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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名 103-07-08 21:41

您好:
去年8月認識女網友
自從5月份她爸車禍住院後
有匯一些錢幫助他們

住院前跟他女兒跟他爸都有互動 
住院後她女兒電腦網路  她爸手機常常搞關機
我是用郵局匯的

這樣我要該如何處理?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7-08 22:5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有證據資料證明對方有施用詐術欺騙您之行為,您可彙整相關證據資料,委任律師對對方提出刑事詐欺告訴。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顏寧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chun 103-07-08 20:57

請問各位 

因在網路上 不慎使用同行 網路圖片

最近收到通知 需到案說明

當初使用圖片 未詳細看清楚 是有著作權

所以下載使用

請問如果這樣 後續要怎麼處理 因怕對方會開高價賠償無力償還

從來沒遇到這種事 覺得很無助 不知道該怎麼辦?

因為也不知道控告的對方是誰

也無法聯絡道歉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7-16 15:42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您製作筆錄的時候,可以向員警詢問,是誰提告,並且表達希望可以和解,請員警協助即可。

日後達成和解,並且簽立和解書即可。

大貓 103-07-08 09:54

請問各位大哥大姐

小弟之前被一位很有名的網路訟棍纏住

而對方可能覺得勝訴機會不大

不斷以私信來騷擾 辱罵  (罵本人就算了 連父母一併罵上)

不知是否想誘使我講出什麼情緒性的字眼 然後呈報上去給檢察官作為依據

 

而私信辱罵好像又拿他沒辦法

這方面只能走民事

但是要自己寫狀紙之類的

小弟對這方面又不熟悉

這樣是否就拿對方沒辦法  只能任由他不斷私信來騷擾

而他私信部分我是有呈報上去 只是這些頂多對我的判決有利

對方頂多敗訴而已  而我卻浪費時間金錢去與他開庭 

所以想給對方一個教訓 因為私信內容已經直接指名罵到白痴 豬  狗  之類

所以我想應該就差在於他不是公開的  不然告的話成功機率應該蠻大的

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讓律師為你做最有力的策劃。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E-mail:k8883888@gmail.com *Line ID:k8883

謝憲愷 (謝律師) 103-07-08 11:44

您好,對方係以私下方式辱罵,因此不構成公然侮辱罪,然對方持續以信件方式騷擾您,可能構成刑法三百零四條強制罪「以強暴脅迫使人行無義務之事或妨害人行使權利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前項之未遂犯罰之。」,建議您將相關證據保存,並委任律師提告。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攜帶資料到所(慶鴻法律事務所)咨詢或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咨詢。

 1.如果單純私訊或是信件  不屬於公然情狀  應該是沒有侵害名譽相關問題   這部分很難令對方負擔法律則任   2.?????如果有其他問題  歡迎來信  jingyau1225@gmail.com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7-08 23:5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歡迎您來電或來所諮詢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小羊 103-07-07 12:25

前幾天收到一份公文

內容是指因為我申請青年安心成家住宅利率補貼,而忘記把媽媽的戶籍做分戶

造成爸爸跟我 算兩間房子 資格不符

要我從申請第一天到至今3年的補貼利息要繳回,一次就叫我還將近二十萬左右

但是我申請時都是照實申報,當初的承辦人員怎麼會讓我通過

造成整個打亂我的生活

我又網路查了一下 這位承辦人似乎是沒在審核的,網路上好幾件都是他未審核直接通過

雖然是自己沒看清楚要做分戶,造成不符資格

想請問這種利息損失 若我申請訴願後無效 該怎麼做會比較好,謝謝

是否可以順道請問 寫訴願書是否有一定的格式  ,寫的內容是否會影響訴願的結果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您可以先向財政部下載訴願格式,而訴願內容當然會影響您的訴願是否有理由,所以理由仍應具體述明,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傻人傻福 103-07-07 10:21

目前遇到的問題,是房客一直都會拖延不繳交費用,且鄰居也都反應他們的習慣行為不好,所以我想要終止合約並收回房子,只是有幾個疑問想請問,如下列問題:

1.目前我是在等7月15日,因為他是說這個時間他會把前兩個月的租金與本月租金一併給予,我們是從5月15日租的,但在一開始,他們說明,因為手頭緊,希望當月租金於6月15日一併給予,所以只給了壓金,所以我自己算了一下,大約7月15日時,也滿二個月了,那他要是沒付,是算二個月租金未付,還是三個月呢(因為當天應當給予三個月的租金)?

2.存證信函我是都準備好,也先打好了,那我是要到7月15日後才去寄,還是我可以先去郵局寄呢??我是訂17日前要把錢支付清,且於22日時要搬離。

3.是否積欠二個月了,可否執行斷水斷電?換鎖?還是一切只能等待訴訟下來,才可以申請執行?還是我寄出存證信函後,就可以去申請斷水斷電?

4.積欠租金到底是怎麼算的??就像我第一個問題一樣,到底是一個沒拿到就算欠一個月了,還是要過完那個月才算??

5.我看網路上都會說押金去扣完,還要欠二個月才可以終止合約?但要是我在一開始簽合約時,雖然我買文具店的製式的,但我還是有加上幾條,像我是我加入如果他房租有延遲未交,我可以直接強制他們無絛件搬離,且不歸回押金,且他們是無條件放棄任何訴訟權利的,而這些內容都是一式二份的,也都有請他們在上面簽名,這樣的話,我一樣要等到四個月才可以,不行二個月就執行終止合約嗎??

阿po 103-07-06 11:35

律師先生  不好意思 我想請問一下

因為我弟弟用手機的遇見交友程式向網友xx問說

要不要來我家

對方回答說  屁你只是想幹我

我弟弟回答說 對阿  行嗎

然後對方向我弟弟說他已經報警了  

會查網路ip   準備警察局見

請問一下  這樣的對話  是否代表我弟弟犯法了

 對方未滿18歲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7-06 23:4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您提示情形,您弟弟尚無違法之行為,若警察有傳喚您弟弟說明,可委任律師陪同之,並於先前討論應答策略。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顏寧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103-07-05 19:48

你好~我在網路買遊戲點數~5000點~

被警察通知發文說我那些點數是贓貨~涉及詐欺案~

經查證~是賣我點數的人~他賣贓貨給我~

以為問題就解決了~誰知道~

我買點數的那個帳號~我當初在辦那帳號時~

隨便亂輸入電話號碼~而那個電話也確有其人~

而警察也把那個人叫過來盤問~警察說我涉及偽造文書~是公訴罪~

最好是跟那個人和解~那我打電話過去~那個人說要10萬才要和解~

而我就跟她說5萬可以嗎?那個人說他再考慮看看~~

但我老婆說5萬和解金太多了~他寧願我上法院

請問我該上法院~還是要跟對方和解~~

我上法院會換來甚麼樣的刑責?10萬真的太貴啦~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7-05 22:0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覺得和解金不合理,可不予理會對方之請求,為無罪答辯之,若對方之證據不充足,亦無法起訴或判您有罪。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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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陽 103-07-05 16:58

最近因為~~在網路上下載音樂~~因為是用BT下載~~它會自動傳播出去

所以對方告我公開傳播~~已經在警局做完筆錄~~

收到了傳票~~下個月要到桃園地院

請問~~要如何和對方和解~~目前我連誰告我都不太知道

如果最糟糕的情況會是怎樣~~想在去之前心理有個底

目前比較希望和對方和解~~但是又怕對方獅子大開口的亂開價錢

可以請各位回答我一下嗎@@

如果對案件有疑慮,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讓律師為你做最有力的策劃。

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E-mail:k8883888@gmail.com *Line ID:k8883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您仍應先去開庭,並向司法官表達願意和解之意,以便可以安排調解程序,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小陽您好,按著作權法第92條之規定:l擅自以公開口述、公開播送、公開上映、公開演出、公開傳輸、公開展示、改作、編輯、出租之方法侵害他人之著作財產權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七十五萬元以下罰金。

倘若還有任何問題,歡迎撥打電話0973162871,或email: chendin.office@gmail.com。也歡迎您攜帶所有資料至律師事務所,由律師為您量身打造最適合您的策略。謝謝您!


家旭敬上

 

若此回答對您有幫助,尚請您按下「感謝律師」。

 

Luke 103-07-05 16:17

想請問關於奇摩網路拍賣的法律問題

我在拍賣下標且得標商品也完成付款

但賣家通知商品有瑕疵無法出貨

賣家詢問我是否挑選更換為其他商品

於是我也挑選了另一樣商品(需補差價)

但我反悔不想要更換其他商品 

要改為退款

賣家告訴我他詢問律師即便交易商品非得標之商品

但因有溝通協議且本人同意過

就算我想退款仍有履行承諾的義務和責任

請問真的是這樣嗎?

如果不履行有任何法律問題嗎?

 1.原本因為可歸責對方無法出貨  你確實可以請求返還價金   2.但後來你們合意變更契約內容  改成給付其他商品  那你是否還是可以請求退貨確實就有問題了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也歡迎參閱網頁資訊http://chang-law.com.tw/index.php 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

咖啡 103-07-05 10:36

有人貼文在網路上罵我"畜生"

"丟全家的臉"

"乾脆去死好了"

 

請問這可以告妨害名譽罪嗎?

會成功嗎?

咖啡您好,

一、對方辱罵這樣的字眼,已經足以使您名譽與人格尊嚴降低。若是在公開的網頁(而非隱版),且得認出是針對您,足以提告

二、若有代為撰寫刑事告訴狀的需求,歡迎來電。

倘若還有任何問題,歡迎撥打電話0973162871,或email: chendin.office@gmail.com。也歡迎您攜帶所有資料至律師事務所,由律師為您量身打造最適合您的策略。謝謝您!


家旭敬上

 

若此回答對您有幫助,尚請您按下「感謝律師」。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7-05 22:1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因對方所言已足以貶損您人格,故構成刑法妨害名譽罪章相關犯罪,建議您可蒐集證據對其告訴,以利於起訴後提起附帶民事請求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阿信 103-07-05 05:22

半年前跟男友分手後,一直被糾纏後來換了手機FB、EMAIL、跟租屋地址之後才沒了聯繫。

結果現在發現前男友把我們以前拍的自拍影片傳給我的現任男友及我的家人跟朋友。可是她人在國外,我問了法律的朋友。能告他的是散布猥褻物品罪及妨礙秘密罪,但依據下條法律

第7條(屬人主義~國民國外犯罪之適用)本法於中華民國人民在中華民國領域外犯前二條以外之罪,而其最輕本刑為三年以上有期徒刑者,適用之。但依犯罪地之法律不罰者,不在此限。 

是不是因為他現在人在國外,所以按上面引述的法條是否要本刑最輕三年以上才能處罰。請問這是真的嗎?

這樣上面那兩個罪名都不到三年我也不知道該怎麼辦才好!

律師有說我可以另要求民事賠償,可是金額好像不會太多?因為男方還是學生沒工作,名下也沒財產

重點是這樣我真的很害怕他哪天放到網路上去給人下載我的人生就毀了!

拜託知道的人幫幫我!!拜託!!!!

阿信您好,

一、按民事訴訟法第538條規定:於爭執之法律關係,為防止發生重大之損害或避免急迫之危險或有其他相類之情形而有必要時,得聲請為定暫時狀態之處分。

二、您所述問題得藉由向法院聲請定暫時狀態之處分解決,避免對方繼續散佈關於您的照片或影像,造成您名譽與信用的影響。若對方違反假處分,得按強制執行法向法院聲請課對方怠金,甚至管收。

三、雖然對方在國外,不影響法院案件的審理,俾維護您的權利。

四、倘若有代為撰寫書狀的需求,歡迎來電。

倘若還有任何問題,歡迎撥打電話0973162871,或email: chendin.office@gmail.com。也歡迎您攜帶所有資料至律師事務所,由律師為您量身打造最適合您的策略。謝謝您!


家旭敬上

 

若此回答對您有幫助,尚請您按下「感謝律師」。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7-05 21:5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對方之行為可能涉嫌違反刑法誹謗公然侮辱和散布猥褻物品罪,您可蒐集相關證據資料,委任律師對其提出刑事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為目前可能遇到之問題為對方不在中華民境內,可先提出刑事告訴,待對方入境時,方有辦法進入刑事審判程序。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顏寧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熊大 103-07-04 16:07

小弟透過網路賣場 購買手機之後 賣家已優惠價格及買十送ㄧ方式 誘惑我訂貨 取貨時間為21天  本來五月應該拿到貨 結果都沒有 要求退環款項 賣家說7日 也ㄧ直再拖這樣我該怎麼辦 能告詐欺

您好,實務上對於詐欺罪之詐術認定較嚴格,若惟買賣糾紛一般實務不會認定為詐欺,惟若對方持續藉故拖延不給付,可考慮具狀提告

您好,你必須要能說服檢察官「他有使用虛偽不實的訊息」,使你「陷於錯誤」。因此,單純買十送一恐怕難以成立,只會認為屬民事債務不履行。所以你必須要能證明,當初他提供何種「不實訊息」,這樣詐欺才比較有機會成立。       吳威廷律師  0932195713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7-04 22:4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先發律師存證信函請求對方限期履行契約或返還價款,若對方屆期仍置之不理,可彙整相關證據資料,委任律師提起刑事詐欺侵占背信等告訴。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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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妡 103-07-04 15:47

你好:我是網路上賣家~並非有營登企業經營者~近日有幾位客戶下單選用超商取貨付款服務~但未前往領取7天後遭包裹退回~依法我可以尋求甚麼方式要求買家支付我損失的費用呢?另委託律師辦理需要的費用是多少?以及我應該提供甚麼資料可進行民事訴訟~民事訴訟完成後可跟買家要求委任律師費用嗎?

 

另外若可以麻煩律師回覆可順便留言上留言聯絡信箱嗎?

因還有另外一件消費糾紛要請律師審視後~可以的話將提出相關訴訟

 1.如果因為沒有領取貨物造成你運費損失  這部分你可以請求對方應該賠償  但程序上是否符合經濟效益  自己需要衡量   2.一二審律師費用都是需要自行負擔  無法請求對造給付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也歡迎參閱網頁資訊http://chang-law.com.tw/index.php 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

 

熊大 103-07-04 12:43

各位律師好 小弟想請教問題 小弟在4月時透過網路賣場 認識ㄧ位賣家購買手機 賣家之後以大盤商身份 已價錢優惠方式 及 買十送ㄧ 誘拐小弟上當付款 告知小弟 21天能取貨 超過時間 7天內會退款 結果到6月中 遲遲不給貨 要求退款 對方到現在都不退 假如我只有賣家 匯帳資料 要怎樣辦?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7-04 23:1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蒐集資料提告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小雲 103-07-04 01:56

各位大律師你們好

小弟跟泰國有份,臺灣獨家總代理合約

今年5月,無意在網路上搜尋到,有位

網拍賣家在代購小弟代理的商品,6月小弟

主動與此網路賣家聯繫,但此網路賣家直

接回絕小弟提出的合作記計畫,網路賣家

拒絕的原因是,他每月會去泰國一趟,他自

行帶商品回來販售,利潤比總代理還好,且

不用庫存。這樣的情況真的沒辦法

去約束這些網路代購的賣家嗎?

這商品的商標在臺灣已經註冊了

這樣的網路賣家有侵權的行為嗎?

還是違反商標法?

請問各位大律師~小弟因該怎麼做?

謝謝

沈恆 (沈律師) 103-07-04 02:25

您好!若對方購買的貨源是泰國原廠,屬真品平行輸入,基本上不會違反商標法。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7-04 14:48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有關於真品平行輸入,確實與商標法無違。但是倘若對方於銷售過程,有使用原廠公司的相關著作的話,此部份未經授權,則可能違反著作權法的相關規定。

2、本文建議您,  貴公司可委聘法律事務所為法律顧問,詳細規劃公司相關交易權益保障,並且節省處理法律事務之費用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小雲 103-07-04 01:45

各位大律師你們好 

小弟跟泰國有份,臺灣獨家總代理合約

今年5月,無意在網路上搜尋到,有位

網拍賣家在代購小弟代理的商品,6月小弟

主動與此網路賣家聯繫,但此網路賣家直

接回絕小弟提出的合作記計畫,網路賣家

拒絕的原因是,他每月會去泰國一趟,他自

行帶商品回來販售,利潤比總代理還好,且

不用庫存。這樣的情況真的沒辦法

去約束這些網路代購的賣家嗎?

這商品的商標在臺灣已經註冊了

這樣的網路賣家有侵權的行為嗎?

還是違反商標法?

請問各位大律師~小弟因該怎麼做?

謝謝

朱育德 103-07-02 21:41

事情是這樣的,

有個人渣對本人屢次於網路誹謗本人將近七次(每一次都是針對不一樣的事件),

經本人提告加重誹謗後,竟然大部分的內容都被認定不成立,

對方僅僅被起訴一個公然侮辱....

 

雖然對方遭到起訴,但這與事實相差太大,請問我該怎麼做才能讓這個人渣得到他應有的報應?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7-02 23:5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檢察官對其他部分為不起訴處分,可於提起再議期間內,彙整相關證據資料,委任律師提出刑事再議狀。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雨瞳 103-07-02 18:13

請問一下 因為我是要升國中的 我有交一個男朋友 可是他FB帳密被盜了 那時候我並不知情 詐騙集團用無理取鬧的跟我要了我的內衣褲照 我給了他 後來我詢問我男友 他說他沒有問我的內衣褲照 我也有詢問同學 他說是帳密被盜 後來我才知道男朋友的帳密真的被盜 我深怕自己的照片被放到網路上 請幫幫我 我不知道怎麼辦 而且我父母不知道這件事 我不想告訴我父母親  請問我該怎麼辦 我也不能自己出門

阿喵 103-07-02 13:08

各位律師好,最近在網路遊戲中被同一人煩了一個禮拜,他原本是公會會長而我跟一些朋友都是在他公會下。

上周他因為些小事把公會解散掉了之後,這週他便時常在廣播頻道喊寫威脅的話,大意差不多都是『原公會的朋友如果入某公會或自創公會則殺無赦』,然後想到就來殺,我們沒去某公會也殺,他更曾經喊過『我要殺到你們這群會員退出遊戲』,也用廣播頻有指名的對我們新會長說『幹,你算三小男人』讓人聽了非常不舒服。

請問以上行徑有構成任何可告他的要件嗎?

曾詢問過遊戲客服,已知他們不管遊戲內人殺人,且強調若有糾紛要找第三單位,他們才會對該名玩加進行處分。我明白玩個遊戲還要找警察跟律師十分浪費社會資源,故想另外請問有沒有比較不勞師動眾的辦法,謝謝您的回覆

A-bao 103-07-02 12:29

我在網路上認識了一位網友

因為他為人恐怖且不斷騷擾

大概一兩個月前已經將他的LINE封鎖後移除

但是近幾日來 他不斷透過分身臉書帳號騷擾我的家人以及我

還要我盡速將LINE解除封鎖

否則難保他會對我的家人說些什麼

我長期生活在這種恐懼、精神壓力極大地狀況

請問我該如何是好?我怕報警,警察會因為案子太小不受理

更怕那位恐怖網友抱著玉石俱焚的心態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7-02 23:28

關於您的問題,您可依恐嚇危安強制罪嫌等對其提起告訴。

若擔心警方不受理,建議向地檢署提起告訴。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顏寧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王宇 103-07-02 00:19

請問要如何檢舉網路違法販賣電子菸的商家?

ㄚ野 103-07-01 01:37
律師你好~ 就昨天晚上9點半多桃園婦幼警員打電話給我~ 問我說6/9號晚間有上男同志聊天室! 打ID 找大屌哥付費~ 已經有造成觸法! 但我不知道這樣已經觸法了~ 我就只是上去晃晃想不出什麼ID可以吸引人~ 所以我就打這ID~ 但最後我上去晃一晃我就下線了...也沒有真的有性交易阿~ 哪這樣也會算我犯法嗎?  可是男同志網路聊天室上面有備註 務必要滿18歲人員才可以進去聊天室~ 哪這樣我也有造成犯法嗎? 警局說之後會寄資料到我家附近派出所我在去做筆錄~ 但我不知道我現在要怎樣處理~ 可以請你幫幫我嗎? 拜託

如果你對警方約談做筆錄有不了解,建議你找律師陪訊,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讓律師為你做最有力的策劃。

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E-mail:k8883888@gmail.com *Line ID:k8883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恐已觸犯兒少性交易防制條例,警方制作完筆錄後,即會送交給檢察官繼續偵辦,所以接下來端視您的訴訟方向而定,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7-01 17:0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能觸犯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之規定,您可於警詢時委任律師一 同與您前往,並於警詢前先與律師討論策略與方向。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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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3-07-01 23:2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應先委任律師,與律師討論警詢之答辯方向與策略,避免口誤,影響日後訴訟辯護。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顏寧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Lily 103-06-30 23:24

我朋友長期處於家暴環境之下,但他無法取得證據。他媽媽是重度憂鬱症患者,常把錯怪罪到他頭上,一件小事做錯就賞她耳光,每天早上5點如果賴床一下就潑他冷水。因為他媽認為他什麼都學不好,所以他目前17歲卻沒上高中。他打工賺錢就已經夠累?,下班後又不能休息,全部家事都是他一個人在做,如果被發現有一點灰塵又要重做,常常做到半夜才睡覺。他爸爸性情暴躁,兄弟姊妹也討厭他。他家境不好,父母沒工作,兄弟姐妹也是自己打工賺錢。

我是在網路上跟他認識的,雖然剛認識不久,但我不得不相信他的話。他每天都跟我訴苦,每天都跟我說很累,全身很痛,我叫他去看醫生,但他卻一職說沒錢看醫生,因為她媽把他的薪水拿走?。

他今天又跟我說他很累,而且還說他被全家人打,我真的不知道該怎麼幫他!我想幫他叫救護車,但又怕他出院之後受到更慘的待遇!

我想請問如果沒證據,真的幫不了他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6-30 23:5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請您朋友打電話至各縣市政府社會局尋求協助。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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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心 103-06-30 01:26

律師您好!我哥最近在網路上 (不知哪類型方式) 認識了陳性女子,一開始2人相談盛歡變成朋友,後來變成男女朋友 (之間其實沒有很長的時間,還沒有很了解彼此) ,後來他發現女生有劈腿其他男人,就跟他分手

誰 知道...陳性女子疑似不滿被分手,就跟乾哥哥吐苦水,乾哥哥就在臉書上創立一個粉絲團,裡頭都是盜我哥的照片然後去惡搞、做噁心的合成照,被我哥發現後 他很生氣! 本來打算對那個創粉絲團的人提告,後來是陳性女子跑來(私密)跟我哥道歉,我哥才就此作罷,最後他們還復合...

現在他們又因為一些原因分手,然後陳性女子故技重施,又找來乾哥哥抱復!

跑到我哥臉書上亂罵,講些難聽字眼,我哥有點嚇到...目前已停用臉書

但我看到陳性女子還在自己的臉書上po文說 若我哥繼續不跟她聯絡,他乾哥哥就會對他不利,已對我哥的生活及人身保障上受到影響...!

請問該怎麼辦呢??

lulu 103-06-29 23:32

對方再fb上一直用有種來找我之類的話

然後我們去找他好好說他卻一直說有種打我之類的話

我朋友一氣之下就把店家桌子翻了

但有人拉住沒有傷害到人連靠近都沒靠近(手上有持棒子)

事後對方告我們蓄意謀殺跟傷害

跟警方的筆錄是說他只是找我朋友吃飯我朋友就拿刀子要砍他

監視器都很清楚(差錄音所以不能證明挑寡)

報警後還是持續再網路上挑寡

散撥不實的謠言.

例如我朋友要至他於死地!把他砍到倒再地上

但我們根本沒碰到他..

請問若他沒告成功我們可以告他誣告嘛?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6-29 23:4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對方無任何證據,您可於取得一不起訴處分後,對對方提出刑事誣告告訴。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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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尚仁 (曹律師) 103-06-30 08:5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就您所述,對方的行為,是否涉及誣告罪,必須依據對方所告訴之罪名作判斷。

2、但是倘若對方虛構事實,任意傳述於網路上,則就已經構成誹謗罪,可以蒐證之後提起刑事告訴。

ailce 103-06-29 20:11

有一位買家於3/2於網路向我購買2手相機(我不是企業經營), 在6/8跟我提出有問題,在這之前我有跟他說已過保固也沒有了購買證明,因為相機少使用,我不太確定使用多久,只告訴他約用了1年多,他現在表示電池的保固單為2010,認為我的相機應是更久,而要我提出購買證明,現在已相消保官申訴,也收到公文,該怎麼處理呢?

andrea 103-06-28 21:17

我有在網路上賣包包,有一次我賣一個包給客人面交的,又是私底下交易,結果客人過了兩天跟我說是假的,我還請他去專櫃驗貨,他一開始跟我說專櫃不幫人家驗貨結果又改口說已經有請專櫃驗過了, 我就想說如果你擔心的話就退給我,沒關係, 他說要寄還給我,我收到包包後我就將款項匯給她3萬元 結果匯款了給她,過了隔天她說要來跟我收餘款,因為當初交易室3萬還要收什麼餘款,我就沒理會他,他一職傳簡訊來,還說要法律途進我覺得很莫名其妙 結果她報案了說我沒還給他餘款說我賣假貨給他,這樣該怎麼半?

當初金額是3萬

對方跟警察說是92000

而且拍賣頁面以不見了,包包我也以另外賣給人了,已找步道當初購買的內容跟賣出的紀錄了...請幫幫我


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讓律師為你做最有力的策劃。客戶諮詢專線:0988-391-475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6-28 23:1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提出目前您手上現有之證據資料,加以說明之,或委任律師為您辯護,主張無罪答辯。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水藍星 103-06-28 20:37

我在FB跟一個「女生」交往,大概是網路上相處兩年後答應交往(都只是在網路上沒見過面)…沒想到經過調查證實確實是男生

過程中我也懷疑過是不是所謂的「網路人妖」,對方當初也是極力否認是男的也給過我照片(雖然已經證實是假的照片)

在玩網路遊戲時也時常以「女朋友的禮物」或「生日禮物」的名義,向我要求購買遊戲點數給「她」,我拒絕不買時還會鬧脾氣翻臉,總之就是裝得很像女生…總額大約4000元新台幣不等

雖然我目前是裝作不知情(畢竟是昨天才知道的)同時也不想撕破臉(我希望和解後還是能當同性的朋友),再說我現在馬上過去興師問罪也會打草驚蛇

 

※提問:

Q1:這種以「男性偽裝成女性的身份來誘使對方替自己花錢消費」的情形是不是已經構成「詐欺罪」的條件了?

Q2:我只是個學生家境似乎也不太好,感覺會沒錢請律師…萬一真的要提告,這樣我還告的成嗎?沒錢請律師的話法院會受裡嗎?

Q3:這種情況一般的處理流程是該如何進行?是要先報警備案還是直接提告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6-28 23:2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您提示情形,對方之行為似不構成詐欺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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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心 103-07-02 03:33

ㄆㄆ...你的遭遇我有認識的人曾經也遇過~

Q1:這種以「男性偽裝成女性的身份來誘使對方替自己花錢消費」的情形是不是已經構成「詐欺罪」的條件了?

跟你說,我知道你很氣,覺得自己被騙了,但這樣種情況完全不能算詐欺

(1) 他騙你他是女的,所以?? 你自己要相信的呀! 又不是他威脅你

(2) 他誘使你買東西給他? 有強迫嗎? 有拿刀抵住你脖子嗎? 你上面說不買給他,他就生氣,所以你買了,那是不是等於是你自願的? 他生氣你不要理他不就好了??

Q2:我只是個學生家境似乎也不太好,感覺會沒錢請律師…萬一真的要提告,這樣我還告的成嗎?沒錢請律師的話法院會受裡嗎?

上法院是一定多少都要花錢的,尤其以的你情況,可能會輸,變成要賠錢。

沒錢請律師,你可以去一些機構詢問,可以免費幫你請,法院這邊也是

Q3:這種情況一般的處理流程是該如何進行?是要先報警備案還是直接提告

這種情況最好的解決方式就是快點跟他斷絕往來,摸摸鼻子算自己倒楣

真的覺得他行徑惡劣,你可以到遊戲官網或論壇舉發他,讓大家知道他是網路人妖

水藍星 103-07-06 19:24

簡單來說就是「騙人的沒事,相信人性的人都是傻子」是不是這意思?

這什麼爛法律…說什麼「是你自願相信的,我又沒強迫你」

而且在討好異性的情況下「都是以"不幫就斷絕"做脅迫來逼對方就範」,這樣還不算威脅嗎?

就像是「A國對B國說:B國不給錢就斷絕外交關係」一樣,B國只能乖乖就範

「騙人就是不對」這麼簡單的道理都不懂的可以的去死一死了

阿輝 103-06-28 20:18

各位律師

我住台北 3月那一陣子 網路上認識一位住南投的原住民朋友 

認識不久 就說他媽媽急需住院希望我能夠借她15000 我也沒辦法判斷

是真是假 也沒辦法下南投 當然拒絕 只是她一在的說她想不到任何辦法

親朋好友都借不到錢 她媽真的很急的需要開刀 求我一定要幫忙她

當時我想說如果是騙錢 那麼我要求他傳身分證 正反照片 以及健保卡照片

她應該不會給我 可是她真的傳了 所以當下覺得 她媽媽的事情應該真的很急

然後我要求 她用訊息傳他的名子以及日期.身分證字號.借款金額給我

她真的有傳我就借錢給她了 借完沒幾天她說開刀不順利急需再開一次

她也說他目前沒工作 她媽媽開好穩定後會趕快找工作環我錢

希望我再借她一筆11000 我要他給我醫院名子電話我想打電話確定

她說他家人有設定不讓人查詢之類的...(我不知道真的有這樣的設定嗎)

然後我要她不然妳拍張妳媽住院的照片給我 我再借妳 她真的有拍給我

而我真的又介給她一次 后來說他媽往生了目前不想找工作

總之到了現在 我確定她是騙我的 觀察她的LINE上的動態 她有假意

打一些失去什麼很難過之類的話 而他週遭的朋友完全不知道 問他什麼事

她都說私下說 後來LINE又刪除換帳號 (舊的有傳身分證.健保卡照片那個

我有保存) 這段時間有約定環款時間 只是她有太多太多的因素跟巧合 所以都

沒環一直到最近傳訊息都不回了 

光是跟我聯絡的手機號碼就有4隻 不知道她哪來的錢辦那麼多號碼

有好好跟她說過 我自己也不好過 我錢也有用只是先借給她 會借她也是因為

她媽媽急著開刀的關係 希望他能快點環我 只是每次都被他晃點的很火大 

有查詢過怎麼處理 支付命令 但好像要到她那邊的法院? 而報警我也不知道

警察會不會受理 而她這樣算不算詐欺呢 總之煩的要死 不清楚怎麼做才能

處罰這樣的傢伙 希望有看到的律師大大能給我建議

小羽 103-06-28 15:37

請教律師

近來FB有許多社團打著客製化的名義找大家一起拿圖片製作商品(卡貼/海報/行動電源等等),我想大部分的人都是拿網路上的圖片居多,而且他販售的金額應該多少都會抽取一些服務費。

想問一下,FB的社團如果這樣做可以告對方嗎?因為很多人都護航說如果是自己用就沒關係,但我又看到有說這樣是有關係的

如果被告

賣方有責任嗎?(雖然他是拿去請廠商製作)

買方有責任嗎?(買方隨便拿網路上別人創作的圖片去做成商品)

謝謝

小于 103-06-27 19:58
就女友前男友的爸爸當初幫她去電信公司辦ipad 3G名字是他爸的也是他本人去辦的,女友沒跟他去 ipad本身是女友自己出錢的 有天我女友在租屋處ipad被偷了也報案了 前男友爸爸去停掉ipad網路要付違約金7000 然後說信用卡盜刷 一開始說錢不用我們擔心 卡沒被盜刷 (都有記錄他說錢不用擔心) 過了兩個月後 突然說要告我女友詐欺 因為不是很懂法律 不知道這樣哪裡詐欺罪了 當初辦網路的是他本人 繳違約金的也是他本人 我女友從頭道尾都沒出現 只是ipad電信公司是他名字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6-27 23:03

 關於您的問題。似無構成刑法第339條詐欺之犯行,蓋詐欺需要有施用詐術並陷於錯誤致他人受有髓害,且具有因果關係而言,故若僅有您所提示之情形,尚難構成詐欺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顏寧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6-27 23:0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爭執您無施用詐術之行為。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MM888 103-06-27 16:13

您好,

       請問一下,我如果經營網拍,從中國大陸自行批貨回來台灣網路拍賣,

       然後有位代理商說此XX品牌幾個字,他在台灣已經註冊,且申請為他的商標等,你不能從其他地方批貨回來跟我競爭,否則已經犯法,將會發送存證信函及控告,商品為公司真品非仿冒品,請問一下,請問一下我們台灣的法律真的只能允許代理商販售商品嗎?商品非書籍也非CD.DVD等? 類似樂高積木之類,可否幫我解決疑惑?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商品若均屬真品,則可以朝真品平行輸入來主張無侵權問題,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林智群 (klaw) 103-06-27 23:08

 台灣是允許真品平行輸入的,只要你賣的是真品就沒有違法問題

Ting 103-06-27 14:30
您好, 最近收到台中市衛生局的信, 告知我在網路販售生化湯觸犯藥事法, 叫我7月多去衛生局說明, 請問該如何是好? 因剛生產完, 純粹轉售喝剩的, 不知道有違法@@,該怎麼辦? 這個一定會被罰嗎? 會罰很多嗎? 家裡只有先生在上班, 我一個帶2個小孩...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若只是違反醫療廣告問題,則會涉及行政罰問題,若有涉及未經許可而販售藥物商品,則除行政罰外,也會另涉及刑事責任,所以您應先向衛生局說明緣由,並了解觸犯法規為何,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Ting 103-06-29 00:41

我並不知道生化湯是藥品的ㄧ種,且產品也尚未售出, 且是我喝剩的,原本ㄧ盒8包剩下7包, 純粹轉售, 這樣ㄧ定會被罰嗎? 聽說是被罰27條無照藥商販售, 請問行政罰第8條,不得因不知法規而免除行政處罰責任,但按其情節,得減輕或免除其處罰, 這個適用嗎? 請問如何讓罰款最低, 我真的事無意販售的...

Ting 103-07-09 16:29

約談後, 不到3天的時間, 判決已下來了!

確定違反藥事法第27條-1    罰款3萬元整

 

請問可申請複核嗎?  依據行政罰第8條, 有可能會降低罰金或者不罰嗎?

可請教書面異議怎麼寫?  後序有機會撤銷原告訴嗎? 誰能幫忙?

陳華明 (律杏) 103-07-13 15:30

 這確實是觸法了, 若要對衛生局的罰鍰處分做爭執, 則必須寫訴願書進行訴願, 說明各種情節及手段輕微性, 說明3萬元似乎過重, 希望能罰少一點(http://www.lawmed66.url.tw)

ailce 103-06-27 13:38

有一位買家於3/2於網路向我購買2手相機(我不是企業經營),

在6/8跟我提出有問題,
在這之前我有跟他說已過保固也沒有了購買證明,
因為相機少使用,我不太確定使用多久,只告訴他約用了1年多,
他現在表示電池的保固單為2010,認為我的相機應是更久,而要我提出購買證明,
現在已相消保官申訴,也收到公文,該怎麼處理呢?

emi 103-06-26 16:15

您好,我在奇摩拍賣販售自國外進口之貨品有繳關稅(台灣也有販售)賺取價差。

昨天收到奇摩拍賣管理通知告知我販賣的商品已違反著作權法而將商品下架

因為完全不知道在網路上copy圖片會違反著作權法,也在此版爬了許多文章

才知道很多人都因為誤觸著作權法。

不能為自己犯的錯逃避,只是想將傷害降到最低,畢竟是初犯且不知情

今天早上有打電話至原廠法務部說明為無心觸法,但該公司法務人員回覆"因主管在開會晚點電話回覆我"但至今尚未接到回覆電話

有點擔心原廠公司提告,我該如何是好呢?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6-26 16:23

 

 關於您的問題,建議您趕快跟擬定一定金額對方和解,若否檢察官很有可能起訴。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

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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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p 103-06-26 14:12

存證信函 擬稿

 

關係人黃XX,本人陳XX,及另一關係人謝先生(全名另提供)等3人,共同於102年10月上旬,地點:謝先生名下位於XXX路巷內"XXX'店內,共同口頭約定,由毫無手機通訊營運經驗之黃與謝各出資新台幣25萬元,陳不出資,以技術股方式,提供個人手機通訊專業,經驗,及通訊領域人脈,資源,個人經營多年拍賣帳號(yahoo拍賣,露天拍賣及pchome商店街賣場各1),銀行帳戶等供公司營運使用之方式入股,黃謝二人各佔持股40%,陳20%之股權比例共同經營,並協議由黃辦理申請'XX有限公司'登記事宜,資本額50萬元,並共同推舉黃為公司登記負責人(公司登記地址為黃家,公司登記亦僅載明黃一人),再由陳以個人名義申租位於"台北市萬華區XX街X號"之店面,作為公司對外營業門市使用(以陳名義向房東于XX之租約期間自102.10.19至103.3月中旬,始改登記承租人為現在公司),店面於102.10.31正式開幕對外營業,黃約於10月中下旬將公司[開辦費明細]提供于謝,並由謝從允諾投資25萬元內扣除裝潢期間先行墊付款項後之投資未付餘款約10餘萬元,由謝以銀行匯款方式匯入公司帳戶(或當時黃名下帳戶),經此完成3人共同履約應付投資款項及共同經營之承諾

 

期間,約定由黃陳2人擔任門市實際營運人員,共同負責網路及門市運作,黃陳2人除基本支薪每月3萬元外,並可依每月結算獲利按股權比例分配紅利,陳則另加計申辦門號獎金,謝則不需參與門市實際經營,但須負責公司官網及FACEBOOK粉絲團等構建,不支底薪,但可按股權比例分紅獲利

 

孰料,黃因與本人之間男女朋友感情因素及個人私心,枉顧上述合資合股事實,逕自於103.6.20晚間約19:00時,委任黃姓律師(黃的親弟),會同XX派出所2員警,直接來店片面告知本人僅為公司聘雇人員,因違反勞基法,立即解雇,同時間提告本人涉嫌業務侵占,公然侮辱,傷害,毀損公司財務等4項莫須有罪名,由2員警強制帶回派出所製作筆錄,黃律師並告知不得擅動公司電腦等約制行為,以致無法保全門市內公務電腦,保全系統錄影檔,文件資料等與本人相關有利證據,並藉本人在派出所筆錄2小時機會,未經股東同意擅自更換門市鐵捲門大鎖,嚴重影響股東權益

 

自102.10.31至103.6.20營業期間,黃除從未提及本人為聘僱關係,亦無勞健保,薪資單等實質證明,黃與陳每月支領本薪及股份紅利均由雙方共同結算獲利後,自行櫃內領取(留紙條簽名或直接口頭告知),或由黃交付,本人除平日待在營業門市外下班後亦居住在店面2樓,24小時全日控管所有店內現金,金融卡,存摺,有價貨品等,並掌管公司大章,以上實況均有諸多上下游廠商,同業,鄰居等人證事證,可證本人非黃所述為勞雇關係

 

綜上所述,本人向當事人黃xx請求返還股東權益,共同經營權利,及其向本人控訴期間之股東權益損害賠償,並保留控告其不當行為涉及違法事項之告訴

 

以上存證信函預計近日內發出,給對方5日期限出面解決,否則不排除提告,,,對方控告本人4項罪名經前日當面諮詢律師幾可確認對方因缺乏直接證據,無成立之可能~~~小弟重點在要回共同經營權,故想請教專業律師看法及建議,若對方覺得他是掛名唯一公司負責人,勝卷在握,小弟該重點準備哪些有力事證來維護股東及共同經營權利,謝謝大家

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讓律師為你做最有力的策劃。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E-mail:k8883888@gmail.com *Line ID:k8883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當時有無以白紙黑字寫下約定之內容,若無,則應盡量蒐集合資之事證,以便進行訴訟程序中可以主張,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Rolla 103-06-26 02:06

請問如果一個人主動跑來罵我,但我氣不過把對話PO上臉書,讓大家評論,誰對誰錯,這樣有算洩漏個資嗎?而且是對方主動來罵我~還威脅我他要告我洩漏個資~對話我原本有遮名字~但是手機程式問題~上傳後原本遮掉的部分又顯示出來?他告的成?我是否可以反告他?

因為和對方同是在網路社團賣東西,但因為我促銷便宜賣掉,結果他來告訴我說,我不能這樣亂賣,我這樣亂賣別人會檢舉我~把我列入黑名單~(我覺得這造成我恐懼)~然後越說越兇~還說這樣以後不會有人來找我~

然後他又在他臉書PO文,雖然沒有指名道姓,但認識的人看到都知道是再說誰,這樣有罪嗎?

阿輝 103-06-25 22:12

各位律師

我住台北 3月那一陣子 網路上認識一位住南投的原住民朋友 

認識不久 就說他媽媽急需住院希望我能夠借她15000 我也沒辦法判斷

是真是假 也沒辦法下南投 當然拒絕 只是她一在的說她想不到任何辦法

親朋好友都借不到錢 她媽真的很急的需要開刀 求我一定要幫忙她

當時我想說如果是騙錢 那麼我要求他傳身分證 正反照片 以及健保卡照片

她應該不會給我 可是她真的傳了 所以當下覺得 她媽媽的事情應該真的很急

然後我要求 她用訊息傳他的名子以及日期.身分證字號.借款金額給我

她真的有傳我就借錢給她了 借完沒幾天她說開刀不順利急需再開一次

她也說他目前沒工作 她媽媽開好穩定後會趕快找工作環我錢

希望我再借她一筆11000 我要他給我醫院名子電話我想打電話確定

她說他家人有設定不讓人查詢之類的...(我不知道真的有這樣的設定嗎)

然後我要她不然妳拍張妳媽住院的照片給我 我再借妳 她真的有拍給我

而我真的又介給她一次 后來說他媽往生了目前不想找工作

總之到了現在 我確定她是騙我的 觀察她的LINE上的動態 她有假意

打一些失去什麼很難過之類的話 而他週遭的朋友完全不知道 問他什麼事

她都說私下說 後來LINE又刪除換帳號 (舊的有傳身分證.健保卡照片那個

我有保存) 這段時間有約定環款時間 只是她有太多太多的因素跟巧合 所以都

沒環一直到最近傳訊息都不回了 

光是跟我聯絡的手機號碼就有4隻 不知道她哪來的錢辦那麼多號碼

有好好跟她說過 我自己也不好過 我錢也有用只是先借給她 會借她也是因為

她媽媽急著開刀的關係 希望他能快點環我 只是每次都被他晃點的很火大 

有查詢過怎麼處理 支付命令 但好像要到她那邊的法院? 而報警我也不知道

警察會不會受理 而她這樣算不算詐欺呢 總之煩的要死 不清楚怎麼做才能

處罰這樣的傢伙 希望有看到的律師大大能給我建議

103-06-25 12:26

我在今年認識了一位女生 但當時 也不知道他有結婚 

之後卻得知這位女生有結婚

被告妨礙家庭 已經開了庭 但都沒個所以然

(我這樣還要跑幾次法院呢?因為去開庭時對方有帶些人去 感覺很可怕)

而在這段期間 對方也把我照片 放上臉書 還在那分享 說要找我

對方也有找證人出來指認 說我們是男女朋友 但我們也只是鋼認識而已

我要用什麼方法制止他在網路上 在繼續散撥我的照片 

還要怎樣才能讓這件事更快的解決掉呢

 

如果不知道對方有結婚,那可以從主觀要件做無罪辯護,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刑事責任部分,必須您主觀上具有妨害家庭之故意,而民事賠償責任部分,亦至少您有過失而侵害其基於配偶身分之權益,造成其損害為要件,如果完全不知其為有夫之婦,亦無其他超逾一般社交往來之親蜜接觸,基本上是不會構成。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或詢問,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也歡迎您來所討論,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林智群 (klaw) 103-06-25 21:58

 有跟對方發生關係嗎?

建議把認識期間的app對話都做保留,可以作為證據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6-26 16:4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妨害家庭須於明知對方有婚姻關係下,仍與其發生性行為,故若對方無您與其配偶發生性行為證據,或即使發生性行為,亦無法證明您明知其為已婚狀態,您並不構成相關犯罪,可委任律師為您辯護主張無罪答辯,倘對方持續對您散布不實之言論,您可進行蒐證委任律師對其提出刑事誹謗告訴,若其不願與您和解,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12333 103-06-24 22:16

我在一家知名39元商品百貨打工 晚班工讀
我在今年5/21開始打工 到 6/9 

我不知道該怎麼辦....希望大家能把文章看完雖然有點長....

就是 

我那時我告訴正職說...那個x瑩 因為我之後要念夜間部 且想找假日可以休假的工作所以沒有辦法繼續做了 (那時在小小的辦公室 我覺得自己態度很好)
結果那正職連回我都沒有 也沒有看我  假裝沒聽到然後我就再說一次她居然直接從辦公室走掉我當下超傻眼 覺得她超沒禮貌
然後她就是不讓我離職晚班有個女生心機超重...有個剛離職不久的女生就是因為她離職...超扯她就那時跑來關心我說 叫我不要離職 說我做的很好也很ok不希望我離職我就把原因告訴她


結果隔天...我來上班全家店的人 從正職到工讀 對我的態度都變了樣還會偷講話諷刺我

早班的歐以琪說 下次應徵人要看奈操不奈操早班一個男生還說 外面貼的徵人要寫上奈操 我去交換收銀時 她們平常都會跟我聊天 那天直接無視我 連下班都沒跟我說掰掰 (她們超扯根本牆頭草...)


晚班那女生和那正職更扯跟我上班我問什麼都假裝沒聽到有休息時間 但是不能兩個人一起休息是輪流結果我站收銀她們兩個直接走出店門口吃飯 而且去超級久(那天是星期日 人很多 站收銀常常會需要按鈴 遇到什麼事情很常按 )這樣走出去我遇到什麼事 誰能幫我?


而且下班時要換衣服 她們在我還沒走進辦公室就全部換好 然後明明燈還沒關 晚班的東西還沒寫好 她們就直接衣服換好打卡走掉
剩我一個在裡面寫 還要幫她們關燈
之後出店門口 平常都會一起走去捷運站 還會有說有笑說掰掰
可是這幾天超扯她們會直接走掉 互相說掰掰我說的時候她們假裝沒回
昨天更誇張昨天是跟晚班的男生 和那正職上班下班後那男生要騎車所以先走 蓮瑩就說掰掰(蓮瑩是正職)然後之後剩我跟她在門口 她一直滑手機假裝沒看到我之後她姐姐騎車來載她她連看都不看我她姐姐就說 妳不跟妳的員工說掰掰嗎
她直接搖頭 上機車就走了
那個晚班的工讀真的超... 還假裝關心我私下去衝康我 還亂講話正職更誇張 無視工讀說的話

 

因為x創工讀月休6天比正職還少 

而且不能休假日 也不能連休休假跟休假之間不能超過6天 (正職月休8天 且可自由排休...)

且我之後開學要念夜間部了...所以才決定離職...

 

因為正職一直不正視我說要離職的事
講了很多次都不給我回應
所以那天她連再見都不講那天  下班後回家
我就傳line給正職說  「我明天不會去了 且找到工作了 就這樣 」

結果那正職超誇張 有嘴說別人 沒嘴說自己

她居然把我跟他line的私人訊息  
擷圖  然後po到facebook  

更誇張的是 文章還公開  而且把我本來用綽號 改成我的全名 本名...

我真的不知道該怎麼辦
覺得自己以後完蛋了..................頓時覺得人心真的很險惡

 

覺得明明是她不講理  這樣對待工讀生....

一共是8個讚 9則留言平常假裝跟我很好的早班 歐x琪 張x杰 和晚班 劉x瑄都在下面留言 罵我草莓


重點 還沒說離職前 說我做的很好 說我不錯
文章還故意說 做事態度那麼差
現在重點是她網路的po文還公開還故意把我的名字改成本名之前還誇獎我說我不錯。。翻臉後再那說我做事態度差根本牆頭草

而且 這工作又沒困難度 我想離職是她們心機重 而且還不能自己排休

況且我要念夜間部底下ㄧ堆人罵我草莓ㄧ堆人不知道事情經過 在底下批評我


我已經有告訴正職說我要離職 而且好幾次可是她假裝沒聽到 我講第二次 還直接走掉然後我隔天也有提她就是不回我 不讓我辭職


重點是 她po了那個還公開 我以後找工作會不好找 對我的人生 和 我的名譽有嚴重影響...

當下真的很不想活不知道未來該怎麼辦..........而且還不知道領不領得到薪水....很徬徨無助

 
之前她們也是這樣對剛離職的那女生...
可是我五月的錢領了6月的還沒 離職的那個女生說應該不會給我薪水
可是她們都罵我草莓 我覺得很難過無言 真的很想去死


明明是因為要念夜間部 然後要想排休自由一點
公開私下對話內容 還打全名 照片也沒用掉我頓時覺得人心很險惡。。。

那晚班工讀不知道對她們說了什麼
重點我不是因為工作上問題才辭職啊...

 

 

 

謝謝大家把文章看完..
我不太懂法律  希望大家幫幫我

想知道這樣算不算觸犯法律呢?

有辦法告她嘛...

如果能告她的話  要怎麼告呢...

要自己準備錢嘛....如果可以告 大概要多少呢
 

但對方文章好像已經用成只有朋友看的到
她是很後面才用成私人文章...
但他公開的時候 我有拍下來存證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7-16 15:50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對方的行為確實可能侵害您的名譽,您可以核發存證信函要求對方賠償

2、倘若對方拒絕,則可以尋求正式諮詢後,檢附證據提出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