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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興 102-06-13 06:35
律師你好 小弟我前幾天發生車禍,在警局簽了和解和解內容為: ""由雙方各自負責賠償對方車輛受吮的部位,維修至受損前完好樣"" 有簽名 有蓋章 警察那裡也有一份 離開警局之後,我與對方在警察局寫的和解書旁 另外加了一些和解內容 這樣算有法律效力的嗎? 因為和解書上寫了雙方互賠償 可是對方私底下與我寫了 甲賠乙方上限4000 我乙方他甲方 當時我有講明4000元指機車車殼的部分 並沒有說整台機車的價錢 對方只願意賠償我4000元摩扥車維修費 而我賠償他2萬4千元修車費 對方硬要說 我白紙黑字都簽名了 只願意拿4000出來 那律師我想問 1. 私底下在和解書上增加文字內容 算有法律的嗎? 2. 和解書可以成立無效嗎?(我指民事法庭那種,警方說要自己去法院申訴) 3. 甲賠乙方上限4000元並沒有寫說是醫療還是機車費用 這樣我可以要求他要賠償機車的錢(1萬9)嗎? 而不是只賠4000 抱歉,第一次遇到這種狀況 小弟我很怕 我機車維修費沒有拿到 麻煩律師解答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一.您們雙方在和解上增加文字內容,在法律上仍屬有效. 二.至於上限4000元之解釋,您們雙方仍有爭執,仍要回歸當時訂約之真意. 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阿絜 102-06-10 19:47

各位律師大哥大姐麻煩幫幫忙,我老婆18歲時騎機車載朋友發生車禍,對方會錯意要提告我老婆過失傷害(他以為是要告開車的那位)後來我老婆的朋友和我老婆簽了和解,也撤銷告訴了(以過五年快六年了)!後來法院也寄來撤銷告訴不起訴書!不過我老婆覺得他朋友受傷開刀花費很多,所以前前後後大約十來萬,慢慢發現他朋友都拿這些錢玩樂,到最近突然又一直要和我們要錢,不然就說等著上法院之類的話!小弟跪求請問各位律師大人 對方這樣要告我們什麼呢?因為他這樣一直的騷擾導致我們每天都很煩惱 請各位幫幫忙 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當時既然已經有和解,且不論是刑事民事,均已超過時效,所以您們也不用怕被他告,對方敗訴的機會很高,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zoe 102-06-09 16:26

1.車禍當日:101.7.15

2.車禍當事人:自小客車(我方)

                   機車(對方)

3.車禍狀況:

                我方行駛在快車道

                對方重機車道突然駛進快車道

                我方閃避不及,發生擦撞

4.車禍結果:

                對方住院2天之後發現腦出血送進加護病房

                於101.8.16宣告不治

               問:1.對方家屬在住院前2天,都有簽急診室給的文件確定傷患受傷之處理,

                      而且也有自行服用高血壓的藥,請問這樣我方可以提出陳情書嗎?

5.判決結果:

               鑑定會: 我方,次因

                          對方,主因

               保險公司已經先行理賠200萬強制

              後續至地方法院開了2次偵詢,檢察官又轉介調委會要談和解

             結果還是談不融。第一次:102.1.25 第二次:102.4.12

           問:

              1.這樣的刑事追朔期還在期限內嗎?

              2.我方的刑事責任尚須負什麼責任判決?

 

謝謝律師們的詳讀,麻煩為我解惑!!感激不盡!!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您涉及過失致人於死罪,本件檢察官已開啟偵查程序,並沒有超過追訴期間之問題。須釐清的是鑑定報告上面稱您為肇事次因,理由為何?本件如您無法排除過失責任,則仍可能會成立過失致人於死罪,建議您應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刑法過失致死罪,實務上如果沒有和解的話通常會判六個月以上的有期徒刑,如果有和解則有可能可以宣告緩刑,只要你們這邊有過失就會被起訴,無論是主因次因,至於對方自行服用藥物與死亡結果有無因果關係,可能需要另外聲請鑑定,不是光提出陳情書就有用的,起訴以後通常會附帶民事賠償,另外對方的民事損害賠償請求權的時效為兩年,強制汽車責任保險給付之兩百萬元保險金,如果日後進行民事訴訟可以從賠償額中扣除。

 

zoe 102-06-29 18:45

 不好意思! 再請問,如果和解不成,真的會判到六個月譯上的刑期嗎?

似飛 102-06-09 08:22

近幾年汽車行車紀錄器越來越普及,路上交通違規車禍現場、喧囂糾紛時常成為新聞版面,請問用路人將交通違規行車紀錄器(附帶車牌車號)上傳網路(如:YOUTUBE、無名小站、批踢踢實業坊等)影音網站,是否有涉及刑法個人資料保護法或其他法律條文?謝謝回答。

林智群 (klaw) 102-06-09 10:39

 如果影片並沒有揭露任何對方的個人資料(係指身份證號碼等,而非個人影像),應不違法

個資法所定義的個人資料是指自然人之姓名、出生年月日、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護照號碼、特徵、指紋、婚姻家庭、教育、職業、病歷、醫療、基因、性生活、健康檢查、犯罪前科、聯絡方式、財務情況、社會活動及其他得以直接或間接方式識別該個人之資料。一般來說,行車紀錄器應該無法拍得上開資料。

再者,若是行車紀錄器拍到上開個資的話(諸如:招牌上連絡電話),可能傾向認為是當事人自行公開的資料,也不會違反個資法。

Antonylin 102-06-08 15:02

關於本人於今年春節期間於羅東益興租車行  租車發生的車禍事故  已經圓滿的得到該車行老闆"朱老闆"的熱心幫忙   該車行個性耿直豪爽    是個典型的宜蘭人    若欲前往一遊宜蘭的好山好水  建議到該租車行   不饋為價格公道的好選擇

林智群 (klaw) 102-06-09 10:57

 這裡是法律諮詢網站,你這個似乎放錯地方了

陳阿猛 102-06-08 00:38

事情發生於4/29,當天下午因朋友車禍在家休養,我去車行幫他試車,試車途中與乙方發生事故,5/30拿到初步判定結果,乙方遭研判可能之肇事原因:左轉彎未注意後方來車,甲方判定則為空白,今日再次去電要求乙方於警察局碰面詳談調解,乙方家長態度甚差,也不認為責任在於他們本身,甚至要求我賠償,想了解如果要有力的證據,甚至民事訴訟該怎麼樣處理,感謝。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本件應聲請鑑定委員會進行鑑定鑑定報告會詳細指出雙方的過失比例,建議您應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檢察官或者法院在處理案件時,最終責任釐清主要還是得視車禍初判表及車禍鑑定結果,目前車禍初判表既已做成,則第一步應該看看在初判表的記載,雙方有無肇事因素存在。

若您這一方有肇事因素存在的話,後續還是會被認為有過失導致他人受傷之情形而成立過失傷害罪或損害賠償責任問題,則此時應設法再申請鑑定,以免因初判表上此項肇事因素有無之記載而在刑事責任部分遭到不利之認定(民事部分亦會有賠償責任的問題)。反之,若你們這一方並無肇事因素存在,則基本上即無刑事責任民事賠償的問題。(相對而言,若對方要翻盤的話,則應申請車禍鑑定以變更目前之肇事原因分析結果)

本件依您所述事實初步來看,肇事因素這一欄您們這一方是空白的,即表示無肇事因素存在,而應是單純因為乙方之過失行為導致損害之情形,沒有過失相抵,而應由乙方負擔全部之賠償責任。若你們這一方有人受傷者,乙方並應負過失傷害刑事責任,你可以提起刑事告訴,相信提告後乙方即會較為積極來處理後續事宜。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
陳阿猛 102-06-09 00:44

趕謝趙律師以及賴律師回覆,由於當下傷害並不嚴重,本人僅輕微擦傷,對方傷勢較為嚴重,但雙方都無立即上救護車的紀錄,對方後來有去醫院檢查,由於對方家長態度甚差,目前準備提出鑑定,及調解委員會方協助,有需要會再連絡,感恩。

魚仔 102-06-07 13:02

這位是我的學生,
想請問各位法律界的朋友們:

1.原告和被告是好朋友,但被告無照駕駛,單純吃完飯要在原告回去而路上出了車禍

2.肇事責任被告越雙黃線超車不慎,導致原告左側股骨幹骨折、左膝挫傷撕裂


求償明細如下:

1.醫藥費18363元
2.看護費140000元(均由原告母親擔任看護協助其日常起居事宜)
3.其他必要費用5100元(電熱毯、去疤痕膠等)
4.增加交通費用61500元整(醫院往返費用和搭乘計程車前往學校費用
5.精神損害賠償20萬元整
6.綜上,被告賠償原告新台幣四十二萬四千九百六十三元整 

這位同學並非無誠意和解
但是由於家中經濟真的有困難(目前就讀夜校、以前是日校生但是沒錢才休學讀夜校半工半讀)

而原告也是自願上車且知道被告並無駕照
請問這部分原告是否也要負擔部分責任?(大約幾成?)

從第一次求償36萬到這次求償42萬,
實在不希望這位學生被敲竹槓,
對方態度非常強硬調解委員會也無出席,
只說金額不到就是法庭見,

想請問對法律熟悉的各位,
這是對方的民事訴狀,
是否有不合理之處?

 

(主要是原告父母想求償,倘若原告願意作證,那金額是否得以減免?)

1.原告提起民事訴訟求償是有所依據 2.你可以考慮的是損失的細項 數額是否合理 是否都有相關單據證明 3.另外原告利用被告擴大活動範圍 可以主張過失相抵

魚仔您好:

    有關您詢問事項,經本律師研究後,簡覆如后:

一、關於機車雙載發生車禍造成後座人員受傷,後座乘客是可以向騎車之駕駛主張侵權行為的,此與後座乘客是否知悉駕駛為無照或自願上車並無關連,故除非係後座乘客乘車時刻意為干擾駕駛之行為(如搔癢、在耳邊呼氣)並因此造成駕駛車禍之情形,始有過失比例之問題。

二、另,對方請求之費用部分,對造都可以請求,惟對造當然就各主張部分需提出明確之證據以實其說,否則,法官亦不會准許。其中,看護費用部分,此可大為爭執(傷勢是否已達不能自理生活之狀況),特與提醒。

三、以上係針對您詢問內容簡覆,如欲更為詳細討論開會,請不吝與本律師連絡。電話:23971998。                                                                    魏千峰律師  敬上

Alice 102-06-06 15:11

請問:

     1.醫療糾紛若送醫事鑑定,一般要多久才知結果?

     2.醫事鑑定結果若醫生無過失,刑事上是不是一定不起訴?還是要看檢察官

     3.若刑事不起訴,改打民事,是不是也會敗訴,得不到賠償

     事件簡述:

     老人家因車禍送教學醫院,2處骨折(共斷4根骨頭),額頭擦挫傷,家屬要求頭部檢查, 醫生拒絕,因為當時病患無嘔吐或頭痛,病人凝血功能不佳,也未抽血檢查,就施打易致出血的止痛針,後約2個多小時就要求出院,因為骨折處不能開刀,也不讓病患留觀,只給頭部外傷單及骨科門診回診單。結果隔日早晨,病患嘔吐昏迷送醫,才知顱內大面積出血,再一日往生。

     聽說醫事鑑定會都是醫生,醫醫相護,會認定醫生有錯機率很低,且開偵查庭時醫師一副事不關己的樣子,令人十分憤怒,想請各位專業律師,以您的經驗給我們家屬協助,十分感謝!!

林智群 (klaw) 102-06-06 19:16

 一般醫療官司不建議打刑事,

因為舉證責任比較高,且法院通常不願意讓醫師坐牢,

這樣的案件起訴率不到1/4,定罪率就更低了

建議在事發後兩年內提民事訴訟求償,再送鑑定,

鑑定時間都蠻久的,七八個月算快的.

醫療官司是很漫長的路,要有心理準備

Alice 102-06-07 01:07
回覆 klaw 的發言內容:

 一般醫療官司不建議打刑事,

因為舉證責任比較高,且法院通常不願意讓 ... (恕刪)

感謝林律師的回答,

那要等醫事鑑定出來再提民事,還是現在就先打民事,這種狀況以您的經驗,打民事的話勝訴率較高嗎?

我們其實不提刑事訴訟,但檢察官覺得有疑慮,所以堅持調查,現在在等鑑定結果,才決定起訴否!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6-07 13:53
回覆 Alice 的發言內容:
回覆 klaw 的發言內容:
... (恕刪)

您應該是有向檢察官告訴業務過失致死,檢察官才會偵辦。

基本上刑事不起訴,要再打民事會有難度,建議您趕緊委任律師幫忙處理。

律師事務所按讚粉絲團:http://lutong.myweb.hinet.net/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一.一般醫療糾紛,實務上之判斷基礎仍在醫事鑑定,所以設計問題很重要,當然對於第一次鑑定不服,也可以具明理由再聲請鑑定.

二. 原則上醫事鑑定結果若醫生無過失,刑事上不起訴機會極高.

三.民刑理論是各自獨立判斷,所以並非刑事不起訴,民事即會敗訴. 

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揚揚 102-06-06 00:55

事情是這樣的  

在幾個月前我跟別人發生車禍

經過多次調解,已簽下和解

最近又收到保險公司的理賠通知單

我當時騎乘別人的機車 並沒有駕照

我知道對方申請強制理賠會賠,而保險公司會向我要錢

但我想知道的是  已簽下和解書之後 對方還有辦法申請這項理賠嗎?

 

另外要是和解遺失了怎麼辦 

有辦法在申請一次當時的和解書嗎?

1.看在哪邊和解 如果在調委會 你可以去調委員申請補發調解筆錄 2.至於是否可以重複追討 可能要看當時和解內容 如果是包括本件事故一切損害 可以考慮是否有重複請求的問題

神手 102-06-05 23:36

各位律師好!我是在上個月在上班途中車禍受傷的,那我想請教我可以向勞保局提出申請理賠嗎??
那時候有住院1天現在都在家休養無法工作~納公司方面我可以跟他們提出薪資職業傷害補償費?
除此之外還有什麼要注意的事,我是因為上班途中被肇事者撞倒並無違反交通規則而對方違反交通規則又肇事逃逸事後隔了1個小時才跟警察到醫院看我的~這樣他算是肇事逃逸嗎??

周志吉 (周律師) 102-06-06 09:58

 

本件確實有肇逃之可能,可對肇事者提出傷害告訴,再附帶民事請求賠償(如工作損失、醫療費用等),其他如欲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33036697指教。

順祝日安!

神手 102-06-05 23:33
律師你好!我是在上個月在上班途中車禍受傷的,那我想請教你我可以向勞保局提出申請理賠嗎?? 那時候有住院1天現在都在家休養無法工作~納公司方面我可以跟他們提出薪資職業傷害補償費嗎, 除此之外還有什麼要注意的事,我是因為上班途中被肇事者撞倒並無違反交通規則而對方又肇事逃逸 事後隔了1個小時才跟警察到醫院看我的~這樣他算是肇事逃逸嗎??
梁維珊 (美女律師) 102-06-06 20:57
您問的問題包含保險請領與刑事肇事逃逸,建議您把資料整理好,再與律師約時間詳談,看是要刑事附帶民事請求損害賠償或其他請求,謝謝。
神手 102-06-05 23:32
律師你好!我是在上個月在上班途中車禍受傷的,那我想請教你我可以向勞保局提出申請理賠嗎?? 那時候有住院1天現在都在家休養無法工作~納公司方面我可以跟他們提出薪資職業傷害補償費嗎, 除此之外還有什麼要注意的事,我是因為上班途中被肇事者撞倒並無違反交通規則而對方又肇事逃逸 事後隔了1個小時才跟警察到醫院看我的~這樣他算是肇事逃逸嗎??
一、可申請理賠。 二、如果是事後才來,為肇事逃逸。 以上供參。
Ray 102-06-04 23:16

各位律師您好:

小弟需要各位的幫忙解惑,相關事件與問題如下,在此先感謝各位的撥空幫忙,謝謝!

小弟家人日前發生車禍(機車機車),對方小擦傷車損,而家人骨折車損,因肇事責任為家人(對方沒有肇事責任),所以沒有向對方索賠,並且與對方去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內容為雙方的強制險互相理賠醫藥部份並且放棄刑事追訴,此次調解有成功並且也有送至法院蓋章。但現在突然接到法院的通知書,原因為對方發生車禍時沒有保強制險,這樣我們申請強制理賠醫藥部份時,變成保險公司會跟他全額索賠,而對方覺得他沒有責任負擔我們醫藥理賠部份(雖然是我們跟保險公司申請理賠,但保險公司會跟他要錢),因此提起訴訟撤銷和解書,訴狀內容主要提到他的強制險剛好過期(據對方說辭)、肇事鑑定證明他沒有肇事責任,所他覺得當初和解書不合理要重新調解

問題一: 為何沒有證據證明他遭到脅迫詐騙而簽立和解書,法官就直接受理?

問題二: 這樣撤銷和解書的機率大不大?

問題三: 我們需要請律師嗎?(我們沒去過法院,所以不知道該怎麼辦)

再墾請各位律師幫忙解惑,感激不盡!!

Ray您好,

 

問題一: 為何沒有證據證明他遭到脅迫詐騙而簽立和解書,法官就直接受理?

民事訴訟法規定,法官一般會發開庭通知,通知您到場陳述。這是既定的法院程序。

 

問題二: 這樣撤銷和解書的機率大不大?

按您所述,由於是對方未按時繳納保險費,在訴訟上可主張是可歸責於對方之事由,不應撤銷和解書。


問題三: 我們需要請律師嗎?(我們沒去過法院,所以不知道該怎麼辦)

為了避免和解書被撤銷,被提起刑事告訴留下記錄,您可攜帶相關資料至事務所,由律師為您量身打造最適合您的策略。

 

倘若還有任何問題,歡迎撥打電話0973162871(電話諮詢免費),或email: miracle1222@gmail.com,謝謝您!

若以上回答對您有幫助,還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謝謝您!

律師敬上

您好,

      1.只要對方提起訴訟,法院就必須受理並開庭,有沒有證據或理由是開庭時才會去判斷的。

      2.基本上既然雙方已經簽訂和解書,除非對方主張該和解書有無效或是得撤銷的理由(譬如說是被騙或是被脅迫、簽名蓋章不是自己簽的等等),否則要主張撤銷和解仍有相當難度。

      3.訴訟不一定要找律師才能處哩,但建議可以先請教律師,將手上有的資料或者是對方的起訴狀內容大致告知再行評估。

阿德 102-06-04 00:08

事情經過大約如下 

天氣:下雨天

時間:晚上10點

下班回家路上我撞傷了一位從對巷車道穿越雙黃線的行人

撞傷行人位子 雙向車道中間 我車速50以下

因為下雨天我真的不敢騎快 看這位行人來時真的沒看到 

等我看到時要閃避以來不急 很不幸得這為行人被我撞斷的小腿 開放性骨折

三個月後來談賠償和解 對方開出25萬和解金 然後一直跟我強調 

行人發生車禍 進法院 一定是判機車得錯.....這像我很無言

我遵守交通規則不超速行駛規定車道

我想問的是法院真得這樣判嗎?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因為過失是應注意能注意而未注意,所以應釐清行人從該處穿越馬路,是否是駕駛得以注意到?另外如果行人未遵守交通規則,其自身也有過失,因此其得以請求的賠償金額亦應隨著其自身過失的比例而降低,建議您可以先釐清當時的情況,並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阿松 102-06-03 16:09

律師您好

有關車禍和解的問題,本人不知該如何斟酌賠償費用

經過:

在103.02.02的深夜11點左右,本人是被友人以機車搭載,位於十字路口與轎車發生車禍,對方的號誌燈為閃紅燈,我方車輛號誌燈為閃黃燈

後續本人也去警局申請初判,結果主因是對方

在這場車禍中,因我方是騎乘機車,因故駕駛機車,所造成其他傷勢,

 

醫生診斷:

女性友人:臉部及手部多處外傷,骨盆骨折斷裂宜休養3個月,後續門診追蹤‧住院五天(急診有包紅包1200元給友人)

本人(男):雙膝及右髖骨多處挫傷,脊椎第4第5節狹窄,有椎間盤突出的問題,後續門診追蹤。住院五天(本人未收到紅包)

 

情況描述

車禍發生第一禮拜對方有到醫院觀看2-3次,並承諾會負擔所有醫療費用車損

第5天希望可以簽立和解書。

我方是希望等傷勢較穩定後再談和解

 

出院後,我方主動通知對方目前狀況已經出院,可先不用到醫院多跑一趟。希望可以請對方處裡修車部分。

對方強制險的理賠員也有主動打電話來告知可以理賠項目。

 

第二次,想通知對方摩托車已經送至他朋友估價完,也修理完成,但是未接電話

       隔天再通知也無回應。

       第三天再通知,對方說明經濟上有困難,身上沒有錢(因為有車貸、母親、小孩…..),必須想辦法籌錢,之後並沒有下文。

我方車損部分,先行自行買單,待後續向對方求償。為了避免對方不想和解

只好先招開第一次調解

調解委員會:

第一次    於4/16號 向對方求償醫療費用,以及精神損失費,各為30萬及25萬萬左右,(這數字是詢問過保險員提供加上個人對於整起事件對方態度、精神損失、家庭損失所衡量出來)

對方態度說明經濟負擔大,這數字無法負擔,也不清楚保險理賠範圍

所以我方先跟對方商量,精神撫慰金均可以商量價格,但是希望拿出態度及誠意來跟我們和解,也希望對方先了解保險公司理賠項目,不要故意不接電話,也不負擔修車費用

第二次     

醫療費用強制險可負擔比較無任何爭議處,

唯一較有爭議的部分是看病的過程分為三次

急診 轉診 複檢,急診及轉診都在本鄉鎮,複診到台北三軍總醫院做詳細診斷,對方保險是說,因該優先在鄰近大醫院做診斷。(個人是因為當初在北部當兵,長跑三軍醫院所以對三軍醫院較熟悉,且醫師專業能力夠。)

因此次對方與友人談妥10萬元和解!已達成共識。

而我因為無法參與此次的調解電話與當事人談後,對方是希望2萬元和解。而本人告知是希望和解費8萬元後加但書,後續如有造成因此車禍衍生出的傷勢,必須由對方負責。

 

 

我個人的部分是覺得這是不幸中的大幸,更不希望走法律途徑,去逼迫對方,就我詢問保險部分2萬元的部分實在是不合理,光是我一個月個薪水都不到,但我沒有這樣的專業以及經驗,所以無法了解到客觀合理賠償價格為多少?該如何評估?該如何計算,

只希望對方可以肩負起讓我回復到原本的健康情況以及我損失的部分,本人更是在意椎間盤突出會不會造成日後的風險,因為對方讓我有種,發生事情只要沒有錢就沒有甚麼責任,這樣是不是窮人可以為所欲為,或是一直說她不知道,一直對不起。

 

對方傳簡訊說到:最近他分析所有貸款以及家庭撫養支出後,理賠我的友人10萬元,薪資已經造成負數需要借錢過生活,對於我所提出的8萬元,實在非常的沒有辦法支付我所開出來的條件以及但書,尋求法律公平的判決。

因為本人也不是非常的富有,沒辦法負擔律師費用,但也不想平白無故因車禍造成脊椎一輩子的影響。

 

林先生 102-06-03 09:25

各位律師您好:

車禍發生情況如下:

我是左轉車輛,在通過停止線時還是綠燈,而緩慢行駛至馬路中間等待左轉,而後號誌燈轉為黃燈,對向車流走完,對向來車也都停止了,我才起步要左轉(因要快速通過,所以轉彎時採切直線,所以最後車停下來的地方有開到對向車道),才剛一轉向左邊,對向就衝過來一摩托車(媽媽載2個女兒,1女兒坐後座,1女兒站腳踏板),而我因為剛起步,所以車速緩慢(筆錄時因慌張而說大約車速20-30,但事後回想..因為剛起步,可能只有時速只有10左右),對方機車車速約60,撞擊後我隨即停車(車子還是往前了幾公尺),結果對方腳踏板的小孩因撞擊力道過大,機車龍頭幾乎內凹,小孩也因龍頭的擠壓而送醫途中傷重不治,目前正等待調解,想請問這樣的車禍,我的責任大約會有多少呢?後續應該怎樣處理呢?

承蒙解答

謝謝

                          桃園林先生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車禍現場附近是否有監視器?或者是否有其他用路人提供行車紀錄器?建議您務必保全車禍事故經過的畫面紀錄,以確保您的權益;另外本件車禍事故初步分析研判表是否已經做成?做成之後,為釐清雙方責任歸屬,您可以聲請送交車禍事故鑑定委員會進行鑑定

本件因有人員傷亡檢察官會介入調查,建議您應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林先生 102-06-03 10:07

感謝趙律師

因為車禍當場並無監視器,我也沒有裝行車紀錄器,那請問可由車禍鑑定(警察是說因為已屬刑事案件,所以檢察官會主動送車禍鑑定,是嗎?)得知雙方的責任歸屬嗎?

林先生 102-06-03 10:11
回覆 趙乃怡律師 的發言內容: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車禍現場附近是否有監視器?或者是否有其他用路人提供行車紀錄器?建議您務必保全 ... (恕刪)

 

感謝趙律師

因為車禍當場並無監視器,我也沒有裝行車紀錄器,那請問可由車禍鑑定(警察是說因為已屬刑事案件,所以檢察官會主動送車禍鑑定,是嗎?)得知雙方的責任歸屬嗎?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本件涉及人員死亡,地檢署會移送鑑定,建議您應儘速蒐集監視器畫面,以確保您的權益。

小朱 102-05-31 22:45

事故原因

車禍導致我方眼睛造成單眼複視 對方為全責 對方有保第三責任


目前看東西有2個影子 看固定地方 會暈眩 噁心


我應該要求多少賠償彌補我的損傷


想請教有相關案例賠償嗎?


或是有沒有專業人士能幫我評估!

 

 

 

 

 

郭詠晴 (詠晴律師) 102-06-04 10:08
回覆 小朱 的發言內容:

事故原因

車禍導致我方眼睛造成單眼複視 對方為全責 對方有保第三 ... (恕刪)

您好,問題大致答覆如下,僅供參考:

對於車禍所造成的損害究竟可以求償多少金額,如以訴訟主張,多需要先去醫院進行勞動能力減損的醫事鑑定,看減損比例才有辦法估算。

另就雙方的社經地位、收入等等其他因素也需要考量,所以可能沒有辦法憑您提供的資料就判斷出來。

鋐珅法律事務所 所長 台大法學碩士 郭詠晴律師

102-05-28 19:28

我家人在沒有紅綠燈的小巷騎機車跟主幹道的機車發生車禍,然後請警察到現場看肇事責任是誰?初步鑑定報告上是寫的是雙方都有錯,我方是未禮讓主幹道之行車,而對方是車速過快,未減速,由於我家人是小傷所以就沒想到要去驗傷,但是對方有去驗傷,而且要求要13萬,如果不給要提起傷害告訴,請問對方打得贏這場官司嗎?有甚麼可以幫助我家人的方法嗎?

麻煩了,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建議您們先向公所申請調解,以便息紛止爭,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louis123 102-05-28 17:25

於 101/10/10與發生車禍

肇事主因 對方違規左轉(機車)

肇事次因 我未注意前方車輛行駛(機車)

對方 頭殼破損 腳有縫針 顱內出血 插管 住進加護病房 (老年人)
我則是 上排牙齒四顆碎裂 牙齦、嘴唇共縫七針 其他手臂膝蓋擦撞傷不等

 

102/1/18對方過世 肺炎感染 呼吸衰竭

因為第一次發生事故,沒有特別去注意到追溯期的問題,未在開偵查庭時提起過失傷害

目前已成公訴 過失致死 以查案 偵查終結

所以現在是我已經不能向對方家屬提過失傷害,只能民事訴訟?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提告過失傷害的對象是對方肇事者,今該肇事者既已死亡,則您也沒辦法對其提出告訴,所以本件只能依繼承關係對家屬提告,但只能就該肇事者遺產部分請求清償,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5-29 18:03
回覆 louis123 的發言內容:

於 101/10/10與發生車禍

肇事主因 對方違規左轉(機車)

< ... (恕刪)

您有無過失,這部分可能要看卷內資料才能判斷,

說不一定,經過鑑定後,您並無過失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

尚請不吝到本所官網按讚:http://lutong.myweb.hinet.net/

瑄瑄 102-05-25 23:55

若是請律師刑事民事庭要收費大約多少?

車禍受傷者為家庭主婦,受傷醫囑有寫宜休養2個月,如何向肇事者求償?
是以最低薪資來計算嗎?實務上法院會判賠嗎?
有實際的判決書可參考嗎?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5-26 13:05
回覆 瑄瑄 的發言內容:

若是請律師刑事民事庭要收費大約多少?

車禍受傷者為家庭主婦,受傷醫囑有寫宜 ... (恕刪)

法律不是簡單的事,要如何主張及抗辯,這都是律師的智慧財產,必須付費給律師

律師是服務業,也是要吃飯,詳細諮詢部分,建議您拿資料跟當地律師預約時間面談。

基本上您可以選擇請律師代撰狀紙,比委任律師開庭便宜。

如果您要找免費律師,只有到法律扶助基金會通過資格審查才有免費律師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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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耀星 (Eric) 102-05-26 14:56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本所可以派律師協助您處理後續問題.建議您若有進一步諮詢需要?請攜帶本案全部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39151259或來信yawshineric@yahoo.com.tw指教。

也是有些好心的律師
可以讓當事人拖欠律師費用
等當事人拿到錢之後再付費

觸動心弦 102-05-24 00:51

因詳細敘述致文章過長,請各位大大不辭辛勞的看完
5月18日早上約9點20我騎車要去上班時出車禍
情形如下:
無法貼圖給各位大大看
我以時鐘時刻為方向示意給大家看(當兵的應該懂幾點鐘方向)

以6點跟12點為中線雙黃線
當日我順向直行由5點鐘方向往1點鐘方向行駛
對方是從他家門口約2點鐘方向逆向往7點鐘方向騎機車衝出來
導致我撞到他機車左後側(因他逆向要橫跨雙黃線)
因路面不寬他一出來車身就斜橫著幾乎佔據整條路我根本沒地方閃
擦撞到後我犁田飛出去,而對方只是人車倒下他車頭剛好壓在雙黃線上

剛爬起來時還有點迷迷糊糊,有看到他家對面有人跑出來,(因地點就是他家前面而已)
那人我不認識,不知是有幫我報警了還是有檔到什麼的原因就把我機車移到另一邊車棚,後來過幾分鐘我才知道原來都還沒人幫忙報警,於是我自己拿起手機撥打110報警,警察來現場看一看後問說怎把現場車子移走了,我就指著移車那人說是他把車子移走,後來有其他鄰居有說是那人怎騎車出來被我撞到的情形
現場圖大致上也如我上面敘述以時鐘時刻方向示意的差不多
後來我傷勢較嚴重我就由友人陪同先去醫院。傷處如下:
(左腳裸肌肉肌腱扭傷腫脹,左腳腳後跟割傷,左腳膝蓋擦撞傷,右腳小腿擦傷,右腳膝蓋擦撞傷)

臨走上車要去醫院時
我看到把我機車移走的那個人跑去跟警察說話,還去跟被我擦撞的的那個人竊竊私語
我才恍然大悟,原來他們是鄰居,那個移車的人應該是把現場破壞掉。

後來警察跟被撞到那個人來醫院,要找我一起做筆錄
那人一來就很好心問說花了多少錢,要幫我拿醫院估價單去繳
警察就說先做筆錄,我就坐著輪椅警察帶我跟他去醫院某間小房間筆錄

筆錄是從我先做起,剛坐下他又一次要搶拿我的估價單說要先去幫我繳
警察又說都坐好別走先做筆錄
後警察有問道說我有沒有邊騎車邊講電話,我說當然沒有
我也把我身上所帶的手機給警察看,整隻手機好好沒擦傷或破裂(手機外觀根本沒有發生車禍後的損傷情形)

警察突然轉對那個人問到(阿你剛不是說他在講手機)那個人默默不語。
等於是我去就醫沒在現場時他跟警察說我邊騎車邊講手機
---這當中在我做筆錄時對方還插嘴說我超速一些有的沒的,他被警察喝止不要插嘴不要影響我做筆錄

等換他做筆錄警察拿現場圖給他看,邊問他(你這行為叫什麼)括號這句問了兩三次,那個人就是不敢說出【逆向】這兩字,而是顧左右而言他.避重就輕。

待我們雙方做完筆錄,警察臨走前說最好是兩個私下和解你們兩個去講講看就走了。

等警察走後,我想他剛那麼熱心要幫我繳錢,我就拿著單子要遞給他
他態度竟然180度大轉變,他說既然報警了,他有保險.....等等一些話後
他說這些他不理了【(這些)是指我手上的醫院估價繳費單】
接著說他會叫他保險公司找我談,他自己也要去掛號看傷勢驗傷,然後就把我丟在醫院走了,真是讓我傻眼了。

以上就是當天情事

問題:
1.十八日早上事發到現在已是第六天,根本沒人找我談,對方也沒打半通電話來關心慰問。(我該怎處理?要主動做些什麼嗎?)
2.這樣拖著不主動找我處理,(於他有何好處??)
3.我家開工廠是家中獨子都在家幫忙工作薪水都是直接拿現金
所以沒薪轉或薪資證明,只有在職證明.請假證明,薪水3萬+全勤3千,等於每月3萬3千元
(沒薪轉證明跟薪資證明,那我要如何求償無法工作所損失的錢?)
因受傷休養醫生建議2星期~3星期我已經開一張請20天病假假單
(請假20天等於2萬在加3千全勤獎金,等於求償2萬3元,可以這樣算嗎?
4..發生擦撞受傷,因所受傷處均於雙腿.雙膝.腳裸,致工作上.生活上種種不便,及身體痛處與精神上的折磨,睡覺時碰到傷口痛醒,要洗澡時傷口處要先包保鮮膜要人幫忙洗,上下樓梯不便,
還要親人費時費力幫忙照顧.......等等。(可要求多少精神補償金?)
【綜合以上情事麻煩大大(建議)小弟一個求償精神補償金的範圍或金額】
5.以上若是無法和解,此案件走入法律程序,
小弟有何責任責任歸屬大概幾%,勝率為何?


綜合以上所有情事
看完的大大
有什麼小弟要注意要提防的細節,有什麼好的處理方法或建議
請教教小弟,感恩不盡。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5-25 10:55
回覆 觸動心弦 的發言內容:

因詳細敘述致文章過長,請各位大大不辭辛勞的看完
5月18日早上約9點20我騎車要去上 ... (恕刪)

您可以先處理這些事情:

一、向警方正式提出過失傷害告訴,請警方出具報案三聯單。

二、調閱當時附近路口監視器,並找出是誰移動車輛,要看看是不是被告家人湮滅現場證據。如果是,可以順便提告

求償部分,您應該先聲請假扣押對方財產,如果未成年,亦可以聲請假扣押對方父母。

建議您拿詳細資料跟律師付費面談,請律師看完資料後幫您規劃後續應如何處理,比較能保障您的權益,謝謝。

http://lutong.myweb.hinet.net/

 

對方逆向行駛
算是嚴重的交通違規行為
你可以找律師幫你處理整個求償訴訟

阿軒 102-05-23 23:04
律師你好 我有一個朋友的小孩因騎機車發生車禍倒置被他帶的人死亡 這樣他要賠償對方嗎?他在法律上會有罪嗎 再來就是因為它們是被後方的車輛追撞 這樣要賠償他們嗎?(因為騎機車的這個小孩才16歲無照駕駛)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一.本件騎士仍需對後座之人負責,其法律上仍負有過失致死之刑責.而該騎士由於是未成年,所以其法定代理人需負連帶賠償責任. 二.後方車輛若有肇事責任,則後方車輛駕駛人亦需負責. 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5-25 11:09
回覆 阿軒 的發言內容:
律師你好 我有一個朋友的小孩因騎機車發生車禍倒置被他帶的人死亡 這樣他要賠償對方嗎?他在法律上會有 ... (恕刪)

這要看車禍發生原因是否您朋友小孩造成?

建議您拿詳細資料跟律師付費面談,請律師看完資料後幫您規劃後續應如何處理,比較能保障您的權益,謝謝。

http://lutong.myweb.hinet.net/

sunny 102-05-22 09:42

日前與人發生車禍~我從後面撞到~可是當時是因為對方包包掉出去~臨時停下來要撿包包~我一個閃神所以撞上他~我跌倒在地~起來後看她沒甚麼問題!講了幾句話就走了!因為趕著上班~我因為是第一次車禍不曉得就算趕著走也要留電話名字~結果隔兩天警察通知我~對方要告我肇事逃逸我目前已經開偵查庭了!今天要到法院出庭!我想請問法院出庭應該要注意甚麼呢?我願意和解~也申請調委會了可是第一次對方沒到 第二次到了卻因為未滿20歲需要法定代理人 所以也無法和~對方跟我說 檢察官有跟他說法院會強制和解!那是不是和解了我就會沒事了呢?因為傳票上面寫的是公共危險罪公訴罪!這樣會被判刑嗎?我撞到他還有跟她說話這樣算是肇事逃逸嗎?

1.如果可以證明確實有將相關資訊留給對方  或與對方處理車禍事宜  是不會構成肇事逃逸  不過重點在怎麼舉證   2.如檢察官認定有肇事逃逸  跟被害人和解  應該還是有緩起訴機會  

sunny 102-05-22 11:28

請問:我需要準備答辯狀嗎?因為我沒有請律師,另外因為我有曾經申請過兩次調解~第一次對方沒到~第二次到的時候卻因為對方未滿20歲調委會無法受理~我有跟對方說我是真的很有誠意要跟她和解 還是我要再申請第三次 ~他說檢察官有說法院會強制和解!所以我們就決定不然等法院開庭和解~對方的筆錄並沒有提到他是因為公事包調出去而停下車的!那我需要說明嗎?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5-25 17:58
回覆 sunny 的發言內容:

日前與人發生車禍~我從後面撞到~可是當時是因為對方包包掉出去~臨時停下來要撿包包~我一個閃神所 ... (恕刪)

對方有受傷嗎?您有證據證明您有留下來察看嗎?

法律不是這麼簡單的事情。建議您花個小錢,拿詳細資料跟律師面談,請律師看完資料後幫您規劃後續應如何處理,比較能保障您的權益,謝謝。

http://lutong.myweb.hinet.net/

如對方有受傷才有刑事肇逃成立之空間,若如此則以和為貴
peter88 102-05-21 16:07

車禍案件,對方提出過失傷害的告訴,

開庭前有至區公所調解,也已經談好和解了,調解筆錄內容有如下:

1.給付對方醫療費,修車費和慰問金

2.兩造拋棄本事件其餘民事請求權,聲請人(對方)自調解成立日起就本件刑事

  件不予追究

和解至今已經過了兩個星期,和解金已經匯給對方,但還是收到地檢署傳票,

表示對方還沒撤銷告訴,想請問如果對方一直沒有撤銷告訴,我該怎麼辦?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建議您應將雙方成立的調解內容、您已支付和解金之匯款單據等資料,提供給檢察官參酌,以使檢察官了解本件雙方已達成不再追究民刑事責任之共識,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5-22 00:03
回覆 peter88 的發言內容:

車禍案件,對方提出過失傷害的告訴,

開庭前有至區公所調解,也已經談好和解了,調 ... (恕刪)

為何要寫從調解之日起不予追究?那不就是代表之前可以追究?

這張和解書是誰擬的?

小展 102-05-17 23:56

各位大大們律師你好 

我爸爸有很嚴重的精神疾病,也有暴力傾向!從小到大並沒有扶養過我!也常常吸膠喝酒完就動手打我!也曾在我小時候在我面前毆打我奶奶!甚至是我叔叔我姑姑們都曾被他打過!直到我十六歲我爺爺奶奶才另外找了現在的住處讓我居住!我才解脫!去年五月他因為搶劫假釋出獄後回來與我和奶奶同住就常在家酗酒且常常跟我奶奶吵架!工作也不穩定!更別提給我奶奶家用了!在去年八月有一次他酒後跟我起爭執我們兩個打了起來!互相提出傷害告訴!後來在家人勸說下我們兩都徹告!但在今年一月時他與我奶奶激烈爭吵我下樓制止他!他卻辱?我與我奶奶!甚至挑釁我叫我有種就打他!我推他!他不慎從樓梯上三步做兩步跌向一樓!但是我很確定他當時並沒有受傷!我叫他離開我們家!經我奶奶制止我想說算了!上樓不跟他繼續吵!沒想到晚上他回家時對我奶奶的房門用力敲打且大聲咆哮!我以為他是回來對我奶奶尋仇緊張的衝下樓跟他扭打起來!這當中我也請我太太趕快報警!直到警察來了我與我奶奶才請警察請他出去說我們沒有辦法再與他同住!他隨後即到派出所告我傷害!我到警察局時做筆錄警察先生告訴我他在第一次我推他時已經來過一次提驗傷單要告我!然後在刑事庭四月開庭開庭前我因為車禍鎖骨斷裂住院無法到只好請假!沒想到前幾天五月中開庭時檢查官好像只先聽我爸的供詞!跟他說是我打他!他沒動手!檢查官完全不理會我所講的話甚至是我提出我爸的精神病相關證明!甚至連我也有提出驗傷單檢查官都不曉得!我奶奶也有出場做證說有看到我們兩個拉扯!但是並沒有看到我們兩個是否有打架!當時我太太也在場警察跟檢查官都沒有傳他做證!奶奶又年事已大不懂怎麼對我爸提出告訴!姑姑與叔叔們也怕幫我作證會被他騷擾!現在檢查官的態度讓我很害怕!他控告我傷害尊親罪!而我在這次偵察庭也對他提出傷害告訴!我現在應該該怎麼做呢?需要請律師嗎?麻煩你們幫我解答!謝謝~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本件可能涉及傷害直系血親尊親屬罪,得依據傷害罪之處罰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另外即便您認為父親當下未成傷,但是施強暴直系血親尊親屬,未成傷者,仍得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因此您應謹慎處理在偵查庭中之陳述;另外您提及當場有其他家人目擊經過,得聲請傳喚家人作證,建議您應儘速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5-19 00:46
回覆 小展 的發言內容:

各位大大們律師你好 

我爸爸有很嚴重的精神疾病,也有暴力傾向!從小到 ... (恕刪)

您可以委請律師幫您辯護。

基本上您這案件關鍵在您奶奶當時是怎樣的情況,

詳情您必須與本所付費諮詢。

本所官方部落格:http://blog.udn.com/lutong02

小展 102-05-23 15:08

謝謝兩位律師大大熱心的回覆!今天我又與我爸爸開家事法庭!他居然自己在法庭上緊張自己說自己會吸膠!而社工也建議我奶奶提出自白書跟為我作證!應該這樣子對我可以有很大的幫助!法律應該不會保護一個總是在害人的人吧!

阿威 102-05-17 16:10

我父親二年前跟鹿谷儲蓄互助社.借貸將近一百萬,其擔保人是我本人也是他親生兒子,這月我發生車禍需要用到錢,並到該社領錢,但他的方式是要用借的出來的,最後竟然裡面存的45000元竟然也要我家人我父親來簽字擔保才能把錢借出來,之後也要每個月按利息跟本金償還,本想退掉,該社竟說你有擔保,所以,你的錢不能退,就算要領出來也要有人擔保,最後談不儱的情況下,我也只用借貸方式全部借出45000元,讓我很痛苦,重點是我父親也有在繳他的利息跟本金那一百萬元,也持續二年,然而我最後也很怕家人無法繳付這筆錢時,我該怎樣作,請教律師我後面會有什麼樣問題嗎?在來我很痛苦就是為何我不能領出我的錢任由他門扣壓我的錢,搞到最後仍然要借出來,變成我是向他門借錢,說來說去,借的都是我錢,讓我覺得被他門欺負,請問我該有何權利去處理或怎樣作,謝謝你?

Sean.K 102-05-15 18:44

各位律師們你們好: 

請教二車禍問題:
(一)我機車對方汽車,對方未打方向燈變換車道,我直行。 

(不管大傷ˋ小傷ˋ縱使瘀青也算)不論肇事責任百分比有多少(他也可以告我

過失傷害?),哪怕是只有一點點的過失肇事責任,對方都已觸犯刑法第284條

過失傷害罪責,我可提告

 

請問:車禍當晚警員警車載我急診,對方也跟隨到醫院做筆錄,並無就診。
事實上他是汽車我是機車,他和朋友共2人的確都無受傷。事後他也可告我刑法

第284條?

只要對方提告前有診斷證明書即可?不用證明該傷(例如一點瘀青)是該事故造

成?如此,他要告我過失傷害成立也不難!

如此,我還告他?那不是也煽火讓他來告我?  謝謝

 

(二)如我為次肇因,也要付擔三成對方的損賠?(最終反而可能是他得我失?!) 如對方也可要求損賠,事故隔天對方在警界高人指點下,對方有給我他的汽車 估價單60000(材料+拆裝約各一半),該估價單便可為對方索賠依據?估價單當 初我有收但沒簽名!因和解談不冗,我車子已依當初對方和車店的估價單2200先 修好,不然我車子要一直放土城(我住內湖,雙和醫院前十字路發生事故 ,對方卻把車子騎到土城去維修!),事後我可再補修追加損賠?

 

舔舔兒? 102-05-14 19:24

我朋友前一陣子車禍有傷到腦,有些行為能力脫序...

他前幾天在遊戲內以低價金額賣出朋友的神裝(大約台幣一兩萬)

目前是希望可以討回QAQ

請問這樣有辦法嗎??

我該怎麼幫忙他們

阿弟 102-05-13 18:57

請問有關偽照問題~我跟朋友出車禍~有駕照沒喝酒~警察在做筆錄做完後要做酒測~是我朋友吹的可是我開的~現場筆錄已完成了~要離開時就跑出一個正義使者出來說我開的~就暴出偽照文書~真的想不到會怎麼嚴重~我朋友想說車是他的處裡就好~也不知道會變這樣~ 沒喝酒都有駕照

今天開庭~我們不是去很大間~去一ㄍ偵查庭~我跟我朋友一起去~偵查法官沒問我很多~我把當時發生ㄉ事都跟ㄊ說~偵查法官就叫我朋友近來我又出去~問完我朋友就叫我進去~簽名然後就說叫我們可以走了~也沒說要拚什麼罪跟罰多少~ 我朋友說法官說我門的案子很奇怪~不知道要怎判ㄉ感覺~還查法律字典~偵查法官還問我門當時的警察是誰~因為我門都說當時警察沒問我們駕駛人是誰~我的感覺會叫那個警察來偵查嗎?不就還要去~警察一定會說有問~可是真都沒問~

還會會叫我門在去偵查第2次?還是會寄判決書? 不想再被問了

 

 

洪先生 102-05-13 00:28
我想請問我在山上出車禍,我騎摩托車,對方是行人,他有走在斑馬線上但是他紅燈,而我因閃他而摔車(我的後照鏡有打到他但他完全沒有傷我是右手小拇指開放性骨折),可是我也有超速,初步分析研判表出來是顯示說我 1.不禮讓行人 2.不禮讓行人導致他傷害(問題是他一點傷也沒有) 3.超速 而他的部分只有紅燈而已....這樣的結果感覺對我很不利...希望能給我些意見
還是都提出傷害告訴 再來看如何和解 應該會比較適合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5-13 14:30
回覆 洪先生 的發言內容:
我想請問我在山上出車禍,我騎摩托車,對方是行人,他有走在斑馬線上但是他紅燈,而我因閃他而摔車(我的 ... (恕刪)

這分析表亂寫。紅燈跟不禮讓行人是不可能並行的。

建議您拿資料聲請鑑定

並拿診斷書於期限內提告

您可以委任本所律師代發律師函給對造,

本所官網:http://lutong.myweb.hinet.net/

灰豹 102-05-12 17:38

下班開車於綠燈在非右轉道(中間道)行駛約100公尺,
當時車速約40左右(有打方向燈),超過停止線後準備跟著
內側車輛慢慢右轉,突然聽到右後方有不明聲響,
當時聽到聲響看後視鏡,右後方有摩托車已然右側著地摔倒,
反應後已離該車5~10公尺左右。停車下來看顧傷者(年約50~60的夫婦)有無大礙。
有路人報警+救護車。
後來我將車移置一旁避免阻礙交通。故並無當下記錄位置及拍照。直到交警抵達才有拍照記錄。
於交通分隊作筆錄時,有記錄當時狀況雙方並無任何擦撞,也無酒測值。

我是在非右轉道準備右轉,他方跌傷,但當時後我也還沒轉過去。
(行車紀錄有影片,但是也無拍到對方,畫面也停留在還未右轉之時。)
因道義責任,當天晚上有去醫院探視傷者,也有致歉。還未談賠償

狀況與疑問:
1. 一方有腕骨碎裂,已動過一次手術,打上石膏,下半年仍需開刀一次。
   對方稱受傷導致經營餐飲須先收攤,稱須賠償期間不能工作費用
2. 但對方也看我剛出社會,所以要我看心意賠償。(但是我真的沒概念)
   對方有提一句"基本工資",之後我算了一下,(當時對方聲稱有年薪百萬)。
   若以2年恢復期,需償付46萬以下(對方並無提出任何數字)。
3. 目前狀況是,還未取得事故研判表,無法釐清責任。(對方稱是閃避我車摔倒)
   沒有第三責任險,只能賠醫藥費(強制險)。收到調解書還未進入調解
   我釋出善意先將保險理賠資料一份給對方。
   但我還未將蓋有印章的申請書給保險公司。
4. 雙方若沒擦撞造成的車禍,該怎麼判? 有可能不賠嗎?
   對方受傷,強制險可理賠,但是工損部分我是否可以不理?
   若需賠償,應該賠償多少?
   將理賠資料給對方,保險公司就會理賠了嗎?
5. 家人認為可以不必主動理他們,等到上調解會再說。
   且是對方煞車不當摔倒, 要我不要被傻傻吃定。

林智群 (klaw) 102-05-12 18:08

過失傷害不以沒有直接碰撞為要件,

如果警方製作的肇事報告或車禍鑑定認定你有過失,還是要負賠償責任,

對方如果也有疏失,只能減輕你的義務,無法免除

您好,

      1.如果對方是因為您右轉而摔倒,那您可能還是會有過失責任。但初步的認定還事先等警方初步研判再說。

      2.醫藥費部分建議可以先行賠償,至於工損方面如果認為過高,可待對方實際提出請求再處理(這部分當然也需要單據提出)。

廖先生 102-05-11 23:46

您好~101-10-13 發生車禍,詳細情形如下敘述:對方駕駛自小客車,言五股區成泰路一段往泰山方向行駛,行經肇事路口左轉蓬萊路口時,與對向由成泰路一段往八里方向直行駛來之我方普通重型機車發生撞擊
交通鑑定裁決書路權歸屬:1.汽車行駛至交叉路口轉彎車應禮讓直行車先行。2.汽車行駛時,駕駛人應注意前車狀況,並隨時採取必要之安全措施。3.行車速度,依速限標示或標線之規定。
鑑定意見:對方自行自小客車,行車行車管制號誌路燈交叉路口左轉車未讓直行車先行,與我方駕駛普通重型機車,未注意車前狀況且自述超速行駛,同為肇事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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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教問題如下:後續與對方賠償應如何處理?如果訴訟是否對我方有利?

本件若機車駕駛人方面,除了車損另有人員受傷的話,則汽車駕駛人則有過失傷害罪之刑事責任,惟此部分應在六個月告訴期間內提告,若已提出告訴進行偵查中,或許可以在偵查程序中協商賠償事宜,而實務上賠償事宜若能獲得共識,則一般即會撤回刑事告訴,因此就被告而言,為免除刑事責任的追究,相對來講自會比較積極處理。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浪漫金魚 102-05-11 10:20

想請教有位員工因為車禍需要賠償,拜託老闆(我)先幫他墊付說好按月償還,因為信任沒有讓他寫借據本票只有在員工薪資卡上每月有他的簽名,結果他丟下工作跑路避不見面了,這樣該如何追討呢?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5-11 10:43
回覆 浪漫金魚 的發言內容:

想請教有位員工因為車禍需要賠償,拜託老闆(我)先幫他墊付說好按月償還,因為信任沒有讓他寫借據或 ... (恕刪)

您可以委任本所代撰支付命令

來電07-3338080或來信:lutong.attorney@gmail.com

瑄瑄 102-05-08 22:13

您好:我和對方因為車禍案件而上法院,
因為對方已認罪(但未和解),我有提上訴,檢察官有幫我上訴,
也開了二審上訴庭的準備程序.
那我想請問的是:
1.代寫刑附民狀的費用大約是多少?所需的時間約多久?所有的資料共要影印幾份呢?

2.因為時間有點趕,我是要先提出刑附民?還是等通過強制險的殘廢認定後再提刑弣民較好?

3.二審準備庭開庭時只有一位法官,那以後的開庭是否該有3位法官,還是只有1位法官呢?

4."審判程序"是什麼意思?就是當天開庭時要宣判了嗎?

還有勞好心的律師大大們能指點一二,感謝!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5-08 22:40
回覆 瑄瑄 的發言內容:

您好:我和對方因為車禍案件而上法院,
因為對方已認罪(但未和解),我有提上訴,檢察官 ... (恕刪)

既然您有心請律師代寫狀紙,您可以說您在哪個縣市嗎?

瑄瑄 102-05-08 22:41

台北市,謝謝.

附民需在二審言詞辯論終結前提起,您的動作可能要快一點。如需進一步諮詢,敬請來電0918099945或來信amoschao357@gmail.com。

郭詠晴 (詠晴律師) 102-05-08 23:31
回覆 瑄瑄 的發言內容:

您好:我和對方因為車禍案件而上法院,
因為對方已認罪(但未和解),我有提上訴,檢察官 ... (恕刪)

您好,問題大致答覆如下,僅供參考:

1.代寫刑附民狀的費用大約是多少?所需的時間約多久?所有的資料共要影印幾份呢?

視複雜程度至少新台幣一萬以上,需時當然要看您委託撰寫的律師時間如何安排了。如是委託律師撰狀,通常您親自用印後律師會幫您遞狀,份數當然是律師算好的。

2.因為時間有點趕,我是要先提出刑附民?還是等通過強制險的殘廢認定後再提刑弣民較好?

附民既無需繳納裁判費,當然是在言詞辯論終結前快點提起,以免無法提起。

3.二審準備庭開庭時只有一位法官,那以後的開庭是否該有3位法官,還是只有1位法官呢?

審判程序應有三位。

4."審判程序"是什麼意思?就是當天開庭時要宣判了嗎?

要看該審級兩造聲請調查何種證據,有的法官調查完證據後,會再定一天聽兩造辯論,有的是視調查證據狀況再為決定。

 

鋐珅法律事務所 所長  台大法學碩士  郭詠晴律師

瑄瑄 102-05-08 23:49
回覆 詠晴律師 的發言內容:
感謝詠晴律師您熱心及完整的為在下解答,感~謝~您!

 

瑄瑄 102-05-08 23:51
回覆 詠晴律師 的發言內容
詠晴律師您好:我想到另一個問題,若通過殘廢認定不是還有勞動力的問題嗎?若現在就提刑附民,那不是就不能求償勞動力這部份的損失?還是等通過殘廢認定可以再修改刑附民狀?若您有空時再請您回答一下,謝謝您!

 

阿爆 102-05-08 20:19

車禍對方被載的人有腳踝有開放性及分碎性骨折 對方無照駕駛駕駛輕微腦震盪
我方乘客和駕駛都是輕微擦傷(雙方都同一個學校) 
對方被載的人傷勢比較嚴重車禍當地醫院無法處理
有轉送其他醫院開刀及住院(這段期間我也在療傷,所以都沒去探病) 
直到對方出院在家休養時,和親戚去對方被載的人家中探視兩次還有送水果和5000元慰問金,因強制險對方沒交出本人影本,無法匯款,也未能舉證不能辦因行帳戶原因
對方被載的人告我過失傷害(經交通大隊初步分析表只有我方有未保持安全距離)
沒有在進一步做車禍鑑定(花3000元)不知肇事比例 
對方被載的人在追訴期限最後一天提告 我方因超過追訴期限6個月未能提告
我方先去事故當地調解會申請調解
一、向對方無照駕駛索賠車損調解
二、向對方被載的人賠償調解
因對方無照駕駛家長只來一位 對方被載的人沒有來
有和對方無照家長談雙方(無照和我方)就直接賠償對方被載的人(我方提出)
對方認為沒有錯所以不願賠償我方損失(車損醫藥費)
強制險部分對方因沒去繳納所以也沒得理賠
以上調解事宜都是在超出追訴期限6個月未能提告後才進行的調解
經檢方調查被載的人知情駕駛無照 
對方有轉彎車為讓直行車違規 我方是未保持安全距離
我當庭向檢方認罪 
又在檢方這進行調解對方開全部醫藥費22萬 我方提4萬元(未含強制險) 因金額差距太大為人接受
檢方申請簡易判決 在判決前有傳雙方調解(未滿二十歲監護人無法到場未能調解) 等數日後簡易判決結果出來 對方被載的人覺得刑責太輕和犯後態度不佳上訴
二審法官通知先調解 我現在就是被對方被載的人以行逼民的訴訟手法

刑事部分
一、二審會判得更重嗎??
二、
簡易判決申請書指宿我的過失 未寫到對方過失 這樣轉彎車為讓直行車的算嗎??
三、如調解不成被判刑對我以後有啥影響??
民事部分
一'、22萬在二審調解時,要付嗎?? 還是就吃下過失傷害的判決結果
二、到時雙方互控民事部分我方比例會很重嗎??

 刑事部分,你應該是會被判決過失傷害罪,大約是二到三個月的刑期得易科罰金,每天以一千元計算,大約是要繳交給國庫六到九萬元。

民事的部分,對方要求的金額你可以主張對方與有過失,另外可以就你受傷的部分也請求損害賠償,然後進行抵銷。不過,你的損害你必須要舉證,最好要把就醫的費用都保留好。

最後,因為你不和解還是要繳交一筆六到九萬元的罰金給國庫。所以我建議,你們可以考慮用十萬元上下和解,請對方撤回告訴,可以免除繳交罰金的責任又可以免除後續的程序。

Miki557 102-05-08 15:37

想請問本人在去年有一天下班跟同事去吃薑母鴨後晚上騎車回家時車禍自己摔倒人昏迷送醫到院抽血酒精值0.82警方以酒價送辦到形事局警察說我人以昏迷現場沒能證明我自己騎車所以不辦理後來幾個月後收到法院通知說我酒駕判決我初犯緩起訴並支付國庫7萬8個月上課3次現在要分期繳又說不行因車禍右手斷了沒辦法工作沒錢怎麼辦我能有什麼辦法可以解決拜託

您所述緩起訴處分應該是由地檢署作成的。依您目前的狀況,可能有幾個建議:

1.向朋友、親人或銀行借貸

2.台端可以先撰寫信函到目前負責執行案件的承辦檢察官,向他敘明您手臂受傷的情形,請求再給予更長的付款期限。日後如真的無法履行緩起訴處分條件者,檢察官撤銷緩起訴處分,繼續偵查,屆時台端可以撰寫相關書狀給承辦的檢察官(台端在收到撤銷緩起訴處分後,就必須要自行至地檢署查詢,案件是否已經分給新的承辦檢察官),請求他能夠再作成一次緩起訴處分,並請求給予分期或更長的付款時間。如檢察官偵查後,仍將案件起訴者,台端於法院審理階段,也可以撰寫書狀,說明未履行緩起訴處分條件的原因,如台端無前科者,台端或許有獲緩刑或者易科罰金的刑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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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IN 102-05-07 23:48
某個禮拜2之前在路上騎機車不小心擦撞到別人,原因是轉彎未打方向燈,對方也騎機車從右後方撞上來,當時只以為是撞上來而已,不曉得對方有跌到,所以就又騎了一小段路,對方跑的追了上來說要告我肇事逃逸,我很有誠意的馬下就下車道歉,也報警了,警察來,問清楚後跟對方說他可以肇事逃逸來辦或是一般車禍(因為我人還在附近只是沒發現他摔倒了,但其實只要一離開現場就是肇事逃逸),對方的家人說不然就先用一般車禍辦理,然後跟我說只要賠償車子的損失就好。

對方因為跌倒所以有一點擦傷跟瘀青,他家人跟我說現在沒辦法立即知道車子的情況要先去估看看,那時看了一下車子只有傷到表面的車殼及一隻後照鏡

當晚打電話過去詢問傷勢及大約何時能收到估價單,對方說禮拜四。

之後對方說要打來跟我們說估車的事也沒有,禮拜六由我們主動打過去後他很堅持的跟我們說他不要烤漆要整個殼全部換掉,要*九千多*(其實烤漆可以恢復跟新的一樣惑找認識的地方殼全換新也五六千左右,但他不要堅持牠要自己認識的店然後九千多,也不讓我們帶到別的地方去修,好吧因為錯的是我就認了)

我只希望他能跟我和解,接下來問題就來了,他說他*四天沒辦法上班*要我賠償沒上班的損失,還有醫藥費救護車費(當時是警察叫的,他身上只有小擦傷及淤青,並無出血性傷口或其他嚴重傷口)醫藥費及救護車費也是我該賠的我沒說什麼,但是因為小擦傷而四天沒上班要我賠也太離譜了,而且我若沒打電話過去那他是不是一直沒上班一直往上加要我賠。

他說這是我應該賠的因為它還有受什麼皮肉傷之苦,還要再另外包個紅包給他,現在就是若是要跟他要求什麼醫生證明的去證明說他是不是真的沒辦法上班會很麻煩,要跑醫院,而且我也要上班眉時間這樣耗。

我有稍微跟對方談了一下說這方面是不是可以在談談,因為當初說要和解只要支付你車子的費用就好了,現在我也依照他的要求換殼賠九千,那其他的可不可以在討論,他就說我沒誠意,沒關係那就法院見或警局見,他要告我過失傷害肇事逃逸

我雖然是肇事者,但從一開始我都很有誠意很積極的再與他討論和解的事項,他不連絡我我也都主動詢問他車子估的如何?沒想到他賠償一項一項的加,加到已經超過我的負荷,我跟他說我可能真的沒辦法,因為有一些品項真的太超過,不然*一萬五*和解可以嗎?他不答應,他說一萬五車子用一用沒上班錢的扣一扣那根本沒剩下多少,又開始說那他的皮肉痛怎麼辦,還跟我要紅包錢,然後我們說到有些不愉快,他說沒關係不然就法院見,之後他就不接我電話也不回應我。

我現在很擔心他要告我這方面,雖然很多人都說沒這麼容易告但也不是不可能,畢竟他現在不回應也不連絡不知道在計畫什麼,我也去找當初承辦員警說我很有誠意要跟對方和解但對方不接我電話請員警幫我聯絡目前也沒下文。


那我現在是要私下和解比較好還是送調解委員會比較好,私下和解比較容易被對方獅子大開口等下他開個三萬五萬怎麼辦,而且對方現在這樣的態度可能已經準備要告我了,但是送調解委員會對方也可以不去,畢竟這不是強制性的,到最後調解不成立他也是可以告我,我不曉得該怎麼辦,難不成就站在原地任他開價認他告囉?

孩是我真的要接受他的過分求償??只要不照他的金額他就要法院見,我是真的不想鬧到法院畢竟肇事逃逸過失傷害都蠻嚴重的


請幫幫我,感謝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5-08 00:19
回覆 GIN 的發言內容:
某個禮拜2之前在路上騎機車不小心 ... (恕刪)

您所詢問的內容,基本上肇事逃逸如果成立,如果准予易科罰金,就要至少付出十八萬,您覺得對方主張沒有道理,但您可以自己換算看看,如果對方有請律師,加上您過失傷害部分,對方至少索賠二十五萬元都算是合理。只是,能否證明您有肇事逃逸,這反而是問題關鍵。

如需進一步討論,請先到本所官網http://lutong.myweb.hinet.net 按"讚"或"g+1",再來電07-3338080或來信: lutong.attorney@gmail.com

GIN 102-05-08 0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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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 GIN 的發言內容:
... (恕刪)

 

感謝律師,因為現在是對方不回應也不接電話,貌似不願和解,所以才在想看有什麼方法能解決事情。還是很謝謝你的答案
小佾 102-05-07 11:39
律師你好!我想請問我弟弟4/30晚上無照駕駛未滿18)出車禍,他是直行車和一個左轉機車相撞,因為警方還沒和我們連絡一些筆錄或相關事宜(可能是雙方都對事發經過記不太清楚)! 那個路口沒有兩段式左轉的標示,哪這樣要怎麼判定呢? 還有……未滿18無照駕駛的刑責是什麼?如果對方要求賠償這樣是否比較吃虧?
本件主要為雙方有無受傷?是否有過失?至於無照駕駛並無刑責,僅為行政處罰,但若肇事而觸犯刑責者要加重二分之一,本件剛發生,建議應尋求專業律師協助
六十遠 102-05-06 16:37
我要提告過失傷害罪,我高雄人,在屏東出車禍,可以在高雄提告嗎? 除了驗傷單,還需要準備什麼去警察局提告
原則上以被告住所地跟犯罪行為地法院提告 準備驗傷證明 或是行車紀錄器 或是相關可以證明車禍證據
六十遠 102-05-06 16:25

你好

我住在高雄,前幾天去屏東時候出車禍,當時綠燈,對方汽車右轉車,我是機車直行車

我的腳有小擦傷手腕有點扭傷、脖子有條筋壓會有點痛。

過幾天才去看醫生拿驗傷單,有限制要當天去看拿驗傷單,才能提告過失傷害用嗎?

那我是在屏東車禍的,我可以在高雄提告嗎?

除了準備驗傷單,還需要準備什麼? 附帶民事訴訟是什麼意思?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5-06 17:43
回覆 六十遠 的發言內容:

你好

我住在高雄,前幾天去屏東時候出車禍,當時綠燈,對方汽車右轉車,我是機車直 ... (恕刪)

您所詢問的內容,基本上驗傷單儘量當天申請,如果不行,也得儘速申請,至於是否能在高雄告?因為車禍是在屏東,原則上要看被告是否人在高雄,如果不在,可能就得去屏東告。如果您想提告,建議您可儘速攜帶初步分析表等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才能正確分析案情,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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