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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nkliu 102-07-21 10:57

我家目前房子是67年買的,價格40萬,頭期款是用我阿嬤車禍賠償金22萬,其餘的18萬原本預計由我爸和我阿伯共同負擔,所以房產的名字是我爸和我阿伯分別共有,後來我阿姨有幫忙出3萬6,所以我爸和我阿伯各出72000,並各有1/2的產權,房子都是我們在住

但後來我阿伯都沒有出錢,所有貸款都我們在繳,她該出的72000沒出,在73年還用房子貸款30萬去給他用,後來也沒還,現在因為我們想把產權拿回來以免日後麻煩,所以跟我阿伯協調,而他卻說房子增值,所以要跟我們拿500萬(房屋現值約1000萬),請我阿姨協調(她不計較她出的份額,但較偏向阿伯),她詳細的計算後用以下算法

阿伯欠我們
(72000 x 當時房貸利率 x 7年 +72000)x 物價倍數=23.3萬
(300000 x 當時貸款利率x 11年+300000) x物價倍數=81.7萬
總計約105萬

而我們應給阿伯
1000萬(房屋現值)x 1/2 =500萬

結果我阿伯都沒出錢還可以跟我們拿395萬.....因為阿姨說房子有增值,但就我的想法增不增值關我阿伯啥事,根本都沒出錢,增值後卻又想來分,跟先前新聞一樣,11位員工合資買樂透中頭獎,其中1位沒跟到,就說我把當時買樂透的錢給你們,我也要來分彩金......

我知道在法律上我阿伯就是有1/2的產權,但實在是太不公平了,請問有什麼辦法可以解決呢?

琴雨 102-07-18 20:36

爸爸在上個月底因為車禍事件離開了,我們討論之後決定要將強制險所理賠的金額讓媽媽申請。

但後來至產險公司申請時才知道現在強制險的規定是必須由繼承人平分取得,無法直接轉入媽媽的帳戶中,想請問一下,我們子女是否可藉由填寫放棄繼承之類,直接將這筆款項轉由媽媽繼承就好了。

瑄瑄 102-07-18 19:41

各位律師們您們好:

目前我的車禍案件被告已被判刑,刑附民狀也已送出,轉到民庭去處理.

想請問若是被告肇責100%,自己所受之傷法官也認為是被告所造成,

這樣是否算是較單純的案件? 是否有需要請律師?

若是打刑附民一個審級的律師費用大約是多少?

是否有提供第一次的免費的案情討論(當然會就重點討論,不會落落長..)

我是希望最好是台北市或是新北市的律師,因為交通比較方便

在此先謝過囉...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應屬單純,但當然若您們怕權益受損且對於跑法院煩的話,是可以請律師協助幫助,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小露 102-07-17 16:19

法律問題:何謂彈頭殼理論

家人車禍,住院多日離世,證明書開立為病亡或自然亡,但家人確認為與車禍有連帶關係,要如何找蛛絲馬跡,這是官司中所謂的彈頭殼理論嗎?(是否對我方較不利,若刑事確認為傷害,因彈頭殼理論民事有機會告致死嗎?還有和證據可證明連帶關係~)

想找車禍方面曾打過此類案件的律師或案例協助後續民事,要從那裡收尋案例及確認律師?

 

 

目前傷害確定成立,,家屬出庭時檢署口頭說明此場車禍有導致加速死亡的可能性,但死證主因認定與車禍無關連,我應該怎麼做?請法律專家幫幫我後續該如何做?

 

(我也沒拿到法醫研究所的資料,一般檢方能同意提供嗎?此份資料有端倪可查嗎?跟檢方提出檢官會不高興嗎?很怕因此得罪檢官~為有疑慮為何檢方特別說明加速的可能性,是否法研資料中會註明此一部份的可能性?),,

蛋殼頭蓋骨理論,在我國實務並無明文採用的判決,該理論主要是針對因「被害人之特殊體質」而引發意想不到的結果時,在因果關係判斷上,就其應否認定該加害行為與損害之間存有相當因果關係部分作出調整,而認為在行為人具有故意、過失之情況下,任何對他人產生損害的舉動,都可能導致最嚴重的傷害,也因此不能因為被害人之特殊體質,即認為係不具相當因果關係,而使行為人免除其應負之責任。有學者認為最高法院91年台上字1407號民事判決即是採用蛋殼頭蓋骨理論作為推論的理論基礎,不過事實上該判決對此項理論完全隻字未提。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本件 「被害人之特殊體質」是?

小露 102-07-24 08:19
回覆 賴昱任律師 的發言內容:

本件 「被害人之特殊體質」是?

 賴律師 您好;

          現況已寄送到您信箱了,感謝

小然 102-07-15 20:54

律師您好

以下是事故、調解經過詳敘和一些問題

於今年(民國102年)二月十一日約晚上十點半,我騎摩托車行經竹北三民路(雙黃線)上往中華路方向等紅綠燈綠燈後便直行,在九鍋前面有一台摩托車沒有開車燈迴轉,該駕駛突然加速到騎到雙黃線我發現便減速往右靠,使我注意力轉移到左手邊,我仍在我該行駛的車道,不巧右方前面有行人於我的行駛車道中間穿著黑色衣物從九鍋用完餐後走至對向準備開車,並未行走在斑馬線(離斑馬線不到三十公尺),對方的轎車斜停後車廂露出白線。我無法選擇更右邊騎而只好急煞並車頭盡量往左避免撞到對方,對方也無任何驚訝反應或閃躲動作車身右邊便碰到對方的身體,碰撞當下仍是在我行駛的車道上,當時雙方並無倒下,我方當時無人物的損傷。我將車輛停置在路旁便馬上去詢問對方傷勢和解釋當下情況、道歉也詢問是否送醫,對方似乎因為被車身碰到而不悅,不接受解釋也不願送醫,後來我便報警處理。

警方當下也有詢問對方是否送醫,對方也拒絕,等待交通隊車禍處理小組來之前警員有示意對方並私下講了一些話,我本來以為他是叫雙方過去,但警員示意我沒有叫我,只叫對方便請我離開。等到交通隊的警員來到現場後就開始測量現場圖、幫我做酒測(酒測值0),有沒有量剎車痕我不知道,當下我也不知道要量剎車痕這件事。等交通隊處理完 ,對方以有事為由就自行開車走了,我便跟隨警員回局裡做筆錄,因為第一次車禍,認為做完筆錄,跟對方道過歉,對方也無大礙離去,我就認為沒事了。

一直到三月初對方打電話來問我說 : 「都不用打過去和解的嗎?」後來於三月一日開始經過電話聯繫於三月九日在竹北分局詳談和解內容。對方因為看診醫藥費(550)、兩天薪水,一天是加倍因傷請假(942*2 *2天,於第一次和解時只能拿出一張一天的請假證明,有收據,無診斷證明)、還要精神賠償加起來總共六千。我自己有主動詢問店家(九鍋)監視器但找不到那迴轉的車主的畫面,事故就變我跟對方兩方的問題。當時沒打過去慰問對方是因為沒有處理車禍的經驗,,當下接到對方電話也是覺得不好意思。主要當時都跟對方確認傷勢也不需要送醫了,既然對方打過來了,我也認為此次事件是大家運氣都不好,我也有誠意負責道義上的責任

但是當時事故研判表還沒出來(和解日後出來,我方為涉嫌超速(第一次筆錄因警員說用感覺就好,便稱50,第二次筆錄稱40以下, 但實際再騎過確實不到40),對方為違規穿越馬路),無法釐清責任,對方便直說要拿到賠償金額,我方說:「等責任釐清再談錢的事也不遲,該賠的我一定會賠」,對方不願意,一直急於拿錢,之後在警局見面談和解的事,對方還是堅持要六千而且語氣不佳,那我方還是希望能夠小事化無,就想請對方拿出單據,對方只拿出一張診斷收據一天的請假表還有工資表

但是她當初在電話兩天雙倍薪水(有簡訊為證),結果只拿出一天的假單,並說只有一天加倍,當下無詢問對方為何只拿出一天的假單而非兩天,又為何改口說只有一天薪水加倍,沒有說兩天都加倍。當下雖有懷疑但是我方還是以和氣為主,和解不是質問,所以就沒多問。當時多為我的母親與對方交談,談和解錄音存證

和解過程只要跟對方釐清責任或確認單據等事情,她就會說:「那我是拿不到錢了嗎 ? 那現在是不用談了嗎 ?」 (皆有錄音存證),使得和解過程氣氛僵硬,但我方依然願意付醫藥費550元一天薪資慰問金1200元對方不願意,執意要六千,和解不成立,雙方便離開,對方就拿著她的收據去找承辦警員提告(過失傷害),我知道六千比起大車禍賠償是小錢,我也問過很多人都說花錢消災、不要跑法院又留前科案底。但是事情總該有個是非對錯,我只是願意小事化無,但對方卻一直利用過失傷害來壓我,也並不覺得此事是因她違規在先而造成的。

調解失敗日後都無聯繫,之後接到警局的電話通知我對方已經提告要我回去做筆錄。近日收到傳票,於周五(7/19)開庭,今年才19歲對於這方面沒有經驗,

想請教律師:

我是否為肇事主因呢(肇事比率約多少),而過失傷害成立的機率是否很高呢?

開庭過程我應該提供如何的說詞和說法呢?

衷心感謝律師詳讀及解答

 你可以對於初步判定結果表示不服,提起肇事鑑定的申請,釐清你是不是應負肇事責任。關於過失傷害罪部分,如果鑑定出來認定你有過失,即使是一點點,對方都可以主張你的行為構成過失傷害罪。由於刑事訴訟偵查曠日廢時,對於你也會構成莫大的壓力,如果對方主張的費用不高,似乎可以考慮吃點虧接受和解條件。

陳昱辰 102-07-15 20:38

你好: 我想請問一下,上禮拜我在上班的途中發生車禍,我想請問一下這能申請勞保嗎??

因為我是有聽到公司說公傷假,這要怎麼申請??要付哪些資料。我只知道要醫院的診斷證明要附上醫生建議休養幾日,但是今天我回醫院問醫生,醫生卻說這不是我能決定休養幾日,有些人車禍後馬上就可以上班,所以這不是我能決定。那我要....?

另一個問題:就是跟我發生車禍的車主,他目前沒有駕照因為之前酒駕吊銷,那....他的保險賠償嗎??因為我的車子壞掉,然後我牽去車行估價,車行只有手寫估價單,他不開給我一張,我只能用手機拍回來,那這樣能證明??

 申請公傷假只要有醫院開立的診斷證明書即可,醫院估計應休幾天那是當你需要休養很久且公司與你之間對於是否已經傷癒有爭執才有需要,如果真的有需要可以上網找找,應該是可以找到願意開立的醫院。 修理費用部分,估價單照片是不適合的,保險公司應該會要求你拿修理的收據正本。

大力 102-07-14 13:22

你好 我有問題 想請教你 我今天車禍第四天了 對方不賠我車損 我有心賠對方機車跟人員的小傷害 

我是想知道我的責任歸屬 我是臨停拿錢 我在綠燈左轉時 對方紅燈 撞上我的車頭左前 他受傷 我想知道我的責任歸屬 因為現在他們都說什麼過失傷害 可是我真的就只能認賠嗎? 

 

                 ↑綠燈↓ ←紅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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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斑馬線 [ 我ㄧ ] 斑馬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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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三 ]斑馬線 機車二 斑馬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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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手上有錄影帶證物跟人證 解救我吧!

林智群 (klaw) 102-07-14 22:23

肇事責任以警方製作的車禍現場研判表及車禍鑑定報告為準

Derek 102-07-13 22:30
我爺爺共有三個兒子,其中一人領有極重度殘障手冊此為我父親(下半身無法行動坐輪椅中,且有中風與七大重病證明,現為我母親照顧中) 而爺爺現在因為兩年多前出車禍現住療養院中,有關醫療費與照顧之責這部分 想請問,現在我叔叔提出要求共同負擔費用,但我父親無任何收入與存款及房子(我們租屋中,另兩位伯父與叔叔皆為有房子與存款) 請問我父親是否還需要負養育責任與醫療費用分擔盡他應盡的扶養義務(如他因為無行為能力不需扶養,此事是否得會輪為他的兒子也就是我來替他承擔) 如我叔叔提出每戶(共三戶)養育一個月,請問我是否可請求因為我父親無法行使養育之責,而無法參予此養育方式 問該如何處理或協調? 我們住在台北,伯父與叔叔則在桃園
1.依民法規定 扶養義務人順位應該是最近親等直系血親卑親屬優先 2.所以如果你父親輩都在 應該還沒有輪到你負擔扶養義務 3.你父親本身無經濟能力 這部分法院會去審酌 可能不需要負擔扶養義務
Derek 102-07-13 22:02

我爺爺共有三個兒子,其中一人領有極重度殘障手冊此為我父親(下半身無法行動坐輪椅中,且有中風與七大重病證明)而爺爺現在因為兩年多前出車禍現住療養院中,有關醫療費與照顧之責這部分想請問,現在我叔叔提出要求共同負擔費用,但我父親無任何收入與存款及房子(我們租屋中,另兩位伯父與叔叔皆為有房子與存款)請問我父親是否還需要負養育責任與醫療費用分擔盡他應盡的扶養義務(如他因為無行為能力不需扶養,此事是否得會輪為他的兒子也就是我來替他承擔)如我叔叔提出每戶(共三戶)養育一個月,請問我是否可請求因為我父親無法行使養育之責,而無法參予此養育方式(本身我父親現皆由我母親照顧)問該如何處理或協調?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7-14 00:28
回覆 Derek 的發言內容:

我爺爺共有三個兒子,其中一人領有極重度殘障手冊此為我父親(下半身無法行動坐輪椅中,且有中風與七 ... (恕刪)

基本上是您叔叔要養。

如果您在南部,可來電預約時間詳談後續處理事宜。

請幫忙到本所官網首頁按讚:http://lutong.myweb.hinet.net/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您父親如因負擔扶養義務而不能維持自己之生活,得據以主張減輕其扶養義務,建議您應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Mio 102-07-12 20:43

我在前陣子發生了車禍,發生的過程是,我是騎機車走在機車道上,速度大約是2.30,可是有一台車突然轉向機車道,然後我就被撞飛了,我的後面還載了一個人。之後警察也有到現場做了酒駕測量,撞到我的那個人是有喝酒,之後他被帶回警察局,我們也被送上了救護車送到了醫院,人受了傷,車也壞了,深受的東西也都壞了,到現在傷口也都留下了傷疤,也有後遺症,有時候也都會復發。受傷的那些日子也什麼事都沒辦法做,這些要怎麼跟他算?損失的東西可以跟他索賠嗎?精神賠償也可以跟他要嗎?收口留下的後遺症也可以要求他負責嗎?自從發生車禍之後,對我的心靈造成很大的恐懼,到現在還是不太敢自己騎車,都要麻煩別人接送,造成了我很大的不便也可以跟他算嗎?我該怎麼跟他求償?可以像他求償嗎?可以求償的有哪些?

 你可以起訴,向對方請求醫療費用(包含疤痕整形的費用)、無法上班期間的薪水機車修復費用、還有精神上的損害賠償

Mio 102-07-15 14:08
回覆 陳俊溢律師 的發言內容:

 你可以起訴,向對方請求醫療費用(包含疤痕整形的費用)、無法上班期間的薪水機車修復 ... (恕刪)

請問我壞掉的手機眼鏡還有身上的衣服那些也都可以叫他賠嗎?

那幾天沒有辦法上班那些也可以嗎(紙是工讀生在幫忙的沒有證明)

醫藥費那些都是要有收據嗎?

疤痕整形如果沒辦法6個月以內用好也可以跟他要嗎?

精神賠償可以跟他要嗎?

如果先對他起訴了還可以撤銷告訴嗎?他會有案底嗎?

Mio 102-07-17 16:59
回覆 陳俊溢律師 的發言內容:

 你可以起訴,向對方請求醫療費用(包含疤痕整形的費用)、無法上班期間的薪水機車修復 ... (恕刪)

請問如果我提告之後在側銷告訴那樣被告的人會有記錄嗎?

Mio 102-07-12 20:39

我在前陣子發生了車禍,發生的過程是,我是騎機車走在機車道上,速度大約是2.30,可是有一台車突然轉向機車道,然後我就被撞飛了,我的後面還載了一個人。之後警察也有到現場做了酒駕測量,撞到我的那個人是有喝酒,之後他被帶回警察局,我們也被送上了救護車送到了醫院,人受了傷,車也壞了,深受的東西也都壞了,到現在傷口也都留下了傷疤,也有後遺症,有時候也都會復發。受傷的那些日子也什麼事都沒辦法做,這些要怎麼跟他算?損失的東西可以跟他索賠嗎?精神賠償也可以跟他要嗎?收口留下的後遺症也可以要求他負責嗎?自從發生車禍之後,對我的心靈造成很大的恐懼,到現在還是不太敢自己騎車,都要麻煩別人接送,造成了我很大的不便也可以跟他算嗎?我該怎麼跟他求償?可以像他求償嗎?可以求償的有哪些?

林智群 (klaw) 102-07-13 14:48

建議提告過失傷害,法院會安排調解,

至於精神賠償,就算起訴,法院也不會判很多

Mio 102-07-13 15:45

那我應該先私下找撞到我的那個人談嗎?如果跟他談不冗在提告會比較好嗎?

Mio 102-07-17 16:57
回覆 klaw 的發言內容:

建議提告過失傷害,法院會安排調解,

至於精神賠償,就算起訴,法院也不會判很多< ... (恕刪)

請問題告之後在撤銷告訴那樣被告的人會有記錄嗎?

無知 102-07-10 13:04

律師你好:

兩年前發生車禍後,當事雙方私下和解,在民事求償時效到期前五日收到保險公司的代位求償調解時跟保險公司說兩年前當天就已私下和解保險公司要求要提出和解證據,結果和解不成立,保險公司決定提告,若此時被告又再找車禍當事人簽和解書(互不求償),當事人也同意再簽和解書,但保險公司是否又會再向他的被保人求償(此時賠償給被保人理賠費已過兩年了)?

謝謝!

Kristen 102-07-10 11:28

最近到調解委員會調解車禍,在談判過程中,對方卻說出「你現在下來給我撞,我來賠,給你處理到好,現在下來。」這已經造成我心裡的害怕了,害怕調解完後,他真的會來撞我,請問這算恐嚇嗎??

他不是當事人,而是委託來的家屬(事情經過一問三不知,要他拿出就醫證明,也拿不出,一坐下來開口就要錢。),說這句話時語氣肯定,有錄音下來。

Kristen您好,

刑法第305條規定,以加害生命、身體、自由名譽財產之事,恐嚇他人致生危害於安全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依您所述,對方已讓您心生恐懼,應有可能構成刑法恐嚇危安罪。

倘若還有任何問題,歡迎撥打電話0973162871(電話諮詢免費),或email: miracle1222@gmail.com。也歡迎您攜帶所有資料至律師事務所,由律師為您量身打造最適合您的策略。謝謝您!

 

家旭敬上

 

若以上回答對您有幫助,還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謝謝您! 

 

本件依當時協商車禍理賠的情境來看,對方因不滿遭撞難免言語過當,但是否得認為對方有恐嚇危安的犯罪故意,恐怕並不是那麼肯定。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david lee 102-07-09 14:15

律師您好,有關車禍事故責任想向您詢問,

對方與我均為機車,行駛同車道左轉

地點;台北市基隆路左轉敦化南路的路口 早上8;50

事故發生;我方於上班時間,行駛在基隆路上進入左轉敦化南路的機慢車道,當我已經左轉欲直行基隆路時,遭我左後方機車撞擊機車車牌,但我沒感覺有碰撞,對方雙載均倒地有受傷,我方無倒地無受傷,但對方一直說是因為我切進來撞到他,事發檢查,看見我方機車車牌的左上角有撞擊凹痕,想請問就路權責任上我方是我佔優勢?

周志吉 (周律師) 102-07-09 17:03

 

台端文中所述車禍事故,不知警方處理至何階段?所以,需先了解事故現場圖及警方的初步分析研判表所示原因,建議您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利詳盡分析,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33036697

順祝日安!

david lee 102-07-09 14:02

律師您好,有關車禍事故責任想向您詢問,

對方與我均為機車,行駛同車道左轉

地點;台北市基隆路左轉敦化南路的路口 早上8;50

事故發生;我方於上班時間,行駛在基隆路上進入左轉敦化南路的機慢車道,當我已經左轉欲直行基隆路時,遭我左後方機車撞擊機車車牌,但我沒感覺有碰撞,對方雙載均倒地有受傷,我方無倒地無受傷,但對方一直說是因為我切進來撞到他,事發檢查,看見我方機車車牌的左上角有撞擊凹痕,想請問就路權責任上我方是我佔優勢?

林欣 102-07-06 02:12
母親3月被酒駕追撞,經醫生診斷腦震盪 現在也留下了車禍後遺症,精神不濟˙手抖˙口齒不清 因為不放心母親一人在家,都需要有人在家照顧母親,我也因這樣辭職了 上個月出庭檢察官提出要我們與對方合解 因為第一次遇到車禍賠償事宜有些不清楚 1.賠償內容應列出幾個項目呢 2.家人照料看護也需要開立醫生證明嗎? 3.賠償金額大概要多少算合理範圍有公定的價錢嗎? 請大家幫忙回答一下吧!謝謝
周志吉 (周律師) 102-07-06 05:14

關於車禍賠償實務上約分有,醫療費用、增加生活費用(如看護費用、醫療用品之支出、交通費用、後續預計支出之醫療費用)、喪失勞動能力之損失及精神慰撫金等項目,計算欲請求之金額,至於是否合理,建議您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利詳盡分析。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33036697指教。

順祝日安!

梁維珊 (美女律師) 102-07-06 15:39

 樓上周律師所言甚是,這裡容我再補充一點,建議您對肇事者聲請假扣押裁定,查明對方現有財產多少,這是因為即使您獲得損害賠償勝訴判決,也可能因為對方無財產而執行無著。倘經查明對方現有財產,則可考慮對肇事者聲請假扣押執行。以上,希望對您有幫助。

奈里 102-07-05 21:39
律師先生小姐您好! 去年12月底,我的機車停在大樓路旁紅線路段(因為大樓沒有歸劃機車車位,大部份的住戶都只能停在紅線上),當天我旁邊還有停另一台機車,我們當時都不在現場,半夜一名酒醉男子(後來酒測值出來有超過公共危險標準的樣子)騎機車轉彎時擦撞我旁邊那台機車然後滑倒在地上撞到頭昏迷(聽說到目前還沒醒來),他撞到的那台機車壓向我的機車,隔天警察就因我是關係人通知我作筆錄。 後來也一直沒有收到任何消息,直到今天突然警察通知我那個酒駕撞到昏迷的人的家屬要告我,說是因為只有六個月的期限所以趕在期限到之前提告了,等我收到通知的時候已經超過六個月沒辦法申請車禍鑑定了。 想請問一下這樣的情況對方要告告得成嗎?車禍鑑定也沒辦法作了,我有沒有其它能自救的方式以厘清到底目前我的責任佔了多少? 感謝律師先生小姐不吝撥空回答!
周志吉 (周律師) 102-07-06 05:29

關於台端所述,法院會判斷台端有無過失,因你機車是停在紅線區段,可能對過失因果關係判定有影響,建議您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利詳盡分析。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33036697指教。

順祝日安!

MINT 102-07-04 23:18

20130630

上午 10:40~50分

我在新北市中和區和平街上騎車(直行路段)

不知道速限多少,隱約騎車時速為七十.

路段是和平街上往興南路行駛.

當時我騎在道路右側(靠近人行道)

突然一台CUXI為了超他前面的機車 ,

往他右方騎.

我看見他車身及尾部幾乎貼在我機車左前方,

之後摔車我沒記住他車牌 , 

我爬騎來的時候 , 目擊民眾說 對方已經騎車離開 (即肇事逃逸)

當下我以為傷勢沒有很嚴重 ,

沒有報警及叫救護車.

返家後請友人載我去醫院檢查 ,

醫生表示 , 四肢多處擦傷 , 左手骨折 , 手術可開可不開 ,

下巴撕裂傷須縫針 (共八針)

就醫後 , 與友人前往車禍地點附近之派出所作事後報案 ,

已告知交通大隊警員當時情形及行車速度七十 .

20130701

轉往親戚之醫院骨科檢查左手 , 

醫生表示 , 左手骨基層閉鎖性骨折 , 須馬上住院與隔日須做手術 .

晚間 21:14 警察來電通知表示找到肇事者 , 

並提供肇事者姓名及手機號碼 .

但對方在我住院期間並未來電慰問或表達關心 .

20130704 下午出院

 

我想請問 , 這樣我可以向對方索賠 車子損傷及住院間其所有醫療費用&無法上班之薪資補償嗎 ?

3~6個月內 我無法上班 .

Nick 102-07-03 03:15

近日在十字路口發生車禍,我是開車黃燈待轉左轉, 

對向卻忽然衝出來一輛機車進而發生碰撞, 

對方也因為如此受傷,對方傷勢大腿粉碎骨折, 

事後再做第二次調解時,因大夜班剛下班, 

在沒有充足睡眠的情況下就隻身前去調解, 

簽下為數不小的30萬和解書, 

內容以下: 

 

本當事人間 車禍傷害 事件,於中華民國 000 年00 月 00日 00 時 00 分 

在 XX 公所調解室,經本會調解成立,內容如下: 

 

聲請人於民國 000 年00 月 00日 00 時 00 分許騎乘機車車號 XXX-000 

於 XX 路與 XX 路口與對造駕駛自小客車 0000-XX 發生車禍,至兩造車輛損壞、 

聲請人身體受傷而引起糾紛,今兩造同意由本會委員獨任從中調解,雙方合意, 

達成和解條件如下: 

 

一、對造人針對本事件同意自行負擔車輛修理費用,不向聲請求償。 

二、對造人針對本事件同意賠償聲請人醫療費用、車輛修理費用及其他一切費用 

計新台幣(同下)?拾萬元整(不含強制險) 

三、1. 付款方式:兩造同意,對造人以分期付款方式給付,共 00 期。 

自民國 000 年00 月 00日至民國 000 年00 月 00日每期(月) 00 日前將現金 

XX 元整給付聲請人收執。 

如有一期未給付,視同全部到期。 

2. 以上共計?拾萬元整。 

四、兩造民、刑事責任不予追究。 

 

筆錄調查解果、經當場向兩造當事人朗讀或交付閱覽,並無異議。 

 

聲請人之委託代理人 XXX 簽名蓋章 

對造人 XXX 簽名蓋章 

 

以上... 

 

但事後發現自己的薪水無法支付內容所敘述之分期金額, 

因當下對方以刑逼民之方式讓一人前往調解的我心生恐懼, 

事後發現並非對方所誇大之言詞, 

讓我十分懊悔簽下自己無法負擔的賠償金額, 

我絕對有誠意賠償對方,但自身能力有限, 

又加上剛換工作,且在外租屋,開銷甚大, 

一般開銷就已占薪水的八成以上,絕非玩樂之餘, 

調解完回過神以後,才知簽下鉅額和解書, 

請問我有什麼方式可以覆議

又或接下來該如何處裡?

 

今日我有去申請車禍鑑定

 

如果以車禍鑑定判定對方肇者為主要,

是否可以撤銷?

應該說是否可能撤銷?

 該和解並非絕對對你不利,倘若最後你被認定過失傷害,除需背負罪名並繳納罰金外,加上對方大腿粉碎骨折之損害賠償,恐怕不止30萬元。

垂垂 102-07-02 19:53

請問律師 我本身有緩刑在 但今年的2月份發生車禍 因為對方騎摩托車有受傷而對方又不跟我私下和解堅持要上法院 所以我還有被告一條過失傷害 那請問律師 如果我被告過失傷害成立了 我的緩刑會被撤銷嗎?

過失犯罪  緩刑是有可能被撤銷  不過還是看法官如何認定  這種車禍案件  未必會撤銷你的緩刑宣告

?冰 102-07-02 16:20

1年多前和朋友機車雙載出遊,那天因為車速太快,而滑倒

朋友在前面,只有輕微擦傷,但我本人則是後方被載,傷到膝蓋,有很大一個傷口,現在變成一個大疤。

後來到醫院還有後續的醫療,朋友只給了幾千元,說他沒有錢,只能給我這些。

回去之後,他也就沒再跟我聯絡,讓我自己一個人養傷。

現在傷口很大一個,醫院說要作手術可以,卻要價10萬。

請問這樣還可以跟朋友要求賠償嗎?

只是那也是一年前的車禍,不知道如今是否可以和他要錢,而且當時候也沒有拍照存証。

 你因為朋友的過失造成傷害,可以向朋友請求醫療費用、喪失勞動力期間的薪資損失、還有精神上的損害賠償等。 不過,侵權行為損害賠償的消滅時效為二年,你必須要趕快向你的朋友請求,以免因為罹於時效而無法獲得賠償

wen 102-07-01 13:02

我的狀況大概是
直行車通過 旁邊有小巷口
可能他視線不佳 所以騎出來 車尾都離開巷口了 再停下來看左右來車
但我煞車完後還是來不及 打滑了一下 車頭撞到他腳踏板附近他人車都沒倒
他口氣有點兇的說我不會騎慢一點喔

我當下也很衝動任為他衝出來有錯 就發出了不屑的聲音 騎走

他就在那裡罵三字經後才走

所以整件事情講起來還是我有錯因為是我撞到別人


事後才後悔 怕他當時有小受傷

1.這種小擦撞如果對方要求警方提肇事逃逸 警方會直接提嗎? 還是在一些和解調解下無法達   成才提?
2.如果小擦傷壓傷 他可以告我肇事逃逸 所以我有可能就因此關六個月以上嗎?
3.請問如果他想請警察說我肇事逃逸  幾天內有效呢?
4.他可以要求調監視器嗎? (因為我聽說嚴重車禍才可以調監視器)

 肇事逃逸並非告訴乃論之罪,所以只要對方有受傷且警方有處理到這個案件,不論是不是有告訴,警方都可以依職權告發。 關於期間方面,因為不是告訴乃論之罪,所以也不會有六個月的告訴期間的限制。

wen 102-07-01 17:15
回覆 陳俊溢律師 的發言內容:

 肇事逃逸並非告訴乃論之罪,所以只要對方有受傷且警方有處理到這個案件,不論是不是有告 ... (恕刪)

是對方報警  不論對方是否有想要我吃上肇事逃逸

警方都一定會告嗎?

還是說  警方會以調解和解為優先?

如果小擦傷警方告肇事逃逸 會不會有浪費法律資源的問題?

 

事發後 對方幾個小時到警局 要求告肇事逃逸

警方會等待驗傷及蒐集證據嗎? 還是可以在事發後幾小時就來找我要求筆錄?

觸動心弦 102-06-28 01:54

我出車禍到現在大概告一段落,也有去調解委員會調解

我的問題是~對方保險理賠員說

要我們雙方不要在浪費時間去調解委員會簽和解

私下講好後把他提供的和解書簽好,然後給他拿回公司銷案

就可以把理賠金匯給我

等於是和解書要我先簽好同意和解了,資料文件他拿回去公司走些流程,才能把賠償金匯給我

1.這樣這中間會有什麼問題嗎??

2.我還沒拿到錢卻把和解書都簽好給他們了,這樣我感覺很沒安全感沒保障

要先有和解書給他們,他們才能把錢匯給我,保險公司理賠流程是這樣嗎??

梁維珊 (美女律師) 102-06-28 09:17
回覆 觸動心弦 的發言內容:

我出車禍到現在大概告一段落,也有去調 ... (恕刪)

保險公司確實要取得和解書才會撥款,每間保險公司撥款時間不一樣,您如果不放心,建議您去電給該保險公司,確認撥款日。祝福您,順心。

小胖 102-06-27 02:05
律師先生,我大約於2012年11月11號 在無紅綠燈的十字路口 我是主幹道~對方女生是支線道的 他忽然衝出來 雙方都騎機車煞車對方沒煞車 我看會被他撞上 於是我就加速了 他撞到了我機車後輪傳動蓋那邊,我人車未倒,他自己被自己倒下來的車壓到送醫,對方父親來了 說建議做個筆錄啥的 我說好 所以有叫警察 當下對方父親一直指責我的不是,我說沒關係等初步研判出來我們再來講‧但我當天有打電話給女生問他如何 他說沒事沒事 我剛做完腦震盪檢察 等結果出來就能出院了,我想說這樣就算了,我自己的車也有損壞 我自己算自己倒楣,但是到了11/15號的時候對方父親來電,說啥發生事情我都事不關己的樣子 怎樣怎樣的 都帶有威脅性,還說 我建議你去辦個初險 怎樣之類的,我隔天馬上就去保險公司 辦初險,保險公司 表示接下來的他們會處理 就這樣一直到了今天 我接到警察局來電 說我出的車禍 對方堅持要提告 說我都未成表示關心,,我就說不是提告只有六個月嗎?他說對 但是對方在4月份的時候去地檢署提出告訴了 現在案子到了他們那 他們要請我去做個筆錄 我想問一下律師先生 我接下來該怎麼辦?? 警方通知的也太慢了吧 4月份 現在都6/26了 如果4月份通知我 我還能趁六個月內 送調解委員會部是嗎? 女生騎車 衝出來撞到我 被自己的車壓到 受傷 我這樣算是過失傷害嗎? 我能反告對方誣告嗎? 還是我該做如何處理 我去做筆錄的時候該如何表達 對我才比較好??
1. 目前已經拿到初步分析研判表了吧?上面的內容如何記載呢?是對你有利還是不利呢? 2. 如果不利,案件到檢察官那邊時,可以再聲請道路交通事故鑑定。另外,如果分析研判表記載不利,台端也可以考慮商談和解事宜,則台端可以向各地調解委員會聲請調解即可。
小胖 102-06-27 02:04
律師先生,我大約於2012年11月11號 在無紅綠燈的十字路口 我是主幹道~對方女生是支線道的 他忽然衝出來 雙方都騎機車煞車對方沒煞車 我看會被他撞上 於是我就加速了 他撞到了我機車後輪傳動蓋那邊,我人車未倒,他自己被自己倒下來的車壓到送醫,對方父親來了 說建議做個筆錄啥的 我說好 所以有叫警察 當下對方父親一直指責我的不是,我說沒關係等初步研判出來我們再來講‧但我當天有打電話給女生問他如何 他說沒事沒事 我剛做完腦震盪檢察 等結果出來就能出院了,我想說這樣就算了,我自己的車也有損壞 我自己算自己倒楣,但是到了11/15號的時候對方父親來電,說啥發生事情我都事不關己的樣子 怎樣怎樣的 都帶有威脅性,還說 我建議你去辦個初險 怎樣之類的,我隔天馬上就去保險公司 辦初險,保險公司 表示接下來的他們會處理 就這樣一直到了今天 我接到警察局來電 說我出的車禍 對方堅持要提告 說我都未成表示關心,,我就說不是提告只有六個月嗎?他說對 但是對方在4月份的時候去地檢署提出告訴了 現在案子到了他們那 他們要請我去做個筆錄 我想問一下律師先生 我接下來該怎麼辦?? 警方通知的也太慢了吧 4月份 現在都6/26了 如果4月份通知我 我還能趁六個月內 送調解委員會部是嗎? 女生騎車 衝出來撞到我 被自己的車壓到 受傷 我這樣算是過失傷害嗎? 我能反告對方誣告嗎? 還是我該做如何處理 我去做筆錄的時候該如何表達 對我才比較好??

小胖您好

看來您似乎對車禍問題很擔心,我提供一些意見供您參考

一、我還能趁六個月內 送調解委員會部是嗎?

聲請調解並沒有時間的限制,隨時可都可以聲請調解,重要的是您對調解的條件有什麼想法,怎麼跟對方談。

二、我這樣算是過失傷害嗎? 我能反告對方誣告嗎?

依目前您所說的,似乎不會成立過失致傷罪,但還需要檢警的調查才能確定。提告是您的權利,但如果對方有一點事證,不是憑空提告的話,未必會成立誣告罪。

三、我去做筆錄的時候該如何表達 對我才比較好??

筆錄的原則,就是知道、確定的而且對您有利的事情在說,其餘則先暫時保留。

我提供的意見對您,會不會不清楚呢?會不會沒有幫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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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胖 102-06-27 02:04
律師先生,我大約於2012年11月11號 在無紅綠燈的十字路口 我是主幹道~對方女生是支線道的 他忽然衝出來 雙方都騎機車煞車對方沒煞車 我看會被他撞上 於是我就加速了 他撞到了我機車後輪傳動蓋那邊,我人車未倒,他自己被自己倒下來的車壓到送醫,對方父親來了 說建議做個筆錄啥的 我說好 所以有叫警察 當下對方父親一直指責我的不是,我說沒關係等初步研判出來我們再來講‧但我當天有打電話給女生問他如何 他說沒事沒事 我剛做完腦震盪檢察 等結果出來就能出院了,我想說這樣就算了,我自己的車也有損壞 我自己算自己倒楣,但是到了11/15號的時候對方父親來電,說啥發生事情我都事不關己的樣子 怎樣怎樣的 都帶有威脅性,還說 我建議你去辦個初險 怎樣之類的,我隔天馬上就去保險公司 辦初險,保險公司 表示接下來的他們會處理 就這樣一直到了今天 我接到警察局來電 說我出的車禍 對方堅持要提告 說我都未成表示關心,,我就說不是提告只有六個月嗎?他說對 但是對方在4月份的時候去地檢署提出告訴了 現在案子到了他們那 他們要請我去做個筆錄 我想問一下律師先生 我接下來該怎麼辦?? 警方通知的也太慢了吧 4月份 現在都6/26了 如果4月份通知我 我還能趁六個月內 送調解委員會部是嗎? 女生騎車 衝出來撞到我 被自己的車壓到 受傷 我這樣算是過失傷害嗎? 我能反告對方誣告嗎? 還是我該做如何處理 我去做筆錄的時候該如何表達 對我才比較好??

小胖您好

看來您似乎對車禍問題很擔心,我提供一些意見供您參考

一、我還能趁六個月內 送調解委員會部是嗎?

聲請調解並沒有時間的限制,隨時可都可以聲請調解,重要的是您對調解的條件有什麼想法,怎麼跟對方談。

二、我這樣算是過失傷害嗎? 我能反告對方誣告嗎?

依目前您所說的,似乎不會成立過失致傷罪,但還需要檢警的調查才能確定。提告是您的權利,但如果對方有一點事證,不是憑空提告的話,未必會成立誣告罪。

三、我去做筆錄的時候該如何表達 對我才比較好??

筆錄的原則,就是知道、確定的而且對您有利的事情在說,其餘則先暫時保留。

我提供的意見對您,會不會不清楚呢?會不會沒有幫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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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胖 102-06-27 02:02
律師先生,我大約於2012年11月11號 在無紅綠燈的十字路口 我是主幹道~對方女生是支線道的 他忽然衝出來 雙方都騎機車煞車對方沒煞車 我看會被他撞上 於是我就加速了 他撞到了我機車後輪傳動蓋那邊,我人車未倒,他自己被自己倒下來的車壓到送醫,對方父親來了 說建議做個筆錄啥的 我說好 所以有叫警察 當下對方父親一直指責我的不是,我說沒關係等初步研判出來我們再來講‧但我當天有打電話給女生問他如何 他說沒事沒事 我剛做完腦震盪檢察 等結果出來就能出院了,我想說這樣就算了,我自己的車也有損壞 我自己算自己倒楣,但是到了11/15號的時候對方父親來電,說啥發生事情我都事不關己的樣子 怎樣怎樣的 都帶有威脅性,還說 我建議你去辦個初險 怎樣之類的,我隔天馬上就去保險公司 辦初險,保險公司 表示接下來的他們會處理 就這樣一直到了今天 我接到警察局來電 說我出的車禍 對方堅持要提告 說我都未成表示關心,,我就說不是提告只有六個月嗎?他說對 但是對方在4月份的時候去地檢署提出告訴了 現在案子到了他們那 他們要請我去做個筆錄 我想問一下律師先生 我接下來該怎麼辦?? 警方通知的也太慢了吧 4月份 現在都6/26了 如果4月份通知我 我還能趁六個月內 送調解委員會部是嗎? 女生騎車 衝出來撞到我 被自己的車壓到 受傷 我這樣算是過失傷害嗎? 我能反告對方誣告嗎? 還是我該做如何處理 我去做筆錄的時候該如何表達 對我才比較好??
你的告訴期間已經過了有點可惜。 現在你該做的就是去警方那裏做筆錄(描述車禍發生當時狀況), 之後案件會移送到檢察官那去。你可以試著主張你沒有肇事責任, 請檢察官將本案送鑑定釐清肇事原因,和雙方歸責,等鑑定結果出來後,再與對方調解看看。
小胖 102-06-27 01:49
律師先生,我大約於2012年11月11號 在無紅綠燈的十字路口 我是主幹道~對方女生是支線道的 他忽然衝出來 雙方都騎機車煞車對方沒煞車 我看會被他撞上 於是我就加速了 他撞到了我機車後輪傳動蓋那邊,我人車未倒,他自己被自己倒下來的車壓到送醫,對方父親來了 說建議做個筆錄啥的 我說好 所以有叫警察 當下對方父親一直指責我的不是,我說沒關係等初步研判出來我們再來講‧但我當天有打電話給女生問他如何 他說沒事沒事 我剛做完腦震盪檢察 等結果出來就能出院了,我想說這樣就算了,我自己的車也有損壞 我自己算自己倒楣,但是到了11/15號的時候對方父親來電,說啥發生事情我都事不關己的樣子 怎樣怎樣的 都帶有威脅性,還說 我建議你去辦個初險 怎樣之類的,我隔天馬上就去保險公司 辦初險,保險公司 表示接下來的他們會處理 就這樣一直到了今天 我接到林園警察局來電 說我出的車禍 對方堅持要提告 說我都未成表示關心,,我就說不是提告只有六個月嗎?他說對 但是對方在4月份的時候去地檢署提出告訴了 現在案子到了他們那 他們要請我去做個筆錄 我想問一下律師先生 我接下來該怎麼辦?? 警方通知的也太慢了吧 4月份 現在都6/26了 如果4月份通知我 我還能趁六個月內 送調解委員會部是嗎? 女生騎車 衝出來撞到我 被自己的車壓到 受傷 我這樣算是過失傷害嗎? 我能反告對方誣告嗎? 還是我該做如何處理 我去做筆錄的時候該如何表達 對我才比較好??
很抱歉,這麼晚才回應你。 你的案子有點麻煩,因為對方有受傷,而你沒有受傷,你會比較吃虧。 而我們國家對於過失傷害的認定標準是很寬的 除非你能證明你完全沒有過失,要不然就有可能被認定是過失傷害。 作筆錄時,要強調是對方違反「支線道應禮讓主線道」的規定,且是對方來撞你車後,可見你已過路口了的這二個點,只能提點到這裏了 另外,要說明的是由於對方確實有受傷,因此你無法提誣告。還有既然已經聯絡保險公司,那你涉訟的這點,最好也能通知保險公司。
啊轟轟 102-06-26 16:21

我騎在路上時速大概5.60因為手機突然響起,

所以想說停出去外面接手機,正要出去時就發生了車禍

當時我無照駕駛,但領有汽車駕照

出完車禍,撞上我的叔叔問我有否駕照

我說我沒有,之後他叫我離開,並叫我朋友留著報警。

當時我傻傻的離開,過沒多久才想到,這樣不是肇事逃逸

並趕緊回來,之後做完筆錄,對方當時送醫費用我們有出。

過幾天後要和解,他打電話說他機車修理費用5000元,

還有1000元。(我不懂這一千元的意思)

 

我沒有受傷,但是對方有小擦傷,救護車人員當時趕到也只有說他是小擦傷。。。

機車也沒修理,保險皆不理賠

請問現在我該如何處理這件事情。

林智群 (klaw) 102-06-27 08:27

 你只是沒有攜帶駕照而已,不是無照駕駛,

因為你已經觸犯肇事逃逸,建議儘速和解掉,不然鬧大對你不見得有利

PP 102-06-26 10:37

您好 

我是車禍被撞到重傷致殘的人  日前法院已判決了 ...

去年三讀通過的夫債妻不用還 讓撞殘我的人

他所有的錢都是太太管 賺得都給太太 我們這類受害人的債權  該怎樣討回?

夫妻 在法定關係下  本就該盡其一定程度的義務 及責任
除一方蓄意的破壞婚姻的平衡  蓄意從事犯法 及傷害是可以申請離婚
現在一句夫妻債各自負責

難道夫妻關係  只坐享甘甜   不分擔酸苦????
侵害他人身心健康  或財產  都可以逃避責任 嗎?????????

過失傷害對方已在刑事上付出代價 ..關七個月   

但在過失傷害他人後  再民事"蓄意"不理賠
目前針對我的事  我不再管車禍過失傷害的事
只針對債權債務關係     他和我說保險公司已賠我多少  我根本不理會
欠錢就是欠錢  該還 該拍賣的  我一切照程序走


我眼見他不工作不賺錢 就擺著不賠償

請問1030-1條 和民法244條我都沒辦法了...該怎辦???????

阿成 102-06-25 20:38
去(101)年11月17日發生車禍,我是左轉車(開車),她們夫妻騎機車來撞我,她們受傷了,我也自認倒楣,當天馬上將機車推去修理,載她們去診所就醫我付1100元醫藥費,醫生診斷書寫挫傷,對方還聲稱沒有健保,我也覺得很納悶。還馬上載到對方到交通隊做筆錄,做完筆錄還馬上載她們回家,到家後還坐在家裡談了一會兒,就噓寒問暖,要離開時,她們說身上沒錢只剩下100元,我也覺得很可憐,我還當場拿2,000元先給急用,還交代要盡量去看醫生,我會幫忙申請保險,101年11月19日還傳簡訊關心,請她們身體好了再來談和解,還說天氣冷了,要注意保暖,別著涼了。101年11月21日還將車子修理好,我付修理費6,700元,還請車行立刻送到她們住家,事後還去和解兩趟,101年11月22日還買了伴手裡去拜訪,談了好一會兒,最後沒有結果,之後過幾天又去一趟,還約載她們到醫院全身檢查,結果她們說不要去,我是想幫她們做全身的檢查,看有沒有內傷,或其他傷害,我都是出自好意為她們好,最後她們開出1個人賠償8萬元,兩個人16萬元,我就請她們送調解委員會來調解,希望由第三方來幫我做公證,我都很願意和解。事後我就沒有在理會他們,就現在收到傳票6月27日開偵查庭,請問我要如何跟檢察官說呢?會起訴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屬告訴乃論之罪,您可以在開庭時向檢察官說明本件和解經過,並向檢察官陳明有和解之誠意,請檢察官先移送調解,若調解成立,則本件刑事應可就此終結,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jason 102-06-24 18:23
我5月與一個計程車發生擦撞
當下沒有立即報警
因為我那天趕去上課
本身是個才藝老師
約好私下見面談和解
雙方都駕車離開了
結果對方約在保養廠
對方司機還有約人來
當下也沒機會報警
迫於無奈簽下一張賠款書 內容是我同意他修車相關話語~~~並約定幾號幫他牽車
不是本票
不過後來我反悔了
因為對方司機擺明是跟保養廠要聯合對我敲竹槓
不想去理他
對方居然拿著賠款書去找認識的當地警察告詐欺?
這樣告的成嗎?
那警察還有跑來我家說在找不到我就拘提我
車禍糾紛詐欺這是否太誇張
我沒有打算去應訊
並且想申訴那個警察
我車也有被撞
但是已經修好
是否可以告毀損?? 還有那司機有拿著承諾書去申請支付命令 我要提異議 另外當時我有先拿一千元現金給司機 他沒扣掉 我是不是可以告他詐欺反制一下?? 整個事件都他一個人在鬧 我已經快受不了想對他動手了~~~~
林智群 (klaw) 102-06-25 08:09

 這應該是單純民事糾紛,不會成立詐欺

平凡人 102-06-23 21:53

這個月中,我出了一場車禍,當時是下雨天我在巷口要左轉 (左轉有有行人通過所以我有放慢速度下來,有行車紀錄器可以作證),然後對方是一台機車直行速度很快,沒有紅錄燈,(限速30 的巷子,但是他絕對超速,無奈沒有巷口監視器可驗證) 然後我出了巷口,他看到我後應該有煞車,因為我遠遠就有看到他所以我也緊急剎車,然後他左晃晃右晃晃在我停止一秒左右後,跌倒車子直接往我的車子左前保桿撞過來車禍的位置大約就在巷口中線附近,斑馬線上留有他機車滑行的痕跡,我的車保桿受損,然後也的機車車頭毀損,他人是右手擦傷,鼻樑有斷掉,(外觀只有看到鼻頭有腫一個包),然後我當天就做完筆錄了,他則推拖人不舒服不做筆錄,事發也經過好幾天了,他還是不做筆錄,前幾天打電話來給我,開口說 醫藥費工作請假收入,修理機車,另外還要一筆整容費用,然後完全沒有提到我的車子修理費用,然後要我自己吞下來的樣子,我想請問一下,如果他一直不去做筆錄,難道我就要這樣子擔心六個月等到過失傷害追訴期過嗎?另外我想提出毀損的告訴,請問我該準備什麼東西呢?

林智群 (klaw) 102-06-25 08:35

 你既然已經提告,就不用擔心六個月告訴期間的問題,他不願意做筆錄是他家的事

林欣 102-06-23 21:29

前陣子母親因被酒駕肇事的撞到,在上星期家裡收到法院傳票

母親是告訴人的身份,因母親車禍撞擊腦部留下後遺症

每天昏沉精神不濟,是否可以寫告訴委任狀由先生代理來出庭呢?

母親因身體關係不分便出庭

關於您所提及的問題,告訴人得以委任告訴代理人代為出庭,本件由於您母親現在傷勢較重,身體不適,建議簽署委任委任告訴代理人代為出庭,開庭時再向檢察官說明告訴人身體不適的情況即可,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阿泰 102-06-20 13:28

因為車禍昏迷導致無法提告,所以當兒子的幫他提告,但是母親還在所以變成不合法告訴不起訴處分,但是已經超過六個月了,如果現在向法院申請法院宣告監護人還可以有效提告嗎? 
要是我去法院申請法院宣告監護人在對加害者提告有效嗎?可以提告嗎?已經超過6個月了還有效嗎?

102-06-20 00:41

大師您好請教您
關於交通事故問題:
我於4月初與人發生車禍雙方都酒駕對方重傷近日接到法院傳票
以違背安全駕駛傳喚我
請問我的吐氣酒精值為0.45是否構成公共危險罪
我有保酒駕險0.55以下會理賠保險業務員卻說若法院以公共危險罪起訴
我一但成立保險公司一概不予理賠
違背安全駕駛是否等同公共危險罪?
我是不是該請律師為我辯護呢
發生事故時處理員警有對我作初步檢測如走直線單腳直立確定我無喪失行為能力
我有全險但公共危險成立不賠我無力承擔如此鉅額的賠償
請大師幫幫我
以您的專業我該如何處理呢

GUAN 102-06-18 21:54

 

我在12/12發生了車禍
我與對方在同向車道上,我在前,對方在後
在靠近十字路口時,我方因為覺得右方似乎有車會衝出
所以直覺反應往左閃了一下,此時車子是壓在雙黃線上
後方車子違規超車,跨越雙黃線從左側超車時撞上剛好閃了一下的我
撞擊點在我機車左側的中間
因為當時我車速並不快,所以撞到後只有原地倒下
但對方車速有點快,整個滑行了一下

目前對方是說骨盆骨折,加上在家休養
所以要跟我方求償
第一次調解,調委說責任我3他7
加總後我拿不到賠償
反而要賠對方
請問這樣有道理嗎?
我原本想自認倒楣各付各的
沒想到最後竟被對方求償

初步分析表出來的的原因
對方-違規超車
我方-左閃避疏忽

我想問一般這樣是如何的判定?
我該如何處理呢?
只能乖乖賠錢嗎?

關於您所提及的問題,如您對於初步分析研判表的認定認為有疑慮,可聲請鑑定委員會進行鑑定,以釐清雙方責任歸屬,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102-06-17 10:43

我拿到車禍初步研判分析表,上面是寫我疑似未注意車況為肇因!!另一個被我撞的阿伯是寫在未設置人行道的道路涉嫌未靠邊行走為肇因!!
我有去請教過我媽認識的警察朋友他說我應該是錯6分他錯4分,意思也就是兩邊都有錯,他住院後也只有手部骨折那部分比較嚴重,我昨天去他家時,他媽卻說他兒子現在連路也沒辦法走,然後只能吃流質食物,重點是我明明就看過他的診斷證明書上面只有寫腳趾頭擦傷...,還有他要出院前一天我也去醫院看過她兒子明明還在吃便當...,他要叫我出看護費我目前是只願意出他從車禍到住院的那14天看護費,之後出院表示醫生也評估過它不需要住院了,可是他現在出院後又去另外請看護照顧...,總之就是又需要錢的意思我覺得對方這樣已經有點接近獅子大開口的傾向,所以我當天也告知他我有申請草圖跟車禍初步研判表,然跟他媽說他兒子也是造成肇事原因的一部分,不全然都是我的問題。
我要問的是既然我們雙方都有錯他有權力可以告我,請問我可以告他嗎?要告他什麼?可以要求他賠償我車子毀損工作上的損失嗎?還有有什麼建議嗎?謝謝
因為一開始只想把小事化無去談和解跟探探口風,聽到對方傷勢跟診斷書上有明顯落差時,我也決定要開始保護自己,也要有所準備。

郭詠晴 (詠晴律師) 102-06-25 17:37
回覆 揚 的發言內容:

我拿到車禍初步研判分析表,上面是寫我疑似未注意車況為肇因!!另一個被我撞的阿伯是寫在未設置人行 ... (恕刪)

您好,問題大致答覆如下,僅供參考:

雖然對方遭撞僅致小傷,但也算已經構成過失傷害罪了,車禍時如果有一方涉及刑責就會比較難處理。

如果對方真的不願和解檢察官又不願意依職權以緩起訴處分來處理的話,有前科的機率會比較高。就算是判下來不重可以易科罰金,那也還是算前科,將來找工作時就會受到某程度的影響,需要良民證的工作就沒辦法任職了。

鋐珅法律事務所 所長 台大法學碩士 郭詠晴律師

阿絜 102-06-15 22:20

麻煩各位律師大哥大姐~我想請問,五年前我和我朋友出了車禍,後來我朋友沒對我提告,現在我朋友拿出五年前他與我們撞到的車主的判決書逼我給他錢,但那張判決書我從來也沒有收到過,而他現在又一直要對我提告,而這五年來將近要六年了他也從來不曾要我上法院賠錢什麼的!而我之前也覺得道義上也幫助了數十萬給他只是發現他都將這些錢拿去喝酒玩樂,可煩請各位大哥大姐幫幫我 謝謝

如果是普通傷害,則

民事侵權行為,已經請求權時效已過

刑事告訴期間,也已經過了

對方已經不得再向你請求賠償

喬巴 102-06-14 13:35

小的去年6/24與一台機車發生車禍
後續有到調解委員會去做和解
對方願意每月20號支付6000元直到102年2月底為止,
合計金額為四萬元整。
但對方一直到今年現在也六月了,
完全沒有給過我一毛錢,
每次打電話去都有一堆推託之詞,
我也心軟想說給他托一陣子,
沒想到拖著拖著一年都快過去了,
當時候調解有成立,也有一份法院正式的一個函,
我想請問這樣後續問題如何處理?
到法院作強制執行?那該如何做後續動作..

 

另外大概知道對方工作是工地工人,

我去法院該如何是好,完全沒有這方面經驗,以及,聽說要去國稅局直接查對方名下有無財產

倘若對方名下並無任何收入、所得等等那我該如何自救,

真的很需要這筆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