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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ynthia 102-05-06 21:49

想請問各位律師,我是一位大學生,當初在校外租屋時,屋主並未於屋中加裝冷氣,因此我自行在房間裝設冷氣,如今租期已屆滿,我想請問是否可以想屋主要求「冷氣折舊後價值6000元」的金額呢?謝謝各位律師的協助!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5-06 23:33
回覆 Cynthia 的發言內容:

想請問各位律師,我是一位大學生,當初在校外租屋時,屋主並未於屋中加裝冷氣,因此我自行在房間裝設 ... (恕刪)

您所詢問的內容,應該沒有權利,您只能把冷氣拆走回復原狀。建議您應儘速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才能正確分析案情,以維護您的權益。

如需進一步討論,請先到本所官網http://lutong.myweb.hinet.net 按"讚"或"g+1",再來電07-3338080或來信:lutong.attorney@gmail.com

此部分冷氣機的問題,除非已經雙方事先約定處理方式,一般而言,房東是有權拒絕您的這項要求的,所以後續恐怕得由您與房東進一步協商才行,若房東同意您的要求的話當然ok;若房東不同意的話,您也只能把冷氣機一併搬走。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小小 102-05-06 21:47

 

朋友為研究所學生,於民國102年1月底時因想賺錢而投資多媒體傳銷,陸續向本人借用六萬元,都是用我的信用卡支付的,後來又因為生活所需又跟我借了5000元。

後來這位朋友因為無法還款,後來退出了多媒體傳銷,之後就避不見面,我及朋友催討後都沒正面回應,反而在通訊軟體上換來了以下誹謗內容,朋友說是我自己到投資公司將帳戶改成自己的,然我沒有去過這公司。所以我寄出存證信函限於七天內聯繫,但是到第八天時收到對方回函,表示是我非經本人同意填寫加盟表格跟簽名說是刑法偽造文書的事實,又是一誹謗,因過程都是由朋友親自參與及簽名,且加盟也須個人隱私資料等,另外信用卡帳單資料也可顯示出產品內容為朋友所購買。

請專業的律師幫幫我,我該如何拿回這筆款項,也一定要刷清自己的名譽.....讓對方得教訓 謝謝你們

原本預定是要先到調解委員會及該研究生就讀的教育大學,但不知怎麼做才是最省力的 麻煩律師

 

回函內容若僅係單純回復給你一人而無其他副本收受人,恐怕很難認為對方是「意圖散布於眾,而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自然也就不會有構成誹謗罪。至於能否以此項不實言論,作為請求侵權行為損害賠償之依據,應該是有相當的空間。
就欠款部分,建議您儘速進行民事追償程序(當然以目前的狀況而言,債權後續收回展望恐怕並不樂觀)。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或詢問,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也歡迎您來所討論,謝謝!

另外提醒您,銀行貸款信用卡款,因為都是以您的名義為借款人或者持卡人,務必一定要依約清償,否則一旦延滯而有信用不良紀錄,你在任何一家銀行的信用狀況就會全部都因此完蛋,恐怕日後影響甚大(不能再申請房貸、信貸信用卡),尚請留意。

 

小小 102-05-08 08:37
****本內容會員為保護隱私,內容為隱藏狀態****
律師您好: 除了存證信函之外,朋友亦同時在通訊軟體上向共同朋友表示,是本人將戶頭轉移到自己名下拿走款項,亦表示自己只是掛名,這可論為散布?

若是將不實的訊息張貼而有多數人可以看到的情況,則應當是已構成誹謗罪。

從而本件可以此部分先行提刑事告訴,促使對方出面處理。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小小 102-05-10 10:31
****本內容會員為保護隱私,內容為隱藏狀態****
gin 102-05-06 20:29

律師您好:

因為在網路上刊登賣曼秀雷頓AD~之後被強迫下架,也去了衛生局說明,因為是由日本帶回的所以案子又移到調查局,之前也去過調查局了

現在收到傳票下星期要去法院檢察署

我真的不知道不能賣這個東西,知道了也馬上下架.

到目前為止只有去說明還沒有被罰錢或說有什麼處份,請問會被判刑或被關嗎??

真的知道不能在網路在賣了,也不會再犯了,只是該怎麼做才可以讓罰責減到最輕??

懇請律師幫忙回答,謝謝!!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5-06 23:20
回覆 gin 的發言內容:

律師您好:

因為在網路上刊登賣曼秀雷頓AD~之後被強迫下架,也去了衛生局說明, ... (恕刪)

請問您在高雄?您所詢問的內容,基本上可以推測您未經核准擅自輸入藥品。這規定對於旅客或隨交通工具服務人員攜帶自用藥品進口者,是不認定為禁藥。建議您儘速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才能正確分析案情,以維護您的權益。

如需進一步討論,請先到本所官網http://lutong.myweb.hinet.net 按"讚"或"g+1",再來電07-3338080或來信:lutong.attorney@gmail.com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涉及藥事法,會涉及刑事及行政責任,而調查局所偵辦者為刑事責任,您需小心應對,以便將傷害減少至最低,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阿智 102-05-06 17:44
律師請教您 民間的互助會,會首私自假借會員名義,進行標會並將會錢挪用,事後宣稱是要向當事人借貸。 當事人該如何自保?該名會首是否有觸犯法律責任
可能會有偽造文書或是詐欺 背信等犯罪嫌疑 如果會首有不法 可以提出相關告訴
肉丸 102-05-06 14:41

我家是大樓的2樓   因為6樓家中水管破裂導致我家主臥廁所與廁所外天花板跟隔壁間小孩房的天花板發霉和壁癌   6樓屋主也親自到我家查看漏水情形<我有把受損情況拍照下來>   6樓家中水管修好後卻說水管破裂是更高層樓住戶裝修磚頭掉下來所致所以跟他無關..所以他不會賠償我家任何修繕費用.還說要告就去告....我也有跟我們大樓管委會說  但管委會說6樓住戶無法提出證明是哪一層住戶裝修害他家水管破裂的 也有可能是地震所致    要我們自行到區公所調解調解  我也有趣申請調解 但是調解當天6樓住戶沒出現  打電話給他卻說我們在騷擾他  現在我們打算提告   但是不知道責任歸屬 所以很煩惱...請律師幫忙解答..

您好,

      1.這種情況建議先自行找抓漏的去看看,作一個初步判斷,才好確定要以哪一樓的住戶為被告

      2.另外,進入訴訟後如果對方還是否認漏水是因為他們家引起,早晚會需要聲請鑑定,這部分會先由擔任原告的您支付鑑定費用

肉丸 102-05-06 16:24

律師你好 

因為6樓住戶跟大樓管委會都無法查出磚頭是由哪個住戶家掉下來砸破的...

但是我家天花板受損卻是6樓住戶家所造成的...6樓住戶也有自行拍照他家的水管破裂情形<旁邊有磚頭> 6樓住戶有寄存證信函給大樓管委會  要管委會出來負責修繕費用  兩邊互踢皮球  

1/29水管修好到現在都5月份了都沒人要負責..所以我們才打算提告  像這種官司會拖很久嗎??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5-06 17:46
回覆 肉丸 的發言內容:

律師你好 

因為6樓住戶跟大樓管委會都無法查出磚頭是由哪個住戶家掉下 ... (恕刪)

請問您在高雄?您所詢問的內容,基本上六樓住戶跟管理委員會都可一併提告,比較要注意的是您能求償的金額有無證據可以支撐,建議您應儘速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才能正確分析案情,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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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藍 102-05-06 09:52
律師您好!請問: 身故受益人自行檢附保險委託書,委託其中一人代為領取保險給付,是否得依該文件逕行給付?原因為何?或必須請受益人填寫公司版切結書?原因又為何? 謝謝!
梁維珊 (美女律師) 102-05-06 10:36
為避免保險金遭他人盜領衍生糾紛保險公司通常會要求受託人攜帶保險單、委託人及代領人之國民身分證、印章委託書(委託書最好是有委託人即受益人的親簽(親自簽名)及指紋印)辦理。詳細情形請您詢問您的保險公司較宜,以上,如有任何問題,歡迎來信。
小藍 102-05-06 09:51
律師您好!請問: 身故受益人自行檢附保險委託書,委託其中一人代為領取保險給付,是否得依該文件逕行給付?原因為何?或必須請受益人填寫公司版切結書?原因又為何? 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若有委託書,則其與受益人間即有代理關係,您們留存該委託書正本後,可依法發給,至於切結書部分,則具有保護之性質,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嚕啦啦 102-05-06 07:37

律師您好:今年2月設計師請我到業主家安裝冷氣,過程中業主已支付3成工程款給設計師,但設計師尚未給我款項時發生意外往生,我們也就繼續施作,但完工後業主已知設計師已往生,我們向業主請款,業主刻意丟給已往生的設計師:去找設計師請款!!但業主想解決款項,拿另外2成工程款給我請的臨時工,其他工程款業主就不支付,我從開工至完工,材料,設備,工錢都沒收到,跟業主談都不理,請問該怎麼辦?如果要提告,要告什麼呢?侵占是否成立?

 

1.單純履約糾紛 沒有侵占問題 2.重點是契約相對人是誰 你有沒有跟業主請求之權利 設計師死亡 你繼續施工 業主沒有拒絕 代表甚麼意思 你可以思考一下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5-06 18:27
回覆 嚕啦啦 的發言內容:

律師您好:今年2月設計師請我到業主家安裝冷氣,過程中業主已支付3成工程款給設計師,但設計師尚未 ... (恕刪)

請問您在高雄?您所詢問的內容,基本上您可以主張代位設計師向業主請求工程款,如果對方如不給付,您可以訴請法院判決,是建議您應儘速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才能正確分析案情,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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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an 102-05-06 02:27

各位律師

因為小弟一時貪玩,上聊天室遇到一名ID為14/500幫口,小弟好奇上前搭訕。

一開始我問14歲?

他說恩

之後說著說著

我問他住哪

他說市區個某個地方

他問要約?

我問啥時?

他說3點

他說他要用電腦的東西

之後我就沒說話了

他問我 所以你會給我錢ㄇ

我想了一兩分鐘後說 不

然後他說300

之後我就都沒在回答了

 

之後有個人主動搭訕我

一直問我要不要

一直問我電話

他留他電話 但一查就知道假的

之後問我住哪

我有告訴他我目前真實住的地方 但沒明確說哪。

 

他一直很兇,不像普通人那樣凶。

何況一個國中生也不太可能那樣的態度說話。

總好像要引我說 是 我會付錢。

 

雖然我知道我行為有不可取處。

但我很怕警察找上門

或者要告我

請問會有什麼狀況嗎?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5-06 18:31
回覆 SHan 的發言內容:

各位律師

因為小弟一時貪玩,上聊天室遇到一名ID為14/500幫口,小弟好奇 ... (恕刪)

請問您在高雄?您所詢問的內容,涉及到有無透過網路為性交易,建議您應儘速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才能正確分析案情,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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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小娃 102-05-05 21:55

請教林智群律師那正確的做法是不是等六個月公然侮辱時效過後再對他提侵佔或者背信的官司,才不會形成互告對不對謝謝林律師

東禾 102-05-05 20:15

律師們,您們好:

本人有應繼分之歸扣的問題,勞請繁忙且熱心的大律師們幫忙。家兄受託處理先母財務之時,盜領先母之財產,且家兄已承認盜領之事,唯恐口無憑,想請教大律師們,我該以 切結書? 借據? 或其他有力之文書,讓家兄白紙黑字立書,免日後反悔卸責,並納入遺產清冊來申報遺產稅,(ps.先母之財產歸戶遺產免稅額1200萬內) 謝謝。 敬頌 崇祺!!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建議您們擬具切結書請您兄長簽署,並寫明其願將盜遺產部分列入分配,以避免事後舉證之困難,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您好,切結書借據可併用,不衝突,重點在於您的切結書的措辭要妥適,讓他看了之後同意簽名,不然自己寫得高興,對方不簽也沒用。

東禾 102-05-08 23:49
回覆 謝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建議您們擬具切結書請您兄長簽署, ... (恕刪)

感謝 謝大律師 熱心的幫我解答。敬祝順心如意!!

東禾 102-05-08 23:50
回覆 政通法律事務所 的發言內容:

您好,切結書借據可併用,不衝突,重點在於您的切結書的措辭要妥適,讓他看了之後同意簽名,不然自 ... (恕刪)

感謝 黃大律師 熱心的幫我解答,再請教 黃大律師 有關切結書格式,

1.甲方:我家兄;乙方:具名我先母嗎?;我代表見證人嗎?

2.甲方:我家兄;乙方:治喪委員會代表?;我還是代表見證人?

格式撰寫不是很清楚,再有勞解答~謝謝!!

敬祝順心如意!!

momo 102-05-05 19:37
感謝張律師的回覆,我收到訴狀後我有致電給對方律師,對方律師告訴我他的當事人是從戶政事務所把相關人找出後才提告的,試問若他們若撤銷對我的告訴,我是否可以告他們侵權?是要怎麼告?找律師還是去警察局或到法院寫訴狀?
提告民事侵權行為 準備好起訴狀向地方法院提出即可 可以自己撰寫書狀或委由律師撰寫都可
蝸牛 102-05-05 15:06

小弟以前與女友借40萬買了間房子,女友有開立借據存證信函房子設定了四十萬,權利人是她,其中約定每月償還五千,一開始都有按時償還,有時用現金有時用轉帳,後來分手時我直接去跟別間銀行信貸了剩餘的28萬一次還給了她,但她卻反悔,沒有取消借據也沒有將設定塗消,本來我有問過說是設定只要沒有買賣就不會有影響,但是最近看到新聞說是權利人可以查封拍賣取得設定金額。

現在我想請教這種情形下,若是前女友提出借據及權利人的話,那是不是等於會被討兩次的40萬?  以及我該怎麼處理這種情形?

 

麻煩各位律師替我解答,先謝謝各位了

1.本件確如您所述有被對方再要一次錢的可能,而依法債務人主張債務已經清償而消滅者,應由債務人負擔舉證責任,如不能證明清償之事實的話,則難認其債務已經清償而消滅之主張為有理由。
2.循上所述,本件重點在於您進行還款部分包括每月清償5千及最後的28萬元是否有匯款紀錄或者其他資料可以證明,若有的話,得以抵押債權已消滅為由,請求塗銷抵押權。若沒有清償紀錄的話,相對來講就比較棘手。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王耀星 (Eric) 102-05-05 16:32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本所可以派律師協助您提起塗銷抵押權民事訴訟暨處理後續問題.建議您若有進一步諮詢需要?請攜帶本案全部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39151259或來信yawshineric@yahoo.com.tw指教。

蝸牛 102-05-05 16:38
回覆 賴昱任律師 的發言內容:

1.本件確如您所述有被對方再要一次錢的可能,而依法債務人主張債務已經清償而消滅者,應由債務人負 ... (恕刪)

謝謝您的回答,我剛查看了一下謄本後看到在權利人下方有一個清償日期,此清償日期是什麼意思?  煩請再解惑,感激不盡!

清償日期是指抵押債權所約定的債務清償日期,普通抵押權可約定亦可不約定,或概括記載為「依照契約約定」。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一祥 102-05-05 03:43

不好意思,我的問題有點繁複,麻煩解答律師請耐心看完,謝謝。

因為我與我朋友從去年開始有開始策劃關於網路廣告行銷的計畫

但是我們有加入回佣制度,所以怕牽扯到法律問題

問題一:我們有創立了一個網站是要拿來張貼廣告之用,也就是拿來賣給商家或個人廣告空間,               以讓他們有個平台打廣告來收取費用,但我們還沒申請營登,是否有牽涉法律問題,因               為在網路上其他的解答是網路上小本經營月營業額未滿6萬元可先不必申請營登?

問題二:因為我們只是剛起步希望可以讓多一點人知道並且使用我們的廣告網站來張貼廣告,先               求曝光率再來才能讓事業上軌道,所以我們希望說有向我們購買廣告張貼使用權的顧                 客,若介紹其他人來購買廣告張貼使用權,我們會退佣金給前者顧客,這樣子有違反多               層次傳銷法的規定嗎?

問題三:如問題二所述,此回佣制度的%數有法律明文規定最高僅能給予幾%嗎?

問題三ps:因我們設定該介紹人介紹之前四位顧客,第1位與第3位顧客所支付之廣告張貼費用會                100%回饋給該名介紹人,畢竟是想先打響知名度。

問題四:如問題二所述,此舉是否會牽涉到公平交易法第23條規定(多層次傳銷,其參加人如取得             佣金、獎金或其他經濟利益,主要係基於介紹他人加入,而非基於其所推廣或銷售商品               或勞務之合理市價者,不得為之。)?

問題四ps:我們有提供勞務(張貼廣告)商品(廣告宣傳的網站張貼空間),這樣應該不算以介紹他                  人加入取得佣金獎金或其他經濟利益此條例吧?且我們張貼廣告之費用最基本也是定                  價1000元新台幣,若有其他特殊需求或者空間過大才會酌收額外費用,在電視上報紙                上或其他地方張貼廣告的價碼從免費到上百萬元都有,我們這價格應該是合理市價吧

Abbey 102-05-04 22:53

大家好,
昨天開mail收信時 收到台灣三麗鷗公司委託律師事務所寄來的警告信
原因是因我在網路上販賣hello kitty的ipad皮套
請我於5日內出面協調賠償事宜

因之前完全沒有這種經驗,所以非常害怕
對於商標法的事情完全不了解
我是從淘寶網站上批貨來賣的!!
不過淘寶網站的網頁上很明確的寫說是""正品"",所以我一直以為是正品
加上之前在露天拍賣/奇摩上搜尋 仍然也是非常多人在賣同款商品
所以客人問我是不是正版,我也都說是!!


不過現在卻接到律師警告信求償,不知道下一步該怎麼處理
我現在也沒有穩定工作...就只有靠網拍,且在外租房子一個月租金就要一萬三
若是求償,金額不知道會不會很大...現在也非常後悔

不知道我與他們連絡協調時 該出示什麼文件對我會比較有利??
(可以給他們看看淘寶上說是正品的截圖嗎?? )
而且我自己是非常不喜歡盜版的!!
我於今年二 三月多的時候 因看到有人在fb社團上
公然大量販賣LV 香奈兒手機殼/衣服
所以我也前後寫了兩封信跟保智大隊檢舉!!

可是我真的沒有想到我賣的Kitty是仿的 我也是被騙的><
能不能教教我該怎麼做???

林智群 (klaw) 102-05-05 12:49

 建議將購買時與上游廠商的往來郵件印下做為證物,

如果你一直以為是真品,應該沒有違反商標法的犯意,

不過萬一你購買的價錢過低,很難讓檢察官認定你不是故意的

chiao 102-05-04 22:22
律師您好~我有回覆到您的信箱了! 謝謝你的關心:))
梁維珊 (美女律師) 102-05-04 22:38
辛苦你了,你要勇敢,加油!
chiao 102-05-04 22:00
你好! 我想要知道說,我跟我前男友已經分手一段時間了,(因為他有類似劈腿的行為,現在已經跟那個女生在一起了)快提分手的那段期間,我很傷心(肚子裡面已經有小孩了,他媽媽說不關他家的事,我如果堅持要生就要自己養)...那時我想說把他送我的東西全部還給他,他跟我說要送給我的東西就是我的了! 但他這幾天突然傳簡訊給我家人,跟我家人說他要拿回他之前交往的時候買給我的電視和電腦,真的讓我很生氣(當初是他心甘情願說要送我的) 所以各位律師們~~我應該要還給它嗎? :(( 還有在交往的這段期間,他有說會每個月給我零用錢(如果我沒錢用的話) 因為它都是用ATM轉帳給我的,所以我要把這些錢還給它嗎? 緊急*他說這禮拜要來我家拿回東西 (拜託律師了...)
梁維珊 (美女律師) 102-05-04 22:05
贈與完成後,贈與人就不能撤銷請求退還了.我比較擔心的是你腹中的胎兒你怎麼打算?
林智群 (klaw) 102-05-05 12:54

 對方沒有權利跟你要回來,你肚子有他的小孩,應該是你跟對方要錢才是

本件對方若未經您的同意或遭到拒絕後,仍強行進入屋內要搬走東西的話,是構成刑法第306條無故侵入住宅罪,在其進入房屋的時候,可以「現行犯」報警到場處理。

刑法第 306條
無故侵入他人住宅、建築物或附連圍繞之土地或船艦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
無故隱匿其內,或受退去之要求而仍留滯者,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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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iao 102-05-04 21:50
你好! 我想要知道說,我跟我前男友已經分手一段時間了,(因為他有類似劈腿的行為,現在已經跟那個女生在一起了)快提分手的那段期間,我很傷心(肚子裡面已經有小孩了,他媽媽說不關他家的事,我如果堅持要生就要自己養)...那時我想說把他送我的東西全部還給他,他跟我說要送給我的東西就是我的了! 但他這幾天突然傳簡訊給我家人,跟我家人說他要拿回他之前交往的時候買給我的電視和電腦,真的讓我很生氣(當初是他心甘情願說要送我的) 所以各位律師們~~我應該要還給它嗎? :(( 還有在交往的這段期間,他有說會每個月給我零用錢(如果我沒錢用的話) 因為它都是用ATM轉帳給我的,所以我要把這些錢還給它嗎? 緊急*他說這禮拜要來我家拿回東西 (拜託了...)
如果是單純的贈與,並無返還義務。 以上供參。

1.本件若是他贈與的東西,原則上在贈與物交付後即歸於受贈人所有,是不能夠要回去的,另按消費借貸者,於當事人間必本於借貸之意思合致,而有移轉金錢或其他代替物之所有權於他方之行為,始得當之。是以消費借貸,因交付金錢之原因多端,除有金錢之交付外,尚須本於借貸之意思而為交付,方克成立。因此若對方主張是借錢給您,除了必須提出匯款資料外,尚需提出借款聯繫證明資如借據證據來證明金錢或物品是本於借貸之意思為交付的才可以。

2.本件對方若未經您的同意或遭到拒絕後,仍強行進入屋內要搬走東西的話,是構成刑法第306條無故侵入住宅罪,在其進入房屋的時候,可以「現行犯」報警到場處理。

刑法第 306條
無故侵入他人住宅、建築物或附連圍繞之土地或船艦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
無故隱匿其內,或受退去之要求而仍留滯者,亦同。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chiao 102-05-04 21:06

你好! 我想要知道說,我跟我前男友已經分手一段時間了,(因為他有類似劈腿的行為,現在已經跟那個女生在一起了)快提分手的那段期間,我很傷心(肚子裡面已經有小孩了,他媽媽說不關他家的事,我如果堅持要生就要自己養)...那時我想說把他送我的東西全部還給他,他跟我說要送給我的東西就是我的了!

但他這幾天突然傳簡訊給我家人,跟我家人說他要拿回他之前交往的時候買給我的電視和電腦,真的讓我很生氣(當初是他心甘情願說要送我的)

所以各位律師們~~我應該要還給它嗎? :((

還有在交往的這段期間,他有說會每個月給我零用錢(如果我沒錢用的話) 因為它都是用ATM轉帳給我的,所以我要把這些錢還給它嗎?

林智群 (klaw) 102-05-05 12:57

 男方給的都是贈與,無權要回去

不點 102-05-04 20:35

先說明一些事情,我的工作是按摩師,只在公司工作,
純按摩不做黑,公司也禁止情色相關服務

昨天我在包廂內被客人強暴了,對方是外國人,會一點中文

我在按他的背部時,他突然起身對我毛手毛腳,有抵抗但是被用力拉扯,
而且我也用英文和中文都跟他說明了這樣不可以,
一時緊張也忘了尖叫,然後他把褲子脫了,抓著我的手去磨蹭他的生殖器官,
我一直把手縮回來,但他緊抓著我的手不放,到後來他放開我的手,
我退到門邊,緊張的一直看著他到底要幹嘛,

我是背對著包廂門的,但是我身高不高的關係,我沒辦法馬上搆到門把,
然後看著他下床,又把我從門邊拉回按摩床旁邊,
一手抓住我的頭髮,另一手把我肩膀用力按下,把我按到地上呈跪姿,
我很害怕,把頭別到一邊,但又被他抓著頭轉回面對他,
然後他用力的把生殖器插入我嘴巴,有幾下是他抓著我頭髮動的,
有幾下是他固定著我的頭,他自己動作的,一直頂到我喉嚨弄得我很痛很噁心很羞恥很想吐,然後我開始一直哭,推他大腿推不開,反而抓我的手去撫摸他的屁股,

真的快吐的時候我就把他用力推開,往旁邊咳,但他不死心又把我從地上拉起來繼續插入我嘴,反覆幾次以後抓到機會我就從地上站起來,但是我很害怕又很無助,重心不是很穩,然後他扶著我的腰把我推到了按摩床邊(我沒被他推上床)
然後他開始拉扯我的裙子跟褲子,我下意識的一直抵抗掙扎,在幾次拉扯後我被他拉離床靠到牆邊,我沒站穩,在拉扯之中我跌坐到地上(而且靠近房間最裡面的角落了)
我開始大哭(哭出聲音的)和尖叫,但他沒放過我,又繼續抓住我的頭髮,不顧我已經哭的好幾把鼻涕好幾把眼淚,很用力的再次插入我嘴,
因為過程真的很痛苦,我用力把他推開後到旁邊吐,他又會把我從地上拉扯起來繼續插我嘴,反覆好幾次,然後我一直想找機會逃出去.....

因為我又哭又吐的關係,還有他一直抽插我嘴巴的關係,我的制服還有地上都是液體,
而且他越插越快,我非常害怕他在我嘴裡射出,最後一次我用盡全力推開他的時候我抓起了旁邊的衛生紙捲大吐,而且大哭大叫
接著我聽到他在我旁邊(疑似)打手槍的聲音,他發現我的聲音越來越大,過來摀住我的嘴巴
用中文叫我不要哭,然後用英文問我為什麼哭,還用英文說:If you say no, I will stop it.....
然後我不知道要怎麼辦 只用了很爛的英文跟他說 I can not accept it...
他居然問我說 accept what?
我突然意識到我有空檔可以逃出去,我馬上推開他跑到門邊,他跟在我後面把我拉住,
他跟我講了好長一串我聽不懂的英文,但關鍵字有money,他又用中文跟我說"我給你錢,你不要出去"
我覺得已經被侮辱了,居然還要用錢來羞辱我
就很用力的把他推開,然後開門逃出去
在走廊上我大哭大叫,終於幹部跑上樓來救我並且報警

補充:
工作的樓層在三樓,因為是晚上的關係,客人並不多,所以我左右兩間包廂沒有人在按摩,雖然包廂隔音效果很差,但旁邊包廂都沒有人

過程中我被嚇到一直嗚咽,是到了後來才想起我要救自己,我要逃
中間我不是不叫,是我沒辦法尖叫......

我們報警後警察很快就來了,把他當現行犯扣押起來,我在警方陪同下到醫院做了驗傷證明,並且到警局作筆錄

我想要知道,他會得到什麼樣的懲處?會不會因為他是外國人就放走他了...
心靈受到很大的創傷,沒有勇氣進公司工作了,

想對他進行精神上的求償,請問這種情況可以求償多少......

我才20歲,我還要養家...但我沒有勇氣告訴家人我受到這種委屈

我自己就算了...可是我家人還要吃飯 我沒辦法說不工作就不工作...

手邊有驗傷證明和報案的三聯單,上面的罪名確定是強制性交

所謂的民事賠償是要我主動提起嗎
我需要請律師幫我打官司嗎 我還只是個社會新鮮人 
請不起律師 但我很想向對方求償 ˊˋ 該怎麼辦

對了...我要補充..
警察在幫我做筆錄的時候跟我說 
在偵訊的時候那男的好像就承認了口交的部分了 ..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對方涉及強制性交罪,得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您目前手邊除了驗傷單外,當天前往醫院是否已作相關檢體的採樣?本件得以提起刑事告訴,然後再附帶提起民事請求,以維護您的權益,建議應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林智群 (klaw) 102-05-05 12:55

 建議將現場的毛巾或其他物品做一個保存,下體也要做採集,要定對方罪一定要把物證收集好

王耀星 (Eric) 102-05-05 14:50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本所可以派律師協助您處理後續問題.建議您若有進一步諮詢需要?請攜帶本案全部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39151259或來信yawshineric@yahoo.com.tw指教。

艾燁 102-05-04 09:38

出租人電費不合理,而租約方面不平等只全規範一方,請教
各位~應該有租屋過吧
我的情況是這樣:
出租人訂了一年租約押金2個月,租金新臺幣六千元整,
出租6樓,我租2樓,每一樓層僅2間套房,每樓層電費是分開算的
電費他要由我負擔,出租人僅負擔便宜的水費
除了承租房屋的錢,另替他支付臺灣電力公司的電費


但後來我發現:
一、他裝的獨立電錶,非屬臺灣電力公司的電錶,係是找民間或水電   行裝的分錶台灣電力公  司跟我說的,不是他們的。這樣合法,有  合公司規定嗎?
二、並規定電費以每度新台幣六元計算(即一度六元),由承租人負  擔然後另外他給我的銀  行帳戶還寫的電費算法  每月6000元租金  每月電錶○○○○-4268=0   (4268係是看  屋時的電錶數字此非  屬電力規定三碼。)    0乘6=電費        6000租金+電費
※這樣計算方法有無錯誤、或不對、不正確。
三、出租人也滿離譜的,明明臺灣電力公司規定每2月付一次電費,他  卻要租屋的人每月送他  電費的錢,是否不合規定或違法。又他是  從中謀取差額獲利,那豈不是變相是他在收電  費,以此獲得不當  得利。
四、但經查:臺灣電力公司客服推翻說,電費不是這樣算的,須依他  們規定的三碼電錶來   算,外面裝的4碼分錶計算比較容易搞錯,並  且一度6元收費,臺灣電力公司根本就沒怎  麼高,收費不超過最高  設定的4元,他比現在政府調漲電費還貴。並查:電力公司說該屋  主2樓電費從去年12月到今102年2月份,電費才542元而已,又享  省電折扣。他的總電  錶是307度,電費只跟他說收一度2.1元,並  非一度6元,又問電力公司他們沒有在收一  度6元的,最高不得超  過4元,這是政府他們的收費規定。     >>屋主規定一度6元牴觸  電力公司規定及命令,是否可主張暫不 繳其不正確錯誤電費,待他拿電力公司2樓電費帳   單,我就繳。
五、還有:
我是於2月22日搬入的,雖是2月16日簽訂租約的,但16至22日這段期間承租人並沒有使   用、居住,還是在台北住,21日才委託搬家公司搬下來,我於隔日22日搬入。可否主張1~2  月並沒有居主、使用上,這段期間沒有義務繳納其電費,並主張只等下度二月電費帳單,5月  帳單,即3~4月,可行嗎?

六、另外出租人對我起了爭執,後續要怎麼應對:  
因為屋主即出租人在4月27日有打電話給我,說他查帳只看到我的租金,說我沒付電費上幾月份電費。我跟他說,你那二月電費帳單是從去年12月25日起到2月22日止542元電費,這段期間我根本沒居住、使用上的問題,我沒有義務繳。還有你那個電錶算法都有錯誤,不對,你一度收6元也不正確,而且電力公司是每2月付電費一次,並非每月都送你錢。出租人卻在電話上說什麼不是看那期間怎麼樣,說要依當初簽訂租約寫的為準,無理要求我每月都要給他電費,他還說要到門前跟我對帳,或到電力公司對帳。我跟他說,5月帳單都還沒出來訝(即3~4月)。出租人就在電話辱罵我王八蛋,就掛掉我電話了。後來他也不找我來對帳,或是到電力公司對帳,另我曾電致給他,我要他跟我約到臺灣電力公司對帳清楚,他卻在電話中說要叫警察把我抓去關,然後又聽到他好像在派出所報警樣子。

然後又在當天我在請工人幫我組裝家具時侯,還看到他帶一個穿襯衫打扮的很像律師樣子,不知道是不是?還對我恐嚇說什麼,換門鎖沒有經過他同意怎麼樣,揚言要我搬走。

一般文具契約總不能拿來利用作為任意性予取予為的壓榨工具各位 你說是吧?

現在還沒接到對方的動作。

102-05-04 09:26

我幫前女友辦一支亞太網內互打方面,
但她卻給別人打造成一筆很大電話費,
讓我很困惱,請問要如何提告

需要請律師嗎?會花很多錢嗎?
想在這尋求協助。
我住北區 

您好,您的問題答覆如下:

一、依您陳述,對方已違反您與她之約定,而有違約責任

二、律師承辦案件收費不一,視案件情形而定。

102-05-05 08:18

請問這類案件大概會收取多少費用

 1.本件後續追償部分,基本上應該先看看您手上所掌握的證據,法院是依證據來認定事實,進而適用法律,如果沒有足夠證據則即使提告,只怕也是敗訴收場。

2.事後追償是否需委請律師進行,主要還是得看您這筆遭使用的電話費有多少,法律關係釐清以及訴訟程序您是否能夠自行處理,而無須律師協助。至於律師費用原則上由依照您所提供的資料,與律師進一步討論後,由雙方按照案件複雜程度協商議定之。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102-05-08 20:17

手上有通話明細跟她親手寫的紙條,上面寫道會盡快還錢,電話費欠八千多元,
這樣證據因該不可能敗訴吧

尾+ 102-05-04 04:11

各位律師,謝謝你們願意看以及回答我的疑問。

前幾天聽我一位五月底要離職的同事加班時數為200多小時,因為公司規定加班都只能補休,並且訂下"加班時數未完成補休之時數,將於當年併入績效獎金考核之項目"之規定,這位同事只被允許提前一週離開(我覺得這很誇張),而且沒補完的時數不會換算成錢,(因為之前另外一位離開的同事,月中離開,補休80小時,薪水卻只有算到月中,沒有拿到該拿的加班費),請問有沒有什麼法律條款或是具有法律效益的方法可以直接把剩下的假補完卻不扣薪,以及拿回那些應該要拿到卻拿不回來的加班費呢?謝謝!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答覆如下:

一、目前司法實務,對公司規定加班只能補休一事,是否違法尚有爭執;然勞委會函釋承認勞工事後得個別自願選擇補休而拋棄領取加班費,並無違反勞基法規定。

二、依照勞基法及勞委會函釋,自得請求加班費。不過,加班費與補休只能擇一選擇。

Piscite 102-05-04 03:58

各位律師

因為已確定先生有外遇的事實

但因為心裡還很愛他

但看不出有任何機會可以挽回

因為現在就要決定要不要進行抓姦

所以想問各位比較有經驗的律師

若 捉姦在床 有可能邁向復合之路嗎 ? 還是一條燃燒大家的不歸路 ?

若希望朝復合前進

是否還有別的方法呢 ?

謝謝 !!

抓姦在床就是撕破臉,剩下就是與先生及外遇對象談賠償離婚.

林智群 (klaw) 102-05-05 13:08

 任何手段都沒辦法促使對方跟你復合,你沒辦法改變對方的想法,

你要考慮的是要不要離婚這件事

王耀星 (Eric) 102-05-05 14:53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本所可以派律師協助您處理後續問題.建議您若有進一步諮詢需要?請攜帶本案全部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39151259或來信yawshineric@yahoo.com.tw指教。

nodark 102-05-03 23:40

本人剛搬家新牽網路線   有短時間使用P2P軟體分享電影

剛好一個月內被警局通知涉嫌違反著作權妨害電腦使用

想請問可否先主張不清楚 有可能因為無線網路被外人連去

順便先看看有多少證據對我不利

不然對方一開口就是5 6位數

我們也是任人宰割

當然我以後再也不下載電影音樂了  沒想到那麼嚴重

律師指導一下

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應先至警局了解全案事實,才能進一步決定本案的方向,若警方所依據之事實,並非您所為,則您當然是可做無罪答辯,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leway 102-05-03 23:15

律師您好:

請問一下,之前被告刑事檢察官不起訴,最近戶籍所在地又收到法院通知被告民事,由於不堪其擾,因此想請教一下:

1.因為刑事沒被起訴,因此能否反控誣告?又,若對方也被判不起訴,是否能又反過頭來告我刑事民事部分?

2.民事法庭為簡易庭,由於距離工作地點往返需要6小時,費時又浪費金錢,是否能移轉到我的居住地點?又,是否申請移轉有期限呢?

3.若去了簡易庭,我帶了刑事判決書去,是否對審判有正面的幫助?

非常謝謝答覆!

你好,針對您的問題答覆如下:

一、反訴誣告是您的權利,但是否構成誣告,仍須另案判斷。

二、反訴誣告不成,也許對方會再進行其他訴訟,會否勝訴,亦須另行判斷。

三、攜帶相關資料到庭,應會有幫助。

您好,

      1.誣告的要件必須是對方明知無此事卻虛構而提告,是否構成誣告罪不是單以您獲不起訴處分,對方就一定構成誣告罪。

      2.原則上民事案件會以您戶籍地轄區內的法院為管轄法院,建議先了解對方選擇管轄法院的依據為何,在判斷是否聲請移轉管轄。

      3.原則上攜帶刑事不起訴處分書一定會有幫助,但最好先看清楚不起訴的原因為何,再判斷是否要主動提出(基本上民事庭法官也會去調閱刑事不起訴的案件)。

linda 102-05-03 22:45

您好,

有關藥事法問題懇請求助!

我今天收到衛生局寄來的公文,內容寫〔台端於網站刊登販售ok蹦商品,涉違反藥事法之規定,,依行政程序法39及105條規定,請台端於本局陳述意見。)

請問我該怎麼辦?我會不會被抓去關阿:(

今天一整天都圍繞在會被抓去關的心情,因為去年才因幫客人帶面速力達母被檢舉,罰金已繳清,但當時有說不能再犯。。。。

但是為什麼OK蹦也不行,到底還有甚麼東西不行阿~~~天啊!

我只是個平凡的媽媽想賺錢陪小孩成長而已,為什麼這麼倒楣一直被檢舉阿:((

懇請好心律師指導我,該怎麼做才好,我不想被關:(這樣我就要跟小孩分開了,我不要阿><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為行政罰尚無刑事責任,屆時您赴衛生局說明實情即可,並請衛生局從輕裁處即可,並不會被關,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linda 102-05-03 23:27
回覆 謝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為行政罰尚無刑事責任,屆時您赴 ... (恕刪)

非常感謝謝律師您的回覆,我安心了一些。。。

再請問,屆時到衛生局該怎麼回答會比較妥當呢?

梁維珊 (美女律師) 102-05-04 00:08

請問之前的"罰金"是誰裁罰您的?ok蹦確實是醫事法範圍內喔,包含隱形眼鏡藥水盒、衛生棉,如未取得相關核准,通常衛生署罰完,很可能會被移送到地檢署。不過,您可以嘗試先詢問衛生署本件是否會被移送,通常這種違反藥事法案件都是被檢舉的,非常容易被告發。等於說行政罰會罰,刑事責任不因此而免除。

linda 102-05-05 00:41
回覆 美女律師 的發言內容:

請問之前的"罰金"是誰裁罰您的?ok蹦確實是醫事法範圍內喔,包含隱形眼鏡藥水盒、衛生棉,如未取 ... (恕刪)

非常感謝美女律師的提醒,當初罰金是地檢署判罰的.

所以我現在還是有可能會被關嗎?

又down到谷底了><"

如果本件刑事部分已經地檢署緩起訴並命付緩起訴處分金者,則就緩起訴處分書內所載犯罪事實原則即屬於已經依法論處完畢狀態,若緩起訴處分期間屆滿而未經撤銷緩起訴處分者,即不得就相同事實再予刑事的追訴及處罰。(按刑事訴訟法第260條規定,不起訴處分已確定或緩起訴處分期滿未經撤銷者,非有左列情形之一,不得對於同一案件再行起訴,亦即賦予實質之確定力。)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梁維珊 (美女律師) 102-05-05 17:15

你如果同意的話,你可以把相關地檢署或法院文件寄email給我看看,我們再討論。另外case by case,你這件的問題是行政機關問完之後非常可能移送地檢署,切莫等到被移送後開完偵查庭了才來問律師,這樣就太晚了。

勇哥 102-05-03 19:39

律師您好

本人與公司簽定勞動契約,因有接受公司外派的訓練三週,所以要簽定兩年的服務契約.

契約註明若提前離職需要共同負擔訓練費用共20萬,雙方依服務年限攤提受訓費用.

(以上合情合理我可以接受)

契約上有註明兩點 :

1.提前離職需於30日前提出,否則以違約論處並要求賠償受訓費用.

2.若因不可抗拒之因素,如天災或健康因素而離職者不需支付賠償金.

 

如今我因為健康檢查,並由公立醫院醫生開立診斷證明,確定我一個耳朵因為噪音造成高頻聽力喪失

,而我自行測定工作環境有持續長時間的噪音約70-80db,所以我以健康因素向公司提出離職!

我的問題點 :

契約上註明的離職預告日30日並不符合勞基法之最低限制,三個月以上一年以下需於10日前預告.但公司說明契約是雙方所訂立,且因我有接受外訓,工作特殊,所以30日的預告日是依法有據的.如今我於離職日前15日提出申請,公司表明我已違反勞基法第12條第1項第4款 "違反勞動契約工作內容,情節重大者"要求我支付剩餘15日的薪資費用及受訓費用共約80,000元,我想瞭解我是否因為沒在離職前30日預告公司而違反了上述條款.?

另外我已提出確實的診斷證明書交給公司複印本,證明我聽力喪失確實是因為噪音造成,公司環境也確實存在這些噪音,我依契約是否不需要支付受訓費用.? 公司似乎只針對我沒有交接30日這點來要求我賠償.

公司說要請律師發函給我,要求我支付賠償金,我很擔心,怕影響接下來的新工作....因為新工作是努力多年才考上的公職....請問如果我收到律師函該怎麼處理呢.?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答覆如下:

一、依照您的陳述,您與公司間似乎是2年的定期契約(定期或不定期仍需更進一步資料判定,訴訟上會為重要爭點)。而您引用的法條是適用不定期契約唷。

二、原則上,勞資雙方所成立之勞動契約關係若係合法之「定期契約」,則在定期契約期滿前,勞工是不得任意離職,否則造成公司損害,該違約提前離職之勞工應負損害賠償責任,如於契約中約定勞工提前離職應付違約金者,勞工亦負依約給付違約金之責任,除非該提前離職之勞工具有不可歸責性。

三、上開所稱不可歸責性者,可參照勞基法第十四條第一項之六款事由。

勇哥 102-05-04 08:29
回覆 李茂禎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答覆如下:

一、依照您的陳述,您與公司間似乎是2年的定期契約 ... (恕刪)

律師您好

我與公司是否屬於定期契約 .....我參考勞基法

兩年契約工作已不符合"臨時 , 短期 , 季節性"的期限要求.

因為我是公司外派至固定地點上班的人員.

而特定性....契約時間都已超過兩年,是否也不符合特定性的條件呢.?

P.S 我已在固定地點服務八個月,內容是設備維修,並非短期性可完成之工作,因為這機具客戶已經使用三年多了,只是前兩年的維修工作並非我們公司所承接.

若公司提出他與客戶有簽約兩年的保養合約,那我是否符合特定性的定期契約.??!!

定期契約」,依據勞基法第9條第1項之規定,「臨時性」、「短期性」、「季節性」及「特定性」之工作得為「定期契約

而何謂「臨時性」、「短期性」、「季節性」及「特定性」之工作

依據勞基法施行細則第6條第1項第1至4款之規定

「臨時性工作」係指無法預期之非繼續性工作,其工作期間在六個月以內者。

「短期性工作」係指可預期於六個月內完成之非繼續性工作

「季節性工作」係指受季節性原料、材料來源或市場銷售影響之非繼續性工作,其工作期間在九個月以內者。

「特定性工作」係指可在特定期間完成之非繼續性工作,但其工作期間超過一年者,應報請主管機關核備。

亦即勞基法規定僅有符合上述四類型之工作者,雇主始得與勞工約定「定期契約」,否則一律僅能約定「不定期契約」。

102-05-03 18:03

您好~

我於去年2012年4月底結婚, 但是在結婚前就已經懷孕了!於同年的10月份生下兒子!

老實說,我不清楚小孩的爸爸究竟是現任老公還是前男友的, 但是我還是決定把他生下來了!

我一直在害怕中度過! 後來我忍不住帶小孩去驗血型! 證實小孩是前男友的!

我有幾個問題想請教律師

1. 如果我現在決定離婚, (在先生不知情兒子不是他的情況之下), 和先生協議離婚, 我想跟他談

   只有我有監護權, 以後小孩跟他沒有任何關係! 如果後來我跟前男友決定要結婚, 那小孩怎麼處理? 我要先請前夫辦理否認親子關係?   再請前男友辦理認領嗎? 在辦理的過程當中是不是老公就會知道小孩不是他的

2. 如果我坦白告知先生, 兒子不是他的, 他是不是可以"告"我?

像是婚姻自始自終不算或是返回聘金或損害賠償(精神, 這幾個月養小孩費用之類的)

3. 如果我選擇不離婚, 假裝不知道, 如果以後他發現了怎麼辦?

 

林智群 (klaw) 102-05-03 19:00

紙包不住火,

你不可能在你先生不知情的情況下讓小孩由真正的父親撫養,

建議找你先生談清楚,

當然你先生可能會很生氣甚至提告請求損害賠償,

不過你跟前男友發生關係時還沒結婚,不會構成通姦

蕉蕉 102-05-03 18:02

律師您好,有些問題想請教這樣是否合理 ?
公司底薪開給我30,000 : 
但實際上只報15,000的勞保
12,000 報伙食費用不需要提供憑證,
 3,000 要我們提供消費發票給公司衝抵。

因我本身是業務人員,
公司給我們補貼每公里8塊的油資+保養費用補貼,
業務上我跑了3000公里,公司應當之付給我24,000元的補貼費用
但是3000公里實際只花了10,000塊的油錢,
另外14,000元公司要我找消費發票來衝抵,
不然就領不到這14,000元,請問這樣是否合理 ?

公司的制度已經讓我們的勞退部份吃了很大的悶虧,
現在又強迫我們生出消費發票來領薪水
請教律師公司這種做法是否已經危法 ? 
是不是有什麼地方可以投訴呢 ?
投訴的話需不需要留下姓名等,
因為公司知道我投訴一定會採取遣散的方式遣散我,
律師給個建議吧 !! !!!

林智群 (klaw) 102-05-03 19:04

 公司收集假發票的行為已經違反稅捐稽徵法,是有刑責的

建議向國稅局檢舉

蕉蕉 102-05-03 17:47

律師您好,有些問題想請教這樣是否合理 ?
公司底薪開給我30,000 : 
但實際上只報15,000的勞保
12,000 報伙食費用不需要提供憑證,
 3,000 要我們提供消費發票給公司衝抵。

因我本身是業務人員,
公司給我們補貼每公里8塊的油資+保養費用補貼,
業務上我跑了3000公里,公司應當之付給我24,000元的補貼費用
但是3000公里實際只花了10,000塊的油錢,
另外14,000元公司要我找消費發票來衝抵,
不然就領不到這14,000元,請問這樣是否合理 ?

公司的制度已經讓我們的勞退部份吃了很大的悶虧,
現在又強迫我們生出消費發票來領薪水
請教律師公司這種做法是否已經危法 ?
是不是有什麼地方可以投訴呢 ?
投訴的話需不需要留下姓名等,
因為公司知道我投訴一定會採取遣散的方式遣散我,
律師給個建議吧 !! 

lisa 102-05-03 13:05

樓下聲稱已有一年多的漏水情況,但是於101年8月才首次告知家中漏水問題,當時有請社區水電勘驗、事後我們請樓下提供他所信任之水電資料,讓我們可以連絡並進行二勘與修繕(當時社區水電沒有抓出確切原因),但對方與我們再無連絡,因此我們便淡忘了這件事。


惟102年2月10日大年初一,樓下喝了酒,帶著妻子、友人來我家門前鬧事(包含意欲攻擊與辱罵),被我們現場錄影。當下我們認為對方莫名其妙(因我們雖沒有非常積極但只要樓下有要求我們都有回應),過完年後2/14日、21日旋即抓漏、2/25就修繕完成。對方也表明修繕後就沒有漏水情況。

後續對方似乎認為自己理直氣壯,甚至連「覺得樓上太吵」這種理由都可以打電話來我家(深夜十一點半,我家皆已就寢),我們認為欺人太甚因此藉著對方102/2/10的鬧事行為進行公然侮辱提告。(本來只是留著證據,不打算提告,報案日期為102/3/25)


4/30進行偵查庭開庭,我方不願和解(基於對方毫無道歉素養),5/3我們收到對方於4/14委託律師和建築學會的鑑定報告與聲明,內文聲稱樓下於101年11、12月打算賣屋,但因漏水問題無法實行、造成損害,因此我們雖已修繕完成,但仍要給予他:


1.天花板重新施作之費用20餘萬

2.鑑定報告4.5萬

3.律師費5000元

 

他是因為被我們提告公然侮辱所以才在後續請土木協會鑑定他的浴室(裡面寫明他的浴室狀況目前良好),這種回馬槍的聲明與鑑定,以及聲稱賣屋所以要我們賠償的論調是否站得住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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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漏水原因為:浴室老舊(並非我方蓄意破壞,屬於年久失修)

我們修繕反應尚屬快速(2月中為過年期間),且對方修繕完成後也再沒有漏水情況,面對這種情況,有什麼法條是我們可以用來自救的嗎?謝謝回答的各位!感謝幫助!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5-03 16:11
回覆 lisa 的發言內容:

樓下聲稱已有一年多的漏水情況,但是於101年8月才首次告知家中漏水問題,當時有請社區水電勘驗、 ... (恕刪)

對方到底有無證據證明有這些損害是關鍵。

詳細諮詢可至本所網頁留言或來電免費電話諮詢。

http://lutong.myweb.hinet.net/

Minglin 102-05-03 11:12

請教律師,公司要新進員工簽署約聘同意書如下,這樣是合法的嗎?如果合法,那有甚麼是勞工需要注意的?

一、為應業務需要聘用         君    (下稱乙方)為甲方約聘人員。

二、聘用期間:從中華民國     年    月    日起至中華民國    年      

        月    日為止。

三、聘用期間之福利與工作內容,和正式員工一樣。

四、三個月合格者,經主管核定始轉為正式員工。

五、應徵者請簽名:╴╴╴╴╴╴╴╴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5-03 16:13
回覆 Minglin 的發言內容:

請教律師,公司要新進員工簽署約聘同意書如下,這樣是合法的嗎?如果合法,那有甚麼是勞工需要注意的 ... (恕刪)

這樣是不合法的。您可以跟本所律師洽談委任代撰約聘僱契約書。

詳細諮詢可至本所網頁留言或來電免費電話諮詢。

http://lutong.myweb.hinet.net/

chan 102-05-03 11:00

律師您好:

我們是一家四口, 老婆全職在家照顧兩個未滿3歲的小孩, 
全家只靠我這份薪水在支撐的家庭.

在住入這間房子的時候, 是因為租金便宜才住入,
而我們也告知房東我們至少會在這住2~3年.
前幾天房東突然跟我們說房子都更, 希望我們可以搬家.
在這之前, 我們曾聽過鄰居說過這邊要都更的事情,
之後我們打電話詢問過房東, 他說沒有那麼快至少要2~3年.

但我們去年10月才住入, 才住半年就接獲要都更的通知. 
後來我去查這間房子的狀況, 找到

 (北市工建字第8930203800號函)
(第18條) 通知住戶停止使用、拆除重建。由建商施作臨時支撐,經台北市都市更新處擬定。 
網址: http://www.petermiaw.url.tw/sea-sand-room.htm 

也就是說房東隱瞞我們這件事情.
雖然還沒跟房東談過, 但我想知道我們的權益.
(1) 是否可以請房東全額退我們押金?
(2) 因房租是三個月繳一次, 我們已經繳到7/8.  是否可退還剩餘租金?
(3) 另搬家費用, 是否可請房東處理?
(4) 當初他沒有明確告知這間房子已經不能住入, 刻意隱瞞達成他收取租金利益, 是否已經造成詐欺?

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可依民法第424條規定向房東終止合約,由於是可歸責於房東,故可向房東請求全額退還押金及剩餘租金,至於搬家費用,則可以與房東協商,本件仍可能涉及詐欺,可做為您的協商籌碼,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小藍 102-05-03 09:17
律師您好!請問: 保單以雙掛號寄送予要保人,但若要保人因其他因素,要求保單之收件人指定為他人(有電話錄音),若日後要保人主張未收到保單,公司是否可以要保人授權錄音及郵局之掛號簽收(非要保人之簽名),說明保單已遞送予要保人? 謝謝!
梁維珊 (美女律師) 102-05-03 09:34
「若要保人因其他因素,要求保單之收件人指定為他人(有電話錄音),若日後要保人主張未收到保單,公司是否可以要保人授權錄音及郵局之掛號簽收(非要保人之簽名),說明保單已遞送予要保人」您是業務嗎?送達地址變更要保人必須親自到保險公司辦理契變,詳細作業流程您應該請公司協助,光只是錄音這樣的程序不完整。
小藍 102-05-03 09:14
律師您好!請問: 保單以雙掛號寄送予要保人,但若要保人因其他因素,要求保單之收件人指定為他人(有電話錄音),若日後要保人主張未收到保單,公司是否可以要保人授權錄音及郵局之掛號簽收(非要保人之簽名),說明保單已遞送予要保人? 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您所述之方式是可行的,此仍有通知到達之效力,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大姐 102-05-03 06:42

各位律師

我是在網路上跟幫助我匯錢給我的人認識的  當時正好我工作上  老闆把我薪水減少好多  我就跟這位朋友抱怨  結果他突然說  我有用郵局嗎  我說幹嘛  不要叫我賣帳號喔  她說沒有  要匯錢給我  我說你又不是有錢人匯給我幹嘛  她說她不缺錢 問我郵局帳號 當時我覺得她很好新這樣幫我

我跟她說  那等我有錢我會還  她一直說不需要我還 (這些對話都再即時對話紀錄裡)

然後第二次  市我主動跟他開口借錢  我問她可以藉我一千嗎  他說網路上認識的 她幫我2500了  不要跟她借  然後因為跟別人吵架 跟她鬧番  她就在網路聊天室  開始散佈我欠錢不還 問我幾時還他那2500  我回她  又不是我跟你借的  你自己要幫我的  不然你拿借據或是本票去法院告我啊

她說她被我騙了  我是詐騙集團的  請問  是她自己要當好人要匯給我的  又不是我開口借的  他說有匯款單  我就是欠她錢  她就可以跟我討  那我門即時通對話  他說好幾次不用我還  這樣法律上都沒用嗎  那幫人家的哪一天不高興 去對受著者說  我幫你的前幾時還我  她可以跟我討這2500嗎  請幫幫忙解答謝謝

民事訴訟法如係由原告主張權利者,應先由原告負 舉證之責,若原告先不能舉證,以證實自己主張之事實為真實,則被告就其抗辯事實即令不能舉證,或其所舉證 據尚有疵累, 亦應駁回原告之請求(最高法院17年上字第917號判例意旨參照)。又按稱消費借貸者,於當事人間必本於借貸之意思合致,而有移轉金錢或其他代替物之所有 權於他方之行為,始得當之。是以消費借貸,因交付金錢之原因多端,除有金錢之交付外,尚須本於借貸之意思而為交付,方克成立。
依照上述說明,本件若您可以提出證據證明對方當時確實是基於贈與之意思而將金錢匯給你的,則對於此項贈與之金額,依法自不得要求返還。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小王 102-05-03 02:28

律師您好,我的情況是直系親屬之家人在今年一月遭到犯罪集團仙人跳(已報案),

家人迫於無奈,未經同意用不明方法領取了本人的十多萬定存,供他自己還債,

如今五月東窗事發被我發現,念在是家人份上不願立即提告

想先從犯罪集團身上求公道,請問:

1,未來破案,我該詢何種管道求償呢?

2,家人運用不明方法獲取款項,金融機構方面是否可以追究保管責任呢?

林智群 (klaw) 102-05-03 19:10

1. 找到仙人跳集團後再提附帶民事請求賠償

2.你都不願意對親人提告了,有何立場要求金融機構賠償?金融機構也許會反過來告你親屬偽造文書或其他罪名

Daniel 102-05-02 21:47
律師你好, 我與德國人合資開立公司公司,登記在我名下,我再私下跟他合夥,去年年底同意關掉公司,但他卻不願支付公司所有成本,要把投資的錢與利息錢全部要回去, 否則要告我詐欺業務侵占, 去年我已經把公司結算出來, 但是沒有關掉, 三月底退剩下一半的錢給他,但他不要硬是要告我,請問這樣刑事告訴會成立嗎 ?告我的德國人已經向法院提出告訴她還欠我一些錢,不還我透過我下了一些訂單,也沒付錢就跑了,我打算剩下的錢不還給他,試問有沒有法律問題. 阿丹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要盡量朝民事糾紛去主張,否則仍有被起訴之風險,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阿道夫 102-05-02 21:31
律師請問一下 小弟我在網路上透過交易平台販賣了一組遊戲帳號(2012/12月) 販賣給B (4500元) (遊戲公司規章是禁止帳號買賣 所以這行為應該算簽切結書私下交易) B在今年4月中(2013/4/18) 轉賣給C (15000元) 但是C拿到帳號一個多禮拜帳號就被遊戲公司封鎖帳號 查詢之下是在我賣給B之前有違反遊戲規章(2012/11月) 請問這情況下 我身為原賣家需要負起?責任
如果買賣標得有瑕疵 對方可以解約後向你請求返還價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