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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04-29 02:10
律師,你好……我是大陸配偶,我先生已成功收養我前婚生子,我想請問現在小孩監護權是我先生一人擁有還有共同監護……謝謝
如果是收養配他方子女 應該是由兩人共同監護
QQ 102-04-29 01:06

Dear律師:

我目前困擾的事是,我後母長時間(大約20幾年)擺臉色跟動粗口,

每次常污辱我去世的媽媽跟哥哥,之前她有精神病,但後來看完醫生沒再服藥就醫了,

最近又長時間再次言語的爆力,之前因為沒錄影錄音,

手上目前無物證在,但是目前在等下次爆發的機會,

她也常掛嘴邊說要離婚,家人也有此打算,再等她先開口,

請問後續我應該準備那些東西,可以解決目前的窘境.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需先釐清的是您的父親是否有意願和您的繼母離婚?如雙方得以達成離婚的共識,則可委請律師代為撰擬離婚協議;如無,則可蒐集相關證據,向法院主張配偶對於他方之直系親屬為虐待,致不堪為共同生活,而訴請裁判離婚,建議您應儘速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你們可以申請家暴令,如果有錄音驗傷證據,那會比較容易取得。如果沒有這些證據,可以找鄰居或親友當證人,還是有機會拿到家暴令。

本件若能以協議離婚方式辦理者,或許可由當事人以平和解婚姻方向來思考妥善處理。
以裁判離婚的方向來思考的話,精神虐待或者言語暴力,基本上相對於肢體暴力來講,要聲請家暴令,在證據上必須能夠證明其達到相當之嚴重程度才行,此部分恐怕得在人證或者錄音錄影等證物上多加收集。本件若法院核發家暴令而其情形持續沒有改善的話,後續即有訴請裁判離婚的機會。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阿飛 102-04-28 18:22

各位大大你好~本人因為監聽譯文跟一個證人的指證一開始被羈押了快四個月,地方法院判決五年六個月~最高法院判決2年8個月~再警巡筆錄跟法院都沒有承認我有賣給林小姐!但是這件案子是檢察官申請專案下去進行~一開始是因為我乾妹把東西賣給校園學生簽扯到我身上!檢察官才會追尋毒品上游!目前最高法院已經駁回並且執行指揮書已經下來超過時間了!目前想法想要請律師提出非常上訴或是異議!我想承認轉讓並且告訴檢察總長事情的經過~因為本身是酒店經濟跟幹部~客人跟小姐不能得罪所以有時客人需要毒品的時候都會請我幫她們拿如果我以不賺取任何差價的方向~並且承認我有把毒品交給林小姐,但是是無償轉讓的方向,並且把當初害我的那位乾妹供出來!因為其實我乾妹在警察局的時候就已經被他的毒品下游指正他販賣毒品了,但是在地檢的時候經過我請求她們不要繼續害他她們在地檢的法庭上才改口供的,不知道這樣有沒有可能申請非常上訴成功~或是異議成功~我想要承認無償轉讓把刑期減短到六個月以下  (我是因為K它命三級販賣~只有一個證人林小姐的指正跟監聽譯文來判決的)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由於本案業經最高法院判決確定,本案應思索是否有符合再審事由之可能,如您主張原判決所憑之證言屬於虛偽,則可循此途徑聲請再審,建議您應儘速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阿飛 102-04-28 17:52

各位大大你好~本人因為監聽譯文跟一個證人的指證一開始被羈押了快四個月,地方法院判決五年六個月~最高法院判決2年8個月~再警巡筆錄跟法院都沒有承認我有賣給林小姐!但是這件案子是檢察官申請專案下去進行~一開始是因為我乾妹把東西賣給校園學生簽扯到我身上!檢察官才會追尋毒品上游!目前最高法院已經駁回並且執行指揮書已經下來超過時間了!目前想法想要請律師提出非常上訴或是異議!我想承認轉讓並且告訴檢察總長事情的經過~因為本身是酒店經濟跟幹部~客人跟小姐不能得罪所以有時客人需要毒品的時候都會請我幫她們拿如果我以不賺取任何差價的方向~並且承認我有把毒品交給林小姐,但是是無償轉讓的方向,並且把當初害我的那位乾妹供出來!因為其實我乾妹在警察局的時候就已經被他的毒品下游指正他販賣毒品了,但是在地檢的時候經過我請求她們不要繼續害他她們在地檢的法庭上才改口供的,不知道這樣有沒有可能申請非常上訴成功~或是異議成功~我想要承認無償轉讓把刑期減短到六個月以下  (我是因為K它命三級販賣~只有一個證人林小姐的指正跟監聽譯文來判決的)

判決已經確定 要再救濟 只能提出再審或是請求非常上訴 不過如果你只是爭執事實認定的問題 看來成功機會都不大

阿吉 102-04-28 17:14

我前些日子在ptt台中版 發了一篇標題為"我被台中某版友利用了"的文章

文章內容如網址:http://ppt.cc/j~y3

而就有位版友寄站內信來 說他到警察局備案 要我刪文並公開道歉

而我當天也到警察局 並且文章已由版主刪除 我更私底下為了息事寧人對他道歉

但他執意要我公開道歉 可是我不肯 因此他可能決定提告

我想請教各位律師先進 我這樣可否有影射明顯而構成妨害名譽裡面的罪責?

而他更說要請證人出席 請證人指名我就是說他 如果證人不願意就?重金

他寫的內容(一):http://ppt.cc/lbvW

他寫的內容(二):http://ppt.cc/ElJa

請問我現在該怎麼辦?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需先釐清您在網路上的留言內容全文為何?(內容一無法點選連結),以釐清您是否有涉及妨害名譽之可能,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建議您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並說明事情始末,始能正確分析案情,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諮詢,敬請來電0918099945或來信amoschao357@gmail.com。

阿芳 102-04-28 14:43

請問:家中有一位母親.一位弟弟.如果我身後不想把我的財產給她們繼承.我現在該如何做??

       聽說在生前就找律師"辦理信託".請問流程為何??要花多少錢辦理??

本件後續規劃主要涉及進行信託或為其他處分財產的內容有那些、規劃目的是什麼,至於費用多少係由律師針對所涉複雜程度(信託財產之標的多寡、內容),與當事人協商討論議定。
財產生後規劃涉及問題很多(股務、地政、稅務、繼承法等),建議您可與律師約詢時間,將相關資料提供給律師,進一步討論可行之辦理方式,以俾為您規劃一完整的生後財產處分計畫,如此應較能夠維護您權益。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本件可能涉及預立遺囑等問題,您是因為什麼考量不願意讓母親、弟弟繼承?是否還有其他家人?建議您應儘速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透過全盤的討論才能予以規畫,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阿晏 102-04-28 12:37

事情是這樣的在幾個月前我有一張易付卡,會辦易付卡是因為去繳電話費時,小孩看到裡面是有小叮噹的贈品,一直吵著要所以就辦了那張卡!

 
然後有一次在外面等朋友,我跟我太太在百貨公司附近座,等朋友,有一位小姐跟我們說要借手機跟朋友連絡,因為她手機沒電,也沒多想就拿那隻易付卡的手機借她,想說易付卡沒差,就借她使用,她使用完她也就還我們!
但在2個月前接到刑事局打來說要我到案說明,我就想說我又沒怎樣,他就問我XXXXXXXX電話號碼是不是我的,我想了一下才想到是那隻易付卡,接著他說我傳簡訊恐嚇一位小姐,內容是"你這個賤人,我有一天會收拾妳",我聽了就覺得奇怪,我沒傳這封簡訊啊 !而且她說的那位小姐我也不認識。然後那位刑警要我到那邊做筆錄,後來我也有去做。

上一個月收到地檢署傳票要到案說明,我有去地檢署說明了,在昨天去地檢署網站查詢偵結公告,被起訴,罪名妨害自由,但我還沒收到起訴書

但因為當初做筆錄我自己有錄音,我有錄到對方的電話號碼,昨天有打給對方,對方說他不追究,不想告,願意和我和解。所以我覺得是檢察官起訴我,因為他一直不相信我簡訊是不認識的傳的。

所以有律師可以交交我該怎麼做嗎?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須檢視檢察官起訴書,才能進一步分析,您可以待收到起訴書時,攜帶起訴書等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王耀星 (Eric) 102-04-28 15:39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建議您不要再提及偵查庭中有錄音之事(此乃違法).並趕快將你受偵查案件的案號告知律師.並聲請地方法院改依通常程序審理.避免遭簡易判決處刑(否則將連第一審答辯機會都被剝奪).方是萬全之策!若有進一步諮詢需要?請攜帶本案全部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39151259或來信yawshineric@yahoo.com.tw指教。

像這種案件

建議你找律師陪同出庭

開完庭後,請律師再幫你寫份答辯狀

就可以很完整的防衛了

搞不懂 102-04-28 01:25
律師您好 我想詢問 監護權的問題 孩子的母親 現在要跟我走法院 爭小孩 我們是未婚生子 我有認領 小孩出生後 孩子的媽 都住在娘家 一直都不肯回來跟我住 他願意讓我看小孩 但是不願意回來 過年期間 要帶家人去他家看小孩 他都一直推託 說要回來 一下子他家怎樣 一下子又怎樣的 到現在 他現在要跟我走法院 爭小孩的監護權 我想請問 我要怎麼做嗎 小孩子還沒出生之前 都是我在養孩子的媽 孩子的媽沒工作 一直到現在 我們有吵架 但是這次 他要跟我走法院 爭小孩 我不知道要怎麼做了
沒有婚姻關係 父親有認領子女 沒有辦法協議子女監護權聲請法院裁定 法院通常會先請社工做家庭訪問 訪問報告會影響法官認定子女由誰監護的心證 所以這部分你可能要做一下準備 不過子女比較年幼 判給母親的機會應該是相對較高的
kara 102-04-27 21:26

您好
     請問房子租給單親媽媽帶著兩個小孩,他們也是中低收入,上月租給他們的房子發生火警,媽媽要小孩躲到樓上,大的那個沒聽從媽媽的指示往外跑出來了,小的那個躲在樓上,後來被濃煙嗆傷,昏迷至今,這位租屋者,說他們是弱勢團體請律師不用錢,現在說要控告我們害她兒子便成這樣,請問這樣合理嗎??  他們告的成嗎??  房屋都是他們在使用,小孩也是她叫她躲到樓上去的,不懂他們要告我們什麼??  而且一直仗恃著她是弱勢團體請律師不用錢,什麼有一堆律師給他撐腰,就一副要告死我們的樣子,我們可以先提出什麼作法,我們可以先提告毀損之類的嗎??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需先釐清發生火災的原因是甚麼?才能進一步分析對方是否得以向您請求,建議您應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阿生 102-04-27 19:18
律師你好:我日前 不小心撞死一位老先生 由於當時天色很暗 沒路燈 又大轉彎 我想請問 如果我沒有和對方達成和解能判緩刑嗎(我們很有誠意)但是他們出的價錢我家無法負荷所以沒有達成和解 我目前18歲還在讀大學 假如被關要關多久呢?? 能有緩刑的機會嗎??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本件涉及過失致死,得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需先釐清的是本件目前係進入偵查程序或者審判程序?是否已作成鑑定?雙方的過失比例為何?建議應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梁維珊 (美女律師) 102-04-28 01:11

這邊您要評估自己的過失,比如說有沒有酒駕?比如說有沒有違規駕駛?另外,如果沒有與對方和解,要拚緩刑確實比較辛苦,您有保險嗎?除了強制責任險外,是否有其他第三人責任險?這部分也算是車禍過失致死的損害賠償範圍內,並且計算死者的[餘命],比如說死者死亡時的年齡與內政部平均餘命做計算,是否已屆勞動年齡65歲?許多細節都可以計算出您可能須賠償的範圍。然而,慰撫金則是由法院判斷,這部分就無法給予您比較深入的建議。如有任何問題,歡迎聯絡。

你這個案件還是要找有交通專業的律師來做
緩刑最主要要看有沒有和解(犯後態度)以及之前有沒有前科

你所提到的大轉彎處,由於視線不良,可能又沒有設置交通號誌以及人行道

而且你提到,當時沒有路燈,這個對於視線、照明度等等都是很關鍵的證據

建議你最好還是找個律師幫你主張防衛
否則車禍鑑定結果,如果對你很不利,以後民事賠償責任也會很吃重

還有問題,歡迎來問

媽咪 102-04-27 13:10

律師們好:

因近日有商標著作權法的官司,愚婦實在不知該如何是好,之前有提問,也有律師回覆,但愚婦理解能力不佳,所以還是有一些問題,懇請律師們能提供寶貴的意見。

前有兩位律師建議愚婦提出合理懷疑,對方並不是原著作人(只是代理人),故無告訴之權利,並請對方提出「經過公證且經我國駐外單位認證之委託書」。

請問:「經過公證且經我國駐外單位認證之委託書」是針對「著作權法」的部分嗎?若以上答案是肯定的,假設對方無「原著作人」的告訴委任書,關於「著作權」這一條我是否就可以過關?但是商標法還是得另外算帳?(若對方是合法代理人)

若只剩商標法的部分,檢察官是否會念在愚婦確實是在不知情的情況之下誤闖法網,而網開一面,獲得不起訴或緩起訴之機會?

最後,由於愚婦不善言辯,緊張之時更會語無倫次,可否再開庭前先擬好「答辯狀」,對愚婦會比較有利呢?而「答辯狀」之內容,除了替自己辯解外,可否對原告提出合理質疑呢?

 此外,「答辯狀」是在開庭時,直接呈上給檢察官看就可以了嗎?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4-27 15:32
回覆 媽咪 的發言內容:

律師們好:

因近日有商標著作權法的官司,愚婦實在不知該如何是好,之前有提問, ... (恕刪)

請問您在哪個縣市?您所詢問的內容商標權是非告訴乃論罪,本來就可以直接偵辦。至於網開一面與否,建議您可以當面找律師對談,甚至委任律師擔任您的辯護人。上次回答您問題的兩位大律師,其回覆內容就很專業,與其在這裡問,不如直接跟律師預約時間當面諮詢,不僅可以解決您的疑惑,律師也能替您說明後續應該要面對的各種情境,不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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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卡秋 102-04-27 08:42

律師您好:

1.因一時衝動,將生殖器裸露自慰 ,在大馬路人行道上, 被一位在肯的雞店內吃飯的小姐發現, 我發現他有在瞪我,然後突然起身報警,因此我被抓進警局

2. 他告我性騷擾罪,說我看者他自慰 ,當時我也承認有進行自慰動作,只是當時很緊張不知怎辦?

3.如果可以調解會被判何種罪?如果無法私下調解和解又會可能在法庭上被判何種罪?

4.請問要請律師嗎?費用約多少?

5.我以前沒前科,而且家裡有老婆和2個小孩,父母親都快70歲了,又有1個100歲的祖母,哥哥又在大陸上班,家裡大小事都需要我,我又不能沒有工作,沒有經濟來源不知怎辦?

6.我現在非常後悔,對於這種脫序行為?而我有去醫院看精神科醫生目前持續門診治療中

律師大人協助謝謝

王耀星 (Eric) 102-04-27 08:46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因涉及隱私及是否將會被起訴!建議您攜帶本案全部訴訟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39151259或來信yawshineric@yahoo.com.tw指教。

皮卡秋 102-04-27 09:07
回覆 Eric 的發言內容:

 

律師您好,
因此案4/24才發生,您說的訴訟資料不曉得要去哪裡拿,請問您那邊的諮詢收費標準?
王耀星 (Eric) 102-04-27 10:54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已電郵回復!建議您攜帶本案全部訴訟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39151259或來信yawshineric@yahoo.com.tw指教。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您在馬路上裸露性器官自慰等行為,涉及公然猥褻罪,可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建議您應儘速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4-27 15:45
回覆 皮卡秋 的發言內容:

律師您好:

1.因一時衝動,將生殖器裸露自慰 ,在大馬路人行道上, 被一位在肯 ... (恕刪)

請問您在哪個縣市?您所詢問的內容,要看告訴人告您什麼?如果是騷擾,那只要和解即可,至於猥褻,那也必須和解來爭取緩刑,至於細節必須跟律師當面談,才能正確分析案情。

如需進一步討論,請先到本所官網首頁按"讚"或"g+1",再來電07-3338080或來信:lutong.attorney@gmail.com

1.本件在馬路(公共場所)露出生殖器進行自慰之行為在法律上構成刑法234條公然猥褻罪,所涉刑責非輕,處理不可不慎

刑法234條規定,意圖供人觀覽,公然猥褻之行為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千元以下罰金。此即所謂公然猥褻罪。猥褻是除性交以外其他客觀上足以引起他人性慾、主觀上足以滿足個人性慾之行為的概稱。公然則是指不特定多數人得共見共聞之情況。本件在馬路(公共場所)露出生殖器進行自慰之行為,主觀上足以滿足行為人個人性慾,而且此項猥褻行為是在不特定多數人得共見共聞之情況所為,法律上評價係構成公然猥褻罪。

2.本件依您所述情形若確係因為精神疾病導致非自主性的公然猥褻行為產生的話,加上您的部分情況符合緩刑要件,應有爭取緩起訴或者緩刑之機會,後續處理上建議趕緊與律師約詢時間討論,將具體情形及相關案情告知律師,並委任律師為您辯護並研議有利及可行之答辯方向,以利爭取緩起訴或者緩刑,如此應較能維護您權益。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謝曜任 102-04-26 23:59

律師您好:

個人與其兄弟姊妹長年在外,家父獨居南部,其友人以安全為由將長年懸掛於家中神明廳之媽祖神像金牌取下,向其父聲稱暫置銀行保管以為安全,令其回復原狀未果,聲稱取得家父同意,但是其金牌非家父打造,係多年前先母集眾人(我們兄弟姊妹共同合資)小額贊助金錢打造之金牌,應非1人即可決定,懇請賜教!謝謝。

王耀星 (Eric) 102-04-27 08:38
回覆 謝曜任 的發言內容:

律師您好:

個人與其兄弟姊妹長年在外,家父獨居南部,其友人以安全為由將長年懸 ... (恕刪)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如確如您所述對方恐已構成侵占罪!若對方經催告後仍執意不還可提起刑事侵占告訴!建議您攜帶本案全部訴訟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39151259或來信yawshineric@yahoo.com.tw指教。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該名父親的友人涉及侵占罪,建議可以先寄發存證信函要求對方返還,如對方仍置之不理,則可提起刑事告訴追究其責任,建議您應先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發光者 102-04-26 23:47

想請問律師,惡意公開裁判書在網路其他網站上,目的是為了要攻擊我,汙衊我人格,且針對我的家庭教育、家裡的人一再的指責這樣到底有沒有構成毀謗罪嗎?除了惡意公開該裁判書外且屢次在網路上(同一討論串)公佈我的姓名(除採判書之外),這樣他有侵犯到我的隱私權嗎?他在網路上一再嗆聲說,他說的是事實,所以他不怕我告他!因為他說的是事實我就真的無法讓他惡意的行為,受到法律應有的制裁嗎?

林智群 (klaw) 102-04-27 15:22

 判決書本來就是公開的資訊,很難告到對方

發光者 102-04-30 22:25
回覆 klaw 的發言內容:

 判決書本來就是公開的資訊,很難告到對方

 所以想請問,我並不是公眾人物,他卻在公開的網站一再宣傳我的事情,他為了這個事情還特地  註冊新的帳號,且在轉載的內容以外公開我的名字,這樣不能夠告到對方嗎?

郭詠晴 (詠晴律師) 102-05-06 21:01
回覆 發光者 的發言內容:
回覆 klaw 的發言內容:
... (恕刪)
您好:
您的問題或可用新上路的個資法來解決,可參閱本所官網或臉書相關介紹。
米奇 102-04-26 21:45

各位律師好 是否有再承做 幫寫暫緩執行理由狀

因為擔任車手 之後要入獄服刑 當初和解的時候 被害人有要求全數歸還 因為都老人家了 需要那筆錢 後來談好只先付頭期款20萬 剩下分期繳納 但法院判決下來要入獄服刑 跟當初和解內容 被害人希望能在1到2年內還清尾款 現在我只請求律師幫幫忙 希望能申請延後幾個月執行 讓我自己爭取多一點時間 工作去還剩下的錢 我知道申請過不容易 但我真的不想再讓爸媽去幫我還錢了 而我爸媽在家是種田的 實在沒什麼錢可以再幫我還 犯錯我很後悔 也罪有應得 但我只是想要能再爭取多點時間工作賺錢去處理掉這些事 也避免夜長夢多 也是被害人當初的期望.在家中我也是獨子 說真的爸媽已經都60歲了 真的不想再讓他們去幫我還這筆.剩下的金額大約15萬左右 我現在唯一希望能靠自己把這15萬還掉 因為趁現在工作還算穩定情況下 能趕快解決就趕快解決 將來出獄謀生不易  在此懇求各位律師幫幫忙 寫訴狀需要多少呢

判決是否已確定?

是否已收到執行命令?

米奇 102-04-26 23:12
回覆 趙璧成律師 的發言內容:

判決是否已確定?

是否已收到執行命令?

律師 您好 先謝謝您的回答

目前判決已確定 也收到最高法院的判決書了

只是尚未收到執行通知書

想請教律師是否能幫幫我的忙 感激不盡 

依所述情形,因不符合法定事由,被駁回的機率頗高。

收到執行命令前,應該還有一些時間。

以上供參。

米奇 102-04-26 23:39
回覆 趙璧成律師 的發言內容:

依所述情形,因不符合法定事由,被駁回的機率頗高。

收到執行命令前,應該還有一些 ... (恕刪)

因為我是今天收到最高法院判決書 是不是在1到2個月就要執行了 所以我很煩惱

林智群 (klaw) 102-04-27 15:23

 除非你有特殊疾病,不然通常不會通過

無言中 102-04-26 21:30
我朋友98年7月有犯下一起強盜罪因生活困苦向朋友借錢生活養家幾個月過後無力還錢經朋友誘導才搶朋友的表姐!三年後102年4月19日警方找上他移送地檢他也悔過坦承已7萬交保! 他在犯下強盜罪前幾個月有精神上問題也有就醫紀錄.國小學歷.低收入戶.精神證明.獨力扶養3個小孩就學中
請各位大大有法律資訊請幫忙我朋友是否能請律師辯護爭取鍰刑或減輕刑責!
在此請求各位大大有推薦[專打強盜案的律師]
我朋友的處境真的很困苦..我們了解他之所以才願意幫忙他!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需先釐清您朋友在地檢署承認的內容有哪些?這會影響日後法院審判程序之辯護方向,本件如已進入審判程序,建議您應儘速委任律師進行閱卷,並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4-26 23:37
回覆 無言中 的發言內容:
我朋友98年7月有犯下一起強盜罪 ... (恕刪)

請問您在哪個縣市?您所詢問的內容,基本上想要緩刑,有一定難度,基本上沒有和解,什麼都免談。至於細節必須跟律師當面談,才能正確分析案情。

如需進一步討論,請先到本所官網首頁按"讚"或"g+1",再來電07-3338080或來信:lutong.attorney@gmail.com

冽冽 102-04-26 20:01

不好意思!

我請問律師

就是一對男女在交往原本很穩定結果女方懷孕了!

結果他們在懷孕七月後才分手

女方跟男方要了4萬塊的補償費用

男方也答應了!

可是目前男方只給了女方4千元!

剩下的遲遲不給!

這時候女方該怎麼辦?

(男方目前17歲,女方去年年底才18歲)

希望你把孩子好好的生下來

以後可以向對方要求支付扶養費用

你可以請律師幫你寫「支付命令

比較迅速而且有效,只要對方二十日內沒有提出異議

就可以去聲請強制執行,查封拍賣對方的財產

林智群 (klaw) 102-04-27 15:26

 建議聲請支付命令,不過對方異議就要打官司,

你們是口頭協議,沒辦法證明雙方有此協議的話,可能要加告對方侵權行為

冽冽 102-04-27 19:40
回覆 張祐豪律師 的發言內容:

希望你把孩子好好的生下來

以後可以向對方要求支付扶養費用

你可 ... (恕刪)

謝謝律師

小孩會生下來的!

不好意思我可以在請問幾個問題嗎?!

男方的家長已經知道了!

要找女方討論小孩的事宜……

女方該怎麼說才對女方比較有利?

如果男方他們堅持要小孩怎麼辦?

萬一他們威脅女方要走法院…

女方該怎麼辦?

情勢會對女方有利嗎?

 

有疑問的人 102-04-26 18:04
想請律師幫忙: 原先家裡有一部車在多年前由朋友介紹跟一家企業公司貸車貸 那時不知道是民間公司因為相信朋友就貸了 之後分幾年付清但有一筆利息忘了付(記得好像約1000元左右吧) 故沒取得清償證明 後因工作加上車貸公司沒催將此事遺忘 最近因為車子不開了打算轉手 想聯絡原先貸款的公司繳清?餘利息以取得清償證明 卻發現查不到該公司任何相關資料 請問遇到這種狀況該如何處理?? and這樣車子算歸誰所有 我能如何處理?? 謝謝

當初車貸是以動產抵押設定或者附條件買賣登記來辦理?這個部分可以查一下你的車籍資料,應該就可以確認所有人是登記在誰的名下。

所謂附條件買賣是指買受人先占有動產之標的物,約定至支付一部或全部價金,或完成約定條件時,始取得標的物所有權之交易。例如:甲公司(出賣人)將其擁有之汽車一台,以契約約定一定之條件(例如以分期付款方式,以契約約定出賣人應分期償還之時間及金額等),出賣給乙公司(買受人),在買受人尚未履行契約條件前,標的物所有權汽車)仍屬於出賣人,於買受人完成約定條件時,買受人始取得標的物所有權

又依動產擔保交易法第 15 條 : 稱動產抵押者,謂抵押權人對債務人或第三人不移轉占有而就供擔保債權動產設定動產抵押權,於債務人不履行契約時,抵押權人得占有抵押物,並得出賣,就其賣得價金優先於其他債權而受清償之交易。此時所有人是買方,只是在抵押權塗銷前,若買方不履行債務時,賣方得取得車輛占有,逕行拍賣。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小小 102-04-26 15:14

你好:我們是一群任職於核三外包的包商員工,想請教以下幾點:煩請律師幫忙解答.謝謝

1.我們都任職核三廠,但因為屬外包,雖每年都發包一次但可再續約一年(所以都是每二年換公司,但換來換去都是同體系的公司,換湯不換藥),請問,我們此種狀況,公司是否也應該要給予我們特休假呢?

2.我們都待在核三廠多年,有人甚至有10年以上的資歷,但雖每二年換一個公司,但都依然在核三廠內工作同一部門單位工作.請問我們該向誰要求給予特休假.

3.勞基法休假規定:在勞工同一雇主或事業單位,繼續工作滿一定期間者,每年就應給特休假:

  請問:以我們的例子事業單位是否就屬核三廠.我們可以直接向核三廠要求給予特休假嗎

王耀星 (Eric) 102-04-27 11:13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建議您向當地勞工主管機關申訴此一明顯刻意規避法律規定損及勞工權益之惡意脫法行為!若有進一步諮詢需要?請攜帶本案全部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39151259或來信yawshineric@yahoo.com.tw指教。

kevin 102-04-26 15:09

事由 小弟我 目前玩 一款遊戲叫 黃金傳說

在今天無預警的鎖了我的帳號 (這遊戲公司 鎖了我八個帳號)他給我的理由是 資料不實

但是..我的帳號 內的東西還可以賣台幣...差不多10萬吧!

我很緊張打給遊戲公司 得到的回應是 他說這個涉及到 個人資料保護法...

我跟他說可是這個帳號 都是我在使用....

因為消基會 我也有去問 他說只要是 我本人在玩 而且能證明 就可以進行修改

想請問律師 如果我申請時 填寫的個人資料不符 是否有權利 進行修改?

是否能對 遊戲公司提出告訴 做出相關的賠償!? 

102-04-26 15:07
律師您好: 去年 我在買了一台中古車 我知道 我買這台車 被車商騙了~ 因為這台車真的很爛 可是 , 爛歸爛 卻還是可以免強免強的代步 .. 直到兩個月前 我朋友說他那邊有顆引擎要給我用 說他也幫我找到修車廠~ 說會來幫我牽車去修... 只要4-7天時間 我猶豫了很久 直到本月15號 我妥協 同意 ... 聽我朋友所說的~ 本月15號晚上七點 會有車廠的人來我家拖車 那時候 來拖車的人 我跟他要名片 他說 他只是負責來拉車 有任何問題要我打一支門號 說那個是老闆的電話 有任何問題就打過去 ... 事後 我車就這樣被拉走了 到第四天 我打電話過去詢問 我車的狀況 結果卻說 引擎換好了 可是 我的水溫箱是保特瓶 ???? 我一整個錯愕 因為 我不久前 才到檢驗廠去 明明就一切正常 哪來的水溫箱變成寶特瓶 .... 我就說 到底怎麼回事 他們也說得不清不楚 就說一切會幫我弄到好 結果 第七天 我在打過去詢問時 不接不接不接不接不接電話就是不接電話 只傳了訊息說 什麼時候會把車拉回來 從約前天到現在 一直說要拉回來 到現在都沒有 一直晃點我 今天凌晨卻傳了封訊息說 我車實在壞的太嚴重了 只能時速15 !!!! 我看到時速15 我很錯愕 ~ 你來開我車走的時候 我看你開的很順阿~ 加上前一天我也才開過車 上高速公路還可以開到一百 現在跟我說 只能開時速15 ... 太扯了 然後 說要還車給我 到現在還沒還車 .. 只丟了一封訊息說 車子在某條路上的7-11 鑰匙放在輪胎上 如果不見 可能就是被拖吊了 結果我一看到訊息立刻衝到那條路上的7-11 看到的是 我車子所有東西都被清空了 !! 包括我在車上的零錢和收據以及一些私人物品連CD 衛生紙也全部被拿光 什麼都不剩 ~ 我立刻打開引擎蓋 發現我的副水溫箱真的變成保特瓶! 請問我可以告他們嗎? 可以告什麼?
刑事責任部分可以考慮竊盜或是侵占罪 甚至毀損 民事責任部分主張違約或是侵權行為 至於是否成立 沒有接觸個案 可能不容易給實際建議
天女散花 102-04-26 14:17

學生學術作業捉刀問題,可有法律或方法 將之繩之以法(投什麼單位,我們的證據夠不夠?),以達學術公平?

 

如標題。

 

同學的"學術作業”(碩士論文paper)有捉刀問題。由於連換四五個指導教授,雖然最後第五個教授給他畢業,但有相關疑慮如下,不知如何檢舉

 

該同學在跟隨第四個指導教授期間,網路留下諸多物證,上頭他自己說明「叫女朋友幫忙操刀」、「凹女朋友寫」,一共有三個明顯文字物證。但跟隨第五個指導教授期間,無直接物證。 如上證據,被他第四個指導教授勒令砍下,踢到第五個指導教授。所以他已經學會叫人家寫也要不動聲色… 跟隨第五個指導教授的間接物證—

註1:該人在被第五個指導教授指導期間,兩年來,每天在臉書上從早上八點到半夜凌晨一點,每刻每秒都在發布到處玩樂的動態(該人工作是「拉保險」或「業務」),由於兩年來每天行程滿檔,心思不在課業上(臉書證據已經保留),沒有寫論文的閉關期,就這樣玩到口試前半個月突然臉書就不發布了,然後兩三週生出一本論文。但這本論文的水準是期刊論文文章的水準…換言之,這個人雖可能花再論文口試時間只有一兩個月,卻寫出期刊論文的品質的碩士論文…

註2:他跟隨第四個指導教授期間,發布網路的日記提到的凹女朋友幫忙寫,這個女朋友,是和他同行業同領域的某知名大學的助理教授。

 

以上都有物證(文字、對話或視窗剪貼),不管是跟第四個教授的"凹女朋友寫的文字"或"跟第五個教授的兩年來吃喝玩樂的網路動態",都已頡取。但,這些物證夠足以說明嫌疑了嗎?

總之...舉證一個人論文捉刀應該具有怎樣直接的物證,以上物證是否足夠,我們不清楚,來這裡請教律師。又,該人在論文口試前兩年來每天的網路臉書行程滿檔的”視窗剪貼”這個「間接物證」(他的閉關期只有三週)是否足以證明該人的論文有問題?(畢竟,在更早前的指導教授(第四位)就有直接捉刀之物證…)

 

總之請教律師們:(1)以上直接或見皆證據足夠嗎?

(2)若不夠,可否 以合理懷疑,或「有嚴重疑點」之理由,將所有直接或間接物證送交學術單位或相關單位審查?

(3)又,舉發士論文捉刀,該檢送哪一個單位?才不至於吃案?(因他經常贈送貴重禮物以及飯局給該系師長以及系主任)

 

由於論文捉刀涉及對其他自己操刀的學生完全的不公平,所以請求律師解惑,thanks 

 

amy 102-04-26 11:47

我姐姐與姐夫被控詐欺,刑事的部份已入獄服刑,民事的部份已結束,法院已寄清償分配表給各債權人,但之前債權人有向我姐姐跟姐夫進行假扣押,包括:房子,土地,小孩的銀行帳戶,小孩的保險....
請問:1.現在官司都結束了,如何申請解除小孩銀行帳戶,小孩保險假扣押(保險的要保人是姐姐跟
           姐夫,所以有假扣押)
        2.因為債權人很多個,不知道是誰去申請假扣押的,目前官司已結束,是否可以由債務人自行跟
           法院申請撤除假扣押?
        3.若可以,不知要如何跑流程??還是要找律師協助呢...???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需先釐清債權人是否已獲得清償?如已獲得清償,其他財產仍有被假扣押的情況,方得以具狀向法院聲請撤銷假扣押執行,建議您應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4-26 23:45
回覆 amy 的發言內容:

我姐姐與姐夫被控詐欺,刑事的部份已入獄服刑,民事的部份已結束,法院已寄清償分配表給各債權人,但 ... (恕刪)

請問您在哪個縣市?您所詢問的內容,前提是錢有無還清?細節必須跟律師當面談,才能正確分析案情。

如需進一步討論,請先到本所官網首頁按"讚"或"g+1",再來電07-3338080或來信:lutong.attorney@gmail.com

阿果 102-04-26 11:31
律師你好。我想請問。我雖然很愛我前妻!但是她都跟我說可以幫我顧小孩?但是沒有一次說的是真的?現在我以經有像法院申請離婚無效了?如果過了?她還是不要回來!我只有找正句告通姦而已嗎?我只想告男的破壞家庭。因為他現在不讓我前妻回來帶小孩!也不準我帶小孩去前妻那。因為我都說了現在他們有沒有在一起我不想管只是想叫前妻幫忙顧女兒。這樣也不能接受!我才會想告他?當初我們還沒離婚就是因為他的關於?
您好: 本件確認離婚無效之訴確實不好打,若您們的婚姻真的已無法繼續,建議您直依爭取小孩監護權,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阿果 102-04-26 11:31
律師你好。我想請問。我雖然很愛我前妻!但是她都跟我說可以幫我顧小孩?但是沒有一次說的是真的?現在我以經有像法院申請離婚無效了?如果過了?她還是不要回來!我只有找正句告通姦而已嗎?我只想告男的破壞家庭。因為他現在不讓我前妻回來帶小孩!也不準我帶小孩去前妻那。因為我都說了現在他們有沒有在一起我不想管只是想叫前妻幫忙顧女兒。這樣也不能接受!我才會想告他?當初我們還沒離婚就是因為他的關於?
您好: 本件確認離婚無效之訴確實不好打,若您們的婚姻真的已無法繼續,建議您直依爭取小孩監護權,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兔子 102-04-26 02:54

想請問一下各位律師們:
就是我的和我的前男友分手鬧得並不愉快,
然後我也並沒有做出劈腿或是對不起他的事。

但是前男友的朋友們在臉書上轉貼一些連結然後暗諷我在還沒和前男友分手前,
和另一位朋友交往 ( 之前是我和前男友的共同朋友 ) ,也就是劈腿。

雖然他沒有具體指出某某某..但是他轉貼的文章都是 " 我的詭異前女友" 之類的標題
我恰恰巧就是他的前女友!!! 這不是對號入座之類的問題....
應該很明顯就是在指我吧???? 臉書算不算是公開的留言板呢????
我們的共同好友都會看見! 包含我的朋友們!

還有說我兵變、公主病之類的
要兵變早就兵變了好嗎.... 還等到他快退伍!!!!!

他們會轉貼一些連結、PPT、文章來暗諷而且他們也故意用一些代號 ( 綽號 ) 來暗諷
但是認識我們的應該都知道是再說誰,而且也都不是事實
還有我的綽號是眾所皆知的....我從小到大都沒換過綽號 =_=

我的綽號是兔子,雖然他比較賊一點是用紅蘿蔔
但誰不知道兔子愛吃紅蘿蔔??????
又是前女友類的文章,應該很明顯就是在說我吧!!?

而且他影射的PPT文章是都說得非常難聽! 例如下面癢啦才劈腿找男人,
重點是我根本沒劈腿好嗎!要證據我也有,我通通有拍照存證!

 還有我們幾號談分手的對話內容! 以及他之後如何糾纏我想挽回的內容!
我通通有拍照存證! 這些都是證據!

結果挽回不成現在惱羞反說我劈腿.....
這些都是不實的言論! 尤其是在臉書公開的場合!
我覺得非常的傷害我的名譽.. 而且我又是女生!
這樣被說不算難聽嗎???!!!!!! 


而且一天沒貼文好像會死一樣!
每天每天每天都有!!!!!!!!!!!!! 這讓我看到心情都會非常差!
這算是公然侮辱+毀謗嗎????

已經這樣一陣子了,有點忍無可忍了才想提告
畢竟這是我的名聲..... 這樣被人家講我覺得很難受!


而且臉書上還有很多共同朋友看的到.......
如果要提告是去警察局提告嗎??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建議您先將對方所有在網路上的留言拍照存證,然後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您可委請律師處理提起刑事告訴之相關事宜,如經檢察官起訴,尚可提起附帶民事請求,請求對方賠償您的損害,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天女散花 102-04-26 01:36

 某女檢察官私德素行不良問題(黑),應舉發到哪單位才有效?

律師們好:

標題為事實。

某一女檢察官有諸多私德素行不良問題,本人已看過法官法附加條文「檢察官倫理原則(規範)」,但不知該如何舉發?該人行為問題如下:

 

一、             下班後和其商研所同學混酒巴、KYV等聲色場所,並穿迷你短褲(長度只遮到大腿的三分之一),有多張相片可顯示,那些檢察官與商業在職專班的人士(同學助教或高層長官)在那密閉空間有喝酒、還喝到茫,並依偎在很帥的男人旁邊(多張相片顯示,和不同男人)。

二、             就讀商研所(還在念),和男教授(未婚)交往,但公然戀愛,且多張相片都在碩博士班學生那些學生是該教授的指導學生)面前公然十指相扣,或臉貼臉,或親嘴。(多張相片顯示)

 

三、             接受商研所商研所學生以及諸多商業人士招待:如生日慶生。一群商業人士替她慶生拍馬屁,狀似剷媚,其實就贈物而言,是「利益互相輸送」(相片顯示)。

 

以上相片至少二三十張,來源為臉書或blog,且blog的標題是「喝酒狂歡」(標題為她同學所下註),後這些相片被鎖碼(但網頁連結以及視窗畫面已經擷取),所以她那些利益輸送的商業人士替她關那些相片無用…

 

以上那些相片不需太多文字說明,因皆出於blog或臉書,都有她同學文字。 

總之,依現有證據,請問該檢察官的不良或防害社會觀瞻之素行應該要丟到哪個單位?我們不希望丟到吃案的單位…我們目的只是要拿掉她一點點的權力,因為這種檢察官不是台灣好的司法人員,謝謝。

 

 

1.如有確切證據者,可向監察院提出檢舉

2.請注意:檢舉內容務必屬實,並有相關證據,否則有觸犯刑法第169條:「意圖他人受刑事或懲戒處分,向該管公務員誣告者,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意圖他人受刑事或懲戒處分,而偽造、變造證據,或使用偽造、變造之證據者,亦同。」之風險。

天女散花 102-04-26 14:23

 感謝林律師回覆.但是,舉發到監察院,依你看,會不會吃案?第二問題,可以匿名嗎?謝謝

 

黃先生 102-04-26 00:34
林岡輝律師您好 切結書內容為公司要駕駛自行處理負責 公司一概不予承擔 駕駛當天簽署後方可離開繼續上班 誰知後續公司竟自行和對方合解 (完全無告知駕駛) ((切結書合解書都在公司手上沒有留半份給駕駛)) 離職後過約二個月收到公司來涵存證信件又電表示要追討合解金 另外告知駕駛事件發生當天 無回報狀況 這一點公運處單位將開出罰鍰 而這筆罰鍰公司已經幫駕駛繳納 罰鍰金也要駕駛一併歸還 (公司的說法) 還強調這種事我看太多了 我可以預見你的結果 就是賠錢 打到最後還是要賠 (感覺被威脅) (可惜沒有錄音 後來發現其實公司很多司機都被公司以這種先斬後奏的方式處理有的甚至 被灌水金額高達30幾萬 這不是亂講都是真人真事)(((可惜大家無法團結起來)))((( 題外話))) 司機目前有表態該合解金的部份 公司既然以維護司機之由代為處理 本人也不是不通情面 不過該屬駕駛的責任 合解金的部份駕駛會來做承擔 公運處開給公司的罰鍰 駕駛覺無責之有 沒有事回報什麼 駕駛每天工作時間漫長 非常辛苦又高風險 一個不小心 整個家庭都賠進去! 駕駛心力交悴~ 這場官司的機率 又加上本身不會講話怕說錯又更火上加油 不知道該怎麼辦
1.基本上如果是車禍的話,在公司和解完之後,就公司本來應該賠償予被害人的實際金額(不是以公司賠償金額為準),且您如果駕車過失的話,公司是有對您求償的權利,但求償的金額,因為您並未同意公司和解金額,所以應該以被害人實際受害金額跟和解金額相比較,較低者才是您應該負擔的賠償金額。不過,依常情來看,如果公司有律師協助下,罕見有和解金額會大於實際賠償金額的,併請注意。
Cora 102-04-26 00:18

律師你好

我在今日(4/25)接到資產管理公司的打來說我有一筆某電信的欠繳費用,請問我該怎麼做處理,因為電話中他們提到說要轉法務部分去處理,這筆帳款是從2007年到現在,我是到今天才知道有這個欠繳的費用,過程中都沒收到任何通知,家人是說叫我不要理他,

我想問的是,我應該怎麼做處理,不想因為這樣的事情上法院之類的,萬一要上法院如果沒收到法院的通知的話豈不是又變成是我自己的問題

 這種電信費用的問題,因為積欠款項的時間已超過二年,所以只要表示請求權已離逾時效,法院就會駁回對方的請求。對方應該是會起訴或申請支付命令,你只要注意訴訟的應對,應該是不會有太大的問題。

Cora 102-04-26 11:09

起訴會是怎麼樣? 那支付命令萬一到時候沒收到的話會怎麼樣??

 不論起訴或支付命令,都會以掛號,且依照民事訴訟法規定之方式送達。支付命令不得採用公示送達的方式,如果支付命令沒有辦法送達,那法院會駁回支付命令聲請。通常,送達的地址會是你的戶籍地,你隨時注意有無法院文件即可。

支付命令或者起訴後的開庭通知,原則上會以您的戶籍地所在為送達地址,另外若您先前有提供的電信帳單地址,也有可能會被對方陳報為您的住所請法院就該處進行送達,所以您現階可能必須注意目前設籍所在地若不是您目前居住之處,則可能產生(1)支付命令收到後,未在法定期間內聲明異議而在法律上確定您欠款的事實,(2)收到開庭通知未出庭而受一造辯論判決敗訴之結果,不可不慎。
另提醒您,時效為抗辯事項,若被告未主張的話,法院並不能依職權逕行認定,亦請留意。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很無言 102-04-25 23:57

從2012年8月多到2013年4月21日都無性生活,她有寫一張同意書 內容是:本人XXX因個人因素無法和XXX履行夫妻性生活義務,同意讓他在外找女人,並不會對他採取法律追究責任!她有簽名但沒有寫日期,這樣可以要求她賠償精神損失嗎?

她從2013年4月22日下午4點多搬出我家到今天尚未回來,我有錄影證明是她本人來搬東西(這樣可以告她嗎?)

我們會有爭吵並互毆,雙方都有去開驗傷單(畢竟我是男生上法院會比較吃虧嗎?而且她有報警並說要申請保護令,我又該如何處理?)

我有跟她父親的對話錄音,裡面有說到我老婆的種種不是和說謊的內容還有在外面說我和她婆婆的壞話,這可以在法院上提出當證據嗎?(也有為合我沒做事和找到工作不能做的內容)

我有傳LINE給她說要去律師樓協商離婚事情,但事後我又反悔,並說是她提離婚要她自己去訴訟我!(這方面會對我不利嗎?)

她沒打電話通知我也沒跟我家人說,並把小孩一人丟在家中跑去上班,我傳訊息給她,她也有回我說小孩在睡覺沒關係,關於這樣我可向法官提到嗎?

我之前有跟她提出要求她每月支付小孩教育費1萬5千元,但她薪水才2萬2,要繳學貸3千和卡費8百現在又要付房租水電瓦斯,會不會到時上法院我無法要求到這金額?

她現在要跟我爭取小孩撫養權,我又沒工作  會不會到時小孩撫養權判給她?

她是做飯店服務生上班時間為輪班制(開門班05~15,早班07~15,中班12~20,晚班15~11,打烊班15~24,並且不定時要加班)

另外她加班費公司是用領現的,我只有短短幾句LINE訊息能證明加班的錢是領現,這樣能夠證明她公司逃漏稅嗎?

 得饒人處且饒人,夫妻如果無法相處想要離婚,退讓一下比較容易解決問題。如果你堅持己見,不但沒有律師想幫你,最後婚離不成反而會惹得一身訴訟案。

很無言 102-04-26 13:40

其實我很不想離婚,不管是為小孩為自己
雖然我家不富有但至少沒有讓她餓過,她從小父母離婚,沒有家庭溫暖,每天還要煩三餐,但來到我們家後,我們讓她有個家的感覺不用再為三餐煩惱,連她現在的工作都是她婆婆幫她介紹的
她現在居然聽信公司同事的話,來說自己家人的不是,我去她公司理論  居然還回我一句妳有錄音

直到現在還是一直跟其他人說我們的不是,就算我這邊有錄音證據,她還是一樣不為所動

不懂感恩沒有倫理道德觀念不尊重長輩愛說謊顛倒是非的女生,我真的很想告到她無法翻身,但是又想到她曾經是我最深愛的人,真的要讓她日子不好過嗎?
她為了工作拋夫棄子,為自己的前途可以謊話說盡,又不出來處理事情,到底該如何是好><"

yui 102-04-25 23:36

律師們好:

因為目前有一間銀行的人通知說

我父親生前有信貸債務

但他已過世接近10年

且在當下並未知道有這些債務

他都未跟我們同住

而且也並未有工作,卻可以借款?

以前有打過另外一間銀行債務官司

現在這間銀行並沒有信件通知

僅用電話通知說有此筆債務

希望可以協商等等....

否則就會去申請強制執行扣薪以及拍賣動產

 

當初在他過世時

並沒有辦理拋棄繼承

繼承當時小孩都均未滿20歲

且此筆債務目前已經移轉至資產管理公司

想請問律師

Q1:我們能夠做什麼來避免被扣薪呢?

提出什麼證明之類的~

另外現在可以利用勞健保來查出個人薪水以及個人資料嗎?

債權人申請的話就不受個資法的保護嗎?

Q2:小孩部分可以利用民法的限定繼承嗎?

那配偶部分是否可以使用去年年底剛修訂的民法1030-1條呢?

Q3:在強制執行之前,是否一定會經過法院發聲明支付單呢?

還是不需經過打官司就可直接強制執行扣薪及拍賣動產?

那這樣該如何說小孩在繼承當時均是未成年?

 

抱歉問題很多,主要想知道可以利用什麼法條、證明以及被強制執行的流程等等

另外有什麼方法可以一勞永逸嗎?因為實在是不想在幾年後又出現一筆債務.....

拜託律師們了><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因您父親過世係在民法相關修正之前,您可主張因不可歸責於己之事由或未同居共財,於繼承開始時,無法知悉繼承債務之存在,以致於未能於法定期間內為限定或拋棄繼承,且由您繼續履行繼承債務顯失公平者,主張以所得遺產為限,負清償責任

另外,配偶也是繼承人,如有前面所提得主張之理由,一樣也是可主張以所得遺產為限,負清償責任

至於如何主張前開事由,建議您應儘速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至於銀行會採取何種方式進行追討此一債務,需視銀行先前是否已對您父親請求?如銀行在您父親生前已取得執行名義,則銀行得持該執行名義聲請法院進行強制執行,您應提起債務人異議之訴,建議您應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102-04-25 22:58

律師您好

我想請問一下 ,我在草屯租屋將近半年

當初打合約房東沒主動告知 此套房會有潮濕問題

算很嚴重的 ! 搬進這段時間 壁櫥已有發霉情況

不常穿的衣服也都發霉 就連放在化妝台抽屜的紙張

也都會濕皺掉   ..  等等

這種情況下 合約已經要到期

不可能在續約的情況下

我是否能夠要求房東 退費或者賠償呢?

maplesaw 102-04-25 22:57

律師您好 我想請問一下 我朋友跟我借數萬元 然後我怕他不還 所以想要自己寫具有法律效力的契約書 不知道該如何寫呢^^?  然後有需要甚麼證件嗎?  印章...身分證...手印?

然後他不能讓爸媽知道 所以有需要保證人嗎? 我們都滿20歲了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如果您擔心對方日後恐無財產返還借款,建議您還是請對方找其他有資力的人擔任連帶保證人,以維護您的權益。至於借款協議書,建議您可與律師討論,委請律師代為撰擬,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maplesaw 102-04-25 23:28

律師您好,是一定要委託律師嗎^^?因為我們還是學生,所以並不想這麼麻煩

然後我朋友是私底下跟我借錢的 所以應該也找不到保證人 那就真的沒別的辦法了嗎><

借錢若怕要不回來,則必須對方提供擔保,擔保不外人保與物保,人保是保證人,物保主要是動產抵押或動產質權,若完全沒有擔保,純粹基於信任關係的話,即使約據寫得再好,也還是可能會要不回來的。
不過,借款關係一定要有借據寫明借款事實由借款人畫押交由貸與人收執,以免對方事後抵賴否認借款,另出借的金錢建議最好能有資金流向證明,切忌以現金交付,否則對方事後打死不承認有收到錢就會很麻煩(借款事實舉證責任在貸與人)。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小兵 102-04-25 20:35

行政訴訟一定要請律師

代寫狀費用多少.有贏的機會嗎

律師可以分期付款

軍人不適服現役退伍看過很多案例明明就有理卻還是敗訴為何

推薦行政訴訟的高手給些意見

謝謝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委請律師提起訴訟,透過律師的專業處理及評估,勢必能提高您勝訴的機會,至於您個別案件的勝訴機會,需要檢視您的相關資料才能進一步評估,建議您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林智群 (klaw) 102-04-25 22:54

行政訴訟是很難打的官司,且涉及法條運用,建議請律師處理

媽咪 102-04-25 20:19

律師好:

以下為整個事件來龍去脈~文可能有點長.請見諒

我在大陸網上批了一些名信夾.上面有一些可愛的插圖.於是就買了3~40個回來在網上賣.一個售價5元.標題有打上該品牌名稱.(但我只是從大陸賣家那裏複製貼上而已.所有內容都是.只單純認為是大陸廠內出售的一些小東西)

之後.有警察來..(一些程序.略過)

開庭時.告我的是一間代理這個圖的公司.(說實在我根本不知道這是什麼品牌)委託人是從北部來中部的.

檢察官問了我一些問題.我的回答都是.不知情.貼補家用.並且已無販售.另外呈上拍賣所謂的銀行帳戶.裡頭只有兩頁交易.一頁是婚前工作的薪轉.並且無太多的餘額.

原告準備了一疊厚厚的資料.裡面有一些圖案.還帶來了在網拍上跟我買的那個名片夾.

檢察官看了之後問:這個名片夾上面的圖案有在你帶來的資料裡面嗎?
他回答:沒有.但是這間公司的圖很多.這裡是他"最主要"的作品.
檢察官:那沒有跟這個一樣的圖.怎麼會有著作權的問題呢?
他說:這部分可能還要再向他們公司調(假設這位先生代表的是A公司,而A公司代理的是B公司的圖.所以東西還要再向B公司拿)
檢察官:那要多久? 他說:這個..沒辦法確定.
檢察官:一個月可以嗎? 他說:這個..我真的不知道.沒辦法確定.
因此.此次開庭被迫中斷.無法繼續.
檢察官:那你回去盡快把這些資料準備好再說吧!那你們願意和解嗎?
原告想也不想馬上說:願意!
我當然也願意阿!只是我知道他要錢.
檢察官:那商標的部分就等資料齊全再說吧!民事的部分你們先和解.
原告:檢座.可以等下次判決完再一併合解嗎?
檢察官:為什麼?
原告:因為這樣要和解兩次.
檢察官:為什麼要和解兩次?商標法我又不一定會起訴他.
原告他就摸摸鼻子.不再出聲.這時檢察官又說了:對方看起來也不是什麼專業的賣家.去和解時.就不要太為難人家了.

回家後我細想.從他買我的東西回去.一直到開庭這段時間.少說也有三個月以上甚至於半年.以一般正常人要告對方時.一定是確保自己得資料是齊全的.為何所有東西都帶到了.就獨獨漏了那一張呢?
再者.若他是代理該公司的著作.那表示他們公司要有這間公司的所有著作.之後販不販賣該著作才是由他們決定.為何還得向原公司申請呢?
另外.若雙方是合作狀態.發生了商標法這個事情.為何要向原公司申請圖畫.時間上這麼不敢確定呢?

調解當天

原告一坐下來.便開門見山地要求十萬元.我雖然有心理準備他會要錢.但我沒想到金額會是這麼大.
我提出了開完庭之後的疑問.表示"目前"對方尚無證據.一下子就要十萬元.我無法接受.就算接受.我也賠不起!我老公一個月22K.要房租.水電.電話費.還要養小孩.本身的經濟就已經很有壓力了.就算要拿出1000元都有問題了.
對方說:來這是調解.就不需要把在法院說的話再拿出來說.
我說:我要讓委員了解阿!不然怎替我們調解?
我說我不知情.他說我在標題上有打上他們的品牌名稱
我要反駁時.他又說了上面那句話.不須把再法院說的話拿出來說.
我說:你有疑問.我替自己辯解不行嗎?打上你們標題就是知道這個品牌嗎?電腦有種東西叫做"複製""貼上"
我也問了.他向原公司申請圖案是否已有進展.他說有.我說那就給法官判吧!我賠不起.
我說:目前還沒有證據.
他說:證據都在法官那.(當初不是你證據不足才終止開庭嗎?怎麼證據又在法官那?)
後來他拿出了一份不知道什麼東西.說這上面我就是違反了什麼的.就算著作權沒辦法.商標法他們肯定站的住腳.我也不懂.
我伸頭要去看.他竟然不讓我看耶!我心想:你要說我有罪.你證據要給我看阿!哪有證據不給人看還硬說別人有罪呢?
委員也是一直跟他說.不要談錢的問題.談錢就怪怪的.之類的.
他說:看我的態度.我沒有誠意.
我說:我很有誠意阿!只是要錢我沒有.難道要把錢拿出來才叫做誠意嗎?
他說:你一直覺得自己是受害者.把自己講成是受害者的樣子.我們才是受害者.
我忍不住說:我知道我不是受害者.但是你們也沒有很弱勢..(心中還補一句:獅子大開口.)
他說:法官當初也是同情你.所以才會讓我們看看能不能和解.(先生.你記性很不好喔.明明就是你.........害法官不能判.才叫我們先來和解的)
我說:要錢真的沒有.我們自己生活已經都有困難了.若你堅持要錢.那就只好請法官判了.我想這要對我.會比較公道.
後來委員也一直勸他說.算了啦~就道歉.你也不用在這跑來跑去浪費時間.
然後他一直說我的態度沒誠意.
這時我說:委員.也不要為難他了.他都說他是代表公司了.什麼事也是要問公司才可以決定.
委員說:那不然你打電話回公司問一下.就說對方也是不知情.求情一下.就算了.
他說好.就出去.有打沒打.不知道
他打電話的空檔.委員偷偷跟我說.你等等就跟他倒個歉.那個我一看就知道了.
專門告人賺這種錢的.他們背後是有集團的.我是一定站在你這邊.但也不能太明顯.你就先倒個歉.
我說.我知道..
後來他進來後.就說公司的意思就說不然就給法官判.就和解失敗.
我也欣然接受~
臨走前.委員也跟我說.別理他...

現在就是.講真的.就算我被判了要賠錢.我真的沒錢..我以上說的都是實話.我也是為了要一邊帶小孩.順便貼補點家用.才會誤觸商標法.
銀行確實也沒存款.因為我沒工作.我老公的薪水一領就馬上少了一半以上(繳東繳西)
請問律師.我這種情況被起訴機率高嗎?不管是著作權或是商標法.

      這要看對方品牌的知名度,如果有名的話,台端被起訴的機率就高。反之,對方品牌的知名度甚低,考量台端非專業買家,又無違反商標法或著作權前科,如對方無證據證明台端係明知販賣商品無商標權或無著作權者,台端或有獲檢察官不起訴的機會。
       然而,現在目前既然和解不成,台端可能還是要就您為何認為從大陸進口的東西是正版的部分來說明,比如說大陸賣家有提供甚麼樣的權利文件,讓你相信進口的物品屬於正版,以增加檢察官不起訴的機會,當然如果沒有這些文件的話,遭起訴的機率也較高。此外,台端也可提出合理的懷疑,主張告訴人或許根本就部是真正的著作權人,其不得提出告訴。 

 

法律常識可至:佳誠律師事務所 粉絲團按讚 )

 


媽咪 102-04-26 10:15
回覆 林岡輝律師 的發言內容:

      這要看對方品牌的知名度,如果有名的話,台端被起訴的機 ... (恕刪)

 感謝律師犧牲寶貴時間為我解惑.

這個品牌是韓國品牌.據他所言是說在韓國.日本已經十年多了.引進台灣才兩年.所以我是確確實實不知道該品牌.檢察官當時也問他這念法怎麼念.似乎不怎知名.

他確實不是原著作人.原著作人是一位韓國人.因為他們公司是代理人.

至於我要如何證明對於商品正偽不知情.第一次開庭時我就已經跟檢察官說.

我不知道這個商品是有涉及商標的問題.我認為就是大陸廠內出產的一些小東西.小文具.何況這個圖案我真的沒見過.就連該品牌的名稱我也叫不出來.(我學歷不高.根本不懂英文)

請問律師.這樣我被起訴機會還會很高嗎?或是著作權可以不起訴.但是商標法起訴?因為我在販售時在標題確實是有打上這個品牌的名稱(只是我是整個標題從大陸網上複製貼上)

若遭到起訴.我將面臨什麼樣的責罰?說真的.要錢我是真的沒有....若不是因為生活難過.我根本不必為了賺這幾塊錢.就把自己陷入目前的窘境.請律師幫幫我.

 

媽咪 102-04-26 10:52

 再補充一下.

我是不是應該嘗試著撥電話到他們公司找相關負責人員.然後先倒個歉.

因為調解當天.我確實有點激動.態度確實沒有很好.(因為我被十萬元嚇到了.一時...)

這樣之後開庭.對我會比較有利嗎?

 你在審理過程中,請告知檢察官你確實已為該產品是向商標權人買的,你的認知上那是真品。另外,關於著作權方面,你沒有重製的行為,另外認為該賣你產品的公司應該是有著作權的。最後,對方只是代理商,並非著作權人,你可以質疑對方沒有告訴權。關於告訴權方面,你可以請對方提出經過公證且經我國駐外單位認證之委託書。

媽咪 102-04-26 11:22
回覆 陳俊溢律師 的發言內容:

 你在審理過程中,請告知檢察官你確實已為該產品是向商標權人買的,你的認知上那是真品。 ... (恕刪)

 感謝陳律師指教.

「關於告訴權方面,你可以請對方提出經過公證且經我國駐外單位認證之委託書。」

這個我不懂耶!就是請他們提出證明說他們是真正的代理人嗎?若提不出來,商標法也無法告我嗎?

若提得出來,商標法可能成立,但是著作權由於他並非真正的著作人,並且我無重製行為,所以是不能成立的嗎?

 

黃先生 102-04-25 19:47

離職後公司寄存証信涵給我要賠錢不然法院見

離開開車的工作 之前有些狀況 要賠錢 但是公司要求我簽切結書自行處理
我當時在萬般無奈的情形下 不得不簽 因為公司希望司機能自行解決 當天我也簽ㄌ
但是想不到對方一天到晚跑到公司來亂 公司考量下私自和對方合解 沒有經過當事人我的同意
合解後公司又來向我追討那筆錢
我說我已經簽了切結書自行處理與公司無關 公司自己跟對方合解現在又找我追討
真的很莫名其妙 況且對方也無法提出我要的合理醫療單據 公司也一樣照賠
反正羊毛出在羊身上 賠ㄌ再說到最後還是要司機吐錢出來
現在又多扣司機一頂帽子 說當天情形司機沒有向公司回報
因此要多罰司機錢而且這個錢不是公司要的是公運處要罰公司的
至於沒有回報是司機 當然是由司機來付這筆錢(公司的說法) 所以 加上賠償金總共8萬塊
然而司機已經離職過了二個月 最近收到公司寄來的存證信函 表示要向我追溯回那筆錢
我現在該怎麼做 我已經跟公司聯絡過了 並且表示 賠償金的部分 我願意賠 該我出的我願意負責 但是
未回報另外欲加之罪的部份 我實在不能接受 當天對方也沒事 我怎麼知道第二天晚上會跑來鬧 現在要如何應對公司寄給我的存證信函 我實在沒錢跟這種大財團拼 後來才得知很多同仁也遇過這種事
請求大律師們幫幫忙 這件事讓我工作都沒了 無力償還 家庭也面臨極大的危機 不知道該怎麼辦
我對這家公司心灰意冷 可以的話請告知我現在我該怎麼做才好 整件事要怎麼看接下來的應對之道 司機真的是很無奈>>

請先說明一下你切結書的完整內容,如果切結書上有載明公司得跟對方和解,且相關責任由您負擔時,當然公司有權利追償。

黃先生 102-04-26 00:20
回覆 林岡輝律師 的發言內容:

請先說明一下你切結書的完整內容,如果切結書上有載明公司得跟對方和解,且相關責任由您負擔時,當然 ... (恕刪)

 

林岡輝律師您好

切結書內容為公司要駕駛自行處理負責 公司一概不予承擔

駕駛當天簽署後方可離開繼續上班

誰知後續公司竟自行和對方合解 (完全無告知駕駛)

((切結書合解書都在公司手上沒有留半份給駕駛))

離職後過約二個月收到公司來涵存證信件又電表示要追討合解金 另外告知駕駛事件發生當天

無回報狀況 這一點公運處單位將開出罰鍰 而這筆罰鍰公司已經幫駕駛繳納

罰鍰金也要駕駛一併歸還 (公司的說法)

還強調這種事我看太多了 我可以預見你的結果 就是賠錢 打到最後還是要賠 (感覺被威脅)

(可惜沒有錄音 後來發現其實公司很多司機都被公司以這種先斬後奏的方式處理有的甚至

被灌水金額高達30幾萬 這不是亂講都是真人真事)(((可惜大家無法團結起來)))((( 題外話)))

司機目前有表態該合解金的部份 公司既然以維護司機之由代為處理 本人也不是不通情面

不過該屬駕駛的責任 合解金的部份駕駛會來做承擔

公運處開給公司的罰鍰 駕駛覺無責之有 沒有事回報什麼

駕駛每天工作時間漫長 非常辛苦又高風險 一個不小心 整個家庭都賠進去!

駕駛心疲力竭~ 這場官司的機率

又加上本身不會講話怕說錯又更火上加油 不知道該怎麼辦

依您上述過程,恐怕在與公司應對之內容即有許多自為不利陳述的情形,舉例來講,公司與對方和解,並不代表此項和解金額全數可歸責於您,若不是您應負責之範圍,自有爭執空間,但您卻向公司表示「不過該屬駕駛的責任 合解金的部份駕駛會來做承擔」,如果這些話被對方錄了音,恐怕這個部分責任即使要在訴訟上爭執,一開始就會被打趴了。
所以,本件建議您還是與律師約詢時間討論,將具體情形告知律師,以俾進一步研議如何處埋,如此應較能維護您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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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哲 102-04-25 18:05

律師您好,本人目前經營藥局,約兩年前向一位黃先生盤下來,原先是一人一半的持股,並且與負責掛牌藥師有簽合約,說明薪資5萬,而後黃先生將另一半股份讓渡給我,並沒有和藥師再簽新的合約,藥師見我經營無獲利呈虧損,於1年前自願減薪1萬,希望我能繼續經營下去,如今一年後對方向我寄出存證信函,?我ㄧ年來刻扣她的薪資一萬,要求我賠償給她,請問沒有簽新的合約依照舊合約說明薪資5萬這樣有算數嗎?她當初自願減薪我有許多人證,那我還需要其他的物證證明是她自願減薪嗎(比如說引導她說出他自願減薪的錄音)?而黃先生在讓渡給我的時候有簽一份合約說明黃先生經營時的帳款我ㄧ蓋不負責,如今黃先生跳票產生了十多萬的帳,藥廠控告負責藥師,官司已打完藥師敗訴,藥廠有開一張收據說明我代藥師支付給藥廠十多萬,請問這筆錢我追的回來嗎?請大律師替小弟解惑,謝謝。

1.證據永遠不嫌多,而且其他人的證詞,總不如對方自己承認來得有殺傷力,如果可以的話再設法蒐集這部分證據應該是有必要的,但方法上要動一下腦筋。
2.針對您代償的部分,後續會扯到最終應該由誰來負擔最後清償責任(基於藥師掛名為負責人的約定,經營所生的帳款還是要由實際負責人來承擔..前手),此部分要先行釐清。再者,求償最後手段可能還是要靠強制執行,若對方沒有財產、所得的話,就會暫時無法收回這些款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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點點 102-04-25 14:19

律師您好!! 我想請問一下,我男朋友2011年年底有犯了一條殺人未遂跟毒品販賣,到今年已經結案了,判了4年2,但執行書還沒收到!! 可是在今年3月多又被判了一條勒戒被判幾個月(因為被驗到有安非他命),警察有拿票去他家抓人了,但他當時不在家所以沒有被抓走

但今年4月10幾號又被抓到販賣三級毒品,現在是收押禁見,可是警察衝進家裡時,沒有收到東西,只有一包2克多的K他命,因為手機監聽意文都有了,警察也有抓了好幾個證人去做筆錄,請問是只要有證人咬他就會變成販賣嗎?

他現在被收押禁見這樣他前面的那兩條案子可能會直接執行嗎?是不是出來的機會不大?

他前面第一條殺人未遂跟販賣毒品案有申請上訴,這樣還可以上訴嗎?

因為我聽我朋友說現在這樣幫他請律師好像也沒有什麼用了,因為他前面就已經有案子了,所以我很猶豫如果現在這條案子幫他請律師不知道有沒有用....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您男友今年毒品的案件與先前殺人未遂的案件是二個案件,法院會分別審理判決,如果後續的案件未能妥善答辯,則您男友應執行的刑期將會持續增加,並非如同您朋友所說的前面有案件要執行,則後續的案件便沒有答辯的必要。至於先前案件是否得以上訴,須先釐清該案件目前經過哪一審級的法院判決,透過檢視判決書可加以釐清

建議您應儘速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點點 102-04-25 14:45
回覆 趙乃怡律師 的發言內容: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您男友今年毒品的案件與先前殺人未遂的案件是二個案件,法院會分別審理判決,如果 ... (恕刪)

所以他現在這一條案子釐清完之後可能也不能交保了?

必須直接執行前面的案子?

需先釐清前面的案件是否已確定?判決已確定,才會進行執行,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peggy 102-04-25 14:15

律師您好:
今年管委會因監委連任次數已違反公寓大廈管理例事件,本人提出法令意見,管委會當時重新選任,該不符資格之委員即狹怨去找了91年父親擔任委員資料,指稱所有權人為我弟弟,父代子職不但沒有簽署委託書,所有相關簽到及會議記錄也都代簽兒子名字涉及偽造文書及誠信原則,我父親有提出回應他於管委會議上有先詢問他是區分所有權人的父親,主委表示父親可以代為行使職務,他不懂社區規約規定要簽委託書,管委會甚至總幹事也沒有人告訴他這個規定,至於簽署兒子名字只單純因為區分所有權人為兒子,以為簽他的名字才符合規定,沒有其他想法,現在該委員不但要脅說要在年底區權會向住戶提出撤銷我父親區分所有權人資格外,她還要散發由我父親簽名當時的會議記錄給所有住戶看,告訴他們我父親代簽兒子名稱之事。且不斷於委員會提出要求管委會要追究處置11年前我父親事件利用公告,企圖傷害父親名譽
請問 :
1、關於偽造文書之事,若非經法院判決我父親有是有罪的,該委員可以利用職權公告且散發91
     年管委會會議記錄給住戶藉此散佈說我父親簽署兒子名字偽造文書之言論嗎?
2、當屆主委可以做證我有表明身份,但該名委員一口咬定我父親11年前並沒有講,咬定我父
     親違反誠信原則。


綜合以上二點,為了維護父親的信譽,我應如何提告
謝謝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需先釐清的是對方是否已散布妨害您父親名譽之文件或言論?如有,請將相關資料蒐集起來,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Bloom 102-04-25 13:54
律師你好: 我居住在近四十年的老公寓, 去年開始有人在和建築公司洽談都更, 也召開了兩次的Presentation, 目前簽同意書只有少數. 最近, 突然 在巷口張貼告示, 宣告目前我們的巷子是某廟方私人的土地,說我們 侵占,要求巷口所有車子禁止停放, 並發給我們存證信, 要求七天內改 善, 不然要移送法辦, 請問, 我們應該如何應對?
您好:有閞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們應先確認巷子土地所有權人為誰,基本上您們仍有通行權,但若對方表明不讓您們停放車輛,則您們即無法停放,但要構成侵占罪應該是有困難,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