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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102-05-04 16:20

您好,想請問問題?

我兒子22歲,剛退伍等待簽回志願役中,於4/15發生嚴重車禍,被酒駕裝傷?

送林口長庚醫院,緊急開刀,動過兩次大刀,才撿回生命。(被切除一顆腎,1/3肝,一個膽,肺部插管引流......)。 請問該如何處理,談賠償事宜?

 

我方:騎機車,走內側車道,沒有酒駕是0,走省道綠燈直行車


對方:酒駕達0.59,期間離開現場後又返回.....致人重傷

這不是公共危險罪嗎?   (卻可以一天3萬交保?) 這樣對嗎?

懷疑關說,喝水,或是自知逃不了才又折回現場(警察說這不算肇事逃逸),故事書只區區寫肇事者酒駕達0.59,曾經車子有移動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對方涉及酒駕,肇事逃逸過失傷害罪,您應向對方提出告訴,以利後續訴訟之進行,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王耀星 (Eric) 102-05-05 14:56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本所可以派律師協助您處理後續問題.建議您若有進一步諮詢需要?請攜帶本案全部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39151259或來信yawshineric@yahoo.com.tw指教。

翠玉 102-05-03 11:50
您好請問我先生無照駕駛又酒鴐值0.05而對方也是酒鴐值0.7多當時我先生為閃一隻狗而吃到對向車道發生車禍兩方都有輕微傷但對方的副鴐駛也有喝但對方副鴐駛要告我先生傷害請問我該怎麼做
梁維珊 (美女律師) 102-05-04 00:07
雖然目前有些當地政府有計畫通過自治條例,副座也要為正駕駛酒駕負擔裁罰責任,但這並不影響副座傷後控告妳先生的狀況,只是說你先生與對方的正駕駛間有責任分擔的情形,到底那位副駕駛的傷勢主要是因為妳先生所引發,或是他自己的朋友即正駕駛所導致,端賴鑑定結果。建議您如果被傳訊開偵查庭可以請律師陪同,如有任何問題,歡迎私信(保護自己的個資喔!)
lisa 102-05-02 22:06

因為車禍被人撞,所以我有委任請他幫我處理這事件。但他只說三萬元,也沒有說還有其他費用,我以為是三萬元是全包到好幫我處理,中間過程只教我要自己去申請勞保資料,然後隔幾天就說要談簽約,我只拿講好的三萬去付,誰知那時才說強制險的部份還會再收兩成費用,於是我跟她說我不要了,他也退我錢,但是說要紅包,可是我不知道要包多少才合理,可以幫幫我嗎??我真的很困擾也很想知道怎麼處理,謝謝各位幫助我的人

小雯 102-05-01 21:31

你好,想請問一下,我老公於100年12月車禍,當時他綠燈剛起步被一台紅燈未成年女生給撞到,導致他脊椎受傷住院5天和背鐵衣3個多月,對方和她的家長都未曾來探視及打電話關心狀況,直到收到存證信函才傳給簡訊問看我老公狀況,之後又不了了之,101年10初去少年法庭開庭,我老公以六個月無法工作向對方求償20萬,對方媽媽二話不說就說我不賠我不賠,目前我們想要以民事訴訟來上訴,想問一下我們該怎麼寫訟狀呢?還是該請律師幫我們打官司呢?請律師費用大約多少?民事賠償好像有最高金額限定大約是多少呢?請律師處理需先付款還是能事後付款?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需先釐清的是少年法庭之審理情況為何?是否有判決?本件既已提出刑事告訴,得附帶提起民事請求,民事請求的金額是依據您先生因本件車禍所受損害(如醫療費用、因傷請假、增加的費用等)而定,並沒有所謂的最高金額限定,建議您應儘速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5-02 13:19
回覆 小雯 的發言內容:

你好想請問一下,我老公於100年12月車禍,當時他綠燈剛起步被一台紅燈未成年女生給撞到,導致 ... (恕刪)

請問您在高雄?您所詢問的內容,可以委請律師幫您代理起訴,建議您應儘速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免對方脫產,維護您的權益。

如需進一步討論,請來電07-3338080或來信:lutong.attorney@gmail.com

daisy 102-04-30 12:58

我騎機車他開車 我從後方輕微擦撞對方
車禍當時僅有輕微擦撞 (大約就是車子會掉漆,無人員傷亡)
當時對方未下車察看 然後就開走了 我有停車檢查 雙方當時未報案

想請問後續我需要做些什麼?需要去備案嗎?如果對方告我肇事逃逸會成立嗎?

建議:不用做任何事情。

俗稱肇事逃逸罪,必須要是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肇事致人死傷,依您所述,無人死傷,就不會有構成犯罪的問題。至於車子擦撞損害部分,屬於民事糾紛,但你們二位認為擦撞輕微,各自負擔了!所以,不需要做任何事情,也不用擔心。

 

法律常識可至:佳誠律師事務所 粉絲團按讚 或至佳誠律師事務所部落格)

S 102-04-29 18:33

有問題想請問一下,日前我在路上與人發生車禍,而對方則正在上班的情況。

目前進展到了民事部分,於27號要開庭。這時候對方公司寄來了民事答辯狀

主張自己公司並非雇用人,司機是由他們分包出去的廠商提供的,並附上了他與該貨運公司的合約,所以跟他們無關。請問在這個情況下,該怎麼辦?是否此公司真的沒有連帶民事責任,有沒有辦法可以反駁此論點?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需先釐清的是當時是因為何因素找到這家公司?是車上寫有該公司的名稱?或者?民法侵權行為僱用人連帶責任之要件,是從寬認定,不以實際簽有雇用契約為限,建議您應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另外,可同步釐清司機與貨運公司間的僱傭關係,可考慮將貨運公司列為僱用人之可能性,如需進一步評估,仍須檢視相關書面資料,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S 102-04-29 23:39
回覆 趙乃怡律師 的發言內容: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需先釐清的是當時是因為何因素找到這家公司?是車上寫有該公司的名稱?或者?民法 ... (恕刪)

當初會認為是該公司的原因,是因為發生事件後詢問駕駛,駕駛自己給予的答案;另外該公司的副理之後也有陪同他探望我,以及出席刑事庭的調解。這中間沒有其他公司的介入,所以才認為該公司就是雇用人。

另外於該公司寄來的民事答辯狀裡,有該公司與貨運公司的買賣備忘錄,裡面提到應該由貨運公司聘雇司機數名,後面括弧依甲方(即該公司)提供之車輛數。這樣可以說就是他有提供車輛,也可以算是有連帶責任嗎?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需檢視從客觀上看起來,該司機是否為該公司服勞務?此部分涉及法律實務見解,建議應與律師討論;另外,該貨運公司之資力如何?是否有能力負擔賠償責任?以衡量列為被告之可能性,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最高法院對於這類情形,如果外觀上可以認定是對方公司為雇主者,你還是可以主張對方公司是雇主的。只不過你在打官司的過程中,可能要提出目前最高法院及高等法院的判決說明,以免審理的法官不清楚這類問題最高法院的見解。

S 102-04-30 11:22
回覆 趙乃怡律師 的發言內容: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需檢視從客觀上看起來,該司機是否為該公司服勞務?此部分涉及法律實務見解,建議 ... (恕刪)

所謂客觀檢視要怎麼證明呢?另外我也不知道該怎麼查詢對方資力,只上網查了他的資本額為三千萬。

S 102-04-30 11:24
回覆 陳俊溢律師 的發言內容:

 最高法院對於這類情形,如果外觀上可以認定是對方公司為雇主者,你還是可以主張對方公司 ... (恕刪)

所謂的法院說明是指刑事的法院嗎?可是我刑事只有告駕駛而沒有告公司啊!

民法第188條第1項所謂執行職務之行為,最高法院42年台上字第1224號判例認為係指受僱人之行為,在客觀上足認為與其執行職務有關之行為。
最高法院90年台上字第1991號判決:茍受僱人之行為外觀具有執行職務之形式,在客觀上足以認定其為執行職務者,就其利用職務上之機會及與執行職務之時間或處所有密切關係之行為,亦應涵攝在內。
依照上述實務見解,凡與僱用人交辦職務有客觀上通常合理關聯之行為,均屬民法第188條第1項所謂「執行職務」。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釐清是否有事實上僱用關係,建議您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始能正確分析案情,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諮詢,敬請來電0918099945或來信amoschao357@gmail.com。

ColdKing 102-04-29 15:51

我是直行車,對方轉彎車

雙方皆是機車車輛

當日晚上我直行騎車要前往目的地

此時前方100多公尺的紅綠燈紅燈狀態

左前方的休旅車有減速

我以為該車輛是要減速紅燈

當時視線遮蔽的關係

加上我前方視野是乾淨的

我沒看到對向車道有輛機車想要雙黃線迴轉

但是當我經過車輛右側

突然一台對巷轉彎而來的機車出現在我前方

由於距離太短剎車還是撞上對方

遭我撞到的違規轉彎車

車上有輕微擦傷

車體都有損毀

對方一直要拿過失傷害罪來告我

目前事情已經過一個月

車禍初檢表也已經拿到

上面可能肇因有對方違規左轉和我有超速可能

實際違規事實那邊只有對方的雙黃線違規左轉

這是對方自己在做筆錄的時候親口承認

請問在調解委員會的時候

我該怎麼處理跟對方告知路權相關的權益

由於我有保第三人責任

因此第一時間有請保險公司出面協助處理

但是還是想獲得較多的資訊來保障自己的權益

謝謝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本件車禍目前有做成初步分析表,您可以請求應送請鑑定委員會進行鑑定,以釐清雙方的過失比例,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ColdKing 102-04-29 17:21
回覆 趙乃怡律師 的發言內容: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本件車禍目前有做成初步分析表,您可以請求應送請鑑定委員會進行鑑定,以釐清雙方 ... (恕刪)

那因為我有超速之嫌疑,對方告我過失傷害是有可能成立的,我該怎麼去應對呢?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您可以先試探對方有意和解的範圍是多少?如雙方有辦法達成和解,得於法院作成調解書,並且要求對方同時出具撤回刑事告訴狀,則可順利解決本車禍事件

除非你自己承認超速,否則超速不好認定 。若你也有受傷,會更好處理。

ColdKing 102-05-01 16:34
回覆 許志嘉律師 的發言內容:

除非你自己承認超速,否則超速不好認定 。若你也有受傷,會更好處理。

目前就是卡在我方在筆錄時講的時速有超過速限,我並無任何外傷和不適可以反將對方一軍。

晏兒 102-04-29 11:29

我決定上法院訴請離婚~

老公有家暴前科~現在違反保護令判刑4個月易科罰金12萬元~

酒駕前科3~4次~還被關過一次~也是酒駕被關一年多~

現在還是沒戒酒~繼續喝的爛醉~喝酒又愛開車亂跑~常常出車禍~

酒後回家只會對我跟女兒大小聲~講一些沒意義的事~

有時候吵說我去找客兄~不然就說小孩是別人生的~就亂講一通~

發酒瘋都要2~3小時以上~我已經無法再跟他生活下去了~好累~

小孩對他也有恐懼感了~有時候常常找小孩出氣~對小孩大吼大叫罵他~

我都有錄音存證~我想要小孩的監戶權~小孩是我一手帶大的~小孩才2歲半~

如果上法院訴請離婚~是跟監戶權分開審理嗎?是否一起判決??

又怕上法院不知道拖多久才判決~法院都有我老公的不良記錄~是否這些就是證據~

又加上我的證人還有錄音存證~是否判決就會快一些呢?但是我現在逃離夫家~

我都在我娘家住~這樣我會有罪嗎?

補充~(那訴請離婚是到家事法庭嗎?我住高雄)

 

 

 

 

 

 

 

1.看起來以你的狀況要訴請法院判離婚應該不難 2.有違反家暴令 又有長期酗酒 精神虐待等等 3.你提出離婚訴訟 法院會同時審理離婚案件及子女監護權 當然要離婚有理由時 法院才會一併定子女之監護 4.你目前暫時不同居 應該是有正當理由 所以這部分應該不是問題 5.裁判離婚審理需要一段時間 而且是強制調解前置程序 需要調解不成 案件才會交由法官審理

喵喵 102-04-27 17:28

我在這個月內有發生一場車禍(是兩台摩托車擦撞)
因為我是一位身懷5、6個月的孕婦,當時肚子劇烈疼痛
外加我跟承載我的騎士都有明顯外傷(承載我的騎士有失憶情況)
所以我們兩人便送上救護車到醫院急救
因雙方都認識
機車被對方騎到急救當時的醫院


事後
對方願意賠償以及和解(因對方當時是三貼超載、無照駕駛、當時機車車牌是偷來的... ...)
我們又簽訂和解
對方未滿18歲(對方也不想給他家人知道)
可是我們有找一個滿20歲的人做見證人(調解人)


我想請問一下
這張和解書是否具有法律效益?
電話詢問警察,警察是說有,去警長局時,警察回答的很含糊(有回答等於沒回答)


再來現在對方繞跑了
那我現在該怎辦呢?


還有
因為當時急診時的醫院處理的方式不是很能接受
有再去更好一些的醫院作檢查
但是醫護人員是說因為我現在有身孕,所以任何檢查都無法做(當時有懷疑我頭部腰部是否有怎樣,以及懷疑多處地方是否有骨折的情況)
至於胎兒的部分
醫護人員是說
需觀察14天
只要14天內有出血或者是類似羊水破水的情況都會直接影響到胎兒的生命危險
還有經過這次車禍,我都會有恐懼症,以及作惡夢的情況(夢到出車禍)
那這樣算是精神上的損傷嗎?
這樣種種的請況下
精神賠償金額為多少才是合理呢?
因為對方再和解時開出的金額有點唬人(對方開價八十萬)


如果是要報案呢
我們有去問過
可是警察說
事後報案
他們能做的也不多
他們也無能為力

 

 


可是我最近才得知說
車禍
我們去醫院時警察也有到
可是對方就跟警察說
因為雙方認識
並沒有要處理
可是我們並沒有這樣說
而且對方還隨意亂拿我的證件給警方
那我該怎處理呢?

王耀星 (Eric) 102-04-27 20:26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建議您先依法向對方提起刑事傷害告訴方是萬全之策!若有進一步諮詢需要?請攜帶本案全部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39151259或來信yawshineric@yahoo.com.tw指教。

喵喵 102-04-27 23:32
回覆 Eric 的發言內容:
那我想請問一下?要怎樣提起刑事訴訟呢?因為問警察,警察說甚麼是事後報案,他們也無能為力ˊˋ可是當下我們根本不知警察有過醫院,直到最近才知道,而且對方沒經過我們同意就拿取我們的證件!!並且代替我們發言!!
zoop 102-04-24 01:07

1.我開車,對方騎機車,我要右轉,他從後方撞上來,撞到後他彈出去,晚上11:00送急診後,隔天早上救出院,診斷有挫傷,耳後皮下出血.之後打電話詢問其家人,家人是說人沒有什麼大礙,應該沒事.

2.對方是為滿18歲的無照駕駛.

3.車禍發生應該雙方都有錯.

4.請問他的機車保險可以賠我嗎?

5.我的汽車保險員已有跟他門接觸,尚未談到理賠相關事宜.而他門完全沒有派理賠人員找我們.

6.因為我個人沒受傷,所以會找一天去拜訪他.

 

請問接下來怎麼辦?我的修車費要怎麼辦?只能自己吸收嗎?它的保險有可能賠我嗎?如果不行,我可以申請"汽車交通事故特別補償基金"嗎?

 

請大家給我意見,非常感謝.

如為強制險,理賠並不包括車損部分。

以上供參。

zoop 102-04-30 15:36

對方目前只想求償修車的錢,這部份保險公司會cover.

因為本人修車也要花很多錢,所以保險公司跟當事人家長談,請他也提出人的賠償,再將這部份的理賠金額當作補貼我,可是對方好像不太願意跟保險人員談,他說要再談下去就跟律師談.

你覺得我需要我本人需要再跟當事人家長談這件事嗎?有“賠人”的記錄對我有害嗎?

另外,對方身體應該沒事,這樣他可以告我"過失傷害"嗎?

謝謝~~

一、對方既然有受傷,六個月內都可能告你過失傷害。 二、民事請求權時效是二年,不建議你這六個月內不斷跟對方施壓…沒有好處呀。 三、可以考慮聲請調解調解的時候要寫清楚說刑事部分不告,調解成立經法院核可的話就不能再告刑事。另,有些人會在調解成立後法院核可前提告,這樣很壞,如果你怕這個,可以讓對方另外寫一個刑事告訴狀及撤回告訴狀,讓你幫他遞告訴狀後隔天寄撤回狀。 四、以和為貴呀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五號二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附近,如要現場諮詢請先電話聯絡,謝謝
zoop 102-04-24 01:02

1.我開車,對方騎機車,我要右轉,他從後方撞上來,撞到後他彈出去,晚上11:00送急診後,隔天早上救出院,診斷有挫傷,耳後皮下出血.之後打電話詢問其家人,家人是說人沒有什麼大礙,應該沒事.

2.對方是為滿18歲的無照駕駛.

3.車禍發生應該雙方都有錯.

4.請問他的機車保險可以賠我嗎?

5.我的汽車保險員已有跟他門接觸,尚未談到理賠相關事宜.而他門完全沒有派理賠人員找我們.

6.因為我個人沒受傷,所以會找一天去拜訪他.

 

請問接下來怎麼辦?我的修車費要怎麼辦?只能自己吸收嗎?它的保險有可能賠我嗎?如果不行,我可以申請"汽車交通事故特別補償基金"嗎?

 

請大家給我意見,非常感謝.

 

book 102-04-23 11:55

因對方借用本人車輛後因車禍毀損車輛,修車費用約二十幾萬,但對方不願意賠償,當初借用汽車時有簽下本票80萬(車輛價值),,但是本票上到期日未填寫(但其他資料都填寫齊全).

 今天到地方法院申請本票裁定時,承辦人員說要先去郵局寄存證信函給對方,不然本票裁定失敗的機會很大!

請問:

1.寄存證信函給對方是必要的嗎?因為之前有咨詢過法律人員沒說本票裁定前要先寄存證信函!

2.當初簽本票的票面金額為80萬(也就是車輛價值),那現在申請本票裁定,

我的金額是要寫80萬還是修理費用的二十幾萬;是否也可要求對方支付票面金額80萬?

 

黃國偉 (政通人和) 102-04-23 13:16
回覆 book 的發言內容:

因對方借用本人車輛後因車禍毀損車輛,修車費用約二十幾萬,但對方不願意賠償,當初借用汽車時有簽下 ... (恕刪)

您好:

一、本票未載到期日,視為見票即付,票據仍屬有效票據

二、需不需要寄存證信函給對方?

一般票上會記載「本本票免除作成拒絕證書」,寄不寄存證信函都可以,寄了只是多一份證明文件,證明您已為「付款提示」而已。如果沒記載本本票免除作成拒絕證書,則需為付款提示,未為付款之提示而不獲付款,就聲請本票裁定,才可能會被駁掉。

三、聲請金額寫20幾萬

票據金額雖為80萬,可是你的損害只有20幾萬,當然你也可要求對方支付票面金額80萬

不過對方一定會對本票裁定抗告或另提確認本票債權不存在,進入抗告訴訟程序後,您多寫的部分就會被駁掉,沒實益。

以上供您參考 祝一切順利

王先生 102-04-20 20:03

第一次來詢問非常感謝肯幫助我的律師

在大年初三(2013.02.13)時候晚上7.8點時候

我與母親開車從嘉義北上要回桃園

在北上泰山休息站出口158K發生車禍

當時是我母親開車我在副駕駛座

對方在內線車道我們原本跟在她後面

後方看時候 對方車子有一直偏的狀況

我跟我媽說 前面那台車有點危險離她遠點還是要超車

後面我母親切換車道往中線車道慢慢加速要超車

結果再與對方平行時候 對方不知道打瞌睡還是怎樣  我母親發現對方又偏過來了嚇到

一開始母親也為了閃躲對而往右偏 後面車子開始失控

失控後車子往內車道衝去 衝到對方車頭前面對方車撞擊

然後又撞到內側護欄 我們就開始翻車 翻了至少4.5圈停在 路肩

對方則是沿路擦撞護欄停在內側護欄

我與母親 輕傷沒馬上送醫(後面有去醫院檢查 現在發現母親有親微腦震盪)

對方沒事

到泰山休息站派出所做筆錄時候

先省略前方事情 後面補上

現在問題是警察出判書 警察出判書是我們100%責任

 但對方不停打電話要求見面和解

4/20 晚上21點整 要去她們指定的派出所見面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警方之初步分析報告並非專業機關之鑑定,無法精確判斷車禍事故的責任歸屬,本件可送請車禍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以釐清雙方的肇事責任,另外您母親因為本車禍事故受傷,得提起刑事告訴,並得附帶民事請求,建議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4-20 22:55
回覆 王先生 的發言內容:

第一次來詢問非常感謝肯幫助我的律師

在大年初三(2013.02.13)時候晚上 ... (恕刪)

請問您在哪個縣市?您所詢問的內容,基本上您方的責任很大。內線車道是要超車用的。

如需進一步討論,請先到本所部落格底部工具列按"讚"或"g+1",再來電07-3338080或來信:lutong.attorney@gmail.com

本件如果依車禍事故初步判定表之分析確實於您這一方相當不利,想必要和解協商恐怕有一定難度,後續建議您們趕緊檢整相關資料(行車紀錄器畫面等),提出有利事證聲請車禍事故鑑定,俾使認定結果有所翻轉,否則不僅無法要求對方賠償,而且還須對於對方的車損部分全部賠償,所幸本件對方並無受傷,如此當無刑事責任問題。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或詢問,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也歡迎您來所討論,謝謝!

Ace 102-04-20 18:27

如果車禍發生當下沒去驗傷而是過了一週後才去這樣告對方過失傷害會成立嗎?

因為當天發生後身上沒有明顯的傷痛,是到了隔天才發現有大面積瘀血,這場車禍我的機車車頭全毀所以用判斷的應該也能知道不可能沒傷,也因為工作的關係拖了一個禮拜才去開證明,這樣不知道可以提告嗎?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只要傷勢可以看出是與車禍具有因果關係,都可以證明是車禍所造成的傷害,您可提起刑事告訴及附帶民事請求,建議您可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小璇 102-04-18 12:39

您好^^我想請問一下!!我在一月ㄉ時候發生車禍對方他逆向騎在斑馬線又意圖紅燈!!當時下雨天他突然騎車出來到車道~我來不及煞車往旁邊閃於是還是撞上他機車屁股~~當時我是綠燈直行!!我就滑了出去~~而他是當場倒地骨折!!當時他還跟我道歉要我先走所以我先拍照把車騎移開以免妨礙交通後來幫他報警處理~~後續我也有表示關心~還幫他申請強制險為了幫他申請我自己上班都請假損失一些錢~~但是我沒要跟他計較~~等到他們拿到強制險ㄉ錢反而跟我說還有些部分ㄉ錢我要怎ㄇ處理~~我回覆他違規ㄉ不是我~為什麼我要賠你錢~~肇事分析也出來了肇事歸屬是對方!!我也跟他說ㄌ~他還說要告我傷害~~他是三月底說要告我~~但是我到現在是都沒收到通知~我想詢問如果是在肇事半年後才收到他告我通知~~那我之後要反告他會有效嗎??因為好像是說提出告訴傷害要在肇事半年內~~~@@~~

1.本件雙方詳細的肇事因素,原則上已經交通事故初步分析表,則後續損害賠償責任亦應依雙方責任之比例分擔之。至於本件對方提告過失傷害部分會否成立,應該看交通事故初步分析表上有關您的部分有無涉有車禍肇事因素,若沒有的話,即不會構成過失傷害罪。
2.若本件車禍造成您受傷,且尚在告訴期間內,您亦有權對於他來提起過失傷害的告訴,若您怕超逾期間的話,可以先行提出,並待雙方協商處理告一段落再行撤回告訴即可。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或詢問,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也歡迎您來所討論,謝謝!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4-18 21:38
回覆 小璇 的發言內容:

您好^^我想請問一下!!我在一月ㄉ時候發生車禍對方他逆向騎在斑馬線又意圖紅燈!!當時下雨天他 ... (恕刪)

請問您在哪個縣市?您所詢問的內容,基本上建議拿分析表跟律師當面談,才能正確分析案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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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a 102-04-17 14:42

3個月前在國道上發生車禍,當時國道警察有來作筆錄,現場無人受傷見血,車禍鑑定也是寫無人傷。之後跟對方在和解委員會談了幾次都因為對方要求金額太高而沒談成(對方一個月後有去開刀作骨水泥手術),現在對方提出傷害告訴,國道刑事隊要我過去做筆錄,請教我後續要如何處理?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目前應該是因為對方提起過失傷害告訴,而將您列為被告,警方做過初步分析表後,檢方應會送鑑定,建議您應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委請律師擔任辯護人,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shadow 102-04-16 22:04

車禍情況是

我方是直行車(當時騎在快車道上,因慢車道及路旁剛好是逢百貨公司下班時間,為了閃在路旁停等的車輛,所以停了一個大路口後,過路口切入車道要直行,筆錄車速當初我是說大約60)

對方是從巷子口出來,橫跨慢車道騎到快車道,我騎在她左後方,未打方向燈突然左轉彎,以至我有煞車但反應不及發生碰撞

第一 初判結果下來是我方涉嫌超速

第二 我方申請車輛事故鑑定 鑑定結果  我方路口未注意前車狀況,不當超車,為肇事主因

      對方未在轉彎路口前30公尺預打方向燈告知後方來車,為肇事次因

我想要申請覆議,未打方向燈,而且我是直行車,為何路權是判給他,若兩台車直行的話根本不會發生碰撞

我想要問的是 對方只經過第一次調解,就提告過失傷害,對方是公務人員,是穿制服騎公務車,是否我也可以對他提告業務過失傷害?(兩造雙方都有受傷) 

本件車禍導致雙方均受傷,且雙方也均涉有肇事因素的話,就對方而言雖為肇事次因,但也還是會有構成過失傷害罪的刑事責任,就此建議您務必在車禍事故時起六個月告訴期間內提起告訴,以維護您的權益。否則在刑事部分您恐怕只有挨打的份,而全無反擊的機會,協商上自然是絕對的不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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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ilin 102-04-16 16:09

律師您好,我在4月15日被狗追發生車禍,當時我騎機車經過那家門口就聽見有說不要追,一隻中型犬在我右側追,要咬我為避開牠,撞到民宅牆壁,額頭留血,有好心人打電話給119,還告訴那家人他家狗害人車禍,那家人就不認,,我額頭縫十幾針,機車修6千多,可是警察說我不能提高,因為他狗沒有咬傷我,我會變誣告,難道真是這樣嗎/我可以要求賠償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若該狗確實有主人,而主人未看管好該狗導致您車禍,則您當然可以向該狗主求償,並可提出刑事傷害告訴,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您好,

      1.民法第190條針對動物占有人之損害賠償有特別規定,所以以您本案遭到對方飼養的狗追趕導致受傷,是可以援引本條規定請求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責任

      2.刑事上如果可以證明對方有所過失,亦得提起刑事過失傷害告訴。但實際上是否得以證明其過失,仍要看實際情形判斷。

hailin 102-04-16 19:35

再請焦律師先生,狗主人不承認是他的狗,這樣可以提告嗎,警官說我會變污告罪,而且狗沒有直接咬傷我,會告不成立.我提告會成立嗎/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4-16 23:43
回覆 hailin 的發言內容:

再請焦律師先生,狗主人不承認是他的狗,這樣可以提告嗎,警官說我會變污告罪,而且狗沒有直接咬傷我 ... (恕刪)

請問您在哪個縣市?您只要能蒐證證明狗是他所養,就有機會告過失傷害。詳細案情必須跟律師當面談,才能正確分析案情。

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7-3338080聯繫或來信lutong.attorney@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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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議你立刻去調監視錄影

如果街坊鄰居願意作證

或是願意對於對方常常沒有綁狗、狗常常追人等事實作證

也是相當有利的

建議你可以找律師商議訴訟策略,較能保護權益。

Ace 102-04-15 17:45

我為甲方(機車)對方為乙方(汽車),乙方有喝酒,酒測值為0.11
1.甲為直行車乙為對向來車要左轉,甲車撞擊乙車右後車門甲方有超速請問肇事責任比重會怎麼分(肇事初步鑑定有提到乙車已過馬路1/2,甲有超速)?

2.因當下未有明顯的傷痛所以車禍現場筆錄紀錄人員無受傷,但到警局後有做第二份筆錄(公共危險罪的被害關係人)有強調受傷部位但是事後一週(因工作關係無法及時去驗傷)才因身體淤血紅腫而去驗傷,這樣告對方過失傷害會成立嗎(成功機率有多少),如果是事後驗出有內傷這樣算過失傷害嗎?

3.乙方說不會被提告公共危險(因為酒測值未超過),乙要反告甲撞他的車要求精神賠償,這樣乙告成的機率有多高(乙能告甲什麼,成功的機率又有多大),因乙方說只要甲方提告以芳就會反告,甲方最壞的情況是拿不到任何一毛錢還要反賠乙方(會嗎)?

4.哪裡有免費的法律諮詢可以提供協助?

5.因為有問過許多人,所有的判決應該都是由法官來決定,過失傷害一般都會是甲方獲勝訴,車禍肇責應該是7和3,至於反告部份就無解,但有沒有可能遇到恐龍法官會判甲方過失傷害敗訴,車禍肇責甲方佔7或全責,乙方反告成功?

以上問題是想了解如果打官司成功機會有多大!

1.雙方詳細的肇事因素,原則上必須視交通事故初步分析表上記載才能進一步確認。
2.本件車禍導致騎車的一方受傷,若開車的一方涉有肇事因素的話,即使其比例僅有百分之一的肇事比例歸在休身上,也還是會有構成過失傷害罪的刑事責任
3.就機車騎士部分,若有過失的話負擔的主要的應該是損傷汽車所造成的損害賠償(修車的費用等),至於對方主張所謂因車損所造成的精神損害(與該汽車有深厚感情,不忍其受傷?),以一般人觀點來看有點扯太遠了,法院對方這部分離譜的主張也未必會採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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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e 102-04-15 18:53
回覆 賴昱任律師 的發言內容:

1.雙方詳細的肇事因素,原則上必須視交通事故初步分析表上記載才能進一步確認。
2.本 ... (恕刪)

過失傷害的部分因為驗傷單不是當下去醫院開的而是過了一週才去開這樣驗傷單算數嗎?

因為我的機車車頭整個撞爛從機車的狀況看應該也知道誤可能完全沒傷,因為對方說我沒有當下去驗傷所以過失傷害不會成立,有可能嗎?

惠婷 102-04-15 10:30

您好!

我有以下問題,煩請幫忙,謝謝!

我母親於4月初因公務外出,駕駛公務車發生車禍~

造成一死一傷~

事後查看行車記錄器,我母親是紅燈!

目前我的問題不是對受害者部份~

我是想問我母親公司是否有連帶的責任!

理賠時,是否可以請公司負擔部份理賠呢?

理賠金額過大,我們實在是超出我們負擔的!

所以請您幫幫忙!謝謝!!!

林如君 (林律師) 102-04-15 10:45

公司在民事上可能會有連帶損害賠償責任,然縱使公司須連帶賠償,公司賠償後仍可向受僱人求償民法第188條參照)。

1.本件應先釐清公司針對公務車部分有無投保責任保險,若有的話,可以先了解一下保險得予承擔之理賠額度有多少。
2.本件因您的母親是在執行職務過程中肇事過失致人於死(是否為業務過失有討論空間),依民法第188條規定,應由僱用人連帶負損害賠償責任。因此一般來講受害人都會先連帶請求公司來賠償。不過須注意的是,此項侵權行為還是必須由為侵權行為的受僱人,負擔最終的賠償責任,所以民法第188條第3項乃一併規定,僱用人賠償損害時,對於為侵權行為之受僱人,有求償權。
民法第188條
受僱人因執行職務,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由僱用人與行為人連帶負損害賠償責任。但選任受僱人及監督其職務之執行,已盡相當之注意或縱加以相當之注意而仍不免發生損害者,僱用人不負賠償責任
如被害人依前項但書之規定,不能受損害賠償時,法院因其聲請,得斟酌僱用人與被害人之經濟狀況,令僱用人為全部或一部之損害賠償
僱用人賠償損害時,對於為侵權行為之受僱人,有求償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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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律師 (蔡律師) 102-04-15 11:29
回覆 惠婷 的發言內容:

您好!

我有以下問題,煩請幫忙,謝謝!

我母親於4月初因公務外 ... (恕刪)

請問您在哪個縣市?您所詢問的內容,基本上對方可以要求您公司理賠,但能否成立連帶,還必須看細節,這必須跟律師當面談,才能正確分析案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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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immy 102-04-14 14:44

102年4月10日與人發生機車車禍,我是左轉車,對方是直行車,我在減速並且確認前方無來車的情況之下準備左轉時,在與他距離約5公尺突如其來的機車給撞到前輪右側,他則是剎車不及,整台車疊在我的機車上面。當下,對方叫警察來現場處理,並且因為他右手掌小指脫臼隨後送醫治療。我僅有左膝挫傷(未就醫)。

事故現場無紅綠燈,在「肇因初步研判表」尚未釐清雙方肇責之下,對方確欲向我求償因考量安全因素,故要求換新品,而全部修車費用2萬4。2車對撞受損的大略的情況皆為機車頭骨架變形,我的機車約花了3000元修好。初估對方機車約4~5年的車,而我的機車則是2年。請問,雙方的求償金額是否應考量「折舊率」的因素,其法定計算公式為何?而如果要求求償「精神賠償」及「無法工作」之損失,是否是需在提告的情況之下及需提出什麼證明文件?

 

 

 

 

 

 

1、修車費用應考量折舊。
2、診斷證明及薪資證明等。
以上供參。

1973 102-04-14 02:19

律師您好:
本人因上班途中車禍受傷提起民事訴訟,近日接到判決書.本人依68年台上第42號判例向被告求償勞保局代為支付之醫藥費.且最高法院 78 年 台上 字第 1174 號判決意旨 [保險制度旨在保護被保險人,非為減輕損害事故加害人之責任保險給付請求權之發生,係以訂有支付保險費之保險契約為基礎,與因侵權行為所生之損害賠償請求權,並非出於同一原因。後者之損害賠償請求權,殊不因受領前者之保險給付而喪失。原審以上訴人具有勞保身分,其因傷支出之醫藥費係由勞保局支付,因認上訴人不得請求被上訴人賠償此項醫藥費,依上說明,自難謂合。]亦同.
但地院卻以無損害即無賠償為由駁回.( 引用19年上字363號,19年上字2316號,19年上字3150號判例)
我想請教的是:
1.地院所引之判例皆是距今80餘年前關於一般侵權損害賠償之判例,本人所引則是民國68年關於勞工保險之判例,針對年代與相關性而言法官是否有引用不當?
2.勞保局所支付醫藥費並無保險法第五十三條代位行使之適用,勞工保險費為本人及雇主按期繳納.而今勞保局基於保險契約成立之給付,受益者卻為被告是否有不當得利之疑 慮? 若本人欲上訴理由應如何論訴?
3.法官判賠求償金額1/2,關於一審的判決是否為一部分勝訴一部分敗訴? 這樣上訴的訴之聲明該如何寫?

以上疑問敬請撥冗回覆.謝謝!

 

 

 

婉婷 102-04-13 16:42

我媽媽因車禍骨折在家休養中,在跟對方保險公司談到工作損失的理賠部份時,因我媽平常的工作是幫我跟我姊姊照顧小孩,等同褓母的工作,我們每月會各支付一萬塊的費用給我媽媽,對方保險工作卻一定要我們提出年度扣繳憑單或工作薪資證明,若是我們私人開的薪資證明或薪資袋,他們是不會認同此文件,還說到了法庭,法官也是不會認同的,我有去問過別家的保險公司,他們遇到此情形都會以勞保投保最低薪資理賠,但對方的保險公司卻說每家公司的認定不同,他們公司的規定就是這樣,因此我們現在非常無助,希望能幫幫我們接下來該如何處理呢?非常感謝!







 

林智群 (klaw) 102-04-13 17:11

這個有點麻煩,因為你們給母親的錢可以說是奉養母親費用而非保母費

到法院時除非你提出因此另請保母的費用單據,不然很難請求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4-13 19:03
回覆 婉婷 的發言內容:

請問您在哪個縣市?您所詢問的內容,基本上舉證證明這不是保姆費的是對方。您不用理會對方說法,就給他請款就是了。記得於法定期間內先提過失傷害再說。至於細節必須跟律師當面談,才能正確分析案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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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usang14 102-04-13 16:01

各位法律諮詢家的線上大律師們,小弟有一問題想請教,一件車禍事故沒人受傷是不是只有財損方面可以求償,那這一件車禍事故造成車輛損毀,除了維修費用可以求償外;車禍造成汽車車禍前現值和車禍後現值(也就是車禍前後的中古車價價差)算不算財損能不能求償,若是算那如果能提出多家車商估價證明以平均價差上法院求償有沒有可行性?謝謝

春日 102-04-13 12:28

律師您好~想請問律師您一些問題

我的奶奶因重大車禍快一年,肇事者只付住院醫療費用,如今奶奶已經往生,但賠償問題尚未解決還在法院審理,奶奶雖不完全是車禍死亡,但主因確是車禍引起的,請問律師我們要如何替奶奶求償?

註記:肇事者是無照駕駛加上酒駕,也未保強制險,事發至今快滿一年了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4-13 15:24
回覆 春日 的發言內容:

律師您好~想請問律師您一些問題

我的奶奶因重大車禍快一年,肇事者只付住院醫療費 ... (恕刪)

請問您在哪個縣市?您所詢問的內容,必須看您刑事民事是如何處理?這細節必須跟律師當面談,才能正確分析案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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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件您可能必須進一步說明刑事部分法院審理現在進行到什麼程度?有提過民事訴訟求償

春日 102-04-13 18:17
回覆 賴昱任律師 的發言內容:

本件您可能必須進一步說明刑事部分法院審理現在進行到什麼程度?有提過民事訴訟求償?< ... (恕刪)

 

刑事的部分已經判決,有期徒刑3個月可易科罰金,判決時間為102年1月2日

民事訴訟的部分我們有提出刑事附帶民事賠償100萬,但肇事者只願意出20萬賠償,而雙方沒辦法達成共識,所以想請問律師我們該做些什麼?另法官有提要雙方近三年薪資明細表有何作用?法官要我方列賠償金額項目在做評估...而肇事者無照酒駕未保強制險,保險無法理賠,請問傷者是否可申請代位補償金?如何申請?

叮噹 102-04-13 01:14

原po於今年2/11上班途中車禍(我是乘客)導致左脛骨骨折 醫師建議休養三個月
問題一:休養三個月的計算方式?是由出院日開始計算還是入院日還是手術日 ?(因原po是在任職的醫院就醫手術,故主治醫師受制於醫院高層吧!主治醫師表示算法由醫院高層決定)公司方面則告知由入院日開始計算公傷三個月,這樣是正確的嗎?
因為上列的三個日期均不同!
公傷認定:
公司表示需由勞保局發文認定此車禍職災,才可將假別改為公傷假!我有爬文及查法條,剛發生意外時,休假是以一般傷病假及事假先請假,待公傷假申請後可回朔將事病假更改為公傷假!
現在我第一次申請勞保局傷病給付(不能工作後第四天為2/14……2/18共五天)及上下班途中事故證明書等資料,已經收到勞保局回文,表示職業傷病事故申請傷病給付案,經本局審核符合規定!
現公司表示勞保局次文核准為五天,故公司依回文內容給2/14……2/18五天公傷假,後面這剩餘休養時間,現已留職停薪為休假別!待休養完畢後,回公司後申請後續傷病給付,待勞保局回文後再改休養期間假別!
問題二:職災認定由什麼單位負責?
詢問勞保局,勞保局表示他們是負責傷病給付部分!
勞工局則表示公傷假不需特殊認定,公司有職權可將其假別登記公傷假!
問題三:公司表示先將原po 30天普通病假休畢後改為留職停薪,公司表示依照職業災害勞工保護法29條 未認定其傷病為職災時,公司得要求其員工留職停薪處理之!
這樣合法嗎? 若改為留職停薪身份是否影響,之後申請職災期間薪資給付額?
問題四:依規定職災期間薪資為全薪給付,勞保局給付其70%資方給付30%
公司目前未給付任何薪水,公司表示休養三個月後一次給付,應給之每個月30%薪資! 這樣合乎規定嗎?

因原po欲修養三個月後加休當年年假7天後,離職

這幾個月公司的態度等,我不願再回這樣的公司上班了! 公司規定離職當日需上班,這樣也是合法的嗎?

勞工局方面則建議我申請調解,那麼我現在申請調解會不會影響我日後薪資申請,年假申請,離職的問題?
或者修養三個月後,公司仍採取拖延戰術,再申請調解嗎?
調解申請到正式調解需要大概多少時間?
因為傷病給付申請需三個禮拜工作天,公司可拖延的時間大約一個月,因為我也沒辦法一直不工作,跟公司抗爭,休養過後我也需要找到新公司上班!!

若有一文多po狀況 是因為我第一次上傳失敗 所以重新上傳 請見諒!!

jerry 102-04-12 23:39
律師你好 內人於三個月前發生車禍 我方左轉欲入停車場時 遭機車後方衝入對向車道撞擊左後門 事後內人無傷 對方機車騎士與乘客擦傷 經交警初判報告顯示 我方並無肇事責任 但 對方對內人提起過失傷害告訴 今天到警察局做筆錄的時候 警察的意思好像 就算我們沒責任也要賠償對方損失 若交通委員會鑑定我方依舊沒有責任 那我們該怎麼辦呢? 有沒有無肇事責任 確需付賠償 或強迫和解的案例呢? 另:保險公司告訴我們 這樣的CASE幾乎不會輸的 但聽完員警說的話很擔心 不知道該怎麼辦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若確實無肇責即無賠償過失傷害之問題,警方的說法有可能是要迫和解,以便少一件案件吧.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jerry 102-04-12 23:39
律師你好 內人於三個月前發生車禍 我方左轉欲入停車場時 遭機車後方衝入對向車道撞擊左後門 事後內人無傷 對方機車騎士與乘客擦傷 經交警初判報告顯示 我方並無肇事責任 但 對方對內人提起過失傷害告訴 今天到警察局做筆錄的時候 警察的意思好像 就算我們沒責任也要賠償對方損失 若交通委員會鑑定我方依舊沒有責任 那我們該怎麼辦呢? 有沒有無肇事責任 確需付賠償 或強迫和解的案例呢? 另:保險公司告訴我們 這樣的CASE幾乎不會輸的 但聽完員警說的話很擔心 不知道該怎麼辦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若確實無肇責即無賠償過失傷害之問題,警方的說法有可能是要迫和解,以便少一件案件吧.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jerry 102-04-12 17:52
律師你好 內人於三個月前發生車禍 我方左轉欲入停車場時 遭機車衝入對向車道撞擊左後門 事後內人無傷 對方機車騎士與乘客輕微擦傷 經交警初判報告顯示 我方並無肇事責任 但 對方對內人提起過失傷害告訴 請問我們接下來該怎麼辦呢? 謝謝你的幫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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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智群 (klaw) 102-04-13 17:17

這應該不會成立過失傷害罪,開庭時據實以告即可,也不需要跟對方和解

jerry 102-04-12 17:30

你好 內人於前些日子發生車禍 內人開車 對方騎機車 經交警初判 我方並無肇事責任但由於對方不想賠償修理車子費用 故對內人提起過失傷害告訴 請問我們該怎麼辦呢?

本件依您所述應該是交通事故初步研判表已經做成,後續對方要主張您這一方構成過失傷害,必須在嗣後交通事故事故鑑定覆議中,能夠推翻前述交通事故初步研判表所為之肇事因素分析始可,若您這一方完全沒有肇事因素,則不會構成過失傷害
交通事故事故鑑定覆議階段有結果後,您這一方即可按照對方過失比例請求賠償您的車損,此部分則是民事責任的問題,若請求無結果須提起民事訴訟請法院依法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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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律師 (蔡律師) 102-04-12 21:09
回覆 jerry 的發言內容:

你好 內人於前些日子發生車禍 內人開車 對方騎機車 經交警初判 我方並無肇事責任但由於對方 ... (恕刪)

請問您在哪個縣市?您所詢問的內容,基本上成罪的機率不高,除非您被鑑定過失,但這細節必須跟律師當面談,才能正確分析案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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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rson 102-04-11 22:42
律師您好: 大概一年半前我在高速公路發生車禍,事情是發生在晚上,自己去撞到內側護欄,當時對向車道也有台車翻車,沒人受傷,兩台車道最後都是報廢處理,對方說是因為被我的車嚇到才翻車,但我是發生在內側車道,對方是發生在對向的外側車道,那裡有四線道,距離有點遠,而且當時車也很多,對方這樣講我很難接受,所有人聽到也都說不太可能,當下有到警局作筆錄,警察請我們自行去談和解,一個禮拜過後,我去警局申請交通事故現場圖跟現場照片那位警員不肯幫我處理,跟我說不需要申請這種東西,我當下是想說對方也沒打電話來要求賠償之類的,申請不到那些資料就算了,沒想到事情過了一年半了,對方的保險公司突然寄來一封主旨為”台端侵權行為函請損害賠償事宜”的信,要求我賠償,還要求我收到信的五日內跟對方的保險公司連絡,要不然就要告上法院,因為事情過這麼久了,我當初也沒申請肇事原因鑑定,什麼資料都沒有,只留有”交通事故當事人登記聯單”,這樣我沒有證據證明當初對方翻車到底跟我有沒有關係,如果對方手頭上也沒任何資料,這樣對方可以告我嗎?因為對方要求的金額真的有點高,我真的很擔心,麻煩張律師幫我解答,謝謝!!
應該是對方保險公司理賠賠後 代位行使賠償權利 至於是否成立 主要還是要看對方損害跟你行為間有無因果關係
秋風 102-04-10 20:04

我爸爸在102年3月30日發生車禍,

事發經過:
我爸爸騎機車過馬路直行一段路後,被後方客車擦撞(小客車右側鈑金凹陷),我爸爸的機車左側毀損及左腳骨折,對方沒有受傷。

於102年4月1日動手術,就在手術完當天晚上就找對方來想要和解,左腳骨折至少要休養2-4個月 對方口頭上說醫療費用,工作損失保險公司會負責,且一再強調他的車已保400萬車險,跟我父親說不用擔心拿不到錢,我爸爸信以為真,因為我爸爸不懂法律,又是第一次車禍,基於怕事心理,就很草率的簽了這份和解書。(我父親填簽名蓋手印,寫下:保險方面給乙方申請)

和解當時對方並無簽名及填寫任何資料,就以72小時內要拿去警察局蓋章為由把3份和解書帶走.  隔天我知道後就馬上請對方送一份和解書過來.

和解書內容
甲方為小客車主,乙方為我爸爸,黑筆部分為我父親所寫,藍筆為甲方所寫。

事後想與對方的保險公司聯絡,結果查到對方根本沒有保第三責任險,只有強制險而已。         和解當晚對方口頭上說保險公司會負責,所以我父親才寫下"保險方面給乙方申請",還以送警察局蓋章為由直接拿走和解書,隔天拿回來時卻無任何警察局蓋章,和解當天所說的一切明顯是在欺騙我父親.

以下是對這份和解書的疑問:

1.肇事經過寫得很草率,和解條件欄為空白,此份和解書還有效力嗎?

2.我父親所簽的這份和解書是否有符合撤銷和解的規定?

3.會不會因為簽了這份和解書就無法向對方提出求償(休養期間的工作損失.修車費等等)?

4.若是和解書有效,那我們向對方提出刑事告訴(過失傷害),是否要賠償違約金50萬給對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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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律師 (蔡律師) 102-04-12 22:06
回覆 秋風 的發言內容:

我爸爸在102年3月30日發生車禍,

事發經過:
我爸爸騎機車 ... (恕刪)

請問您在哪個縣市?您所詢問的內容,建議您先拿和解書給律師看,細節必須跟律師當面談,才能正確分析案情。

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7-3338080聯繫或來信lutong.attorney@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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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蕉 102-04-10 02:04

我爸爸在102年12/28號發生車禍

http://www.youtube.com/watch?v=XlBeUKtyqyo這是車禍的行車紀錄器

目前傷勢 雙下肢癱瘓 大小便失禁 性功能喪失 以目前醫療水平無法醫治(榮總的診斷證明書)

車禍的初步研判分析表

我方是(黑色摩托車) 涉嫌駕駛失控

對方(銀色轎車) 1.跨越分向限制線,佔用車道搶先左轉(第48條第1項第03款)
2.違反道路交通安全規則肇事致人受傷

在第一時談和解的時候 只有我方提出賠償的明細跟金額 約略4000萬

第二次談和解時 對方說 我們事先滑倒才撞到的 所以不可能負責那麼多

他們保險公司說算一算 大概400萬多左右

而我們家人都認為 是因為對方先違規導致煞車不及才會發生車禍

而且400萬也跟我們心中的數字差太多 因為4000萬是全部都有依據 也參考了霍夫曼系數

想請問 先撞到才摔車跟先打滑再撞到 這樣的責任歸屬會有差很多嗎??
還有對方說如果要提告 一定要先開過調解會 不然不能告

是這樣嗎...?
另外對方已經80歲 還在洗腎 很怕對方脫產 也進行假扣押 但是兩次都被駁回

還有其他方法或該怎麼進行下去嗎?需要花3000元鑑定嗎? 感謝
另外對方保險公司還說需要去年跟前年整年的扣繳憑單 還有今年的存摺紀錄

需要這麼多嗎? 謝謝>.<

 

1.撞到才摔車 或是打滑 主要都是在爭執你父親自己過失比重有多少 這部份如果沒辦法確定 建議還是送鑑定吧 畢竟請求金額非小 2.要提告 法律並沒有規定要經過調委會 至於法院調解則是強制先行程序 但這都不影響你們提出民事求償訴訟 3.至於詳細請求數額 沒有相關資訊 這無法給具體意見 不過依你所述 要法院判賠到4000萬 應該是很有難度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您父親因本件車禍身體受到傷害,本件應先提起刑事過失傷害告訴,再附帶提起民事請求。於刑事過失傷害告訴之偵查程序,地檢署應會將本件車禍事故送請鑑定,該鑑定報告會呈現您父親與對方之過失比例,以釐清相關責任,建議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王耀星 (Eric) 102-04-10 11:36

請求金額之高低往往就決定了案件准否的可能程度!

英雄 102-04-09 23:43
您好: 我上星期三發生了車禍 我是機車騎士 對方是行人 大致經過為 我是直行車,我經過路口後切換為黃燈,但對方已經衝了出來(他有走斑馬線)我緊急煞車後還是撞上了他! 因為很多人都說對方是行人 他只要走斑馬線就有絕對路權 所以是我的錯...想請問的是 行人紅燈而導致我撞上了他 我有受傷 但對方沒什麼事 這樣到底是誰對誰錯??行人真的有絕對路權嗎??就算紅燈也有嗎?? 懇請解答!!謝謝您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行人若真的紅燈的事實,則行人本身仍應負責任,若您本身也確實有受傷,則您也可以對該行人提起過失傷害之告訴,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阿文 102-04-07 15:52

想請教各位律師,我在去年發生車禍,有警察處理過了,也在派出所做過筆錄以及和解,當下狀況是我在一個路口騎乘機車未依兩段式左轉而被後方汽車追撞到(當時我是跟著左轉號誌燈在左轉車道左轉),而我滑行出去車子刮傷,身體輕微擦傷,對方的汽車前保桿有刮傷,一開始也有向我求償,到派出所後當下我有說要用我的保險賠償對方的財損(我有承保可賠對方財損的保險),可是對方後來又拒絕用我的保險賠償,而只要用自己的車險理賠,最後我們就在警察面前和解了(但未寫和解書)而最近我收到了法院的通知(大概過一年了),是對方的保險公司向我提出損害賠償訴訟,而費用依我現在的狀況來說我有點困難,開的是調解庭。想請問我該怎麼處理?該去找我的保險公司求助嗎?煩請各位律師給些意見幫幫忙,謝謝!

因為對方是自己出險,由自己的保險公司負單維修費用(這形同你們沒有和解),所以他的保險公司付了維修費後,會轉過來跟你求償。既然你自己有保第三責任險,就請你的保險公司出來處理就可以,這本來就是他(責任險)要負擔的費用

ed 102-04-17 21:07
回覆 蔡念辛律師 的發言內容:

因為對方是自己出險,由自己的保險公司負單維修費用(這形同你們沒有和解),所以他的保險公司付了維 ... (恕刪)

 請問:如果對方還提出要求1.修車時的代步費 2.將來車子賣出時賣相不佳的折損費

這樣這些是否包含於第三責任險裡面?這些費用是否合理?法院通常對這兩種費用看法如何?如果對方獅子大開口怎麼辦?

YITING 102-04-06 17:37
我想請問各位大大:
之前有發生車禍 當下有簽和解書 內容條件:1.人傷由對方強制理賠 2.車損油對方理賠
但對方反悔我要求的車損部分!事後一周後人傷部份~經醫院檢查:我的脊椎傷到有壓迫右後腳跟神經!因為工作關係常常要蹲蹲站站脊椎和右後腳跟非常吃力痠痛!
和解書上註明:有寫“不得再就此事件,主張其他權利”
我想請教的是~因為我還跟對方未達到共識 也未收到對方的誠意理賠金!我是否能再主張自己的權利!在和解書上未提到的條件 跟對方要求提告上法院!譬如:車損 人傷 精神賠償 後續醫療 車資往返 營業損失...等?我有在網路上有人分享類似的文章:該和解書 並未提到"拋棄"刑.民法追訴權!分享人勝訴!
請各問大大幫我解惑 謝謝

有關您所提問的問題,主要還是必須要看訂立之和解書其詳細內容如何而定。
一般來講如果不是經法院或調解會成立之和解調解,原則上即使協議內容約定放棄刑事追訴權也未必有消滅告訴權效果,故而在尚未提出告訴時,即因和解而承諾拋棄告訴權者,基於告訴權屬公法上權利之性質,個人並無處分權,倘加害人未履行和解條件,則被害人仍得再行告訴,不受先前和解所謂拋棄告訴權約定之影響。至於告訴乃論之罪,提起告訴後,因和解撤回告訴者,撤回告訴之人,不得再行告訴(刑事訴訟法第238條第2項參照)。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或詢問,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也歡迎您來所討論,謝謝!

Jayder 102-04-06 00:55

請問各位律師,我這兩天剛發生機車相撞車禍,對方是雙載,後方乘客有腦震盪的情形.請問一下,我需要負責後方乘客的傷害嗎?還是只要負責駕駛者的就好?

沈恆 (沈律師) 102-04-06 02:05

只要您有過失,因而致對方駕駛及乘客受傷,兩者都可以向您請求賠償。又如果對方駕駛也有過失,您可以依過失比例賠償對方駕駛即可,另可以要求對方駕駛依比例分擔對乘客的賠償。以上謹供您參考。

brigitte 102-03-29 23:43
我弟開車和機車擦撞,地點在秀朗橋路口~剛好是機車道與汽車道集中點~
當時塞車,我弟先撞到她機車(時速不到10km)結果車倒人倒~
但很不巧她人倒後方機車右側騎過來結果撞上她的人~
(所以對方受傷並不是我弟造成的!)
導致對方手腕一節閉鎖性骨折~醫生說約休養四週就好不用開刀...

對方車子去維修(只有外觀塑膠車殼換新)估價"13800"!! 汽車保全險,保險公司沒第二句直接結帳付錢!!!事後醫療損失就說等她確定沒事再來談!
就在最近兩周開始談~她大小姐原本一開口就說要33萬!保險公司已經表態不可能~所以請我弟去區公所申請調解,昨天去調解,我弟一個人去,
她大小姐帶了她老公老爸還有里長來!夫妻都從事某大銀行職員!
本以為他們是明理人這應該很好溝通~沒想到單據拿出來寫上40萬!!!
車錢之外,她還要求一個月薪資.精神費.醫藥費以及上班搭計程車錢,這樣共40萬,
調解委員他們應該是先找好的,全程都在護他們,
所以我弟不發一語。就說我弟這個當事人很沒誠意都不坑聲……

其實是聽到40萬,我弟根本傻眼,不知道該說什麼,我弟和對方都是普通上班族,
所以覺得這個金額過高了,保險公司願意付8萬,我弟願意加3萬,一共11萬,
這是我們覺得合理而且很有誠意的金額,但與對方開的40萬差粉多~

對方是是銀行的職員~月薪不高~也不是什麼幹部,對方老公拿出她老婆的薪資單,
證明去年收入月薪4萬(一整年年薪獎金除以12個月)!!!要求我們給她一個月薪水!!
我弟請她去刷銀行的薪轉證明!該月少領多少錢,我們保險一定補足給她!!
結果她不敢~一直跳脫話題~說她今年會更高!!要不要刷今年的之類...
我們不是懷疑她一個月領多少,而是要求她提出該月薪資缺少部分來賠!!
但對方是要完整一個月薪資,因為兩方無共識,後來就這樣 不了了之...

對方家到工作地點(騎車約15分鐘) + 一個月薪資 + 精神費 + 醫藥費 = 40萬,
周遭親友都說這個金額太高了,因為受傷期間對方算是行動自如,都還可以去上班,
只請了幾天假去醫院複診而已! 大概也沒坐計程車,因為沒有收據...
醫藥費相信大部份應該都健保付了... 好吧,就算一個月薪水+計程車+醫藥費,
應該11萬也夠付了,但精神費要30萬左右,就不知道是哪招...


撞到不是故意,前後共電話至少五六通問候, 車錢也先賠了, 我們也有和解的誠意,

開的價格也自認很有誠意,畢竟我們不是撞傷她的人,而她也無大礙,
她能提的出的損失証明,就只有醫藥費以及請了幾天假而已...
可是對方不接受11萬和解...   至於車禍過失責任是這樣:
雖然是我們撞到她的車,然後倒地之後被另一台機車撞傷(行車記錄器都有拍下),
但我弟是"沒有保持行車距離",所以警察認定我弟是要負100%的責任...
(這個我覺得好奇怪,照理說後面那台機車也是沒有保持安全車距,所以才撞上的,
那為什麼我們必須對她的傷負100%的責任,可以申請重新調查什麼的嗎?
我弟是說沒關係,但我覺得這個鑒定真的好怪喔,.感覺不太公平啊~
沒聽說這個情況會是100%過失的耶~ 有沒有人知道為什麼會是100%過失呢?)
  

大家都說等她提告好了,相信法官絕對不可能判40萬給她,
搞不好連保險公司願意出的8萬,她都拿不到~
但我弟覺得以和為貴,簡單處理的事不要搞的太複雜太麻煩,畢竟我們確實有錯~
再來我弟很年輕20幾歲,他怕遇到那種玉石俱焚的人,萬一要不到多少錢,
乾脆不要了,然後提過失傷害告訴,這樣他就可能有案底了...
  所以現在我弟很煩惱,想請問各位先進,應該怎麼處理比較好?
該怎麼讓對方願意以我們開的金額和解? 如果和解不成,對方真的有可能告得成我弟"過失傷害罪"嗎? 判決成立,就算是有案底了嗎? 還是易科罰金什麼的就不算了?
另外100%過失的部份,能否為我解惑? 麻煩先進告知~感激不盡~ ^^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3-30 00:04
回覆 brigitte 的發言內容:

很明顯,您方就是肇事原因。後方機車跟這件沒關係。不信的話,您去車鑑會鑑定看看就知道。

jojo 102-03-29 12:27
律師好,我想請教一啟車禍案件問題,謝謝您 我於下班時間騎機車直行回家,突然遇到一台機車,要右轉,問題來了
1.我與對方都同時行走在3.2米寬的機車道上,我當時時速30-40,有注意前車安全距離且走在最外側,但下班時間,機道當時有4排車並行而走,對方看我前面有空間,就鑽進來了進行右轉,雖有打方向燈,但幾乎是同步並行的。

2.我緊急煞車後,仍被對方排氣管摩擦到,結果造成失去平衡而摔車

3.車禍當下對方移車,初步研判表結果是無法判定肇事責任,可是警方拍的

照片上對方機車的排氣管是有摩擦痕跡但範圍不大,而我的機車左側前輪

泥版也有擦傷痕跡

4.我有嚴重後遺症,對方卻拒絕賠償,若告上法院,我有勝算嗎?

本件初步研判表結果無法判定肇事責任,主要是因為雙方各說各話,且目前已確定之事實有限尚不足以進行肇事因素研判所致,建議您設法尋找其他證據,如證人監視錄影畫面等資料還原事發經過,以證明對方涉有過失而導致此次之車禍、造成你受傷。本件若對方涉有過失(不論是肇事的全部因素或者是部分因素)者,即有過失傷害罪之刑事責任,則以刑事責任的追究促使對方在民事部分進行賠償,應當會是比較有效果之方式。
另外過失傷害罪係告訴乃論之罪,若未提出告訴,檢警依法無法主動偵辦,務請注意告訴期間(知悉犯人時起6個月內)。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
如果還有其他疑問,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或詢問,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也歡迎您來所討論,謝謝!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3-29 15:54
回覆 jojo 的發言內容:
律師好,我想請教一啟車禍案件問題 ... (恕刪)

請問您在哪個縣市?您所詢問的內容,必須跟律師當面談,才能正確分析案情。

倘需進一步諮詢或委任,可來電07-3338080或來信 lutong.attorney@gmail.com預約面談諮詢,謝謝。

叮噹 102-03-28 23:43

律師您好!

去年十月發生車禍案件,我方於四線道上騎車超越另一台同方向機車,但對方卻突然左彎我方有閃避動作,但車輛右前方還是與對方左後方發生擦撞,對方沒戴安全帽所以導致顱內出血,第一時間我方有撥打119並留在當地等對方病情好轉才返回,經過車鑑會報告,對方涉嫌左偏為主因我方超越未保持安全距離為次因,與對方調解過對方開價都過高所以沒共識,今天接到警方通知對方要以傷害控告我,我方當時也有體傷是否也可以控告回去呢?另外朋友與我車距一公里但經過對方身邊有拍攝到對方並未戴安全帽影片是否需要一併附上?(警方聲稱對方未戴安全帽也只是多吃一張罰單並不會影響判決),警方說對方提告所以我必需要再去警局一趟是否如此?

叮噹 102-03-29 00:04
回覆 叮噹 的發言內容:

律師您好!

去年十月發生車禍案件,我方於四線道上騎車超越另一台同方向機車,但對 ... (恕刪)

目前保險賠償對方六萬六千多元醫療ㄈ費,第一次和解在元月初對方姐姐以對方尚未清醒她個人代替對方談和解要求215萬,第二次三月中對方親自談和解要求16萬但包含對方99~101年未繳的健保費及自稱到安養中心四個月的費用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由於目前您已因本件車禍事故被列為過失傷害罪之被告,而對方看起來似乎傷勢不輕,建議您儘速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叮噹 102-03-29 00:10
回覆 趙乃怡律師 的發言內容: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由於目前您已因本件車禍事故被列為過失傷害罪之被告,而對方看起來似乎傷勢不輕, ... (恕刪)

律師您好,

對方目前已經完全清醒只是自稱還有許多後遺症,醫院方面並沒有開立重大傷病或甲種診斷證明書,當初送醫後並沒有開刀而是裝設腦壓偵測器監控腦壓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您如因本件車禍亦受有身體的傷害,則亦可於車禍事故發生後六個月內提起刑事告訴,建議儘速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3-29 12:10
回覆 叮噹 的發言內容:

律師您好!

去年十月發生車禍案件,我方於四線道上騎車超越另一台同方向機車,但對 ... (恕刪)

請問您在哪個縣市?您若有受傷,也請於時效提告。詳細情形必須面談諮詢。

如果您在南部,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7-3338080聯繫或來信 lutong.attorney@g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