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您可以先向財政部下載訴願格式,而訴願內容當然會影響您的訴願是否有理由,所以理由仍應具體述明,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目前遇到的問題,是房客一直都會拖延不繳交費用,且鄰居也都反應他們的習慣行為不好,所以我想要終止合約並收回房子,只是有幾個疑問想請問,如下列問題:
1.目前我是在等7月15日,因為他是說這個時間他會把前兩個月的租金與本月租金一併給予,我們是從5月15日租的,但在一開始,他們說明,因為手頭緊,希望當月租金於6月15日一併給予,所以只給了壓金,所以我自己算了一下,大約7月15日時,也滿二個月了,那他要是沒付,是算二個月租金未付,還是三個月呢(因為當天應當給予三個月的租金)?
2.存證信函我是都準備好,也先打好了,那我是要到7月15日後才去寄,還是我可以先去郵局寄呢??我是訂17日前要把錢支付清,且於22日時要搬離。
3.是否積欠二個月了,可否執行斷水斷電?換鎖?還是一切只能等待訴訟下來,才可以申請執行?還是我寄出存證信函後,就可以去申請斷水斷電?
4.積欠租金到底是怎麼算的??就像我第一個問題一樣,到底是一個沒拿到就算欠一個月了,還是要過完那個月才算??
5.我看網路上都會說押金去扣完,還要欠二個月才可以終止合約?但要是我在一開始簽合約時,雖然我買文具店的製式的,但我還是有加上幾條,像我是我加入如果他房租有延遲未交,我可以直接強制他們無絛件搬離,且不歸回押金,且他們是無條件放棄任何訴訟權利的,而這些內容都是一式二份的,也都有請他們在上面簽名,這樣的話,我一樣要等到四個月才可以,不行二個月就執行終止合約嗎??




1.原本因為可歸責對方無法出貨 你確實可以請求返還價金 2.但後來你們合意變更契約內容 改成給付其他商品 那你是否還是可以請求退貨確實就有問題了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也歡迎參閱網頁資訊http://chang-law.com.tw/index.php 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因對方所言已足以貶損您人格,故構成刑法之妨害名譽罪章相關犯罪,建議您可蒐集證據對其告訴,以利於起訴後提起附帶民事請求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半年前跟男友分手後,一直被糾纏後來換了手機、FB、EMAIL、跟租屋地址之後才沒了聯繫。
結果現在發現前男友把我們以前拍的自拍影片傳給我的現任男友及我的家人跟朋友。可是她人在國外,我問了法律的朋友。能告他的是散布猥褻物品罪及妨礙秘密罪,但依據下條法律
第7條(屬人主義~國民國外犯罪之適用)本法於中華民國人民在中華民國領域外犯前二條以外之罪,而其最輕本刑為三年以上有期徒刑者,適用之。但依犯罪地之法律不罰者,不在此限。
是不是因為他現在人在國外,所以按上面引述的法條是否要本刑最輕三年以上才能處罰。請問這是真的嗎?
這樣上面那兩個罪名都不到三年我也不知道該怎麼辦才好!
律師有說我可以另要求民事賠償,可是金額好像不會太多?因為男方還是學生沒工作,名下也沒財產。
重點是這樣我真的很害怕他哪天放到網路上去給人下載我的人生就毀了!
拜託知道的人幫幫我!!拜託!!!!

阿信您好,
一、按民事訴訟法第538條規定:於爭執之法律關係,為防止發生重大之損害或避免急迫之危險或有其他相類之情形而有必要時,得聲請為定暫時狀態之處分。
二、您所述問題得藉由向法院聲請定暫時狀態之處分解決,避免對方繼續散佈關於您的照片或影像,造成您名譽與信用的影響。若對方違反假處分,得按強制執行法向法院聲請課對方怠金,甚至管收。
三、雖然對方在國外,不影響法院案件的審理,俾維護您的權利。
四、倘若有代為撰寫書狀的需求,歡迎來電。
倘若還有任何問題,歡迎撥打電話0973162871,或email: chendin.office@gmail.com。也歡迎您攜帶所有資料至律師事務所,由律師為您量身打造最適合您的策略。謝謝您!
家旭敬上
若此回答對您有幫助,尚請您按下「感謝律師」。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對方之行為可能涉嫌違反刑法誹謗及公然侮辱和散布猥褻物品罪,您可蒐集相關證據資料,委任律師對其提出刑事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為目前可能遇到之問題為對方不在中華民境內,可先提出刑事告訴,待對方入境時,方有辦法進入刑事審判程序。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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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各位律師好,最近在網路遊戲中被同一人煩了一個禮拜,他原本是公會會長而我跟一些朋友都是在他公會下。
上周他因為些小事把公會解散掉了之後,這週他便時常在廣播頻道喊寫威脅的話,大意差不多都是『原公會的朋友如果入某公會或自創公會則殺無赦』,然後想到就來殺,我們沒去某公會也殺,他更曾經喊過『我要殺到你們這群會員退出遊戲』,也用廣播頻有指名的對我們新會長說『幹,你算三小男人』讓人聽了非常不舒服。
請問以上行徑有構成任何可告他的要件嗎?
曾詢問過遊戲客服,已知他們不管遊戲內人殺人,且強調若有糾紛要找第三單位,他們才會對該名玩加進行處分。我明白玩個遊戲還要找警察跟律師十分浪費社會資源,故想另外請問有沒有比較不勞師動眾的辦法,謝謝您的回覆






我朋友長期處於家暴環境之下,但他無法取得證據。他媽媽是重度憂鬱症患者,常把錯怪罪到他頭上,一件小事做錯就賞她耳光,每天早上5點如果賴床一下就潑他冷水。因為他媽認為他什麼都學不好,所以他目前17歲卻沒上高中。他打工賺錢就已經夠累?,下班後又不能休息,全部家事都是他一個人在做,如果被發現有一點灰塵又要重做,常常做到半夜才睡覺。他爸爸性情暴躁,兄弟姊妹也討厭他。他家境不好,父母沒工作,兄弟姐妹也是自己打工賺錢。
我是在網路上跟他認識的,雖然剛認識不久,但我不得不相信他的話。他每天都跟我訴苦,每天都跟我說很累,全身很痛,我叫他去看醫生,但他卻一職說沒錢看醫生,因為她媽把他的薪水拿走?。
他今天又跟我說他很累,而且還說他被全家人打,我真的不知道該怎麼幫他!我想幫他叫救護車,但又怕他出院之後受到更慘的待遇!
我想請問如果沒證據,真的幫不了他嗎?!

律師您好!我哥最近在網路上 (不知哪類型方式) 認識了陳性女子,一開始2人相談盛歡變成朋友,後來變成男女朋友 (之間其實沒有很長的時間,還沒有很了解彼此) ,後來他發現女生有劈腿其他男人,就跟他分手
誰 知道...陳性女子疑似不滿被分手,就跟乾哥哥吐苦水,乾哥哥就在臉書上創立一個粉絲團,裡頭都是盜我哥的照片然後去惡搞、做噁心的合成照,被我哥發現後 他很生氣! 本來打算對那個創粉絲團的人提告,後來是陳性女子跑來(私密)跟我哥道歉,我哥才就此作罷,最後他們還復合...
現在他們又因為一些原因分手,然後陳性女子故技重施,又找來乾哥哥抱復!
跑到我哥臉書上亂罵,講些難聽字眼,我哥有點嚇到...目前已停用臉書
但我看到陳性女子還在自己的臉書上po文說 若我哥繼續不跟她聯絡,他乾哥哥就會對他不利,已對我哥的生活及人身保障上受到影響...!
請問該怎麼辦呢??

我有在網路上賣包包,有一次我賣一個包給客人面交的,又是私底下交易,結果客人過了兩天跟我說是假的,我還請他去專櫃驗貨,他一開始跟我說專櫃不幫人家驗貨結果又改口說已經有請專櫃驗過了, 我就想說如果你擔心的話就退給我,沒關係, 他說要寄還給我,我收到包包後我就將款項匯給她3萬元 結果匯款了給她,過了隔天她說要來跟我收餘款,因為當初交易室3萬還要收什麼餘款,我就沒理會他,他一職傳簡訊來,還說要法律途進我覺得很莫名其妙 結果她報案了說我沒還給他餘款說我賣假貨給他,這樣該怎麼半?
當初金額是3萬
對方跟警察說是92000
而且拍賣頁面以不見了,包包我也以另外賣給人了,已找步道當初購買的內容跟賣出的紀錄了...請幫幫我


我在FB跟一個「女生」交往,大概是網路上相處兩年後答應交往(都只是在網路上沒見過面)…沒想到經過調查證實確實是男生
過程中我也懷疑過是不是所謂的「網路人妖」,對方當初也是極力否認是男的也給過我照片(雖然已經證實是假的照片)
在玩網路遊戲時也時常以「女朋友的禮物」或「生日禮物」的名義,向我要求購買遊戲點數給「她」,我拒絕不買時還會鬧脾氣翻臉,總之就是裝得很像女生…總額大約4000元新台幣不等
雖然我目前是裝作不知情(畢竟是昨天才知道的)同時也不想撕破臉(我希望和解後還是能當同性的朋友),再說我現在馬上過去興師問罪也會打草驚蛇
※提問:
Q1:這種以「男性偽裝成女性的身份來誘使對方替自己花錢消費」的情形是不是已經構成「詐欺罪」的條件了?
Q2:我只是個學生家境似乎也不太好,感覺會沒錢請律師…萬一真的要提告,這樣我還告的成嗎?沒錢請律師的話法院會受裡嗎?
Q3:這種情況一般的處理流程是該如何進行?是要先報警備案還是直接提告?


ㄆㄆ...你的遭遇我有認識的人曾經也遇過~
Q1:這種以「男性偽裝成女性的身份來誘使對方替自己花錢消費」的情形是不是已經構成「詐欺罪」的條件了?
跟你說,我知道你很氣,覺得自己被騙了,但這樣種情況完全不能算詐欺
(1) 他騙你他是女的,所以?? 你自己要相信的呀! 又不是他威脅你
(2) 他誘使你買東西給他? 有強迫嗎? 有拿刀抵住你脖子嗎? 你上面說不買給他,他就生氣,所以你買了,那是不是等於是你自願的? 他生氣你不要理他不就好了??
Q2:我只是個學生家境似乎也不太好,感覺會沒錢請律師…萬一真的要提告,這樣我還告的成嗎?沒錢請律師的話法院會受裡嗎?
上法院是一定多少都要花錢的,尤其以的你情況,可能會輸,變成要賠錢。
沒錢請律師,你可以去一些機構詢問,可以免費幫你請,法院這邊也是
Q3:這種情況一般的處理流程是該如何進行?是要先報警備案還是直接提告?
這種情況最好的解決方式就是快點跟他斷絕往來,摸摸鼻子算自己倒楣
真的覺得他行徑惡劣,你可以到遊戲官網或論壇舉發他,讓大家知道他是網路人妖

各位律師好
我住台北 3月那一陣子 網路上認識一位住南投的原住民朋友
認識不久 就說他媽媽急需住院希望我能夠借她15000 我也沒辦法判斷
是真是假 也沒辦法下南投 當然拒絕 只是她一在的說她想不到任何辦法
親朋好友都借不到錢 她媽真的很急的需要開刀 求我一定要幫忙她
當時我想說如果是騙錢 那麼我要求他傳身分證 正反照片 以及健保卡照片
她應該不會給我 可是她真的傳了 所以當下覺得 她媽媽的事情應該真的很急
然後我要求 她用訊息傳他的名子以及日期.身分證字號.借款金額給我
她真的有傳我就借錢給她了 借完沒幾天她說開刀不順利急需再開一次
她也說他目前沒工作 她媽媽開好穩定後會趕快找工作環我錢
希望我再借她一筆11000 我要他給我醫院名子電話我想打電話確定
她說他家人有設定不讓人查詢之類的...(我不知道真的有這樣的設定嗎)
然後我要她不然妳拍張妳媽住院的照片給我 我再借妳 她真的有拍給我
而我真的又介給她一次 后來說他媽往生了目前不想找工作
總之到了現在 我確定她是騙我的 觀察她的LINE上的動態 她有假意
打一些失去什麼很難過之類的話 而他週遭的朋友完全不知道 問他什麼事
她都說私下說 後來LINE又刪除換帳號 (舊的有傳身分證.健保卡照片那個
我有保存) 這段時間有約定環款時間 只是她有太多太多的因素跟巧合 所以都
沒環一直到最近傳訊息都不回了
光是跟我聯絡的手機號碼就有4隻 不知道她哪來的錢辦那麼多號碼
有好好跟她說過 我自己也不好過 我錢也有用只是先借給她 會借她也是因為
她媽媽急著開刀的關係 希望他能快點環我 只是每次都被他晃點的很火大
有查詢過怎麼處理 支付命令 但好像要到她那邊的法院? 而報警我也不知道
警察會不會受理 而她這樣算不算詐欺呢 總之煩的要死 不清楚怎麼做才能
處罰這樣的傢伙 希望有看到的律師大大能給我建議





我並不知道生化湯是藥品的ㄧ種,且產品也尚未售出, 且是我喝剩的,原本ㄧ盒8包剩下7包, 純粹轉售, 這樣ㄧ定會被罰嗎? 聽說是被罰27條無照藥商販售, 請問行政罰第8條,不得因不知法規而免除行政處罰責任,但按其情節,得減輕或免除其處罰, 這個適用嗎? 請問如何讓罰款最低, 我真的事無意販售的...


這確實是觸法了, 若要對衛生局的罰鍰處分做爭執, 則必須寫訴願書進行訴願, 說明各種情節及手段輕微性, 說明3萬元似乎過重, 希望能罰少一點(http://www.lawmed66.url.tw)


存證信函 擬稿
關係人黃XX,本人陳XX,及另一關係人謝先生(全名另提供)等3人,共同於102年10月上旬,地點:謝先生名下位於XXX路巷內"XXX'店內,共同口頭約定,由毫無手機通訊營運經驗之黃與謝各出資新台幣25萬元,陳不出資,以技術股方式,提供個人手機通訊專業,經驗,及通訊領域人脈,資源,個人經營多年拍賣帳號(yahoo拍賣,露天拍賣及pchome商店街賣場各1),銀行帳戶等供公司營運使用之方式入股,黃謝二人各佔持股40%,陳20%之股權比例共同經營,並協議由黃辦理申請'XX有限公司'登記事宜,資本額50萬元,並共同推舉黃為公司登記負責人(公司登記地址為黃家,公司登記亦僅載明黃一人),再由陳以個人名義申租位於"台北市萬華區XX街X號"之店面,作為公司對外營業門市使用(以陳名義向房東于XX之租約期間自102.10.19至103.3月中旬,始改登記承租人為現在公司),店面於102.10.31正式開幕對外營業,黃約於10月中下旬將公司[開辦費明細]提供于謝,並由謝從允諾投資25萬元內扣除裝潢期間先行墊付款項後之投資未付餘款約10餘萬元,由謝以銀行匯款方式匯入公司帳戶(或當時黃名下帳戶),經此完成3人共同履約應付投資款項及共同經營之承諾
期間,約定由黃陳2人擔任門市實際營運人員,共同負責網路及門市運作,黃陳2人除基本支薪每月3萬元外,並可依每月結算獲利按股權比例分配紅利,陳則另加計申辦門號獎金,謝則不需參與門市實際經營,但須負責公司官網及FACEBOOK粉絲團等構建,不支底薪,但可按股權比例分紅獲利
孰料,黃因與本人之間男女朋友感情因素及個人私心,枉顧上述合資合股事實,逕自於103.6.20晚間約19:00時,委任黃姓律師(黃的親弟),會同XX派出所2員警,直接來店片面告知本人僅為公司聘雇人員,因違反勞基法,立即解雇,同時間提告本人涉嫌業務侵占,公然侮辱,傷害,毀損公司財務等4項莫須有罪名,由2員警強制帶回派出所製作筆錄,黃律師並告知不得擅動公司電腦等約制行為,以致無法保全門市內公務電腦,保全系統錄影檔,文件資料等與本人相關有利證據,並藉本人在派出所筆錄2小時機會,未經股東同意擅自更換門市鐵捲門大鎖,嚴重影響股東權益
自102.10.31至103.6.20營業期間,黃除從未提及本人為聘僱關係,亦無勞健保,薪資單等實質證明,黃與陳每月支領本薪及股份紅利均由雙方共同結算獲利後,自行櫃內領取(留紙條簽名或直接口頭告知),或由黃交付,本人除平日待在營業門市外下班後亦居住在店面2樓,24小時全日控管所有店內現金,金融卡,存摺,有價貨品等,並掌管公司大章,以上實況均有諸多上下游廠商,同業,鄰居等人證事證,可證本人非黃所述為勞雇關係
綜上所述,本人向當事人黃xx請求返還股東權益,共同經營權利,及其向本人控訴期間之股東權益損害賠償,並保留控告其不當行為涉及違法事項之告訴
以上存證信函預計近日內發出,給對方5日期限出面解決,否則不排除提告,,,對方控告本人4項罪名經前日當面諮詢律師幾可確認對方因缺乏直接證據,無成立之可能~~~小弟重點在要回共同經營權,故想請教專業律師看法及建議,若對方覺得他是掛名唯一公司負責人,勝卷在握,小弟該重點準備哪些有力事證來維護股東及共同經營權利,謝謝大家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當時有無以白紙黑字寫下約定之內容,若無,則應盡量蒐集合資之事證,以便進行訴訟程序中可以主張,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各位律師好
我住台北 3月那一陣子 網路上認識一位住南投的原住民朋友
認識不久 就說他媽媽急需住院希望我能夠借她15000 我也沒辦法判斷
是真是假 也沒辦法下南投 當然拒絕 只是她一在的說她想不到任何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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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時我想說如果是騙錢 那麼我要求他傳身分證 正反照片 以及健保卡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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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後我要求 她用訊息傳他的名子以及日期.身分證字號.借款金額給我
她真的有傳我就借錢給她了 借完沒幾天她說開刀不順利急需再開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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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說他家人有設定不讓人查詢之類的...(我不知道真的有這樣的設定嗎)
然後我要她不然妳拍張妳媽住院的照片給我 我再借妳 她真的有拍給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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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之到了現在 我確定她是騙我的 觀察她的LINE上的動態 她有假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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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都說私下說 後來LINE又刪除換帳號 (舊的有傳身分證.健保卡照片那個
我有保存) 這段時間有約定環款時間 只是她有太多太多的因素跟巧合 所以都
沒環一直到最近傳訊息都不回了
光是跟我聯絡的手機號碼就有4隻 不知道她哪來的錢辦那麼多號碼
有好好跟她說過 我自己也不好過 我錢也有用只是先借給她 會借她也是因為
她媽媽急著開刀的關係 希望他能快點環我 只是每次都被他晃點的很火大
有查詢過怎麼處理 支付命令 但好像要到她那邊的法院? 而報警我也不知道
警察會不會受理 而她這樣算不算詐欺呢 總之煩的要死 不清楚怎麼做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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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妨害家庭須於明知對方有婚姻關係下,仍與其發生性行為,故若對方無您與其配偶發生性行為之證據,或即使發生性行為,亦無法證明您明知其為已婚狀態,您並不構成相關犯罪,可委任律師為您辯護主張無罪答辯,倘對方持續對您散布不實之言論,您可進行蒐證,委任律師對其提出刑事誹謗告訴,若其不願與您和解,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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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一家知名39元商品百貨打工 晚班工讀
我在今年5/21開始打工 到 6/9
我不知道該怎麼辦....希望大家能把文章看完雖然有點長....
就是
我那時我告訴正職說...那個x瑩 因為我之後要念夜間部 且想找假日可以休假的工作所以沒有辦法繼續做了 (那時在小小的辦公室 我覺得自己態度很好)
結果那正職連回我都沒有 也沒有看我 假裝沒聽到然後我就再說一次她居然直接從辦公室走掉我當下超傻眼 覺得她超沒禮貌
然後她就是不讓我離職晚班有個女生心機超重...有個剛離職不久的女生就是因為她離職...超扯她就那時跑來關心我說 叫我不要離職 說我做的很好也很ok不希望我離職我就把原因告訴她
結果隔天...我來上班全家店的人 從正職到工讀 對我的態度都變了樣還會偷講話諷刺我
早班的歐以琪說 下次應徵人要看奈操不奈操早班一個男生還說 外面貼的徵人要寫上奈操 我去交換收銀時 她們平常都會跟我聊天 那天直接無視我 連下班都沒跟我說掰掰 (她們超扯根本牆頭草...)
晚班那女生和那正職更扯跟我上班我問什麼都假裝沒聽到有休息時間 但是不能兩個人一起休息是輪流結果我站收銀她們兩個直接走出店門口吃飯 而且去超級久(那天是星期日 人很多 站收銀常常會需要按鈴 遇到什麼事情很常按 )這樣走出去我遇到什麼事 誰能幫我?
而且下班時要換衣服 她們在我還沒走進辦公室就全部換好 然後明明燈還沒關 晚班的東西還沒寫好 她們就直接衣服換好打卡走掉
剩我一個在裡面寫 還要幫她們關燈
之後出店門口 平常都會一起走去捷運站 還會有說有笑說掰掰
可是這幾天超扯她們會直接走掉 互相說掰掰我說的時候她們假裝沒回
昨天更誇張昨天是跟晚班的男生 和那正職上班下班後那男生要騎車所以先走 蓮瑩就說掰掰(蓮瑩是正職)然後之後剩我跟她在門口 她一直滑手機假裝沒看到我之後她姐姐騎車來載她她連看都不看我她姐姐就說 妳不跟妳的員工說掰掰嗎
她直接搖頭 上機車就走了
那個晚班的工讀真的超... 還假裝關心我私下去衝康我 還亂講話正職更誇張 無視工讀說的話
因為x創工讀月休6天比正職還少
而且不能休假日 也不能連休休假跟休假之間不能超過6天 (正職月休8天 且可自由排休...)
因為正職一直不正視我說要離職的事
講了很多次都不給我回應
所以那天她連再見都不講那天 下班後回家
我就傳line給正職說 「我明天不會去了 且找到工作了 就這樣 」
結果那正職超誇張 有嘴說別人 沒嘴說自己
她居然把我跟他line的私人訊息
擷圖 然後po到facebook
更誇張的是 文章還公開 而且把我本來用綽號 改成我的全名 本名...
我真的不知道該怎麼辦
覺得自己以後完蛋了..................頓時覺得人心真的很險惡
覺得明明是她不講理 這樣對待工讀生....
一共是8個讚 9則留言平常假裝跟我很好的早班 歐x琪 張x杰 和晚班 劉x瑄都在下面留言 罵我草莓
重點 還沒說離職前 說我做的很好 說我不錯
文章還故意說 做事態度那麼差
現在重點是她網路的po文還公開還故意把我的名字改成本名之前還誇獎我說我不錯。。翻臉後再那說我做事態度差根本牆頭草
而且 這工作又沒困難度 我想離職是她們心機重 而且還不能自己排休
況且我要念夜間部底下ㄧ堆人罵我草莓ㄧ堆人不知道事情經過 在底下批評我
我已經有告訴正職說我要離職 而且好幾次可是她假裝沒聽到 我講第二次 還直接走掉然後我隔天也有提她就是不回我 不讓我辭職
重點是 她po了那個還公開 我以後找工作會不好找 對我的人生 和 我的名譽有嚴重影響...
當下真的很不想活不知道未來該怎麼辦..........而且還不知道領不領得到薪水....很徬徨無助
之前她們也是這樣對剛離職的那女生...
可是我五月的錢領了6月的還沒 離職的那個女生說應該不會給我薪水了
可是她們都罵我草莓 我覺得很難過無言 真的很想去死
明明是因為要念夜間部 然後要想排休自由一點
公開私下對話內容 還打全名 照片也沒用掉我頓時覺得人心很險惡。。。
那晚班工讀不知道對她們說了什麼
重點我不是因為工作上問題才辭職啊...
謝謝大家把文章看完..
我不太懂法律 希望大家幫幫我
想知道這樣算不算觸犯法律呢?
有辦法告她嘛...
如果能告她的話 要怎麼告呢...
要自己準備錢嘛....如果可以告 大概要多少呢
但對方文章好像已經用成只有朋友看的到
她是很後面才用成私人文章...
但他公開的時候 我有拍下來存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