修繕,屋主確認已修繕完畢,但於交屋後若在發現滲水漏水問題屋主須負責修繕到好,奇因此而損壞之物品亦須負責賠償。這樣寫可否保障到我的權益及辭句是否有其他問題。
4.媽媽擔心屋主之後不負責任想請求減少價金及扣押一筆款項至雨季過後再給付可行嗎?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3-18 14:31
回覆 小兔 的發言內容:

律師您好:

房子簽了合約後才發現房屋牆壁有滲水的痕跡,屋齡不到一年屋子為全新未 ... (恕刪)

請問您在哪個縣市?基本上您這是要請求減少價金,而不是修補。

如果您在高雄,倘需進一步討論,可來電07-3338080或來信 lutong.attorney@gmail.com預約面談諮 詢,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一.本件您應先確定發現瑕疵之時間點,及有無通知出賣人??時效要先遵守才能再談其他.

二.本件可主張減少價金.

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Eson 102-03-18 11:23

律師您好

先父遺囑中,將某筆房產指定過戶給老二,卻又說「將來老二若有處理此筆房產,所得之價金應與其他6位兄弟姐妹均分」。

此情況下,其他兄弟姐妹雖對遺囑沒有異議,卻擔心無法確保未來的權益,所以想請老二就「將來若有處理此筆房產,所得之價金應與其他6位兄弟姐妹均分」乙事簽訂切結書。這種方式是否有效?且若老二拒簽,將來是否能拿出遺囑請老二(或其身後繼承人)履行?

基於私法自治原則,只要不違反法律強制、禁止規定及公共秩序、善良風俗,當事人得以意思表示形成其私法上法律關係,因此若經各方同意而簽具協議書自對於簽署之人均有拘束力,是故「老二」若願意簽署,即應受到協議書上所載內容之拘束。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3-18 14:19
回覆 Eson 的發言內容:

律師您好

先父遺囑中,將某筆房產指定過戶給老二,卻又說「將來老二若有處理此筆房 ... (恕刪)

這是遺囑,不是遺贈,遺囑上面寫老二將來處理財產要給您們分,對老二是不生效力,而且老二的兒子更不拘束。

如果您在高雄,倘需進一步討論,可來電07-3338080或來信 lutong.attorney@gmail.com預約面談諮 詢,謝謝。

木木 102-03-18 10:12

律師您好:

我的先生去年外遇被我發現,他認錯我就不再追究. 上個月被我發先現他跟此女子又見面.

以下是我要請他簽名的協議書,煩請律書幫忙審閱讀.要跟您請教:

       

   立協議書人000因與XXX交往過密,事後經配偶AAA  察覺後予以警告並不願追究,立書人000也深具悔意,為避免進而發生婚外情之行為特立此協議書並聲明爾後不再與XXX有任何形式上之接觸(包含見面電話通訊書信及電子電腦通訊設備),如有違背此協議者,需賠償其配偶AAA 精神撫慰金及家用金每個月新台幣貳萬元整元整(不包含原本就給予的女兒教育費、才藝學習費及生活費)

     唯口說無憑,特立此協議書以茲證明

     立 書 人:

     身分證:

         :

     立書人配偶:

     身分證:

         :

    中                       

1. 是否有需要修改的字句?

2. 協議書中載明若我先生違背此協議需賠償我每月二萬塊,可是我並沒有載明支付到何時 (例如:支付到60歲), 這樣我先生是否就必須一直支付到我過世為止?

 

謝謝您好

林小姐

 

 

1.如果約定沒有違反公序良俗原則上就會有效 2.時間點沒有約定 確實會被評價為以權利人終身為期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3-18 14:10
回覆 木木 的發言內容:

律師您好:

我的先生去年外遇被我發現,他認錯我就不再追究. 上個月被我發先現他 ... (恕刪)

這是啥?隨便找就有漏洞,建議您找當地律師幫您擬定。

木木 102-03-22 14:02

 張律師,您好:

請問我是否還需要把我先生簽名的協議書(切結書)拿去法院公證(登記)才有效 ?

 

謝謝

林小姐

Jennifer 102-03-18 00:57

敬愛的律師 您好:

離婚前替前夫做保 而搞的我連房子差點保不住! 在處理一個階段後 真像是一波未平一波又起的隱憂不斷騷擾我 無法專心工作的單親媽 顧慮煩深且多...在去年朋友想幫忙 所以 把房子過戶在他的名下 但貸款仍由我付 就是貸款沒有做變更 如今 我與其商討結果 想請朋友用[贈與]方式給我的小孩 而我孩子才高一 就需求法定代理人 也就是我 因此 想請教律師: 這樣辦理 可以保住房子給孩子嗎? 日後 我的債務 會不會影響孩子呢?

另外 就是 去年才過了一次戶 若是再辦理過戶 還需要付出何種費用呢? 增值 契稅? 或是其他? 以贈與方式又有什麼費用呢?

感謝律師熱忱的回答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您最好與您朋友先訂定借名登記契約,並保留您繳款之收據,以避免將爭議,而您朋友以贈與方式移轉登記給您小孩,基本上並無不可,但會有贈與稅之問題,而房屋登記在您小孩名下,則您的債務自與小孩無關,將來不會影響到小孩,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銀杏 102-03-17 22:17

各位律師日安:

本人於最近發現了一個以前認識的人2007年在自己Blog張貼一篇,

指命道姓說我是什麼惡魔轉世(也有說過妖孽)殺過很多人,

這輩子才會被懲罰變成女人的文章,撇開宗教部份

(她也不是什麼廟公還是占卜師什麼的)實屬危言聳聽………

但看在我心裡很難受,我朋友主張叫我提告

我爬了許多文章,有兩種說法:
(1)從發現犯罪開始算六個月內提告
(2)從犯罪成立之日開始計算六個月內提告

如果是(1),那2007年的文章即使我現在才發現,
但從我現在(2013/3/17)開始算六個月內我都可以提告

(但這樣好像看到的時間可以任由原告說……?)

但是如果是(2)的話,就是已經過了法律追訴期了,
因為好像就只有那篇比較明確,後面其他的文章就沒有指名道姓這樣。

所以想請問各位版友,這樣的情形究竟是屬於(1)還是(2)呢………
雖然我也不是說真的一定要告她,但是想知道一下,
如果追訴期已經過了,那當然就息事寧人,算了………
想起當時我待她也不錯,這樣說我,我覺得相當難過........

不管有沒有答案與否,先謝過回答的各位。

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三十七條第一項規定:「告訴乃論之罪,其告訴應自得為告訴之人知悉犯人之時起,於六個月內為之。」

該條所謂「知悉」,是指得為告訴之人確知犯人之犯罪行為,也就是說,以得為告訴之人之「主觀認知」為標準,而且認知應該達到「確知」之程度,如果僅係懷疑他人有此犯罪行為,但未得確切之證實者,尚不得稱為知悉。

銀杏 102-03-18 20:16
回覆 賴昱任律師 的發言內容:

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三十七條第一項規定:「告訴乃論之罪,其告訴應自得為告訴之人知悉犯人之時起,於 ... (恕刪)

 

謝謝律師的回答!

不過本人還有一點點疑問,就是「知悉犯人之時起」

這個部份是不是法庭是按照原告說什麼時候知道而判定,

對於原告的說法法庭會不會要求證明?謝謝:)

原則上是否逾越告訴期間這部分要由被告舉證說明,但因告訴權是否逾越告訴期間,同時涉及該案是否具備起訴之合法要件,因此檢察官還是會詢問一下告訴人是在何時知悉,並要求進行相關說明,但若無明顯證據證明告訴人早已知悉犯罪事實,偵查程序還是會繼續進行的。總而言之,這都必須視具體案件事實而定,若被告方面有明顯證據,自然就沒戲唱了。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
如果還有其他疑問,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或詢問,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也歡迎您提供詳細資料來所面談,謝謝

 

銀杏 102-03-19 17:49
回覆 賴昱任律師 的發言內容:

原則上是否逾越告訴期間這部分要由被告舉證說明,但因告訴權是否逾越告訴期間,同時涉及該案是否具備 ... (恕刪)

 

非常謝謝律師!^_^

亞倫 102-03-17 18:47
律師你好 我想請問一下.... 我在某天早上違規右轉,害一名機車騎士摔倒。 當下我本身是不知情的,之後當天晚上警察局打電話來請我去做筆錄 我的車子並無撞傷痕跡,警察也拍照。 有行車紀錄器拍到我違規右轉 對方從我後方摔車!! 然後有錄到我踩煞車(但我並沒有停下來) 我會踩煞車原因是因為我我違規右轉後我行徑路上右邊還有個小路口!! 我突然聽到喇叭聲 所以我慢速前進 看右方沒有來車後我就慢慢開走!! 並不知情我車後方有事故發生!! 但是警察找我去做筆錄 警察也不能確定是否又碰撞 但是有因果關係!! 現場只剩下摔車的人,所以警察以肇事逃逸案移送地檢署~~ 後來沒多久 我連絡到了對方 對方也願意和解~~(目前還沒和解,但是有約時間跟保險公司一起去談和解) 我想知道是,民事賠償完,至於公訴肇事逃逸這個罪名有可能成立嘛? 有機會不起訴嗎? 我是真的不知情,車子後面也沒撞擊痕跡。我也不是故意離開現場 也不知道後方有人因為我違規右轉摔車(我違規右轉那個路段中間有分隔島 摔車的人騎的是直向車道。我所在的車道 是不能右轉的,所以我轉過去後才害到對方摔車) 還有,對方有受傷(皮肉傷,有去醫院檢查過無大礙)
如果確實能證明不知道事故 所以將車開離現場 是可能不成立肇事逃逸罪的 行車紀錄車所錄的的時間 應該會影響本件的認定
itsover 102-03-17 16:31

律師您好:我先生當時把他的財務交給我處理,後來因為發生了很多不愉快的事情,導致我心情一直很不好,所以會亂買東西亂花錢來讓自己心情好一點;如今他要我把這些花掉的錢還他,不然他要告我侵佔,讓我去坐牢! 很多言語讓我心生恐懼,請問這侵占罪是可以成立的嗎?

 1.夫妻之間要成立財產犯罪  不是不可能  不過證明程度可能會要求高一些  2.侵占罪是亦持有為所有的行為 所以可能重點在於  先生交給你的財物是做什麼使用   如果本來就是用於家用  要成立犯罪機會應該不大

林智群 (klaw) 102-03-20 16:24

這只是民事糾紛,不會成立侵占

alice 102-03-17 14:56

我弟弟(24歲)將存摺、卡片及密碼(放在提款卡袋)放在機車車廂被偷,散仙的他東西不見了也不以為意….

想說帳戶裡面沒有錢沒關係,數個月後接到警察局的來電,帳戶被犯罪集團拿當人頭帳戶,全部帳戶都被凍結。也因此面試上的工作,因此告吹了。因為無法提供帳戶資料...

目前被當成詐欺幫助犯(弟弟是被告),目前開過偵查庭訊問

3/6收到了地方法院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書,有一個被害人被詐騙了3筆各近3萬元的金額。法官不採信我弟弟的說詞,認為有違常理…(我也覺得我弟弟很離譜、很扯,因為密碼是我媽怕忘記抄在小紙條上塞在提款卡的袋子裡的...但這是事實,雖然正常人都不信…)


(文有)
被告所為,係犯刑法第30條、第339條第1項之幫助詐欺取財罪嫌,請依同法第30條第2項規定,按正犯之刑減輕之。
刑事訴訟法第451條第1項聲請簡易判決處刑

附記事項:本件係依刑事訴訟法簡易程式處理
法院簡易庭得不傳喚被告.輔佐人.告訴人.告發人等出庭即以簡易判決處刑
被告.被害人.告訴人等對告訴乃論案件如已達成民事和解而要撤回告訴或
對非告訴乃論案件認有受傳喚到庭陳述意見之必要時.請即另以書狀向簡易
法庭陳述或請求傳訊

請問這個案件是否可以再作做任何的上訴或其他辨解..(例:法律基礎應以無罪論,雖有被告說詞有違常理,但法官沒有證劇可以證明我弟弟幫助犯罪集團,這樣可以判刑嗎?)

另外,因為這個案件有一個被害人,被害人若再提民事訴訟,我弟弟會再被判刑或罰鍰嗎?若真的判決有罪,是不是就會有前科記錄了??

 在此先感謝律師們的解惑,對於我們這些沒錢的小老百姓,真是很大的幫助呀!

 1.檢察官聲請簡易處刑,法院可以不調查證據、不開庭,直接判決有罪、科刑。

2.本案依您所述要爭取無罪空間很小,刑事有罪確定後,民事部分對方一定會再請求賠償,但刑事有罪的話,基於共同侵權行為人連帶負責之規定,要法院判決免賠基本上是不可能的。

3.建議可以考慮和被害人洽談和解賠償、並請被害人向法院表明不再追究(幫助詐欺是非告訴乃論,無法撤告),趕緊向法院陳報,以爭取緩刑,否則罰金少則幾萬元跑不掉,另外對方還是會來求償的。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其他疑問,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或詢問,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也歡迎您提供詳細資料來所面談,謝謝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3-17 17:51
回覆 alice 的發言內容:

我弟弟(24歲)將存摺、卡片及密碼(放在提款卡袋)放在機車車廂被偷,散仙的他東西不見了也不以為 ... (恕刪)

請問您在哪個縣市?

您可以拿簡易判決聲請書跟律師預約時間面談,就能讓專業的律師替您分析利弊得失。

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7-3338080聯繫或來信 lutong.attorney@gmail.com

丫昇 102-03-17 14:42
律師你好,我近日收到母親銀行欠債清還的信,得知我是我母親的繼承人,但我母親約20年前就已離 家出走,所以不了解母親的生活財務狀況,所以她過世時我不曉得要辦拋棄繼承,這樣這筆錢我需要 償還嗎?如果不用還需要什麼證明嗎?
法律上,你確實已繼承了你母親的債務,目前只能透過訴訟方式設法主張負擔有限責任。至於詳細訴訟或協商方式,建議你可進一步與律師討論,這樣應較有利於您個人權益之保障。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其他疑問,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或詢問,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也歡迎您提供詳細資料來所面談,謝謝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3-17 17:48
回覆 丫昇 的發言內容:
律師你好,我近日收到母親銀行欠債清還的信,得知我是我母親的繼承人,但我母親約20年前就已離 家 ... (恕刪)

請問您在哪個縣市?這要提訴訟

您可以跟律師預約時間面談,就能讓專業的律師替您分析利弊得失。

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7-3338080聯繫或來信 lutong.attorney@gmail.com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需先釐清的是您母親過世的時間是在哪一年?此有涉及民法修正適用的問題,建議您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

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ABY 102-03-17 13:38

律師們不好意思   你們說刪除  抱歉我是第一次發問 造成你們困擾了

那成ARY的問題,我是無法緩刑是嘛???,如果跟對方和解只能判比較輕??

那它們也沒有證據 就只有女方的證詞  但他也說願意!

我家人是要請律師,能否詢問一下諮詢費用   因為還沒開庭與作筆錄

那我是私底下跟他父親談,還是???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3-17 14:02
回覆 ABY 的發言內容:

律師們不好意思   你們說刪除  抱歉我是第一次發問 造成你們困擾了

您人在哪個縣市?

如果需要進一步委任,尚請不吝來電07-3338080或來信lutong.attorney@gmail.com聯繫。

建議您找個時間攜帶資料與律師詳細討論相關案件事實,以研議後續可行之處理方式和答辯方向,應較能保障您的權益。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
如果還有其他疑問,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或詢問,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也歡迎您提供詳細資料來所面談,謝謝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建議應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阿勝 102-03-17 04:49
律師你好 我想請問車禍的事情 我沒二段轉彎被撞 因為沒有駕照 肇事逃避 後來過半個小時我去警察局 投案 最近收到 2張 紅單 1張世無駕照 1張是肇事逃逸 肇事逃逸那張 紅單上寫移送公共危險罪 我爸去繳紅單 肇事逃逸那張沒辦法繳 是等 判決書嗎 ? 會被關嗎?
肇事逃逸部分屬於刑事犯罪 要等檢察官偵查 不過程度上應該不至於要入獄服刑
阿祥 102-03-16 22:52
律師您好 我最近欲成立一家公司, 想先聘請法律顧問供諮詢, 您能幫忙嗎?
您好:前已回信,謝謝!
小天 102-03-16 22:02

我再當兵前卡到一件毒品販賣案件,現在判決書下來了(被叛5年6個月),可是我人現在在軍中當替代役,這樣會先當完兵在進去服刑?還是會先進去服刑?

麻煩請律師給我答案!  非常感謝!

您好:

據我所知,替代役是內政部役政署掌管,不是國防部,所以不能稱為軍中。

你可以直接打去役政署問問看。

或是在收到執行通知書之後,打去執行股的書記官問問。通知書上面都會有電話


citybox 102-03-16 21:28

我之前是一名網拍賣家,之前被詐騙犯當做跳板而造成我被控詐欺並被凍結銀行戶頭.然後現在還要被告侵佔!想了解下我該怎麼保護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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角色:  A:騙子,  B:被騙者 , C:我 .

A在某網拍站上拍賣廉價機票,B跟他訂購, 然後A要求B將款項支付到我(C)的帳戶, 這時A在我的加入的網拍站上告知我款項已經支付及他訂購的物品,我確認金額跟他提供的轉出帳戶後五碼無誤後便將我所拍賣的物品寄給A. 交易完成.

但這時B並沒有收到他跟A訂購的物品,然後也聯絡不到A, 而因為B有我的銀行帳戶,因此B去報案. 想當然我的帳戶被凍結列為警示帳戶並被告詐欺, 經過我的舉證跟長時間的等待, 而我在此期間也因帳戶問題無法繼續進行網拍工作.最後法院寄來不起訴處分書,我也到警局申請帳戶解凍,本想說事情至此已經結束, 精神與經濟損失等等就當做是學次教訓不再計較. 

過了很長一段時間, B連續寄來數次存證信函要求我返還他被詐騙的金額,否則提告, 當然我不予理會. 心想我都沒因為你的貪心而對我造成的損失做任何賠償要求了. 但事實是, 竟然管區來敲門並交付一張 ; 侵占罪 的通知書, 並讓我在指定日期前往分局報到. 照理說我也是受害者, B被騙是幾千元,而我不計算交易物品,光是銀行被凍結以及期間無法進行網拍工作的損失等都已經超過十萬. 更何況我的名譽與精神損害. 

想請教諸位大律師,  依照不起訴書的內容跟我提供的證據已經很明顯表達我並非實施詐騙者而且並無犯意, 如果認定我需歸還,應該也扣除我銀行被扣的金額去償還了,但是並沒有.  因此他對我提出的 侵占罪 能成立嗎? 另外因為法律的規定,我反告他誣告是否成立似乎有難度, 但是現在主要是想對他提出損失賠償. 因為貪圖便宜而對我造成的損害.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3-17 07:50
回覆 citybox 的發言內容:

我之前是一名網拍賣家,之前被詐騙犯當做跳板而造成我被控詐欺並被凍結銀行戶頭.然後現在還要被告侵 ... (恕刪)

那您怎麼不還錢給對方?

citybox 102-03-17 20:58
回覆 蔡律師 的發言內容:
   因為我不是詐騙他的人,跟騙子也完全沒關係, 而且我也確實有出售記錄跟所有通連記錄都證明我是清白的, 如果我還他錢那我的商品金額誰還我? 我期間損失的傷害該用什麼名義去跟取回來? 被騙的人是貪圖便宜而遭到詐騙,就因為他貪小利而讓我必須去承擔損失嗎?        
    如律師大人所言~這筆錢我是必須要還的對嗎?
丫昇 102-03-16 19:13
律師你好,我近日收到母親銀行欠債清還的信,得知我是我母親的繼承人,但我母親約20年前就已離 家出走,所以不了解母親的生活財務狀況,所以她過世時我不曉得要辦拋棄繼承,這樣這筆錢我需要 償還嗎?如果不用還需要什麼證明嗎?
如果確實舊法時期繼承遺產債務 那你就是債務人 有償還債務的義務 至於有特殊事由 如不了解家人財務狀況等 是可以考慮是否提起訴訟請法院 確認是否以所繼承遺產為限負清償債務責任就好
牛奶 102-03-16 19:08

律師您好~

先生發生職災至今已3個月。經醫療院所診斷須休養6個月。但連續收到公司存證信告知不承認此診斷書。並要求要近期到其他醫院做診斷。否則解除勞動契約。這樣我們是否理會?因為發生職災是事實。感覺事到如今他並不想負責。該如何??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公司若終止本件僱佣關係,則您們可以提起確認僱佣關係存在之訴,以爭取權益,基本上榮總醫院的診斷證明書是很難推翻,您們當然也可以先回應一下對方的存證信函 ,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3-17 08:39
回覆 牛奶 的發言內容:

律師您好~

先生發生職災至今已3個月。經醫療院所診斷須休養6個月。但連續收到公 ... (恕刪)

您們可以申請職災鑑定,及跟勞工局申請調解

只要符合勞工局扶助資格,就能申請免費律師替您主張權益。

按讚:http://blog.udn.com/lutong01

阿浪 102-03-16 15:41

說起來再發問之前 懇請各位律師大大稍微看一下這件事情的經過
http://www.law110.com.tw/forum_content.aspx?pid=25287&tid=5&ccode=PostDate desc
這是我去年發過的一篇強制罪的問題!
以下是我想問的問題..
這件案子從去年6/19第一次開偵查庭一直到今天!
我一共去了三次偵查庭 一次現地偵查 這次出庭通知又來了!
可是檢察官每次問的問題都模擬兩可 該說的都說了!
我相信這次去應該也是問重複的問題居多!
而且日子久了 證人部分有些幾乎沒什麼印象
很多細節我也差不多忘了!!
因此想請問一下這種狀況的偵查庭
有沒有偵查期限呢?? 大概都是多久?

你可以參考一下「檢察機關辦案期限及防止稽延實施要點 」的規定

原則上檢察官偵辦案件並沒有期限問題,只是辦理時間太長可能會影響其考績而已。

 

DENNIS 102-03-16 04:18

*地下室二樓為防空避難以及停車使用 (目前無法停車~因為機械升降通往地下二樓故障中~) 占地有60坪~ 目前只收一個月3千~ (西門徒步區裡面~ 60坪的倉庫~ 才租3千~明顯有收回扣~但沒證據)
*地下室二樓一共四個停車位(我家佔兩個)
想要問的問題是~
1. 前主委~ 未經住戶開會同意~ 擅自將地下二樓出租出去給一樓店家當倉庫使用~ 然後將整個地下二樓上鎖~ (我有兩個停車位~雖然不能停車~ 卻也沒有鑰匙可以進出)~ 可以告侵占還是限制自由了呢? 我想要去看卻不能看我的停車位在哪?
仲介公司問我要怎麼跟租或買的客戶介紹~ 我只能說~  暫時不知道~
2. 前主委簽的合約~ 嚴重有問題~ 因為當時他已不具有主委的身分了~ 卻直接跟店家簽下三年合約~  會說不具有主委的身分是因為~ 他從95年一月上任後~ 兩年一任得連任一次~頂多到99年一月~ 但是卻在99年11月底簽了不合理的合約~ 想請問的是~ 應該訴求合約無效嗎? 那我們損失的部分~應該要如何主張賠償呢? 將近60坪空間~ 單獨給一樓店家使用~ 雖然他們是說他們只有用一小部分~ 但是整層地下二樓被上鎖~ 他們要怎麼用~ 我們根本不知道
3. 因為已經開過多次的法庭~ 我們請的律師也很不積極地幫忙打官司~ 我提供的錄音檔都可以證明都沒過會~ 律師都不提供給法官~ 然後前主委~ 也推託有開會紀錄~ 也有決議出租出去~ 但是卻都拿不出來證據~ 我每次打電話問會計或問主委什麼時候開會~ 他都說沒事要開什麼會~ 我也問過說有沒有開會也都說沒有~ 但是他卻在法庭上說~ 有開會~ 3/11號還有請現任主委到庭說明~ 但是明顯有串供的問題~ 因為之我問現任主委~他都說他不知道有開會~ 也不知道地下二樓有出租~ 不過不是重點了~ 我想要問~ 下一次開庭~ 我可以主動坐在律師旁邊然後有問題就直接提出來嗎? 因為我想要他講的都沒講~ 他都有他的理由~ 但是我覺得~ 很多重點~ 他都沒有說~ 都沒有幫我主張我的權利~ 

4. 一樓的騎樓用地~ 店家可以使用? 還是可以占用? 謝謝

本件依您所述案件事實有相當之複雜程度,建議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釐清您的疑問。
另當事人固然可於開庭時自行陳述事實或主張,就此並不因有委任訴訟代理人而有所不同,但本件既然您所委任律師有其專業考量而就證據之提出有所取捨,建議您還是要先弄清楚律師的考量究竟為何、各項證據提出是否能得有利之結果等項確實了解,再行提出,否則當事人與其訴訟代理人間出現自相矛盾的陳述或證據主張,其實是很不利於法院對於當事人在訴訟上請求之認定。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其他疑問,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或詢問,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也歡迎您提供詳細資料來所面談,謝謝

Phil 102-03-15 23:21
親愛的謝律師 : 我太太已經拿到居留權 我問題是 關於補習板老闆要共告一事 我想他如果真的起訴我太太 我們要面臨任何法律責任嗎 因為他明知道他還沒有居留權 還是聘雇我太太 這樣他也違法不是嗎 加上他們之間沒有任何合約 口頭上的協定算是合約嗎 我想知道它可以使用什麼來控告我們 如果我們有掌握它任何散佈謠言的證據 可以控告它毀謗嗎 加上他一直壓榨員工 所有種種違法事宜 我們都有進一步的收證 我想知道的是 如果他真的有一起訴 我們該如何保護自己 非常感謝你
您好: 本件要先確定您太太有無非法打工的問題,若有,刑事上雖然沒有責任,但他的居留證有可能會被撤銷,而僱主也會遭受行政處罰. 若僱主有散佈謠言之情形,當然會涉及誹謗罪問題,您們可以對他提出告訴. 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Agares 102-03-15 22:39

想請問一下律師 我的女朋友之前被告侵占 法官判她三個月的有期徒刑 後來她申請社會勞動服務但是因為身體狀況 沒有執行完 現在法院要他繳納罰金 如沒有繳納 就要強制執行 那請問一下 那個易科罰金 可以申請分期償還嗎 還是一定得一次性繳納?

林智群 (klaw) 102-03-16 00:53

檢察官通常不會給你討價還價的,要不就全繳,要不就進去關,一般人拼了老命也會繳掉的

小諄 102-03-15 20:23

在2013/3/13日,在左轉時被右側一台左轉貨車撞上車的右前大燈那(對方肇事逃逸),已去報案,昨日也和對方車主談好,對方說今天會請保險公司跟我們聯絡,但今天等到目前都沒有,打對方手機也都沒接,請問貴律師我們該怎麼辦?如果對方沒有保險不賠,然後又不賠,該怎麼辦?已經有兩次車禍被撞都自己吃虧了,實在不知道怎麼辦,警察也不告訴我他們的住址 請各位律師幫幫忙 感謝

林智群 (klaw) 102-03-16 00:58

如果你沒有受傷的話對方就不算肇事逃逸,只能提民事訴訟

小萱 102-03-15 20:17
去年2月7日因為對方紅燈,結果我被撞到昏迷,後在醫院住院7天,再家休養7天,才回去上班,要調解時對方本答應要來,後2次都沒有來,故而提告,但因為當時路口監視器,對方利用一點一直說他沒紅燈,好幾次偵查庭也不來,檢察官只好用拘提方式,請對方要來出庭,時間長達1年的時間,最後以5萬元合解,再簡易庭上對方答應以後每個月給於我三千元(分期),首期先給1萬一千元,等拿到首期我必須要撤銷告訴,但對方再給我首期款後,因我撤銷告訴,就避而不見,打電話也不肯接,這陣子我只能再拿那張...當初雙方在簡易庭簽的協定書,去提告,但現在問題來了,我有去問過律師...律師要我先去國稅局查詢對方有無相關財產.....然後跟據對方名下財產強制執行.....但我今去查對方名下有無財產,但對方竟然無財產.....打電話給對方...總算有接....卻告訴我...他哥沒在用這隻手機.....要查各人所得.....又要等5月1日後才能查.....因為查一項就要250元.....國稅局小姐建議我....5月1日再去查...比較準.....現我該如何.....萬一他公司逃漏稅或把他當臨時工在用.....那我不就無法強制執行了?
林智群 (klaw) 102-03-16 00:59

對方不可能一輩子都沒工作收入吧,隔一陣子再去查比較好

小君 102-03-15 18:14

我爸告我男友和誘

但是我爸家暴在前 所以法院判不起訴處分

昨天收到不起訴書

我爸說要找律師上訴 ..

請問我開偵查庭時把驗傷單給檢察官

如果我爸上訴 判決會有改變嗎 ?

林智群 (klaw) 102-03-16 00:59

一般而言,再議成功機率不高

 

John 102-03-15 16:08

 我目前有一個問題,民法債務繼承不是規定有限責任,為什麼對方還是可以強制執行要重我的戶頭扣薪水1/3,因為這份薪水不是我的資產嗎?不是屬於遺產繼承的部份,對方可以強制執行的部份不是應該是我繼承遺產的部份嗎?請各位律師解釋一下,急需幫忙的人

蔡律師 (蔡) 102-03-15 16:19
回覆 John 的發言內容:

 我目前有一個問題,民法債務繼承不是規定有限責任,為什麼對方還是可以強制執行要重 ... (恕刪)

您可以請律師幫您打第三人異議之訴。

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信lutong.attorney@gmail.com 或來電07-3338080【333幫您幫您】聯繫

林智群 (klaw) 102-03-16 01:05

民法規定是有限責任,

不過你沒辦限定繼承的話,對方還是會扣到你的財產,你還是要證明這些是你自己賺的錢

冷月 102-03-15 16:06

我表弟前陣子發生車禍
對方因為黃燈加速搶快要過...而我表弟違規左轉

 對方為了閃避我表弟失控撞上路邊大樹...導致車上三人受傷

而我表弟毫髮無傷...

目前有經過調節委員會來和解...須賠償對方金額十萬

由於我表弟機車保險...因為對方有受傷!保險人員有致電去跟對方說要付醫藥費等種種

而對方故意不接保險人員的電話 導致無法付幾車禍理賠

由於我表弟剛滿二十歲.涉世未深..家裡環境也不好!算中低收入戶...實在無法賠償十萬元這筆大數字

而且對方嗆明說 如果不接受和解要控告我表弟過失傷害 導致我表弟害怕進而簽下十萬元和解

我想請問各位律師哥哥們:

目前我表弟的媽媽有意想提出和解無效這條...進而跟對方上訴!這樣會造成什麼樣的結果

由於對方是殯葬業者...熟知法律!以我們這種小小的老百姓無法跟對方抗衡...

想請求各位律師哥哥們協助我們~

 

 

蔡律師 (蔡) 102-03-15 16:29
回覆 冷月 的發言內容:

和解時有法定代理人在場嗎?

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信lutong.attorney@gmail.com 或來電07-3338080【333幫您幫您】聯繫

冷月 102-03-15 16:41
回覆 蔡 的發言內容:
回覆 冷月 的發言內容:

不好意思 蔡律師...我更正我自己的錯誤"我表弟剛滿二十歲" 

如果調解程序經保險公司人員會同參與,原則上保險公司即應依照調解金額賠付,反之,調解程序如果沒有保險公司人員參與,則保險公司可能會主張拒?依和解金額賠付,這個部分問題就比較麻煩了。至於你提到撤銷調解部分一般來講是有一定難度的。

保險法第 93 條
保險人得約定被保險人對於第三人就其責任所為之承認、和解賠償,未經其參與者,不受拘束。但經要保人或被保險人通知保險人參與而無正當理由拒絕或藉故遲延者,不在此限。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
如果還有其他疑問,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或詢問,謝謝。

冷月 102-03-15 22:01
回覆 賴昱任律師 的發言內容:

如果調解程序經保險公司人員會同參與,原則上保險公司即應依照調解金額賠付,反之,調解程序如果沒有 ... (恕刪)

由於現在是卡在說 一個中低收入戶的單親家庭...實在無法去支付龐大的和解金額

而當初我表弟也涉世未深...對於法律那些懵懵懂懂

因為對他的一句不簽和解就要控告過失傷害而害怕簽下和解書....

對方雖然也有受傷...但只是一些手肘輕微撞傷而已

汽車因為撞到樹 也沒撞得這麼嚴重 這點會賠償事一定的 

畢竟雙方都有錯 他搶快加速黃燈 而我表弟是違規左轉

怎麼會說一切責任都攬在一個涉世未深剛出社會的小夥子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