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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Q 103-02-08 22:19

想請問,一位朋友在四年多前買的機車是由他自己出錢購買(可提出銀行提款證明當證據),當時借登記在妻子名下 (女方的記帳本上有註明,男方可提出證據)。二人前年11月由法院判決離婚,女方在去年一月,法院尚未針對兩人財產做出分配前 (目前還在等判決),在未告知的情況下,將機車自行過戶給他人。  現在男方還能向女方提出侵佔訴訟嗎   ?  或者有何方法可討回應有權益  ?  例如可當成二人婚姻關係中之共有財產,可享有一半權益  ? 

謝憲愷 (謝律師) 103-02-08 22:47

 您好

關於您的問題

由於機車登記在女方名下

女方並非自己持有他人之物

故不會成立侵占

但男方可以借名登記跟女方主張權利

由於您提供的資訊有限

為保護您的權益及提供您更完整的建議

歡迎到所諮詢或來電諮詢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09 15:4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男方有相關證據證明購買機車之相關款項為男方所支付,僅為登記為女方名下,則似仍有機會可嘗試提出刑事侵占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可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益仔 103-02-08 11:16

小弟所住華夏因無管委會,電梯已故障多日,經調解無人願意修繕,也有開立調解不成立證明書。但電梯本屬公設,我想要先行維修電梯後寄存證信函,請問格式如何填寫?然後訴訟我應會勝訴吧?謝謝解惑!

公共設施的維修是全部住戶要分攤,你可先修再跟其他人要,但你存證信函想要寄給誰? 全部住戶? 如過之後有住戶不付錢,是可以提告,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1.電梯屬於共有部分  原則上須由全體共有人負責維修分擔相關費用   2.如果已經調解不成立  你可以先行維修  再依法跟全體共有人請求分擔部分   3.存證信函沒有特定格式  只要表達用意即可   4.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08 12:4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得向全住戶發存證信函定期限請求修復電梯之相關費用,該費用應由全體共有人負擔之。若其均拒絕給付,得起訴主張之。惟須考量您的訴訟成本。另關於存證信函格式不拘,您可自行撰寫亦可委託律師代您撰寫。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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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na 103-02-07 14:16
聲 請 人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
被   告 ***
上聲請聲請單獨宣告沒收案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扣案之仿冒「CHANEL」雙C圖樣無袖T恤上衣壹件沒收之。
其餘聲請駁回。
一、本件聲請意旨略以:被告***因犯商標法案件,經臺灣臺
    中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以101年度偵字第*****號緩起訴處
    分,於民國102年1月**日確定,103年1月**日緩起訴期滿未
    經撤銷;而本案扣案之仿冒「CHANEL」雙C圖樣無袖T恤上衣
    1件、信封1個(****),
    係仿冒商標之商品,屬專科沒收之物,爰依刑法第40條第2
    項、商標法第98條、刑事訴訟法第259條之1之規定,聲請單
    獨宣告沒收等語。

 

 

理由還有其他四點,內容有點冗長,不知道這樣是什麼意思?是要在開庭還是算結案了???有人可以替我解答嗎????

另外緩起訴期滿未經撤銷這點要怎麼樣才能撤銷?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2-07 14:54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該案您已經獲的緩起訴處分,此部份是針對侵害商品之物品處以沒收的裁定,接下來不會再開庭。

2、緩起訴撤銷的法定事由如下:

(1)緩起訴期間內故意更犯有期徒刑以上刑之罪,經檢察官提起公訴者。

  (2)緩起訴前,因故意犯他罪,而在緩起訴期間內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者。

(3)違背緩起訴所附應遵守或履行事項者。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08 10:4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得到一緩起訴處分,您必須遵守該緩起訴之相關規定,否則可能被撤銷緩起訴,進而重新起訴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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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檢察官偵查後已經給予緩起訴處分 所以案件不會再行開庭  除非緩起訴有被撤銷  2.你需要注意緩起訴條件確實履行 以及不要有再違法行為  否則緩起訴可能被撤銷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27 15:1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應遵守緩起訴之相關規定,避免您的緩起訴撤銷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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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iANG 103-02-06 19:09

去年8月
A同事和老闆因無薪價問題,與老闆起了爭執
老闆就叫她打包走人
現在A同事正在法院和老闆打資繾費的訴訟
A同事告老闆未依法給付資繾費
而老闆反告A同事業務侵占
因老闆很多地方也未依勞基法走
我也是想混口飯吃
就不願多事
日前收到法院的傳票
要我去作證(非對質)
想問:
我可以當庭提出老闆其他不法所在,並保留法律追訴權
還是只能法官問什麼,就答什麼
或當庭會有何攻防

以上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06 19:1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擔任證人,僅須針對法官問題據實回答即可,以免說謊涉犯偽證罪,無須陳述保留法律追訴權,關於老闆不法部分,您可提告之。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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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智群 (klaw) 103-02-06 20:23

 這是你同事跟你老闆間的案件,你只要據實回答即可,

至於你想提告,那要另外提告

1.程序中你只是擔任證人的腳色  所以原則上詢問你甚麼問題  你依問題回答即可  如果你離題太遠  可能會被法官制止   2.至於你對老闆有其他請求權利  只要在時效內提起都可以  也不需要特別聲請保留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meshall 103-02-06 14:11

外祖父48年過世,土地遺產一直沒辦理繼承,土地後遭政府徵收,母親是日據時代被外祖父收養為養女招贅在家奉養外祖父,並傳外祖父姓氏傳宗接代,後來外祖父的長女(出嫁)回來爭產,並經法院判決確定,養子女為親生子女繼承分1/2

因此,母親心灰意懶仍舊未辦理繼承,現在外祖父的另一個女兒(日據時代被收養為媳婦仔,原先法院認為他沒有繼承權)的小孩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長女應繼分2/5,二女2/5,我母親(以立嗣為目的的養女)1/5,請問:1.其主張是否有理?   2.其應繼分應該依照原確定之判決?還是依照內政部頒的「繼承登記法令補充規定」,每人1/3? 

 您好,配偶與子女繼承均為按人數比例平均分配,也就是三分之一,所以本案應該是三分之一,主張什麼五分之二這類是沒有法律依據的.

歡迎到所諮詢保障權益

有問題來電0960300927      

來信:jackalsky1014@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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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有幫助到您,請幫我按下感謝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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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恆 (沈律師) 103-02-06 15:40

您好!法院既然都已經認定媳婦仔沒有繼承權,那就是定案了,不用再分給他的後代,照原來判決1/2分配即可。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06 16:3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原判決已確定,對方目前起訴之請求,可主張前判決之既判力。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1.可能先行確認案件是否經法院判決確定  如果已經法院判決確定  就有既判力 依法就不能再行爭執或為不同主張   2.如果繼承人間還是有疑義  就考慮是否有再審事由  否則就無法再爭執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佳佳 103-02-05 20:39

想請問各位律師

我先生在監獄,我們已協議要離婚,但是他再離婚協議書內容寫"雙方同意放棄日後訴訟權"會對我有何影響嗎?

例如協議書裡沒有協議到探視時間(監護權是歸我),我想由法院裁定這會影響嗎?

還有我想申請變更小孩姓氏 會有影響嗎

 如果要協議,就要在協議書內把所有事情約定好,而且協議內容不能違法,否則,就用訴訟處理,訴訟權是不能放棄的,也不會有人概括的約定說放棄訴訟權,這樣的協議內容顯然是外行寫的

 

 1.放棄其他訴訟權利  原則上指依目前雙方情況而言  如果是將來有侵害權利  或是其他情形  還是不會受到限制的  2.對方雖然沒有子女監護權  但依法還是可以跟子女會面交往  如果時間跟方式無法約定  可請求法院裁定   3.子女姓氏變更  原則上由父母約定  有法定事由則可請法院裁定  原則上如果子女跟你生活  是有機會請法院改姓的  4.如果還有相關問題可以寄信件至jingyau1225@gmail.com或攜帶資料至事務所討論以釐清案件

佳佳 103-02-05 22:59
回覆 黃志樑律師 的發言內容:

 如果要協議,就要在協議書內把所有事情約定好,而且協議內容不能違法,否則,就用訴訟處 ... (恕刪)

律師您好

就您所言,是否代表他寫這項根本無效呢?

如果我還是以這份協議書去辦理離婚,是否就表示我同意放棄訴訟權?

那是不是表示以後他出獄有穩定工作我也不可以向他要求支付小孩扶養費?

因為他不肯跟我協議探視時間,所以我想說先跟他離婚再到法院申請請法院裁定對方的探視方法跟時間這樣可以嗎

如果想請律師代寫內容大概是怎麼收費?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05 23:2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您提示情形,依民法第1052條規定:夫妻之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他方得向法院請求離婚:一、重婚。二、與配偶以外之人合意性交。三、夫妻之一方對他方為不堪同居之虐待。四、夫妻之一方對他方之直系親屬為虐待,或夫妻一方之直系親屬對他方為虐待,致不堪為共同生活。五、夫妻之一方以惡意遺棄他方在繼續狀態中。六、夫妻之一方意圖殺害他方。七、有不治之惡疾。八、有重大不治之精神病。九、生死不明已逾三年。十、因故意犯罪,經判處有期徒刑逾六個月確定。有前項以外之重大事由,難以維持婚姻者,夫妻之一方得請求離婚。但其事由應由夫妻之一方負責者,僅他方得請求離婚。目前對方似有法定裁判離婚事由,您得對其起訴主張之,亦可向對方請求相關損害賠償未成年子女監護等,此似與對方協議對您較為有利。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Sam 103-02-05 18:15

您好:

本身在診所從事護理工作,診所員工安排休假時間統一以診所一份排休單提供診所內十名員公開 閱覽及依個人權力在休假單上行使安排休假之行為,一天十名員工以休三至四名為限,而安排休假之權力以主管批閱為主,前兩天本人在班表上發現原本本人已經在排休文件上所劃定之排休內容,遭到一名同事私自變造圖改,並且在可公開閱覽的排假文件上知本人姓名欄位旁邊指名道姓: "某某人(我)  劃假 我們都有眼睛在看 ,一天限劃假三位",並且叫其他同事都去看該份文件 ,在此想請教 以該名同事在文件上以文字紙明 一天線劃假三位" ,在此想請教 以該名同事在文件上以文字指名道姓並且用    這個字眼來明指我有該非事實行為,以及私自變造我個人原本在該文件上所劃定好之排休內容,上述內容行為我是否可以 以妨礙名譽之加重誹謗罪(因以文字撰寫毀壞他人名譽)以及變造文書罪對該名同事提出刑事民事訴訟求償,懇請各位提供寶貴意見。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05 23:0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似有構成誹謗之疑義。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林智群 (klaw) 103-02-06 20:40

 如果只是小糾紛,建議請律師律師函給對方,對方就會警惕了,

除非你執意要給對方一個教訓,不然不建議提告

Maggie 103-02-04 23:46

您好 有些問題想請教各位資深的律師們 ...
我弟弟因為家父去世,2個多月前逃兵了,遭到通緝, 在1/31 送到地檢處.檢察關偵訊後先讓我弟回家等候傳票.因為我弟剩2個多月退伍,檢察官要我弟先回部隊,把兵當完.但部隊說他已不屬於該單位,要我們在家等.
家裡有 我和奶奶,媽媽還有弟弟四個人 ... 我媽媽無業,我一個月只有兩萬多的薪水 !!奶奶已經高齡80多歲還在賺錢.
能否請求檢察官大人是否可以念在家裡的因素 讓我弟從輕量刑申請?請問這一類訴訟是否要花很長時間才能結案?
弟弟是否可以先去找份短期的工作?或是他可以再申請回去當兵?
請問有這種經驗的專業律師嗎 ? 求助 

       我的信箱是 k6552702@yahoo.com.tw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05 09:0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陸海空軍刑法第40條規定:無故離去或不就職役逾六日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臺幣三十萬元以下罰金。看是否能主張非無故,而為家庭重大變故等原因加以求情,以減輕相關罪責。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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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可能還是先把兵役服完  檢察官才進行這案件 檢察官這樣表示其實應該有想給你弟弟機會的意思   所以將來還是可能有機會緩起訴  如果判處緩起訴  是可以不用入獄服刑的  所以你還是先勸勸你弟弟完成服兵役義務   2.如果還有相關問題可以寄信件至jingyau1225@gmail.xom或攜帶資料至事務所討論以釐清案件

103-02-01 19:56

律師您好:

我想請問,我已經找到生母,也做好DNA,

接下來要做的親子確認訴訟程序是如何呢?

目前我是被認養(戶籍上面有養母),

謝謝您。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01 22:1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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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應該是收養  法律上沒有認養的觀念   2.如果是經過法院合法收養  代表法院已經許可收養  如你要跟生母回復關係   可能要先終止收養   3.跟生母的部分再提出確認親子關係訴訟   訴訟中或是私下都可以至大型醫療院所做血緣鑑定    4.如果還有相關問題可以寄信件至jingyau1225@gmail.xom或攜帶資料至事務所討論以釐清案件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06 13:5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得對生母提起確認親子關係訴訟。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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亭亭 103-01-30 00:25

您好:

我現在與丈夫正在進行離婚訴訟中,二人分居中。因過年要到了,所以他發簡訊跟我說,他大年初二要到我娘家和我姐妹們一起過年,但我很痛恨他,也在法院離婚訴訟了,根本不想他要到我家來,尤其當天還有很多親戚會到家裡來,當場翻臉大小聲又會把場面搞得很難看,父母也很無奈。若我找人把他趕出去不要理他,這樣做對離婚訴訟是否會有影響,或是我應如何做,他才不會來騷擾我。拜託!!請您回答我。感恩!!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若本件對方有騷擾行為,您可以申請家暴令,以避免其騷擾,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30 11:0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得拒絕其進入房屋,若其硬要進入,可報警處理之。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或台中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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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離婚訴訟中  暫時可以被認為有不同居正當理由  且如果房屋屬於你家人所有  當然可以拒絕對方前往  這不當然會影響訴訟進行   2.如果對方有違法行為  可以考慮聲請家庭保護令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kate 103-01-28 20:21

小孩監護權在我這裡 我們再訴訟當中(改定監護權) 目前是抗告庭   原審駁回前夫的聲請 我們離婚是因為前夫對我家暴保護令 不過已經過期了  

當初協議離婚約定監護權歸我  他向法院聲請一個暫時處分 再判決下來之前要按照上面時間給他探視小孩 但是我擔心他又會無法共治自己的脾氣 對小孩動手 我可以向法院聲請縮短探視時間嗎  要寫什麼理由比較好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29 09:3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得委任律師具狀說明對方之相關不良紀錄及您擔心之情形和所欲為之主張,並請求法院駁回對方之主張。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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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ight Kids 103-01-27 16:29

各位好,小弟去年到一間公司任職(工程師),簽了如下的保密條約今年因為公司要開發新產品,公司要我再簽另一份保密條約。(此份要我找保人)二份保密條約都是相同公司。
1.我想和公司談合成一份,想請問各位,合約有那些地方不合理?讓我可以和公司討論。
2.公司從設計、發包、組裝,我都需要參與。合約內容是否會有問題?
3.合約內沒有離職後多少年不能從事相關產業,是否會連工程師都無法任職?
4.當我們重新訂定合約,是否有那些福利是簽署保密條約可以要求的?
5.是否可以要求公司不要找保人?


                     員工保密合約書立合約書人     甲方:我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緣甲方任職於乙方,經雙方就保密義務達成協議如下,以資遵守:一、機密資訊1.本合約所稱之機密資訊,係指甲方任職於乙方期間所取得、研發所得或知悉之乙方(含關係企業)或其客戶之機密資訊,且該資訊非一般涉及該類資訊之人所知悉,乙方並對其採取合理之保密措施者。2.前述機密資訊包括但不限於商業上、技術上或生產上之概念、各發展階段之原始碼、目的碼、構圖、產品規格、技術、模型、資料、文件、圖表、流程圖、研究、發展、製程、流程、配方、特殊製造或生產方法、機器裝置、模具或其他設備以及專門技術,或其他內部文件資料,如合約書、財務報表、行銷策略、客戶名單、廠商名單、薪資、人事資料等。3.雙方同意任何有關機密資訊之筆記、資料、參考文件、圖表等各種文件媒體之所有權皆歸乙方所有。甲方於離職或乙方請求時,應立即將其交還乙方或其指定之人。二、保密義務1.甲方同意對其受聘乙方期間所知悉或持有之乙方機密資訊負保密義務,且非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將前述機密資訊為違背其工作目的範圍外之使用,或將其洩漏、告知、交付或轉移他人或對外發表。2.前項機密資訊包括乙方依契約或法令所持有或知悉之他人機密資訊,且乙方對該機密資訊負保密義務者。3.本條保密約定於本合約終止或解除後仍然有效;但對乙方自願公開而使其成為眾所周知或公共財之資訊者,不在此限。三、違約責任甲方如有違反本合約條款之情事或有損害乙方權益之行為時,甲方除應依乙方管理規章接受懲處即先行賠償乙方新台幣五百萬元外,並應另依法負民、刑事責任。四、管轄法院凡本合約引起之糾紛,雙方同意依誠信原則解決。如有訴訟必要,雙方同意以台灣桃園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五、本合約壹式貳份,由雙方各執壹份為憑。
合約書人甲方:我

身份證字號:            出生年月日地址:

乙方:公司

統一編號:

負責人:

地址:

中華民國    年    月     日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27 16:4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通常會有一段競業期間,但不至於到終身無法擔任工程師,就保人部分,通常公司均會要求提供保人。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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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dcorner 103-01-27 11:30

您好,近日在下鄰居因為酒醉大鬧管理室造成糾紛,也請員警到場處理,也完整蒐證,該住戶以言語(三字經)辱罵當事人,且以肢體暴力攻擊當事人(無驗傷)。

請問,單以刑事訴訟

1.若至警局提告,函送法院,開庭後,提告者需出庭嗎?

2.若聘請律師提告,勝訴後,律師費是否可由委任律師向對方請求?

以上2點疑問,請 貴事務所釋疑,或直電在下,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一般而言,法院仍會通知告訴人到庭,但告訴人可以委任代理人出席,本件可以另提起民事損害賠償訴訟,但律師費用並無法向對方來請求,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27 13:4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彙整相關證據資料,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提出刑事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可待起訴後,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惟律師費用部分,無法向對方請求。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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酷兒 103-01-27 02:49

當初有個活動找認識的朋友當主持人,主持人還推薦了一個活動攝影師,結果活動當天,主持人跟攝影師一起大遲到了3個多小時,因為他們同一台車,理由是塞車,當天活動流程就變得有些混亂,還延誤了開場時間,而且活動當天攝影師非常不專業,原本答應的配備跟現場使用的都有落差。

原先攝影師告訴我們還會來拍場地佈置的時候,還有賓客入場的時候,可是因為大遲到所以都沒拍了,後來活動結束後,攝影師告訴我一個月可以給我後製後的影片,結果一個半月後才收到影片,收到影片才是惡夢的開始,他拍攝的影片內容,晃得很厲害,畫質還很差,十分鐘裡就有九分鐘的畫面是晃動的,攝影師回答說因為他要跑上跑下晃動難免,最讓我生氣的是,當初我要求他提供我他的作品讓我參考,結果他給了我5部影片,結果事後發現,裡面有3部影片不是他做的,也許他只是幫忙轉個檔之類的,因為影片內容的製作群20幾個人名裡都沒有他,連助理都標上去了,卻沒有他的名子,因為是朋友介紹的所以我們並沒有簽合約,但是這段期間都有通訊軟體的談話內容,但不是我跟攝影師的談話內容,而是跟主持人的談話內容,因為全程除了有一次是我們三個人一起開會外,其他的部分都是由主持人當窗口來跟我談,請問我想對他們兩個都提起訴訟,我可以採取哪些方法跟措施。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們可以向對方主張債務不履行,進而為解除契約,並請求損害賠償,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27 13:3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對對方起訴主張債務不履行,請求違約之損害賠償或解除契約之損害賠償。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小祐 103-01-26 13:15

律師您好:

我想問的是,去年大概8月快9月認識一名女孩子當初不知道是未滿18歲,

因為看型身材以及樣子像是成年人,所以認識了一段時間之後就發生性關係,而後在這兩個多月內由於她多次跟別的男人來往並發生關係及與我提分手,而我當下氣不過就使用手機的Line傳一些訊息恐嚇她,說不跟對方分手而跟我在一起的話那男的會被我老大找然後出事情,但之後我們也沒在一起,只不過她跟那男的分手了,事後我以為沒事情,結果在12月初的時候警察派人到家裡直接把我扣押搜房子以及上手扣進警察局,而做筆錄的時候對方有拍下照片使用Line我恐嚇她的那段語言,然後也說有發生過性關係,女方滿16未滿18,但是我說雙方是自願下,雙方家長都知道,但是我的Line早就沒有那段訊息了,因為刪除了,而所以做筆錄我不承認,但是我還是被扣押上了士林地方法院,回答的依據一樣是我沒有恐嚇過她,但是我有承認是雙方自願發生性關係,但結果還是保釋出來花了五萬元。

 

檢察官在最後的時候叫我跟對方私下和解,不然會很麻煩,我拿到的單子是刑事訴訟

而出來之後找對方談,報警的不是對方家長而是女的學校導師,而目前對方家長沒有提告,但目前和解金還談不了,我要顧家跟媽媽,所以目前只有我賺錢壓力也很大,對方開口說6~8~10萬行情價,而我自己能力只能拿出2萬元,請問要怎麼辦?對方說的那句話行情價是否可以判為對方家長是有策劃過的計畫?

 

另外只有Line的證據是足夠可以提告嗎?

他們沒有任何證據只有拍下那個Line的對話圖片。


我本身目前25歲,

而我現在也是碰到了滿16未滿18發生性關係以及恐嚇這兩件事情,

滿16未滿18民事訴訟嗎?無法撤銷?那我會怎麼樣嗎?我沒有前科

 

麻煩律師先生請幫我解答一下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27 11:4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恐嚇部分,應再與對方協調和解條件,視有無機會再降低,若和解破裂,檢察官即會起訴,僅得具狀向法院請求緩刑及6個月以下得易科罰金之判決。就16歲以上合意性交之部分,即無相關刑事犯罪疑義,僅有民事訴訟侵權行為。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1-27 11:49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就您所述與對方發生性行為時已經滿16歲,則倘若您沒有違反對方的意願,不會構成刑事犯罪。

2、有關恐嚇的部份,line聊天系統的對話確實可以當作證據

3、是否和解您可以自行斟酌是否有能力負擔,跟倘若沒有和解緩起訴緩刑機會不高,屆時您可能需要易服社會勞動甚至於遭判刑超過6個月等不確定因素。

4、性侵害跟恐嚇罪都是公訴罪,無法撤回告訴。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06 11:5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或台中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Jane 103-01-24 23:47

您好:

我是機車後座的乘客

當日中午11:58時,我被友人搭載因為當日太陽極大反光而造成未注意前方路況,撞上了當時併排臨停在汽車停車格外的小貨車,造成我大腿兩處骨折

警察一個月後的判斷書上寫著「機車涉嫌未注意前方路況」而汽車是「併排臨時停車」,汽車保有第三責任險,而對方的保險公司告訴我們責任比例是機車錯7,汽車錯3; 但我的認知是機車因為陽光極大看不到這是"不可預期" 而汽車是"可預期"的蓄意違規停車

我們申請調解時我向他們索取的理賠項目包含看診費和交通費、醫療用品拐杖,還有因為受傷無法打工的費用以及母親請假照顧的薪資損失還有醫美估價的雷射除疤療程14w 這些加起來大約是39w,在一番調解後我說我的底線為28萬,但對方保險說他們只願意賠12萬,而無法達成共識。

目前我已經向地方法院對汽車車主提起過失傷害刑事訴訟,我想請問在這種情況下到底汽車責任應為多少,我上網查的案例也是像保險公司所說的是三七比例,但這方面我實在無法認同,從警方拍的事故現場來看,我們所行進的道路在他臨停以後只剩下1/4的寬度,明顯的侵占路權,雖然為靜態但實屬是侵占路權而導致我的受傷,而機車未注意前方路況卻是天然災害。

我們有當日氣象報導指出為今年的全台最高溫39度的數據,以及他們侵占路權的照片,請問如果上了法院有哪些部分是對我比較有利,而責任歸屬部分是否能像我所認定的那樣他們較多?

還想請問我如果要求償精神賠償部分我應該求償多少?我因為受傷的關心心情大受影響,腳上多處的疤痕讓我感到很自卑,連拍畢業照都要坐輪椅拿枴杖真的很難過,也因為這樣不能出門整天悶在房間休養常常感到難過暴躁,原本不想求償精神賠償,但我覺得車主以及保險人員的壓榨,好像以為學生很好欺負,因此我想多求償精神賠償撫卹。

林智群 (klaw) 103-01-25 23:49

其實你應該機車汽車一起告的,對你比較有保障,

在這個車禍裡你的過失是0,你沒有義務替友人背那七成的過失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27 10:4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對機車汽車提出過失傷害告訴,若對方無意願與您和解,可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阿泉 103-01-24 18:26

我女友 有用二級毒品 被判緩起訴
緩起訴期間 再犯
收到傳票 去開偵查庭
之後收到一封
"台灣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聲請簡易片決處刑書"

內容以提到
被告所為,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第10條 第2項施用第二級毒品罪嫌」
刑事訴訟法第451條 第一項聲請簡易判決處刑


本案論罪科刑法條全文
施用二級毒品者,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


請問這樣的結果是??


以下是我想自白

我女友 在第二次 再犯後  跟我再一起

我也知道他之前有再施用
再一起半年來 我也觀察了  已經戒了

我們也訂婚 且懷孕1個月了


請問這樣的官司  要怎麼打  怎麼申訴

林智群 (klaw) 103-01-24 22:53

再犯的話,之前的緩起訴會被撤銷一併處理,這次通常不會再給機會了,

不過也許可以爭取到六個月以下 

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書其實就是起訴書,換言之,檢察官就該偵查案件既然已依法起訴終結偵查程序,當然不可能再有緩起訴處分結案之可能,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的結果,法院極可能直接以簡易程序不再調查證據逕行判決論以有罪並科予刑度,所以如果沒有及時聲請法院開庭、調查證據的話,很快就會接到法院的判處有罪的刑事簡易判決,之後則只能聲請上訴救濟了,無形中審級利益是會因此滅損的(等同於一審直接飛掉)

不過應注意的是,法院以簡易判決處刑時,因為只能宣告緩刑或判處罰金或得易科罰金有期徒刑拘役,故有可能由法院宣告緩刑若未宣告緩刑而判決結果能依易科罰金之標準繳納罰金,基本上尚沒有入監服刑之風險,故簡易程序就罪證明確的案件對於被告而言,應該是相對有利的

不過,本案依您所述情形應不大可能會宣告緩刑,但基本上法院一定會判六個月以下,則後續應該是如何籌措易科罰金或設法聲請易服社會勞動的問題。(孕婦聲請易服社會勞動應該是無法通過)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或詢問,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也歡迎您來所討論,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簡易判決處刑程序簡介

壹、被告依法可受緩刑的宣告或法律規定的刑罰中有罰金或符合得易科罰金的情形,如果在法院訊問時自己承認犯罪(自白犯罪),就可以向法院表示願意接受科處刑度範圍或接受緩刑宣告。如果法院同意,就可以依照被告的表示,將原來檢察官起訴的案件,改為適用簡易判決處刑程序。如果法院依照被告的請求而為簡易判決處刑時,被告對該判決,就不得上訴。
貳、被告向法院表示願意接受簡易判決處刑,有什麼好處?
一、法院同意將原本檢察官起訴的案件改為簡易判決處刑程序,就不必進行言詞辯論程序。對被告或告訴人來說,可以大大減輕前往法院開庭的麻煩(例如身體的勞累、精神上的負擔等等),並且可以節省時間的耗費及金錢的支出(例如律師費、交通費等等),對於被告和告訴人都有好處。
二、法院以簡易判決處刑時,因為只能宣告緩刑或判處罰金或得易科罰金有期徒刑拘役,對被告而言,實益最大。

刑事簡易判決處刑之要件
刑事訴訟法第449條
第一審法院依被告在偵查中之自白或其他現存之證據,已足認定其犯罪者,得因檢察官聲請,不經通常審判程序,逕以簡易判決處刑。但有必要時,應於處刑前訊問被告
前項案件檢察官依通常程序起訴,經法院訊問,被告自白犯罪,認為宜以簡易判決處刑者,得不經通常審判程序,逕以簡易判決處刑。
依前二項規定所科之刑以宣告緩刑、得易科罰金有期徒刑拘役或罰金為限。

 

法律小學生 103-01-25 16:17

大大你好 有關食用毒品被起訴的案件

是很常見的案件 

本人身邊的友人 多數都有遇過

你可以來信shishian94@yahoo.com.tw

再與你分享相關處理經驗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27 10:1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第二次再犯,應會判刑,您應具狀爭取六個月以下之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應為對您最有利之判決。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qoo 103-01-24 18:02

想請問:
1.勞工提起恢復僱傭關係告訴時,可依民事訴訟法第538條提出假處份嗎?
2.勞工需提擔保金之類才能提嗎?會有任何費用需先支付才能執行假處份呢?
3.若勞工提訴訟救助,法院上在審理中,則還能再提假處份嗎?
4.假處份的訴狀內容應該要怎樣寫呢?
不好意思,勞煩解答,謝謝

林智群 (klaw) 103-01-24 22:54

 可以聲請假處分,但通常不會過,

至於如何寫,除非付費請律師寫,不然跟你講老半天你也是不會寫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27 10:0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娃娃 103-01-24 12:26

事情是這樣

前年我像分期公司貸款了一台機車

但遲遲沒繳出分期款項

中間甚至還變賣了分期的機車

距離到現在  已經一年多

當中分期公司已經有寄傳票到家中

但我因為跟家裡的人鬧的不愉快而搬出家裡

也沒和家人聯絡

中間我也生了小孩 直到生產完事情爆發才主動連絡家人

家人才跟我提起有收到法院傳票

但聯絡不到我  

之後有說  分歧公司最後寄了一張 五天內打電話和解

可是我的家人跟我說的時候早已超過五天

後面我主動打了電話給分期公司

跟她說明整個事件

她只說聯絡不到我

所以案件已交由法院以通緝罪名找人

所以在那之前警察也上門找過我

這樣代表我被通緝了嗎?

我?不好意思  我真的很有心想和她和解

當時電話她只給我兩個方案

一個就是一次付清 兩天內 給八萬八 其餘金額不另外追究

一個是分兩到三期 但頭款需付五萬元

但是一下子我真的沒辦法湊出這麼大筆數目

我自己在家帶小孩沒收入

只靠男朋友一個人出門賺錢

每個月除了房租 小孩開銷 生活開銷 就足以打平了

後面因為湊不出款項

分期公司就傳了封簡訊

上面寫著

債權一案屢次失約未繳 公司將取消所有對你優惠方案

重新以利息20計算

並將以刑事詐欺罪名送至律師事務所進行刑事民事查封訴訟

我想問

這樣還會收到傳票開庭嗎 ?

假如上法院我還會有和解機會嗎 ?

如果他們提告成功 我會被關嗎 ?

我不能被關 我還有剛出生的小孩要養  

可以告訴我怎麼做才好 

 

 

林智群 (klaw) 103-01-24 23:17

 到庭解釋為何沒去開庭,並表示有和解意願即可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26 17:4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於下次庭期到庭說明相關情形,並表明和解之誠意。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TUFFY KUO 103-01-24 09:34

敬啟者您好:

                 先前有請教過律師,目前我們家正在打一個有關貨款返還(我方為被告職業為土木小包商,對方建材行以各式建築材料的出貨單做證據對我父親及母親提出訴訟)的訴訟,在第一次出庭時法官對我們說我們的案子並不符合民法第127條第八款的商人、製造人、手工業人所供給之商品及產物之代價。但查了一下對方的統一編號,對方的營業項目的確包括建材銷售,是否在下次出庭的時候我們可以向法官提出相關查詢的結果,並主張販賣建材為原告為日常頻繁交易之行為,進而主張對方請求的貨款符合民法第127條二年特別消滅時效?或者是在下次出庭前再提出補充理由的答辯狀呢!?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24 10:2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針對對方之起訴狀及法院之相關說明,提出答辯狀,說明為何適用短期之消滅時效規定。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您好,是否符合並不是取決於營業項目,而是看他賣的東西是什麼來決定的.

歡迎到所諮詢保障權益

有問題來電0960300927

來信:jackalsky1014@gmail.com

LINE:jackal.sky

部落格:http://jackalandnew.pixnet.net/blog(點我就進來)

如有幫助到您,請幫我按下感謝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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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FFY KUO 103-01-24 13:55

律師您好:

                 對方原告是建材行,我父親被告是土木包商,有跟他叫貨,對方出貨單上的東西都是類似像水泥,磁磚等類的建材,那這樣的情況合乎第民法127條第八款的兩年特別條款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們可以提出二年短期時效之抗辯,並可以在下次開庭前提出補充答辯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睿彤 103-01-24 01:37

律師您好

      很不幸地過年前被資遣,47歲了不知以後該如何是好,雖然公司有照勞基法規定要給我資遣費等法規規定的,但也因為資遣我才去勞工局查詢我的投保資料,發現還是有高薪低報的問題,請問公司要我簽切結書(他們說這是針對資遣費的部分),那日後我還能去告他們高薪低報這部分嗎?                                  切結書部分內容如下:本人 張睿彤 同意在請領 XXXXX股份有限公司 支付之款項 新台幣XXXX 之日起,拋棄與 XXXXX股份有限公司 及其所有關係企業勞雇關係存續期間之一切請求權,並不得再主張其他任何權利及提起訴訟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24 10:1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不服,可不簽該切結書。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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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尚仁 (曹律師) 103-01-24 11:08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有關於您所述的狀況,那麼公司給予的資遣費必須依據實際薪資計算,否則仍然有短少的問題。

2、有關該切結書確實可以造成您行使權益的困擾,但是倘若有公司告知不簽立切結書即拒絕給付資遣費等情事,則您仍然可以主張您的權利,本文建議您可以向勞工局提出申訴。

您好,該切結書僅是針對資遣費,至於高薪低報是他違反勞基法會被罰款,與你領取資遣費無關.

歡迎到所諮詢保障權益

有問題來電0960300927

來信:jackalsky1014@gmail.com

LINE:jackal.sky

部落格:http://jackalandnew.pixnet.net/blog(點我就進來)

如有幫助到您,請幫我按下感謝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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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結書內容來看,若貿然簽署恐怕將造成您對該公司一切民事上請求權均因此消滅之結果,故建議您切勿簽署為妥,另外針對公司非法解僱之情事,另建議您應設法以錄音等方式收集相關證據,俾事還原事發經過及事實真相,以利您後續之權利主張。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my407sw 103-01-22 16:20

各位大律師

1. 目前妻子提出訴請離婚,可是今日開協調庭時又無故不到場,擺明了要打訴訟離婚,原因是對方要的金額談不攏,請問我可以如何處理?

2. 我的房子(婚前獨立取得,也是我獨自繳貸款),在還沒有開任何協調或是訴訟庭的情況下被假扣押(我沒有欠他錢,他主張我應該給他一筆精神賠償費用,然後怕我不給或是脫產),請問我可以主張無效扣押聲請撤銷嗎?

3. 妻子一聲不響把小孩(一歲八個月,女生)帶走,要離婚也沒有商量,直接走法律程序,關於帶走小孩這點和擅自離家部分,有相對應的法條可以制止嗎?或是提告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22 17:0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妻子有符合民法第1052條規定之法定離婚事由,如目前不履行同居義務之惡意離棄,您可對其提起訴訟,請求裁判離婚,且若您為無責配偶,亦可對其請求離婚之損害賠償。就財產部分,若為婚前財產,則不列入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之計算。又就假扣押部分,亦可主張無相關假扣押之原因而撤銷之。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林智群 (klaw) 103-01-22 18:37

 你目前只能專心跟對方處理離婚官司,

至於假扣押部分,除非你可以提出與房屋相同價值的擔保金,不然無法塗銷假扣押登記,

至於對方擅自帶離小孩,應有略誘的問題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28 17:1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阿源 103-01-22 14:49

你好:我前幾年承攬一家有限公司的工程,工程完工後經由法院訴訟後,又經由強制執行取得對方未付的部分工程款,剩餘有部分有法院核發債權憑證給我,對方債務人是一人獨資的有限公司,我可以向這家公司的法定代理人做求償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22 16:5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積欠債務的是公司,您僅能向公司求償,而不能向其法定代理求償之。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林智群 (klaw) 103-01-22 18:45

 既然是獨資,對公司的執行名義是可以對法定代理財產執行的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28 11:2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回覆 阿源 的發言內容:

你好:我前幾年

目前尚未有法令規定,對於公司的債權,可以對法定代理人的財產直接強制執行。

若法定代理人有積欠公司財產,建議你可以代位不司對法定代理人提出代位給付訴訟

回覆 阿源 的發言內容:

你好:我前幾年

你好:我前幾年

目前尚未有法令規定,對於公司的債權,可以對法定代理人的財產直接強制執行。

若法定代理人有積欠公司財產,建議你可以代位不司對法定代理人提出代位給付訴訟

 

SHN 103-01-22 11:52

請問:
對方(行人)在沒有斑馬線及紅綠燈路口突然衝出(不是巷子),與我方發生擦撞
我飛出去大小腿瘀青,車子多處擦傷,對方腳受傷經醫院才知需開刀,醫療費用13萬因腳粉碎骨折,一年後還要在開一次刀拿出鋼板約6萬5。

初判表:對方:涉嫌在劃設分向限制線路段穿越道路
            我方:涉嫌未注意車前狀況
強制費用賠償3萬5千7百5十元(不會再賠償)因為強制險不會去受理鋼釘的費用

對方住院那幾天我都有去看他買牛奶給他,出院那天他開口要我支付13萬醫療費用,而我目前狀況只能支付7萬元,對方也願意接受,除了簽收據之外,此外有附加條件”若我方是肇事主因者皆負擔對方全部醫療,若對方是肇事主因者,皆負擔對方全部醫療及車損”。但因對方不能接受撕破臉,7萬元也沒給。我還是有繼續傳簡訊關心對方。

前幾天上調解,對方大開口求償50萬(兩次開刀20萬+精神+上班12萬+媽媽在家她照顧無法上班)我拒絕,直接上法院,對方又改口說那負擔醫藥費20萬就好。

我是個學生真的無法拿出這麼龐大的費用,我也有受傷如果他告我傷害,我反告他傷害能成立嗎?民事訴訟賠償部分呢?
對方一直認為說被撞的不可能是主因者態度很差。

1.發生交通事故 雙方都有受傷 雙方也都有過失 如果雙方都提告過失傷害罪 應該都會成立 這部分比較沒有問題 2.至於民事賠償部分 如果無法和解 對方要請求也是需要提出受損害之證明 然後再依過失責任比例去扣除 所以如果對方需要負擔主要過失責任 對方請求要超過15萬元應該有難度 這部分提供你參考

SHN 103-01-22 12:10
回覆 張景堯律師 的發言內容:

1.發生交通事故 雙方都有受傷 雙方也都有過失 如果雙方都提告過失傷害罪 應該都會成立 ... (恕刪)

您好: 

會不會因為我只是皮肉傷,雖然告的成,卻失敗呢?這樣互告的話,易科罰金是會怎麼算?

對方現在咬死說我撞他,他受傷大,卻沒有去釐清事故責任路權問題,初判表單上未寫說我超速,當初發生事故時,我也是起步沒多久而已,所以超速這部分就沒有我的責任對吧 ?

如果對方有請律師我方沒請律師這樣勝算會比較小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22 13:2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由於您亦有受傷,故您亦可對對方提起過失傷害告訴,若對初判表之分析不服,亦可聲請如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以釐清雙方肇事責任歸屬,確定損害賠償範圍。若對方有委請律師協助,建議您亦可委請律師加以協助您。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scudolin 103-01-20 14:37

民事訴訟 ,訴之聲明為:

被告應將債務人xx公司所有之現金股利 , 於原告債權xx元之範圍內依鈞院102年司執字第xx號執行命令予以扣押 , 再轉給付予原告

法官開庭時 , 詢問被告債務人有無此債權 , 及辦理扣押

被告回答:債務人有此債權 , 且該現金股利巳扣押

法官認為我訴之聲明應修改 , 應依其函告

訴訟標的(請求權基礎)及與訴訟標的相適合之訴之聲明

如有多項請求權基礎 , 應表明屬何種訴之合併 ?

>>>

巳解決!

謝謝 !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21 10:0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或來所(台北所或台中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林林 103-01-20 14:00

您好:

之前陸陸續續借錢給一位朋友錢,而他每次說的還款期限都沒有一次順利還款而到後期追討時候皆有將其對話錄音錄下來.想請問一下錄音黨和匯款紀錄是否可為證據還有對話紀錄裡該有哪些要點較有利於訴訟

 

這些都可作為證據,但實務上重點還是在證明有借款合意,可先聲請支付命令較經濟快速,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20 14:0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錄音及匯款紀錄均可為證據,內容需要有雙方成立借貸契約之合意,及交付款項等。可先發支付命令,若對方無異議,確定即可強制執行。若對方異議,即進入法院訴訟程序。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candy 103-01-19 17:02

你好
前幾天朋友傳給我一個粉絲團網址我才得知那個粉絲團的版主發了一張大家的合照 
那位板主是我以前念書的同班同學,而照片是大家去吃飯時跟同學老師一起的合照
讓我很不舒服的是,照片裡有很多人,而那位版主卻把我跟另一位女生的眼睛上了白條,其他人都很正常
我覺得上白條感覺很像罪犯的意思,朋友們看到也說好像某個事件裡的犯人,不是很舒服
照片在檢舉後對方已經撤下了,但是在回信內容他說"沒有用再商業用途,也沒有人身攻擊"所以他是沒有觸犯到肖像權的問題
雖然有道歉,但道歉的方式也真的覺得不是很有誠意的感覺,後來他就一直無視訊息索性也不回了

因為照片就這樣在她的粉絲團裡放了半個多月,而我對於自己也在內的照片不但沒有經過我的同意就放在公開網頁,甚至也只把我跟另一個女生的臉貼上白條這種事情感覺非常不舒服,讓我有受到污辱的感覺
如果對方真心誠意的道歉我覺得就算了,但是他回應的內容先是撇清自己沒有錯,再者是沒誠意的道歉,所以我不太能接受

如果大家都不用在商業用途,po的文也沒涉及到人身攻擊,那這麼說未經本人同意就放上他人照片在公開網頁的話都可以嘛?即使讓照片當事人感覺到不舒服也沒關係嘛?

請問在這,我該如何進行民事訴訟或是其他下一步的動作呢? 

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19 17:5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必須證明您因此所受之損害額度為多少,若無法證明,貿然提起訴訟,實非為上策。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candy 103-01-19 18:46
回覆 房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必須證明您因此所受之損害額度為多少,若無法證明,貿然提起訴訟,實非為上策 ... (恕刪)

你好 房律師
謝謝你的回覆,其實當然不希望走到最後這一步
只是自己也想了解有關個人隱私的問題,畢竟對方不是曾經也有跟別人類似的糾紛
那我也沒想到這種情形會發生在自己身上,自己也想了解有關這方面的常識

所以我想請問的是,如果照片被刊載在公開網頁而內容沒有牽涉到商業用途,沒有涉及人身攻擊
但是當事人發現後非常不舒服覺得被污辱的話,對方的行為在法律上面完全沒有問題嘛? 

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20 09:4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能涉及條文有:刑法第309條規定公然侮辱罪:公然侮辱人者,處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以強暴犯前項之罪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刑法第310條規定誹謗罪:意圖散布於眾,而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者,為誹謗罪,處一
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散布文字、圖畫犯前項之罪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罰金。對於所誹謗之事,能證明其為真實者,不罰。但涉於私德而與公共利益無關者,不在此限。民法第18條規定:人格權受侵害時,得請求法院除去其侵害;有受侵害之虞時,得請求防止之。前項情形,以法律有特別規定者為限,得請求損害賠償或慰撫金。民法第184條規定: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負損害賠償責任。故意以背於善良風俗之方法,加損害於他人者亦同。違反保護他人之法律,致生損害於他人者,負賠償責任。但能證明其行為無過失者,不在此限。

以上為可能適用之法條,但並不保證一定構成,仍須視完整卷證資料,加以判斷。刑事方面須符合刑法之構成要件。民事方面須對方之侵權行為造成您的損失,證明所受損害及損失利益範圍。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或來所(台北所或台中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Bruce 103-01-19 12:01

抱歉,剛忘了說,母親除了這家銀行,尚還欠另5家銀行卡債,所以跟此家銀行協商和解後,未來其他銀行勢必也會提起訴訟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19 14:4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先跟銀行談談看,若談不成,即使銀行起訴,亦不一定銀行會勝訴。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Bruce 103-01-19 11:57

母原為無信用不良之卡債族,於95年1月20日向中國信託貸款211萬元房貸以總價金218萬元購買座落於花蓮市之華廈動產。95年7月因無力負擔各家銀行卡費及遂進行第一次協商,後於96年5月4日將該動產贈與予我。96年7月母開始停付信用卡債。100年4月我向華南銀行貸款約171萬結清母在中國信託之房貸,另於101年10月至地方法院民間公證人公證動產買賣。102年11月收到安泰銀行起訴書民法244條要求撤銷贈與登記(目前仍在訴訟中)。目前我已繳交華南銀行房貸約66萬(仍有105萬元房貸未繳),若因敗訴房屋贈與登記撤銷房子回到母名下肯定會被拍賣,那我所繳交的65萬元就平白損失了。是否有方法能維護我權力,是否能不要撤銷贈與登記或不要使動產遭拍賣?

目前以準備幫母提出更生,若法院確定受理更生後此訴訟是否能因此停止部用判決?

又或著我如果與安泰銀行協商和解後,是否能將房屋出賣他人來解決此問題?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19 14:4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先跟銀行談談看,若談不成,即使銀行起訴,亦不一定銀行會勝訴。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Bruce 103-01-19 11:55

母原為無信用不良之卡債族,於95年1月20日向中國信託貸款211萬元房貸以總價金218萬元購買座落於花蓮市之華廈動產。95年7月因無力負擔各家銀行卡費及遂進行第一次協商,後於96年5月4日將該動產贈與予我。96年7月母開始停付信用卡債。100年4月我向華南銀行貸款約171萬結清母在中國信託之房貸,另於101年10月至地方法院民間公證人公證動產買賣。102年11月收到安泰銀行起訴書民法244條要求撤銷贈與登記(目前仍在訴訟中)。目前我已繳交華南銀行房貸約66萬(仍有105萬元房貸未繳),若因敗訴房屋贈與登記撤銷房子回到母名下肯定會被拍賣,那我所繳交的65萬元就平白損失了。是否有方法能維護我權力,是否能不要撤銷贈與登記或不要使動產遭拍賣?

目前以準備幫母提出更生,若法院確定受理更生後此訴訟是否能因此停止部用判決?

又或著我如果與安泰銀行協商和解後,是否能將房屋出賣他人來解決此問題?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1-20 11:58
您好,感謝您的留言‧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本案倘若確實可以提出返還貸款的相關資料,應有勝訴機會。本文建議您可以準備相關單據之後尋求正式諮詢。 2、是否先行變賣房屋,您可自行斟酌,因為倘若確實遭法院認定應返還,則就算您讓與該房屋後,仍然可以請求塗銷移轉。 3、本文建議您應該先尋求該案的勝訴,並且一起聲請更生,又更生程序開始後,相關的求償訴訟就會停止。
小市民 103-01-18 22:35

我想請問判決書後想要回被詐騙金額,是不是只能提民事訴訟,還是還有調解的可能,或是有其他提請賠償的方法?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19 10:3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提起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損害賠償。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vivi 103-01-18 12:01

不好意思,我想請問一下,我上次跟朋友借車,載家人去掛急診,結果不慎油門採太快,結果被固定測速照相機拍到,罰單上是寫時速137公里,超速67公里,而需扣牌,但本人當時情況,實在是緊急情況,並非願意開快車,也曾向嘉義區監理所申訴過,但二次都被退件,車子不是我的,對我朋友實在是很不好意思,加上他又是業務車子是必需的,我打算向法院提起訴訟,想請問我該怎麼跟法官陳述,才能減輕罰款不扣牌? 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18 14:5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對申訴裁決仍不服者,可在收到裁決書翌日起二十天內,向法院聲明異議。於向法院具狀聲明異議之內容,可將您的特殊情況向法院說明之。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首先須先確認被處罰人是誰,並以他為主體提起行政救濟,而當時您既然是因為送急診,則應提出急診證明,才比較可能反盤,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bird 103-01-17 15:00

您好:

本人從台北到花蓮地院簡易庭訴請消費訴訟,第一次出辨論庭後,被告有提出和解的請求。請問您以下的問題:

1.與花蓮被告庭外和解可以嗎?還是一定要再到花蓮地院再跑一走?

2.如果可以庭外和解,那所有程序要如何進行?原告在台北被告在花蓮!

3. 需要準備什麼樣的書面文件?可以從網路上下戴嗎?

4. 要注意什麼事項?

   麻煩您代為解答!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17 15:1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必須準備一份妥適之和解契約,並將和解內容全程錄音錄影,避免日後發生訴訟爭執,有相當之證據能舉證之。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1-17 16:37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有關庭外和解的部份,與訴訟和解最大的區別就是,訴訟和解之後可以直接向法院聲請執行,私下和解則否,因此倘私下簽立和解書時對方無法同時履行,則建議您請求法院移送調解庭成立調解較佳。

小金 103-01-17 14:13



母原為無信用不良之卡債族,於95年1月20日向中國信託貸款211萬元房貸以總價金218萬元購買座落於花蓮市之華廈動產。95年7月因無力負擔各家銀行卡費及遂進行第一次協商,後於96年5月4日將該動產贈與予我。96年7月母開始停付信用卡債。100年4月我向華南銀行貸款約171萬結清母在中國信託之房貸,另於101年10月至地方法院民間公證人公證動產買賣。102年11月收到安泰銀行起訴書民法244條要求撤銷贈與登記(目前仍在訴訟中)。目前我已繳交華南銀行房貸約66萬(仍有105萬元房貸未繳),若因敗訴房屋贈與登記撤銷房子回到母名下肯定會被拍賣,那我所繳交的65萬元就平白損失了。是否有方法能維護我權力,是否能不要撤銷贈與登記或不要使動產遭拍賣?
若我有意願幫忙母更生,於目前情況下是否還能提出更生?房屋贈與撤銷與否問題是否會對更生造成影響?是否有方法能將傷害降至最低,又能幫母還清卡債?

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17 15:0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似應與銀行進行協商談判,並主張該房子您已購買而非贈與。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1-17 17:01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您當初確實有替您的母親清償債務,並有辦法提出證明,則該案應有很大的爭執空間。

2、有關更生的部份,倘若符合更生規定,則不會因為該案而受到影響。

TH 103-01-16 09:47

本人於民國99年12月與建商合作:針對我們小區26戶進行改建計畫,建商並邀請一位投資人出資400萬,建商拿50萬,我拿350萬並將我的房產過戶投資人做抵押,合約言明於一年後無論整合成功與否,我都有權將我的房產以350萬過戶回我名下(但若當時我無法拿出350萬,投資人可據有此房地),當時並請代書做證,我簽了350萬本票(收受人為投資人)放在代書處,過戶投資人名下的房產權狀也放在代書處同時保管。 

由於一年到期後整合沒成功,因此打算要以350萬過戶回我的房產,但剛好碰到奢侈稅實行,投資人不願繳交奢侈稅,只好等奢侈稅二年期限過後再來進行,但二年到了,投資人拒絕將房產過戶回我名下(因估計房產價值超過800萬),由於多次協調不成,只好向法院提出訴訟

在法院審理時,法官認為一年到期後我沒立即過戶回該房地依合約我就喪失要回房產的權力,不然當時就要相對提存350萬做為過戶回作業依據,我想我都已經簽了350萬本票,還需再做相應提存嗎?這讓我心中感到不服,請問:

我在簽約時,簽給投資人的350萬本票,是否在法律上有相對提存的效力?到現在我都沒向代書要回這張本票投資人到目前為止也沒向代書主張她要此房地,房地權狀也都還在代書處。 簽約當時還不知道有奢侈稅要實施,合約到期後奢侈稅卻實施了。依據法令,奢侈稅是賣方要繳,由於過回房地時投資人屬賣方,而她拒絕繳交此稅導致無法即時過戶回該房地,我是否有權主張我要回房地的時間有延伸到現在的權利? 

以上煩請貴大律師法律上的解惑,非常感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應先確認您的起訴內容與請求權基礎,並且就您們所簽署的契約內容下去判斷,當然您會有舉證上的問題,需視您如何主張,才能再進一步分析,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17 13:2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應視您與建商之合約如何約定,方能決定該依契約哪一條規定作為您的請求權基礎,加以主張之。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小毛 103-01-15 13:12

觸犯刑法第305條及刑法277條是否一定要被關,可以罰金繳付嗎?那刑事訴訟法第251條第1項是什麼罪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15 13:3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刑法第305條規定為2年以下有期徒刑刑法第277條規定為3年以下有期徒刑,若能爭取到6個月以下之有期徒刑,即可易科罰金。又刑事訴訟法第251條規定為檢察官提起公訴之規定。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小雅 103-01-15 12:08

如果委任律師一同前往,需要負擔什麼費用嗎?那此次開會雙方未達成協議的話,直接委任律師對有消費糾紛的兩間公司提出訴訟的話,費用上怎麼算呢?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陪同基本上會視地點及案情而定,而訴訟會以審級來計算,所以律師的報價仍需先審視您的案情後,才會報價,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15 13:1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鳥井 103-01-14 12:39

您好,因為不清楚主題種類所以先選擇刑事訴訟,若有錯誤會再更改,我先敘述一下我的情況。

我認識的網友的網友(非直接朋友)對我以及其他朋友產生搔擾,其騷擾方式從遊戲、RC(語音通訊及互動社群系統)、FB以意義不明之留言騷擾,大多數人會以列入黑名單表示不想接觸這人,但是他仍然會以創分身帳號繼續以意義不明之對話騷擾

我想請問關於這人的行為可否提告?

需要用特定格式事先警告嗎?

以及若是提告,需要哪些證明資料?(如對話紀錄、頻度、分身帳號...等)

因為受騷擾人數頗多,可否以團體方式證明呢?

要看留言內容是否涉及恐嚇,另外如果在很多人可以看到的地方留言罵人,還有妨害名譽的問題,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14 13:3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先將所有騷擾證據加以翻拍保留,視其內容決定,如何對其提告。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鳥井 103-01-14 12:22

您好,因為不清楚主題種類所以先選擇民事訴訟,若有錯誤會再更改,我先敘述一下我的情況。

我認識的網友的網友(非直接朋友)對我以及其他朋友產生搔擾,其騷擾方式從遊戲、RC(語音通訊及互動社群系統)、FB以意義不明之留言騷擾,大多數人會以列入黑名單表示不想接觸這人,但是他仍然會以創分身帳號繼續以意義不明之對話騷擾

我想請問關於這人的行為可否提告?

需要用特定格式事先警告嗎?

以及若是提告,需要哪些證明資料?(如對話紀錄、頻度、分身帳號...等)

因為受騷擾人數頗多,可否以團體方式證明呢?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14 13:2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先將所有騷擾證據加以翻拍保留,視其內容決定,如何對其提告。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小姐 103-01-14 01:40

父親在銀行欠下房貸(250萬)與信貸(350萬), 彼此無連貸關係, 合約最高限額抵押權(450萬); 依法實際債權超過最高限額時, 於清償最高限額後得請求塗銷抵押權

請問依法, 房子可以過戶給弟弟, 再付450萬訴訟抵押權塗銷嗎? 需要注意甚麼呢?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14 09:4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先過戶,但抵押權仍存在於該房子上。故可先過戶後再還款,以塗銷抵押權。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本件既然是設定最高限額抵押權而非普通抵押權,則只要債權係在抵押權之擔保範圍內,抵押權人在其債權尚未全部獲得清償之前,有權拒絕同意塗銷抵押權登記,故本件除非抵押權人好心同意,否則依法並不能夠只清償450萬元即可塗銷抵押權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有關最高限額抵押權所擔保債權之範圍,因法定事由發生而確定,此部分可參照民法第 881條之12的規定。在各法定事由未發生之前,抵押權所擔保債權之範圍尚未因此限定。

民法第 881條之12
最高限額抵押權所擔保之原債權,除本節另有規定外,因下列事由之一而確定:
一、約定之原債權確定期日屆至者。
二、擔保債權之範圍變更或因其他事由,致原債權不繼續發生者。
三、擔保債權所由發生之法律關係經終止或因其他事由而消滅者。
四、債權人拒絕繼續發生債權債務人請求確定者。
五、最高限額抵押權聲請裁定拍賣抵押物,或依第八百七十三條之一之規定為抵押物所有權移轉之請求時,或依第八百七十八條規定訂立契約者。
六、抵押物因他債權聲請強制執行經法院查封,而為最高限額抵押權人所知悉,或經執行法院通知最高限額抵押權人者。但抵押物之查封撤銷時,不在此限。
七、債務人或抵押人經裁定宣告破產者。但其裁定經廢棄確定時,不在此限。
第八百八十一條之五第二項之規定,於前項第四款之情形,準用之。
第一項第六款但書及第七款但書之規定,於原債權確定後,已有第三人受讓擔保債權,或以該債權為標的物設定權利者,不適用之。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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