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閉 [X]
張小姐 105-07-09 22:58

Hi大律師您好,

我有遺產分配的問題,被繼承人於去年過世,但於今年6月才出現代書代筆遺囑,過世1.5年後才出現執行人(兒子)+法院認證書,但是基本上被繼承人於老年時已口條不清,也不會清楚記得房地在那個地址(地號,幾分地)等,現在情況對我們有點啞巴吃黃蓮,兒子帶老人家去做認證(非公認),法院似乎對見證人已看過的代筆遺囑沒有詳加審查而認證了,被繼承人在無法清楚陳述下為何可以做認證令人質疑,房地?是今年初執行人未通知下已按遺囑已經過戶,女生得到少於特留份,現金是尚無交集還沒分配.

我想請教大律師,如此情況下,想要推翻遺囑無效,可能嗎?資料收集要如何做?反攻有時效限制嗎?

謝謝您,感恩! (困擾的女生)

 

 

 

 

 

吳政航 (林宗儀) 105-07-09 23:37
一般來說公證人做 認證,通常沒問題,再來,如果低於特留份,那就打訴訟爭取應得的權利。證據的部分,除非你能證明被繼承人立遺囑時,無行為能力或是當時住院根本不可能立遺囑之類的。怎麼找證據?只有當事人才知道那些不合理的部分,才有辦法從不合理的過程找到事實的真相。 建議,備齊資料,就近諮詢具相關經驗之律師律師問什麼,答什麼,免費和付費都可參考建議。以上。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7-09 23:4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先針對遺囑是否符合法律規定之形式,加以審視,若不符合法律規定,可主張遺囑無效之,應依法定應繼分加以繼承分配;若遺囑有效,有侵害到特留分,可請求返還特留分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7-09 23:4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先針對遺囑是否符合法律規定之形式,加以審視,若不符合法律規定,可主張遺囑無效之,應依法定應繼分加以繼承分配;若遺囑有效,有侵害到特留分,可請求返還特留分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王上仁 (王律師) 105-07-09 23:52

 代筆遺囑在公證人認證時通常會要求立遺囑人到場,因此要打這一點有一定難度。但如果遺囑違反你的特留分,這一點可以爭執沒有問題。

黃國政 (Sam) 105-07-10 00:40

因為對於具體案情有尚未明瞭之處(或者,還有待我私下向您詢問之處),我強烈建議您尋求專業律師處理,由我來研究案件、查詢法律見解、調閱資料以及對您有利的其他進一步協助,希望與您電話聯絡~

詳細進一步法律專業諮詢、訴訟策略與相關程序,歡迎與我聯繫!

手機:0983016238(中華電信)

LINE ID:a121218

您好:

要視被繼承人當時之精神狀況如何而定,若有醫療記錄或證人等可以證明,被繼承人當時已無法正確認識,則遺囑可能無效,但因為經過公證,所以舉證應屬不易,侵害特留分部分,可以主張扣減權。

沈恆 (沈律師) 105-07-10 04:13

遺囑有一定形式的要求,如果不符合形式要件,或實際上立遺囑人的意識狀態無法作成有效的遺囑,則可訴請法院確認遺囑無效。如果無法推翻遺囑,還是可主張遺囑侵害繼承人的特留分,依法主張扣減以維護權益。

105-07-07 08:23

請問一下

現在已過戶完成

我們約屋主看屋    屋主都說沒空

現在代書說 要幫她清償 銀行   可是當初所說  交屋後才會做清償動作

現在我所貸款出來的錢  跟我旅保的錢  代書都說要拿去做 代償

旅保內就剩下幾萬元    

現在我如果堅持  我要等到搬空  我在償還  這樣可以嗎?

我現在怕說我償還他貸款 她遲遲不搬走  現在它裡面還有東西

如果她拖到 最後交屋 才搬空  我才去做代償  這樣拖到 最後期限  是誰的問題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7-07 09:1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這個要回歸雙方的契約約定,倘偌您恣意違約,可能會有違約金或其他損害賠償,建議您應該備妥相關契約書之後尋求正式諮詢才能保障權益。

2、倘若對方違約不搬遷,程序上可以先發存證信函給對方,之後可以提起履行契約訴訟

阿龍 105-06-29 21:00

各位大律師晚安,想請教一則現在正困擾著我的問題。

敝人家有一塊45坪地,想要蓋房子自己住。

但是其中的“一坪的三分之一”是爺爺當初捐給某縣公所的,導致那一丁點地並不是我們的名字我們遲遲無法動工。已經延宕好幾年,委託代書也都沒辦法有進展。
但就在最近,換了另一個代書,卻有下文了!

代書獅子大開口說要40萬才能幫我們處理好那塊地,說縣公所裡面負責的官員需要錢才能做事。

我想請問這樣合法嗎?畢竟對我們來說那並不是小數目,而且拖好幾年了...我應該怎麼保護自己? 我要掌握什麼證據嗎?
有別的管道有辦法向政府請願嗎?還是換一個代書

跟政府買地怎麼中間官員可以收錢?

 

感謝您,我真的被價錢給嚇到了,這是收賄的意思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官員要錢會有收賄之問題,而給錢者也有行賄之問題,均會觸法,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阿龍 105-06-29 21:31
回覆 謝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官員要錢會有收賄之 ... (恕刪)

請問需要如何採取行動?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可以先蒐集相關事證,並向檢察官告發,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宣逸 105-06-28 15:03
這陣子有去跟銀行貸款但沒過件,後來先生就上網找代辦,代辦那邊是說要有薪轉證明跟勞健保,因為我有這些條件,所以先生名義去辦,代辦那幫我們用代書貸款,聽起來怪怪的我,後來我就不同意此事,合約不是我的親簽,但來不及了因為先生已把我的資料用成影本傳line過去,然後真的也有照會的電話打給我,對方還說不建議我辦,我也跟對方說我本來就沒那意願辦這件事,所以錢就沒貸下來,後來代辦就傳簡訊來說我單方面背信,要求我付委約金,請問各位律師我該付這筆嗎?假設我不付這筆對方真的告的成嗎?

你好:

代辦貸款不能收取手續費,只有你親自向銀行辦理貸款銀行才能夠收取手續費。 可以向公平交易委員會檢舉民事上,可以試著主張契約違反公序良俗而無效。
小帥 105-06-28 14:53
律師不好意思 有些問題想問您 事情是這樣 : 我們目前居住公寓的地方 是六年前與B買主買的 而更之前 第一手的A買主將房子賣給B 當時候因為A需要車位 所以他沒跟B說 也只有賣給B房子 而這兩天 A拿一張車位使用權狀 說要把車位賣給公寓其他住戶 答案代書那邊說辦不過去 需要有土地持分 但是當時他把房子賣給B的時候 是不是連帶土地持分都轉過去B了 ,而六年前B賣給我們 也清清楚楚 我去國稅局問 也的確土地持分就在我媽媽的建物權狀內了 ,但他一直說當時他也是花錢買的 現在更要以漲幅的價格 要我們買回去 ,雖然他有用錢買 但是他自己也都不提 到現在到我們手上 他拿張車位使用權就說要提訴訟拿回去他應有的,但是他當時的疏忽 沒把土地持分弄好 我想問律師 私下他就是除非高價買回去 不然他就是要賣給別人要我們割土地持分給他 或者提訴訟 他提訴訟 總有個名目吧 他要提什麼? 然後 我們勝算高嗎 ?還是我應該怎麼應對 ? 我問過代書 當時就是清楚的他A賣給B 而六年前B賣給我 當時他賣給B他不提車庫 也沒賣 但是 車位土地持分上面明明清楚寫著是跟著房子主建物走 他沒提出是他的疏忽吧 而且這六年來他沒提我們還不知道自己多一個車位 而這疏忽確實就是讓他失去這個車位沒錯吧 不好意思 如果方面再麻煩律師跟我說一下 謝謝

你好:

先確認停車位之產權狀況,若係專有部分之附屬建物,專有部分所有權移轉附屬建物所有權也會跟著移轉給買受人。至於A與B間就停車位使用之約定屬於債權契約,基於債之相對性,無法拘束你們。A只能向B請求債務不履行之損害賠償公寓大廈管理條例施行前之停車位,若具有獨立產權(經登記並有建物所有權狀),可以自由處分,可以去調閱登記謄本,釐清產權狀況。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6-28 20:5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待對方對您提告,您再委任律師為您答辯,若對方目前已有可能對您提告,您應避免與對方接觸,避免對方錄音蒐證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建議先調閱土地及建物相關資料,確認A是否還有任何持分,倘若A都沒有持分,即可設法取回該停車位排除A之占有使用,本律師專辦動產,如有疑問,可以來電或來信討論。

105-06-23 10:24

請問各位律師,

阿姨五月有購買房屋只有付訂金. 可是阿姨於五月底心肌梗塞去世, 沒有結婚沒小孩父母有不在了.兄弟姊妹無法繼續購買此房屋. 這星期要和仲介賣方談此事看是否可退一些訂金.

仲介要求簽此聲明書內容如下

茲因阿姨(以下簡稱甲方)於105年承購新莊區(簡稱乙方), 惟因甲方在代書流程期間去世, 其法定繼承人1.A某某2.B某某3.C某某4.D某某, 因考量辦理繼承期間程序繁複, 導致乙案之原屋主權益受損, 故於聲明書簽立日由甲方全體法定繼承人之一C某某女士, 全權處理乙案後續相關事宜, 特此聲明.

甲方法定繼承人(簽章):

這個只是純粹代理處理還是有其他意思呢

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該文書係屬授權書,主要是授權由其中一位繼承人來行使權利,若您們要解除契約,則可以由該人出面解約,但可能需面臨違約金之問題,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aha 105-06-22 20:36

最近曾祖父(爸爸的外公)那邊有房子繼承的問題
(當初要給舅公,但過戶失敗)

因家中長輩(奶奶、爺爺及爸爸)都已過世,只剩媽媽

所以對方說須要媽媽蓋章,才能讓他們的房子順利過戶給舅公的孩子

所以我想請問,這麼遙遠的輩份關係,還須要我們去蓋印章嗎??

對方說我的姑姑們不須蓋印章,是因為當初爺爺過世他們已經辦理拋棄繼承

所以姑姑們不須要,只須要媽媽蓋印章嗎?

因為擔心被騙、印章盜用,如果有需要,是不是到土地代書蓋印章會比較保險呢?

你好:

奶奶若繼承外曾祖父之遺產,奶奶去世後,依你所述姑姑已辦理拋棄繼承,奶奶的遺產由父親繼承,父親去世後,父親之遺產會依民法第1138條由母親及你們兄弟姊妹繼承。 外曾祖父之房產若一直未辦理繼承登記分割,會屬於全體繼承人公同共有,你們繼承了父親的權利,就可依應繼分主張權利。 若你們同意將房產辦理過戶登記到舅公子女名下,又要避免遭人冒用,除了聲請印鑑證明時指定用途外,可以親自到辦理之地政士事務所處用印,確認是否確實有辦理該房產之過戶事宜,以及決定是否交付印鑑證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若是姑始們確實已經拋棄繼承,則無需他們蓋章,建議您們仍親自去代書那裡確認現在繼承之關係,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沈恆 (沈律師) 105-06-22 23:54

要確認繼承關係,最保險的作法是將完整的繼承系統表畫出來。如果是經由父親繼承而來,不會只有媽媽需要蓋章,包括父親的子女也都需要蓋章。若確實有權利而不想放棄權利,可不蓋章,若確定願意放棄權利而不信任對方,則可自己蓋章並隨同代書跑地政以親自出示證件。

白小姐 105-06-16 15:33

母親的農地上有一間屋齡26的農舍,無違建,近日想移轉子女,但是代書說本筆農地上有被鄰房侵占約3坪土地,所以我們不能申請農地農用的免稅方式移轉,請問這是真的嗎?鄰房建造於母親取得農地前,是老鄰居了.若不告他拆屋還地,我們真的沒辦法申請農地農用的免稅方式移轉?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建議您們再詢問其他代書確認一下,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小橘子 105-06-12 01:52

我和前夫認識多年,前夫的父親對我印象很好。從大學畢業後我就開始工作賺錢,而前夫在大學畢業後沒去工作一直在準備入學考試,考了好多年都沒考上。後來我辭職陪伴他一起準備入學考,我們同時上榜。

上榜後,前夫父親提議我們兩人結婚,但我父母反對,因為都還是學生,沒有經濟能力,希望等畢業後再考慮婚事。前夫父親積極請媒人來提親,並保證會照顧我們婚後生活,但我父母擔心以我當時學生身分嫁過去會受苦,而提出希望前夫父親買一棟房產給我才同意婚事。前夫父親後來跟我說只同意1/2登記我的名子、1/2登記前夫的名子,當時我父母並不知情只有一半房產之事。前夫父親有提到房子不超過400萬,前夫父親在外地,所已拜託我和我母親去找適宜的房子

前夫父親在訂婚前3個多月買下房子,買房方式是把一半現金存進我戶頭,一半現金存進前夫戶頭去購買房產。房產手續辦完後,代書將房契、地契交予前夫父親,到那時我父母才知道只有一半房產,之後開始談論訂婚、結婚事宜。我和前夫有公開的訂婚、結婚儀式,訂婚當天男方送給我的金飾、鑽飾,在結婚後,前夫父親說要幫忙保管而帶走。

婚後6年,前夫想離婚,提出離婚協議書,上頭有前夫的簽名、蓋章,其中一點提到:"房子妳那一半,我家出錢買回。" 其他還有關於監護權金錢的問題,最後沒達成協議,我也沒有簽屬任何文件。不過後來我們還是離婚了,房產部分尚未釐清

前夫父親想取回房產,先向前夫以低價買回1/2房產,再對我提出民事訴訟,我也提出反訴請求對方返還房契、地契、金飾、鑽飾。法庭上,對造一開始說是借名登記卻無法舉證;又說要撤銷贈與,當時並沒有簽屬任何文件,也沒有贈與有附付擔的條款;又說我是不當得利。請問各位大律師,您認為我這樣有不當得利嗎?

對造在法庭上有說到:"前夫父親提議結婚,而我父母要求買一棟房子給我,才同意訂婚,前夫父親反對,只同意1/2登記我和前夫名下,如果我父母不同意這樣的條件就不談婚事了。"

目前一審判決主文先出來,結果房產判給對造,金飾、鑽飾判給我,我覺得很納悶,房產、金飾、鑽飾都是訂婚所為之贈與,我已經履行訂婚和結婚,應該沒有理由要求返還,可是為什麼會有這樣的判決結果呢?我的想法是:房產、金飾、鑽飾都應該要判給某一方。

請問各位大律師,如果我要上訴,要提什麼理由才不會被法院駁回?要朝什麼方向陳述對我最有利?有沒有相關的法院判決或法條解釋可供我參考?上訴時間緊迫,可以先給我意見或方向嗎?勞請各位大律師幫忙,感謝您。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6-12 10:3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目前應法定上訴期間內先盡快聲明上訴,再盡速委任律師閱卷後,撰擬上訴聲明及上訴理由,可考慮自贈與著手,針對對方主張名登記之部分,加以抗辯請求舉證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6-12 10:4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目前應法定上訴期間內先盡快聲明上訴,再盡速委任律師閱卷後,撰擬上訴聲明及上訴理由,可考慮自贈與著手,針對對方主張名登記之部分,加以抗辯請求舉證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你好:

你主張是贈與,要證明贈與契約存在;對方主張是借名登記或有撤銷贈與之事由或不當得利,要舉證有所指之事實存在。 法院既已判決,應攜帶一審判決及全部卷證資料尋求律師協助,研究是否有上訴之空間。 收受判決後翌日起20日內要先聲明上訴,上訴理由可以先簡略寫,在委任律師撰狀或出庭爭取權利。
沈恆 (沈律師) 105-06-12 14:19

借名登記撤銷贈與都可能導致動產部分有不同的認定,關鍵還是在於雙方如何舉證。但正確的判決結論還是應詳閱判決書,之後再針對問題應對,沒看到判決書就準備上訴並不切實際。

Kate 105-06-11 09:10

請問阿姨在五月底心肌梗塞往生了 生前有買房屋付了訂金給賣方。可是阿姨沒結婚沒小孩無人能繼承、這種情況下要如何下要如何處理這房子與訂金呢?訂金是否可拿回一部分?

請問各位律師

我們決定沒有能力繼續購買此房屋, 要談之前仲介要我媽簽一張聲明書

內容是

因為阿姨(甲方)於105年承購新莊(乙方), 惟因甲方在代書流程期間去世,其法定繼承人1.A某某2.B某某3.C某某4.D某某, 因考量辦理繼承期間程序繁複, 導致乙案之原屋主權益受損, 故於聲明書簽立日由甲方全體法定繼承人之一D某某女士, 全權處理乙案後續相關事宜, 特此聲明.

甲方法定繼承人(簽章):

簽這個只是代表兄弟姊妹發言, 還是有其他意思?

謝謝

沈恆 (沈律師) 105-06-11 10:13

應先確認繼承人,未婚無小孩,遺產應依序由父母,兄弟姊妹,祖父母繼承,若都不存在,則歸國有。繼承人應繼承購屋契約的權利義務,能否解約退訂應依所簽契約認定,或由繼承人與賣方協商。

攸關繼承法律問題,歡迎閣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鍵入本所ID帳號:(q6789336)加入好友即可免費與我們聯繫。免費法律諮詢服務據點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公理律師事務所、所長經歷、司法官23期結業、前台東、花蓮、澎湖、宜蘭等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6-11 14:0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繼承人將繼承阿姨之權利與義務,目前繼承人需與建商協調是否繼續買賣契約,若欲解約,可能有需賠償違約金之問題,以及違約金之數額。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105-06-23 10:06

請問各位律師

我們決定沒有能力繼續購買此房屋, 要談之前仲介要我媽簽一張聲明書

內容是

因為阿姨(甲方)於105年承購新莊(乙方), 惟因甲方在代書流程期間去世,其法定繼承人1.A某某2.B某某3.C某某4.D某某, 因考量辦理繼承期間程序繁複, 導致乙案之原屋主權益受損, 故於聲明書簽立日由甲方全體法定繼承人之一D某某女士, 全權處理乙案後續相關事宜, 特此聲明.

甲方法定繼承人(簽章):

簽這個只是代表兄弟姊妹發言, 還是有其他意思?

謝謝

阿奇 105-06-09 13:11

請問,我父親於96年間與我母親離婚另娶一名越南籍為妻,我父親於105年5月25日死亡,名下原有一棟房子,我於105年6月間委託代書辦理繼承相關事宜,經代書調取建物謄本,才知該屋已於105年5月24日以夫妻贈與方式登記在該越南人名下(原因發生日期105年5月12日),但我父親於104年12月因肺癌住院,105年初因病嚴重插管,同年5月間醫生詢問是否拔管,父親幾乎處於昏迷中,不太可能於5月間表達贈與之意,請問我可以依民法第1148條之1規定,主張二年內之贈與納入遺產的應繼總額來計算,來繼承該屋嗎?或者應該提贈與無效,請求回復原狀之訢?另遺產登記須在規定三個月內辦理登記,若提訴訟訴訟冗長勢必會超過三個月,屆時若勝訴還可以辦理繼承登記嗎?

你好:

民法第1148條之1條規定是在處理被繼承人刻意減少財產導致債權人受損害之情形,並非針對你所述之情形而為規定。 若父親在該時間點陷入昏迷,不可能為意思表示,表示贈與所有權移轉登記係遭人偽造,可提起塗銷所有權移轉登記訴訟,請求塗銷所有權移轉登記,回復成全體繼承人公同共有。 可針對行使偽造私文書、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等犯罪行為提出刑事告訴。
沈恆 (沈律師) 105-06-09 14:53

應該要主張被偽造的贈與契約移轉登記皆無效,應塗銷登記,在勝訴確定後,再辦理該動產繼承登記即可。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應先確認贈與無效請求回復登記您父親名下,再主張遺產分割,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黃國政 (Sam) 105-06-10 01:00

強烈建議您尋求專業律師,由我來研究案件、查詢法律見解、調閱資料以及對您有利的其他進一步協助,我希望與您電話聯絡~ 

詳細進一步之法律專業諮詢、訴訟策略與相關程序,歡迎與我聯繫:

手機:0983016238(中華電信)

LINE ID:a121218

小倫 105-06-08 16:00
目前跟老公是分居狀態 老公坦承外遇也被我在她手機發現跟外遇的聊天內容 他們各自都坦承再一起 被我發現之後 老公因為怕我會提告他就說已經跟小三分開 跟小三分開是真是假我不敢保證 因為她還是到處對女生留情 先前婚姻關係還正常時 當時有部轎車 但是因為當時二寶不到一歲 所以我留在娘家照顧二寶也順便照顧娘家媽媽 理所當然那部車子是他使用 但是車主是我 直到他常日下來變得不常回來娘家看我們 婚姻自然成了問題 沒錯就是他外遇 當時他一直沒有跟我聯絡幾個月之後 我收到法院寄來的單子 就是法扣單 很衰的 他把沒繳完的車子賣掉 留下一筆金額讓我自己負責 自己過著奢侈的生活 還放話說那筆餘款要我自己想辦法 就這樣我參加了部落裡的職訓課程 因為他也不負責小孩生活開銷 當然我們也沒生活費 我只好就近找一些臨工來自己扶養小孩 一直到現在 我把兩個孩子帶到妹妹在外租的小套房 因為不得已要上班還清車貸 我只好跟小孩勉強跟妹妹擠在小套房 生活開銷又更大了 小孩學費跟法院扣款還有一些開銷都由我自己承擔 我先生不聞不問 在外積欠一堆債務代書的 有銀行 有錢莊 現在他薪水一下來就是還錢還錢 也變成如果我有多餘的錢 他會用威脅方式到我公司鬧 或是把我車子沒收不讓我上班 我不上班他也不養孩子 我要求離婚他死都不肯 我好想離開 因為好累好累 我自己獨立養孩子 婆家人也都知道他有女朋友 也讓小三公然去婆家 這些都是在還沒離婚狀況下發生 我該怎麼辦 我自己工作23000 法院法扣薪水1/3 剩下要給娘家房貸跟兩個小孩學費 我們生活一直處在很緊繃的狀態 我想詢問律師們 我該如何處理? 我先生本身是職業軍人 他放假後不顧小孩 成天都是玩到凌晨才回家 隔天都要顧不顧 已經兩間公司都因為他假日不顧小孩我不得不辭職 但是我不上班誰負責小孩? 他又不肯離婚 還一直跟外面女生有腿 我好困擾

您好:

若是有足夠證據,證明您配偶在外有通姦行為,可於知悉後六個月內提起離婚訴訟,若已超過時間,仍可以分居通姦等事由,主張有重大事由而要離婚,但仍要看您持有證據而定,另外因為你們婚姻關係仍屬存續中,您配偶本需負擔家庭生活費用,包括扶養費,所以您可起訴請求對方給付之前您代墊的部分,及未來每個月均需給付,且於判決確定後,可聲請執行參與分配他的所得。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6-10 00:4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考慮委任律師提起訴訟請求裁判離婚或請求支付未成年子女扶養費與之前代墊未成年子女扶養費之不當得利,請求扶養費之依據可參考行政院主計處各縣市統計之平均生活支出,一名子女一個月約可請求一萬元左右,依各縣市略有所不同。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