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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納斯 102-04-18 18:16

年前交了男友,但是在上星期男友動手打我,想請教以下下面幾點問題:

1.男友是家暴累犯(前妻申請過保護令),我已經有報案也做了筆錄並且通報社會局

但是因為男友家人苦苦哀求,所以想撤銷,請問來的急嗎?

2.家暴累犯有所謂的刑責問題?因為我當初申請家報令只是想保護自己,但是不想

讓他進去服刑!有方式可以撤銷媽?

3.現在如果撤銷或是和解可以不用開庭嗎?因為居住地不同!開庭不方便!

以上幾點想請教各位有經驗律師!我到底該怎麼做?

 

首先必須確定的是,只有您男友的前妻聲請保護令,在您男友打妳您前,您並未聲請過。

就您至警局報案部分,應該是提出傷害罪的告訴。而傷害罪屬於告訴乃論之罪(重傷害罪則非告訴乃論之罪),所以現在這個階段,您是可以撤回告訴的,撤回後,您男友原則上沒有刑責。至於通報社會局部分,原則上會有社工來協助您聲請通常保護令,或者給予一定的輔導跟協助,此部分與您男友的刑責,原則上沒關。。 一件事情會有多種法律效果,您男友打你,您可以同時或擇一選擇下列追究方式:一、刑事責任部分:提出傷害告訴,這會讓他負擔刑事責任、二、家事事件部分:聲請通常保護令保護令可以要求您男友禁止對您實施家庭暴力,如果您男友再度實施家庭暴力者,您男友就會構成違反保護令罪(該罪為非告訴乃論之罪,一般俗稱公訴罪);三、民事責任部分:請求他負擔民事賠償責任,即要他賠償醫藥費精神慰撫金。所以,上面方式中,會讓您男友負擔刑事責任的,只有傷害的告訴,如果您現在撤回傷害的告訴,原則上他就沒有抓進去關的問題。但是,您還是可以聲請通常保護令,或者不撤回保護令聲請,而由法院核發通常保護令,來達到保護您的效果,且法院核發保護令後,如果您男友再對您實施家庭暴力者,您男友仍有進去服刑的可能。又除非您拋棄向對方要求民事賠償責任之權利,否則,您還是可以在和解時,要求對方負擔合理的賠償費用,當然這部分要看您的選擇。 如果您與對方和解,向警局撤回傷害告訴的話,就不用再去警察局及地檢署製作筆錄,也不會有刑事案件開庭的問題。但如果您還是希望有通常保護令的保護的話,請注意和解書的內容,不宜有您放棄聲請通常保護令意旨或者否認有家庭暴力事實的字眼,且針對通常保護令部分,原則上還是要開庭的。而就您擔心開庭不便之處,因為依家庭暴力防治法第11條規定,保護令聲請,得由被害人之住居所法院管轄,所以,您可以透過社工的協助,直接向您住居所的法院聲請通常保護令,這樣原則上您就不會有開庭上的不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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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建 102-04-18 16:55

律師您好:

      有個工作契約的問題想請教一下,兩年前進入一家公司,簽下兩年契約,如果工作不到兩年須賠償,在今年四月份到期,原本工作有一位同事與我一起負責(某個區域,與公司所在地不同),在二月份時便先與我續約(內容還是兩年,做不到要賠償),續約完便將另一位同事資遣,造成我工作負擔變重,公司是有說會添加人手,但至今都未補充,另外收到一份郵件是公司發給人事的,上面寫因工作契約寫的職務名稱不是勞委會核准的,要求人事更換職務名稱,我想請問我能以此為由不續簽工作契約嗎?公司依然能要求我賠償嗎?謝謝您的回覆!

 

需先看該續約約款中關於工作期限的契約是否不公平或悖於公序良俗,如公司係因提供台端培訓達一定期間,始約定台端必須履約達二年者,衡量公司投入培訓之金額,與約定期間相當者,該約款恐怕有效,反之公司沒有給予對價,也沒有培訓或其他特殊理由的話,該服務年限的約款有可能會被認定為違反勞動基準法而屬無效的約定。如果該工作期限的約款無效,台端不需附理由,即可不續簽工作契約。但該約款是否有效,最後仍須由法院來做判斷。

又,如該契約有效者,恐怕要看契約有無賦予台端得提前終止的權利,如果沒有,台端任意不做或離職者,有負賠償責任的可能。至於您所述的兩點理由,除非契約有規定公司一定要有另一位同事陪你一起工作,或者工作職稱一定要經勞委會核准,否則恐怕都不是不續約的正當理由。

所以,還是要先看看您的工作期限約定是否有效?且如有疑義的話,也可先行與公司協商,以降低法律風險。

法律常識可至:佳誠律師事務所 粉絲團按讚)

 

 

 

小建 102-04-22 22:00
回覆 林岡輝律師 的發言內容:

 

需先看該續約約款中關於工作期限的契約是否不公平或悖於公序良俗,如 ... (恕刪)

 需賠償的原因是每月有個名目三千元津貼,如果未做滿兩年須賠償108000元,每月3000,兩年也才72000,賠償108000是否不公平?

阿俐 102-04-18 15:47

律師您好

強制執行未果.法院發給我一張債權憑證,因為沒有方法要到錢,請問張貼在公共場所有沒有違法?

想藉此讓債務人丟臉,看看會不會自動還債.

債務人年輕時有在工廠上班很多年,如果他未辦理退休.我可以查的到他的勞保年資嗎?要如何查?有錢可以拿嗎?

律師教教我 還有什麼方法可行.感激!

林智群 (klaw) 102-04-21 21:54

你張貼的話可能有公然侮辱的問題,

勞保相關權益是專屬於對方的權利,還沒進對方帳戶前無法扣到

阿俐 102-04-21 22:39
回覆 klaw 的發言內容:

你張貼的話可能有公然侮辱的問題,

勞保相關權益是專屬於對方的權利,還沒進對方 ... (恕刪)

感謝律師

那請問怎麼查對方帳戶?

鼻毛 102-04-18 15:27
請問各位律師們 今年4月初,小女友(15歲)為了逃離家裡的壓力,所以跑到我(21歲)家,但是第一天晚上女方家就報警找到了,之後因沒提告而帶走小女友,但是我當初兵役還在執行,現在退伍了,我想問的是誘拐未成年少女跟綁架的追溯期是多久? PS 這樣小女友自願的也有牽涉到綁架嘛?
如果是女友自願到你家同居,沒有所謂「綁架」的問題。但這可能犯了刑法第240條的和誘未成年人罪(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法定追訴期是10年。
bobo 102-04-18 13:56

律師大人救救我..

我在101年11.12月因車燈故障去修車廠修車

因為車行老闆是認識的

所以我都車子牽去後跟他說完故障的地方就走了

其餘都是用電話聯繫

當時車燈修3.4次都沒修好

電話聯繫然後再將車子牽去維修

今年4月初接到傳票被請去到案說明

才知道對方調通聯紀綠告我電話騷擾傷害

我承認我有打電話給修車廠

就這樣我被轉為被告..檢察官要我拿出修車單據證明

但單據部分早已丟棄了

請問我現在該怎麼解決這案子?

這案件好莫名其妙..我也沒騷擾他也沒傷害他阿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您須先釐清對方提告的事實內容究竟為何?從您敘述的內容看起來,您似乎根本不清楚對方提告的事實為何?建議您應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4-18 21:23
回覆 bobo 的發言內容:

律師大人救救我..

我在101年11.12月因車燈故障去修車廠修車

... (恕刪)

請問您在哪個縣市?您所詢問的內容,基本上是如何陳述事實。細節必須跟律師當面談,才能正確分析案情。

如需進一步討論,請來電07-3338080或來信:lutong.attorney@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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慧子 102-04-18 12:33

律師們...我的帳戶被詐騙集團的人拿去當人頭帳戶了....對方已經告我了..我是因為要賣一台車續要錢.. 才去借錢網裡面找小廣告要借錢... 他叫我把郵局簿跟銀行簿還有卡寄上去給他...我不知道他是詐騙集團... 我被騙了..到現在都連絡不要人... 我該怎麼做... 要怎麼收集證據才是對我有利的.. 那法官會判什麼刑.. 我不想要被關.. 因為我還有小孩子要養.. 有什麼解決的方法嗎..還是要賠錢之類的... 還是會罰易科罰金.還是可以勞役...還是被關.. 如果罰易科罰金..沒錢還可以分期還嗎?   拜託各位律師叫叫我阿...我是不知情的.... 我該怎麼做....

林智群 (klaw) 102-04-21 22:04

你的情況通常會成立詐欺罪,起碼是幫助犯,一般法院會判六各月以下得易科罰金

102-04-18 12:05
想請教各位律師,就是我被對方告妨害性自主發生關係時對方未滿16,現在剛滿。 我們當初在遊戲上認識,對方有跟我聊到常常跑夜店、跟很多網友見過面、發生過關係,我說夜店在哪,他說長跑義大附近的夜店,我說我沒去過,他說願意帶我去。 後來我們出去玩,玩到很晚,因為我是大學生,宿舍有門禁,所以我們只好住旅館,後來女生主動坐在我身上,我認為他是想要發生關係,後來我們就發生關係了(有帶套),這之間她也沒有拒絕的意思,只有害羞說不要亂摸,但過程中都是一直在笑。 事後我們回去跟往常一樣聊天,後來又有約她出來,我們又出去玩,一樣有發生關係,但這次沒有帶套,因為他說他體質不好,跟很多人發生過關係也沒有懷孕過,跟我說不用帶沒關係(因為也剛好沒有套),所以就沒帶了,但事後我非常不放心,一直叫他去買避孕藥來吃,但是不知道為什麼她一直脫,不去吃,我就很擔心,叫他去驗孕,他也說他有驗了。 後來經過了一個寒假,我還是有一直持續問他情況如何,他說又沒懷孕,不用擔心,後來到了今年,他才說她懷孕了,他爸媽叫他拿掉,他說他很想要小孩,最後還是拿掉了,他非常難過。 後來她有去警察局做筆錄,說我強迫他發生關係......。 昨天我接到高雄警察局婦幼偵查佐的電話,要求我做筆錄(還沒去),他說對方告我妨害性自主,而且事後才知道她未滿16(我記得滿16如果兩情相悅下至少不會這麼麻煩),我始終以為他18以上了,因為他說長跑夜店,請問我該怎麼辦? 我昨天還問那個女生,為什麼要說我強迫他,他說他要自保,不想被管束,我說那我說所以你陷害我被關的意思嗎? 我是一個大學生,在南部上大學,不希望北部母親擔心,希望給我一個好的建議....我也有去看法扶會,但實在不清楚該怎弄,拜拜跪求....   還有我之前因為網路上被朋友陷害變成詐欺,後來跟對方和解,去年緩起訴檢察官念在我第一次,希望我不要再犯錯..., 不到一年,會不會被抓去關,拜託了,我很慌張...,我做的事情我願意承擔,但我讀國立大學,單親家庭,我怕我媽一個人在北部整個人會崩潰, 拜託了
因為對方行為時未滿16歲,而你已經滿18歲了。所以無論你們是否兩情相悅,你都會成立犯罪,但重要的差別是「違反她意願的性侵」或「合意性交」兩者的刑度會差很多!這件事請務必尋求律師協助,另外,現在有的蒐證的動作先做,若你跟那位女生有聯絡,如果她有提到她是為了自保才說謊說被你性侵,把這個錄音下來,日後用來證明她說謊
貓咪 102-04-18 10:14

你好~我想請問依些未成年少女懷孕ㄉ相關知識..

(1)..女生14歲  男生18歲 因交往嘗試禁果發現時已有懷孕6周 雙方母親見面是覺得他們還太年輕不懂事情ㄉ嚴重性加上女生實在太小不適合生子  決定墮胎 費用由男生支付..

(2)..因雙方督正值青少年和叛逆期 女生住在男生家屢勸不聽不願回家和男生分開 但女生媽媽擔心經過此事兩個小孩還是不懂怎ㄇ避孕來保護自己和對方 再住再一起發生第二次ㄉ機會還是有可能  女生媽媽想簽定協議書之類ㄉ條約 來嚇阻再發生懷孕  另如雙方母親和小孩資料 並說明雙方家長注意小孩行為 女方家長有權保留告訴權 男方須接受提告賠償之類ㄉ..因不懂怎ㄇ寫 也不知道是否有法律效力 想請教律師..

附:女生已經拿掉小孩並向醫院申請證明(男生也陪同到場)  男生媽媽也願意在女方家長提出ㄉ協議書來簽名蓋章 不知有何規範可寫 並是否存有效力

女生家長是覺得兩個督還太小 還想給男生一次機會 但聽到多數都是說提告 他也擔心對小男生不好 並竟他也有意解決  不知如果這次原諒他並簽下協議書 如再發生是否可以提告  還是現在就該提告??  謝謝

 因為男生已滿18歲,在刑法上是要完全對行為負責的人,所以他的刑責是犯刑法第227條「與14歲以上未滿16歲人」性交罪(七年以下)。因為男方已經滿18歲,所以可以現在提告訴、日後也可,本件沒有6個月告訴期限的問題。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需先釐清的是男方與女方為性行為時,是否為十八歲以上?女方是否已滿十四歲?依據刑法的規定,與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六歲之男女為性交,得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與未滿十四歲之男女為性交,得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但是十八歲以下之人犯前開罪名者,減輕或免除其刑,所以本件男方與女方之年紀涉及刑法之適用,需先加以釐清

如男方未滿十八歲,則本件為告訴乃論之罪,應注意告訴期間。

另外本件尚可能涉及和誘罪,得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建議您應儘速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貓咪 102-04-20 02:14

律師你好~

因約對方母親明天中午見面並談後續問題.兩個小孩或許緊張我會提告 女生先說我不會和他分手後來又說是不是我回家就沒事了...我是擔心他們會口頭保證不會有下次(因女生知道家人希望他回家)並先讓我打消提告ㄉ念頭  那我可以做些甚麼來嚇阻事情再發生 也保障如又發生是否還可提告 (本身也考量很多願給兩個孩子機會避免男生留下案底對未來是個阻礙 和小孩也不會因為此事而反目成仇..但也擔心自己沒強硬逼分手還讓他們再一起等於也縱容他們 )

我想請問我能要他們簽協議書並商談過程錄音 不知這是否可嚇阻 是否可作證成為證據之一?)

okso 102-04-18 05:42

各位律師好:
我是去年畢業的軍校自費生(非職業軍人,要服義務役),
去年4月兵役體檢時得知因 1.肝功能過高; 2.BMI=33
(依規定, 肝功能過高要依治療半年後的結果來決定體位, 所以此時為體位未定)
但去年6/30就被學校認官入伍, 而7/5新的體位判定標準出來, BMI>31.5為免役體位
因為被分發到南部, 所以免役體位的相關資料我8月底才拿到, 9月份開始跑公文,
但是入伍後, 無條文讓BMI過重/過輕的人退伍, 所以公文被退。
所以我想改跑不服流程而申請退伍(註1), 打過去國防部問,
前面都說不在他們業務內, 轉到最後, 那人說叫我岸巡的長官送文他們才能處理,
但是岸巡的人事打過去問國防部, 他們回沒法條沒前例,
所以到我4月9日退伍, 我仍不知岸巡是否有幫我上公文.....

我這星期一歸鄉報到, 鎮公所說我照正常程序報到仍有機會被教召,
想請問
1. 我該如何才能免教召,
2. 國防部某部門的人說,我這樣應該可以申請行政救濟,
    請問行政救濟國賠嗎?該如何申請?訴願又要如何著手?

註1:「兵役法第七章第32條、第33條」、以及「徵兵規則第四章第19條」規定,抽籤、徵集應於徵兵檢查、區分為常備役、替代役、免役體位後,依其規定服役、抽簽。但是我體位未定時就被分發入伍了。

阿權 102-04-17 22:38

我朋友她老公長期病態精神迫害我朋友甚至曾經揚言要殺她前一陣子發生家暴有報案他丈夫的行為舉止已經嚴重影響我朋友工作跟生活甚至造成我朋友嚴重精神壓力生活不得安寧這星期要開庭了她要訴請離婚請問如是這情行上法院勝算大嗎?如要委任律師處理價格大約在哪?

a kuei 102-04-17 19:44
律師您好,想請問一下家人遇到傷害罪該如何處理 目前是等待去警察局看監視器 , 可是怕監視器會有剪接 請問那該怎麼確定監視器畫面是否為真實的紀錄呢? 事情是大概去年9/12 直到最近幾天才接到被告通知 我的家人有醫院的驗傷證明 警察局那邊說 監視器的內容對我們很不利 可是整件事情可以說是打人的喊救命吧. 當時家人去醫院檢查傷勢 是為了留點證明 畢竟也不想走上法院 對上班族來說很浪費時間與金錢 所以才沒有向對方提起告訴 不過現在卻反被告了 實在很困擾. 對方放話說要請三個律師告死我們 可是我們的能力實在非常有限 (監視器是社區管理委員會所負責的 而對方是管理委員會的主委 所以那時想申請監視錄影器遭拒 ) 麻煩律師先生給點建議 !! 感激不盡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既然已進入訴訟程序,則一切即應依證據證據,若當時有相關證人時,您們也可以聲請傳喚,以還原事實,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A Kuei您好,

監視器有無剪接,在觀看時應該很清楚可以看出(例如是否有跳格情形)。

按您所述,在與對方溝通時,除前謝律師所提有無證人可證明外,也可聲稱:

1. 傷害對方是正當防衛

2. 我方也將提起:

    2.1 傷害

    2.2 誣告罪告訴,要求對方撤回告訴。

打官司並不是請越多律師越好,請三個律師已經接近二十萬元費用,我想多半是恫嚇之詞。

以上,希望對您有幫助。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4-19 10:07
回覆 a kuei 的發言內容:
律師您好,想請問一下家人遇到傷害罪該如何處理 目前是等待去警察局看監視器 , 可是怕監視器會有剪接 ... (恕刪)

請問您在哪個縣市?您所詢問的內容,涉及所謂傷害的過程,不用擔心監視器的剪接,細節必須跟律師當面談,才能正確分析案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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慧子 102-04-17 18:27
我上個禮拜五....(2013/4/12) 要借一筆錢牽車....因為老公要牽一台車需要10萬元.. 所以我就找網路上得借錢網....我打了一家... 我跟他說我要借10萬元..他說可以... 可是我跟他說我沒有薪資轉帳..他說也可以借... 但是需要郵局簿或是有其他銀行的簿子.... 我跟他說有... (可是裡面沒有錢)... 可是她叫我把郵局簿跟卡... 還有銀行簿跟卡...還有身分証跟健保卡影印.. 寄到什麼公司....(富源公司...苗栗北站) 還要我的卡的密碼(重點我給他了) 我還問他..我要分期...之後錢怎麼扣.... 他跟我說用2家(郵局.跟銀行)....看哪一家錢比較快下來.... 就用哪一家每個月扣.... 他跟我說禮拜一他會打電話給我.... 可是我沒接到電話... 打整天的電話給他手機也不通.. 直到4/15號 禮拜二我才發覺不對近.. 我趕緊去銀行掛失..結果銀行的人員跟我說..我的帳戶是緊示帳戶... 是人頭帳戶... 他叫我門去報警ˋ.. 警員跟我們說只好等通知了.. 我想我已經被詐騙集團利用了! 我該怎麼處理.. (我的銀行存摺跟卡.還有郵局的存摺跟卡..都已經寄上去了)) 有人說這樣是幫助犯罪...可是我是不知情下被騙的ㄚ... 沒有澄清的機會了嗎.... 要怎麼收集有利證據... 傳票什麼時候會下來... 會罰很多錢之類的嗎... 還是要被關.... 請問這樣會判什麼刑法律師們...幫幫我阿.... 我還有2個小孩子要養...不想要被關... 我也是受害者..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屬幫助詐欺犯,您要趕快去報警,才能止血,但依您的情節,檢察官也應該會從輕處理,若可以和解就盡量和解,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Feng er鳳 104-03-13 17:21

 

看到了你的情形,跟我弟發生的一樣,嗚嗚… 我也要上來求助

可惜我發文不了

慧子 102-04-17 18:00

我上個禮拜五....(2013/4/12)
要借一筆錢牽車....因為老公要牽一台車需要10萬元..
所以我就找網路上得借錢網....我打了一家...
我跟他說我要借10萬元..他說可以...
可是我跟他說我沒有薪資轉帳..他說也可以借...
但是需要郵局簿或是有其他銀行的簿子....
我跟他說有... (可是裡面沒有錢)...
可是她叫我把郵局簿跟卡... 還有銀行簿跟卡...還有身分証跟健保卡影印..
寄到什麼公司....(富源公司...苗栗北站)
還要我的卡的密碼(重點我給他了)
我還問他..我要分期...之後錢怎麼扣....
他跟我說用2家(郵局.跟銀行)....看哪一家錢比較快下來....
就用哪一家每個月扣....
他跟我說禮拜一他會打電話給我....
可是我沒接到電話... 打整天的電話給他手機也不通..
直到4/15號 禮拜二我才發覺不對近..
我趕緊去銀行掛失..結果銀行的人員跟我說..我的帳戶是緊示帳戶...
人頭帳戶... 他叫我門去報警ˋ..
警員跟我們備案也沒用...因為對方已經報案了ˊ我也是受害這欸.為什麼不能報案?我好無言唷..他叫我只好等通知了..(重點是警員不讓我們備案)

(我的銀行存摺跟卡.還有郵局的存摺跟卡..都已經寄上去了))

有人說這樣是幫助犯罪...可是我是不知情下被騙的ㄚ...

沒有澄清的機會了嗎....

要怎麼收集有利證據...

傳票什麼時候會下來...

會罰很多錢之類的嗎...

還是要被關....

請問這樣會判什麼刑法

律師們...幫幫我阿....
我還有2個小孩子要養...不想要被關...    我也是受害者..

 

 

建議將牽車、借錢網站、電話通聯、寄信等相關資料或其他有利證據保全。
以上供參。

慧子 102-04-17 23:08
回覆 趙璧成律師 的發言內容:

建議將牽車、借錢網站、電話通聯、寄信等相關資料或其他有利證據保全。
以上供參。

 

律師...

我想請問你...你說寄信方面嗎...他是用一家計程車(空軍一號 高雄....埔里.南投)

                                                                   總達客運 寄貨

 

他叫我用這個寄欸    我該怎麼辦

 

至於借錢網站 他的小廣告已經消失了...  我該怎麼處裡

郭詠晴 (詠晴律師) 102-04-26 09:23

您的問題大致答覆如下,僅供參考:

有給密碼這個行為,通常都會被法院認定為有詐欺的幫助故意,所以要抗辯自己是無辜的,非常困難。建議您還是就近找一位可信賴的律師,為您做辯護,以免將來留下前科記錄。

阿拜 102-04-17 17:07

想請教律師~~~~

農地在今年2月18日請蔡姓鐵工老闆蓋鐵皮屋小工程,契約中明定於今年3月31日前完工並交付(已預付工程款3成訂金24萬),他只挖地基4個坑就停滯.....施工僅佔總體工程一成(已經確定無法完工交付).....經多次連繫惡性不接電話......我3月30日已寄存證信函希望他5日內出面處理(到目前仍不出面),若他仍不出面處理.....是否需要經鄉鎮調解委員會調解或先向法院申請支付命令?........此民事案件告至法院前是否須先至派出所備案蔡姓詐欺之嫌?因該工程行負責人為其前妻(人頭),而其名下也無動產動產,皆為其前妻名下~~若其名下無財產法院支付命令有用嗎~~拜託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應先發函解除契約,再跟對方要求已經給付的訂金,至於詐欺的部分,則要視行為當時而定,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102-04-17 15:49

律師們你們好:

我們公司招聘一位員工,他的職稱是外務!但是到我司就職之後發現他手排車不會開手排車(他自己也覺的他不會開)。他是星期一來上班一直做到星期五都沒跟我們說,但是他下個星期一就說他覺的自己不適任所以他不來做了~但是他現在來跟我說他做的那幾天應該要付他薪水~~我就是覺的他來做也沒有做到一個月或是半個月~~而不來做也是星期一當天才說的,這樣我在勞基法是應該要給還是....請各位律師可以幫我解惑一下!謝謝!
天霜雪舞 102-04-17 16:14

 據我所知  以勞基法來說  要在公司至少做滿整整七天才有薪水可拿哦~~~若是週休二日的工作  就要從星期一到下星期二  整整七天

102-04-18 11:53

這是真的嗎?因為我不太懂這點所以想請有懂勞基法或是有遇過類似的可以幫我解答一下囉 ^^"

winnie 102-04-17 12:05

您好:

日前與男友在高雄買了一間小套房,4/2由男友出面簽約,我因為在台北沒有過去,但有交代男友要附註上"若貸款成數不足合約取消等字樣",簽約時代書跟男友保證說只有貸買價的5成絕對貸的下來,所以男友沒有堅持要附加這條,後來經過清明長假代書的小助理開始找銀行幫我們申請貸款卻因為小坪數多數銀行都不能申貸,找了很多天後找到一間人壽公司願意承作目前申請中,後來我愈想愈覺得仲介代書之邊是否有問題,於是客訴總公司,但總公司還是請仲介來安撫我說,當時的情況是因為代書的經驗豐富,他說不用寫仲介也就沒有提醒我男友,我說他應該有告知的義務,他說先等到貸款有結果後再來討論後續問題,現在也沒發生什麼事叫我不用擔心,若有事他會去跟屋主說取消合約,問題是履約保證專戶不是規定取消合約就得沒收專戶中的所有價金,想問一下律師大大們到時若貸款沒下來,我可以告仲介業務過失請求賠償嗎?專戶中所有的價金都要賠給屋主嗎?歡迎高雄律師留言到時有需要會與您聯絡,感激不盡~

 

本案關鍵還是得視雙方買賣契約中有無約定若貸款成數不足或者銀行不願敘作貸款時,買方得予解除契約,若沒有載明此項約定的話,可能即無法向賣方主張解除契約,至於買方與仲介間關於動產經紀之委任事務未依委任意旨辦理,乃是買方與其仲介間能否主張債務不履行損害賠償之問題,以上均必須進一步去看過委託契約及相關簽署文件才能完整判斷。
另外,目前與仲介進行協商之過程,建議您們可以設法進行錄音等方式來保全證據,俾以為後續主張之佐證依據。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或詢問,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也歡迎您來所討論,謝謝!

凱羅 102-04-17 11:40
我長期住美國,昨天莫明其妙收到"竊盜"傳票 律師,您好: 如主題,我想請問,我可否寫什麼自白自白,而不要出庭呢?因為美國發一趟台灣真的太遠了,麻煩您回覆了. carol
1.刑事被告基本上是有出庭義務 需要出庭說明的 2.除非你有合理解釋 沒有辦法出庭 例如因重大疾病 3.如果無法如期到庭 可以先具請假狀
凱羅 102-04-17 11:24

律師,您好:

如主題,我想請問,我可否寫什麼自白自白,而不要出庭呢?因為美國發一趟台灣真的太遠了,麻煩您回覆了.

 

carol

您的意思是要以自白書承認犯罪?
後續建議您可以委任律師為辯護人,協助您出面開庭辯護或者協商和解事宜,否則即使自白犯罪,在竊盜案件來講,沒有對於受害人加以填補損害的話,一般不太可能會獲得緩起訴緩刑,屆時判刑的話,恐怕就會遭通緝到案,連進出台灣都成問題。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或詢問,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也歡迎您來所討論,謝謝!

 

其實你這件很好處理

只要用你的護照影本

證明你長期都在國外

這就是最好的不在場證明了。
建議你可以把護照資料傳真給臺灣的親人

請他們找律師幫你寫狀就好

Eugene 102-04-17 07:09

律師您好:
我有註冊一個商標,目標商品是內衣、內褲、調整型內衣
商標名稱為:調整王
商標的產品已於市場上販售六七年左右,但近日發現網路上有人使用: 魔塑調整王
只是再前面加兩個字"魔塑",請問這樣有沒有侵犯我的商標權呢?
謝謝!

 是否會構成商標近似,需整體觀察,如一般人消費者會混淆,可能就會構成近似。

你的商標有三個字

他的則是有五個字,其中三個字和你完全相同

如果他的商品項目和你有相同

我認為那就賓果了

雅玲 102-04-17 06:43

您好!長期男友都行駛我爸的汽車.有天我看他要出門前精神不濟擔心開車會有危險.所以我要他不行開車但他沒理會我就出門於是我去看車子還是被他開走...我一氣之下到派出所報案員警告訴我這屬於強制罪而我的目的只是要男友盡快把汽車開回...而過2天男友也把車開回...於是過了2個月男友收到法院行是傳票<侵占>被告...請問律師線在該怎麼辦?我的用意並非要告他且汽車非我所有我怎能告他侵占呢?開庭可否撤回告訴呢?請律師幫幫我...謝謝

 這是非告訴乃論之罪,依法無法撤告,即便有撤告之動作,檢察官還是要依法調查。

建議你還是要請律師幫你寫狀

免得檢察官誤以為你是真的要告他侵占

你把事實緣由說清楚

他才能獲得不起訴處分

Roger 102-04-17 05:32
律師您好: 前妻於N年前未告知我本人(當時未離婚,後來因家母房貸緻不出被法拍才辨所謂假離婚再標回來) 投保意外險 後來被我無意中發現保險繳費通知才知我被投保意外險,母親則被保啥險我並不確定(應是身故險) 當我得知時忍隱了許久 直至到一天在家中外走道抽煙 她忽然說了一句,你為什麼不去死 當下只回應:人要死 時間到便會死 (當時正因生意失敗公司倒閉且負債情緒極低落 ) 97年前後 吵架我問她為何投保意外險又叫我去死!! 憤而要求含家母保險退保 102年3月我"又"發現她又與某人關係複雜受不了問了12小時一句也不答 本想結束自己生命.僅在一線間又想為何要為此等爛人結束自己 於是生平第一次與她有了肢體衝突(未離婚前己有一次外遇) 她報警 將開通常保護令調查庭 開完可能須搬出 我有查詢到二家保險公司分別為97年5月及97年7月退保 如至地檢署提告會成立偽造文書罪嗎? 追訴權時效10年是投保日算起OR退保日呢 謝謝!!
偽造文書罪為公訴罪,時效起算點為犯罪成立之日起算,至於是否會成立偽造文書,建議您來電0972-699-668詢問

她沒有得到你的同意,就去投保意外險

這部分是有可能成立偽造文書

至於家暴保護令的部分

既然錯,源頭是出自於她

那麼你還是有防禦的可能。

MAX 102-04-17 03:18

不好意思我想詢問一下,我在2012/10/7號與一台計程車發生擦撞我是從旁邊的支道插入主到然後在往前行一段路後被後方計程車擦撞,對方是在雙黃線上從後方擦撞我也超出了雙黃線但是鑑定結果出來說我未禮讓直行車而他是未注意前方路況,原本我想說算了他也一直遲遲未聯絡我,但是他的保險公司在2013/4/16傳了一封簡訊說道他是保險公司然後他們承保的計程車已維修計5XXX然後叫我盡速與他們的理賠專員聯絡請問我現在該怎麼辦呢?而他說已維修但是我都沒有看過他的車傷就維修這樣他是否無法證明?

對方車主之前回應說如果能算了他就算了都交給保險公司處哩,但是我覺得這是我們雙方的是他卻不肯出面,而這中間隔了半年他的保險公司也沒有發表任何意見,實在讓我不知所措,當下我也問他有沒有行車紀錄器她說沒有,路上也沒有任何監視器,但是有路人看到我被撞來幫我說話,我只是一個學生不想被他們A錢所以希望求助於各位律師 謝謝

1.本件雙方詳細的肇事因素,原則上已經交通事故初步分析表及鑑定,則後續損害責任亦應依雙方責任之比例分擔之。本件既然雙方均與有過失,則就對方車損部分,對方亦應按其自身過失所占之比例自行負擔,您並不須負擔對方車輛損害全部之賠償責任
2.損害賠償之請求,應由被害人舉證證明損害之存在及數額,若對方無法舉證者,其主張即無理由。就此您可要求對方提出相關費用單據等資料,以俾決定後續協商如何進行。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或詢問,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也歡迎您來所討論,謝謝!

肇事原因已經寫的很好了

這部分要翻盤,可能比較困難

至於賠償的問題,

當然要對方提出單據來

空口漫天喊價,你是可以拒絕的...

debbie 102-04-17 01:46

我有100萬本票執行後對方提債權不存在,原因我威脅,我已勝訴,然而對方又上訴,原因更改為我怕對方離開我要求簽的,(提的證據是開完本票2個月後寫給對方信的內容,說我原先本意是怕你離開我才押本票的.等等,後來我有寫存證信函說他挪用請出面處理),但事實是當初偷取達成協議簽的,對方要我提證據,事隔4年我只有當出對方手寫一張收入與支出的手寫稿,說下次再開庭,我想找律師,但1.不知我有否機會再勝訴?2.若不找律師,我若敗訴,可否再上訴?3.為什麼當初說威脅,現在又說其它的,可以變來變去喔!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建議您應委請律師進行閱卷、分析對方的書狀,並進一步分析本案的策略,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民事訴訟法第466條規定,關於財產訴訟之第二審判決,上訴所得受之利益逾150萬元,始可上訴第三審法院(最高法院),未逾此金額,不得上訴第三審。參看裁判書末尾之記載,可知能否上訴(抗告)。本件訴訟標的金額未滿150萬元,不得上訴第三審。

本件為二審判決確定之案件,是最終之成敗均在高等法院如何判決,就對方之主張及爭議之過程,建議您可提供原審判決及其他相關,與律師進一步討論相關爭點如何進行答辯,並由律師擔任訴訟代理人協助您完成訴訟程序,如此應較能維護您的權益。

如果還有疑問,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或詢問,謝謝!

 

關於您昨日嗣後寄發電子郵件詢問的問題,已於今日上午以電子郵件回覆,敬請查收,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並不是有人拿刀架在他的脖子上面,他才不得不開票

怕你離開,是不會影響他的自由意思

要開不開,他還是能夠決定,這不能算是威脅

還有問題,歡迎來問

廖小姐 102-04-16 23:27

律師您好

最近終於買了一間房子,但賣方在契約產生前並未告知此房子是有二次加建的

現~很不幸的~此房子交屋前被人檢舉有二次加建的情況是違建,也收到台中市政府都市發展局的違章建築拆除通知書.

但建商告知此為100%完建的新屋,是不會被拆除的, 且也派人處理好了.依然要求我們進行驗屋及撥款的動作.

請想問律師,此情形下應該要如何保障自己的權益,我該繼續完成驗屋及交屋的動作嗎?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4-16 23:59
回覆 廖小姐 的發言內容:

律師您好

最近終於買了一間房子,但賣方在契約產生前並未告知此房子是有二次加建的 ... (恕刪)

您所詢問的內容,明顯屬於權利瑕疵,詳細案情必須跟律師對談,才能正確分析案情。

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7-3338080聯繫或來信lutong.attorney@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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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ean00 102-04-16 20:55

律師大大您好:我哥哥因為在91年的時候幫老闆做保,向銀行借款50萬,之後他老闆還款到剩18萬元後,卻沒再還下去,哥哥及另一位保人並不知道他沒還,到101年中間哥哥也沒有接到催收通知,直到101年哥哥繼承祖先留下的一塊地後,才收到催收通知,我們有請人協商,看要還多少,資產管理公司的人說要我們還50萬元,同時得知另一位保人他們已執行扣薪中,我們沒有那麼多錢,請人同他們說有3位債務人,可不可以均分,我們以20萬元還清,剩下請另外的人支付,他們一直推說要我們找另一位保人出來還,一人20萬元,同時還一直對另一位保人扣薪,至今已扣10幾萬元了,他們卻說要拍賣我的地,拿整筆錢回去,在此想請問律師大大,我們只能這樣任人宰割嗎?有沒有可以主張的權利呢?資產管理公司以18萬本金要收50-60萬的錢回去,這樣算不算重利呢?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4-16 23:50
回覆 jean00 的發言內容:

律師大大您 ... (恕刪)

請問您在哪個縣市?您所詢問的內容,到底是您的地?還是您哥哥的地?基本上是要拿資料跟律師當面談,才能正確分析案情。

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7-3338080聯繫或來信lutong.attorney@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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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件資產管理公司主張的債權額50萬元恐怕有灌水之嫌,建議您們先確實了解本件債權人對於令兄有無取得執行名義,及目前強制執行扣薪的命令其上所載債權內容等事項再決定如何協商及處理,否則在事實不明之情況下貿然答應對方要求,難免會遭對方欺暪詐騙而損及自身利益。

如果還有疑問,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或詢問,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也歡迎您來所討論,謝謝!

子學 102-04-16 20:50

本人母親位於新北市房屋出借友人房屋當作倉庫使用(時間長達5年),房屋為A、B兩戶門牌房子打通,雙方沒有打契約,僅口頭約定水電費為友人支付。

因近年來附近有都市更新計畫,友人先設計我母親承租B戶房子給他當作辦公用途,其實是聯合土地開發公司要收購附近土地。因期間發現我方不肯出售,友人翻臉且不斷與開發公司用惡劣手段要求我母親賣房子

我方提起民事訴訟要求返回A戶房子,一審期間對方不斷主張A、B兩戶是共同承租,但經法院判決雙方借貸關係終止,我方等待通知書後會同檢察官前去清點室內物品。 

------------------------------------------------------------------------------------

但等通知書時對方提起上訴,並在上訴書內捏造事實如下:

A戶房子自5年前開始為不定期租賃契約,友人每月有託人支付現金9000元給我母親。 房屋室內漏水修繕為友人支付 並協助我方爭取房屋補償金 並傳喚證人來舉證屬實

(上述內容第一審對方根本沒提起)

------------------------------------------------------------------

想請問律師

對方再上訴書內捏造事實有觸犯何種法律? 我母親重來沒收過他錢,是否還要在法庭自行舉證?如要舉證何種方法才洽當? 因房屋都友人再使用,房屋有無修繕我方更本不知情,如對方在未告知情況下變更房屋,我方可以提起賠償嗎? 對方傳喚我方完全不認識證人,法院會採信對方片面之詞? B戶房子租約已到期,對方故意不搬,且擺放傢俱遺留物,吃定我們沒辦法隨意進入屋內,是否還要再對B戶提起房屋返還訴訟? 上訴是否有次數限制?如對方無實證法院會駁回嗎?

---------------------------------------------------------------------------------

我們因金錢關係沒辦法請律師,僅以禪述事實書寫及回答,面對開發公司財大氣粗,每次都委託不同律師事務所律師來答辯,並針對我母親說詞漏洞強辯,搞得我們家身心俱疲………….

 

煩請各位律師解答,萬分感恩。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4-16 23:46
回覆 子學 的發言內容:

本人母親位於新北市房屋出借友人房屋當作倉庫使用(時間長達5年),房屋為A、B兩戶門牌房子打通, ... (恕刪)

如果您沒有錢請律師的話,可以聲請法律扶助基金會幫忙,但您在新北市屬有殼家族,不知道能不能通過財產審核。這類案件基本上就是租賃借貸哪一種契約而已,詳細案情必須跟律師當面談,才能正確分析案情。

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7-3338080聯繫或來信lutong.attorney@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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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對方再上訴書內捏造事實有觸犯何種法律?

A:若證人所言不實,可能會成立偽證罪。

Q:我母親重來沒收過他錢,是否還要在法庭自行舉證?如要舉證何種方法才洽當?

A:有無支付租金,這個要對方舉證

Q:因房屋都友人再使用,房屋有無修繕我方更本不知情,如對方在未告知情況下變更房屋,我方可以提起賠償嗎?

A:可以,這屬侵權行為。

Q:對方傳喚我方完全不認識證人,法院會採信對方片面之詞?

A:未必
Q:B戶房子租約已到期,對方故意不搬,且擺放傢俱遺留物,吃定我們沒辦法隨意進入屋內,是否還要再對B戶提起房屋返還訴訟?

A:不必,你們可以聲請強制執行

Q:上訴是否有次數限制?如對方無實證法院會駁回嗎?

A:只要判決沒有確定,就可以一再上訴。

 

建議:你們既然有房屋可以出租法律扶助應該是不會過的。最好還是找個律師願意以後酬的方式接案,幫你們處理比較妥當。

asd 102-04-16 18:29
律師你好: 再次請問一下~~陳述意見狀跟訴願狀是一樣的嗎?那是否有固定的格式?我要如何才能知道說承辦的檢察官是那位跟我的案件號碼?如果請專業人員或律師代寫...效果會比較好嗎?價錢方面大約要多少才算合理? 再三感激...順安
1.在偵查程序 可以用陳述意見狀 答辯狀 等狀頭 只需要案號及股別正確 就考以送到承辦檢察官手上 2.撰狀可以自己繕寫 可以請律師撰狀 至於收費標準可能都不太相同 幾千元或上萬元都可能 你還是直接跟律師討論會比較適合
hailin 102-04-16 16:09

律師您好,我在4月15日被狗追發生車禍,當時我騎機車經過那家門口就聽見有說不要追,一隻中型犬在我右側追,要咬我為避開牠,撞到民宅牆壁,額頭留血,有好心人打電話給119,還告訴那家人他家狗害人車禍,那家人就不認,,我額頭縫十幾針,機車修6千多,可是警察說我不能提高,因為他狗沒有咬傷我,我會變誣告,難道真是這樣嗎/我可以要求賠償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若該狗確實有主人,而主人未看管好該狗導致您車禍,則您當然可以向該狗主求償,並可提出刑事傷害告訴,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您好,

      1.民法第190條針對動物占有人之損害賠償有特別規定,所以以您本案遭到對方飼養的狗追趕導致受傷,是可以援引本條規定請求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責任

      2.刑事上如果可以證明對方有所過失,亦得提起刑事過失傷害告訴。但實際上是否得以證明其過失,仍要看實際情形判斷。

hailin 102-04-16 19:35

再請焦律師先生,狗主人不承認是他的狗,這樣可以提告嗎,警官說我會變污告罪,而且狗沒有直接咬傷我,會告不成立.我提告會成立嗎/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4-16 23:43
回覆 hailin 的發言內容:

再請焦律師先生,狗主人不承認是他的狗,這樣可以提告嗎,警官說我會變污告罪,而且狗沒有直接咬傷我 ... (恕刪)

請問您在哪個縣市?您只要能蒐證證明狗是他所養,就有機會告過失傷害。詳細案情必須跟律師當面談,才能正確分析案情。

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7-3338080聯繫或來信lutong.attorney@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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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議你立刻去調監視錄影

如果街坊鄰居願意作證

或是願意對於對方常常沒有綁狗、狗常常追人等事實作證

也是相當有利的

建議你可以找律師商議訴訟策略,較能保護權益。

小韓 102-04-16 14:37

買賣糾紛"被提告"妨礙名譽

小弟再去年七月初跟網路上的商店(有實體店面)買了件物品

因購買前有提到到貨日期是否可如期到貨~

對方也承諾OK 會到貨 (但這點已經沒有記錄了 網站賣場紀錄只保留四個月)

後來因為賣方沒有如期到貨~造成我心裡不愉快

在後來交易結束後 我給了對方負面評價(當然對方就有說如果無法舉證 造成商譽受損將提告)

結果在今年1月初對方提告... (如我所說網站只保留四個月的紀錄 我想對方也利用這點讓我沒有辦法得到任何資訊,目前我唯一可以得到的只有當時買賣完畢後的評價與對方的回應)

因為時間過了太久,我真的也不記得 我在私底下的"買賣留言板"是否有出言不遜?

下週將到警局去說明,請問各位律師們 我有什麼需要注意的地方嗎?

因為從來沒上過警局or被告 難免心生有些緊張,雖然只是小罪 但還是刑事罪 

擔心因此留下什麼污點得不償失啊...

以下是我與對方給予負評時唯一我可以取得的紀錄,

想請各位律師如果有空是否能幫我看一下 我是否有涉及到妨礙名譽之類的行為?

藍字:我  紅字:賣方   謝謝協助! (但我真的不確定是否在留言板出言不遜 真怕站不住腳)

========================原文==========================

買家滿意度:[極差]

意見 : 1.7/2已經匯款完成到7/3一整天都沒有對帳,等到7/4才回應,但賣家在賣場問與答都有回應其他問題 是故意不回應嗎? 2.後來在留言版 你說明了原因 我也接受,但你們告訴我7/4出貨 7/5會抵達 結果我7/5從中午等到晚上都沒有收到貨品? 下午也有留言給你 卻沒人回應?


意見 : 3.沒有提供貨物編號 也沒有提供電話. 請問要別人怎麼查詢? 到了7/5晚上我已經火大了,7/6才提供配送單號? 然後再告訴我7/5系統顯示無人回應?


意見 : 是我自己打去物流公司詢問,他們才告知是早上8點多就送去? 我在下標後早就有告知可以收宅配的時間卻視而不見? 物流告知早上電鈴無人回應有撥打電話, 我想賣家留的電話並不是我的手機吧? 已經告知宅配可收的時間卻無視客人的要求? 這種店家真的讓我不敢恭維!

 


回覆 : 先生您好!關於對帳及回應時間,本賣場有自己的標準流程,您若覺得太慢而反應,我們認為合理,並且會虛心檢討。


回覆 : 針對以下幾點我們想詢問一下:1.您說:[麻煩宅配時間:週一至週五上午1300之前],試問早上8點多配送,不符合1300之前?? 這似乎有違一般人的常識。 2.您說:[我想賣家留的電話並不是我的手機吧?] 請提出證據。 


回覆 : 您的訂單我們一切都是照流程來,沒有任何問題。請不要因為查詢答案結果是您自己不在家而惱羞成怒。您對我們指控,已傷害到我們的商譽,請提出相應的證據,若是隨口造謠中傷,我們將對您提告。請注意,這不是在嚇您,謝謝! 

========================原文==========================

Ps 我無法舉證配送那段的原因是我已經沒有任何證據了 (都被洗掉了) 但他當初的確有答應我在某日內會抵達!  這一點有關係嗎?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由於您目前已收到警局通知單,此次訊問將是本案第一次的訊問,您在本次訊問所回答之內容,對於本案日後的發展會有諸多的影響,建議您還是先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hcao@gmail.com指教。

yvan 102-04-16 14:15

律師您好…

我是繼承人,最近被銀行要一筆債務。但銀行提出的借據上,其借款人簽名非被繼承人本人所簽。

銀行已起訴了,我想請法院幫我調出戶政事務所的「印鑑登記申請書」與「印鑑條」的簽名來證明借據非被繼承人所簽。請問聲請狀是要提出

1、「為聲請命第三人提出文書事」的聲請

2、還是「聲請調查證據狀」。

若是

1、「為聲請命第三人提出文書事」的聲請狀,那是不是根據民事訴訟法346條?

2、若是「聲請調查證據狀」的話,那是依據那一條啊?

以上感謝律師的回覆,謝謝您。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需先釐清的是您繼承遺產大於該繼承債務?因本件對造為銀行,其必定有法務人員進行訴訟程序,建議您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本件依您所述應是要提呈聲請調查證據狀,請求法院向戶政事務所函調被繼承人的「印鑑登記申請書」與「印鑑條」的簽名。不過依舉證責任分配而言,簽名之真正,基本上應由銀行方面加以舉證證明,此項證據聲請好像有點奇怪。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或詢問,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也歡迎您來所討論,謝謝!

yvan 102-04-17 14:25
回覆 賴昱任律師 的發言內容:

本件依您所述應是要提呈聲請調查證據狀,請求法院向戶政事務所函調被繼承人的「印鑑登記申請書」與「 ... (恕刪)

對…應該是對方舉證才對…是我錯了…謝謝律師的回覆。

不過因為我很確定簽名是偽造的,我很想要拿到戶政事務所的「印鑑登記申請書」與「印鑑條」上的簽名與印章。這樣我才能在另一個訴訟上取得先機,先確認另一份私文書的簽名。不知這樣做

法官准不准?不知有無其他辦法拿到戶政事務所的「印鑑登記申請書」與「印鑑條」上的簽名與印章?

以上謝謝賴昱任律師的回覆,感恩

cc 102-04-16 13:31
這兩類的詐騙案件 我該如何處理?(後續)  請問一下

有些原因我可能會被告詐欺

有2件

1.被盜用銀行帳戶 當成人頭帳戶 變成警示帳戶

2.機車分期錢繳不出來 有談和解 但是還是繳不出來(車商要告我詐欺)


可是我真的也是受害者

想再請問幾個問題

1,如果我現在更生

車商還要告我詐欺

罪名還成立嗎?

是分開算?還是一起算?

2.後來車商說甚麼台北市刑大破獲一個詐騙集團

那個詐騙集團是買車換現金的人

好像是車子轉讓之類的

當初買車換現金名單有包括我

所以要求我全額繳清

否則會把名單交出去

還說如果被市刑大帶去偵訊 她們不負責

我是真的沒錢繳 我該怎麼辦?

這兩件事 我真的會被抓去關嗎?

3.我有找了一個律師幫我的忙

他說他是律師

可是我在律師公會沒看到他的名子

我該怎麼辦?

可是他有公司 我有去過了

我會不會被騙了? 拜託各位幫幫我...謝謝
Amy 102-04-16 11:11

律師  您好!

有件動產相關事宜想請教您:

我的親人於三年多前在信義房屋仲介下購買了一戶在台北市內湖區的中古公寓(屋齡現約22年).
今年三月底浴室突然大量水泥崩落造成天花板崩塌,
找人幫忙處理崩塌的水泥塊後發現浴室天花板大片鋼筋外露,
裝修人員懷疑此為海砂屋,
四月初有找信義房屋過來看鋼筋外露的狀況,
信義房屋目前提案為他們去找前屋主溝通負責修繕費用.(還未執行)
P.S. 三年前買屋時信義與前屋主皆無告知有鋼筋外露, 合約書上有明載且有氯離子相關的履約保證

想請教律師:
1. 我們若無找相關單位鑑定就這樣修繕完畢, 下一個屋主若找人鑑定確認為海砂屋, 是否信義與我們都要付所有全責?
2. 若找前屋主商談簽切結書, 目前不鑑定但下一個屋主若鑑定確認為海砂屋的話, 讓前屋主切結負責, 這樣可行嗎?
3. 若是我們現在就找相關單位鑑定確認為海砂屋, 控告信義房屋與前屋主的話, 整個訴訟時間大約會多久? 律師費用大約多少? 是否所有相關的費用可以讓信義與前屋主承擔? (若前屋主也不知情, 是否他就不須負責?)
4. 一般這樣的狀況, 律師會建議的作法為何?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您的親人可主張所買受的房屋存有瑕疵,而據以主張解除契約或請求減少價金,建議應先將天花板崩落的情況詳細拍照存證,並儘速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

另外您提及是否可請前屋主簽屬切結書,以確保您的親人將房屋轉售給他人不用負擔瑕疵擔保責任,您親人將房屋轉售給他人時,您親人便為出賣人,出賣人依法便負有物之瑕疵擔保責任,因此並不建議以此方式解決爭議。

關於房屋的瑕疵爭議,實務上多會以送交專業鑑定機關進行鑑定,以判定房屋的瑕疵情況及程度,建議您應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4-16 13:09
回覆 Amy 的發言內容:

律師  您好!

有件動產相關事宜想請教您:

我的 ... (恕刪)

您所詢問的內容,基本上海沙屋是不能住人的,可以解約,至於細節必須跟律師當面談,才能正確分析案情。

本所位於高雄,提供代撰書狀服務,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7-3338080聯繫或來信lutong.attorney@gmail.com

請幫忙"按讚推廣本所官網"。

 海砂屋如未解約退屋還款,日後轉售恐需生長久之責任問題,且為避免前屋主本身亦不知是海砂屋,應儘速通知並於6個月內提告,否則權利會喪失。

阿峰 102-04-16 08:32

各位律師大大你們好;我的房子在去年12月5號已經被拍賣出去了,因為老家有事情需要我回去幫忙,故一些法院文件都沒有收到,在我今年1月底回去我名下的房子時才發現法院已經來點交完畢,但是我房子裡還有一些物品都還沒搬走,我有在今年1月底前打去請教書記官,我舊房子裡的東西何時可以拿走,書記官有回復我說,要等對方作出清冊,在另行通知我;但是現在已經4月中了我都未接到通知,該如何領取我舊屋的物品,我在上個月出有在去電請教,可是還是沒有回復,況且書記官的回答讓我有感到有點不耐煩,至今導致我不敢再去電請教,是否可以請教各位律師大大我該如何才可以取回舊屋裡的物品,雖然不是很貴重,但是都是一些與家人的重要回憶,因為那些東西對我老婆來說很重要,她本身就有精神疾病領有手冊,現在她一想到那些東西物品,可能拿不回來,病情有加重的現象,(醫生所說),懇請幫忙指點一下,感恩!!

 詢問書記官或閱卷取得拍定人聯絡方式,直接與拍定人聯絡取回即可。

萱?媽 102-04-16 00:10

有賣家要將網拍網站賣給我,對於合約內容不知如何撰寫!

網拍主要是販賣男女服飾、包包、鞋子,目前與五個廠商再配合!要以1萬6賣出!

賣家說會教會我如何接手經營網站、應付廠商、客人、和種種買賣商品問題!

有善心人士告知我以下,請我自行撰寫!

”它是屬於成衣類的拍賣網站,首先契約上要載明提供配合廠商與配合到期日,

再來是對方願意提供網站經營輔導,這點也需載明。

最好能清楚記載提供輔導的日期到何時,或是到接手人經營到何階段。

關於智產權的部份,這部分屬於網站的設計權,應在合約上寫明,網站買賣後,

上面花樣設計排版與程式語言這些部份,權力是屬於買家的。不能在事後收取額外的租賃費用。”

但我真的是不會寫買賣合約書內容!煩請有好心律師幫我撰寫一份><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由於牽涉到多方的權利義務關係,建議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委請律師代為撰擬合約,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Miss林 102-04-16 00:03
律師 你好: 我先生在94年1月欠銀行11萬的錢,94年6月將名下房產贈與給我,96年8月丈夫於工作中意外身亡, 往後幾年我與孩子都一直平安度日,並沒有丈夫的債務人出現,我也一直認為丈夫並沒有債務, 直到102年4月該房產信箱直接被貼上""該動產實施查封""依據強制執行法第76條 債務人竟成我的名子了,債權人是良京實業股份有限公司,請問律師,此情形我是否可以自保? 11萬而已竟真要我陪上房子,請黃律師教導我該如何做,謝謝您!
一、這應該是你丈夫之前負債,債權人並已對你丈夫取得執行名義(支付命令或判決),因你丈夫過世後你即成為繼承人,你要概括繼承你丈夫的權利義務,所以你就變成債務人了。二、建議先去法院聲請閱卷」,了解債權人的執行名義和執行金額等債權內容,再做判斷。三、以上,謹供參考!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應儘速向執行法院聲請閱卷,以了解債權人何時取得執行名義,以及了解債務金額究竟如何,畢竟積欠多年的債務加上利息,金額上需要重新加以計算。

再者,如您認為尚有其他財產可供執行,毋庸進行動產的拍賣,亦可聲明異議。

另外,本件尚應釐清您是否有繼承先生的遺產?如無,如可證明因不可歸責於您的事由,於繼承開始時無法知悉繼承債務之存在,致未能於法定期間內拋棄繼承,且可證明由您繼續履行繼承債務顯失公平者,得提起債務人異議之訴,向法院請求應以所得遺產為限,負清償責任

因本件涉及諸多法律關係,建議應儘速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Miss林 102-04-15 23:47
律師 你好: 我先生在94年1月欠銀行11萬的錢,94年6月將名下房產贈與給我,96年8月丈夫於工作中意外身亡, 往後幾年我與孩子都一直平安度日,並沒有丈夫的債務人出現,我也一直認為丈夫並沒有債務, 直到102年4月該房產信箱直接被貼上""該動產實施查封""依據強制執行法第76條 債務人竟成我的名子了,債權人是良京實業股份有限公司,請問律師,此情形我是否可以自保? 11萬而已竟真要我陪上房子,請張律師教導我該如何做,謝謝您!
1.看你當時有沒有辦理拋棄繼承 如果沒有 確實可能是繼承丈夫的債務 所以列你為債務人 2.除非有相當事由 否則在舊法時期的繼承 繼承人還是需要概括繼承債權債務
cc 102-04-15 22:24

 不好意思

我想請問

我有找了一個律師幫我的忙

他說他是律師

可是我在律師公會沒看到他的名子

我該怎麼辦?

可是他有公司 我有去過了

我會不會被騙了?

法務部的律師管理系統可供查詢。

以上供參。

小明 102-04-15 21:19
律師你好: 想請問一下,我去年幫朋友分期買了一台電視及平板,並且幫他刷卡分期,依約定每個月5號他領錢會轉帳給我,但這個月我一直沒收到他匯款,已經十天左右,我打電話傳訊息他都避不回應,但是之前約定是用line交談,沒有留下字據,現在我只有網路購物的收貨地址(應是戶籍地)還有戶頭他之前有轉給我的明細,這樣子要寄存證信函跟他要求還款的機率大嗎?
1.寄存證信函只是通知對方應該依約定還款 2.可以考慮聲請支付命令
阿緒 102-04-15 20:14

請問律師~~幫幫小弟解決

不好意思~~~文章有點長

事情是這樣的

我阿公他有三個兒子 (還有其他女兒)

我阿公在世前有分土地給三個兒子

我爸爸是排最小的

但當時我阿公他只有用紙筆與口頭說明土地區分三部分

沒有所謂的土地權狀什麼的

然後我爸二哥他說要把他分到的那塊土地賣給我爸 我爸爸同意買了

假設土地十分 大哥佔2分地 二哥佔4分地 我爸佔4分地 (現在我爸佔8分地)

現在我爸大哥沒有經過我爸的同意私自把我爸那4分土地賣給別人

錢也全收入大哥自己口袋 我爸爸事後才知道就很不高興

因為我們是住台北 大伯他們都是住南部老家 南部一些狀況我們沒辦法都知道

應該是左鄰右舍跟我爸講

我爸就跟他大哥說那你沒經過我同意擅自把我那4分土地賣掉 是怎樣

我爸他大哥不是不理不然就裝傻 今年清明節下南部去掃墓我爸又跟他大哥
提起這件事

我爸他大哥就說不然他剩下的2分地 跟我爸換那賣掉的4分地

問題是 他那才幾分地 要跟我爸換那4分地 地換地 他2分地要跟我們換4分地 還不用再貼錢給我爸 有這種道理嗎? 哪有這麼好的事!!

我爸有打去問那土地的買主 那買主說當時買地時 我爸他大哥說那塊土地都是他
自己的 (惡劣)

買主就說不然大家都出來當面講

我阿公 生前與過世 我爸他大哥都不照顧我阿公 都是我爸爸在照顧

我阿公三個兒子只對我爸放心也感到貼心

我爸他姊姊與左鄰右舍 跟其他親戚 都是站在我爸爸這邊的

他們都知道我爸大哥個性很霸道 什麼都要佔便宜

我爸大哥這樣做人失敗 左鄰右舍都不喜歡我大伯 連他三個親生兒子也討厭他

甚至跟他斷絕父子關係

現在我阿公與二伯都過世了 也沒有土地權狀 這樣死無對證 該怎麼做才好?

我想幫我爸爸拿到原本該屬於他自己的部分 不要在這樣什麼事都要讓他大哥

能幫幫我們嗎?

小弟感激不盡~~

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當初如何約定應該都已不可考,所以本件仍應回歸土地登記,若未辦理繼承,則應辦理後再請求分割,才能一次解決,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4-15 22:20
回覆 阿緒 的發言內容:

請問律師~~幫幫小弟解決

不好意思~~~文章有點長

事情是這樣 ... (恕刪)

請問您在哪個縣市?您所詢問的內容,要看該土地當時是登記誰的,至於細節必須跟律師當面談,才能正確分析案情。

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7-3338080聯繫或來信lutong.attorney@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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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有些重點你根本沒提到,所以會很難幫你判斷。例如,土地登記狀態是怎樣,是已經分割了?還是仍保持公同共有狀態?亦即賣出去的那部分土地到底原來是登記在誰名下?已經過戶給買方了嗎?二、動產的處分是需要所有權人的「印鑑證明」才能辦理登記的,所以如果你大伯非該部分土地之單獨所有權人,是無法將該土地過戶給買方的,除非他用違法的方式。三、就算你們手上沒有土地權狀,但你們還是可以去地政事務所調各該土地之「土地謄本」和「異動索引」,這樣才有辦法知道各該土地之權利狀態及移轉過程,律師也才有辦法協助正確判斷。四、以上,謹供參考!

苦情粉領族 102-04-15 17:12

各位律師您好:

因去年九月於某公司離職

前公司不僅遲發離職薪水至十二月底才發部分

且隨意更改薪資計算方式等

這件事尚未處理完畢

而本週前公司又誤將其他同事薪水匯入我帳號

銀行今日打來催款

希望我歸還此款項

想請教諸位律師先進

一.轉帳部份是否已構成民法中的不當得利行為

   我是否應主動歸還轉帳錯誤部份

   勞資糾紛部分應做另案處理嗎

二.我可否暫押此款項

   以要求前公司積極與我處理勞資糾紛這部份呢

   因前公司皆不理不睬與我的勞資糾紛

 

 以上

 還請各位指點

 感謝您


林如君 (林律師) 102-04-15 17:25

轉錯帳的部分應該要趕快退還,否則將會涉及相關民刑事責任,不可用勞資糾紛為由擅自扣留該款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