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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u6998 102-04-15 12:39

大家好:

我家門前有一塊地,其地目為道.此地的持有者一半屬於私人一半屬於工務局.幾個月前,我們接獲存證信函被要求拆屋還地,並且要求我們大樓住戶不得擅自經過他的土地. 經查才得知此塊土地一半屬於私有的部分已經被法院拍賣,新的持有人並非臨地的住戶. 我們家佔用到此土地的部分是庭院圍牆,此圍牆是三十年前購買時就已經存在,並非我們事後興建. 並且此塊土地與我們的基地完全接, 完全橫擋在我們大樓前面,若不跨過此地,我們整棟大樓就沒有與道路連接的出路. 我們大樓已經行走此出路超過三十年, 並且經查證之後得知此塊土地一半已被標為現有巷道.

我想請問律師的是:

若我家的圍牆已經佔用此地(部分)30年之久, 並且此塊地是我們此棟大樓連接道路必定要跨越的土地,也已經行走30年之久. 在法院拍賣此土地之前,是否有義務通知我們此棟住戶有關優先購買的權利? 現土地已經被拍賣,我們是否還有伸張優先購買的途徑? 若對方不願租借, 我們該如何逃出這樣的窘境?

謝謝

htu6998 102-04-15 12:36

?律師您好:

我家門前有一塊地,其地目為道.此地的持有者一半屬於私人一半屬於工務局.幾個月前,我們接獲存證信函被要求拆屋還地,並且要求我們大樓住戶不得擅自經過他的土地. 經查才得知此塊土地一半屬於私有的部分已經被法院拍賣,新的持有人並非臨地的住戶. 我們家佔用到此土地的部分是庭院圍牆,此圍牆是三十年前購買時就已經存在,並非我們事後興建. 並且此塊土地與我們的基地完全接, 完全橫擋在我們大樓前面,若不跨過此地,我們整棟大樓就沒有與道路連接的出路. 我們大樓已經行走此出路超過三十年, 並且經查證之後得知此塊土地一半已被標為現有巷道.

我想請問律師的是:

若我家的圍牆已經佔用此地(部分)30年之久, 並且此塊地是我們此棟大樓連接道路必定要跨越的土地,也已經行走30年之久. 在法院拍賣此土地之前,是否有義務通知我們此棟住戶有關優先購買的權利? 現土地已經被拍賣,我們是否還有伸張優先購買的途徑? 若對方不願租借, 我們該如何逃出這樣的窘境?

謝謝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4-15 12:57
回覆 htu6998 的發言內容:

?律師您好:

我家門前有一塊地,其地目為道.此地的持有者一半屬於私人一半屬於工 ... (恕刪)

請問您在哪個縣市?您所詢問的內容,涉及到有無袋地通行的問題,詳細細節必須請您調出相關地籍買賣資料,再跟律師當面談,才能正確分析案情。

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7-3338080聯繫或來信lutong.attorney@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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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u6998 102-04-16 10:34

回覆 蔡律師 的發言內容:蔡律師您好:

關於您說的袋地通行, 我們大樓的門前在建築圖上有自己的建築線,這樣還屬於袋地嗎?

是否可以對購買優先權的部分在這裡先幫我做一些解答呢? 謝謝您:)

回覆 htu6998 的發言內容:

 

可樂那 102-04-15 11:46

律師大大你們好

小的因上週2竊盜市政府的櫻花樹

當場被守衛人員報警抓到了

偷竊工具為鏟子.所以算是加重竊盜

做完筆錄移送地檢署.檢察官以限制住居放我回來

問題來嚕

我有打電話到市政府的景觀科要求和解.經討論後他們說要以市價6倍賠償

說我畢竟是把樹挖起放路邊.並無帶走

可我筆錄說是想帶回家種.而警方也是用竊盜來辦理

當初他們代表人員做筆錄時說2棵櫻花約1萬8千

那麼6倍不就108000塊

如願意和解就會以毀損來題告

請問律師大大們

已送地檢署後.還可能如他們說的用毀損來辦理嗎

我有酒駕前科公共危險罪.但已過5.6年了

那麼我願意賠償.還需繳罰金嗎

被判何種的刑法機會會比較大呢

律師大大幫小的解決煩惱

謝謝!!

 很明顯是竊盜,至於會不會構成加重竊盜則尚有爭執空間,但一般而言,和解應會獲得輕判。

可樂那 102-04-15 21:40

回覆 許志嘉律師

檢察官有說這是加重竊盜

但對方說要改毀損

但這可以成立嗎

法官會改罪名嗎

 

如果您沒有前科的話,可以在地檢署偵查階段與對方和解爭取緩起訴

如果還有疑問,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或詢問,謝謝!

 

阿龍 102-04-15 07:50

律師您好:

小弟最近發生了一件身為男人都不願發生的事,那就是老婆給我戴了頂綠帽子...

事情是這樣子的....

前天我老婆突然精神分裂,一直跟我說他很髒,並一直跟我說對不起,然後整個人就像發瘋似的一直亂吼亂叫,我好擔心,於是帶他去看了身心科,並將事情將醫生陳述,醫生判定他是精神分裂,應是長期壓力所致。最後開了一瓶藥給她。

吃完藥後他心情有平靜很多,我問他為何一直跟我說對不起,他一直叫我不要生氣他才講,我答應他....後來他說了一件讓我心情久久不能平靜的事,那就是他和別的男生做愛。(到目前為止我的心情還是沒辦法穩定,甚至有想殺了他表哥然後自殺)

事情大約是發在四年前左右,我老婆生完孩子到他母親那裡做月子,因工件關係我沒辦法常常上去看他(他在北部,我在南部),因此,他身旁有些朋友知道他在北部坐月子後,常常去看他,其中有一個喜歡我老婆的一位表哥,根據我老婆的說詞,因他太久沒做那檔事,又加上他表哥挑逗,於是在不知道什麼情形下就跟他做愛,事後老婆很後悔,於是就將此事放在心裡面,但因累積太久良心過意不去,於是才說出來。

身為男人的我聽到這種事當然火冒三丈,剛聽到的時候實在無法平靜,甚至想去殺了他表哥,各位可以試著體會一下我的心情。

我想問的是,如果只是單方面提告的話,任何証據都沒有的情形下(只有我老婆的說詞,我老婆也願意提供說詞),那麼我可以告他表哥嗎????

實在無耐才在此發問,如果告發的機率很小,我會考慮殺了他表哥,我知道殺了他對老婆,小孩及家人都無法交待,但那種內心的痛苦實在沒有人可以體會.....麻煩各位大大替小弟解答,謝謝各位。

 請你太太寫下自白書,民、刑事分別提告,再由你太太作證,因為不提告恐會超過時效,並建議委請律師辦理,以減輕精神壓力。另事情既已發生,切勿意氣用事。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4-15 11:37
回覆 阿龍 的發言內容:

律師您好:

小弟最近發生了一件身為男人都不願發生的事,那就是 ... (恕刪)

請問您在哪個縣市?您所詢問的內容,基本上證據確實只有單方面說法,您可以由您老婆跟對方電話錄音,至於細節必須跟律師當面談,才能正確分析案情。

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7-3338080聯繫或來信lutong.attorney@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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緯彬 102-04-15 05:41

律師您好,

我是小徐,今年是台中某間大學的大三學生。

今年大約三月中旬的時候,我在伊莉討論區的求職工讀區看到了一則徵網拍人員的主題,剛好我對網路行銷有想要學習鑽研的想法,所以我就去應徵了。

(一切都是在網路上進行的)(MSN)對方說是想要跟我的銀行帳號配合他進行奇摩拍賣的安心賣家認證,我問了他為什麼不自己去多辦幾個帳戶就好還要去應徵別人,他說這樣的話之後他就要去註銷很多銀行帳戶,會很麻煩,而且應徵的費用都在預算內。

我很單純(蠢)的相信他了,所以我把存摺和卡片都寄給了他。

然後他把他的身分證影本傳給我當作證明。

結果大概一個禮拜後,我的帳戶被列為警示帳戶了。

但我在警察還沒找我之前,我就去報案了。我也留下了我和他的對話記錄、他的手機、我寄存摺影本和卡片的他的收件地址、他徵人的網頁,還有其他我另外找到關於他的資料(他到不少地方開這種徵人的訊息主題)

我給警察他的身分證影本(當然這可能也是人頭),我跟他的對話記錄,他的手機、我寄存摺影本和卡片的他的收件地址,他徵人的網頁和其他我找到的關於他的資料,然後警察還順便把我的被騙的銀行的存摺影印,因為被騙的那個存摺我已經有三年沒用了(完全沒有金額出入),甚至還沒刷過簿子,我被騙之後要去刷簿子銀行還因為我是警示帳戶而不給我刷過,警察說這也許會對我有利。

三個受害人加起來被詐欺的金額大約是八萬。(都是奇摩拍賣)

最近我查了一些網路上類似的文章,如果我要無罪的話,我必須要有相當的證據證明我沒有協助、而且是被騙的。但這還不一定會完全無罪,可能只是減刑而已。我也許還要去徵信中心調個人信用報告證明我沒有販售帳戶的嫌疑。

現在我沒有什麼頭緒和方向可以進行,我想拜託律師我可以怎麼做?

拜託你們了。

主張無幫助詐欺之故意及行為,建議資料給律師看過並討論。

以上供參。

bella 102-04-15 02:52
律師您好~~! 99年我已經和前夫上過法院並已取得探視權裁決書,但是最近前夫又無故不讓我探視孩子,我該怎麼進一步申請強制執行令??真的有點急...
先向社會局通報 再具狀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 如果有意願 也可以聲請改定子女之監護
小胖成 102-04-14 23:06

律師們您好:

社區目前在討論違規停車處理辦法,有幾點想請教:
1. 目前知道不能鎖車,鎖車有觸犯強制罪疑慮。但若社區區權會通過規劃違規專區,授權管委會違規占用他人車位或不符合規停停車的車輛,移至違規區統一擺放。

    a. 對社區住戶這樣做是否違法? (竊盜?)

    b. 對社區外住戶是否違法

 

2. 目前知道可對住戶罰款,但對不知所有人的違規車輛,似乎沒有辦法處罰?
    另想請問,若是報警處理,警察是否對社區內違規車輛有開單權利? 是否合法?
    謝謝。

笑笑B 102-04-14 20:38
律師您好: 我是網路網拍的賣家 當客人跟我訂貨 貨到了卻不領貨也不付款 我是否可以依相關法律起訴賠償?
你是可以請求對方應受領標的物 對方如果還是不願受領 你可以解除契約後請求相關賠償
笑笑B 102-04-14 20:19

辛苦的律師您好:

我是在網路FB社團上經營一個小小社團的老闆娘

原本我所設定的購買方式是:先付款後取貨

可是有客人提出貨到付款的要求

但是貨到後卻不付錢也不領貨 

是否可依相關法律起訴要求賠償?

shih 102-04-14 18:50
律師您好 在2月左右 因為家庭糾紛,和大嫂(現已經是哥哥前妻了)發生爭執,她將桌上的飲料丟翻在地上, 將椅子推倒 然後我大嫂她要趕我出去,說要報警告我擅闖民宅,然後先對我動手拉扯推我,我推開她,然後我們發生拉扯, 哥哥出面將大嫂拉開,她又衝向我,哥哥再將她拉開,因為地上有被大嫂打翻的飲料和推倒的椅子和東西,結果她們就跌倒在地上 事後她去驗傷告我和我哥傷害,還請了律師 我也有驗傷但我不是當天晚上去驗傷,是隔天下午驗傷 我大嫂當晚有傳訊息給我"請不出去用拉的,我頂多是拉扯,不是攻擊,筆錄都記錄清楚了,法院等" 當時還有一個她朋友,當晚也傳了訊息給我 "你剛剛跑來我家對**動手,還有你哥也拉扯我姐,把她推跌倒在地上,她現在身上都是傷,我們要驗傷提告,告妳傷害,告妳哥家暴!妳看到馬上回我電話,看是要怎麼處理,不然就法院等傳票! 4/16被傳要開庭了,覺得很無奈又很無辜,希望律師可以教導我該怎麼做才好,謝謝您
應該確實有發生糾紛 爭執點在於對方受傷是否因你們造成 就看你可以提出甚麼相關證據證明 你們兄妹也是可以互相當證人 不過證明力比較低
asd 102-04-14 18:02
律師 你好: 前幾天被警察抓到吸食安非他命k他命....並製作筆錄驗尿...過程中我也非常配合警方得調查並也坦然承認...且被移送地檢署!當晚檢察官在訊問時..我也有表達後悔之意..因為我沒有前科記錄....且因為工作的關係..很怕被判觀察勒戒...有當庭向檢察官求情是否能用別的方式替代....不然工作可能會沒辦法請那麼多天的假....在則是家人一定會知道而導致關係變差....不知道現在我除了在等待判決下來以外...是否還能夠做些什麼才能盡量讓我可以獲得起緩訴也就是院外就醫的機會而不是去勒戒個一到兩個月?? 這幾天的心裡煎熬....真的讓我悔不當初!希望你能幫幫我~~指點一下...感激不盡!
先去醫院做檢驗或治療 在寫個陳述意見狀給檢察官 看是否可以以戒癮治療方式代替
shih 102-04-14 15:55

您好

在2月左右 因為家庭糾紛,和大嫂(現已經是哥哥前妻了)發生爭執,她將桌上的飲料丟翻在地上,

將椅子推倒

然後我大嫂她要趕我出去,說要報警告我擅闖民宅,然後先對我動手拉扯推我,我推開她,然後我們發生拉扯,

哥哥出面將大嫂拉開,她又衝向我,哥哥再將她拉開,因為地上有被大嫂打翻的飲料和推倒的椅子和東西,結果她們就跌倒在地上

事後她去驗傷告我和我哥傷害,還請了律師

我也有驗傷但我不是當天晚上去驗傷,是隔天下午驗傷

我大嫂當晚有傳訊息給我"請不出去用拉的,我頂多是拉扯,不是攻擊,筆錄都記錄清楚了,法院等"

當時還有一個她朋友,當晚也傳了訊息給我

"你剛剛跑來我家對**動手,還有你哥也拉扯我姐,把她推跌倒在地上,她現在身上都是傷,我們要驗傷提告,告妳傷害,告妳哥家暴!妳看到馬上回我電話,看是要怎麼處理,不然就法院等傳票!

4/16被傳要開庭了,覺得很無奈又很無辜,希望律師可以教導我該怎麼做才好,謝謝您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事件發生當時是否還有其他人在場?您的驗傷報告是否可看出您也有受到拉扯的傷害?因開庭日期在即,建議您儘速與律師討論答辯方向,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shih 102-04-14 17:24
回覆 趙乃怡律師 的發言內容: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事件發生當時是否還有其他人在場?您的驗傷報告是否可看出您也有受到拉扯的傷害? ... (恕刪)

有的當時還有大嫂的朋友 和我男朋友

驗傷報告上顯示兩隻手有抓痕

我有MAIL給您囉 麻煩在幫我回覆 謝謝您

您好,剛才已用郵件回覆您的問題,煩請您確認是否已收到郵件。

1973 102-04-14 02:19

律師您好:
本人因上班途中車禍受傷提起民事訴訟,近日接到判決書.本人依68年台上第42號判例向被告求償勞保局代為支付之醫藥費.且最高法院 78 年 台上 字第 1174 號判決意旨 [保險制度旨在保護被保險人,非為減輕損害事故加害人之責任保險給付請求權之發生,係以訂有支付保險費之保險契約為基礎,與因侵權行為所生之損害賠償請求權,並非出於同一原因。後者之損害賠償請求權,殊不因受領前者之保險給付而喪失。原審以上訴人具有勞保身分,其因傷支出之醫藥費係由勞保局支付,因認上訴人不得請求被上訴人賠償此項醫藥費,依上說明,自難謂合。]亦同.
但地院卻以無損害即無賠償為由駁回.( 引用19年上字363號,19年上字2316號,19年上字3150號判例)
我想請教的是:
1.地院所引之判例皆是距今80餘年前關於一般侵權損害賠償之判例,本人所引則是民國68年關於勞工保險之判例,針對年代與相關性而言法官是否有引用不當?
2.勞保局所支付醫藥費並無保險法第五十三條代位行使之適用,勞工保險費為本人及雇主按期繳納.而今勞保局基於保險契約成立之給付,受益者卻為被告是否有不當得利之疑 慮? 若本人欲上訴理由應如何論訴?
3.法官判賠求償金額1/2,關於一審的判決是否為一部分勝訴一部分敗訴? 這樣上訴的訴之聲明該如何寫?

以上疑問敬請撥冗回覆.謝謝!

 

 

 

alala 102-04-14 01:22

朋友甲男和前女友乙女交往期間,甲男曾使用乙女手機拍攝乙女下體的照片,甲男返還手機給乙女時,乙女當下即親手刪除,。

交往時,乙女曾使用app軟體傳送自拍的性感照片傳送給甲男,甲男將性感照片存在手機中。

二人分手時,場面令甲男相當不堪,甲男氣憤當下曾傳送「別忘記我手機裡有什麼照片、你手機拍的我也有」等訊息給乙女,乙女以為甲男所指的照片是下體照,而對甲男提出恐嚇告訴;然甲男所指的是乙女所傳送的性感照。

訴訟期間,二人仍有透過網路多次傳送文字訊息,乙女曾多次關心甲男生活狀況,並未有害怕表現。

訴訟時,乙女向法官陳述其「懷疑」甲男持有該張乙女的下體照,而感到害怕,性感照的部份並不會害怕(下體照早就被乙女刪除,甲男並未持有該下體照)。

請教各位律師,乙女不確定甲男是否持有令她害怕的下體照,是否構成恐嚇呢?

若構成恐嚇罪的話,一般的判例大概是怎樣的刑責呢?

乙女堅持不和解,就不用再建議和解的方式了

以上問題諮詢,謝謝律師

 依你所述情節,成罪機率不高。

kusang14 102-04-13 16:01

各位法律諮詢家的線上大律師們,小弟有一問題想請教,一件車禍事故沒人受傷是不是只有財損方面可以求償,那這一件車禍事故造成車輛損毀,除了維修費用可以求償外;車禍造成汽車車禍前現值和車禍後現值(也就是車禍前後的中古車價價差)算不算財損能不能求償,若是算那如果能提出多家車商估價證明以平均價差上法院求償有沒有可行性?謝謝

春日 102-04-13 12:28

律師您好~想請問律師您一些問題

我的奶奶因重大車禍快一年,肇事者只付住院醫療費用,如今奶奶已經往生,但賠償問題尚未解決還在法院審理,奶奶雖不完全是車禍死亡,但主因確是車禍引起的,請問律師我們要如何替奶奶求償?

註記:肇事者是無照駕駛加上酒駕,也未保強制險,事發至今快滿一年了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4-13 15:24
回覆 春日 的發言內容:

律師您好~想請問律師您一些問題

我的奶奶因重大車禍快一年,肇事者只付住院醫療費 ... (恕刪)

請問您在哪個縣市?您所詢問的內容,必須看您刑事民事是如何處理?這細節必須跟律師當面談,才能正確分析案情。

如需進一步討論,請來電07-3338080或來信:lutong.attorney@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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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件您可能必須進一步說明刑事部分法院審理現在進行到什麼程度?有提過民事訴訟求償

春日 102-04-13 18:17
回覆 賴昱任律師 的發言內容:

本件您可能必須進一步說明刑事部分法院審理現在進行到什麼程度?有提過民事訴訟求償?< ... (恕刪)

 

刑事的部分已經判決,有期徒刑3個月可易科罰金,判決時間為102年1月2日

民事訴訟的部分我們有提出刑事附帶民事賠償100萬,但肇事者只願意出20萬賠償,而雙方沒辦法達成共識,所以想請問律師我們該做些什麼?另法官有提要雙方近三年薪資明細表有何作用?法官要我方列賠償金額項目在做評估...而肇事者無照酒駕未保強制險,保險無法理賠,請問傷者是否可申請代位補償金?如何申請?

廖先生 102-04-13 11:26
律師您好..我跟鄰居共5~6臺車輛.日前晚上被人惡意嚴重砸毀.砸車窗.潑柏油..後來有警察有抓到人..也查出對方幾年前有傷害前科..我與鄰居都不願與對方和解..想請問如提告時是一人提告..還共同提告,現在是一罪一罰..這樣能告到讓對方關很久嗎,很擔心關沒多久..對方出來報復..謝謝
如果是基於同一犯意毀損 可能會被評價為一罪的接續犯 就沒有一罪一罰的問題
102-04-13 11:14

律師你好: 

       一筆土地3200平方公尺,現在十人共有,於民國38年設定地上權,存續期間:無期限,地租:空白。之後分別於民國67、81、97年等陸續辦理地上權讓與或繼承登記。現今地上權人有八人,設定權利範圍面積共452平方公尺,他們都是所有權人之一,且土地所有權持分面積都大於地上權設定權利範圍的面積數倍不等。請問:地上權人於該土地被徵收時,除了土地所有權持分外,地上權的部分可主張多少價金。如果協議不成,提起訴訟時法院的判例為何?感謝解答。

jerry 102-04-12 23:39
律師你好 內人於三個月前發生車禍 我方左轉欲入停車場時 遭機車後方衝入對向車道撞擊左後門 事後內人無傷 對方機車騎士與乘客擦傷 經交警初判報告顯示 我方並無肇事責任 但 對方對內人提起過失傷害告訴 今天到警察局做筆錄的時候 警察的意思好像 就算我們沒責任也要賠償對方損失 若交通委員會鑑定我方依舊沒有責任 那我們該怎麼辦呢? 有沒有無肇事責任 確需付賠償 或強迫和解的案例呢? 另:保險公司告訴我們 這樣的CASE幾乎不會輸的 但聽完員警說的話很擔心 不知道該怎麼辦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若確實無肇責即無賠償過失傷害之問題,警方的說法有可能是要迫和解,以便少一件案件吧.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jerry 102-04-12 23:39
律師你好 內人於三個月前發生車禍 我方左轉欲入停車場時 遭機車後方衝入對向車道撞擊左後門 事後內人無傷 對方機車騎士與乘客擦傷 經交警初判報告顯示 我方並無肇事責任 但 對方對內人提起過失傷害告訴 今天到警察局做筆錄的時候 警察的意思好像 就算我們沒責任也要賠償對方損失 若交通委員會鑑定我方依舊沒有責任 那我們該怎麼辦呢? 有沒有無肇事責任 確需付賠償 或強迫和解的案例呢? 另:保險公司告訴我們 這樣的CASE幾乎不會輸的 但聽完員警說的話很擔心 不知道該怎麼辦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若確實無肇責即無賠償過失傷害之問題,警方的說法有可能是要迫和解,以便少一件案件吧.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sunny 102-04-12 22:58

律師您好,

我妹妹今年2/23滿18歲,今年三月底無意間被我發現我姑姑偷幫我妹買保險(正要買第四份保單送件),要保人我姑姑寫她自己的名字,保單還填母女關係,而且在我妹妹6歲(民國90年)、8歲(民國92年)、11歲(民國95年)時各買一份壽險保單,三份當中有二份受益人是我姑姑,另一份是我父親,而我姑姑本身為保險業務人員。

我妹妹與我姑姑的戶口從未在同一戶,我跟妹妹的監護權也在民國90年判給我母親,姑姑也從未對妹妹盡過扶養責任,購買保險也從未通知我母親,這十年來可以說是沒有交集的,判監護權後還要我母親將我們姊妹改為母姓。

妹妹說她印象中念小學姑姑有要她簽在單子上簽名,但是當時年紀太小忘記是幾份,所以無法確認三份保單是否都為我妹妹親簽,目前三份保單公司已解約,而三份保單的要保書我們已經拿到當時的建檔資料,從頭到尾都是我姑姑的字跡。另外保險公司主管出面協調,主管表示我姑姑的態度很強硬,一點都不想解決及道歉。

這周已經將存證信函寄出,要請問律師,我姑姑這樣偽造文書罪如何判決?有超過法律追訴期嗎?送金管會又會如何判決呢?謝謝律師

林智群 (klaw) 102-04-13 17:15

偽造文書罪還沒有超過追訴期,建議先協商,不成再考慮提告

nelson 102-04-12 18:54

律師您好:

我在一個月前經591租屋網租到一間套房,網頁上註明是可養寵物仲介先生帶看時也再次詢問確認可養寵物,結果簽約時自稱屋主的一位「張小姐」詢問我是否有養寵物,我據實告知有(一隻瑪爾濟斯)。她當時面有難色的說房子雖是她的,可是平常管理房子是〝她的弟弟〞,而她弟弟不喜歡房客寵物,最後跟我說只要不要讓他弟發現就沒事。
結果現在〝她的弟弟〞發現了打電話給我要我搬家!也因此引出其他問題...
1.原來〝她的弟弟〞才是房東而她們也不是姐弟,簽約的「張小姐」只是房東委託的另一位房仲「賴小姐」。
2.現在2位房仲都推卸責任房東說若我提不出證明房仲有欺騙行為的話就要扣我押金
3.當初除簽立租賃契約以外,另外還簽了一份附加條款的約定(其中有禁養寵物)。
想請問...「賴小姐」代替「張小姐」簽約(簽的是張某某的名字)還蓋了指紋,是否具法律效力?當時也並未出示委託代理等相關文件,如果不具效力那房東還能扣我押金嗎?
房東說賴小姐是他委託沒錯,但賴小姐 承諾的那些事他並不知情,我當初也是因為假屋主「張小姐」同意才簽約,否則我大可找其他房子就好,這樣我可以告那位房仲「賴小姐」偽造文書詐欺嗎?另外那位房仲先生在租屋網PO的廣告是否也涉及廣告不實(網頁我有存檔)?
如果那份合約無效的話,那就沒違約的問題,我只想拿回押金搬走,不想為了這說多不多說少不少的錢大費周章

本件建議您可先發存證信函要求房仲出面處理,與此同時要將相關事證一併收集齊全以待後續若房仲拖著不處理時,逕行提告。(不過最好發函前,存證信函內容要請律師等專業人士看過,否則寫得不好結果恐怕會適得其反,自找麻煩。)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或詢問,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也歡迎您來所討論,謝謝!

jerry 102-04-12 17:52
律師你好 內人於三個月前發生車禍 我方左轉欲入停車場時 遭機車衝入對向車道撞擊左後門 事後內人無傷 對方機車騎士與乘客輕微擦傷 經交警初判報告顯示 我方並無肇事責任 但 對方對內人提起過失傷害告訴 請問我們接下來該怎麼辦呢? 謝謝你的幫忙
jerry您好 感謝您來參觀本事務所的網站,並且提問,我已回覆意見至您信箱供您參考 ! 事務所網站:http://www.jclaw.com.tw/ 粉絲專頁:https://www.facebook.com/jclaw.com.tw/
林智群 (klaw) 102-04-13 17:17

這應該不會成立過失傷害罪,開庭時據實以告即可,也不需要跟對方和解

102-04-12 15:22

請問,法院公證遺囑後被繼承死亡,繼承人是否直接持遺囑及相關文件即可過戶??還須要其它女兒蓋章拋棄繼承嗎??地政會要求嗎??

至於特留分是屆時她們不服提出訴訟才會產生問題??

公證遺囑繼承人可以是12歲以上18歲以下未成年人?

謝謝各位大律師回答

 

 

林智群 (klaw) 102-04-12 17:06

 可以持該遺囑辦理過戶,

不過如果遺囑有侵害特留份,女兒可以提訴訟請法院發文給地政事務所阻止過戶,

繼承人年紀並沒有一定限制

Jerry 102-04-12 12:45
請教詹大律師: 我甫退休,惟在職期間,對於某項非屬薪資內之給予-每月固定壹萬元;因長官壓力而簽具切結書~同意日後退休時不予計算。現退休金內並未併計該壹萬元額度,對於該切結書是否不具有法律效力、欲以申訴方式追討還退休金之可行性。(欣隆田)
田先生您好 只要是屬於經常性給與就應計入薪資以及退休金之計算基準 雖然您曾簽據切結書,,不過在法律上之效力是有問題的 建議您直接向勞工局申訴,再提民事訴訟請求
霏蒂 102-04-12 01:00

三月中婆婆因六合彩簽賭遭警察以搜索票到家帶回警局,其中當然也沒收了傳真機、計算機、簽單1張&六合彩及大樂透手冊各一。 婆婆平時是認識組頭,常被朋友要求幫忙一起寫牌傳真給組頭做簽牌,所以若自己或該朋友有輸贏時,婆婆會代收金錢再轉交給組頭,過程中除了自己簽賭的賭金之外,並無其他謀利收入。 但做完筆錄隔天開庭時,據婆婆告知法官問審她是否有收錢時,他因驚嚇而未做回覆,被法官判定是"默認"。結果今天收到該簡易判決處刑書時,赫然發現有幾田相當不能接受的判刑(似乎因判決書內容:若賭客如未簽中,則其等所繳簽注賭金均歸XXX贏得,藉由賭客之劣勢中獎機率從中博得利益),想請問該如何處理較好? (想了解處理程序為何? 是否需要準備什麼資料提供給法院或律師之類~)

這樣的判決表示確定? 還是表示暫定,被告可提出異議? 若是,提出異議的期限是幾天呢?

若不處理,是否婆婆需要入獄服刑呢?

判決如下:

1. 刑法第266條(普通賭博罪及沒收物)在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賭博財物者,處1千元以下罰金,但以供人暫時娛樂之物為賭者,不在此限。

2. 第268條(圖利供給賭場或聚眾賭博罪) 意圖營利,供給賭博場所或聚眾賭博者,處3年以下有期刑,得併科3千元以下罰金。 謝謝。

阿土 102-04-11 23:55
律師您好: 我們家有375租約佃農,事情是這樣的 我阿公(現已末),地主的阿公(現已末)在民國60-61年時,因為我阿公的家倒了,我們家的阿公經過地主的阿公口頭上的同意就給我阿公建農舍(有當時繳電費水費)。但現在地主的繼承人寄了4封存證信函給我們。第一封存證信函說我們家的農舍是違建拆屋還地並請於收到存證信函七日內拆除租約土地上之房屋返還租約土地於吾等共有人。 請問我們申請地上權的勝算大嗎?可以主張時效性嗎?左右鄰居都知道我們在那公開和平居住超過40年以上! ! 如果是違建那為什麼地主的阿公不主張呢?而是繼承人主張?  但隔了16天又寄了第二封存證信函說要我們可以優先承買,可是地主在寄第一封存證信函之前就把土地賣給了別人,因為我們有去申請地政事務所申請 (登記簿 地價證明 地籍圖) 閱覽     土地登記申請書 原因發生日期有壓日期確實是在第一封存證信函之前就把土地所有權移轉登記買賣給他人還簽了契約書 。 所以在第二封存證信函叫我們優先承購時,我們覺得合約怪怪的沒有行使優先承購導致我們放棄了優先承購權。但我們是有要跟地主承購,地主卻不賣偏要賣給別人 ==...  所以現在所有權登記已經是新地主了...  隔了5個月舊地主又寄了第三封存證信函說要我們優先承買其中有一筆的土地持分變多了總價也高了,但存證信函上寫請於來文到(10日)內以書面通知吾等共有人,行駛優先購買權我們家還以他規定的9日內就回函說要承購! 這份地主他的代書記錯了?! 而且土地所有人是新地主,所以不具法律效力!存證信函可以這樣亂寄的嗎?     在隔了17天第四封存證信函說我們在第二封存證信函未於期限內以同一條件與出賣人簽訂買賣契約,依法已無優先承買權之權利。又說我們第三封存證信函均未在期限內以同一條件與出賣人簽訂買賣契約,依法已無優先承買權之權利。  可是我們有寄存證信函給他們說要買,他沒有回函給我們卻回函說我們沒有在規定的(10日)內回函給他?所以他在睜眼說瞎話而且法律規定是15日! 現在有兩個問題請教謝律師我們的農舍申請地上權的成功率大不大? 再來舊地主已經和別人簽訂買賣契約才跟我說要我優先承購? 這張存證信函法律效力在哪裡?
如果375 租約確有登記,一切回歸耕地三七五減租條例規定,則對方之買賣過戶恐有瑕疵。至於時效取得地上權,依我多年經驗及實務見解,除非對方沒意見,否則幾乎不會成功,且你們是承租而來,顯然並非行使地上權之意思,單純這點就不會成功,實際上民法上有關時效取得地上權之規定乃形同虛設。
阿土 102-04-11 23:37
律師您好: 我們家有375租約佃農,事情是這樣的 我阿公(現已末),地主的阿公(現已末)在民國60-61年時,因為我阿公的家倒了,我們家的阿公經過地主的阿公口頭上的同意就給我阿公建農舍(有當時繳電費水費)。但現在地主的繼承人寄了4封存證信函給我們。第一封存證信函說我們家的農舍是違建拆屋還地並請於收到存證信函七日內拆除租約土地上之房屋返還租約土地於吾等共有人。 請問我們申請地上權的勝算大嗎?可以主張時效性嗎?左右鄰居都知道我們在那公開和平居住超過40年以上! ! 如果是違建那為什麼地主的阿公不主張呢?而是繼承人主張?  但隔了16天又寄了第二封存證信函說要我們可以優先承買,可是地主在寄第一封存證信函之前就把土地賣給了別人,因為我們有去申請地政事務所申請 (登記簿 地價證明 地籍圖) 閱覽     土地登記申請書 原因發生日期有壓日期確實是在第一封存證信函之前就把土地所有權移轉登記買賣給他人還簽了契約書 。 所以在第二封存證信函叫我們優先承購時,我們覺得合約怪怪的沒有行使優先承購導致我們放棄了優先承購權。但我們是有要跟地主承購,地主卻不賣偏要賣給別人 ==...  所以現在所有權登記已經是新地主了...  隔了5個月舊地主又寄了第三封存證信函說要我們優先承買其中有一筆的土地持分變多了總價也高了,但存證信函上寫請於來文到(10日)內以書面通知吾等共有人,行駛優先購買權我們家還以他規定的9日內就回函說要承購! 這份地主他的代書記錯了?! 而且土地所有人是新地主,所以不具法律效力!存證信函可以這樣亂寄的嗎?     在隔了17天第四封存證信函說我們在第二封存證信函未於期限內以同一條件與出賣人簽訂買賣契約,依法已無優先承買權之權利。又說我們第三封存證信函均未在期限內以同一條件與出賣人簽訂買賣契約,依法已無優先承買權之權利。  可是我們有寄存證信函給他們說要買,他沒有回函給我們卻回函說我們沒有在規定的(10日)內回函給他?所以他在睜眼說瞎話而且法律規定是15日! 現在有兩個問題請教謝律師我們的農舍申請地上權的成功率大不大? 再來舊地主已經和別人簽訂買賣契約才跟我說要我優先承購? 這張存證信函法律效力在哪裡?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農舍申請地上權的成功率,仍要視當時該建物是如何興建,當然時效取得地上權仍有可能,但可能需傳喚相關證人到庭. 本件優先承購權的前提,要先確認您們與地主的法律關係為何,目前舊地主似乎是主張租賃關係,但仍要先釐清. 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Carson 102-04-11 22:42
律師您好: 大概一年半前我在高速公路發生車禍,事情是發生在晚上,自己去撞到內側護欄,當時對向車道也有台車翻車,沒人受傷,兩台車道最後都是報廢處理,對方說是因為被我的車嚇到才翻車,但我是發生在內側車道,對方是發生在對向的外側車道,那裡有四線道,距離有點遠,而且當時車也很多,對方這樣講我很難接受,所有人聽到也都說不太可能,當下有到警局作筆錄,警察請我們自行去談和解,一個禮拜過後,我去警局申請交通事故現場圖跟現場照片那位警員不肯幫我處理,跟我說不需要申請這種東西,我當下是想說對方也沒打電話來要求賠償之類的,申請不到那些資料就算了,沒想到事情過了一年半了,對方的保險公司突然寄來一封主旨為”台端侵權行為函請損害賠償事宜”的信,要求我賠償,還要求我收到信的五日內跟對方的保險公司連絡,要不然就要告上法院,因為事情過這麼久了,我當初也沒申請肇事原因鑑定,什麼資料都沒有,只留有”交通事故當事人登記聯單”,這樣我沒有證據證明當初對方翻車到底跟我有沒有關係,如果對方手頭上也沒任何資料,這樣對方可以告我嗎?因為對方要求的金額真的有點高,我真的很擔心,麻煩張律師幫我解答,謝謝!!
應該是對方保險公司理賠賠後 代位行使賠償權利 至於是否成立 主要還是要看對方損害跟你行為間有無因果關係
湯小弟 102-04-11 21:39
請問律師 我上個月被警察抓走 他說 因為有一個毒品案 要我當證人 解果被抓去刑事組 後來 他問我說 我有沒有跟xxx這個人買毒品 後來我都承認了 解果我上上星期收到傳票 要去開庭 解果問了一下 跟我一起被抓走的都沒收到 只有我收到 後來是 因為當事人 不承認 他有賣我 哪我該如何 ?
你只是當證人 檢察官傳喚後 將來法院程序可能還是要出庭一次
102-04-11 21:38

律師你好

請問網路上是否能販售化妝品?還是不要標示 使用方式&療效 即可?

因為先前賣隱眼觸犯藥事法未成年是否三年不犯法就會註銷此紀錄?

少年前科紀錄塗銷的規定如下,請 參照。
依法並不會因為少年嗣後有犯法行為即不予塗銷先前的紀錄,但是如果再犯的話,自然可能會被認定需科以較嚴厲之處分來導正之,嚴重的話少年法庭是可以移送檢察官刑事案件進行偵辦的。

少年事件處理法第83-1條
少年受第二十九條第一項之轉介處分執行完畢二年後,或受保護處分或刑之執行完畢或赦免三年後,或受不付審理或不付保護處分之裁定確定後,視為未曾受各該宣告。
少年法院於前項情形應通知保存少年前科紀錄及有關資料之機關,將少年之前科紀錄及有關資料予以塗銷
前項紀錄及資料非為少年本人之利益或經少年本人同意,少年法院及其他任何機關不得提供。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或詢問,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也歡迎您來所討論,謝謝!

sandy 102-04-11 21:31

律師們您好:

我與前夫簽訂離婚協議書,監護權歸我,前夫擁有固定期間之探視權。近日,為了小孩教育問題,雙方有很大的差異,他會要求要小孩補習(目前已安排一週三日之補習,不願再增加小孩壓力).或時常打電話問我們的行蹤,若不予理會,擔心小孩去他家時會遭受責罵。想請教幾個問題:

1.探視權的定義為何.是否不得干預小孩管教?

2.若小孩非常不願去前夫家,可否不受協議書上所訂探視權行使至小孩成年之限制?

3.協議書訂若無法行使探視權,將終止每月小孩扶養費知給付,是否違法?

4.考量補習日之安排,可否要求改訂探視權行使之日.若前夫不答應該如何?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探視權之行使方式可能會隨著未成年子女的就學、成長等有所變化,可能不是當初訂立離婚協議書時就能全盤約定的,如果未成年子女因為就學(如上小學或者上國中等)等因素而有變更探視權方式之必要,可與對方進行協商,如果無法達成協議,可請求法院予以酌定,建議與律師討論,進行相關的規劃,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4-12 21:29
回覆 sandy 的發言內容:

律師們您好:

我與前夫簽訂離婚協議書,監護權歸我,前夫擁有固定期間之探視權。< ... (恕刪)

請問您在哪個縣市?您所詢問的內容,只需調解達成協議即可。細節必須跟律師當面談,才能正確分析案情。

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7-3338080聯繫或來信lutong.attorney@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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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ter.28 102-04-11 20:49

你好!我在去年的時候幫朋友信用貸款,但是朋友因為繳款時間一直不固定,讓我墊了好幾次,

想要請問律師的是,有沒有辦法把貸款的名字換做是他的,或者有沒有什麼方法建議,好讓我的

權益不要受損,因為我怕之後他不認帳,所以我想問的是,如果有書面上的證明是不是之後就可以保護我呢?

本件依您所述是存在二個金錢借貸關係,第一個是你向銀行借款,第二是你的朋友向你來借款,基於債之關係相對性,銀行貸款日後如未能按期繳納,依法須由借據上所載借款人負責清償,屆時信用不良的紀錄也是掛在借據上所載借款人身上,與你的朋友並不相關。
針對您所提到借款人名義變更部分,一般銀行是以借新還舊方式進行,也就是由你的朋友申請新的貸款來還掉目前你向銀行借款的部分,至於能否辦理即必須看你的朋友其信用狀況及收入狀況等由銀行加以評估是否承作貸款
另外,關於你與你的朋友間之借款關係,日後若衍生糾紛要訴請返還借款,依法應由出借金錢之一方負擔舉證責任,證明雙方合意約定借款及款項交付的事實,尚請留意。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或詢問,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也歡迎您來所討論,謝謝!

螞蟻 102-04-11 17:46
螞蟻發問時間:2013-04-11 17:41:03律師 .. 我想問說 , 未滿16偷竊會被保護管束麻 ? 保護管束多久 ? 會被罰錢麻 ? 會被關麻 ? 會被送地檢署麻 ? 事情是這樣的 , 我朋友偷了他同班同學的手機 , ( 一個多月 ) 然後某天 , 他們班的班導說要搜書包 , 搜到了那隻手機 , 那位班導問他說 , 那隻手機哪裡來的 ? 我朋友就騙說是他爸爸買給他的 , 他們班導就說 , 但是警察說是你偷的 , (( 那位班導是在套話 )) 手機目前都還給了那個被害者 , 他偷的時候也沒有有用那個sim卡打電話 , 4 / 13 要去警察局作筆錄 , 要怎麼說才無罪 ? 會被關麻 ?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您會被依少年事件處理法來處理,基本上不會送到檢察官那裡,但最後可能會被裁定保護管束,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螞蟻 102-04-11 17:41
律師 .. 我想問說 , 未滿16偷竊會被保護管束麻 ? 保護管束多久 ? 會被罰錢麻 ? 會被關麻 ? 會被送地檢署麻 ? 事情是這樣的 , 我朋友偷了他同班同學的手機 , ( 一個多月 ) 然後某天 , 他們班的班導說要搜書包 , 搜到了那隻手機 , 那位班導問他說 , 那隻手機哪裡來的 ? 我朋友就騙說是他爸爸買給他的 , 他們班導就說 , 但是警察說是你偷的 , (( 那位班導是在套話 )) 手機目前都還給了那個被害者 , 他偷的時候也沒有有用那個sim卡打電話 , 4 / 13 要去警察局作筆錄 , 要怎麼說才無罪 ? 會被關麻 ?
這種情形除非已經犯了多次 不然應該都是責付給父母
翔... 102-04-11 16:46

律師你好!!

本人用38萬買中古車於4/6交車,業務有告知此車有與機車發生"小擦撞"右前保險桿,想說小擦撞還好,契約也有明定不是重大事故車,於是就簽約了!!隔天回原廠全車檢查,原廠技師跟我說此車有大撞過,車底盤鋼樑受損有熔接痕跡是1/4車,屬於重大事故車(有拍照存證)。馬上打給賣我車的業務說明情況,回我說:跟你說過這台車有撞過,有撞過才要補,挖勒認知上差異那麼大。隔天去找業務給他看照片,他也承認了,問我想怎麼做?!我說原價退車,他說可能沒辦法,因為這台車是從別的車行調來賣你的,不是自己公司的,頂多跟你回收,回收多少他說要跟公司討論。隔天去車行討論,業務的課長來跟我討論,這台車不是我們公司的,要回收可以20萬!! (聽到當場傻眼差那麼多,交車才4天),還說你也可以走法律途徑,因為這台車不是屬於車行的,只有跟業務有關而已。聽一下就走人了!!

契約甲方是寫該車行名子 代售人是業務員 這樣那是不是車行也有責任? 這樣屬於詐欺嘛?

請問律師我該怎麼做? 先寄存證信函嘛?

本件涉有故意不告知瑕疵,以及在契約載明重大事故車之詐欺情事,在處理上可能的方式或步驟如下(詳細情況建議協請律師看過資料後,再開始進行):

1.去函要求契約的相對人即賣方:車行出面限期處理,並主張屆期未處理者解除契約

2.提告刑事詐欺罪,迫使對方和解

3.民事訴訟求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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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律師 (蔡律師) 102-04-12 21:35
回覆 翔... 的發言內容:

律師你好!!

本人用38萬買中古車於4/6交車,業務有告知此車有與機車發生"小 ... (恕刪)

請問您在哪個縣市?您所詢問的內容,基本上很有可能涉嫌詐欺罪,但細節必須跟律師當面談,才能正確分析案情。

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7-3338080聯繫或來信lutong.attorney@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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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dy110 102-04-11 15:31

本人於前年騎機車酒駕被捉,沒肇事酒測值0.57,簡易庭裁決罰款二萬元,繳給公益捐,緩起訴一年!前天我妹妹要把她的汽車過戶給我,監理單位卻說我有五萬多元的行政罰金未繳,無法辦理過戶,不是一罪不兩罰,刑事判決無罪才有行政罰款嗎?煩請熱心的律師們幫我解答一下,感激不盡~

林智群 (klaw) 102-04-13 17:27

這兩部分確實是針對同一件違法行為所做的裁罰,

建議盡速針對監理所的罰單聲明異議

紀先生 102-04-11 10:16
律師好: 請問:每二週工作總時數不得超過八十四小時之疑義適用為何? 問題: 我朋友的公司採隔週休 每月薪資30000元(採責任制) 每天加班到23:00(未給加班費). 有到工的那一個星期六未給加班(勞闆說是按月計薪+責任制所致). 其他假日或紀念日加班.未給加班費 以上問題.該公司是否違法? 是否有法源依據及計算標準? 謝謝
應先釐清是否為適用責任制之職類。 以上供參。
林智群 (klaw) 102-04-13 17:21

就算是責任制,超過84小時部分還是要給加班費,

紀先生 102-09-22 23:27
回覆 klaw 的發言內容:

有感謝幫忙

 

 

 

 

 

elly 102-04-11 04:33

我朋友因為欠他朋友錢(兩人同為被告),沒錢還,所以他朋友叫我朋友幫他送甲基安非他命、K他命給買者,以扣除積欠金額幾百塊,我朋友在檢察官訊問時已坦承有幫忙送,檢察官說我朋友沒有前科且有悔意(他朋友有詐欺前科),讓我朋友依據證人保護法可減刑或免刑轉為汙點證人,他朋友之前已被收押,現在他朋友的父母及律師已跟當時買者(證人)串供好說沒跟我朋友拿過毒品也不認識,審判長卻說我朋友跟買者(證人)的說法有蠻大差距,叫我朋友回去好好想想,但我朋友說的是事實!

對方律師要求再傳喚一證人,所以未審決,審判長跟我朋友說對方大律師救了你,這次就先不審判,他的意思是不相信我朋友嗎?

請問這樣我朋友有可能被判緩刑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依您所述之情事,確實是蠻危險的,若您朋友有其他證據可以提出來,應該要趕快提出,否則要爭取緩刑會有困難,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因證人說法有利於你朋友,如無其他不利證據,有可能僅剩你朋友的自白,而難以定你朋友的罪,這是我的推測,僅供參考。

elly 102-04-11 23:00
回覆 謝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依您所述之情事,確實是蠻危險的, ... (恕刪)

律師您好:
因為這案件是100年發生的,兩位都是被那位買家(證人)供出,
第一次檢查庭時我朋友有承認,另為被告沒有
第二次開庭前另位被告及他父母叫我朋友去他家,叫我朋友開庭時說沒有運送這件事,
就無須償還積欠餘額,二次檢查庭時兩人被以串供偽證羈押,我朋友當晚再開一次庭承認,當日交保
監聽譯文裡買者(證人)確實有打給另位被告購買,但另位被告打給我朋友只是叫我朋友去他家,
到他家後才說明要運送及地點
他朋友現在打算把藥頭來源推給一位以被判十年正在服刑的朋友,但我朋友知道其實藥頭就是另位被告,但都是口頭上講好像沒什麼實體證據證人也再幫另位被告

那我朋友該怎麼做?難道要因為對方那些偽證被判刑?(那我朋友的證人保護法呢?)
我朋友的公設辯護人開庭當場也幾乎沒說話,另位被告律師說了一大堆,就說我朋友事再亂講

我們現在很無助,該怎麼辦??


謝謝回復

elly 102-04-11 23:11
回覆 許志嘉律師 的發言內容:

證人說法有利於你朋友,如無其他不利證據,有可能僅剩你朋友的自白,而難以定你朋友的 ... (恕刪)

律師您好:

證人說法有利我朋友?
但我朋友都已承認有幫忙運送事實,但證人跟另位被告串供好全盤否認有向我朋友拿取毒品
他們的律師是打算把藥頭來源推給一位已再服刑的朋友,並且說我朋友是偽證

那位證人當場在回答問題時都停頓很久,有被審判長警告不要想說怎麼講自己才沒事
多數問題證人都回答忘記了,只因有監聽譯文承認有向另位被告買毒,堅持否認我跟我朋友接觸
審判長最後大概問了他4.5次,確定不認識我朋友嗎?!審判長說這是個關鍵一定要釐清

那我朋友該怎麼做?

謝謝回復

 

胤禛 102-04-11 00:51

今天我寫子條跟我爸講說 (身為男人都有工作!! 就幫忙出家裡水電費電視費) (這不為過吧)?!
不要用老奶奶(90歲)的錢去付這些你我都有用的開銷) 讓奶奶把這些錢去買吃的吃好點沒錯吧!?

就說我住在家裡要付房租費!! 說我(非法侵入) 要打110報警!因為這房子登記他名字! 可想而知 我所遭受的跟我哥一樣!因為他也對我哥說過! 竟然有父親要趕兒子講不出理由 就說我非法入侵!!

我是你生的身上也是你的骨肉~也是同樣姓李 我也為李家後代小孫子!! 就有人說我非法入侵!!

 

請問律師們*

我做錯什麼?  這要他要趕我趕的出去嗎?  我平時與我奶奶同住! 他們夫妻過他們生活

他們還會講我奶奶有憂鬱症 說我奶奶浪費電 但那些開銷都是我爺爺以前是軍人退役下來後來過世給

奶奶生活費~ 他們卻這樣講  這算不算欺負老人家?  我跟我爺爺奶奶感情好?

我爺爺是(老兵)過世後他們卻講我爺爺)   他們說我爺爺可好命 一天兩隻雞!

他們還跟90歲老人家 說是我在養你的還是(他們(我姑姑大伯)在養你的這樣罵我奶奶

我奶奶之前在我當兵休假時還跟我哭泣說!! 我很痛恨這父母欺負老人家!

 

還有我媽罵我畜生!白癡!  我爸罵我嘴砲 廢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