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人跟朋友在奇摩拍賣上看到桃園車站附近的宇富通訊行申辦手機搭門號有優惠(網址 http://tw.page.bid.yahoo.com/tw/auction/f41981398?u=Y9968643236),因此與朋友從台中坐火車至桃園想申辦一支iphone5S金色-32G的手機,並搭配遠傳398+775的費率,先去店詢問,對方告知手機專案價為5400,但到了門市後,發現未帶身分證件,店員就請我可以先付5000元訂金下次再辦,本人想深入了解如何申辦,但對方店員不願透露申辦方式,只說他們的專案只到月底。 第二次去時,店員才告知所謂的手機專案價需要申辦兩個門號,再轉回遠傳而且費率跟當初講的不一樣,只能申辦遠傳598+775的費率,本人當下決定不要申辦手機,並請店員將之前付的訂金5000元退還,但店員竟告知,訂金無法退還,只能換取商品,結果用兩個網路上流行的小鴨行動電源抵訂金5000元,而行動電源一個要價竟然2600天價,還說兩個算我便宜5000元就好,心裡感到納悶,回到台中後上網一查,此行動電源價錢只需299元-399元,才發現原來他們是黑店,事後有請朋友與對方協調將行動電源換別的東西,因為都為全新品未拆封,但對方不願意,怕其他人也深陷其害,因此希望透過申訴讓宇富通訊行不能再逍遙法外。申訴事由:(爭議所在):宇富通訊行收訂金5000元前,申辦方式皆未清楚告知,收了訂金後才說要綁兩個門號才能有手機專案價,且訂金不願退還,又用天價的行動電源兩台抵掉訂金5000元,試問:這種手法是否為慣性詐欺?先半拐半騙叫消費者付訂金,再隨便拿店裡東西抵掉訂金,這種誇張的行為希望不要再有消費者受害。請求內容:本人願將當初換取的兩台全新行動電源歸還對方,也請對方將訂金5000元退還。...您好,以上是跟消保會申訴內如,可是至今已經過了一個多月,仍然無消息,請問我該如何拿回那5000元的訂金?請求協助,謝謝。






5000訂金也太多了吧!!
這幾天我也是因為看到他們的Y拍,然後就電話諮詢,
之後去的時候說的跟做的完全不同,讓人有種被欺騙的感覺,
過程他們怎麼用我就不多說了,
在過程中,弄到一個程序莫名其妙就要押金500,
接下來是3000押金,重點是收押金或訂金都不會開立發票還是單子,
然後就弄一堆東西耗了很久,
因為趕著跟我男友吃飯,我說我先不辦了,我來不及跟男友吃飯,
我說我先要回押金,我怕等下出去錢帶不夠。
他們一直說那你甚麼時候會來辦?押金先押一千在這啦!! 之類的話,
我就隨便說說明天再過來辦,他們就還押金我2000,
當天我就告訴我男友整個過程,我男友覺得對方說話不實,
我也上網查了一下他們店家的評語,真的很不好,
隔天我男友陪同我去拿那剩下1500的押金,
不知道剛好有兩位客人在的關西,還是店員只有一位怕說不過還怎樣,
押金就直接還給我了!




拜託您了,親愛的大律師,幫幫我。。。
日前我在網路刊登販售隱形眼鏡,因路人說以網路警察檢舉我,所以我趕緊下架,因我負債很多,所以我真的想減輕負擔,但是我被檢舉後才發現是不能販賣的。。。雖然現在我還沒收到法院通知,但是我該怎麼做呢,我是單親我只有一個身障的爸爸靠阿嬤跟低收補助,聽朋友說可以賺錢才去的,可是賣了兩三次就被檢舉請問該怎辦呢。。。。。 現在我已沒有任何隱眼單據了,只是我在FB私訊有交易,是不是一定會被告呢.........我真的擔心到快不吃不喝了。。。
任何一筆錢真的都應該要辛苦賺來,我知道我錯了,但是我現在真得沒辦法負擔,該怎麼辦呢,求求你能不能給我答案呢........
如果法院問我:我是在網站有刊登行為但事實上我沒有賣出啊 ?那我該【認】 還是【不認】
又該如何解釋呢?請問若是有賣出,衛生局會找出買家來約談嗎?
2.請問確切罰金 大概是多少?請問我能不能直接電話諮詢?該怎麼去談?
也不想讓爸爸知道,拜託....我們真的是市井小民什麼都不懂,會再這完整陳述真的是想尋求一個能夠解決的方法
畢竟我也是真得很有誠意想要解決
當然也是能讓自己的傷害成本減到最低的....

拜託您了,親愛的大律師,幫幫我。。。
日前我在網路刊登販售隱形眼鏡,因路人說以網路警察檢舉我,所以我趕緊下架,因我負債很多,所以我真的想減輕負擔,但是我被檢舉後才發現是不能販賣的。。。雖然現在我還沒收到法院通知,但是我該怎麼做呢,我是單親我只有一個身障的爸爸靠阿嬤跟低收補助,聽朋友說可以賺錢才去的,可是賣了兩三次就被檢舉請問該怎辦呢。。。。。 現在我已沒有任何隱眼單據了,只是我在FB私訊有交易,是不是一定會被告呢.........我真的擔心到快不吃不喝了。。。
任何一筆錢真的都應該要辛苦賺來,我知道我錯了,但是我現在真得沒辦法負擔,該怎麼辦呢,求求你能不能給我答案呢........
如果法院問我:我是在網站有刊登行為但事實上我沒有賣出啊 ?那我該【認】 還是【不認】
又該如何解釋呢?請問若是有賣出,衛生局會找出買家來約談嗎?
2.請問確切罰金 大概是多少?請問我能不能直接電話諮詢?該怎麼去談?
也不想讓爸爸知道,拜託....我們真的是市井小民什麼都不懂,會再這完整陳述真的是想尋求一個能夠解決的方法
畢竟我也是真得很有誠意想要解決
當然也是能讓自己的傷害成本減到最低的....


你好,我目前因毒品案件,因為警察以釣魚的方式在手機聊天軟體問我是否想要一起玩安非他命,並且問我是否有"東西",叫我攜帶,並且詢問我是否有使用了,之後把我約到某個地址,到達之後就是幾個警察把我圍起來,請我把身分證拿出來,之後一個警察出來說,自己把違禁品拿出來吧,然後把我帶回警察局做筆錄,因為筆錄已經做完了,無法修改,中間的過程在說也於事無補,主要內容是他們以釣魚的方式唆使我帶東西以及要一起使用而抓到我,他卻叫我講說在路上遇到警察然後我同意讓他們搜索而發現毒品,叫我承認我持有大約零點二克的安非他命以及吸食,並且要我驗尿。以上這些我都承認了,之後被送到另外一個派出所做指紋登入,拍照等等,隔天早上即被送往地方檢察署開庭。
以上是過程以及承認所犯的事情,下面是我的問題。
第一,他們有問到毒品的來源,因為是別人送我的所以我應該沒有購買或者販賣的問題吧!?
第二,如果驗尿的結果為無反應,但筆錄的部分是有承認吸食,這樣還會被處勒戒的刑罰嗎?若有反應,但反應濃度的高低會影響判決的輕重嗎?
第三,之後到檢察官那邊開庭,雖然筆錄是我同意讓他們搜索但我還是跟檢察官說我是被以網路釣魚的方式才被抓到的,這有關係嗎?另外因有承認吸食所以我有跟檢察官提到勒戒的問題,因我家庭關係父母都已經年長無法工作,加上我大姐在監,因此我不能不工作,是否可以用其他方式,例如:定期去醫院做檢驗等等替代勒戒的刑罰?檢察官有回答我是否要用替代的療法方式進行?而不是勒戒?我回答:是!,我知道最後判決的不是檢察官,但提出這樣的問題以及情形並且念在我是初犯,讓法官之到是否會有幫助可以不用去勒戒?
第四,我知道這勢必會留下前科紀錄,若無在犯是否會有消除的可能?還是以後如果被警察攔下來臨檢,輸入身分證號碼後不管多久他們都能說你有前科,我要搜你身或者隨時可以把我帶回警察局驗尿或拘留等等的行為?我以後會無法出國工作或者旅遊嗎?
第五,關於地方檢察署寄送信件的方式,我不知道接下來我會收到的是起訴書還是傳票,但我不希望他寄送到我的戶籍地址,因目前不住在戶籍地加上不想讓家人知道所以可否請他們只寄送到我收的到的地址而不寄到戶籍地?另外有人跟我說你所犯的罪刑跟事件會寫在信件外面,不用拆開就知道是犯什麼事件,這?真的嗎?
以上問題,麻煩請律師幫我回答能夠回答的部分,因為是初犯真的很煩惱,也保證以後不再犯了,謝謝。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序回答如下:
第一,他們有問到毒品的來源,因為是別人送我的所以我應該沒有購買或者販賣的問題吧!?
關於此您可主張持有或幫助施用,避免被認定為販賣或意圖販賣而持有。刑度差很多。
第二,如果驗尿的結果為無反應,但筆錄的部分是有承認吸食,這樣還會被處勒戒的刑罰嗎?若有反應,但反應濃度的高低會影響判決的輕重嗎?
若驗尿結果為無反應,可就是否有吸食加以爭執之。
第三,之後到檢察官那邊開庭,雖然筆錄是我同意讓他們搜索但我還是跟檢察官說我是被以網路釣魚的方式才被抓到的,這有關係嗎?另外因有承認吸食所以我有跟檢察官提到勒戒的問題,因我家庭關係父母都已經年長無法工作,加上我大姐在監,因此我不能不工作,是否可以用其他方式,例如:定期去醫院做檢驗等等替代勒戒的刑罰?檢察官有回答我是否要用替代的療法方式進行?而不是勒戒?我回答:是!,我知道最後判決的不是檢察官,但提出這樣的問題以及情形並且念在我是初犯,讓法官之到是否會有幫助可以不用去勒戒?
初犯可於裁定下來前先行委任律師具狀向檢察官申請戒癮治療,若待觀察勒戒裁定下來後,再行抗告,就比較困難了。
第四,我知道這勢必會留下前科紀錄,若無在犯是否會有消除的可能?還是以後如果被警察攔下來臨檢,輸入身分證號碼後不管多久他們都能說你有前科,我要搜你身或者隨時可以把我帶回警察局驗尿或拘留等等的行為?我以後會無法出國工作或者旅遊嗎?
除非有起訴及法院判決,方有前科紀錄,若能請求緩起訴,則似可避免前科紀錄。為即使有前科紀錄,警察之相關強制處分,如搜身等,仍須符合刑事訴訟法之正當法律程序。即便要禁止您出境亦然,須有相關禁止出境之事證。
第五,關於地方檢察署寄送信件的方式,我不知道接下來我會收到的是起訴書還是傳票,但我不希望他寄送到我的戶籍地址,因目前不住在戶籍地加上不想讓家人知道所以可否請他們只寄送到我收的到的地址而不寄到戶籍地?另外有人跟我說你所犯的罪刑跟事件會寫在信件外面,不用拆開就知道是犯什麼事件,這?真的嗎?
您可向檢察官表示將相關郵件寄到住居地址即可,不用寄到戶籍地址。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律師您好, 我有幾個問題懇求給予請教,有點冗長,請往下看,
我約在4年前在網路以車易車(流當車),貼價差的方式換到贓車,當時我並不知情,是刑事警察局依通聯紀錄聯絡到我,請我開去協助調查才知是贓車,當天車被扣在警局,我當晚就聯絡換車給我的人,看他如何處理,他聲稱並不知情,只是幫人代賣,因為簽買賣合約書的時候是另一人,只說可以讓我再貼錢買一輛車,所以在求償無門下,我被迫再拿錢出來買另一輛,只是交車當日有被暗示說這台車也是有問題,叫我自己開小心一點,我想應該也是贓車。 後來他告知我有一輛車想要賣,要我幫他找人去買,事成後給我8萬紅包,想說已拿了一大筆錢出去,不無小補,剛好公司同事有購車需求,但買新車資金又不足,所以我告知他,我朋友有一輛流當車要賣,看他有沒有興趣,當下亦也告知開流當車的風險(貼牌被開單、被銀行拖走...),後來幾經考慮,他也同意買了,只是當時礙於資金尚有不足,在我當保人下,對方也願意讓他分期,至於分期的錢由我每期到期日去收,當晚再到我家來拿,而紅包則在尾數還清後才會給我。 就在還清後幾個月,刑事局依搜索票來我家,拘提我至警局調查,而我同事也在當天被帶到警局去調查,後來也都查實我們這2輛車都是贓車,後來我同事被不起訴處分,而我被起訴牙保及故買贓物,第一次到法院開庭,法官有問我認不認罪,我想說既然事實已發生多說無益,且也想看看態度良好可不可以換得"緩刑",所以當下都認罪。就在事後沒多久,我同事就請律師對相關涉案人提"民事求償",我也包含在內,2月25日我被通知去開"審判程序"庭,但也在同時收到法院強制執行命令,關於假扣押及執行1/3扣薪, 請問律師,
1.我無前科,有機會緩刑處分嗎? 我剛成大碩班畢業,還有大好前途,真怕人生因此留下汙點
2.審判程序還未結束,為什麼我同事可以對我申請假扣押及扣薪? 該案件涉案人大約有6~7位,為何只對我求償當初購車的70萬? 錢也不是進我口袋...
3.審判程序時,我可以跟法官說當初我仲介時並不知道是贓車,賣方對於該車來源也都沒提及嗎? 因為第一次已都認罪,這時再解釋,會不會造成法官對我的觀感不好,影響判決?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序分析如下:
1.我無前科,有機會緩刑處分嗎? 我剛成大碩班畢業,還有大好前途,真怕人生因此留下汙點
是否有緩刑之機會,視您如何主張及法院如何判決,似仍有相關請求緩情之機會。
2.審判程序還未結束,為什麼我同事可以對我申請假扣押及扣薪? 該案件涉案人大約有6~7位,為何只對我求償當初購車的70萬? 錢也不是進我口袋...
同事可能認為您亦為共同侵權行為人,故一同起訴之,不過是否成立,仍可再為爭執。
3.審判程序時,我可以跟法官說當初我仲介時並不知道是贓車,賣方對於該車來源也都沒提及嗎? 因為第一次已都認罪,這時再解釋,會不會造成法官對我的觀感不好,影響判決?
可向法院說明相關情況,將案情解釋清楚,不一定會造成觀感不好。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您好,
我們社區約40戶,社區內道路土地?共同持有。之前因政府實施的民生污水處理工程,但廠商施工品質很差,所以社區開會決議不施工。但現今管委會在上次開會後一個月,沒公佈會議記錄卻突然公佈社區有過半數同意污水處理管線施工。因此有下列問題請教。
1,社區主委未主持社區內此項工程討論會議,監委也未在場。也未發會議記錄,卻隔一個月後公佈過半數同意施工,這樣管委會是否違反相關法令?
2,此工程會動到社區內道路,請問需全數道路土地持分人同意才可施工嗎?還是半數以上即可?
3,在網路上看到相關法令:因工程施工土地持有人可獲補償,請問該向誰且如何爭取?
4,若施工的話,我們還需注意哪些權益?
5,管委會近二年未工佈財務報表,是否違反相關法令?
謝謝




總覺得他有一點點像一個作奸犯科的人?▂?
該不會是想紅吧ㄎㄎ!! 20 小時前 · 讚 許榮義 喔 我好想紅 快報警 20 小時前 · 讚 瑪莉楊 你還是去插你的動漫人物八 自從你換了頭貼後就讓我失望了 20 小時前 · 讚 · 2 許榮義 阿 你不是腳開等我插 20 小時前 · 讚 陳士謙 許榮義你知道你這是性騷擾加網路霸凌喔~ 20 小時前 · 讚 簡薏欣 沒奶沒臉你跟人家紅甚麼 20 小時前 · 讚 許榮義 別只會說 要告快去 20 小時前 · 讚 許榮義 還是女人也只會用嘴說 看來不只是男人了 20 小時前 · 讚 瑪莉楊 沒事自己跑來說要插我 看你頭貼動畫人物很帥想說奉陪一下 沒想到王出現了 20 小時前 · 讚 瑪莉楊 哪個女人說要告你阿 20 小時前 · 讚 簡薏欣 我只能說 告你浪費金錢又浪費時間 可能我都需要看一下眼科了 大叔啊你快把你的大頭貼換掉 眼睛有點痛?▂? 20 小時前 · 讚 簡薏欣 你懶趴太短了 要插不會自肛喔ㄎㄎ 20 小時前 · 讚 許榮義 簡薏欣 不要以為你多好看 四眼女 20 小時前 · 讚 陳八卦 哈哈哈哈阿 20 小時前 · 讚 陳八卦 Edel Weiss 來看戲 20 小時前 · 讚 瑪莉楊 欸 你分享到哪個分享團 介紹一下喔 20 小時前 · 讚 · 1 簡薏欣 總比你好看點ㄎㄎ 不知道是多長了幾顆屁眼還雞眼自己插不到 不會去肛你爸ㄎㄎ 20 小時前 · 讚 陳八卦 Chien En 你順便 Meow Cat 轉移陣地 詹茗凱 來 20 小時前 · 讚 · 1 Edel Weiss 陳八卦叫我來看戲就只為了一個長得像外勞的人? 20 小時前 · 讚 · 1 陳八卦 . .. . 20 小時前 · 讚 Edel Weiss 幹 他明明就是外勞 20 小時前 · 讚 陳士謙 哈哈到哪都被開砲 20 小時前 · 讚 陳八卦 我好想標記到99+ 可惜我朋友不多OAO 20 小時前 · 讚 瑪莉楊 Weiss Edel 人家休假 體諒一下 20 小時前 · 讚 陳八卦 -。- ㄟ 我還沒看夠 20 小時前 · 讚 Edel Weiss 瑪莉楊想我嗎親愛的 20 小時前 · 讚 Chien En 為什麼可以這麼不要臉 20 小時前 · 讚 瑪莉楊 想阿啾咪 20 小時前 · 讚 陳八卦 Edel Weiss 淦 別對我妹妹亂來 20 小時前 · 讚 陳八卦 布丁姐妹花 20 小時前 · 讚 Edel Weiss 麻痺 他是我寶貝 20 小時前 · 讚 Edel Weiss 瑪莉楊不要跟外勞太計較 他們聽不懂中文 20 小時前 · 讚 瑪莉楊 陳八掛 這次的戰神不簡單 血很多 又硬 20 小時前 · 讚 陳八卦 我們說好合體之後要拍全世界 最性感的照片耶 20 小時前 · 讚 陳士謙 Chien En專門玩充氣娃娃的都不需要看臉~ 20 小時前 · 讚 · 1 簡薏欣 說一下你住哪 方便我找你阿 順便帶隻馬給你看甚麼叫屌ㄎㄎ 20 小時前 · 讚 陳八卦 阿姨 戰神 已沉默 20 小時前 · 已編輯 · 讚 · 1 瑪莉楊 難得那麼猛的戰神不請自來 當然給點面子 20 小時前 · 讚 Chien En 你好可憐在那個分享團也被喇叭 20 小時前 · 讚 詹茗凱 尬麻 看蹦蹦哥?? 20 小時前 · 讚 陳八卦 有差嗎@@ 反正阿姨不在呼 看他在那耍白痴 ㄏㄏ 20 小時前 · 讚 瑪莉楊 En Chien 到底哪個分享團 拍圖ˇ給我 20 小時前 · 讚 Chien En 密妳 20 小時前 · 讚 陳八卦 詹茗凱 看戰神 20 小時前 · 讚 瑪莉楊 好久沒這麼爽 感謝戰神 陳八掛快拜 20 小時前 · 讚 陳八卦 最愛妳了阿姨 玩開心點 20 小時前 · 讚 詹茗凱 戰神在哪?? 20 小時前 · 讚 Meow Cat 他媽怎把他生那麼矮 20 小時前 · 讚 鄭文政 陳羿雯終於找到你 20 小時前 · 讚 詹茗凱 毫無聊 沒人說話阿 20 小時前 · 讚 陳八卦 YOU TO LATE 20 小時前 · 已編輯 · 讚 簡薏欣 瑪莉楊 寶貝 他不回了欸 QAQ 20 小時前 · 讚 林子軒 他好沒水準._. 20 小時前 · 讚 瑪莉楊 挖 他換大頭貼了 我的希望萌生了 19 小時前 · 已編輯 · 讚 · 2 Chou Low Low 哈哈我看完都笑了 19 小時前 · 讚 林子軒 他要紅了:) 19 小時前 · 讚 鄭文政 無聊了 19 小時前 · 讚 張鴻杰 XD 19 小時前 · 讚 蔡琮勛 ㄏ查看翻譯 19 小時前 · 讚 劉勵 ㄏ查看翻譯 18 小時前 · 讚 · 1 洪政豐 這是福利 要好好珍惜 18 小時前 · 讚 · 1 蔣幾次 照片是許榮義本人.歡迎轉貼 18 小時前 · 讚 · 1 張啟洋 要戴套嘿 15 小時前 · 讚 亞淵 媽的 這男的嗎? 還是猩猩?
也太醜了 15 小時前 · 讚 瑪莉楊 洪 我將福利轉移給你
張 哇 傳奇人物到此 一拜
亞 是外勞 9小時前 · 讚 · 1 賴穎學 很邱喔 9小時前 · 讚 瑪莉楊 師傅教得好 8小時前 · 讚 王胖胖 你從哪兒遇到的 7小時前 · 讚 亞淵 難怪 一臉髒樣 6小時前 · 讚 鄭文政 哈哈哈哈阿 你知道這篇引爆的點在哪裡嗎 31歲阿伯不敢放頭貼哭哭 哈哈哈 4小時前 · 讚 林子軒 眉毛好像蠟筆小新 哈哈 約 1 小時前 · 讚
照片還被塗鴉 這樣能告他們嗎




各位法律專才:
事發如下,在下在拍賣網站賣出二手機車避震器,用於改裝原本YAMAHA機車上,機車賣出後便拆下轉賣出去。近乎八成新,售價為原價六折半。照片與文章都以強調為改裝車輛拆卸後出售的商品!! 但客人在先議價後我為表誠信,開出賣場以供他下標。收到匯款後隨即寄出商品(並拍照存檔),對方收到貨品後便說有缺少物品為缺件!! 在下隨即便查看照片跟拍賣照片的零件做出比對,並無短少(無缺件)給客人。原來他所謂短少的物品是拆裝零件時,車行給遺漏掉的套筒(給避震器與螺絲中間做結合的金屬鐵管),因為拍賣拍照時也已經沒有那樣東西,我也詢問過原本車行也沒有剩餘。車行說明改裝上去都是簡單的問題,我也幫忙他查詢了多家廠商能夠供他改裝上去。但是,他卻馬上回覆說要將商品退還給我。拍賣這麼多年第一次遇上這樣的客人!! 我也說明了本人非專業人士,所有車輛拆裝都請專人幫忙,賣出商品的品質也都經過確認才會上網拍賣,我並沒有短少商品給客人。並且請他給車行改上,或來我認識的車行改上也可以。他卻執拗地問費用誰出呢? 我終於聽出語意了。他是要錢! 我已經表明我賣出的是二手商品價格已經低廉,你能接受你才會下標!! 我負責商品跟我圖文相符沒有不實。如果安裝方面要他尋求店家!! 因為拍賣內容沒有包含安裝。他卻說他要靠鍵盤將避震器裝上!! 在下 __”__ (無言)
他卻一狀告到消保官,我先與消保人員溝通,不管我如何解釋,消保人員態度惡劣蠻橫然說就退錢給他阿!!,我也反問他,有沒有拍賣過商品,他回說沒有!! 天阿!!一個國家的審視單位,沒有經驗也沒有同理心更沒有調查清楚真相是甚麼!! 只用19條就要打翻一船人。我表明我已經含運給對方也讓他殺價,拍賣也收了我的費用。這些種種的消耗都是要賣家來承擔,你們憑藉消保第19條(帝王條款)當非理性消費者的打手來迫害這些重視榮譽的賣家,這樣對嗎? 他居然說我們單位叫消費者服務中心,當然是保障消費者。原來這個法有這麼病態的缺陷阿!! 消費者高興訂一訂,七天內無條件退還!? 這樣賣家跟店家怎麼生存? 當然我的話他一句話也沒聽進去,還叫我將處置意願傳真給他,,我相當不平當然也就不理他。現在換消保官打電話來,說真的很累也很氣,退錢給他也很不願。如果知道是這樣的客人,一開始就不會賣給他。
當然在下商品絕對沒有問題,也一定可以安裝上去,只要是專業改裝店家,車床技術就能簡單搞定,我賣商品不含安裝服務阿!!這樣的案例,請各位看倌與法律專才幫我剖析。如果我不理消保官,我會有甚麼樣的處罰? 我為個人賣家,不是企業主也非企業經營,拍賣二手商品有受消保法十九條約束嗎? 須無條件七天退還? 我是否可以由民事向對方提出精神. 商譽. 不名譽誹謗與騷擾之訴呢? 最近精神真的承受極度不悅的壓力,請各位法界專才多多指教與協助,感激不盡~
當然我尊重法律,愛護理性客戶。也用同理心販賣自己能接受的物品,網路拍賣就是建立在誠信的基礎上的虛擬平台,希望對19條有鑽研的律師跟願意發正義之聲的朋友,給在下一臂之力。感恩~

昨天下午約16:00左右在士林區遇到兩女一男搭訕,並介紹一間位於士林名為”beauty up”的美容診所,以己身及朋友為例聲稱其效果十分顯著,起先他們說可以免費諮詢皮膚狀況,到了診所後又推銷一堆課程及產品並說可以給予優惠,在種種誘因下我買了他們的課程及保養品花費19,000,診所讓我帶回號稱價值3,000元的保養品(名稱為”bio-lydia”)
回家後在網路上查詢該診所,許多網友都有相同經歷並說那是詐騙(相關網址如下:http://www.ptt.cc/bbs/BeautySalon/M.1366816906.A.AB0.html),於是我返回那間診所並要求退款,他們只退還16,000,不願退還那保養品的3,000元,保養品共三罐,一罐在現場他就要我開封並分裝於小罐子中,另外兩罐都沒使用過只有撕開一小角,但他三罐都算我開封過不肯讓我退費




我是一位剛快20的學生是發生在昨天
我在網路上從我學長那認識一個就讀台藝大家住桃園的女子叫:楊x潔
後到昨天我才知道她14歲我荒了
我跟他網路交往了半年多
事發經過
前幾天他約我要出去玩但家中我媽媽出了點狀況,之後他改變行程要到我家陪陪我媽媽吃個飯昨天早凌晨坐客運到南部找我玩他有跟我說過她是取得家長同意來玩2天1夜這一整天裡我們就像情侶一樣摟摟抱抱去朋友家玩
(絕對沒有做不該做的事)
晚上就履行約定跟我媽媽一起去吃飯,回到家後洗個澡後她就睡著了到了11點她媽媽打電話過來急忙地接起來把他叫起床就聽到她媽媽破口大罵之後又要我接電話問我說我知不知道她幾歲我回說:我知道啊!20阿!阿姨妳放心我明天早上會安全的讓她回家。她媽媽回我說她才13歲,而且他的名子也是我沒聽過的,我當時慌了聽完她媽媽的痛罵後,我急忙地跟他說東西拿一拿我送妳回去起初是想說要她坐客運回家但後來想想危險之後就偷偷開我家的車送他家半路我叫他打給他媽媽說我要帶她回去了請他放心但關機了。快到雲林時她媽媽打來了說她報案了當時那女孩一直哭一直求她媽媽別報案,卻換來掛電話。後來到苗栗時她媽媽又打來了說他要銷案請我在她到他家附近的警察局,到了桃園我們就直接到警察局她父母也在那,他說要我做筆錄 一開始說要銷案後來他父親提告但她的監護權在媽媽手上
她做完筆錄就回去了而我也做完就回南部了
在路上她有用公用電話打給我說他媽媽要我做兩個選擇
1就是等她到18歲(但要我父母簽合約)
2要我在那女孩的生活中消失後續問題沒說了
我犯罪了嗎??我不想讓家人造成困擾
我犯了甚麼罪??
載她回家的路上她才全招了我才知道他的本名我所知道的名子是之前的我被騙得很徹底
我該如何保護自己??
若我父母要我選2她會不會說謊返來咬我其實我一直的被她騙(算仙人跳嗎)
我真的很不忍相讓一個小女孩背負那麼大的責任問題
我家人一定堅持要我選了2我會怎麼被告?我家雖然不是低收但也無法付出龐大的資金我該怎麼辦???






您好
以下(賣方)為本公司
買方因業務需求向我公司購買一台組裝伺服器並包含開發網頁程式,過程中透過買方正常的採購流程並由當時的資訊窗口承辦人簽名回傳給賣方,開發期間伺服器暫時放於賣方公司,而雙方透過網路進行程式撰寫及修正,開發程式近四個月時,買方承辦人來電告知要求先暫停開發,等到的是最後承辦人離職買方公司後,為了處理後續公司先將伺服器交給買方,最後買方公司卻不承認此項採購,造成我公司虧損,而買方在未通知賣方的情況下將伺服器直接寄回賣方公司
1.買方不承認採購流程
賣方完全依照採購流程跑,報價單上也有買方承辦人簽名回傳
2.買方說願意付硬體金額,但要用目前市面上得報價
總之就是不承認此項採購理由一堆,而且買方小姐和mis 講話都不負責任,還漫罵賣方是乞丐
請教各位法律先進,用甚麼方式來處理會比較好

我是個大學生,一向喜歡從事電腦的相關研究,日前突然收到一張法院傳票,說我侵犯智慧財展權,我就莫名其妙地去法院,才知道有人使用我架設的網頁伺服器發布盜版的影片給別人下載,而且還建立一個facebook使用我的個人資料和兩張照片。
我的伺服器是使用Linux架設的,但了解這作業系統的人光是現在資訊工程系畢業的年輕人都不多,更何況是檢察官呢,先說說開庭過程吧。第一次開庭的檢察官一開始就問"有沒有身心障礙、原住名....身分",我就提出我有身心障礙(無手冊)證明,也提出國外伺服器的硬體配置(證明我有伺服器主控權),還有犯罪的人可能是經過我架設的proxy以及VPN伺服器透過我的IP上網(附上範例圖片),另外也說我有連接我伺服器的IP資料,但檢察官一再的說"證據指向對你不利",算是還有聽我的話,說要我寫答辯狀作為這次開庭的結尾。
我的答辯狀寫的相當詳細,我示範VPN連進我的伺服器,進而可以使用我的IP從事網路上任何行為,試圖說明別人也是可以使用我的IP;而且我還說明沒有經過SSL/TSL加密的網頁要如何竊取登入的帳號密碼,試圖說明網路就像公共場合一樣不安全。我為了讓這點更有說服力,就舉了司法院的一審審判系統當作範例(http://i.imgur.com/rHR96qG.png),還附上Linux上監控會檢視出的資料(http://i.imgur.com/SfwYRjk.png),但是我的IP記錄檔才兩天就有三百多萬筆的連接,檢察官還說我的也有可能是隨便複製來的,那我覺得這是檢察官的質疑能不能要求他提出相關證據,就像我說IP不能當作參考也有提出例外。
後來隔了約兩個月又收到一張法院傳票,有發現到這次的檢察官換人了,我想說答辯狀寫的這麼詳細應該是可以讓檢察官不以IP判斷兇手,所以就比較輕鬆的去開庭(中央百世大樓),結果完全出乎我意料之外,這次開庭有告代(應該是指告的代理人吧....),開庭前檢察官就略帶諷刺的語氣說"你的答辯很精采喔"還問我在開庭前問我要不要先跟告的人溝通(是一家公司)...還說我年紀輕還是學生 這是告訴乃論罪只要對方撤告就不會有前科之類的,我心裡想說這不是等同於承認這是我做的嗎(他應該只是想要和解金),所以就沒講話,開庭過程一開始詢問年籍資料和"有沒有原住名身分......",我就回答沒有,他只問告代"你是甚麼時候發現被告犯罪?",他就拿資料講甚麼時候怎樣發現之類的,我就想"難道這是未審先判我就是那個犯罪者嗎?",這麼檢察官不只一次跟我說"我也是弄網路的",但以下幾件事情感覺他根本是騙我的....,我有說我是用Linux Ubuntu Server來架設伺服器的,然後他問我"你是用甚麼作業....",我看他說不出來,我就說"作業系統",他就重複說"你是用甚麼作業系統架設伺服器的",我就愣了一下,重複說"Linux Ubuntu Server",檢察官停了一下有些結疤的說"Linux Linux(拼音)",書記官就打上去(Linus)......,我想說打錯算小事就沒理會,然後就問我怎麼架設伺服器,我心裡想"你不是說你是弄網路的嗎...",我就說"下指令啊...",然後他接續問"怎麼下",他問的方式非常咄咄逼人,我就愣了好幾下,因為Linux Ubuntu Server這個作業系統是文字介面的啊,除了下指令不能做其他事情...,又不是像windows視窗化的作業系統可以用滑鼠,我在想該怎麼回應,這問題就像一條直直的大馬路問我要往哪裡轉一樣,我就說"用終端機啊...",然後他就繼續問其他問題,我覺得只要說到專業的部分他就會直接略過問其他問題,而且很多問題書記官都是沒紀錄的,最令我意外的是他說"IP就是鐵證",這時我覺得我寫的答辯狀完全沒用...,他還說這些都是指向我的IP,我就說"網域指向我的IP嗎?",他毫無思考的回答"對",我就問"真的嗎",他就說"這邊都有資料,每個IP都是指向你",我就說"你要用DNS看網域是不是指向我的IP才對....",他就繼續說"對喔 不同的IP指向你才奇怪 你不說我還沒想到"這句話說好幾次,我就說"不同的IP只像我這是很正常的,那是因為動態IP可以使用DDNS動態的...."還沒講完又被打斷,他就不加思考堅定說"那不是動態",然後手放在後腦杓好像是在想那叫甚麼,我就完全了解了,他真的不是再弄網路的..DDNS第一個D就是Dynamic(動態)的意思啊....,我通常不太苛求不是專業領域的東西,但是檢察官在用一昧地否定來提升自己的格調...,而且檢察官自己也有表明也是在弄網路的所以我才預設立場我講的他應該都了解,整個開庭過程他都一直在講他的,我們就像是在各自表述一樣,我講我的時他只會說"你的答辯我與予尊重"達到表面的公平,害我講到最後都不想講了,更誇張的是因為他一直自顧自的講話,我就問檢察官說"你到底有沒有想要了解我的意思?",他遽然回答我"我又不是你的心理醫生",顯然我是希望了解"我表達出來的意思"而不是"我"本身,我甚至有提供網域持有人的名仔和地址,但檢察官完全不理論就還給我,表明地址在國外但至少網頁是中文,好像是國外就不想管了,就像一定要抓到那個兇手,但我真想直接了當的告訴他那是不可能的,三百多萬筆IP太多了,而且幾乎還都是外國的,這檢察官一直要我證明不是我做的,調查事件真偽不是檢察官的業務範圍之內嗎?那還要這檢察官幹甚麼呢?。這個檢察官就像是個不想學習的學生一樣,再好老師都沒辦法授課,最後他又要我寫答辯狀...,說過年之後會再傳我,結果隔天就收到傳票了..,2月12又要去百世大樓開庭,但我真的不知道該怎麼跟檢察官溝通了。
雖然有點自誇,從上了專科學校到大學老師和學生都蠻肯定我的未來,從我的程式設計,硬體裝修上....,但對於法律我真的完全外行...,有種沒有請律師在法庭上就不受尊重的感覺....,但是我怎麼可能請律師呢...,我一直再想我的答辯狀都是在網路專業的說明,似乎都沒有說明到法律方面,希望有熱心高手指點一下該如何寫答辯狀比較有說服力,我也不知道我寫的答辯狀法官會不會看,我只能把伺服器的架設安裝過程寫出來然後再加上更詳細的回答檢察官庭上的問題,我的草稿打到一半,下載網址:https://drive.google.com/file/d/0B9rompXldlZKc3NHbVVaT0ZESTA/edit?usp=sharing
不知道我下次開庭能不能在庭上問檢察官為何要否定我說的動態IP?、問檢察官我提出"IP為鐵證"的例外那還有甚麼證據證明這是我做的?、DNS網域持有人證明並非我所有 為何不把我的資料納入參考?
我是否可以提出檢察官有失職,但我不知道該怎麼用言語來詮釋...,希望有高手指點..,另外問問換檢察官是正常的嗎..?
感謝各位的閱讀,希望有專業人士可以回答我...



您好 :
朋友最近同意"某社團認識的學員"為其新成立公司擔任負責人一職,
學員的說詞為:因他們在公家機關上班無法在外面成立公司當負責人,
而且以後公司賺的錢會多用於慈善事業,我朋友對於取之於社會,用之於 社會深表認同,加上其目前待業中,認為機不可失,不顧一切要嚐試.
新公司主要想接政府機關之招標工程,我朋友目前已掛上負責人頭銜並實際在那公司上班,目前公司大小章暫由其保管,但幕後真正股東會定期開會下指導棋,因我朋友無資金所以並未入股,也沒有網路所說之人頭負責人之補助金,並且對其行業及公司管理運作完全不懂,所以每天做到三更半夜,假日亦復如此,每月薪資不到30k,真的比外勞還不如,一般成立公司需要資金及技術,但我朋友甚麼也不具備,天下沒有白吃的午餐,明明知道有詐卻無法將其勸醒,目前
僅能尋求自保的方法了,煩請幫忙詳細解說,謝謝!
2. 公司欠稅須由人頭負責人承擔.
3. 公司負債須由人頭負責人承擔.
不知是否還有其他責任問題?







102年3月 我和別人合租房子(大樓) 並共同支付網路費及水電費 合約到103年3月 但前天早上我睡醒時卻發現對方沒有告知就搬走(提早了一個月) 還換了電話號碼 導致無法聯絡 欠的網路費及水電費都沒有付 也沒去結清 當我到樓下大廳時 發現對方的行李還在大廳(人不在) 前往查看 卻發現 他們偷了我的紙箱來裝行李 所以我便將紙箱(連同裡面物品)一同搬上樓 並留紙條告知 \"請付清欠款網路及水電費 也不要偷我的紙箱 要拿回東西 請付清後自行拿自己的紙箱來裝回\" 當時 我並不知道 對方已將家中鑰匙交還房東 純粹只是想這樣對方就會回房裡拿 可以直接討錢 他們的東西 也讓他們自行裝 比較不會說我動他們的東西 (我也有告知管理員 他們來拿行李時 請他們上樓找我拿回)沒想到 晚上管理員才告知 對方並未出現 只派貨運將行李載走
結果昨天對方使用隱藏號碼打來說要告我侵占 我說 電話都換了 若沒留東西 我怎麼找的到人 錢匯還我 我馬上會把東西還回 對方反嗆 房東有他的新電話 後來我有打電話給房東 房東表示 她有打電話詢問房東我的電話 (意思就是 他本來也把我電話刪了 根本就是有意不還欠款) 想請問 這樣的情況 我該如何自保? 又該如何要回錢呢? 當初因為基於信任 所以也都沒簽寫合約



是這樣的,我在約莫4年半前進入目前在職公司,應徵職缺是門市銷售人員(零售業)
*問題一
一開始的三個月未加保勞保,是否可以追討?(因年代已遠,無任何出勤證據。)
*
大約1年半至2年前老闆好像有成立新公司(細節無法確認,只說是分開經營的餐飲業)並開設品牌下午茶咖啡簡餐輕食類的餐廳,並在今年漸漸的把零售業的據點結束營業,在今年某月份將會全部撤掉,老闆並於30日前發了一封e-mail,內容是要將所有現職零售業的同仁調至品牌餐廳(餐飲業)工作,並有提到薪資以及基本工時休假的條件。
*問題二
品牌餐廳的工時明顯超過勞基法兩週工時之規定,因為內容說明基本月時數是198(或207)小時,也未提及加班費/午休/休息時間等等,再者薪資部分就是跟新進人員一樣以現有薪資工時相比較,實質為降薪(不知道是否可以這樣比較?)。可以此為由拒絕嗎?
(已經電話諮詢過新北市勞工局,是跟我說業務領域的變更已經與當初應徵的雇傭條件相去甚遠,勞工本就有權利拒絕,並要求資遣費,而上述餐飲工作待遇違法之部分是否更可以加強拒絕動機?)
*
而在老闆發出信件的隔天,我就先以e-mail回覆告知將於30天內寄出存證信函告知至現職據點結束營業之上班日下班起,即終止僱傭關係。
*問題三
寄出存證信函後,老闆是否有什麼漏洞可鑽而主張或導致我寄出的存證信函無效力呢?(老闆已使用app通訊軟體回覆我,堅持她並沒有開除我,而是我理應要配合公司的如此調動,我有向老闆提及有權利拒絕並依法要求支付資遣費的部分,措辭態度上都是很客氣理性的去述說,而老闆完全無視,並指明地說:那就請你(勞方)去申訴,在那之前還是要按照她的規矩調動。真的是如老闆所說嗎?)
*
*問題四
我在今年有年假10天,尚餘7天未使用,排班督導說我要自己找代班人員,否則休假就要算曠職。這部分我該如何爭取呢?(我是先回覆說應該是公司要找代班人員而不是我自己找。)
*
*問題五
有稍微查過網路上的法條資料及案例,之後關於資遣費用部分的爭議之走向是否會變成老闆若置之不理,即使開調解也無約束或強迫執行支付資遣費的效力,就是要上法庭才有辦法嗎?有查到一個「獨任仲裁」,需要前置的條件嗎?
*
*問題六
我已經找到下一個工作,需要提供離職證明跟勞保轉出證明,如果現職公 司執意惡意不給我,該如何解決呢?是否有別的管道可自行申請取代之類的?
*
*問題七
*
有沒有什麼更好的建議來解決以上這些問題呢?

某日我被網路釣魚抓到持有及使用毒品(mdma,K他命各未滿2g)當天被帶回派出所做筆錄他有向我說明三項權利,有問我要不要請?師,但我不知道要不要請所以沒請因為我沒錢,警方稱因為我是第一次被查獲且無前科,若我供出葯頭,即可以減輕其刑責,所以過程中我都很配合且回答屬實後被移送地檢署同樣以相同答案回答檢查官,然後就被放回家等候傳票及檢查官指示。
問1.請問?師,我這樣什麼都回答是否對我案件有害?
問2.請問?師我是否應該請?師?
問3.請問?師在無前科的狀況下且配合警方緝拿葯頭,初犯二,三級毒品使用及持有刑責一般來說會有多重?要坐牢嗎?
問4.因目前我是處於約販毒者的期間所以尚未開庭,所以我的生活會被監聽嗎?求求各位?師幫幫我


大頭你好 你犯的都是重罪 若沒有好好處理
一定是要被關很久的
有關要如何妥善處理的部分
你可以來信shishian94@yahoo.com.tw
再與你分享相關處理經驗

有個人(jack)用line問我有沒有代儲/代付,我說有(我本身自己有網拍有刊登淘寶商品代購/代付。有少數網友想要自己買東西也會詢問我是否可代買淘寶的商品)
對方由我的拍賣得知我的郵局帳號之後,當下就通知我有入帳,前後共有7筆,我因懷疑對方是不同帳戶轉來,即刻請對方出示證件,對方也出示了身分證跟健保卡,確認姓名跟身分證後,就在1/25號晚上共計7筆入帳3萬餘元,分別幫他儲值五次。
後來隔了幾個小時後,1/26凌晨00點我發現我帳戶被凍結,當下便趕至警察局報案,才發現我的帳戶被凍結成警示戶。
原因是因為有別的買家(受害人) 跟這個叫jack的人買了商品 (jack盜用他人拍賣帳號賣商品),但jack給那些受害人的是我的郵局帳號,現在那些受害人付了款東西沒收到就去告詐欺,也就是網路上的三角詐騙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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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詢問一下
1. 我戶籍地在台中,現居住在桃園,開庭的時候我是要去哪邊開庭呢?
做筆錄時,發現已有一筆受害人在花蓮報案,所以之後我需要去花蓮做筆錄嗎?
2. 轉帳七筆金額約三萬餘元,如果我想以認賠的心態退款給那些受害人,有辦法提前結束嗎? (因為交易前後時間不到半天,一般網拍出貨時間約1-3工作天時間,且我帳戶裡面的資金也未全部領出)
3. 我雖然在第一時間有報案,但我不知道我做筆錄的身分是被界定在哪裡? 要如何知道筆錄上我是受害者? 還是協助詐欺者? 要如何得知呢??
4. 對方在line裡有提供他的 身份證 跟 健保卡 (我想應該也是無辜的人頭),我該採取什麼法律措施保護自己呢?
5. 請問我這樣會不會有詐欺罪 或 銀行法(從事網拍代付/代購) 的罪呢?
6. 如果請律師,一般的費用約多少? 如果沒錢請律師,自己可以替自己辯護嗎?



我住在高雄市是位網路賣家
1.跟之前的朋友誤會..所以我私下跟我們共同的朋友..有私下說對方的壞話<例如:對方是貪小便宜的人..你要遠離他遠1點..之類的話語>..不知道這樣~是否構成毀謗罪~??
2.朋友當不成了..彼此都有發筆戰..對方也有再公開的網站說: 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為自己的行為找理由,我記得都是該蔡姓網友的專長耶,嘖嘖~
請問他說的話..有公開我的姓氏..這樣是否構成..公然侮辱罪或毀謗罪呢~?
3.最近我熟讀1些法律條文加上大法官解釋條文等等..如果我能舉證..我寫的話..是對方有說過的話..或有真實性的話..是否毀謗罪就不能成立呢..?
以上3點..麻煩各位律師..幫忙解答1下..謝謝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分別說明如下:
1.跟之前的朋友誤會..所以我私下跟我們共同的朋友..有私下說對方的壞話<例如:對方是貪小便宜的人..你要遠離他遠1點..之類的話語>..不知道這樣~是否構成毀謗罪~??
答:若您有散佈於眾之行為,似有構成刑法第310條規定之誹謗罪之疑義。
2.朋友當不成了..彼此都有發筆戰..對方也有再公開的網站說: 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為自己的行為找理由,我記得都是該蔡姓網友的專長耶,嘖嘖~
請問他說的話..有公開我的姓氏..這樣是否構成..公然侮辱罪或毀謗罪呢~?
答:依刑法第309條規定,公開網站符合公然之定義,惟其言論內容若無否定您的人格,則不符合侮辱之定義。次依刑法第310條規定,有散佈於眾之行為,似有構成誹謗罪之疑義。
3.最近我熟讀1些法律條文加上大法官解釋條文等等..如果我能舉證..我寫的話..是對方有說過的話..或有真實性的話..是否毀謗罪就不能成立呢..?
答:依司法院大法官解釋第509號之真實惡意原則,您必須舉證說明您的言論為真實或有相關資料可得而知,而非無的放矢。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
敬祝
新年快樂
闔家平安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仍在偵查程序或已經起訴?第一次開庭未到可以先向法官或檢察官說明,並應先了解回想案情,以利主張,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1.本件尚未經起訴者,則應依事發狀況確定後續是要一路爭取無罪還是認罪爭取緩起訴處分。建議在偵查中早日確定您的答辯方向,以免遭起訴後,又遭法院認定犯後態度不佳,判重一點。
2.有關前案部分,應注意其執行狀況如何,若受徒刑之執行完畢,或一部之執行而赦免後,五年以內發生本件犯罪事實且遭有期徒刑以上之罪者,依刑法第47條乃為累犯,要加重其刑(最低刑度門檻會拉上去)。
3.不過前案既為過失致死案件,則本件起訴後法院依刑法第74條應仍得宣告緩刑。(但還是建議若犯罪事實明確就別去拚法官的憐憫了,設法在偵查中解決。)
刑法第47條
受徒刑之執行完畢,或一部之執行而赦免後,五年以內故意再犯有期徒刑以上之罪者,為累犯,加重本刑至二分之一。
第九十八條第二項關於因強制工作而免其刑之執行者,於受強制工作處分
之執行完畢或一部之執行而免除後,五年以內故意再犯有期徒刑以上之罪
者,以累犯論。
刑法第74條
受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罰金之宣告,而有下列情形之一,認以暫不執行為適當者,得宣告二年以上五年以下之緩刑,其期間自裁判確定之日起算:
一、未曾因故意犯罪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者。
二、前因故意犯罪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執行完畢或赦免後,五年以內未曾因故意犯罪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者。
緩刑宣告,得斟酌情形,命犯罪行為人為下列各款事項:
一、向被害人道歉。
二、立悔過書。
三、向被害人支付相當數額之財產或非財產上之損害賠償。
四、向公庫支付一定之金額。
五、向指定之政府機關、政府機構、行政法人、社區或其他符合公益目的之機構或團體,提供四十小時以上二百四十小時以下之義務勞務。
六、完成戒癮治療、精神治療、心理輔導或其他適當之處遇措施。
七、保護被害人安全之必要命令。
八、預防再犯所為之必要命令。
前項情形,應附記於判決書內。
第二項第三款、第四款得為民事強制執行名義。
緩刑之效力不及於從刑與保安處分之宣告。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在網路遊戲論壇,留言遇到黑白郎君這類人
別人的痛苦,就是我的快樂
遇到這種人,就跟遇到瘋狗一樣
這樣的說詞,過了幾個月後的這幾天
收到警察電話要找我去喝咖啡,聊聊天
而當時這樣留言,並非針對發文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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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文章,PO文者「簡稱A」討論的是,抓寵物被殺掉,沒抓到
我回文,殺掉寵物的,就跟黑白郎君一樣,其餘跟上述一樣
但是寵物是別人讓出來的,讓出寵的「簡稱B」也出來說話了
說他讓寵還要被質疑如何如何,最後就開始威脅說
那些隱名的,有種不要刪留言,不然告死你之類的回應
而我的留言是在B出來說話前,就留言的
就算去警局,也不可能看到當事人
這樣要和解嗎??根本就是A跟B吵架,我這路人說了一句
就被2邊視為敵人了嗎??







情況描述:
本身為經營女性Spa小型企業,運作正常,且正面發展中。
而企業發展行銷管道之一,使用FB粉絲團。
昨日1/25,因企業粉絲團系統整理時,無意間得知一名毫無關係之個人(男性。本公司顧客群,完全以女性為主),張貼一張照片,其照面內容為一篇文章,文章影射本公司『缺乏知識』、『迷信不只是無知』(...完全不懂意圖為何?),並且使用標簽,標記本公司。
而此文章刊登於2013/11/14。
此日至今,本單位也大量行銷曝光近20多萬次(這些全是得實質金錢花費得來的)。昨日得知此事,實在無法接受。若是本企業之客戶,若為我們服務不周,引發客訴紛爭,恐怕此刻不會來此發表文章,並且我們自身應該檢討。但,此人竟然只是因為經過本公司樓下(因為觀看他個人FB時,竟然僅僅出遊狀態,頻頻打卡),使用FB進行無明確目的的商業打擊。故我方不打算輕易饒恕。
本公司重視網路評價,如履薄冰,竟被無緣無故,無冤無仇的攻擊。無法接受。
因此前來此網站,尋求協助。
法律需求:
1.想了解,如何與律師接觸洽談此事。(想了解,律師是否有意願?其費用與流程想法)
2.想要求此人賠償本公司之11/14~至今的商業比例損失,實質金錢!
3.還有什麼細節,會引想這些期待結果?
其他:
本公司位於臺北,懇請位於北市之律師事務所接觸。



日前在網路上賣一台Ipad air, 文章中標明為"二手", 隨機配件:如原廠所附,買過ipad的人應該知道,隨盒裝出貨的配件就是充電器/傳輸線/說明書. 買賣文中完全沒有提及是否包含軟體
面交成功,約一周後,買家來信詢問關於app內建的軟體iwork(蘋果專屬的文書軟體),並附上蘋果官網的新聞稿,告知購買air可免費下載此軟體, 質疑我為何沒有提供此軟體下載"免費"的權益?
針對這點我也上網估狗過,蘋果對於此軟體是針對第一次登錄帳號的ID才能有免費下載的權利,非原ID登錄欲下載,則須付費,但下載過變成要付費,是我需負擔的責任嗎?
買家堅持他認為的"隨機配件:如原廠所附"需包含軟/硬體,所以買家主張他也要有免費下載的權利,但前面有提到,我們是以面交的方式完成交易,在購買前及面交時,買家完全沒有提及此問題,現在反而質疑我刻意隱瞞(詐欺?),若我不針對此軟體退錢,就要報警???
我的想法是,買方在購買前及面交時,完全沒有詢問過軟體是否被下載過?而賣賣文章中,更沒有提及是否包含此軟體的免費權,且商品為二手品,原使用者本來就有下載的權利,只是下載過後變成要付費,應該不是我能決定的,這樣買家報警有用嗎??還說他是學生,有很多時間陪我上法院
不好意思~~第一次遇到這麼奇怪的問題,還請各位替我解惑,這樣報警會成功嗎??先謝謝大家了~

母親於我大學時先逝,因為當初資料都是哥哥在處理,我也僅剩這個親人,所以當初對於遺產的分配都是由他在做處理。
現在已經過了7-8年,前半年我哥哥說我那邊還有百來萬的遺產(不知道是存款還是保險)在他那邊,因為父母當初設的網路銀行有共通,而我也不知道我有這一筆存款,就被私自拿去動用,現在我要追討,哥哥卻說除非我願意當保證人把房子給他抵押他才有錢還我(共同持分)[哥哥最近直接寄文件來要我簽保證人,也沒有當面對保,這樣不算違法嗎?],我不願意,哥哥竟然告知說他把錢部份拿去借親戚、部分自己挪用,說借親戚的要我自己去追討,我現在只有臉書跟通訊軟體上有他告知欠我錢的對話紀錄,我有什麼方式可以把錢要回來。
我想問是否可藉由民事法庭私下調解(因為哥哥說他把錢都拿去投資,我是否可以要求他要獲利了結),因為我父母都離開,我只剩下這個哥哥,我想當面找哥哥談,可是他卻不願意出面,只跟我用電話談。







各位律師你們好,近期我在燦坤網路商城同時間買了兩筆商品,一個是電視另一個是網路分享器,因為本人不使用信用卡,跟母親借卡使用,發生了兩個狀況。第一個狀況,網路分享器隔一天就準備好出貨,但是電視卻沒有,隔了兩天網路分享器寄過來了,可是電視還是沒消沒息,就在當天的晚上商城傳了mail進來說因為信用卡不是本人所以取消交易,那不是很奇怪嗎? 網路分享器也不是我本人的信用卡卻可以交易,那沒關係!!我用我媽身分來加入會員,這樣因該可以使用了吧。第二個狀況來了,我要買的電視已經不在他的商城裡面了,這就讓我火大了,給我感覺好像是被欺騙,我想了解這樣的狀況商城是不是觸法了??如果因為信用卡不是本人為什麼不在隔一天就通知或者是可以打電話來跟我核對資料等等...。狀況大致上是這樣,希望能夠了解一下。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