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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epmh 105-01-31 18:02

家中長輩將名下房屋委託仲介

仲介有找到買主並已經協調好價格 雙方已經簽訂買賣合約

買方已有支付訂金 並由仲介幫忙找的代書使用履保方式

但前兩天仲介來電通知買方並沒有如期將二款匯入履保帳戶

並且失聯仲介代書都找不到買方

據了解 最後交屋日訂為二月底 

想請問 以賣方來說 是否只能等到交屋日到 買方都沒有付錢時

才能夠採取法律行動 主張對方違約並要求買方賠償

或是以目前的情況有什麼好的處理方式 (寄發存證信函之類?)

在此先感謝回覆的律師 

你好:

要先看買賣契約履約保證契約有關違約條款之約定。 遲付第二期買賣價金就可以依買賣契約履約保證契約違約規定請求,無須等到交屋時。 若有約定違約金及可以解除契約,可直接發存證信函律師函給催告對方,若不願意履行就依約解除契約,並請求對方給付違約金。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仍應回歸買賣契約所約定之內容,審視內容謹慎回應才能立於不敗之地,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1-31 23:2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目前應盡速委任律師依照契約規定買方違約時處理,可能是發存證信函限期催告買方履行契約,屆期買方置之不理,再發存證信函解除契約,再發函履保專戶,請求出款,需視每份契約約定有無差異。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1-31 23:2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目前應盡速委任律師依照契約規定買方違約時處理,可能是發存證信函限期催告買方履行契約,屆期買方置之不理,再發存證信函解除契約,再發函履保專戶,請求出款,需視每份契約約定有無差異。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1-31 23:45

您好,

 

1、先寄發存證信函告知對方付款期限,如未如期付款,將解除契約並請求損害賠償

 

2、每一階段之款項如有遲延,契約應有明定處置方法,包括請求多少數額之賠償,或甚麼情形下可以解約,是本件情形仍需檢視雙方契約內容而定。

 

3、如果契約沒有特別約定,可於存證信函中告知文到幾日內再不補齊款項,就予以解除契約並請求賠償等語即可。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提供更完整的諮詢,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蘇文俊律師/蘇文斌律師

您好

並非等交屋才主張

而是看契約內容第二期完稅款應該何時交付

如果遲延就按照契約上面的催告方式催告

仍不給付就直接解約並沒收訂金

再向對方求償違約

這才是標準的作法

歡迎來信詢問或到網站留言(上網搜尋蘇文俊律師

             
PS:本律師精於實戰,回覆以實戰策略、增加談判籌碼、收集證據為主,基本程序回答較少,請多包涵。

歡迎來電0960300927或0937831027(台南高雄請打此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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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J 105-01-30 19:27

弟弟於數年前患有精神病並有住院記錄,因此將財產信託給我,但現在信託即將到期,他不滿我長期管制他的財產,而想將信託給媽媽及抱來的姐姐,為免他將財產敗光,想請教律師:

1.弟弟現都正常,也有正式工作,如可自理財產,是否有權力將信託給任何人

2.媽媽曾有精神衰弱的就醫記錄,抱來的姐姐也曾跟地下錢莊借錢而將房子敗掉,她們兩人更曾經被代書騙走房子,基於這些理由,是否有權不讓他們當信託

3.因我跟弟弟的財產都是聯名,若他真的信託給媽媽及抱來的姐姐,對我會有什麼影響,若他真的把財產都敗光我需要承擔他的負債嗎

你好:

弟弟罹患精神疾病若不影響其為意思表示或受意思表示,或辨識其意思表示效果之能力,弟弟仍然有行為能力,可以決定如何處分其名下之財產,當然可依信託法之規定財產信託他人。 依信託法第21條規定,只要媽媽跟姊姊不是未成年人、受監護宣告或輔助宣告之人及破產人,就可以擔任受託人。 若財產屬於共有,要依民法第820條規定管理共有物,共有人可以自由處分應有部分,但受託人要受信託本旨之拘束,基本上有事回歸原來共有狀態。弟弟敗光財產債權人可能會代位終止信託契約(要看是自益信託或他益信託),再強制執行弟弟之應有部分,拍賣時你若不應買或行使優先承購權,拍定人會成為共有人。弟弟的債務跟你無關,除非你擔任保證人或提供物保,否則毋庸替弟弟償還債務
沈恆 (沈律師) 105-01-30 23:54

您好!

弟弟如果已恢復正常,當然可以自己決定財產要如何處理,也可自己決定要信託財產給任何人處理,應尊重弟弟自己的決定。但弟弟的決定權僅限於自己財產的部分,並不會對您的財產有任何影響,您也不需對弟弟的負債或任何他人的負債負責。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砂子 105-01-12 17:03

請問我與哥哥共有一戶,現在哥哥想過戶給我,而目前哥哥有在這戶設立登記公司,如不遷出跟遷出有什麼別嗎?因為聽說有設立登記的,稅會比較高?如果稅高,是用什麼去計算呢?贈與跟買賣又有什麼差別呢? 找代書代辦費用約多少?

Monking 105-01-10 19:31

從小我跟祖母住在一起,並未跟父母同住,近期祖母不舒服,送醫院之後被告知時限不多了。目前在父母家安寧照護。

祖母名下有多筆財產,但之前因為父親的賭債問題而令父親不得繼承財產,其後祖母同父親找代書到法院立遺囑(祖母不識字),內容大致為(兩房一土地孫女三人共有遺囑行人為父親)。「但最近找了別的代書卻說遺囑行人是父親的話,他可以不去執行,而讓法院直接宣讀繼承人。因為我們是孫女既使提告上了法院贏得機率也不高。」法院公證父親可以不執行嗎?

最近這個代書勸祖母以贈與的方式把兩房一土地給我們三孫女,但是因為祖母在月初已經把存款總共200萬匯給我們三人了。所以贈與額度已經滿了。而我自己上網查遺產稅額度是1200萬。所以如果真相代書說得用贈與的方式,那等於兩房一土地得全額繳交贈與稅;若是以遺產的方式則還有額度能夠扣抵。但我又查到兩年內贈與的話併入遺產稅計算,那我現在要繳交的贈與稅可以全扣抵嗎?另外若備併入遺產計算,那父親不就可以控告我們三人是侵佔財產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祖母若意識仍清醒,則他可以趕快再另立遺囑,以推翻前遺囑,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1-10 23:3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祖母可趁未死亡前,將財產贈與,即沒有遺產的問題。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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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5-01-10 23:3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祖母可趁未死亡前,將財產贈與,即沒有遺產的問題。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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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YH 105-01-10 07:16

各位好:

我是買屋方。已經約好仲介代書簽約的日子。屋主請他哥代為簽約。因為仲介說無授權書。所以我很擔心可能延伸的簽約糾紛。而且簽約當天要付30%的款項。其餘70%是貸款

1.如果有簽履約保證將款項撥至安全帳戶。簽約那天還需要屋主授權代理的授權書嗎?

2.過戶時沒屋主正式授權書時哥哥代為辦理。應該無法過戶吧?

因為沒正式授權書。讓哥哥代理處理我非常擔心。還請各位幫忙。依照我的狀況。還有什麼需要注意的請指點。謝謝

沈恆 (沈律師) 105-01-10 07:53

您好!

1.  房屋買賣牽涉金額龐大應慎重處理,如果無授權書將來賣方可以主張無權代理,將導致契約無效。倘若對方無法拿出授權書,最好不要與其簽約。
2.  過戶時不需本人處理,但委託代理仍需有授權書。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105-01-08 20:48

今天交書狀買一間應買的法拍屋,它的建物持分-全,土地持分1/XX。

問過代書說沒問題,可以買。不過心裡還是毛毛的,所以想請教律師們。

這樣的房子日後會不會出問題?例如其它土地共有人來找麻煩,或要我給他們租金什麼的?甚至日後要賣需經過其它共有人同意才能賣?

王瑞甫 (王律師) 105-01-08 22:54

凡你好,由你描述的清況,買下的法拍屋是區分所有建物吧,就是集合式大樓、社區型透天等類型的房子,建物持分全部、土地僅有部份持分是正常的,你毋庸多慮,不會有人跟你收租金,未來買賣也不須其他土地共有人同意,你要擔心的應該是未來點交的問題,若能順利點交,產權上就沒問題囉。

                                                              王律師

105-01-09 10:26

回覆 王律師 的發言內容:王律師 感謝您願意回覆

這間法拍屋是透天,公告上有點交,但是不是集合式透天就不清楚了。

調閱地籍謄本,土地持有人有兩個,法拍屋的1/36 和 的35/36(猜是原屋主親戚)

就是因為這樣才擔心日後會不會衍生問題?請您再想想,會不會有什麼問題。

凡你好,由你描述的清況,買下的

小姐 105-01-04 15:09

父親已過世名下財產房子土地,對方表示房子土地是A給的,還給A不會有贈與稅是真的嗎?

對方表示過戶後要找代書切結書這樣會不會有問題?

因為證件、印章都被爸爸的朋友拿走,擔心在歸還之前對方拿去做其他的事例如簽借據被蓋章之類的,對方說也會簽切結書表示後續如有任何債務,他們一律負責,這樣有效力嗎?是否在切結書上還要填寫擔保人之類的呢?

因對方人多,我們也擔心安全上的問題,如後續要簽切結書或談判可約在什麼樣的場所,對自己比較有安全保障?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1-04 15:12

您好,

 

1、除非對方能提出房地確屬於他所有之證明,並向稅捐機關陳明之,否則未來仍可能被稅捐機關認定為父親遺產,還是會對您等繼承人課徵遺產稅。

 

2、縱使有簽切結書,然而若有善意之債權人,仍得向父親之繼承人請求返還借款,您需嗣後再依據系爭切結書向父親朋友請求返還那些款項,過程不僅繁瑣且相當沒有保障,建議還是將父親印鑑證件取回較為妥當。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或電話聯繫,攜帶相關資料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蘇文俊/蘇文斌律師回答

您好

這種私人簽立的切結書

國稅局不會認同的

他們還是會課你們稅金

建議你們請對方直接向法院提出訴訟取回

有法院判決移轉回去最安全

何況對方說的未必是真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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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姐 105-01-04 16:24
回覆 陳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

 

1、除非對方能提出房地確屬於他所有之證明 ... (恕刪)

對方表示我們繼承後在過戶,中間所有費用他們會支付,會簽切結書,因為家中經濟不好,律師公證的話價格會不會很高,還是法院公證比較好?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若要公證,則應直接找公證人進行公證,律師僅能見證,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leo 104-12-30 19:24

我目前名下有房子及車子,房貸及代書設定總共110+50=160萬,還有信貸卡債100+30=130萬,另外車貸約75萬賣掉車子還差約20萬,想請問原本想直接宣告破產,但是父親想要保住房子,所以想請親戚幫忙買走房子,將房貸及代書設定貸款還清,但是因為我負債還是太大所以想申請前置協商針對信用卡信貸跟車貸部分,請問這樣子房子會被追回嗎還是有其他問題我的薪資約25000-30000

您好:

債權人可能以您的買賣行為損害他們的利益,而主張撤銷,另依您之債務,的確可以聲請消債之更生

Cafe 104-12-29 15:11

9月中買了一塊農地,簽了契約也付了訂金(賣方要在4個月內作債務塗銷),我也知道賣家有用這塊地借錢,只是當時並沒有很清楚得知道對方借了多少、有幾位債主,只知道這地已經有一位債主申請查封,也知道賣方要用賣地的錢還債,用訂金解除查封

12月初時,收到代書消息,對方還沒繳交土地權狀,新土地謄本上又多了4個債主的查封,其中一個還是民間的借貸公司,我也詳細了解了賣方總共還需要還的金額,跟尾款差不多(總額-訂金=尾款),我因為怕被騙,所以堅持賣方要將過戶資料交給代書,到現在才說權狀遺失要補發要等一個月。

到了現在欠債因時間又不知道增加多少,是該去法院作債權登記? 還是可以到法院協調如何還債?  告詐欺?  還是有其他方法?  現在真是頭大了!!!

請問各位律師該如何解決?    

如果有細節不了解還請提出來               謝謝

你好:

首先要判斷買賣契約對於交付所有權狀有無約定,若有可依違約條款主張權利,請求違約金或解除契約、損害賠償等。 土地已遭其他債權查封登記,在啟封之前無法處分,地政機關會否准所有權移轉登記之申請,無法過戶亦導致買賣契約無法履行,仍可按違約條款履行。 對方並未隱瞞債信不良之資訊,尚無法判斷是否構成詐欺。 若有意願幫助出賣人處理債務,可與出賣人一同與債權人協商,一次處理債務土地過戶問題。
壞壞 104-12-28 21:13

網路上認識一位男代書,他跟我說他沒有女友,然後我們有發生親密關係,事後他跟我說他前女友(實際上是現任女友)懷孕6個月他們要結婚要我離他。但是事後我才知道他是有女友且女友也沒有懷孕,我截我們之前聊天的內容,然後跟他說要發送給他的女友跟朋友。這樣有構成騷擾跟威脅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2-28 22:1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不建議您截取聊天訊息傳送給其女友,應截取聊天訊息對該名男性代書提起民事訴訟請求侵權行為損害賠償,應更符合您所希望達到之結果,亦可避免男性代書對您提出刑事恐嚇危安之告訴,對您更為安全且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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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4-12-28 22:2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不建議您截取聊天訊息傳送給其女友,應截取聊天訊息,委任律師撰擬民事起訴狀,對該名男性代書提起民事訴訟請求侵權行為損害賠償,應更符合您所希望達到之結果,且亦可避免男性代書對您提出刑事恐嚇危安之告訴,對您更為安全且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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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林 104-12-28 13:36
夫妻名下3間房子,想賣掉一間,當時也正好是奢侈稅剛實施之際,也有跟代書討論過,是否有奢侈稅的問題,代書說:因為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則,也就是你要賣的這間房子是在奢侈稅實施之前買的,不受奢侈稅得拘束,沒有奢侈稅的問題,經過了3年,國稅局寄來補繳奢侈稅及罰鍰,雖然只差8天就滿2年就沒有奢侈稅的問題,經過複查,訴願都被駁回,先在決定對這位代書求償,上禮拜有去他的事務所討論問題並錄音,代書對我數次提問說:當初你怎麼說不溯及既往現在怎麼有奢侈稅呢?都不與正面回應但也沒說他沒說過,最後有說一句[奢侈稅剛實施時有些模糊不清地帶],我要在收到國稅局補繳奢侈稅單之後2年內提起民事告訴嗎?要先經過存證信函,調解,最後才法院嗎?存證信函怎麼寫比較好?一班民事書狀如何寫比較好?有相關判例以供參嗎? 感恩
小音 104-12-28 12:35
媽媽之前積欠銀行卡債,欠4、5家不同銀行而且金額不小,直到今年爸爸1月底過世後房子過戶給我哥哥,其他人包括我都簽同意房子過戶給哥哥的協議書,而前陣子我哥又過戶給我,銀行得知後要我媽媽還錢還寄了一封調解書,意思就是要取消遺產分割繼承,因為我媽是可以繼承的,那時我媽媽也沒有用拋棄繼承,那因為房子是在我名下,如果我不要房子被拍賣是不是我要把房子賣給第三人才行,變成有買賣關係,如果賣掉,賣掉的金額是不是私下說好找代書辦理就好,還是不能低於房子的市價呢?銀行已經寄出那張調解書還能做賣房子這個動作嗎?如果不行的話是不是只能做還款的動作了,那如果之後還有銀行找來的話是不是該怎麼辦? 現在要求媽媽出庭調解但是不知道該如何應對。因為沒有錢去償還那些卡債又怕房子法院拍賣掉,想請問該怎麼做?
陳柏甫 (陳律師) 104-12-28 12:49

您好,

 

實務見解認定,繼承權係一身專屬之權利,因此您母親拋棄繼承銀行應無權利對您求償,縱使銀行未來起訴請求塗銷所有權移轉登記,也難以成立,是銀行之請求毫無理由,建議可委請律師銀行進行協商,並協助您母親進行更生清算程序。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或電話聯繫,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小偉 104-12-24 19:33

您好,我買了一塊農地,農地上有一個合法的資材室,資材室旁增建了22坪的違建,過戶時,代書先合并後,再分割出建物獨立出來,並且繳土地增值稅了,代書說:以後這個建物不會被罰也不會被拆,因為有繳稅了,這樣是對的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2-24 22:3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為避免日後爭議,建議應請代書代書所言註記於買賣契約,並委請賣方簽名擔保負責,若日後有損害,方有請求損害賠償之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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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4-12-24 22:3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為避免日後爭議,建議應請代書代書所言註記於買賣契約,並委請賣方簽名擔保負責,若日後有損害,方有請求損害賠償之依據,若賣方不願擔保負責,日後亦難以請求賠償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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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林 104-12-16 21:51

我於100年賣掉房子,經過3年國稅局來函說要補繳奢侈稅還要罰0.25倍之罰鍰,說我房子未滿2年就賣掉,當初我有請教委任代書關於奢侈稅的問題,代書說因為法律不溯既往原則所以沒有奢侈稅的問題,也就是說你賣掉的這間房子是在奢侈稅實施之前買的,就不受奢侈稅的拘束,後來經過複查,訴願都被駁回,如果我現在提告代書的話有時效限制嗎?100年6月賣房子,103年5月國稅局來函通知補繳奢侈稅,我要最晚多久之前要提告代書呢?感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若以契約行為來請求,則時效為十五年,若以侵權行為來請求,則時效為自知悉受有侵害時起二年,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這會有個問題,就是怎麼證明代書有跟你說這個。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

王晨瀚 (怡然自得) 104-12-17 10:22

您好:

本件依您所述確實可以向代書委任契約之相關規定起訴代書履行有瑕疵,惟查此部分仍須證明代書有向您做這樣的保證或論述,否則恐難依您單方指述即獲得勝訴賠償

Brian 104-12-15 09:51
公司預計在今年買些土地,其進度為已經完成簽約用印也已交付款項,但當進度進入交付完稅款時地主提出說有其他共有人提出要行使優先承購權,但是公司這邊希望要完成本筆土地交易買賣。 而後來重新檢視合約時發現仲介代書當時將簽約及用印綁在一起並且將通知義務及切結都歸責於賣方地主,更在當時尚未通知共有人情形下就直接拿地主的印鑑章蓋登記申請書上的切結,且並未在合約內容中提到(如果其他共有人提出優先承購權)是否可以繼續進行買賣或中止本合約。 小弟想請教各位大律師及先進,我應該如何建議公司(是可以合法買呢還是要中止買賣)。繼續進行是否會被地主共有人告?

 

蘇文俊/蘇文斌律師回答

您好

通知義務本來就是在賣方

因為賣方是共有

而且就算繼續進行

被告的也會是賣方

不會你們

而且如果共有人主張了優先購買權

基本上你們可以解除契約並向賣方求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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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依最高法院65年度台上字第853號判例所示:土地法第三十四條之一第四項僅規定共有人出賣共有土地或建築改良物之應有部分時,他共有人得以同一價格共同或單獨先承購,並未如同法第一百零四條第二項後段設有出賣人未通知優先購買權人而與第三人訂立買賣契約者,其契約不得對抗優先購買權人之明文。故該條項規定之優先承購權係指他共有人於共有人出賣共有土地或建築改良物時,對於該共有人有請求以同樣條件訂立買賣契約之權而言,倘共有人違反法律規定將應有部分賣與他人已依法取得所有權時,他共有人不得主張該買賣為無效而塗銷其依法所為之登記

所以本件若可以趕快移轉,對公司仍屬有利,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Sandy 104-12-14 16:37

各位律師好~

      本人與前夫去年協議離婚,婚前購置一房地產登記為雙方共同持有離婚證書上僅註記「共同名下之房產歸男方所有」,離婚後,男方要求要過戶,本人經代書朋友提醒過戶後需將房屋貸款人身分註銷以保障個人權益,詢問過貸款銀行後,銀行表示需先辦理過戶後,本人非房屋所有權人時,再經評估男方是否有足以還款的能力,並需經由貸款人(即男方)提出申請註銷方能徹銷我為共同貸款人身分,本人覺得這個說法對本人的權益極為不當,倘若過戶後,銀行認為男方沒有足以還款的能力,亦或是提供不出擔保人,亦或是男方不主動提出註銷,則對本人之權益傷害極大,因此本人對於男方提出過戶之要求,回覆請他跟銀行提供出確保本人之權益之相關文件後,本人即執行過戶程序,殊不知男方近日寄出提告之文件,強調經多次請求,本人不履行離婚證書上之協議,並經由協調會先行調解,本人請教各大律師,本人是否可主張維護強調本人之權利下,拒絕在無保障之立場下過戶?感謝各位律師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2-14 20:0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此部分屬於約定的疏漏,應該算是對我方很不利狀況,建議應該另外以協議書的方式做約定。

 

蘇文俊/蘇文斌律師回答

您好

實際上確實是如此

但由於協議書上並未記載如此多

所以如果你不履行他去告你

你還是會敗訴

歡迎來信詢問或到網站留言(上網搜尋蘇文俊律師

 
PS:本律師精於實戰,回覆以實戰策略、增加談判籌碼、收集證據為主,基本程序回答較少,請多包涵。

歡迎來電0960300927或0937831027(台南高雄請打此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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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佑璟 (房律師) 104-12-14 21:3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對方對您提告履行協議書,您即使拒絕,仍有可能敗訴,應嘗試與對方協調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4-12-14 21:5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對方對您提告履行協議書,您即使拒絕,仍有可能敗訴,應嘗試與對方協調之。

Brian 104-12-14 16:10

公司預計在今年買些土地,其進度為已經完成簽約用印也已交付款項,但當進度進入交付完稅款時地主提出說有其他共有人提出要行使優先承購權,但是公司這邊希望要完成本筆土地交易買賣。

而後來重新檢視合約時發現仲介代書當時將簽約及用印綁在一起並且將通知義務及切結都歸責於賣方地主,更在當時尚未通知共有人情形下就直接拿地主的印鑑章蓋登記申請書上的切結,且並未在合約內容中提到(如果其他共有人提出優先承購權)是否可以繼續進行買賣或中止本合約

小弟想請教各位大律師及先進,我應該如何建議公司(是可以合法買呢還是要中止買賣)。繼續進行是否會被地主共有人告?


感謝各大律師的提點,但公司擔心其仲介代書的程序是否有疏失如何能向地主求償賠償價金.因簽約時優先承購權才產生,但是簽約當天就已拿地主的印鑑章蓋切結.而且地主另以存證信函通知公司目前共有人已提出優先承購權,且要求因合約未註明若發生優購如何處理所以當共有人提出告訴或求償要買方共同承擔.

目前代書送地政做過戶動作,但地政事務所也已收到共有人提出異議書,目前要求地主補證是否有通知共有人,且十日內是否無人主張.

 

不知業界是否有類似案件判例可否提供小弟參考?  (已查司法判決書但沒找到相似案例)

你好:

土地法第三十四條之一執行要點第10點:「(六)本法條之優先購買權債權性質,出賣人違反此項義務將其應有部分之所有權出售與他人,並已為土地權利變更登記時,他共有人認為受有損害者,得依法向該共有人請求損害賠償。」 你好土地法第34條之1第4項他共有人之優先承購權屬於債權性質,若出賣之共有人怠於通知其他共有人,僅發生其他共有人可以向該出賣應有部分之共有人請求損害賠償之問題,若已將土地應有部分移轉登記到公司名下,因債權無法對抗物權所有權移轉登記仍然有效。 但在尚未登記前,其他共有人仍然可依土地法第34條之1第4項之規定主張,建議契約中要就優先承購權部分詳細約定,避免爭議。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依最高法院65年度台上字第853號判例所示:土地法第三十四條之一第四項僅規定共有人出賣共有土地或建築改良物之應有部分時,他共有人得以同一價格共同或單獨先承購,並未如同法第一百零四條第二項後段設有出賣人未通知優先購買權人而與第三人訂立買賣契約者,其契約不得對抗優先購買權人之明文。故該條項規定之優先承購權係指他共有人於共有人出賣共有土地或建築改良物時,對於該共有人有請求以同樣條件訂立買賣契約之權而言,倘共有人違反法律規定將應有部分賣與他人已依法取得所有權時,他共有人不得主張該買賣為無效而塗銷其依法所為之登記

所以本件若可以趕快移轉,對公司仍屬有利,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蘇文俊/蘇文斌律師回答

您好

建議你要先請地主發函通知共有人是否行使優先購買權

如果共有人表示要行使

那麼法律共有人間與地主之契約就已經成立

你們契約不能履行

依法可以解除契約

歡迎來信詢問或到網站留言(上網搜尋蘇文俊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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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rtha 104-12-11 20:24

您好 請問:農地持分,應如何辦理,找代書還是律師,或是自己書寫,雙方簽名蓋章即可?這樣以後分割買賣,會有法律效力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農地分割限制較多,若雙方對方分割沒有意見,則可以直接代書辦理分割,若雙方對分割爭執不下,則應訴請法院裁判分割,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你好:

可協意分割農地持分割協議至地政機關辦理登記,若無法協議則要訴請法院分割共有物。

農地分割有0.25公頃最小面積之限制,並有例外規定,必須依你的情況及農業發展條例第16條規定才有辦法判斷是否可以分割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2-11 23:4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雙方協調,無爭議,可自行前往地政事務所劃分,若有爭議,可考慮提起訴訟請求裁判分割,並提出分割方案供法院參考。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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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4-12-11 23:4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雙方協調,無爭議,可自行前往地政事務所劃分,若有爭議,可考慮提起訴訟請求裁判分割,並提出分割方案供法院參考。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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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桃 104-12-11 15:01

已經簽好買賣合約後才發現

賣方的房子有被銀行設定3百萬/私人設訂抵押6百萬

代書說已經有辦理履約保證沒關係可以先過戶到我名下

請問抵押設訂一樣會轉到我的名下嗎?

我應該如何處理才不會造成揹負這些冤枉的債務,謝謝

沈恆 (沈律師) 104-12-11 15:21

您好!

通常會約定舊的抵押權所有權登記過戶塗銷,因為買方也會有新的抵押以向銀行貸款,對此買賣合約書應該會有詳細約定,若對代書的解釋還有疑慮,建議可攜合約文件找律師當面諮詢。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應與對方明定應塗銷抵押權登記,一般而言,仲介用的房屋買賣契約多會有此約定,您可以再審閱您的契約內容,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2-11 23:3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發存證信函請求賣方塗銷抵押權登記,若賣方置之不理,可提起訴訟請求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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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4-12-11 23:3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發存證信函請求賣方塗銷抵押權登記,若賣方置之不理,可提起訴訟請求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阿宇 104-12-11 10:42

您好,請問律師:

事情是這樣的,在我小時候9歲時(目前35),老爸因為愛賭向友人借了60萬整

當時拿了房屋設定設定如下:存續時間78年6月到79年6月

清償日期:79年6月,擔保債權金額:60萬元整

問題來了:今天老媽說,當時老爸是偷印張跟房屋的相關資料?造文書跟朋友

代書那裏辦的,老媽人根本不在現場,沒有簽過名子也沒有看過借據

今天老媽老爸已經離婚10多年了!老媽壓根不想幫老爸還這筆債物

那這筆債務我應該怎麼處理會比較好

想麻煩一下律師幫我看一下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2-11 11:55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有關於刑事責任的部份,因為是舊法時期的事情,依當時後的規定,追溯期只有20年,所以提告也會被不起訴。

2、不過還是可以提起民事確認抵押權不存在訴訟,不過必須自行提出相關事證證明。

3、建議應該由您的母親被妥相關資料尋求正式諮詢,看看能否提告才能保障權益。

1.  就閣下所述問題,為維護您的權益,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加入好友與我們聯繫。 

2.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地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公理律師事務所、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應有時效之問題,若對方提出請求,您們也可以提出時效抗辯,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1.  就閣下所述問題,應以罹於時效與之抗辯!

公理律師事務所、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delia 104-12-07 23:16

法律專業人士們 您們好,

 

兩年前剛畢業工作,透過親友介紹(房仲)買了高雄一間在5樓的小公寓

本來要給父母住和自己住的,才買兩個月母親就不幸車禍造成腳骨折

因為考量母親年事已高,腳傷不便行動爬五樓,所以一直沒有搬進去,但我的戶籍已入,仲介就說她要幫我把房子出租,大約一年。

一年半後,因為母親腳傷還是沒好,我因為換工作需要到北部

父母租賃房子又一直被趕,所以不得已在鄉下買了一棟,但不是登記於我的名下

就請原房仲幫我先代po買賣房子,殊不知房子1年10個月的時候房仲就說可以賣了

我只知道房子滿兩年買賣要付奢侈稅

所以我有多次詢問房仲,他只說我名下只要不要有動產就不會有

其實那位房仲說話常常顛三倒四,人家說東他說西

當時年輕又不知道什麼管道可以查詢,我也就相信,想說趕快賣一賣就不要跟她有往來

因為房子只差兩個月就滿兩年,我也擔心會不會有問題,有特別跟房仲強調要滿兩年才能讓賣主登記

因為買賣合約的日期怎麼算,外行人的我真的看不懂

 

沒想到1年後的現在,我接到了國稅局要我繳交十幾萬的罰款

原因是我有出租人,不在免稅範圍。所以出租人造成罰款這個我認了

 

但我實在氣不過,她身為房仲又知道我有出租人的事情,竟然不清楚可能會造成的奢侈稅問題,還急著幫我買賣。後續我詢問她,她還是在狀況外,完全不清楚奢侈稅條款,然後又說是我自己處理不好的。

 

我只不過想盡點孝心,卻遇到這種房仲,又被國家討了一大筆錢

所以我想要提告她有失專業和未盡善良管理人責任並全額賠償,請問這樣可以嗎?我有她簽名的租賃契約

因為第一次準備打官司,已經好幾個禮拜都睡不好

 

有幾個問題想請教

1.      對方是否有漏洞可鑽?

2.      買賣合約代書有寫”本案有奢侈稅問題,已告知賣方知悉”,但我跟代書聯繫過,對方說不知道有出租人的事情,所以他是以我兩年內買賣房屋房屋現況去評估,是否會有影響?

3.      當初我有跟房仲口頭說,一定要滿兩年才能過戶房仲也答應買賣完成後,會請買方滿兩年再登記,因為買賣只差一個月左右就滿兩年,我清楚口說無憑,但是否提出會有幫助呢?

 

感謝

你好:

要看你與房仲間之委託銷售契約才有辦法判斷。 買賣契約上已經告知雙方需要負擔奢侈稅,且你無法依特種貨物及勞務稅條例第5條第1項第1款規定主張免稅,至於是否有其他款情形要依具體情況判斷。 依特種貨物及勞務稅條例第2條第1項第1款、第3條第3項規定,持有期間是以訂定銷售契約之日去認定。 房仲是否有債務不履行之情形,要依客觀證據才有辦法判斷。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確實因出租而會被課奢侈稅,而本件重點在於舉證,因為大部分是口頭,所以到時您可能要傳喚相關人員到庭幫您作證,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delia 104-12-08 23:51
回覆 謝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確實因出租而會被課奢侈稅,而本件重點在於舉證 ... (恕刪)

因為都是我和房仲兩人,並無第三方存在,我只有房仲房客所簽的租賃合約。被國稅局查稅時,我有用line與房仲對談,並直接指出問題,但對方一直左顧而言之。請問對談內容提出有用嘛?

delia 104-12-09 00:02

回覆 徐維宏律師 的發言內容:

你好:


我知道在買賣合約上,奢侈稅一定是賠定了。

但就是不甘心,我有付買賣仲介費,但仲介卻明知我有出租人行為,卻不知房屋不在免稅條件範圍內就做了買賣。

老頭 104-12-03 23:35

請教三個問題:

1.訂購預售屋後與建商至代書處簽約,載明付訂金30萬,餘等完工後簽約付款,這樣是有具法律效力?

2.經過一年多房屋即將完成,房價也漲將近三成,建商想毀約返還訂金,這樣可以嗎?那我的權益何在?

3.另建商未經本人同意可以轉賣別人嗎?可有救濟方式?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2-04 00:0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序分析如下:

1.訂購預售屋後與建商至代書處簽約,載明付訂金30萬,餘等完工後簽約付款,這樣是有具法律效力?

契約約定完工後付款,雙方均簽名同意,即有效之。

2.經過一年多房屋即將完成,房價也漲將近三成,建商想毀約返還訂金,這樣可以嗎?那我的權益何在?

建商違約,您可請求違約金或請求強制履約。

3.另建商未經本人同意可以轉賣別人嗎?可有救濟方式?

建商可轉賣,但您可請求建商履行契約違約損害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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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4-12-04 00:0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序分析如下:

1.訂購預售屋後與建商至代書處簽約,載明付訂金30萬,餘等完工後簽約付款,這樣是有具法律效力?

契約約定完工後付款,雙方均簽名同意,即有效之。

2.經過一年多房屋即將完成,房價也漲將近三成,建商想毀約返還訂金,這樣可以嗎?那我的權益何在?

建商違約,您可請求違約金或請求強制履約。

3.另建商未經本人同意可以轉賣別人嗎?可有救濟方式?

建商可轉賣,但您可請求建商履行契約違約損害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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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上仁 (王律師) 104-12-04 14:57

 您好,您第一次到代書簽約的約如果已經約定買賣坪數、價金、繳納價款、移轉登記期限等,則視為本約,您可以請求建商履行本約,將房屋移轉登記給您。但如果沒有以上本約之必要之點,僅能視為預約,您只能請求建商返還兩倍違約金及損害賠償,不得請求房屋移轉登記給您。如有更多問題,歡迎來電

Nola 104-12-03 10:34

您好,想請教一下有關於農地買賣糾紛
我們向A方購買農地,也都經由代書合法取得並且100%已付完款項給A方。但現在B方告知說A方在賣農地時,也把屬於B方的部份地過給我們了。A方和B方是兄弟土地分割以前那些我們當初在交易時也不會知道到底哪塊農地是屬於哪邊的, 若B方要告A方的話,請問一下這個狀況下我們買方會有責任嗎?

(因為B方的代書一直說我們買方也有責任?問題是我們也是B方告知才知道這件事情的,而且在不知情的狀況下,農地我們取得後為了種農產品還很努力的重新翻土花了時間及精力血汗下去種農產品) 

B方賣給我們的農地,後來搞清楚屬於A方的部份地都是過路的地方,也就是說若把原本屬A方的地過還給他們,變成我們家的農地是剛好被A方的地包圍起來了,若是A方不讓我們通過的話,我們是否就束手無撤了呢?還是說,實際上我們是不需要把地歸還給A,畢竟我們購買時已全部支付給B方,應該由A與B自行處理才對呢?(B方是說若把地還A方,會再補過給我們另一塊農地,且不足的金額會退還給我們,但新補過的農地,這些所產生的費用B方又不願意出,這種情況我們該怎麼處理才對?B方之前在賣我們地時,到底是故意還是不是故意的我們也不了解,若是A與B在分割農地文件上,實際上有一方並沒有簽名,這樣子的狀況下分割這一塊完全是無效的呢?)

不好意思文長且有點亂,因農家出身真的不是很懂法律的問題,對方女代書一直扯我們買方也有問題才會懇請各位提供法律建議及意見,非常謝謝您!

你好:

農地屬於共有狀態,你向A方買應有部分,權利會存在於全部土地之上,並依應有部分使用、收益土地。若你買的是全部土地,而A並非部分土地所有權人或僅有部分持分,對於B的部分會變成無權處分,B既然不同意,你與A間的買賣契約無從拘束B,只能依給付不能之規定向A請求,若擅自偽造文書過戶B的土地持分,偽造之人會有刑事責任。 實際情形要看你們的買賣契約才能釐清,若當初委請代書仲介辦理,代書仲介顯然有重大疏失,可以對其主張權利。 如果要變更買賣標的或其他情形,最好重新訂定買賣契約,並請A、B一同出面處理有關通行權等問題,以免後續產生紛爭,另外要找尋有良好聲譽的代書房仲
Nola 104-12-03 12:38

 徐律師,謝謝您的回覆。會再與家人商量並且詳細了解狀況。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2-03 23:2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目前您已屬於土地所有權人,關於AB之爭議,您可無須理會,亦無需參與,若B對您提告,再視其請求加以答辯之,您目前為合法所有權人,應無需涉入AB民刑事紛爭,避免讓事情更加複雜,目前應須注意若AB與您聯絡,電話有無錄音,line通訊軟體訊息之回應可能都會成為日後訴訟證據,任何回應均須多加考量之,若需要您簽任何書面協議,亦須多加審查。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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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4-12-03 23:2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目前您已屬於土地所有權人,關於AB之爭議,您可無須理會,亦無需參與,若B對您提告,再視其請求加以答辯之,您目前為合法所有權人,應無需涉入AB民刑事紛爭,避免讓事情更加複雜,目前應須注意若AB與您聯絡,電話有無錄音,line通訊軟體訊息之回應可能都會成為日後訴訟證據,任何回應均須多加考量之,若需要您簽任何書面協議,亦須多加審查,AB任何爭議,均與您無關,您僅唯一善意買方,可能對您較為有利,至於對方說您亦有問題,均可無須理會之,對方認為您有問題,均須加以舉證說明,目前不予回應,可能較為有利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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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條 104-11-30 11:06

各位大大律師 

我在2012-11月租屋至2015-1月 兩年
後來房東想賣(83年建造的中古屋)
我們住了兩年環境還可以,算算房貸和租金差不多也就交易買下 
交易金額270萬,房貸170萬,現金60萬,尚有尾款部分50萬, 房東也願意使用設定讓我們(2016年~2010年)每年償還10萬
我們找了附近的代書幫忙簽買賣交易合約書及過戶事宜

目前交易過戶不到一年,2015-11-24早上無風無雨
我們這排共6戶透天厝,有4戶的後面排水溝牆整片倒塌
並影響後陽台地基掏空了一半
(之前我就問過...後陽台與廚房鐵皮屋連接牆縫有裂痕縫隙,看得到隔壁的光線,當時房東有告知是因為地震拉扯,鐵皮屋彎彎才會有裂痕,但不會影響地面)

請問這我能跟他講瑕疵擔保責任,幫忙修繕減少價金或是要求解約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1-30 11:4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解除契約不太可能,除非經鑑定影響房屋主要結構體之結構安全,但有可能可主張請求減少價金,您可先發存證信函,通知瑕疵,並請求限期處理,若屆期對方置之不理,再考慮是否以訴訟解決,若有協調和解空間,亦不建議貿然以訴訟解決,避免耗費鉅額訴訟時間費用勞力及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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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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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4-11-30 11:5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解除契約不太可能,除非經鑑定影響房屋主要結構體之結構安全,但有可能可主張請求減少價金,您可先發存證信函,通知瑕疵,並請求限期處理,若屆期對方置之不理,再考慮是否以訴訟解決,若有協調和解空間,亦不建議貿然以訴訟解決,避免耗費鉅額訴訟時間費用勞力及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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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條 104-11-30 14:14

謝謝兩位大大

老頭 104-11-29 13:38

請問律師,購買預售屋代書認證簽約只需付訂金,等房子蓋好再辦理簽約交屋,現房子即將完工,建商遲不辦理簽約,因現房價漲,建商想返還訂金轉賣,建商可以不經本人同意返還訂金轉賣嗎?可有救濟方式解決?

老頭 104-11-29 13:28

購買預售屋代書認證簽約只付訂金,現預售屋即將完工,建商因房價漲想反悔轉賣,不肯跟我簽約交屋,只想返還訂金轉賣,可有救濟方式?

阿誌 104-11-13 08:39

律師好:

本人以房地產設定抵押向代書借款,逾今已達三個月未繳交利息,以收到存證信函,我的疑問是倘若利息繳不出來,經法院查封及拍賣程序作業後,開始強制執行時,本金利息是否會繼續產生呢?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1-13 09:00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只要本金有持續清償,就會產生遲延利息

2、聲請強制執行之後,還必須另外負擔執行費用,如法官的規費、鑑定。 

沈恆 (沈律師) 104-11-13 09:06

您好!

設定抵押權債務未遵期還款,抵押權人可聲請法院裁定拍賣抵押物,拍賣期間本金不會再增加,但利息仍會依借款契約約定方式累積計算,此外還可能有違約金、執行費用等需負擔。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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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深 104-11-12 09:43

很抱歉打擾律師先生/小姐..

之前有買方甲先生著帶一位乙先生透過本公司.購買A房屋.簽約人為甲先生.簽約後因家人反對或投資考慮.決定轉手賣出.所以又委託我們找尋他組客戶接手.所有情形有確實告知原屋主.原屋主也簽下授權書.將被授權人填寫為甲先生..並將房產權交付甲先生保管..經過約1個月.有新買方出現.經代書確認產權無誤.並完成過戶及交付款項....

過了約1星期.乙先生主張他才是購買人.甲先生僅是人頭.房 出售所有款項應該交付給他.而不應該由甲拿走.所以提告我們侵權損失及信譽損失.(因乙先生有主張他另外有收取訂金.需要賠償2倍定金)

小弟想請問..他們雙方的關係.我們自始都不知情.在法律上我們需負侵權損失及信譽損失的責任嗎???

你好:

除非在締約時就知悉真正買受人是乙,才會有隱名代理之適用,法律關係會存在你與乙之間。 若無隱名代理,借名關係存在於甲、乙間,是甲乙間之內部關係,與你們無關,只要依照買賣契約委託銷售契約上記載之當事人去履行即可,乙的主張並無理由。
小張 104-11-11 17:29

律師您好

月初我剛透過新竹*慶房屋(台灣知名大品牌仲介)仲介購買一間新竹的套房,並由其指定地政士辦理簽立買賣契約過戶手續.簽約當時,該代書的表現讓我感覺她不專業,各項動作也不熟練,心略生疑慮,簽約完成我私下詢問業務員該代書有無證照,業務員回我有,且說他們公司經營很久了云云,我回家後發現買賣契約書上地政士的用印名字與簽約執筆人不同,我請仲介業務員提供代書證號,他一開始還不說實話,最後才誠認沒證照,但說是他們老板娘的助理(原來他們老板娘是代書)

作為消費者被仲介如此欺騙,感覺無法接受,請問1.該仲介有無背信及欺罔的過失?2.他們老板娘賺取專業地政士的錢,卻請不專業的無照助理來執行業務,請問是否涉不當得利?3.無照人士以他人名義執行代書業務是否有會受罰?

期待您的解答,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依地政士法第49條之規定未依法取得地政士證書或地政士證書經撤銷或廢止,而擅自以地政士為業者,處新臺幣五萬元以上二十五萬元以下罰鍰。故您可以向縣市政府檢舉之,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品竹 104-11-11 13:26

如上題,近日透過房仲業者出售一間中古屋,幾日前與買家與房仲辦公室簽定正式買賣契約,有代書在場,並有逐項條款說明予買賣雙方及雙方簽名,當日買方即以現金支付第一期款項(總價一成),第二期款定於11月10日匯至約定帳戶,但現在買方反悔不買了,反而寄出存證信涵,要求我三日內無條件解約,請問我該如何因應呢?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1-11 13:41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對方主張解約的原因為何?

2、倘若對方無理由解約要求解約並且拒絕繼續履行,可以要求由我方合發存證信函要求解約並且向對方請求支付違約金,或是要求對方繼續依約履行契約

一、要看對方反悔的原因是誰的錯。

二、若是他的錯他解約無效且為他違約,後續你可以跟他請求違約金,一般買賣契約都有約定違約金的。

三、實際還是要看契約內容。

四、可請仲介協助和解,未必要訴訟

五、先研究,再搜證,再處理。

楊俊鑫律師,0228717475, 0928967948, 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狀元吉第大樓

品竹 104-11-11 14:56
回覆 曹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對方主張解約的原因為何?

2 ... (恕刪)

(買方是一對70出頭的老夫妻 已經委託當這位房仲找屋看屋一段時間)

買方主張如下

1.買方只看屋過一次 便下斡旋金與房仲 看屋三天後於房仲辦公室由買賣雙方及代書簽訂正式買賣契約並交付第一期款價金1成 (買方兒子主張 過程倉促 老人家恐有思慮不周或受房仲引導以致倉促下決定)

2.房屋本身並無事故及漏水重大情事 唯有客廳地板磁磚有龜裂(俗稱彭共) 看屋當天有告知買方 並於買方議價時同意折讓成交金額15萬元 委由房仲代為施工(此部份有與房仲簽約) 簽定買賣契約當日代書也有再一次口述此狀況 並取得買賣雙方同意 註明此狀況與現況交屋 賣方需於買方支付第二期款項後 同意買方得先行進入施工(現在買方主張 對象是對老夫妻 於看屋當日並無細看 感覺地板部份有問題讓他們很不安心 反指責房仲並未詳盡告知)

 

以上便是現下狀況 而小弟也有與買方針對目前問題嘗試溝通 但卻忽然收到這樣的存証信函 於電話中買方甚至說出他們一定是被我們買方或是房仲下了符才會跟我們購買這類不理性的言語 也因此弄得小弟哭笑不得 請問 買賣契約不就本著保障買賣雙方的權利嗎?那小弟該如何主張自己的權利 是否也需要寄發要求對方履行合約存證信函

品竹 104-11-11 15:14
回覆 楊俊鑫律師 的發言內容:

一、要看對方反悔的原因是誰的錯。

二、若是他的錯他解約無效且為他違約,後續你可 ... (恕刪)

1.買方只看屋過一次 便下斡旋金與房仲 看屋三天後於房仲辦公室由買賣雙方及代書簽訂正式買賣契約並交付第一期款價金1成 (買方兒子主張 過程倉促 老人家恐有思慮不周或受房仲引導以致倉促下決定)

2.房屋本身並無事故及漏水重大情事 唯有客廳地板磁磚有龜裂(俗稱彭共) 看屋當天有告知買方 並於買方議價時同意折讓成交金額15萬元 委由房仲代為施工(此部份有與房仲簽約) 簽定買賣契約當日代書也有再一次口述此狀況 並取得買賣雙方同意 註明此狀況與現況交屋 賣方需於買方支付第二期款項後 同意買方得先行進入施工(現在買方主張 對象是對老夫妻 於看屋當日並無細看 感覺地板部份有問題讓他們很不安心 反指責房仲並未詳盡告知)

 

以上便是現下狀況 而小弟也有與買方針對目前問題嘗試溝通 但卻忽然收到這樣的存証信函 於電話中買方甚至說出他們一定是被我們買方或是房仲下了符才會跟我們購買這類不理性的言語 也因此弄得小弟哭笑不得 請問 買賣契約不就本著保障買賣雙方的權利嗎?那小弟該如何主張自己的權利 是否也需要寄發要求對方履行合約存證信函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1-11 16:4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漏水瑕疵不可請求解除契約,您可發存證信函請求對方依契約履約,若有違約之情形,可沒收已給付之款項作為違約金。

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

顏寧律師0988706305X房佑璟律師0910638932

您好:

既然對方明知瑕疵存在,則您就此部分不用負擔保責任,若為對方違約,可向其請求違約金。

王上仁 (王律師) 104-11-11 22:02

 依您所述,因你已經告知對方現有屋況之瑕疵,而對方仍然願意購買,則您不再負瑕疵擔保責任。對方要求解約並無理由。你可以委託律師回函對方,請對方仍要依約履行。如無故解除契約,應賠償你的損失。

浩浩 104-11-11 08:29

律師您好,想請教一下,長輩買賣房子代書辦理,買方當初來看房子時都有和買方說明房子老舊有壁癌,請他們自行處理,對方也答應,但這都只有口頭說明,又加上買方房子是長輩買給小孩,所以來看房時是長輩及買方兒子,契約上有註明現況交屋,但最近要交屋時,對方媳婦一直來說房子老舊有壁癌等,要扣當初簽約金額,遲遲不肯交屋,請問律師要如何處理,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1-11 08:52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可以核發存證信函要求對方履約,否則我方就解約,沒收定金。

2、建議可以備妥相關契約之後尋求正式諮詢委請律師發函,分析契約內容之後才能保障權益。

先寄發存證信函限期對方履約,逾期不履約,可以契約內的違約金條款處理,併可起訴請求對方履行契約,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浩浩 104-11-11 11:47
謝謝律師答覆

 

回覆 曹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可以核發存證信函要求對方履約,否則我方就解 ... (恕刪)

 

浩浩 104-11-11 11:47
謝謝律師答覆

 

回覆 主持律師黃志樑 的發言內容:

先寄發存證信函限期對方履約,逾期不履約,可以契約內的違約金條款處理,併可起訴請求對方履行契約, ... (恕刪)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1-11 16:4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依契約規定發存證信函,限期請求對方依契約約定時間履行交屋之義務,若藉其對方仍置之不理,再請求違約損害賠償

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

顏寧律師0988706305X房佑璟律師0910638932

顏寧 (顏寧律師) 104-11-11 16:54

您好,房屋是否有瑕疵那是主張瑕疵擔保之問題,除非很嚴重,不然實務上不能因為有一點小瑕疵就主張解除契約,因此若對方故意去拖延,可以依據契約之要求,發函催告。

圓圓 104-11-04 13:58

律師你好,問題情況如下 甲乙為兄弟,因繼承共同獲得A建物,甲兄擁有1/4,乙弟擁有3/4,現今乙弟欲將甲兄之1/4買回,代書簽約時表示,合約書上需表明賣價金額流向,甲兄配偶希望將買賣所得轉入甲兄之女(9歲)戶頭,甲兄希望將買賣所得匯入自已戶頭,沒有結論下簽約失敗。 現況甲兄擁有1/4之土地權狀被甲兄配偶掌握,表示不將買賣所得轉入甲兄之女(9歲)戶頭,便不交出土地權狀,並表示假設甲兄公告貴遺失,她會於30日內去戶政出示土地權狀,取消公告,甲兄也表示若不轉入他個人戶頭他也不願意簽章。 甲兄因生病故無法工作無收入,甲之配偶不願意負擔甲兄任何支出,已在外租屋與女兒自住,本與配偶一同住的甲兄,因此買賣意見不合吵架故之搬回與乙弟同住,並向乙弟借15萬元負擔醫療費用,並簽下本票已示負責。 甲兄提出願對其配偶提出侵占或權狀申告無效,先過戶房屋,但希望乙弟可以付其價金給甲兄,並讓甲繼續同住否則就不作為。 1. 乙弟若想買回那1/4持分也不想與甲繼續同住請問可以怎麼做

為了能夠更了解你的案情及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讓律師為你做最有力的策劃。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Line ID:k8883

沈恆 (沈律師) 104-11-04 14:54

您好!

買賣是雙方契約行為,取決於雙方自願同意,甲方若因條件談不攏而不同意出賣,乙方無法強行購買。除兩願買賣外則可考慮依土地法第34-1條或分割共有物去規劃。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圓圓 104-11-04 11:14

律師你好,問題情況如下

甲乙為兄弟,因繼承共同獲得A建物,甲兄擁有1/4,乙弟擁有3/4,現今乙弟欲將甲兄之1/4買回,代書簽約時表示,合約書上需表明賣價金額流向,甲兄配偶希望將買賣所得轉入甲兄之女(9歲)戶頭,甲兄希望將買賣所得匯入自已戶頭,沒有結論下簽約失敗。 現況甲兄擁有1/4之土地權狀被甲兄配偶掌握,表示不將買賣所得轉入甲兄之女(9歲)戶頭,便不交出土地權狀,並表示假設甲兄公告貴遺失,她會於30日內去戶政出示土地權狀,取消公告,甲兄也表示若不轉入他個人戶頭他也不願意簽章。

 甲兄因生病故無法工作無收入,甲之配偶不願意負擔甲兄任何支出,已在外租屋與女兒自住,本與配偶一同住的甲兄,因此買賣意見不合吵架故之搬回與乙弟同住,並向乙弟借15萬元負擔醫療費用,並簽下本票已示負責。

甲兄提出願對其配偶提出侵占或權狀申告無效,先過戶房屋,但希望乙弟可以付其價金給甲兄,並讓甲繼續同住否則就不作為。

1.  乙弟若想買回那1/4持分也不想與甲繼續同住請問可以怎麼做

1.  就閣下所述問題,為維護您的權益如需專業律師支援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加入好友與我們聯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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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尚仁 (曹律師) 104-11-04 13:58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可以簽立協議書,由甲取得權狀之後,將所持有之1/4出售予乙,並約定交付價金之日期。

2、15萬借款的部份,可以由價金中抵充或是另行清償,倘若甲拒絕,可以聲請本票裁定強制執行。

3、取得所有產權之後,甲拒絕搬出,可以提起遷讓房屋訴訟

 

蘇文俊/蘇文斌律師回答

您好

向法院請求強制分割

並請求某甲遷讓房屋

這是最快的解決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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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本律師精於實戰,回覆以實戰策略、增加談判籌碼、收集證據為主,基本程序回答較少,請多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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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網站: http://www.su-attorneys.com.tw/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1-04 23:1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提起訴訟請求裁判分割共有物,比較沒那麼複雜,並提出分割方案,由您補償價金,取得單獨所有權,供法院參考。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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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net 104-11-03 00:18
情況:祖產面臨需過戶 稅務機關會罰款問題,三叔要求除了繼承部份還要額外三十坪土地,因此立同意書 父親不甘願情形簽署同意,但至今三十坪未過戶給三叔。 問題ㄧ:同意書裡面寫到因「產權分配需要」必需抽出鄰近土地給三叔,但立同意書時間90年1月(父親/三叔/代書),之後三叔又對繼承爭議 上法院調解土地時間91年3月才完成登記,請問三叔不履行承諾這樣對同意書視同失效? 問題二:同意書寫到三十坪給三叔所有未過戶土地前 先由三叔地上權登記絕無異議,請問三叔至今才要討回土地,他可以強制登記土地嗎?過了那麼久才翻舊帳。以上 詢求各位專業律師解惑,萬般感謝!
janet 104-11-02 21:51
情況:祖產面臨需過戶 稅務機關會罰款問題,三叔要求除了繼承部份還要額外三十坪土地,因此立同意書 父親不甘願情形簽署同意,但至今三十坪未過戶給三叔。 問題ㄧ:同意書裡面寫到因「產權分配需要」必需抽出鄰近土地給三叔,但立同意書時間90年1月(父親/三叔/代書),之後三叔又對繼承爭議 上法院協調後 土地滕本時間91年3月才完成登記,請問三叔不履行承諾這樣對同意書還有效嗎? 問題二:同意書寫到三十坪給三叔所有未過戶土地前 先由三叔地上權登記絕無異議,請問這在三叔立場他可以強制做什麼? 以上 詢求各位專業律師解惑,萬般感謝!

你好:

同意書是債權契約之性質,三叔可以請求過戶30坪土地,在過戶前可以請求設定地上權請求權時效是15年,罹於時效了後可以主張時效抗辯,拒絕履行。 法院協調是何意思?判決或調解和解筆錄?有無約定拋棄先前同意書之權利? 現在三叔提起所有權移轉登記訴訟,請求將30坪土地登記在其名下。
勒威 104-11-02 14:04
律師妳好: 我家老爸把房子"借名登記"給他人 如今要求歸還 對方說 約定逾期太久(原本約定兩年 如今拖了四年才要求歸還) 他有買主要買 已做鑑價 收訂金 預付律師費 要我在禮拜二之前 拿五十萬出來 不然賣出 我算過之前借名登記時有放90萬在他那 夠他付這四年貸款還有剩 如今後面這多出來的金額~~~~ 請問律師 有方法在這一 兩天內能阻止他的買賣動作嗎???? 還有 房子目前我在住 詢問過代書 她說對方贏面大 有權如此做 我要就付錢 不然就賣出 看過明細 很多都是這個月做的動作 請律師教教
勒威 104-11-02 06:30

各位律師大大請教

我家老爸把房子"借名登記"給他人 如今要求歸還
對方說 約定逾期太久(原本約定借名兩年 如今拖了四年才要求歸還)
他有買主要買
已做鑑價
收訂金 ??
預付律師費 要我在禮拜二之前 拿五十萬出來
不然賣出
我算過之前借名登記時有放90萬在他那 夠他付這四年貸款還有剩
如今後面這多出來的金額~~~~
請問各位大大 有方法在這一 兩天內能阻止他的買賣動作嗎????
還有 房子目前我在住

請教過代書 代書說對方贏面很大 除了付錢跟被他賣掉 好像沒其他方法 

而且對方的動作好像是這個月 為了阻止我過回 而故意做的

勒威 104-11-02 03:52

請問各位大大 我家老爸把房子"借名登記"給他人 如今要求歸還
對方說 約定逾期太久(原本約定兩年 如今拖了四年才要求歸還)
他有買主要買
已做鑑價
收訂金 ??
預付律師費 要我在禮拜二之前 拿五十萬出來
不然賣出
我算過之前借名登記時有放90萬在他那 夠他付這四年貸款還有剩
如今後面這多出來的金額~~~~
請問各位大大 有方法在這一 兩天內能阻止他的買賣動作嗎????
還有 房子目前我在住

 請教過代書 代書說對方贏面很大 我除了出錢解決 不然就是被他賣掉房子 是只能如此嗎???

還有對方很多動作看資料 很像是這個月內完成的


兩個小孩的媽 104-11-01 18:07
我今年10月因未急用錢,自己信用卡有卡循,慢繳,所以信用不良 本身雖有投保但最低,每個月不到一萬元, 找了多家的銀行都無法貸款,情急之下在line裡看到有幫忙貸款的公司 說貸不過賠10萬元,所以就留下資料了, 當就有位銀行的先生打電話來詢問我需要的金額及資料 問完說要評估在聯絡,隔天打來說可以貸的過 但是要有一些資金證明,但是我就是沒有才要借 那位先生說那他幫我問代書看怎麼辦理,隔天打來說 代書要我準備三本簿子及提款卡 代書會幫我做美化金額,到時候去銀行對保,就可以了 就把我的雙證影印,三家封面影印,提款卡寄出了 說時間約三天就會通知我到銀行了 等到弟三天都沒有人打來,我就接到銀行電話,說我簿子異常出入,已經被列為警示帳戶,叫我報警 這時我才醒來,我被騙了,打銀行先生的電話代書都關機了 我就把我寄出的三家掛失止付,去警局報警,但是警方說沒用了, 已經有6個人報案了,我現在好無助 公司這裡要匯薪水已經無法匯進去了 現在都還沒有通知做筆錄,越想越怕, 已經想到要尋短的念頭了,但是又看到兩個那麼小的小孩,好捨不得 我到底該怎麼辦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1-01 19:11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最壞的狀況就是詐欺罪幫助犯,倘若您沒有前科,入監服刑的機會比較低,不要想不開。

2、倘若您可以將當初的貸款的相關事證提出來,還是可以爭取無罪。

3、建議可以洽詢法律扶助基金會,倘若符合資格,可以申請扶助。

1.  就閣下所述問題,為維護您的權益,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加入好友與我們聯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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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理律師事務所、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顏寧 (顏寧律師) 104-11-01 22:4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建議您將與對方之所有聯繫紀錄(包含對話紀錄即是如何認識對方,對方是如何宣稱)之證據蒐集清楚,以證明您並未有幫助詐欺之犯意及犯行。

另外,若不幸被起訴並被判決有罪,幫助詐欺之刑期大概是兩個月唷!

 

方蓁 104-11-02 00:06
回覆 顏寧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建議您將與對方之所有聯繫紀錄(包含對話紀錄即是如何認識對方, ... (恕刪)

你好言律師,我也是遇到跟版大的情況,但不同的是是對方自己打來找我辦貸款的~~我給了他四個帳戶~~但是您說如果被判刑沒前科的話大約是兩個月,但是假如不幸被判刑了~但警示戶還可以解除嗎??另外的是那些被詐騙人的錢~也是可對我民事求償對嗎???就是說只要他們跟我求償我就必須要賠那些人被騙走麼錢是嗎?

吳郭魚 104-10-28 14:57

我爸繼承阿公的一塊土地土地上被人蓋上矮房子已40_50年了。後來去查原來已被對方設定地上權了。阿公的名字也在上面。沒有寫設定的使用時間。有寫租約5元。他們房子出租。我們有辦法可以叫他們拆屋還地嗎?我們也沒拿地租。謝謝

那在請問一下。因為我爸土地只有1/2。現在另外1/2的地主要賣我們。為何代書說如果另外1/2的地主要賣我們土地。我們要跟只有地上權的人告知。不然他可以告我們。有這種事嗎?把房子蓋在我們土地上。還可以告我們那有這種事。謝謝

沈恆 (沈律師) 104-10-28 15:28

您好!

1.   拆屋還地應先除去地上權才有可能,可能除去地上權的理由有存續超過20年或地上權成立之目的已不存在而終止地上權、欠租二年經催告仍不支付而終止地上權、未依設定目的或約定方法使用土地經阻止仍繼續而終止地上權。符合何等事由仍需依實際事證才能判斷。
2.   倘若還無法除去地上權,則可請法院增加租金額度以符公平原則。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王上仁 (王律師) 104-10-28 22:00

你好依民法833之1條, 地上權未定有期限者,存續期間逾二十年或地上權成立之目的已不存在時,法院得因當事人之請求,斟酌地上權成立之目的、建築物或工作物之種類、性質及利用狀況等情形,定其存續期間或終止其地上權

又依民法第833之5條,地上權設定後,因土地價值之昇降,依原定地租給付顯失公平者,當事人
得請求法院增減之。您的案例5元租金實屬過低

因此你可以向法院請求終止地上權或請求法院增加租金,如需要律師撰狀歡迎致電。

您好:

主張拆屋還地前要先除去地上權設定,可能可以主張租約係屬不存在,但仍要以實際情形觀之,建議尋求律師幫助。

法律人 105-02-25 14:39

一、你的問題我建議找律師

二、地上權的問題我研究過有一段時間,通常分為兩種情形:1、是民國45年之前設定地上權,現在有地籍清理條例可以做為請求權2、當事人之間真的有設定地上權,這就比較難以處理。

三、民國99條民法有針對這種情形而有民法833-1的立法,這種情形已經有順利塗銷地上權的處理方法,有律師打贏這種官司。

四、如果你沒有法律基礎,建議你找律師,請律師分析這種案子可能遇到的問題,當然這種案子的律師費絕對不會便宜,你要有心裏準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