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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llie 102-12-30 15:32

律師您好:

      我有一件因未成年少年(明年滿18歲)偷開我車在外出車禍,刑事方面已判決且以執行完畢,剩民事修理費用問題,已開過民事庭且有收到法院判決書確定該少年及法定代理人須賠償六萬餘元, 前幾天有電話與該少年法定代理人聯繫上討論此費用處理,但其法定代理電話中表明不想處理, 所以請教律師法律上我還有哪些方法可以處理此案拿到我車子維修費用? 如要請法院做強制執行從該法定代理人戶頭強制扣款給我或強制查封房子是否可行? 該怎做? 若是要請律師代為處理此案,費用大約是會多少元區間? 這案子做到強制執行時產生一些行政費用是否可要求其法定代理人支付? 非常感謝!!

 

感謝各位律師熱心回答,讓我覺得這邊的律師們都很有愛心很認真在回答需要幫助的人,真的很窩心!!我大致了解要怎做後續動作,還請各位律師看看小弟我以下規納步驟及流程是否正確?另外我是去民事法庭請求支付命令且確實有請求法定代理人連帶負責是沒錯的!!

1.先持民事法庭請求支付命令之判決書至國稅局查該位法定代理人之財產

2.在持民事法庭請求支付命令之判決書至地政機關查該位法定代理人之動產

3.在至法院請求查對方勞保帳戶/集保帳戶/郵局銀行存款/ (但這...要怎申請?用哪個文件?)

4.確定有可執行標的時在請求法院強制執行帳戶扣款或查封房子(這我知道該位法定代理銀行或郵局帳戶是有存款的,我個人傾向請法院直接從該法定代理人帳戶扣款然後轉帳給我...不知可行於否?)

另外這一路下來產生的行政費用大致多少元台幣? 我想一併向該法定代理人索取!!

以上步驟是否有錯誤?? 感謝!!

 

 

 

 

 

1.債權只有六萬元 還是建議是否自己向法院聲請執行 委任律師一個執行案件費用可能就要五萬元 當然依各地標準可能有點差異 2.你可以先查報其法定代理財產或是所得資料 如果確實可以執行 你就可以向執行處聲請強制執行 原則上執行費用都可以優先受償

Willie您好,

一、按依強制執行法第5條第1項規定,債權聲請強制執行,應以書狀表明下列各款事項,提出於執行法院為之:1.當事人及法定代理人。2.請求實現之權利。故您必須以書狀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

二、可否由法定代理人負責,必須視您判決書上,少年與法定代理人是否負連帶責任而定。

三、強制執行費用部分,按強制執行法第28條規定,強制執行之費用,以必要部分為限,由債務人負擔,並應強制執行之債權同時收取。前項費用,執行法院得命債權人代為預納。

四、由律師代為聲請費用,可電話或會面時詳談。

 

倘若還有任何問題,歡迎撥打電話0973162871(電話諮詢免費),或email: chendin.office@gmail.com。也歡迎您攜帶所有資料至律師事務所,由律師為您量身打造最適合您的策略。謝謝您! 家旭敬上 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謝謝您!

 

Willie 102-12-30 15:57
回覆 張景堯律師 的發言內容:

1.債權只有六萬元 還是建議是否自己向法院聲請執行 委任律師一個執行案件費用可能就要五萬元 ... (恕刪)

 張律師可否在回答我以下幾個問題即可! 非常感謝!!

 如回答2:????查報法定代理人其財產及所得資料是不是我可以拿法院判決書即可到稅捐處及地政處申請其法定代理人之兩項資料? 需我本人才行申請嗎?可否請我媽代為申請?需要代申請書證明嗎?

            費用舉列需再申請強制執行同時一起提出還是之後再列舉提出?

感謝!!

 

本件民事訴訟程序有無請求未成年人與其法定代理人連帶負擔損害賠償責任?若有為如此請求且經法院判准者,則判決確定後依法可直接對其法定代理人以強制執行取償。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後續您可以持民事判決及確定證明書正本前往國稅局查調債務人之財產、所得資料,並依查得資料進一步聲請執行其財產、所得以滿足債權。另,針對查得資料尚請注意不得洩漏,否則會有法律責任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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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捐稽徵法第33條

稅捐稽徵人員對於納稅義務人之財產、所得、營業及納稅等資料,除對下列人員及機關外,應絕對保守秘密,違者應予處分;觸犯刑法者,並應移送法院論罪:
一、納稅義務人本人或其繼承人。
二、納稅義務人授權代理人或辯護人。
三、稅捐稽徵機關。
四、監察機關。
五、受理有關稅務訴願、訴訟機關。
六、依法從事調查稅務案件之機關。
七、經財政部核定之機關與人員。
八、債權人已取得民事確定判決或其他執行名義者。
稅捐稽徵機關對其他政府機關為統計目的而供應資料,並不洩漏納稅義務人之姓名或名稱者,不受前項之限制。
經財政部核定獲得租稅資訊之政府機關或人員不可就其所獲取之租稅資訊,另作其他目的之使用,且第一項第四款至第七款之機關人員及第八款之人,對稽徵機關所提供第一項之資料,如有洩漏情事,準用同項對稽徵人員洩漏秘密之規定。

房佑璟 (房律師) 102-12-31 10:4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持確定判決證明至國稅局查對方之財產資料,至地政機關查是否有動產,請法院查對方之勞保帳戶,集保中心帳戶,郵局存款等。確定對方是否有可執行之標的。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宇君 102-12-30 14:54

律師您好

我家人因出車禍成為重度殘障(這是醫生主動幫我們申請的)

骨科醫生跟我們說暫時不宜工作,以防開刀的部分裂開,而必須重新動手術!

而醫生在診斷證明書上提及病人需專人照顧,

1.但是醫生沒寫需休息多久,請問這是否會影響我們跟對方要求賠償?

2.傷者本身是農夫也兼養魚蝦,因此無法提出工作證明與薪資證明,請問無法提出薪資證明,是否會影響我們的權益?畢竟這類工作並沒有證明可取得!

3.我的母親為了照顧受傷的家人也因此無法工作,而我母親是一位工人,他們並沒有所謂薪資證明,那我們在法院開偵查庭時,可以跟法官或檢察官說明這狀況嗎?

謝謝您的答覆!!

1.偵查庭檢察官只問本件是否有過失傷害的行為 跟你們之間民事責任要不要賠償 賠償金額多少沒有關係 檢察官可能幫你們移送調解 2.收入所得要求償還是要提出相當證明 否則可能會以最低薪資去計算 你還是先看報稅資料是否有相關資料可以佐證 3.已經認定殘障等級 這部分於民事訴訟時應該還是有幫助 至於是否需休養 休養多久 將來可以請法院函詢醫院

房佑璟 (房律師) 102-12-31 10:3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應待檢察官針對過失傷害起訴後,您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宇君 102-12-30 09:01

律師您好~我們已和對方調解車禍理賠,但失敗了!

所以我們直接上法院告對方!

當時填寫單子時,法院的服務人員請我們給他們初步分析表及就醫證明等資料,

但當時太趕,只有給部分資料,接下來要開偵查庭,

請問到時開庭的時候,我們能否再繳額外相關資料給檢察官呢?

謝謝您的答覆!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之後的偵查程序中,您們當然可以再補充資料,可以以書狀說明資料要證明的內容,再向地檢署遞狀即可,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就您所述問題,可以書狀(載明案號、股別)提呈補充之證據,最好則能一併於書狀上說明所要證明事項之重點,另外也可於開偵查庭時當面呈給檢察官附卷調查。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房佑璟 (房律師) 102-12-31 09:3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似可於偵查程序中,再補充資料與檢察官。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小君 102-12-30 05:47

我爸在台南出車禍,我們家人從台北趕去台南中的交通費可以從肇事者的強制險跟他另外保的車險理賠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交通費用的部分,強制險應無法理賠,至於其他保險,則需視其保險內容而定,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2-12-31 09:35

 您好,針對該費用強制險似無法理賠,應視其他任意第三人責任險有無理賠,即使亦無理賠,仍得向肇事者請求之。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剛剛 102-12-30 00:19

請問,前陣子發生車禍。我是騎摩托車

我是被一台貨車撞到,我彈飛出去,波及到坐在路邊聊天的外籍勞工。
現在外籍勞工,要告我跟貨車傷害。現在正在調解會談和解中~
貨車的研判表上是寫:疑似轉彎車為讓直行車先行。
我方的研判表是寫:行車未注意車前狀況。

外籍勞工求償100萬,他開的醫生證明是”疑似脊髓損傷”,但是其實有點不太相信他的醫生證明,他不僅要求償薪資3年,而且精神賠償30萬。

我想請問,精神賠償,是由誰來判定的?是他隨意喊價嗎?
還有就是,因為外勞開出100萬的賠償貨車簽名表示同意,但我沒有簽名,因為我覺得價格有點高,那這個100萬會成立嗎?

如我將來要上法院,我跟貨車的勝算,誰比較大?然後我想順便請問如果之後要走上返院這步現在的律師價格,大概落在多少錢?

謝謝答覆

曹尚仁 (曹律師) 102-12-30 09:08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精神慰撫金的部份,法院會斟酌雙方的經濟狀況、受到的傷害等來判斷,並不是由對方漫天開價。

2、又有關診斷陣明書所載所謂的「疑似」如何如何,本文建議您應該要求對方提出更明確的診斷證明書,否則倘若在對方開價如此高的情形下,倒不如進入訴訟程序由法院來做更精確的證據要求跟判斷。

3、又有關肇責的部份,倘若您對出判表不服,可以聲請鑑定

剛剛 102-12-31 00:06
回覆 曹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精神慰撫金的部份,法院會斟酌雙方的經濟狀況、 ... (恕刪)

我想問說,

貨車的研判表上是寫:疑似轉彎車為讓直行車先行。
我方的研判表是寫:行車未注意車前狀況。
這樣我算是肇事次因嗎?
因為我覺得,如果不是別人來撞我,我也不會去撞到路人.

這樣可以全數要貨車賠償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2-12-31 09:2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不服初判表之分析,可聲請如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以釐清肇事責任歸屬。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剛剛 103-01-01 23:04

請問,所謂的公設律師是什麼?
如果到時有進入訴訟程序。我可以申請這個嗎?
還是法院會派給我?
有需要什麼條件才可以申請嗎?

CHOU 102-12-29 00:20

1.我在12月27日晚間發生車禍,有叫警察來也做了筆錄筆錄內容有問到我是否有受傷,我回答沒有,但是我28日發現我肩膀與手肘出力會痛。

問1:這時如果我去驗傷,事後的要求對方賠償是否具有效用?

 

2.車禍發生狀況如下,我騎著普重機車後方去插撞到對方自小貨車右側車尾,原因是因為前方自小貨車擋住我觀看紅綠燈的視線,當時我時數大約40Km/Hr,與前方自小貨車相距1至2m,前方自小貨車突然急煞,我反應不及撞上,事後自小貨車的司機(他)與我的對話:

我:我的車殼被你撞壞,你要怎麼賠償我?

他:唉,前方是紅燈,我停車,是你撞我,你要我賠償你?(補:警察畫的路況圖是他煞車的位置前輪已經超出停止線大約1公尺的距離,而且在停止線後方有設置機車等候區)

事後回警局作筆錄,經過他車上的行車紀錄器有錄下在發生車禍前幾秒鐘有些許聽到他在講電話使用手機的聲音

問1:他紅燈煞車位置違反交通規則,我並未超速違規,這樣我需要付些甚麼責任?

問2:他行車時使用手機是否有更確切的證據可以證明,像是向電信局申請資料,如果可以該如何申請?

房佑璟 (房律師) 102-12-30 12:0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似可彙整相關資料,至地檢署提出過失傷害告訴,待警方之初判表分析肇事責任,若您不服該分析,亦可聲請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以釐清肇事責任歸屬。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待起訴後,您亦可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房律師

路人亞 102-12-28 09:25

近日發生車禍 .. 本以為自已被撞了, 但警方來測量雙方認為並無擦撞, 兩台機車有段距離, 對方車沒撞到我的機車尾巴。

不過對方強調是為了閃我才摔車,為了防止撞我而摔車? 自已身上有瘀青擦傷,事後也有就醫 當下我傷的比較輕,先做筆錄,對方是有送去附近醫院,做完筆錄也去附近醫院看後面那個人的狀況跟詢問警察就離開。

那位在我後面摔車的人,一摔就開始大哭,說很痛 ...當下不知道該說啥,因為我也摔車,只是沒她那樣嚴重,當下無法斷定對方後面情況,但我可能是打滑摔車,因為當天有下雨,但車速不快,當時是上班尖峰時間。

後來也跟去附近醫院看她的狀況腳骨折了有打上石膏,照理說目前看起來是自摔,若只有強制險無理賠各自承擔,看各自有無相關保險之類的,但我其實沒任何保險...所以對方若要我理賠我真的無解..目前還沒有工作,在培訓中,且培訓結束還未必能立刻找到工作

是想請教一下, 未來可能遭遇的狀況,儘管沒互撞,但雙方還是有受傷,其實不知道該主張什麼, 就覺得很無奈吧!且內心真的很痛苦,很謝謝幫忙。

房佑璟 (房律師) 102-12-30 11:1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待警方之初判表分析肇事責任,若對該初判表不服,亦可聲請如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以釐清肇事責任之爭議。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柳丁 102-12-27 23:47

我上星期在浮州橋前一個紅綠燈那跟腳踏車發生車禍

有先報警.我酒測值0

我是往板橋方向直行前進

對方騎腳踏車從對向車道平行切過來

那個紅綠燈只有箭頭往前和往左的標誌

對向車道(往三峽)那有不能迴轉得牌子

對象也只有一條直走另一條往機車外環道的單行上坡道路

那這我算是他的錯嗎???

我目前一個星期了

對方最後跟我說醫院觀察3個月

但是我機車不先修我沒辦法上班

那我怎麼辦???

我不能請他先和解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2-12-30 10:3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先彙整相關資料,至地檢署對對方提出過失傷害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路人亞 102-12-27 14:47

近日發生車禍 .. 本以為自已被撞了, 但警方來測量雙方認為並無擦撞, 兩台機車有段距離, 對方車沒撞到我的機車尾巴。

不過對方強調是為了閃我才摔車,為了防止撞我而摔車? 身上有瘀青擦傷,事後也有就醫 當下我傷的比較輕,先做筆錄,對方是有送去附近醫院,做完筆錄也去附近醫院看後面那個人的狀況跟詢問警察就離開。

那位在我後面摔車的人,一摔就開始大哭,說很痛 ...當下不知道該說啥,因為我也摔車,只是沒她那樣嚴重,當下無法斷定對方後面情況,但我可能是打滑摔車,因為當天有下雨,但車速不快,當時是上班尖峰時間。

後來也跟去附近醫院看她的狀況腳骨折了有打上石膏,照理說目前看起來是自摔,若只有強制險無理賠各自承擔,看各自有無相關保險之類的,但我其實沒任何保險...所以對方要我理賠我真的無解..目前還沒有工作,在培訓中,且培訓結束還未必能立刻找到工作

是想請教一下, 未來可能遭遇的狀況,儘管沒互撞,但雙方還是有受傷,其實不知道該主張什麼, 就覺得很無奈吧!且內心真的很痛苦,很謝謝幫忙。

JILL 102-12-27 09:35

你好 我之前跟中古車行先買一台廂型車 後來再拿這廂型車當作頭款換了一台三菱轎車 因為貸款問題 所以想賣掉 給其他車商估價時 發現這車之前有發生車禍 有焊接過 我想去原車商那退車 但對方不願意 我可以怎麼做

1.應該是涉及買賣瑕疵擔保的問題 可能要確認車商賣給你時有無說明車子狀況如何 例如有無發生重大事故 屬於事故車 2.現在如SUM中古車聯盟都打著絕不賣事故車廣告 所以這你可以注意一下當時車商屬於哪一體系 還是個體戶 如果是屬於如sum旗下 那你要主張就相對有利 3.但當然還是要車子確實瑕疵程度重大 比較可能解約

房佑璟 (房律師) 102-12-30 09:0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本案可能涉及民事物之瑕疵擔保責任債務不履行及錯誤等疑義,可向其請求民事損害賠償,應先對其發存證信函進行瑕疵之通知;本案另有可能涉及刑事詐欺之疑義,若能構成詐欺,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待起訴後,可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歡迎您攜帶完整契約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佳佳 102-12-26 21:45

車禍因對方提出好幾千萬的賠償,無法達成和解,因此刑事被判刑七個月,想請問被判刑七個月,一定要入監服刑嗎?還是能以其他方式?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被判七個月,是無法易科罰金,若未宣告緩刑,則需入監服刑,本件若只是一審判決,建議您們先上訴,以爭取和解緩刑之機會,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1.一般實務上車禍案件要判超過六個月 應該都是被害人死亡或是重傷殘廢程度的情形 且沒有跟被害人或其家屬達成和解 2.你還是先行提出上訴 再跟對方看看是否有和解可能 但要注意 有些法院縱使在二審達成和解 是否一定可以撤銷原判決改判緩刑是有疑問的 這提供你參考

房佑璟 (房律師) 102-12-29 16:4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應提起上訴,提出所有對您有利之資料,或情形狀況,以求爭取六個月以下有期徒刑緩刑之判決。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阿國 102-12-23 06:49
本人於八月期間在北部一條雙向道發生車禍,當時我準備左轉進入對向車道停車場,
確實有打方向燈以及看照後鏡,但是車尾已經進入對向車道時候,聽到碰撞聲響,
下車查看為一輛機車撞擊我方車輛左後輪位置,當時立刻關心對方並且拍照存證
對方傷勢醫護人員前來告知無大礙僅輕微擦傷,並且警方做完筆錄
有給對方一千元及幫忙維修車輛費用,對方醫療則由強制險索賠
車輛維修過後,對方仍不滿意,直呼機車零件不是原廠的,以及10幾天無法上班費用
但告知需要告知我們一日薪水為多少又遲遲不回答,直到11月開了一次調解會,
對方則提出每月6萬薪水總共4個月無法上班,共要索賠24萬元才肯和解
((薪水是緊拿信封袋上面寫金額,醫療證明則是沒寫休養日
我方不答應,於是被告上了過司傷害,目前等待偵查庭
以上是事情經過,有些問題想請律師
1. 初步判定表為我方 轉向疏忽 及 移動現場(將車輛抬起) 對方沒責任     可是警方沒看到當時拍得照片
    請問如要求檢察官送交通重新鑑定有機會翻案嗎??
2. 對方要求賠償金額不合理,且皆無確實單據,我方仍需要付起這筆高額金額嗎?(已替對      方修理車輛1萬3
3. 如請律師協同幫忙,需要多少金額呢? 有需要請律師嗎??     律師能幫忙跟對方提告調解賠償金額嗎?
4. 如不幸的對方堅持提告,我方面對的過失傷人刑責重嗎? 有機會跟檢察官申請緩刑嗎?
    謝謝大家的回答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1. 初步判定表為我方 轉向疏忽 及 移動現場(將車輛抬起) 對方沒責任     可是警方沒看到當時拍得照片,請問如要求檢察官送交通重新鑑定有機會翻案嗎??

本件您當然可以聲請鑑定,但看起來您的疏失比較大,在刑事責任上,只要有百分之一的過失,都仍需負過失傷害罪.
2. 對方要求賠償金額不合理,且皆無確實單據,我方仍需要付起這筆高額金額嗎?(已替對方修理車輛1萬3

不合理的部分您當然可以提出爭執
3. 如請律師協同幫忙,需要多少金額呢? 有需要請律師嗎??     律師能幫忙跟對方提告調解賠償金額嗎?

本件當然可以請律師協助幫忙,調解賠償也是在幫忙範圍之內,一般律師費用約六至八萬間.
4. 如不幸的對方堅持提告,我方面對的過失傷人刑責重嗎? 有機會跟檢察官申請緩刑嗎?

緩刑必需經由對方同意才可以,所以一般若此種案件無法和解,通常檢察官即會做出起訴之處分.

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stely 102-12-22 13:44

你好  

想請問我在12/5發生車禍,對方骨折,我無受傷

我有保第三人責任險,並已出險要求保險員盡快處理後續相關

現在對方要求等肇事責任出來後,再討論如何理賠(這點我同意)

不過在對方車禍到現在的這段時間裡,

對方丈夫一直要求需給他金錢協助,說他很窮   車禍後已到處跟人借錢

說我車禍也沒幫忙出醫藥費(對方未通知),事後也不懂人情事故

我已帶水果及紅包給他壓驚(不過他嫌錢少)

後續又說我要是不先給他醫藥費,他就提告

問題如下

 

1.如果我願意先借他醫藥費好讓他後續照顧時使用,是否可先讓他簽收據

   或其他文件(証明該筆金額是我先提供,待後續理賠後需先扣除此筆金額)

2.如果是直接用錢跟對方換取醫療收據,是否還需要填寫文件

 

   以上問題,謝謝你的協助!!

曹尚仁 (曹律師) 102-12-23 12:08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收據在法院之認定,並不認為當然就是付款之人,因此本文不建議只要求對方交付收據,而應該使對方簽收您所交付之款項,並以註明原因為佳。

房佑璟 (房律師) 102-12-27 14:3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等待警方之初判表,分析肇事責任,若您不服,再聲請如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之鑑定,以釐清雙方責任歸屬,確定賠償範圍。避免相關爭議。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您來電0910638932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阿國 102-12-22 07:03

我於在8月時間在台北市發生了車禍
我方駕車左轉進入左方停車場時候,遭一輛機車從左後方油箱位置撞擊
本人當時有對對方表達善意,願意賠償修車費用並且包一筆紅包給對方
但是修車期間,對方一直要求十幾天工作薪水,請對方開出證明又不肯回答
肇事原因我為主:轉向疏忽和移動現場(把當時壓在腳上機車抬起而已)
於是一直和解不成,直到最後一次開調解會時候,對方跟我要求24萬元
4個月無法工作薪水並且仍然證明不足並且對方傷勢輕微,所以我方不答應
於是,我就被告過失傷害,已經前往警局作筆錄了,等待偵查庭

請問:
1. 面對這個問題,我需要請律師嗎?(小弟口才不好,且第一次被告前科
2. 如果對方硬是堅持要24萬我無法給,我會被告成立過失傷害嗎?

3. 對方一直堅持要24萬才合解,我有辦法將傷害降到最低嗎?


對方有受傷,你有過失,就會成立,對方已經提告了,建議找律師處理,並且帶初步分析表跟律師討論,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2-12-27 14:1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不服警方初判表之分析,苦聲請如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以釐清雙方肇事責任之歸屬,避免對方瞞天開價,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宇君 102-12-21 13:46

律師您好~有幾個問題想請教您!1.我家人之前發生車禍,腦部出血,曾與對方調解,但失敗,所以我們直接提告(刑事部分),而在當時我家人先提傷害罪,但我看了許多人的經驗,好像提過失傷害比較正確,後來有人告訴我們到時法官會問我們轉成過失傷害,是否同意?

但是以上並非律師所提意見,深怕我們喪失應有的權利,所以屆時法官會自己轉成過失傷害嗎?還是我們須重跑法院提示要告過失傷害?但先前已提傷傷害罪了?請問這部分如何處理!

2.我們是否須請調解會寫調解不成的單子給我們,上法院須提供這單子嗎?

3.警察告訴我們,檢察官會自己去調所有車禍鑑定資料,那我們家屬這邊可以準備什麼資料呢?除了診斷證明,診療費用單子外,還有什麼證據可以先收集?

4.醫院有病歷摘要,我們申請這份資料交給法官,是否有所幫助?因為我家人當時昏迷了好多天!謝謝您的幫忙!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提告的部分,可以以書狀或開庭時向檢察官確認提告之法條,另本件也應該要注意民事求償時效為二年,若二年檢察官有對對方起訴,則起訴後可以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林智群 (klaw) 102-12-21 22:37

 法條部分法官會自行調整,

另法院還是會再安排調解,除非你不願意,

至於相關資料由檢察官收集及可,除非檢察官有特別要求

房佑璟 (房律師) 102-12-27 13:2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僅須盡量提供資料,以利檢察官偵查犯罪事實,認事用法為檢察官法官之責任,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亦可於起訴後,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王小孟 102-12-21 13:01

 各位律師您好~我想請問一下~幾日前收到法院寄來的文件說我大伯在90年時積欠台灣?路局一百多萬元損害賠償~無耐我大伯在94年時出了一場嚴重的車禍~重創腦部~現今生活無法自理~對於當年的事也一問三不知~向書記官詢問之下才知道當年我大伯為公司老闆作保~共有四個保人~其他三個名下無存款~現今查到我大伯農會裡有一些存款~所以申請扣押~那些錢是我大伯當年車禍時農保的賠償~我婆婆幫他存起來當未來的預備金~必竟他無生活自理能力~更別提工作能力~現今是領殘障津貼生活~昨日已向法院提出聲請~我想請問~我大伯現今的狀況還必須負起這筆債務嗎?還有被扣押的錢還拿得回來嗎?

農民保險給付屬於社會保險,此類保險給付若是維持債務人及其共同生活之親屬生活所必需者,依法不得強制執行(強制執行法第122條第2項)。於此種情形,可以具狀說明遭扣押的款項為農保給付,為維持生活必需之款項,依強制執行法第12條之規定向執行法院聲明異議,請求撤銷扣押。

 

殘障生活津貼遭扣押者,亦同。(強制執行法第122條第1項)

房佑璟 (房律師) 102-12-27 09:57

 您好,您可聲明異議,將該情形加以說明之,以免被扣押。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胖虎 102-12-20 12:14

車禍發生當下並未感覺商痛,待發現不對就醫時在車禍發生後的第10天就醫.請問法律有無規定車禍發生幾天內需就醫,依據法規條文?若無法規,為何可以判定無關聯.(感謝您撥空解答,謝謝)

1.法律沒有明文規定 受傷(包括因車禍受傷)需要幾天內就醫 開立診斷證明 事實上也不可能這樣規定 2.你是原告提起民事訴訟或是告訴人提起刑事告訴 原則上你要負擔舉證責任證明 你所受傷害跟本件交通事故有關係 有因果關係 是因車禍所導致傷害 3.所以如果你無法證明 那法院自然可能認定沒有因果關係 你主張不合理

房佑璟 (房律師) 102-12-20 16:2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法律無規定車禍發生後幾日內需就醫,故您能可於時日後就醫,惟,此時會比較被質疑者,為該次就醫是否為車禍所造成,若該就醫非車禍所造成,似無法就該就醫部分請求民事損害賠償,故似應主張該次就醫之醫療費用,仍為醫治該次車禍所造成之損失。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貝斯里奇 102-12-19 19:12

請問,酒測,0.86,騎機車,直行,無酒後蛇行,逆向行駛,在雙黃線的縣道上,被對向來車,強制左轉,而擦撞,導致車禍

我應該繳納多少罰金和被判什麼牢獄刑責呢?

以及,我能否要求什麼相關車禍賠償呢?

房佑璟 (房律師) 102-12-20 09:0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酒駕部份依刑法第185條之3規定: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二十萬元以下罰金:一、吐氣所含酒精濃度達每公升零點二五毫克或血液中酒精濃度達百分之零點零五以上。再關於賠償部份,須待警方之初判表分析雙方肇事責任歸屬,若您不服警方之初判表判斷,可聲請如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之鑑定,以釐清確定雙方肇事責任。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林智群 (klaw) 102-12-21 23:29

 你酒駕逆向,車禍過失較大,除了公共危險罪之外,還要賠償對方的損失

bubu 102-12-16 15:31

我是在兩個月前發生了一場車禍,我是開車對方騎摩托車,我要右轉對方直行,所以撞上了,那邊並沒有紅燈號誌,因為對方有受傷 腳踝部份有去縫傷口,當時的急診費用及後續的醫療費都是我在付,每次也都有陪同看醫! 直到拆線後我與對方要求收據才能理賠保險金,對方遲遲不給,直到一個月前又與我聯絡,對方:你還記得你撞到人嗎?   我:我沒忘阿 我還在等你們的收據耶!之後我申請調解,對方一開口就要求10萬(原本的醫療3千多+後續他們覺得傷口未好友去中醫推拿費用約3千多+摩托車修理費用7千多+傷口美容費用2萬5,剩下的為精神賠償金), 我對於對方獅子大開口很不能理解,因初判表表示,我是轉彎過失,對方是未注意前方車輛並超載一人,之後調解金為3萬做結束,也簽好調解書要在1個月內還清,但是這幾天我想一想,我一毛錢都不想做理賠,因為是他們撞上我的,已經幫他們付基本醫療費 其他的為什麼我還要賠,我車子的車損也未向他們索賠,覺得很不公平!  有沒有方法可以不要理賠我又不會有刑事責任呢??

曹尚仁 (曹律師) 102-12-16 15:4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雙方就該次車禍事故已經達成調解,則雙方必須受到該調解的拘束。又倘若您是與對方在鄉鎮市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則成立之調解還可以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

2、又倘若雙方已經就該次事件達成調解,則對方也無法再次請求。

3、就您所述對方就此次車禍也有肇責,因此倘若該次調解沒有約定您放棄權益的話,您仍可請求對方賠償您的損失,然,必須依據過失比例計算之。

房佑璟 (房律師) 102-12-17 09:2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該次車禍,對方受傷,對方有可能對您提起過失傷害之告訴,惟,前提是您對該車禍真的具有過失,該罪方為成立,是此,若您不服初判表所做出之責任認定,您可向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聲請鑑定,以釐清雙方 肇事責任,亦有可能您對該次事故無相關肇事責任或任比例低,則針對您的損失,您亦可向對方請求相關損害賠償。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小雨 102-12-15 17:15

10月時在台中和男友騎機車時,行經復興東路四段與樂業路交叉口,當時我們車速最多40出頭,要往復興路四段方向前進,行徑間也一直靠路邊行駛,而對方騎機車則是要騎往樂業路,結果沒有保持安全距離就從後方撞上我們的車牌,由於撞擊力道很輕,被撞的當下我們根本沒感覺被撞,是大約一兩秒後聽到後方有人哀叫,男友立即停下查看對方傷勢,並報警叫救護車。醫生診斷後對方摔成粉碎骨折

之後也向警方申請車禍現場圖及初判表,初判表上顯示對方未注意前車狀況,我方則是尚未發現肇事因素。

請問這樣我方有責任賠償對方醫療費用嗎??

由於我們也協助對方申請強制險了,結果對方現在還要求十萬的醫療費,我們連對方到底是怎麼撞上我們的都不清楚,結果對方現在一口咬定都是我們的責任,對方也不管警方的車禍現場圖及初判表的結果,想請問如果要上調解,這兩張可以當作我們調解的依據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現場圖及初判表當然可以作為調解之依據,以便讓調解委員了解整個案情,本件依您們所述,過失責任應可歸屬於對方,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小雨 102-12-15 17:51
回覆 小雨 的發言內容:

10月時在台中和男友騎機車時,行經復興東路四段與樂業路交叉口,當時我們車速最多40出頭,要往復 ... (恕刪)

想再請問一下,如果初判表上我方尚未發現肇事責任,那我方還有責任歸屬嗎?是否其實根本不用賠錢給對方?

 您好:若您方完全無過失,就無賠償之問題,至於是否給付慰問金,則由您們自己決定.

房佑璟 (房律師) 102-12-16 10:5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初判表可作為調解依據之一,為若您若不服初判表,可再聲請如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之鑑定,以釐清雙方肇事責任之歸屬,取得一合理之調解金額。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李小咪 102-12-14 18:09

先謝謝各位律師  抽空看我的問題!

我在102/12/11號下午17:45左右  

載小孩放學騎機車行經高雄左營蓮潭路段  此路段單黃線 並無汽機車分道

並分為雙向道  我因為在與孩子說話 停紅燈後轉變綠燈 沒有"馬上"往前騎

遲疑了2秒後才往前騎 後方車輛 因為我沒有往前騎 而拼命一直鳴按喇叭

我嚇了一跳  便開始往前騎  該車經過我旁邊時速度降慢  並將窗戶開下

我見到了便回他:好啦!讓你先過去(並單手比上托盤動作)

不知道該車 為什麼突然加速檔我機車下來  並一直辱罵我 三字經

(辱罵我的是副駕駛的女性婦人)且有開門下車舉動

因為我機車上前後載有孩子  我擔心該車人員對孩子與我不利  

便鑽旁邊只剩一個輪胎可過的路 快速騎走

但是該車還是不緊追不放  剛好前面有警員在處理車禍  我便趕緊騎過去

想尋求幫忙 該車看到有警察 便加速開走 我騎過去告訴警察

但是因為只有一名警察  他一邊講電話 一邊告訴我可以報警

因為他在處理車禍  我見到該車 已經加速往前開  想說應該沒事了

所以當下就往前騎走(並沒有拿起電話報警)

結果該車在蓮潭路的盡頭與某路的交叉口 橫擋路口  並又開始辱罵

辱罵的字眼 我聽得很清楚的就是  你去死一死  賤女人  你有沒有家教

罵完後 便開車快速離去!

(全程都一邊追我  一邊狂按喇叭)

全程因為該車不明原因的辱罵以及情緒激動 我擔心她會對我們不利

所以不敢拿手機出來錄影 而全程我也只有講一句話 好 讓你們過

該車離去後 坐在後座的小一6歲的女兒 害怕的一直詢問我並一直重複

該車副駕駛罵的 死一死  賤女人 之類辱罵的字眼

隔天102/12/12早上  我就去警察局報警了  警察說要先通知對方來

對方男女一來到現場並開始兇我罵我  還說我先罵他們去投胎之類的話語

(但是我並沒有啊) 警察先生有叫他們注意態度 並說請他們來事要處理事情

如果可以把誤會講開就沒有事情了  

結果該車駕駛人83歲說  

他"只有"輕按一下喇叭並且見我有孩子 想說我可能在跟孩子說話

所以騎車比較慢  但是我卻騎機車對他們逼車並罵他們去投胎

而該車副駕駛女性也是說 是我罵他們 他還柔性勸我 不可以如此

這根本是謊言連篇...所以我當下告訴警察  我要提告

而他也說要告我 說我罵他投胎 然後告我先生威脅恐嚇?!

因為我先生跟他們也是第一次見面(在警局)

他說我先生跟他說  知道他們家是做生意的  這樣算是恐嚇嗎?!

我有看到蓮潭路整條路段都有攝影機  但是並沒有錄音

我想請教一下  如果我想提

1.公然侮辱 有機會成立嗎?孩子當證人的話可以採用嗎?

2.該車把我擋下來 是不是可以告他  妨礙自由呢?

3.該車主說要告我先生恐嚇威脅 如果不是事實 可以提告嗎?

如果提告後 我們可以反告誣告嗎?

4.以上事實成述 有什麼方法或是什麼罪名 可以成立?

我只是想要讓她們知道  不可以這樣子做

謝謝各位律師  我只是兩個孩子的媽媽 載孩子下課卻碰到這種事情

本來不想追究 但是該車真的太過分 並且嚇到孩子了  

見他們如此行為不知道已經辱罵恐嚇多少人

所以決定人生第一次的提告  不希望再縱容這樣的行為 

 

 

 

 

您好

本件對方涉及公然侮辱強制罪嫌,可以提告,小孩亦可作為證人,此外亦可請警察調閱沿路監視錄影,以確認對方確實有數次擋車行為,如此一來事實應可明瞭。

至於您先生說知道對方是做生意的,若僅此而已,應無恐嚇成分。

房佑璟 (房律師) 102-12-15 22:1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蒐集相關資料,至地檢署提告。關於證據部分,小孩是可以當證人,不過可能需要其他證據加強之。再者,就誣告部分,應等對方對您提告,而您亦取得一不起訴處分時,您可對其提起誣告之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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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婷 102-12-14 07:34

你好:

我弟弟昨晚因酒駕車禍,送至醫院血中濃度2400(約1.14值)警察開了三聯單給我們,說過幾天要做筆錄,因撞到對方車子(對方車子靜止狀態,故在往前撞上前面摩托車,兩台車只有車子有損傷,人無受傷).我弟弟目前住院觀察,只有輕微受傷,我想問接下來流程毀如何?及是不是要坐牢,可能鍰起訴或易科罰金嗎?我弟是初犯

1.應該只是涉及酒醉駕車罪的問題 因為對方沒有受傷 所以應該是沒有過失傷害的問題 2.如果是初犯罪 檢察官可能就聲請簡易判決處刑 應該是可以用錢就解決 可能在5萬至10萬 3.至於撞壞別人車輛 這部分會另外有民事賠償問題 先看保險公司是否能夠處理 應該沒有太大問題

房佑璟 (房律師) 102-12-15 19:3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刑法第185條之3規定: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二十萬元以下罰金:一、吐氣所含酒精濃度達每公升零點二五毫克或血液中酒精濃度達百分之 零點零五以上。由於本案似無人受傷,僅有財物損壞,是此,應無刑法第284條過失傷害之問題。若能妥善處理後續賠償問題,看是否能爭取簡易判決處刑及六個月以下刑期,得易科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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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01-23 16:28

 我弟今出偵查庭,詢問官問他要檢察官判鍰起訴還是法官判決,我想問法官判還是檢察官判有何差別?我弟是初犯,酒測值1.04,無人受傷,與對方和解了.

linda 102-12-13 15:11

12/1星期天時候,我與男友家人在高速公路匝道口發生車禍

車禍是這樣的,當時我們往國三北上匝道口行駛,然而當時號誌是紅燈

我們就停在匝道口等紅燈,等待綠燈時進入高速高路(但等的時候我們有超出等待線一點點)

因為是假日北上路段都會塞車,所以有管制號誌紅綠燈(我有拍下照片)

就在等待時約1-2分鐘,後方突然有一台車往我們後方整個撞上來(當時我們的車是停著沒動的)

接下來就報警處理,對方說他只有強制險,並無保險公司的其他保險

然而當下他說我們車子交給她拖吊到他的朋友的車廠

因為我男友舅舅本身就是修車師傅,他估價那台車修理約10萬左右,

原廠也估價快20萬,但對方因為把我們的車子拖去他朋友那,

現在告訴我們車子只要陪6萬修就好。那該怎麼辦?

我們都沒有受傷,只有一點小瘀青,也有到醫院看診開收據。

傷勢這部分因為不嚴重所以都沒與他談到賠償醫藥費的問題。

但車子修理費用只願陪6萬這樣合理嗎?因為他本身沒保險所以可能想自己能少賠就少賠

您好,建議你先去聲請車禍鑑定,如果是對方全責,那麼他就必須要賠償你所有損失,建議你可以先聲請調解,如果不願意賠,你直接去告他過失傷害,逼他全部賠償,縱使是小傷也能告,記得要在六個月內.

歡迎到所諮詢保障權益

有問題來電0960300927

來信:jackalsky1014@gmail.com

LINE:jackal.sky

部落格:http://jackalandnew.pixnet.net/blog(點我就進來)

如有幫助到您,請幫我按下感謝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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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佑璟 (房律師) 102-12-13 15:3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有受傷,您似可依刑法第284條規定,至地檢署提告過失傷害。若其不願與您和解,可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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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nda 102-12-13 15:35
回覆 linda 的發言內容:

12/1星期天時候,我與男友家人在高速公路匝道口發生車禍

車禍是這樣的,當時 ... (恕刪)

聲請車禍鑑定有需要再幾日內提出嗎?

或者車禍幾日後才可以聲請呢??

感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2-12-13 15:4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回答如下:1.每案鑑定費用新臺幣參仟元(3000元),以郵政匯票繳納。2.申請人身分需為行車事故當事人、或其繼承人、或法定代理人、或車輛所有人方能提出申請。3.事故當事人請附駕駛執照(或保管單)或身分證影印本乙份;法定代理人請附身分證及與當事人關係證明文件影本各乙份;車輛所有人,請附行車執照影本乙份。 4.申請要件為發生在各該區鑑定委員會轄區內,時間在六個月以內,且經警察機關處理,留有紀錄者(含各當事人筆錄、警繪現場圖、現場照片、車損照片等)。不受理案件如背面說明。 5.事故案件如預備提出司法訴訟或己在司法機關審理中,向司法機關聲請移送;如已申請但尚未完成鑑定,經由司法機關受理者,申請退費。 6.申請人可到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或郵寄辦理。因和解或其他理由自行撤回者無法退費,仔細考慮後再申請鑑定案件自受理之翌日起一至二個月內鑑定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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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喵 102-12-13 12:27
於今年11月29日16點33分,我家小妹即甲車在某道路北往南方向左轉(雙黃線迴轉(違規)),而對方即乙車南往北方向行駛,於上述時地兩車發生碰撞,致兩車騎士受傷送醫。

 

當下第一時間,有立即請警察、救護車以及學校的教官進行處理。

 

當天於附近醫院的急診室進行診療,該院表示對方有輕微的腦震盪、下巴同時有逢一針、擦傷等問題;而我家小妹則是後背以及臀部有撞傷的現象,原該醫院急診室要求對方觀察至23點上下,但於20點上下便強行出院。

 

而在11月29日至12月5日期間,我方也有請小妹詢問對方傷勢,當事人階說:「並無大礙,只有當日車禍那段記憶不存在。」

 

但於12月5日晚間,對方突然發通電話通知我方,告知顴骨骨折,必須開刀住院。

 

同時對方家長也要求我方負擔全額的賠償金額(具體數字未談)。

 

因此於12月7日已前往該區之交通隊申請路線圖、相片、以及初步判定表,但該表警方表示要於17日方可取得。

 

12月13日警方通知我方說要拿初步判定表,必須為18日才能申請到,因為11/29日對方聲稱自己失去當時的記憶無法做筆錄,至12月18日才能做筆錄,我想請問各位律師這樣的筆錄是否有法律效益呢?

在一問,請問律師我該如何準備接下來的調解委員會的處理,以及如何跟對方進行商談。

您好:

警詢筆錄的部分有時因為受詢問之人因故無法接受詢問而未能即時製作,這種情形頗為常見,然警詢筆錄的目的僅係為取得該受詢問之人對案情之陳述,其何時製作並無甚多影響。

至於您到調解委員會調解時,首應確認對方請求賠償之金額與其實際受損害之狀況是否有落差,以及車禍事故肇事責任比例,以便於您在當場得以回應與協調。其次,必須跟您說明的是,因為對方受有傷害,而從您所述之車禍過程,顯然您小妹對本件事故之發生亦有過失,因此可能為對方提出刑事過失傷害罪之告訴;但如果之後在刑事判決前雙方達成和解,對方仍得撤回該告訴,您小妹也就不會被判刑而背上前科,反之,如未撤回告訴,則法院倘若認定您小妹有觸犯過失傷害罪,則將會遭判刑而背上前科紀錄,這些您都必需在調解時併同考量。以上僅供您參考。

如滿意我的回覆,請不吝於給予評價;另如有其他疑問,歡迎mail至rtty001@gmail.com或來電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2-12-13 14:2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等初判表出來,釐清肇事責任歸屬,若您不服初判表之分析,亦可聲請如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釐清肇責分擔,免的對方和解金額瞞天開價,若您小妹亦有受傷,且對方亦負相當過失責任的話,則亦可對其提起傷害告訴。歡迎您攜帶完整卷證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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胖虎 102-12-13 10:37

請問一下,發生車禍時是100年6月,但出生年月是80年8月,這樣是否算滿20歲了,若未滿,是否可要求父母連帶賠償?依據是哪一條法律?

謝謝您撥空回答.謝謝.

您好,當然未滿二十歲,但你要在他未滿時提告才有用,父母連帶賠償是187條.

歡迎到所諮詢保障權益

有問題來電0960300927

來信:jackalsky1014@gmail.com

LINE:jackal.sky

部落格:http://jackalandnew.pixnet.net/blog(點我就進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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胖虎 102-12-13 10:46
所以不能主張車禍發生當下未滿20歲且正在進行調解,所以尚未提告?

 

回覆 蘇文俊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當然未滿二十歲,但你要在他未滿時提告才有用,父母連帶賠償是187條.

 

房佑璟 (房律師) 102-12-13 13:0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民法第197條規定:因侵權行為所生之損害賠償請求權,自請求權人知有損害及賠償義務人時起,二年間不行使而消滅。自有侵權行為時起,逾十年者亦同。100年6月到陷再似已釐於時效,除非中間有中斷時效之事由。歡迎您攜帶完整卷證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小邱 102-12-13 00:17

你好我上個月發生車禍,當時有載朋友,對方因在禁止變換車道之道路變換車道,導致我和我朋友手臂骨盆、大腿、小退挫傷

初判表說明對方應負全責,我方沒有肇事原因

之後我和對方談和解,對方竟然叫我醫藥費自己去申請

只願意賠我修車費用,後來我跟他要求私人財物損失 鞋子褲子

另外還有我受傷3天不能上班(皆附證明文件)

對方竟然說只賠修車費 不賠其他費用

叫我要告就去告他, 目前還沒送至調解委員會

請問我這樣的要求算合理嗎?

還有醫藥費為什麼要我們自己申請呢?

謝謝

您好:

有關本件車禍事故,您可提出刑事過失傷害告訴及民事損害賠償訴訟,其中刑事過失傷害告訴需於事發後六個月內提告,如果您有要對其提起告訴,請注意一下時間,以免權益受損。

而在本件的損害賠償部分則包括財產上損害賠償及非財產上損害賠償,其中財產上損害賠償包括因車禍毀損物品之修繕費用、因車禍而支出之醫療費用、因車禍而無法上班之薪資等,而非財產上損害賠償則係指精神慰撫金而言。

至於對方請您去申請醫藥費,其應該是指向保險公司申請汽機車強制責任保險理賠。以上僅供您參考。

如滿意我的回覆,請不吝於給予評價;另如有其他疑問,歡迎mail至rtty001@gmail.com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2-12-13 09:3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你可於車禍發生後6個月內,依刑法第284條過失傷害罪規定:因過失傷害人者,處六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致重傷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從事業務之人,因業務上之過失傷害人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罰金,致重傷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二千元以下罰金。彙整相關證據資料,至地檢署提起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賴賠償。歡迎您攜帶完整證據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小邱 102-12-13 15:08

那請問一下律師  醫藥費可以叫對方去申請嗎?

我不懂為什麼我們都受傷了還叫我們去請

他自己又沒受傷  這樣有點不合理.

墮落的蘋果 102-12-12 19:25

最近我家前面的路進行電線電纜地下化工程,變電箱目前還沒設置,在工程過程中,原變電箱預定設置於(57巷)巷口,經協調會中提出恐影響巷口出入視線之意見,於是臺電將變電箱位置決定遷移至巷口隔壁兩棟民房之間(59及61號之間),不過其中有一家不同意.想請問....

1)能否將變電箱強制設置於59及61號之間? 依據法條(規)為何??巷口出入戶是否有自救之管道??

2)若最後設置於巷口,未來發生車禍可否向台電或政府機構提出求償? 依據的法規(條)為何??

3)若不同意遷移之房主,為使變電箱不遷移,而設置於原巷口,並有簽定切結書表示,未來若發生車禍,願負全責!則此,此切結書法律上是否具有效力??

以上問題...謝謝回答!

房佑璟 (房律師) 102-12-13 10:1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如果是要申請移走變電箱的話,請向電力公司申請,他會通知你繳交費用後,就會施工了。電業法第51條規定: 電業於必要時,得在地下、水底、私有林地或他人房屋上之空間,或無建築物之土地上設置線路。但以不妨礙其原有之使用及安全為限,並應於事先書面通知其所有人或占有人;如所有人或占有人提出異議,得申請地方政府許可先行施工,並應於施工五日前,以書面通知所有人或占有人。第 52條規定:電業對於防礙線路之樹木,得於通知所有人或占有人後砍伐或修剪之。第 53 條規定: 前三條所訂各事項,應擇其無損害或損害最少之處所及方法為之;如有損害,應按損害之程度予以補償。第 54 條規定: 原設有供電線路之土地所有人或占有人,因需變更其土地之使用時,得申請遷移線路,其申請應以書面開具理由向電業提出,經電業查實後,予以遷移,所需工料費用負擔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第 55 條規定: 電業對於第五十條至第五十二條所規定之事項,為避免特別危險或預防非常災害,得先行處置,但應於三日內申報所在地地方政府,並通知所有人或占有人。第 56 條規定:電業對於第五十一條至第五十五條所規定之事項,與所有人或占有人發生爭議時,得請所在地地方政府處理之。地方政府處理電業用地爭議方式、期間及協調之準則,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102-12-11 23:48

車禍的經過是我載乘客(機車)與對方(機車)與同道同向行進,我要右轉,當下減速慢行並打了右方向燈和察看右後照鏡確認右後方無車,但對方卻撞上來,造成我右手尺骨、撓骨、鎖骨斷裂開刀,乘客多處擦傷,對方也擦傷,我去申請初步分析表只寫我未注意右後方來車,而對方都沒肇事原因嗎?對方向我索賠5萬,我像對方索賠20萬包含醫療和工作薪資,但對方卻以一張初步分析表壓著我說都是我的問題一定要賠他,目前已開偵查庭當下我有向檢察官申請要肇事鑑定,但檢察官無回應只先請我們做調解,但調解的當下對方還是堅持說依照初步分析表就都我的問題(故調解不成),請問律師接下來的流程是?,另外想請問這場車禍乘客是否也可像對方提出傷害過失?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初步分析表並非最終結果,您仍可以再向檢察官聲請鑑定,另後方乘客也可以向對方提出傷害告訴,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2-12-12 09:3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初判表並非最終之肇事責任認定歸屬,您仍可再申請如車禍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以釐清雙方肇事責任,確定肇則之歸屬。另外您的乘客已可對對方提起過失傷害之告訴,告訴權僅有6個月,注意不要逾期。歡迎您攜帶完整卷證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神手 102-12-11 23:38
律師你好~本人因車禍意外被撞~成為被害人~對方肇事逃逸~現在檢察官已經起訴被告~書記官致電下次~ 要開刑事庭了~但對方直到收到起訴書之後才透過書記官說想和解~但我認為他之前的態度非常不佳~ 檢察官之前已經跟他說過如果再不和解他就起訴~但給他一個月的時間都沒消息直到2個月~我們收到起訴書 肇事者也收到了~事情才這樣發展~ 我想問如果法官問到我們為何和解不了~該怎麼回答~照實說嗎?? 又若對方始終不承認犯行~但已經有確切的證據~他又耍賴該怎麼辦呢??他之前還在檢察官面前說 這是假車禍真詐財~我對這句話非常憤怒~因為他始終不道歉又想抹黑被害者無悔意~我方的初步研判表都沒有任何的錯誤~而對方有3項違反交通規則包括超速、超雙黃線行駛、肇事逃逸等~
您好 為何不和解只要描述事實經過即可,亦可向法官表示對方甚至誣陷你假車禍真詐財,請法官注意他的犯後態度。
林智群 (klaw) 102-12-12 18:19

 你可以選擇不和解要求法官判重一點

神手 102-12-11 23:35
律師你好~本人因車禍意外被撞~成為被害人~對方肇事逃逸~現在檢察官已經起訴被告~書記官致電下次~ 要開刑事庭了~但對方直到收到起訴書之後才透過書記官說想和解~但我認為他之前的態度非常不佳~ 檢察官之前已經跟他說過如果再不和解他就起訴~但給他一個月的時間都沒消息直到2個月~我們收到起訴書 肇事者也收到了~事情才這樣發展~ 我想問如果法官問到我們為何和解不了~該怎麼回答~照實說嗎?? 又若對方始終不承認犯行~但已經有確切的證據~他又耍賴該怎麼辦呢??他之前還在檢察官面前說 這是假車禍真詐財~我對這句話非常憤怒~因為他始終不道歉又想抹黑被害者無悔意~我方的初步研判表都沒有任何的錯誤~而對方有3項違反交通規則包括超速、超雙黃線行駛、肇事逃逸等~
房佑璟 (房律師) 102-12-12 09:5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和解條件您無法接受,直接說明即可。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歡迎您攜帶完整卷證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林智群 (klaw) 102-12-12 18:20

 你可以不要和解要求法官重判

神手 102-12-11 23:33
律師你好~本人因車禍意外被撞~成為被害人~對方肇事逃逸~現在檢察官已經起訴被告~書記官致電下次~ 要開刑事庭了~但對方直到收到起訴書之後才透過書記官說想和解~但我認為他之前的態度非常不佳~ 檢察官之前已經跟他說過如果再不和解他就起訴~但給他一個月的時間都沒消息直到2個月~我們收到起訴書 肇事者也收到了~事情才這樣發展~ 我想問如果法官問到我們為何和解不了~該怎麼回答~照實說嗎?? 又若對方始終不承認犯行~但已經有確切的證據~他又耍賴該怎麼辦呢??他之前還在檢察官面前說 這是假車禍真詐財~我對這句話非常憤怒~因為他始終不道歉又想抹黑被害者無悔意~我方的初步研判表都沒有任何的錯誤~而對方有3項違反交通規則包括超速、超雙黃線行駛、肇事逃逸等~
1.案件經檢察官起訴 應該由地方法院刑事庭在審理 2.依實務上情形 交通事故已經起訴 如果沒有和解 對方被判罪機會應該是不低的 3.你目前可以提出附帶民事訴訟一併求償 這樣可以免徵第一審裁判費用 至於將來是否和解 你可以看具體情況再決定
林智群 (klaw) 102-12-12 18:21

 不用勉強自己跟對方和解,請法院重判也是一個選項

神手 102-12-11 23:32
律師你好~本人因車禍意外被撞~成為被害人~對方肇事逃逸~現在檢察官已經起訴被告~書記官致電下次~ 要開刑事庭了~但對方直到收到起訴書之後才透過書記官說想和解~但我認為他之前的態度非常不佳~ 檢察官之前已經跟他說過如果再不和解他就起訴~但給他一個月的時間都沒消息直到2個月~我們收到起訴書 肇事者也收到了~事情才這樣發展~ 我想問如果法官問到我們為何和解不了~該怎麼回答~照實說嗎?? 又若對方始終不承認犯行~但已經有確切的證據~他又耍賴該怎麼辦呢??他之前還在檢察官面前說 這是假車禍真詐財~我對這句話非常憤怒~因為他始終不道歉又想抹黑被害者無悔意~我方的初步研判表都沒有任何的錯誤~而對方有3項違反交通規則包括超速、超雙黃線行駛、肇事逃逸等~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您據實以告即可,另本件若相關證據資料齊全,則對方耍賴仍會被定罪,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房佑璟 (房律師) 102-12-12 09:2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對方無和解意願,或和解條件您不滿意,您得拒絕和解,待檢察官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林智群 (klaw) 102-12-12 18:21

 建議不要和解請法官重判對方

阿平 102-12-11 20:49

一場車禍  我撞對方左前輪     我機車對方轎車

 

車禍交通事故初步分析研判表 出來了

 

我2個錯 對方1個

 

我涉嫌違反號誌管制或指揮.涉嫌超速(自稱60-70km/hr)

 

對方則是涉嫌違反號誌管制或指揮

 

可是 當時朋友有看到我們這邊綠燈  但無做筆錄  警察說提告在做筆錄即可

朋友只有1人看到  後面很多人但沒看到

 

對方保險公司說 我負7成責任   對方付3成責任

 

請問這樣合理嗎?    如果提告要錢?  需要多久申訴?   因為我需騎車上班

家裡經濟不是很離想   我會輸?

房佑璟 (房律師) 102-12-11 22:5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不符初判表之判斷,可再申請如車禍事故鑑定委員會,進行鑑定,以釐清肇事責任。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律師

林智群 (klaw) 102-12-12 18:24

 車禍案件如果金額不大建議和解,打官司很花時間的

阿平 102-12-11 20:42

一場車禍  我撞對方左前輪     我機車對方轎車

 

車禍交通事故初步分析研判表 出來了

 

我2個錯 對方1個

 

我涉嫌違反號誌管制或指揮.涉嫌超速(自稱60-70km/hr)

 

對方則是涉嫌違反號誌管制或指揮

 

可是 當時朋友有看到我們這邊綠燈  但無做筆錄  警察說提告在做筆錄即可

朋友只有1人看到  後面很多人但沒看到

 

對方保險公司說 我負7成責任   對方付3成責任

 

請問這樣合理嗎?    如果提告要錢?  需要多久申訴?   因為我需騎車上班

家裡經濟不是很離想   我會輸?

蔡律師 (所長) 102-12-12 00:10
回覆 阿平 的發言內容:

一場車禍  我撞對方左前輪     我機車對 ... (恕刪)

這應該是一方有紅燈

詳細可至本所網頁留言諮詢。

林智群 (klaw) 102-12-12 18:25

 如果是小車禍和解和解,不要花時間打官司

許原子 102-12-11 17:14

律師您好:有一些私人事情想請教您!!
事件發生過程: 最近被一些車禍相關的問題困擾, 本人前幾個月於路口迴轉時曾與兩名中老年婦人發生擦撞, 其中一位手骨折住院開刀(醫藥費一萬多塊),另一位沒事出院在家中休養(醫藥收據3千多塊). 後來調解時對方開口就要60萬且絲毫無降價餘地,但我只是從事工程包商的工人(公司有包到工程,我才有工作),所以我實在是無力支付他們60萬的價錢.因此調解不成,他們也上法院提告且近日即將開庭.

問題:(1) 事件發生時,當時摩托車是一名無照的A婦人所駕駛,但警察當下問口供時,他們卻說謊, 硬說是有駕照的B婦女駕駛摩托車. 後來我提出質疑並經警方查證後證實其說謊,警察當時好像有說會把對方提偽造文書罪. 請問除了偽造文書罪以外是否還有觸犯使公務員豋載不實罪呢!?
(2) 偽造文書與 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 是否有提告的時間限制!? 因為案件發生至今約8個月了!?
(3) 對方於住院期間 ,我還幫他請24小時看護直到出院, 每晚下班都會買水果去探望關心她,出院後也每個月1-2次的電話關心她復原狀況.保險方面也可以提供10萬元的理賠金.但他們卻堅持一定要60萬,不然就上法院. 請問上法院時,我還需要注意些甚麼事情嗎!? 因為我其實蠻擔心這件事事情的!
謝謝律師們在百忙中還抽空回答我的問題!!謝謝您!!

曹尚仁 (曹律師) 102-12-13 14:39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該次車禍您有過失,則在沒有肇事逃逸且對方沒有因該次事故受有後遺症或是失能的情況下,在刑事責任上僅能成立過失傷害罪,法定刑為6個月以下。也就是說,倘若您不是累犯的話是不會入監服刑的。

2、又有關民事賠償的部份,對方可以請求醫療費用財產損失、薪資損失、增加日常生活所必須,倘若有失能的話可以請求失能損失、倘若傷勢嚴重可以請求精神撫慰金。並且可以依據過失比例計算。(除精神撫慰金外,每一項都要證明)

3、本文建議您可以給予合理的關心跟和解金額,倘若對方獅子大開口,則無需強求和解,因為法院還是會斟酌所有的情形,不會因為無法達成和解就加重處罰,況且,就您所述的狀況,法定刑本來就不高。

3、至於偽造文書的部份,因為您不算是受害人,所以無法提出告訴,但是可以告發,而告發是沒有告訴期間的問題。

大喵 102-12-11 16:09

於今年11月29日16點33分,我家小妹即甲車在某道路北往南方向左轉,而對方即乙車南往北方向行駛,於上述時地兩車發生碰撞,致兩車騎士受傷送醫。

 

當下第一時間,有立即請警察、救護車以及學校的教官進行處理。

 

當天於附近醫院的急診室進行診療,該院表示對方有輕微的腦震盪、下巴同時有逢一針、擦傷等問題;而我家小妹則是後背以及臀部有撞傷的現象,原該醫院急診室要求對方觀察至23點上下,但於20點上下便強行出院。

 

而在11月29日至12月5日期間,我方也有請小妹詢問對方傷勢,當事人階說:「並無大礙,只有當日車禍那段記憶不存在。」

 

但於12月5日晚間,對方突然發通電話通知我方,告知顴骨骨折,必須開刀住院。

 

同時對方家長也要求我方負擔全額的賠償金額(具體數字未談)。

 

因此於12月7日已前往該區之交通隊申請路線圖、相片、以及初步判定表,但該表警方表示要於17日方可取得。

 

請問律師我該如何準備接下來的調解委員會的處理,以及如何跟對方進行商談。

林智群 (klaw) 102-12-11 16:56

 先確定雙方過失程度再談賠償,如果都是對方的問題,就沒有賠償必要,甚至可向對方求償

房佑璟 (房律師) 102-12-11 17:0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等初判表及肇事責任鑑定都出來後,釐清雙方 之責任,再處理。

若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蔡律師 (所長) 102-12-12 00:15
回覆 大喵 的發言內容:

於今年11月29日16點33分,我家小妹即甲車在某道路北往南方向左轉,而對方即乙車南往北方向行 ... (恕刪)

沒兩段左轉

詳細可至本所網頁留言諮詢。

Sierra 102-12-10 17:45
律師您好 我在11月時與一台計程車發生碰撞計程車為了超車而碰撞到在內線道的我,導致我的汽車右前方受損,計程車則是左後方受損 1. 事發至今已經12天了,當時做完筆錄計程車司機聲稱保險公司會處理,但是到現在我都連絡不上人,打電話簡訊都沒回,對方保險公司叫我傳真估價單過去後也都沒下文了,請問這樣我該如何處理? 2. 請問因為板金擠壓導致右前門會卡住無法正常開閉,我可以先行修復嗎? 3.請問因為處理車禍的事情而跟公司請假,屆時我能向計程車司機索取經濟損失賠償嗎? 還麻煩律師給些建議 謝謝
請您來站參考回覆內容,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2-12-11 11:2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有受傷,可直接向地檢署提起過失傷害之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可待檢察官起訴後,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損害賠償。若您無受傷,而他方又避不見面,不願處理,則可提起民事訴訟,請求修車之損賠及不能工作之損失。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sam 102-12-08 06:22

車禍發生在霧峰,可是我要在南投地檢署 還是 台中的地檢署 提告ㄋ?

調解委員會調解不成,我要上法院,流程是怎麼處理? 民事刑事 可以一起提告嗎 ?

 

 

 

 您好:有關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車禍地點發生在霧峰,則管轄地為台中地院,另提起刑事告訴,需有您方有人員受傷才能提起,民事的部分,亦應檢具相關證據資料,另行提起民事訴訟,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2-12-09 15:50

 您好,若車禍發生霧峰,則台中地院有管轄權,若本案有人受傷,您可提起過失傷害之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可待檢察官起訴後,提起附帶民事賠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及慰撫金等。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您好,因為車禍在台中,所以都由台中地院管轄,如果調解不成,請在六個月內向台中地檢署提出告訴,你可以採取直接遞狀(請向處理警局申請初判表及現場圖,還有照片),也可以請警方製作筆錄.民事部分建議等刑事起訴之後,再提附帶民事賠償,就不用繳裁判費了.

歡迎到所諮詢保障權益

有問題來電0960300927

來信:jackalsky1014@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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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紳 102-12-08 00:10

我在上班途中發生車禍

機車 對方汽車

我右手右腳下巴擦傷

對方無傷

對方酒測0.36 我0

對方開的是公司車

 

調解委員看過照片 事故分析後

跟對方說他錯十成

告上去吃大虧

沒多少錢賠一賠就好了

但對方卻只肯付三分之一不到的維修費

調解失敗後

電話給對方

對方不接也不回

請問我要如何申請提告?

需要準備哪些證明?

而他行駛公司車

老闆卻未督促他不得喝酒開車

是否可對對方公司申請假扣押?

 

1.刑事責任部分  你可以直接向警局或是遞狀給地檢署提出過失傷害告訴  2.民事賠償部分  公司跟行為人應該有連帶侵權行為責任的問題  如果有必要  你可以同時對公司及行為人聲請假扣押  3.另外你可以考慮以附帶民事訴訟或是獨立提出民事訴訟方式求償  差別在於第一審裁判費是否須繳納

房佑璟 (房律師) 102-12-09 15:4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將相關資料送至地檢署提起過失傷害之告訴,待檢察官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歡迎您攜帶完整卷證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nouse 102-12-07 10:16

2013/11/25 中午12:05分 發生車禍

因為我個人是大學生騎乘摩托車,但是事發過程完全沒有記憶,只有記得我應該是要回轉回學校。

但是事發整個過程不但沒有任何記憶,卻也沒有監視器可以調閱

只有對方一口咬定我違規回轉導致他撞到我,他車子擋風玻璃全碎。

我摩托車頭歪掉,車燈也掉了,我右邊鎖骨骨折,全身擦傷,下巴縫了七針。

對方沒有受傷,擋風玻璃破裂。

那再沒有切確證據之下,我要怎麼辦?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對方應仍有未注意車前狀況之過失,且警方應該有來測量過,所以對您可以對對方提出過失傷害之告訴,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蔡律師 (所長) 102-12-07 10:24
回覆 nouse 的發言內容:

2013/11/25 中午12:05分 發生車禍

因為我個人是大學生騎乘摩托車 ... (恕刪)

這要對方舉證證明,畢竟對方是後車。

詳細諮詢可至本所網頁留言。

nouse 102-12-07 10:56
回覆 謝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對方應仍有未注意車前狀況之過失,且警 ... (恕刪)

因為傷及右邊鎖骨,根本無法自行沐浴以及部分生活起居。

家住在桃園縣市,家人都需要上班,但因為大學在台南讀書,居住於學校外面,車子也壞了無法通行上學。幾乎無法生活的狀態,要如何申請看護並有合法證明向對方索取這方面的賠償呢?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的管轄地點在台南,您請求範圍除所支出之醫療費,精神慰撫金,若確實屬需人照顧,則對於家人的看護,也可以另行請求看護費用,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2-12-09 14:5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至地檢署對對方提起過失傷害之告訴,待對方與您和解,若對方拒絕和解和解金額過低,您可待起訴後,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包括看護費用、慰撫金、損害賠償等。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