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珊寶妹 102-05-24 02:05
律師您好 請問一下去年12月我聽朋友介紹進入鴻森 sim卡在三月底才拿到 可是我後悔加入了 現在要解約威寶說一隻一萬左右 我是個學生不敢給家裡知道 我有看到報紙說好像可以由鴻森支付違約金 可是我打去他說只有台灣大哥大可以我威寶沒辦法 我現在要怎麼辦? 拜託你了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涉及簽約當時意思表示有無瑕疵,嗣後契約有無解除事由等問題,建議您可以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
boxster 102-05-24 00:35

律師您好

我購買某間保險公司保單且我付款方式皆以開立票據年繳方式付款但近期內我發現該名業務員都已月繳方式幫我繳交保費且擅自更改我保單內容~重點是我都沒有簽名該名業務員都冒用我簽名還私自偷賣掉我投資型保單內的基金而我調我在該公司我的繳費記錄誇張的是保險公司因此業務員的作為而更改我繳款方式請問我該提出那些訴訟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建議您可以先與保險公司商談,如果本件該保險業務員確實存在這麼多的犯罪行為,保險公司應該會願意與您進行協商,賠償您所受的損害,本律師有相關保險公司之經驗,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回覆 boxster 的發言內容:

律師您好

我購買某間保險公司保單且我付款方式皆以開立票據年繳方式付款但近期內我 ... (恕刪)

1.先看是哪間保險公司,有些保險公司較佳,有些保險公司惡質,有些保險公司併購後,案件不願處理的心態,這裡可以初步判斷,有無和解空間

2.保險公司員工替你簽名,是否曾經經過你授權? 若無,則有偽造文書之罪責

3.更動你投資內容,是以電腦密碼方式更動,還是填寫變更標的申請書,你是否曾經授權業務

  更動?若無,同樣也有刑責

4.上開行為,若要求償,則你是否因此受到損失,哪種損失,也請計算。

若您在南部,可與我連絡討論詳細案情。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5-25 11:01
回覆 boxster 的發言內容:

律師您好

我購買某間保險公司保單且我付款方式皆以開立票據年繳方式付款但近期內我 ... (恕刪)

如果您能證明屬實,當然可以跟保險公司請求調解

建議您拿詳細資料跟律師付費面談,請律師看完資料後幫您規劃後續應如何處理,比較能保障您的權益,謝謝。

http://lutong.myweb.hinet.net/

讓他去關

還不如要他還你遭受的所有損失

卡密兒媽媽 102-05-24 00:23

請問律師,買屋尚未驗屋銀行已經自行全額撥款是否違法

且建商來電告知連尾款都已經銷賬完畢~但是我都還沒驗屋,也沒拿到任何房契跟當初簽的尾款本票,我該如何自保?

可以告建商跟銀行嗎?

 

阿軒 102-05-23 23:04
律師你好 我有一個朋友的小孩因騎機車發生車禍倒置被他帶的人死亡 這樣他要賠償對方嗎?他在法律上會有罪嗎 再來就是因為它們是被後方的車輛追撞 這樣要賠償他們嗎?(因為騎機車的這個小孩才16歲無照駕駛)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一.本件騎士仍需對後座之人負責,其法律上仍負有過失致死之刑責.而該騎士由於是未成年,所以其法定代理人需負連帶賠償責任. 二.後方車輛若有肇事責任,則後方車輛駕駛人亦需負責. 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5-25 11:09
回覆 阿軒 的發言內容:
律師你好 我有一個朋友的小孩因騎機車發生車禍倒置被他帶的人死亡 這樣他要賠償對方嗎?他在法律上會有 ... (恕刪)

這要看車禍發生原因是否您朋友小孩造成?

建議您拿詳細資料跟律師付費面談,請律師看完資料後幫您規劃後續應如何處理,比較能保障您的權益,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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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ukuai 102-05-23 22:11

各位專業的律師你們好:
我父親的事,是我長大之後慢慢從親戚家人才得知一二,從小我與我父親就沒有生活在一起過,
而我母親在民國77年與我父親離婚,我的監護權是由我母親所監護,所以我從小都只有與我母親生活在一起。

問題是這樣的:
我父親在民國82年出境國外後就再也沒有回來台灣,於民國89年被戶政單位遷出除籍,目前在完全無法取得任何聯繫方式的情況之下,也完全無法得知我父親目前的生與死,我想到了如果我父親已在國外死亡的話,未來如果要繼承,勢必會卡到因為未除戶而無法辦理後續所有的事情,
後來本人才慢慢得知,可以透過死亡宣告的判決來辦理除戶登記,但向法院提出死亡宣告,勢必要提出相關證明,於是本人就向附近派出所辦理我父親人口失蹤

過了一周後承辦員警與我聯繫,說明了因為警察單位通報戶政時,戶政單位向警察機關說明了因為我父親已經除籍,故無法辦理特殊註記(失蹤),進而向我提出撤尋事宜
本人於是很困惑,戶政單位不受理失蹤登記,警察單位也要我辦理撤尋,那我還有什麼辦法可以辦理我父親後續的事情,在完全無法取得任何聯繫的情況,我也不清楚我父親是生是死,萬一過個50、100年後依舊如此,是否我沒有任何辦法辦理這件事情?

我父親以前有在台灣工作過,好像還有幾年的勞保年資,還有繼承的相關問題,將完全沒方法可以處理嗎?

本人有向法院諮詢過這類事情,法院也向我說明如果可以提出鄰里長證明,也可以辦理死亡宣告,但是只是叫我送件看看,也不保證能過關,更大的問題是,我父親已被遷出戶口,又過了如此多年,鄰里長也不知道換了幾個,我覺得想要取得鄰里長證明甚難。

我想問的問題如下整理:
一、如果戶政單位不受理失蹤特殊註記,承辦員警要我撤案,我是否一定要撤案?還是能繼續協尋?(因人也沒找到)

二、如果在承辦員警未能順利通報戶政單位辦理相關事宜,我又未撤尋失蹤案件的情況下,過了七年後,是否就可以直接持"受(處)理失蹤人口案件登記表"向法院提出死亡宣告?而在戶政單位無特殊註記的情況之下,能否順利辦理死亡宣告?

三、如果已被遷出除籍的國民,未來如果可以取得死亡宣告之判決,是否可以辦理死亡除戶?

四、戶政單位因我父親已除籍,而無法受理失蹤特殊註記,是否有別的方式能夠辦理?


以上
先感謝律師們的耐心指教。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5-25 11:15
回覆 Wukuai 的發言內容:

各位專業的律師你們好:
我父親的事,是我長大之後慢慢從親戚家人才得知一二,從小我與我 ... (恕刪)

您明知您父親出國,如何聲請死亡宣告?到底是誰跟您說可以聲請的?

Wukuai 102-05-25 12:47

我有跟戶政及法院確認過

戶政建議走失蹤程序

法院要的是證明

 

我現在連失蹤的證明我都沒辦法取得,我後續該怎麼幫我父親辦死亡宣告??

現在該承辦員警已跟我說,他們因為戶政說不能報失蹤,他們就擅自把案件給撤掉了

我聽了很傻眼,案子可以因為該承辦員警的上級單位說不能做就撤掉

一句話不能做,也沒公文,我人也沒到場做筆錄,重點是才過了一周,人也沒找到啊

他們竟然可以自己把案件撤掉,完完全全是踐踏了我的權益

 

謝謝

Wukuai 102-05-25 16:51

今天本人親自去了一趟分局,去詢問有關於我這案件要我辦理撤尋的事情,

主因是因為戶政單為因為我父親是出境,不是在台灣失蹤,所以不屬於失蹤案件,

我很好奇,如果因出境,不能用失蹤案件處理,我父親又永遠不會回來台灣

最後百年以後,在台灣還認定我父親還存活著,那衍生出的繼承問題該如何處理??

我順便請分局員警查詢此案件是否已撤案,查詢後答覆我,目前還是在協尋當中,

如我不去辦理撤尋的情況下,警察單位有強制力自己辦理撤尋嗎?

還是我是否就可以以"受(處)理失蹤人口案件登記表"這張證明等待時效七年後辦理死亡宣告?

謝謝

出國不是失蹤
你這個應該要向我國駐外單位去查詢你父親的去向
看看你父親是不是仍然在世

CHC 102-05-23 19:21

小弟在此想請律師們給點建議

目前老婆與我分居已長達半年時間,一開始原因是與我家人相處不融洽

後來她帶著小孩搬回了娘家居住,假日有時間會帶回我家跟我家人玩

分居時間半年之久,對她的感情也已經被磨掉了,最近想結束這段有名無實的婚姻

但她堅持著如果要離婚小孩監護權要歸她,她才願意簽字離婚

我的訴求是希望共同監護,至少可以了解孩子的生活與教育

她在早餐店打工,上班的時候都會帶小朋友去,我很擔心小朋友在那邊的安全

我母親也提出願意平日幫忙顧小孩,假日給老婆帶回去玩。

小孩目前一歲,我是正常上班族一個月領30k

不知道有什麼方法可以處理才漂亮?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5-25 11:20
回覆 CHC 的發言內容:

小弟在此想請律師們給點建議

目前老婆與我分居已長達半年時間,一開始原因是與我家 ... (恕刪)

即使請求法院判決離婚,您也不一定能拿到監護。

建議您拿詳細資料跟律師付費面談,請律師看完資料後幫您規劃後續應如何處理,比較能保障您的權益,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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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erry 102-05-23 15:06

請問被人持刀砍傷,我對他提出殺人未遂,對方對我提告傷害,因他也有受傷,我主張正當防衛,但仍被檢察官起訴,已開庭一次,該如何證明自己正當防衛??目前只有醫院診斷證明書,我找的證人部份因某些原因,不肯如實說出我是被一群人圍毆,非一對一互毆證人有3人,有的人說看不清楚,有的人說只看到我和對方兩人打架.....法官叫我找專業律師協助,但我又沒有錢請律師,該如何才能尋求幫助,謝謝!!

另我提告對方的部份,刑事附帶民事賠償該在何時提出?

本件可以進一步思考的問題,包括:
1.您所提告傷害部分,目前刑事程序進度如何?有沒有辦法以彼此撤告或其他方式處理?
2.您被告的案件證人是否已來法院做過證,若還沒有的話,要不要再傳訊來法院作證?後續提問問題如何設計才能有所突破?
3.有沒有其他證據可以釐清當時情況,而尚未提出或聲請法院進行查調?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提起附帶民事訴訟,應於刑事訴訟起訴後第二審辯論終結前為之。但在第一審辯論終結後提起上訴前這段期間則不得提起,尚請留意。(刑事訴訟法第 488 條)

 

 

cherry 102-05-23 22:49
回覆 賴昱任律師 的發言內容:

提起附帶民事訴訟,應於刑事訴訟起訴後第二審辯論終結前為之。但在第一審辯論終結後提起上訴前這段期 ... (恕刪)

 

目前刑事庭第一次出庭,所以是在下次出庭時提出,或是???搞不清楚什麼時候是第二審辯論終結前.......??謝謝

cherry 102-05-23 22:53
回覆 賴昱任律師 的發言內容:

本件可以進一步思考的問題,包括:
1.您所提告傷害部分,目前刑事程序進度如何?有沒有 ... (恕刪)

1.目前應是同步進行,起訴書中有列出提告的內容,對方的部份,檢察官是依殺人未遂起訴,他的部份還可與我和解嗎?請問您在什麼縣市?

2.後續問題提問是什麼意思?證人雖是我方找的,但是因一些因素,根本無法提供有利證詞....

3.聲請法院查調是什麼意思?

當時在偵查庭都有向檢察官提出協助調查,也將手邊證據上呈(調解委員會上的錄音檔....等),但都沒有下文,偵查庭對方僅出庭一次,之後檢察官就將兩人都起訴....

可否依醫院診斷證明書,推翻對方對我提告傷害,因兩造雙方所受的傷差異極大

您好

刑事附帶民事賠償, 下次開庭就可以馬上提出

 

該如何證明自己正當防衛?

1、您要明確說明案發時間(白天或晚上)、地點(隱密或公開場合)?

2、你們為何會在該場合碰面?對方為何持刀砍您?

3、依您的記憶,當時周圍客觀情況是怎樣,現場有幾人在場?在做什麼?說了什麼話?

4、對方砍您的當時,您如何反擊?空手?奪他的刀?還是旁邊隨便找東西砸對方?

5、您所受傷勢如何?反擊後造成的對方何處受傷?傷勢如何?

 

開庭時,要把案發過程依時序交代清楚,再說明為何您是出於防衛自己的意思,而不是出於傷害對方的意思造成對方的傷害?至於證據就在細節裡,仔細的把整個事件回想幾次,應該就會發現對您有利的證據

cherry 102-05-24 12:39
回覆 政通法律事務所 的發言內容:

您好

刑事附帶民事賠償, 下次開庭就可以馬上提出

  ... (恕刪)

另外請問1.傷害告訴的追溯期是從"事發當日"開始算起還是"做筆錄"那天算起的六個月內??

            2.證人在偵查庭上說的證詞都有所保留,不肯將實情說出,以至對我不利,有辦法突破這點嗎?(我有開庭前檢方採信的那位證人與我對話的錄音檔(較有利案情),可提出當證據嗎?檢方會採信嗎?)謝謝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5-25 11:40
回覆 cherry 的發言內容:

請問被人持刀砍傷,我對他提出殺 ... (恕刪)

互毆是不能主張正當防衛。

建議您拿詳細資料跟律師付費面談,請律師看完資料後幫您規劃後續應如何處理,比較能保障您的權益,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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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拿刀,你這個還不是正當防衛?
你這件除了刑事之外
還可以請求民事賠償
所以不用去擔心訴訟費用的問題

劉s 102-05-23 14:48

律師你好

公公於4/11往生,現要辦理限定繼承,我花了好大功夫才把家族稱謂搞清楚,但是如果按出生年排序與戶籍謄本上又不符,忘了說因為公公有3個老婆,有婚約的只有我婆婆1人,我去國稅局查了公公的財產清冊,是沒有資產也沒負債,但是據悉好像有民間債務,那是要辦拋棄還是限定繼承,要如何辦,是要委託代書,還是我自己就可以辦理,要準備哪些資料,到哪裡辦理,謝謝!!!

 

 

 

 

s您好:

看來您似乎就是要辦拋棄還是限定繼承的事情,感到困擾,我提供一些意見供您參考

一、不論是拋棄或限定繼承,都須向法院聲請

二、如果不確定有民間債務法律上建議辦限定繼承。不過如果您公公國稅局上沒有沒有資產也         沒負債,而且確定沒有民間的債權,可以跟別人要錢或財產的話,其實辦那一種都一樣。

三、可以自己辦理或委託律師辦理。

      準備死亡證明書、財產清冊、繼承系統表,然後寫聲請書去法院就可以,之後如同行政作業         一樣,照法院的流程就可以。

我提供的意見對您會不會不清楚呢?會不會沒有幫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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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律師 (蔡律師) 102-05-25 11:42
回覆 劉s 的發言內容:

律師你好

公公於4/11往生,現要辦理限定繼承,我花了好大功夫才把家族稱謂搞清 ... (恕刪)

沒有資產且外面有民間債務,那辦理拋棄比較安全。

您可以委請律師代辦,如果您在高雄,

您可以委任本所律師看完資料後,幫您規劃後續應如何處理,比較能保障您的權益,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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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非沒有財產
否則還是要去處理遺產問題
這個找代書辦理就可以了
最好找個律師推薦的代書,才可靠

chuchu 102-05-23 12:19

您好:
事情是這樣的,當初4月初我就跟會計小姐提說離職
會計還當初跟我說 什麼如果我要離職 我要做到4月底然後我的3.4月薪水一起5月10日領因此我為了配合公司人手不足 所以我答應了結果4/25我告知老闆 我做到4/30離職老闆居然裝傻 說不知道我要離職???而且還給我說什麼按照公司離職的程序阿 我沒有造程序走說什麼提出離職 要先簽離職單 然後給老闆娘審核通過 才可以後一個月離職???然後說什麼 當初會計告知我的薪水發心日 要變成3月先發半薪給我後3月半新+4月薪水 5/10一起領 則我要做到5月底而5月底居然要我7月才能領= =所以我在4/26就寄出不是正式的存證信函 
告知公司 內文如下:

敬啟者:本人於101年11月26日至貴公司於xxx公司擔任xx一職,約定工作內容為xxx,薪資21000元,於101年4月25日因公司不履行支付薪資離職,但貴公司積欠3月薪資與4月薪資。若蒙貴公司同意,請於收信5月10日前依原約定匯入本人台新銀行之帳戶,不然只好請勞工局主持公道。


並且4/25當天就離開公司了,並且當天我也用手機簡訊跟email告知老闆娘

離職的事情跟交接事宜,之後 4/29公司收到我寄出的雙掛號信件後,

在4/29月初匯入3月之薪資,但是在5/10照理該付我4月薪水的時間,

並沒有付給我4月薪資,結果我在5/21收到公司寄存證信函給我,

說我我無故曠職達三日,說罰款我五千元,並扣除當月全勤獎金跟當日薪資

並且說收到存證函3日內支付賠償金。

 

那請問這樣的話,我有違反公司反控告我的事情嗎?? 

還有這情況 請問該如何處理呢??
而且當時我進入這公司簽署的合約公司並沒有給我副本,

而只有一份合約而已這樣的合約是否屬於違反勞基法的合約簽訂呢??

因為不是通常都是要一氏兩份呢?可是公司卻只有要我們簽署一份合約而已
目前我是已經在5/21前往勞工局申請調解的部分了,

那請問我還要先理會公司說的3日內到案說明嘛?

如果沒有作動作到案或是聯繫公司,那麼我是否會被公司提告呢??

因為這件事情前天剛發生的 所以有點急 不知道律師可以告知我該怎麼辦呢><"

chuchu您好

看來您似乎對與公司間勞資爭議的事情,感到焦急,我提供一些意見供您參考

一、您與公司間已發生勞資爭議,且依您所述公司遲發薪水或用罰款來扣薪水,這個部分,公司         合法與否已經有爭議了,不見得公司告的就對。   

二、您手上沒有另一份合約的問題,這很常見,只要雙方有簽名同意契約內容,原則上就有效,         至於個別條款合法與否還要討論。

三、如果目前已經在5/21前往勞工局申請調解的部分,那一切就到勞工局調解時討論,公司也不       能做任何處罰。

四、另外,提醒您,到勞工局調解時,應該再把您的訴求整理一下,講清楚調解的內容跟主張,         對談判會比較有幫助。

 我提供的意見對您會不會不清楚呢?會不會沒有幫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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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知離職之後,未必一定要等一個月才能離職
再來,離職之後,是否會造成公司的損害?這倒也未必..

公司扣薪,應無理由

本件,公司應無與你私下達成和解之意願

你可以向工作所在地縣市政府勞工行政機關申請調解

調解不成,可以向勞工法庭起訴

chuchu 102-05-23 15:43

那請問各位律師:

當時我在4/8就已口頭告知離職的部分 但是並沒有書面簽離職

而且我4/24當天我就已先簽離職單 而且上面我也壓日期我什麼時候填寫

只是在離職日期那邊 公司要我留空白 說什麼等老闆娘審核過才會填上我正日離職日期

就是因為公司要我強制留到5月底 我不認同 所以我才在4/26直接去勞工局提出

我才在4/26當天寄出 非正式的存證信函 告知公司我在幾號要離職

那請問這樣 我算是有違法 滿三個月以上10天前告知離職的部分嗎??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5-25 11:47
回覆 chuchu 的發言內容:

那請問各位律師:

當時我在4/8就已口頭告知離職的部分 但是並沒有書面簽離職單 ... (恕刪)

雇主不依勞動契約給付工作報酬,勞工得不經預告終止契約,雇主應發給勞工資遣費。

建議您拿詳細資料跟律師付費面談,請律師看完資料後幫您規劃後續應如何處理,比較能保障您的權益,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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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cottlin 102-05-23 11:11

律師你好^^我的問題是:
我與前妻於961210日經法院判離其中"調解筆錄"寫得很清楚前妻必須每月16日支付10,000給小孩(扶養),但法官沒有註明給付到何年,也沒有寫一期未到視為全部給付.而前妻只付2個月就沒有再付.後來我查到前妻有買房登記,於是我申請強制執行查封並履行給付3年未付(扶養).前妻有找律師代書100124日收到民事強制執行處發函因被告清償3積欠扶養費已完畢,塗消封條可自行除去.125日早上前妻與友人就去地政辦理最高權抵押設定,次於126日正式過戶給他的朋友.當然我們都知道前妻事故意脫產及假買賣過戶登記給他的朋友.而我也有去控告前妻刑事毀損債權偽造文書罪及民事塗銷所有權登記.但礙於法律條文規定無法證明是通謀虛偽假買賣及惡意毀損債權,因為被告過戶系爭房時在16日前已繳清10,000扶養,所以其前妻在沒有受到強制執行下當然無任何毀損債權一說這事法院的判決.故此自1003月以後前妻就毫無忌諱不再給付扶養費了.說到這裡....我只想知道難到我國司法真的沒有任何法律條文可以制裁前妻這種惡劣行為???1.連自己親生的小孩都可以不管死活也不來探視2.另也不履行法官調解筆錄判決給付扶養,利用律師專業知識鑽漏法律漏洞來掩飾成合法買賣....

《一位心痛徬徨無助心聲,誠摯與我聯繫這是我的信箱linhsisheng@163.com~感恩~

 

scottlin您好

看來您似乎就前妻對小孩不負責,又不照調解筆錄履行及脫產,感到心痛無助,我提供一些意見供您參考

依您所述,就通謀虛偽假買賣及惡意毀損債權的可能官司已有所了解。接下來能做的,就是依照調解筆錄,定時去強制執行,或知道對方真正的工作,查報給法院去強制執行。

我提供的意見對您會不會不清楚呢?會不會沒有幫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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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cottlin 102-05-23 13:17
回覆 李耿誠律師 的發言內容:

 

scottlin您好

看來您似乎就前妻對小孩不負 ... (恕刪)

謝謝李律師迅速回覆......的確是不負責任(苦笑), 但是前妻生活卻很逍遙. 主要是前妻唯一名下動產已經以假買賣脫產了,而動產資金方面前妻是利用他朋友開戶提款,所以民事執行處也查不出來.去國稅局查新資勞保也沒有所以前妻根本不擔心法律能對她奈何?欠就欠....最可憐是我只能拿到一張債權憑證而已又不能換成錢.....除非哪一天查到前妻名下有房產....或許哪一天我都不知道在不在.想告前妻遺棄罪問律師,律師說難成立.所以我才說司法難到沒有法條可以制裁我前妻的罪行嗎?那司法正義又在哪裡??

ALEX涂 102-05-23 11:02

我父親在4月份剛往生,整理父親遺物時,發現父親所遺留的智慧型手機,內有非常多不堪入目的生前跟他的小三汽車旅館(哪間不知道)所自拍的性愛照片,也有性器官相接觸照片,我看到當然非常氣憤,且她已經知道我爸往生之事,還一直用Line傳曬恩愛的訊息,當然他們兩生前的Line親密對話我也保留在我父親的手機裡,我氣不過所以有傳5通笑她身材,以及傳一張她被我爸拍的性愛自拍照片過去,因此被她"先"反告我妨害秘密罪,這小三真的很過分,所以我想請教的是:

一.我媽要反告她通姦罪,妨害家庭罪,誣告罪,請求精神賠償是否可行?

二.再來律師大哥,大姊我相信這案件對你們來說屬應該不會很難處理的案件,通常這類型的案子,以你們辦理過案例,我母親大慨需花多少錢請律師打官司呢?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需先釐清的是您母親是何時知道您父親與對方有通姦的行為?以確認是否超過六個月的告訴期間;建議您應先將相關資料拍照存證,並儘速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一.我媽要反告她通姦罪,妨害家庭罪,誣告罪,請求精神賠償是否可行?

可行!

二.再來律師大哥,大姊我相信這案件對你們來說屬應該不會很難處理的案件,通常這類型的案子,以你們辦理過案例,我母親大慨需花多少錢請律師打官司呢?

律師費不是問題

這個還是私下來問比較妥當

 

 

 

筱戀 102-05-23 07:41
我老公去年接到1封信,是他以前的菲律賓女朋友(她們沒結婚)來台灣工作用政府設立的法律輔助會的律師告她扶養費,大概要他支付2W多塊,因為那個律師覺得很過分而法官也很懷疑說菲律賓的生活水平有那麼高嗎,加上我老公那時候才19.20歲而對方整整比她大了5歲,他把小孩生下來我老公也都有陸續匯錢給他大約1X萬實在沒錢在匯給他了才沒在給他,(我老公的家境並不好父母都沒工作又負債),但是我老公那時候覺得麻煩+上我們不太懂法律問題所以答應每個月給他5000塊並寫了和解書做為和解,但是現在我有了小孩而且我老公是上長夜再加上每個月加班才有3.4W可是他的身體已經越來越不好了還要付車貸.給家裡的!想到每個月還要多給5000塊而且1X年感覺很有壓力,我看到新聞菲律賓平均生活大部分1個人1天約60塊,加上養小孩因該是共同支付吧!
我想請問我老公雖簽了和解書但是可以少付一點嗎?又或者可以不要再付了嗎? 那這樣以後會有什麼問題?聽說可以要求1次付清真的嗎?但是我老公沒存款又沒錢也沒資產那政府會從我老公的薪水扣嗎?
如果真的這樣每個月支付5000塊真的越來越有壓力該如何解決?
我老公是說等他付到真的不行就不要理他了,等小孩20歲就沒差了,真的嗎? 不是有簽和解書真的沒關西嗎?

1.沒有支付 對方依法可以向法院訴請 請求妳老公支付 至於扶養費標準 由法院審酌定之 2. 縱使等20歲 對方還是可以主張請求已經代墊之扶養費 依據不當得利法律關係請求返還

筱戀 102-05-23 18:25

 撫養費標準由法院審酌是什麼意思?就是不一定要照和解書內容給他嗎?20歲可以要求代墊那是說小孩的教育費一人一半嗎?

RC 102-05-23 04:08

律師大人:想請教一下,我奶奶1999年突然去世,動產部分沒問題,有問題的事他有一家公司的股份持份,當初父親跟叔叔因為股份持份少,股份分割就太小了,公司方面建議派一代表作為代表,之後再每年分紅給大家,他們就由三叔代表,可是發了一年,三叔就不發了. 當初他們都是口頭協議均分並無立協議. 另外,他們是請親戚做代書的幫忙辦理土地繼承一事,那親戚為了作業方便,自己就寫了個協議書,自己簽名蓋印,(簽名都是同一人,印鑑也是他自己去刻的),上面寫說土地均分,股份由三叔繼承,我三叔就拿這份說股份是他的,這些事我父親都沒告訴我,後來他2006年過世,直到現在我才由親戚口中得知有此事,想請問這種情形能有何權利主張?因為時間都比較久,當初又沒有簽正式的協議. 有朋友是說可以主張他拿的協議是造假無效的,所有遺產是要子女均分,請問這樣可以嗎? 之前他侵吞的款可以向他追討嗎? 這樣是否有可以起訴他的可能?感謝善心人士能協助這棘手的問題,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該協議若未經全體當事人同意,則對方即涉有偽造文書之問題,且該協議也可能無效,但應循訴訟途徑來請求確認無效,無效後,就回復到繼承時之狀態,繼承人仍可以主張繼承之,以上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5-25 17:02
回覆 RC 的發言內容:

律師大人:想請教一下,我奶奶1999年突然去世,動產部分沒問題,有問題的事他有一家公司的股份 ... (恕刪)

所以您要求的是股份

建議您拿詳細資料跟律師付費面談,請律師看完資料後幫您規劃後續應如何處理,比較能保障您的權益,謝謝。

http://lutong.myweb.hinet.net/

irene 102-05-23 03:40

律師您好:95年與先生公證結婚至100年小孩出生後才去辦結婚登記(95-99年幾乎都沒在工作),自結婚以來爭吵不斷,期間101年10月甚至因語言衝突對我動手有報案並自行拍照,但無報案三聯單,去年二月先生到大陸工作直至今年三月申請回台,返台休假期間也是爭吵不斷並無互動,,去年一直用協議離婚方式跟對方談,但是他都不肯,今年返台後有討論彼此關係,雖無明確協議但稍有緩和但是也幾乎不講話,事經兩ㄍ月雙方還是容易常因細故爭吵,男方甚至會說離婚一毛錢也不會給也不會養小孩(沒錄音),要他簽字離婚又會說為ㄌ小孩不會離,雙方實乃個性價值觀差異太大,且已無互信關係(去大陸之前電話錄音有提說對我不信任),目前有兩ㄍ問題請教,如對方不願協議離婚,訴請離婚ㄉ成功率及監護權問題,女兒未滿兩歲(100.6月出生)出生至今皆由我及娘家照顧,小孩目前住中部娘家,我與先生在北部工作,現手中雖有部分與先生ㄉ爭吵對話錄音及他與友人在msn批評我的檔案,但怕證據薄弱,難以取得判決離婚,請教律師如果我堅持要離婚該怎麼做呢?女兒的監護權判給我ㄉ機會如何(有穩定收入)?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需先釐清的是對方不願意協議離婚的真正原因是甚麼?如果雙方無法協議離婚,則必須檢視婚姻關係是否具有法定離婚事由,才得以訴請離婚,建議您應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至於爭取小孩監護權的部分(前提是雙方已離婚或者已分居六個月以上),從您提到的內容看起來,小孩是由您的家人照顧,您的家庭支援系統良好,您也有穩定的工作,這些對您爭取監護權都是有利的因素,但是也要檢視對方的相關條件,建議您應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

天使 102-05-23 02:29

已解決,請刪文,感謝各位律師支持!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建議您應委請律師撰寫和解文件,以確保您所同意的和解條件得以撤回本件刑事告訴,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告訴權是公法上權利,即使雙方和解協議載明經被告賠償後,告訴人同意撤回告訴,但如果和解後告訴人卻沒有向檢警撤回告訴的話,則該刑事案件還是會繼續進行下去而無法結案,即使您向檢警提出和解書也是沒辦法改變的。
所以建議可以透過鄉鎮市區調解委員會調解方式辦理,因為調解委員會調解成立後會送交法院核定,如此本來協議的條款是有法律撤回告訴效力。再不然則是要設法在協議裡面加上足以促使告訴人確實完成撤回告訴動作之約款。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5-25 17:21
回覆 天使 的發言內容:

各位律師大大們水水們好

小女子目前有個急件!希望能聽聽律師們的解答與意見!

法律不是這麼簡單的事情。建議您拿對方想要您寫的詳細資料跟律師付費面談,請律師看完資料後幫您規劃後續應如何處理,比較能保障您的權益,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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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毛 102-05-23 01:50

律師們你好!

本人在5/22      21點59分20秒行駛國道一號(南下)五堵交流道

車子遇到坑洞導致輪框變形有辦法申請國賠嗎? 

行車記錄器有拍到坑洞、交流道名稱

本人的車子的輪框有改過能申請國賠嗎?

有行車記錄器、照片(輪框受損)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若您的輪胎確實是因該坑泂所造成,則您可以檢附相關事證,先行向高工局協議,協議不成,則進入國賠訴訟,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毛毛 102-05-23 14:07

律師你好!

另外請教一下

如果我的輪框有改過,能申請國賠嗎?

白天有去現場拍照,發現坑洞又深又大…

這是道路坑洞導致的   應該不管有無改裝吧

您好:

即便有改過,但損害確實是因為破洞所成,仍可以申請.

黃懶熊 102-05-23 00:46

我於5/15在Fb國中帥哥正妹集散地留言
結果底下的回覆者帳號"珍惜著"私訊言語攻擊我
https://www.facebook.com/pretty76.handsome86/posts/522791724450463?comment_id=4884073&notif_t=like <=該粉絲專頁
我該如何提告??
因為我不清楚這到底算哪種犯罪行為
能否請律師大大能夠指點一下
我把對話貼上來

珍惜著  

幹你娘 操你他媽的 在那社團是給你面子+口頭警告 操 那個社團的照片是我朋友啦 阿你在嗆3小啦 國文很好逆? 很屌? 能當飯吃? 要不要出來教教我? 不好意思 我這種鄉下流氓 就是沒在讀國文啦 你在去鬧試試看啦 看要不要揪出來輸贏啦 操 給你軟不吃 要吃硬的?

 

有種點 快點回啦

  今天 19:18 黃懶熊  

然後呢??

你想紅我可以幫你 我已經截圖存檔了

如果你還要繼續鬧的話
我們可能需要走法律途徑了

  今天 23:41 珍惜著 喔喔 是喔 ZZ

好ㄅ

那就不好玩了

唉~

  00:05 黃懶熊  

我已經把圖檔拿去警局報案了
接下來看著辦吧

  00:06 珍惜著  

好吧

那我等著收傳票吧 哈哈   00:30 珍惜著 那個 先生不好意思... 我的FB是被人盜用= =... 你可以不要檢舉我嗎 可以去檢舉他嗎= =" 這隻是我的 我被人亂登.. 你FB那些PO文能刪掉嗎= =" 我朋友利用我這隻亂的人已經不只你一個= =" 所以透過其他朋友我知道被到了= =" 所以不好意思 麻煩您一下= =" 放心 這隻密碼我已改掉 不會在有人鬧你= ="   00:32 黃懶熊  

不好意思
潑出去的水我無法收回

  00:32 珍惜著  

= =

那你FB PO文能刪掉嗎= =" 我這樣 MA GA 很差= ="   00:33 黃懶熊  

如果你是被盜
請你自行舉證
我只針對你這帳號對我公然汙辱方面進行備案
過幾天會去法院提告

  00:34 珍惜著 那你可以別提告嗎 這樣是我被告耶先生= =" 我這樣太悲劇了吧== " 你也將新比新可憐我一下吧= =" 我只能說很不好意思= = 我那朋友我會幫您教訓他= =

我也說生不好意思= =

至於法院那邊 先生不好意思 麻煩您別去 我真的不想無緣無故被搞到上法院= = 希望先生寬容一下我那個屁孩朋友= = 然吼也請先生幫忙把PO山一下好嗎.. 我不想變屁孩之王= =

油期不是我嗆人= =..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5-25 17:22
回覆 黃懶熊 的發言內容:

我於5/15在Fb國中帥哥正妹集散地留言
結果底下的回覆者 ... (恕刪)

法律不是這麼簡單的事情。建議您拿詳細資料跟律師付費面談,請律師看完資料後幫您規劃後續應如何處理,比較能保障您的權益,謝謝。

http://lutong.myweb.hinet.net/

小雨 102-05-23 00:19

本人涉及兩案, 一案已與告訴人和解,雖然案件尚在審理中,但應該會獲判緩刑;另一案也是已與告訴人和解,本來律師要幫我打無罪,但感覺希望不大,請問除了無罪,怎麼樣的結果會對我比較有利?如果兩案皆獲判緩刑,是否可以以易科罰金的方式免除牢獄之災?請律師給予指教,謝謝!

小雨 102-05-23 11:13

 感謝劉律師的熱心解答!我的扶助律師比較不會給我建議,所以我只能私底下再請教其他專業律師;但我不解的是,一個人可以同時得到兩個緩刑嗎?不是如果第二件同樣被判刑的話,連第一件的緩刑也會被撤銷嗎?還是說要看刑度?再請您撥冗回覆,謝謝!

小雨 102-05-23 00:12

本人涉及兩案, 一案已與告訴人和解,雖然案件尚在審理中,但應該會獲判緩刑;另一案也是已與告訴人和解,本來律師要幫我打無罪,但感覺希望不大,請問除了無罪,怎麼樣的結果會對我比較有利?如果兩案皆獲判緩刑,是否可以以易科罰金的方式免除牢獄之災?請律師給予指教,謝謝!

小雨 102-05-22 23:58

本人涉及兩案, 一案已與告訴人和解,雖然案件尚在審理中,但應該會獲判緩刑;另一案也是已與告訴人和解,本來律師要幫我打無罪,但感覺希望不大,請問除了無罪,怎麼樣的結果會對我比較有利?如果兩案皆獲判緩刑,是否可以以易科罰金的方式免除牢獄之災?請律師給予指教,謝謝!

小雨 102-05-22 23:20

本人涉及兩案, 一案已與告訴人和解,雖然案件尚在審理中,但應該會獲判緩刑;另一案也是已與告訴人和解,本來律師要幫我打無罪,但感覺希望不大,請問除了無罪,怎麼樣的結果會對我比較有利?如果兩案皆獲判緩刑,是否可以以易科罰金的方式免除牢獄之災?請律師給予指教,謝謝!

回覆 小雨 的發言內容:

本人涉及兩案, 一案已與告訴人和解,雖然案件尚在審理中,但應該會獲判緩刑;另一案也是已與告訴人 ... (恕刪)

你都請律師,直接問他不就行了。
兩者均獲緩刑,算好結果。
除非你律師認為以你的案情,另一罪無罪機會很高(那麼一緩刑+一無罪)當然更好。
緩刑只要在緩刑期間遵守下列刑法規定,就不會受刑罰。

刑法

第 75 條
緩刑之宣告,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撤銷其宣告:
一、緩刑期內因故意犯他罪,而在緩刑期內受逾六月有期徒刑之宣告確定
    者。
二、緩刑前因故意犯他罪,而在緩刑期內受逾六月有期徒刑之宣告確定者
    。
前項撤銷聲請,於判決確定後六月以內為之。
第 75-1 條
緩刑之宣告而有下列情形之一,足認原宣告之緩刑難收其預期效果,而
有執行刑罰之必要者,得撤銷其宣告:
一、緩刑前因故意犯他罪,而在緩刑期內受六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罰
    金之宣告確定者。
二、緩刑期內因故意犯他罪,而在緩刑期內受六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
    罰金之宣告確定者。
三、緩刑期內因過失更犯罪,而在緩刑期內受有期徒刑之宣告確定者。
四、違反第七十四條第二項第一款至第八款所定負擔情節重大者。
前條第二項之規定,於前項第一款至第三款情形亦適用之。
小雨 102-05-23 11:06

 感謝劉律師的熱心解答!我的扶助律師比較不會給我建議,所以我只能私底下再請教其他專業律師;但我不解的是,一個人可以同時得到兩個緩刑嗎?不是如果第二件同樣被判刑的話,連第一件的緩刑也會被撤銷嗎?還是說要看刑度?再請您撥冗回覆,謝謝!

小雨 102-05-22 23:03

本人涉及兩案, 一案已與告訴人和解,雖然案件尚在審理中,但應該會獲判緩刑;另一案也是已與告訴人和解,本來律師要幫我打無罪,但感覺希望不大,請問除了無罪,怎麼樣的結果會對我比較有利?如果兩案皆獲判緩刑,是否可以以易科罰金的方式免除牢獄之災?請律師給予指教,謝謝!

fate 102-05-22 20:44

各位律師好,我於去年認識一位女網友,她因為很喜歡我就不斷的打電話糾纏我。

我和她表明我已婚,沒辦法和她在一起,但是她卻不肯放棄,有時甚至連撥幾十通給我。

 

後來鬧到雙方家庭電話出面,過了一陣子她又打給我,我想說應該沒事了就偶爾會接她電話

結果對方竟然提出想跟我上床的意願。

我因為還年輕被誘惑後就和她上床。

第二次因為我想拒絕和她見面,便和他說3p我才願意見面,沒想到對方仍然自願。

就這樣我和她單獨上床了兩次,3p了兩次。

期間她一直說想要成為我女朋友,想要我離婚,我跟她表明不可能,我對妳沒任何感情。 

因此最後我痛定思痛決定斷絕與她的往來,將所有通訊方式隔絕。

 

未料於今日收到他告我防礙性自主

我心裡早就想過可能會有這麼一天,因此保留了一些對話記錄跟她自願和我做愛的影片,不知道這樣子是否能解決這些問題。

此外是否能在事件後給予她一些反擊?讓她知道我不是好惹的?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需先釐清的是您目前是收到警局還是地檢署的通知書?建議您應在偵查機關偵訊前,先與律師討論,以免做出不利於己之陳述並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因為這是重罪,稍有不慎會有牢獄之災,建議委託律師辦理.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5-25 17:05
回覆 fate 的發言內容:

各位律師好,我於去年認識一位女網友,她因為很喜歡我就不斷的打電話糾纏我。

嘖~您拍攝的影片是經過對方同意下所拍的嗎?

法律不是這麼簡單的事情。建議您拿詳細資料跟律師付費面談,請律師看完資料後幫您規劃後續應如何處理,比較能保障您的權益,謝謝。

http://lutong.myweb.hinet.net/

雅斯洛 102-05-22 17:41

甲方是我
5/7號晚間23點09分在社區廣場在場人數約為6人,起因為乙方的狗從不管教,在人身上小便屢勸不聽,甲方和朋友做在椅子上聊天,而乙方的狗一直在甲方與甲方朋友身上亂竄,數次提醒乙方把狗帶回乙方卻完全不理,後來甲方想把狗抱到地上反被狗咬傷進而將狗丟出引起爭執,乙方有辱罵不雅言詞。

約在23點12分左右,甲方與女友上樓準備回房,進入樓梯間卻被乙方朋友共3人中途攔住,且態度惡劣並破口大罵,甲方為了不吵到其他住戶,要求至廣場說明,甲方在爭論中為保安全拿電話錄音,卻被乙方認為要找人助陣,隨後乙方打電話找來約15人左右,把甲方和女友包圍,並有人手持鋁棒及電擊棒在一旁,爭執中甲方被乙方朋友持鋁棒打傷,並被兩人推擠致左足受傷,乙方朋友嗆聲說,要把甲方抓起來摔、知道你住在哪裡、三字經、來單挑等恐嚇辱罵言詞。最後因住戶報警,且甲方為求自保先行道歉,警察趕到之前就散場了。

當天我就去驗傷,5/8號提告,對方都是大學生,據說他們不想上法庭也不想讓家人知道,就一直找社區委員來關說,委員一直要我們跟他和解,但是對方一點誠意都沒有,所以不打算和解,5/22號委員又打電話來要我們和解,還說因為我有丟他的狗,對方也要提告動保法,乙方沒有狗的驗傷單因為也沒傷也沒有丟狗的監視畫面。我有被狗咬傷,有去醫院開立證明,這樣甲方被告動保法成立的機會大嗎?

目前針對乙方提出教唆傷害,被狗咬傷的過失傷害。因乙方只有打電話叫人,這樣不知道有沒有構成教唆傷害??也對乙方的朋友則是提出傷害強制罪、恐嚇和威脅。

目前手上有錄音檔、驗傷單上註明鈍挫傷和被狗咬傷,但錄影檔不清楚 ,有拍到對方持球棒但是沒拍到攻擊影片。
以上提告能成立嗎?  先感謝幫忙解答的律師大大,小弟是第一次提告... 

甲方在廣場被打時不是有其女友在場,這樣就有證人了,不是嗎?另外建議您可以對其他在場同伙之人一併提告傷害罪,至於乙方既然在場是有構成傷害罪共同正犯的可能。

雅斯洛 102-05-24 09:28
回覆 賴昱任律師 的發言內容:

甲方在廣場被打時不是有其女友在場,這樣就有證人了,不是嗎?另外建議您可以對其他在場同伙之人一併 ... (恕刪)

謝謝賴律師的回答,之後去查,他們找來的人都是同學比較多,那時候報案有跟警察提到,被叫來助陣的就算沒動手是否也能告?

警察是說沒辦法...我想是因為人數太多他不想做筆錄吧...

郭詠晴 (詠晴律師) 102-06-04 09:54
回覆 雅斯洛 的發言內容:
回覆 賴昱任律師 的發言內容:
... (恕刪)

您好,問題大致答覆如下,僅供參考:

刑法有所謂聚眾鬥毆罪,在場助勢非出於正當防衛之人也有刑責。

 

鋐珅法律事務所  所長 台大法學碩士  郭詠晴律師

小雯 102-05-22 15:42

相關人物有三個 我=A 還有B跟C A販售商品給B B販售商品給C B把A的帳戶給C 因為兩邊的金額都是8500 於是A看到款項有一筆8500 跟B給的後五碼 於是A就把商品寄給B 可是B沒有把商品寄給C 一個禮拜過後 C一直沒收到商品 就提告匯款帳戶的A 告詐欺 B也被告詐欺了 A跟B同一天開庭 後來法官說 不會在傳喚A來了 主要原因是出在B 我想請問各位律師 我的帳戶何時會解凍 B跟C的詐欺案還沒開完 是要等他們開完 我才會解凍嗎 還是法官說 不會在傳喚我 是會寄 不起訴的單子給我 還是甚麼 因為現在手頭沒什麼現金了 又要養小孩 想趕快解凍

102-05-22 15:13

請問律師.

法院在今年4月已經判決離婚.孩子監護權歸我.但沒有判決女方一個月該付多少錢給孩子 的扶養費.而且女方從100年10月離家出走至今也沒拿過錢回來.我現在是不是要2件事情一起提告?請問一下我訴狀該如何寫呢?孩子今年8月滿7歲.我一個月想跟女方要求1萬元.這樣合理嗎?

如果請你們寫狀紙大概費用要多少錢呢?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您確實可以向前妻請求給付小孩子的扶養費用,建議您應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至於委請律師撰寫書狀,律師會視個別案件複雜程度而酌定費用,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5-25 17:35
回覆 楊 的發言內容:

請問律師.

法院在今年4月已經判決離婚.孩子監護權歸我.但沒有判決女方一個月該 ... (恕刪)

請求扶養費事件,本所經驗豐富,您可以委任本所代撰,本所收費合理。

基本上一個月請求金額必須看縣市而定。

您可以email給本所,請律師看完資料後幫您規劃後續應如何處理,比較能保障您的權益,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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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主婦 102-05-22 14:42

您好~想請問祖父與原配婚生2子女(父親及姑姑),後元配於生姑姑時過世、繼祖母與祖父有婚姻登記但與祖父之婚生子女並無收養關係。

目前祖父已過世、繼祖母也已高齡,雖然父親及我輩一直負有照顧繼祖母之責任(事實上連父親也對原祖母幾乎毫無印象),不過似乎並無直系血親之身份關係;繼祖母沒有兒女,自大陸來台目前可能有「表弟的兒子」一類的親屬在台灣(不是十分清楚還有其他何人),想請問:

1.目前有何處可以查到將來可能之繼承人資料?當初繼祖母與祖父結婚就算繼母嗎?繼祖母與父親於法律上之身份關係為何?需要特別辦理收養方為直系關係?

2.實際照顧繼祖母的父親或孫輩有無繼承權?或者必須要辦理繼祖母與父親之收養關係方能有繼承權?(父親也已年長,不欲辦理這事,也不喜將身份證上之生母名稱更改)若父親未辦理收養,有可能是繼祖母之「表弟的兒子」來繼承嗎?或者順序、比例為何?

3.若是繼祖母與父親未辦理收養關係,繼祖母之「表弟的兒子」也未聲張繼承權,當繼祖母過世時,遺產會如何處理?

4.目前同一戶籍中繼祖母為戶長,在祖父過世前兒子遷入該戶籍,故稱謂為「曾孫」,後來遷入的「孫媳」及「曾孫女」因為僅餘繼祖母一人,僅能登記稱謂為「家屬」。有關戶口名簿上兒子之「曾孫」稱謂,在繼承部分有實質效力一類的嗎?

5.我們擔心若是繼祖母將來喪失生活自理能力,以父親目前之身分,有權主張繼祖母之醫療、或其他相關需代辦處理之事項嗎?除了收養外有其他方式嗎?

查無相關資料,多謝各位律師協助回答~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繼祖母與您父親的關係為直系姻親,您父親無法繼承繼祖母之遺產。應確認繼祖母是否還有兄弟姊妹?如無,又無子女,則其屬於沒有繼承人的情況,其遺產會歸國庫所有。

建議繼祖母得以預立遺囑的方式預先規劃遺產,建議您應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如果繼祖母日後喪失生活自理能力,您的父親得以四親等內親屬之身分,向法院聲請監護宣告,並請求法院選定您的父親為監護人,之後繼祖母之生活、養護療治及財產管理,將由監護人執行。

建議您應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5-25 17:40
回覆 家庭主婦 的發言內容:

您好~想請問祖父與原配婚生2子女(父親及姑姑),後元配於生姑姑時過世、繼祖母與祖父有婚姻登記但 ... (恕刪)

如果她老人家有意識能力,可以有其他方法。

法律不是這麼簡單的事情。建議您花個小錢,拿詳細資料跟律師面談,請律師看完資料後幫您規劃後續應如何處理,比較能保障您的權益,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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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可 102-05-22 11:17

各位律師您好~

我與前夫已於去年初辦理和解離婚,那時的無知而做了錯的決定。

小孩監護歸我,而前夫也答應每月五千的扶養費匯到戶頭到小孩二十歲,至今小孩已將近六歲,

前夫只匯了一次五千就沒有下文,也都不聞不問。

我的問題是:

由於他之前已經宣佈破產,有工作也是領現金,該如果跟前夫要求扶養費?

 

1.法律上你確實可以請求已經代墊之扶養費  以及要求給付將來未到期之扶養費  向法院提出聲請

2.不過如果對方確實沒有經濟能力支付  你也無從查扣薪資  那你還是可能無法拿到扶養子女費用  

3.建議還是提出聲請  至少你取得債權憑證後  將來隨時都可以執行對方財產

可可 102-05-22 14:36
回覆 張景堯律師 的發言內容:

1.法律上你確實可以請求已經代墊之扶養費  以及要求給付將來未到期之扶養費 &nbs ... (恕刪)

提出聲請?該準備什麼資料會比較好?執行是由我去提出聲請嗎?

如果我做了這些動作,前夫那會不會收到通知?

麻煩律師替我解困,我不想再因為跑法院,麻煩家人讓家人擔心,而小孩還小根本沒見過前夫,只有那時開最後一庭時,小孩看到前夫是嚇著一值跑不想接近他。

小凱 102-05-22 11:09

各位律師

 

小弟我 前陣子 被警示

因為我需要一筆金錢 要去借款


他要求我 把我帳戶+提款卡 跟身分證影印本 各一份

我也寄了

後來他說 需要我的密碼 

以方便作業 我也不疑有他

也給了


我想了兩三天

不太對勁

我去郵局報 掛失

他說 被警示了

我想問一下 

這樣我會不會被判刑

雖然 給他密碼 很不應該

但是 我只是想問 我會有什麼樣的情形

謝謝

麻煩了

我已經收到 白河分局的通知單了

我哪時候要報警 他說 不用報

我直接等通知了

1.應該涉犯了幫助詐欺犯嫌  提供金融帳戶供詐騙集團詐騙之用

2.要證明自己確實也是受害人  沒有幫助詐欺故意   你最好還是主動報案比較好  畢竟兩件事情不同  

3.如果認定犯罪  且沒有跟被害人和解下  應該會判在六個月以下  

小凱 102-05-22 11:23
回覆 張景堯律師 的發言內容:

1.應該涉犯了幫助詐欺犯嫌  提供金融帳戶供詐騙集團詐騙之用

2.要 ... (恕刪)

我也想報案呀

 

可是警察就說  我不用報了 這樣我該怎麼辦!?

我媽媽有收到 白河警局的通知單

這樣 我去錄口供

 

該如何

1.還是另外報案比較好  你可以找里長陪你至警局  2.將你要找工作相關證明  電話通聯等等 提出  至少證明你講的話有所依據  

小凱 102-05-22 11:29
回覆 張景堯律師 的發言內容:

1.還是另外報案比較好  你可以找里長陪你至警局  2.將你要找工作相關證 ... (恕刪)

 

我不是要找工作啦  

 

我目前再服替代役

我了解了  所以  我現在也是可以報案!?

因為借貸也是一樣  你想跟誰借貸  管道如何  跟誰聯繫

現在還是可以報案   

小凱 102-05-23 10:30
回覆 張景堯律師 的發言內容:

因為借貸也是一樣  你想跟誰借貸  管道如何  跟誰聯繫

... (恕刪)

律師 我目前已經是被告

 

所以我要舉證   資料 才能自保

王先生 102-05-22 09:47

諸位律師好:

事情是這樣的,去(101)年3月間,鄉土電視劇常常上演小三之類的劇碼,辦公室內部有位女性同仁就常在辦公室內聊起該劇類似橋段,期間小弟也加入這樣的聊天話題,並自以為幽默的說我自己也有小三(當時小弟女兒年國小三年級),而該位女性同仁是我同學的女兒,於是我就輕挑的說:「妳要不要當我的小三」這樣的字眼,當下這位同事也是笑笑的。問題來了,有一天突然悶悶不樂,說想調回家鄉服務,於是她主動邀約我去吃飯,我就單獨的陪她去吃飯,飯後她說她住地方很暗要我陪她走一段,當時我也沒想太多,就一路陪她走回租屋處(離餐廳約10分鐘路程),在路程中他就以手機錄音並設計我將我白天所講輕挑的話語:「妳要不要當我的小三」這樣的字眼錄在手機裡。

事隔一年了,她爸爸很生氣的打電話給我,要我南下一趟解釋清楚為何要這樣對待她女兒。電話中:「我說我已經忘了這回事了,縱使有說應該也是開玩笑的」,過了一天越想越不對勁,就南下去跟同學道歉。

同學問我:「妳承不承認有單獨對我女兒有說過這樣的話?」

我:「有,但只是開玩笑性質,沒有惡意及其他遐想」

同學:「你知道你這樣做對她心理壓力很大嗎?他因為這樣才調回南部工作的」

我:「我不知道,但如果是如此的話我願意表達我最大的道歉」

同學:「好,念在同學情誼,我可以原諒你,但我女兒那邊需要妳寫一封道歉信給她」

各位律師大人:我煩惱的問題來了

1.我去南部根本沒聽到所謂的錄音帶內容,但是我確認我曾經單獨對她女兒說過:「要不要當我小三」這樣的話語。

2.同學原諒我,但萬一我道歉信函寫給他,他會不會依此當作證據,進一步的檢舉我。

3.上述這樣的話語,是否構成性騷擾防治法??

以上問題煩請諸位律師提供專業的法律見解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5-25 17:55
回覆 王先生 的發言內容:

諸位律師好:

事情是這樣的,去(101)年3月間,鄉土電視劇常常上演小三之類的 ... (恕刪)

法律不是這麼簡單的事情。基本上這案件已經過告訴期間了。

 如果要細談,建議您花個小錢,拿詳細資料跟律師面談,請律師看完資料後幫您規劃後續應如何處理,比較能保障您的權益,謝謝。

http://lutong.myweb.hinet.net/

瑪莉 102-05-21 23:54

律師您好:我想請問未成年少女因看了男友手機發現他,和他跟別人互傳猥褻照,後來未成年少女把照片放在自己的無名後鎖碼隔天上課時跟他好友講因他好友想看照片後來給他密碼讓他去看但他朋友竟把照片下載並傳給別人看,她發覺並把他無名相本刪掉並跟他朋友叫他刪掉但後來自拍照片的女學生家長知道他女兒的照片有被人散播,他想告他們;請問對方家長要告未成年少女他把照片放在無名有罪嗎加上對方家長要告男同學有罪嗎至於未成年少女他朋友有罪ㄇ謝謝!!觀看者和監護人是否有罪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本件可能涉及散布猥褻影像、意圖散布猥褻影像而持有等罪,得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建議您應儘速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5-25 18:15
回覆 瑪莉 的發言內容:

律師您好:我想請問未成年少女因看了男友手機發現他,和他跟別人互傳猥褻照,後來未成年少女把照片放 ... (恕刪)

問題在於您如何舉證您有鎖?

法律不是這麼簡單的事情。建議您花個小錢,拿詳細資料跟律師面談,請律師看完資料後幫您規劃後續應如何處理,比較能保障您的權益,謝謝。

http://lutong.myweb.hinet.net/

瑪莉 102-05-21 23:15

律師您好:我想請問未成年少女因看了男友手機發現他,和他跟別人互傳猥褻照,後來未成年少女把照片放在自己的無名後鎖碼隔天上課時跟他好友講因他好友想看照片後來給他密碼讓他去看但他朋友竟把照片下載並傳給別人看,她發覺並把他無名相本刪掉並跟他朋友叫他刪掉但後來自拍照片的女學生家長知道他女兒的照片有被人散播,他想告他們;請問對方家長要告未成年少女他把照片放在無名有罪嗎加上對方家長要告男同學有罪嗎至於未成年少女他朋友有罪ㄇ謝謝!!那監護人是不是都有事

 

cheyiliao 102-05-21 21:56

一年半前我的父親過世,最近突然有一位女子出現說他的小孩是我父親的,並要求認親以及繼承遺產
由於她無法提出任何的相關證據,因此家裡的人都不予理會,就好像突然有一個陌生人跑到你家說小孩是你爸爸的。然而上禮拜收到了法院通知,這位小姐針對認親以及繼承的訴求提出告訴。

想請教我在生活法律的書籍上有讀到:「非婚生子女對生父的財產要發生繼承的效力,需生父在生前已任意或強制認領,若生父已死亡非婚生子女便無法請求已死亡之生父或其繼承認領。」請問這沒有問題吧?
因為我不解的地方是,既然是這樣的情況,對方卻仍透過律師提出告訴。
特來詢問並確認之,感謝你們的答覆。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依據民法的規定,認領之訴,於生父死亡後,得向生父之繼承人為之,因此對方係得提起本件訴訟的,本件既然對方已經委請律師提起訴訟,建議您應儘速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5-21 23:56
回覆 cheyiliao 的發言內容:

一年半前我的父親過世,最近突 ... (恕刪)

認領後有關遺產要如何處置,才是重點。

這必須要找律師面談諮詢法律意見。

本所官網:http://lutong.myweb.hinet.net/

亞多 102-05-21 18:04
想請教漏水調解訴訟。我家一共五層樓,無管委會,是一般公寓,我住在一樓,出問題應該要四五樓調解,是嗎???(還是公用管道例外)長期下來,所有費用都我家支出,且還沒到維修部份,各個層樓都丟給我們處理,不然就是閉不見面(已請過水電,破裂為五樓供用管道)。經過積極聯絡,只剩四樓住戶置之不理(水電是說:因為四五樓管線是一起,必須要從四樓作業)。都跟他說不會影響他家,費用也會平均,但四樓繼不出面又是拐彎抹角的一堆藉口,還說你們處理就是侵入民宅。目前地板都會潮濕,牆壁也開始剝落(而且當初為了檢查管線廁所跟房間都打出一個大洞了,不時就跑出一些蚊蟲,影響生活品質)。 我都有上在GOOGLE看很多律師的問題文章,但是我找不到,五樓要管不管的丟給受害者,四樓不出面,只有損害一樓的文章。 我也有去看一些法律存證信函,我有拍照,也有請樓上住戶來看當場檢查狀況。 根據《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六條第二款規定:「他住戶因維護、修繕專有部分、約定專用部分或設置管線,必須進入或使用其專有部分或約定專用部分時,不得拒絕。」(這是強制性嗎??) 我只比較瞭解這條項目,事後如有問題會有民法部份是嗎????那這要如何處理????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雖然沒有管委會,但若該管線屬公共管線,則全體住戶仍應共同負擔修繕費用,至於進入修繕部分,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judy 102-05-21 16:12

律師您好: 案件一

網路賣家於3/30收訂金1000.-因產品問題無法如期出貨 經本人催收賣方始於4/27才退回訂金$1000.-匯入本人帳戶 , 但本人誤查 以為未入帳 於5/7去電 雙方口氣不好 在電話中起口角 後來賣方在掛電話前 說那通電話他有錄音存證 語帶威脅 想對我提告 請問提告會成立嗎 ??

海轟轟 102-05-21 16:03

一.房屋租賃契約公證,可強制執行

二.押金已扣完,尚欠2個月房租

三.存證信已發並表明期限內未繳房租即終止租約(也就是 租 約 未 到 期)

1.請問接下來我沒收到租金的情況下,是否還是要去法院請求遷讓房屋之訴,取得執行名義之後才能強制執行遷讓房屋?

2.可否直接訴請強制執行查封屋內動產?

3.能有其它更好的建議嗎?

還請熱心的律師幫忙解惑,不勝感激.

您好

公證書為執行名義,聲請強制執行即可

不用另外再行訴訟取得勝訴判決

如尚有積欠租金,自得就遺留物取償

海轟轟 102-05-21 17:06

感謝律師熱心回覆

敝人是看到此篇有疑慮才來發問的

 

發文字號: 司法院第二十七期司法業務研究會 
發文日期: 民國 85 年 02 月 00 日
 
相關法條: 強制執行法 第 4 條 ( 64.04.22 版 ) 
法律問題:公證書載明承租人如不依限給付租金,或租期屆滿不交還租賃物時,就所 欠租金租賃物各得強制執行,如承租積欠租金之總額已達兩期以上,經出租人定期催告,並聲明苟不依限支付欠租即行終止租約,嗣承租人仍未於期限內支付欠租,出租得否本於該公證聲請強制執行,請承租遷讓房屋? 
討論意見:
乙說:強制執行法第一項第四款,公證法第十一條第一款及第三款所定之執行名義,係以依公證書可證明債權人得請求一定數量之金錢等,及租用或借用房屋,約定期間並應於期間屆滿時交還房屋者為限。本件出租人以承租積欠租金,終止租賃契約為由,請求遷讓房屋,其內容既非請求租金,租期亦未屆滿,應認為不在前開公證書執行力之範圍,且此涉及實體上之爭執,應由債權人另行起訴,以取得執行名義,執行法院不得予以強制執行。 
研討結論:採乙說。 

您好:

以下裁判供參~ 裁判字號: 86年台抗字第348號 案由摘要: 聲請給付租金強制執行事件 裁判日期: 民國 86 年 06 月 20 日 資料來源: 最高法院民事裁判書彙編 第 28 期 939-942 頁 相關法條: 強制執行法 第 4 條  ( 85.10.09 ) 
公證法 第 11 條  ( 69.07.04 )  要旨:
利息租金之給付,約定應逕受強制執行者,應於公證書內載明其每期給
付之金額或其計算標準及給付日期,公證法施行細則第二十一條定有明文
。且依強制執行法第四條第一項第四款、公證法第十一條第一項第一款所
定之執行名義,須以公證書可證明債權人請求一定數量之金錢等為限。故
於債權聲請強制執行時,其請求如已確定存在者,即得為之,至屬灼然
。

    再 抗 告人  ○○○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
    訴訟代理人  ○○○律師
                     ○○○律師
右再抗告人因與許文耀等間聲請給付租金強制執行事件,對於中華民國八十六年三月
二十五日台灣高等法院裁定(八十六年度抗字第六五一號),提起再抗告,本院裁定
如左:
    主  文
再抗告駁回。
再抗告程序費用由再抗告人負擔。
    理  由
本件相對人即執行債權人許文耀、詹裕文以再抗告人向伊承租房屋,租期為民國八十
三年九月一日起至八十八年八月三十一日止,經法院公證在案。依該公證書及房屋租
賃契約書所載,約定應逕受強制執行事項為:承租人給付如契約所載之租金違約金
,及於期限屆滿交還房屋。再抗告人自八十五年六月份起,即未付租,伊自得就已到
期之租金聲請對其逕行強制執行等情。台灣台北地方法院以:相對人雖主張再抗告
人欠租,惟就公證書形式上審查,無法證明再抗告人確有積欠租金之情事,又依再抗
告人律師函所示,其對於應否給付租金,復有爭執,相對人能否請求付租,已屬實體
審酌問題,僅依公證書既無從認定其請求權存在,自不得逕為強制執行為由,駁回其
強制執行之聲請。相對人不服,對之提起抗告。原法院以:按利息租金之給付,約
定應逕受強制執行者,應於公證書內載明其每期給付之金額或其計算標準及給付日期
,公證法施行細則第二十一條定有明文。且依強制執行法第四條第一項第四款、公證
法第十一條第一項第一款所定之執行名義,須以公證書可證明債權人請求一定數量之
金錢等為限。故於債權聲請強制執行時,其請求如已確定存在者,即得為之,至屬
灼然。經查相對人為強制執行之聲請時,已向執行法院提出公證書、房屋租賃契約書
及租金計算表各一份為證。依兩造所訂租賃契約書所示,其第四條前段已明載:再抗
告人應於每月起租日前將租金淨額電至相對人指定帳戶,最遲不得過三日付款等語
,且租約期間為五年,其每年(月)租金金額亦均詳載於契約第二、三條內。又相對
人主張自八十五年六月起,再抗告人即積欠租金,金額如附表所示,即再抗告人收受
相對人之催告函後,回覆稱因行使同時履行抗辯權,故而暫不給付租金等情。是由相
對人提出之公證書為形式上審查,應認相對人之租金請求權已經確定存在,揆諸首開
說明,相對人自可聲請強制執行。至再抗告人為同時履行之抗辯,係屬應如何依法請
求救濟之問題,應無礙於相對人為強制執行之聲請。台灣台北地方法院裁定駁回相對
人之聲請,尚有未洽,認有發回原執行法院妥為處理之必要,乃將台灣台北地方法院
所為不利於相對人之裁定廢棄,發回該法院,經核於法並無不當。再抗告論旨,仍執
陳詞指摘原裁定不當,聲明廢棄,非有理由。
據上論結,本件再抗告為無理由,依強制執行法第三十條之一、民事訴訟法第四百九
十二條第一項、第九十五條、第七十八條,裁定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八十六    年      六       月      二十   日
                              最高法院民事第六庭

 

再補充一點:

司法業務研究會的「研討結論」僅供法官參考,對法官並無實質拘束力,最高法院的裁判則有~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5-22 00:08
回覆 政通法律事務所 的發言內容:

您好:

以下裁判供參~

這個判決是要執行所欠租金

至於高院業務研討是在講執行搬遷,

兩者是不一樣的執行標的,並無矛盾。

本所官網:http://lutong.myweb.hinet.net/

海轟轟 102-05-22 00:42

是,謝謝蔡律師,其實是我沒問對重點,我的重點在遷讓房屋

現在我的總結就是:

1.雖然我有公證,可是租約未到期,就算主張租約終止,但遷讓房屋還是要提起訴訟才能強制執行.

2.每期租金,保證金,違約金,須等保證金消耗完後才可強制執行,並且可每個月為之.

3.很想對房客罵髒話.

謝謝兩位律師熱心參與,好心會有好報的.

胖胖 102-05-21 15:51

律師先生小姐好,

延續上次債權的問題, 請各位指教.

事實:
1. 我是抵押權人, 但已過15年請求權時效
2. 沒有債權憑證, 只有地政機關的土地登記簿, 於他項權利部登記為第一順位抵押權, 且為普通抵押權, 非最高限額抵押權.
3. 另一債權銀行, 認為我沒有憑證, 提出分配表異議之訴.
4. 法院寄通知函, 提出民法125及880條, 要債權銀行及我方表示意見.

根據事實4, 我陳述如下:
根據民法144條第1項"時效完成後債務人得拒?給付",是法律賦予債務人拒?給付之抗辯權, 若債務人未提出抗辯, 法院不能依職權駁回債權人之謮求.並基於處分權主義與辯論主義, 法官不能幫當事人主張權利, 故有消滅時效情形, 若非當事人對此提出疑異, 不能行使闡明權. 最高法院29年上字第1195號判例闡釋: "民法第144條第1項規定時效完成後, 債務人得拒?給付, 是消滅時效完成之效力, 不過發生拒?給付之抗辯權, 並非使請求權當然消滅, 債務人若不行使其抗辯, 法院自不得以消滅時效業已完成, 即認請求權已歸消滅."綜此, 消滅時效完成之效力, 係發生拒?給付之抗辯權, 其債權本身及原有之法律關係並不消滅, 但應認於債務人對債人行使時效抗辯後, 債權人之請求權即歸於消滅, 方符合民法第125條之法條文義.

根據事實3, 我答辯如下:
地政事務所印發之土地登記謄本, 於他項權利部中登記XXX為抵押權人, 且並無塗銷登記, 顯見債務人並無償還抵押權人所設定之金額. 且父親生前曾告知母親, 若債務人還債, 則塗銷其抵押設定.
地政機關既為政府機關, 其登記之事項均具有公信力及公證力, 既已書記XXX為抵押權人, 斷無造假之嫌.

問題:
1. 法院違法嗎?
2. 我可以法院行使了不該用的闡明權, 要求原告(銀行債權人)不得用民法125條及880條對付我嗎?

請教各位律師先生小姐的見解, 謝謝!

vita 102-05-21 15:10
你好,我最近已卡了一件勒戒,最近已要去執行,但又收到了一件傳票,是以前的藥頭被抓,手機裡的簡訊需要我去作證,開庭時我不想害人,也擔心自己會被判刑,所以一直否認有向他買二級,他在警局的筆錄是說有賣給我二級,但開庭時又改口說是警察叫他這樣說的,經過了高院他請了律師,又改口說確實有賣二級毒品給我,他的罪刑高等法院已判犯賣二級毒品罪已執行,現在害我證人轉成被告,變成我被告偽證罪,偽證罪開庭時他有來作證,還是說有賣二級給我,我還是一樣說沒有,現在要等判決了,但他其實賣的不是二級毒品,是海落因,他當時被抓其實只搜到安非他命,還有手機有幾封和我互傳的檢訊,但內容非常摸糊,所以我一直不承認,現在我想請問律師我到底該不該承認,現在承認來的急嗎?

如果確實有毒品交易行為  關於認定他犯罪重要事實  你有所虛偽陳述  確實是可能構成偽證

不過還是要依具體卷內資料去判斷  

如果已經辯論終結  應該也來不及認罪  你可以具狀進去看看  看法官是否還可以再開辯論一次

求助人 102-05-21 12:52

你好~

我表姐家庭小三介入,前年底帶警察捉到二人正在通姦,當天在派出所委託律師賠償事宜,後小三於100年12月20日簽下本票共有三張(到期日未填寫,所以是見票即現),依協議內容,每月20日前要支付二萬元,一直到付完賠償金額。

小三只支付本票面額的1/3後,4月20日後就不再支付任何金額,表姐因為受到先生背叛和離婚的打擊後生病,已經不想再跟小三有何任電話往來,最近還因為生病影響到工作,目前剛被公司支遣,精神上受到很大的折磨傷害

請問應該如何做,以利將剩下2/3的賠償金額拿回來,是直接將本票影印好,直接向法院申請本票裁定嗎?法院會教我們如何處理後面的手續嗎?

求助人 102-05-21 12:46

你好~

我表姐家庭小三介入,前年底帶警察捉到二人正在通姦,當天在派出所委託律師賠償事宜,後小三於100年12月20日簽下本票共有三張(到期日未填寫,所以是見票即現),依協議內容,每月20日前要支付二萬元,一直到付完賠償金額。

小三只支付本票面額的1/3後,4月20日後就不再支付任何金額,表姐因為受到先生背叛和離婚的打擊後生病,已經不想再跟小三有何任電話往來,最近還因為生病影響到工作,目前剛被公司支遣,精神上受到很大的折磨傷害

請問應該如何做,以利將剩下2/3的賠償金額拿回來,是直接將本票影印好,直接向法院申請本票裁定嗎?法院會教我們如何處理後面的手續嗎?

求助人您好:

 

1. 按您所述因為係見票即付之本票,故執以聲請本票裁定即可。您可以委託本所幫忙撰寫本票裁定聲請狀。

2. 關鍵在於,聲請本票裁定後對造當事人可能會提起確認本票債權不存在之訴,此時會進入訴訟程序,有無理由視原因關係(例如於警察局簽訂之賠償事宜之合約)判斷。這些是法院不會主動教當事人的。

3. 倘順利聲請本票裁定後,尚必須聲請強制執行程序。

倘還有任何問題,歡迎致電0973162871詢問,或email: miracle1222@gmail.com

 

家旭敬上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5-21 17:11
回覆 求助人 的發言內容:

你好~

我表姐家庭小三介入,前年底帶警察捉到二人正在通姦,當天在 ... (恕刪)

聲請本票裁定執行必須附正本。

本所專辦執行案件,

官網:http://blog.udn.com/lutong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